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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

产假知识专题栏目,提供与产假相关内容的知识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产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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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工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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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的准妈妈都是比较年轻,对于怀孕的有关事情不是很了解,产假的相关规定有什么?什么是产假工资呢?产假工资怎么算?

产假工资怎么算?

孕期工资: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提醒注意的是,请长病假女职工不享受产前假。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假前执行。至于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保胎假期间的工资:《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中规定,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因此,保胎假期间,女职工只能拿到病假工资。

产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生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为准,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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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完产假,还能享受年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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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法

1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2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

年假是指职工工作期间一年一次的带薪休假,这是劳动法规定的属于员工的一种福利。年假和产假肯定是能够同时享受的。

4

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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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孕妇产假规定

全文共 1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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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法孕妇产假规定,仅供参考,喜欢可以收藏分享一下哟!

孕妇休产假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__月底,现因身体需要申请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为__个月。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正常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增加15天,我现特向公司申请__月__日正式休产假,预计从__月__日--__月__日,请予批准为感。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__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X

20__年__月__日

孕妇产假多少天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二、相关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对于女职工来说,在怀孕期间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请产假,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方面也需要给予怀孕女职工产假,同时保障其在产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原则上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需要休产假,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当然,本身怀孕女职工有特殊情况,比如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除外。

产假的分类

必须享受的休假

1、产假:98天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4、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可以请的假

1、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2、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3、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4、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建议准妈咪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清楚,以免摆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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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三期工资待遇详细介绍_女职工产假工资怎样发

全文共 6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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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在职场享有怀孕期,哺乳期和产期这三个时期,女职工们都关心在这三个时期中的工资待遇怎么发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女职工三期工资待遇的相关法律知识。

女职工在产假的待遇

《劳动法》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以上规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下一页更多精彩“女职工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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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三期的工资待遇

一、怀孕期

1、产前检查

女职工壬辰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壬辰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假期工资按正常出勤计发工资性收入。

2、工间休息

七个月以上(按二十八周计算),不得安排繁重的工作,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3、保胎假

严格意义上讲,没有保胎假一说,此处指女职工怀孕不满七个月(按二十八周计算)身体不适需请假修养、保胎,可由医疗机构出示证明,休病假。假期期间工资如何发放,请回到上海人事经理研究中心主页面,快捷回复“病假工资”,查看。

4、产前假

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按二十八周计算),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注:需双方约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征、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休产前假。工资按不低于其原工资收入百分之八十发给。

二、产期

1、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30天生育假,其中产前可以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生育假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包括双休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法律快车小编温馨提醒,各省份对产假的规定不一致,产假的天数应当以各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准。

2、产假工资

(1)享受生育保险的:单位停发工资,员工在生育后申请生育保险提供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标准为本单位员工缴纳社保的基数统计的平均基数,员工的正常月工资(不包括提成奖金等)高于该平均基数的,单位应该补足差额;

(2)缴纳三险不享受生育保险的:单位支付该员工的生育津贴为该员工正常月工资(不包括提成奖金等)。上述如正常月工资不明确的,则可按该员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3、流产假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工资发放:同上产假工资。

三、哺乳期

哺乳期是指产后产妇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就是开始哺乳到停止哺乳的这段时间,时间跨度为孩子出生后满1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及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目前如单位没有托儿所等条件的变通处理办法是上班晚一小时或提前一小时下班作为哺乳时间。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有不被延长劳动时间的权利,也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哺乳期工资计算,照常发放。

1、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6个半月。(注:需双方商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哺乳假六个半月。按不低于本人平时正常工资80%计算。

女职工小产假扣工资吗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关规定)

劳动部还下发了一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更为详细的解释:

1、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2、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跟产假一样,员工流产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员工流产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属于带薪假,标准按照上面发放。超过了法定时限,则按病假处理,支付病假工资。

最新女职工产假规定

一、女性职工的产假分类、福利

(一)产假分类

1、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2、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晚育假,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处理。例如,广东省为15天,上海市为30天。晚育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授乳时间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 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

(二)产假福利

1.孕期安排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2.产假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8 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人民网北京2012年4月19日电 (记者仝宗莉)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

①顺产产假:98天(含产前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增加35天。

②晚育假期: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也就是113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各地规定不一,具体参照所在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

③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

④难产产假: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98天基础上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

⑤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包含2个月)为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为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包含4个月)为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早产不成活为75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各地各行业的规定或由所在单位酌情考虑。

⑥上班哺乳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 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 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⑦产前检查:《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第三款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单位不应当以此为理由扣发工资。

⑧生育保险

A.生育就医手续

确认女职工在怀孕16周后,凡享受人流、引产、产检、生育等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时,由用人单位到广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定点医院。

