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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

可否知识专题栏目,提供与可否相关内容的知识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可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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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针水光可否取代水光针的治疗?

全文共 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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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针水光和水光针都能改善肤质,起到抗衰老的效果,那么无针水光可否取代水光针的治疗?请看下文。

操作方法

1

小编认为无针水光不能取代水光针。

虽然无针水光和水光针的治疗效果差不多,无针水光在注射的过程中还没有疼痛感,但是在某些方面无针水光还是不够水光针好。

2

耗时方面

无针水光耗时比水光针长。做一次水光针快的话半个小时就能做好,它只是通过针孔将营养精华注入皮下真皮层,就可以起到嫩肤的效果。而做一次无针水光要花费2个小时以上,无针水光是慢慢注入皮肤表层的,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从时间上考虑,人们更倾向于水光针。

3

效果维持方面

水光针的效果维持时间要比无针水光的长。做一次水光针效果可以维持2-3周,而做一次无针水光只能维持5天,从经济上考虑人们更愿意选择水光针。

4

效果方面

水光针能将营养精华注入到皮肤真皮层,起到由内而外改善肤质的效果,而无针水光只能注入到皮肤表面,只能起到改善皮肤表面肤质的作用。从效果上看,水光针的效果要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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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没报名可否单招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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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高考竞争激烈,尤其是高考大省。但是对于成绩一般的学生来说,高职单招不失为一个优质的选择,高职单招试题相对简单,竞争也没有高考大。

高考没报名可否单招

不能单招。参加单招的首要条件就是已经参加了高考报名,然后才能在单招考试的院校中选择学校进行填报以及考试。所有参加单招的考生均须通过报名采集考生报考信息、头像信息和指纹信息等,用于编排考场、建立电子档案和录取等工作。

高考报名文件中明确确定,以下考试考生必须进行高考报名:(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二)参加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三)参加高职单招、保送生等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四)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五)参加经教育部和我省批准的普通高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六)其他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报考各高校少年班的考生,待相关高校确定合格名单后,再单独组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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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可否要求查看公司账簿

全文共 1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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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利(shareholders rights),是指在按公司法注册的企业中,企业财产的一个或多个权益所有者拥有哪些权利和按什么方式、程序来行使权利。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叶某作为被告某公司的股东和监事,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叶某因怀疑公司账目存在问题而向公司提出查阅会计账簿,应当认定其查阅会计账簿具有正当目的。虽然叶某妻子注册成立了与被告某公司经营项目相同的企业,但叶某查阅会计账簿与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并无必然联系,据此判决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会计账簿提供给原告叶某查阅。

【评析】

《公司法》第34条第2款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虽然上述规定为股东行使账簿查阅权设置了技术性操作规则,但并未对“不正当目的”作出明确界定。司法实践中,对于股东查阅账簿正当目的的认定,通常遵循以下规则:1、如果章程约定公司应当定期将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送交公司股东,则推定公司股东行使账簿查阅权具有正当目的,公司不得拒绝股东查阅账簿。2、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其他诉讼或者纠纷不得成为公司拒绝股东行使账簿查阅权的抗辩理由。3、应当知晓公司财务情况的股东亦可行使账簿查阅权,公司不得以其应知账目情况而故意行使账簿查阅权扰乱公司正常经营为由,拒绝股东查阅账簿。

至于如何分配股东查阅账簿正当目的之举证责任,一般来说,只要股东提出初步证据证明存在查账正当性目的,公司必须承担说服责任,亦即提出充分的证据证明 股东存在不正当目的,否则,公司将承担不利的诉讼结果。股东的提出责任与公司的说服责任的证明标准并不相同,前者只要达到可能性的标准,后者必须达到高度盖然性。

