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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亡

伤亡知识专题栏目,提供与伤亡相关内容的知识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伤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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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震已致叙利亚超3300人遇难 目前伤亡如何?

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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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报道,叙利亚发生的7.2级强震已经造成超过3300人遇难伤亡人数还在不断增加。这是叙利亚近几十年来最严重的地震,据报道,地震发生后,叙利亚各地的建筑物和道路都受到了严重破坏,许多城市的居民失去了家园,面临着极大的困难。叙利亚政府正在努力救援,但由于资源有限,救援工作仍然面临着极大的挑战。国际社会也在积极提供帮助,但由于叙利亚多年的内战,叙利亚政府的救援能力仍然有限。

叙利亚发生了一次强烈的地震,造成了严重的灾难性后果。这次地震已经造成超过200人死亡,数百人受伤,数千人失去家园。受此次地震影响的地区包括叙利亚的首都大马士革,以及邻近的地区。这次地震造成的破坏是前所未有的,许多建筑物被毁,数百人失去家园,数千人受到影响。叙利亚政府正在采取行动,努力恢复灾区的基本设施,并为受灾者提供必要的援助,以帮助叙利亚政府应对灾难。

叙利亚政府在强震发生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处理这一灾难。首先,政府立即向受灾地区派遣了救援人员,以提供紧急救护和医疗援助。其次,政府派出了大量的赈灾物资,包括食品、衣物、药品等,以帮助受灾群众渡过难关。此外,政府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重建受灾地区,包括重建道路、桥梁、学校等基础设施,以及恢复居民的正常生活。最后,政府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改善受灾群众的生活条件,包括提供就业机会、提供住房补贴等。总之,叙利亚政府在强震发生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处理这一灾难,以帮助受灾群众渡过难关,重建受灾地区,改善受灾群众的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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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吉克斯坦7.2级地震 伤亡情况如何?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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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8时37分在塔吉克斯坦(北纬37.98度,东经73.29度)发生7.2级地震,震源深度10千米,目前并未发现有人员伤亡

据中国地震网公布的信息,2月23日,塔吉斯坦发生7.2级地震,震源深度达到10公里。此次地震还影响到我国新疆地区,喀什、阿图什等地震感强烈。

地震是一种突然的自然灾害,给人类带来的威胁极大,造成的死亡率极高。那么,当我们遇到地震时该怎么办呢?如果遇到强烈破坏性的地震,一定不要跳楼,也不要夺窗而逃。楼层高的情况下很容易摔死摔伤,即便安全着地,也有可能被楼顶坍塌下来的建筑物砸死或砸伤。

所以,当地震发生后,每一个人应该根据周围环境和自身实际情况作出准确判断,在最短的时间内躲避在坚实的家具或墙角下。如果自己家是剪力墙结构,可以躲在开间较小的厨房和卫生间,剪力墙承受的抗剪力很大,较为强烈的地震不易将这种建筑物震塌。

我国曾经就发生了两次大地震,分别是唐山大地震和汶川大地震,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死亡不可估量。那时候,国内的建筑大多数采用的是砖混结构或者框架结构,抗震等级较低,地震来临之后造成大量房屋坍塌,致几十万人死亡。

如今,我国房屋建筑施工技术越来越先进,很多地区都是采用的剪力墙结构,这种房屋的结构安全等级很高,如今国内发生的很多地震不能够抵御。在生活中,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必要学习防震和避震的知识,遇到地震通过科学的办法和敏锐的洞察力实现自我救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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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煤矿坍塌被埋者大部分为司机 目前伤亡情况如何?

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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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已经造成4人死亡6人受伤,目前属于失联状态的还有49名人员。2月22日,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一煤业公司的露天煤矿发生了坍塌,由于这口煤矿已经挖得非常深了,在坍塌的时候,就犹如地震来临一般,发生了很大的震动,此次坍塌事故被埋的人员大部分是翻斗车和挖掘车司机。事故发生以后,到达现场的救援队已经达到了11支,人员在470人左右,正在大力搜救,各方救援也即将赶赴现场。

初步推算,坍塌的长度大概在400米左右,虽然有100多辆大型的救援机械,但煤矿的挖掘深度不可估量,施救起来有一定难度。煤矿坍塌事故时有发生,就2022年发生的坍塌事故都不下5起,每一次的坍塌事故都伴随着人员死亡。这也使得安全施工这个话题再次成为焦点,内蒙古这一次坍塌事故存不存在不规范作业还不得而知,采矿区为山谷,保证不了规范作业,就会提高坍塌几率。

目前公安部门已经介入调查,相关的人员被控制了起来,如果真的查出存在不规范作业,那么等待相关负责人的就是无尽的牢饭。山谷的地形相当复杂,在此处施救要格外小心,因为坍塌事故发生必将会对周围的山体造成震动,山体滑坡也就更容易发生。

对于采矿工作者来说,最重要的就是保证自身安全,如果企业在安全施工这一方面有所忽视,就要及时的指正或者举报,毕竟生命只有一次,不要拿自己的命去给违规公司工作。这家公司也被曝出,去年多次遭到行政处罚,还有过欠税的情况,从这一点不难看出,他们的内部管理出了问题,在安全施工方面也一定有所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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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居民楼爆炸 伤亡情况怎么样?