B.生育津贴

以生育时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记发。

生育津贴= 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30(天) 假期天数。

C.医疗费

a.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b.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c.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D.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a.正常产、满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b.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E.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 每人一次性增加300 元补贴。

二、男性职工的陪产假规定

第四十六条 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实行晚婚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三、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父母时的优待

第二十七条 育龄夫妻系城镇居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优待与奖励:

1、在产假期满前领证的,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

2、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十六周岁止,每月给予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并在其退休(职)时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3、安排就业、组织劳务输出时,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4、其独生子女优先入托、入园、入学、就医,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免费

5、对贫困的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发放或者适量增加社会救济金和生活困难补助费

6、其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由其住所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列为社会保障家庭,享受社会救济金等优待。

由于人们对人权的认识及了解程度不断提高,国家对公民工作待遇和福利的重视程度逐渐加深,导致现有关公民工作待遇政策不断完善,人们的待遇和所享受的福利越来越好,人们的幸福感也越来越高。在有关产假的规定上并不是全国完全统一的,部分产假规定与当事人所在的省市有关,所在地区不同部分规定细则也会不同。所以当事人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可与律师365的在线律师联系,我们将根据您的实际情况为您研究并提出最合适的请产假方案,为您争取最大福利

女职工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为了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在生育子女时有必要的物资条件和基础,同时也为了保护下一代的身心健康,我国《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在保障妇女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方面构筑了较为完善和系统的保护体系。

女职工最为担心的是因生育而失去工作,现实中相当一部分企业因害怕女职工在合同期内生育增加企业成本而在劳动合同和内部的规章制度中不合理规定:女职工在合同期内不得怀孕、生育或者在本企业工作几年后方可申请生育。针对这种情况,《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在第二十九条中还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原劳动部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和《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均规定: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的,应自动延续到女职工“三期”届满为止。

怀孕期间妇女生理发生较大的变化,身体负担较重,为保护母婴健康,进而提高全民族素质,《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还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对于怀孕7个月和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还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如果女职工怀孕流产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休假。

为保证妇女在生育后得到良好的休息和休养,《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产前休假为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在用人单位参加了社会生育保险的情况下,按照《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以及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也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社会生育保险,应当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1988年原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正常产假期间照发女职工工资。

为了使婴儿得到正常哺乳,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劳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产假享受的待遇

一、产假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时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二、产假一般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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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难产怎么界定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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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宝宝的一个过程是漫长而艰苦的。如果能顺产,对于每个准妈妈来说是值得高兴的好消息。但如果遇上难产,那就要采取非常手段—剖腹产等方式。另外难产对于产妇的身体伤害是许多未经历过的人难以想象的。由于难产假对身体伤害大于顺产。所以国家在产假规定上添加了难产假。产假难产怎么界定呢?孕妇如何远离难产?一起和看看吧。

难产假是什么

在许多人的理解里,只有产假这个概念,事实上,产假只是一个笼统的、以篇盖全的说法。产假中还细分了许多安胎假、产前假、晚育假以及难产假等。那么,难产假是是什么呢?

难产泛指在分娩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出现分娩过慢,甚至停止的状况。

由于难产对身体体力的消耗和伤害极大,所以在2014年最新颁布的产假规定中明确标注了难产者将享受额外的难产假。

但是具体难产假的标准还是有严格规定的,如果不属于难产,是无法申请该假期的。另外,申请时要由医院出具相关证明。

难产假休多少天

对难产假及难产假的休假标准做了相应的了解,那么,难产假可以增加多少天的假期呢成了大家关心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在2014年最新颁布的国家产假规定中明确标注了难产者将享受额外的难产假,期限为15天。但是,由于各地区标准不同,所以在遵循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各地区自己也做了一些调整。

例如广州在2013年颁布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中,规定难产的广东女职工增加30天产假。比国家规定的难产增加15天产假,又多了一倍。

除此之外,难产中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虽然难产假的时间比顺产的时间久,但是准妈妈要是要避免难缠的发生,爱护自己的和孩子的健康学习基本的孕妇分娩小知识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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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何时开始休产假最好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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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妈妈在孕期的时候上班能很好的分散掉孕妈妈孕期的不愉快,还有胡思乱想的心情,在职场中和同事之间的交流,沟通也对孕妈妈也很有好处。孕妇何时开始产假最好呢?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究竟什么时候开始休产假?可以分两种情况。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什么时候休产假才是最佳时间?

