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浏览

4452

文章

1000

篇1:网络安全频出漏洞 如何才能遏止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

全文共 1202 字

+ 加入清单

现如今,网络安全事故频出现。如何才能有效遏制相对应的恶化趋势成为困扰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难题。不得不说,互联网自身存在的虚拟性特征为有关部门的有效监管带来了更大的难度!就这一问题,小编借鉴专家学者意见,为大家解析遏止网络安全事故的方法建议。

现阶段阶段,网络安全防护体系的设计、建设和运营、事件响应等环节更多地依赖于安全工程方法及其最佳实践,所谓最佳实践应该是在大量工程方法实践、及其相应结果有效性的评估基础之上的,例如一定复杂度的、8位字符的口令可以让攻击者难以破解同时又比较方便用户记忆,在多年安全运营活动中逐步成为“最佳实践”。很自然的推理,通过事故披露和案例分析对相应的各种安全实践进行有效性评价、优化甚至纠错就是网络安全工程方法整体得以不断提升的重要基础。

基于上述问题的思考,在建立有效的、能够持续提升网络安全过程中有以下几种方法是可行的!

遏止网络安全事故方法一、建立安全事故披露和案例分析制度

网络安全事故频现的重要原因是缺少对事故各方进行准确披露的责任约束,同时针对现阶段出现的案例事故,我们需要建立专门的案例分析制度。

在安全事故披露制度上,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在安全事故披露方面通过立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故意隐匿安全事故会给相关方带来严重的刑事、民事处罚。同时针对是否披露问题上,我们需要权衡安全事故发生并披露后的代价,而两者权衡取其轻!

要知道网络安全“事故”是客观存在的,只不过有检测到的和没检测到的、披露的和没披露的、有根源分析的和不明所以的之分。

遏止网络安全事故方法二、明确界定安全“披露”责任

对于现代信息系统的高度复杂,安全事故的原因也变得不再简单,这其中不仅关系到信息系统的所有者和运营者、及其安全管理和运营团队,还可能涉及到众多的、直接或间接的、信息系统和安全系统的开发者、提供商、外包方等。

当前阶段,国内由于缺少相关的立法,网络安全的相关法律责任非常模糊,没有明确的界定,例如什么等级的安全事故必须披露、什么角色或职位负责披露、多大范围内披露、披露什么、尤其是不披露有什么罚则。所以相对来说,我国网络安全事故频频出现,没有相关法律做支撑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遏止网络安全事故方法三、建立安全数据和响应平台

在前面两项机制的基础上,海量的安全“基础”数据将会被收集、分析和分享,并用来评价各种安全实践的有效性。多方参与的、开放的数据平台将会是重要的使能者。

在网络安全事故过程中的响应活动需要有效协同相关各方资源、为安全事故的数据收集、披露、事后的根源分析提供便利、并保障业务恢复的时效性。

安全数据平台有必要能够支持安全响应活动中及时地、准确高效地收集相关数据并提供一定的分析能力,从而为当下和以后的安全响应活动提供指导。

在现阶段我国的网络安全现状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但是相关立法的不完善,相关问题的界定模糊都是安全事故频现的原因所在,同时网络安全秩序的维护,需要发挥网络共享性的特点!

展开阅读全文

篇2:从塔吊倒塌事故要吸取哪些经验

全文共 1029 字

+ 加入清单

塔吊是建筑工地上最常用的起重运输设备,以一节一节的塔吊标准节垒成铁塔的样子,故名塔吊。主要用来吊装施工用钢筋、木楞、脚手管等物资。在塔吊施工的过程里,安全尤其很重要,下面来具体的看一下从塔吊倒塌事故吸取哪些经验吧?

1.塔吊在使用前,必须经公司验收合格后,签发塔吊验收合格证使用通知书,方可使用。

2.作业前,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4.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5.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6.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7.司机在作业中要按照信号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要鸣笛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有误将引起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8.群塔作业时,塔与塔之间的高度必须保持2米以上足够的安全距离,低塔起重臂保持与高塔塔身5米以上的距离。

9.低塔顶升加节时,高塔停止作业。高塔顶升,低塔不得在高塔顶升范围内作业。

10.塔机停用必须将吊钩和变幅小车收到规定位置。

11.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塔吊上要有警示灯。

12.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13.后塔让先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机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14.运行塔让静塔:在两塔机塔臂蛟叉区域内作业时,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15.轻车让重车:在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主动避让有载荷塔机,塔吊在转臂时,严禁与相邻塔吊在同一地点同时进行吊装作业。

16.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原厂规定,不得超载。

17.塔式起重机应按作业条件,依据有关标准,合理选择吊索具。严禁将不同种类或不同型号的索具连在一起使用。

18.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拉重物,必须用索具或专用器具。

19.细长易散的物品,要捆扎两道以上,并且要有两个吊点;在吊运的过程中,使吊运物品保持水平,不准偏斜,以免重物由于自重或振动等原因从捆扎中抽掉出来发生事故。

20.吊运散碎物品时,要用网、篮、或其它容器盛装,不可用绳索捆扎。

21.吊运体积较大或较长的物体,应在被吊物体的两端各设一个防止摆动的溜绳。

22.操作要按规定进行。应从止点零位开始逐档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传运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拔回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要平稳。

23.吊钩起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之间距离最少不得小于1米。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建筑施工事故施工方是否担责

全文共 498 字

+ 加入清单

建筑业现在也是我们公认的高危工作,因为建筑施工现场不小心就会有危险物品掉落,还有就是高空作业,如果安全措施没有做好就是会有生命危险的,那么大家知道建筑施工事故施工方是否担责呢?这个问题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

小编要告诉大家施工方是要承担责任的,而且是主要的责任,因为施工方是责任的主体,主要有以下的责任:

1.工伤保险责任,是指国家或社会为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家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员工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制度之一。

2.安全事故责任,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所以大家要知道建筑施工事故施工方是需要承担责任的,而且是责任重大的,主要的责任,大家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去找施工方来协商问题,解决问题。

以上内容就是为大家整理的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后期我们会为大家更新常见工伤事故维权赔偿流程的知识内容,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来关注我们。

展开阅读全文

篇4: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六个生活小妙招快速解毒

全文共 2019 字

+ 加入清单

春天到了,事物的保质期就更短了,每天大家都是要吃菜的,如果因为饮食不当就特别容易造成食物中毒,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不利于人体健康的物品而导致的急性中毒性疾,在生活中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有哪些呢,食物中毒怎么办呢,哪些菜可以解毒呢?一起来看文章吧。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1、催吐