此外,我国公司法并没有对股东与公司的竞业关系进行禁止,股东可以从事与公司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且只要股东在商务行为中没有构成“恶意竞争”的,则其有权行使对公司的监督权和知情权。此时股东与公司的利益并不冲突,不能仅因股东与公司具有竞业关系,就认为股东查阅账簿一定是为了获取竞业利益。申言之,如果股东有初步证据证明查账具有正当目的,而公司仅能证明股东从事与公司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活动的,则意味着公司尚未完成说服责任,将很可能承担不利的诉 讼结果。

本案中,某公司的《公司章程》约定,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监事有权检查公司财务。因此,作为公司股东和监事的叶某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应当推定为具有正当目的。虽然叶某妻子注册成立了与某公司经营项目相同的企业,但某公司并未能向法院举证证明叶某查账是为了获取竞业利益,具有不正当目的,并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因此,法院最终支持了原告叶某的诉请。

【案情】

2010 年4月18日,叶某、姜某及朱某(姜某岳母)共同出资设立某有限责任公司,并分别持有股份33%、27%、40%。《公司章程》约定,公司主营业务为阀门及阀门配件的生产和销售,公司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监事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等。同年4月19日,姜某被任命为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叶某被选举为公司监事。

2011年9月,叶某因公司经营管理事务,与公司管理层发生矛盾。2012年3月16日, 叶某向公安机关报案,举报公司总经理姜某伙同公司会计亏空公款。公安机关收到举报后,要求叶某进一步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后叶某向公司提出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遭到公司拒绝,遂将公司诉至法院。庭审中,某公司辩称,原告叶某未向公司说明查阅会计账簿的目的;此外,叶某之妻注册成立了与公司经营项目相同的企业,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叶某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故拒绝提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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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捐款可否减免税收

全文共 11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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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是一部慈善事业的基本法。慈善法要系统规定基本的慈善法律制度,包括慈善概念、慈善机构、慈善政策等。我国慈善法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企业家捐款与税收的相关法律知识。

慈善法的基本原则:

1、扶贫济困;自愿无偿,即慈善捐赠应当自愿无偿,不得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由捐赠人自主实施捐赠行为;

2、公开公正,即慈善捐赠程序、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要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布捐赠款物要尊重捐赠人的意愿;

3、政府推动,即制定慈善政策法规,制定慈善优惠政策,依法监督管理、规范募捐行为,规范使用捐赠款物,维护慈善组织和捐赠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4、民间实施,即充分发挥慈善组织的主体作用,引导群众的慈善,营造社会慈善氛围,调动各类慈善资源、广泛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公开承诺捐赠后不能反悔并撤回捐赠

对于捐赠者来说,如果公开承诺了进行捐赠后,事后是否能反悔并撤回自己的捐赠呢?《慈善法》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慈善法》明确规定,通过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承诺捐赠,违反捐赠协议逾期未交付捐赠财产;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要求交付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慈善法》赋予了慈善组织及其他受捐赠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救济的权利。承诺捐赠后就不得反悔,否则慈善组织有权通过法律诉讼要求承诺人履行捐款承诺。

不过,实在捐不起也不用担心被追责。《慈善法》规定,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

相关阅读:

法条链接:《慈善法》

第七十五条:慈善组织及其取得的收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七十六条: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境外捐赠用于慈善活动的物资,依法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第七十七条:受益人接受慈善捐赠,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七十八条:慈善组织、捐赠人、受益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相关知识介绍:

骗捐行为将受到查处

《慈善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向民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者慈善行业组织投诉、举报。对于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则将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由于缺乏法律的有力规制,近年来利用为他人善心实施诈捐、骗捐等行为屡屡发生,且涉及到的捐赠金额也越来越大。这些行为屡屡消费着社会大众的善意和信任,严重地破坏了整个社会的诚信机制。因此《慈善法》从根本上否定了这些违法行为,并设计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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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精神暴力可否起诉

全文共 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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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法(草案)对家庭暴力的概念做出了明确的界定,“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相对于第一次草案来说,这一次明确了精神暴力也是家庭暴力!所以说,精神暴力也是家庭暴力的一种,需要我们的关注。那么,父母精神暴力可否起诉呢?