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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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官方消息,本次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5人受伤,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河南省滑县一小区一栋居民楼突然发生爆炸,造成多人受伤和死亡的惨剧。当时,事发现场瞬间成为了一片废墟,浓烟滚滚,火光冲天。据目击者称,此次爆炸发生在3楼,瞬间将整个楼房震塌,部分楼房甚至倒塌。由于邻近的商铺也受到了巨大冲击,使得周边的车辆和行人都深受惊恐。当地的消防部门立即赶往现场进行救援,数十辆消防车和救护车紧急出动。

经过搜救,目前已经确认有5人受伤2人死亡,其中包括两名儿童,部分伤者情况危急。与此同时,相关部门正在全力调查原因,以确定是否存在人为破坏的可能性。此次爆炸事件引起了全国各界的高度关注,包括国务院、河南省政府等权威机构都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并向家属和受伤者表示慰问。面对如此严重的事件,必须要认真对待,及时采取行动,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的能力。

根据初步调查,这次爆炸很有可能是由于管道燃气泄漏引起的,这说明在建筑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要建立更为严格的建设标准和监管机制,确保每个建筑物都符合相关的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在日常管理中,要加强对燃气、电力等设施的维护和检测。针对居民使用燃气的问题,可以建立相应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系统,让居民从小学习如何正确使用燃气,避免因不当操作而引发火灾或爆炸。

对于类似灾难的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应急响应机制。特别是要强化地方政府和救援部门的协同配合,及时向公众发布真实、准确的信息,避免谣言的扩散和误导。此次河南安阳居民楼爆炸事故给人们敲响了警钟,要高度重视建筑安全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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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公交车坠河 伤亡情况如何?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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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当时公交车并没有乘客,驾驶司机已经获救就医。上海市一辆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不幸坠入了黄浦江,事故发生后,上海市政府和公安部门迅速展开救援和调查工作,目前已经有关于事故的最新情况得到了公布。这起事故发生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的南汇新城,当时一辆新能源公交车行驶至南汇新城路与沪南公路交口时,突然失控坠入了黄浦江中,所幸的是没有人员死亡。

事故发生后,上海市应急管理部和公安部门迅速展开了救援工作。救援人员在事故现场投入了大量的力量,包括消防、警察、医护人员等,他们在黑夜中进行了艰难的救援工作。目前救援工作已经结束,所有被困乘客已经被救出。

事故原因目前仍在调查中,但据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公交车司机在驾车过程中可能存在疏忽行为,导致车辆失控坠入江中。此次公交车坠江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一方面人们对公共交通安全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对公交车驾驶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公共交通安全。另一方面也有人对公交车司机的工作环境和待遇提出了质疑,认为应该给予公交车司机更好的工作条件和薪资待遇,以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公交车坠河事件的发生引起了社会对公共交通安全的关注。作为城市的重要交通工具,公交车的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由于种种原因,公交车事故时有发生。为了保障乘客的安全,必须加强公交车的安全管理,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同时也要加强对公交车的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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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战争中美伤亡比例如何?双方伤亡人数有多大差异?

全文共 3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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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族的爆发一直到我国改革开放之前,我国一直都没有正式向外公布过中国人民志愿军在朝鲜战争当中的伤亡数字。而西方国家的一些不实的甚至夸大的数字却被一些人当成了信史。朝鲜战争结束后,交战双方所公布的消灭对方的数字与各自宣布的己方损失数字之间存在着差异。熟悉战场统计的人都清楚,除了绝对控制战场或者缴获了对方全部档案的情况外,一般仅能较准确地统计对方战俘的人数,至于歼敌的数字主要是根据经验和分析进行估计。

尤其是如果在战争中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和化学武器,战果则更难估计。但是,无论是从哪种统计方式来讲,中国军队在朝鲜战争中取得的战绩都是相当可观的。中美两军在战争伤亡统计数据方面存在的差异

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目前已有的中美两方所公布的伤亡数据。中国人民志愿军在出国作战时,中央军委对部队强调了要保持战果必须如实上报的传统。然而,由于朝鲜战场客观条件的限制,对战争中的歼敌情况是很难保证准确无误的。

根据志愿军司令员彭德怀在1953年9月20日所做的《关于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工作的报告》中所公布的数字,从1950年6月25日到1953年7月27日停战时止,中朝人民军队共毙、伤、俘敌军共109万多人,其中美军39万多人。

美国军方在停战后曾经公布过,在整个战争期间“联合国军”和南朝鲜军共伤亡46万人,失踪则在10万人以上。美军在战争中阵亡3.3万人,负伤10.3万人,有3700人经谈判作为战俘被遣返(美国军方声称美军共有9500人被俘)。

另外,美军还有2.06万人因事故或伤病等原因死亡。这样,总计美军在朝鲜共死亡5.42万人。而美韩官方公布各自减员数,总和为113万多人,超过了朝中方面公布的数字。

南朝鲜军方和政府先后宣布的损失数字,以及美国方面所公布的南朝鲜军的损失数前后也出入很大。实际上,曾陷入过整体混乱的政府或军队一般都很难准确统计自己的损失。

战争初期,南朝鲜军经常出现溃败和混乱,失散和逃亡的人员极多。南朝鲜军有时为掩饰失利而少报损失,有时为了向美国方面多要战争补给而又故意夸大损失,所以造成南朝鲜军的损失数字有30多万人至98万人的各种说法。

而美国军方在战后长期宣称的数字是,战争中共计杀伤中朝军队142-150万人,其中中国军队92万人。这一数字实际上是大大高估了自己的战果。

中国人民志愿军在朝鲜战争中的实际损失情况是:战争中阵亡11.4万人,医院共接受伤员38.3万人次,失踪2.56万人。由于入院的伤员有些是第二次,第三次,甚至是第四次负伤,因而在伤亡统计上有可能会出现重复统计。

另外,再加上一部分伤员是非战斗受伤,所以最后确定的战斗伤亡总数是36.6万人。志愿军除了阵亡外,在医院中因伤致死者还有2.16万人,病死者有1.3万人,总计已明确判定死亡者为14.84万人。

另外,志愿军失踪人员中,除了被美方证实已成为俘虏的2.1万人外,还有4000人下落不明,估计多已在战地或在被俘后死亡。但是,以上这些数字未包括失踪人员中的死亡者,也未包括支前民工的死亡人数。

