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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京籍购房配偶可落户吗(精品20篇)

你知道配偶权与离婚损害赔偿吗?配偶权是指配偶之间要求对方陪伴、钟爱和帮助的权利;而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下面由问学吧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配偶权与离婚损害赔偿的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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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沈阳现金购房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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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购房,但是公积金提取出来,需要哪些资料呢?

①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②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

③《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④《契证》原件;

⑤房屋所有权人的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

⑥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提取金额

职工符合本条的规定,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定期余额。(住房公积金的定期余额为每年6月30日结转的金额),且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的费用。

提取次数

购房不贷款的只能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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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六要六不要购房贷款更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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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要

1、申请贷款的额度要量力而行。

2、办按揭要选择好贷款银行。

3、要选择最合适自己的还款方式。等额还款方式的优点在于,借款人可以准确掌握每月的还款额,有计划地安排家庭的收支。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较适合于还款初期还款能力较强、并希望在还款初期归还较大款项以此减少利息支出的个人。

4、向银行提供的资料要真实。

5、提供本人住址要准确、及时。

6、每月要按时还款避免罚息。

六不要

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的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也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2、在借款第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1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3、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可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银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

4、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5、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6、不要遗失借款的合同和借据。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同时认真阅读合同的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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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什么是首套房?购房时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全文共 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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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很多城市都有限购和限贷的政策,这对于购房者来说既是优点也是缺点,限购政策可以很好的抑制炒房族们过快的炒高房屋价格。但是同时房贷政策也在收紧,对于刚需族来说,如果想要贷款买房的话,就需要注意自己是否是首套房了,那么什么是首套房?购房时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什么是首套房?

贷款买房时就需要注意自己所购买的房屋是否首套房,首套房从字面意思来理解,就是第一套房子,是指个人所购买且仅拥有的第一套住房。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了我国城市居民凡购买第一套住房可享有的按揭贷款的利率优惠政策。所谓“首套房”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买房的人需年满18周岁;所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或以下的普通住房,就可以享受到契税税率;且要求购房人名下没有单独或是与其他的人共同购买的住房。

购房时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1、评估自己的经济能力

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除了需要注意自己是否首套房之外,还需要评估自己的购房能力,购房能力不仅包括实际的收入,还包括接下来三至五年内短期的工作发展潜力以及未来十年至二十年后可能的职业安排,还包括你平时的消费习惯,包括你和你的家人的健康状况等。最后估算出一个数据,你实际上能出多少钱做首付,每个月可以承担的月供是多少。

2、学习一些地产基础知识

虽然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有销售人员介绍房屋的相关信息,但是购房者自己也要学会一些基础知识,然后再来判断他们说的是真是假,购房者在买房前应该对该城市的限购政策、贷款利率有所了解。同时,购房者对一些基本法律常识的学习也是很有必要的,这样才可以尽可能避免掉入开发商精心设计的陷阱中。

3、选择有实力的开发商

如果购房者是购买新房的话,那么就需要选择一个有实力的开发商修建的房屋,选择有实力、口碑好的大开发商开发的楼盘,或者在同一个区域内连续成功开盘的楼盘,可以优先考虑,此类楼盘通常资源整合度高,配套较完善。

4、注意得房率和公摊面积

购买新房的时候,还需要注意该楼盘的得房率和公摊面积,这两者密不可分,把得房率和公摊面积放在一起是有原因的,得房率不能太低也不能太高。太低房屋使用面积就小,感觉亏;得房率太高的话,对于居住在里面的住户来说,会不方便。得房率越高,意味着公摊面积被压缩。公摊面积指数太低,电梯空间、楼道面积都大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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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无法过户的12种情形,购房需当心!!!

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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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过户后,所有权才属于自己,而房子无法过户,是怎样都无法让人心安的。

另外,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过户吗?有没有什么风险?

导致过户失败的原因有很多,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

◆被有关部门查封的房产;

◆未解除抵押的房产;

◆业主离婚未办理析产登记的房产;

◆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房产;

◆伪造房屋产权人的委托书进行出售的房屋;

◆卖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患者、未成年人);

◆拖欠相关税费的房产;

◆未上市的“央产房”;

◆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集资房;

◆业主死亡,未完成继承手续的房产;

◆房屋拥有共有产权人卖方未经其他产权人同意出售的房产;

◆卖方无法提供房产证。

注意:

没有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的,在法律上来讲房子还是卖家的房,买家没有进行房款监管,在过户前就直接将房款支付给卖家,一旦过户存在问题,能否追回放款就成为了未知数,所以购房记得做资金监管,规避购房风险,全面保护房款安全。

没房产证房屋的过户风险怎么降低?

