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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

商标知识专题栏目,提供与商标相关内容的知识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商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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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tm和r的区别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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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商标表示的是该商标已经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并且商标局也已经下发了受理通知书,进入了异议期,这样就可以避免其他人重复申请,也表示现有商标持有人有优先使用权。R商标表明该商标己在商标局注册,并经审查通过,成为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具有独占性、排它性、唯一性,由商标注册人所独占,受法律保护,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商标持有人许可或授权,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

TM商标是英文trademark的缩写,指的是商标符号,一般标注在正在申请的商标上。R商标一般显示的是圆圈内一个R,R是英文register的首字母缩写,指的是“注册商标”的标记,意思是该商标已通过商标局审查,成为注册。注册情况不同TM商标是已经向商标局申请注册,但是还在审核,尚未通过,也就是说还是进行时。R商标是已经注册成功的,也就是完成时。法律效力不同TM商标准确来说还不是法律认可的商标,因此不受国家法律对于商标权的保护。R商标是已经注册成功的,具有专用性,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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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进行商标注册?个人能不能注册商标?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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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途径

1

通过商标局直接注册商标

2

选择一家知识产权代理公司

申请商标的主体及所需材料

1

企业

企业在申请商标的时候所需要的材料有:

1、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最新年检)。

2、商标图样(大小为5-10cm)6张,五张放到自封袋内,一张粘帖到商标注册申请书

的背面。

3、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盖公章(不允许签字)。

2

个人

个人在申请商标的时候所需要的材料有: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个体工商户执照副本复印件。

3、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签字(不允许盖章)。

注:个人身份证的名字要和个体工商户执照上的经营者名字相一致。

个人能不能注册商标

1

个人可以注册商标,但需要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该个人需要是该个体户的经营者。建议通过代理公司办理,费用虽然会贵一些,但省心,代理公司会对商标进行查询做出专业判断,降低申请的风险。

商标申请流程

1

商标注册一般分为个人和公司申请两种。

2

个人申请所需文件:

(1)身份证复印件(需签名);

(2)个体户执照复印件 ;

(3)商标注册申请书;

(4)委托代理机构的需要提供委托书。

3

公司申请所需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盖章)

2、商标注册申请书;

3、委托代理机构的需要提供委托书。

流程总的来说大概需要14-16个月左右,其中,受理通知书(1-2个月左右), 实质审查(9个月) ,公告(3个月), 发证(2个月左右) 。

商标注册有什么好处

1

1、企业注册商标,可以抢占市场,拓展业务范围,形成一种自有的品牌形象

2、企业注册商标,保护了企业商标不受侵犯,保护了品牌的价值不受盗取。

3、企业注册商标,品牌建立的基础,是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根本。

4、企业注册商标,是入驻如天猫等商城的必要条件

5、企业注册商标,是办理质量检查,卫生检查所具备的条件

6、企业注册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可以转让(投资),可以抵押,许可使用,创造收益,还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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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和r商标的区别 tm和r商标的不同

全文共 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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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商标上的tm表示该商标已经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并且国家商标局也已经下发了《受理通知书》,进入了异议期,这样就可以防止其他人提出重复申请,也表示现有商标持有人有优先使用权。R是“注册商标”的标记,意思是该商标已在国家商标局进行注册申请并已经商标局审查通过,成为注册商标。

tm表示商标持有人有优先使用权。r受法律保护,任何企业个人未经商标持有人的授权,均不可使用该商标,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商标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称为“商标”。商标受到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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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著作权怎样保护

全文共 2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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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有很多,商标就是其中之一,但是很多人对其商标著作权如何保护没有详细的了解,那么商标著作权怎样保护?一起走进进行了解。

商标著作权保护办法如下:

1、具有独创性的商标图案可以成为作品

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可见“独创性”和“可复制性”是一项智力成果成为作品的实质条件。商标图案由文字、图形、颜色、数字、符号、字母或其他组合构成,凝结了商标设计者的理念与独特想法,无论商标图案是否核准为注册商标,是否给予商标权保护,只要符合作品的实质条件,就应当受著作权法保护。商标图案一般附着于商品、广告、装潢上使用,通常都具有“可复制性”,因此,“独创性”是判断商标图案可否成为作品的关键因素。

“独创性”要求智力成果源于创造者的独立贡献,不是对他人成果的抄袭,且具有一定水准的创造高度。本案中,商标图案“直通车”是对“直”、“通”、“车”三字进行异形的独特组合,整体表现为一列动车组造型,体现了一定艺术美感和创造性,且在案证据能充分证明该图案是创作者独立创作出来的,不是抄袭、复制、剽窃或模仿他人已发表的智力成果,符合作品“独创性”要求,结合其具有“可复制性”特点,故可成为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