小编认为,父母精神暴力孩子可以起诉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后,友情提醒,根据《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每个孩子自出生时起,就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他们享有作为一个公民最基本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受抚养权利和受教育权利,国家保障他们的这些权利不受侵犯。因此,任何侵犯未成年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为法律所不许的。

稍后,我们来介绍精神暴力与精神病暴力有什么区别,欢迎关注更多才家庭暴力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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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途长途汽车票晚点可否退票

全文共 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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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途汽车,因为天气原因倒至长途汽车晚点。一些旅客问:长途汽车晚点可否退票?下面和关注下吧。

长途汽车晚点也要看情况能否退票。只要是当次客运班车开车时间二小时前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10%计收,不足l元按1元计算;2.当次客运班车开车前二小时以内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20%计收,不足1元按1元计算;3.因旅客延误乘车,在当次客运班车发车后—小时内,按票面金额50%计收,不足1元按l元计算;4.开车一小时后不办理退。

一些人问:长途汽车票如何办理退票改签?

据了解,自动售票机上买票不仅可以付现金,还可以刷卡(自动售票机上标识的银行所发行的银行卡、带银联标识的其他银行借记卡)。

一般网站是不办理退票的,需要您持票到客运站办理退票或者改签的,如果需要代办,是需要代办费(快递费和退票费)。即客运站办理退票时可以向旅客收取汽车票退票手续费,车上售出的票和改签的票不办理退票。

了解了网上购汽车票如何退票后,我们来看看退票费的情形:

在汽车临出发一个小时之前退票,扣除票面价值的10%,汽车临出发一个小时之内退票扣除票面价值20%,汽车出发后一个小时内退票扣除票面价值50%,出发一个小时后退票无效,车站不予退还车费。而长途汽车的退票费,是由交通部统一制定的,全国通行。

除了这些长途汽车票退票知识外,我们还需要了解以下的知识:当次客运班车开车2小时前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10%收退票费,不足0。5元按0。5元计收。开车前2小时内退票,按票面金额20%收退票费,不足1元按1元收取。开车后1小时内退票,按票面金额50%收退票费,不足1元按1元收取。车上售出的票和改签的票不办理退票。

为了出行安全,我们应撑握些车站安全知识,这样更有利于我们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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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卵期出血可否同房

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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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孕期间的女性都知道,在排卵期同房会增大受孕率,所以多数备孕夫妻都会选择在排卵期间进行性生活。那么排卵期出血可否同房呢?下面和了解下吧。

排卵期出血可否同房

专家建议大家还是不要同房,不能同房的原因分别如下:

1)除了病因不确定外,无论是排卵期还是月经期,子宫口不是完全密闭的,出于松弛状态,同房会造成细菌上行感染,女性抵抗力差,造成感染的几率非常大。

2)无法断定排卵期出血是正常现象还是异常,疾病因素引起的出血,如果排卵期同房怀孕的话,对胎儿的影响是很大的。

排卵期出血一般持续时间比较短,不超过一天,所以等到出血完后再同房较好。

女性由于抵抗力较弱,容易受感染,所以建议广大的女性在排卵期出血时最好不要同房,同时要注意自己的卫生习惯,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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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可否为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全文共 10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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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这个共同利益团体诸如为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在某一产业领域的个人。可是一般情况下,工会可否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呢?想了解相关职业保险小知识的朋友,不妨来随小编来一起探个究竟吧。

关于这个问题,小编可以肯定的告诉大家,工会是不可以为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国家对此也是有相关规定的。

既然讲到这里,小编想问问大家,那么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都有哪些呢?

