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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

界定知识专题栏目,提供与界定相关内容的知识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界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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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如何界定

全文共 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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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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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认定你是闯红灯必须有三张照片或者是有闯红灯的视频。这三张照片是指过停车线时的前轮、后轮和车过了停车线的照片。如果这三张照片不齐或没有闯红灯视频,交警不能判你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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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轮。如果红灯亮起之前你的车前轮已经过了停车线,那么不算违规。红灯亮时前轮恰好停在停车线前也不算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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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轮。若后轮过停车线时红灯才亮起,不算违规,主要看前轮有没有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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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停车线的照片。这张是你的车的前轮和后轮都在红灯亮后过了停车线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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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种情况是红灯亮时前轮过了停车线,但又把车退了回来,这种情况就看你那儿的交警管理是不是严来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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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施工温度界定规定是怎样的?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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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低于5℃时,砌体工程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冬季施工需保温覆盖和消耗较多热能,一般宜在入冬前挖好覆盖保温部位,或在冰冻前翻松表土。

根据《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范》JGJ104-97规定: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低于5℃时,砌体工程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由于冬季施工需保温覆盖和消耗较多热能,增加工程造价,因此如场地平整、地基处理、室外装饰、屋面防水及高空灌筑混凝土等工程项目要尽量避免在冬季施工。对于不得不在冬季施工的项目,则须因时因地制宜,制定冬季施工措施,并及时掌握气温变化。

冬期施工所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石灰膏、电石膏等应防止受冻,如遭冻结,应经融化后使用。

2、拌制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冰块和大于10mm的冻结块。

3、砌体用砖或其他块材不得遭水浸冻。

一般宜在入冬前挖好,覆盖保温。必须在冬季开挖的部位,可在土表面覆盖保温材料或在冰冻前翻松表土。翻松厚度须视土质和负温情况而定,一般不得小于0.5米。

覆盖材料必须保持干燥,其厚度应按各种材料的保温性能和土壤可能达到的冻结深度计算决定。开挖冻土通常采用机械和爆破两种方法。机械开挖冻土,可按土壤冻深用铲运机或正铲挖土机挖掘,也可用锤击松土装置砸击冻土外壳,再用机械挖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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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暴雨的降水量是多少 特大暴雨如何界定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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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暴雨降水量满足一个小时16毫米,12个小时30毫米,24小时50毫米。符合这些条件才称之为暴雨,在气象学上主要是降水作为判定的标准。

特大暴雨在判定时有哪一些关联

每一次暴雨过程中,降水强度、持续时间、出现时间、降水集中时间都有差异,将50毫米的降水量作为例子,可能是一个小时内下完,可能是连续24个小时,但无论是什么时候下完暴雨的等级划分,全部都是按照24小时降水量的大小去进行划分。

暴雨成灾的原因是什么

在暴雨发生之后,地理环境将成为影响灾害的因素,包括地貌,地理,位置,地形。我国面积较大,地形复杂,有平原,有高山,有盆地,不同地形,对暴雨形成的灾害会有所影响。高原和土地因为具备阻挡作用,可能会形成爬流,引发暴雨。在暴雨的作用下,容易诱发泥石流,还有滑坡。在山间,平川地带以及盆地,相对而言地面坡度较大,全部都是阶梯台地排水条件较好,不会造成重大灾害。在特殊时间还需注意好防护措施,减少暴雨的隐患。

特大暴雨天气在户外怎么办?

出门前应携带雨衣雨披,选择摩擦力较好的胶底鞋。在特大暴雨来临期间,建议寻找牢固并且地势较高的地方躲雨,不要留在水边,江边以及树下。如果特大暴雨已经开始尽一切,可能联络家人朋友告知具体位置,但在打雷闪电时不要拨打手机。持续特大暴雨将导致路面积水,垃圾,还有泥沙等一系列障碍物会被冲下,人的眼睛没有办法看清楚,建议远离湿滑地面。另外在必需通行时可以选择内八字,缓慢通行,减少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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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直系亲属 直系亲属怎么界定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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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回答

平时所说的直系亲属就是自己的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要说直系亲属是与我们之间存在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直系亲属包括自然直系亲属和法律拟定的直系亲属,比如养子女,养父母,养孙子女,养外孙子女等等,而这些其实都属于直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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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亲属怎么界定

所谓的直系亲属是指与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者是婚姻关系的人,直系亲属包括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直系血亲就是代表跟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像父母祖父母子女等等。直系姻亲是指配偶的直系血亲,像儿媳跟公婆,女婿跟岳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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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的法律法规

根据民法典第1045条中明确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等都属于近亲属,当然这在法律规定当中,也属于直系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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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直系亲属的规定

职工本人结婚或者是职工的直系亲属,像父母配偶和子女出现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单位领导批准假期,酌情给予1~3天的婚丧假。如果职工结婚时双方并不在同一个地方工作,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事情,则可以根据路程远近,给予合理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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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规闯红灯的界定和处理方法

全文共 1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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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定中明确指出,如今闯红灯的行为一律扣6分,对于机动车驾驶者来讲,这也算是不轻的处罚了。但是在此之前需要先界定闯红灯的行为。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新交规闯红灯的界定方法,欢迎阅读。

闯红灯的情况

1.遇红灯过线即停车

问:红灯亮时,车来不及刹住,车头冲出停止线,这算不算闯红灯?