2、商标图案可受著作权和商标权双重保护

有观点认为,不应当将商标图案认定为作品,进而给予著作权保护,否则,将彻底颠覆商标法的“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并不当地给予这些商业标识超越商标的保护范围,致使权利人怠于将可以成为作品的商标图案注册为商标,还会造成普通商标图案和可成为作品的商标图案之间严重的权利不平等。

小编认为,我国法律没有对商标与作品之间的关系作明确规定,即没有肯定对商标图案给予著作权与商标权双重保护,又没有否定双重保护。因此,作为作品的商标图案,可依著作权法规定获得著作权保护;如获得商标注册,又可以获得商标权保护,两者并不相互排斥。其实,采用著作权保护并不能完全阻止商标图案被他人利用,原因在于著作权法只保护作品的表达,不保护作品的思想,著作权人只能禁止他人对其作品进行复制、抄袭等,而不能禁止他人进行相似的创作。就涉案商标图案“直通车”而言,如果被告杨华太进行相似的创作,对“直通车”中文汉字进行艺术化处理,创造出与“直通车”完全不同的图案,或者直接使用不能取得著作权的“直通车”三个中文汉字,则原告司徒尚炎无权主张被告杨华太的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由此可见,尽管商标图案可以获得著作权保护,但因其局限性太大,只有进行商标注册保护才能确保权利人的智力成果免遭侵害。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权利人也不会借重著作权来保护商标图案,忽视商标注册的重要性,而只是将著作权保护作为对商标保护的一种辅助手段。况且,显著性是商标获得注册的前提条件,其要求商标图案立意新颖,独具风格,但是有显著性的商标图案并非当然具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独创性,实践中许多构成要素简单的商标,不乏明显的识别特征,却难言独创性,能够落入著作权领域的商标图案非常少见。于此而言,给予少数商标图案著作权法保护绝不会架空商标法的“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

3、商标注册证或初审公告、注册公告可作为认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图案享有著作权的佐证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作者。商标初审公告、注册公告以及商标注册证均附有商标图案,且载明了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的信息,可否直接根据商标注册证或商标申请注册过程中的初审公告、注册公告所记载的信息认定商标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是商标图案的作者,进而确定商标图案的著作权归属于商标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对此,法院以往的判决已给出明确的答案。在福建石狮“老人城LAORENCHENG及图”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判决中明确指出:申请注册商标及相应的授权公告仅仅是表明注册商标权的归属,并不必然表明注册商标图形作品著作权的归属。该案裁判逻辑是:商标注册证、初审公告的功能在于确定商标权人的身份,非著作权人身份,而实践中存在商标图案的商标权人和著作权人不为同一主体的情形。如张三委托李四设计商标图案,双方未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商标图案著作权归属,按照合同约定,张三可将该商标图案申请注册为商标,由于双方未就著作权的归属予以明确约定,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该商标图案的著作权应归属受托人李四。再如,张三经李四许可,将李四创作的作品申请注册为商标,依据双方的许可协议,张三有权将该商标图案作为注册商标使用,但李四仍然是著作权人,张三不能因商标使用行为而取得该商标图案的著作权。因此,在商标权人与著作权人可能不是同一主体的情形下,仅依据商标注册证或初审公告、注册公告是无法必然得出商标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亦是著作人之结论。不过,对该案裁判不能作机械的理解,不能认为商标注册证或初审公告、注册公告对商标图案著作权权属认定毫无意义,因为国家商标局出具的商标注册证或初审公告、注册公告属于公示行为,具有较强证明力,在无相反证据情况下,应先假定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为商标图案著作权人身份。倘若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或有证据表明商标图案的商标权人和著作权人存在不为同一主体的可能性,则应结合其他证据进行查证。如此,既能简化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的举证,又能确保实质上的公平。

商标著作权怎样保护小编对其做了介绍,这些知识产权安全小知识非常重要,是老百姓的舞台,除此之外,在这里还可以对其什么是著作权保护等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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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发证机关

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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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区别。注册商标是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则不受商标法律的保护。那么,商标发证机关呢?下面就让小编来介绍吧!

