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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辞职养老保险怎么转到新单位(20篇)

辞职需要理由吗?辞职不需要理由吗?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关键是辞职理由怎么写?每个人辞职总有一个理由,那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了职工辞职养老保险怎么转到新单位,欢迎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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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单位可以补交工伤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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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为给予各位成员更多保障,为社会成员提供社会保险,而工伤保险便是其一,具有一定的强制性,那么,一般单位可以补交工伤保险吗?下面是小编今天为大家分享的相关工伤安全小知识。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其实不用特定去补交。

工伤保险是缴纳之后即时生效,但是在工伤保险缴纳之前发生的工伤没办法使用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不给员工交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后的医疗及赔偿费用由公司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由此来看,单位如果漏交,还是可以给大家补交的,所以大家也不用太担心这些问题。

每天一点工伤安全小知识,希望是可以给到大家更好的帮助。好啦,想了解更多工伤保险适用于哪些疾病的朋友们,赶快关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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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事业单位礼仪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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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礼仪常识

一、 举止

1.动态礼仪

(1)走姿问题:走路不稳、步调不一致(顺拐);看地走路;手紧贴裤子走路;端着胳膊走路;走路胳膊摆动过大。

解决方法:在模拟练习中,进行走姿练习;网络仪态视频进行模仿。

(2)鞠躬问题:不鞠躬,鞠躬幅度过大;只是点头;鞠躬时身子沉下而头却昂着;男生以空姐的姿态鞠躬。

解决方法:考生入场要先问好再鞠躬;鞠躬幅度15°~30°;男士双手要自然垂下放在裤缝处,鞠躬时不宜晃动;女士可以以空姐的姿态问好。

2.静态礼仪

(1)坐姿问题:弓背、抖腿、跷二郎腿;桌椅间距大坐不稳,趴桌子;坐姿随意、耷拉脑袋、八字脚、答题时手放在腿上。

解决方法:规范坐姿,通过反复练习逐渐纠正。了解入座或离场时应注意的事项:椅子与桌子距离不能太远,发现椅子没有放好,要事先进行调节;坐定后就不要去随意地拖动椅子;要坐在椅子的三分之二或是二分之一处;退场时需将椅子放回原处。

(2)站姿问题:身体晃;站不直;低头站立;“捂裆派”(手放在肚子上);背手站立。

解决方法: 录像或是照相,更直观地发现问题所在,有针对性地改正。贴墙法和军姿法,①贴墙法:贴墙站立,保持脚后跟、臀部、肩背、后脑勺紧贴墙面,站立10分钟左右。②军姿法:直立、抬头、挺胸、收腹、提臀、目视前方,保持立正姿势10分钟左右。

(3)手势问题:手放在腿上;手握笔答题;手转笔;手上动作幅度过大;手摆放过于死板;答题时不停地转手指。

解决方法:学习正确的手摆放姿势,但不能绝对化,因人因情况而定;握拳、转笔、手放腿上要随时提醒,逐步改正;可以用录像的方式,或是让家人监督进行改正。

(4)目光问题:目光游离;无目光交流;目光向下或向上望;始终盯着一个考官看;与考官目光交流时间太短。

解决方法:可以看考官额头、嘴唇和两眼中间的位置,减缓目光交流带来的心理压迫感。

二、仪表

1.穿着问题

(1)服装:穿着随意、颜色过于艳丽;服装不整洁;衣服裤子不合身;衣服口袋鼓鼓囊囊等。

解决方法:服装的两个原则:一是要和职位相吻合;二是要和考场气氛相适应。要选择穿适合自己肤色、气质的衣服为最佳。男性考生:秋冬可着西装,自选是否系领带。若不系领带,则不需要系衬衫第一个扣;夏天,着短袖衬衫,不能系领带。女性考生:可选套装或者套裙,夏天建议套裙,但不能过短,一般以到膝盖附近为宜,不得穿薄、露、透的衣服。冬天建议着套装,下装建议裤子为宜。

(2)鞋子:黑皮鞋白袜子;鞋子表明较脏;鞋跟声音大;鞋跟偏高走路不稳。

解决方法:鞋子的颜色和样式要与整体服装风格相符;鞋子要提前穿一两周适应;选择穿鞋的注意事项:男士皮鞋应以黑色或深棕色为主,袜子与鞋或裤子颜色相同。女士高跟鞋一般在5cm左右为主或以下,颜色以黑色为主,袜子以肤色为主。

2.打扮问题

(1)妆容问题:发型凌乱随意;唇部发干有死皮;妆过浓或者素面朝天;镜架夸张,戴有色镜片。

解决方法:建议女士化淡妆,男士保持干净整洁即可。妆容的注意事项:男士发型:前不覆额,后不遮领,两侧不掩耳,建议考试前4-10天理发;女士发型:中、长发用夹子或者发带把头发束起来,尽量盘发;短发要干净整洁。镜框与脸型相符,颜色不能太鲜艳,忌有色镜片。

