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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得公司是哪国的(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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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波公司起诉Youtube对于账户诈骗监管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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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货币公司瑞波(Ripple)最近起诉了YouTube,在阻挡骗子冒充公司CEO方面呼吁“非常失败”。今天提出的起诉书中,瑞波谴责YouTube平台的销售和虚假“XRP赠品”的广告和账号的验证,忽视了瑞波过去的投诉。

瑞波经营着数字货币XRP的交换网络,其服务组是希望国际汇款的用户。最近几个月,骗子们在YouTube创建了瑞波和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布拉德·加林豪斯这样的官方账户

然后骗子利用这些账户诱惑用户发送价值数千美元的瑞波货币XRP。骗子约定返还5倍的最高500万人的XRP(价值约100万美元),但参加虚假的“赠品”活动的受害者没有返还任何资金。

瑞波指出,这种欺诈(通常被称为“XRP赠品”)骗取了受害者“数十万美元价值的数百万张XRP”。起诉YouTube的理由有:(1)违反《兰哈姆商标侵权法》;(2)违反加利福尼亚州的成文法和普通法的公开权,以及(3)违反加利福尼亚州的《不正当竞争法》。

瑞波指出,向YouTube进行起诉是为了更好地驱使行业内多方面的行为改变,并设定更好的问责制度。

在给予给TheVerge的这份声明书中,YouTube指出:“我们一直认真对待滥用我们平台的行为,当我们发现违反我们的政策,例如欺诈或冒名等,会快速付诸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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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装修公司有哪些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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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行都有潜规则,娱乐圈有娱乐圈的潜规则,装修公司自然也有家装的潜规则,一不小心就被宰了,今天小编给大家梳理几个业主容易上当受骗的点,业主们可要擦亮眼睛了好好防防!

第一、装修公司样板间假实惠

不过此处样板间实惠不实惠得业主调查才知道,平时五万,样板间六万这不叫实惠,这叫宰客,这也是建材商家常用的手段,先抬高价位再许诺折扣,所以业主必须亲自考察才能知道。

第二、材料升级

例如乳胶漆升级高档次,这个注意了,一般建材敢给你升级的那价位肯定一样的,商家并不损失什么,工艺升级更是骗人的鬼话,明明都是瓦工干活非得说是外国工艺,呵呵,这种搞活动都到了不要脸的吹嘘境界了,如果业主还相信的话那就真的没有救了,可能最后签了合同只能是任人宰割了。

第三、装修公司故弄玄虚

散布不实消息,比如明年将涨价年前赶紧定等等,可笑的是把所谓的报名列成表发到网上,明明没有一个人定,网上却一直写着:已报名几百个了。

第四、先施工再付款

这种小孩子都知道是骗人的伎俩仍有人在痴心妄想,想一想是先施工再付款不是先施工完再付款,意思就是先把房子占上,一旦稍微开工再收钱,你不给钱人家不干了,别的公司看见这个半截子活都会认为业主难缠而不敢接的。

第五、装修公司处理多余建材

其实装修时候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建材没用完的,这个时候工人会给你说帮你处理掉还是免费的,其实他们会拿去回收或者装修时候给下一家人用来装修谋取费用。正确的处理是可以联系买材料时候的商铺,一般来说都是可以退的。

第六、第三方监理担保

见怪不怪了,到处都是扛着让业主放心的幌子,谁都在喊着我们有第三方担保,一旦出了事情大家都不知道这个第三方到底是谁,而且即使知道第三方,这个第三方一个没有国家的正规认可,没有任何保证,仅仅是一个虚构的第三方而已,目的就是在以心理暗示的方式给业主一个定心丸而已。

第七、号称几大装修公司之一

只要是装修的小区都有好多建材商扎点卖材料,业主仔细看看建材商的宣传语,比如卖瓷砖,小区总共二十家卖瓷砖的,可是这二十家都有宣传语中国十大品牌,可笑的是这个宣传自己打自己耳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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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销售损失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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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销售中难免会因为一些错误的方式导致风险,但是很多人对于公司销售损失并不了解,那么公司销售损失包括哪些?今天本文就来给大家详细的讲解一下。

销售风险是指由于推销环境的变化,给推销活动带来的各种损失。推销环境的变化是绝对的、客观的,并经常会发生,因而在推销过程当中,既充满了销售机会,同时又会出现许多销售风险。因此,销售人员应善于分析研究环境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发现风险并及时规避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小自己可能遭受的损失。

在推销商品的过程中,环境的变化有可能产生机会,也有可能带来风险。风险是指由于客观环境的变化带来损失,从而难以实现某种目的的可能性。

销售风险的防范事项:

推销环境的变化是绝对的,必然的,销售风险也势必是经常发生的。企业不可能完全避免销售风险,而只能掌握战胜风险的策略和技巧,积极化险为夷,把销售风险变为销售机会,实现成功的转化。

1、要提高识别销售风险的能力。销售人员应随时收集、分析并研究市场环境因素变化的资料和信息,判断销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积累经验,培养并增强对销售风险的敏感性,及时发现或预测销售风险。

2、要提高风险的防范能力,尽可能规避风险,特别是全局性的重大的销售风险。可通过预测风险,从而尽早采取防范措施来规避风险。企业还应积极投保,通过社会保险来转移销售风险。在销售工作中,要尽可能谨慎,最大限度地杜绝销售风险发生的隐患。

3、在无法避免的情况下,要提高处理销售风险的能力,尽可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并防止引发其他负面效应和有可能派生出来的消极影响。

