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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

虐待知识专题栏目,提供与虐待相关内容的知识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虐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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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推翻元朝登基为帝后 朱元璋真的虐待蒙古女子吗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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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灭亡以后,朱元璋是怎样对待蒙古女子的?

朱元璋并没有虐待蒙古女子,相反还选择厚待蒙古女子,这主要是想要表明得国合法,同时也希望能够体现皇恩浩荡。

中国古代的皇朝往往都会有着明显的更替,没有一个朝代可以像秦始皇想象的一般,基本上200年到300年就会进入到结束的阶段。不过虽然中国古代皇朝一直跟起的比较快,但是后面的皇朝想要立足,这必然就应该承认前面的皇朝,你认为前面的皇朝一定要像接力一般然后慢慢的传给自己,如果没有承认前面的皇朝,这也就意味着自己的皇朝就会变成无根之水,毫无来由。

既然成人前朝,那么这必然就不应该随意的去欺压别人,这些曾经尊贵的人家,必然也应该得到尊敬,就应该以他们为主。

再者也可以体现出黄恩浩荡,朱元璋在创建明朝之后也会一统天下,从此之后就是天下之主,必然就需要向全天下施加恩情。也需要让老百姓开始选择种植庄稼,然后养起来,但是皇帝并不如此认为,舆论也同样并不如此认为,天下之所以兴旺发达,是皇帝所给予的一种恩惠。在皇帝的照顾下,这些老百姓才能够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没有皇帝的照耀,这些老百姓一直能够永远生活在黑暗之中。

所以皇帝一般都会选择做一些私家恩情的做法,比如减免税赋又或者是大赦天下等等。如果真的要向天下施恩,那么就不能够残忍的去对待蒙古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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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动物会收到什么惩罚

全文共 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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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杀动物怎么处罚

就目前来看,在我国的刑法当中,并没有明确指出虐待动物的具体罪名。不过对于小伙伴们来说,在日常的生活当中要是虐待他人的动物,从而导致动物出现死亡的情况,那么就代表这个人已经构成了故意损坏财物罪。

通常情况下,小伙伴们将动物致死,割喉,剪舌头,活剥等等。要是采用的手段特别的恶劣,这样不仅仅挑战了大众的心理,而且还会对社会造成影响。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得知,现如今情节比较严重的话,是会被判有拘留。

不得不说,动物现如今跟人类和谐相处。对于小伙伴们来说,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应该合理的善待动物,而不是虐待动物。其次通过计算机,网络电话,通讯工具传播虐待动物等等恐怖残忍的相关信息的话,也会被判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并且还有可能会面临罚款的现象。情节相对轻微的话,是处5日以下的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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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家庭暴力或虐待怎么办

全文共 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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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法

1

家庭暴力的种类:

在很多人的眼里,只有殴打,引起人身伤害才算家庭暴力;其实,精神性的辱骂也算一种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对象大都是弱小的,如妻子、孩子、老人。最常见的是丈夫对妻子的家庭暴力,造成女性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

2

远离施暴者:

当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最直接的方法是远离施暴者,因为事实证明,当发生一次动手打人之后,接下来便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很多家庭受暴者一味忍让,以为能感化施暴者,实际上平静了一段时间后,家暴只会继续上演。

3

找妇联解决:

经常受到家暴,一味地忍只能助长施暴者更加嚣张,因为他们对弱者是没有同情心的,这个时候可打妇联的电话,他们会上找施暴者谈话、制止、调解;妇联的责任便是保护妇女和儿童。

4

打110警察电话:

家庭暴力都发生在内部,外人很有可能不知情;受暴者也不要害怕,为了留下证据,必要时打110警察电话,对于家暴后受伤的照片、病历一定要留下保存,这是证明过错方的有力证据。如果家庭暴力使人受伤,警察会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

5

找居委会协调:

每个小区都有居委会,居委会起着调解居民内部的矛盾的作用;如果受到家暴,也可找他们诉说情况,由他们上门进行调理;找居委会非常适合于虐待老人和儿童的家暴。

6

找施暴者所在单位领导:

如果施暴者有工作单位,也可以找单位领导汇报,单位也会予以协调;但这种不是最佳的办法,施暴者很可能会丢失工作,对家庭的经济不利,而且反而会加深施暴者的仇恨,结果反而让家庭暴力升级!

7

与施暴者直接交谈:

在施暴者的情绪平缓时,也可以找施暴者平静地谈话;有暴力倾向的人,很可能童年受到挫折或伤害,可能心里很自卑,也许真心的谈话能对他有所触动!但也不能指望太高,因为施暴者发怒时,连他自己也是控制不了的。

8

总之,家庭暴力或虐待是件很痛苦、无奈的事情,施暴者自私自利,永远不知道自己的暴力给家人带来的伤害;作为女性,最佳的办法也许是远离,做一个独立的女性,也许经济会有困难,但至少能保护孩子和自己,不受到人身的伤害;忍,家暴只会继续;远离,或许有见着阳光的机会!

特别提示

愿天下所有的家庭都和睦幸福,没有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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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平乐李玮为什么打徽柔公主 李玮虐待徽柔引众怒

全文共 1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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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看到李玮对徽柔动手,相信不少观众都十分生气,没想到李玮竟然是一个这样的人。徽柔连夜赶回宫向仁宗和曹皇后诉苦,结果曹皇后却劝徽柔回到李家,徽柔说自己宁死也不回去。徽柔从小就没受过委屈,怎么可能会原谅李玮此番举动,不过公主婚事也不能说离就离,徽柔最后还是不情愿的回去了。但李玮确实对公主不好,正史记载李玮甚至有虐待过公主,实在让人感到气愤。李玮为什么打徽柔公主

赵徽柔喜欢曹评,但是宋仁宗却因为曹评的身份不愿意将自己的女儿嫁给曹评,最后生生的拆散了这队有情人,将找徽柔嫁给了李玮。李玮是宋仁宗的生母李兰惠的母家人,宋仁宗将对生母的愧疚转移到了李家,觉得只有将自己最宝贝的女儿嫁到李家,才能显示出自己对李家的重视,但是宋仁宗没有想到的是,李玮竟然会动手打自己的女儿,那么李玮什么打徽柔呢?

