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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诊

误诊知识专题栏目,提供与误诊相关内容的知识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误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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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敏性休克:有哪些临床表现?学会3点,减少误诊,达到科学防治

全文共 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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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回答

过敏性休克是一种严重的疾病,也是由于过敏引起的全身多器官功能紊乱或衰竭疾病。对于过敏性休克的临床诊断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在及时诊断、早期防治的情况下,才能够为患者赢得抢救的黄金时间。针对过敏性休克的临床表现、诊断及治疗等方面,你了解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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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敏性休克的临床表现

在表现上,休克与过敏性休克的表现非常类似。但过敏性休克的发生,通常会有一个诱因,即过敏原。过敏原进入人体后,就会导致休克这种反应,同时患者身体也会伴随出汗、面色苍白、脉速细弱、四肢湿冷、发绀等表现,这些都与脏器的衰竭有密切关系。最终,患者可能会出现意识丧失、血压下降,严重时甚至会出现脉搏消失、心脏停跳等症状。

过敏性休克的表现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皮肤黏膜的表现,主要表现为皮肤潮红、紫绀等;二是呼吸道梗阻表现,主要表现为喉头水肿、支气管痉挛等;三是其他一些症状,比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这些都与脏器的衰竭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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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敏性休克的诊断

如果怀疑患者出现了过敏性休克,首先要详细了解患者的接触史,并尽快对可能接触的物质有详细的认识,分析哪些东西可能会导致出现过敏反应。因为过敏性休克症状发作很快,因此及早诊断非常关键。临床上主要以药物所致的过敏性休克最为常见。因此,一旦出现休克相关的临床表现,就需要跟患者的家属要及时沟通,力争在最短时间内确诊,然后采取积极的抢救性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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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敏性休克的治疗

治疗过敏性休克的重点是防治,尤其是在发病早期。一是要尽快阻断并移除可能导致患者出现过敏性休克的过敏原;二是要确保患者的气道通畅,因为过敏性休克很容易出现气道挛缩,从而导致全身缺氧,诱发紫绀等表现,这个时候就需要采取措施,比如进行气管插管或者床旁气管切开等;三是要进行糖皮质激素治疗,缓解休克带来的身体损耗;四是要进行生命体征监测,维持身体正常的新陈代谢,避免机体进一步状态恶化。

针对过敏性休克的临床表现、诊断及治疗等方面,我们需要掌握足够的知识,才能有效避免误诊、误治,及时防治过敏性休克,从而为患者赢得宝贵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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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症被当癌症治疗,化疗3次发现误诊?为啥炎症会误判为癌症呢?

全文共 1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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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回答

炎症被当癌症治疗化疗3次发现误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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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5岁的张大爷一直以来身体都是非常硬朗的,但是直到这一段时间,张大爷却总是出现咳嗽胸部疼痛的情况,儿子见状也是立马带着张大爷去医院检查。

没想到经过相关检查之后,居然被确诊为肺癌,这也让张大爷和儿子感觉到非常的震惊不过也是积极配合医生治疗。

先后经历了三次化疗之后,感觉症状得到了缓解,于是张大爷再次进行二次病理诊断时,结果却令人大吃一惊,其实张大爷得的是肺炎并不是癌症,也是出现了误诊的情况。

听到这里很多人也是感觉比较纳闷,炎症为什么会被误诊为癌症呢?如果误诊之后化疗的话会不会对身体造成伤害呢?下面就具体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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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肺癌?

首先了解一下肺癌,肺癌主要是起源于支气管上皮或者是肺泡上皮的恶性肿瘤,肺癌作为一种高发疾病,肺部组织内支气细胞和肺泡上皮细胞在各种致癌因素的作用下也是恶化成了癌细胞,像癌细胞不断的增长繁殖,体积增大,那么也会形成实体肿瘤。

而且,像癌细胞在肺部不断的增长,也会出现转移的情况,进入毛细血管,随着血液循环到达身体各处,引发其他器官病变的情况从而对身体造成一定的影响。

而对于肺癌患者来说,也会导致身体出现一些异常的现象,比如说以下这几点:

1,肺部受到细菌刺激,也会出现刺激性干咳的情况,分泌物增多。

2,肺部受损也会出现高烧不退或者是长时间低烧的情况。

3,肺部受损,也会出现胸部疼痛的问题,甚至肺炎刺激膈膜肌,也会引起腹痛。

4,肺部受到损伤也会影响正常的气体交换,伴随呼吸困难恶心呕吐的情况。

5,肺部病变也会出现严重的咳血情况,出现带血丝的痰液。

所以也千万别忽视了这种症状,而且肺癌的产生也是与多方面因素有关,除了遗传因素之外,也需与日常饮食和作息不规律有着密切联系,所以在生活中要注重对于肺部的呵护。

当然除了肺部病变之外,像一些肺炎的问题产生也会对身体造成巨大的损伤,而这也是与长期接触一些有害物质或者是细菌病毒入侵有一定的联系,所以千万别忽视了这些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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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一些肺炎和肺癌,在临床上很容易将两者混为一谈,这也令人们感觉到非常的纳闷,为什么炎症总是会被误诊为癌症呢?究竟和哪些因素有关呢?

为啥炎症会误判为癌症呢?

1、早期症状相似

其实之所以有这样的情况,也是因为早期的时候,两者的症状是相似的,像肺癌患者也会出现咳嗽咳血以及胸痛的症状,而肺炎患者也会伴随出现咳血以及胸痛的问题,所以也是因为两者症状相对比较相似,所以往往出现误诊的问题。

所以出现了这种情况,都要及时去医院进行相关治疗检查,避免肺炎过于严重,从而发展为肺癌,危害个人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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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影像学上呈现状态相似

像肺炎和肺癌在影像学上呈现的状态也是非常相似的,这也是导致两者难以区分的原因之一,在CT影像上肺炎大概的表现程度是低密度阴影边界不清晰,而肺癌的影像质地相对比较坚硬,周边有结节,但是也存在边界不清晰的情况。

所以也是因为影像学上两者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对于一些经验不足的医生来说,很容易将肺炎误诊为肺癌,所以也是需要进一步的判断,进行相关的病理分析,以防出现误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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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患者的防护意识

对一些患者的防范意识相对较强,像肺炎和肺癌的病症也是比较重要的,一些患者出现了轻微的咳嗽咳血情况,往往认为这是自己确诊的肺癌。

再加上个人的情绪比较悲观,所以也是出现了误诊的情况,而这个时候可以进行多次检查,这样的话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了解到肺部的健康状况,避免误诊,从而给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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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由于肺炎和肺癌的症状相似,所以出现误诊的情况,这个时候就会进行化疗治疗,而很多人也是比较纳闷,如果在误诊的情况下进行化疗,那么会不会对身体造成影响呢?