对中毒不久而无明显呕吐者,可先用手指、筷子等刺激其舌根部的方法催吐,或让中毒者大量饮用温开水并反复自行催吐,以减少毒素的吸收。

如果你已经经过了大量的温水进行催吐了,当吐出来的呕吐物已经变得比较干净的时候,还可以喝上一点牛奶以保护胃黏膜。如果呕吐物出现了带血丝的现象,就是在暗示我们可能出现了消化道或咽部出血,应暂时停止催吐。

2、导泻

如果病人吃下去的中毒食物时间较长(如超过两小时),而且精神较好,可采用服用泻药的方式,促使有毒食物排出体外。用大黄、番泻叶煎服或用开水冲服,都能达到导泻的目的。

3、解毒

如果是因吃了变质的鱼、虾、蟹等引起的食物中毒,可取食醋100毫升,加水200毫升,稀释后一次服下。此外,还可采用紫苏30克、生甘草10克一次煎服。

若是误食了变质的防腐剂或饮料,最好的急救方法是用鲜牛奶或其他含蛋白质的饮料灌服。

在食物中毒后,我们不要惊慌,要及时的去医院,向医生报告情况,说明是吃什么中毒的,这样医生可以根据食物来进行检测,这样可以知道患者是中什么毒,这样医生可以方便治疗!这样的建议希望广大的读者可以用到哟!

4、保留食物样本

因为确定食物中毒的来源是尤为重要的,因此,一旦发生在食物中毒之后,一定要保存好相关的食物中毒样本,以便于提供给医生做更详细的检测,如果身边没有食物样本的时候,也可以保存患者的呕吐物和排泄物,以方便医生确诊和救治。

当然,这种紧急处理只是为治疗急性食物中毒争取时间,在紧急处理后,患者应该马上进入医院进行治疗。同时注意要保留导致中毒的食物,以便医生确定中毒物质。

5、当患者出现有呕吐、腹泻、舌苔和肢体麻木、运动障碍等食物中毒的典型症状时

(1).为防止呕吐物堵塞气道而引起窒息,应让病人侧卧,便于吐出。

(2).在呕吐中,不要让病人喝水或吃食物,但在呕吐停止后马上给补充水分。

(3).留取呕吐物和大便样本,给医生检查。

(4).如腹痛剧烈,可取仰睡姿势并将双膝变曲,有助于缓解腹肌紧张。

(5).腹部盖毯子保暖,这有助于血液循环。

6、当出现脸色发青、冒冷汗、脉搏虚弱时,要马上送医院,谨防休克症状

一般来说,进食短时间内即出现症状,往往是重症中毒。小孩和老人敏感性高,要尽快治疗。食物中毒引起中毒性休克,会危及生命。

可以解毒的家常蔬菜

◎白萝卜

白萝卜味辛甘,加适量红糖含并煎取汁,分次饮用,具有保肝排毒等功能,可以解蘑菇中毒。

◎白菜

取白菜、白萝卜各1500克,用水洗净,捣烂取汁,加少量融化了的红糖调味,当作饮料频频饮用,可解木薯中毒,减轻对肝脏功能的损害,有利于毒素的排泄。

◎鸡蛋

一旦误服了汞或含汞的农药,引起了汞中毒,可取数个鸡蛋中的蛋清饮用。

◎冬瓜

冬瓜性味甘寒,无毐,如误食河豚中毒或煤气引起中毐时,将鲜冬瓜去皮,用冷水洗净,捣取冬瓜汁后频频饮用,能促进毒素的排除。

◎胡萝卜

由于胡萝卜素能转化为维生素A和果胶,果胶这种物质可以与汞结含,能有效地降低血中汞离子的浓度,遇上误服汞剂,或从事接触汞作业的人员,常食胡萝卜有助于排除汞的不良作用。

◎韭菜

将韭菜捣烂,取汁服用,即可解食物中毒。

◎太蒜

将大蒜去皮,置于沙锅中,密封,用文火烧黑研末,1次3瓣,1日3次,饭前用水服,可解食物中毒。

◎生萎

食物中毒患者,可将干姜或鲜生姜4片,紫苏20克,加水1碗半煎至1碗,分3次服完,有疗效。旅游时误食有毒野生食物时,立即吃些生姜,能起缓解作用。

预防食物中毒的方法

1、挑选

注意挑选和鉴别食物,不要购买和食用有毒的食物,如:河豚鱼、毒蘑菇、发芽土豆等。不要毛蚶、泥蚶、魁蚶、炝蚶等违禁生食水产品。不要到无证摊贩处买食品。不买无商标或无出厂日期、无生产单位、无保质期限等标签的罐头食品和其他包装食品。不随意采捕食用不熟悉、不认识的动物、植物(野蘑菇、野果、野菜等)。

2、烹饪

烹调食物要彻底加热,做好的熟食要立即食用,储存熟食的温度要低于7℃,经储存的熟食品,食前要彻底加热。肉类食物要煮熟,防止外熟内生。

3、注意生熟

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不能用切生食品的刀具、砧板再切熟食品。生、熟食物要分开存放。瓜果、蔬菜生吃时要洗净、消毒。

4、拒绝中毒途径

不吃腐败变质的食物,变质的食物往往含有多种病毒,最易出现食物中毒现象。按照低温冷藏的要求储存食物,控制微生物的繁殖。避免昆虫、鼠类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

结语:现在是春天,事物的保存时间和冬天相比较而言就更短了,这样就会比较容易引起食物中毒,当你发现身边有人食物中毒的时候,也千万不要恐慌,按照上面文章中介绍的方法进行解毒,如果很严重的情况下就要及时去医院就诊了,也为大家推荐了很多可以解毒的食物,要记得保存下来哦。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数学概率知识点:概率的定位

全文共 384 字

+ 加入清单

(一)概率定位

4.理解平均数的意义,能计算中位数、众数、加权平均数,了解它们是数据集中趋势的描述(参见例69)。

我们把数据进行加工后,构成了一些数字特征,其中平均数是最重要的。在这一阶段,可对平均要求最高的,了解他们是数据,几种趋势方法,第一,最重要还是要平均数,其次就是众数和中位数。