领取商标注册证

商标完成注册后,商标局向注册人颁发证书。

若是通过代理组织的由代理人向注册人发送《商标注册证》;直接办理注册的,注册人应在接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到商标局领证,同时还应携带:领取商标注册证的介绍信、领证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当地工商部门的章戳的复印件、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商标注册人名义变更的需附送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注:一件新申请商标从申请到发证一般需要一年到三年半左右时间,其中申请受理和形式审查约需一个月,实质审查约需24到30个月,异议期三个月,核准公告到发证约2个月。

商标注册申请须知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仅指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特殊标志登记申请。广义的商标注册申请除包括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外,还包括变更、续展、转让注册申请,异议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以及其他商标注册事宜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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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标注册条件及费用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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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商标申请范围很广,但是也是有一定的限制,不是所有的商标都可以被注册,那么,中国商标注册条件费用大概是多少呢?商标权的侵权行为及维权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申请人须有合法的主体资格,至2007年2月28日起,商标局已经不受理纯粹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注册商标申请,中国境内的自然人申请商标的,必须执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也就是说,申请人必须是个体工商户或者企业。

第二,如果申请的商标存在异议的,申请人必须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而且还应在属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范围。

第三,申请商标时,必须要按要求提交申请书以及相关文件、资料,如果是委托代理机构的,就要把所有的资料和文件以及申请书都交予代理机构代为办理。

第四,商标局受理商标注册费用600元,只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一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60元;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用3000元;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为3000元,补发商标注册证费为1000元(含刊登遗失声明费用)。

从以上四点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商标注册条件是申请人必须要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如果在申请商标中存在异议的,那么申请人必须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而且还应在属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范围,而每种商标的注册费用为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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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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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是一种违法行为,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侵权人除了要承担相应的侵权损失以外,还必须要向商标权人赔偿道歉,以及消除一定范围内的消极影响,那么,哪些行为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呢?商标权的侵权行为及维权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商标侵权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违反法律规定从事各种使商标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受到损害的行为,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三条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第二,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就属于商标侵权行为的一种。

第三,商标侵权行为还包括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第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或者说销售侵权注册商标商品的,都是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方式。

第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都侵犯了商标注册人的商标权利。

综上所述,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或者销售侵权注册商标商品的,又或者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以及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都是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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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标续展注册

全文共 1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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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那么,什么是商标续展注册呢?商标权的侵权行为及维权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商标权利人注册的商标,具有一定的使用期,其使用期限自核准注册之日起,有效期为十年,对于经过多年使用,已届有效期的注册商标,已经形成了一种无形资产,并为广大公众所熟知,其潜在的价值是巨大的,所以当注册人认为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依法及时提出续展申请,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提出续展申请,这就是商标的续展注册。

第二,通过商标续展注册,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得以延长,注册人对该商标的法定权利得到延续,从而保证了注册商标在市场经济活动的连续性、稳定性,保护了权利人运用商标作为载体体现其商誉的积极性,也使得商标权利的财产权性质得到进一步地体现。

第三,商标的续展申请与商标的初始注册申请的程序是不同的,续展申请的目的是通过申请使已经取得的商标专用权利继续有效,而不是为了使新注册的商标获得专用权,因此法律将续展申请程序规定的也很简单,所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续展的商标注册证原件或复印件;与原注册证商标图形一致的商标图样六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这三种即可,而商标注册人只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六个月内提出申请,交纳规定的费用,就可以依法获准续展注册。

第四,注册商标经过不断的续展,使商标权人所拥有的商标专用权成为一种“长久权”,续展的后果是将注册商标转换成一个永久的品牌,其蕴藏地商业价值是巨大的,因此商标的续展问题应当引起公民或法人、企业组织的足够重视,如果错过了在期满前六个月内提出续展申请,法律还规定了救济途径,即商标注册人尚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续展注册申请,可给予其六个月的宽展期,即在有效期满后六个月内,原商标注册人仍然可以申请续展注册,但是商标注册人如果错过了六个月的宽展期,则商标局对该注册商标予以注销,而且自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该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综上所述,商标续展注册也就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向商标局办理续展注册申请手续,缴纳有关费用,使商标有效期限得以延长,商标权利得以继续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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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保护的具体作用是什么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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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保护,其实也是保护企业的品牌或者说企业的形象,在执法力度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只要商标受到他人侵犯,就会受到严惩,那么,商标保护的具体作用是什么呢?商标权的侵权行为及维权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商标是一个企业的标志,也可以说是一个企业文化的表现形式,代表着企业的形象,对商标的保护可以让企业信誉、企业形象得到保护。

第二,商标具有专有使用权,受《商标法》的保护,是一种知识产权。注册一个商标和购买一个商标都是要花费一定的金额,而保护商标不为他人所用其实也是保护了个人财产不受他人的侵犯,同时也是为了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

第三,每个著名品牌的确立,商标都是同时成了一个升值的商品,当企业升级为大品牌公司的时候,商标也同时提升了价值,这也是商标的预期价值,保护商标也是保护企业的拓展之路。

第四,保护商标也是为了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打造品牌效应,或者说提高产品的知名度,树立品牌形象。