炎症误诊癌症,进行化疗,对身体有影响吗?

化疗主要是对体内患病部位癌症性质采取化学疗法,属于全身疗法作用于病灶,为抑制癌细胞的分裂生长增生,达到抑制癌症生存的作用。

而现在像一些化疗技术也是非常强的,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抑制癌症的活性,保证人体的健康状况。

而当下化疗主要分为三个种类:新辅助化疗、辅助化疗、根治类化疗。

进行化疗能够防止癌症二次出现复发的情况,避免癌细胞扩散,保证人体的健康。不过化疗对于身体的影响也是比较大的,如果说在确诊癌症之后进行化疗的话,也会对身体造成一定的副作用。

虽然说化疗能够抑制癌细胞的生长扩散,但是在化疗过程中也有可能会对正常细胞造成一定的影响,从而就会伴随出现脱发,掉发恶心呕吐,食欲下降,自身免疫力低下等副作用的问题出现。

所以,化疗也是会对身体造成伤害的,如果在误诊的情况下进行化疗的话,也会对身体造成极大的损伤,所以在生活中也是要注意,多次检查避免出现误诊的问题,对身体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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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小伙起红疹被误诊6年查出癌症 医院是否要承担责任?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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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医院误诊导致患者延误病情,承受多年的病痛折磨,医院需要为自己的误诊过失承担相应责任。在广东深圳一个十二岁的男孩因为皮肤掉落许多白色皮屑,且出现了红疹,在6年时间辗转反侧到多家医院治疗没有任何起色。读大一的时候被确诊为蕈样霉菌病的恶性肿瘤,正是当时的医院没有做出正确的诊断,导致这名患者病情越来越严重。截止目前为止该患者已经接受了15次化疗,病情得到有效控制。

蕈样霉菌这种病例一般表现为皮肤红疹、脱皮、干痒,因为是皮肤疾病症状,常常会被误诊。这种病在早期可采用期待疗法或皮肤靶向治疗。到晚期之后则要考虑化疗。而本病对化学治疗相当抵抗,缓解期短,会给患者造成很大痛苦。

医院误诊的事情在我国屡见不鲜,因为医生错误的判断让患者失去了最佳的治疗时机,这对患者来说无疑是致命打击。在江苏扬州就发生了医生误诊案例,一名患者因为脑部疼痛去当地医院就诊,医生检查结果为偏头痛,这名患者以为没事,就没有管自己头痛的事情,过了一段时间后发现自己头部剧痛,再次到医院检查时竟是恶性肿瘤。

作为医生,除了要具备医德以外,更重要的是要拥有很强的专业能力,这样才能够为患者做出更准确的判断,也会减少误诊的概率。误诊对于医生而言只是职业上的失误,对于病人而言可是生命最后的机会。同时也要为自己做出的诊断结果负法律责任,也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加规范的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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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医院误诊的赔偿标准

全文共 1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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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应该说生活中每个人只要生病就必然都会与医院有交集,然而,在就诊、治疗中发生很可能会发生一些医疗问题,那么这些问题该如何解决,受害者又该如何寻求救济?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院误诊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中规定医疗事故赔偿,对由于医院误诊所造成的损失,可以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并且,第五十一条还规定了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当发生了医疗过失,病人患者受到损害,医疗机构理应承担责任,对患者负责,根据相关的规定,遵照赔偿标准进行赔偿;患者也要学会保护自己,合理适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医院误诊引发的继续治疗费能得到赔偿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到法院的,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3种途径来解决:

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2.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向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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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病易导致疾病的误诊或延迟诊断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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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实践告诫人们:老年人患病,常由于多种原因导致某些疾病的病情与症状不一致,即“表里不一”,而且老年病易导致疾病的误诊延迟诊断,带来不良后果。

高血压病,是中老人的常见病,部分病人可以出现头晕、头痛、心慌、睡眠不佳等早期症状,如有上述症状,就及时就诊。可是在一些起病缓慢,血压逐渐升高的病人并无上述症状。据统计,70岁以上的高血压患者中,多达50%的病人因无明显症状,未得到及时发现和治疗,以致不少病人直到出现脑溢血、冠心病、心力衰竭等严重并发症时才去就诊,给治疗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冠心病是危害老年人健康的主要疾病之一,可是有相当部分人无心绞痛等症状,即“隐性冠心病”,甚至在出现心肌梗塞时也无典型的心绞痛。国内外心血管病专家普遍关注到,急性心肌梗塞中30%的病人不出现胸痛,这常易被病人及其家人所忽视,导致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理的治疗,出现严重的后果。

老年人由于反应普遍较迟钝,对疾病的敏感性差,同时因腹肌萎缩,在患急腹症时,临床出现常较轻,不能反应出疾病的严重程度。有报道,老年人患急性阑尾炎时,出现具有诊断意义的转移性右下腹疼痛者仅占35%。另有人统计68例急性胆囊炎和化脓性胆管炎的老年病人,发现7例竟无腹部症状,只表现出精神萎缩及血压偏低,有的溃疡病人乃至胃及十二指肠穿孔,竟没有腹膜炎的体征,给及时正确诊治带来困难。老年人常患有多种慢性病,很容易因某种常见病的症状掩盖另一严重疾病的早期症状,使患者及其亲人失去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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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心衰一定不要误诊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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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听过心衰,其实心力衰竭不是一个独立的疾病,而是许多心血管疾病的最终阶段,心衰的预后很差,死亡率也非常高,因此认识心衰的身体信号,对保护心脏健康尤为重要,下面就和小编一起去了解下老年人心衰一定不要误诊

●尿少、浮肿

由于心功能减退,心排血量降低,使肾血流减少及体循环瘀血,常出现双足、双小腿水肿,劳累后加重。患者往往24小时总尿量减少,但夜尿却相对增多,这是因为在夜间平卧休息状态下,回心血量增多,肾灌注好于白天,故夜尿相应增加,易误诊为慢性肾炎,男性病人易误诊为前列腺增生症。