▎根据自身情况而定。

产前检查一切正常,所从事的又不是重体力或环境恶劣或条件差的工作,则可以到预产期前1周左右再停止工作,在家休息待产,甚至也可以照常工作直至预产期。

若工作较轻,即使在工作出现临产征兆休息也不为晚。但是,孕妇如果从事以下可导致流产、早产、胎儿致畸等严重危害母亲及胎儿健康的工作,应该提前休息:

(1)繁重的体力劳动工作。繁重的体力劳动工作消耗热量很多,增加心脏的输出量,加重孕妇的负担,会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甚至造成流产、早产。

(2)频繁弯腰、下蹲或攀高的工作。长时间蹲位或弯腰会压迫腹部,影响胎儿发育,引起流产、早产。妊娠后期,行动不便,且常伴有下肢水肿,更不适宜参加这类工作。

(3)高空或危险作业。有跌落危险的作业,距地面2米以上高度的作业以及其他有发生意外事故危险可能的作业不宜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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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产假可以延后休吗

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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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怀孕的时候老公也是会有陪产假,陪产假是在妻子生产的时候可以休的。有些人觉得其中坐月子的时候是在月子中心,自己不用照顾,想要等其中做完月子后在休陪产假,先将陪产假延后下。那么陪产假可以延后休吗?接下来来为大家讲解下吧。

陪产假可以延后休吗

1、一般情况下,男方的陪产家是在女方入院生产开始计算的,几乎不可以延后休假。

2、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其婚假为30天;实行晚育的,其产假为105天,并给男方护理假15天。

3、育龄夫妻系城镇居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优待与奖励:在产假期满前领证的,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

男方休陪产假的好处

1、男方休“产假”是有很多好处的,有利于产妇和婴儿的健康。女性休产假期间,身体虚弱,当然更需要丈夫的照顾。而且产妇常常会有沉重的心理压力,情绪容易波动,丈夫在身边呵护,能够使妻子和婴儿得到更好的照料,也有助于消除产妇的紧张情绪,对于顺利分娩、产后恢复,以及母乳喂养都有很大帮助。

2、有利于新生儿智力发育。新生儿虽然不会讲话,视觉也不发达,但他们的感知觉灵敏,这时最易于接受父母的爱抚。父亲的语言、气息会给新生儿一种信息,对宝宝的感知觉发育和日后形成坚强的性格都有好处—据英国剑桥大学的一份研究表明,如果父亲在婴儿早期生活中的参与,会对孩子将来的身心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他们在社会交往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方面,会表现得更出色,这些都会在若干年后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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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陪产假需要什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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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分娩有分娩假,而她们的丈夫则有陪产假,丈夫有陪产假才可以更好地陪护妻子,更好地照料她们的日常饮食起居,也可以起到安抚产妇情绪的重要作用。那么请陪产假需要什么证明呢?接下来来为大家讲解下吧。

各个公司对请陪产假的证明提供要求会有所不同的,但是大多数都是要求提供以下几个证明:

1.结婚证。证明对方为自己的合法妻子,孩子为合法计划内生育。

2.准生证。一般会在怀孕3个月的时候就去办理了,因为3个月以上的孕期流产的概率小,相对来说比较稳定了。需要的材料是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医院开具的妊娠证明等。

3.出生证明。出生3个月之内,可以到生产医院开出宝宝的出生证明,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时候必须要想好宝宝的大名,因为此证一出,以后再想给宝宝换名字就困难了。

4.陪产假的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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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女职工产假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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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那么大家知道一般公务员女职工产假多少天吗?不妨来和小编一起来探讨下相关的特殊职工安全小知识吧,一起看看我国对女职工有哪些劳动保护措施。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小结:以上是国家上的规定,对于公务员晚婚晚育的产假,具体的大家也可以参照所在具体省、地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好了,希望这些知识能够提供给大家更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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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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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减少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我国出台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例如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等做出一系列规定。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讲讲女职工产假工资标准是什么,希望大家也能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的特殊职工安全小知识。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女性的产假是带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产假工资规定。

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如何发放?

1、如果你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如果你已经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你在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这也就是你的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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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期间要交社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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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小编了解,《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八条规定,符合条件女职工生育至少可以享受98天产假,同时产假期间还可以领取生育津贴。虽然享受产假是一件很高兴的事情,但还有女性职员担心产假期间的社保,那么究竟在女职工产假期间要交社保吗?不如随小编来一起看看这方面的特殊职工安全小知识吧,我们大家一起来看看我国对女职工有哪些劳动保护措施。

在这里,小编也可以很肯定的告诉大家,大家在休产假期间,只要没有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就必须还是要为大家缴纳社保的,具体依据如下: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