综上所述,保护商标其实也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品牌形象,打造品牌效应,为企业申请驰名商标做准备,也防止他人为了非法获利而产生侵权的行为,阻止假冒伪劣产品出现在市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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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抢注怎么办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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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法律对商标被他人抢注没有明确的定义,但是在实践中,很多企业在没有注册商标前就已经把品牌深入消费者人心,而他人抢在企业面前注册了此商标,想以此不劳而获取得非法利益,那么,商标被抢注怎么办呢?商标权的侵权行为及维权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在商标异议程序中提出异议申请,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经裁定异议成立的,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使之不能注册,因此,如果抢注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处于初步审定公告阶段,商标在先使用人应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阻止商标注册成功。

第二,在商标争议程序中请求裁定,对抢注人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若该商标已经注册,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驰名商标的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第三,在商标使用管理中提出撤销申请,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撤销,因此,如果抢注人商标注册成功后,但没有实际使用的,商标在先使用人或他人可以以三年不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第四,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我国《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人们在从事市场交易和相互竞争时应遵循的道德准则,具有普遍适用的法律效力,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有悖诚实信用的民事活动准则,商标在先使用人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如果商标被他人抢注,可以在商标异议程序中提出异议申请、在商标争议程序中请求裁定、在商标使用管理中提出撤销申请以及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这四种办法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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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查询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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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商标申请条件,一个品牌的门面就是它的商标,而一些有名的商标就叫做著名商标,这是建立在注册商标的基础之上的。那么商标申请查询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商标申请查询

我们在查询商标是否被注册的时候需要找一个专业的机构办理,因为我们这方面的经验是不行的,比如我们的这个商标名称,有几十个反馈的内容,如果你没有经验,你就不可能判断出,自己的这枚商标是否有近似商标,我们无法判断,那么我就可以委托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材料入下:

1、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需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⒉、以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⒊、提供商标文字或图样,需要保护颜色的,还需要提供彩色图样;

⒋、提供拟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可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十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填写;

⒌、提供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该委托书可从本网站上下载;尤其注意,《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的地址应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应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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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购买流程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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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是非常有保障的获得商标的途径,通过商标交易我们可以更快的获得需要的商标,那么商标购买流程有哪些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商标购买流程

一、准备材料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6.提供公证处的商标卖方申明公证书

二、商标办理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商标购买需缴纳转让费

四、商标转让时间

商标局在一个月左右下发《商标转让受理通知书》,6-12个月左右下发《商标转让核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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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怎么办理

全文共 1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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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专用质押是指商标注册人以债务或者担保人身份将自己所拥有的、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商标专用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商标专用权的价款优先受偿。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1、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

申请商标专用权质合同登记需提交下列文件:

A、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其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A、申请质押原因,B、申请质押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名称、法人代表、地址并加盖申请人章戳,C、质押商标名称、注册证号,商标有效期,D、质押商标的权属状况,E、质押的价值,F、质押的期限等;

B、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C、主合同和质押合同复印件(外文文本需附中文译本1份);

D、质押商标所有权证明原件或经核对的复印件(包括续展、变更、转让情况):

E、代理人权限委托书;

F、商标局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或材料。

2、申请登记的时间要求和审查期限:

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于订立书面协议之日起20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

登记机关应于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3、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申请人:

A、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申请人,应是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的出质人与质权人。

B、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登记,一般由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向商标局办理质押登记申请手续。

C、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可以直接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委托。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交送代理人委托书一份,代理人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和权限。

4、符合上述登记条件的,商标局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如:出质人不是商标权合法所有人的;商标权归属不明确的;没有缴纳登记费等),商标局不予登记。

商标专用权质押的作用

(一)有利于完善金融创新体系

商标权质押贷款方面的探索和实践,需要由人民银行与工商局共同推动,这种创新模式与传统的金融产业内部纵向创新模式有明显的不同:它以行政区域为基础,突出中观主体的作用,具有某种横向联合的特点,体现了中观经济主体对技术进步的积极反应、试图推动金融创新的主动作为及产业经济管理部门之间的互相协作,也体现了中观金融主体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特点主动创新,在制度上满足微观市场主体对扩展信用担保方式的需求。

(二)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中小企业成长初期大都只能租用厂房或设备进行生产,以货币或实物形式存在的自有资本并不多,难以满足银行在传统信贷体制下对风险控制的要求。以商标权作为贷款质押品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抵押资产不足的问题,进而缓解融资难的问题。企业商标意识也不断增强。

(三)有利于积极推动企业自主创新

通过对商标的外部评估,使中小企业真正了解自己在市场中的商标竞争优势,并进一步增强技术创新和树立商标意识,保持较长时期的市场优势,为银行信贷资金安全提供长期的保障。