(2)配饰问题:带卡通手表;配饰太多,带多个耳钉或戒指;配饰样式夸张。

解决方法:考生佩戴手表应以商务手表为主,切记佩戴卡通手表。男、女考生除了手表外,不易佩戴其他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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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单位不给员工交生育保险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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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女性劳动职工朋友们是有相关的劳动法来保护的,尤其是三期间,那么一般单位不给员工生育保险违法吗?专注于研究此类特殊职工安全小知识的今天就来为大家普及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大家也能了解到更多我国对女职工有哪些劳动保护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大家可能也知道,生育报销是属于社保中的一部分,而这些都是国家规定必须为员工办理的,如果单位不给大家交生育保险的话,当然也是属于违法的。相关依据如下:

1.社保规定是,员工入职后,单位需为职工缴纳社保(五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因为,单位需为每位职工缴纳五险,不分性别,也不能只缴纳其中几险。

2.男职工生育险的作用体现于男性的计划生育手术、陪产假、晚育等相关福利待遇。

在这里,小编也要提醒大家的是,这个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如果单位不予支付,大家可以去申请相关的劳动仲裁,要求赔付或者是为大家补交,所以大家对于这个问题也不必太过担心,要合理的运用一些知识去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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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事业单位女职工流产产假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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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当下生活的社会中,虽然女性取得的成就在各项工作领域都不输于男性,但是女性职工还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会经历怀孕,生产等过程,在身体素质等各方面和男性职工都有所差距。那么一般像事业单位女职工流产产假多少天呢?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一起来聊聊这方面的特殊职工安全小知识,希望大家对此也能多一些了解。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里所指的女职工,包括在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各类企业、经济组织的女职工。

因此,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规定时间的产假。法定产假假期是不应该扣工资的,工资应足额照发。

其实在大家心里,都认为事业单位的待遇就会比普通公司的好,但是在这些劳动保护上面,其实是大同小异的,因为国家对于女性职工的劳动是一样的。

好了,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一些我国对女职工有哪些劳动保护措施,希望大家可以好好利用起来,更好的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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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职工养老保险可以根据需要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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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养老保险可以退吗?许多参保了职工养老保险的人都在咨询职工养老保险可以退吗。不清楚的话,可以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接下来,小编就对职工养老保险可以根据需要退吗以及相关的理财知识做些专门介绍。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职工养老保险怎么退?

1、参保人员死亡

(1)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复印件。

(2)参保人员有供养直系亲属的,需携带劳保关系资料(劳保卡)和供养直系亲属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属于回、维吾尔、哈萨克、乌兹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柯尔克孜、撒拉、东乡、保安等十个土葬民族的养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能反映民族信息页面的户口簿复印件。

(4)参保人员属于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灵活就业人员或停止缴费人员的,另需携带:①申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②公证处出具的证明申领人身份的公证文书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街道等一级组织出具的与终止人员的关系证明,或由计生部门出具的《结婚证》、《独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③申领人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5)人户分离人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2、丧失中国国籍

(1)本人书面申请、外国护照和中文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

(2)申领人本人或被委托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需携带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单位提供的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如果你对老人投资保险理财的好处有哪些?老人投资商业保险好吗?老人如何避免商业保险投资陷阱?老人投资商业保险的陷阱有哪些?老人如何选择商业保险?老人投资商业保险的好处?等有关理财方面的问题还有疑问,请继续关注老人保险理财安全常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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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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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退休职工缺乏对退休养老金的知识了解,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也不知道怎样得出的。小编给大家收集了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如何计算的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如何计算

​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主要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

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5、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a1/A1+a2/A2+……+an-1/An-1+an/An)÷N。公式中:a1、a2……an-1、an为参保人员1992年至退休上一年各年的缴费工资;A1、A2……An-1、An为1992年至参保人员退休上一年各年的全省职工年平均工资(2001年起为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N为参保人员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合计数。其中:对每年1月至6月退休的人员,An、An-1均取该年上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对每年7月至12月退休的人员,An取该年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对2008年7月1日后缴纳的1996年1月1日后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应按到账时间合并计算后,用于到账年度缴费工资指数的计算。其中,退休当年补缴以前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并到账的,退休上一年年底前的补缴基数与退休上一年的缴费基数合并计算后,用于退休上一年缴费工资指数的计算。对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合计数小于4年的参保人员,其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不得超过1.0,即:计算结果大于或等于1.0的,其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按1.0确定;小于1.0的,按实确定。

6、注意事项

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计算是有方式可循的,退休职工可通过上述方式计算自己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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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保险公司要否承担被保险人的连带责任

全文共 2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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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在权利人提出请求时,各个责任人不得以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为由而拒绝。保险公司需要为被保险人负上连带赔偿责任吗?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连带赔偿责任的相关法律知识。

连带责任赔偿的承担方式:

连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是清偿债务和赔偿损失,即依连带责任承担的债务范围和方式不同,法律中具体又有连带清偿责任和连带责任之分。此外,在特定条件下还有支付违约金,返还财产,上交款物收归国有等特殊方式。法律上对连带清偿责任和连带赔偿责任未作明确界定,依笔者之见,两者应当有所区别。一般连带责任的范围包括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那么,连带责任的范围一般仅指债权和利息的清偿,不涉及赔偿问题;而连带赔偿责任的范围则一般特指因违约或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故有的情况下还一并包括债权及利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此时的责任范围及于一般连带责任的范围。连带赔偿责任多见于有效合同及发生违约赔偿中。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存单持有人以金融机构开具的、未有实际存款或与实际存款不符的存单进行无效质押的,开具存单的金融机构因其过错致他人财产权受损;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还有在保证关系中,主合同债务人秘保证人共同欺骗主合同债权人,造成主合同及保证合同无效,或主合同及担保合同均无效的,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等。