答:如果车辆在红灯时只是刚刚越过停止线,但立即停住了,这种闯红灯不会进行处罚,要是过线后还有明显的位置移动,就要被处罚。电子眼拍摄闯红灯的3张照片为:车辆驶过停止线,随后两张是车辆驶到路口中间以及到达对面路口。只有当这3张照片齐备时,才会被认定为闯红灯,在新规中扣6分。

2.交警指挥下闯红灯

问:虽然信号灯是红灯,但执勤交警示意可以通行,这样是否算闯红灯?

答:当信号灯与交警手势发生冲突时,机动车驾驶人要服从交警的现场指挥。如果因交警现场指挥“被闯红灯”,驾驶人可以到事发地交警大队开具调流证明,免于处罚。当事人若对处罚有异议,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申诉解决。

3.遇红灯车身全越线停车

问:如果没来得及刹车,导致车身全部越过停止线,这算闯红灯吗?

答:如果车辆全身越过停止线后没再继续移动,这样并不算闯红灯。但这种情况是越线停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4条第5项,“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一次扣2分。”

4.越线停车后又倒车

问:遇红灯越线停车后,企图通过倒车来躲避处罚,这能被处罚吗?

答:机动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如果违规倒车,可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5.跟大车后“误闯”红灯

问:有时因为前方的大车挡住了视线,便跟着大车驶过路口,这算闯红灯吗?

答:驾驶人要保持足够的望范围,要以能看到前方的信号灯、保证安全刹车距离为标准。一般情况下,机动车跟在大型车辆后面被拍,都是因为过路口抢信号。这种行为只能按闯红灯予以处罚。

6.闯黄灯经过路口

问:驾驶人在信号灯变黄时经过路口,算闯红灯吗?

答:交警部门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路口黄灯闪烁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如果黄灯已经亮起,还继续抢行通过,那么这样被拍也算闯红灯。

新交规闯红灯的界定方法

1、工作人员采集闯红灯违法信息时,一般必须至少有三张照片做佐证,分别在车辆过线前,过线后和驶入路口。在刚过线情况下,司机没有继续移动车辆保持原状,交管部门就不会认定为闯灯。

也就是说,当红灯时,车头车身已经过了停止线,但车尾没有过线时停车,即为刚过线不会被处罚。如果不慎刚好过线,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加油,猛冲过线或怕电子警察抓拍而大距离倒车,因为视频设备捕捉的是移动影像,会形成一次完整违法记录,在刚过线情况下,司机没有继续移动车辆保持原状,交管部门就不会认定为闯灯。

2、黄灯亮起和红灯亮起有三秒的转换时间,电子警察是24小时工作,黄灯亮起时,电子警察不抓拍,在红灯亮起的同时才开始抓拍。

3、属于特殊情况的闯红灯,如车上载有孕妇、病危病人或者前面大车挡住黄灯转换红灯时间差,导致误交管部门将按照执法程序进行核实和纠正,司机可向交管部门提供单位证明、医院证明等等,如果确因前车遮挡信号灯导致后车误闯红灯,或司机为紧急运送病人闯红灯,除通过法制员审核等形式在前期予以纠正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申诉解决。”

误闯红灯处理方法

1、误闯红灯立即停车可免处罚

路口电子眼拍摄闯红灯违法行为时,一般要拍3张照片取证。一张是车辆在红灯时还没越过停止线的照片,另外两张是车辆在红灯中继续前行,越过停止线和彻底驶进路口的照片,3张照片会明显记录车辆在红灯过程中的位置移动。如果车辆在红灯时只是刚刚越过停止线,但立即停住,交管部门不会对其进行处罚。

而对于跟车问题,交警表示通过路口应提前减速,可以拉开与大车的距离,留出观察红绿灯的时间和空间。交警提示,如果已经越过停止线千万不要倒车,那样不仅容易和后车或行人发生碰撞,而且也将因为有位移,被电子眼记录在案。

2、误闯红灯可申诉

如不是因为驾驶人自身过错原因造成的闯红灯,除了通过法制员审核等形式在前期予以纠正外,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申诉解决。

在驾车过程中,因被前方大车遮挡视线而误闯红灯的情况时,对于这样的特殊情况,交管部门将按照执法程序进行核实和纠正,如果确实因为前车遮挡信号灯导致后车误闯红灯,或是司机为了紧急运送病人闯了红灯,除了通过法制员审核等形式在前期予以纠正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申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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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发明创造应如何界定

全文共 2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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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职务发明创造的相关法律知识。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条发明创造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对于上述1年的期限,有些研发人员故意在执行本职工作或者分配任务时已经基本完成的发明创造留到离职1年后作出,这其实严重损害了原单位的利益,原单位可以通过三种方式规避这一风险:1、制定相关的制度要求研发人员在离职时将所有的研发成果交给单位;2、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研发人员在离职较长时间内完成的与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属于单位所有;3、在研发人员离职前一段时间调离其研发岗位,使其接触不到单位的核心技术。

【本单位的定义是?】

在确定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之后,还需要判断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否受雇于某个单位,如果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执行该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该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则这项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

值得注意的是: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如果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执行借人单位、聘用单位、实习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上述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则这项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创造。

【如何确定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自然人,而不可能是“单位”或者“法人”等法律上拟制的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例如实验操作人员、资料收集检索人员和材料设备采购人员都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职务发明创造的认定:

(一)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本职工作即发明人或设计人的职务范围,属日常工作职责的范围,既不是指单位的业务范围,也不是指个人所学专业的范围。从事日常工作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的“本单位”包括:职工的认识隶属单位和临时工作单位(如借调人员从事工作的借调单位、专业人员的受聘单位等。)“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是指工作人员根据本单位的安排承担的短期或临时的任务。单位如果安排特定人员参加本职工作以外的为特定目的而是定的研究开发任务时,应当签订协议,明确任务范围,并保存好有关证据,以免发明创造完成后,双方为该发明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而产生纠纷。

3、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应当注意,退职、退休、调动工作后作出的发明创造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才能构成职务发明创造。1)该发明创造必须是发明人设计人从原单位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2)该发明创造与发明人设计人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联系。

(二)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在实践中,很多发明创造的完成都是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但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并非凡是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就属于职务发明创造,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发明创造的完成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谓物质技术条件,是指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2、发明创造的完成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本单位是指发明人隶属单位、借调单位、聘请单位,如果主体在发明创造完成的过程中所利用的物质技术条件,与本单位无关系,则不认为是职务发明创造。

3、发明创造的完成“主要是”利用了本单位的的物质技术条件。这里强调的是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在发明创造完成过程中的作用和比重。对这一点,专利法并没有详细规定。学术界认为: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在发明创造过程中,全部或者大部分利用了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及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如果这种利用对发明创造而言是必不可少的、起决定性作用的条件,则发明创造应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如果发明人或设计人仅少量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而且这种利用对发明创造的完成的关系不大或者没有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则该发明创造不认为是职务发明创造。

应当注意的是,只有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才能人为该发明创造的完成“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资条件”,也才能认定为职务发明。其原因就在于,这种发明创造的完成同单位的物资帮助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没有这种物质帮助,该发明创造是不可能完成的。

判断是否属于职务发明创造,不取决于发明创造是在单位内还是在单位外作出的,也不取决于是在工作时间还是在本工作时间外的业余时间做出的,只要属于执行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即便发明创造是在家里利用业余时间完成的也属于是职务发明创造。因为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不同,它可以不受特定场所和上下班时间的限制。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哪些?】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这里所说的“主要”是指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所利用的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是不可缺少的或者是不可替代的。如果是少量的利用或者是对完成发明创造没有任何实质性帮助的利用,则认为不是“主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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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界定短期抵押贷款你知道吗?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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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企业之间的竞争非常大,会遇到资金短缺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都会选择短期抵押贷款。那么什么是短期抵押贷款?现在小编就为大家解答。

短期抵押贷款是指是指申请借款企业以有价证券或其他财产作为抵押品,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按抵押晶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发放的贷款。

银行向财务风险较大的企业或对其信誉不太有把握的企业发放贷款,有时需要有抵押晶担保,以减少自己蒙受损失的风险。短期借款的抵押晶经常是借款企业的应收账款、存货、股票、债券等。银行接受抵押晶后,将根据抵押品的面值决定贷款金额,一般为抵押晶面值的30%一90%。这一比例的高低,取决于抵押晶的变现能力和银行的风险偏好。抵押借款的成本通常高于非抵押借款,这是因为银行主要向信誉好的客户提供非抵押贷款,而将抵押贷款看成是一种风险投资,故而收取较高的利率;同时银行管理抵押贷款要比管理非抵押贷款困难,为此往往另外收取手续费。

企业向贷款人提供抵押品,会限制其财产的使用和将来的借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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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冷暴力的界定 需要依据其七大特征

全文共 1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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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家庭暴力作为一种新的家暴形式,正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那家庭冷暴力该如何界定呢?关注心理安全的本安全网下面为大家分享下家庭冷暴力如何界定的生活常识。

家庭冷暴力,主要是指家庭产生矛盾时,家庭成员通过非暴力的方式给对方造成精神伤害,通常表现为恶意诋毁、讽刺挖苦、冷淡、漠视、疏远和放任等行为方式导致的精神伤害。

家庭冷暴力的界定

家庭冷暴力,作为破坏婚姻家庭的一种新生事物,其内涵在我国立法和理论界还没有明确的界定。家庭冷暴力从字面看有三层含义,即冷酷、暴戾、杀伤力。其在实践中的表现,是指家庭成员产生矛盾时,通过非暴力的形式对对方恶意诋毁、讽刺挖苦、冷淡漠视、歧视疏远、侮辱恐吓等,表现为对对方漠不关心、没有言语交流,限制对方行动自由,停止或敷衍性生活,对家庭及成员不管不问等。与拳打脚踢的显性暴力相比,冷暴力主要以语言为工具或不作为方式,如用侮辱性的言语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用讽刺挖苦言语伤害对方的自尊心、停止彼此之间的语言交流;对经济进行控制、拒绝支付家庭日常开支、限制对方自由等,使对方长期处于精神折磨状态。

家庭冷暴力具有以下特征

1、主体的高学历性

家庭冷暴力多出现在文化程度较高的知识分子家庭,这部分人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职业身份。当矛盾产生时,他们碍于面子不会轻易厮打怒骂,对传统的暴力行为都比较能克制,有的则是熟悉法律规定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谴责,不采取直接肉体伤害的方式,而是较“理智”地采取冷暴力这种消极应对的方式,实行不沟通、不理睬、不关心的“三不政策”,即使说话也常是嘲笑、挖苦、讽刺等语言伤害或折磨对方。

2、对象的特定性

家庭冷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其施暴人与受害人之间都存在特定的亲属关系,包括亲子关系、夫妻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祖孙关系、婆媳关系等,其受害者往往是家庭中的妇女、儿童及老人等弱势群体。