●乏力这是心衰的早期信号

由于心排血量下降,引起全身骨骼肌的血流灌注不足,导致全身乏力,极易疲劳,少气懒言,走路稍快或轻微劳动即感到心慌胸闷、气喘如牛。但由于症状缺乏特异性,往往被误认为是“年老体弱”而听之任之。

●咳嗽、气喘

严重高血压、主动脉瓣狭窄、肥厚梗阻由于左心衰导致肺瘀血及气管黏膜水肿,分泌物增加,致使呼吸道通气受阻,常被误诊为支气管炎或哮喘。

●神经或精神异常

由于老年人常有不同程度的脑动脉硬化及脑供血不足,心衰时由于心输出量下降,使脑缺血症状进一步加重,加之心衰后继发水、电解质平衡紊乱,引起脑缺氧及代谢障碍而出现头晕失眠、烦躁不安、幻觉妄想、谵妄、昏厥甚至猝死。

●纳差、腹胀

腹泻主要见于右心衰。由于右心吸纳血液的能力下降,使体循环的静脉压升高,导致内脏瘀血,严重者还可引起胃肠平滑肌痉挛,表现为食欲不振、纳差、腹胀、恶心、呕吐,少数人还出现腹痛、腹泻,偶尔出现消化道出血。如果不详细询问病史及体检(右心衰一般有颈静脉怒张、肝大、腹水、下肢浮肿等阳性体征),容易被误诊为急性胃肠炎等消化道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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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心衰一定记住不可误诊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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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身患多种疾病,彼此相互影响和掩盖,若用先入为主的思维方法诊断疾病,往往容易造成误诊。为避免误诊误治,要善于寻找老人心衰的蛛丝马迹,下面就和小编一起去了解下老人心衰一定记住不可误诊。

●尿少、浮肿由于心功能减退,心排血量降低,使肾血流减少及体循环瘀血,常出现双足、双小腿水肿,劳累后加重。患者往往24小时总尿量减少,但夜尿却相对增多,这是因为在夜间平卧休息状态下,回心血量增多,肾灌注好于白天,故夜尿相应增加,易误诊为慢性肾炎,男性病人易误诊为前列腺增生症。

●乏力这是心衰的早期信号由于心排血量下降,引起全身骨骼肌的血流灌注不足,导致全身乏力,极易疲劳,少气懒言,走路稍快或轻微劳动即感到心慌胸闷、气喘如牛。但由于症状缺乏特异性,往往被误认为是“年老体弱”而听之任之。

●咳嗽、气喘严重高血压、主动脉瓣狭窄、肥厚梗阻由于左心衰导致肺瘀血及气管黏膜水肿,分泌物增加,致使呼吸道通气受阻,常被误诊为支气管炎或哮喘。

●神经或精神异常由于老年人常有不同程度的脑动脉硬化及脑供血不足,心衰时由于心输出量下降,使脑缺血症状进一步加重,加之心衰后继发水、电解质平衡紊乱,引起脑缺氧及代谢障碍而出现头晕失眠、烦躁不安、幻觉妄想、谵妄、昏厥甚至猝死。

●纳差、腹胀腹泻主要见于右心衰。由于右心吸纳血液的能力下降,使体循环的静脉压升高,导致内脏瘀血,严重者还可引起胃肠平滑肌痉挛,表现为食欲不振、纳差、腹胀、恶心、呕吐,少数人还出现腹痛、腹泻,偶尔出现消化道出血。如果不详细询问病史及体检(右心衰一般有颈静脉怒张、肝大、腹水、下肢浮肿等阳性体征),容易被误诊为急性胃肠炎等消化道疾病。

如果你对老人如何预防心力衰竭?老人心力衰竭能活多久?老人心力衰竭怎么办?老人心力衰竭治疗方法有哪些?等有关老人疾病方面的知识还有疑问,请继续关注老人心力衰竭安全常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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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恶性肿瘤早期容易出现误诊

全文共 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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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身体机能的老化以及免疫力的下降,使得他们更容易罹患癌症。我们都知道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有助于癌症的预防,其实老年人恶性肿瘤早期容易出现误诊

发病率高于中老年人

老年肿瘤发病率高于中老年人,1/3的癌症是可以预防的,1/3是可以早期发现从而可治愈的,还有1/3是可以通过合理治疗缓解痛苦,延长生命。曲大爷前不久被查出患前列腺癌,整天疼痛难忍,厉害时疼得老爷子用头撞墙,可家人却觉得既然已是癌症晚期,治疗无用,就一直拖着。直到最后曲大爷疼得实在受不了了,才来到烟台市肿瘤医院。经检查,曲大爷已经是前列腺癌骨转移,医生立即根据曲大爷的病情给予其规范的抗癌止痛治疗,曲大爷第二天疼痛减轻,饮食也逐渐恢复了。

虽然一些晚期肿瘤即便采取治疗也不能取得满意的疗效,但这并不意味着就要放弃患者的疼痛得到缓解的权利。中晚期癌症患者中,疼痛比例高达80%。此时患者非常痛苦,不但影响进食、活动能力,甚至连大小便等正常的人体生理功能也受到限制。因此,进行止痛治疗是非常必要的,至少能减轻癌症患者的病痛。

早期易误诊和漏诊

老年人恶性肿瘤具有其自身的临床特点:首先是生长缓慢,老年人恶性肿瘤发展比年轻人慢,倍增时间延长,其病理类型一般显示分化较好、恶性程度较低,且癌的转移机会也低于年轻人,老年人癌的转移发生率随年龄增加有减少倾向。其次是临床症状不典型,隐匿性强,早期诊断较为困难,易漏诊。老年患者同一脏器常会同时有不同性质的疾病,加上肿瘤本身引起的症状常不突出,特别是早期的肿瘤本身很少有明显症状,而且老年人机体反应迟钝,对病痛感觉不灵敏,或不能及早表现出来,因此易造成误诊和漏诊。

老年人预防癌症有很多的方法,做体检是提早发现疾病的一个方法,老年人除了要进行体检之外,还要注意饮食调节,注意心态的乐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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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症状易导致人们误诊高血压呢

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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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时人们对于高血压的具体表现有一定的认识误区,这是需要及时纠正的,不然是很容易造成高血压的误诊的,给患者带来的健康危害是极其严重的。那么哪些症状导致人们误诊高血压呢?

