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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五险一金由谁买(20篇)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一般需要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有部分用人单位企图逃避责任,不愿为员工申请。这种时候劳动者就可以进行自行申请工伤认定。个人如何申请工伤呢?下面就由问学吧小编来为你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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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参保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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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危险的潜伏率是比平时高很多的,所以说参保工伤保险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小编就跟大家一起看看工伤保险参保流程是怎样的。

如何办理工伤保险呢?

工伤保险办理流程

(一)企业参保

1、企业经办人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到统筹科办理。有行业风险的先到工伤科审核后,签字盖章办理。

2、企业经办人按规定填好新参保企业的表格后,交统筹科审核。

3、审核后,由业务经办人将单位信息等资料录入数据库。

4、月征集计划出来后,企业经办人到财务科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5、企业经办人每月的25日至次月的5日前报增减人员变动情况表

(二)个人参保

1、参保人凭户口、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填好市本级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表格(①本人办理,不得代办;②如本人不能亲自前来的,必须委托其直系亲属,并有委托书的才能代办)。

2 、参保人将填好的表格交统筹科及局领导审核、签字。

3、业务大厅经办人将个人信息录入数据库,并打印缴费通知单。

4、参保人凭缴费通知单到财务科办理缴费手续。

工伤保险办理期限

(一)企业

1、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二)个体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即办

工伤保险办理所需材料

(一)企业参保

1、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质量技术监督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法人身份证。

4、填好新参保企业的各种表格。

(二)个体参保

个人凭户口簿、身份证。

工伤保险受理机构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http://www.dazhou.gov.cn/systemserver/serverartic_20151202112220437.html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http://www.dazhou.gov.cn/systemserver/serverartic_20151202112317268.html

3、《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7号);

http://www.dazhou.gov.cn/systemserver/serverartic_20151202112528745.html

4、《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完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8号)。

http://www.dazhou.gov.cn/systemserver/serverartic_20151202112732453.html

受理条件

1、凡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国营、集体和私营等企业;

2、凡户籍所在地的城市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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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似文章

篇1: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附工伤保险赔偿计算器

全文共 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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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法

1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2

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

3

一般来说,十级的伤残补助金大概有5万左右,九级的伤残补助金大概是10万左右,当然,以上是城镇水平,农村水平会低一倍。

4

医疗费按照实际产生的申报,住院伙食补助费是60元一天。护理费30元一天,误工费按照实际的受伤前每天平均工资计算,一般来说,工资一天是150元到200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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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伤超过一年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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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个工伤维权过程中,首当其冲地是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作出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那么,工伤超过一年怎么维权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工伤超过一年的维权方法:

如果工伤认定超过一年,应当先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局会以超过1年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并给当事人一份《不予受理通知书》,再到劳动局申请仲裁,劳动局也不予受理,然后以交通事故评残标准进行伤残鉴定,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起诉,,然后法院会看厂方的意见,如果厂方同意按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法院则会委托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工伤评残标准进行鉴定,按工伤保险待遇判决;如果厂方同意按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处理,法院则直接按提供劳者受害责任纠纷判决。

劳动者应当在工伤发生之日起及时主张权利,任何权利都是有期限的,如果超过期限的,损害的是自己的利益,工伤有争议的,应当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处理应按以下先后程序进行:

1、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时不需此程序);

2、申请认定为工伤,包括认定后可能发生的诉讼;

3、做劳动技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特别注明不是司法鉴定);

4、根据鉴定结果主张工伤赔偿,提请仲裁,赔偿请求又存在着是否一次性解决即终止用工与否两种不同的方案,提出不同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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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上班途中自己摔伤算不算工伤

全文共 1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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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制定的。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工伤的相关法律知识。

工伤的相关法律条文: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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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自己摔伤不算工伤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由此可以看出,“途中摔伤”只有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才能定为工伤。如果您是在上班途中自己滑倒的又或者其他原因的摔倒受伤,不属于上述规定的范围,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上班途中自己摔伤算不算工伤

工伤定级后的各级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① 享受条件

因工受伤或确诊为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

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人员旧伤复发的以及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不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② 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相当于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的6至24个月。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