可能很多人不了解这些财产损失安全小知识,通过让大家了解公司销售损失包括哪些,还顺便对其公司销售风险防范措施作了讲解,同时还需要关注企业如何避免财产损失等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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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加密科技公司Changelly计划举办五周年庆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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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elly正计划通过一项活动来纪念这一里程碑,以庆祝它在过去五年中取得的成就,并与包括区块链Cuties、Enjin、NEXO、Bitdegree和Trezor在内的合作伙伴举办特别促销活动。鼓励新老顾客参与进来。

公司最初是一家由5人组成的小型初创企业,最初支持30种加密货币。到2016年1月,它已经有超过10万的活跃用户。该团队表示,现在已经赢得了全球200多万人的信任。每一项改进都是以确保所有人都能使用加密货币为目标的。

多年来,该公司与金融科技和加密行业的一系列其他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包括Trezor、Jaxx、Ledger和Exodus在内的主要钱包提供商借助Changelly的技术为成千上万的客户提供服务,这有力地提醒我们,寻求大规模采用并非一个单独的旅程。其他合作使用户可以使用万事达卡和Visa购买数字资产。

时过境迁

自2015年4月12日推出Changely平台以来,该平台也进行了一系列改进,当时一枚比特币的价格仅为224美元。

让普通消费者更容易地用他们的美元、英镑和欧元购买BTC、ETH和无数其他硬币只是一个例子。另一个优先事项是确保整个社区——包括新来者——能够获得他们需要的所有客户支持。该团队指出,在2018年,增加了24/7实时聊天服务,以提供全天候的协助——这是当时竞争对手即时加密交易所很少提供的服务水平。

在过去的两年里,Changelly也一直致力于培育更广阔的生态系统。与一家主要钱包提供商展开了深入的合作,并开始开发一款移动应用程序,为不断移动的加密用户提供最佳的交换体验。这项创新对社区中的许多人来说是一种音乐,他们厌倦了在任何时候想完成交易就必须使用电脑。

使加密更好

另一个优先事项涉及为不断增长的用户群提供更高级别的信息,以及在他们完成交易时的信心。

继2018年11月重启之后,固定汇率交易所开始通过Changelly的一些API合作伙伴提供,后来推广到所有用户。即使在市场波动的时候,这一特性也保证了报价率会得到遵守,即使它们在几秒钟后突然波动。它的目的是为那些可能正在迈出进入加密货币的第一步的人提供一些急需的确定性,更不用说那些旨在转移大量资金的人了。

Changelly表示,它一直在大力开发一个有吸引力的、无缝的用户旅程,为那些想购买加密货币的菲亚特。该公司认为,提供一个简单但全面的服务对于实现大规模采用至关重要,特别是考虑到用于获取密码的其他方法往往更为复杂。

五年来发生了很多事情,对整个行业来说都是千变万化的。一旦香槟已经流出,周年纪念日已经过了,接下来的五年里将开始努力促进加密技术的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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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物业公司的特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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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的性质是由物业管理的性质决定的。物业管理具有服务性,因而物业管理公司也具有服务性。物业管理公司不生产产品,而是提供服务,享受第三产业的优惠政策。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物业公司的特点是什么。

物业管理公司简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是专门从事地上永久性建筑物、附属设备、各项设施及相关场地和周围环境的专业化管理的,为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提供良好的生活或工作环境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物业管理公司必须由明确的经营宗旨和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管理章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和经济法律责任。物业公司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运行。

物业管理作为一个劳动密集和技术劳务型的服务性行业是住房制度改革深化的产物,是房屋挂了与社区综合服务合二为一的一种新模式提供各种,它主要以提供各种服务获取经济效益。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物业管理行业不断发展壮大,其管理的物业类型越来越复杂,业务经营的范围越来越广泛,物业管理从产生初期的感性、无序,到迅速发展狂热的中期,再到平稳和理性的后期,中国的物业管理市场日趋成熟。

事实上,物业管理行业作为新兴行业,由于国家和地方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健全,行业行为有失规范,加之作为微利行业,行业中成熟的模式和经验较少,不同类型物业提供借鉴的经验不足,使物业管理在经营过程中面临诸多风险,许多物业管理公司经营活动如履薄冰,生存发展步履艰难,特别是新组建的物业管理企业,往往经营规模小、经济实力不强、缺少风险因素识别能力以及抗风险意识,导致整个物业管理行业抗风险和危险性本领较弱。

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通过小编的总结大家对物业维修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想了解小区物业维修项目及标准有哪些,可以登录查看,海量物业服务小知识供大家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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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司待客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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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客人来的时候,待客礼仪最重要的是要热情、周到,努力营造宾至如归的氛围。下面是为大家准备的公司待客礼仪,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公司以茶待客的礼仪

一是茶具要清洁。在客人进屋或者进办公室后,我们应该先给他让座,在他坐好后再进行备茶及煮水的动作。这里的第一步即是要做好泡茶的准备,除了让座、备茶、煮水、准备好茶具外,就需要做好茶具的清洁工作。首先,在知道有客人来访前,我们应该把久未用的茶具进行一个清洗。而在客人来访后,我们就需要用煮好的开水冲烫一下茶壶、茶杯等茶具,这样就能够显得有礼而卫生。而如果是在公司,茶杯多是用一次性杯子来替代,而一次性杯子在装茶水时容易烫手,这时就要主要事先给一次性杯子套上杯托。