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减退:

中老年人出现这个症状是非常容易被忽视和误诊的,通常他们以为是自己上了年纪的缘故,很少会想到是高血压发病造成的。初期多不分明,但随着病情进展而逐渐加重。因颇令人苦恼,故常成为促使病人就诊的主因之一,现象为注意力轻易分散,近期记忆减退,常很难记住近期的事情,而对过去的事如童年时代的事情却记忆犹新。

肢体麻痹:

生活中导致肢体出现麻木症状的病因有许多,这是造成高血压容易被误诊的一个重要原因。通常在高血压的侵害下,患者的手指、足趾麻痹或皮肤如蚊行感或项背肌肉紧张、酸痛。部分病人常感手指不灵敏。一般经过适当治疗后能够好转,但若肢体麻痹较顽固,持续时间长,而且固定发生于某一肢体,并伴有肢体乏力、抽筋、跳痛时,应及时到就诊,预防中风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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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有哪些常见的误诊情况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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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科大学王英博士在《糖尿病行为医学技术指南》中列举了最常见的几种临床误诊,下面就来了解一下糖尿病有哪些常见的误诊情况吧?

(1)应激事件和心理应激没有解除而误诊为糖尿病。在生病期间、感染、酒后恢复期、高度心理紧张等特殊情况下,被检测出高血糖。然后被警告可能患有糖尿病。一些患者以后再面对血糖监测时会变得紧张焦虑,从而造成连续出现高血糖。这种情况经常被误诊为糖尿病。当降糖药物长期使用后,人体自主调控血糖的机制受到干扰,而形成事实上的糖尿病。

(2)餐后时间过长而误诊为糖尿病。餐后超过14小时,身体出现低血糖刺激(轻度刺激有时不被察觉),而后会出现血糖升高。这种情况不应视为糖尿病的高血糖。如果不及时解除这种检测后的心理应激,也会在今后的检测中继续出现高血糖,从而被误诊为糖尿病。

(3)少量进食后误诊为糖尿病。有嗑瓜子、咀嚼口香糖等习惯的人,在血糖监测前的这种行为会导致血糖升高。这是人体在少量进食后引发的血糖波动,这种进食刺激导致的人体能量转换非常强大,不应视为空腹血糖。如果按照空腹血糖诊断指标衡量,就会被误诊为糖尿病。

(4)过量运动之后误诊为糖尿病。如果有晨练的习惯,当晨练之后不及时进餐而到医院等待血糖检测,人体会经常出现低血糖刺激后的血糖升高。这也是经常发生的糖尿病误诊。

(5)这种误诊在糖尿病康复过程中也经常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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颈椎病如何注意被误诊和误治

全文共 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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颈椎病如何注意误诊和误治?在机关里从事秘书工作的王小姐,今年刚刚27岁。平日里,常觉得头晕、眼花、耳鸣、手麻。因为身材比较瘦弱,便自认为是因为身体虚弱造成的。于是,她购买了大量的补品。吃了进去之后,并未见有什么疗效。后来,她又去了几家医院,中药西药吃了一大堆,也是没有明显的效果。王小姐非常苦恼,经常性的头晕眼花常常使她无法正常生活和工作。

万般无奈之际,她想:还是试一试中医吧。

于是,在推拿科的诊室里,我接诊了王小姐。她主诉的症状很象颈椎病,经摄片证实了我的诊断是正确的。仅仅用了一个疗程的推拿治疗,王小姐的症状已基本消失。最后一次治疗结束后,她向我表达了诚挚的谢意:你不仅给我治好了颈椎病,同时也给我治好了心病。

其实,象王小姐这样的病症是极易被误诊的。颈椎病是以颈椎间盘慢性退行为主的病变。由于颈椎间盘的退变,导致颈部关节失稳、而引起颈椎骨、关节与颈部软组织一系列的病理变化,从而刺激压迫脊神经根、脊髓、交感神经、椎动脉和周围软组织,出现颈臂麻木、疼痛、头晕、头疼、心悸甚至大小便失禁等相应临床症状,而这些症状又极易与内科、神经科疾病如脑供血不足、内分泌失调、耳源性眩晕等疾病相混淆。这是因为颈椎病的几个特点使人们产生的错觉:一是颈部症状轻,颈部以外症状重,患者往往想不到自己有颈椎病;二是病变范围广,常可涉及四肢、头部、躯干、内脏;三是脊髓性颈椎病预后较差,若不及时治疗,可致终身残疾,遇到这一类的病人,临床医生只要想到有颈椎病的可能,做一个颈部X光片或颈部CT,便可确诊或排除。

颈椎病一旦确诊,有很多治疗方法可以选择,但不外手术治疗与非手术治疗两大类。绝大多数病人都可以通过非手术治疗解除病痛。而在各科非手术治疗中,推拿治疗是最有效的一种方法,被公认为是治疗颈椎病之首选疗法,越来越受到社会重视和病人欢迎。特别对颈型、神经根型、颈动脉型有较好的疗效。推拿疗法可疏通经络、活血化瘀,并且能够纠正紊乱的颈椎小关节,使局部经络通畅,诸症自然消失。但治疗手法应轻柔和缓,切不可粗暴猛烈,尤其是在进行颈部旋转扳法时,不可超越生理范围,以免因方法不当引起医源性损伤而加重病情。这一点不仅医生要高度重视,患者在求医时也要谨慎选择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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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患癌为何容易误诊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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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患癌为何容易误诊?现代社会使许多女性选择或不得不晚育,尤其是30岁以后生育小孩,然而晚育不仅让高龄孕妇流产的几率增加,而且让女性在怀孕期间患癌的机会明显增加。更为糟糕的是,女性怀孕后的特殊生理变化让肿瘤变得更为隐蔽,误诊率高。肿瘤专家认为,因为误诊而延误了治疗时间,这往往是导致“妈妈肿瘤患者”治疗效果差的主要原因。

在临床上,妊娠期恶性肿瘤最常见是乳腺癌,其次是恶性黑色素瘤和宫颈癌。并且以每年2%的速度递增,大约每1000-1500个妊娠合并发生恶性肿瘤。这与环境污染、精神压力增加和高龄生育都有很大的关系。

“绝大多数怀孕期间患肿瘤被确诊时均是晚期,有研究表明,57%的妊娠期乳腺癌已经是晚期,这主要是由于怀孕的生理变化,以致医生误诊,比如恶性黑色素,往往误以为是妊娠色素沉着。又比如,乳腺包块往往会被患者和医生认为是正常的妊娠期乳腺改变。相反,由于孕妇要进行产检,因此宫颈癌的早期发现率高。”

