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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自行车事故概率(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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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滑雪意外身亡的概率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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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人体抵抗力较弱,一般10岁以下的孩子露天玩耍时间不宜过长,以2—3小时为佳,且滑雪本身为一项高耗体力的运动项目,故带孩子体验滑雪的时长最佳选择应该是2—3小时。某些位置偏远的滑雪场往往把全年的滑雪价格订的很低,用低价来吸引游客,单实际想您也不可能让孩子玩一天的时间,故全天滑雪价位低并不一定实惠,参加滑雪运动时该注意什么呢?滑雪是一项高消耗的运动,在进行滑雪运动前一定要补充热量。在上雪道之前一定要做充分的热身,让身体各关节充分活动开避免运动伤害。视力不好的滑雪者,不要戴隐形眼镜和金属边框眼镜滑雪,尽量配戴树酯制造的眼镜,在进行滑雪运动时尽量配戴专业滑雪镜,避免雪盲。请尽量穿戴专业滑雪服,自带保暖服不要过膝,避免活动不便带来的运动伤害。进行滑雪运动时一定要戴手套,最好戴专业滑雪手套,尽量不戴外表为棉、毛制手套,避免划伤和冻伤,下面来了解一下滑雪意外身亡概率高吗?

滑雪意外身亡的概率是不高的,但是滑雪确实是一项危险的运动,而且滑雪是一项比较安全的极限运动。因为是极限运动,它比打乒乓球和下棋来说是要危险一些。但比起其他的极限运动或者其他“感觉安全”的运动,比如潜水、登山、自行车、游泳,滑雪的安全系数其实是挺高的。

美国国家滑雪场联盟(NSAA)在2012年的《滑雪安全事实报告》(NSAAFACTSHEET)里显示,美国2011/12雪季的滑雪人口是980万人,滑雪总次数是5100万人次,意外身亡54人。那就是说,平均100万人次滑雪,只有一人不幸出事。相对比的是,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2011年发布的《意外伤亡报告》显示,2009年美国车祸丧生35900人,5300人过马路被撞身亡,8600人意外坠亡,2400人溺亡,还有800人骑自行车出意外亡故。

正如我不能恐吓你们,说滑雪好危险,你不能参加,我也不能因为想介绍你到这个运动中来,就强调滑雪不危险,安全系数高,然后你疏忽安全知识,两眼一抹黑就去滑,受伤之后跑来找我算账。事实上,由于滑雪运动在中国不普及,安全知识更不普及,造成了一些初学者没必要的受伤。

承认滑雪是一项有危险性的运动是滑雪安全的第一步。滑雪虽然有一定危险性,但通过学习可以让危险性降到可以接受的范围。好比开车也总是伴随一定危险性,但通过学习驾驶、遵守规则,我们很从容地每天开车。

反过来想,正是因为滑雪自身的冒险基因,让人心存敬畏,它才比那些“感觉安全”的运动更酷一点。让滑雪者克服内心的恐惧,是这个运动的魅力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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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交通事故没评上伤残等级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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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那么,交通事故没评上伤残等级算工伤吗?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没有评上伤残等级属于工伤,只是赔偿的项目不同而已,没有伤残赔偿金和伤残津贴,其他的费用仍需要进行赔偿的。

法律依据: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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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乘坐黑车发生事故乘客有赔偿责任吗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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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的经济不断发展,部分地区的合法交通无法满足人们出行的需求,交通行业市场逐渐出现了一种“黑车”经营。那么,乘坐黑车发生事故乘客赔偿责任吗?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乘坐黑车发生事故乘客没有赔偿责任,“黑车”是没有运营的资格,不被国家允许的以赢利为目的的车辆。因为“黑车”缺少相关手续,影响正规出租车的利益,重要的是对乘客的安全没有保证,所以营运“黑车”是不允许的。

改装车辆和非法营运的处罚标准:

1、非法营运的处罚标准

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改装车辆处罚标准

一类是改变车身颜色,变更车辆发动机(不包括发动机类型)、车架,未在十天内办理变更手续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二类是改变发动机类型、改装车辆排气管,增加车辆后导流翼,增加车辆前探照灯,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三类是国产车辆更换轮胎规格,加装车身大包围防护装置,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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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企业安全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全文共 1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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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就是要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为劳动者创造一个舒适、良好的劳动条件,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那么怎样做到安全生产呢?安全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一个人的能力所能解决的,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只有加强生产过程监督,下大力规范现场安全措施,加强对人员违章现场处理,不断规范现场作业行为,推行标准化作业,将安全工作真正从事后分析转移到过程监督中,实现安全管理关口前移,才是扭转不安全局面的有效措施,大家知道企业安全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吗?

一、事故报告阶段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有关人员在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安监部门或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2小时以内同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同时通知公安、劳动保障、工会、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事故单位发生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应立即上报事故情况。

二、事故调查阶段

事故调查由人民政府或人民政府授权、委托的有关部门组织进行,事故调查组由人民政府、安监、主管部门、监察、公安、工会等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视情况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组成员如与调查的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调查组组长由市政府指定。

事故调查的主要任务是:

①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②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③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④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⑤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取证是完成事故调查过程的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事故现场处理。为保证事故调查、取证客观公正地进行,在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现场要进行保护;

(二)事故有关物证收集;

(三)事故事实材料收集。一是手机与事故鉴别、记录有关的材料,事故发生的有关事实。

(四)事故人证材料收集记录。

(五)事故现场摄影、拍照及事故现场图绘制。一是事故现场摄影、拍照,二是事故现场图的绘制。

三、事故处理阶段

事故调查与事故处理,是两个相对独立而又密切联系的工作。事故处理的任务,主要是根据事故调查的结论,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落实防范重复事故发生的措施,贯彻“四不放过”原则的要求。所以,事故调查是事故处理的前提和基础,事故处理是事故调查目的之实现和落实。

国家对发生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其具体内容是:(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提交的事故调查报告经政府批复后,有关机关应当按照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事故发生单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它法律、行政法规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规定的罚款幅度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007年第13号令)不同的,按照较大的幅度处以罚款,但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重复罚款。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有两种以上应当处以罚款的行为,应合并作出处罚决定。

四、事故结案阶段

按照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有关机关和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报调查组牵头单位,事故调查组及时予以结案,出具结案通知书。事故结案应归档的资料有:

(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2)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

(3)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

(4)技术鉴定或试验报告;

(5)物证、人证材料;

(6)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7)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8)发生事故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9)处理结果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

(10)有关事故通报、简报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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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发生坠梯事故原因是什么?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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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这几年电梯发生事故的几率很高,给大家增添了很多的困扰。一旦电梯出现事故后,需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这样才能快速做出准确的判断,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改变现状。其中有很多朋友都不了解,电梯发生坠梯事故的原因有哪些?