其次,对于茶叶的用量,如果客人没有主动介绍自己喜欢偏浓和偏淡,我们就自己把握,做到适度。

最后,就是茶叶的冲泡了。茶叶冲泡的整个过程应该流畅,让人感受到从容不迫的美。

二是端茶要得法。茶叶冲泡好后,我们就应该倒茶了。注意,无论是怎样的茶杯,我们在倒茶时都不应该倒太满,这样不仅容易溢出,还容易烫伤自己和客人。当然倒茶也不能倒得太少,这样会显得没有诚意,因而有茶满八分的说法。

在倒好茶后,就需要端茶给客人品饮了。对于端茶,我国的传统习惯是:只要双手不残废,都是必须用双手给客人端茶的。除了这个需要注意外,双手端茶的姿势也有讲究,情况还分为两种。

一种是对待有杯耳的茶杯,可以一手抓杯耳,另一手托杯底端给客人;

另一种对待无杯耳的茶杯,应尽量一手扶住杯身,一手托好杯底端给客人。

三是要给客人添茶。要时刻关注客人的杯子是否已经不满,这时候你就要去添茶。喝茶时保持人人的杯子都有茶是也是一种基本的礼貌。而添茶的顺序当然是要先给上司和客户添,最后才到自己。

公司待客礼仪

当你与客人约好见面的时间后,一定要守约,不要让客人扑空,如果有急事,应与客人取得联系,并告之缘由。

尽力设置整洁有序、令人畅悦的待客环境。不可忘记整理仪表,要知道穿睡衣待客或衣着不整、蓬头垢面都是一种失礼的表现。

当客人来访,听到敲门声或电铃声时应立即起身开门迎接。客人进门后,主人应接过客人的鞋帽、雨具或示意其放置地点,但不要去接客人的手提包。将客人请入客厅就座后,自己方可落座。还应把家人或在场的其他客人,向新来客人作介绍。

在客人落座后,最好送上一杯醇香扑鼻的茶水或果点。

在与客人交谈中,多把说话的机会留给客人。表情要专注,不要不停地看表,或不停地起身,或一边看电视一边与客人交谈等。若确有急事,应坦诚地向客人说明,取得客人理解。

当客人要告辞时,主人应盛情挽留,但不可勉强,主随客便。主人应待客人起身后方可起身相送,并在客人伸手后方可伸手与之告别。送客应送至室外,且应目送客人背影消失后,方可回身关门。

第一条:握手礼仪

1、参加聚会时应先与主人握手,再与房间里其他的人握手。

2、男士不能主动与女士握手,需待女士先伸手时才能相握。

3、不要随便主动伸手与长者、尊者、领导握手,应等他们先伸手时才能握手。原则上以双手握手为尊。

第二条:奉茶礼仪

1、对尊长、领导奉茶应左手扶杯,右手托杯底递向对方。

2、冲茶不必满杯,半杯多一点即可。

第三条:呈受名片礼仪

1、递呈名片应择机准备好,名片正面向上、正向,以双手呈上,说声“请!这是我的名片”或“您好,我叫×××”。

2、接受名片应双手接过后,认真仔细看一遍,说“谢谢”,不要随便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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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保险公司的类别与盈利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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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保险公司吗?保险公司是销售保险合约、提供风险保障的公司,是采用公司组织形式的保险人,经营保险业务。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保险公司的相关法律知识。

投保注意事项

在提交了投保单、交纳了首期保险费,并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承保后,投保人将收到保险公司正式签发的保险单。在签收保险单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仔细审核保险公司提供的整套保单材料。一般保险产品的保单材料都包含有保险单、保险条款、投保单(副本)、送达回执、客户服务指南、首期保险费发票等。长期保险产品的保单材料还有现金价值表,提供减额交清功能的产品还有减额交清保额表。应逐条核对保险单及首期保险费发票上的所有项目,如有错误,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予以更正。

2、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和有关说明。收到保险单后,应注意了解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保险期间、每年的交费时间,并认真阅读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现金价值表以及退保约定等内容。

3、妥善保管整套保单材料。保险单及有关单证票据务必妥善保管,注意防水、防潮、防蛀。若保单材料丢失,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挂失补办。

看过“保险公司的类别盈利手段

保险公司的类别与盈利手段

1.保险公司的业务分类

人寿保险公司,出售人寿保险保险单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

财产保险公司,出售其他类型的保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两者必须分开经营。所以有的保险公司成立了集团公司,下设独立核算的人寿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

再保险公司是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对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进行分散和转嫁。

目前中国大陆渐渐出现了专业的保险公司,如:健康保险公司、年金保险公司等,大体上仍旧属于人寿保险公司的范畴。

2.保险公司的两大盈利方式

(1)承保赢利

一个客户一定时期缴纳一次或数次保险费,保险公司将大量客户缴纳的保险费收集起来,一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就支付约定的赔款.如果自始至终保险公司的赔款支出小于保险费收入,差额就成为保险公司的“承保赢利”。

例如,大量分散的房屋所有者购买了保险单并且向保险公司支付了保险费,如果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根据保险条款兑现保险责任。对于一些保单的持有者来说,他们因为保险事故的发生而获取的保险金比他所缴纳的保险费高得多,而其他一些人可能因为整个保险期间都没有发生保险事故而根本没有获得赔款。合计下来,保险公司所支付的总赔款要比他们获得的保险费收入少。二者的差额形成费用和利润。

(2)投资赚取赢利

从保险公司收入保险费到保险公司支付赔款之间的时间,保险公司可以将保险基金进行投资赚取赢利。投资回报是保险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可以这样说,对于大多数保险公司来讲,投资回报是其利润的唯一来源。

例如,保险公司必须支付的赔款超出保费收入的10%,而保险公司通过投资获得的回报是保费收入的20%,那么保险公司将赚取10%的利润。但是,由于许多保险公司认为投资无风险的政府债券或者其他低风险低回报的投资项目是谨慎的选择,那么控制赔款支出比保险费收入超出的百分比低于投资收益率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样保险公司才不会赔本。

通过承保赢利赚钱这种情况在大多数国家的保险行业是非常稀有的,在美国,财产和意外伤害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在2003年以前的五年中亏损了23亿元.但是在此期间的总利润却是4亿元,就是由于有投资收益。一些保险业内人事指出保险公司不可能永远靠投资收益而不靠保险业务收入支撑下去.