高误诊率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怀孕,医生和病人往往要考虑一些特殊检查对胎儿的不良影响,以至于不能采取果断有效的检查方法而延误诊断。李力人表示,孕妇在3个月之后妊娠反应持续存在或在妊娠期间出现不能解释的症状,一定要做相关的检查,排出器质性的病变,像B超、MR检查和胃镜、肠镜等一般不会引起胎儿畸形。

专家最后强调,对于年轻的肿瘤患者,家族遗传因素往往是致病的主要原因。因此,像有家族遗传肿瘤人群,应在怀孕之前有针对性的进行筛查,比如乳腺B超、腹部B超、宫颈刮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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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注意儿童糖尿病易误诊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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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注意儿童糖尿病误诊,随着生活条件的提高和环境的变化,城市中的“小胖墩”越来越多。儿童的免疫系统还不成熟,再加上肥胖,使某些中老年人得的疾病也在孩子身上发生。而小儿糖尿病因其症状不明显,极易与其他疾病混淆,造成误诊。

儿童糖尿病病因复杂

在15岁之前发生的糖尿病都可称作儿童糖尿病。近年来,小儿糖尿病发病率逐年升高,多为I型糖尿病,但II型糖尿病的比例也在上升。

儿童糖尿病的病因尚未清晰。目前认为,I型糖尿病的发病是遗传、外界环境及自身免疫等多种因素综合造成。而进食高热量的食物及缺乏锻炼则是儿童II型糖尿病的主要原因。(食物热量过高导致儿童II型糖尿病)

儿童糖尿病易误诊

同成人一样,儿童糖尿病在早期也有“三多一少”的症状,即多食、多饮、多尿和体重下降。但很大一部分儿童这种症状都不明显,因此给及时确诊带来了困难。

很多第一次发病的小孩,以感染造成的急性起病居多。发热、呼吸困难者常被误诊为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等;腹痛、腹泻者常被误诊为肠炎、急性阑尾炎等。若怀疑有糖尿病的小孩频繁呕吐,则需要考虑是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可能。

家长勿忽视儿童糖尿病

家长除了在平时注意控制小孩饮食、加强其体育锻炼之外,一旦发现孩子进食减少、恶心呕吐等就要及时就诊。若有血压下降、体温上升、嗜睡、呼吸时带烂苹果味等症状,则需做相关血尿及抗体检查,排除糖尿病可能。及时确诊糖尿病,有利于血糖的控制,防止儿童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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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癫痫频发家长须谨防误诊误治和假性癫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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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癫痫频发家长谨防误诊误治和假性癫痫,突然倒地、四肢抽搐、大口呼吸、呼之不应……很多人马上想到的可能是癫痫(俗称羊癫疯)发作,但实际上,出现这些症状并不一定就是癫痫。

据广东省抗癫痫协会会长、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神经内科主任医师周列民教授介绍,目前癫痫的误诊仍比较常见,包括了两种情况:一种是把非癫痫误诊为癫痫,另一种则是把癫痫误诊为其他疾病,当中还有一种属于漏诊的范畴,即癫痫没有被诊断出来,这种情况多见于老年患者。

谨防误诊误治和假性癫痫

由于癫痫是一种由多种病因引起的慢性脑部疾病,因脑神经元过度同步化放电导致反复发作的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失常为特征,光凭症状,有时候难以判断是否癫痫,这就需要结合脑电图等辅助检查手段。假性癫痫是诊断过程中医生和患者家属都需要警惕的事情。

曾经有一个15岁左右的女性患者在母亲的陪同下来找周列民教授,据患者母亲介绍此前已经到多地大医院看过医生,但是仍然频繁“发作”。周列民通过观察,怀疑患者母亲口中的“发作”不是真的发作,因为根据临床经验,如果患者频繁发作并且长期服用药物,往往会有反应有些迟钝、言语表达不顺畅等表现,但这个患者的智力和精神状态都很好。后来患者做了脑电图,大脑中没有不正常的放电,最终确定是“假性癫痫”。周教授通过和患者及其母亲的了解,得知患者由于在单亲家庭成长,害怕失去妈妈,为了引起关注和得到爱护不得已假装发作。周教授说,假性癫痫的诱因有很多,但孩子的诱因通常比较简单,有时仅仅是为了获得关注或者达到不合理的要求。

周列民教授介绍道,一般癫痫的误诊误治主要有四大类型:一是癫痫,而漏诊或诊断为其他疾病给予误治;二类不是癫痫,误诊为癫痫,按癫痫治疗;其三是可治型癫痫,用药不当或过度治疗,有的甚至选择手术或伽玛刀治疗,由此造成对病人的伤害;其四是因诊断分型不明,使用不适宜此类癫痫的药物。如果病人用药不当会产生不良后果,不仅发作不会减少,还会增加发作次数,甚至会诱发新的发作类型,造成病情加重。

如果非癫痫患者被误诊为癫痫,错误地接受了治疗,不仅带来药物不良反应的问题,更是对其精神心理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同样,如果属于癫痫,却被误诊为其他疾病或者没诊断出来,耽误了治疗,也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因为癫痫没得到有效控制,它的每一次发作都会引起新的病灶,影响大脑发育,造成语言、智力等功能的缺陷”。周教授以他十几年前遇到的一个3岁左右的患者为例,这个患者在看周教授前已经看了8年病,虽然后来在他这儿病情得到了有效控制,但由于8年间的用药不当并且贻误了最佳治疗时机,最终造成了该患者智力发育不正常。

患者应记录病情变化

虽然说,检查癫痫的诊断必须要由专科医师综合临床资料,结合脑电图和其他辅助检查(头颅CT和/或MRI)后才能做出。但这并不是说,症状对确诊不重要,比如患者发作时的具体表现就对诊断癫痫至关重要。周列民教授提醒说,在患者就诊时,最好有当时发作的目击者陪同。或者,更好的是家属在患者发作时拍下视频,这样避免了描述可能出现的遗漏或错误,更有助于医生判断是否确实是患有癫痫。

由于癫痫的治疗是一个长期、细致的过程,在不同的患者身上治疗方案可以演绎得千变万化,每一个细节的疏漏都可能导致癫痫的复发和加重。因此,治疗癫痫,除了医生要有深厚的专业水平以外,还需要患者及其家属时刻留意病情的变化。对于已经确诊为癫痫的患者来说,为了尽早摆脱疾病的困扰,本人或家属应该养成记录病情发生变化的“日志”,并在复诊时报告主管医生,由医生来对治疗方案作必要的调整。