刻画集中趋势的参数中最核心的是平均数,我们对平均数作一点拓展,即加权平均数。对于加权平均数,它的出现是很自然的,在教学时要让学生比较自然的认识它。简单的讲,加权平均数就是反应大家做的贡献不一样,有的贡献大一点,有的贡献小一点。比如在一组分数中95分的多,那么95分在平均分里就贡献大一点,一百分的少,那么一百分在整个平均分中,做的贡献就小一点,占的成分多一点,权重大一点,从而拓展到我们对事物的看重程度。这样的理解是循序渐进的。对于加权的认识,在高中和大学仍然是我们要不断学习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如何应对学生猝死突发事故

全文共 564 字

+ 加入清单

猝死是人类的最严重的疾病。1979年国际心脏病学会、美国心脏学会以及1970年世界卫生组织定义的猝死为:急性症状发生后即刻或者在24小时内发生的意外死亡。后世界卫生组织定为发病后6小时内死亡者为猝死。大多数学者倾向于将猝死的时间限定在发病1小时内。特点是死亡急骤,出人意料,自然死亡或非暴力死亡,死得不明不白。那么如何应对学生猝死突发事故呢?为大家介绍一下。

1、学生课间受伤和猝死事故发生,立即启动该应急预案。

2、召开安全领导小组及全校教师会议,通报事件,稳定人心。

3、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2小时以内)),请求上级帮助指导。

4、与驻地公安部门说明情况,请求配合学校做好校园秩序的稳定工作。

5、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6、召开学生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园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7、专人负责接待家长,召开家长会,通报事件经过,稳定家长情绪,必要时做好与家长单位领导工作。

8、冷静面对媒体采访,有专人负责接待,未经同意,师生不得接受采访,加强门岗管理;

9、学校全体教师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要想知道学生在校意外受伤怎么办请到来了解。更多校园安全知识尽在。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冲床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全文共 563 字

+ 加入清单

冲床作业的安全技能办法规模很广,它包含改进冲床作业方法,变革模具结构,完成机械主动化。选用复合模、接连模、多工位模都能够起到削减工序、简化工序、简化操作、下降操作者风险的效果。而在使用冲床时很容易发生一些安全事故,那么冲床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有哪些?

一、未正常保养冲床,造成冲床运行不安全

1、离合剎车器自精密冲床购买后无点检、未进行过相关间隙或行程的调整,使剎车性能异常,不能及时停止。

2、冲床离合剎车器润滑给油失效,离合剎车器内部干燥、积尘、粗糙,无润滑状况,对于离合剎车器内部零件之防锈、润滑有较不良之影响。

3、冲床离合剎车器作动(套环/固定销位)不顺畅,固定销位生锈、积垢卡死。(干式离合剎车器)

4、冲床脚踏开关装置接点距离老化缩短。

5、精密冲床继电器或端子接点老化熔着(致冲床误动作)。

6、光电安装高度、距离错误或固定架的螺丝未锁死,光电使用过程中可上下移动。

二、冲床操作人员操作时未正常操作,不安全的动作

1、操作人员以坐姿操作精密冲床,并以右手进料、左手取料。而因冲床模具较小,人员操作时,双手较深入冲头底下之危险区域。

2、以人工取料搭配脚踏开关,在冲床冲压过程中,可能存在取料时身体往前倾斜而误触或连续反复之脚踏-取料动作时之误踏脚踏开关而发生冲床再一次作动。

3、冲床光电控制盒上的「开关钥匙」插于钥匙孔上并未取下。

展开阅读全文

篇8:汽车质量问题引发事故保险赔吗

全文共 1305 字

+ 加入清单

作为一位车主,开车在路上,最怕遇见的事莫过于碰上事故了,而出了事故之后,最头疼的事情,就是跟保险公司打交道,那么,是不是所有的事故保险都会赔偿呢,汽车质量问题引发事故保险赔吗?

小编了解到,汽车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保险公司也要视情况而定来赔偿。另外,由于车辆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比较常见的有以下2种:

(1)、发动机因其内部原因发生爆炸或爆裂、轮胎爆炸等。

(2)、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等发生问题造成的火灾。

下面我们来看一则案例。

7月的一个午后,杨先生驾驶车辆到外地办事,在正常驶出高速辅路时,车轮突然飞出,发生托底事故。事故同时还造成两辆机动车损失,三名行人受伤,损失较大。事发后杨先生第一时间通知交警和保险公司到场处理,交警现场裁定杨先生负全责,承担全部损失。

随后杨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经查勘审核,公司做出拒赔决定。同时建议杨先生向车辆生产厂家索赔,保险公司可提供必要协助。

杨先生认为保险公司惜赔,对公司的理赔决定并不认可,于是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希望能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据了解,保险公司在查验车辆行驶证时发现,杨先生驾驶的事故车辆是一辆新车,行驶里程不足2万公里,还在厂家质保期内,不应出现轮胎突然脱落飞出的情况,故此推断应属于厂家装配质量问题。所以保险公司做出拒赔的决定,并建议杨先生向车辆生产厂家索赔。

杨先生对此表示很委屈,自己明明足额投保了车险,无论什么原因保险公司均应赔付所有损失,公司拒赔损害了自身权益。

调解员们从双方角度分别对事故进行了分析,除去车辆自身问题,事故本身经过保险公司查勘是真实的,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属于保险责任的范畴。鉴于上述情况,调解员们建议保险公司出于服务客户、尽到社会责任的角度,能够在行业合理范畴内协助客户解决问题。

通过现场调解,保险公司最终与杨先生协商达成了一致。双方商定保险公司通过代位求偿方式先赔付事故全部损失,然后双方配合共同向车辆生产厂家主张权益。

纠纷涉及事故情形虽然保险条款中没有明确约定,但根据保险近因原则(近因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一是规定近因的认定方法;二是在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的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被保风险,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就应负赔偿责任。近因属于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案件涉及事故的近因链可简要推断为“损失~事故~碰撞~车轮脱落飞出~车辆行驶~出厂销售~不合格装配”,最根本、直接的原因为厂家不合格装配质量导致事故发生,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有合理之处,但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对此类问题并未明确在责任免除项中载明,所以直接拒赔的处理方式欠妥。本案最终成功协商解决,充分体现了调解委员会作为行业调解机构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效降低司法压力的积极作用。

因此,作为保险公司,在处理保险理赔诉讼案件的过程中,应当重视庭前的证据搜集,并根据证据情况拟定行之有效的应诉方案。只有这样,才能在庭审过程中以不变应万变,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由为您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稍后我们将给大家介绍购车常见问题与维权方法,欢迎前来关注这部分购物维权小知识。

展开阅读全文

篇9:道路交通事故主要分为哪几种?