伤残津贴

① 享受条件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② 待遇标准

伤残津贴的标准为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90%至75%。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伤残抚恤金的计发基数; 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伤残津贴的计发基数。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问题

① 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② 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和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丧葬费:6个月惠州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亲属抚恤金:以死亡职工工资为基数,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

一次性死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惠州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提示: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死亡的,其亲属可获丧葬费赔偿;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其亲属可获丧葬费及亲属抚恤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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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如何查询工伤保险记录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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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近些年来,社会发展的节奏越来越快,工伤事故发生的概率也在不断的增加,所以劳动法也是不断地在完善,保护我们劳动者。现在很多企业在员工入职当天,也会为大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障险,当然这其中也包括了大家很感兴趣的工伤险,那么我们一般如何查询工伤保险记录呢?小编今天来为大家介绍下相关的工伤安全小知识,希望大家也能对此多一些了解。

针对这个问题,小编觉得大家可以参考以下两点来进行:

1.由于工伤保险金没有个人账户,因此参保信息只能到社保业务大厅基金征缴科查询。不过最捷径的办法应该是找单位,即使使用工伤保险,伤残程度能否报工伤,程序也是从基层开始操作。

2.工伤保险是由单位办理的,工伤保险费全部由单位缴纳,缴费记录单位可以进行网上查询,登录所在地的社保网。参保信息也可到社保业务大厅基金征缴科查询,也可以拨打社保电话进行查询。

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职工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的实施是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的标志和成果。实行工伤保险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以及其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和家属的后顾之忧、工伤补偿体现出国家和社会对职工的尊重,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好了,以上就是小编今天为大家分享的工伤安全小知识,下一期小编准备为大家讲讲工伤保险适用于哪些疾病的知识,还请大家不要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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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申请工伤认定时有什么注意事项

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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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工地复杂多样,所以工人在工地受伤,这是时常都会发生的情况,即使大家都不愿意这一情况的发生,但是发生了就要知道怎么处理,工伤事故报告是证明农民工受伤的程度的证据,是需要提交相关部门确定为工伤的证明,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在申请工伤认定时有什么注意事项,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这个问题。

据小编了解申请工伤认定注意事项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申请人应向工伤保险部门提供如下材料:

1、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

2、员工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单位证明;工卡、工作证、工资表或同事的证明等)

3、员工的身份证(并复印件一份)

4、首次医疗病历本(诊断书)(并复印件一份)

5、事故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6、用人单位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物价中心查询、打印)

7、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8、属地公安部门(派出所)的证明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属暴力人身伤害等)

9、其它材料,见工伤保险部门印制的“工伤保险业务材料清单”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办事程序:

1、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开出“收件回执”。如材料不齐的,当场或15个工作日内开出“补齐材料通知书”。

2、材料基本收齐后,工伤保险部门向用人单位发出“事故处理通知书”,核对有关情况。

3、收到用人单位书面回复后,工伤保险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开出“受理告知书”;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开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4、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并核实后,工伤保险部门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并于20个工作日内通知到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三)申请工伤认定的其它注意事项:

1、员工在工伤医疗期满后30日内,怀疑有致残的,应向市医务劳动鉴定部门提出伤残(等级)鉴定的申请,领取鉴定表,到指定的鉴定点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2、员工领取鉴定结论后30日内,如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待遇赔偿标准发生争议,可持工伤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工伤医疗费单据和原始病历、受伤前月工资表等材料到市社保局仲裁办申请工伤待遇仲裁(因工死亡的还应提供直系亲属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等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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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工地工伤事故处理流程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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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或视为工作期间受伤的在工伤认定期限内按照工伤认定程序进行工伤认定的,如果工伤认定结果为确认工伤的,劳动者依法是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的。那么像工地工伤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样的,大家有了解过吗?不如随小编今天来一起了解下这方面的工伤安全小知识吧,小编来带大家一起看看工伤保险适用于哪些疾病。

关于工地工伤事故处理流程,具体如下:

1、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

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内容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

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5、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

6、鉴定结论作出1年内,情况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并根据新的鉴定结论进行赔付。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必须仲裁以后,如有不服才可进入诉讼程序。仲裁之前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向劳动部门申请。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鉴定,理赔。