据悉,李玮之所以打赵徽柔,是因为赵徽柔打了李玮的母亲。赵徽柔原本就不满意这门婚事,但是她无法反抗,最后还是嫁了过去。李玮一直都喜欢赵徽柔,所以什么事情都依着她,李玮的性格也是非常憨厚老实的那种,赵徽柔说不愿意的事情,李玮就绝对不会做,看着李玮这么听话,他的母亲很是着急。

李玮和赵徽柔成亲后一直都没有圆房,李玮的母亲颇有微词,后来看见赵徽柔和梁怀吉关系密切,还出言不逊,对赵徽柔冷嘲热讽。之后更是变本加厉,要对赵徽柔下药逼迫她和李玮圆房。李玮的母亲将梁怀吉抓了起来,还满口说着脏话,赵徽柔一气之下便将李玮的母亲推到在地上,李玮看到两个人开始动手,便阻拦在她们中间。

赵徽柔还是想要越过李玮去教训李玮的母亲,还打了李玮好几下,最后李玮忍受不了赵徽柔打自己母亲的行为,冲动下打了赵徽柔一巴掌。赵徽柔从小就是宋仁宗的掌上明珠,她也是宋朝身份最尊贵的福康公主,现在竟然被自己的驸马给打了,赵徽柔又生气又伤心,这就是自己的爹爹给自己千挑万选选出来的夫婿,她夜扣宫门回到了宫中,不愿意再回到李玮身边,观众们看到徽柔这个样子后也非常心疼。李玮行为引众怒

徽柔并不是心甘情愿嫁给李玮的,她对驸马没有感情,驸马李玮虽然厚道老实,但是看到徽柔嫁给他之后不仅不快乐,而且也处处不把他和他的母亲放在眼里之后,他对徽柔的感情也渐渐变了,在母亲与徽柔发生争执的时候,李玮还打了徽柔一巴掌。其实《清平乐》中李玮虐待徽柔是真实历史,徽柔早早病逝,跟李玮也有一定的关系。

李玮打徽柔,是因为徽柔和他的母亲发生了争执,对他的母亲不敬,李玮气急之下,扇了徽柔一耳光。虽然徽柔从小就备受宠爱,性格的确也骄纵了一些,但是这一切并不怪徽柔,要怪只能怪李玮的母亲。李玮母亲出身低贱,一身尖酸刻薄的市井之气,公主嫁过去之后,她总是以婆婆的身份打压公主,公主不愿意跟李玮圆房,李玮母亲暗中下药,也要逼着徽柔圆房。

不仅如此,因为徽柔和怀吉亲近,李玮母亲还下令要让人带走怀吉。因为这件事,使得徽柔和李玮母亲起了正面冲突,在这个过程中,李玮是向着自己的母亲的。《清平乐》中这一段其实是还原了真实历史,在真实历史上,公主就是因为和婆婆爆发冲突,而驸马维护婆婆打了公主,公主心中委屈,不顾祖宗法制,夜扣宫门找宋仁宗诉苦。李玮因为对公主不敬,惶恐不安,吓得自我弹劾,让宋仁宗惩罚他。

其实在真实历史上,李玮前期对公主还是不错的,只不过后来两个人三番五次闹和离,公主又生病了,李玮对公主的态度就开始恶劣起来。他不让人给公主看病,不让人伺候生病的公主,公主病重期间,身上穿的衣服都爬满了跳蚤也无人问津。公主三十三岁病逝,李玮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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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虐待症的表现有哪些

全文共 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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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对女性施加暴力虐待来刺激性兴奋的,命名为撒德现象((Sadism),中文译为施虐症。那么,性虐待症的表现有哪些呢?

施虐待症病人的施虐行为可轻可重,一般是咬、掐或恶言辱骂。稍重的可能把性对象捆绑起来,辱骂、鞭打等。有人认为故意在公共场所偷偷地割破或玷污妇女的衣服,剪断女人的头发等以唤起性兴奋,也属于施虐行为。有的施虐症病人可做出严重的伤害行为。贾谊诚教授(1988)曾见到一例患施虐症的丈夫在性交前,除了将妻全裸捆绑鞭打外,还用电流向妻全身通电,用小刀在妻胸前刻上自己的名字,最后用煤油灯蕊塞在妻的阴道里烧灼。妻终于不堪其虐待而离婚。

最严重的施虐行为是对异性的虐杀致命,成为色情谋杀犯(lustmurder)。病人从杀人行为中获取性快感,甚至代替了性交活动。这样的例子在我国也已有人报告过。有人在1991年报告的案例中指明,施虐杀人与性活动有直接关系。病人是一个21岁的男性。自述在十一、二岁时,不知为什么在脑子里突然萌发了想杀女孩的念头,并不是由于恨她们,似乎有一种朦胧的感情,自己也表达不清。

性虐待症行为多发于高知、高薪群。SM许多是发生在高级知识分子与高收入阶层人。这是这一类特殊人群身体与心理的双重需要。任何一个人都需要一种心理平衡,高级知识分子和高收入人群,他们经常出入上层社会,他们需要保持形象,很少有机会放松自己,这样很容易长生抑郁倾向与自杀的念头。而SM有种女主男仆的游戏,能让他们有最卑贱的体会,从而达到心理平衡。

另一方面,由于知识分子自尊心强、好面子,因而往往不好意思宣泄和表达情绪,更要面对市场竞争和社会环境的生存压力,当他们达不到所追求的目标时,心理上感到焦虑、失望和愤怒,妻子就成为他们发泄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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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性虐待症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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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也许大家都并不陌生,性虐待是一种非常严重的恶性行为,世界上许多民族都曾有过或至今仍保留着摧残女性和儿童的丑恶现象。那么,什么是性虐待症呢?