在联合国军战俘营中被国民党特务和亲国民党战俘折磨致死,及杀害的中国志愿军战俘也是难以统计在内。朝鲜战争结束后,各地政府的民政部门一直在做战争烈士的统计工作。

至今为止,从抗美援朝纪念馆对全国各省市民政部门所报人数的汇总来看,中国方面在战争中共牺牲约有18万人。导致中美两军战争伤亡统计数据差异的主要因素

朝鲜战争爆发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五年后,经过二战,世界各国人民还没有完全从战争创伤的阴影下走出来,反战情绪高涨。但是,只要有战争,伤亡就不可能避免。在对战争伤亡人数的统计中,存在误差也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

但是,中美两国所公布的伤亡数据出入很大,除了上述的统计方法上的差异外,还要受政治因素以及中美两国人民不同文化背景下形成的伤亡观的影响和制约。

另外,不应该否认的事实是,朝鲜战争是二战结束后的第一场大规模的现代化战争,参战各方都使用了除核武器以外的最先进和最具杀伤力的武器,以及最强大的军队,这对战争伤亡数量起着重要的影响。

从朝鲜战争中使用的武器和消耗的弹药物资看,战争的激烈程度同以往的战争相比,仅亚于两次世界大战。中国军队在苏联的援助下,配备了许多苏制的重型武器和先进的喷气式战机,而美国则在战争中运用了除原子弹以外的各式新型武器和高科技的侦查手段,甚至还不顾世界人民舆论的谴责对中朝两国军队实施细菌战。

美国在朝鲜战争中共消耗330万吨弹药,在仅有22万平方公里的朝鲜半岛上,美军消耗的弹药则相当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国弹药总消耗量的一半(二战中美国共消耗弹药 690万吨)。但是,二战中美军的战场则遍及亚、非、欧三大洲。如果从单位火力密度上看,朝鲜战争创造了多项世界纪录。

中朝军队在战争中也使用了许多过去未曾用过的武器装备。在朝鲜战争中,中国方面共消耗各种战略物资约560万吨,其中弹药消耗就有25万吨。这一弹药消耗量同历次中国国内战争相比,已属空前规模。

比如以解放战争为例,在解放战争最激烈的三大战役中,解放军只消耗了两万吨的弹药。在朝鲜战争这样一场火力强度空前,并有着当时世界最先进技术水平的战争里,对战争伤亡人数的估计对战争双方来讲,的确是一个很大的难题,而且结果数据也不可避免地被夸大。这也是影响统计数字准确性的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

朝鲜战争爆发在二战后形成的美苏全球冷战的大背景下,战争的政治目的大于军事目的。

美国有时为了达到遏制共产主义扩张,进行军备竞赛和增加国防预算的目的,有意夸大战场上的伤亡人数。而有时则迫于国内政治形势以及美国人民反战情绪的压力,隐瞒真实伤亡数据,故意减少,以达到愚弄公众和稳定国内局势的目的。

如今位于美国华盛顿的朝鲜战争纪念碑上镌刻着这样一句话,它是整个纪念碑的主题:“自由不是无代价的(freedom is not free)。”

我们也可以清楚地看到纪念碑上所记载的参与朝鲜战争的美军以及联合国军的伤亡记载:阵亡,美军54246,联合国军628833;失踪,美军8177,联合国军470267;被俘,美军7140,联合国军92970;受伤,美军103284,联合国军1064453。

朝鲜战争在美国被很多人称为“被遗忘的战争”,美国政府在战争结束后也希望朝鲜战争尽快从公众视野中消失,或许是因为二战胜利的光辉过于耀眼,也或许是另有别的原因而使美国人不想再提起朝鲜战争。

但不管是哪一种原因,美国在战争中都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另外,各国人民由于受传统文化背景的影响,对战争伤亡问题的看法及伤亡观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不同的伤亡观也是导致各国伤亡统计数据差别的一个主要原因。

美军历来对战争中伤亡问题格外敏感与关注。纵览美军各个年代、各种版本的作战条令、作战纲要等出版物,“以最小的伤亡代价取得胜利”的字样频繁出现。这主要是归因于植根人本主义传统的美国文化,其突出特征就是对生命的极度珍视。

无论是在武器的推陈出新抑或作战理论的发展探索中,美军都比较多地顾及到“如何减少伤亡”的问题。

美军的伤亡观所体现的“生命重于一切”的价值观念,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经历了从独立战争到如今现代化战争不同时期的演变才最终确立起来的。特别是二战以后是美国伤亡观发生重要转折的时期。

二战结束后,作为战胜国的美国进入了战后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时期。由于对资源可能面临匮乏的危机感,美国也同步进入了向全世界扩张的阶段。战略扩张的后果是使美国政府深陷战争泥潭不能自拔。

朝鲜战争历时三年多,美国在战争中付出惨重伤亡代价的同时,战争创伤在美国民众中产生了深远的、难以磨灭的影响。美国民众对战争伤亡产生了极大的厌恶感和痛恨感,这个时期美国人对伤亡的承受力已经远不及从前的独立战争、南北战争。

对伤亡承受力的急剧下降导致战争伤亡问题成为制约美军作战指导思想的一个重要因素。在美国人看来,伤亡作为战争的一种必然现象和作战代价的一部分,是利益和代价天平上的重要砝码。“歼敌1万、自损8千”是划不来的,一战即胜并付出最小的伤亡才是最理想的结果。总结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和观念中,“好男儿当战死沙场马革裹尸”。如果在战场上临阵脱逃,不但要受到军纪的严惩,而且还会受到很多人的鄙视和责骂。

鸦片战争以来的中国近代历史证明,中国革命战争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处于敌强我弱的条件下,无数先烈用生命和鲜血捍卫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因为科技和武器上的劣势,导致了中国人民付出了巨大的牺牲和伤亡。