3、行为的不作为性

家庭冷暴力是精神暴力的一种形式,其行为特征是一方以不作为方式或言语攻击的方式对另一方进行讽刺、挖苦、冷落、漠视、疏远、遗弃等消极方式来伤害对方,使对方内心和精神受到伤害。

4、行为方式的多样性

由于不同的家庭情况和家庭成员不同的个性特征,家庭冷暴力的行为方式有多种表现,有的表现为言语上的讽刺挖苦、恶语攻击、人格贬损,伤害对方自尊心和自信心;有的表现为互不理睬、有病不给治、不关心家庭和对方、不承担对家庭的责任,常常无故地“失踪”。

5、表现的隐蔽性

家庭冷暴力常常表现为夫妻双方缺乏沟通和语言交流,对另一方冷落、漠视,很难界定其是性格孤僻还是有意实施家庭冷暴力的精神虐待,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受害人的心理和精神,精神世界是人的主观意识,缺乏外在表现和测定标准。冷暴力是一方消极的方式对家庭成员实施伤害,它没有伤痕,不见鲜血,无法作伤情鉴定,没有明显的发展过程,不易引起人们的注意。由于受人们“死要面子”观念和“家丑不可外扬”传统思想的影响,夫妻矛盾常常被掩盖;住宅的相对独立性、对他人私生活的尊重使得家庭冲突不易为他人所发现;再加上大多数人对于家庭冷暴力还没有足够的认识,在遭受冷暴力侵犯时,忍气吞声、忍辱负重,使得家庭冷暴力不易被发现。

6、危害的持久性、严重性

施暴者冷落家庭成员,常常是一个月或更长时间不与对方说一句话,更严重的常年不回家、不顾家。由于家庭冷暴力的受害者与施暴者长期共同生活,对首次的冷暴力如果没有认识,长时间反复、持续的漠视,伤害就会达到一定程度形成家庭冷暴力。热暴力的危害有目共睹,但长期冷战造成的精神上的折磨远比肉体上的伤害更具危害性。冷暴力的受害人由于长期受到歧视、挖苦、冷落、漠视,感情变得脆弱、自卑、多疑、消极,产生委屈感、被控制感、挫败感,心理上常伴有空虚、孤独、抑郁、消沉、痛苦甚至绝望,很容易引发生理和精神疾病,出现抑郁、性格扭曲、精神分裂症、自残、自杀、以暴制暴等无法挽回的后果。

7、证据较难认定性

一方面我国法律对家庭冷暴力没有明确规定,没有统一的识别和鉴定标准,法院无法可依据,常常出现冷暴力界定难,在判断上存在明显的主观局限性,如是否具有主观恶性、是否具有严重的损害后果等。另一方面家庭冷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具有一定私密性、隐蔽性和不确定性,受害人举证困难,常常使施暴者逃脱法律制裁。

希望大家在了解家庭冷暴力的特征后,学会正确的界定家庭冷暴力,以便在遭遇到家庭冷暴力时能及时收集证据进行维权。想了解更多预防解决家庭冷暴力问题方面的安全常识,请继续关注本安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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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旅行社服务中的擅自行为

全文共 1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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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跟团出行的过程中会出现一些旅行社服务中的擅自行为。所谓旅行社违约,就是旅行社完全没有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为游客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那么如何界定旅行社服务中的擅自行为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个旅游消费知识。

1、旅行社的服务行为与原合同约定不一致。如果旅行社的服务与原合同约定完全一致,则不存在旅行社的擅自行为。擅自行为的出现,必然导致旅游行程的变动,万变不离其宗,要么是增加了服务项目,要么是减少了服务项目,或者是降低了服务标准,或者是调整了服务顺序。总之,实际服务与原合同的约定不符。

2、旅行社的服务行为是单方决定的。所谓旅行社的擅自行为,一定是旅行社的单方行为,是不与游客协商的行为,这在旅游纠纷中表现得最为突出,不论是强迫购物还是强迫自费,也不论是降低标准还是擅自增减项目,莫不如此。通常情况下,只要是旅行社抱着诚实信用的态度,与游客进行协商,游客就不会对旅游合同服务的变动投诉。

3、旅行社的服务行为时主观故意的。擅自行为,必定是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的主观故意行为,是有计划、有目的的行为。在旅游行程中,如果遭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旅行社及时调整行程,不仅不应受到指责,还应得到肯定。比如遇到地震、海啸等,旅行社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调整行程,最大限度地维护游客的权益。

当然,在旅行社的服务中,也会出现游客的擅自行为。正如上述法律中规定的那样,参加出境旅游图案的游客不得随意分团和脱团。最为常见的游客擅自行为,是出团前由于某种原因,擅自取消旅游行程,也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1、旅行社的服务行为与原合同约定不一致。如果旅行社的服务与原合同约定完全一致,则不存在旅行社的擅自行为。擅自行为的出现,必然导致旅游行程的变动,万变不离其宗,要么是增加了服务项目,要么是减少了服务项目,或者是降低了服务标准,或者是调整了服务顺序。总之,实际服务与原合同的约定不符。

2、旅行社的服务行为是单方决定的。所谓旅行社的擅自行为,一定是旅行社的单方行为,是不与游客协商的行为,这在旅游纠纷中表现得最为突出,不论是强迫购物还是强迫自费,也不论是降低标准还是擅自增减项目,莫不如此。通常情况下,只要是旅行社抱着诚实信用的态度,与游客进行协商,游客就不会对旅游合同服务的变动投诉。