周教授说,对癫痫而言并没有“治愈”这个说法,只能用癫痫发作的缓解率来判断愈后。因而,对于病情变化的观察更显得尤为重要。在不懈的抗癫痫治疗之后,依照恢复程度可能会产生四种结果。第一种为停药后缓解,患者在经过合理的药物治疗后,停药通常5年乃至10年不会发作;第二种为药物控制下的缓解,患者在吃药一两年间多不发作,但是如果想要过渡到不吃药也不发作的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治疗;第三种为药物控制下的发作减轻;第四种为药物状态下仍频繁发作,这种情况下就需要通过手术、迷走神经刺激术等进行治疗。手术最好选择在功能型神经外科进行,以保证手术尽可能切除痫灶而又完整地保留脑功能。

依从性是战胜癫痫的关键

大部分癫痫病人的治疗周期长、过程繁杂、常不能短时间内完全控制发作,因此容易导致患者治疗不规范,甚至造成医源性药物难治性癫痫。周列民教授分析说,在这部分病人中,医生药物选择不当、剂量不足,或频繁更换药物、过早减药、停药以及与患者的沟通与指导不足是主要因素;而在患者方面主要是依从性差,即不能很好配合医生的治疗,不按医嘱服药,这样往往使得治疗过程事倍功半、欲速而不达。从后者来讲,寻求患者的依从与配合是治疗过程中的关键一环。

患者依从性差,表现为临床上的治疗误区,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患者自行其是:不遵循医生的医嘱或询问医生的意见,不定期复诊,自作主张调整抗癫痫药物;或者因短期控制发作、担心药物副作用而自行停药,往往导致癫痫发作迁延不愈;二是急于求成,为求“迅速”控制发作,“遍访名医”或到处寻找“偏方”和“秘方”,而庸医投其所好,用所谓的“中药(实际掺了无固定品种和剂量的西药)”和“高新技术”欺骗患者,劳民伤财而效果不佳;三是患者对治疗丧失信心、自暴自弃,没有认识到发作的可治愈性,感到希望渺茫,放弃治疗或随便治疗者不在少数。

周教授说,患者自作主张往往会造成治疗过程事倍功半,在治疗过程中,患者应该要给予就诊医生充分的信任,不要随意更换医生。因为癫痫病的治疗方案,从医、患两方面都会“因人而异”。同样,按医嘱服药、不自作主张、随意增减剂量或停药对于治疗效果也极为重要。

癫痫的治疗,除抗癫痫药治疗外,还有外科手术、神经调控疗法(如迷走神经刺激术等)和生酮饮食治疗等。但无论采取哪一种治疗方法,实施过程中医患双方能否互相信任、互相配合,同样会影响治疗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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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诊医疗事故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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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我国目前临床误诊率是十分高的,而某些疑难病例的误诊率更高,要求医生对疾病百分之百的诊断正确,也不可能达到。那么误诊医疗事故如何认定呢?医疗事故维权基本流程是什么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些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

判断医疗上的误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也就是法律上的误诊,主要有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一、医生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

二、是否对患者的人身造成相应的损害后果;

三、过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有无因果关系。误诊是客观存在的,但对于误诊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是,并不是所有误诊都是医疗事故。对于疾病的诊断治疗,是一个动态过程,要求医生认真询问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制定治疗方案。即使不能及时诊断,也应作好必要的拟诊和护理工作。

因为目前医学还不能包治百病,不同医院有不同的诊疗条件和水平,诊断准确率也会有所差异,误诊、误治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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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误诊如何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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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误诊是指医生在临床医疗工作中因主观或客观因素的影响作出了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病情的结论,即医生在认识疾病过程中期望认识其本质而实际与疾病本质发生了偏离的现象,即医院丧失了应有的判断能力,而给患者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害。那么医生误诊如何维权索赔呢?医疗事故维权基本流程是什么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些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

医生误诊的维权索赔方法: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在此过程中,及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存。如果病人死亡,及时保护尸体,并向所属主管部门要求医疗鉴定。

如纠纷仍未能解决,患者或家属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患者或患者近亲属可向医院所属的区医学会申请,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如病人或家属对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鉴定结论仍然不服,则可诉诸法院。患者或患者近亲属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情况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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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误诊算是医疗事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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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只有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意见,才能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那么医生误诊算是医疗事故吗?医疗事故维权基本流程是什么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些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

误诊在临床医疗中有时是不可避免的,只有违反医疗常规与规范的误诊才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鉴定是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一般发生医疗纠纷均需要经中华医学会鉴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判断医疗上的误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也就是法律上的误诊,主要有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一、医生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

二、是否对患者的人身造成相应的损害后果;

三、过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有无因果关系。误诊是客观存在的,但对于误诊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是,并不是所有误诊都是医疗事故。对于疾病的诊断治疗,是一个动态过程,要求医生认真询问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制定治疗方案。即使不能及时诊断,也应作好必要的拟诊和护理工作。

因为目前医学还不能包治百病,不同医院有不同的诊疗条件和水平,诊断准确率也会有所差异,误诊、误治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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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项目 体检中最容易误诊的项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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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对于我们的身体健康非常重要,定期体检有助于疾病的预防。但是有的体检项目中有很多的东西都会导致医生误诊,那么,你知道哪些项目最容易误诊吗?体检时我们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吗?下面,就让小编告诉大家吧。

检中最容易误诊的项目

拍胸片加拍一个侧位出错等级:★★★★

有一位女性来体检,因为内衣的肩带上有金属扣,正好在胸口附近,导致拍胸片时出现阴影,体检医生于是怀疑是否是肿瘤或者炎症,吓得这位体检者出了一身冷汗。

由于现在的常规体检只是拍正位胸片(正面面对拍片机),一点小阴影都可能会让体检医生提高警惕,怀疑是肿瘤。为了确诊,医生会建议体检者去做复查,这样的结果无形中会给体检者带来心理压力。

专家提醒:女性在做体检时最好穿不带金属扣的内衣,如果早上忘了,那就在拍片前跟医生说明一下内衣上有金属扣,避免医生对阴影产生怀疑。

其实,解决这个问题有一个最好的办法,那就是加拍一个侧位的胸片,这样医生就能清楚地分辨是体内的阴影还是体外的阴影。

女性晨起不要排尿出错等级:★★★

妇科B超体检是女性朋友最重视的体检之一,这项检查必须憋足了尿,但是由于普通的腹部B超(肝、脾、肾等)又必须得在空腹情况下做,所以为了不影响两次B超的检查结果,经常见到女性朋友们体检时先空腹查完普通B超,