其实每天抽时间来了解一些工伤安全小知识,对大家来说是一件有益而无害的事情,所以大家一定好好利用我们每天的这些知识,更好的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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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区装修工人坠楼伤亡算工伤吗

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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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对装修工人很熟悉,所谓装修工人就是负责把家打造成我们想要的样子,是设计师的施行者,但是近年来装修工人坠楼的事件时有发生。那么小区装修工人坠楼伤亡工伤吗?常见的小区高空作业人员有哪些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些小区安全小知识。

小区装修工人坠楼伤亡算工伤的。根据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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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工伤保险待遇的种类有哪些

全文共 20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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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工伤保险的相关知识。

1、伤残待遇--企业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评残,按其伤残等级享受的待遇

包括:(1) 伤残抚恤金-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为一至四级的,按月享受伤残抚恤金。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为本人工资的75%;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为五--六级,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1级为24个月伤残职工本人工资;2级为22个月;3级为20 个月;4级为18个月;5级为16个月;6级为14个月;7级为12个月;8级为10个月;9级为8个月;10级为6个月。(3)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鉴定为7-10级,职工本人自谋职业的,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补助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部门制定。(4)在职伤残补助金--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10级的,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后,伤残职工工资降低,为补偿伤残职工所受的工资收入损失,由企业发给其工资补助待遇。其标准为伤残职工工资降低部分的90%。伤残职工本人技能提高而晋升工资时,在职伤残补助金予以保留。(5)易地安家补助费-工伤职工易地安家的,发给6个月的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旅途所需车船费、旅馆费、行李费、伙食补助费按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保险待遇的种类有哪些

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工伤津贴待遇、伤残待遇、职业康复待遇、因工死亡待遇等。

3、职业康复待遇--职业康复待遇

包括:(1)护理费-根据护理等级,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按月发给;护理等级是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区分为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3个等级。护理等级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2)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须安置假肢、仪眼、镶牙和配置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按国内普及型标准报销费用;

4、 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在医疗期或医疗期满仍需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1)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5、因工死亡待遇--因工死亡待遇

包括:(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工亡补助金-48-60个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其他亲属:30%,孤寡老人和孤儿:40%;伤残抚恤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每年调整一次。

相关阅读:

工伤保险的认定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在发生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依法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其中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职工应依照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享受不同等级的工伤待遇。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中针对工伤保险费缴纳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应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职工个人不缴纳。以北京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例:企业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2%-2%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2]

交纳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6、 工伤津贴待遇-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享受的

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最低标准为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75%。工伤医疗期满或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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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遭遇工伤问题 你需要知道的工伤问题相关法律小常识

全文共 1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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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我国相关法律的日益完善,我国对于工伤问题的界定处理已经有了完整的法律依据。不过身为众多劳动者中的一员,你是否知道我国对于工伤问题上的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接下来一起来看看一下吧!

工伤认定具体的有如下几种类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它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也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待遇的申请

工伤人员、家属、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凭以下材料,向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工伤认定结论;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伤病证明、票据、清单与相应材料;

5、供养遗属提供的拟供养对象的户籍证明、收入来源证明等。

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享受的待遇

1、工伤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工伤职工在住院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治疗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3、职工在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期间,工资、福利由用人单位照发。

4、职工在住院治疗期间,需要生活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如用人单位不派人护理,须按规定支付护理费。

工伤保险费又是如何缴纳?

工伤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其他已开征的险种统一征收。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工伤保险费缴费率按行业风险程度分为0.6%、1.2%、2.4%三个档次。缴费费率根据企业工伤保险费的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定期进行调整。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费。工伤保险实行无责任补偿原则,这一原则决定了工伤保险的费用是由企业或雇主按国家的费率缴纳的,劳动者个人不缴纳任何费用。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总额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计算。

单位和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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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商业工伤保险多少钱

全文共 1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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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而商业工商保险的购买需要多少钱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商业工伤保险的相关资料。供你参考。

商业工伤保险特点

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由于职业2010年全国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