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是过不了户的,到房管局办不了手续,如果要买的话会有风险,至少应该到公证处办理一下买卖协议的公证,再去房管局问问可不可以办委托书公证,如果购房者可以通过这种方法拿到产权证是皆大欢喜。可如果办理不到房屋产权证,购房者由于已经支付了房款,肯定会吃亏。如果到时候找不到卖方,购房者差不多就被坑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只办理公证而不过户,对购房者来说也有巨大风险。因为在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中,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购房合同属于次要证据。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转售

买方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另外,公证机构应该根据房产证的所有权,而不是根据买卖合同来做公证如果双方发生纠纷走诉讼程序,其公证效力也将受质疑。

买房不是一件小事,动辄就是几十万,所以提醒消费者,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一定要多加小心。目前还没有一种合适的办法处理这种交易,保证双方的利益都不受到损失,如果卖方说房产证丢失,购房者可以提出补办房产证的要求。若是对方不给办理,这样的房屋还是不要购买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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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买房落户成问题 如何才能避免户口纠纷?

全文共 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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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在房屋交易中遇到因为户口问题而起的纠纷是越来越多,特别是在二手房的交易中。有时是房主自己的一时疏忽,有时是买房人对自身权益的不够重视。因此对于双方来说,都非常有必要认真了解一下二手房的落户问题。

买房落户二手房户口

二手房落户的问题

常见的二手房落户纠纷主要是买卖双方经过沟通协商达成一致后,卖方将房屋过户至买方名下,买方也已经付清款项了。但是等买方办理落户的手续时,卖方户口并没有从所交易的房屋中迁出,导致卖方的户口没办法迁入;也有遇到卖方的共同居住人的户口并没有迁出,甚至在交易后拒绝搬出导致买方户口没办法迁入。

户口纠纷的处理难度

因为户籍的迁入迁出属于公安机关的管理范畴,法院在对待户口纠纷时一般是不予受理的。而公安机关在处理户口纠纷时,又受到户籍政策的限制。比如,卖给买方的房屋是卖方唯一的一套房屋,没有其他的房屋可供卖方迁人户口,则无论买方理由多么充分,公安机关都是无法将卖方户口强行迁出的。相应地买方的户口也就无法迁人。

如何才能避免户口纠纷问题?

首要的原则就应该做到知己知彼,清楚卖方户口问题。因此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1、首先要求卖方出示户口本,并复印保留凭证。通过审查卖方的户口本,买方即可大致了解卖方家庭的户籍情况。但这种做法存在两点缺陷,一方面,户口本只能反映卖方家庭成员的户籍状况,而不能排除非家庭成员户口落于交易房屋内的可能;另一方面,户口本上的信息可能与实际的户籍状况存在差异。

2、前往公安机关查询交易房屋的户籍情况。房屋的户籍通常是由该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管理的。买方可以委托律师或亲自到派出所了解房屋的户籍状况。如果派出所仅限本人调取户籍材料的活,买方可以要求同卖方一起到派出所调阅。如果卖方拒绝配合的话,则房屋的户口即可能存在问题。

3、在交易时,就户口问题做好协商和违约的处理情况。需注意两点,一是付款的期限和时间,只要确认房屋内所有人员的户口都已迁出时,才可以付清购房款。二是约定好违约的处理情况。比如延期的迁出的违约金等等。

买房能够落户对于购房者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户口牵涉到生活的各个方面,是一个人基本权利得到保障的必要条件之一。购房者切记不能在这个问题上大意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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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购房者收房须知之收房时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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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许多购房者来说,房款交齐后就等着交房了,终于等到自己的房子可以交房了,许多业主在激动的同时也会有疑问,收房时需要缴纳哪些费用呢?

收房时需要缴纳的费用

1、契税

依据法律的规定和大部分购房合同的约定,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均不能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前提。契税是业主取得产权证时向国家交的税。只能在过户时交纳,除税务机关,任何单位无权代收。

2、房屋买卖交易手续费

3、买卖合同印花税

4、公共维修基金

此项基金不同于物业管理费,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税率为房屋成交价的2%。

5、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6、房屋所有权印花贴税

7、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4元/本;

8.物业费

一年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和水电保证金。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公布。

9.产权代办费

业主完全有权选择自行办理产权证,开发商无权强行向业主收取该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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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购房者贷款须知:公积金与商贷组合还款最优惠

全文共 1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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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房已成为大多数上海民众购房的一种普遍方式。就目前而言,贷款买房有三种方式:公积金贷款、纯商业贷款及组合贷款。但是,不管采用哪种方式贷款,均需按购房者自身经济状况情况来定夺。

就上海搜房网数据监控中心统计,去年上海楼市成交均价27165元/平,这对普通上海民众来说购房无疑是一笔大开支。因而,贷款买房逐渐普遍化,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11.24文件显示公积金买房准则已调整如下:

一、对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二、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参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三、从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4.2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75%。