在中国,人寿保险业获取利润的来源主要是一年期及一年期以下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人寿保险的总公司经常通过控制分支机构的赔付率来实现,虽然说投资收益是人寿保险业的利润来源之一,但是由于投资渠道并不十分广阔,另外金融环境,尤其是投资领域的环境并不十分规范,所以投资收益对利润的贡献不是很可观。

在中国,人寿保险业的费用主要靠长期人寿保险来实现。

在保险行业中,人寿保险公司每年都能有可观的盈利。

长期人寿保险或称储蓄人寿保险,其保险收入和偿付方式跟一般保险不同,因此,其盈利方法也有别于一般保险。在一些拥有成熟保险市场的国家中,人寿保险公司的亏损机会远比一般保险公司低。

长期保险合约的性质犹如“零存整付”的储蓄存款。保险公司跟客户订定的合约期可能长达二十年、或至受保人六十岁、甚或至一百岁。双方拟定到期提款金额;亦即人寿保障额(保额)。客户在合约期内按期供款;亦即缴付保费。

保额数目一般都大于总保费,并有回报收益,事实上,其长期平均回报率跟银行存款利率相约。为保证未来的偿付需要,保险公司早已为客户作出“零存整付”的“存款”安排,而大部分的“存款”都是投放于一些长期债券去。

虽然不同的投保人向保险公司订立相同的供款年期承诺,但由于每位客户跟保险公司订立合约时的年龄不同,其寿命时间有别,部分年长者较有机会未能完成供款便逝世,因此,保险公司将按较大年龄组别的客户多征收点附加费(即保费较高),以弥补未收足“存款”(保费)便逝去的可能。

由于投保人数目庞大,死亡率较稳定,保险公司较易掌握有关数据,亦能准确及公平地计算出不同年龄的保费率。

人寿保险公司能准确掌握偿付时间,因此,较一般保险公司更能拟定足够的保费率而无须多冒风险,同时也能达致预期的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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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公司破产重整的程序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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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破产重整的相关法律知识。

破产重整面临的问题

一般来说,当债务人企业具有破产原因或有破产之虞时,债务人企业、债权人和股东都有申请启动重整程序的权利,重整申请一经提出和被批准,包括有担保债权人在内的所有债权人都必须停止对债务人企业的一切诉讼和要求;在此期间,法院可以选任现任管理层或者具有经营管理能力的其他人作为重整人;重整人须提出重整计划,如果关系人会议表决同意或者法院批准核发计划,企业可以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由重整人按照重整计划继续经营,重整计划可以灵活地采用追加投资、租赁经营、整体出让、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达到挽救企业的目的,最终履行重整计划中的偿债协议清偿债务并使企业复苏。

公司破产重整的程序流程

一、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二、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破产法7、70条)

三、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破产法71条)

四、法院指定管理人。

五、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缺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六、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七、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八、在破产重整中,进入重整期间后,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物。

九、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内容见《破产法》81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法院可以裁定延期3个月。未按期提交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破产法79条)

十、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参加会议进行讨论,并分组进行表决。(表决规则见《破产法》82、84条)

十一、各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重整计划》即为通过。未获得通过的依《破产法》87条处理。(破产法86、87条)

十二、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10日内,债务人和管理人应当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法院审查认为合法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具有约束力。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87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批准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破产法86、88、92条)

十三、《重整计划草案》获批准后,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此时,已经接管财产和营业事物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物。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有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收人财务情况。

监督期届满,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报告之日管理人监督职责终止。经管理人申请,法院可以裁定延长监督期限。(破产法89、90、91条)

十四、《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整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

十五、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此后进入破产程序。(破产法93条)

破产重整制度的国际考察

1、美国的破产重整制度

美国破产法中的重整制度是在20世纪逐渐发展起来的。美国1898年破产法,除清算内容外,原来只有和解的规定。人们在实践中逐步认识到,这种规定只能解决简单的债务和解案件,为了适应复杂案件的处理,他们逐步建立了临时接管制度,并施行多年。?

根据美国破产法,重整程序分为债务人提出的自愿重整和债权人提出的强制重整。债务人提出自愿重整申请的条件与提出清算申请的条件是一样的,即实际上不需要任何条件。只要债务人认为自己需要整顿并希望进行整顿,他就可以提出申请。因此,美国破产法对债务人(包括出资人)申请重整没有特别条件限制。?

2、英国的破产重整制度?

为了改变以往个人破产程序与公司破产程序相分立的体制,英国国会于1986年颁布了《1986年无力偿债法》,把1985年无力偿债法(关于个人破产)和1985年的公司法(关于公司破产)的有关条文在修改和补充的基础上加以合并,成为既适用于公司又适用于个人的统一破产法,其中涉及公司拯救与再建的是第1章“公司自愿偿债安排”和“管理命令”。

共包含了20条的第2章是完全新设的,实际上为一套重整程序,其基本框架为:陷入债务困境的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一道管理命令;法院发出管理命令后,有担保和无担保的债权人均不得(或中止)向公司追索债务;公司得在法院任命的管理人的管理和监督下继续进行营业;管理人提出关于自愿偿债安排的建议,交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并报法院认可。同一年,英国还颁布了《1986年公司董事资格取消法》和《1986年无力偿债规则》,以作为《1986年无力偿债法》的配套立法。?