根据连带责任的过错原则,连带责任的承担可按因侵权或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一定比例进行划分和判定,既可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也可承担部分损失的赔偿责任。例如《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金融机构因其帮助出资人和用资人进行违法借贷的过错,应当对用资人不能偿还出资人本金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但不超过偿还本金的百分之二十。此外,还可确定补充赔偿责任。例如《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出资人未将资金交付给金融机构,而是依照金融机构的指定将资金直接转给用资人,金融机构对用资人不能偿还出资人本金及利息部分承担补充赔偿。

保险公司不需承担被保险人的连带责任

【案情】

2015年3月20日,李某驾驶的小汽车与张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路边行人刘某受重伤住院治疗。经调查,李某的小汽车在甲保险公司投保了2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张某的摩托车未投保任何保险。刘某将李某、张某和甲保险公司共同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法院经过依法审理,认定李某在本次事故中承担60%责任(赔偿6万元),张某承担40%责任(赔偿4万元),李某和张某构成连带责任。刘某因此要求甲保险公司赔偿全部10万元。

【分歧】

对于甲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全部连带责任,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甲保险公司应全额赔付10万元。因为李某和张某构成连带责任,受害人刘某可以请求李某和张某中的任何一方全额赔偿,因此作为保险公司的甲依据保险合同应在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全额赔付。

第二种意见认为,甲保险公司只承担李某的60%责任,即赔偿6万元。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事故责任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法院判决李某承担60%责任,故甲保险公司只赔偿6万元。

【管析】

同意第二种意见,主要理由如下:

第一、保险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无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连带责任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连带责任对债权人来说是有利的,但对债务人来说无疑是一种加重负担,因此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必须是法律明文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在本案中,首先,根据《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同时,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因此,法律上并未规定被保险人承担的连带责任应由保险公司赔付。其次,第三者责任险不同于交强险,属于商业责任险,合同的履行应严格遵照合同约定,绝大多数情况下,保险合同中会约定“保险人依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排除格式条款的前提下,该条款明确约定了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为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比例。

第二、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保险公司同张某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本案中虽然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但这只是为了方便案件审理而进行的诉讼制度上变通,减少不必要的程序,方便受害人尽快得到赔偿。在实体法律关系上,依然存在两个相互独立的法律关系:李某、张某同刘某间的侵权关系和李某同保险公司间的合同关系。分开来看,首先李某、张某因侵权需向刘某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李某在赔偿后,可以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主张赔付。保险公司同张某既无合同关系,也不侵权关系,两者间不存在任何联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保险公司只需要依据约定赔付李某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比例,如果要求保险公司承担张某的连带责任显然有违法律事实,也无法律依据。

第三、从实践中来看,人们购买责任险是为了降低因行为活动所产生责任的风险,更好的减少自己损失,但绝对不是完全的转移风险。本案中,共同侵权人李某承担连带责任多出的部分应通过向张某追偿来实现,而不是单纯地转移给保险公司。

从内容上看,保险公司需要为不相关张某的赔偿责任买单并承担追偿不能的风险,加重了保险公司的责任和风险,而作为直接侵权人的张某在前期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显然行为和责任不对等;同时也会给外人造成不用担责的错觉,在社会上引发不良风气和影响。从形式上看,其本质只是追偿权的再次转移,本可以由李某直接向张某追偿实现,现在却要先由保险公司赔付,再由保险公司向张某追偿,浪费了不必要的精力和时间。

综上所述,本案中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被保险人的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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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社保转移如何打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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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人都需要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那么社保转移如何打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呢?今天小编为大家讲讲,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材料/工具

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方法

首先使用360浏览器搜索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进入官网。

然后点击个人查询。

然后输入相关的信息点击登录。

然后点击个人自助打印。

然后选择养老参保凭证打印。

然后点击生成信息。

然后点击打印预览。

最后如果没有问题就可以点击盖章打印,但是可能会要稍等,你可以点击盖章结果查询一下是否盖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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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保险公司对无证驾驶事故能否拒赔

全文共 1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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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偿是指保险人代致害人暂时支付其应当自行承担的抢救费用后,保险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保险合同的约定,要求致害人偿还垫付费用的行为。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保险公司追偿的相关法律知识。

保险理赔的步骤

1、立案查验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验,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按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利息损失。

为了保证保险人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同时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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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对无证驾驶事故可以追偿

保险公司对无证驾驶发生事故理赔后,在赔偿范围内有权向侵权人行使追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保险公司对无证驾驶事故能否拒赔

追偿的注意问题

1、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时间应在其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而且保证责任的承担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

还是届满后并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如果保证人仅使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或因其他方式使债务消灭,保证人无追偿权。 2、保证人追偿权的行使不能超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保证人清偿债务,使部分债务消灭的,保证人就所清偿部分享有追偿权;保证人清偿债务,使全部债务消灭的,保证人就清偿全部债务享有追偿权。