全文共 971 字

+ 加入清单

道路交通事故在我们生活中非常常见,一般主要分为7种,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根据其严重程度又分为4种,分别是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这些道路交通事故基本知识需要我们大家都了解。

道路交通和运输的主要事故类别

(1)按交通事故的现象,可分为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和失火等七种。

碰撞:指交通强者的正面部分与他方接触。碰撞主要发生在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行人之间,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以及车辆与其他物之间。根据碰撞的运动情况,机动车之间的碰撞可分为正面碰撞、迎头碰撞、侧面相撞、追尾相撞、左转弯相撞和右转弯相撞。

碾压:指作为交通强者的机动车对交通弱者的推碾和压过称为碾压。

刮擦:相对交通强者的车辆侧面与他方接触,称为刮擦。刮擦与碰撞的判断均从强者着眼,不管弱者,若有强者正面的部分接触即为碰撞。

翻车:两个以上的侧面车轮离开地面,称为翻车,指车辆没有发生其他事态而造成的翻车。翻车一般分为侧翻(两个车轮离开地面)和大翻(四个车轮均离开地面)两种。

坠车:坠车通常理解为车辆掉下去,坠车玉翻车的区别主要看车辆驶出路外翻车的全部过程是否始终与地面接触,如果始终与地面接触,不论翻得多深或情况多么严重均属于翻车;如果离开地面的落体过程,便可认为是坠车。

爆炸:由于把爆炸物品带入车内,在行驶过程中因为振动等原因引起爆炸造成事故。行驶过程中由于轮胎爆炸引起的事故,不应理解为爆炸。

失火: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人为的、车辆的原因引起的火灾。引起火灾的原因很多,人的原因如吸烟、明火、违反操作规程等;车辆的原因如发动机回火或排气管过热,并且其上有可燃物,电路系统漏电产生火花等。

按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分

根据公安部文件规定,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这种分类法有利于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行政处理和统计、存档。

按事故发生的形态不同,可分为四类:

①车与车:指汽车与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火车、非机动车等的碰撞。②车与人:指机动车与在公路上从事活动的人相撞。③车辆自身:包括车辆失控、驶出道路、自行翻车、失火、爆炸等引起的事故。④其他:包括车与固定目标相撞或轧死轧伤牲畜以及驾驶员因病、一氧化碳中毒等原因造成的事故。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主要分为哪几种?”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数学概率知识点:统计概率教学中的困惑

全文共 528 字

+ 加入清单

三、统计概率教学中的困惑

6.老师举出来的例子,引入的例子,可能不是我们所谓随机现象,对这样的一些情况有什么样的建议?

概率的最基本的三条,相同条件下做重复实验,结果不确定,和频率稳定性,把这三条我觉得我们把握住了,这样我们就不会出现大的偏差,否则有时候我们老师自己也有讲糊涂,把这些东西全都混在一起,我觉得,因为在初中我没有怎么教,但是我非常希望在初中开发一些好的例子,这些例子不一定是很难,但是呢,比如说要让他觉得还是有用的,别管你是估计鱼也好,估计什么,有用,另外让他知道,因为概率嘛,他既然结果不确定,很多人就觉得,学概率有什么用啊,但实际上你要让他体会,你比如说有两个工厂,这个工厂生产的产品,四平米只有百万分之一,那个四平米只有十分之一对不对,那么如果我不知道,我去买那十分之一的产品,我可能买到好的,十分之一,如果我告诉你概率了,说这个百万分之一,你去上这买去,偏偏那个百万分之一就让你给买到了,好像学到概率没什么,知道以后也没什么用,但是首先我们要知道,第一这是随机现象,本性无法避免的,现实,这随机现象就是这样,但是他对我们还是有指导作用,也就是说如果我是买,还是要去买这个产品,也就是说我们能通过一些简单的例子,让孩子对这个了解的随机现象。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交通事故法律知识问答

全文共 4222 字

+ 加入清单

道路交通法规对人们的交通行为具有规范作用,交通违章是违反道路交通法规法律的违法行为。那么你对交通事故法律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交通事故法律知识问答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交通事故法律知识问答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处理要注意什么问题?

答:

(一) 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报警,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二) 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对电话进行同步录音,对免责事由保险公司有可能因此而拒赔。

(三) 有可能被殴打的可先离开事故现场或直接到就近的公安派出所寻求帮助。

二、公安交警部门何时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以及如何计算?

答:

(一)财产损失赔偿项目

1、直接财产损失

2、间接财产损失

(1)、停运损失。

(2)、不予赔偿和有限赔偿间接损失。(乘客可得的间接利益损失超过了承运人可预期的范围的,以承运人所得运费为限赔偿。)

(二)具体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鉴定费(伤残鉴定费)

9、残疾赔偿金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1、丧葬费

12、死亡赔偿金。

具体计算如下: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司法实践中需由鉴定部门出具鉴定意见或者由假肢公司出具相应证明。

(2)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4)医疗费,据实结算:

(5)误工费二误工收入×误工时间;

误工收入的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6)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7)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其他的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以提供证据或视案件情况而自由裁定。#p#副标题#e#

四、居住在城镇的农村居民,是按农村居民还是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

答:户籍是判断当事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的标准之一,但并不是唯一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给云南省高院的复函(2005民一他字第25号)明确指出,“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赔偿标准或者农村居民赔偿标准。”审判实践中,以下几种情形可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赔偿费用;

(一)农村居民在城镇务工、经商、经常居住地及主要收入来源地在城镇的;

(二)农村户口的未成年人损害发生时在城镇上学、生活的;

(三)损害事故发生时受害人是农村居民,但在生效判决宣告以前因法定事由成为城镇居民的。

五、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争议如何解决?

答: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六、公安交警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争议进行调解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答: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七、公安交警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争议进行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底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口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八、当事人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主持下达成的有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调解协议,是否具有约束力?

答:当事人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除调解协议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外,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

九、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争议民事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年内向,有人员受伤的在治疗终结并经司法鉴定伤残等级后,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争议调解与诉讼哪种方式更好些?