再捧着杯子站在其它体检队伍中不停地灌水,等到“灌”得差不多了又去排一遍B超队做妇科检查。有时候从喝水到憋够尿还有很长一段时间,所以比较麻烦。

专家提醒:体检顺序其实挺有讲究的,顺序对了也可以避免一些数值的偏差。

一般去体检应该先去抽血化验,紧接着做空腹B超。那么如何解决女性朋友的实际困难呢?有个好办法,就是女性朋友早晨在家起床后就憋住不排尿,直接到医院体检。憋了一整夜的尿并不会明显影响普通B超结果,也能顺利做好妇科B超检查,这样就不用排两次队了。

做完这两项检查之后,就可以排尿,喝水。然后做完肠胃检查和牙齿检查之后,就可以吃早饭和喝水了。

一秒后的尿就算中段尿出错等级:★★

尿液检查是很重要的检查项目,可能有些人不知道,取尿样最好是中段尿才最为稳定。

所谓中段尿,就是在一次排尿的中途时间里取尿。有的人即使知道中段尿这个概念,却苦于不够“眼疾手快”,不知道自己最终取的算不算合适。

如果取的尿不是中段,最明显的误差就是会让尿液的pH值偏高或者偏低,还有一些数据也会有轻微的浮动。但这种影响不会有“质”的变化,比如没有炎症会测出炎症来,或是有炎症测不出来。

专家提醒:可以人为控制一下排尿的速度,尽量让它慢一点,这样就比较容易取到中段尿液。在取尿的时候也别太紧张,中段尿液还是比较容易取得的,正常人在排尿一秒后的尿液基本上就可以算做中段尿液了。

体检前三天别吃油腻出错等级:★★★★

都知道体检当天要空腹,最多前一天晚上吃得清淡些。但到医院体检的人,有80%以上都不知道自己在体检之前的三天里都应该控制饮食,不能吃油腻的东西,尤其不能喝酒。

在体检前三天内,如果吃得油腻,则可能导致血脂的指数不能正常显现,会给判断心脑血管疾病和肝脏的疾病带来麻烦。如果有宿醉的情况,那么体检出来的肝脏指标很可能不正常,甚至可能检测出来是脂肪肝。

专家提醒:体检前三天都要吃清淡的东西,多吃蔬菜,肉类只要适量就可,让身体保持一个良好的状态。不要过度喝酒,尤其醉酒会给肝脏带来很大负担。

入职体检最易“血压高”出错等级:★★★★

做入职体检的人最容易出现血压升高的情况,原因自然是怕体检不合格影响就业。医生们也很无奈,深知这一点,又不好控制体检者的情绪。

专家提醒:这样人为的偏差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比如做个深呼吸,尽量放松心情等。

各项检查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心电图检查

做心电图检查之前应安静的休息5-10分钟,不可是运动及吸烟后进行,因为这些因素会直接导致心电图异常,影响了对于疾病的判断。作饱餐试验及双倍二级梯运动试验检查应空腹进行。

二、脑电图检查

在检查前1天要洗头,且不能使用发油。检查前24小时要停止服用镇静剂、兴奋剂及其他作用于神经系统的药物,以避免检查时形成假象,影响检查结果的判断。脑电图检查必须在饭后3小时内进行,如检查前不能进食者,则要听从医生的安排,口服50克糖粉液或静脉注射50%葡萄糖40毫升,以防因低血糖而影响检查的结果。

三、甲状腺碘试验

此项检查必须的空腹进行,在检查之前不能食用任何含有碘物质的食物,比如一些海带、紫菜等食物。也不能服用任何碘制剂及药物。

四、肾图检查

检查前一定要排空小便,不得饮茶和咖啡,不能服用利尿剂。

五、纤维内窥镜检查

支气管纤维镜检查4小时前要禁食、禁水,以免因检查刺激引起呕吐。戴有活动假牙者,检查前一定要取下,防止检查过程中假牙脱落而误入气管或食管内。胃镜检查前的6~8小时要禁食,防止插管时呕吐和影响检查所见,检查前还要排空大小便。肠镜检查前3天应吃少渣饮食,检查前1天服泻药,检查前3小时要灌肠,以排空肠腔内的粪便。

六、CT检查

做腹部CT检查前必须禁食、禁水,以免形成伪影,影响CT图像质量。其他部位的CT检查则不必禁食禁水。

七、选择性心血管造影

检查前3~4小时禁食。认真练习医生教给的检查中所需要做的动作,如吸气、闭气,以配合检查。

八、胆道造影

做口服造影剂检查时,检查前1天中午要吃脂肪餐,使胆囊内的胆汁排空,晚餐以无油高糖食物为好。晚餐后7时左右要按医生交待服用造影剂,然后禁食。做静脉造影检查时,同样于检查前1天的中午吃脂肪餐,检查当日早晨禁食。如果有急性炎症、发热、腹痛、急性黄疸等,待好转后再做此项检查。

九、泌尿系及男性生殖系造影

检查前1天的晚餐应吃软食,此后就要禁食。检查前1天的晚上还要服泻药以清除肠腔内的积气、积粪。检查之前要排空小便。

十、女性生殖系统造影

在检查之前,要排空大小便,未解大便者要灌肠,还要剃除阴毛,清洗阴道。

十一、化验室检查

抽血作生化指标检查时,应在早餐前抽空腹血,这样查出的结果较为准确。尤其是检查肝功、血糖、血脂等项目,对于空腹的要求更为严格。

体检注意事项九条

一、计划体检前最好能提前预约,可以提前询问医生,制定一份适合自己身体情况的体检计划。检前24小时内不可饮酒,不要食用一些高脂肪、高蛋白的食物,也不要食用一些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或保健品。

二、检查前三——五日饮食宜清淡,勿食猪肝、猪血等含血性之食物,检查前一日晚上十二点以后,请完全禁食(包括饮水)。

三、抽血及肝、胆B超须空腹进行;做膀胱、前列腺、子宫、附件B超时,请勿排尿;如无尿,需饮水至膀胱充盈。

四、做X线检查时,宜穿棉布内衣,勿穿带有金属钮扣的衣服、文胸;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怀孕及有可能怀孕之女性受检者,请先告知健检服务人员,慎做X光检查。