如上所述,英国破产法第一章的规定涉及公司的拯救与再建,即“公司自愿安排”与“命令管理”。其中,“公司自愿安排”类似于债务人自愿申请重整。根据《英国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的董事”可以根据规定向公司及公司的债权人提出重整的建议。另外,管理人(存在有效管理令的情况下)和清算人(在公司解散时)可以申请重整。显然,英国破产法对债务人申请重整也没有规定特别的限制条件。?

3、法国的破产重整制度?

法国在1967年的破产法改革中,曾在破产程序的范围内采取过一些保护困境企业的措施,但收效有限。1984年,法国84-148号法律修改公司的有关规定,设立内部预警与和解清理程序,前者旨在使企业及时发现财务危机预兆并采取措施防止恶化,后者旨在使企业与主要债权人达成延期偿还和削减债务协议。?

根据法国的破产重整制度,“凡不能以其可支配的资产偿还到期债务的,开始进行司法重整程序”,“开始进行该程序的申请应由债务人在前款所致的停止支付之后15日内提出”。在法国破产重整制度中,债务人提出重整的申请没有受到其他条件的限制。?

4、日本的破产重整制度?

1952年,在占领军的干预下,处于战后经济复兴期的日本制定了《公司更生法》,基本上全面移植了当时美国破产法中的重整制度。该法虽于1967年经过较大修订,并在施行过程中取得了相当好的效果,然而随着时代和经济的发展已经显得有些落后。此外,在日本可以用于困境企业的再建于复兴的还有《和解法》和商法中的公司整顿程序;不过现在也已经变得有些陈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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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公司逃避债务的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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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务则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包括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公司逃避债务的相关法律知识。

公司债务的筹划

一个合格的管理者,都必须是筹划资金、驾驭债务资金的能手,任何一个成功的企业,都必须首先在规划债务的“前途”方面获得成功。

在举债阶段,要审核债务产生的合法性、合理性、必然性,对公司发展有积极影响的债务资金,企业又能够消化并按期偿付的债务资金,方可接纳。债务资金进入公司后,要规范核算,加强监督,严格考核,科学安排“债务”的前途:

1、主动清偿债务。

按债务的种类、金额、约定的结算期限,主动安排资金,及时或提前还债,尽可能节省债务资金的产生资金成本与费用。

2、进行债务重组。

充分调研市场,获取有利的经济信息,运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或以资产抵消债务、或以应收账款抵消债务、或以相应的股权或债权偿还债务、或以还需用的固定资产偿还债务、或以劳务抵偿债务。争取以闲置的资产来抵消所应偿还的债务,优化公司的资金结构,降低资产负债比例,从而获得一石二鸟的功效。

3、将债务转化为资本。

在无资金还债时,公司要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及时将债务转化为资本(股本)。这样,既可以吸收债权人参与公司管理,引进先进的管理模式与成功的管理经验,又可以调整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节省债务资金应该承担的利息支出。同时,还可以克服债务的消极影响,转变资金供应的渠道,增强企业抗御财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能够确保公司的稳定与发展,确保国家、企业投资人、债权人、职工及企业的相关方通过债务筹划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

看过“公司逃避债务的主要方式”

公司逃避债务的主要方式

1、关联法人

关联法人以母子公司之间的关联性最为典型和突出,在关联法人中,债务公司往往通过虚假设立优先权转移优良资产,或采取虚假交易、虚构债权债务等手段拟逃避应清偿的债务。当债务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时,如果允许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用其虚假债权与真正的债权人一起甚至优先于真正债权人分配被执行人的财产,显然违背公平原则。作为被执行人的子公司以自身财产对其法律行为和债务承担责任,母公司对子公司不承担出资之外的责任,显然违背公平原则。

公司逃避债务的主要方式

2、空壳化公司

空壳化公司一般有下列几种表现:

(1)公司没有自己拥有的财产;

(2)虽有公司财产但没有维持完整的公司财产记录;

(3)公司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公司与股东之间或公司与其他公司之间没有实质区分的人格。

有的债务公司一套班子几块牌子,公司之间及公司与个人之间的产权不清晰,在客观上给第三人造成错觉。当债权人向其中一个债务公司主张债权时,其财产可以随意转化为另一公司的财产,从而达到对抗债权人的目的。

3、“挂靠关系”公司

法院在执行实践中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在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财产时,有案外人提出异议,称该财产不是被执行人的财产,而是异议人的财产,并提供挂靠协议证明自己是挂靠在被执行人名下,以被执行人名义对外经营的。而法院在审查异议时很难判断此财产是否真属于挂靠者,也无法排除被执行人与挂靠者恶意串通逃避债务的可能。

4、改制企业

一些企业在经营陷入困境后,利用企业改制擅自转移债务,甚至故意“悬空”债务,给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制造障碍。特别是有些企业进行部分改制的情况下,原企业剥离部分资产吸收其他投资人改制为公司,此时原企业并不消灭,只是资产构成发生了变化。这种改制方式使得本来用于担保原企业债务的资产减少,如果还是由原企业独立对外承担责任,就构成了对债权人利益的侵害。

5、公司清算判决的执行

在现实中,有很多公司自行解散后根本不进行清算,甚至拒绝清算,反而以公司人格作为挡箭牌,以承担有限责任为借口来规避法律,使法院作出的清算判决往往存在着易判难执行的问题。法院判决后,清算义务人怠于清算,不承担清算责任,或者不按法律规定程序进行清算,隐匿财产,甚至在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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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绕开限购以公司的名义买房 会有什么问题?

