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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撤销权行使的构成要件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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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构成广告欺诈的条件有哪些

全文共 2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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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欺诈是不法商人推销其产品和服务的一种低劣手段,目的是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抢占市场,从而攫取高额利润。那么构成广告欺诈的条件有哪些?

广告欺诈作为特殊形式的欺诈行为,有其特殊的构成要件:

(一)广告欺诈的主体是与广告行为有关的特殊主体

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发布者。根据《广告法》第二条第三、四、五款规定,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广告发布者“是指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从上述概念可以看出,广告欺诈的主体又具有复杂性。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既可单独实施广告欺诈行为,又可相互通谋,共同实施广告欺诈行为。在共同实施广告欺诈中,行为人的主体是复合主体。同时,又有可能产生主体竞合现象,即行为人同时具备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中的二个以上主体的身份。如某广告公司为宣传自己的服务而发布虚假广告,这样,它既是广告主又是广告发布者。

(二)广告欺诈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

这种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广告欺诈行为人明知自己的广告行为是在欺诈他人,会造成社会危害的后果,却仍然代理、设计、制作和发布欺诈广告,并希望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间接故意则是行为人明知该广告是欺诈广告,会造成社会危害的后果。但仍放任这种后果发生的心理状态。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以积极主动的行为实行广告欺诈,追求其非法目的的实现,多发生在广告主身上。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对广告欺诈的危害后果采取听之任之的放任态度,它多发生在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身上。但这种情况也不是绝对的,如广告经营者或者发布者与广告主共谋实行广告欺诈,那么它们也属直接故意。广告主也有间接故意的情形。实践中有这样一个案例。某工厂为宣传自己的产品,委托一家广告公司为其制作、发布广告,它所提供的宣传内容完全真实合法,但广告公司认为该内容过于平淡无奇,就擅自作主,增添了许多虚假的内容,结果导致很多消费者上当受骗。实际上,某工厂事后已知道该广告发布的内容有虚假,但它不闻不问,任其发展。最后,该工厂和广告公司都受到了有关部门的处罚。

总之,在广告欺诈中,无论行为人的主观心理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都不影响该行为的构成。广告欺诈的这一主观要件,使之与因过失发布带有欺诈性的广告或者纯属由他人自己的因素引起的误解行为相区别。如果是过失导致广告内容不真实或者引入误解,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则只按一般侵权行为来处理,是一般的违法广告,不受行政法和刑法的调整。如果是纯属他人的原因导致对广告的误解,以致造成损害后果的,根据过错责任原则,广告行为人对此不负法律责任。

(三)广告欺诈行为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法律所保护的多重社会关系,即多重客体

广告欺诈行为的多重客体包括其他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的广告管理秩序和整个市场经济秩序。具体表现在:对竞争对手的诋毁性广告宣传直接损害了它的商品信誉和商业信誉,最终导致其经济利益的减少,严重的甚至倒闭、破产。行为人对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所作的虚假性或者令人误解的广告宣传,会使有关消费者或者经营者受骗上当,从而会造成消费者的财产损失,甚至是消费者的人身损害(如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等等)。广告欺诈不仅会引起各种纠纷,而且这种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行为准则,败坏了广告业应有的良好风气,使正常的广告管理秩序混乱不堪。广告欺诈危害了交易安全,导致人们对广告宣传的真实性及广告业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产生怀疑;广告行为本身也是一种经营活动,但它作为经济活动的媒介;影响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与整个社会经济的各领域联系密切,因此,广告欺诈不仅使直接的宣传对象受害非浅,而且会使整个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有序地运转遭到破坏,对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四)广告欺诈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广告,故意采用各种欺诈手段,以引诱别人受骗上当,从而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理解广告欺诈的客观方面,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根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广告欺诈行为可以发生在广告的代理、设计、制作或发布的任何阶段,但无论发生在哪个阶段,该欺诈广告最终必须得以发布,为公众所知。这是由广告欺诈客观上应具备的社会危害性决定的,如果某欺诈性广告未发布,不为公众所知晓,就不会有人受骗上当,也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的结果,那么该行为最终不能成立。

第二,广告欺诈行为方式随着科技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呈多样化趋向。在科技和经济相对不发达时期,广告欺诈一般只能通过直接邮送、张贴广告、在报纸或杂志上刊登欺诈广告等方式实施。随着电视、无线电广播等新的传播工具的使用和扩大,广告欺诈也纷纷在这些领域“亮相”。当前,因快速传递信息的需要,互联网络应运而生,并日臻完善,各类广告也越来越多进入信息高速公路“据统计,美国各大公司1995年为在互联网络上作广告而支付的费用总计高达3.7亿美元。”与此同时,欺诈广告也“不失时机”地混入其中。随着广告载体的发展,广告的形式也百花齐放,许多行为人投机取巧,采用有奖竟答、文艺广告、漫画广告,甚至广告人来实施广告欺诈行为。

第三,实施广告欺诈行为,并不要求必然有使他人上当受骗、造成损害的后果的发生,只要有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作出错误行为的可能性即可。因为这种行为根本上违背了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行为准则,故即使未造成被宣传对象的实际损害,也扰乱了正常的广告秩序,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从另一方面看,如果对未造成被宣传对象实际损害的广告欺诈行为不予认定和制止,任其泛滥,其最终结果也必然是造成大量的被宣传对象的损害。所以,对广告欺诈认定的基本点是行为、不是结果。

温馨提示,构成广告欺诈条件非常多,上面这些都是构成广告欺诈的条件,对于这些商业欺诈安全小知识要多加了解,尤其是广告欺诈的方式有哪些等需要多加了解,就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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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及时退还”是否为构成受贿罪的关键之

全文共 2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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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评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

对于何谓 “及时”,本司法解释中并没有明确的界定。正确地理解“及时”的含义是正确适用该条规定的前提,也是正确把控保障人权与打击犯罪的界限。笔者认为,对于行为人收受了行贿人的财物后又退还给行贿人或者上交给有关部门的,对于该部分财物的数额价值应不应该计入受贿数额,应该先考量其退还给行贿人或者上交给有关部门的时间是不是及时,而要考量其是不是“及时”,不能简单、机械、片面地只看退还或者上交财物的时间节点,还要结合其退还或者上交财物的主观意识和行为表现加以综合、全面的判断。

如果行为人一时思想糊涂收受了行贿人的财物,但是收下后经过思考又认为收钱的行为是违反党纪国法的,然后主动通过电话、短信或者其他方式联系行贿人要求退钱,而且也在合理的区间内将钱退给了行贿人或者上交了有关部门的,体现了主动、积极退钱或者交钱的主观意识,只要时间不超过3个月,都应该认定为该条司法解释中的“及时”。

相反,即使行为人在收受他人财物后不是的“即日”、“次日”、“3-5天”或者“一个星期内”退还或者上交,但是他不是出于自己的意愿,而是因为东窗事发或者因为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揭发、被查处,为掩饰犯罪或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不得不退还或者上交的,则不能认定为行为人收受他人财物后 “及时”退还或者上交不是受贿,而应该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时行为人收受他人财物后的退还或者上交只是一种退赃方式,该退赃行为作为法院量刑时从轻处罚的一个情节考虑。也正是基于这种认识的考虑,所以该司法解释在第九条第二款中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

本案中,被告人王胜于收到李恒成给予的10万元好处费后,其多次打电话给李恒成叫其去将该钱取回,但是李恒成均没有去。之后,被告人王胜将该10万元以支付农民土地租金的形式退还给了李恒成。被告人王胜虽然是在收钱后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才将钱退还给行贿人,但是其退钱的行为是主动、积极的,其并不存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第二款中规定的:“自身或相关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情形。

【案情】

被告人王胜原系广西上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在扶贫道路工程发包及工程款拨付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分三次收受该县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恒成送给的贿赂款5万元、2万元及10万元,共计17万元,并为李恒成谋取利益。在收受李恒成最后一笔10万元的贿赂后一个月,被告人王胜将该10万元以支付农民土地租金的形式退还给了李恒成。

【分歧】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被告人王胜在第三次收受李恒成给予的10万元好处费后,在一个月内又退还给了李恒成,该10万元是否计算为受贿数额,有两种不同意见:

一种观点认为,该10万元应不计入算受贿犯罪的数额。理由是:被告人王胜的行为符合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情形,该10万元不应计入被告人王胜的受贿犯罪数额。

第二种观点认为:该10万元应计入算受贿犯罪的数额。理由是:被告人王胜的行为不符合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情形。这里的“及时”应该理解为收到贿赂款的即时或者即日或者顶多不超过一个星期。

相关阅读: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受贿罪。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第二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胜以支付农民土地租金的形式退还给了李恒成10万元属于及时退还,不构成受贿,依法对被告人王胜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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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不正当低价销售的法定构成要件是什么

全文共 3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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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故意在一定范围的市场上和一定时期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某一商品,以达到排挤竞争对手、独占经营之目的。这就是即不正当低价销售。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不正当低价销售的相关法律知识,一起看看。

正当低价销售与倾销之间关系的分析

不正当低价销售行为与反倾销法上的倾销行为具有密切关系,研究二者的联系与区别,既具有理论探讨意义,又有助于不正当低价销售的立法与法律适用。

本世纪初,美国经济学家雅各部/瓦恩纳(Jacob Viner)最早在其《倾销——国际贸易问题》(Dumping—A Problem in International Trade)一书中对倾销做出了下列定义:“倾销是同一商品在不同国家市场上的价格歧视”。

价格歧视(price discrimination)是指同一商品在不同国家市场上的售价不同,即在出口国或原产国市场以高价出售,在进口国以低价销售。这种不同不是基于不同的成本,而是基于国内与国外的人为的价格差。这种价格歧视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是一种不公平的贸易做法,有损于进口国的工业,应当受到谴责和抵制。其他的一些学者也持类似的观点。如A/F/洛温菲尔德在其《国际经济法》一书中指出:“在这种不公平竞争行为中,卖方不正当地降低其产品价格,以便打入以前不曾占有的市场。”这些主张都触及到了倾销的本质含义,即倾销是一种人为的差价,并不反映由于生产成本或生产效率提高而带来的价格差异,从而构成了不公平竞争行为。倾销的概念包括三项内容:产品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此为倾销的前提条件;倾销产品给进口国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倾销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不正当低价销售与倾销的共同点表现在:二者均属低价销售行为;二者均因不当低价而对竞争产生破坏;二者均受到法律的限制或禁止等。二者的区别也是很明显的,主要表现在:第一,二者适用的领域不同,不正当低价销售适用于国内贸易,倾销适用于国际贸易。第二,对于“低价”的法律要求不同,不正当低价销售的构成条件之一是必须低于成本价销售,否则不构成违法;而倾销则不要求低于成本价销售。第三,关于价格的计算方法不同,在不正当低价销售行为中,商品的成本价是以平均社会成本为基础确定的;国际贸易中倾销行为认定的基础是“公平价格”。公平价格有三种计算方法,一是倒算法,即以进口国的销售价格扣除运费成本后,再和出口国的销售价格相比较,高于出口国的销售价格,不视为有倾销行为,低于出口国的销售价格,就可能被认定为有倾销行为。二是以进口国的销售价格和第三国的销售价格相比较。三是把进口国的销售价格和估算价格相比较。如果不能采取前两种的计算方式,就估算出一种价格。这种估算价格一般包括生产成本加运输和保险费用、加大约10%的管理费和8%的利润。估算价格高于进口国的销售价格,可能被认定为倾销行为。第四,适用的法律和制裁的方式不同,不正当低价销售一般适用国内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如在我国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追究不正当低价销售行为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对倾销行为一般采用征反倾销税的方法,反倾销税根据倾销的幅度和期限来定。 1.