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也就是说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劳动权受到影响、损害甚至被剥夺了。因此工伤保险是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他社会保险是基于对职工生活困难的帮助和补偿责任而设立的。统一专属工伤保险方案与社保完全对接,补充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赔偿。

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者,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

4、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即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

5、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但因工伤事故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6、工伤保险作为社会福利,其保障内容比商业意外保险要丰富。除了在工作时的意外伤害,也包括职业病的报销、急性病猝死保险金、丧葬补助(工伤身故)。

商业意外险提供的则是工作和休息时遭受的意外伤害保障,优势体现为时间、空间上的广度。比如上下班途中遭遇的意外,假如是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害可以由工伤赔偿,其他情况的意外伤害则不属于工伤的保障范围。

商业工伤保险多少钱问题分析

1、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2、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4、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5、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赔偿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商业工伤保险作用

1、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职工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的实施是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的标志和成果。

2、实行工伤保险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以及其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和家属的后顾之忧、工伤补偿体现出国家和社会对职工的尊重,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3、建立工伤保险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工伤保险与生产单位改善劳动条件、防病防伤、安全教育,医疗康复、社会服务等工作紧密相联。对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的安全生产,防止或减少工伤、职业病,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至关重要。

4、工伤保险保障了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妥善处理事故和恢复生产,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安定。

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保险作为一种保障存在于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一般人们所接触到的最多的保险形式就是社保,也就是我们的单位为我们缴纳的保险,这种保险的主体是国家,国家进行一个整体的调控。除了社保之外,还有一种商业保险,这种保险是由保险公司组织的,保险所有的手续和过程都是由保险公司负责的。

说到保险要提一下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社保中有工伤保险这一项,商业保险中也有工伤保险这一项,两者的区别是什么呢?社保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商业保险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就跟车险中的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一样,从保险力度上来看,社保是最低的保障,商业保险是比较高的保障,什么叫做最低保障说的更实际一点就是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我们从国家拿到的保险补助较少,或者可以说是最基本的,说商业保险较高,因为它的保障更为全面,而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两者是相互依存的,相互辅助的,同时拥有这两种保险的话,工友的生命健康就有了一个双重的保障,更让人安心。

从实施目的上来看,社保工伤保险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是政府的一项社会保障政策,而商业保险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其商业性比较强;从实施方式上来看,社保工伤保险具有国家强制性,不管你是不是愿意只要在范围之内都需要投保,而商业工伤保险出于自愿原则,如果说你需要的话跟保险公司签订保障合同那你们之间的保障性就生效;从保险基金来源上来看,社保工伤保险是

由企业缴纳的,而商业工伤保险则是需要被保险人自己缴纳,国家不会参与其中。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能够同时存在于一个人的工伤保险中,两者不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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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工伤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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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劳动者因为工伤的关系,给生留下了疾病,损坏到了他们的劳动能力,这时候就需要进行鉴定,保证自己能争取到合理的赔偿。那么,工伤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呢?下面就让小编来介绍吧!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5分级原则

5.1一级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护理依赖。

5.2二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护理依赖。

5.3三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护理依赖。

5.4四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护理依赖或无护理依赖。

5.5五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5.6六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5.7七级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5.8八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5.9九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5.10十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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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鉴定工伤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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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是工伤保险制度中的一个关键步骤,受伤职工或者死亡职工遗属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取决于工伤鉴定的结论。那么,鉴定工伤注意事项是什么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鉴定工伤注意事项:

(一)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依据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

(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为两级:设区的市一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

(三)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四)职工发生工伤,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此外,以下情况也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超过一定时限的、旧伤复发的、工亡职工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享受抚恤待遇的、工伤职工安装辅助器具的等。

(五)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然后,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诊断。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六)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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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怎么鉴定工伤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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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工伤鉴定引起的争议已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那么,怎么鉴定工伤级别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工伤级别鉴定:

1、一级工伤鉴定

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2、二级工伤鉴定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3、三级工伤鉴定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4、四级工伤鉴定

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等更多内容。

5、五级工伤鉴定

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等更多内容。

6、六级工伤鉴定

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等更多内容。

7、七级工伤鉴定

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颈部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全身瘢痕面积≥30%;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以上等更多内容。

8、八级工伤鉴定

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烧伤植皮≥1/5;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等更多内容。