(四)有利于促进知识产权商品化、加速知识产权向生产力转化

2006年5月,湖南省湘潭市出台了《湘潭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2006年9月,在湘潭召开的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研讨会上,举行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签约仪式。两家民营企业通过商标专用权质押,从湘潭市银信部门获得了1150万元贷款。商标权质押贷款在湘潭推广应用后,受到了企业、政府部门的广泛关注和欢迎,现在不仅在湘潭市形成了全社会尊重知识、促进知识产权商品化、加速知识产权向生产力转化的良好氛围,越来越多的企业向承办银行申请此种贷款,甚至吸引了部分外地商标权持有人专程来湘潭咨询或申请贷款;而且逐步产生了外部扩散效应,同时出现了中小金融机构向分支机构指导推荐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国有商业银行向上级主动申请增加信贷质押方式、省工商局在全省推广、人民银行总行重点研究推介等多种创新互动行为。体现了中小金融机构自主创新的效能和活力。受科技进步和知识产权转化能力提升的影响,湘潭市经济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将撤销登记:

A、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符的;

B、登记后发现有不应予以登记事由的;

C、登记后发现质押合同无效的;

D、双方当事人申请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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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先在商标侵权中使用抗辩权

全文共 1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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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trademark infringement)是指违反商标法规定,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或者从事其他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商标侵权中的抗辩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2、继续不间断使用

要求被控方连续不间断的持续使用,如果两年前使用了一段时间,两年后又重新使用则存在间断的问题,有可能达不到在先使用的要求(若两年后重新使用时仍在商标申请日前则另当别论)。

3、商标申请日前已实际使用

该要素需结合时间方面进行比对,要求被控侵权方实际使用的时间点在涉案商标申请日之前,而非商标公告日或授权日。

商标侵权如何认定

商标

商标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商业标识。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加之地方保护、对侵权获利的疯狂追逐等因素,商标侵权行为不时发生。但商标权被人为划定成“禁”(禁用权)与“行”(专用权)的不一致。在“行”的方面,权利的效力仅及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商标法第五十一条),但在“禁”的方面,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在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近似的商标(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这样就造成了商标权侵权行为认定的任务十分复杂和艰巨。有鉴于此,本文作者拟对商标侵权行为的相关内容进行一番探讨,以有助于今后的工作。

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该条又可分成四种商标侵权的形式:

a、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也属于同一种类。

b、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

c、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近似,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标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类。

d、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近似,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相类似。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行为又称之为“反向假冒”。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1)、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2)、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6、具有一定影响力

是一种基于持续使用行为而产生的法律效果,是指已经使用了一定的时间、因一定的销售量、广告宣传等而在一定范围的相关公众中具有知名度:

1、使用了一定的时间,只有在一段时间范围内持续使用方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偶尔一次或几次的使用尚无法达到该效果;

2、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在商标申请日之前的经销合同及发票、审计报告等能反应经销区域、产量、销售量或销售收入的相关证据材料;说明其产量、销售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同行业中位居前列,具有较广泛的销售区域;

3、广告宣传及推广方面:包括各种报纸、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各种宣传册、杂志等出版物。

综上,商标侵权在先使用抗辩要求在商标申请日之前,被控方因有着一定的连续不间断的使用时间及较高的使用频率而具有较强的识别力,在相关行业中已经与被控方形成密不可分的联系,拥有一定的市场规模、获得了一定荣誉、产生了一定的商誉和价值,在行业及相关公众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其形成的在先权益方能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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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反向混淆可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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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混淆”一词并不是传统商标法律制度中的概念,它是由上世纪70年代美国法院通过若干相关案例提炼而来。我国商标法并未明确规定“反向混淆”问题,学术界对此也鲜有论及,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案件纷繁复杂,法院在处理商标侵权诉讼时却不可避免地触及到了利用传统商标混淆理论所不能解决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反向混淆的相关法律知识。

【反向混淆为什么可诉】

在涉及“反向混淆”的案件中,一方面,侵权者不具备攀附商标权人商誉(搭便车)的主观恶意,在某些案件中,侵权者甚至都不知道自己使用的商标涉嫌侵权。另一方面,侵权者凭借其经济实力使得其商品更为公众熟知,消费者不会认为侵权者的商品来源于商标权人,而是认为二者的商品均来源于侵权者,并未增加消费者搜索商品的成本,某种程度上看,商标权人更像是侵占了侵权者的商誉。上述特点极易使人认为“反向混淆”是合理的,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反向混淆是可诉的,因为:

1、反向混淆贬损了在先商标的市场价值

2、反向混淆使得商标权人失去了对商标权的控制

3、反向混淆将限制商标权人开拓新市场的能力

4、反向混淆使得商标权人的直接经济利益受到损害

【历年案例】

“iPad”商标侵权“唯冠”判赔6000万美元

“iPad商标侵权案”中指的美国苹果公司和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起诉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唯冠深圳),不履行iPad转让商标义务。该案件经过三次开庭,最终判定苹果败诉。

