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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产权的单身公寓(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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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房屋产权如何查询 房屋权属登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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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为什么要查验房屋产权呢?因为房屋产权代表着购房者对房屋所享有的各项权利,无论是出让转卖还是赠与他人,都要先取得房屋的产权证。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按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的分类。在现阶段,我国住宅类房屋按产权可划分为:1、国家所有住宅;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住宅;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4、其他经济组织(如中外合资企业等)所有住宅。非住宅类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国家房产)和集体所有制的房产,其他经济组织所有房产只是少量的。

如何查验房屋产权?

1、有房屋未必有产权,如单位自建、农村宅基地建房、社区配套用房、违建房等。

2、产权是否登记,如预售房、抵押商品房未登记等。

3、产权是否完整,如已抵押未解除、公房不符合上市出售条件。

4、产权有无纠纷,如拍卖竞得、婚姻或财产继承、确定为拆迁的房屋等。

5、有房地产两证未必就有产权,如伪造房产两证、被查封或强制拍卖、遗失补办后发生过转让。

房屋权属登记种类和重要性

房地产权利人法人或自然人通过各种方式合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在经过房地产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后,才算真正拥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否则,取得的产权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1、总登记:总登记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进行统一权属登记。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本行政区内的房屋权属证书进行验证或者换证。

2、初始登记: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的3个月内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提交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房地产开发商在商品房竣工后,经过初始登记才能取得大产证。

3、转移登记: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4、变更登记: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1)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

(2)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3)房屋翻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他项权利登记: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他项权利登记。

6、注销登记: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他项权利终止等,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

房屋所有权登记办理

在依法取得的土地上,新建成的房屋权利人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县级以上的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须带证件:

1、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六)房屋测绘报告;(七)其他必要材料。

2、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3、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4、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5、抵押权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抵押合同;(五)主债权合同;(六)其他必要材料

6、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他项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抵押权消灭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7、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五)其他必要材料。

8、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四)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五)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六)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收费、发证记载于登记簿归档

房屋产权可以通过购买、建设、受赠、抵押、继承等多种方式获得,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房屋产权如何查验以及房屋权属登记流程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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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怎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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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侵权损害赔偿是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后最为重要的民事救济方式,损害赔偿额直接关系到权利人所受的损害能否得到有效补偿。损害赔偿原则是确定赔偿数额的关键之所在,是法院在确定赔偿义务人就具体赔偿范围与配额金额时所需遵守的基本准则。那么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怎样赔偿呢?下面就由为您解答详情。

在民事侵权领域中,有学者主张我国法律上存在5种赔偿原则,即全部赔偿原则、财产赔偿原则、损益相抵原则、过失相抵原则以及衡平原则。全面赔偿原则是现代民法的最基本的赔偿原则,是各国侵权行为立法和司法实践的通例。全面赔偿原则也同样体现在英美法系国家的侵权行为法之中,被有的学者称为损害赔偿的最高指导原则。在知识产权侵权领域中,损害赔偿原则主要有全面赔偿原则、过失相抵原则和衡平原则。其中,全面赔偿原则为知识产权乃至整个民事侵权赔偿领域中的最高指导原则,也是最根本的指导原则。

不过,在实际判决中也有法官认为,根据民法和知识产权法律的规定及司法实践的需要,应当确立以下4个原则:一、全部赔偿原则;二、法定标准赔偿原则;三、法官斟酌裁量赔偿原则;四、对精神损害赔偿适当限制原则。全面赔偿原则是指加害人对权利人造成的实际损害应当全面予以赔偿的原则,该原则在于确定赔偿义务人的基本赔偿范围,至于基本赔偿范围确定之后法院是否选择适用过失相抵原则以及衡平原则等,则有赖于法官对个案情况的综合把握与考量。

全面赔偿原则在我国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领域有非常直接的体现,如2001年修订的《著作权法》第48条明确规定,侵权人应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解释》)第24至27条对该原则的适用作了具体解释。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07年1月重申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应严格侵权赔偿适用规则,贯彻全面赔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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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产权年限70年什么意思 产权年限70年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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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年限70年指的就是住宅的使用年限。也就是土地在出让过程中规定的使用年限,其中商业用地使用年限是40年,综合用地是50年、住宅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则是50年。

不过一般的商品房也就是普通住宅的土地实际使用年限很少是达到70年的,很大部分是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土地的时候开始计算,再加上建房时间,其实真正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已经达不到70年了。

一旦过了70年的土地使用期,那该土地是归国有的,但是土地上的建筑还是归业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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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网络知识产权和商标保护期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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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知识产权商标保护期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下面为大家总结一下网络知识产权和商标保护期一样吗?