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是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和残疾,不负责疾病所致的死亡。

只要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事件发生在保险期内,而且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责任期限内,如90天、180天等)造成死亡残疾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

1.被保险人遭受了意外伤害

(1)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必须是客观发生的事实,而不是臆想的或推测的。

(2)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客观事实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限之内。

2.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

(1)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

死亡即机体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的终止。在法律上发生效力的死亡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生理死亡,即已被证实的死亡;二是宣告死亡,即按照法律程序推定的死亡。

残疾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人体组织的永处性残缺(或称缺损);二是人体器官正常机能的永久丧失。

(2)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疾发生在责任期限之内

责任期限是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特有的概念,指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如90天、180天、一年等)。

宣告死亡的情况下,可以在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订有失踪条款或在保险单上签注关于失踪的特别约定,规定被保险人确因意外伤害事故下落不明超过一定期限(如三个月、六个月等)时,视同被保险人死亡,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但如果被保险人以后生还,受领保险金的人应把保险金返还给保险人。

责任期限对于意外伤害造成的残疾实际上是确定残疾程度的期限。

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疾的直接原因或近因

(1)意外伤害是死亡、残疾的直接原因。

(2)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疾的近因。

(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疾的诱因。

当意外伤害是被保险人死亡、残疾的诱因时,保险人不是按照保险金额和被保险人的最终后果给付保险金,而是比照身体健康遭受这种意外伤害会造成何种后果给付保险金。

好了,以上就是小编今天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相关职业保险小知识,想了解更多哪些职业最易出现意外伤害的朋友,请不要错过小编后期的精彩内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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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煤油可否直接点燃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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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普通煤油的燃点非常低,遇明火后就会迅速起火甚至爆炸。航空煤油可否直接点燃?航空煤油一般为5碳到11碳的烃,耗氧量很大。不和空气充分混合就不能完全燃烧。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在通常状况下,航空煤油不易挥发,从物理上讲航空煤油的饱和气压比较低,在加热的情况下才有较高的饱和气压。只有饱和气压达到一定程度,才能使空气中可燃物达到持续燃烧所必需的质量分数。否则,燃烧所放出的热量不足以加热还未燃烧的可燃物质。从这个层面来讲,航空煤油在遇到明火后不会直接点燃,大如果气化之后则极易燃烧。

但大家也应该了解,航空煤油里添加剂不同,对其燃烧点影响很大。自燃温度超过425℃、露天燃烧温度:260-315℃,最大燃烧温度980℃。从这组数据可以看出,航空然后的燃点非常高,如果只是普通的火柴、打火机或者火把,根本无法直接将其点燃。

希望大家看过上面的介绍之后,会对航空燃油的燃点有更多了解。日常生活中,在使用普通煤油的时候一定要多注意防火,煤油起火该如何正确扑灭?可以直接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火源。要想预防煤油起火,就要多了解一些易燃液体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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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未按时入住可否要回中介费

全文共 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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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不断发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也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但同时也出现了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那么,承租人未按时入住可否要回中介费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如果房屋中介违约在先,造成承租人未按时入住,承租人有权要回包括中介费在内的全款,并且可以追究由于搬家误工造成的损失。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24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对于居间合同,如果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按约支付报酬;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房产中介费收费标准的相关法律规定:

2011年,为规范住宅买卖经济服务市场价格行为,降低住宅买卖经济服务费用负担,北京市发改委与住建委就联合下发了《关于降低本市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1、《通知》规定,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或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统一不超过2%。

2、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经纪机构)提供的其他服务,由当事人自愿选择,通过合同明确约定。其中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500元/宗;代办贷款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300元/宗;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最高不超过200元/宗;按照委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委托人与经纪机构协商议定。

3、《通知》中也注明收费标准可以下浮,少数特别复杂的住宅买卖经纪服务,经交易各方协商同意,可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10%。即:二手房中介费为成交总额的2%,少数特别复杂的可上浮至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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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审核中可否换新工作