朝鲜战争中,刚刚成立的新中国在积弱积贫的状况下,能打败世界上头号资本主义强国美国,就充分说明了决定战争胜负的是人民群众站在哪一边,是战争的正义性在哪一边。

抗美援朝的胜利,老一辈军事家用巨大的牺牲换来了50年的和平,换来了包括美国人在内的国际社会的尊敬,从此彻底改变了中国在列强中的形象。这一切正是英勇的志愿军战士用血肉之躯彻底改变了“东亚病夫”的形象,中国人民用胜利证明了战争的决定因素是人而不是物。

但是,在朝鲜战争胜利的背后我们也认真反思到了,一味地依靠人海战术已经不适应现代化局部战争的需要,必须提高部队的整体素质和现代化水平才能应付未来的战争。中国人民军队的伤亡观也随着斗争的不断变化而发生了改变。

在新的斗争形势下,我军既要“以人为本”又要用科技为辅助手段来降低战场上的伤亡率。只有将人和物两者完美的结合在一起才能取得现代化战争的真正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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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火车伤亡由谁负责赔偿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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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出行都希望能够平平安安的,但有时发生事故是在所难免的。今天的小编和大家谈谈乘坐火车伤亡由谁负责赔偿

《铁路法》的规定,“因铁路行车事故及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所说的铁路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行车事故是指责任在铁路一方的行车事故,比如列车脱轨、冲突等。而对于正常行驶的火车撞人路外伤亡事故,一般的说来责任并不在铁路一方。铁路方面之所以对伤亡者进行一定补偿(而不是赔偿),是出于人道主义。《铁路法》同条规定的后半部分就很明确:“如果人身伤亡是因不可抗力或者由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比如违章通过平交道口或者人行过道,或者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造成的人身伤亡,即属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铁路运输企业对此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乘坐火车伤亡由铁路运输企业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以上内容由提供,希望能够帮到大家,想要了解更多有关火车事故赔偿有哪些注意事项的内容。下期讲座我们继续学习火车出行安全小知识,精彩内容大家不要错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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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船旅客伤亡赔偿如何计算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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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些年来旅游热,选择乘船出游的旅客日益增多,水路旅客运输中,旅客因各种原因遭受人身损害后,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无疑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之一。那么,乘船旅客伤亡赔偿如何计算呢?

小编小编了解到,海上旅客运输的旅客人身伤亡赔偿责任限制,按照4666计算单位乘以船舶证书规定的载客定额计算赔偿限额,但是最高不超过25000000计算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海上旅客运输的旅客人身伤亡,赔偿限额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另外,小编了解到,我国关于国际海上旅客运输损害赔偿限额主要借鉴了《1974年海上旅客及其行李运输雅典公约的1976年议定书》(简称《1976年议定书》),在《1976年议定书》后,相继出台了《1990年议定书》、《2002年议定书》,关于赔偿限额由原先的46,666SDR提升到175,000SDR再到高于250,000SDR低于400,000SDR,足足增长了4倍。反观我国海商法自出台后,一直没有修改过,也因不赞成大幅度提高赔偿限额,一直未加入后来的两个议定书。

在23年后的今天,科技发展迅猛,物价飞涨,该赔偿限额不能为大家所接受也是可以理解的。1992年人均年收入为2677元,截至2014年人均年收入为20167元,翻了7.5倍,也较为客观的反映了物价水平的变化。而海商法赔偿限额仍旧停留在1992年的46,666SDR,与现实经济发展水平脱节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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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日本地震低伤亡原因 完善的公共服务做保障

全文共 11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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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早晨,日本发生宫城县近海发生6.6级地震,目前尚无伤亡情况报导。不得不说,日本在防震抗震方面,拥有其完善独到之处。完善的公共服务措施亦是为降低灾害伤亡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观察人士邓聿文撰文指出,政府失职不仅仅表现在城乡和地区的发展差距上,还有公共服务的提供。相较于日本而言,我国政府在公共服务的提供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尽如人意的情况。最简单的例子就是我国一些贫困地区政府支出存在偏颇状况,许多贫困地区都建有相对豪华的办公大楼,公务员的待遇也比其他阶层要好得多。当然这只是突出硬件方面。而公共服务方面的匮乏主要体现在软件方面,针对日本地震多发的现实,日本政府制定了《地震防灾对策特别措施法》,又从1996年开始,连续3次修改《建筑基准法》,把各类建筑的抗震基准提高到最高水准。同时日本政府还制定了其他的防震措施和规定,如规定阪神大地震发生的1月17日,为全国“防灾和志愿者日”,前后3天为“防灾周”,以加强民众的危机管理意识。同时日本也组织和训练大量志愿者,使志愿者成为抗震救灾的重要力量。而这些措施我国做到的还不尽如人意。

以云南的鲁甸地震为例,我们习惯上将原因归结为震级大、震源浅和地震发生于人口聚集区的问题上。但事实上,日本发生的地震都是在海面上或是震级很小吗?非也!地震造成的伤亡情况不仅仅局限于这些浅显的问题上。

云南鲁甸发生6.5级地震,截至8月6日,已造成589人死亡,9人失踪。从中国大陆近年发生的多起地震来看,只要震级在6级以上,不是发生在人烟稀少的地方,一般都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而日本2011年3月发生的东京9级大地震,直接死于地震和海啸的人数不过几百人。如果说日本是发达国家,智利2010年2月发生的8.8级大地震,因地震和海啸引发的死亡人数不超过千人,比中国汶川大地震死亡的人数少多了。论地震死亡人数,或许只有印尼可同中国一比,印尼日惹2011年5月发生的6.2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达5100多。

单就介绍鲁甸地震伤亡人员情况或许还不具有说服力,但与他国地震加以比较,问题则显而易见。新华网曾经就有一篇剖析鲁甸地震死亡人数的文章,就用数据直指云南存在的城乡和区域经济发展失衡。公共服务能力仍然的低下,是导致中国近年来多起地震死亡人数较多的主要原因。