答:这要依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一般而言,只要有人员伤残还是要选择诉讼的方式,这对双方当事人都比较有利。因为交通事故赔偿都要涉及到向第三方交强险的保险人的索赔问题,只要肇事方有责任,受害人可以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及其范围内直接从保险人处获得赔偿,同时,通过诉讼法院以判决书的形式所确认的受害人的损失很好理赔,另外,对于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现在法院已达成共识可以直接判决由肇事方的车辆商业险保险人来承担。

十一、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及其范围包括哪些项目及交强险及其限额外的赔偿如何划分?

答: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贵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贵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了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贵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己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十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在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何认定雇员是否构成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答:受雇的机动车驾驶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应负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损害是由雇员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并判令其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雇员仅负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没有责任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机动车在出租、承包或者借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如何确定赔偿责任主体?

答:对机动车在出租、承包、借用等车辆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状态下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如何确定赔偿责任人问题,目前的法律、法规未作明确规定,审判实践中比较一致的观点认为,应根据两方面事实确定赔偿责任主体:一是发生事故的机动车由谁实际支配?代是谁在机动车运行中获利?机动车的实际支配者和运行利益获得者均应对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车辆运行中有获得利益。因此,机动车在出租和承包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租用人、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和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出租人、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依法向租用人、承包人追偿。

机动车出租、承包期间,租用人、承包人不仅是车辆的实际控制者,而且在车辆的运行中获得利益;机动车所有人虽未实际控制车辆,但其通过出租和发包的方式从借用他人机动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于借用人是车辆的实际控制者,出借人既未实际控制车辆,也未在车辆运行中获利,故应由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出借人不承担责任。但是,出借人存在明知机动车有缺陷、借用人没有驾驶资质仍予出借等过错行为的,应负连带责任。

十四、挂靠经营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答:实践中之所以会产生挂靠关系,通常是双方出于经济利益的需要,被挂靠单位往往能从挂靠中得到一定的经济利益和好处;同时考虑到,既然被挂靠单位同意挂靠人以其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那么,被挂靠单位就负有对挂靠人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义务。因此,挂靠经营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由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被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十五、被盗窃的机动车肇事后致人损害的,车辆所有人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贵任问题的批复》认为,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该批复虽然是针对“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但批复的精神同样可适用于“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情形。

十六、机动车交由他人保管、维修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所有人是否应承担责任?

答:机动车在交由他人保管、维修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于车主既失去了对机动车的控制,又没有从机动车运行中得利,所以,车主不应承担责任。

十七、发生交通事故参加诉讼应携带材料有哪些?

答:1、当事人身份证;

2、驾驶证、行驶证;

3、授权委托书;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木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6、保险单;

7、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

8、驾驶员是雇佣的,驾驶员或公司其他雇员参加调解时,受单位委托的,还要公司授权委托书和携带1-6的相关材料手续;有投保的,可让投保方通知保险机构参加调解。

看过“交通事故法律知识问答“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校园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全文共 1060 字

+ 加入清单

预防和减少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乘车师生的生命安全是学校的工作重点之一,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校园安全事故方面的处理办法,供大家参考。

校园内易发生的交通事故:

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思想上麻痹和安全意识淡薄。许多大学生刚刚离开父母和家庭,缺乏社会活动经验,头脑里交通安全意识比较淡薄,有的同学在思想上还存在校园内骑车和行走肯定比公路上安全的错误认识,一旦遇到意外,发生交通事故就在所难免。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形式有以下几种:

▲注意力不集中 这是最主要的形式,表现为行人走路时边走路边看书边听音乐,或者左顾右盼,心不在焉。

▲在路上进行球类活动 大学生精力旺盛,活泼好动,即使在路上行走也是蹦蹦跳跳,嬉戏打闹,甚至有时还在路上进行球类活动,更是增加了发生事故的危险。

▲骑“飞车” 校园内宿舍与教室、图书馆等之间的距离比较远,所以许多大学生购买了自行车,课间或下课时骑自行车在人海中穿行是大学的一道风景线。但部分学生骑车技术也实在“高超”,居然能把自行车骑得与汽车比快慢,孰不知就此埋下了祸根。

看过“校园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学校交通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一、可能引起校车交通事故的原因

驾驶员疲劳驾车、超速、超载、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应变能力差、车容车况差、车辆安全性能差(特别是制动系统)等情况都是可能诱发的原因。

二、预防办法和措施

(一)加强对驾驶员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的教育。

(二)加强对乘车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不要把头、手伸出车窗外。

(三)选择经验丰实、驾驶技术熟练、驾龄较长、自觉守法的同志担任校车驾驶员。

(四)选择认真负责的老师随车,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

(五)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工作,出车前要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六)不准违法超载、超速。

(七)有条件的学校为低年级学生配备保险带。

(八)租赁的校车也适用本预案。

三、应急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一)报警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家属等。

(二)报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先口头后书面)。

(三)处置乘车人员。

1.发生受伤者,要尽快及时送医院救治。

2.及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及时做好同乘学生或教师的护送工作。

(四)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并参与调解。

(五)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教客网,教育资源,提供免费课件,免费教案,免费试题,免费论文,舞蹈视频,幼教资源,版报大全,公文大全,剧本下载!]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六)如有伤亡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教师车祸根据政策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七)保险介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自行车骑士福音 教你处理事故

全文共 881 字

+ 加入清单

随着自行车运动在国的日益普及,自行车交通事故数量也开始上升。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限制,自行车交通事故的处理经常另人们困惑。近日国内著名自行车骑行俱乐部发布了自行车交通事故处理方案,为您总结了其中要点:

一、自行车与行人相撞部分

举例一: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与行人相撞。如果是行人撞自行车,行人全责。依据是路权原则。如果是自行车撞行人,且在非机动车道发生事故,因为自行车相对于行人是强势的一方,所以自行车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因为行人违反交规因此可以减轻自行车的赔偿责任。

举例二:自行车在斑马线上与行人相撞。如果斑马线没有红绿灯(信号指示灯)的,那么自行车全责;如果有红绿灯(信号指示灯)的,则按实际情况进行判罚,也就是说违反信号指示灯的负主要责任或全责。但是这里有个原则,就是自行车顺着斑马线过马路时不能在斑马线上骑车,只能推车(这个在实际情况中几乎不会遵循,判罚也很困难)。