产假期间劳动者未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继续为职员缴存社会保险,且职工本人也应当继续缴存社会保险。产假期间社保费用由用人单位代收上交至社保机构。

这里还要注意的事情就是在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待遇不得低于平时的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好了,今天小编关于女职工产假期间要交社保吗这个问题,就为大家详细介绍到这里了,其实大家在产假期间都是有相关法律保护的,所以大家也一定要多了解写这方面的知识,去更好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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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期间有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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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应该都知道,女性职工与男性职工一般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因为女性职工终有一天要面临怀孕生子的问题,所以在这里,大家也很想知道一般在这期间是否会得到相关的保护,今天小编就想来为介绍一下这方面的特殊职工安全小知识-女职工产假期间有工资吗,也希望能够给予我们女性职工朋友们更多的帮助。

据小编了解,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工资是劳动报酬,女职工产假期间不提供劳动,不享有工资,享受劳动保险待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和各地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

1、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济支付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期工资的,由所在单位补足差额;高于本人工资的,所在单位不得截留。

2、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按产假前正常出勤工资标准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关于女职工产假期间有工资吗这个问题,小编就为大家分析到这里了,下一期小编想和大家一起看看我国对女职工有哪些劳动保护措施,请大家继续关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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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休产假算正常出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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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女性职工朋友们,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工作中,都会面临怀孕生子的情况,那么一般像女职工休产假正常出勤吗?不如来随小编来一起了解下相关的特殊职工安全小知识吧,一起看看我国对女职工有哪些劳动保护措施。

小编查阅了相关资料,在这里可以肯定的告诉大家,产假不算正常出勤,但可以领取产假津贴。依据生育保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及标准为:

正常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再按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剩余部分留给企业,不足的由企业补齐。

那么大家知道国家对于产假还有那些规定吗?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产前假:

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照二十八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相关特殊职工安全小知识就到这里了,希望更多的女性职工朋友们都可以得到相关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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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享受产假不少于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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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职工朋友们在由自己一个人荣升为母亲的这一路,也是很艰辛的,因为有时候还要坚持自己的工作岗位,直到快要临盆的时候,那么大家知道一般女职工享受产假少于多少天吗?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一些相关的特殊职工安全小知识,也希望能帮助到更多的朋友。

一般情况下最少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台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前假不足15天的,与产后假合并使用。

另外,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24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30天。

除了90天法定基本产假天数,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女职工能享受增加天数的产假。难产、多胞胎的因素,有《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明文规定;但是,晚育、独生子女的因素,各地方的规定有所不同。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有些单位在女职工产假天数问题上自行制订标准,只要产假天数不短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力度更强,应当予以认可。

关于女职工享受产假不少于多少天的问题,今天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欲想了解更多我国对女职工有哪些劳动保护措施的朋友,可以继续关注哦,更多的精彩内容在等着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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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休产假工资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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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们女性职工朋友们来说,产假是法定的假日,可以依法享有用人单位不得侵犯。但是很多人不懂法律,对于员工休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表示疑惑,毕竟这是关系到自己的实际利益。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具体介绍下女职工休产假工资怎么计算,希望大家也能更多的了解一些我国对女职工有哪些劳动保护措施。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女性的产假是带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产假工资规定。

女职工休产假工资怎么计算,如何发放?

1、如果你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如果你已经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你在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这也就是你的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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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产假含双休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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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人生活条件都比较的好,而且国家政策也越来越好,就连女职员在生孩子期间也有陪产假了。那么,陪产假含双休日吗??下面就让小编来介绍吧!

陪产假包含双休日和法定假日吗?

陪产假,顾名思义指的是丈夫陪妻子生孩子的特殊假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夫妻可以享受的福利政策。女方在享受产假的同时,男方也享受一定的时间来看护和照料妻儿。

目前,劳动法等相关法规很明确的做出了规定,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要按照规定执行。不过,有的地方也可能还没有实施开来这一福利政策。如果,在女性在生孩子期间无人照料,情况比较特殊时,原单位没有这一政策的话,是可以向单位申请困难补助或照顾。

其实,陪产假为自然日,所以它是包含双休日和法定假日的。至于,陪产假有多少天,在《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规定男方享有7天的陪产假,但是,具体是多少天,还得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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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有陪产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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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妇女生产的时候是需要放产假的,而现在男性朋友也有陪产假放的,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那么,二胎有陪产假吗?下面就让小编来介绍吧!

二胎有陪产假吗?