网络知识产权就是由数字网络发展引起的或与其相关的各种知识产权。著作权包括版权和邻接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商号等。而网络知识产权除了传统知识产权的内涵外,又包括数据库,计算机软件,多媒体,网络域名,数字化作品以及电子版权等。因此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的概念的外延已经扩大了很多。我们在网络上经常接触的电子邮件公共利益、在电子布告栏和新闻论坛上看到的信件,网上新闻资料库,资料传输站上的电脑软件、照片、图片、音乐、动画等,都可能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我国商标法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为保护对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这是区别和判断侵权与否的一条重要界限。“核准注册的商标”是指经商标局注册的可视性标志。“核定使用的商品”是指经商标局核准在案的具体商品。注册商标所有人无权任意改变商标的组成要素,也无权任意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对于不涉及商标权保护范围的使用行为,则不作为侵权行为追究。

大家知道什么是网络知识产权吗?网络知识产权就是由数字网络发展引起的或与其相关的各种知识产权。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产权安全小知识请到来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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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商品房产权到期 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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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产权到期?是不是有不少的网友都会抱有这样一个问题,如果商品房产权到期了,房屋是否会被国家收回,其实这是一个误区,其实产权是没有期限的,买了房子之后房子永远都是你的,只不过土地是属于国家的,因此只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继续使用

商品房产权是永久的

“房子的所有权年限是70年”的说法不确切,只要“房屋合法存在”,房主就享有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

产权是没有期限的,房子还是属于购房者的,只不过土地使用权是属于国家的,一般住宅70年,商业40年,工业用地是50年,到期之后缴纳土地出让金就行了。

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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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办理夫妻房屋产权变更 需要哪些资料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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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一直是夫妻之间最为关心的话题,结婚前,夫妻两人要买房;结婚后,还涉及到房产证的加名字等;如果夫妻关系破裂需要离婚,那么还涉及到离婚后房子的分配问题。无论是房产证加名还是离婚时房产分割,都是涉及到夫妻房屋产权变更问题的。那么,夫妻房屋产权变更,需要哪些资料、又有哪些流程?

一、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1)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需复印正反两面,下同);台湾地区人士须提供身份证及台胞证的复印件;外籍人士须提供护照的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经公证或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地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均须经过公证或认证,并提供中文译本,外籍人士还需提供经公证的中文姓名声明书。

2、填写《房地产权登记申请审批表》(发证办窗口提供)。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婚姻登记证明复印件。

6、申请将房地产权利人姓名变更至配偶双方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提交对共有房地产变更办证的书面协议(当事人共同于本受理窗口当面订立)。

7、申请将房地产权利人姓名变更至配偶一方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提交经公证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

8、因离婚申请房地产更名办证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须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婚姻登记部门确认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

9、法院强制变更办证的:须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生效证明书、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10、宗地图2份;1:1万地形图1份;房产平面图的份数按申请的产权人人数再加1的方式提交(例如:房屋为3人共有的,提交4份平面图)。

11、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地产,须提交抵押权人出具的同意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该证明由发证窗口提供)。

12、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递交申请资料→登记部门审核→申请人缴费领证

三、办理期限:

从收件之日起城区15个工作日、镇区13个工作日内完成,如不予办理,必须在收件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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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买二手房担心产权问题 教你查询房屋档案

全文共 9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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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担心看中的二手房存在产权问题,比如是否被抵押、是否有多位共有产权人,你可以主动要求查询该套房子的档案

在成都如何查询房屋档案?

查询房屋档案需去成都房管局,所需材料如下:

1、购房者由房主陪同,查档需提交房屋产权证和本人身份证;

2、如果产权人无法到场,可以有三种方式代替,分别是:

①产权人配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此种方式只能查询2007年10月1日以前配偶名下的房产,此后登记的房产必须由产权人本人查询,配偶无法代为查询);

②委托查询,但受托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经公证的书面委托。

③如果产权人已经去世,则由继承人前来查询,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产权人死亡证明,如果办理了继承公证,可持有效继承公证书;

④如果房屋陷入产权纠纷,代理律师可以凭相关材料查询房屋档案,查询内容必须与受理案件直接相关。

家庭成员内部如何查档?