1、轿厢与对重极不平衡,但这种情况一般只出现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经过验收投入使用的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此时平衡系数是经过技监局测试的。

2、抱闸问题,可能是抱闸没调好,造成问题,也可能是抱闸闸瓦磨损严重造成。

3、曳引轮绳槽磨损严重造成。

日常生活中的“电梯下坠”其实是一种常见故障,实际上电梯并不是真的下坠了。一般有几种情况:

1、电梯运行过程中急停

一般这种都是因为运行过程中安全回路或者门锁回路断开,造成电梯停止,乘客会感觉腿发麻,其实是电梯紧急停止造成的。

2、电梯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并自动回到基站复位

这种就是问题里面所提到的,这个时候把每一个楼层按一遍其实也没有太大作用,有一些电梯会就近平层并开门,而大多数的电梯都是回到基站复位的,这个时候一般是按不了楼层的。

据统计,70%左右的电梯故障都是在门系统上,这也是造成困人的主要原因,所以如果被困在电梯里的话,请不要靠近轿门并耐心等待救援人员到来,而且电梯轿厢不是封闭空间,不会有窒息危险。

3、“电梯掉下来”这种情况确实可能发生,但发生的概率非常低

电梯轿厢是由钢丝绳牵引的,载重量越大钢丝绳根数越多,对于一般住宅楼的电梯来说,最少是3根钢丝绳,每根钢丝绳大约有10股小的钢股,每根钢股又有10根钢丝,钢丝绳只要断一股就更换整条,所以如果做好维护的话,钢丝绳全部断掉的概率真的是几乎没有。

其实日常生活中,如果对电梯进行正常的维护,发生坠梯事故的几率并不是很高,乘坐电梯的过程中无需太担心。平常可以多去学习一些关于电梯安全方面的小知识,当碰到问题后也能轻松去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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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数学概率知识点:事件的概率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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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件概率

1.能通过列表、画树状图等方法列出简单随机事件所有可能的结果,以及指定事件发生的所有可能结果,了解事件的概率(参看例73、例74)。

在某种意义上,所谓简单随机事件,就是指古典概型。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个古典概率模型,我们可以列表,画图,把所有的结果都列出来,这是一个计算的过程,方法。虽然计算方法很重要,但是了解古典概率这种等和的模式是非常必要的。第二,教师应该通过实验来让孩子认识到,通过大量地重复实验,可以用频率来估计概率。也是要来首先应该是不确定和随机的,其次才是定性,大量重复实验体现频率问题,即频率稳定性。所以你不能指望向全班咱们扔硬币扔一百次就出现50次正面,有的老师就不知道怎么处理的,处理的次数一次,孩子就不对,就不应该,实际上第一位是随机的,这东西太正常了,其次呢,这是怎么样,大量重复实验体现频率问题,频率稳定性,比如说掷出现正负二分之一,掷一个色子出现六分之一,这个二分之一,还是两次,出现一次,六分之一,也不是六次出现一次,他是大量地实验,所以我想我们老师在这些把握上,可能还不够,否则给孩子带来些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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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预防塔吊事故要注意哪些操作规范

全文共 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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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加强塔吊的采购环节的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质量低劣设备进入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与健康,避免造成不良后果和损失,下面来具体的看一下塔吊事故原因有哪些吧?

1、起重机定人定机,有专人负责,司机应持证上岗,严禁无证驾驶,非安装、维修、驾驶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攀爬塔机。在地面总电源闭合后必须用电笔检查起重机金属结构是否有电,保证安全后再上扶梯;

2、操作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日常检查保养和定期保养,对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严禁作业;

3、在不满足电压及电流要求的情况下禁止作业;

4、驾驶员必须服从指挥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应先鸣号后开机。

5、作业时,严禁闲人走近起重机作业范围,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6、工作时应服从指挥,坚守岗位,集中精力,精心操作,严禁吊钩有重物时离开驾驶室,操作中做到二慢一快,即:起吊、下落慢,中间快。

7、下降吊钩或吊物件时,如遇信号不明,发现下面有人或吊钩前面有障碍物时应立即发出信号,服从指挥人员信号指挥。

8、司机在吊装作业及重物经过人员上空时,必须鸣铃示警,作业时思想要高度集中;

9、严禁超荷载超力矩工作,更不允许将有关安全装置拆掉后进行违章作业;

10、需反向时,必须在惯性力消失电机停转后才能开动反向开关,严禁突然开动正反转开关;

11、严禁使用起重机吊运人员;

12、起重作业时,起重机扶梯及平台上严禁站人,不得在作业中调试和维修机构设备;

13、吊钩落地后,不得再放松起重绳;

14、夜间工作必须有充足的光照度;

15、塔吊严禁带病运转;

16、塔机工作中如制动器失灵,司机应沉着冷静,发出报警信号,将重物转到空旷无人的地方,用电动机控制重物落至地面,严禁靠自重下滑;

17、塔机作业时突然停电,首先查明原因,如停电时间较长,则应采取措施,先将重物慢慢降至地面;

18、风力大于6级,塔机严禁工作;

19、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接近极限位置时应主动降到低速档运行;

20、下班前松开回旋机构制动装置,使其顺风源自有摆动。

21、司机下班前,必须将吊钩升起并超过塔机回转范围内的一切物件高度,并将小车置于距塔身中心说明书规定位置处,同时将各操作开关拨到零位上,切断室内总电源,门上锁,下塔机后切断地面总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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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孩子天性好动,谨防家庭安全事故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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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威胁孩子安全的因素越来越多,一旦发生儿童意外伤害事故会给当事家庭带来沉重打击。因此,孩子天性好动谨防家庭安全事故是每个家长的责任!