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陪产假。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各地相继修订最新生育条例,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同时,将取消原来的晚婚晚育假调整为奖励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国家规定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30天奖励假;而配偶的陪产假也调整为10-15天,甚至25天。配偶陪产假期间工资,应当由用人单位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所有劳动报酬发给。

目前出台新计生条例的12个省份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时对产假和男性陪产、护理假做出一定调整。其中,山西、安徽、江西、山东、四川、宁夏6省份,产假为158天,福建产假最短158天最长可休180天;而天津、浙江、湖北3省份,产假为128天,相差近两个月;广东省自2016年9月29日起,将原来的30天奖励假延长至80天,产假为178天了。陪产、护理假方面,广西和宁夏假期最长,为25天,天津、山东则仅有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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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后离职工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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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下面来看看产假后离职工资怎么算吗?

劳动者休息产假后就辞职,那么公司不会支付产假工资的,因此,建议先领取产假工资及生育津贴后,再申请辞职。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以上是小编介绍产假后离职工资怎么算的内容,本网劳动安全知识库中还有很多关于特殊职工保护方面的知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继续关注,才能更好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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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产假工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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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但是也有长达30天的陪产假,例如河南省。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制度各单位也都不尽相同,奖金福利不变。还有部分地区可将男性的陪产假转到女方的产假中去,由女性代替男性休假,下面来看看男性产假工资怎么算吗?

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同样要向职工支付工资的。陪产工资结算的方式有两种:

1、若是用人单位有为职工买生育保险的话,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由用人单位向相关部门申请。陪产假期间工资一般是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来支付的,若是职工工资高于当时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则由用人单位补差额。

2、若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那职工在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是按照职工合同工资的标准来支付。

男方休“产假”是有很多好处的,有利于产妇和婴儿的健康。女性休产假期间,身体虚弱,当然更需要丈夫的照顾。而且产妇常常会有沉重的心理压力,情绪容易波动,丈夫在身边呵护,能够使妻子和婴儿得到更好的照料,也有助于消除产妇的紧张情绪,对于顺利分娩、产后恢复,以及母乳喂养都有很大帮助。

以上是小编介绍男性产假工资怎么算的内容,本网劳动安全知识库中还有很多关于特殊职工保护方面的知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继续关注,才能更好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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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扎多少天产假?结扎可休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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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扎也是个需要请假的手术,必须要静养,下面本网的小编为你们介绍结扎多少天产假?结扎可休一个月。

结扎多少天产假

国家计生委《节育技术常规和避孕药具使用指南>>对各种节育手术后假期的建议:

1、放置宫内节育器(上环):自手术日起休息3天,重体力劳动者不安排重劳动;

2、取出宫内节育器(取环):自手术日起休息2天。

3、输精管结扎(男扎):休息10天。

4、单纯输卵管结扎(女扎):休息1个月。

5、人工流产,休息14天;人工流产同时上环,休息17天;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休息45天。

6、中期终止妊娠:休息1个月;中期终止妊娠同时结扎输卵管,休息45天。

7、产后结扎输卵管:产假外另加14天。

8、皮下埋植:自植入当日起休息3天;自取出当日起休息3天。

你可根据你的具体情况进行对照。

结扎可逆吗

结扎不一定可逆。

结扎术早期是不可逆的避孕手术,但现代医学已能实施输精管复通术和输卵管复通术。由于结扎手术先用丝线将输卵管绑住,切断并用电烧灼破坏内径及止血,甚至将整条输卵管全切除。因此输卵管结扎后是否能复通,要看手术范围、输卵管结扎位置、水肿破坏程度、两端输卵管管径大小、剩余输卵管长度等等,另外和结扎的年限和自身免疫反应的发生情况还有关系,建议还是去医院检查后再看医生的建议。所以说,结扎不一定可逆。

结扎对女性身体的影响

1、有些统计指出,结扎手术过后因为一些妇科问题而需要切除子宫的机率比一般人高。

2、结扎手术造成膀胱或肠管的损伤。

3、盆腔疼痛。手术后盆腔感染,治疗未彻底而形成慢性盆腔炎,或术前原有盆腔炎。

4、出血。出血多因手术时止血不彻底,未及时发现或因术前未发现受术者凝血功能异常而造成。

5、月经改变。月经改变可能与受术者术前生理状态,例如产后、流产后、年龄偏大(35-40岁)、手术方法等有关。表现为月经不调或月经过多,可在明确原因后给予对症治疗。

6、心身疾病(神经官能症)。术前患者对手术顾虑大,有恐惧或疑虑心理或原患有神经官能症者,手术后常出现身体和精神方面的异常症状,但未发现相应器官有器质性病变。

7、感染。根据部位可分成腹壁切口感染和盆腔内感染两类。在腹壁切口感染初期,局部出现红、肿、热、痛,可伴有发热,伤口有脓性分泌物,腹壁可摸到边界不清的包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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