在临床上,性虐待症包括主动的和被动的两种表现。为获得性满足、性占有或实行性禁锢、性报复等目的所实施的摧残、折磨他人肉体和精神的行为。无论在社会上还是家庭内,遭受性虐待的一方多为妇女和儿童。

施虐待症病人的施虐行为可轻可重,一般是咬、掐或恶言辱骂。稍重的可能把性对象捆绑起来,辱骂、鞭打等。有人认为故意在公共场所偷偷地割破或玷污妇女的衣服,剪断女人的头发等以唤起性兴奋,也属于施虐行为。

最严重的施虐行为是对异性的虐杀致命,成为色情谋杀犯(lustmurder)。病人从杀人行为中获取性快感,甚至代替了性交活动。这样的例子在我国也已有人报告过。有人在1991年报告的案例中指明,施虐杀人与性活动有直接关系。病人是一个21岁的男性。自述在十一、二岁时,不知为什么在脑子里突然萌发了想杀女孩的念头,并不是由于恨她们,似乎有一种朦胧的感情,自己也表达不清。

性虐待的行为人对受害人往往采用极残酷的手段,以发泄长期受压抑的情欲,获取性兴奋和性快感。其行为严重侵犯受害人的身心健康,有很深的社会危害性,并带有隐秘性、残忍性的特点,属于性行为方式异常的性变态行为。

性心理学称之为性施虐狂。但他们一般精神状态正常,有一定行为责任能力,对性虐待行为可能构成的伤害罪、虐待罪等,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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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不让涂指甲油,10岁熊孩子报警“被虐待”

全文共 1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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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特别是年轻的女性,其实展现美的方式很多,并不一定要去做美甲。那么,家长不让涂指甲油,10岁熊孩子报警“被虐待”。下面就让小编来介绍吧!

前日晚,某区一10岁小女孩打110报警,称遭家人虐待。民警到场找到她后,却发现她正和家人愉快地嬉戏。这是怎么回事呢?

10岁女孩报警称被虐待

“警察叔叔,我后老汉虐待我,我受不了了,你们快来救我……”8月19日晚7时左右,某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个小女孩的报警电话,正当接警员准备进一步询问小女孩地址时,电话那端传来了小女孩撕心裂肺的哀嚎声,随即电话断线了,接警员再打过去,提示关机。

“后老汉”,外加女孩嘶心裂肺的惨叫,民警不免做出最坏的猜测——难道是继父重男轻女虐待女童?为了尽快联系到小女孩,民警不断地回拨着电话,并迅速锁定了手机号主人身份。10分钟后,电话终于又接通了。民警担心电话遭非报警人接听,并没有先说话。但是,很快那头传来小女孩的声音,民警辨别出和此前报警的小女孩应该是同一人,民警让小女孩镇定。

“叔叔我听你的!”小女孩自称小艾,在某区邻封镇,“叔叔快来把他抓了!”她说。问清了地址,指挥中心立即通知长寿区公安局邻封派出所民警,赶赴小艾家中,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民警赶到一家有说有笑

小女孩清楚地说出了自己所处的地理位置,民警猜测,小女孩的情况或许没有那么糟,不过联想到此前小女孩报警时的哭叫,民警还是做了最坏打算,到场后当务之急,就是尽力保护小女孩。

不过,等民警赶到现场后在屋外听到,屋内一家人有说有笑,甚至还传出小女孩跟着电视中的乐曲唱歌的声音。

民警敲开门,只见一家人正围着桌子吃饭,客厅里一30多岁的男子正陪着一个小女孩嬉戏。后经了解,正在嬉闹的小女孩,就是报警人小艾。见民警来访,小艾的父亲艾先生诧异地说:“你个小屁孩,刚才竟然是报警?我还以为你闹着玩呢!”

艾先生说,此前,他给女儿清洗手上的指甲油,女儿不肯,一直哭闹,还说要找警察叔叔来保护自己,但没有想到女儿哭闹的时候,竟然真的偷偷拨通了报警电话。

她连什么是虐待都不知道

民警了解发现,10岁的小艾是个特别爱美、爱攀比的女孩。当天晚上7时,小艾在邻封街上玩耍,看到自己同班同学小丽手上涂了粉红色的指甲油,小艾顿时感觉受了刺激,便回家拿钱,买了一瓶更好的炫彩指甲油,涂上之后,10个指甲在灯光下色彩斑斓。

正当小艾跟小伙伴炫耀时,被爸爸艾先生发现了。艾先生见女儿指甲涂得花里胡哨的,很是生气,抱起小艾便到水龙头上进行清洗。这下小艾急了,一边挣扎,一边拿起电话拨打了人生中的第一个110报警电话,嚎啕大哭着诉说自己被爸爸“虐待”了。小艾在报警时,不小心按到了电话关机键,便出现了之前报警时电话断线的状况,让民警虚惊一场。

随后,民警对小艾夸大警情报警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诉小艾,小孩子不适合涂指甲油,要好好学习。同时,民警也对其父亲艾先生简单粗暴管教孩子的行为进行了劝导。

“警察叔叔,我知道错了,主要是我性子太急了,所以才谎报自己被虐待,其实,我也不清楚‘虐待’是什么意思,电视上看到虐待孩子就要被抓,我那个时候就想你们把爸爸抓起来,让他不要把我的指甲洗了,你们倒是给我讲讲什么叫虐待嘛?”此时的小艾又成了小大人,真诚地向民警道歉,并当着民警的面跟爸爸保证,以后再也不涂指甲油了。

家长应该了解孩子的想法才能更好的引导他们。如果你对儿童早期教育的好处等有关儿童安全教育方面的知识还有疑问,请继续关注儿童早期安全教育安全常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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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儿童法律如何处罚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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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虐待儿童案件频发不止,让很多家长都为此担忧,那么虐待儿童会受到哪些处罚?虐待儿童法律如何处罚?接下来请大家来了解详情吧。