相较于日本而言,我国政府在公共服务提供方面还有许多不足之处。虽然我国也存在抗震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但是根据中国防震减灾规划,2020年前后全国县级以上城市才应能够抗击6级左右地震。同时受到政府监管失职的影响,这一目标并未能完成,很多城市的建筑存在质量不过关的情况,达不到抗震标准。同时多数中小城市甚至连500人的受灾安置能力都不具备,靠谱避难场所更是没有几座。

不得不说,受到历史原因的影响,我国民众对于日本存在抵触情绪。但是不得不说,日本的抗震措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同时望政府能够真正践行监管之责,早日提高公共服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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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人为高空抛物致人伤亡怎么办

全文共 1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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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来小区内人为高空坠物造成人员死亡事件屡见不鲜,让很多人对其高空坠物感觉到很害怕,那么小区人为高空抛物致人伤亡怎么办?通过对其详细的讲解下。

《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该规定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结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因义务人过多导致个人补偿数额过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尽善良注意义务,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而且也不会将补偿义务人的范围无限扩大化,所以这一立法规定较为合理,体现了公平原则。

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理由:按份责任可以减轻压力,使得受害人更容易得到补偿。同时,通过“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主动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以缩小加害人范围,经济上的驱动更能刺激他们作证的义务。另外,按份责任的承担也可以起到预防类似案件发生的作用。而连带责任,

一是过分加大了使用人的责任,达不到息诉的目的且不利于社会安定。

二是有违公平原则,若要“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则会让真正的加害人逍遥法外,使得正义无法实现。

三是连带责任将导致内部之间求偿权的无法实现。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确定是否免除当事人的责任。

第一,“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同住一栋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情况较为了解,具有地理优势和人脉优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出实际加害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

第二,“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能加害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根本不可能在建筑物内或伤人物品不可能归属自己从而在时间上或客观方面免责。

第三,不可抗力。《侵权责任法》第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因此,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

所以,小区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生活中要多了解小区安全小知识,还需要关注小区高空坠物伤害及处理方法等知识,就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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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电器爆炸致人伤亡如何赔偿

全文共 11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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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基本上每个家庭中都有数码电器,比如液晶电视,回顾以往电视引发的安全隐患,一般包括有电视爆炸、电视自燃或者受到雷击等情况,由此引发的火灾、人员伤亡,也是屡见不鲜的。那么,数码电器爆炸致人伤亡如何赔偿呢?

下面小编以一则燃气灶玻璃面板爆炸发生的事故来给大家介绍下这个问题。

早上7点,王先生像往常一样起来用燃气灶做早饭。“当时我在锅里放了点水,热几个馒头,正常情况热一小会儿就行了。”就在王先生回屋的工夫,厨房突然传来了爆炸声。“我当时没敢过去看,听到没动静了才过去,只见玻璃燃气灶已经被完全炸开,灶台和地面上全是碎片。”王先生表示,幸好当时没有人在燃气灶旁边,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据王先生讲,2010年1月,他在五一广场的北京华联买了吾美牌的燃气灶,当时因为促销花了309元。王先生表示,之前使用一直没有问题,这次钢化玻璃突然爆炸没有任何征兆。

于是王先生找到当初买燃气灶时的水单,联系到了北京华联。北京华联让其联系厂家,于是王先生又拨打了厂家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我,由于玻璃燃气灶已经过了保修期,所以如果要更换面板的话,需要花150~200元,另外要收取人工费30元。”此外,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玻璃钢板发生爆炸属正常现象,国家有对燃气灶玻璃罩自爆的标准,自爆率为千分之三。对于工作人员的答复,王先生并不满意,“既然国家有规定钢化玻璃有千分之三的自爆率,为什么产品说明里没有?我购买产品的时候,销售员也没有给过提示。如果燃气灶发生爆裂造成人身伤害,又该谁来赔付呢?”

据小编了解,按照国家规定,钢化玻璃的自爆率为千分之三。钢化玻璃爆炸没办法避免,但是可以采用一些方法避免在爆炸时伤害到人和财物。比如,找专业的公司把玻璃贴上一层膜,市民在选购玻璃制品时,应选择有厂名、厂址和质量3C认证的合格产品,并保存好购货发票。

针对这个问题,辽宁新世纪律师事务所牟飞律师表示:厂家说的一年保修期,并不意味着产品的使用寿命只有一年。一年的免费维修,只是一种销售的促销手段和保证质量的承诺,但不能以此确认产品一年之后出现的质量问题就与厂家无任何关系。一年后,经鉴定由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鉴定是人为损坏,厂家无需赔偿。

如果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协议,消费者可以将厂商与销售商共同告上法庭,然后由厂商与经销商再互相举证,由此再确定责任方。如果双方均无法举证,则视为连带责任,两家需共同承担对用户的赔偿。

接下来我们将要给大家介绍的内容是数码电器常见问题与维权方法,欢迎来关注这部分购物维权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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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车乘客交通事故中伤亡索赔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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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车”客运一直是个热门话题,一方面,大多数人对其深恶痛绝;另一方面,很多人自己又曾坐过“黑车”,“享受”过服务。那么,黑车乘客交通事故伤亡索赔方法是什么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黑车乘客交通事故中伤亡索赔方法:

首先从道德和法制的角度来说黑车的存在本身就是违法的,所以说如果您遇到了黑车交通事故赔偿的这个问题,那么首先您本身选择乘坐黑车就是一个不正确的决定,所以如果想要黑车司机对您进行全部的赔偿是不可能的。并且在黑车交通事故赔偿的这个处理中,如果乘坐者明明知道自己乘坐的不是正规运营车辆还乘坐的话,乘客自己也是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的。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乘坐黑车出了交通事故,应该由黑车司机承担全部责任。赔偿方法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黑车交通事故赔偿其实还是属于交通部门的管辖部分,所以说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索赔。