反不正当竞争法介绍

第五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以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第六条

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第七条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

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第十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十一条

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销售鲜活商品;

(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三)季节性降价;

(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第十二条

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第十三条 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

(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

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第十五条

投标者不得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

投标者和招标者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

不正当低价销售的法定构成要件

从竞争法的角度来看,降低成本价格和提高质量正是法律所要追求的目标,降低价格本身也是竞争法在一般情况下所要鼓励的,对于不正当低价销售行为的禁止只是基于保护竞争的要求而规定的例外情况,一般均有严格的适用条件。

这就要求我们准确地把握不正当低价销售的构成要件。按照各国立法的通例,一般在法律上从不正当低价销售的主体、主观目的、客观行为、危害后果等方面来考察其法定构成要件。

从主体上看,不正当低价销售的行为人是处于卖方地位的经营者,而且通常是占有市场优势地位的大型综合性企业。

这些企业一般资金雄厚,经营品种多,生产规模大,生产占有率高,经营风险小,具有优越的竞争条件。正是由于这种优越的竞争地位,他们才敢于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而一般竞争实力较弱的中小型企业,则不敢冒此风险,否则,不仅达不到挤垮竞争对手之目的,还会造成真正的企业亏损,甚至导致更严重的灾难。

对于仅仅生产或销售某一种产品的专营企业来说,处境就更为严峻,由于低于成本的价格不能客观地反映产品的实际价格水平,大型综合性企业低于成本这种掠夺性定价本身就能将专营企业直接排挤出市场。

从主观目的看,不正当低价销售的行为人是为了排挤竞争对手。即经营者企图通过低于成本的价格争取顾客、占领市场或扩大市场份额,削弱或挤垮竞争对手,从而独占市场,实行垄断经营。反之,如果经营者不是出于排挤竞争对手之目的,则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从客观行为上看,不正当低价销售表现为经营者实施了低于成本价格的压价销售行为。法律不仅要求经营者有低价销售行为,而且要求这种低价还必须达到低于成本的程度。

否则,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从危害后果上看,不正当低价销售造成了对正常竞争的限制与破坏。这种限制与破坏可以是现实存在的,也可以是被现有事实证明将来是可能发生的。

但如果某种低于成本的销售,根本不妨碍竞争的正常进行,对其他竞争者、消费者及社会利益均不会造成任何危害,则不被认定为不正当低价销售行为。

如经营者仅仅是作为一种促销手段或者进入新市场的需要偶尔在短期内低于成本销售,在市场上未产生任何危害作用,则一般不视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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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W底形态的构成要素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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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底的构成要素,有以下两大条件:

⒈W底第一个低点与第二个低点之间,两者至少必须有比较长距离,市场中有时候会出现短期的双底走势,这不能算作W底,只能算是小行情的反弹底,且常为一种诱多陷阱。

⒉第一个低点的成交比较活跃,第二个低点的成交却异常沉闷,并且,第二个低点的外观,通常略呈圆弧形。所以说,W底形态有左尖右圆的特征。

W底形态的形成是由于价格长期下跌后,一些看好后市的投资者认为价格已很低,具有投资价值,期待性买盘积极,价格自然回升,但是这样会影响大型投资机构吸纳低价筹码,所以在大型投资机构的打压下,价格又回到了第一个低点的位置,形成支撑。这一次的回落,打伤了投资者的积极性,形态而呈圆弧状。W底形态内有两个低点和两次回升,从第一个高点可绘制出一条水平颈线压力,价格再次向上突破时,必须要伴随活跃的成交,W底才算正式成立。如果向上突破不成功,则汇价要继续横向整理。汇价在突破颈线后,颈线压力变为颈线支撑,汇价在此时会出现回抽,汇价暂时回档至颈线为附近,回抽结束,汇价则开始波段上涨。

一般来说,W底形态的第二个低点最好比第一个低点低,这样可制造破底气氛,让散户出局,从而形成一个筹码相对集中的底部,以利于大型投资机构的拉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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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简述处理人际关系应遵循的原则

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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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哲人说过:“没有交际能力的人,就像陆地上的船,永远到不了人生的大海.”那处理人际关系有什么原则呢?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些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处理人际关系应遵循的原则:友善原则

友善会使你赢得一种融洽宽松的交际环境,在这样的环里。你做任何事情都更容易成功。

如果你能够始终以友善的态度对待他人,你的善意就将感染你的客户、朋友、同事,使

他们都愿意与你做朋友,与你共事,最终促进你走向成功。所以,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忽视自己的微笑。敞开自己的心灵,用更多的微笑来感染别人,用更多的善意来获得理解和支持,同时你也会获得轻松的心态、最终取得事业上的成功。

处理人际关系应遵循的原则:公平原则

为了与别人友好地相处我们必须学会公平处事。你若想永远得到别人公正的对待,就必须公正地对待别人,只有尊重事实,让每一个付出的人都得到应有的回报,你们之间的合作才会继续下去。别人为你付出的,只要你力所能及,就应该有所回报,即使暂时还来不及回报。也要铭记在心,将来应有所补偿。只想着独吞成果,却忘记了公平。只会让人戒备你,远离你。

处理人际关系应遵循的原则:尊重原则

我们要学会尊重别人,这样确实更容易使你获得信任,更容易构建自己的人际关系。了解侧重别人的习惯,会使你更容易与别人相处,你将赢得更多的朋友,当然,也就能赢得更多的机会。

处理人际关系应遵循的原则:距离原则

生活中不乏这样的人:以十分的热情与别人交往,整日游走于同事、朋友之间,对每—个人都是一张笑脸,表现出超乎寻常的亲密关系。不过,虽然别人也会报以同样的笑脸,却未必会有几个人真正地把他当作自己的朋友。

过分的热情反而容易遭到拒绝。这是因为,每个人需要一个独立的心理空间。再亲密的朋友。也会有一个不愿向他人袒露、不愿意被人打扰的内心世界。过分的热情恰恰容易触碰到这个心灵的禁区,在侵犯了别人的同时,也伤害了自己。

最好的办法就是保持一定的距离。过度接近会让对方感到窒息,给彼此留有一定空间,才能让双方白由畅快地呼吸。

处理人际关系应遵循的原则:拒绝原则

面对不合理的请求一定要学会拒绝。生活个谁都有抹不开情面的时候。但是,如果想到你为一时的情面之举,可能带来更多的不便,是不是该硬下心肠呢?难以做到的事情就一定要学会去拒绝。要根据自己的真实能人和现实条件来考虑对方的请求,做力所能及的事,既是为自己负责,也是为他人负责。试想不负责的随意承诺。 对方不也是一种不尊重吗?

处理人际关系应遵循的原则:互进原则

人际交往的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要相互促进。你帮助了别人,别人就会帮助你,大家一起进步,都有收获。如果只考虑自己,毫不考虑别人的利益,难免会让自己陷入孤立的境地,得不偿失。

因此、人际交往一定要遵循互进原则,相互帮助,相互支持发展,才能最终共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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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澳洲堪培拉大学文科学士申请基本信息简述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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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其在教学和研究领域的卓越成就而享誉全球,被英国泰晤士报评为全世界最佳150所大学之一,同时被墨尔本应用经济和社会研究院评为澳大利亚最佳10所大学之一。

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文科学士专业简介

1

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文科学士入学要求.

学术要求:

高中毕业,高级阶段平均成绩75%以上;

学术要求:

1.雅思6.0分;

2.有双录取。

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文科学士专业申请要求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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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文科学士入学要求.

学术要求:

高中毕业,高级阶段平均成绩75%以上;

学术要求:

1.雅思6.0分;

2.有双录取。

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文科学士专业申请流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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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文科学士申请流程介绍:

第一步:申请之前,先选定自己的课程,并查看自己是否满足学校以及该课程单独的申请要求

第二步:下载、填写并打印申请表。该申请十分简短,换成PDF共约4页,包含的内容有:

注:如不能在线申请,堪培拉大学同样可以接受纸质材料打包申请。

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文科学士专业就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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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文科学士就业方向.

本专业的学生毕业后可以从事广告客户经理、图书管理员、博物馆馆长、政策分析师/顾问、出版商、研究记者、中学教师、技术作家等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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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哪些行为能构成网络知识产权侵权

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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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已经得到普及,人们常说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使用网络可以扩大自身的影响;另一方面,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完成的精彩报道,一转眼就被盗用或转贴,成为网络上的免费内容,严重地损害了权利人的利益,但是法律是绝不会放过一个坏人的,那么哪些行为构成网络知识产权侵权呢?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

构成网络知识产权侵主要有以下行为:

一、网上侵犯著作权,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46条、第47条的规定,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利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行为,即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网络著作权内容侵权一般可分为三类:

1、对其他网页内容完全复制;

2、虽对其他网页的内容稍加修改,但仍然严重损害被抄袭网站的良好形象;

3、侵权人通过技术手段偷取其他网站的数据,非法做一个和其他网站一样的网站,严重侵犯其他网站的权益。

二、网上侵犯商标权,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销售也成为贸易的手段之一,在网络交易中,我们了解网络商品的唯一途径就是浏览网页,点击图片,而网络的宣传通常难以辨别真假,而对于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然进行销售,或者利用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商品的包装、广告宣传或者展览自身产品,即以偷梁换柱的行为用来增加自己的营业收人,这是网上侵犯商标权的典型表现。网购行为的广泛性,使得网店经营者越来越多,从电器到家具,从服装到配饰,应有尽有,而一些网店经营者更是公然在网络中低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的销售行为甚至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三、网上侵犯专利权,互联网上侵犯专利权主要有下列四种表现行为: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的;

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

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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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模块化UPS电源的构成以及优缺点盘点