谨防家庭安全事故

给孩子洗澡时应先放冷水,后放热水,谨防孩子碰翻水盆被烫伤,同时,让孩子远离汤锅、火锅。

给孩子洗澡时应先放冷水,后放热水,谨防孩子碰翻水盆被烫伤,同时,让孩子远离汤锅、火锅。

孩子天性好动,有事外出时,不能将孩子单独留在家中,应请成年人照看孩子,以防不测。

吞进异物时,让孩子趴在救护者膝盖上,头朝下,托其胸,按向头部冲击的方向拍其背部四下,让孩子尽量咳出异物,不要在孩子直立时拍打其后背,这样可能把异物震到气管的更深处。

家长应将化妆品、家用清洁剂、药品等可能被孩子吞服导致中毒甚至致命的药品和化学用品放在小儿触及不到的地方。同时,刀、剪、锥子等尖锐的物品放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家里的插座最好装上防电的盖子,谨防孩子将手指插入插座孔。

家长应该告诉孩子,如果跟家长走失,不要跟陌生人走,不要吃陌生人的东西,要找警察叔叔。在平时,家长应该教给孩子记住爸妈的名字,以及家庭住址的明显标志。

安全问题是头等大事。除了学校加强管理外,无论是家长还是老师,都应时时教育和提醒孩子,强化安全意识,让孩子学会自我保护!如果你想掌握更多儿童外出该注意什么这方面知识,请锁定接下来的的持续更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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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远离猝死魔咒 预防猝死事故措施大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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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高节奏的社会,经常也有新闻报道某某高级白领猝死的消息,每次的消息都会使很多人不寒而栗。懂得未雨绸缪,学会猝死事故预防之道才是王道!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些预防猝死事故的可行措施,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预防猝死措施一、坚持锻炼身体

但锻炼的时间最好不要在早上,特别是冬季,早晨是心血管疾病发作最多的时间,50%以上的猝死都和心血管疾病有关,锻炼的时间最好在下午5点前后或者晚饭后的2-3小时,不过也不能过度锻炼,适当锻炼就行

预防猝死措施二、不要过度疲劳

工作固然重要,但是活着是前提,很多猝死的例子都是过度劳累所致,保持情绪的稳定和心情舒畅也是非常重要的

预防猝死措施三、定期去医院检查

特别是有心血管疾病史的人,做到预防第一,普通的心电图检查都可以发现潜在的引起猝死的危险信号

预防猝死措施四、注意饮食搭配

多吃植物纤维多的蔬菜和粗粮,增加维生素的摄取量,控制甜食,含盐分多的食物少吃,少吃腌制食物,煎炸的也要少吃,不要吃的特别饱以防肥胖,不适宜快速喝很多冰凉饮料,以免发生冠脉痉挛

预防猝死措施五、不要精神过度紧张

因为精神紧张会引起血压升高,加重心脏的负担,出现心律失常,如果是老人,情绪激动很容易引起心肌梗塞,脑梗塞,脑出血等,非常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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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数学概率知识点:列表或画树状图求概率

全文共 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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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表或画树状图求概率

[例]随机掷一枚均匀的硬币两次,两次正面都朝上的概率是()

A、B、C、D、1

[例]两个圆盘中,指针落在每一个数上的机会均等,则两个指针同时落在偶数上的概率是

A.525B.625C.1025D.1925

[例]小明,小华用四张扑克牌玩游戏,他俩将扑克牌洗均匀后,背面朝上放置在桌面上,小明先抽,小华后抽,抽出的牌不放回。

(1)若小明恰好抽到的黑桃4。

①请在右边筐中绘制这种情况的树状图;

②求小华抽出的牌的牌面数字比4大的概率。

(2)小明、小华约定:若小明抽到的牌的牌面数字比小华的大,则小明胜;反之,则小明负,你认为这个游戏是否公平?说明你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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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全文共 2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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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已成为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特别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那么,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原因是什么?下面就由小编告诉大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吧!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具体对策

(一)完善现行食品安全监管行政体制

1.明确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职责,提高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地位。赋予食品安全委员会直接监督管理各监管部门的职能,彻底改变目前各地食品安全委员会无具体实权的局面。通过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协调的独立性和中立性,带动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以提高监管效能,减少监管空白和盲区。

2.完善法律体系,健全规章制度,明确生产标准。坚持和完善“分类管理、层级负责、预防为主、全程监督”的食品安全监管思路,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如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分类监管制度、溯源管理制度、标鉴管理制度、市场召回制度等。

3.严格执法,依法整治。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大实施力度。加大对涉及食品安全事件责任企业和责任人的惩罚和打击力度, 对制假售假不法行为,加大惩罚力度,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提高法律法规的威慑力。

4.全程监控,确保监管工作统一高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建立电子网络监管平台,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

(二)紧抓食品信息,保证公开,保障信用,防患预警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发布的网络体系。信息公开是公众获悉知情权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公众参与的重要前提条件。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有效应对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和事件,开发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管理系统,达到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的最终目的。

2.构建食品安全信用机制。 建立起包括查询系统、评价系统和反馈系统等在内的信息共享机制体系, 全面反映企业诚信状况的局面,整合信息资源为政府进行食品安全的信用管理提供支持。

3.建立食品安全预警反应机制。坚持重点监控与系统监控、定期监控与不定期监控相结合,完善食品安全检测机制,逐步建立多层级的安检体系,加大对食品安检技术的引进和研发力度,提高对各类食品进行迅速和准确的检验技术水平,保证消费者放心食用。