虽然说您乘坐的是黑车,但是自身也要负担起一定的责任,所以说如果要真正意义上的避免黑车交通事故赔偿的这个问题,我们还是需要在平常的日常生活中进行拒绝搭乘黑车的行为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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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火灾致伤亡如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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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人身意外事故发生地有哪些是我们要了解的重要知识。常常在网上看到有网吧发生火灾的新闻,发生网吧火灾事故不管是对于消费者还是业主都是没有好处的,如果网吧业主不能及时处理还会受到不小的损失。那么网吧火灾致伤亡如何索赔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一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

网吧火灾致伤亡可以先申请伤残认定,拿到伤残认定书后向网吧索要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向法院起诉网吧,要求其进行赔偿。

《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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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车乘客交通事故中伤亡赔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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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车"一直是困扰现代城市快速发展的顽疾,社会影响恶劣,危害性大。那么,黑车乘客交通事故伤亡赔偿条件是什么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黑车乘客交通事故中伤亡赔偿条件:

如果乘坐者明明知道自己乘坐的不是正规运营车辆还乘坐的话,乘客自己也是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的。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乘坐黑车出了交通事故,应该由黑车司机承担全部责任。赔偿方法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黑车交通事故赔偿是属于交通部门的管辖部分,所以说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索赔。

虽然说乘坐的是黑车,但是乘客自身也要负担起一定的责任,所以说如果要真正意义上的避免黑车交通事故赔偿的这个问题,我们还是需要在平常的日常生活中进行拒绝搭乘黑车的行为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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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跌落地铁月台伤亡地铁方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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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对地铁交通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关注的同时,对地铁交通中的安全问题也高度关注。那么,乘客跌落地铁月台伤亡地铁方有责任吗?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乘客跌落地铁月台伤亡地铁方有责任,乘客乘坐地铁便于地铁公司形成了运输合同,地铁设施安全以及场所安全等应该是属于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义务的一部分,所以,当乘乘客跌落地铁月台伤亡,地铁公司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地铁安全标志与设施:

1、当您遇到紧急情况时,如地铁站内停电等,您可以沿着导流标志进行疏散,并按紧急出口指示标志箭头所示方向寻找安全出口,这些疏散导流标志分布在站台的柱子底部、车站台阶、车站大厅及出入口处。

2、地铁里,尤其是站台上,大柱子等障碍物较多,这些障碍物都粘贴了由黄色和黑色斜条组成的障碍警示标志,以提醒您注意。

3、地铁是一个相对特殊的环境,有站台,有列车行驶,有隧洞,乘客在出、入地铁,等候列车及乘坐地铁的过程中,须遵守禁止标志的提示,以免发生危险。例如:地铁内禁止吸烟、禁止携带危险品、禁止跳下站台、禁止入洞、禁止倚靠车门等等。尤其要提醒您,在您候车时,一定要站在白色安全线以内,以免掉下站台,当有物品掉下站台时,千万不要自己跳下站台捡拾,一定要与工作人员联系,请他们协助解决。

4、地铁内还有一些警告标志提醒您对周围环境、事务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的危险,例如:洞体墙面上的当心触电标志,提醒您轨道上有高压电,不要去接触;列车的门上贴有当心夹手的标志,提醒您在车门关闭的时候,千万不要把手放在中间等等。

5、地铁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保证安全、舒适,因此,请您不要在禁止的地方坐卧停留,请不要乱扔废弃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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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安全门致乘客伤亡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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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交通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其中城市交通地铁的出现,有效缓解了我国城市人流过大而造成的堵塞问题。那么,地铁安全门乘客伤亡如何赔偿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地铁安全门致乘客伤亡的赔偿方法:

地铁安全门致乘客伤亡,乘客或家属可以向求地铁公司提出赔偿要求,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做伤残鉴定,赔偿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受害人鉴定下来是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

乘坐地铁注意事项:

1、请站在黄线外验票,出站时单程票请投入回收口。乘坐地铁注意事项提醒,请勿奔跑通过闸机。成人带不超过1.2米小孩通过闸机时,请照顾好小孩,确保安全。携带婴儿车、轮椅、手推车、行李或大件物品的乘客,联系工作人员使用专用通道。使用扇门闸机时,在通过闸机后请往前走,切勿在闸机通道停留或往返行走。

2、请穿着舒适、防滑的鞋子,尽量不要穿着高跟鞋、拖鞋及状况不良的鞋子进站乘车。乘坐地铁注意事项中要提醒的是进站前请注意出入口的整体设计布局,防止踏空或与玻璃围墙发生碰撞,严禁翻越护栏。注意站内摆放的各类安全告示牌,例如“小心地滑”、“正在维修”等。站内通行时请注意地面状况,严禁奔跑、追逐。

3、在乘坐地铁注意事项中要注意,如跌落物品至轨道,请联系工作人员拾取,尽量避免到人潮拥挤的地方候车,身体不适或有困难时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如遇紧急情况,请按下紧急停车按钮并通知工作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严禁擅自进入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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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乘坐黑车导致伤亡可以索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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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大都市城郊地区"黑车"现象普遍存在并日益严重。那么,乘客乘坐黑车导致伤亡可以索赔吗?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乘客乘坐黑车导致伤亡可以索赔,法律通过以下方面定性:

一、法律对私家车非法营运的规定

按照我国现有道路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私家车有偿载客应该按照“黑车”来处理。私家车有偿载客行为表面看起来合情理,但不合法。私家车没有道路运输许可证,如果载人收费就是非法营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一旦被查出要按“黑车”处理,依法罚款并扣车。

因此,不论是搭乘“顺风车”还是“挣外快”,都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因为它扰乱了正常的客运市场,冲击了正常的客运市场,一旦出了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伤害,赔偿责任也较为复杂。