虐待儿童法律如何处罚?具体处罚标准如下:

虐童给儿童躯体造成的危害是最显而易见且触目惊心的。虐童对儿童身体造成的损害由轻到重程度不同,有身体器官、肝脏的功能性或器质性的损伤;也有破坏儿童的正常生理功能致使其免疫力下降,从而继发多种疾病的;甚至还有严重的造成终身残废或危及生命的。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儿童受国家保护,禁止虐待儿童,并且在刑法当中规定了虐待罪,对儿童实施虐待的行为情节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时作出刑事处罚。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对于虐待儿童的行为会被认定为虐待罪。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关于虐待罪的规定是: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很多人不知道虐待儿童的边界,也不认为取乐、侮辱、忽视儿童的行为也属于虐待。如果虐待儿童行为没有造成死伤后果,按照现行刑法将很难追究大多数虐童者的刑事责任,即便这种虐待儿童行为的性质十分恶劣。

儿童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是最该受到保护的群体。希望大家善待儿童,不要再伤害他们了。好了,这期的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我们就学到这里吧,下期讲座小编给大家详细总结不同年龄人群常见的人为伤害有哪些,敬请大家关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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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儿童如何取证维权

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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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虐待儿童案件屡禁不止,严重威胁到儿童健康,虐待儿童属于犯罪行为,那么虐待儿童如何取证维权呢?接下来请大家来寻找答案吧。

虐待儿童如何取证维权?小编给大家支招了:

性虐待案件一般很难取得切实证据,有时身体检查可发现孩子遭受虐待的迹象,不过案件调查的开始并不取决于是否掌握了证据,因此家长如怀疑孩子受到性虐待,需立即上报给当地公安部门,或与医生取得联系,无论是否已掌握证据。

虐童证据不足无法立案:对于受虐儿童的取证,受条件限制,目前仅有科学检验、痕迹鉴定、寻找目击证人、调查当事人及儿童父母等方法。然而在现实操作中,只有公安机关确定立案,才能进行取证维权。如果因为虐待证据不足,公安机关不给立案,家长和孩子应该如何维权,进行后续的调查取证,这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孩子的年龄往往决定了其能带给父母哪些蛛丝马迹,如怀疑孩子遭受过性虐待,父母还是应该先向附近公安部门报案,或与儿科医生取得联系,如新近才出现某些迹象,父母则更应尽快上报各种疑点。

儿科医生就是最好的取证专家,他们可指导该做哪些身体检查,以便日后可在法庭上作呈堂证供,控告施虐者。此外越早接受身体检查,获得证据的概率就越大。

虐待儿童是静悄悄的犯罪,其身体伤害通常不严重而心理、精神伤害尤其是对儿童成长的负面影响是巨大和长远的。如果不对虐待儿童作刑法上的单独评价与定性,并确定严厉的刑罚后果,此类行为必然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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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虐待儿童索赔需要什么证据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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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老师虐待儿童案件不断发生,让各位家长坐立不安,遇到老师虐待儿童家长该怎么办呢?老师虐待儿童索赔需要什么证据?下面请大家来寻找答案吧。

老师虐待儿童索赔需要什么证据?小编总结如下: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学校老师虐待儿童,首先在孩子受伤之后,先去医院验伤,让医生照相,留下证据,之后报警,由医生提供证明,证明伤势是被人虐待造成的。当然,若是还有目击证人和物证更好。最好用手机录的视频或者电脑摄像头录的视频,这样老师不承认也不行了。

施虐幼儿园老师致受虐儿童人身损害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受虐儿童的监护人可以向施虐老师主张,也可以向幼儿园主张。施虐老师与其所在幼儿园之间承担的是连带赔偿责任。

施虐幼儿园老师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赔礼道歉、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但是,现实中,一般受虐儿童所受的身体伤害很轻微,这就使得受虐儿童的监护人主张赔偿时陷入困境,能获赔偿的项目和金额也微乎其微,只有精神损害抚慰金,法官可以凭自由裁量权多判一点。受虐儿童的监护人基于诉讼成本与收益的考虑往往会放弃诉讼的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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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虐待如何维权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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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老人属于违法行为,老人遭到虐待该怎么办?老人被虐待如何维权?接下来请大家跟随小编的脚步来寻找答案吧。

老人被虐待如何维权?小编给大家支招了:

虐待老人属于虐待罪,要有对被害人肉体和精神进行摧残、折磨、迫害的行为。这种行为,就方式而言,既包括积极的作为,如殴打、捆绑、禁闭、讽刺、谩骂、侮辱、限制自由、强迫超负荷劳动等,又包括消极的不作为,如有病不给治疗、不给吃饱饭、不给穿暖衣等,但构成本罪,不可能是纯粹的不作为。单纯的不给饭吃、不给衣穿或有病不给治疗,构成犯罪应是遗弃罪。就内容前言,既包括肉体的摧残,如冻饿、禁闭、有病不给治疗等,又包括精神上的迫害,如讽刺、谩骂、凌辱人格、限制自由等,不论其内容如何,也不论具方式怎样,是交替穿插进行,还是单独连续进行,都不影响本罪成立。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虐待罪在我国刑法上是亲告罪,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是不会介入的,除非已经转化成故意伤害罪。可由当事人向法院直接起诉。虐待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所渭情节恶劣,指虐待动机卑鄙、手段残酷、持续时间较长、屡教不改的、被害人是年幼、年老、病残者、孕妇、产妇等。对于一般家庭纠纷的打骂或者曾有虐待行为,但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不构成虐待罪。有的父母教育子女方法简单、粗暴,有时甚至打骂、体罚,这种行为是错误的,应当批评教育。只要不是有意对被害人在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和折磨,不应以虐待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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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老人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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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指的是上年纪了的人或较老的人,或者上了年纪的父母或祖父母。俗话说尊老爱幼,作为子女应该赡养老人,但是近几年虐待老人事件频发不止,虐待老人是违法行为,那么虐待老人如何承担法律责任呢?接下来请大家来了解详情吧。