四、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每人最高贷款限额为30万元),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每人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

此外,去年年底央行下调商业贷款利率,5年以上期限商业贷款利率下调至6.15%;将1-5年(含5年)期商业贷款利率下调至6%。

沪上银行房贷利率均无折扣组合还款方式最优惠

综上,以300万的总房价(家庭符合本市购房标准且公积金可贷款最高额度80万)为例,在各大银行房贷利率均无优惠的情况下,分别按三种还款渠道计算,组合还款最省。

渠道一

纯公积金贷款

最高贷款80万,剩下的需要全部付完220万,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25%,每月贷款利率为,按照30年等额本息还款计算:

A=800000×{6.15%/12(1+6.15%/12)^360/[(1+6.15%/12)^360-1]}

月还款金额:3935.52元

渠道二

纯商业贷款

首付3成90万,剩余210万纯商业贷款,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6.15%,按照30年等额本息还款计算:

A=2100000×{6.15%/12(1+6.15%/12)^360/[(1+6.15%/12)^360-1]}

月还款金额:12793.79元

总利息金额:2505764.4元

渠道三

公积金与商贷组合贷款

首付3成90万元,(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家庭)公积金80万元,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25%,按照30年等额本息还款计算:

A=800000×{6.15%/12(1+6.15%/12)^360/[(1+6.15%/12)^360-1]}

月还款金额:3935.52元

剩下的130万从银行贷款,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6.15%,按照30年等额本息还款计算:

A=1300000×{6.15%/12(1+6.15%/12)^360/[(1+6.15%/12)^360-1]}

月还款金额:7919.97元

以上可知,月还款总金额为11855.49元

总利息金额:2167976.4元

那么显然,若各大银行房贷利率均无优惠,则组合还款方式要较纯商业贷款方式更省,每月还款额减少938.3元。总利息金额减少337788元。

沪上各银行房贷利率88折优惠组合还款渠道依然最优惠

据上海搜房网1月5日调查沪上27家大型银行发现,汇丰银行纯商贷100万以上可享受88这优惠;招商银行可执行公积金与商贷组合还款,且贷款金额在100-300万可执行95折。那么,依然以300万的总房价为例,以两种还款渠道计算,组合还款渠道依然最优惠。

渠道一

纯商贷

首付3成90万,剩余210万纯商业贷款,按汇丰银行88这优惠计算,且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6.15%,按照30年等额本息还款计算:

A=2100000*(6.15%/12*0.88*(1+6.15%/12*0.88)^360/((1+6.15%/12*0.88)^360-1))

月还款金额:11807.88元

渠道二

组合还款

首付3成90万元,(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家庭)公积金80万元,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25%,按照30年等额本息还款计算:

A=800000×{6.15%/12(1+6.15%/12)^360/[(1+6.15%/12)^360-1]}

月还款金额:3935.52元

剩下的130万从银行贷款,按招商银行95折优惠计算,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6.15%,按照30年等额本息还款计算:

A=1300000*(6.15%/12*0.95*(1+6.15%/12*0.95)^360/((1+6.15%/12*0.95)^360-1))

月还款金额:7663.01元

因此,每月还款总金额为11598.53元

综上可知,组合还款渠道较纯商业贷款每月还款金额减少209.35元。

可见,即使沪上银行均无优惠的情况下和就目前沪上各大银行提供的房贷优惠来看,公积金与商贷组合的贷款方式均属最优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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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购房贷款计算方法 哪种购房贷款计算方法更划算

全文共 1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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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买房还是贷款买房好呢?购房贷款计算方法有哪些?哪种购房贷款计算方法更划算?对于即将买房的购房者来说,这是一定要关注的问题,选对了贷款方式,也可以省下不少钱。下面小编就来为您介绍。

首次购房人群

贷款方案:商业贷款

对于首次购房人群来说,目前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在首付方面无差别,只是利率有略微的差别,但是商业贷款可以贷款的额度比较高,因此专家建议首次购房人群选择商业贷款。

如果有提前还款的打算,在贷款方式上,可以选择等额本金还款,虽然前期还款压力相对等额本息大一些,但是从长远来看,等额本金还是比较节省利息的。贷款额度根据自身全款选择,一般还款额在月收入的50%以内比较合理。

在购房方面,专家建议可以选择地铁沿线及商圈附近的小户型房屋,便于上下班出行。

置业升级人群

①首套房全款购买

贷款方案:卖旧买新

根据目前“认房又认贷”的二套房政策,名下已有住房的置业升级人群如果再次购房,有可能被认定为第二套住房。专家建议,最好还是采取“卖旧买新”、全款买房的方法。

在购房方面,要做好长远打算,如果购房目的是为了有孩子以后住得更宽敞,则可一步到位,选择学区周边或者离重点小学较近的区域购房。

②首套房贷款购买

贷款方案:“1+1”式置业

从目前的政策来看,有过贷款购房记录的置业升级人群如果将原房产出售,央行征信系统仍会保留其贷款记录,只要再贷款购房,都会被认定为二套房,首付、利率均上调。所以,建议这部分人群选择时下年轻人中较为流行的“1+1”式置业升级模式,保留这套房子,再在附近买套小房子。这样一来,可以减轻首付及还款压力,同时还可以保持两代人生活上的独立性。