全文共 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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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落叶归根”:本人于9月中旬以公积金贷款的形式购买了家庭首套住房,截至11月22日,材料仍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程序进行审核。而本人目前面临更换新工作的问题,如果本人更换新工作且新单位连续不间断缴纳公积金,对本人的公积金贷款审核是否有影响?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就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工作调动或更换新的工作单位时,只要连续不间断缴存公积金则不会影响公积金贷款和审批。更换新的工作,在新的单位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将原单位缴存的公积金转移合并到新的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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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房子可否过户?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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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买房时往往只重视房子是否有房产证,却忽略了该房产是否有土地证的问题。其实,土地证也是很重要的证件之一,如果没有土地证,将会对房产交易产生重大的影响。

一、什么是土地证?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分别是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二、土地证有什么作用?

土地证可以证明土地所有者对该地块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并且受到了法律的保护,而且土地证上会注明土地所有者需要了解的内容,包括土地的地理位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使用者等信息。如果土地所有者拥有土地证,那就可以自己使用土地,也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作价出资、出租或抵押。

三、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有什么风险?

如果你在买房时只拿到了房产证,却没有拿到土地证,那么你将承担一定的风险。比如,你会很难知晓该房产的土地使用权是否设定了抵押权,而且你的房子想要进行再交易也会变得十分困难,因为根据规定,房产如果要上市交易,那就必须出示房产证和土地证。

此外,由于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拆迁补偿金不仅包含房屋所有权的价值,还包含了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如果你没有土地证,那么在拆迁过程中你就可能得不到关于土地使用权的相应补偿。

四、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可以过户吗?

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土地证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法律凭证,一套住房应当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因为只有两证齐全,购房者才算获得了完整的权利。

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和契税证,否则无法过户。因此,如果你购买的房屋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那么你在办理过户时一定会遭到拒绝,所以千万不要以为房子仅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是一件小事,你应该抓紧追回自己的土地证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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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被拒退房,“被动”违约可否免责?

全文共 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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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购房合同后交付相应首付款,可是办理贷款未能成功,那么购房者退房,“被动违约行为”可否免则,购房者又该怎么办呢?

一、由于信贷政策发生变化或者银行自身原因等政府或银行的原因

这种属于不可归责于购房者和开发商的外部原因下未能成功办理按揭、致使购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

最高法解释“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即开发商与购房者均可请求解除购房合同,而开发商应将已收的首付款本金及利息全数还给购房者,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由于属于开发商的原因而无法成功办理按揭

如因为开发商与银行合作关系出现变化,或者是开发商所售项目“五证不全”,不具备贷款条件等原因,即因为开发商方面的原因导致无法成功办理购房按揭。

根据最高法解释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规定,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即开发商应当允许办理退房手续,同时退还已收的首付款本金及利息,并赔付约定金额或比例的违约金给购房人。

三、当购房人因个人本身原因而无法成功办理按揭

比如购房人提供的资料不齐备、或者购房人缺乏还款能力、信用记录不良等而未能从银行获得按揭贷款。

根据最高法解释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规定。

一方面由于开发商并不是直接提供按揭贷款的主体,并不具有保证顺利办理按揭贷款的义务,只有开发商在宣传广告或合同中做出能够提供按揭的承诺的情况下,如果按揭无法办理,开发商才应该对未办理按揭导致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承担违约责任;

另一方面如果开发商并未为自己设定确保按揭贷款得到成功办理的相关义务,而按揭贷款合同未能订立确是因为购房者本身的原因造成的,此时如果购房者要求解除已订立的购房合同,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方面有权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付清余款或者解除合同,如果解除购房合同则购房人应该赔偿开发商的损失,即按照违约金条款支付相应违约金(一般应是从首付款中扣除,剩余首付款归还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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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收款主页的地址可否修改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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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收款主页地址开通后不可更改,且只能对应一个支付宝账户。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由阿里巴巴集团创办。支付宝致力于为中国电子商务提供“简单、安全、快速”的在线支付解决方案。支付宝公司从2004年建立开始,始终以“信任”作为产品和服务的核心。不仅从产品上确保用户在线支付的安全,同时让用户通过支付宝在网络间建立起相互的信任,为建立纯净的互联网环境迈出了非常有意义的一步。