3、保证人一般在清偿债务后,才可行使追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人可预先行使追偿权。担保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 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4、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应及时通知债务人,如怠于通知,造成债务人又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保证人不能行使追偿权,要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而只能向债权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5、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时享有债和办所享有的抗辩权,如其在承担保证责任时怠于行使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而作出大于债务人应承担债务范围的清偿,以及支出非必要的费用,使得债务范围扩大,对扩大部分,保证人丧失追偿权,债务人有权在被追偿时对保证人提出抗辩。

6、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范围是其所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主债务及其 利息;债和办逾期履行债务的 违约金或 损害赔偿金;承担保证责任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如运费等清偿费用、诉讼费用等;保证人清偿之日起的本金利息;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过程中所受到的损害等。

7、 共同保证中的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 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8、保证人行使追偿权也受到 诉讼时效的限制。如保证人自向债务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二年内未行使追偿权,又没有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事由,其不得再以 诉讼或者 仲裁方式对债和办行使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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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个人养老保险需要交多久

全文共 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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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必备条件之一。基本养老金水平高低,与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直接挂钩,即缴费时间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也越多。政策规定,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以本人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所以,并不是满15年就不用再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了,应该按照规定缴至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如果中断缴费,自己的养老金将会降低。接下来,小编就对个人养老保险需要交多久以及相关的理财知识做些专门介绍。

什么是保险?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

个人养老保险交多少年?

个人养老保险的保险期限包括保险费缴费期和养老金额领取期。保险费缴费期从被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并交纳第一期费起,至约定缴费期满为止;养老金领取从被保险人约定的缴费期满的次月起,至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时止。

养老保险的领取基本条件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2、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对其中原在国有企业工作且在劳社部发[2001]20号文件下发之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从事过特殊工种并工作满规定年限的职工和在工人岗位工作的女职工,仍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退休年龄执行。

3、累计缴费满15年。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因此个人养老保险至少交15年。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可以定期领取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如果你对老人投资保险理财的好处有哪些?老人投资商业保险好吗?哪些商业保险适合老人投资?老人投资商业保险的周期是多少?老人投资商业保险的陷阱有哪些?老人如何避免商业保险投资陷阱?等有关理财方面的问题还有疑问,请继续关注老人保险理财安全常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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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单位消防安全制度范本

全文共 1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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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重点单位及有消防重点部位的单位必须进行每日防火巡查,保卫处负责对各单位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这是单位在日常生活最基本的要求,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范本1

一、消防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全体师生都必须高度重视,人人都有责任搞好学校消防工作。

二、学校消防工作的指导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严格遵守《消防法》。

三、学校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主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处室主任为组员。消防领导小组的责任是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宣传,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检查和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和采取应急手段,确保学校消防安全。

四、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校长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是:

1、贯彻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3、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分管副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的管理人,应履行的职责是:

1、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2、拟定年度消防计划,制定学校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组织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

4、确保灭火器材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安全标志完好。

六、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主管领导与各处室、教研组、班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各处室主任、教研组长与教职工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七、对消防重点部位如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主控室、电教室、财务室、配电室等实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自职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安全标志,定期检查、检验、维修、更新灭火器药品,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并对有关人员定期进行消防灭火技能的培训,掌握灭火器材的正确操作。

八、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夜间巡逻制度,落实到人,由总务处负责安排和检查并建立记录。

九、坚持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规,严禁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不准在校内随意乱烧旧书本、废纸等。

十、与消防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主动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和指导,不断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设施,杜绝火灾隐患,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范本2

企业职工必须严格执行消防防火安全制度,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消防活动,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1 、认真组织单位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及防火安全常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2 、熟记自己职责,责任范围,熟悉岗位环境,明确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摆放位置,熟练使用各种灭火消防器材,掌握一般救生常识。

3 、牢记火警电话号码 119 、报警程序和企业消防控制中心电话号码 2015 ,如发生火灾迅速报警,及时通知内部有关人员到场处置。

4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树立安全第一、效益第二的思想,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对单位内部的消防设施、员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解决。

5 、物品仓库严禁吸烟,物品、碎纸垃圾要及时清除,经常保持安全**的畅通。

6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平时巡查制度,防止出现漏岗现象,巡查人员必须 24 小时坚守岗位,发现险情及时排除。

7 、平均每个月对单位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积极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培训班,不断提高单位的自身消防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8 、经常学习消防知识,掌握消防技能,积极配合消防部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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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标识

全文共 1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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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8日是第四个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6月3日,中国保监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7· 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标识。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2016年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年度主题发布

今年7月8日是第四个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5月24日,在“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动员会暨2015年度保险好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保监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2016年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年度主题。今年的年度主题是“@保险,一切更简单”。近年来,全社会都把保险业作为促进经济转型、完善社会治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普通公众与保险之间的距离愈发紧密。今年的年度主题“@保险,一切更简单”通过具有“关注、链接、互通、交流”等涵义的“@”符号,清晰反映出公众关注保险、了解保险、密切接触保险,保险也将融入公众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一核心内容;同时,“@保险”借助谐音可以引申为“爱保险”,阐释爱上保险,保险就会让你“一切更简单,一切更方便,一切更轻松,一切更美好”的理念。据介绍,今年的“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将与“保险文化建设推进周”同期举行。活动期间,全国将持续开展保险行业公众宣传大比武、名家说保险、彩虹定位跑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同时集中推广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标识、“保险好”熊猫形象微信表情包、优秀保险漫画作品等一批主题文化元素,广泛宣传保险,改善公众对保险的认知,提升行业社会形象,推动保险行业健康发展。