在贷款方面,如果第一套房没有采用公积金贷款,则建议选择在二套房贷款上优势较大的公积金贷款,因为在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首付相差无几的情况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确实能够让借款人省钱不少。

购房贷款计算方法前期须知

目前来看,贷款仍是较为普遍的购房方式之一,不论在哪种金融市场环境下都适用。现在贷款购房主要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等三种方式。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才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了解购房贷款计算方法,选择最佳的还款方式。

哪种购房贷款计算方法更划算

贷款利息是随着本金的不断减少而相应下降的。那么,怎样才能少还利息?怎样的购房贷款计算方法更划算?“等额本息还款法”又称“月均等额还款法”,目前较为常用,它是在你还贷期限内,以固定的数目每月还贷。也就是说,不仅每年每月本金保持不变,而且每年每月利息保持不变。具体的计算公式为;月还款额=本金×月均还款额系数。可以看出,其特点是每月的还款额都固定不变。

一是借款人须在按月正常偿还贷款本息6个月后,方才可提出首次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或全部贷款;

二是贷款机构为严肃贷款管理,对提前偿还部分贷款规定了最低限额,一般需1万元以上;

三是借款人提前还贷一般需提前10天或15天告知贷款机构,并须持原借款合同、银行还贷储蓄卡、每月还资本金利息表、本人身份证等资料向贷款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须经其审核同意;

四是借款人在当月仍需要偿还原定的月贷款本息还款额,同时再将需要提前偿还的贷款金额存人银行储蓄卡内。贷款机构经确认后,对属于是提前偿还部分住房贷款的,则将再按原借款合同中确定的计息还贷方式以“先息后本,每月等额减少,缩短还款期限”的计算原理,重新计算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后的借款余额和最终偿还期限,重新打印“每月还资本金利息表”,重新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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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南京买房首付多少?购房指南为你分情况解答

全文共 1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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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南京楼市火得赶超一线城市,不少人都在问,现在买房首付多少?这个问题,该怎么回答呢,只能这么说,真不能一概而论。

根据今年3月底南京收紧房贷之后政策,居民家庭首次购房,主城区最低首付比例为25%,南京以外的其他地区最低首付比例为20%;而“首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例全省各城市均为30%。

虽然新政已出,很多人对于自己家的情况是否可以执行最低30%的首付比例并不清楚。还有的人提出,不是最低30%,可是跟自己在同一个区的亲戚买房时,首付只交了20%,这又怎么解释呢?

首先,你得知道商贷跟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是不一样的;其次你得知道被认定为首套房还是二套房后,首付比例也是不一样的。

第一种分类:公积金、商业贷款和组合贷,最低首付分别是多少?

采用公积金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如果是采用纯商业贷款买房,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5%,如果结清的话,首付不低于30%。

那么组合贷呢?如果为首次购房,南京主城区组合贷款首付最低2.5成;如果非首次购房,但符合三种“首套房”情况之一,组合贷首付最低3成。

第二种分类:首套房还是二套房?二套房如何认定?

其实首套房的内容在上面已经讲过了,接下来主要介绍被认定为二套房的情况以及相应的最低首付比例。

首套房纯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二套房只能用商贷,首付4.5成,基准利率1.1倍。

第一套房纯商业贷款未结清,第二套想办理纯公积金贷款。如果人均住房面积<南京人均住房面积或一家三口≤100㎡,可以用公积金贷款,首付2成,利率1.1倍。

如果面积不符合,则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只能使用商业贷款,按二套房认定,首付4.5成。

第一套房组合贷款未结清,第二套房应该怎么办?组合贷款中,如果公积金和商贷都未还清,二套房只能用纯商业贷款,首传送4.5成,利率1.1倍;

如果是公积金未还清而商贷已还清的,二套房只能用纯商业贷款,首付3成,利率最低7折;

如果是商贷未还清而公积金已还清的,可以使用纯商贷,首付4.5成,利率1.1倍。如果要使用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第一套房人均住房面积<南京人均住房面积或一家三口≤100㎡的条件,首付2成,利率1.1倍。

其他问题一览:

1、在首套房贷款结清的情况下,用组合贷的方式购买二套房,首付几成?