9、九级工伤鉴定

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等更多内容。

10、十级工伤鉴定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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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如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全文共 1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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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大家知道如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吗?随小编来一起了解洗这方面的职业保险小知识吧,一起来看看社会保险有哪些及其作用是什么。

工伤认定程序具有非常严格的法定程序,须遵守法定的期限、条件、申请人、认定机构等,才能有效地申请工伤认定,并近而有效地维护工伤员工的合法权益。对于如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小编的解答如下: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及申请人

工伤员工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劳动者在申请做工伤补偿的数额需待伤残鉴定后确定

二、申请工伤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5、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其它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

(2)、属于上下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职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3)、属于交通事肇事逃逸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

(4)、属于借用、劳务输出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借用或劳务输入单位的事故调查报告;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它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务输出职工名单(需经双方单位盖章确认);

(5)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6、区工伤申报经办部门在接到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后,认真审查,对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并报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认定;对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其不予受理的原因,以及相应的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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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伤保险的最大年龄限制是多少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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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现在的工作中,相信很多朋友对于工伤保险这个词已经很不陌生了,而且大家肯定也知道它对我们劳动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那么一般工伤保险的最大年龄限制是多少呢?不妨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这方面的工伤安全小知识吧!

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一般来说,工伤保险是有年龄限制的,参保年龄界于年满18周岁至女工人身份50周岁、女干部身份55周岁、男性60周岁。所以由此,大家也可以看出男女的最大年龄限制是多少。

就是说,界定是否应当参加工伤保险,需以劳动关系作为前提。如劳动者已经达到,即使与企业之间存在用工关系,但这种关系已经不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更应纳入到劳务用工的范畴,在此期间的用工方式、权利义务关系,均需用工双方以协议的形式加以约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侵害当事人权益的条款)。员工与企业之间建立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发生正常的用工,然后企业才能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中的一个险种,也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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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工伤等级鉴定需要什么手续

全文共 1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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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那么,工伤等级鉴定需要什么手续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工伤等级鉴定需要的手续:

1、填一式三份《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本人相片;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4、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发生工伤的维权方法:

1、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未给劳动者缴交社会保险,并否定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首先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然后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如果劳动者手上有劳动合同或社保卡等书面有效证据,劳动者可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一年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因此、劳动者发生工伤后首先要取得证据就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许多劳动者就是在忽视了这个环节才导致维权困难。

2、申报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申请伤残鉴定。工伤认定结论作出后,工伤职工可以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诊断证明书、检查结果、诊疗病历等材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4、申请工伤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工伤职工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相关待遇。具体工伤待遇的数额和项目,请参见工伤保险条例。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工伤职工可以凭工伤认定结论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依法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相关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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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工伤后如何要求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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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行业,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权益保障问题一直比较突出。那么,工伤后如何要求索赔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工伤后索赔方法:

1、发生工伤后,应先向当地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在发生工伤事故后30天内申请,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的,劳动者或劳动者亲属、工会可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30天至一年内自行申请。

2、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医疗终结期满)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3、劳动能力鉴定出伤残等级后,此时就可以计算出自己可以得到多少工伤补助金。不同的伤残等级,补助金标准不同;不同地区,补助金标准也不同。其中七至十级工伤职工补助金一般有三种,分别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一笔在鉴定伤残后就应当支付,而后两笔则要等解除劳动合同时才支付。

4、劳动者计算出自己应得的费用后,就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那么用人单位应协助劳动者向社保机构申领工伤待遇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那么用人单位应自行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伤待遇。

5、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或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工伤待遇,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仲裁委会开庭审理,然后作出裁决。

6、仲裁裁决后,如劳动者对裁决结果满意,而用人单位仍不履行裁决内容,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如果劳动者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15日内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会开庭审理,然后作出判决。如果劳动者对一审判决结果满意,而用人单位没有上诉,但也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话,劳动者可以向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如果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基层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均可以在收到一审判决后15日内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中级法院一般会开庭审理,然后作出判决或裁定。中级法院的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不能再上诉。如用人单位仍不履行判决内容,劳动者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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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必须由公司办理工伤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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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大家在入职一家新公司的时候,公司的相关人员都会去为大家办理相关的工伤保险,可是必须由公司办理工伤保险吗?来和小编一起来了解相关的工伤安全小知识吧,小编来带大家一起看看工伤保险适用于哪些疾病。