个人因购房贷款、购房缴税等需要查询家庭成员名下房产情况的: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申请查询,如需查询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房产情况,还应出示结婚证或有效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户口簿原件等。若申请人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需持本人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书面委托,如不能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的,需提供委托公证书。

查档流程如下:

1、窗口人工查档:查询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查档要件前往档案查询发号窗口取号→凭号码前往呼号窗口办理查档业务。

2、自助查询机查询:查询人本人持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并根据自助查询机屏幕提示,自行查询档案信息。目前自助查询机可打印《房屋信息摘要》及《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信息记录》,如需打印房屋档案原始资料请前往咨询排号窗口申请查询。

3、预约查档电话预约,预约后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到指定窗口领取查询结果。也可登陆成都市数字房产网上政务大厅档案查询网上服务,点击“网上预约”,根据提示进行操作:选择查询类型——填写申请表——等待受理回复——到指定查询窗口领取查询结果。

4、网上查询需要查询《房屋信息摘要》的,可登陆成都市数字房产网上政务大厅档案查询网上服务,点击“网上查询”,根据提示进行操作:填写申请信息——提交申请——手机验证——打印资料。(注:网上查询需进行手机验证,验证手机号需与房产登记时所留手机号码一致方能成功查询。)

一般情况下,1个工作日即可办理完成(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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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

全文共 2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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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2001年设立,并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目的是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下面一起来看看世界知识产权日的相关活动吧。

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五、建设知识产权强省 支撑创新驱动发展

时 间:4月23日8:30-12:00

规 模:200

地 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中段国家知识产权设计产业园3楼

主办方: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园

承办方:IPRdaily

活动详情:

(一)举办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中心河南站揭牌仪式

为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导航意识,大力落实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培育企业导航检索能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中心在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成立河南代办处,将为全省创新性企业提供专利信息数据检索、专利预警、专利导航等一系列服务。

(二)举办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协同创新中心专家聘请仪式

在活动周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协同创新中心举办专家聘请仪式。中心将聘请各类专家50余名,提供宏观政策指导和产业研发项目的立项、组织与协调;整合省内外相关高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企业的优势资源,将知识产权协同创新中心打造成国内高水平的政策研究和咨询服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培训、知识产权服务创新的平台。

(三)举办企业知识产权服务与保护主题论坛

为提升创新性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4月23日上午于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园区3楼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服务与保护主题论坛。论坛围绕企业的知识产权的申请和保护的实务操作、经典案例分析等内容进行互动,同时知识产权领域的畅销书作者与读者共同探讨企业如何落实知识产权战略,如何通过知识产权助推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联系方式:

郭晓禾:0371-56577115 563700782@qq.com

黄 坤:18911521961 mrhuang1994@vip.qq.com

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一、创新驱动与知识产权运营专题

时 间:4月22日9:00-23日18:00

规 模:500

地 点: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大逸夫楼报告厅

主办方: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知识产权中心

工业和信息化部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

网络媒体:工业行业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平台、工信部官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网站和 知识产权学院网站、中国人民大学BBS、IPRdaily、思博网、优智博知识产权网等

活动详情:

2016论坛将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指导下,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知识产权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联合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等有关机构共同主办,贯彻《行动计划》提出的“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新目标要求,继续抓住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两大关键点,围绕“创新驱动与知识产权运营”主题,针对现阶段存在的制约知识产权发展的突出问题、关键问题和热点问题,从宏观到微观,从抽象到具体,分设八个环节、四个咨询室、一个分论坛展开研讨,以更好地支撑工业产业转型升级与两化融合,增强产业竞争力。

联系方式:

崔丽丽:010-88686452,15117954928, cuilili@infoip.org

杨晓丽:010-88686179, 15910573555,yangxiaoli@infoip.org

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四、 IPBC中国-知识产权商业论坛

时 间:4月21日18:00-22日21:30

规 模:400

地 点:北京

主办方:《知识产权资产管理》杂志

活动详情:

自2008年在阿姆斯特丹启动以来,知识产权商业论坛(IPBC)已将自身确立为面向知识产权领域资深思想领袖的全球主要论坛,旨在通过论坛共同讨论围绕知识产权价值创造的前沿问题。随着知识产权持续推动企业、投资和政策议程,本论坛的意义空前重大。

此前,在阿姆斯特丹(2008年)、芝加哥(2009年)、慕尼黑(2010年)、旧金山(2011年)、卡斯凯什(2012)、波士顿(2013年)、阿姆斯特丹(2014年)举办的全球知识产权商业论坛,以及在北京(2012年)举办的中国知识产权商业论坛、在新加坡(2013年)和上海(2014年)举办的亚洲知识产权商业论坛、在东京(2014年)举办的日本知识产权商业论坛都表明了此活动在知识产权历程中的独特性,它汇集了来自运营公司、非专利实施主体、知识产权聚合商,以及金融、投资、政策和法律领域的各方代表。

联系方式:

赵冰女士 电话: +852 2529 8380 bzhao@theipmediagroup.com

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二、专利挖掘【实战PK】

时 间:4月25日13:00-17:30

规 模:80

地 点:北京IC咖啡中关村创业大街海淀桥东南角昊海楼北侧B1

主办方:PatSnap智慧芽

合作媒体:IPRdaily、思博网、中国知识产权网、中国技术交易所、中国知识产权杂志

活动详情:

这是一场突破传统讲座教学的模式,实践经验的碰撞、创新思维的交锋、一种感同身受、共同参与、人人皆有收获的沙龙。以“专利挖掘的出发点和方法”为话题分享,按行业分组有的放矢实践,经验交流后PK结果。

联系方式:010-82000898

报名方式: 请发送活动报名邮件至 support@patsnap.com; 邮件名请使用 姓名+公司/单位名称

截止时间: 2016年4月20日

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三、欧洲知识产权实践和运营讲座

时 间:4月20日9:00

地 点:南京金陵饭店昆仑厅

主办方:德国霍夫曼艾特勒律师事务所

承办方:江苏省专利代理人协会

支持单位:江苏省专利局

合作媒体:IPRdaily

活动详情:

包括“在撰写阶段,如果用全球性思维来保护你的知识产权?”,“欧洲申请专利的策略“和”如何进入欧洲市场“等。

联系方式:Cathy Tang ctang@hoffmanneitle.com

报名截止时间:4月17日#p#副标题#e#

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六、I译+ 智能型知识产权翻译平台上线发布会

时 间:4月24日15:00

规 模:200

地 点: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报告厅

主办方:知识产权出版社

合作媒体:IPRdaily

活动详情:

知识产权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翻译事业部将于2016年4月24日15:00整在举办I译+上线发布会。结合先进的辅助翻译技术和3000万语料库打造知识产权领域智能翻译平台 创造良性翻译生态圈 欢迎IP圈、翻译界、各高校及社会团体人士出席发布会。成功报名参加活动人士将会收到邮件通知。

Ps: 2016年4月24日晚将举办I译+上线发布会招待晚宴以及不插电音乐会。公众报名参加晚宴活动,请在报名邮件中明确。届时,活动签到现场支付120元晚宴费。

联系方式:010-82000898

报名方式: 请发送活动报名邮件至wipleader@cnipr.com; 邮件名请使用 姓名+公司/单位名称

截止时间: 2016年4月20日

世界知识产权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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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网络知识产权怎么才算侵权

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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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问网络知识产权怎么才算侵权,下面为大家介绍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方式按照传统的知识产权的分类方式。

(一)网上侵犯著作权主要方式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46条、第47条的规定,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利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行为,即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网络著作权内容侵权一般可分为三类:一是对其他网页内容完全复制;二是虽对其他网页的内容稍加修改,但仍然严重损害被抄袭网站的良好形象;三是侵权人通过技术手段偷取其他网站的数据,非法做一个和其他网站一样的网站,严重侵犯其他网站的权益。

(二)网上侵犯商标权主要方式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销售也成为贸易的手段之一,在网络交易中,我们了解网络商品的唯一途径就是浏览网页,点击图片,而网络的宣传通常难以辨别真假,而对于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然进行销售,或者利用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商品的包装、广告宣传或者展览自身产品,即以偷梁换柱的行为用来增加自己的营业收人,这是网上侵犯商标权的典型表现。网购行为的广泛性,使得网店经营者越来越多,从电器到家具,从服装到配饰,应有尽有,而一些网店经营者更是公然在网络中低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的销售行为甚至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三)网上侵犯专利权主要方式

互联网上侵犯专利权主要有下列四种表现行为: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的;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

很多人享有知识产权,那么什么是网络知识产权呢?关于这方面的知识下期会为大家介绍的,更多的知识产权安全小知识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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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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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房屋业主可以联合提出补缴土地出让金,应低于同类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与市场价的差额。再申请期限不得超过30年。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采用类似拆迁安置的方法解决。通过调查,第一种方法得到了大家的普遍认可,有人认为房子不到70年就会被拆除。新颁布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在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未按照前款规定批准的,由国家免费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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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婚前房屋产权纠纷有哪几种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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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婚姻总是和财产、房子等话题牵扯在一起。人们在婚姻亮红灯的时候往往会被房产纠纷困扰。那么婚前房屋产权纠纷有哪几种,产生婚后房产纠纷的话当事人应该如何应对呢?请大家注意收看。

就实际情况来说。有很多婚前买房是准夫妻(即将结婚但现在还没有取得合法婚姻关系的人。)两人共同买房。这种情况其实处理不当很容易引起纠纷,为了减少纠纷,在房产证登记时要尤为注意。

在实际的买房过程中,婚前房屋产权纠纷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并且已经支付全额房款,则该房产在婚后仍属于个人财产。

2、婚前以个人名义并且利用按揭贷款购买,婚后共同还贷或以自己存款还贷,该房产婚后还贷部分和房屋升值部分属共有财产。婚前所偿还银行部分的按揭款及计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3、婚后以个人名义购买,该房屋属夫妻共有财产。