首付3成(前提条件是,第一套房人均住房面积<南京人均住房面积或一家三口≤100㎡,因为公积金有此规定)。

2、曾经买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现在房子已经卖掉,贷款也已还清,再买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几成?

如果名下无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算首套房,首付2成,利率执行基准利率。

3、家庭3口人,名下有一套88平米的房产,这套房贷过公积金,现在想换大一点的房子,再贷公积金买房首付几成?利率多少?

由于面积<100平方米,再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话,首付2成,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

4、家庭3口人,名下有一套90平米的房子,这套房子没有贷过公积金,现在想再买一套,公积金贷款首付几成?利率多少?

由于名下已经有一套房产,再买房使用公积金算二套,因为面积<100平方米,首付2成,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

5、家庭3口人,名下有一套110平方米的房子,这套房子没有贷过公积金,现在想再买一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几成?利率多少?

由于名下已有房产超过面积限制,不管是否贷过公积金,再买房都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6、家庭名下已有两套房产,均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现在再买房可以贷公积金吗?

不能贷。

7、之前买房已经两次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现在再买房可以贷公积金吗?

不能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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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异地购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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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购房如何提取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流程是怎样的?在此,搜房网为大家进行了整理,希望为您提供帮助。

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异地具有所有权住房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在票据的有限期内只能申请一次提取。

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职工按照配偶份额提取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照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须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按照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同时提供以上材料;

5.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交房产证原件的,可以提交复印件以及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权属(查询)证明;如为按揭贷款的,只需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业务专用章或银行公章);

6.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或政策性住房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意事项: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购房发票、契税税票、专用收据等票据开具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相隔两年以内;

3.若职工不能提供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的,可提交经当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契税税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办理提取;

4.职工对房产数量有异议的,可到我市房产查档网点查询实际房产数量并打印其全部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查询截止日期距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30天之内),再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理;

5.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额度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审核的额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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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购房者遇到这10种情况 有权退房!

全文共 1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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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总有不如意的时候,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退房呢?这几年房地产市场政策频出,对于一向受政策影响严重的房企来讲,需要随时调整价格战略,于是因为降价而导致的各种退房问题也屡见不鲜,那么“降价”这个原因是否满足了退房的条件呢?

根据相关法律,退房的十大条件中不包括“降价”这个条件,也就是说“降价”是不能退房的,那么在哪些条件下可以退房呢?搜房网为您做一整理,供您在退房时做参考。

第一,延迟交房。

一般约定的延迟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第二,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

根据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第三,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

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

第四,拿不到产权证。

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如约定此条件可退房,买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第五,无法得到贷款。

在签订合同时,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都有对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约定。如果是公积金贷款,需要开发商出具相关资料,交由公积金归集部门审核。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资料显示出不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购房人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购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第六,实测房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

新版合同规定,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七,房屋质量不合格。

房屋质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伤”,出现这种情况,首先是开发商难以拿到《竣工备案表》,无法交房。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第八,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新版合同规定,因房地基问题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退还全部已付款,并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九,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导致影响使用。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的,法院也会支持。一般认定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主要是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内空气质量差影响室内居住人的健康、房内噪声影响居住等。

第十,开发商把房子抵押。

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没有告知购房人房产已经被抵押的情况下卖房,合同无效,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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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外地人买房落户长春 相关政策及注意事项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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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落户一下都是很多刚需买房的原因之一。在长春,有很多外地人买房也是为了落户,于是问题来了。

许多贷款购房的人并没有拿到房屋产权证,这样是否影响落户?如果在长春落户都需要什么什么证件手续?今日小编对落户长春的政策做了几点总结。

长春市户籍政策规定,凡2010年7月以后在长春市所购住房无论面积大小,总价多少,都可以落户,废除原有的需要满足面积在70㎡以上,已付房款总额在12万以上两个落户条件。

办理夫妻投靠落户

办理投夫、投妻进长落户,不受双方年龄和双方的婚龄限制,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凭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

办理老人投子女落户

办理老人投子女落户,不受原地有无子女照顾的限制,只要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即可凭父(母)子关系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投靠子女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

办理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1、出生婴儿落户。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及父母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投父母落出生户口,出生未超过三周岁的由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超过三周岁的由派出所审核、分局审批办理落户。

2、未婚未就业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可凭本人身份证、父(母)子关系证明申请办理投父母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

案例:

我家在万龙北斗星城买的房子,是按揭买的房子67平的不足70平,首付也不满12万,来到长春三年了,一直以来头疼的就是落户问题,今天新政策出台我就立即着手办理落户,新政策让我有了落长春户口的机会:

到银行开贷款的每月还款明细,要有银行公章!