全文共 2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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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化UPS电源采用了抽屉式、高智能多制式模块化设计,在线热插拔技术,实现在线更换、在线维护,降低了维护难度,实行零停机工作。采用N+X并联冗余无线技术,各模块机架可完全分离,便于用户以后的扩容或减容,使用非常方便。逆变结构中优先运用了“多电平逆变”的概念,致使功率器件的损耗大大降低,输出电压高次谐波减少近一倍,从而缩小了体积,增大了功率密度。

模块化UPS优点

模块化被认为是UPS技术发展的趋势,相对于传统意义上的UPS,模块化UPS具有三大优势。

第一,“模块化冗余并联”技术避免了资源浪费。在行业用户的信息网络供电系统建设中,经常会对高端UPS的容量产生错误的、或是过低或是过高的预计,其结果可能会导致采购成本过高、无法满足负载需要或造成资源、空间及能源浪费等情况。模块化UPS通过可扩充的模块结构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它可以帮助用户在未来发展不明确的情况下分阶段进行建设和投资。

第二,高安全、易维护的热插拔技术突破了应用瓶颈。传统高端UPS在日常维护、设备维护期间均需要采取转旁路的方式,而负载在这种情况下是不受UPS保护的。因此,如果此时发生电源中断、过载等故障,将会造成严重的损失,并且其维修过程相对繁琐,不利时效。模块化UPS系统中采用的热插拔技术可以允许单体模块在不需停电的前提下任意进入或退出并联单元,从而实现了并联系统的在线维护,同时无需专门的仪器或技术即可进行。

第三,电源相位多制技术降低了采购和管理成本。传统高端UPS的电源输入与输出相位是固定的,因此用户在进行供电系统建设时,经常会为了顾全不同的相位及容量而增加UPS的数量。在模块UPS系统下,则可以采用电源相位多制技术来改变过往单一性造成的制约,用户无需再考虑如何采购不同相位或容量的UPS产品来适应系统的需要。

模块化UPS缺点

普及应用还需突破价格关

制约机架式模块化UPS发展的难点主要集中在功率密度的提高和并联数量的增加及降低价格三个方面。

机架式的模块化UPS从传统立式(塔式)结构过渡而来,相对传统立式(塔式)结构拥有宽阔的散热通道,大尺寸大功率的散热风扇的庞大体积而言,模块化UPS由于要便于单体更换操作,模块的体积重量都较小。

受到体积的限制,在UPS模块功率加大的情况下,散热就成了大问题。为了能达到安全工作的目的,模块化UPS不但采用原有的被动式散热、主动式散热、轴流式散热和风道导流式散热技术,还引入了热管式散热。

为确保电源的最高可用性、可扩展性,模块应该不限制数量地进行并联使用。

在多台UPS并联时,其中最重要的指标就是电流均分,也就是说如果N台UPS并联,必须保证每台UPS的输出电流是总输出电流的1/N,至少其相互之间的最大不平衡度要在要求范围内(一般是小于2%)。

在实际应用中,所有UPS的输出阻抗不可能一样,加之各逆变器的输出电压和市电电压锁相都具有正负误差,则各个UPS的电压既有相位差又有幅值差,这些都限制了并联台数的增加,进而限制了整机功率的提高。

在同一功率水平下,模块化UPS比传统的UPS价格贵的多。

未来,随着电力电子技术的不断发展,对UPS系统需求的不断提高。像贸易的交流催生了集装箱技术,集装箱技术引发了全球运输业革命性的变革一样,机架式模块化UPS必将引起不间断电源新的革命,进而成为未来UPS系统发展的趋势。

模块化UPS包括整流器、逆变器、有些还包括静态旁路开关及附属的控制电路、CPU主控板等。

模块化UPS电源的构成

模块化UPS是由机架、UPS功率模块、静态开关模块、显示通信模块以及电池组构成。

1、功率模块:包括传统UPS的整流、充电、逆变以及相关控制电路等部分组成。

2、静态开关模块:UPS处于过载时的共用供电通道,是由双向可控硅和控制电路组成。

3、显示通信模块:作为人机对话和网络化监控的平台。

模块化UPS电源采用了抽屉式、高智能多制式模块化设计,在线热插拔技术,实现在线更换、在线维护,降低了维护难度,实行零停机工作。采用N+X并联冗余无线技术,各模块机架可完全分离,便于用户以后的扩容或减容,使用非常方便。逆变结构中优先运用了“多电平逆变”的概念,致使功率器件的损耗大大降低,输出电压高次谐波减少近一倍,从而缩小了体积,增大了功率密度。

产品在UPS行业中最先采用了32位数字信号处理器作为核心处理芯片,该芯片是目前国际市场上最先进、功能最强大的32位DSP处理器。运行速度高达150MPS,既具有强大的数值运算能力,又具有丰富的事件管理能力。特别适用于处理复杂、高精度、高速度、实时性要求非常的控制系统中。它的采用使本产品无论在电气性能、可靠性、功能等各方面均有最大程度的提高。

ups电源内部结构

1)整流器:整流器是一个整流装置,简单的说就是将交流(AC)转化为直流(DC)的装置。它有两个主要功能:第一,将交流电(AC)变成直流电(DC),经滤波后供给负载,或者供给逆变器;第二,给蓄电池提供充电电压。因此,它同时又起到一个充电器的作用;

2)逆变器:通俗的讲,逆变器是一种将直流电(DC)转化为交流电(AC)的装置。它由逆变桥、控制逻辑和滤波电路组成;

3)蓄电池:蓄电池是UPS用来作为储存电能的装置,它由若干个电池串联而成,其容量大小决定了其维持放电(供电)的时间。其主要功能是:1、市电正常时,将电能转换成化学能储存在电池内部。2、市电故障时,将化学能转换成电能提供给逆变器或负载;

4)静态开关:静态开关又称静止开关,它是一种无触点开关,是用两个可控硅(SCR)反向并联组成的一种交流开关,其闭合和断开由逻辑控制器控制。分为转换型和并机型两种。转换型开关主要用于两路电源供电的系统,其作用是实现从一路到另一路的自动切换;并机型开关主要用于并联逆变器与市电或多台逆变器。

UPS电源是由一套交流+直流充电+交直流逆变装置构成。UPS中的蓄电池在市电正常供电时处于充电状态。一旦市电中断,蓄电池立即将储存的直流电输出给逆变器逆变成交流电供给计算机设备,保持对计算机设备供电的连续性。一般情况下,中小功率后备式UPS靠蓄电池维持供电的时间在10~30min左右。

在电网电压工作正常时,给负载供电如图所示,而且,同时给储能电池充电;当突发停电时,UPS电源开始工作,由储能电池供给负载所需电源,维持正常的生产(如粗黑→所示);当由于生产需要,负载严重过载时,由电网电压经整流直接给负载供电(如上图虚线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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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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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肖像权规定,肖像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侮辱其肖像。警方有权保留使用权,那么,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相关的规定,侵害肖像权应当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未经本人同意,即没有经过肖像权人的同意而使用其肖像。换句话说,使用他人的肖像必须经肖像权人本人的同意。本人同意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可以采用两种方式:

(1)本人单方面授权给他人而使他人有权使用自己的肖像,但应当对使用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范围等做出明确的限制;

(2)本人通过与他人订立肖像权使用合同而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但对使用肖像是有偿还是无偿以及时间、地点、方式、范围、是否允许第三人使用等做出明确的约定。另外,涉及到未成年人的肖像使用问题,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明示同意。

2、非法利用他人的肖像。所谓的非法利用是指未取得他人同意而非法再现他人肖像的行为,包括商业性的利用和非商业性的利用。包括:

(1)未取得本人的同意而非法制作他人的肖像;

(2)未取得他人同意而非法使用他人的肖像,如将他人的肖像制作成图片予以出手、制作广告及商标等;

(3)恶意毁损、丑化他人的肖像,如将他人的肖像制作成漫画丑化他人肖像以及在网络上修改他人的肖像将他人丑化等。

3、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根据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侵害肖像权的侵权责任是过错责任,而不是严格责任。也就是说,侵害他人肖像权的人主观上应当具有过错才能承当侵权责任。过错包括过失和故意。但是,在侵权行为人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而以营利为目的而使用他人肖像时,可以推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

4、侵权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只有造成了损害后果,行为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的后果包括财产损害后果和精神损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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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简述健身交谊舞的基本礼仪

全文共 2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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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谊舞广泛流行于世界各国,它既体现着人们的活力、青春和朝气,又是一种很好的社交方式,能起到促进友谊和联络感情的积极作用。因此,一个注意社交的人,交谊舞是一门不可缺少的“必修课”。所以交谊舞也像其他社交活动一样,存在着自己的规则。包括礼仪规则,既然是规则,那对于男生女生都一样有效,这种规则之所以存在是为了对舞伴的尊敬。下面小编简述健身交谊舞的基本礼仪,供大家参考。

学健身交谊舞要注意以下“八忌”

1、忌急于求成。初学的学员容易犯的毛病是只求数量与进度,而不注重动作质量及规范,容易在短时间内学完很多动作及套路,这些不规范的动作及套路无疑如同“虚设”,久而久知习以为常之后,要想改正,十分困难。因此在学习动作时,应循序渐进、反复精雕细刻。

2、忌一味求“花”。学员在开始学时,容易陷入以“花步多少”衡量舞技高低的误区,一味追求花步数量,认为“花步越多越好”。这样的“花拳绣腿”在真正的比赛中势必经不起裁判观察与观众的欣赏。学员若能打下坚实的基本功,然后针对自己的特点有选择地学习一些花步及套路,才能扬长避短做到“锦上添花”。

3、忌忽视姿态。学员在学习标准舞或拉丁舞时都应该注意姿态美。形态美,舒展挺拔、优雅大方,才会吸引裁判和观众,令人赏心悦目。因此在跳舞时始终要保持抬头、挺胸、收腹、立腰、肩放平、膝放松、大腿和臀夹紧上提的姿态。

4、忌只学其“形”。学员在学习舞蹈时,如果只满足于花步,组合套路,而忽略各舞种的舞蹈神韵、编舞的风格及基本技术的运用,这样学来的体育舞蹈必然毫无生气,缺乏表现,很难感动别人。

5、忌忽视音乐。学员在开始学时,往往只重视技术动作的学习,缺乏对音乐韵律的表现和认识,学习中常常出现动作与音乐脱节。因此在学体育舞蹈时,要加强音乐修养,深刻体会到舞种特征的诠释,才会把音乐溶入到自己的套路中,把音乐和舞蹈发挥的淋漓尽致。