3、旅行社的服务行为时主观故意的。擅自行为,必定是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的主观故意行为,是有计划、有目的的行为。在旅游行程中,如果遭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旅行社及时调整行程,不仅不应受到指责,还应得到肯定。比如遇到地震、海啸等,旅行社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调整行程,最大限度地维护游客的权益。

当然,在旅行社的服务中,也会出现游客的擅自行为。正如上述法律中规定的那样,参加出境旅游图案的游客不得随意分团和脱团。最为常见的游客擅自行为,是出团前由于某种原因,擅自取消旅游行程,也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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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现最牛违建 您知道如何界定和处理违章建筑吗

全文共 1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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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9日,重庆,居民利用路面之下的空隙,修建了一排房屋,好似房屋贴在路面下。据了解,房屋位于重庆市渝中区南区路路面下方,楼房顶部就是路面底部,宽度只有3米,每栋楼之间间隙1米,一面采光,十分隐秘,如果不是特别留意,也许都发现不了。

重庆现最牛违建您知道如何界定处理违章建筑

重庆现最牛违建您知道如何界定和处理违章建筑吗

这样的违章建筑受到网友们的顶礼膜拜,崇拜房主的想象能力。有网友称,违建这种东西,没有最牛只有更牛,屋顶加盖、四合院挖洞都已经落伍了。

在对该建筑的膜拜之余,面对这些影响公共安全的违章建筑,你想过国家会如何处理这些违章建筑吗?本安全网为您详解相关常识知识!

如何界定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物。

一、凡属下列行为之一者,则属违章用地:

(一)临时用地逾期不交还的;

(二)转让、交换、买卖、租赁或变相买卖、租赁土地的;

(三)使用的土地未经市规划局(或被授权机关)批准,未领取使用土地许可证或临时用地许可证的;

(四)擅自改变用地性质的;

(五)擅自改变用地位置或扩大用地范围的;

二、凡属下列行为之一者,则属违章建筑:

(一)临时性建筑物逾期不拆除的。

(二)未经市规划局(或被授权机关)批准,未领取建筑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三)擅自改变建筑物的规模或建筑物使用性质的;

(四)擅自改变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纸施工的;

如何处罚违章建筑:

由于每个地区的违章建筑处理方法不一致,大概可以参考以下这种!

(一)经检查确认属违章用地或违章建筑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个人在接到规划、城管部门的违章处理通知书后,必须立即停工,听候处理。对不服从制止的,各有关部门应按规划、城管部门的通知协同处理;基建施工管理部门吊销其施工单位的施工证书;开户银行停止拨款;供水部门停止供水;供电部门停止供电;房管部门不予产权登记,公安部门不予办理入户,工商部门不发或吊销营业执照;规划部门停止办理用地、报建业务,直至结案为止。继续违章抢建的,要加重处理,强行拆除或按每平方米罚款一千元。对情节恶劣或造成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者,则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二)凡违章用地,一律限期退出,并给予罚款,建筑物给予没收或拆除。罚款金额按用地面积每平方米三百元计算,并没收其转让、买卖、租赁或变相买卖、租赁土地的全部违章所得。

(三)凡违章建筑,视其对城市规划的影响程度,分别给予限期拆除、没收或罚款的处罚。

1、经市规划局审定认为可以保留的,经罚款后可补办手续。违章建筑罚款,按违章建筑面积或长度计算。属临时性建筑,每平方米罚款二百元;属永久性建筑,每平方米罚款六百元;永久性建筑物屋顶违章搭建的每平方米罚款三百元。逾期交纳罚款者,每天加收百分之五的滞纳金。

2、经审定限期拆除,逾期不拆者,应强行拆除,以料抵工,并予以通报。如不能以料抵工者,拆除的全部劳务费由违章者负担。

3、对参与违章设计的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处理:对设计单位除没收其全部设计费外,并给予每平方米罚款十元;对违章施工单位的罚款,按工程总造价的10%计算;今后再继续违章设计或施工者,在半年内停止承担任何设计任务和施工任务,情节严重者,由市基建办吊销其设计或施工证书,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四)对违章用地的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或违章个人,视违章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的大小,分别给予警告、罚款、行政处分。对违章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罚款,每人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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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学生补助贫困学生怎么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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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那么,贫困学生补助贫困学生怎么界定呢?和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贫困学生补助贫困学生怎么界定?

一般来说,以下几类都属于贫困户家庭,可以申请补助补贴: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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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污染橙色预警具体是怎么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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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污染已经是目前大家最关注的环境污染话题,为了更好的对空气污染做出预警,政府对空气污染程度做出了相应的级别界定,以便于提前告知公众做好防御。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为重度污染;在301-500之间为严重污染。依据空气质量预报,同时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分为4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预警四级、预警三级、预警二级、预警一级,分别用蓝、黄、橙、红颜色标示,预警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一)预警四级(蓝色):预测未来1天出现重度污染;(二)预警三级(黄色):预测未来1天出现严重污染或持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三)预警二级(橙色):预测未来持续3天交替出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四)预警一级(红色):预测未来持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

当橙色预警发布时有如下具体措施:

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户外活动可适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2)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3)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4)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在全市范围内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1)按空气重污染期间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分预案确定的重点道路,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1次以上,减少交通扬尘污染;(2)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施工,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3)按空气重污染期间工业企业停、限产分预案确定的名单,对有关企业分别实施停产或限产减排30%污染物的措施;(4)在现有“禁放”、“禁烧”范围的基础上,全市范围禁止烟花爆竹燃放、露天烧烤。

希望大家都关注官方的预警预报,做好相应的防护。更多可吸入颗粒物对人体有哪些危害,以及环境污染安全小知识,请大家继续关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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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中怎样界定主犯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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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是司法实践中较常见的一种犯罪,又是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等方面争议问题非常多的一种犯罪,因此对办理此罪中存在的疑难问题给予关注、分析,以求取得明确的共识,对正确处理案件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您知道挪用公款罪中怎样界定主犯从犯吗?