准备,购房合同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到西广场的宽城分局2楼,左拐,最里面那屋申请购房落户,工作人员会审核你的相关材料,审核完毕,拿着填好后的表,让斜对面那屋的钱科长批准签字,再回填表那屋开准迁证。

有了准迁证就可以回原户籍地去迁户口了,户口迁回来后直接到柳营路派出所落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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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资料已成功提交 小编手把手教你落户西安

全文共 1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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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最新的落户政策从3月1日起开始执行。作为一个有落户需求的小编,3月1日当天就迫不及待的去提交了落户申请材料,目前所有资料已经成功提交,正在等待派出所户籍人员审核。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说说如何一次性成功的准备落户西安的资料。

一、首选选择适合自己的落户政策

公安局将需要进行户口迁移的人员情况进行了划分,比如:购房入户、长期在本市就业并有合法住所、投靠直系亲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及同等学历人员......每类人群落户西安所需要的资料不同,有落户需求的市民可以直接进入西安公安局官网,点击户政标签查看每种情况所需的材料。看自己符合哪种情况、哪一类别的资料准备比较简单,就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情况进行落户申请。由于3月1日起新增的大学生毕业落户资料准备起来最简单,小编就按这个条件申请落户。

二、大学生毕业落户办理秘籍

1、办理地点:落户业务不能跨区域受理,所以大家一定要咨询清楚自己想落户的小区或者单位属于哪个派出所管辖,防止跑冤枉路。小编就看到该去丈八路派出所的一位市民跑到了唐延路派出所,然后当然是黯然离去....

2、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7:00(小编新政实行第一天就激动地去办理了,办理落户的市民有点多,如果不着急落户的市民建议错开这段小高峰再去)

3、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证明分别需要原件及复印件。(注:夫妻共同购房的及落户到单位、社区的所需材料有所不同,大家可以提前咨询好)

(如果未购房,单位能接收户籍也可以,落户到单位需要的资料可以具体向派出所咨询)

注:a、要想把户口成功落在购房小区,小区一定要开好大户,关于大户是否开好可以向自己小区物业咨询。

b、虽然小编认为学位证才能证明学历,但派出所貌似查看的是毕业证,还好小编机智两个证件都带着。

c、如果房产证没有办理下来,凭借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入住证明即可!入住证明找小区物业开,2分钟就能开完。

4、办理流程:派出所户籍人员会查看上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无误后会返回原件,收取复印件,然后让大家填写入户申请表、材料真实性声明(派出所提供),并手写一份入户申请。以上所有资料齐备之后会开一张清单给你,此时落户资料就已经成功提交!剩下的就等着派出所审核资料,如果中途有问题会联系大家,如果审核无误会电话通知让大家去拿准迁证,凭借准迁证就可以回老家办理户籍转移了!

三、手机办理落户

对于时间紧张的市民,还能远程通过手机办理落户业务。关注公安局的官方微信就能看到掌上户籍室,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落户选项并提交资料照片并邮寄资料给派出所,后期还能跟进办理进度。不过由于要邮寄证件原件,担心邮寄过程中有风险的人慎用这条。

最后友情奉上西安各个派出所户政服务电话,各位市民有问题的可以拨打这些电话咨询:

新城86752433

碑林86752079

莲湖86752868

灞桥86758103

未央86757844

雁塔86772126

高新86753982

沣东86776978

经开86757233

站前86753550西广场所

航天86754515秦宇所

长安86750725

临潼86758559

阎良86759615

周至87156123

户县84825505

蓝田86758839

高陵86926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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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新手购房问题多多 如何躲过认购书里的陷阱

全文共 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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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的陷阱可真不少,购房者稍不留意就会掉进陷阱里,那么如何才能避免购房定金出现问题呢?购房定金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就请各位购房者跟着小编我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购房者通常会在看好房源,谈好价格之后就签订《房屋认购书》,并且将购房定金一并交付。但是,往往购房者都会在这时掉进开发商的陷阱里。购房者在看房选房时虽然可能会对房子的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毕竟了解的不是十分全面,交付完定金后,购房者很可能会在了解更多信息后,发现要买的房子并不理想,从而想退掉房子拿回定金,但是由于已经签订了房屋认购书,定金就很有可能追不回来,因此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买卖双方应该在协议中明确什么情况下客户有权要求终止协议,索回定金,从而保障购房者的权益不受到损失。

购房定金的注意事项:

一、分清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很多购房者可能对于购房知识没有过多的了解,那么就很容易上了开发商的当。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一定要注意定金的写法是否正确,如果认购书中的“定金”写成了“订金”,那么就无法适用定金罚则。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钱款用途为“订金”,那么如果卖家不及时履行协议,告到法庭上,也顶多将订金退还,无法享受到双倍的定金赔偿。

其实“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主要是在法律债务性质上的不同。“定金”是指当事人以定金形式担保的债务不正常履行时,对违约方在定金方面的处罚,如收取定金方毁约,应以当时实际收取定金的双倍返还。“订金”则属于预付款性质,它不起担保作用,如收取订金不履行协议,支付方有权要求返还订金款。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分清楚这二者的区别,实践中经常会因为将定金写成订金而造成了诸多的纠纷事件。