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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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20多个热门城市的买房门槛陡增,但配置房产的需求并没有降低,如果你想买房,总归有路子的。而以公司名义买房,则成为一些人新的选择。

什么样的公司买房不受限制?

以北京为例,只有本土公司可以不受限制买房(包括商住和住宅);外资机构只能购买非住宅产品;符合资格的个体工商户也只能购买1套住房。

以公司名义买房与个人名义买房有什么区别?

下面是公司买房和个人买房的对比:

具体来看看,以公司的名义买房有以下好处:不受政策限制,房子属于公司资产还可以冲抵一部分费用,合理的操作方式能够避开税费成,比如以股权转让方式过户。

但我们还是不建议以公司名义买房,理由如下:

理由一:以公司名义购房,资料更复杂

以公司名义购房,购房人要准备的资料相比个人购房要多出不少,其中最基本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如果你是公司法定代表人,那么签署购房合同时,你的行为即可代表公司。但如果你不是公司法人,务必准备好全套的公司授权手续。

理由二:以公司名义购房,再上市时受限制

公司名下的房子想要出售,必须满足两个硬性条件:公司没有债务并且缴完了应缴的税。

与一般的商品房有所不同,公司名下的房子在出售前需要结清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而且这两个税要求公司每年都要缴,还是自行申报。万一碰到不明真相的糊涂老板,从买房之后从未缴纳过房产税以及土地使用税,再卖时,不仅要补税还要交纳违约金,都结清了,此房才能上市交易。

理由三:以公司名义购房,成本更高

以公司名义买房,一方面,需要缴纳的税门类更多,另一方面不能享受契税优惠。

名下无房,购房属于首套房,在贷款利率、买房契税上都有一定的优惠政策,一定要珍惜自己的“首套房”这个指标。

此外,公司买房后每年还有不小的一笔支出,这点上面已经说到。而且,一些刚成立的公司可能申请不到银行贷款。

所以,是以公司名义买房还是以个人名义买房,一定要核算成本,再考虑后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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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注册建筑公司的方法流程

全文共 1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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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注册流程跟其他公司注册一样吗?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注册建筑公司的相关法律知识。

注册公司准备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注册建筑公司的方法流程

建筑公司注册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建筑安装工程、建筑施工工程等。上海建筑公司注册资本和以后要申请的资质有关,建筑公司注册时或注册完成后任意时间,都可以申请建筑资质。

以上海为例,以下是建筑公司注册流程、费用、所需材料、条件等。

无论什么行业,注册任何一家公司,给公司起名是新公司首要任务。

注册建筑公司的方法流程

一、上海建筑公司名称:

上海XX建筑有限公司

上海XX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XX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XX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上海XX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二、上海建筑公司注册资本

1.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需一次性出资。

2.二人或以上投资注册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可分批出资,首批不低于20%,其余的在2年内到位。

上海建筑公司注册资本和以后要申请的资质等级有关。如一级资质的建筑公司,需最低注册资本为5000万人民币。

三、上海建筑公司注册所需材料

1、股东、法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2、公司名字、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及出资比例;

4、注册地之租赁协议和房产证复印件(注册在开发区可由开发区提供);

5、财务人员上岗证与身份证复印件,照片2张;

6、其它注册材料;

四、上海建筑公司注册流程

1、工商核名;

2、签署工商材料;

3、开户验资;

4、工商登记;

5、刻章;

6、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7、税务登记;

五、上海建筑公司注册费用

1、政府费用:1600元人民币左右(以注册资本50万为例,注册资本越高,工商登记费越高)。

2、验资费:1000元人民币(以注册资本50万为例,注册资本越高,验资费越高)。

3、代理服务费:2000元人民币。

六、上海建筑公司经营范围

1、建筑类经营范围: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饰、室内外装潢及设计等。

2、可选经营范围:建筑材料、钢材、木材等的销售,绿化工程,景观工程,企业管理咨询等。

3般公司注册流程

查名(确定公司名字)→核准名称 → 开验资户→验资(完成公司注册资金验资手续)→申请营业执照→刻章(公章,私章,财务章)→申请公章备案→ 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税务登记证→办理基本帐户和纳税账户。

1、个体工商户可不使用名称;

2、全国所有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工作都归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管理;

3、需使用名称的个体工商户,需向当地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核准通过后就可以使用了(一个个体工商户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4、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个体工商户名称;

5、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可以使用经营者姓名;

6、个体公司户的名称不得含有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及违反社会秩序的、对他人不尊重,造成欺骗等内容和文字;

7、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组成形式不得使用企业或公司等字样;

8、个体工商户办理名称登记申请,经营范围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人应当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送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9、申请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向当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10、预先核准通过后,发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通过的将发予驳回通知书并告知驳回的理由;

11、经核准通过的名称将保留6个月,到期后,申请人若还没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的,预先核准的名称将作废;

12、多人同时向同一个申请机关申请相同的名字时,依据谁先申请进行核定;

13、同一管辖区内个体户申请的名字与已经登记注册、核准的名字和注销、吊销执照未满1年的,将不予核准通过;

14、个体工商户在使用广告牌或牌匾的时候,可以对名称进行适当的简化,但不能对公众造成欺骗和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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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尽管发生了COVID-19危机,但中国公司还是押注区块链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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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调查的350家中国公司仍然相信区块链技术可以为其业务提供更高的潜力。