据小编了解,工伤保险是必须由公司来为大家办理的,个人是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具体依据如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备齐后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是针对发生工伤事故的职工而言的,在进行工伤保险赔偿的时候,这个赔偿的流程是比较重要,如果办理不好流程,那么很有可能就不能及时获得赔偿。所以说到这里,小编不妨也为大家介绍一下工伤保险的赔付流程,这样大家以后也知道该如何处理。

工伤保险赔偿流程:

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按照表列填写好)需要盖好公司的章

2、工伤认定书原件复印件

3、工伤鉴定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原件正反复印件一份签好名5、银行卡复印件一份签好名

(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

(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

好了,以上就是小编今天为大家分享的相关工伤安全小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更多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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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退休后返聘人员工伤如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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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业化程度日益提高,生产技术日益复杂,人们在享受生产力飞速发展所带来的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在承受着与日俱增的工伤事故所带来的痛苦和损失。那么,退休返聘人员工伤如何索赔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退休后返聘人员工伤索赔:

1、退休返聘员工在从事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条款进行工伤待遇申请。

2、单位应承担退休返聘员工受伤后的赔偿。单位对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所遭受的人身损害有法定的赔偿义务,不能够通过协议来免除法定责任。

3、退休返聘人员虽然跟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但符合民法中关于劳务关系的特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4、若与单位协商不成,只能通过民事途径来解决,即直接到法院起诉单位要求人身伤害赔偿。

专家提示:

受行业特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要求、市场竞争激烈等影响,用人单位通常会选择聘用兼职、退休人员从事产品研发、技术支持、咨询顾问、财务等此类“越老越值钱”的工作岗位,并以此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确保企业的快速发展。然而,很多用人单位却忽视了此类人员发生工伤应负的法律责任,反而大大增加了用工成本和法律风险。因此,各用人单位应当积极为兼职人员缴纳工伤保险,为退休人员缴纳雇主责任险或者意外伤害险,以减少用人单位用工成本支出,避免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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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工伤保险除了意外伤害还包括哪些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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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有哪些及其作用是什么相信很多人对此应该有所了解,但大家对社会保险中的工伤保险了解多少,这期小编给大家介绍工伤保险除了意外伤害包括哪些补助,工伤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有很多的类型。小编针对以上两个问题,今天为大家带来有关工伤类型的文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工伤津贴待遇、伤残待遇、职业康复待遇、因工死亡待遇等。

1、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在医疗期或医疗期满仍需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包括:

(1)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工伤津贴待遇-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享受的工伤待遇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最低标准为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75%.工伤医疗期满或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3、伤残待遇——企业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评残,按其伤残等级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伤残抚恤金-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为一至四级的,按月享受伤残抚恤金。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为本人工资的75%;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为五——六级,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1级为24个月伤残职工本人工资;2级为22个月;3级为20个月;4级为18个月;5级为16个月;6级为14个月;7级为12个月;8级为10个月;9级为8个月;10级为6个月。

(3)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鉴定为7-10级,职工本人自谋职业的,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补助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制定。

(4)在职伤残补助金——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10级的,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后,伤残职工工资降低,为补偿伤残职工所受的工资收入损失,由企业发给其工资补助待遇。其标准为伤残职工工资降低部分的90%.伤残职工本人技能提高而晋升工资时,在职伤残补助金予以保留。

(5)易地安家补助费-工伤职工易地安家的,发给6个月的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旅途所需车船费、旅馆费、行李费、伙食补助费按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职业康复待遇——职业康复待遇包括:

(1)护理费-根据护理等级,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按月发给;护理等级是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区分为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3个等级。护理等级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

(2)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须安置假肢、仪眼、镶牙和配置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按国内普及型标准报销费用。

5、因工死亡待遇——因工死亡待遇包括: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2)工亡补助金-48-60个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3)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其他亲属:30%,孤寡老人和孤儿:40%;伤残抚恤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每年调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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