二、自行车与机动车相撞部分

自行车与机动车相撞的事故比较多,所以例子也比较多,如果有不够完整的欢迎大家补充。先是静态例子。

举例一:机动车违章停放,自行车不小心刮蹭或者撞击。自行车要承担一半或者以上责任。判罚依据:静态车辆即使存在交通违法行为,且这一行为与事故有因果关系,一般情况下也只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机动车的车损部分,自行车主需承担50%~70%。如果因机动车的违章造成了自行车方面的损失(包括车损和人受伤),由车主承担(医药费1万元以内、伤残11万元以内,超过部分按之前的比例承担)。

这里告诉大家一个知识,机动车在停车位停放车头必须朝车道行车方向,同时车身必须在白线内。前面那一点很多车主都不会注意的,那么就是违章停放了。

补充情况:有一种情况是机动车停放在路边,自行车骑过去的时候在机动车前边突然走出一个人来撞倒了,如果这个机动车是规章停放的,责任是自行车和行人五五开左右;如果机动车是违章停放的,那么自行车五成,机动车三成,人两成左右,具体情况看交警的责任划分。

向业内人士了解,上述经验是从国内各种骑行事故总结而出,并于交警沟通。与现实情况可能些许不同,还需要交通参与者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生产安全事故分类

全文共 295 字

+ 加入清单

生产安全事故是短时间内突然发生的,不同于在某种危害因素长期影响下发生的其他损害事件,如职业病。那么,生产安全事故分类呢?下面就让小编来介绍吧!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分类

第一类: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此类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参见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第二类: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麻醉致人死亡属于医疗事故吗

全文共 464 字

+ 加入清单

麻醉是在处于病理演变中的机体上实施,麻醉期间,由于药物的特殊作用,病员自身的特殊生理变化,麻醉处置遇到困难,手术的不良刺激等,常常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那么麻醉致人死亡属于医疗事故吗?医疗事故维权基本流程是什么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些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

麻醉致人死亡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操作没有问题的话,只能坚定为意外,而且麻醉之前麻醉师也会跟病人谈话签字,签字内容就有麻醉意外,有的人对麻醉药有超敏反应,这是不可预料的。

在实际工作中,某些麻醉事故的发生,往往既有责任因素又有技术因素,一般应以主要因素来认定事故的性质。有时,确因麻醉者的技术水平所限而处置错误,或观察不出问题,发生不良反应,但同时有以下情节者,应定为责任步故:

(1)不懂装懂,不请示上级医师,擅自处理;

(2)别人提醒,仍不虚心,坚持错误做法;

(3)擅离岗位,贻误抢救时机;

(4)人员安排不当,麻醉者不能胜任所施麻醉,或不能完全独立操作的实习或进修医师,发生技术问题,上级医师擅离岗位,贻误抢救时机而造成严重后果者,应属上级医师的责任事故。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买到二手事故车谁来赔偿

全文共 704 字

+ 加入清单

事故车交易在国内随着汽车市场的火爆,开始逐渐升温,二手事故车在我们传统的观念当中,如同洪水猛兽,如果购买二手车的时候,不小心买到事故车,就会感觉到非常气愤。那么,买到二手事故车谁来赔偿呢?

小编了解到,如果消费者在购车时,明确和卖家订立合同约定过,并非事故车,那么,如果消费者还买到事故车,那么,消费者有权找卖家赔偿。

的确,买二手车如果碰到事故车,是非常麻烦的事情,但想要维权成功,并不是非常容易的事情:

首先,在实际的二手车交易过程中,二手车如果是个人之间的交易,则维权成功的几率相对较小,买到事故车,一般都是自认倒霉,然后早早转手。

其次,如果是通过某些平台进行交易,能留下一些证据、文件的话,则相对来说,维权要更容易一点。

提醒大家,二手车交易,不管是通过平台、二手车交易市场,还是通过个人与个人之间进行交易,尽量留下一些证据,最好是能够签合同,这样一来,购买二手车就有了纸质文件的保证,一旦发生纠纷,就应该按照合同上写的来执行。

作为买家,合同一定要写清楚,要求对方保证自己所售卖的二手车,并非事故车,一旦发现事故,应当全额退款,还应该赔偿买家损失,这样一来,买家若发现问题,可直接以合同欺骗、诈骗来起诉对方。

但一切的前提都是,必须要有证据,而且,所谓的证据,最好的方式,就是签订合同,即便是个人与个人之间,也应该签订明确的合同,如果不知道怎么写合同,可以在网络上搜索个人二手车购买合同。

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同时,小编提醒大家,买二手车碰到事故车,是正常的,因此,买二手车之前,一定要仔细检测,否则可能会增加碰到事故车的几率。

接下来我们将要给大家介绍购车常见问题与维权方法,欢迎关注这部分购物维权小知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汽车质量问题引发事故谁来赔偿

全文共 995 字

+ 加入清单

买了辆新车还没开多久就出事故,原因竟然是汽车本身有质量问题。近日,张先生来到万州区牌楼工商所投诉,称自己刚买的新车出问题后商家却拒赔,希望能助其维护合法权益。那么,汽车质量问题引发事故谁来赔偿呢?

小编了解到,交通事故如果只是因为汽车质量原因造成的,驾驶人本身并没有操作上的失误,也没有违反交通安全规定,也就是说,驾驶人本人实际也是事故的受害人。他可以向两个单位要求损害赔偿:一个是汽车的制造者,也就是生产商;另一个是汽车的承销商,也就是经销公司。

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和销售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作为消费者,可以向以上两个单位的任何一个要求损害赔偿。如果他们拒绝的话,消费者可以对其中之一或两个一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一方对消费者要求损害赔偿,消费者可以就此向生产商或销售商进行追偿。

下面来给大家普及一下相关法律法规。

《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对经营者作出了处罚规定,该法第56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由此可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消费者是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

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稍后我们将给大家介绍购车常见问题与维权方法,欢迎前来关注这部分购物维权小知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租车借人发生交通事故保险赔吗

全文共 661 字

+ 加入清单

中国经济的深入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租赁市场拥有巨大发展潜力。那么,租车借人发生交通事故保险赔吗?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租车借人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获得保险赔偿,机动车保险合同针对的是该机动车,机动车的驾驶人不是保险公司支付保金的参考条件,不过需要注意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如果机动车实际驾驶人有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驾、毒驾等),保险公司就不赔了。

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车祸保险理赔流程:

1、报案首先,向公安机关报案,这里可以选择立马报案或是事后报案。自行准备一下材料,一般找事故地点所在派出所报案。其次,公安机关报案了之后,立马要向保险公司报案,不能超过事故后的48个小时。