对350家中国公司的调查显示,Blockchan在COVID-19之前的企业看涨情况在该地区仍然存在。

据新华社报道,这项名为“流行后时代的区块链”的研究表明,在冠状病毒爆发之前接受调查的公司中有70%仍对区块链技术的潜力持乐观态度。多达20%的人认为他们将投入更多资金来缓解危机的影响。

近十种行业对区块链仍然“看好”

大多数人认为,区块链技术的实施可以帮助国民经济从持续的大流行的金融灾难中恢复过来。

受访者来自10个不同的行业,包括与区块链相关的专业公司,制造业,商业,供应链管理和金融。

调查中引用的专家说:“工业区块链深深服务于社会生产企业的核心机构(…)作为企业之间的可信数据网络,区块链解决了传统的集中式数据库无法在企业之间产生信任的问题,并解决了多方协作的信任问题。”

研究人员一致认为,区块链技术被认为是“抗击灾难的最有效方法”。

尽管发生危机,信心仍然没有改变

尽管COVID-19的突然爆发迫使公司暂停其发展,但该研究指出,对区块链的信心并未动摇。

6月7日报道说,由区块链驱动的试点计划将在中国苏州提供广泛的公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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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选择中介公司很有讲究!稍不注意悔终身!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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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够让房子尽快出手,业主最好是将房屋的信息挂在离小区最近的房产公司,当然注意的是,要查清楚这个房产公司是否靠谱!那么,在找中介公司时,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1、查看中介公司是否具备两证

所谓两证,就是指市国土房管局审发的资格证书,以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发的经营许可证。只有经营许可证,没有资格证书的,一般是咨询机构,可以搞房屋政策、信息等咨询,不可搞房屋的租赁、买卖等;只有资格证书,没有经营许可证的,就属于非法经营。只有两证齐全,才是合法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所以,业主在找寻中介公司时一定要留意它是否两证齐全。

2、提出具体的卖房条件例如:

(1)税由买房者出;

(2)房钱必须一次性付清;

(3)中介费用必须在成交以后,拿到房款以后再给;比例就你和他谈了。

(4)房子出售的手续一定要按照正常手续来,不能漏掉一个环节,怕以后出什么问题又来找你,买家肯定是同意的,就怕中介会有什么猫腻。

最后要提醒一下各位卖家,千万不要为了省钱,省事不走正规程序。

3、签合同要认真仔细不可马虎大意

在确定了要把房子挂到这个中介公司出售时,就要跟中介这边签好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比如在合同中明确,一旦发现一方违约,或有欺骗行为,应负什么责任等等。这样的合同对双方更有约束力,一旦发生纠纷,处理起来也更有依据。而为了避免中介直接拿了费用不办事,卖家最好是等到已经把房子出售,收齐房款后再付清中介费。最后留下具体的看房方式,那就OK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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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司法务在公司被诉时应做什么

全文共 3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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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是指在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内部专门负责处理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公司法务的相关法律知识。

公司法务的工作内容

工作职责

合同文本的制定、修改,对客户、员工、供应商合同之拟定、修改、审核;处理及收集整理资料配合律师处理公司有关法律事务;收集、分析与本公司业务相关之法律信息并结合公司情况提出专业意见,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预防措施;为公司提供咨询和法务意见书,提供客户及员工的法律问题咨询, 负责制订公司的各类法律文件。

工作流程

1、合同类业务:拟定/送审/修改通知→当事人沟通(合同目的、合同背景及要求)→合同拟定/审查/修改(目的性、完整性、明确性、合法性、风险程度等方面)→提交成果----反馈(范本化/相关问题处理)。

2、咨询类业务:咨询请求→搜索信息(咨询对象、事件背景、当事人要求)→准备答复(方式选择、内容整理)→答复----反馈(形成建议/意见)

3、建议、意见类业务:自主观察/信息收集/反馈→思考(性质划分、如何应对)→作出建议/提出意见(法律/管理角度)----反馈(制度化/移交其他部门)。

4、争议处理/诉讼辅助类业务:部门反馈/公司指令→根据法律要求/律师工作指令收集整理材料→提供证据材料支持/法律支持→参与具体过程→结案/争议进展动态报告----反馈(规范化措施建议/预防意见)。

工作态度与目标

预防风险、谨慎处事仍将是法务工作的基本基调,争取无争无诉是法务工作的根本目标。法务是一份“保守”的工作,倾向于低风险操作,在保障公司利益的情况下追求效率。

多学多问多了解,多理解多沟通多配合是法务工作的基本方法。通过望、问、听的方式来了解公司法律事务的运作流程、获得相关部门的理解与配合,关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不仅要做问题的发现者,更要做麻烦的解决者。

摸清各个部门风险,理清各类工作流程。与同事们继续保持良好的配合协同,在愉快的氛围中完成工作使命,一同降低风险,预防争诉,提高效率。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及早的发现并提出,将法律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公司法务在公司被诉时的注意事项

假如你是公司法务,在遇到公司被诉的情况该怎么办呢?

1、仔细阅读原告提交的诉状

深呼吸几次,找个安静的角落,认真阅读原告的诉状。第一遍阅读的时候,先大致浏览,了解原告起诉的具体诉由,如果看到你认为不合理的地方,先不要着急,因为原告陈述的可能并不都是真实的情况。完成第一遍的阅读后,你需要接着再逐句阅读第二遍。记住,在你汇报诉讼情况的时候,业务部门问你的第一个问题肯定是“这起案件起诉的是什么事情?”