(三)积极扩宽公民参与表达途径,实现共同监督

1.加强食品营养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开设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课程,教育消费者了解食品安全卫生知识的重要性,增强人们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度,提高人们的防范意识和社会参与意识,为保证中国食品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2.畅通消费者投诉表达途径。必须完善有效的消费者利益表达机制和投诉、举报回应机制[4]。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保障知情权。方便消费者投诉,及时投诉做出回应,激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

3.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的奖励机制。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的奖励机制,有利于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促进公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参与食品安全监管。

(四)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微观食品工业水平

1.深入微观食品企业,优化工业资源配置。必须解决农业生产规模小,千家万户分散经营的问题,完善微观农民组织的基础上,建立食品市场准入和管理新型制。优化产业结构,扶持规模化、集约化食品企业,全程质量管理,取缔不具备食品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工企业。

2.推广绿色工业,推进环保生产。提倡“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 大力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种植、科学养殖,推广“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

3.省部共建食品安全实验室,确保检测权威。建立食品安全公共实验室,制定食品安全公共实验室的批准、资格认定和管理的法规,尽快建立独立的、公正的、权威的食品安全公共实验室,为食品安全管理提供科学的、严谨的技术支撑保证。

(五)完善社团组织建设,拓宽公众参与途径

社团组织是公众参与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载体。应在政策上鼓励发展社团组织,赋予广大社会组织合法权利,支持社团组织开展保障食品安全活动。一方面,人们可以通过社团组织参与到食品安全保障事务;另一方面,社团组织能沟通政府、企业、公众三者之间的联系。

(六)重视诚信生产,提高安全意识

1.提高食品企业诚信道德意识。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的组织和协调作用,对企业家及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推进企业的诚信建设,培养企业家们的自律精神。

2.增强消费者安全意识。消费者个人在购买食品的时候,不要图价格便宜而去购买三无产品和未经检验的食品。注重食品的卫生情况,尽量不去购买质量无法保证的路边摊贩食品。

食品安全危化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试问,事故发生对于化工企业而言,如果能够从危险化学品的源头控制住风险,那么,就可以显著降低风险的发生概率。可是,目前大多数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往往忽略掉了一些必要的管理措施,致使这些危化品从一开始就埋下了隐患的祸根。

概括而言,这些隐患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信息沟通滞后。部分危化品生产企业没有提供所运输危化品的最新《化学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没有给相应的危化品标示出相应的警示标志;二是货物信息不实。一些危化品生产企业将不确切的货物信息提供给运输企业,有些企业甚至刻意隐瞒或者淡化危化品的危害属性,这样不负责的做法就会给危化品的运输过程增加极大的风险;三是应急机制不健全。很多危化品生产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根本就不涉及风险应急机制方面的管理,所以,当事故发生的时候,救援人员无法采取妥善的处理方法,从而造成了不必要的严重后果。

此外,还有一个较为重要的原因,就是企业自身的管理失职。当前,我国从事危化品的生产企业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着很多的管理性缺失,各种规章制度未能建立健全,或者根本就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和执行;而化工企业所配备的安全监管人员更是走过场,缺乏系统有效的责任监督和执行力度;再加上部分企业受到“经济效益至上”的理念误导,追求利润,不重安全的事故频发、多发,从而给业界带来了极其负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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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夏天骑自行车怎么防晒 夏天骑电动车如何防晒

全文共 1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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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车族防晒如打仗,安全帽护目镜、面罩护颈布、外套、袖套、手套、防晒沙龙裙等,统统派上场,从头到脚包紧紧,全副武装。但是当心成功抗晒,却导致热衰竭、中暑危机;头皮保养也不能忽略,长时间闷在安全帽内,脱屑、红疹、痒、痘痘等症状恐找上门!

夏天骑车怎么防晒

总的来说使用防晒产品、有头盔戴上头盔,没有头盔的戴上遮阳帽且配上墨镜,同时防晒口罩、防晒衣都是不错的选择,当然如果你是骑电动车的,也可以着情改装自己的电动车,比如安装一个太阳伞。

1.安全帽

夏天容易出汗、出油,尤其闷在密不透风的安全帽里,可能出现「顶上问题」。发拉俪皮肤科诊所医师詹融怡指出,头皮毛孔严重堵塞,容易引发脂漏性皮肤炎、异位性皮肤炎、皮屑芽孢菌增生、毛囊炎及汗疹等问题。

(挑选通风良好的安全帽,内衬也要定期清洁。图片来源:shutterstock)

提醒:每周清洗安全帽内衬,头发天天洗

由于安全帽会紧密服贴头部,相当接近头皮,安全帽达人林政贤建议,民众可以挑选通风较好的安全帽,目前市面上的内衬也大多有排汗或吸汗的功能,不论全罩或半罩式的安全帽,内部通风结构的设计都不会影响通风。林政贤也说,建议安全帽内衬应每週清洁一次或定期更换,清洗安全帽内衬最重要是把污垢带走,避免肥皂或洗衣粉等乳化剂残留,否则可能堵塞安全帽透气布的毛孔,加重头皮问题。

除了交由专业清洗,自己在家也可以将冷洗精倒入水中,搅拌均匀后,将内衬放入静置半小时,取出前稍微搓揉一下,最后用电风扇吹干即可。但如果洗久塌陷了,通常两年就要更换;若是价格较便宜的安全帽,也可以干脆换顶安全帽。

虽然现在有许多号称可以透气的竹编或其他材质的安全帽隔热垫,但不建议加装,如此一来不仅破坏通风气流的设计,失去效果,而且安全帽在设计时会保留头部与安全帽的框有段距离,人摔倒时,安全帽才不会滑脱,林政贤说。另外,有些人因为皮脂腺较发达,头皮容易出油,或为了做造型,甚至也能一天洗2到3次头,医师建议要天天洗!有些人如果洗完头2~3小时又出油,就代表洗净力不足;但也要避免清洁力过强,洗去头皮的保护膜,导致干痒。若有皮屑芽孢菌增生的情况,可以选用有抗屑能力的洗发精。