2016年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宣传标语

保险,让生活更美好

保险,让生活更幸福

保险 让生活更美好 让未来更幸福

7月8日是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

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关注客户体验、提升客户价值

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节日活动

7月8日将举行首个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启动仪式,播放专题宣传片,发布保险公众调查结果,开通保监会官方微博、微信公众账号等。此外,保监会机关还将向社会公众开放,邀请社区居民、保险消费者代表、保险公司基层员工等走进保监会,了解保险监管机构职能设置、信息公开、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情况。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鼓励各保险机构提供咨询服务、接受投诉建议、开展公益活动,展示保险行业履行社会责任、服务民生的良好形象。通过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大力普及保险知识,深入介绍保险功能作用,广泛宣传保险业在完善现代金融、社会保障、农业保障、防灾减灾、社会管理等“五大体系”建设中的成效,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实现“保险,让生活更美好”。

4.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标识正式发布

6月3日,中国保监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7· 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标识。

标识的主体创意造型来源于“7月8日”,强调了“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的日期,蓝色飘带状的数字“7”和“8”为标识主元素,简洁新颖,勾勒出保险的“保”字的意象,引人遐想。数字“7”的造型让人联想到温暖而有力的手,体现保险业携手同心的人文关怀理念,寓意呵护、保障、大爱的行业属性;数字“8”寓意保险业持续健康的发展态势,以及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的重要支持,在圆满的意境中蕴含着成长的力量。数字下方为“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字样,突出标识的名称。标识整体呈现出温暖大气、昂扬向上的状态;预示着保险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必将给人们带来更加美好的生活。

7· 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标识是7· 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的符号化,更是保险业核心价值理念、保险业先进文化内涵的符号化。标识的正式发布将会进一步凝聚行业共识,昭示行业核心价值理念,促进“保险,让生活更美好”这句朴实温暖的话语广为人知,深入人心。

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节日意义

通过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保险行业将大力普及保险知识,深入介绍保险功能作用,广泛宣传保险业在完善现代金融、社会保障、农业保障、防灾减灾、社会管理等五大体系建设中的成效,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实现“保险,让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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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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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具有重要意义。小编给大家收集了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的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1、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据国家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满十五年以上的,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女职工55岁。其中原为国有或集体企业正式职工的女职工,其退休年龄可根据本人自愿,选择50岁或55岁退休。

国家现行相关政策规定,40、50下岗失业人员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具体业务办理机构为市劳动就业局。

新政策还规定只要还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就可以购买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一部分钱,以后按年缴费至退休,缴满15年,以后就可以享受退休金。

下岗职工享受养老保险的新政策如下: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下岗职工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失业人员没有经济来源,养老成了最大的问题。对于失业人员来说,失业人员养老保险是他们生活保障的重要来源。失业人员养老保险仍需继续缴费15年、达到退休年龄才能申请办理退休手续。对于失业人员养老保险金的领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申领,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

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3、下岗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年龄

根据国家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满十五年以上的,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女职工55岁。其中原为国有或集体企业正式职工的女职工,其退休年龄可根据本人自愿,选择50岁或55岁退休。

国家现行相关政策规定,40、50下岗失业人员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具体业务办理机构为市劳动就业局。

新政策还规定只要还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就可以购买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一部分钱,以后按年缴费至退休,缴满15年,以后就可以享受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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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建设单位已经聘请了物业服务机构业主有权更换吗

全文共 1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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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这些条件的业主委员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全体业主参加诉讼,未经合法程序选举并经过业主书面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向法院提取诉讼的,法院应以诉讼主体不适格为由裁定予以驳回。

免费在线法律咨询:建设单位已经聘请物业服务机构业主有权更换

社区法律咨询律师回答: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淄博市物业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在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开发建设单位应当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未满,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已满,尚未成立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已成立但尚未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继续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直至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之日起终止,但业主大会要求物业管理企业退出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退出。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不再继续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于期满前2个月通知业主。

法律咨询网为您提供相关法律知识:

《物业管理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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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事业上升期该不该为男友离职 事业上升期该为爱情辞职吗

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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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这个社会,其实女孩子想要闯出一番事业是不容易的,很多女生到了一定的年龄之后都要面临事业和家庭的抉择,那么女生在事业上升期要为了男朋友离职吗?

事业上升期该不该为男友离职

我觉得不该为了男友离职。伤害感情的,常常不是第三者,而是牺牲者心态,以及被动选择后的懊悔。

男女双方对事业有不同的看法,有时候反而是一种互补,并非不能在一起的理由。我只想说,不管是职业选择或做其他人生选择,请尊重自己的意愿,不要为了其他人妥协。你的男朋友有权利选择自己的人生,你也一样哦!

事业上升期该为爱情辞职

有人说应该为了另一半离职,毕竟爱情是一辈子的,而工作不是。工作,满足的仅仅物质需求,而感情,是精神需要!但是,请注意一个问题。他只是男友,而不是老公。双方并没有真正结婚,一切还充满了不确定。而且,真正过日子的人,也不会特意做出这种二选一的问题吧?