虐待老人如何承担法律责任?小编总结如下:

虐待是指使用暴力而造成老年人身体受伤、受痛苦或残障。暴力行为包括使用或不使用工具的殴打、袭击、推撞、猛摇、捆、踢、捏、烧伤等。此外,不适当地使用药物和对身体加以约束,强迫进食或任何方式的体罚,不合理的禁闭、恐吓,剥夺必要的生活供养条件而造成身体伤害,精神痛苦和精神疾病的行为都属肉体虐待。这种虐待行为使老年人的身体受到损害、创伤和痛苦。

虐待罪(刑法第260条),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虐待,具体是指经常以打骂、冻饿、捆绑、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各种方法,从肉体、精神上迫害、折磨、摧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行为。虐待行为有别于偶尔打骂或者偶尔的体罚行为的明显特点是:经常甚至一贯进行的,具有相对连续性。这里所说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同一家庭中共同生活的成员。非家庭成员间的虐待行为,不构成本罪。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受虐待老人所受伤害达到轻伤害以上,在追究服务人员刑事责任的同时,可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如果未达到轻伤害以上程度,可直接要求民事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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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虐待老人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全文共 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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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年轻人工作忙,没有事件照顾父母,所以请保姆来照顾。那么作为子女的知道保姆是如何对待老人的吗?近几年保姆虐待老人事件频频发生,那么保姆虐待老人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下面为你解答。

保姆虐待老人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小编总结如下:

家政人员虐待老人达到轻伤害标准以上的,可依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受虐待老人所受伤害达到轻伤害以上,在追究服务人员刑事责任的同时,可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如果未达到轻伤害以上程度,可直接要求民事损害赔偿。

未造成伤害后果的,可要求对其治安处罚。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但对于虐待老人未造成后果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其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在虐待老人的案例中,相当一部分侵权者是家政公司、养老院的雇员。那么,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害人可将家政公司或养老院及侵权服务人员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现阶段我国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法律体系仍很不完善,要在法律中对虐待老人的行为作出明确的规定,减少因法律缺失造成的对虐老的纵容。执法机关要严格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司法机关要重视涉老事件,加大判决的执行力度。健全群众举报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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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虐待老人将如何赔偿

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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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虐待老人的行为受到社会的高度重视,广大子女对此也非常憎恨。保姆虐待老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保姆虐待老人将如何赔偿呢?下面为你解答。

保姆虐待老人将如何赔偿?小编分析如下:

保姆对你老人有看护职责,如果对老人进行了虐待行为且情节恶劣的。就触犯了刑法的规定,可以以虐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虐待行为非常恶劣,致使被看护的人受到轻伤以上的伤害,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新《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果保姆虐待老人达到轻伤害标准以上的,可依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受虐待老人所受伤害达到轻伤害以上,在追究服务人员刑事责任的同时,可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如果未达到轻伤害以上程度,可直接要求民事损害赔偿。《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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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虐待老人家政公司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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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保姆虐待老人事件不断被曝光,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那么保姆虐待老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呢?保姆虐待老人家政公司承担责任吗?下面为你解答。

保姆虐待老人家政公司承担责任吗?当然需要承担,小编分析如下: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该条规定侵权行为中的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根据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故意或过失来确定其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

基于家政职介行业的特殊性,家政公司应对推荐的家政服务员的道德、品行、能力等基本情况进行审查,以保证其介绍的人员符合家政服务员的基本标准及从业资格。但该家政公司并未履行对张某的基本审查义务,致使你母亲身心受到伤害,其具有过错,应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承担过错责任。其次,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一般来讲般家政公司给雇主安排保姆时会收取雇主一定的保证金,也就是说家政公司不仅仅只是一个居间人,同时还是保证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保姆工作中虐待雇主的家属时,所造成的损害家政公司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同时家政公司对该保姆有追偿的权利。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新《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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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竟然一直虐待我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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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家中发生的事情,浑然不知。我在远方牵挂着红梅和我们未出世的孩子,想象着我们未来的生活,做着天长地久的美梦。

我做着天长地久的美梦

2003年8月,经别人介绍,我认识了红梅。那天,我对她一见钟情。以后,在我的主动下,我们确定了恋爱关系。我所在的单位经常在外省市承接工程,所以,我经常随着单位在外地辗转。在异乡的天空下忙碌,我对红梅自有一番思念与牵挂,也常常掐指算着回徐的时间。每次回来,见到红梅,我心中总是洋溢着太多爱的喜悦。只是相对于我的热情,红梅稍显冷淡些,我以为这是女孩子的矜持,一直没有放在心上。

我热烈地爱着红梅。在我们相识四个月的时候,我们有了亲密的身体接触。那天,从未有过的愉悦和幸福,让我发誓要好好善待这份感情、善待红梅。2004年9月,红梅怀孕了。红梅表示不想要这个孩子,但我恰恰相反,这个未出世的孩子已让我心中荡漾着无限柔情,我爱红梅,也爱我们的孩子,我想要一个属于我们三个人的家。于是,我正式向红梅求婚。

红梅答应嫁给我,只是我从她的表情中看不到快乐的迹象。我想,或许孩子来得太突然了,让她没有做好准备吧。2004年11月27日,我和红梅举行了婚礼。那天,太多太多的幸福,让我喝多了。但我的脑子却异常清醒,我对自己说,我要用一生的时间来爱红梅和我们的孩子。

蜜月期间,我守在红梅的身边,她的妊娠反应厉害,我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她。一个月后,我要返回安徽工作了,临行前,我嘱咐母亲一定要照顾好红梅。母亲请我放心,她说,红梅既然嫁到咱们家来了,就是咱家的人,她会像对亲闺女一样待她。