6、忌频换舞伴。体育舞蹈要求两人节奏同步和谐,共舞默契配合。倘能在年龄、身高、形体、容貌、气质、风度、乐感、舞感、表现力以及相互配合能力等方面协调一致,当是最佳搭档。但开始学时常有“舞伴不适”的困扰,便采取频繁换人的战术,置自己于适应各个舞伴的状态之中,容易造成学习停滞不前,进度放慢的状况。因此应全面客观,谨慎准确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舞伴,并在学习和实践过程中逐步适应。

7、忌换老师。学员在学舞蹈时,总感觉自己的悟性比别人好,学了几次不会就换老师。甚至觉的这个老师花步太少也换老师。这个老师是什么什么的成绩,也换老师,这都是错误的想法。现时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听到有的老师会跳不会讲,有的会讲不会教。一个老师的好与不好要看他对舞蹈的认识和他对舞蹈的敬业精神,还有看日常组织工作,教学能力,学员各方面的表现,比赛成绩等等。这才是最主要的。

8、忌贪图轻松。有的学员在开始学习体育舞蹈时,看到优秀选手们节奏同步和谐,动作轻快流畅,旋转优美飘逸的场景后,一时兴起,投入其中,以为学舞蹈是轻松愉快之事,岂不知“轻松愉快”完全来自于“勤学苦练”,才能逐步达到潇洒自如的境界。

健身交谊舞的基本礼仪介绍

(一)男女即使彼此互不相识,但只要参加了舞会,都可以互相邀请。通常则由男方主动去邀请女方共舞。

(二)邀舞时,男方应步履庄重地走到女方面前,弯腰鞠躬,同时轻声微笑说:“想请您跳个舞,可以吗?”弯腰以十五度左右为宜,不能过分。过分了,反而会有不雅之嫌。

(三)当你有意邀请一位素不相识的女性跳舞时,必须先认真观察她是否已有男友伴舞。如有,一般不宜前去邀请,以免发生误解。

(四)在正常的情况下,两个女性可以同舞,但两个男性却不能同舞。在欧美,两个女性同舞,是宣告她们在现场没有男伴;而两个男性同舞,则意味着他们不愿向在场的女伴邀舞,这是对女性的不尊重,也是很不礼貌的。所以,只有当两位女青年已在舞池内旋转起舞时,两位男青年才采取同舞的方式,追随到她们身边,然后共同向她们邀舞,继而分别组合成两对。

(五)如果是女方邀请男伴,男伴一般不得拒绝。音乐结束后,男伴应将女伴送到其原来的座位,待其落座后,说一声:“谢谢,再会!”然后方可离去。切忌在跳完舞后,不予理睬。

(六)邀请者的表情应谦恭自然,不要紧张和做作,以致使人反感。但更不能流于粗俗,如叼着香烟去请人跳舞,这将会影响舞会的良好气氛。

(七)男士陪着女士跳舞时,双方的动作要大方得体,相对而立,摆好握持舞姿,两人之间要保持大约一拳半的距离,避免引起对方的反感。男士切忌不能把女士拉得太近,左手也不能握得太紧。两人间距太近,容易引起女士认为是存心搂抱,似属非礼之嫌,这点要特别注意。

(八) 跳舞时,男士不要请教芳名和了解对方在何单位工作,忌讳说3道4,问长问短。暂时不想跳,可以到场外走走,注意语言美。跳时,不能东张西望,要专心,集中精神跳好舞。一首舞曲结束后,随即向女伴致谢,然后退出舞池。男士应礼貌地陪送女士回到原来的座位上。当两个男士同时向一个女士邀舞时,要发扬礼让精神。

(九)男士邀舞时,女士不能不理不睬,更不能矫柔造作,昂首向天,不屑一顾,甚至嗤之于鼻,拒人于千里之外,这是不文明、不懂礼貌的表现。万一不想跳,也应微笑并申述理由。譬如,“对不起,我连续跳,体力吃不消。”在这种情况,男士不能再强求。男士应有绅士风度:“打扰你了,请原谅!”,面部不能露出不愉快的表情,更不能恶语相向。女士拒绝了男士的邀舞之后,不能马上接受另一个男士的邀请。

(十)在休息时,不能争抢座位,在发现有女士站着时,男士应主动给没有座位的女士让座,以示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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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撤销权应该如何行使及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全文共 3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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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人们都关心撤销权应该如何行使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撤销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撤销权与解除权的区别

一: 撤销权主要适用于三种情况:

第一是适用于意思表示有瑕疵的时候(如请求撤销因欺诈产生的合同);

第二是适用于当事人有权反悔的情形(如撤销赠与);

第三是适用于否定债务人与第三人法律关系的情形(如《合同法》第74条规定的保全撤销权)

二:解除权主要适用于三种情况:

第一,相对人重大违约的时候;

第二,发生不可抗力的时候;

第三,当事人主观条件发生变化的时候(如《合同法》规定的任意解除权)

三:撤销权适用于单方行为和双方行为;解除权适用于合同(双方行为)。

四:撤销权行使后,被撤销的法律关系自始消灭;解除权行使后,合同效力原则上自始消灭,但也可以自解除之日起消灭。

五:撤销权是形成权,宜受除斥期间的限制

六:撤销权为法定,解除权分为法定和意定两种。

七:撤销权分为单纯形成权和形成诉权;解除权原则上是单纯形成权。

撤销权行使期限

《合同法》第5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该条规定了撤销权消灭的两个事由,即除斥期间的经过和权利人放弃撤销权。

我国《合同法》第55条第一项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一年期限,属于撤销权消灭的除斥期间。除斥期间就是权利存续的期间,即在此期间内权利存在,超过此期间权利消灭。

第75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撤销权的区别

撤销权与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权与的比较

在考察两种撤销权的区别时,最自然的方法是考察其法律基础。可变更、可撤销行为的撤销权是依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了可撤销合同的情形:“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是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首先,两种撤销权的权利人不同。可变更、可撤销行为的撤销权的权利人是享有撤销请求权的当事人,重大误解和显示公平双方都有权撤销,欺诈、胁迫和乘人之危的情形下,受损害方有权撤销;而就被撤销的民事行为而言,撤销权的权利人不是民事行为当事人,而是与此行为有利益关联的第三人,是作为债务人的债权人。

其次,两种撤销权的对象是不同的。可变更、可撤销行为的撤销权所保护的是民事行为当事人正常地缔结契约、缔结正常的契约的权利,归根到底,是民事行为当事人自由、平等、合理的意思表达与合同自由等基本民事权利。一般也称为合同撤销权。而撤销权所保护的对象直接指向债权人的债权效力,或者说债权实现的可能。所以也可称为债权人撤销权。简言之,可变更、可撤销行为的撤销权以取消民事行为的效力来保护撤销请求人的基本民事权利,而撤销权以取消民事行为的效力来保护债权人的债权。

再者,两种撤销权的实现途径不同。可变更、可撤销行为的撤销权的实现途径是,请求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而撤销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方式,《合同法》解释一第23-26条规定了撤销权的行使方式。

最后,行使条件不同。撤销权行使的情形是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处分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其财产的行为,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可变更、可撤销行为的撤销权行使条件重大误解、显示公平和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损害对方利益前提下。

撤销权的行使方法

撤销权通常由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享有,如重大误解中的误解人、显失公平中的遭受重大不利的一方。撤销权的行使,不一定必须通过诉讼的方式。如果撤销权人主动向对方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而对方未表示异议,则可以直接发生撤销合同的后果;如果对撤销问题,双方发生争议,则必须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裁决。

撤销权人有权提出变更合同,请求变更的权利也是撤销权人享有的一项权利。变更权与撤销权尽管存在着密切联系,但两者是有区别的。撤销权的行使,旨在使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而变更权的行使并不是撤销合同,而只是变更合同的部分条款。

从鼓励交易的需要出发,《合同法》第54条规定,“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因此,如果当事人仅提出了变更合同而没有要求撤销合同,该合同仍然是有效的,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该合同。如果当事人既要求变更也要求撤销,在此情况下,从鼓励交易的需要出发,法院也应当首先考虑当事人变更的要求。只有在难以变更合同,或者变更的条款对当事人双方有失公平的情况下,才撤销合同。

撤销权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因为可撤销的合同往往只涉及当事人一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如果当事人自愿接受此种行为的后果,自愿放弃其撤销权,或者长期不行使其权利,不主张撤销,法律应允许该合同有效,否则在合同已经生效后的很长时间再提出撤销,会使一些合同的效力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不利于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所以,各国立法往往明确规定撤销权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超过了该期限,则撤销权消灭,可撤销的合同便绝对有效。

我国《合同法》第55条也采纳这一经验,该条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或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

据此可见,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一年,该期限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如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受到欺诈)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超过一年不行使权利,或者在知道具有撤销事由后以明示或者以行为的方式放弃撤销权(如在明知受欺诈以后主动要求欺诈行为人交付货物),则可撤销合同成为有效合同。

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因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系无偿行为抑或有偿行为而有不同。在无偿行为场合,只需具备客观要件;而在有偿行为的情况下,则必须同时具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

应注意的是,在具体判断是否构成诈害行为时,通常理论上所说的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仅应作为一般论,不应机械地套用。应当对行为的主观状态、客观状态以及行为的效果等因素全面把握,进行有机的综合的判断。

一、客观要件

(一)须有债务人的行为。依《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另外,依《合同法解释(二)》第18条规定,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券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大地的履行期的行为,债权人可以撤销。依《合同法解释(二)》第19条规定,对于《合同法》第74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格70%的,一般可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市场交易价30%的,一般可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参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予以撤销。

(二)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的标的。所谓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是指财产上受直接影响的行为。债务人的行为,非以财产为标的者不得予以撤销。例如结婚、收养或者终止收养、继承的抛弃或者承认等,不得撤销。以不作为债务的发生为目的的民事行为,以提供劳务的目的的民事行为,财产上利益的拒绝行为,已不得扣押的财产权为标的的行为,均不得作为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标的。

(三)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合同法》第74条第1款)。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减少其清偿资历,不能使债权人依债权本旨得到满足。债务人减少清偿资历包括两种情况:一为减少积极财产;二为增加消极财产。[3]

二、主观要件

(一)债务人的恶意。恶意有意思主义与观念主义的界定分歧。按意思主义,债务人在行为时须有诈害的意思。按观念主义,债务人须明知有损债权人的权利,以知其行为可能引起或增加其无资历状态为已足。

(二)受益人的恶意。受益人,《合同法》中称为“受让人”(第74条第1款后段),在《合同法解释(一)》中称为“受益人或者受让人”(第24条),是指基于债务人的行为而取得利益的人。受益人的恶意是指受益人在取得一定财产或者取得一定财产利益时,已经知道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也就是说已经认识到了该行为对债券损害的事实。至于受益人是否具有故意损害债权人的意图,或者是否曾与债务人恶意串通,不再考虑之列。