据小编了解,夫妻婚前买房,产权归登记方所有,为一个的婚前财产。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由于时间有限,今日的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怎样处理房屋产权纠纷?下期继续为大家解答,请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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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浅谈汉字字体知识产权的保护

全文共 2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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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是指智力创造成果: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商业中使用的符号、名称、图像和外观设计。其中汉字字体也是一种,你对汉字字体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汉字字体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知识产权的特点

专有性

专有性是指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这表明除非通过“强制许可”、“合理使用”或者“征用”等法律程序,否则权利人独占或垄断的专有权利受到严格保护,他人不得侵犯。

地域性

地域性是除非国家间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外,经一国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在特定地区依特定之法或程序产生,也只在该地区生效。

时间性

时间性即法律对各项权利的保护,都规定有一定的有效期,各国法律对保护期限的长短可能一致,也可能不完全相同,只有参加国际协定或进行国际申请时,才对某项权利有统一的保护期限。

看过“浅谈汉字字体知识产权的保护”

浅谈汉字字体知识产权的保护

汉字是世界上唯一的创制时间早且一直连续使用到现在的自源文字系统,是中华民族重要的精神文化财富。汉字在发展演变过程中,形成了多种不同特征的字体,如甲骨文、金文、小篆、隶书、楷书、行书以及具有独特艺术风格的宋体、仿宋体、黑体等。这些传统字体是全中华民族共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后来字体设计人员又不断创新设计了多种新颖独特的新字体。传统字体和新字体都应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一)字库软件、字体单字和字体集合都应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计算机字体实际包含两部分:一是字体内容,即具有统一外观风格的单字字型的集合;一是字库软件,是字体内容的数字化集成载体。

字体内容由一系列具有统一外观风格的单字组成,汉字单字字符虽然结构固定,但决定字体风格的笔画形状、笔画比例、部件分布和字符比例等外观风格因素具有很大创造空间,只要外观风格与已有字体风格存在较大区别,应视为具有独创性的创造性成果。字体中的单字从符号形态上看,具有美术作品的特征,应当受到美术作品类型的知识产权保护。

浅谈汉字字体知识产权的保护

由一系列单字组成的字体是具有相似特征的同族美术作品。但字体集合整体不应视为汇编作品,因为构成汇编作品的关键在于对组成部分的选择和编排,而字库必须遵照国家标准,不能选择和编排,所以不可能构成具独特性的汇编作品。这也说明字体集合的独创性不在于编排方式,而在于构成部分单字外观的独创性。

字库软件是将包含某种特定风格的字体转换成代码被存储、调用,应作为计算机软件加以保护。

(二)非商业使用字体自动获得授权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在以下一些情况可以不经授权也不需要付费即可使用。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在介绍、评论中适当引用;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新闻报道;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合理范围内使用;公益陈列、保存、表演;转换成少数民族语文和盲文。

对于字体内容,个人普通使用以及公益使用都应该采取自动获得授权方式。只要以合法手段取得已经发表的字体应用于以上领域,不需要获得授权,也不需要付费。

(三)商业使用字体需要获得授权

商业使用,不管是新设计字体还是作为文化遗产传承下来的宋体、仿宋、楷体、黑体等字体,都需要获得授权。新设计字体采取何种授权方式由著作权人决定。而宋体、仿宋体、楷体、黑体等传统字体作为全民族共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则应由国家相关机构代为管理。

从理论上讲,如果取得收益应该返回给权利所有人,也可以变通为开放式授权,全民免费使用。但这仅应针对中国人,如外国企业作为商业使用,则需要取得正式授权。

如果我们将宋仿楷黑等传统字体全部规定为免费字体,这对国人来说是理所当然的,对外国人的商业使用来说则意味着资产流失。目前国家正在实施的“中华字库”工程将全面清理中华民族曾经使用过的所有汉字和少数民族字符,建立集大成的中华文字库,此字库工程的建设和完成,必将有力的保护传统文化遗产。

(四)字库软件的使用费不应包含字体内容的费用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字体厂商,不管是将传统字体还是新字体制作字体软件,都具有字库软件的著作权,可以在转让软件使用权时收取费用。

但目前不管是单独购买字体软件,还是通过购买office等带有字体的软件,所付费用都可能包含了字库软件制作的费用和字体内容的费用。所以有学者提出异议认为字体厂商在收取了字体软件的使用费用后再针对商业用户收取字体的使用费用,存在二次收费。

建议字体厂商明确免除字体内容的费用,只收取软件制作和软件介质费用,从而降低非商业使用的字体软件购买成本,还避免了在收取软件使用授权费用后再收取字体内容授权费用的二次收费。而针对商业使用则可收取字体内容的授权费用。