我回到了安徽。母亲和红梅在家中,静待孩子的出生。母亲如她所言,细心照顾着红梅的饮食起居。只是红梅没有一句感谢的话,她心安理得地享受着我母亲对她的照顾。

母亲并没有任何怨言,但红梅的一些表现,却让母亲心里不舒服:一是,红梅接电话时总是躲躲闪闪的,很不自然;二是,有一天,红梅在和我母亲聊天时,公然地说她根本不喜欢我,红梅的话让母亲心中蒙上了一层阴影,但为了不让我伤心和担心,母亲将这些事情都埋在了心底。

我对家中发生的事情,浑然不知。我在远方牵挂着红梅和我们未出世的孩子,想象着我们未来的生活,做着天长地久的美梦。

她的不可理喻让我伤心不已

2005年5月20日,红梅生下了一个男婴,那天,初为人父的喜悦让我激动得落了泪。我们全家人也高兴异常,尤其是我母亲,抱着孙子,高兴得嘴都合不拢。红梅成了我们家的“功臣”,全家人对她百依百顺。

儿子的到来让我的家庭责任感更强了,我每个月的工资,除了留下生活费,其余的全部交给红梅。红梅跟着我母亲生活,母亲从不让交生活费。可是红梅并不领情,她经常借故找茬,为难我的母亲。我母亲为了保全我这个小家庭,从未向我提起过红梅的不是,但母亲所有的忍让与苦心都白费了。

人们常说:“小别胜新婚”,可是我每次回来休假,红梅总是对我很冷淡。以后,更是经常没事找事,与我大吵大闹。

2006年9月,红梅坚持去一家宾馆上班。我从陕西回徐探亲,红梅深夜不归,去宾馆找她,她却对我又打又骂。我很生气,但看看正蹒跚学步的儿子,我最终放下了举起的手臂。

我临回陕西之前,为了温暖红梅的心,带她去买了几件衣服。红梅有着短暂的开心,但买完衣服后,她便逼着我坐当天夜里的火车走。因为假期还未到,我没有遵照红梅的指示,而是买了第二天的火车票。晚上回到家中,我突然想起红梅说想吃苹果,就立即冲出了家门,当时已是晚上八点半,我跑了好几条街,才买到。

晚上11点,我等在红梅的宾馆门口,接她下班。红梅很晚才出现,当她看到我时,立即变了脸色。到了家门口,红梅将我锁在了门外,我只好用钥匙打开了房门。我刚进房间,红梅便向我扑过来,一边撕扯着我,一边用恶毒的语言咒骂我。红梅太过分,我实在忍无可忍,将她摁在了沙发上。未承想,我再次激怒了她,她如同发疯般,打电话给她家里人,说我打她。不一会儿,她的娘家人来了,对我又打又骂,然后,将红梅带走了。

我很伤心,对这种生活很是绝望。可是母亲却劝我将红梅接回来,毕竟组织一个家庭不容易。看着哭着闹着找妈妈的儿子,我的心软了。我不想失去这个家。我去了红梅家,恳求她跟我回家。

红梅跟我回了家,但她把我的让步看做了是软弱,以后,她得寸进尺,更加变本加厉地折磨我和我的母亲。

2006年12月31日,我回徐探亲。我发现母亲的神情间有点异样。后来,我从邻居口中得知,红梅把我的母亲踢伤了。我很生气,问红梅究竟想干什么。她不做任何解释,对我又抓又咬。我气极了,第一次动手打了她。恼羞成怒的红梅又一次叫来娘家人,将我打了一顿。

红梅回了娘家。为了不让我的小家庭解散,我的父母委曲求全,去红梅家赔礼道歉。红梅家人对我父母一阵数落,为了我和孩子,我的父母忍住了所有的委屈。在我父母的央求下,红梅又一次回了家。只是她不仅不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思,反而更加猖狂与不可理喻。

母亲脸上的伤痕让我心碎

红梅对待我和我家人的态度,让我异常伤心,我不懂,我们如此在意她、疼爱她,她为何就没有一点点感动?我在陕西一边忙工作,一边惦念着家里,心力憔悴。古语说,家有贤妻免祸灾。可是红梅却让我感受不到一点家庭的温暖,我整天提心吊胆,不知道她又会生出什么是非来。

2007年4月初,我回徐州探亲。妹妹告诉我,母亲帮红梅照看孩子,可红梅每天下午来接孩子的时候,都要骂母亲一顿。红梅的所作所为,实在让我伤心,但我还是不想放弃。在徐州休假的十天里,我对红梅百般照顾,甚至是讨好。可是我所有的付出得不到一点点回应。

我刚回到陕西,便接到红梅母亲的电话,说我家人打红梅。我心急如焚,买了当夜的车票,立即赶回了徐州。我回到家后,看见母亲脸上伤痕累累,看到我,母亲哭得异常伤心。不用说,又是红梅所为。那一刻,我对母亲愧疚到了极点。我想,母亲一辈子含辛茹苦,本以为我娶了媳妇,有了孩子,可以含饴弄孙,安享晚年,未承想,却天天遭此折磨与羞辱。红梅的恶劣行径让我失望到了极点。

我找红梅谈,希望她能够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我在做挽回婚姻的最后努力。可是红梅丝毫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她和我大吵大闹,并叫来她的家人助阵。她的家人将我一顿暴打。最后,在派出所的干涉下,她的家人才住手。我被送往医院,经诊断,我的鼻梁骨骨折。红梅的冷酷无情让我的心彻底地死去了。

2007年6月,我和红梅办理了离婚手续。回到家中,看到儿子,我心痛欲裂。我和红梅的婚姻维持了两年多,便匆匆结束了,留下的是许多的伤害,而这种伤害不知何时能够愈合,尤其是孩子,他注定要在一个不完整的家庭长大。我想问红梅,如果你不爱我,你为何要和我结婚?既然结婚了,你为何不懂得珍惜,你这样做,对自己负责吗?对孩子负责吗?对别人负责吗?