二、明知是黑车仍然选择乘坐,需承担法律责任

黑车是没有运营的资格,不被国家允许的以赢利为目的的车辆。因为黑车缺少相关手续,对乘客的安全没有保证,会影响正规出租车的利益,所以不被政策所允许。国家鼓励公民出行选择有安全保障的正规出租车。如果公民出行明知是黑车仍然选择乘坐,法官在对事故的发生原因及行为人的过错程度进行确认,要求有过错的公民为自己的过错“买单”。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三、乘客赔偿无保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凡申请成为出租车驾驶员的司机都要取得相应的驾驶证三年以上,经过相关培训后取得从业资格。正规司机能够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具有丰富的应对突发情况经验;而黑车司机因为不受相关制约,驾驶技能良莠不齐,对于处理突发状况的反应不一,无法保证乘客安全。合法经营的出租车证照齐全,在运输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每三个月就要进行强制性二级维护,车况良好,并强制性交纳承运人责任险,以保障乘客的利益。黑车大多未按规定交纳保险,车辆性能没有保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虽然可能胜诉,但是如果肇事车辆没有保险或者保险额度少,而一旦司机没有经济能力进行赔偿,乘客就无法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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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交通事故致乘客伤亡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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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公交优先政策的逐步落实,各城市都在大力发展城市公交,公交车辆在不断增加。那么,公交交通事故乘客伤亡承担什么责任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公交交通事故致乘客伤亡承担的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在旅客运输活动中,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公交交通事故致乘客伤亡即使承运人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也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旅客的伤亡完全是旅客本人的健康原因,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交通肇事罪的办理程序:

1、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

对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一定要快速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迅速抢救伤者,控制肇事者,划定现场保护范围,寻找目击证人,勘查事故现场,对肇事逃逸的要及时布置警力进行堵截。进行现场勘查时一定要及时迅速、全面细致。对现场的证据一定要及时提取,依法提取,妥善保管。对需要检验、鉴定的要及时进行检验、鉴定。

2、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它对能否构成刑事案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及时送达当事人。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为证据(鉴定结论),它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和证据的集中体现,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勘查、调查后做出的专业性很强的科学结论,它只是证明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本身,不是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决定,是当事人保护自己合法、正当权利的依据。

3、立案、破案

对经过调查的交通肇事案,符合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且归自己管辖的,应当立即转为刑事案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进行,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报经上级公安机关领导批准,予以立案。立案后,应当进行侦查,全面客观的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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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营运时乘客伤亡需承担什么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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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现代任何一种运输生产活动都存在着与其他社会经济活动不同的风险,保障旅客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也就成了旅客运输承运人最大的义务。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损害赔偿的侵权损害:

人身损害

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就医治疗支付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费、必要的营养费7项。

因伤致残

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6项。

死亡

赔偿义务人除应根据抢救治疗情况支出的第1项所列费用外,还应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费用。

计算方法

在人身损害赔偿费用的计算上,我国制定的总原则是:具体损失采取“差额赔偿”,抽象损失采取“定型化赔偿”。“具体损失”就是:受害人实际支出的费用或实际减少的收入等可以交换价值计算的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而“抽象损失”则是:因劳动能力丧失或受害人死亡等因素只能抽象评价的未来收入损失。如: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死亡补偿费采取定型化赔偿,设定固有的标准和期限。

此外,对赔偿金的支付采取一次性赔偿和定期赔偿两种形式。一般以一次性赔偿为原则,定期赔偿为补充。其中,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赔偿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超过原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权利人仍没好,其可以申请法院根据情况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10年。

【相关知识】

运输行为的需求在于高速和安全,当代运输虽然安全程度越来越高,但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速度越来越高,在速度和安全之间,存在对立统一的关系。现代任何一种运输生产活动都存在着与其他社会经济活动不同的风险,保障旅客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也就成了旅客运输承运人最大的义务。所以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

在旅客运输活动中,实行无过错责任制度,即承运人即使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也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是在约定或合理期间内将旅客安全的运到约定地点。承运人对旅客的人身安全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

承运人在运输中应保证旅客的人身安全,旅客在运输过程中的死亡,承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只有以下情况承运人才不承担责任:

1、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

2、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

同时,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对旅客负有救助的义务,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法律在对旅客实行严格保护的同时,也应当充分保护承运人。合同法对承运人的保护就体现在免责规定上。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在两种情况下,承运人可以免除责任:

1、旅客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如旅客自己寻短见从火车上跳车自杀的,承运人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只有旅客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承运人才可以免责。如果旅客对伤亡的造成只有一般过失,承运人仍应当负赔偿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免责事由应当由承运人举证。

2、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伤亡。如旅客在运输途中突发重病而死亡的。

由于运输方式的不同,风险的程度也不一样,所以各专门法对旅客运输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也不一样。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特别法有不同的规定时,应当适用特别法的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免责事由只有旅客的健康原因,对于不可抗力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在民用航空中,承运人仍应当承担责任。各专门运输法对承运人的赔偿的数额基本上都作了限制性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了旅客人身伤亡的,每名旅客的赔偿不超过46666计算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16600计算单位。所以各专门法对赔偿限额有特别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出租车营运乘客伤亡需承担什么损害赔偿责任?

问:前几天,我打出租回家,下车后绕到后备箱取行李,不料在我关闭后备箱的过程中司机突然启动,将我挂倒摔伤,现住院治疗,出租车是否应该赔偿呢?

答: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肖女士乘坐的出租车系出租公司所有,肖女士与出租车公司之间已形成旅客运输合同关系。出租车公司作为承运人负有将乘客安全送至目的地的义务,肖女士在下车过程中受伤,出租车公司可以举证证明损害后果系肖女士自身原因造成,驾驶员也可以及时报警查清事故原因。否则,出租车公司在履行旅客运输合同中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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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海员伤亡赔偿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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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海员就是通过中介公司去国外的船上工作,与外国人呆在一条船上。对英语要有硬性要求的职业。你对外派海员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外派海员的相关法律知识。

关于外派海员的一些问题答疑

1、什么叫海员?海员包括哪些人员?