2.机车手把套、袖套

如果长时间戴袖套、手套或方便穿脱的机车手把套,因为闷热、清洁不当或材质,可能造成汗疹、痱子、接触性皮肤炎等过敏症状;有些人的手肘反侧关节处还会出现对摩疹,看起来像湿疹,还可能引发念珠菌感染。詹融怡也建议,手套或机车把手套尽量每天清洗,出现过敏症状就要更换。

(小孩是中暑高危险群,防晒应避免包得密不透风。)

3.穿得密不透风

老人、小孩、慢性病患、服用特定药物、肥胖及酒瘾者等高危险群,因为排汗和散热功能不良,更容易出现中暑的严重症状。但是一般人包得密不透风骑车不会有太大问题,顶多可能轻微不适,如脱水、电解质流失或疲劳等,书田诊所家庭医学科主任康宏铭表示。

●选择吸湿、排汗、透气的外套,而不是穿更厚

网路传言穿厚一点的外套,更有遮阳、抵挡紫外线的效果,康宏铭驳斥,强调重点还是衣服本身的材质,像是抗UV的功能,还有选择透气的材质;除了棉质容易吸汗,现在市面也推出多功能机能衣,兼具吸湿、排汗及透气。不过最重要还是避免日正当中的时候在户外活动,以及随时补充水分,才能正确防晒,又能避免热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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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普安发生瓦斯事故致13人遇难 瓦斯事故该如何预防

全文共 1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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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1日19点50分,贵州省普安县楼下镇政忠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事故发生时共有69人下井,其中安全升井56人。截至8月13日下午,最后1名矿工被找到,已无生命体征。至此,事故发生后被困井下的13名矿工全部遇难。那么面对瓦斯突出事故,有什么相关的预防措施呢?下面专注于公共安全的小编就跟您聊聊如何预防瓦斯突出事故的安全常识。

普安发生瓦斯事故致13人遇难瓦斯事故该如何预防

一、预防突出的区域性措施

开采具有煤和瓦斯突出危险的煤层群时,预先开采无突出危险或危险性较小的煤层,使有突出危险的煤层卸压,大量泄出瓦斯,从而使其减弱或失去煤和瓦斯突出危险。这种预先开采的煤层称为保护层,被解除煤和瓦斯突出危险的煤层称为被保护层,如图所示。

二、预防突出的局部性措施

1、超前钻孔。在煤巷掘进工作面的前方,打直径为75—300mm的钻孔,排放瓦斯,并在钻孔周围形成卸压带,以防止发生突出。一般钻孔深15—20m。超前钻孔常用于煤层较厚,赋存稳定,煤质较软,透气性较好的情况下。但在打钻时,易出现夹钻、垮孔、甚至孔内突出等现象。

2、水力冲孔。在进行采掘工作之前,使用高压水射流,在有突出危险的煤层(或石门揭煤)中,冲出若干直径较大的孔洞。冲孔过程中可排出大量瓦斯和一定数量的煤炭,因而在煤体中形成局部卸压区域,在这个区域内,则可防止发生突出。水力冲孔常用于石门揭煤、煤层巷道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在石门揭煤时,采用水力冲孔在工作面前方应保留3~5m的安全岩性。

3、震动性放炮。为了诱导突出所采用的一种特殊放炮方法。当井巷要揭开突出危险煤层时,在工作面布置较多的炮眼,装较多的炸药,以强力全断面一次爆破,瞬间揭开突出煤层。借助放炮时产生的强烈震动力使煤层中潜能和瓦斯得到迅速释放,从而达到人为的诱导突出的目的。震动性放炮时,除采取其他一定措施外,还应将井下人员撤到地面,在地面起爆。为了减少影响生产,一般都在交接班时进行。

普安发生瓦斯事故致13人遇难瓦斯事故该如何预防

开采保护层;l—保护层;2—被保护层;3—巷道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已不是单一的技术措施,而是一套完整的综合防治突出的系统工程,所以在开采突出煤层时,必须采取包括突出危险性预测、防突措施、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保护措施的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

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分为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的任务是确定井田内煤层和煤层区域的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的任务是确定石门揭煤工作面、煤巷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等采掘工作面附近煤体的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

根据突出危险性预测结果,煤层可划分为突出煤层和非突出煤层。在突出煤层中还可以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域和突出威胁区域。突出危险区域又可以再划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和突出威胁工作面。根据突出危险性预测结果和对突出危险程度的划分,可以指导选择应采取的防突措施,这样可使防突工作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及有效性。因此,突出危险性预测是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中重要的第一个环节。

防突效果的检验就是根据煤与瓦斯突出预测中的有关规定,对采取措施后的煤层再进行一次突出危险性指标的测定,根据实测的指标值判断是否降到临界值以下、有无突出危险。如果检验结果表明防突措施有效,就可以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继续采掘作业;如果检验该防突措施无效或效果不好,就必须采取附加措施。

安全防护措施作为突出防治对策的第四个组成部分,是避免突出造成人身伤亡的重要环节。在岩石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都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主要有震动放炮、远距离放炮、反向风门以及压风自救系统、隔离式压缩氧自救器与化学氧自救器等个体防护器具。

瓦斯突出类似事故:

吉林八宝煤矿事故

2013年3月29日,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的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八宝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瓦斯事故。2013年4月1日,因通化矿业公司擅自违规派人员到八宝煤矿井下再次处理火区,八宝煤矿井下再次发生瓦斯爆炸。两起瓦斯事故,共造成35人死亡,16人受伤,11人失踪。

吉林八宝煤矿再次发生瓦斯爆炸

2013年4月1日10时06分,地处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的通化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八宝煤矿再次发生瓦斯爆炸,确定6人死亡,另有11人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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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盗抢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谁应赔偿