俗话说,男儿有泪不轻弹。但文涛哭了,在倾诉的过程中,他几次落下泪来。我感觉到了他内心的痛苦与无助。在这个家庭悲剧中,红梅的暴虐让我看不懂,生活中,家庭矛盾是无法避免的,但暴力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无论是工作中,还是生活中,我们都要学会尊重、理解与宽容别人,因为只有我们学会了爱别人,才会收获别人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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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虐待小动物的孩子有心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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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位家长向记者反映她的孩子存在一种“怪癖”,总喜欢虐待家里的小动物,不是把小狗的腿打断了就是把小猫的毛烧着了,而且以此为乐。她非常担心孩子长大后会变得性格凶残,可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儿童心理学专家,他们认为儿童虐待小动物的行为实际是孩子心理障碍的一种表现,是孩子发泄心中郁闷、缓解紧张情绪的一种方式。人具有攻击和破坏的本能,当他遭遇心理压力和挫折境遇时,就可能重新激发他的侵犯动机,出现攻击性。当一个人处于某种原因而不能对侵犯者还击时,往往会找一个替罪羊发泄一通。

专家认为,孩子的精神压力一般来自几个方面:对新环境新生活的不适应;学习压力转化为攻击行为;家教过严造成孩子心理紧张;家庭不和,孩子感受不到父母的温暖。

纠正孩子虐待小动物的“怪癖”,专家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查找造成这种不良行为的原因,然后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对应的措施去减轻、缓解孩子的心理压力。

二、对孩子加强爱心教育。讲述小动物的可爱,动物对人的益处,动物与人之间的感情,来引导孩子友善地对待它们,激发孩子对小动物的爱和同情心。

三、对孩子多些关心和爱护。不仅在物质上,更重要的是在精神上,如学习方面的困难、同学之间的交往、个性发展的需要等,只有沐浴在友爱的阳光里,孩子才能身心健康地成长。

四、适当使用奖惩手段矫正不良行为。对少数虐待动物成“癖”的孩子,可以给予批评教育,使他们明确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有的孩子虐待小动物,是想用欺强凌弱的方式来表示自己的能耐,对此心理应从严教育。家长要奖惩分明,通过奖励来强化惩罚的后果,从而使惩罚的效果得以巩固。在使用惩罚时,要首先使孩子明白为什么受惩罚,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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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虐待子女可申请改变抚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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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是一个人以胁迫的方式控制另一个人的一种行为模式。这种行为能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和心理上的恐惧,虐待包括使用人身暴力和性暴力、威胁和恐吓、情感虐待和经济剥夺。而家庭虐待尤为常见,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虐待案件的相关法律知识。

评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之规定,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的情形,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支持。离婚是自由的,但孩子是无辜的。父母与子女间的血缘关系,是一个永远都无法改变的事实。父母双方再婚时,均要客观的、现实的考虑到孩子的实际情况和感情,均应从有利于孩子生活和学习的角度出发,给孩子一个健康、稳定的成长环境。

案情

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于2002年结婚,2004年6月13日生一男孩王甲,后双方于2007年协议离婚,约定王甲由王某抚养。2010年9月,王某与王乙另行组成家庭,王甲随父及王乙共同生活期间,受到继母体罚、饥饿、精神虐待。2011年11月,张某探视过程中,发现孩子身体存有受伤情形,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经鉴定,王甲身体存有十几处伤,已构成轻微伤。2011年11月21日,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并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费用。

抚养的概念:

抚养,简单地说,就是“保护并教养”。抚养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并且是长辈对无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未成年人)的保护并教养,强调的是教育和保护。抚养的目的是要让子女健康成长。

我国《婚姻法》按不同的主体的相互关系对抚养、扶养、赡养分别加以规定,其“扶养”则属于狭义的。而《刑法》、《继承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范中又是都适用“扶养”,其“扶养”属于广义的。基于此,在法学研究和法律适用总体上,我们应按广义的“扶养”来理解,在具体的亲属关系中,则不妨分别指称。

关键是要区分不同主体的相互关系,简单来说,抚养的主体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如父母和子女,祖和孙。而兄弟姐妹之间则是扶养关系,而非抚养关系。

理解了抚养和扶养的区别,再来看一组概念,我们知道抚养费是给孩子的,那么扶养费又是什么呢?

夫妻出现矛盾分居,经济困难一方有权得到另一方的扶养费。我国《婚姻法》第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双方离婚时,经济上确实存在困难的一方不能向另一方请求扶养费,因为夫妻双方互相扶持的婚姻关系已经不存在了,只能请求给予经济帮助。经济帮助是指在夫妻离婚时,一方生活有困难,经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有条件的一方给予另一方以适当财物帮助的行为。

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虽协议约定婚生子王甲由王某抚养,但在其抚养过程中,根据张某方举证以及涉案未成年人王甲当庭陈述、证人证言、法医鉴定,能够证明自2010年起与其共同生活人员对其存有体罚、饥饿、精神虐待等情形,对其今后健康成长明显不利,其抚养关系应当予以变更,并依法由王某支付抚养费用。王某不服提起上诉,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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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师虐待儿童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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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幼师虐待儿童的事件吗?虐待,是一个人以胁迫的方式控制另一个人的一种行为模式。这种行为能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和心理上的恐惧,虐待包括使用人身暴力和性暴力、威胁和恐吓、情感虐待和经济剥夺。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虐待的相关法律知识。

虐待罪的处罚规定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长期受虐待逐渐造成身体的严重损伤或导致死亡,或者由于被害人不堪忍受长期虐待而自杀造成死亡或重伤,行为人是故意的实施虐待行为,而过失地引起他人重伤、死亡的结果,其虐待行为和重伤、死亡后果之间具备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根据本条规定,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案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围,因此,对这类案件,即使被告人提出控告,检察机关也应提起公诉。