小编了解到,关于挪用公款中的主犯和从犯的界定有以下几点。

1、内部人员之间相互勾结的挪用公款中共犯的区分:

(1)要从挪用公款共同犯罪故意的起因进行区分。即谁先提出挪用公款共同犯罪或拍板的,应认定其为主犯:其他积极响应、参与策划,提出补充意见或修改性意见的人员,应认定为从犯;其他在主观上没有挪用犯意,而是由于某种原因被迫接受挪用犯罪意图的,应认定为胁从犯。

(2)要从是否组织、领导、指挥、策划挪用公款共同犯罪或在挪用公款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上划分。即凡是在挪用公款共同犯罪中,组织、领导、指挥、策划挪用公款共同犯罪的,或在实施挪用公款共同犯罪的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就应认定为主犯;而在挪用公款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就认定为从犯;被迫参与挪用公款共同犯罪活动的,应认定为胁从犯。

(3)要从获利、分赃情况上进行区分。即一般来说,分得赃款比较多,获利较大的应定为主犯:分得赃款较少、获利较小的,应定为从犯;分得赃款最少、获利最小的,应定为胁从犯。

2、内部人员与外部人员勾结的挪用公款中共犯的区分

(1)从挪用公款共同犯罪故意的起因上进行区分。即如内部人员勾结外部人员将挪用的公款交与外部人员使用从而获利的,应认定内部人员为主犯,外部人员为从犯;如外部人员提出共同犯罪的,就应看他们在具体实施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参考分赃、获利情况。

(2)从是否组织、领导、指挥、策划挪用公款共同犯罪,或在挪用公款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上区分。

(3)根据获利、分赃的情况进行区分。

3、其次,应当根据挪用公款共同犯罪中各共犯事前有无约定和是否分赃获利,对其应承担的数额分别加以认定。

(1)在挪用公款共同作案之前,各共犯协商过获利后如何分赃的,按事先约定,按比例承担共同挪用数额,已经归还的,予以收缴按照事先约定分得的非法所得。未归还的,根据事前约定。各共犯按比例承担共同挪用公款的数额,并负责退还或退赔,收缴其非法所得。

(2)在挪用公款共同作案之前,各共犯协商过获利后如何分配,而实际上没有获利的。在案发时,共同挪用的公款已经归还的,根据事先约定,按比例承担挪用公款的数额,并负责退还或退赔。

(3)在挪用公款共同作案之前,各共犯没有协商获利后如何分赃,而在获利后已经分赃的。在案发时,共同挪用的公款已经归还的,按各共犯实际分得的非法所得,按比例承担,其非法所得予以没收。在案发时未归还的,根据各共犯实际分得的非法所得,按比例承担共同挪用的公款数额,并负责退还或退赔,没收其非法所得。

(4)在挪用公款共同作案之前,各共犯没有协商获利后如何分配,而在获利后没有来得及分配,就被有关部门或政法机关查获控制的。按照主犯、从犯、胁从犯各自承担刑事责任的大小,依不同比例确定各共犯承担的数额。公款未受损失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公款受到损失的则按比例退还或赔偿。

(5)在挪用公款共同作案之前,各共犯没有协商获利后如何分配,事后也没有获利的。按照主犯、从犯、胁从犯各自承担刑事责任的大小,依照不同比例确定各共犯承担的数额,案发时未归还的,按不同比例退还或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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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对套现的界定方法及相关注意事项!记得留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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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都进行信用卡套现的情况下,大家总容易会在不经意间躺枪。针对这种尴尬的情况,小编想与大家一起对银行的套现界定进行探讨,以避免自己被算入套现用户中去。

银行对于信用卡套现的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1、信用额度较高,通常上万,用套现中介的话说:“套起来也比较有激情”;

2、月月都有大额消费,占固定额度的90%以上;

3、每月都在高风险POS机上大额消费:有的持卡人为了避免自己的帐户被银行关注,经常在套现的时候选择不同的中介,不同的POS机。这种做法是徒劳的,信用卡套现中介手里的POS机多数都被银联和发卡行重点监控,换POS机的做法只是从一个高风险POS换到另外一个高风险POS;

4、经常在批发类POS上大额消费:作为个人信用卡用户应该很少和批发类POS有交易,比如医院、学校、房地产商、车行等,在这些类别的POS机上消费银行是拿不到手续费的;

5、每月全额还款,还款后两、三天内就用完所有信用额度,比较的极端的在还款后几分钟内就刷成空卡了;

6、每月都在支付宝等网络支付平台大量充值,充值金额占所用信用卡额度90%以上。

以上六个主要界定因素是银行用来判定我们是否进行了套现,那么小编相信大家能够理解怎么避免被银行界定为套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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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森林火灾是否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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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扫墓于杂草中放鞭炮或烧纸钱;上山熏马蜂窝……在引火焚烧过程中,人们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山林火灾,付出严重的经济损失,严重者甚至会招来牢狱之灾。那么,如何界定森林火灾是否构成犯罪呢?