2、定损跟保险公司报案了之后要求在48小时之内定损,如果上班没空的话,就把车子开到公司附近,等保险公司上门。简单的车损也就是拍拍照片,看看事故单,然后就开定损单了。如果对定损人员开出的理赔金额有异议,最好当场交涉清楚。

3、修理定损单到手之后,接下来可以在任何时候找个修车店将车修复。如果修车费自己还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话,可以双方协商。

4、索赔修好车开好发票,方便到保险公司办事处,提交索赔申请就行。建议选择让保险公司银行转帐。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消防车辆交通事故的原因分析及如何预防

全文共 2936 字

+ 加入清单

近年来消防部队的车辆逐步升级,已经不再单纯是灭火工具,或是代步工具。他们在消防部队中发挥着更大的作用,但是近年来消防部队,车辆事故频发,也为消防部队带来了很多影响。

即便是消防车辆,也是机动车的一种,行驶在路上难免出现问题。那么造成消防车辆事故频发的原因都有哪些呢?

一、造成车辆交通事故的影响因素

多年来部队各级领导严抓车辆管理,加强驾驶员职业道德教育,对履行职责,提高部队战斗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道路拓建以及驾驶员的心理素质、机械故障、气象因素、环境道路等因素是影响交通安全的主要因素。

(一)潜在心理素质影响

驾驶员心理素质直接影响车辆驾驶的质量。目前,消防部队驾驶员均经部队内部择优录取、选拔培训、考核合格后充实到各单位投入执勤。大部分驾驶员心理素质好、技术过硬、遇事沉稳、反应敏捷、处置措施得当、对本职工作得心应手。但也有个别驾驶人员心理素质较差、抗干扰的能力较弱、遇到紧急情况手忙脚乱,继而惊慌,对眼前的障碍处置不当。心理素质的好坏还取决于个人性格,有的同志性格沉稳、不急不慌,始终保持匀速前行的态势;而个别驾驶员性格急噪、脾气狂躁,习惯“超车”行驶;更有甚者热衷于开“英雄车”、“霸王车”,由于心态不平衡,给安全行车埋下了潜在隐患。

(二)复杂道路环境影响

交通的载体是道路和车辆,道路的宽敞、平坦程度直接影响驾驶员驾车心理。譬如:高速公路上行车,交通秩序良好、视野开阔、车距适中、匀速行驶,驾驶员心理负担较轻。如遇坑洼、山路行车,视野不清、速度忽慢忽快、颠颠簸簸,驾驶员会左顾右盼、,提心吊胆、心慌意乱。特别是消防执勤中队多驻繁华热闹的城市,各类车辆相对集中,道路拥挤,而且机动车、自行车、行人混杂,给执勤灭火行车带来了诸多不利因素,驾驶员在行车途中必定担惊受怕。加之个别机动车忽视《道路交通法规》,与正在执勤灭火途中的消防车抢道行驶,不仅耽误灭火救援的最佳时机,而且增添了驾驶员的心理负担。

(三)隐藏机械故障影响

车辆维护保养缺位隐藏着车辆事故杀机。消防部队一般没有专业车辆维修人员,驾驶员通常一专多能,既要会开车还要会修车。特种车辆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保养,随时排除险情,把各类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但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现役体制人员机动性强,流动性较大,在某种程度上很难确保专人专车。在相对条件下,车辆保养不到位、机械故障排除不及时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经过大修的车辆,需要一定的磨合期,可在实际中,由于工作任务繁重,驾驶员急于赶路,对“限速”磨合行驶很不耐烦。加之粗心大意,不注意观察维修后的车辆状况,认为车是经过大修过的,保证没啥问题,存在侥幸心理。对机械磨损程度掌握不够全面,给交通事故埋下了又一隐患。

(四)突发气象因素影响

晴朗的天空、媚目的阳光能给驾驶员愉悦的驾驶环境,事故相对较少。如遇恶劣的气候,像雷鸣闪电、雨雪交加、冰冻、沙尘暴等自然气候,则使得驾驶员心理负担加重。雷鸣闪电的余光和刺耳的雷鸣声容易使驾驶员产生后怕心理,在行驶途中产生恐惧感,思想上出现杂念。另外,过强的雷鸣声也会分散驾驶员注意力,导致车辆追尾或撞上其他障碍物的事故时有发生。其次,雨雪天气也是祸害之一。大雨或暴雪都会在一定程度上遮挡驾驶员的视线,尽管前挡风玻璃安装“雨刮器”,有时也会顾此失彼。西北地区冬、春季节常有沙尘暴天气,飞沙走石、黄沙漫天、视线昏暗,行车时只能借助车灯或路灯目测车距,加之行人赶路穿插,往往容易导致车辆追尾或侧翻事故。

二、车辆交通事故的应对措施

车辆安全管理向来是各单位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虽然各单位都有安全措施,但安全隐患的苗头时有存在。因此,在管理上要从制度的严格修订和执行入手,加强车辆维护保养,加强车辆外出审批和监控,落实责任;在主观上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常识教育,把车辆安全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提高驾驶员技术水平和心理素质。针对以上薄弱环节,建议广大驾驶员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努力改进。

(一)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在驾驶员从驾校学习结束后跟车实习阶段,指定经验丰富的驾驶员担任“实习教练”。这一时期正是驾驶技术的稚嫩期,心理比较脆弱,性情比较兴奋,急于开车上路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需要一段时间的过度期,向成熟型转化。由指定的“实习教练”,采取多种方式对其技术负责再培养和“回炉”砺练,对其心理素质进行磨练和锤炼,克服急攻近利的思想意识,保持平常的心态,以健康的心理应对“磨合”期出现的急噪情绪,始终保持沉稳的性格。遇到紧急情况处惊不乱、处置得当,避免事故。

(二)要有过硬的技术本领。平时要虚心学习,钻研业务,不仅能开车,且要有排除一般故障的能力,具备这种能力,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做到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爱岗敬业;特别是初学驾驶的学员,苦练基本功,以扎实的理论功底,过硬的操作技能,熟练掌握车辆驾驶的要领。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要理性对待,准确判断,礼让为先,集中精力,谨慎驾驶,不开“英雄车”、“赌气车”和“霸王车”。