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苹果公司与唯冠深圳就iPad商标案达成和解,苹果公司向唯冠深圳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

“NewBalance”侵权“新百伦”判赔9800万元

2015年,美国知名运动品牌“NewBalance”在国内市场遭遇商标侵权诉讼。2015年4月2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备受关注的商标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NewBalance在中国的关联公司——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百伦公司)因使用他人已注册商标“新百伦”,构成对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侵犯,须赔偿对方9800万元。

原告周某是“百伦”、“新百伦”的商标专用权人,“百伦”商标于1996年8月21日获准注册,“新百伦”商标2004年6月4日申请注册。而美国知名运动品牌“NewBalance”却广泛使用“新百伦”商标。最终美国“NewBalance”败诉。

“百事可乐”侵权“蓝色风暴”判赔300万元

2005年5月,百事可乐开始耗巨资在中国大陆强势推出了“蓝色风暴”主题促销宣传活动。

然而,2003年,浙江丽水市的一个啤酒小企业已经注册了“蓝色风暴”商标,许可范围涵盖可乐、矿泉水及其他饮料。于是,浙江蓝野酒业有限公司把百事可乐告上了法庭。2007年5月24日,浙江省高院二审判决上海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侵犯了浙江蓝野酒业有限公司的“蓝色风暴”商标权,须进行赔偿,并在媒体上刊登声明,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2011年5月24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上海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带有“蓝色风暴”商标产品的生产、销售、广告、宣传行为,赔偿浙江蓝野酒业有限公司经济损失300万元;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停止销售侵犯“蓝色风暴”商标的产品。

【反向混淆的概念】

反向混淆(REVERSECONFUSION),是与传统意义上的混淆(正向混淆)相对而言的,即在后商标使用人对商标的使用已使之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以致于消费者会误认为在前的商标使用人的商品来源于在后商标使用人或认为二者之间存在某种赞助或认可的联系。实践中,在后商标使用人可能将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用作商标、商号、商品名称等商业标识。

“反向混淆”的概念最早由美国著名的大法官霍尔姆斯在1918年提出,其认为“通常的商标侵权案件是被告冒充原告的产品,在相反的情形下,导致人们错误的认为原告的产品来源于被告也将造成同样的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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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跨类保护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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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类保护商标法上的概念,是指国家对于已注册的 驰名商标所实行的跨类别保护,也称之为"绝对保护"。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商标跨类保护的相关知识。

【审判要旨】

本案争议焦点第1330964号商标与第8585534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是否构成类似商品。

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将诉争商标指定使用的医用营养食物、婴儿食品、医用营养品、婴儿奶粉等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服装进行对比,二者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消费群体上都有明显差异,不应当认定为类似商品。被诉裁定认定诉争商标违反修改前《商标法》第二十八条,属于适用法律有误,予以撤销。此外,商评委应当对诉争商标是否违反修改前《商标法》第十三条继续进行审查。

【专家评议】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的黄雪芬律师认为:根据《商标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法院在审理此种案件时,除了要考虑两件商标标识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之外,还需要考虑商标使用的商品是否属于不同类别、请求保护的商标本身是否驰名等因素。只有在所有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商标跨类保护才能成立。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商标注册国或使用国主管机关认为一项商标在该国已成为驰名商标,已经成为有权享有本公约利益的人所有,而另一商标构成对此驰名商标的复制、仿造或翻译,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易于造成混乱时,本同盟各国应依职权——如本国法律允许——或应有关当事人的请求,拒绝或取消该另一商标的注册,并禁止使用。”由上述条文可知,《巴黎公约》中并未对驰名商标给予“跨类保护”的优惠,而只是对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予以禁止。

加入WTO以后,我国既是巴黎公约的成员国,又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签字国,上述规定当然适用于我国。为此,在新修改的商标法中,我国专门规定了对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问题——新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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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跨类保护,见《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 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 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驰名商标可以得到包括“跨类保护”在内的特殊保护,而非驰名商标在达到一定的 知名度后,也可以得到相应的保护。不过,由于不同的执法人员对相关商标的影响度、知名度的理解并不一致,非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存在很大的 偶然性。因此,在商标培育到一定阶段之后,应尽快主动申请驰名商标认定。如果侵权行为已经发生,也可以在诉讼过程中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认定。只有在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之后,相关商标才可以得到稳定的特殊保护。

【基本案情】

上海XX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拥有“XX”、“O.C.Tmami”、“OCTmami”等多项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公司的核心商标是第1330964号“XX”商标,该商标于1999年11月7日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商品上。