毕竟,两个人过日子,取的是长久,是互补,是一辈子。我们都是成年人了,如果另一半的事业刚好正在上升期,那这个时候应该做的,是无限的给与支持与帮助,而不是拖后腿,出难题!如果男友是非不分,非要让你离职将就他,那我觉得,他从来就没有考虑过你的感受,你的未来!那这样的感情,还拿来做什么?不早点及时止损,还留着过年?

为什么事业上升期不该为男友辞职

就问题本身而言,我想大部分人都会选择不辞职,因为事业上升期嘛。你要设想一下辞职后做家庭主妇还是再就业,或者辞职后是否还能找到相似或者更好的工作。而且还要考虑辞职的一段时间收入没有对家庭的影响(比如房贷)。至于事业和家庭不能兼顾的问题,可以让父母多照顾一些,自己也多尽一点心,毕竟大部分银行女职员都是这么过来的。何况,你在这里还处于上升期,辞职去了别的单位就能解决问题吗?也能像在这里如鱼得水吗?这些都是需要考虑的。所以建议不辞。

怎样看待事业上升期为男友辞职

如果男友很有经济实力,也很爱男友,离职结婚生孩子,孩子大点再工作也是不错的选择。如果男友经济条件本身并不好,不管事业好不好,离职都一定要谨慎。当然,人世间,除了生死,似乎没有什么东西是放不下的。

最为关键的问题是,我们最想要的是什么?每个人的价值观和生活目标虽然不一样,但是,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过得幸福和快乐。如果通过工作能够获得快乐,那是最好的工作,因男友而离职是需要慎重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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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公积金贷款买房 辞职后还款会受影响吗?

全文共 1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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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人买房子都会使用贷款,且只要单位缴纳公积金,就会毫不犹豫的选择使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比商贷划算很多。

但是很多网友都会面临这样一个问题,如果辞职了,之前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子,贷款还没有还清,怎么办?

首先,离职跳槽后,根据情况不同,公积金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具体来说有两种,离职后还在当地工作,离职后去外地工作。单纯因为离职,城镇户口的小伙伴不能提取公积金,农业户口的小伙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办理销户。

若离职后仍在当地工作,公积金如何转移呢?

市管转市管:原单位公积金账户会与新单位合并。

市管转国管:个人提供银行查询单(公积金卡所在银行),提交给原单位,由原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国管转国管:原单位公积金账户会与新单位合并。

国管转市管:国管单位离职后国管公积金分为两种封存状态(单位内部封存、国管集中封存)。

注:单位内部封存:将市管开具的《转移职工开户证明》交到原国管单位,由原单位去经办银行办理资金的转移。

国管集中封存:将市管开具的《转移职工开户证明》和身份证号原件及复印件交到现公司指定银行,办理资金的转移。

离职后去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两种办法,一种是销户提取,另一种就是账户转移。

如果外地的工作单位为您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则可以将在当地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月转移到外地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职工应将相关材料提供给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办理申请。

异地转移公积金所需材料: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卡号、开户行名称及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积金贷款买房并离职的Q&A

问:我之前用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已经办理好贷款,如果辞职了,以后该怎么还款?是继续使用公积金还款,还是要转为商业贷款?

答:如果已经办理好公积金贷款,工作发生了变化不影响公积金贷款,每月按时将月供存入贷款的还款账户中即可。

如果办理的是公积金代扣,在公积金账户余额划扣到一定数额时,就不能进行划扣了银行会通知您办理手续,每月将月供存入贷款还款账户中。

问: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辞职后,对还款利率有影响吗?

答:如果您满足公积金贷款的需求,已经顺利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同时贷款已经发放,就会按照之前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即使停缴了公积金,对您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也不会有影响的。

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变化取决于国家是否会对基准利率做调整,如果在年内有所调整,会在次年的元月份变更您的贷款利率。

问:辞职离开公司的话,住房公积金能提取出来吗?

答: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将全部形成个人账户总额,辞职后只是停止了缴纳,但账户里的钱所属个人,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随时可以提取自由支配,以后也可以续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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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企业单位消防制度

全文共 1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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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我国经济的不断进步,消防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已成为了人类必不可少的生活技能之一。当今社会的生活节奏快,各都出现消防问题恶劣的现象与问题,我国加快了企业消防系统建设,因此加强企业消防安全的完善与建设是保证我国消防安全正常发展的必要手段,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企业单位消防制度1

一、消防重点单位及有消防重点部位的单位必须进行每日防火巡查,保卫处负责对各单位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消防巡查要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巡查日志。

三、消防巡查日志要对每日巡查情况做详细记录,并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签字。

四、巡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对巡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立即上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并力争做到当场妥善处置,本单位无法解决的,要立即报告学校主管部门,在隐患未解决前,所属单位要采取积极措施,不能使隐患酿成火灾事故。

五、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岗位与值班人员的在位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企业单位消防制度2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器材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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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内退的职工劳动关系是怎么认定的

全文共 2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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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退”,顾名思义,指“内部退休”,是体制改革大潮的产物。企业用人制度改革,需要更新人员结构或降低人力成本,都得快速减少体制内正式员工的数量,渠道之一便是让他们从企业内部提前退休。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内退的相关法律知识。

内退的待遇

内退期间由企业发放生活费,在改制前的企业已办理内退手续的,其生活费、养老金从改制后新企业成立的第一天起改按文件执行,由改制后的新企业继续为其发放生活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可以按改制前原内退规定一次性发给有关费用,并缴足有关社会保险费。