(五)字体产品的版权保护期

字体产品的版权保护也需要设置期限,应针对传统字体与新字体分别设置:传统字体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行永久版权。新字体则适用《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保护期为50年,期满转为公共资源,以鼓励不断创新。

综上所述,汉字字体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过去遗留下来的传统字体,这部分字体是全中华民族的宝贵文化遗产,应该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版权所有人是全民族共有,可以由国家相关部门具体管理,代替所有人行使相关权利;另一部分是字体设计人员创新设计的有别于以往字体的新字体。字体内容可以比照美术作品的版权保护,字库软件应该受到软件版权保护。

字库的应用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普通应用,这部分不管是传统字体还是新设计字体均不需要付费和授权。一种是商业应用,均需要经过授权,传统字体由授权产生的报酬应该回报给所有人,故可以变通为面向所有国民实行开放式授权,免费使用。另一种是新字体的商用授权,由其所有权人实施。字体的商用授权及费用收取,不应与字库的软件费用合并计算。

字库的软件版权保护应该有时间限制,字体版权保护期分成两种情况:

一是传统字体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实行永久保护。

二是新字体实行《著作权法》保护期限制。

这样就存在字体大众使用完全免费,商业使用既可以选择自愿放弃版权和版权保护期已过的免费字体,也可以付费使用版权保护期内的字体。采取以上措施,则能有效解决目前字体所面临的版权保护困境,有利于传统字体的保护传承和新兴字体产业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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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商品房产权到期怎么办 该如何处理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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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我们在购房的时候会听到房屋是多少年产权的介绍,那么70年产权到底是什么意思?是意味着我们对房屋的使用权只有70年吗?70年后,我们的房子到底会怎样呢?一起来看看吧!

通常房屋产权指的是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用地50年;工业用地、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设施用地年限40年。

关于商品房产权到期怎么办相关疑问

70年后续期是有偿还是无偿,有偿金额又会是多少,法律从未明确。落实到地方操作层面,商品房产权到期是完全有可能将“自动续期”操作成“无偿收回”的。就说现在,那么多刚建成没几年的房子不是马上就以“危旧房改造”的名义强拆了吗?更何况,《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已经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原来表述明确的“无偿自动续期”;“出让人收回”甚至“无偿收回”,未必不能成为那个“有关规定”。

相关法律解释

在中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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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房屋产权到期后 土地使用权如何续期

全文共 1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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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依该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即终止。由于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有期限的他物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结果并不导致所有权的丧失。

因而,使用期届限满,土地使用者理应将土地使用权返还给土地所有者,这是土地国家所有权的最终体现,也是土地有偿、有期限使用原则的具体反映。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

(1)续期申请的提出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

(2)续期申请的审批

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3)续期的性质

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收回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1)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相对独立的财产权,它只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内由国家让渡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在该年期内使用土地的权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当出让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就不在拥有该土地使用权。因此,国家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应当是无偿的,不应附加任何条件。

(2)国家在无偿收回起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无偿取得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

使用处理

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自用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的,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企业外购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使用权以及建筑物的价值的,一般应当对实际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价值相对比例)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确实无法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才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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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国外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期限是多长

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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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知识产权是针对知识产权在互联网时代产生的新内容所提出的概念,既包括传统的版权、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与商标等在互联网情景下的新表现,也包括数据库、电脑软件、多媒体、网络域名等电子化的知识产权形态,还涉及到由于互联网新技术应用所导致的不正当竞争等问题。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国外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期限是多长。

(1)1995年6月8日及以后提出的专利(除设计专利)申请,其期限为:自从专利申请之日或最早申请之日起计算20年届满。

(2)1995年6月8日生效的、或公布的于1995年6月8日以前提出申请的所有专利(除设计专利),其期限为:申请提出之日起20年届满,或专利授权后17年届满,取时间长者。

(3)1995年6月8日以前提出的国际申请、且无论在1995年6月8日以前或以后进入美国国家阶段的授权专利,其期限为:专利授权后17年届满,或国际申请提出之日或更早申请之日起20年届满,取时间长者。

(4)1995年6月8日以后提出继续、分案或部分继续申请的授权专利,其期限为:从最早申请之日起计算20年届满。

(5)1995年6月8日以后提出国际申请的授权专利,其期限为:从国际申请提出之日起20年届满。

(6)国际申请的继续或部分继续申请,其期限为:从国际申请提出之日起20年届满。

(7)有外国优先权的申请,其期限为:从在美国提出申请之日起计算20年届满,而不是优先权申请日。

(8)国内优先权,即临时申请,不计算在20年期限内。

(9)1999年制定了“专利保护期保障法”,即申请日起3年内没有授权的,每延误一天,保护期顺延一天,即实质上是授权后17年。

很多人不知道什么是网络知识产权,不知道该怎样维护自己的产权,想要详细了解请到,更多的知识产权安全小知识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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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网络知识产权年费是多少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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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上期中了解到网络知识产权是需要交年费的,那么网络知识产权年费是多少呢?下面由小编带大家到中去了解一下;