看过“幼师虐待儿童的防范措施

幼师虐待儿童的防范措施

一、幼师虐童事件层出的原因

1、国家制度层面

教育作为一项公共事业,依赖国家的大量资金投入,但是目前我国教育投入相对不足,尤其是幼儿教育上更是非常欠缺,这就导致公办幼儿园严重不足,必须依赖大量私营幼儿园。同时幼儿园教师的待遇相对较低,无法吸引优秀的教师从事幼教工作。同时,国家关于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不够完善,至今没有虐待儿童罪,对儿童的保护缺乏法律依据,减少了对虐待行为的威慑力,很多虐待儿童的行为无法得到法律的严惩。

2、学校管理方面

学校是教育的具体承担着和实行者,学校必须加强对自身的管理,才能履行好教育的职能。在虐待儿童事件中我们能够发现幼儿园管理上存在诸多问题,例如招聘把关不严,让很多没有教师职业资格的人从事教师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处理不够及时,不能深入了解儿童的实际情况等。

3、老师和学生个体方面

一方面,从事幼教的老师多是中专类毕业,年龄相对年轻,对社会的认知不够,加之待遇相对较低,容易产生不满心理。这种心理如果不能很好的释放,很可能就会发泄到孩子身上。

另一方面,幼年儿童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尚未完全形成,很多时候无法或是因为恐惧或是因为无法清楚的表达,不能让家长及时了解相关受到侵害的情况。

二、孩子不幸遭到虐待家长的做法

1、留下证据,先找老师沟通

如果家长发现孩子有受伤的情况,首先应该先拍照,留下证据。家长委婉的向老师询问,尊重老师,态度不要太强硬。和老师沟通的方法和技巧一定要得当,否则会适得其反。

2、联合其他家长一起向园方反应情况

如果家长发现孩子有多次受伤之后就要注意了,家长不要贸然找老师问,而是应该问问其他的孩子家长看是否也有类似的情况。如果有,几个家长联合起来向园方反映,这样更有说服力和威慑力。

3、情况严重一定要报警

如果家长发现孩子有可能被老师虐待,要及时询问其他的家长,不要害怕得罪老师而选择隐忍。假如确有其事,要联合其他家长一起去学校询问并且查看视频,查看视频的时候,要用手机拍下视频以作为证据,防止家长看完以后,园方擅自删除视频,毁灭证据。情况严重的一定要报警或者反映给教育部门,倔不能姑息这种犯罪行为。

三、杜绝幼儿园虐童的有效举措

1、国家对幼儿园师资的支持

国家一方面要加大财政投入,不断提高教育投入的比重,尤其是要加大对幼儿教育的投入,扩大公办幼儿园的数量和规模,解决幼儿入学难。不断提高幼儿教师的待遇水平,使其收入和社会需求想吻合,吸引更多优秀教师从事幼儿教育工作。另一方面,相关立法部门尽快完善相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大威慑力度,让相关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

2、学校加强教师和各项制度的管理

教师的质量决定了教育的结果,尤其是对幼儿教育来说更是如此。学校要加强对教师队伍的管理,从招聘到入职层层把关,及时淘汰不能胜任教师工作的人员,提到教师队伍的素质。对教师的日常教学工作加强考核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避免管理的疏忽对学生造成的伤害。

3、提升幼师的职业素养

教师作为一个神圣的职业,对孩子人格的塑造有着重要影响,教师个人应该有一个良好的师德,能够真正的为孩子着想,不能因为自己的心理原因而迁怒与孩子,更不能利用幼小的儿童来发泄内心的不满。

4、告知孩子自我保护的常识

学校和家长应及时告知学生应该拥有的权利,那些行为是对自己的侵害,提高孩子饿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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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虐待妇女的行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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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说过虐待妇女吗?虐待能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和心理上的恐惧,虐待包括使用人身暴力和性暴力、威胁和恐吓、情感虐待和经济剥夺。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虐待妇女的相关法律知识。

虐待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60条的规定,本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一般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被虐待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对于虐待家庭成员,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则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具有虐待行为且达到情节恶劣。

这里所说的“虐待”,具体是指经常以打骂、冻饿、捆绑、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各种方法,从肉体、精神上迫害、折磨、摧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行为。

虐待行为有别于偶尔打骂或者偶尔的体罚行为的明显特点是:经常甚至一贯进行的,具有相对连续性。这里所说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同一家庭中共同生活的成员。非家庭成员间的虐待行为,不构成本罪。

根据法律的规定,虐待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能构成犯罪。可以说“情节恶劣”,是本罪的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

情节恶劣,指虐待的动机卑鄙、手段凶残;虐待年老、年幼、病残的家庭成员;或者长期虐待、屡教不改的等等。“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经常地受到虐待,身体和精神受到严重的损害或者导致死亡,或者不堪忍受而自杀。

实践中应当注意:如果行为人是故意要致使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而采取长期虐待的方式来实现其犯罪目的的,不应按虐待罪来进行处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应依照本法关于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虐待家庭成员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犯罪,属于告诉才处理。也就是说对于犯虐待罪,在没有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情况下,只有被害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的才处理,被害人不控告的,司法机关不能主动受理,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如果被害人受强制或者威吓而无法告诉的,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但是,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案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围。

看过“属于虐待妇女的行为有哪些”

属于虐待妇女的行为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妇女”;还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虐待妇女构成犯罪的,以虐待罪处理。

虐待罪的行为主体

虐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非家庭成员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家庭成员”身份基于血亲关系、婚姻关系、民养关系取得;主观上只限于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的对被害人进行精神上的和肉体上的折磨;客观上实施了虐待行为,如殴打、冻饿、侮辱、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虐待行为还应具有一贯性、经常性。

未达到虐待罪的案件处理

实践中,如果虐待行为尚不构成犯罪,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可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对行为人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相关法律知识:

虐待罪(刑法第260条),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长期受虐待逐渐造成身体的严重损伤或导致死亡,或者由于被害人不堪忍受长期虐待而自杀造成死亡或重伤,行为人是故意的实施虐待行为,而过失地引起他人重伤、死亡的结果,其虐待行为和重伤、死亡后果之间具备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根据本条规定,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案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围,因此,对这类案件,即使被告人提出控告,检察机关也应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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