支付宝提出的建立信任,化繁为简,以技术的创新带动信用体系完善的理念,深得人心。在五年不到的时间内,用户覆盖了整个C2C、B2C、以及B2B领域。截止到2009年12月8日,支付宝注册用户达到2.5亿,日交易额超过12亿,日交易笔数达到500万笔。支付宝创新的产品技术、独特的理念及庞大的用户群吸引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商家主动选择支付宝作为其在线支付体系。

目前除淘宝和阿里巴巴外,支持使用支付宝交易服务的商家已经超过46万家,涵盖了虚拟游戏、数码通讯、商业服务、机票等行业。这些商家在享受支付宝服务的同时,更是拥有了一个极具潜力的消费市场。

支付宝在电子支付领域稳健的作风、先进的技术、敏锐的市场预见能力及极大的社会责任感赢得银行等合作伙伴的认同。目前国内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发银行等各大商业银行以及中国邮储、VISA国际组织等各大机构均和支付宝建立了深入的战略合作,不断根据用户需求推出创新产品,成为金融机构在电子支付领域最为信任的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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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shop可否在同一图层选取其中一个文字填充渐变色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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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shop可以在同一图层选取其中一个文字填充渐变色。把文字层转换成图层,然后在层面版上按住CTRL,用鼠标点击转换成图层的文字层就能选中全部文字,然后按住ALT键,就会出现+_的符号,然后选中不需要的文字,那么留下的就是需要的文字,在用渐变色填充就可以了。

Photoshop是Adobe公司旗下最为出名的图像处理软件之一,集图像扫描、编辑修改、图像制作、广告创意,图像输入与输出于一体的图形图像处理软件,深受广大平面设计人员和电脑美术爱好者的喜爱。

Photoshop在享受了巨大商业成功之后,在21世纪开始才开始感到威胁,特别是专门处理数码相机原始文件的软件,包括各厂家提供的软件和其他竞争对手如PhaseOne(CaptureOne)。已经退为二线的ThomasKnoll亲自负责带领一个小组开发了PSRAW(7.0)插件。

在其后的发展历程中photoshop8.0的官方版本号是CS,9.0的版本号则变成了CS2,10.0的版本号则变成CS3,以此类推,最新版本是AdobePhotoshopCS5.5;CS是AdobeCreativeSuite一套软件中后面2个单词的缩写,代表“创作集合”,是一个统一的设计环境,将AdobePhotoshopCS2.IllustratorCS2.InDesignCS2.GoLiveCS2和Acrobat7.0Professional软件与VersionCueCS2.AdobeBridge和AdobeStockPhotos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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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可否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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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也叫经纪人或“授权代表”,指自然人根据代理契约或授权书或口头约定,向被代理者收取一定佣金(或者免费),全权或在一定的授权范围内,代表被代理人或者授权单位,在代理期限内行使被代理者的权力,完成相关的使命或者任务。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代理人的法律依据:

依据我国现行《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公证人管理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代理人需具备下列资格:

一、有被代理人或授权单位的书面授权,或者契约约定代理的范围、期限等;

二、需具备一定的资格和相关的技能;

三、代理人依其代理对象之多寡可分为专属代理人与普通代理人。如:保险、股票、税务、诉讼之类的代理人,属专属代理人。

代理人应积极行使代理权,尽勤勉和谨慎的义务。代理人只有积极行使代理权,尽勤勉和谨慎的义务,才能实现和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首先,代理人应认真工作,尽相当的注意义务。在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和委托代理的无偿代理中,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必须尽与处理自己事务相同的注意义务;在有偿代理中,代理人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其次,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应根据被代理人的指示进行代理活动。由于代理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受,被代理人可根据客观情况随时给代理人指示,代理人具有遵守被代理人指示的义务。代理人不遵守被代理人的指示,构成代理人过错;由此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代理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再次,代理人应尽报告义务与保密的义务。若代理人未尽到职责,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依《民法通则》第66条的规定,代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应从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出发,争取i被代理人最为有利的情况下完成代理行为。判断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是否维护了被代理人利益的标准,因代理的种类不同而不同。对于委托代理,其标准为是否符合被代理人的主管利益;对于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其标准为是否符合被代理人的客观利益。