小编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过失酿成火灾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按照法律规定,失火行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是区分失火罪与非罪的界限。首先,要查明行为人的行为与失火事件的发生有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其次,要查明损失的大小。火灾的发生虽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但由于及时扑灭而没有产生危害后果,或者造成的损失轻微,不构成失火罪,可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或者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但是,当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实践中,在失火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构成失火犯罪的情况下,一般在法定的基本量刑档次内给行为人裁量刑罚

在此,提醒人们,为防止引发山林火灾,切莫带火种上山,如有明火、吸烟、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等行为的,离开时一定要灭掉火星。如不慎引发火情,可就近取水扑灭,但当火势过大时应及时向附近村民或拨打“110”请求支援,尽可能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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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草原火灾受害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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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我国草原受害面积39338.6公顷,经济损失2204.6万元,受伤2人,牲畜损失1223头(只)。与上年相比,全国草原火灾次数增加68起,受害草原面积增加4261.3公顷。从草原火灾历史情况看,2014年草原火灾损失处于低位水平。那么,如何界定草原火灾受害面积呢?

小编了解到,发生草原火灾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应对受害草原面积、受灾畜禽种类和数量、受灾珍稀野生动植物种类和数量、人员伤亡、扑救支出、物资消耗及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统计,对草原火灾给城乡居民生活、工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

根据受害草原面积、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将草原火灾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草原火灾四个等级。

具体划分标准:

(一)特别重大(Ⅰ级)草原火灾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害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的;

2、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20人以上的;

3、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

(二)重大(Ⅱ级)草原火灾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害草原面积5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的;

2、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

3、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三)较大(III级)草原火灾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害草原面积1000公顷以上5000公顷以下的;

2、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造成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

3、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

(四)一般(Ⅳ级)草原火灾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害草原面积1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

2、造成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的;

3、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本条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另外,直接经济损失是指因草原火灾直接烧毁的草原牧草(饲草料)、牲畜、建设设施、棚圈、家产和其他财物损失(按火灾发生时市场价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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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指南 费用标准如何界定

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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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有若干费用需要缴纳,那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不同类型房屋贷款分别有哪些收费项目呢。

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标准如何规定

1、保险或担保费:纯公积金贷款为:贷款额×相应费率×贷款年限

组合贷款为:房款总额×相应费率×贷款年限

2、契税:房款总额×1.5%

3、抵押登记费:贷款额×1.5%;最多不超过200元;

4、工本费:a,商品房为:纯公积金贷款160元,组合贷款170元;

b,其他为:纯公积金贷款80元,组合贷款为90元;

注:产权共有的另加10元;

5、代办费:纯公积金贷款为200元,组合贷款为250元;

6、维修基金:建筑面积×40元/平米

7、测量费:建筑面积×0.19元/平米

不同类型房屋贷款分别有哪些收费项目

商品房:保险或担保费、契税、抵押登记费、工本费、代办费、维修基金、测量费;

现住房:保险或担保费、抵押登记费、工本费;

二手房:保险或担保费、抵押登记费、工本费、代办费;

无产权房:保险或担保费、抵押登记费、工本费、代办费;

拍卖房(己办理产权):保险或担保费、抵押登记费、工本费、代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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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婚后办房产证│第二套房怎么界定

全文共 11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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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买婚房之前是一方出资,由于时间的限制,很多拖到婚后才办理产证,那么这种情况房子该是谁的呢?还有一部分人婚前自己的房子没有及时办理产证,婚后再办理时变成了二套房,还得交契税?办产证还真是们学问,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婚前购卖的房屋,婚后房产证才拿到,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1、婚后完成产权登记,那么,属于购房人婚后取得的物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个人认为,属于购房人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诚然,购房人对所购房屋的产权确实是在婚后发生效力的,但是,这种登记应当理解为对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的公示和确认,因为,购房人用以购房的款项不是婚后取得,亦即,该部分价值并非购房人婚后所创造或新增收入。

2、婚前购房并支付全款,购房人已经完成了购房所应负担的全部义务,产权登记及房产证办法是开发商和行政机关的义务,不能因为第三人未能及时履行义务而剥夺守约人的权利,这也是公平原则最起码的要求。注意,如果购房人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共有)名下,本人认为可以视为赠与,则转化为共同财产。

3、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

(1)产权证征集在个人名下:一方婚前支付部分房款,其余的是办理按揭,婚后取得房产证如果产权证登记在购房人个人名下,则应当具体分析婚前婚后所支付房款的比例,如果婚前已经支付了大部分房款,那么,产权应当判给购房人,但是,婚后所支付房款以及增值部分应当平均分割;如果婚前支付房款相对较少,那么,在判决产权共有的同时,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购房人出资=婚前个人出资婚后共同出资的一半)分割房产份额。

(2)产权证登记在双方名下:如果房产证登记在双方名下,则按夫妻共有财产处理,分割时,平均分割的同时,适当考虑购房人婚前出资部分利益。注意,婚后购房人以个人收入还贷,同样视为共同还贷。《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且支付首期房款,至于婚后是否存在共同还款行为、产权证是否系婚后得到对房屋的产权归属没有影响。婚后存在共同还款行为的,属于只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的情况,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不能认定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离婚时取得房产证的一方有义务对对方进行适当合理的补偿。

二、婚前买房未办理产证,婚后又有一套房,属于二套房?