全文共 4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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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是指汽车等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造成的人员死、伤或物损事件。有时候也会发生盗抢车辆事故的情况。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盗抢车辆交通事故的相关知识。

交通事故处罚规定

一、机动车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除按照交通法规处理和对违章行为记分外,还应按照下列规定追加记分:

1、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追加记分3分;

2、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追加记分2分;

3、造成轻微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追加记分1分;

4、造成交通事故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不予记分。

二、处罚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者违章行为、事故责任和事故后果,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吊扣驾驶证合并执行不得超过18个月。

三、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符合下列一、二项的,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符合下列四项的,处以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符合下列五、六项的,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1、造成特大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

2、造成重大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

3、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

4、造成一般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

5、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下的;

6、造成轻微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 对前款第一、二项的机动车驾驶员,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的机动车驾驶员,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四、造成交通事故构成,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并吊销其驾驶证。

盗抢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方案

一、案情简介

2011年2月19日19时许,代某某将其驾驶的出租车停放在药店门前,未熄火、未拔钥匙,被他人盗开后与行人郭某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郭某某腹部、腿部等多处受伤,肇事车的盗窃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查获。

该出租车车主为宁某某,出租车挂靠路通公司、车主宁某某将出租车租赁给代某某使用,车主宁某某在保险公司为肇事车投保了第三者强制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在有效保险期间内。

郭某某以代某某、车主宁某某、肇事车的挂靠公司路通公司、肇事车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为被告向巴林右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代XX等四被告赔偿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该院经过审理判决代某某承担赔偿责任。

二、起诉和审理。

原告郭某某诉称:2011年2月19日19时许,原告在大板镇政府的花池里,有人驾驶XX牌号出租车将原告撞伤,原告被送到医院,经诊断原告身体多处受伤。住院治疗32天。要求四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期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合计98694.54元。

被告代某某辩称:原告向我主张赔偿损失于法无据,应向真正的肇事者(偷车人)主张,由盗窃机动车的人承担赔偿责任。我下车买药,车被偷走,脱离我的控制,在此过程中我并没有过错,故我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对我的起诉。

被告宁某某辩称:我是出租方,与租赁人形成合同关系,我合法将车出租,保险公司先行赔偿,然后由使用人代某某和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我在此事故中无过错,不是直接肇事人,故我不承担责任。

被告路通公司辩称:肇事车辆是由代某某使用和管理的,实际车主是宁某某,我公司只是个体出租车的管理者,在此过程中没有过错,不是侵权人,故不应承担责任。我公司既不是所有人、占有人、也不是驾驶人,也没有车辆营运利益,我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保险公司辩称:我公司已经履行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的垫付责任。对原告的其他损失不负垫付和赔偿责任。

律师代理原告向法院提供交了如下证据:

1、交通事故证明书;

2、医疗单据、诊断书等。

因本案盗车人也就是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尚未查获,在此情况下,律师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原告(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在法庭辩论阶段,重点针对实际使用人即管理人代某某对车辆被盗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和保险公司应在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发表了以下代理意见:

1、被告代某某作为车辆实际使用人未尽到妥善保管车辆义务而发生失窃,其应该对原告在交通事故中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交警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虽然没有责任认定,但是足以认定,被告代某某将机动车随意停放,下车时未锁车门且并未熄火,机动车属高度危险物,其所有人或使用人具有更加严格的管理义务。

本案中的车辆被盗开致发生交通事故,正是因为被告代某某未按照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驾驶员的责任,未尽到妥善保管的注意义务,放任管理使他人有机可乘,致使机动车脱离其控制而发生交通事故。这种管理上的过失与机动车事故间有因果关系,所以,被告代某某应当承担其过错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虽未对本案事故作出责任认定,但完全可证明代某某驾驶的出租车是本案的肇事车辆,并将原告撞伤这一事实。本案无法证明原告有交通违法行为,依《道交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推定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保险公司应在该机动车投保的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适用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这是对道路交通事故侵权的法律适用原则,这一条明确了《侵权责任法》和《交通安全法》一般与特殊关系,特别条款优先适用于一般条款的规定。也就是说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先应当适用的法律是《交通安全法》。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强险》的规定,保险公司在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情况下,仍然要对道路交通事故所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可以看出,交强险是一种“对车不对人”的保险,只要是机动车发生了事故,不管驾驶人是不是该车辆的所有人,保险公司都应当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不考虑机动车方是否有过错,不管机动车驾驶人是否有责任,保险公司都应当承担交强险赔偿责任。

《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只要不是受害人故意的,其它任何情况下不得免除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两条款确立了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的基本原则,即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首先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论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程度如何,此体现了交强险保障受害人及社会大众的根本目的。

需要注意的是《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即当车辆被盗窃、抢劫或抢夺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由盗窃人、抢劫人、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可以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事故责任人追偿。该法条并没有排除保险公司交强险限额内的法定赔偿责任,只是赋予保险公司一项垫付费用的追偿权,该法条应当理解为:

在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其也有义务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保险限额内先行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对于该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有权向盗窃、抢劫、抢夺行为人追偿。因此,即使车辆在被盗窃、抢劫、抢夺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仍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即细分为死亡伤残、医疗费用以及财产损失三大类责任限额,财产损失仅是第三者损失中的一个项目。

第二十二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该条款关于“垫付和追偿”的规定,不是免除保险公司的人身伤亡赔偿除外责任,而是强化了在被盗抢期间肇事的情形下对受害人的保护。如果以垫付责任推导出人身伤亡赔偿除外责任,是对第二十二条的误读或曲解。

该条款只规定了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并没有规定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可以免除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因此,“保险公司”不能援引《交强险》22条作为对第三人人身损害免赔的抗辩。