二、签订认购书的注意事项

1、物业管理条款应该与认购书分开签署或另外设置相关条款来明确物业管理费用的标准。这样做的目的是保障购房者的知情权,很多开发商会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购房者在协议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因此,为了保障购房者的利益不受损失,关于物业的条款一定双方约定清楚。

2、认购书中要约定清楚房屋的价格,包括所购房子的户型、面积、总价等相应的具体信息。

3、认购书中应该明确约定好购房者买房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首付金额、尾款金额等。

4、认购书中要约定好定金、签订正式条约的时间、付款地点、账户、签约地点等相关的认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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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什么情况下开发商必须返还购房定金?

全文共 11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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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购房定金是为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所做的准备,但购房定金有时会出现纠纷,比如有些购房者在交纳购房定金后又不想买房了,想把购房定金要回来。那么,购房定金可以要回来吗?什么情况开发商必须返还购房定金?

一、发生购房定金纠纷时,法律如何规定定金返还问题?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额,以保证合同的履行,是作为债权担保而存在的。在买卖合同中,只要约定了定金条款,如果违约都要承担与定金数额相等的损失。换句话说,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即丧失定金的所有权,定金归收取定金的一方所有。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则应双倍返还定金。这种以定金方式确保合同履行的方法称为定金罚则。

我国法律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发生购房定金纠纷时,什么情况下开发商必须返还购房定金?

根据上述的法律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开发商必须返还购房定金:

(一)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必须返还购房定金。

定金具有担保和惩罚的性质,也就是说,购房者先交给开发商购房定金,在之后再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如果购房合同顺利签订,那么购房定金就一般转为购房款;如果购房合同未能顺利签订,那么购房定金就要区别情况对待。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地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反还定金。虽然说购房定金是购房者交纳的,但定金本身对开发商也是有约束作用的。也就是说,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签订,那么开发商不仅需要全额返还购房定金,还要另外支付等额的价款给购房者,这就是购房定金的惩罚性质的体现。

(二)因不可归责于开发商或购房者的原因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必须返还购房定金。

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签订,但是这不是开发商或者购房者的原因导致的,换句话说,如果开发商和购房者对合同不能签订不存在过错,那么开发商也是必须要把购房定金全额返还给购房中的。但是,由于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和购房者都没有主观过错,所以开发商不需要再额外支付等额的价款给购房者。

需要提醒的是,这里所谓的“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主要体现为法律上的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由于发生了自然灾害,导致商品房不符合当事人交纳定金时的条件,如果购房者拒绝签订商品房合同,那么开发商就不需要双倍返还定金,而是全额返还购房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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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什么是购房定金罚则 如何避免定金罚则?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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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罚则就是因买方的原因导致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则买方不能收回定金(惩罚购房者);如因收受定金的卖方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签订的,则卖方要双倍返回定金(惩罚开发商);如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则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此时不适用定金罚则。

那购房者如何避免定金罚则呢?

1、购房者应当在做足购房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这是因为,购房订金都是约定在认购书中的,认购书并不是购房的必经程序。

因此,购房者应当在买房前做好准备,避免签订购房认购书,也避免买房后又后悔。

2、可以把认购书中的购房定金改成订金或者预付款,这样就不会适用购房定金罚则了。根据法律规定,订金一般是不适用定金罚则的,订金不具有惩罚性质,只是预先交的款项。

3、购房者还应当注意,如果买卖双方在认购书中约定,双方未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因购房人违约造成,则订金、押金不退还;如系因开发商违约,则应双倍返还订金、押金之类的条款,那么,此时订金与押金均属于定金的性质,应认定为购房定金。

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

(1)必须有违约行为。违约行为的存在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违约行为是指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态。

(2)必须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合同目的落空即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基本条件。这里的合同目的仅指主合同的直接目的和主要目的。

(3)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有因果关系。违约行为或合同目的落空,并不必然导致定金罚则的适用,只有二者同时具备且存在因果关系时方可适用,即只有因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能适用定金罚则。

以上是关于定金罚则的相关知识,买房前做好充足准备,避免交纳定金后再反悔是避免适用定金罚则的好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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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退房须知 购房者享有的“法定退房权”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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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购房者在买房之后,因为种种原因,最终不得不选择退房。但是对于退房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种种问题又缺乏心理预期。本文就退房过程中购房者享有的“法定退房权”进行论述。

退房者享有的“法定退房权”如下:

购房合同无效:如果开发商的销售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法律规定,该购房合同无效,购房人有权退房。比如说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情形下就与购房者订立购房合同,类似这种在开发商在没有取得相应手续下订立的合同,应属于无效合同,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