2012年市场上出现了一批印有“XX(中国)有限公司”以及“XX”字样的保健品,包括XX乳酸钙颗粒、XXDHA藻油软糖、XX叶酸多种维生素等。

XX公司对以上产品商标授权方NZL(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XXOC...Y”商标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商评委认定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已构成修改前《商标法》第二十八条所指的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的情形,对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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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保护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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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国际保护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突出问题愈来愈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与重视,然而大量出现的驰名商标侵权纠纷严重扰乱了国际贸易的正常秩序。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驰名商标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

驰名商标保护的现状

1,负责各国的驰名商标使用情况收集,并通过现代网络技术将各国商标主管机关连成一体,公告驰名商标的现状。

2,负责驰名商标注册、撤消等监管;一旦出现侵权则马上派专人会同侵权行为发生国主管机关主动追查。

3,负责受理驰名商标认定的行政复议案件但应会同争议二国共同进行。

4,负责驰名商标国际纠纷处理,一旦出现侵权则马派专人会同侵权行为发生国主管机关主动追查。

5,负责驰名商标其它事情的处理。明确管理的专门机构,明确管理的职责,可以对驰商标国际保护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做出预测、预防及有效地管理。与此同时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经济扶助,提高其在国际社会中的竞争能力。建立专门机制和机构,将驰名商标保护与一般商标保护区别开来避免现行机制中存在的不足,从而真正实现对驰名商标特殊保护。

驰名商标保护的范围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驰名商标保护范围是什么

3、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4、使用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有关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经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侵权人停止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使用该驰名商标的行为,收缴、销毁其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

5、驰名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6、他人的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的,应当认定其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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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 (以下简称《巴黎公约》)提出对驰名商标特殊保护到 (以下简称《Trips协议》)的扩大保护的几十年间,驰名商标国际保护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突出问题愈来愈受到世界各国关注与瞩目,得到了迅速的进步。

然而,由于涉及各主权国的利益问题,关于驰名商标的定义、认定标准、界定方法、保护范围和方式等基础而关键的问题至今尚未能得到完全解决。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国际间经济交往的频繁使法律上的漏洞和空白日益突显,大量出现的驰名商标侵权纠纷严重扰乱了国际贸易的正常秩序、;驰名商标国际保护的完善成为世界各国国际技术贸易往来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此笔者拟就驰名商标的国际保护问题谈谈自己粗浅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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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我国注册的商标的保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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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商标吗?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商标的相关法律知识。

商标名称的拟制原则

给商标命名,除了要符合商标命名的法定要求外,还应注意遵循下列原则:

1.易认、易读、易懂、易记、易写

商标的名称首先要明白简洁;用词要通俗易懂,不要用艰深冷僻、古奥晦涩的词;用字要力求笔画简单,易于书写印刷,不要用笔画繁杂,难于辨认或已被淘汰了的古字、废字;读音要响亮顺口有音乐美感,要避免诘屈聱牙,平仄不分;此外名称的文字也不能过长。

2.把握特征,突出重点

商标名称很简短,只能显示商品某一方面的特点,这就要把握特征突出重点。这种突出,或侧重于展示身份,如“ 贵州茅台酒”;

或侧重于展示技术,如“古汉养生精”;或侧重于展示用料,如“ 两面针牙膏”;或侧重于展示价值,如“钻石电扇”;或侧重于展示效用,如“白丽牌 香皂”;

或勾画形象,如“小白兔牙膏”;或抒写情趣,如“喜盈门毛巾被”;

或显示气派,如“公主牌钢琴”;或表达产品品类,如“垦得机 有机大米”;等等。

3.名实一体,避免自相矛盾

名称要从某一个侧面反映出商品的某种特征,这种特征应该与商品有一定联系,而不应出现商品的名与实不相称或有 损 商品形象的现象。如“黑豹牌农用车”,“黑豹”显示了车子的强劲有力,“菊花”电扇的“菊花”给人以清凉感,名实结合是合理的。

4.要考虑消费对象的心理

商品有一定的消费对象,命名要考虑消费对象心理才能赢得市场。例如,儿童产品要考虑儿童心理:所以有小天使童鞋、 大白兔奶糖、娃哈哈果奶。老年保健品要考虑老人的心理:所以有百年乐中成药、老来福口服液、如意牌拐杖。

化妆品的消费对象主要是青年女性,所以商标名称时髦洋派:奥琪、雅倩、 海飞丝、丽花丝宝、金芭蕾。高档消费品则针对购买者要慎重选择的特点,用商标名称来显示商品的名贵、精良、耐用、先进,所以有 斯特劳斯牌钢琴、蓝宝石牌 手表等等。