第几套房,按办房产证时为准。根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一条,“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由于小周家庭成员即丈夫的名下已经有一套住房,因此,虽然个人买房的时候属于第一套房,但现在婚后在已有夫妻房产的名下再办房产证时,第一套房就变身为第二套房了。税务机关一般是按办理房产证时为准,按第二套房收取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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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房产如何界定 你该为自己做好保障

全文共 2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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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去年全国离婚率依然呈上升趋势,并已连续12年攀升。在各类离婚案件中,当事人最关心的莫过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结婚的时候,我们当然是抱着白头偕老的想法去的。不过婚前财产和共同财产还是要弄明白,以降低因为财产互撕的可能性……所以不管是婚前或婚后,你都有必要看一看,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界定你应该为自己做好保障

1、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公积金关键在于婚前还是婚后

每月拿到的住房公积金,积累几年也是一笔不小的钱。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问题时,关键在于婚前还是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也就是说,要计算出两个人婚姻关系中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总额,再进行分割。如果住房公积金因某些原因无法提取,可以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差额来给对方补偿。

3、保险的种类不同,情况不同

保险业内给客户介绍的保险各项好处时,总会伴随着一句“保险属于您的个人财产,如将来发生经济纠纷,您的先生/太太无权拿走您的保单强行取走保险金,就算是离婚,这笔钱也还是您的”。

那保险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由于我国法律对于当事人自行出资购买的商业保险所产生的保险利益却并未涉及,所以一般情况下要具体情况具体看。

比如,具有理财性质的分红型保险和养老保险,该类保险在购买时,一般都是以夫妻一方名义作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之后也以夫妻共同财产定期缴纳保费,目的则是为了将家庭财产达到增值保值的效果。

如果认定为个人财产,对另一方来说是相当不公平的。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将该类保险的保单现金价值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再比如,人身险(含意外、健康等险种)以共同财产所缴纳的个人保险费,这是较有争议的一点。有案例显示,某男士因患病获得了公司为其投保的人身意外综合险赔付的保险金,在离婚时被判为了个人财产。

所以,保险财产分割的关键点主要和婚前婚后投保,是否是共同财产投保,保险的险种等各个因素有关。具体分割一般要看具体情况。

4、房产——婚后父母出资也未必是共同财产

房产基本是财产分配的大头。婚前个人购买的房产当然是归属于个人的。但一般情况下,现在很多年轻人买房,是由父母出资一起帮忙买的,这种情况该如何分配呢?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

1)、父母出全资未登记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前,则该出资资金应根据条例规定认定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受赠一方子女可以获得该债权转化物——不动产的所有权。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后,则根据条例规定将该出资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有证据证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子女。相应的,子女双方以该共同受赠的出资购买的不动产,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出全资已登记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其子女一方的赠与。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父母部分出资(往往是首付款)

以父母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过户到子女一方名下的情形。

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之前,显然,该房子所有权应属于子女婚前财产。

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出资父母一方的子女名下,则仍可适用本条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中非子女一方名下或夫妻双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该不动产的贷款,则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另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因夫妻一方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可带来财产性的收益,根据租赁关系的法律特征,应认定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共同所有财产的其他形式,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审判时,可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方便管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5、夫妻公司收益是共同财产,股权靠商量

离婚案件中如何处理“夫妻公司”及夫妻对公司享有的股权,工商登记中载明的夫妻投资比例并不绝对等同于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如果有证据证明工商登记所载明的事项只是设立公司时形式上的需要,则应按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去处理。

在离婚案件中处理有关“夫妻公司”问题时,既要以《婚姻法》为依据,又要兼顾《公司法》中的规定。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用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设立“夫妻公司”,公司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均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知识产权与收益婚后变成钱算共同财产

判定以该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判断标准,不是知识产权本身取得时间为判断标准,离婚以现有财产进行分割,智力成果只有转化为有形财产后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实现其价值的财产性收益不能估价予以分割,配偶在共同生活中付出的劳动,可从其他财产中予适当补偿,照顾。

7、送出去的礼金就收不回来了

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

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

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8、欠的债要一起背!

夫妻共同债务裁定《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如要推翻该推定,则需举证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债权人明知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

简而言之,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法律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免去了债权人的举证责任,而夫妻一方如要推翻该推定,则要承担很重的举证责任,且除外情形只有两种,从司法实践来看,这两种情形都是极难证明的,法律的此种推定实际上在相当程度上将一方名义所负的债务均认定为了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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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保修期是什么?期限和标准如何界定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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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购置房屋后,进行了收房验房,但是有很多人不知道收房后还有商品房保修期。大多数购房者掌握不了专业的验房方法,入住后发现房子质量问题怎么办?

在入住小区前,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在与开发商签订委托物业管理协议前,为了减少将来自身麻烦或者可能出现的纠纷,物业会对小区所有房子进行了质量验收。在此购房者可以了解一下物业管理公司有关《验收与接管物业的事项》一定要注意国家对房屋交易的新规定,即:商品房交付使用时,预售人必须向预购人提供《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商品房保修期从购房者收房当天开始计算,具体的保修期限和范围如下: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需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2、屋面、外墙面的防水保修期限为3年;

3、厨房和卫生间的防水保修期限为1年;

4、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保修期限为1年;

5、内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和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保修期为1年;

⑥地面空鼓、裂缝和大面积起沙保修期为1年;

7、门窗翘裂、五金件以及卫生洁具损坏保修期限为1年;

8、灯具、电器开关、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损坏保修期限为6个月;

9、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和通气孔或烟道不通保修期限为6个月;

10、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保修期限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可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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