(一)改制时内退的人员,生活费由原企业移交新企业,由新企业按月发放,并且正式退休前不再追加。生活费标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工资水平,由企业和内退职工协商,按职工本人内退前12个

月的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但最低不得低于下岗职工第一年基本生活费标准。按规定不得低于最低生活保障费。按生活费标准也可一次性发放给内退职工,并向社保机构预缴养老金和医疗费。生活费一次性发放的,以后不再追加。

(二)社保金的缴纳。无论原有内退人员,还是改制时的内退人员,均应将养老金和医保金落到实处。养老和医保费按规定的缴费比例和内退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以及一定的年递增率计算预缴额,职工到龄退休或患病时按相应规定享受有关待遇。一次性缴费有困难的,由原企业向新企业移交等额资产,由新企业负责按月缴纳内退职工内退期间的养老和医保费。改制后的企业无特殊原因,均应与内退人员续签劳动合同。

关于内退的职工劳动关系的认定

基本案情

袁某系某大型国企的内退职工,尚未办理正式退休手续。2007年12月3日,袁某受聘到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务协议书》一份,约定自2007年12月3日至2008年6月2日止某公司聘用袁某为工程顾问。另约定,袁某在协议期内劳动报酬按月结算,公司每月10日支付上个月的报酬。劳动报酬标准为税后人民币7500元整(其中包含各种福利、补助费用)。某公司为袁某办理一年期意外伤害(壹拾万元保费)保险壹份。袁某在本协议期内,不调转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2008年6月3日后袁某未再到某公司处工作。

2008年8月23日,袁某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其与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裁决某公司因未与其签定劳动合同,应向其支付二倍的工资差额。

2008年11月10日,劳动仲裁委员会以袁某与其原单位仍然存在劳动关系为由,裁决驳回袁某的仲裁请求。袁某不服仲裁裁决起诉至法院,诉请同仲裁申请。

内退的职工劳动关系是怎么认定的

法院裁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案件查明的事实,袁某系某大型国企的内退职工,至今尚未办理退休手续,双方之间劳动关系仍存在。2007年12月3日,袁某与某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务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亦是双方建立劳务关系的事实依据。

现袁某起诉要求确认双方是劳动关系,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对于袁某以某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判令某公司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请求,亦缺乏法律依据,据此驳回袁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袁某未上诉。

法官评析

本案的争点是内退职工向其他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是否应当认定为劳动关系,对此历来存在两种意见。

支持者认为内退职工向其他单位提供劳动属于双重劳动关系中的一种,即属于一个劳动者同时与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

具体理由包括:

1、改革开放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使劳动力逐渐市场化,用工制度也逐渐多样化。一个劳动者多种劳动关系并存是不可避免的;

2、在现实中存在劳动者在保留与第一个单位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又与另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而后一个劳动关系完全符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所讲的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符合主体、从属性和劳动性质要求;

3、劳动合同法并没有明确规定一个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属于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指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该规定说明法律并未禁止双重劳动关系。

否定者认为,不应当承认双重劳动关系的存在,第二种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关系,理由主要是:

第一,从法理上看,根据传统劳动法理论,一般认为每个职工只能与一个单位建立劳动法律关系,而不能同时建立多个劳动法律关系,双重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的特征相违背;

第二,从法条上看,依据《劳动法》第99条关于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可以推导出法律禁止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第三,从价值上看,双重劳动关系不利于劳动者的保护,会破坏或损害社会经济秩序。第四,从技术上看,如果承认双重劳动关系,必然会对劳动合同管理产生干扰和影响,会导致社会保险关系的混乱,从而引起不利的后果。

案件审理中,法院采纳的是第二种意见。将内退职工向其他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认定为劳务关系。我认为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必须清楚何谓内退,明确内退职工和原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谓内退,全称“内部退养”、“内退内养”或“离岗退养”,国务院发布的《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务院令第111号)中明确规定,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

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已经实行退休费用统筹的地方,企业和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的职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视为工龄,与其以前的工龄合并计算。

由此可以看出,内退职工享有以下权利:

1、请求支付生活费的权利。内退人员的生活费由原企业或改制后的新企业按月发放,但在正式退休前不再追加。生活费标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工资水平,由企业和内退职工协商,按职工本人内退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但最低不得低于下岗职工第一年基本生活费标准。按规定不得低于最低生活保障费。生活费可一次性发放给内退职工,以后不再追加。

2、请求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权利。即无论原有内退人员,还是改制的内退人员,企业均应将养老金和医保金落到实处。养老和医保费按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职工到龄退休或患病时按相应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可见,内退职工并不同于退休职工,办理内退的人员可不在单位工作,但每月可从单位领取一定数额的内退费,社会保险也并没有终止,而是由单位继续在社保中心缴纳,一直到达到退休年龄条件后正式办理退休。实际上是企业对一些无法安排合适岗位但又未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员工的过渡性办法。企业与内退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并未解除。

其次,应当认识到劳动关系不同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在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同一民事主体可以建立多个同一性质的法律关系,但劳动关系有公私法兼容的性质,不能单纯套用民事领域法不禁止即允许的法律概念,特别是多重劳动关系与我国目前保险体制不相适应的情况下,已经依法由原用人单位继续缴纳社会保险的内退员工不宜认定为与其他单位建立新的劳动关系。本案袁某即属于这种情况,法院认定袁某与某公司之间属于劳务关系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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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公司养老保险和退休金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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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养老保险退休金的关系?养老保险和退休金在社会保障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们之间的关系密切且相互依赖。下面小编带来了公司养老保险和退休金的关系,供大家参考!