(三)转得人的恶意。在有些立法例上,定有转得人。所谓转得人,指由受益人取得权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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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空调扇由哪些部分构成 空调扇结构分析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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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人们生活的越来越舒适了,各种各样的家用电器也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空调扇就是一种兼具空调和风扇优点的电器,使用起来非常的方便,很多人都不知道空调扇是由哪几部分构成的,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空调扇的结构,让大家更全面的认识一下空调扇。

操作面板风向开关、冷风开关、风速开关、定时器及功能指示灯安装在操作面板上。操作功能开关。可获得相应风向、冷风、风速和定时功能,相应指示灯亮,指示空调扇进入相关工作状态。定时器用于空调扇开机和关机,是一种发条式齿轮传动内设微动开关定时器。定时可分:连续、关、20~120分钟等共8挡位。

空调扇

风机由电机和离心式风叶组成。电机功率75w,采用220v交流单相电容起动运转式电机,具有微风、弱风、强风三种风速。离心式风叶竖直装在电机转轴中,风叶用塑料制成圆柱形。由三节构成。每节缘边均匀分布28块小叶片。风叶高速转动时空气由排风口送出形成风。摆动送风装置由摆动电机、偏心轮、连杆和长短导风片组成。摆动电机以4~5转/分的转速驱动长导风片左、右摆动送风。手动上、下调节杆,短导风片相应向上或向下定向送风。

过滤加湿装置由后壳、背板、卷帘电机(永磁同步电机)、棘齿主动轴、被动轴和卷帘等组成。卷帘是过滤加湿装置主要零件。双层结构,面层用网状尼龙制成,底层敷有抗菌纤维棉,空气中的悬浮物、尘埃被纤维棉隔绝,起到过滤空气的作用。卷帘套在棘齿主动轴与被动轴之间。工作时卷帘电机以4~5转/分转速带动卷帘上、下滚动。被动轴这部分的卷帘浸在水箱中,卷帘带有微量水气,所以风机鼓动,吹出的是比常温低3~5℃冷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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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简述西餐礼仪注意事项

全文共 3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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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仪是人类为维系社会正常生活而要求人们共同遵守的最起码的道德规范,它在人们在长期共同生活和相互交往中逐渐形成,并且以风俗、习惯和传统等方式固定下来。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西餐礼仪注意事项,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西餐礼仪注意事项1

用餐巾内侧擦拭

弄脏嘴巴时,一定要用餐巾擦拭,避免用自己的手帕。用餐反摺的内侧来擦,而不是弄脏其正面,是应有的礼貌。手指洗过后也是用餐巾擦的。若餐巾脏得厉害,请侍者重新更换一条。

凡事由侍者代劳

在一流餐厅里,客人除了吃以外,诸如倒酒、整理餐具、捡起掉在地上的刀叉等事,都应让侍者去做。在国外,进餐时侍者会来问:“How is everything?” 如果没有问题,可用 “Good”来表达满意。

聊天切忌大声喧哗

在餐厅吃饭时就要享受美食和社交的乐趣,沉默地各吃各的会很奇怪。但旁若无人地大声喧哗,也是极失礼的行为。音量要小心保持对方能听见的程度,别影响到邻桌。

中途离席时将餐巾放在椅子上

万不得已要中途离席时,最好在上菜的空档,向同桌的人打声招呼,把餐巾放在椅子上再走,别打乱了整个吃饭的程序和气氛。吃完饭后,只要将餐巾随意放在餐桌即可,不必特意叠整齐。

任意选择乳酪

高级餐厅上甜点之前,会送上一个大托盘,摆满数种乳酪、饼干和水果,挑多少种都可以,但以吃得下的范围为准。

用叉子和汤匙吃甜点

上甜点时大都会附上汤匙和叉子。冰淇淋之类的甜点容易滑动,可用叉子固定并集中,再放到汤匙里吃。大块的水果可以切成一口的大小,再用叉子叉来吃。

西餐礼仪注意事项2

1.刀叉:手握叉子时不要像握大提琴那样,或像握麦克佩斯夫人的匕首那样。另外,不要手握刀叉在空中飞来舞去用以强调说话的某一点,也不要将刀叉的一头搭在盘子上,一头放在餐桌上。刀叉一旦拿起使用,就不能再放回原处。刀子放在盘子上时,刀刃朝里,头在盘子里,刀把放在盘子边缘上。

2.餐巾:不要拿餐巾去用力擦脸的下部,要轻轻地沾擦。不要抖开餐巾再去折叠,不要在空中像挥动旗子那样挥动餐巾。餐巾应放在大腿上,如果离开餐桌,要将餐巾放在椅子上,并把椅子推近餐桌。注意动作要轻。用餐结束时不要折叠餐巾;否则,不了解情况的服务生可能会再给别的客人使用。用餐结束时要将餐巾从中间拿起,轻轻地放在餐桌上盘子的左侧。

3.咀嚼:嚼东西时嘴要闭紧,无论你有什么惊人的妙语,时机多么恰到好处,只要嘴里有食物,绝不能开口说话。不能为了着急说话而马上将食物吞下,要保持细嚼慢咽的姿势,将食物咽下后会意地露出笑容,以转达你内心的活动:刚才完全可以有妙语出口,只是口中有食物。

4.坐姿:要牢记你妈妈的话,坐立要直,不要将胳膊肘支在餐桌上。如果手放在什么位置都不自在,放在大腿上。

5.面包:面包上抹黄油尤其要注意,将面包掰成可以一口吃下的小块,临吃前在小块上抹黄油,不要图方便将整个面包上都抹上黄油。

6.速度:切忌速度过快,无论你是在RitzCarton还是在格尔蒂的GreasePit酒店用餐,大口吞咽食物不仅有害健康,而且也不雅观,尤其是和他人共同进餐时,这么做会显得失礼。共同进餐时大家的量应该一样,并保持同时开始同时结束的速度,别人都开始品味甜食了而你还在喝汤是不可取的。

7.剔牙:如果塞了牙,切忌在餐桌上剔牙,如果的确忍受不住,找个借口去洗手间,你可以在那里剔个够。

8.口红:将口红留在餐具上是不可取的,工作用餐尤其如此。如果没有随身携带纸手帕,进酒店时可以顺便到洗手间去一趟,或到吧台去取块纸餐巾。

9.吸烟:即使在吸烟区用餐,用餐期间吸烟也不可取,吸烟会影响他人的食欲,而且和整个气氛也不和谐,应该等到用餐结束后再吸烟,还应记住:不要用盘子当烟灰缸。

10.物品:女用手提包及男用手提箱这类东西不要放在餐桌上,钥匙、帽子、手套、眼镜、眼镜盒、香烟等物品都不要放在餐桌上。总之,凡是和用餐无关的东西都不能放在餐桌上。

西餐礼仪注意事项3

咀嚼食物时张嘴

人们在咀嚼食物时总是会不自觉地张开嘴巴,但这在西餐中是十分不雅的。下次用餐请务必记住咀嚼食物时要闭住双唇,不要让别人看到你的食物或牙齿。而且,张嘴咀嚼食物很容易发出吧唧声或嘎扎嘎扎的咀嚼声,这会影响到别人的用餐。

囫囵吞咽食物

用餐时应细嚼慢咽,这不仅有助于克化食物,也能让你享受到食物带来的美感。不得不说这是西餐的一大特色了,精致,从容,还有旁边的客人跟你一起享受悠闲的用餐时光。小口进食还有另外一个作用:当别人猝不及防向你提问时,嘴里还嚼着一大团的食物就不美了,小口的食物可以让你快速地吞咽下去,不让别人多等。

嘴巴里有食物时交谈

嘴巴塞满食物时谈话很不雅观,也很难让别人听清楚你的声音。即使是嘴巴里只有一点点的食物,也不要说话,等你把食物全部咽下去后再开口也不迟。同样,当别人嘴里有食物时也不要发起对话,需等TA咽下食物后再交谈。

嘴巴里塞满食物

不要大口大口地进食,嘴巴里塞得太满,两颊鼓起也很不雅观。也不要用一边的牙齿咀嚼所有的食物,这样一边脸颊鼓成球,就更不好看了。

咀嚼食物时喝汤

在咀嚼食物的时候最好不要喝汤或喝水,除非食物太烫或太辣不能适应,可以喝汤或喝水以做调整。

用嘴吹凉食物

很多人都有用嘴巴吹凉滚烫食物的经历,但是记住,在西餐中这样做是万万不行的!可以小口小口慢慢地吃,等食物自然降温就行了。不过,在非正式的宴会中,你可以用冰块将热饮降温(如果有冰块的话)。

叉子上的食物只咬半口

叉子或勺子里的食物不能只吃半口,要一次性全部吃完。

挥舞餐具

手里拿着餐具的时候不要做任何手势。

摆弄餐具或衣饰

在自己的位置坐下之后,不要玩领带、珠宝、手镯等衣饰,也不要摆弄刀叉、盘子、餐巾布等餐具,不要左右摆动身体或动来动去,整个用餐过程中要保持仪态。

用错餐具

左叉右刀,当不用餐刀时,也可以右手拿叉。当吃面条是,要用叉子卷一卷再送入口中。

用餐完毕后推开餐盘

用餐完毕后不要随手一推把餐盘挪开,也不用向整个餐桌的.人宣告你用餐完毕。用餐完毕后,把餐巾布放在餐盘左侧(无需折叠),礼貌地离开餐桌即可。

用餐时坐姿散漫

用餐时坐姿要端正,不要没精打采地靠在椅背上。此外,要注意用餐时不要俯身或低头去吃食物,要用餐具将食物送入口中,其间要保持端正的姿势。除非是在用餐前或用餐完毕,否则不要将手肘放在餐桌上,用餐过程中手肘要挨着身体。

在公共场合剔牙

如果牙齿上粘有食物,不要在大庭广众之下用手指或牙签剔牙。需礼貌地跟旁边的客人说一声“不好意思”,再起身去洗手间清理牙齿。当然,也不能在用餐完毕后坐在餐桌边用舌头清理牙齿。

在餐桌上打扮或整理衣饰

在任何情况下,打扮或整理衣饰都要在私密的场合,应避免在公共场合进行。

用餐时发出声响

这个大家应该都知道,如果用餐的时候刀叉将盘子弄得嘎啦作响是件很尴尬的事情。对西餐不怎么熟的人,因在私底下多加练习,在宴会上才能熟练地使用所有的餐具。喝汤时要避免发出“咕咚咕咚”的声音。除了与旁边客人的轻声交谈,整个用餐过程要尽量做到无声。