从《交强险条例》的立法宗旨看,立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从法律逻辑上讲,受害人因机动车驾驶员一般过失尚且能够得到赔偿,则在该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下,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更应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保险公司对第三人的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只要是由于该机动车的驾驶行为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无论驾驶人是谁,保险公司都应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该条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对第三人的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只要是由于该机动车的驾驶行为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无论驾驶人是谁,保险公司都应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13号《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对物质损害所有人或使用人不承担责任,并没有规定对人身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判决。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代某某作为一名出租车司机,下车熄火,拔钥匙是基本常识。但是代某某将其驾驶的出租车停放在药店门前,未熄火、未拔钥匙,进店买药,导致车辆被盗,从而发生了交通事故,代某某没有尽到一个司机应有的注意义务,存在管理瑕疵,故应承担赔偿责任。一审判决被告代某某赔偿原告各项损计合计人民币32909.58元。被告宁某某、路通公司、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代某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了一审判决。

四、律师评析。

1、本案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机动车属高度危险物,其所有人或使用人具有更加严格的管理义务,未尽到妥善保管车辆义务而发生失窃,车子被盗开致发生交通事故,这种管理上的过失与机动车事故间有因果关系,所以,车辆的管理者应当承担其过错赔偿责任。

2、本案首先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其余部分由代某某赔偿。

保险公司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适用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这是对道路交通事故侵权的法律适用原则,这一条明确了《侵权责任法》和《交通安全法》一般与特殊关系,特别条款优先适用于一般条款的规定。

也就是说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先应当适用的法律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可以看出,交强险是一种“对车不对人”的保险,只要是机动车发生了事故,不管驾驶人是不是该车辆的所有人,保险公司都应当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是一种无过错责任,不考虑机动车方是否有过错,不管机动车驾驶人是否有责任,保险公司都应当承担交强险赔偿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强险》的规定,保险公司在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情况下,仍然要对道路交通事故所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付。

交通事故的类型

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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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两种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全文共 22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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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涉及医疗的案件中都会出现医疗鉴定,那么你对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的区别等相关法律知识。

医疗事故鉴定的要求

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有如下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上款(四)至(八)项内容;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中说明理由。

医疗事故预防方法

1、强化安全医疗教育。每年定期组织全院职工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培训,不定期地进行医疗安全、质量意识教育,及时传达上级卫生部门的有关医疗安全方面文件和各项规定。

医疗安全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环节。医院各临床医技科室及各职能管理科室应当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相互协调,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树立正确、积极的医疗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医疗安全目标责任制,尽最大可能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医院每年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常规、规范,通过集中学习、轮训以及各种会议强调通报等方式,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事故的防范意识。特别要学习《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等。

2、建立和健全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制度是保证医疗质量有章可循的关健,尤其是首诊负责制、急诊抢救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死亡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三级查房制度等。重视病历书写质量,病历保管规定,规范填写病人知情同意书。要加强对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疗植入物准入的管理。相关法规规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3、落实各科室医疗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科室成立医疗安全小组,制订相应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经常开展以科室为单位安全质量活动,规定每月底向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办公室报告一次医疗缺陷、差错、事故或存在不安全因素,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两种鉴定的区别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即常讲的“事故”鉴定从性质上讲属于行政鉴定;司法鉴定所做出的“过错”鉴定主要审查其是否有“过错”,直接为诉讼服务,是一种诉讼活动。

二、“事故”鉴定的目的主要是为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提供事实依据;“过错”鉴定是为医疗事故民事诉讼提供依据。

三、鉴定的启动不同:“事故”鉴定的启动权在于卫生行政部门和争议双方当事人,“过错”鉴定的启动权在于法院和双方当事人,或律师事务所委托。

四、主体不同:“事故”鉴定由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进行;“过错”鉴定由依法成立的司法鉴定所进行。

五、责任方式不同:“事故”鉴定由医学会的名义出具鉴定书,专家不署名,责任不道人,有点集体负责制但谁也不负责的意味、;“过错”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鉴定人要在结论上签名或盖章,如有不同意见要注明。

六、证据要求不同:“事故”鉴定中关于证据的保全、固定和保存制度较为宽松,实践中时有涂改、毁损、遗失情况;“过错”鉴定大多在诉讼环节,相对严谨的多。

七、角度不同:“事故”鉴定虽不在主体甚至不能直接叫做“老子”审“儿子”的鉴定了,但审查时仍侧重于对其违法性的审查,首先看其有无明显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诊疗护理规范,有点上对下的“纵向”审查;“过错”鉴定是从民事过错侵权归责原则出发,可理解为更多是“横向”审查。

八、范围不同:“事故”仅为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提供依据,而司法鉴定(不单只“过错”鉴定)可为民事赔偿、及涉嫌非法行医、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诉讼提供依据,范围要广。

九、从两者内容看:“事故”鉴定主要审查诊疗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过错”鉴定则是从民事过错归责出发,认定院方在诊疗过程中有无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有无直接因果关系、有时还会对过错的参与度做出界定,直接为民事诉讼服务,医疗纠纷诉讼中,法官直接依照过错鉴定的结论确定责任,特别是有参与度比例的鉴定结论,直接就可依照损害赔偿标准计算赔偿责任,有点儿象老交法施行时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照搬即可。

十、诉讼中的效力不同:在民事诉讼实践中,人民法院可以采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将其作为证据,也可以否定这种鉴定结论而重新进行司法鉴定,并以此为基础做出判决。

十大主要区别应该可以很容易看出“事故”鉴定和“过错”鉴定孰优孰劣。如果想得到一个客观、公正的纠纷处理结果,就应尽可能地跳出对方的影响范围,向其“老子”告状,“老子”未必不护短。

业内人士有的比喻《条例》是部恶法,国务院的第351号令在制度设置上比老的《办法》有很大进步。可我们的国情就是这样:有些不合理的现象是经本身不好,还是和尚的嘴把它唱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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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注意幼儿日常行动,预防意外事故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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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4岁以下的幼儿,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平衡感不佳、观察力不足、好奇心又特别旺盛,稍不留神就会发生意外。因此,家长们需要多加注意幼儿日常行动预防意外事故