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对于购房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开发商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使购房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购房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交房时的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的,或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而合同中又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人有权退房。

面积误差: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凡实际测量的与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的,购房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的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房价款利息。

开发商没经购房者同意变更设计: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或者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开发商未能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人的,购房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发生地基基础沉降超过允许变形值,钢筋混凝土构件产生变形、裂缝,砖石结构没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等质量问题,并经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

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起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为此,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回购房款及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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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外地人在常州买房落户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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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购买或自建房屋(其中在市区购买商品房建筑面积须在50平方米以上(落户要求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5平米)、自建房屋建筑面积须在80平方米以上,在辖市购买或自建房屋的面积不作限制)的,允许本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迁入,但外市人员须具有稳定的职业(生活来源)。所以买房也要符合一定面积规定才可以落户。

无常州户籍人员购房,如果需要办理商业贷款的,需提供一年或者一年以上常住单位的个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可以在开发商那拿好社保证明格式去社保中心盖章),或者是提供一年个人纳税证明(常州地税局开据)。

外地人在常州购房政策,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协议书正本。

3、房价2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办理程序

首先,请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办理相关带齐以上的资料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然后接受银行对您的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

接下来就可以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

最后剩下的就是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

经过以上手续及流程,您就可以通过按揭得到新房子了。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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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的提取要求

全文共 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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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了解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关于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促进住房消费的意见》,以及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的批复》文件精神,进一步放宽提取政策,允许缴存职工及配偶和组合贷款共同还款人及配偶在办理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后,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下发了《关于做好补充条款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规定:

一、提取条件

自2015年7月24日起,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并实现放款后的职工;

主借款人为单人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只允许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

夫妻双方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只允许夫妻双方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

组合贷款的允许主借款人及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

二、提取申请时间及额度

自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放款之日起30日内且距离上一次提取时间超过12个月允许提取;

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首付款金额;

主借款人单人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提取首付款的,个人账户须保留2万元(含2万元)以上余额,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不得提取首付款;

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组合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提取首付款的,组合双方账户须合计保留4万元(含4万元)以上余额,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账户合计余额不足4万元不得提取首付款。组合双方配偶提取首付款的不受金额限制;

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无法签订委托冲还贷协议的职工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按照提取首付款政策,可选择下列一种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首付款的,不允许提取当年贷款还款额,提取首付款满12个月后,可按照偿还贷款本息方式办理提取业务;不提取首付款的,可在还款2个月且距离上一次提取时间超过12个月后按照偿还贷款本息方式办理提取业务。缴存职工以组合贷款方式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无法签订委托冲还贷协议的,只允许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按照偿还贷款本息方式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三、提取证明材料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首付款收据原件;单身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原件、组合贷款提供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单身无需提供)。

职工提取时,除提供上述材料,还须同时提供提取申请表,公积金卡或工行、建行卡。

备注:此提取政策仅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分中心试点办理。(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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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购房指南:贷款没有还清的房子能卖吗?

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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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靠贷款,但是呢,在后期我们常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因为资金问题或是工作变动等,想把房子卖了,但是我的贷款还没有还清,房子可以转手吗?

首先没还清贷款的房子能不能卖?

从字面意思上来说,贷款没有还清的房子是不能进行交易的。我们把贷款的具体细节理清楚就明白为什么不行了。购房贷款的一般流程就是买房、申请贷款、审查审批、签合同、放贷、还贷等等。而银行能够放贷的主要条件之一就是共有权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也就是说在你贷款没有还清之前,你的房子都是抵押给银行的。

即按照规定,按揭贷款买房的,应在办理产权登记后,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会得到《房屋他项权证》。所以,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后,《房屋所有权证》由房屋买受人收执,而银行所持有的是《房屋他项权证》。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在贷款未还清之前,其房产档案中一直有抵押登记的记录,是不允许买卖的。

所以说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是不能卖的。

但为什么还有人说可以交易?

其实这些说法的都是省去了还清贷款这一个步骤。他们是在房屋的贷款已经还清的前提下才做出这样的回答。那么没有还清贷款但又想把房子卖了,应该怎么办?首先需要明确一点,购房人必须取得房屋100%的产权才能出售,所以这里可以分几种情况来对待。

1、如果买房人能够全款进行交易,那就很简单,拿钱,还贷款,过户,交易完成。

2、可以通过转按揭的方式。。“转按揭”就是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个人住房转按贷款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但实际情况中,由于买房人的贷款意愿、月供能力、购房资金安排不尽相同,使得这种办法过于复杂。

3、由房主将剩余的贷款还清,然后取得房屋产权进行交易。这偿还贷款的这笔金额,可以由房主自己进行筹集,或是与买房人进行协商,这是目前比较常见也比较简单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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