随意取食

每位客人的位置之间都有条无形的界限,如果公共餐盘在你的位置范围内,则食物可以自取。如果是在别人的位置范围里,应礼貌地请别人把餐盘递给你再取食。当公共餐盘中只剩最后一份食物时,应先询问下别人是否还需要食物,若别人不要才可将最后一份食物取到自己的盘子中。公共餐盘中的食物最好一次性取好合适的份量,不要再去取第二次。

进餐时食物掉落

如果将食物撒在餐桌上,很不雅观。如果酱汁掉落在餐盘上,用面包片将酱汁吸干是个不错的注意,但要记住,需用叉子叉住面包片,不能直接用手拿。如果酱汁掉落在餐桌上,快速地用纸巾清理干净,以免留下印记。如果固体食物不小心掉了,在用餐完毕离开餐桌前将掉落的食物捡起放在盘子里。

离开餐桌时不打招呼

不管你是暂时离开餐桌还是用餐完毕需离开,都要向旁边的人说一句“不好意思”之后再离开。但是不必向他人说明你要去哪,当然,别人要离开的时候也别去问TA离开的原因。

打嗝

用餐时控制不住地打了个嗝怎么办?不必太过在意,不要觉得尴尬得想找个地洞钻下去,向旁边的人轻声道个歉就行了。

餐具掉落

刀叉、餐巾等掉在地上时别随便趴到桌下捡回,应询问主人是否有备用的或请侍者补给。不过也不能高声呼叫侍者,应以眼神示意,当TA没注意到你的眼神是可举手引起侍者的注意。

注:如果记不住那么多条条框框,可以照着宴会主人的动作来(如果是大型宴会,可以看旁边人的动作。当然了,如果你就是宴会的主人,就必须在宴会前就做好功课)。即使是注意到别人的用餐方式不太符合规矩,也别对别人的用餐习惯评头论足或一直用怪异的眼光盯着别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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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简述国际商务礼仪规则

全文共 4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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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活动中,商务礼仪因国别、地域、宗教信仰、文化背景、政治制度等不同而千差万别。那就要有规则,国际商务礼仪规则是什么呢?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些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国际商务礼仪的重要性

国际贸易由来已久,从汉代的丝绸之路开始,我们的先人就已经融入了广泛的国际经济。海上丝绸之路、郑和下西洋、广东及江浙沿海一带自古也有发达的国际贸易,今天,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深度发展,开展国际经济贸易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前景。

在于世界各个角落广泛接触的今天,来我国投资经商的外国人越来越多,国际商务越来越频繁,因此,如要发展,必须知晓必要的国际商务礼仪。

学习国际礼仪心态要求,最为关键与重要的,是要有一种宽容的胸怀。老子说过:上德若谷。古人常讲两个词叫虚怀若谷、有容乃大,什么意思呢?因为国际交往是以跨文化交往为背景的。

国际商务礼仪要求

国际商务礼仪具备的素质

国际商务要求进行外贸交往的人员首先要有一些外语基础,其次要坚守尊重的原则,第三要有自己的原则,支持自己的国家。

国际商务交往要求使用外语

不懂外语,与外国人做生意,有多被动可想而知。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的今天,要不通外语而与成就商事,已经成为天方夜谭。

如今在我国,年轻一辈的经理人大都有外语的基础,随便的商务交流,经理人可以自由地与老外谈笑,可以充分发挥个人的外语才华,这也可以加深双方的友谊和感情,但在正式的涉外商务谈判中,大家最好把语言沟通工作交给翻译者去做,除非情况特殊,一般不需要你开金口。不管是在中国境内,还是在对方国家,都应该坚持这一点。

尊重外国客人

只要外国人以合法身份进中国,带着善意的交流和商业目的,我们就不排斥他,我们就欢迎他。知道有外国客人来,时间允许的话,应该准备背面印有他国文字的名片。

邀请外国朋友吃饭,最好准备一份印着他们国家文字的菜单。

与外国人见面,知道外语欠缺的话,应提早安排翻译人员。

学一些外国历史文化知识,即使临时抱佛脚,也可以在会面时派上用场。

另外,在于外国人做生意、交朋友时,可以经常送给他们一些精致的小礼物,这会令他们非常开心,但送礼物时要注意避讳。还有在未熟悉之前,不要轻易谈论他们国家敏感的政治问题,尤其是在不知道对方观点的情况下,更要谨慎。

在国外支持自己的国家

不管身处何地,支持自己的国家是爱国的一种表现。很小的时候,我们就深受爱国教育的熏陶,身在国外,我们就会深觉祖国二字的神圣和伟大,也才感知身上的重大责任。

在于外国人打交道时,要不卑不亢,特别是在国外,言行应该像外交官一样谨慎。

国际商务礼仪规则

一、维护形象

在国际交往之中,人们普遍对交往对象的个人形象备加关注,并且都十分重视遵照规范的、得体的方式塑造、维护自己的个人形象。个人形象在国际交往中之所以深受人们的重视。在涉外交往中,每个人都必须时时刻刻注意维护自身形象,特别是要注意维护自己在正式场合留给初次见面的外国友人的第一印象。

个人形象在构成上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它们亦称个人形象六要素。

第一、是仪容。仪容,是指一个人个人形体的基本外观。

第二、是表情。表情,通常主要是一个人的面部表情。

第三、是举止。举止,指的是人们的肢体动作。

第四、是服饰。服饰,是对人们穿着的服装和佩戴的首饰的统称。

第五、是谈吐。谈吐,即一个人的言谈话语。

第六、是待人接物。所谓待人接物,具体是指与他人相处时的表现,亦即为人处世的态度。

二、不卑不亢

不卑不亢,是涉外礼仪的一项基本原则。它的主要要求是:每一个人在参与国际交往时,都必须意识到自己在外国人的眼里,是代表着自己的国家,代表着自己的民族,代表着自己的所在单位的。因此,其言行应当从容得体,堂堂正正。在外国人面前既不应该表现得畏惧自卑,低三下四,也不应该表现得自大狂傲,放肆嚣张。

周恩来同志曾经要求我国的涉外人员“具备高度的社会主义觉悟。坚定的政治立场和严格的组织纪律,在任何复杂艰险的情况下,对祖国赤胆忠心,为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甚至不惜牺牲个人一切”。江泽民同志则指出:涉外人员必须“能在变化多端的形势中判明方向,在错综复杂的斗争中站稳立场,再大的风流中也能顶住,在各种环境中都严守纪律,在任何情况下都忠于祖国,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体现中国人民的气概”。他们的这些具体要求,应当成为我国一切涉外人员的行为准则。

三、求同存异

第一、应当如何对待中外礼仪与习俗的差异性?

第二、在国际交往中,到底应当遵守何种礼仪为好?

首先,对于中外礼仪与习俗的差异性,是应当予以承认的。

再者,在涉外交往中,对于类似的差异性,尤其是我国与交往对象所在国之间的礼仪与习俗的差异性,重要的是要了解,而不是要评判是非,鉴定优劣。

在国际交往中,究竟遵守哪一种礼仪为好呢?一般而论,目前大体有三种主要的可行方法。

其一,是“以我为主”。所谓“以我为主”即在涉外交往中,依旧基本上采用本国礼仪。

其二,是“兼及他方”。所谓“兼及他方”,即中涉外交往中基本下采用本国礼仪的同时,适当地采用一些交往对象所在国现行的礼仪。

其三,则是"求同存异"。所谓“求同存异”是指在涉外交往中为了减少麻烦,避免误会,最为可行的做法,是既对交往对象所在国的礼仪与习俗有所了解并予以尊重,更要对于国际上所通行的礼仪惯例认真地加以遵守。

四、入乡随俗

“入乡随俗”,是涉外礼仪的基本原则之一,它的含意主要是:在涉外交往中,要真正做到尊重交往对象,首先就必须尊重对方所独有的风俗习惯。之所以必须认真遵守"入乡随俗"原则,主要是出于以下两面的原因。

原因之一,是国为世界上的各个国家、各个地区、各个民族,在其历史发展的具体进程中,形成各自的宗教、语言、文化、风俗和习惯,并且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这种“十里不同风,百里不俗”的局面,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也是世间任何人都难以强求统一的。

原因之二,是因为在涉外交往中注意尊重外国友人所特有的习俗,容易增进中外双方之间的理解和沟通,有助于更好地、恰如其分地向外国友人表达我方的亲善友好之意。

五、信守约定

作为涉外礼仪的基本原则之一,所谓“信守约定”的原则,是指在一切正式的国际交往之中,都必须认真而严格地遵守自己的所有承诺。说话务必要算数,许诺一定要兑现,约会必须要如约而至。在一切有关时间方面的正式约定之中,尤其需要恪守不怠。在涉外交往中,要真正做到“信守约定”,对一般人而言,尤须在下列三个方面身体力行,严格地要求自己。第一,在人际交往中,许诺必须谨慎。第二,对于自己已经作出的约定,务必要认真地加以遵守。第三,万一由于难以抗拒的因素,致使自己单方面失约,或是有约难行,需要尽早向有关各方进行通报,如实地解释,并且还要郑重其事向对方致以歉意,并且主动地负担按照规定和惯例因此而给对方所造成的某些物质方面的损失。

六、热情有度

“热情有度”,是涉外礼仪的基本原则之一。它的含意是要示人们在参与国际交往,直接同外国人打交道时,不仅待人要热情而友好。更为重要的是,要把握好待人热情友好的具体分寸。否则就会事与愿违,过犹不及。

中国人在涉外交往中要遵守好“热情有度”这一基本原则,关键是要掌握好下列四个方面的具体的“度”。

第一,要作到“关心有度”。

第二,要作到“批评有度”。

第三,要作到“距离有度”。

在涉外交往中,人与人之间的正常距离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四种,它们各自适用不同的情况。

其一,是私人距离,其距离小于0.5米之内。它仅适用于家人、恋人与至交。因此有人称其为“亲密距离”。

其二,是社交距离,其距离为大于0.5米,小于1.5米。

它适合于一般性的交际应酬,故亦称"常规距离"。

其三,是礼仪距离。其距离为大于1.5米,小于3米。它适用于会议、演讲、庆典、仪式以及接见,意在向交往对象表示敬意,所以又称"敬人距离"。

其四,是公共距离。其距离在3米开外,适用于在公共场同陌生人相处。它也被叫作"有距离的距离"。

第四,要作到“举止有度”。要在涉外交往中真正作到“举止有度”,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不要随便采用某些意在显示热情的动作。

二是不要采用不文明、不礼貌的动作。

七、不必过谦

不必过谦的原则的基本含意是:在国际交往中涉及自我评价时,虽然不应该自吹自擂,自我标榜,一味地抬高自己,但是也绝对没有必要妄自菲薄,自我贬低,自轻自贱,过度地对外国人进行谦虚、客套。