五、女士生理期,不宜作妇科检查及尿检;做妇科检查前应排空膀胱;乳腺远红外线复查最好选择在生理期后一周内。未婚女士不宜做妇科检查,有特殊需求者要签署相关协议(告知书)方可进行相应检查。

六、内科体检前请先测血压、身高、体重。

七、检查当天需抽完血、做完腹部超音波检查后,方可进食。

八、体检当日穿着要求:穿脱方便的服装、鞋袜,最好不佩戴项链等,女同志的文胸不要带钢托,不要穿金属亮片的内衣。

九、体检有热成像项目时,检前须排空便、尿,还须禁食、水。

结语:以上就是小编今天为大家介绍的一些关于体检方面的知识,以上最容易让医生误诊的项目大家都了解了吗?我们在体检时一定要注意避免一些外在的原因导致检查结果失去准确性,这样才能让自己拿到一份健康的体检报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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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被误诊和误治颈椎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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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机关里从事秘书工作的王小姐,今年刚刚27岁。平日里,常觉得头晕、眼花、耳鸣、手麻。因为身材比较瘦弱,便自认为是因为身体虚弱造成的。于是,她购买了大量的补品。吃了进去之后,并未见有什么疗效。后来,她又去了几家医院,中药西药吃了一大堆,也是没有明显的效果。王小姐非常苦恼,经常性的头晕眼花常常使她无法正常生活和工作。

万般无奈之际,她想。

于是,在推拿科的诊室里,我接诊了王小姐。她主诉的症状很象颈椎病,经摄片证实了我的诊断是正确的。仅仅用了一个疗程的推拿治疗,王小姐的症状已基本消失。最后一次治疗结束后,她向我表达了诚挚的谢意,同时也给我治好了心病。

其实,象王小姐这样的病症是极易被误诊的。颈椎病是以颈椎间盘慢性退行为主的病变。由于颈椎间盘的退变,导致颈部关节失稳、而引起颈椎骨、关节与颈部软组织一系列的病理变化,从而刺激压迫脊神经根、脊髓、交感神经、椎动脉和周围软组织,出现颈臂麻木、疼痛、头晕、头疼、心悸甚至大小便失禁等相应临床症状,而这些症状又极易与内科、神经科疾病如脑供血不足、内分泌失调、耳源性眩晕等疾病相混淆。这是因为颈椎病的几个特点使人们产生的错觉,颈部以外症状重,患者往往想不到自己有颈椎病;二是病变范围广,常可涉及四肢、头部、躯干、内脏;三是脊髓性颈椎病预后较差,若不及时治疗,可致终身残疾,遇到这一类的病人,临床医生只要想到有颈椎病的可能,做一个颈部X光片或颈部CT,便可确诊或排除。

颈椎病一旦确诊,有很多治疗方法可以选择,但不外手术治疗与非手术治疗两大类。绝大多数病人都可以通过非手术治疗解除病痛。而在各科非手术治疗中,推拿治疗是最有效的一种方法,被公认为是治疗颈椎病之首选疗法,越来越受到社会重视和病人欢迎。特别对颈型、神经根型、颈动脉型有较好的疗效。推拿疗法可疏通经络、活血化瘀,并且能够纠正紊乱的颈椎小关节,使局部经络通畅,诸症自然消失。但治疗手法应轻柔和缓,切不可粗暴猛烈,尤其是在进行颈部旋转扳法时,不可超越生理范围,以免因方法不当引起医源性损伤而加重病情。这一点不仅医生要高度重视,患者在求医时也要谨慎选择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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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诊承担法律责任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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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说过误诊吗?误诊,即错误的诊断。诊断的目的在于确定疾病的本质,并随之选择有针对性的治疗,使病情向好的方面转化。因此把不正确的诊断看作是错误的,把不及时、不全面的诊断也同样看作是错误的。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误诊的相关法律知识。

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四十八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区、县或医科大学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争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

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看过“误诊承担法律责任的相关问题

误诊承担法律责任的相关问题

一、误诊是否存在过错(过失)是医院承担法律责任的必要前提:

按照处理条件49条规定,不属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然而,不属医疗事故不一定不存在医疗过错,民法通则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据民法通则的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因过错(过失)所导致的误诊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

误诊承担法律责任的相关问题

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到但未预见到,或者虽然预见到而轻信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损害结果的叫过失。

衡量行为人是否有过失,应以行为是否“应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为依据,来判断诊断行为是否规范,诊断医生是否尽责。因为医学是个很复杂的学问,不但个体差异大,而且疾病发展也复杂,难免出现意外,关键是看医生能否尽职尽责,即医疗过错主要体现在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应当防范没有防范,这是一个基本衡量原则。

二、审判中,衡量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

1、是否具备准确诊断的条件,如病人是否能清楚、完整地陈述病情,诊断所依据的其他客观性资料是否完备,特别是各种检查报告是否及时产生,病情是否稳定等。

2、是考察具体的诊断、治疗过程。考察医疗机构在诊断前问诊是否全面,有无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在初步诊断后对病情变化是否密切观察,有无根据病情的发展、症状的表现和变化来修正自己的诊断;是不是存在过分自信的情况,对疑难、不典型的病状,不经会诊、讨论就盲目下结论。总体而言,就是以客观标准考察医生诊断时的心理状态,考察其有无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

3、是医院的等级及所处的地域间发展不平衡,医疗水平和条件差参不齐。对于诊断的辅助手段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因此对疑难杂症的诊断难度增加,往往级别越高的医院因其整体的设施及技术力量等因素,医疗水平就越高,因而诊断能力就越强。

总言之,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关键就是审查医患双方就医院履行义务“当”与“不当”。如果医院履行义务“不当”,即有过错,就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的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必要条件。

三、根据民法理论,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四:

1、损害事实;

2、行为违反法律;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有过错。

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行为人才承担此侵权的民事责任,所以,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因果关系有无,是责令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如果没有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损害结果的发生和医疗机构的误诊没有因果关系,则不承担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有过错的误诊导致误治,增加和延长了病人的痛若和经济负担,造成了患者暂时性机体结构破坏或延误医疗时机造成功能障碍、残疾、死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疾病的共性、药性作用的复杂性,一些虽有过错的误诊没有导致误治,患者没有损害后果,就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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