答:在海轮上工作的人员统称海员。 海员分两大类:高级海员和普通海员。在轮船上从事管理性工作的海员叫高级海员,又称干部海员。包括船长、轮机长、大副、二副、三副、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轮船上协助高级海员从事具体性工作的海员叫普通海员,又称工人海员。

2、甲类、乙类和丙类海员是如何划分的?

答:海员按航线通常划分为甲、乙、丙、丁类。甲类海员可环绕全世界航行,又称为国际海员;乙类海员可沿近海区域如东南亚地区航行,为区域类海员;丙类海员可在沿海航区航行;丁类海员可沿近岸航区航行。

3、海员的证书有哪些?这些证书的含金量如何?适任证书

答:《海员证》、《船员服务簿》、《适任证书》、“四小证”(船舶消防、海上急救、救生艇筏操纵、海上求生)等;海级海员还应取得“三小证”(雷达观测雷达摸拟器、自动雷达标绘仪、无线电话通讯)等;甲、乙类海员还有《健康证明书》、《国际预防接种证书》、护照等;特种海员应取得相应的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等。

4、海员的市场需求如何?就业有无保障?

答:据BIMCO/ISF(国际运输联合会) 调查报告分析:“全球性的高级船员紧缺,就世界范围看,目前全世界大概需要40万海员”。世界高级海员市场是一个供不应求的市场,至少未来十年,高级海员能够百分之百的就业。

现在国际航运市场竞争激烈,海员工资在航运支出中占很大比重,不同国家航运支出成本之所以差别很大,关键就因为海员工资高低差别悬殊。现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基本不再使用本国的高薪海员,而是转向中国、菲律宾等发展中国家劳动力廉价的低薪海员,这样航运公司就降低了成本,增加了收益。

目前中国海员外派量每年都以两位数增长,再则,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崛起,地方上航运公司不断发展壮大,这样,对海员的需求量就特别大。目前航运学院毕业生都是供不应求,航海专业毕业生就业率达100%,供给与需求的比例是1:4。

外派海员伤亡赔偿的法律规定

1、外派海员与外派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在外派海员与外派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外派海员通常被称作“自有海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与船员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船员提供船舶配员服务的,船员服务机构为船员用人单位,船员服务机构应当同时履行船员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外派海员与外派机构之间形成明确的劳动合同关系,外派机构为用人单位。

外派海员伤亡赔偿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依法与船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为船员用人单位。使用未与船员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船员的单位,为船员用工单位。

在外派机构将自有船员派遣到境外船东的船舶上,外派机构仍然是船员用人单位,境外船东只能是船员用工单位。关于船员用工单位与船员之间的法律关系,法律并没有予以明确。由于外派海员在船舶上付出了劳务,外派海员和境外船东形成了实际上的雇佣关系。

2、外派海员与外派机构未签订劳动合同

在外派海员与外派机构未签订劳动合同而通过外派机构外派的,而且外派海员在国内也没有任何用人单位的,外派海员通常被称作“自由海员”。

此种情况下,外派海员与外派机构之间的关系,实践中是具有争议的。最高人民法院在[2011]民四他字第4号关于仰海水与北京鑫裕盛船舶管理有限公司之间是否为劳动合同关系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外派机构与外派海员之间的《船员聘用合同》为船员服务合同,不属于船员劳务合同,也不属于船员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因此,外派海员与外派机构之间是一种船员服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海员外派机构为海员提供海员外派服务,应当保证外派海员与下列单位之一签订有劳动合同:

(一)本机构;

(二)境外船东;

(三)我国的航运公司或者其他相关行业单位。

这种情形下,应当与外派海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就是境外船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依法与船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为船员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境外船东为用人单位。

然而,外派海员与境外船东签订的所谓“劳动合同”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事实上,由于境外船东无法为外派海员在境内安排工伤保险,外派海员的劳动权益常常是处于没有保障的情形。

另外,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于2010年11月26日向泉州中泉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回函中表示,外派船员的雇主是境外的船东公司,外派船员的劳动报酬是由境外船东公司支付的,外派船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4)民申字第763 号民事裁定书中也提到劳动合同法所调整的劳务派遣关系应为境内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之间的关系。因此,境外船东和外派海员之间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调整。考虑外派海员为境外船东提供劳务,从境外船东获得报酬,外派海员与境外船东之间仍然是雇佣关系。

3、如何适用法律?

在中国法下,当外派海员与外派机构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时,外派机构应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承担责任,境外船东也应根据雇佣关系承担雇主责任。关于外派海员能否就人身伤亡同时向外派机构和境外船东主张权利,在中国法下是一个极具争议的问题。

广州海事法院在(2005)广海法初字第76号宣玲、唐胜雷、秦阿菊诉广州远洋运输公司、惠博轮船有限公司船员工伤死亡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中认定:唐振康是广远公司的职工,唐振康与广远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但唐振康并不是因履行该劳动合同而死亡的,故三原告无权请求广远公司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工伤保险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4)民申字第763号中,并没有采纳金远公司提出的作为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连带赔偿责任的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条规定,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由此可以看出,在工伤保险关系之外,受伤职工与第三人之间的赔偿情况不影响工伤待遇的支付,只是受伤职工已经从第三人得到的医疗费用除外。

外派海员与外派机构以及外派海员与境外船东之间是独立的不同的法律关系,外派机构办理的工伤保险待遇并不能替代境外船东应付的赔偿责任。考虑到人的生命权、健康权是无法用货币来衡量的,伤亡的外派海员应有权获得双重赔偿(实际支出,如医疗费用等不能双重获赔),但是注意,这种赔偿并不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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