退休工资和养老金的区别

1、概念不同:

(1)退休金是国家按照社会保险制度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出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支付给货币形式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2)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资金渠道不同:

(1)退休金一般都是国家财政或地方财政列支,未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如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不含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单位)的退休待遇简称退休金或退休生活费;

(2)养老金是由社会保险资金列支的,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统称为养老金。

3、缴费方式不同:

(1)退休金由单体或企业提供,不需要受益人缴费即可享受;

(2)社会养老保险费用一般由参保人员的单位代扣代缴,一部分交给国家,一部分存入个人账户。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往往遵循统一的缴费准则。

4、领取方式不同:

(1)按退休金的支付方式可分为一次支付退休金和分期支付退休金。前者指在职工退休后一次支付退休金,企业支付退休金后对职工退休退职无任何给付义务,后者指在职工退休后分期支付退休金,直至死亡为止,如按月或按年支付退休金;

(2)社会养老保险金由政府部门机构统一发放,养老金的领取问题方面,对每个社会成员有统一的养老金领取规则,以重庆地区1996年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为例,其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为社会统筹,即单位缴18%那部分汇入社会养老金的大池子里;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是个人缴8%的那部分的累积。它所提供的养老金往往是最为基础性的保障,只能解决最为基本的温饱问题。

社保和退休金的区别

退休金和社保的区别在于法律的概念和它的内容都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在内容方面的话,社会保险它虽然当中是包括退休金这个概念呢,但是它并不仅仅局限于,也就是说两者是一种包含与包被包含的大范围的关系。概念不同,内容不同,目的不同。

养老金与工龄有关系吗

工龄与退休金是有关系的,工龄大,说明交的养老保险年限高,这样计算退休金时,取得的退休金就会多很多。养老保险是从1993年才开始实行的,在1993年以前的正式工作年限都被称为视同工龄,在1993年之后就只看实际工作年限了。实际工作年限加上视同工龄就是用来计算退休金的缴纳的年限。一般养老金都会跟你们当地的物价,平均工资等有关,并且你的工龄越长,工作时缴费的越多,那么你在退休之后得到的养老金也会越多。

退休金的主要分类

1、按退休金筹措方式

在实务中,企业制订的退休金的筹措方式可分为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和未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

2、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

企业提取退休基金,交给独立的信托机构,如银行或保险公司,由其保管运用,在职工退休时,由信托机构从退休基金中支付退休金。企业除非已完全履行退休金给付义务,否则不得将退休基金收回。

3、未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

企业未提取退休基金交付信托机构保管运用,或者企业虽提取了退休基金,但自行保管运用,而未交付给信托机构保管使用,在职工退休时,企业自行筹措资金支付退休金。这种办法与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相比,职工的退休金缺乏保障。

4、按退休金给付的确定方式

退休办法按退休金给付的确定方式可分为约定提存金办法(defined contribution pension plan)和约定给付办法(defined benefit pension plan)。

公司养老保险和退休金的关系

养老保险和退休金的关系:养老保险是领取退休金的前置条件。只有缴纳养老保险达到十五年,在退休之后才可以依法领取退休金。如果达到这个条件,可以在退休之后缴满至十五年,然后依法享受养老保险,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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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职工养老保险一月交多少钱

全文共 11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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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职工养老保险每年的缴费标准都会有所变化,那么,现在职工养老保险一个月交多少钱?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职工养老保险每个月缴纳的费用的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职工养老保险的办理条件

1、职工从未建有个人养老金帐户;

2、单位需要个人账户新开户。

办理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劳动合同;

3、录用名单;

4、如原单位工作过而没有缴纳过养老金,需有原单位的有关证明。

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会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即可办理。

职工养老保险每月缴纳的费用

2017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按照国务院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精神及我市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定额缴费的相关规定,结合全市城乡居民实际收入情况,考虑参保人经济承受能力,2015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仍维持最低缴费标准为年缴费1000元,最高缴费标准为年缴费7420元。

2015年上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2800元、33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区县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应上述缴费档次,补贴标准为每年200元、250元、300元、350元、400元、425元、450元、475元、500元、525元、550元、575元;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金额不超过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2017年威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规定,2017年度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高于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由于我市实行的是“五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及工伤)一票征缴,在实际操作中,其他“四险”的缴费基数也按养老缴费基数确定。因此,我市2015年度企业职工社保月最低缴费基数确定为2623元,比2014年度最低缴费基数2383元增长了240元;每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3115元,比2014年度最高缴费基数11913元增长了1202元。

2017年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5446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3089元执行。

考虑到部分地区私营企业占比较大,低收入人群数量较大,允许执行上述下限标准有困难的地区作适当调整。其中2017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平均工资的地区,缴费工资下限可按不低于2900元确定;2014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平均工资的地区,缴费工资下限可按不低于2550元确定。

省农垦企业参保职工的缴费工资下限标准按规范管理后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省直管单位参保职工的缴费工资下限按3089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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