(三)及时保养,排除故障。消防车既是灭火战斗的神经中枢,又是消防队员的亲密战友。为此,驾驶员要爱惜车,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利用听、闻、查等方法,及时保养,排除故障。特别是每次出勤归队后,要详细清点车辆配备器材,检查车辆各系统的运行情况,补充燃料。其次是经过维修的车辆,在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车辆运行规则,限速行驶,克服懒惰思想和侥幸心理,不得开“带病车”、“凑合车”,以确保执勤车辆健康运行。

(四)恶劣环境时尽量减少外出。恶劣环境是指暴雨、暴雪、冰冻、沙尘暴天气,以及不可抗拒的复杂道路,均应减少出车或不出车。特别是跟车管理干部要根据工作任务和环境因素,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出科学判断,不要凭经验让驾驶员勉强出车。对因执勤任务确需出车,也要有单位干部全程陪护、随车、监护,采取必要的预防和应急措施,确保执勤任务高效圆满完成。

(五)加强车辆安全制度管理。

一是制定科学合理的车辆管理制度,明确派车人、管车人、责任人及驾驶员责任,落实“谁管车谁负责,谁派车谁负责,谁用车谁负责,谁驾驶谁负责”的“四负责”制度;二是落实车辆派遣过程中驾驶证、行驶证、出车证、身份证(证明身份证件)四证齐全制度,出车证要明确出车派遣人、到达的地点、责任人等,对于需要在外过夜或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需要延长出车时间的,要由随车责任人或驾驶员向车辆管理干部报告请示以便随时掌握车辆动态。三是坚决杜绝无证驾车、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带病驾车及驾驶带病车等现象,遇到恶劣天气的山区道路行驶,要加派押车干部;遇到雨雪、冰冻等特别恶劣天气及节假日,如必要时可由单位直接下达封车命令,减少事故发生几率。四是固定专人,定期对车辆保养维护,确保车辆性能可靠,坚决杜绝病车上路,定期对驾驶员驾驶水平和理论知识进行考评回访,对于身体或心理素质太差,不适宜车辆驾驶的要坚决禁止驾驶。

车辆安全关系到消防部队执行任务是否完成,也关系到部队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因此,驾驶员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灵活掌握科学管理,确保在执行任务或是其它使用车辆的过程顺利开展。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消防车辆交通事故的原因分析及如何预防”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遭遇电梯事故如何自救?电梯安全知识普及

全文共 1367 字

+ 加入清单

一脚踩空跌落电梯井底、被卡电梯窒息死亡、电梯故障致人员被困……电梯安全事故层出不穷,掌握电梯自救方法,伤害并非不可避免。遭遇电梯事故怎么办,如何才能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赶紧来学习电梯事故如何自救。事关生命安全,学会自我保护。

遭遇电梯安全事故该如何自救?@人民日报整理了一些电梯安全知识,了解自救方法,关键时或许能救你一命,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遭遇电梯安全事故该如何自救?

@人民日报整理了一些电梯安全知识,了解自救方法,关键时或许能救你一命,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乘电梯,有哪些危险?

1、乘客进入或走出电梯时要通过层门,如电梯故障,可跌入并道或因出现“开门走车”而被剪切。

2、乘坐电梯时,如电梯故障,由于非正常的加(减)速度造成失重、超重和冲击,即俗称的轿厢“蹲底”、“冲顶”,可对人造成伤害。

电梯急速下坠时,保护自己的最佳动作

1、不论有几层楼,迅速把每层楼的按键都按下。当紧急电源启动时,电梯可以马上停止继续下坠。

2、整个背部和头部紧贴电梯内墙,呈一直线,以运用电梯墙壁作为脊柱的保护

3、如果电梯内有扶手,最好紧握扶手,这是为了固定位置,防止因重心不稳而摔伤。

4、如果电梯内没有扶手,用手抱颈,避免脖子受伤。

5、膝盖呈弯曲姿势,韧带是人体最富含弹性的一个组织,所以借用膝盖弯曲来承受重击压力。

6、脚尖点地、脚跟提起,以减缓冲力。

电梯突然停止运行时怎么办

1、立即用电梯内的警铃、对讲机或电话与管理人员联系,等待外部救援。

2、如果报警无效,可以间歇性地呼救或拍打电梯门,以保持体力。

3、最好是靠在墙壁上,并时不时地调整呼吸。

坐电梯的禁忌

禁止采取过激的行为,如乱蹦乱跳等。

禁止强行扒门爬出,以防电梯突然开动。

禁止仰卧,仰卧易导致呼吸困难。

安全乘电梯的十大要点

1、查看电梯是否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检验日期或带故障的电梯,存在安全隐患。

2、没有看清电梯轿厢是否停靠在本层的情况下,不盲目进入。

3、候(乘)电梯时,不要踢、撬、扒、倚层(厅)们。

4、电梯满员时,请耐心等待下一次电梯。

5、电梯超载报警时,不要挤入轿厢或搬入物品。

6、不要用手、脚或物品阻止轿厢门的关闭。

7、进出电梯时,行动不要太慢,不要长时间一脚踩楼层一脚踩轿厢。

8、在电梯运行时尽量离开门口站立,可以利用轿厢内的扶手,站稳扶好。

9、电梯到站停止后如果不开门,可以按开门按钮打开轿厢门,不可强行打开轿厢门。

10、不要在运动的电梯内嬉戏玩耍、打闹、跳跃和乱摁按钮。

坐电梯留心六件事

1、电梯门开关是否平稳、是否发出异常声音。

2、电梯的启动、运行、停止是否正常。

3、电梯各个按钮运作是否正常。

4、电梯内的电灯、楼层显示,电梯外的楼层显示等装置是否正常。

5、紧急装置是否正常,如对讲机、紧急按钮、排风扇以及监视器等。

6、电梯停止时,是否和每层的地面水平。

这些情况不宜乘电梯

1、电梯发生异响。

2、电梯轿厢地板与楼层如果不平(说明电梯有故障)。

3、雷雨天最好别乘电梯。(因为电梯机房通常在楼顶最高处,容易招引雷电)

4、快要满员的电梯不乘。

5、遇到火灾时,尽量不要乘电梯(容易发生烟雾窒息;电梯随时可能断电)

电梯急救口诀

如果以上内容,你还是记不住,记住急救口诀也行,家长们也可以用来教育孩子。

电梯突停莫害怕,电话急救门拍打。

配合救援要听话,层层按键快按下。

头背紧贴电梯壁,手抱脖颈半蹲下。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