八、不宜先为

所谓“不宜先为”原则,也被有些人称作“不为先”的原则。它的基本要求是,在涉外交往中,面对自己一时难以应付、举棋不定,或者不知道到底怎样作才好的情况时,如果有可能,最明智的做法,是尽量不要急于采取行动,尤其是不宜急于抢先,冒昧行事。也就是讲,若有可能的话,面对这种情况时,不妨先是按兵不动,然后再静观一下周围之人的所作所为,并与之采取一致的行动。

“不宜先为”原则具有双重的含意。一方面,它要求人们在难以确定如何行动才好时,应当尽可能地避免采取任何行动,免得出丑露怯。另外一方面,它又要求人们在不知道到底怎么作才好,而又必须采取行动时,最好先是观察一些其他人的正确作法,然后加以模仿,或是同当时的绝大多数在场者在行动上保持一致。

九、尊重隐私

中国人在涉外交往中,务必要严格遵守“尊重隐私”这一涉外礼仪的主要原则。一般而论,在国际交往中,下列八个方面的私人问题,均被海外人士视为个人隐私问题。

其一,是收入支出。

其二,是年龄大小。

其三,是恋爱婚姻。

其四,是身体健康。

其五,是家庭住址。

其六,是个经历。

其七,是信仰政见。

其八,是所忙何事。

要尊重外国友人的个人隐私权,首先就必须自觉地避免在对方交谈时,主动涉及这八个方面的问题。为了便于记忆,它们亦可简称为“个人隐私八不问”。

十、女士优先

所谓“女士优先”,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一条重要的礼仪原则,它主要适用于成年的异性进行社交活动之时。

“女士优先”的含意是:在一切社交场合,每一名成年男子都有义务主动自觉地以自己实际行动,去尊重妇女,照顾妇女,体谅妇女,关心妇女,保护妇女,并且还要想方设法,尽心竭力地去为妇女排忧解难。倘若因为男士的不慎,而使妇女陷于尴尬、困难的处境,便意味着男士的失职。

“女士优先”原则还要求,在尊重、照顾、体谅、关心、保护妇女方面,男士们对所有的妇女都一视同仁。

十一、爱护环境

作为涉外礼仪的主要原则之一,“爱护环境”的主要含意是:在日常生活里,每一个人都有义务对人类所赖以生存的环境,自觉地加以爱惜和保护。

在涉外交往中,之所以要特别地讨论“爱护环境”的问题,除了因为它是作为人所应具备的基本的社会公德之外,还在于,在当今国际舞台上,它已经成为舆论备加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在国际交往中与此有涉时,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有两点。

第一,要明白,光有“爱护环境”的意识还是远远不够的。更为重要的是,要有实际行动。

第二,与外国人打交道时,在“爱护环境”的具体问题上要好自为之,严于自律。具体而言,中国人在涉外交往中特别需要在“爱护环境”方面备加注意的细节问题,又可分为下列八个方面。

其一,不可毁损自然环境。

其二,不可虐待动物。

其三,不可损坏公物。

其四,不可乱堆乱挂私人物品。

其五,不可乱扔乱丢废弃物品。

其六,不可随地吐痰。

其七,不可到处随意吸烟。

其八,不可任意制造噪声。

十二、以右为尊

正式的国际交往中,依照国际惯例,将多人进行并排排列时,最基本的规则是右高左低,即以右为上,以左为下;以右为尊,以左为卑。

大到政治磋商、商务往来、文化交流,小到私人接触、社交应酬,但凡有必要确定并排列时的具体位置的主次尊卑,“以右为尊”都是普遍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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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哪些情况不构成延期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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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在买新房时为了等待交房往往要等待数年,如果遇到延期交房购房者往往会通过法律寻求维权的方法,但是一些情况下的延迟是不会被判为因此交房的,那么哪些情况不构成延期交房呢?

1、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按时交付,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据此,因不可抗力的出现对房屋的正常交付产生重大影响,造成出卖人延期交房的,出卖人可因此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是,出卖人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对买受人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否则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2、因重大规划、设计变更影响了按时交付的,如果在房屋建设过程中遇到政府主动提起的规划变更,如政府部门需要拓宽建设项目前的道路,要求道路两旁建筑物各自退后一定距离等等情况,为此,开发商需要时间来对整个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者是房屋在施工过程中遭遇重大技术难题,如地质条件的突变等,必须对设计进行变更的,此类情况虽不能归入不可抗力范畴,但如果完全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显然有失公平,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开发商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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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简述服务礼仪的基本原则和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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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礼仪是各服务行业人员必备的素质和基本条件,大家在生活中千万别小看服务礼仪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服务礼仪的基本原则重要性,希望能够帮到大家哦!

服务礼仪的重要性

1、注重服务礼仪,可以提升服务工作人员的个人素质

礼仪在行为美学方面指导着人们不断地充实和完善自我,并潜移默化地熏陶着人们的心灵。它能帮助个人树立良好的形象,提升个人的素养,使人们的谈吐变得越来越文明,举止仪态越来越优雅,装饰打扮更符合大众的审美原则,体现出时代的特色和精神风貌。礼仪会使人变得情趣高尚、气质优雅、风度潇洒、受人欢迎。

比尔盖茨曾说过:“企业竞争,是员工素质的竞争。”他认为员工素质的高低反映了一个公司的整体水平和可信程度。教养体现于细节,细节展示了素质。因此加强服务礼仪培养,有助于提高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个人素养和自身的职业竞争力。

2、注重服务礼仪,可以调解服务工作过程中的人际关系

社会是一部庞大的、高速运转的机器。它的正常运转,以人与人之间、部门之间、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协调及有序性为前提。礼仪好像是一种润滑剂,使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减少一点摩擦。

在人际交往过程中,人们一般对尊重自己的人有一种本能的亲切感和认同感,尊重可以使对方在心理需要上感到满足、愉悦,从而产生好感和信任。在服务交往中,尊重是相互的。一般来说,人们受到尊重、礼遇、赞同和帮助就会产生吸引心理形成和增进友谊;反之会产生敌对、抵触、反感,甚至憎恶的心理。当你向对方表示尊敬和敬意时,对方也会还之以礼,即礼尚往来。

服务礼仪是服务关系和谐发展的调节器、润滑剂,注重服务礼仪有利于促使服务各方保持冷静,缓和、避免不必要的服务矛盾冲突和情感对立,有助于建立起和谐的服务关系,从而使人们之间的服务交往获得成功。因此,服务礼仪有助于满足客人的心理需求,使从业人员与客人之间能够更好地进行服务交流与沟通,有助于妥善处理服务纠纷问题。

3、注重服务礼仪能塑造服务型企业良好的服务形象

当今社会,形象就是对外交往的门面和窗口,良好的企业形象可以给企业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现代企业管理中,企业特别注重员工的内在素质和外部形象,要求每一位员工都要有强烈的形象意识,认识到个人形象代表xxx形象,个人的所作所为就是本企业典型的活体广告,是企业形象、文化、员工修养素质的综合体现,只有具备良好的服务礼仪素养才有利于企业提升形象。

让顾客满意,为顾客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是良好企业形象的基本要求。服务的过程不仅是商品货币的交换过程,也是人的情感交流的过程。一句亲切的问候,一次理解的微笑,犹如春风吹暖顾客的心,缩短了与顾客的距离。在一定意义上,规范化的礼仪服务,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顾客在服务中的精神需求。

服务礼仪展示了企业的文明程度、管理风格、道德水准,从而塑造了良好的服务型企业的服务形象。

4、注重服务礼仪能提高服务企业产品竞争的附加值

现代市场竞争是一种形象竞争。对于服务性行业,高素质的员工提供的高质量的服务有助于企业创造更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有利于提升企业的文化内涵和品牌效应。因此,每一位员工的礼仪修养无疑会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许多企业家认为:企业活力=商品力+服务力。在产品本身差异化越来越小的今天,服务的特色已越来越成为许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而服务礼仪不仅可强化企业的道德要求,还可树立优质服务的企业形象。虽然服务时无形的,但是可以体现在服务人员的一举一动、一笑一言之中。因此,服务礼仪是企业无形的广告,在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可以树立良好的xxx形象,提高企业产品竞争的附加值。点击下页查看>>>怎样做好服务礼仪培训

服务礼仪的基本原则

1尊重的原则

孔子说:“礼者,敬人也”,这是对礼仪的核心思想高度的概括。所谓尊重的原则,就是要求我们在服务过程中,要将对客人的重视、恭敬、友好放在第一位,这是礼仪的重点与核心。因此在服务过程中,首要的原则就是敬人之心常存,掌握了这一点,就等于掌握了礼仪的灵魂。在人际交往中,只要不失敬人之意,哪怕具体做法一时失当,也容易获得服务对象的谅解。

2真诚的原则

服务礼仪所讲的真诚的原则,就是要求在服务过程中,必须待人以诚,只有如此,才能表达对客人的尊敬与友好,才会更好地被对方所理解,所接受。与此相反,倘若仅把礼仪作为一种道具和伪装,在具体操作礼仪规范时口是心非,言行不一,则是有悖礼仪的基本宗旨的。

3宽容的原则

宽容的原则的基本含义,是要求我们在服务过程中,既要严于律己,更要宽以待人。要多体谅他人,多理解他人,学会与服务对象进行心理换位,而千万不要求全责备,咄咄逼人。这实际上也是尊重对方的一个主要表现。

4从俗的原则

由于国情、民族、文化背景的不同,在人际交往中,实际上存在着“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的局面。这就要求志愿者在“中华龙”第二届世界太极拳健康大会的服务工作中,对各国的礼仪文化、礼仪风俗以及宗教禁忌要有全面、准确的了解,才能够在服务过程中得心应手,避免出现差错。

5适度的原则

适度的原则的含义,是要求应用礼仪时,为了保证取得成效,必须注意技巧,合乎规范,特别要注意做到把握分寸,认真得体。这是因为凡事过犹不及。假如做得过了头,或者做得不到位,都不能正确地表达自己的自律、敬人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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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英语知识点:序数词的构成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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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数词的构成

(1)第一、第二、第三分别为first,second,third

(2)第四至十九都是由相应的基数词加-th构成

如:fourth,seventh

注意第五、第八、第九和第十二的拼写有所变化,分别为fifth,twelfth,eighth,ninth

(3)十位数的序数词由相应的基数词变y为i,再加上-eth构成。

如:twentieth,thirtieth,fortieth,fiftieth,sixtieth,seventieth,eightieth,ninetieth

(4)第二十一至第九十九的序数词只需在个位数上采用序数词形式,十位、百位、千位以上的数字均用基数词表示。

如:第四十七→forty-seventh第六十五→sixty-fifth

(5)第一百、第一千、第一百万分别在相应的基数词后面加上-th。

如:hundredth,thousandth,millionth

(6)序数词的缩写形式,由阿拉伯数字加序数词的后两个字母构成。

如:第一→1st;第二→2nd;第四十五→45th;第一百零六→106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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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简述云形成的基本过程_云的形成过程及原因