网络知识产权年费缴纳标准,国家知识产权局75号文件规定:

第1年—第3年900元/年

第4年-第6年1200元/年第7年-第9年2000元/年第10年-第12年4000元/年第13年-第15年6000元/年第16年-第20年8000元/年迟交年费(6个月以内)逐月追加滞纳金实用新型:第1年-第3年第4年-第5年第6年-第8年600元/年900元/年1200元/年

第9年-第10年2000元/年迟交年费(6个月以内)逐月追加滞纳金外观设计专利第1年-第3年第4年-第5年第6年-第8年600元/年900元/年1200元/年

第9年-第10年2000元/年迟交年费(6个月以内)逐月追加滞纳金说明:1、年费缴纳时间:专利授权时,缴纳第1年的年费。以后的年费以申请日为基准,只看月和日。(例如:申请日是:2010年1月1日,就只看1月1日。)每年这个日子的前后一个月,就是缴纳下一年度年费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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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房屋产权人增加怎办?具体增加产权人方法?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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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按照目前法律法规规定,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可以以房地产权赠与、买卖或析产登记三种方式办理。

增加房屋共有人的方法

一是赠与。

假设房屋产权人张先生想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加上儿子的名字,那么他可以选择将房屋的部分产权赠与给儿子。具体应该怎么操作呢?第一步应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国土房管局的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增加儿子为房屋共有人。

二是买卖。

想在自己的房地产权证上加上其兄弟的名字应该怎么办?你可以选择将房屋的部分产权卖给自家兄弟。你可以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增加你的兄弟为房屋共有人。

三是析产。

以房屋析产登记增加房屋共有权人仅适用于夫妻之间。如果你想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除了可以选择赠与、买卖方式外,还可以选择房屋析产登记。

你需要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夫妻析产公证手续,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市国土房管局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夫妻析产协议书、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再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屋析产登记。这样,你就能增加配偶为房屋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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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市民政局出新政 小产权房别钻空子合法化

全文共 1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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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市养老照料中心建设的方案出台。有业内人士认为养老用房容易被小产权钻空子,而该方案也明确指出,严禁小产权房合法化

根据《北京市养老照料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工作安排,今年将是全市中心建设的收官之年。

北京市民政局出台养老照料中心建设方案

2月18日,北京市民政局出台了《北京市2016年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细化分工和时间表,并对建设流程予以规范。

根据《方案》披露的数据显示,目前北京全市已建成养老照料中心329个,今年还需建设208个,主要集中在朝阳、海淀、丰台等区,今年10月1日-11月20日将全面完成建设,有条件地完成设立许可并投入使用。

长期以来,土地、房屋的获取一直是照料中心建设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有养老企业负责人表示,难以获得合适的土地、房屋资源,或者成本过高往往会成为建设过程中较大的阻碍。对此,《方案》明确将鼓励各区、各街道(乡镇)在权责明确的基础上,利用自有用地、房屋资源或者通过租金补贴、建设补贴等方式支持中心建设。

养老用房存在被小产权房钻空子的风险

《方案》特别强调各区在确定2016年中心建设项目时,应严格审核和把关,特别是对无房产证和土地证的中心项目,应征询规划、土地等相关部门意见,避免已纳入国土部门重点督查范围、近期规划拆迁范围的建设项目和小产权房转为养老照料中心。

据了解,目前北京的养老照料中心主要是公建民营、民建民营两种运营模式,基本都是50-100张床位左右的规模,使用面积基本都在几万平方米,包括助浴、助餐、助洁等多种功能,辐射范围涉及周边多个社区、街道。

随着北京的土地资源愈发稀缺,符合养老照料中心建设、运营需求的房屋、土地获取难度越来越大,因此,目前北京已建成的养老照料中心用地、用房主要为企业自有用地改扩建或租赁。

于是,有专业人士认为,这些养老照料中心在租赁前,其建设、运营单位应该明晰土地产权归属,但有时这一环节容易被忽视,存在让小产权房钻空子的风险。

小产权房合法无望

政府打击小产权房依然坚决

此前,在提到对小产权房的处理方式时,业界有多位专家都曾建议可以将小产权房用做养老服务设施,更有地方人大代表建议将合适的空置小产权房改为养老院,由政府核发牌照,以此降低养老院建设成本。但对于此类提议业界争议较大,政府也未对此做出回应。