代理人不可以以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法律行为

公民法人可否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大厂某科技工业园区一单位的吴女士来电咨询,前几天单位收到一份法院传票,是单位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被诉至法院的。因为老板出差,就向老板进行了电话汇报,老板让他办理代理手续去出庭应诉。她担心自己去代理,会不会导致判决的结果与自己个人有关联,会承担责任什么的?

律师解答:依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就是说,首先单位是可以委托吴女士为代理人出庭应诉,吴女士也可以接受委托成为代理人。其次,吴女士因代理应诉行为而产生的相应法律后果由单位承担,而与吴女士个人无关。最后说一下,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为吴女士非法律工作人员,作为公民代理,除应办理好一般授权委托手续的材料,如单位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明确授权范围的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均需要单位加盖盖章;同时,得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自己是单位职员,以备法院审查是否具备代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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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被解雇可否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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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应该是指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工伤的相关法律知识。

1、工伤职工被解雇能否索赔

劳动者因工负伤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既然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符合工伤的认定条件且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的,那么,为了保护因工负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在工伤期间就不得违法解除双方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针对用人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具有选择权。

也就是说,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继续履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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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伤期间单位能否解除合同

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明确规定了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职工被解雇可否索赔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此可见,劳动者在工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用人单位在工伤期间擅自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明显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即用人单位的做法应属于违法解除。

工伤的认定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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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否申请歇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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歇业,即停业,指公司因某种原因关闭。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企业歇业的相关法律知识。

公司申请歇业怎么办理

公司申请歇业,如果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且不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则应根据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来办理,即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注销登记报告、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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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的公司歇业

一、如何准确把握对企业法人“歇业”问题的认定

鉴于企业法人停止经营活动表现形式的多样性以及目前我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现状,在执行实践中,为严格掌握按比例分配的条件,提高执行工作的效率,平等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形可视为“歇业”:

(一)企业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业后六个月内未从事经营活动;

(二)企业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至法院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其全部或主要财产的措施或执行措施时,企业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的;

(三)是在法院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其全部或主要财产的保全或执行措施时,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

二、对于企业法人“歇业”时间的掌握

我们认为,对于企业法人“歇业”时间的掌握应以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或执行过程中首先采取保全或执行措施时为准。鉴于法院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全部或主要财产的保全或执行措施后至执行完毕时,可能时间较长,在此期间也有可能产生新的按比例分配的申请人,故有必要明确界定“歇业”的基准时间。

这一基准时间应以法院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全部或主要财产的保全或执行措施的时间为准。即在此基准时间以前符合上述“歇业”标准的即可按比例分配,在此基准时间以后符合“歇业”标准的则不能按比例分配

企业可以申请歇业

只有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才能申请办理停业。

企业可否申请歇业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根据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定期定额户发生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停业报告;提前恢复经营的,应当在恢复经营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复业报告;需延长停业时间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的延长停业报告。

同时还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款征收管理比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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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记录仪可否交由交警定责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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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行车记录仪吗?行车记录仪是记录车辆行驶途中影像及声音等相关资讯的仪器。安装行车记录仪后,能够记录汽车行驶全过程的视频图像和声音,可为交通事故提供证据。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行车记录仪的相关法律知识。