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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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都觉得天上的蓝天白云很漂亮,尤其是夕阳下的云彩更加美丽。但是对于云的形成原因就不太了解了。以下就是小编给你做的云的形成过程及原因整理,希望对你有用。

云的定义

云是大气中水汽凝结(凝华)成的水滴、过冷水滴、冰晶或者它们混合组成的漂浮在空中的可见聚合物。云是地球上庞大的水循环的有形的结果。太阳照在地球的表面,水蒸发形成水蒸气,一旦水汽过饱和,水分子就会聚集在空气中的微尘(凝结核)周围,由此产生的水滴或冰晶将阳光散射到各个方向,这就产生了云的外观。并且,云可以形成各种的形状,也因在天上的不同高度、形态而分为许多种。>>>下一页更多精彩“云的形态”

云的形成

云形成于当潮湿空气上升并遇冷时的区域。这可能发生在:

①锋面云,锋面上暖气团抬升成云。

②地形云,当空气沿着正地形上升时。

③平流云,当气团经过一个较冷的下垫面时,例如一个冷的水体。

④对流云,因为空气对流运动而产生的云。

⑤气旋云,因为气旋中心气流上升而产生的云。

云的成因

人们常常看到天空有时碧空无云,有时白云朵朵,有时又是乌云密布。为什么天上有时有云,有时又没有云呢?云究竟是怎样形成的呢? 它又是由有什么组成的?

漂浮在天空中的云彩是由许多细小的水滴或冰晶组成的,有的是由小水滴或小冰晶混合在一起组成的。有时也包含一些较大的雨滴及冰、雪粒,云的底部不接触地面,并有一定厚度。

云的形成主要是由水汽凝结造成的。

我们都知道,从地面向上十几公里这层大气中,越靠近地面,温度越高,空气也越稠密;越往高空,温度越低,空气也越稀薄。

另一方面,江河湖海的水面,以及土壤和动、植物的水分,随时蒸发到空中变成水汽。水汽进入大气后,成云致雨,或凝聚为霜露,然后又返回地面,渗入土壤或流入江河湖海。以后又再蒸发(升华),再凝结(凝华)下降。周而复始,循环不已。

水汽从蒸发表面进入低层大气后,这里的温度高,所容纳的水汽较多,如果这些湿热的空气被抬升,温度就会逐渐降低,到了一定高度,空气中的水汽就会达到饱和。如果空气继续被抬升,就会有多余的水汽析出。如果那里的温度高于0°C,则多余的水汽就凝结成小水滴;如果温度低于0°C,则多余的水汽就凝化为小冰晶。在这些小水滴和小冰晶逐渐增多并达到人眼能辨认的程度时,就是云了。[2]

地面上的水吸热变成水蒸气,上升到天空蒸汽层上层。由于蒸汽层上层温度低,水蒸气体积缩小比重增大,蒸汽下降。由于蒸汽层下面温度高,下降过程中吸热,再度上升遇冷,再下降,如此反复气体分子逐渐缩小,最后集中在蒸汽层底层。在底层形成低温区,水蒸气向低温区集中,这就形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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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简述骨折患者急救原则

全文共 1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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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骨折患者时,有些人可能由于没有经验或一时救人心切,使用了一些错误的急救方法,那么,你知道面对骨折患者的急救原则是什么吗?以下就是小编给你做的整理骨折患者急救原则,希望对你有用。

骨折急救注意事项

1、颈椎、脊柱骨折

如果是颈椎部位的骨折,不当的急救操作可使颈部脊髓受损,发生高位截瘫,严重时导致呼吸抑制危及生命。胸腰部脊柱骨折时,不恰当的搬运也可能损伤胸腰椎脊髓神经,发生下肢瘫痪。

正确的方法应该是,如果怀疑有脊柱骨折,应就地取材固定伤处,合理搬运伤者。

2、四肢骨折

骨折处出现局部迅速肿胀,可能是骨折断端刺破血管引起内出血,千万不要随意搬动伤肢以免造成骨折端刺破局部血管导致出血。

遇到尚未肿胀的轻度无伤口骨折,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先进行冷敷处理,防止骨折部位肿胀(不建议使用自来水)。

3、骨折端外露

这种情况下,不要尝试将骨折端放回原处,应继续保持外露,以免将细菌带入伤口深部引起深部感染。如将骨折端或脱位的关节复位了,应在送医院时向医生交待清楚。

4、大出血

遇出血严重或不能压迫止血的情况,应用止血带或布条等环扎该部位近心脏的一侧,立即送往医院;且不断与伤者交流,注意其情况,防止其失血过多引起昏迷、休克甚至死亡。

骨折后的饮食治疗

一般来说,受伤有1至2个星期的患者,饮食需清淡、易吸收和消化,应多给他们食用一些蔬菜、水果、鱼汤、蛋类、豆制品等,而且应以清蒸或者炖熬为主,少吃香辣、油腻和煎炸的食物。特别是可以多吃蜂蜜和香蕉等,因为卧床患者大都会出现大便秘结等症状,这些食物可以帮助排便。

受伤有2至4个星期的骨折病人,他们的身体不再那么虚弱,食欲和肠胃功能都有所恢复,那时可适当补充营养,像骨头汤、鱼类、蛋类及动物肝脏等食物比较好,同时也要多吃一些萝卜、西红柿、青椒等,这些食物可满足骨骼生长需要,促进伤口愈合。

骨折超过5个星期以后,病人可多吃高营养食物和含钙、锰、铁等微量元素的食物,像动物肝脏、鸡蛋、绿色蔬菜、小麦含铁比较多;海产品、黄豆等含锌比较多;麦片、蛋黄等含锰较多。同时配以鸡汤、鱼汤、各类骨头汤等,可选择性地加入红枣、枸杞等。

再往后的日子里,除了那些明显无益的食物,骨折患者不必再忌口。有的危重患者和因骨折引发其他并发症的患者饮食不能一概而论,必须根据病情和医嘱作出合理安排。

骨折患者急救原则

1.抢救生命

严重创伤现场急救的首要原则是抢救生命。如发现伤员心跳、呼吸已经停止或濒于停止,应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昏迷病人应保持其呼吸道通畅,及时清除其口咽部异物;病人有意识障碍者可针刺其人中、百会等穴位;开放性骨折伤员伤口处可有大量出血,一般可用敷料加压包扎止血。严重出血者若使用止血带止血,一定要记录开始使用止血带的时间,每隔30分钟应放松1次(每次30至60秒钟),以防肢体缺血坏死。如遇以上有生命危险的骨折病人,应快速运往医院救治。

2.伤口处理

开放性伤口的处理除应及时恰当地止血外,还应立即用消毒纱布或干净布包扎伤口,以防伤口继续被污染。伤口表面的异物要取掉,外露的骨折端切勿推入伤口,以免污染深层组织。有条件者最好用高锰酸钾等消毒液冲洗伤口后再包扎、固定。

3.简单固定

急救现场可就地取材,如木棍、板条、树枝、手杖或硬纸板等都可作为固定器材,其长短以固定住骨折处上下两个关节为准。如找不到固定的硬物,也可用布带直接将伤肢绑在身上,骨折的上肢可固定在胸壁上,使前臂悬于胸前;骨折的下肢可同健肢固定在一起。

4.必要止痛

严重外伤后,强烈的疼痛刺激可引起休克,因此应给予必要的止痛药。如口服止痛片,也可注射止痛剂,如吗啡10毫克或杜冷丁50毫克。但有脑、胸部损伤者不可注射吗啡,以免抑制呼吸中枢。

5.安全转运

经以上现场救护后,应将伤员迅速、安全地转运到医院救治。转运途中要注意动作轻稳,防止震动和碰坏伤肢,以减少伤员的疼痛;注意其保暖和适当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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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英语知识点之被动语态的构成形式

全文共 1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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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动语态构成形式

1.被动语态的基本时态变化

被动语态通常为十种时态的被动形式,被动语态由be过去分词构成,be随时态的变化而变化。以do为例,各种时态的被动语态形式为:

1)am/is/aredone(过去分词)一般现在时

例Visitorsarerequestednottotouchtheexhibits.

2)has/havebeendone现在完成时

例Allthepreparationsforthetaskhavebeencompleted,andwerereadytostart.

3)am/is/arebeingdone现在进行时

例Anewcinemaisbeingbuilthere.

4)was/weredone一般过去时

例IwasgiventenminutestodecidewhetherIshouldrejecttheoffer.

5)hadbeendone过去完成时

例Bytheendoflastyear,anothernewgymnasiumhadbeencompletedinBeijing.

6)was/werebeingdone过去进行时

例AmeetingwasbeingheldwhenIwasthere.

7)shall/willbedone一般将来时

例Hundredsofjobswillbelostifthefactorycloses.

8)should/wouldbedone过去将来时

例Thenewswouldbesenttothesoldiersmotherassoonasitarrived.

9)shall/willhavebeendone将来完成时(少用)

例TheprojectwillhavebeencompletedbeforeJuly.

2.被动语态的特殊结构形式

1)带情态动词的被动结构。其形式为:情态动词be过去分词。

例Thebabyshouldbetakengoodcareofbythebaby-sitter.

2)有些动词可以有两个宾语,在用于被动结构时,可以把主动结构中的一个宾语变为主语,另一宾语仍然保留在谓语后面。通常变为主语的是间接宾语。

例Hismothergavehimapresentforhisbirthday.可改为Hewasgivenapresentbyhismotherforhisbirthday.

3)当“动词宾语宾语补足语”结构变为被动语态时,将宾语变为被动结构中的主语,其余不动。

例Someonecaughttheboysmokingacigarette.可改为Theboywascaughtsmokingacigarette.

4)在使役动词have,make,get以及感官动词see,watch,notice,hear,feel,observe等后面不定式作宾语补语时,在主动结构中不定式to要省略,但变为被动结构时,要加to。

例Someonesawastrangerwalkintothebuilding.可改为Astrangerwasseentowalkintothebuilding.

5)有些相当于及物动词的动词词组,如“动词介词”,“动词副词”等,也可以用于被动结构,但要把它们看作一个整体,不能分开。其中的介词或副词也不能省略。

例ThemeetingistobeputofftillFriday.

3.非谓语动词的被动语态

v.ing形式及不定式todo也有被动语态(一般时态和完成时态)。

例Idontlikebeinglaughedatinthepub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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