注意幼儿日常行动,预防意外事故

如果幼儿摔伤后出现呕吐或昏迷现象,应当想到是头部受重伤,要立即送医院诊治。如果跌伤部位仅出现青紫,那么过几天就会好的;如果四肢有较大血肿影响行动时,应迅速医治。

两三岁的幼儿最容易发生的意外事故是烧伤。轻度烫伤(面积小、烧伤部位未起泡)可涂点烧伤油或香油过几天就会好,严重的烧伤应及时送医院就诊。

幼儿不论见了什么,如扣子、珠子、别针、小钉子、小铁环等,总爱抓来玩玩一,有时甚至放到口里含着玩。一不小心很可能被吞下,因此要禁止幼儿玩体积太小的东西,以免发生危险。

从小就要训练孩子遵守交通规则,让他们懂得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危险性,不要让孩子独自随便到马路上玩。在我国南方,河流较多。学龄前儿童尤其是散居儿童最容易因玩水失足而溺水,所以对他们应有足够的照顾。家里如果有高锰酸钾、汽油、碘酒、松节油、煤油、来苏水或各种药片药水等,都应存放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否则让孩子误服后可能发生危险。

家长要多多告诉孩子哪些行为是危险的,要让孩子明白正确的安全知识,具备自我保护意识。如果你对儿童外出该注意什么等有关儿童出行方面的知识还有疑问,请继续关注儿童外出注意事项安全常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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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数学概率知识点:概率的定位

全文共 1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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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率定位

5.体会刻画数据离中程度的意义,会计算简单数据的方差(参见例70)。

第一,在所有的数据特征数里,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反映这个数据集中程度的特征数,一类是反映数据离中程度的特征数,这是反映数据性质的两类不同的特征数,学生能够理解他们的差异,而平均数,中位数,众数,它反映的意思比较接近。

第二,教师不要从抽象的定义出发来讲解,要通过具体的实例帮助学生去感悟,去认识,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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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化工爆炸事故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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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领域的作业也是非常危险的,初中我们学的化学,已经见识了化学元素的厉害,在化工领域更是了不得,操作不当就是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发生,可见从事这一行业的人员就是高位工作者,那么大家知道化工爆炸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吗?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

有以下的几点标准:

一、如果伤亡者是属于单位的职工,是在工作中因为该事故遭受的意外,意外赔偿是:

1.因公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乘以百分之二十,供养亲属的抚恤金,配偶本人工资的为基数获得40%,其他亲属30%。

2.因公受伤,一级伤残,获得本人工资27个月的赔偿,二级伤残,获得本人工资的25个月,三级伤残获得23个月,四级伤残获得21个月,五级伤残获得18个月,六级伤残16个月,七级伤残13个月,八级伤残11个月,九级伤残9个月。

二、化工爆炸时进去解救的牺牲的消防官兵武警战士,由民政部门评定为烈士,赔偿标准是:烈士褒扬奖,烈士牺牲时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的30倍,因公牺牲个的抚恤金,烈士牺牲时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的20倍,40个月的本人工资。

以上内容就是为大家整理的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后期我们会为大家更新常见工伤事故维权赔偿流程的知识内容,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来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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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工伤事故如何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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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年频频发生的农民工讨债事件,并没有得到任何的解决,然而近几年又发生了农民工工伤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由于很多农民工不知道工伤的定义以及赔偿标准,所以没有得到解决,为了让大家可以很好的解决工伤事故如何维权索赔这些事情,今天就由的小编来为大家说一说这个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

工伤事故维权索赔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前往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工按规定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应当前往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先垫付,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待病情稳定后转入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第二,申请认定工伤。认定申请既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劳动者无法提供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据,导致无法做出工伤认定的,应中止工伤认定程序,由劳动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该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法律程序确认劳动关系后,再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第三,申请鉴定劳动能力。工伤认定完毕后,经治疗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还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四,审核发放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应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造成残疾的,应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根据伤残程度不同,工伤职工享有的标准和获得的补偿数额不同。造成死亡的,应享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鉴定费、交通费、营养费,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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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交通安全之骑自行车出行安全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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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轻巧灵活,是外出理想的交通工具,不少小朋友都想学骑自行车。然而关于自行车的交通安全知识您知道多少呢?下面小编就来讲讲交通安全之骑自行车出行安全常识。

从保证交通安全出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明文规定,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而当你已经达到法定的骑车年龄,准备骑车时,则必须认真地学一学有关骑自行车的规定,要掌握骑自行车的基本要领。

自行车首先应该保持机件完好,安全设施齐全,牌、证齐全。出发之前,应该先检查一下铃、锁、刹车、车轮、踏脚、链条、撑脚、坐垫等是否完好有效。

学骑自行车时,应选择人车稀少的道路或广场、操场。禁止在交通繁忙地段学骑自行车。

当你已经掌握骑车技术,可以单独骑车时,你还应该掌握一下几条骑车规范:

一是,在非机动车车道内顺序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应尽量靠右边行驶,不能骑车在道路中间,不要数车并行,逆向行驶。

二是,骑车至路口,应主动地让机动车先行。遇红灯停止信号时,应停在停止线或人行横道线以内。严禁用推行或绕行的方法闯越红灯。

三是,骑车转变时,要伸手示意。左转弯时伸出左手示意;同时要选择前后暂无来往车辆时转弯,切不可在机动车驶近时急转猛拐,争道抢行;也不要弯小转。

四是,自行车在道路上停放,应按交通标志指定的地点和范围有秩序地停放;在不设置交通标志的支路上停放也不要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

五是,骑自行车载物,长度不能超过车身,宽度不能超出车把宽度,高度不能超过骑车人的双肩。骑自行车在市区道路上不准带人。

六是,骑自行车不准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竞驶、扶身并行。

七是,不准一手扶把,一手撑伞骑车。撑伞时,要下车推行。

当然小编提醒,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家长们要当心了。如果你想掌握更多儿童外出该注意什么这方面知识,请锁定接下来的的持续更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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