行车记录仪的主要作用

1、维护司机的合法权益,对横穿公路的行人及骑自行车、摩托车的,万一和他们产生了刮碰,有可能会被敲诈勒索,如果有了行车记录仪,司机可为自己提供有效的证据。

2、将监控录像记录回放,事故责任一目了然,交警处理事故快速准确;既可快速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又可保留事发时的有效证据,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3、如果每辆车上都安装行车记录仪,司机也不敢随便违章行驶,事故发生率也会大幅度下降,肇事车辆都会被其他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拍摄下来,交通肇事逃逸案将大大减少。

4、法院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时,在量刑和赔偿上将更加准确和有据可依,也给保险公司的理赔提供了证据。

5、碰到专业碰瓷的和拦路抢劫的,行车记录仪将可以提供破案的决定性的证据:事故发生现场和案犯的外貌特征等。

6、喜欢自驾游的朋友,还可以用它来记录征服艰难险阻的过程。开车时边走边录像,同时把时间、速度、所在位置都记录在录像里,相当于“黑匣子”。

7、可在家用作DV拍摄生活乐趣,或者做为家用监控使用。平时还可以做停车监控。

8、由于新闻记者工作者并非先知者,俄罗斯陨石坠落的新闻,几乎全部是记录仪将画面记录下来。

看过“行车记录仪可否交由交警定责辅证”

行车记录仪可交由交警定责辅证

“碰瓷族”是所有车主的“公敌”,而实际上,某些车主的恶意侵权行为丝毫不亚于“碰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当发生追尾事故时,后车将负全责。可当前车恶意倒挡撞向后车时,后车车主就得当冤大头,乖乖赔钱。

行车记录仪可作交警定责辅证

按照车辆使用情况和现行的交规,大部分说不清责任的、需要视频辅助的交通事故都发生在车前。因此行车记录仪的影像足够为车主维权,不必担心有死角。因为行车记录仪自身没有修改视频的功能,只能用来记录和播放。

交警表示,只要行车记录仪没有动过手脚,提交的视频是未经修改的原视频,且清晰记录了事发时的情况,就可以作为参考证据进行责任认定。

2013年发布的《关于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对群众拍摄记录并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举报的机动车闯红灯、违法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要通过询问举报人和涉嫌违法车辆所有人、管理人等形式认真调查核实,对提供的记录资料严格审核,符合证据要求的,可以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重大案件是否采用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录像?将由法院进行判断

车主使用行车记录仪拍摄下来的视频录像属于证据中的视听资料,可作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参考标准之一,是交警处理事故和法院裁定的有效证据。

但在实践中,涉及人身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时,除行车记录仪所记录下来的影像资料外,法院还会综合公共监控探头和其他视频资料进行综合分析裁判。最终是否采用、如何采用还要看法院判断。证据应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起到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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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在网路上公开他人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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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权是为众多法律系统所支持的一种人身基本权利。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那么在网络上公开他人的犯罪信息呢?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隐私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隐私权相关的法律条例

宪法

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民法通则

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140.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141.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称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

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二百五十二条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三条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一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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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在网路上公开他人犯罪记录

《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保护个人信息和被害人权益方面做出规定。

犯罪记录也不能随便在网络上公开

在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尤其是个人电子信息的保护正面临着诸多挑战。个人信息的收集几乎无处不在,个人信息的内涵越来越丰富,范围越来越广。

基于这些背景,《规定》明确: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但是,下列情形除外:经自然人书面同意且在约定范围内公开;为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且在必要范围内;学校、科研机构等基于公共利益为学术研究或者统计的目的,经自然人书面同意,且公开的方式不足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自然人自行在网络上公开的信息或者其他已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以合法渠道获取的个人信息;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被侵权人最高获赔50万元

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违法成本过低,维权成本高的问题,《规定》明确: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可以认定为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财产损失,合理开支包括被侵权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被侵权人因人身权益受侵害造成的财产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无法确定的,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在50万元以下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

这一规定有利于遏制网络侵权行为的蔓延,进而实现网络环境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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