不过,前几年,北京曾出现小产权房被当做“养老公寓”出售而被查的情况,可见,不论冠以什么名头,政府打击小产权房的态度还是比较坚决的。

其实,关于小产权房是否应该合法化的问题,一直以来都存在争议,有的人认为,小产权合法化可以让农民完成“自我城市化”,城市人口把城市文明带入乡村,农民不用离开自己的家乡就可以实现城市化和市民化。

而且,农民通过建设小产权房获得数倍、数十倍甚至上百倍于征地的土地增值收益;通过出售、出租这些房屋,获得持续稳定的收入。即使无地可种,政府也不用操心他们的再就业问题。

但是小产权房因为没有房产证,遇到拆迁,补偿的问题也不好解决。最重要的是,小产权房质量无法保证,在房屋交易、遗赠时也有诸多的麻烦的风险,所以至今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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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车位那些事:人防车位和产权车位有啥区别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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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送车位,买房必须同时买车位,房子不好卖的项目,开发商会说买房送车位;销售太火爆的项目,开发商则会捆绑销售车位。

对于两种典型车位而言,地下人防车位和产权车位有着明显区别。对于人防车位而言,开发商即使赠送,实际上也就是免了约定期限内的停车费用,而产权车位的赠送,则多属于营销手段,成本和利润已经摊入购房款中了。

对于人防车位和产权车位,我们有必要仔细了解下这两者之间的区别。

产权车位

这位车位属于开发商出售给购房者的,由于属于开发商规划销售的一部分,已经通过审批,这类车位可以办理产权证,车位年限与商品房使用权年限一直,业主取得产权证书后也可以出售车位。

人防车位

开发商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规定,建设地下人防工程,然后将之改造成地下停车位,这类车位称之为“人防车位”。该类车位产权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而属于国家,无法出售但可以出租,且期限不得超过20年。

买车位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送的是产权车位还是车位使用期

这个可以从车位合同看出,产权车位的合同一般是《车位买卖合同》,而人防车位的合同则一般是租赁协议,并写明车位使用期且一般不超过20年。

2、停车位免费,停车免费吗?

这是很多业主疑问的地方,明明是开发商赠送给自己的车位,为什么物业还会向业主收取所谓的停车费(或管理费)?业主买车位买的是车位的使用权而不是管理与服务,开发商卖的是车位,物业提供的是含照明、清洁、监控等服务。业主购买车位使用权后,要使用车位需先缴纳此费用。

3、购房者应该搞清楚,买房送车位是否只针对部分户型,这一点很关键!

4、购买车位、车库的时候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银行有关工作人员解释,按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应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新增)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因此,在现行法律法规条件下,公积金贷款不能用于购买除自住房以外的东西,当然就不能用于购买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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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二手房交易为什么要做产权验证?

全文共 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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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地产市场上,一些年轻人会考虑购买二手房作为婚房,而一些长期租房的人也会考虑买二手房自住。对于买方来说,他需要了解到房屋的一些基本信息,而且是非常可靠的信息,这个过程中就需要有房屋验证的环节。做了产权验证,能够让房屋顺利走完交易流程。

产权验证过程中,有几个问题值得大家注意。

1、产权交易有限制。

如存在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或划拨、属于安居用房以及危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问题。如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而大多数这样的单位都不允许其职工向外人出售房屋。

2、承租人可能优先购买。

在同等条件下,房屋的承租人具备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所以必须得到该承租人不购买房屋的书面承诺,或是等租赁关系结束后再购买该套房屋。

3、房屋用途非商用。

买房自住者可不必在意这一点,但如果是准备买房用作营业或办公,则应注意房产权证上的房屋用途限定。若该套房屋不能用作办公,就只能望房兴叹了。

4、房改房成本价未补足。

1998年以前许多职工购买原产权单位的住房时,都是以优惠价或标准价购买的。

如果购买的是卖房者当初以优惠价、标准价购买的房产,那么就要确认该房屋是否已按成本价补足费用。

5、城市居民不能买农民房。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农民的房屋一般不能直接卖给城市居民,城市居民只能向农民租房。

乡产权房屋(又称小产权房屋)需经国家批准,征地开发,只有待土地性质由集体变为国有时,才能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房产交易。如果是县城住房,土地使用权证上显示是城镇开发的,才可以上市交易。

6、未办理房产证。

购房者还需要注意,如果购买的房子只有购房合同和发票,而未办理产权证则尽量不要购买,这类房产很可能会因为开发商的问题,导致最终无法办理产权证。

此外,在房屋买卖交易完成的同时,买方应要求卖方及时协助自己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以防卖方看房价上涨而毁约,给买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房产有更深的了解。

罗岩表示,很多购房者都把目光投向二手房市场,但由于是初次购房,不少人看不懂其中的猫腻,吃了“哑巴亏”或者上当受骗,此时就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权。如果自己对法律法规不够了解,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办理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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