5.名称要有美感,有寓意

所谓有美感是指名称 形象鲜明,能使人产生美好联想。如:郁金香牌壁纸、企鹅牌 羊毛衫、莲花牌味精。

有寓意是指名称能包含较多的信息。如“中意”既表明产品引进了 意大利技术又告诉人们该产品可令人满意。“老来福”既有中文意思老来得福,又与英文LONGLIFE(长寿)谐音。

看过“不在我国注册的商标的保护方法

不在我国注册的商标的保护方法

《商标法》第13条第1款规定了对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即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根据《商标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对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仅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对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不适用这个规定;至于那些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已在中国注册的商标的,则明显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也不是这里要解决的问题。

不在我国注册的商标的保护方法

从具体行为看,对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侵犯,表现为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复制是指以印刷、复印等方式将驰名商标制作为商标,摹仿是指照驰名商标的样子制作,翻译是指将文字商标从一种文字翻译成另一种文字;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管机关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在我国已有多起对未注册商标予以保护的范例,如商标局曾应意大利费列罗有限公司(简称费列罗公司)的申请,撤销了张家港市乳品一厂抢先注册在相同商品(巧克力)上的“金莎及图”商标。费列罗公司是世界四大巧克力生产厂商之一,其“FERREOROCHER及图”商标在世界上(包括中国)有较高知名度。

1986年,该商标在中国注册,其产品开始进入中国市场,并在其产品上使用“金莎”中文字样及图形,但没有注册。

张家港市乳品一厂于1992年将“金莎及图”商标在第30类“巧克力”、“糖果”商品上抢先注册。商标局认为,费列罗公司的商标是驰名商标,该商标被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和使用,易引起消费者混淆与误认,依据《巴黎公约》,张家港市乳品一厂的“金莎及图”商标不予核准注册。类似的保护未注册驰名商标的案例还有“氟利昂”、“吉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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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商标注册证的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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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证》是商标局发给注册人的,有关商标取得注册的证明文件,其内容应与《商标注册簿》上登记的内容一致,你对商标注册证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商标注册证的相关法律知识。

注册商标证的法律效力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商标法律意识淡薄,而且对商标法律理解不全面,很多人不能正确认识商标注册证的法律效力,仅因一个商标注册证而上当受骗者为数不少。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当一方以注册商标作为某种证明,或者作为无形资产合资合作入股时,当事另一方切莫仅凭对方的《商标注册证》就认为该商标权真实有效。

商标局依照《商标法》设置《商标注册簿》,记载注册商标及有关注册事项。企业应首先通过向商标局查询商标注册簿来了解其真实的法律状态,然后再做出决定。同样,商标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也应首先弄清涉案商标的真实法律状态,不能仅凭一个《商标注册证》就草率做出处理决定。

尽管《商标注册证》本身并不一定能够表明所述商标的真实法律状态,但作为一种由国家行政机关颁发的证件,伪造或者变造《商标注册证》的,依照刑法关于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仍将追究刑事责任。这一点,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注意。特别是一些中小型企业尤其应该注意,既不一味相信《商标注册证》上记载的内容,也不要视其为儿戏。

《商标注册证》是注册商标的法律凭证。商标注册人在印刷其注册商标标识,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他人的商标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时,都必须出具《商标注册证》。

看过“领取商标注册证的方法是什么”

领取商标注册证的方法

一、领取途径

直接办理的,当事人须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

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发给代理机构,当事人到代理机构领取。

领取商标注册证的方法是什么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所需材料

(一)注册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商标注册公告期号;

2、注册人盖章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3、注册人出具的介绍信或委托书;

4、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5、注册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6、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出具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二)注册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商标注册公告期号;

2、注册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交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须提交经注册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以及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3、注册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4、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出具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特别说明: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注册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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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商标侵权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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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是指违反商标法规定,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或者从事其他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你对商标侵权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商标侵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商标侵权的四个要素

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侵权行为

商标侵权诉讼的主体、诉权和责任问题探讨

我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以及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商标侵权,大多都是按照商标侵权行为的内容或者类型来确定案件管辖和案件主体的。

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l、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但是事实上,商标法所保护的商标专用权都是由主体行使的;行使不同的权利形成不同的权利主体;所规定的侵权行为都是由主体实施的,实施不同行为的主体形成不同的侵权主体。因此;从主体的角度来把握商标侵权,似乎更有利于理解主体、诉权和责任的关系。

看过“浅谈商标侵权的诉讼时效

浅谈商标侵权的诉讼时效

(一)什么是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浅谈商标侵权的诉讼时效

(二)商标侵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商标侵权的诉讼时效,是商标侵权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合法权利的法定期限。商标侵权的原告起诉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进行。

(1)商标侵权的诉讼时效:两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

(2)商标侵权的诉讼时效起算: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此外,根据《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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