你要带着这个问题阅读诉状。要反复确认诉状中的当事人的确是你所在的公司,而不是拼写错误或者类似名称的其他公司/机构,同时需要检查诉状在送达时是不是存在错误。回想一下,涉案的合同是否存在仲裁或者纠纷解决的固定步骤,如有,那原告是否遵循了这些规定?类似的错误常常会出现,而这些错误会给你的公司提供更多的应诉准备时间。

公司法务在公司被诉时应做什么

2、准备一份简要的案情说明

这份案情说明能有效地帮助你集中注意力解决案件的核心问题,这份说明当中应当包含以下基本信息:案件当事人、法院所在地、主审法官、原告的诉由、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钱赔偿的数额、是否申请禁止令等)。你还可以开始罗列你所在公司的辩护理由和主要依据。

3、确定关键书面文件和证人

在撰写案情说明的时候,你可以顺便列出一份与案件有关的或出现在诉状里的关键文件清单,包括合同、电子邮件、ppt等等,并依照这份清单尽早收集所有文件。如果诉状里提及任何具体的公司雇员,那你还需要着手列出一份关键证人名单。如果诉状本身未提出具体的公司雇员,那你需要认真考虑一下与案情有关的业务部门,该部门中有哪些人可以帮助你确定涉案的关键证人,并帮助你查找、收集所有关键的书面文件。

4、公司内部的诉讼证据保留

这件事一定要马上做!现在的诉讼很多时候更像是在证据开示环节的一个“抓小辫子”的游戏,而不是当庭就实质 性的法律问题进行辩论。在公司内部进行诉讼证据保全(litigation hold)就显得至关重要。充分利用你在第3步准备好的列表,确定你要联系哪些公司雇员,以确保能“一个不漏地”通知他们保留与案件有关的重要文件,这里所说的重要文件包括纸质文件、电子文件、草稿、日程安排、即时通讯软件里的信息等等。

你应该在平时准备好一份格式化的《诉讼证据保留通知》。在诉讼证据保留阶段,你应该尽可能多地保留所有证据。公司法务需要把握诉讼证据保留的方向。随着案情的发展,公司法务还要不断更新、修改需要进行诉讼证据保留的部门及雇员名单,定期(每月或每季度)提醒相关人员注意案件相关文件的保存,甚至应该要求他们发送回执,明确自己已经收到《诉讼证据保留通知》并理解自己的相关义务。

5、谁需要了解案件情况和进展?

如果案件标的很小,那只需要几个人知道即可。但如果是一起重大诉讼案件,那公司法务就应该及时通知首席执行官(CEO)和首席财务官(CFO)以及其他公司董事会成员、全体高管层。作为公司法务,你要时刻牢记:公司高管通常无法从法律层面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因此,你可能需要给他们提供一些有关诉讼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介绍,以免高管层紧张过度。同时,由于诉讼案件的高度公开化,媒体也会高度关注一些他们感兴趣的案件。

比如,媒体就特别关注那些员工起诉公司的劳资纠纷案件。因此,除非案件非常简单或标的很小,公司法务应该与公司的公关团队及时沟通,以便他们了解案件的最新进展。事先准备好一份媒体声明,会在关键时刻起到“救命”的作用。如果你所在的公司是一家上市企业,你还需要立刻通知投资者关系团队以及披露委员会,可能还要着手准备做重大诉讼披露。

6、确定诉由是否在公司投保范围之内

作为公司法务,在充分了解案件的诉由之后,你还需要和保险经纪或者公司内部负责保险条款的团队坐下来仔细研究,原告的诉由是否在公司投保的范围之内,比如董事及高管责任险、错误与遗漏责任险、商业综合责任险(CGL)等。仔细检查公司所有的保险条款。同时还要注意,保险公司是否承保并不是以原告在诉状中列明的所谓诉由为准,而是以诉由所涉及的事实问题为准。

因此,不要仅仅因为诉状里的那些大标题列明的诉由看起来不属于承保范围,就武断地认为眼下的诉讼与公司投保的范围无关。如果案件或诉状中出现了任何在你看来应该触发保险责任的案件事实,那就立刻与保险公司或公司内部的保险团队取得联系。

7、选聘外部律师

除非你的公司决定所有诉讼案件都由法务部自行代理,你都会需要聘请外部律师。你可能要根据法务部已有的“外部律师库”选择律师,但这个选择不应该是“一拍脑袋”的决定,而是需要考虑很多因素,包括法院所在地、原告的起诉依据是否是某些特别法,原告的代理律师是谁,案件涉及的标的有多大等等。如果眼下法院已经签发了临时禁止令(TRO),那你就没有反复思考的时间,你要做的就是马上聘请外部律师、马上开始行动。

但如果你有时间,那就要反复权衡哪家律师事务所才是眼下案件的最佳选择。如果时间充裕、条件许可,你需要尽可能启动正式的招投标过程,以便你充分比较多家律师事务所的优势、费率。

此外,在招投标过程中,律师事务所通常还会提出初步的诉讼策略——即便你最后没有选择这家律师事务所,他们提出的策略你也可以拿来就用。

8、案件能否直接和解,或者用其他方式迅速解决?

即便是原告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经立案,也不等于案件不能通过和解迅速解决。我在执业生涯里遇到过好几起案件,就是通过一两通电话就把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彻底解决了,当然这种情况通常是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某些重要的案件事实上存在误会,所以只要充分地沟通可以解决问题。

在开始启动“诉讼”这台“碾压机”之前,作为公司法务,有必要花些时间仔细思考案件是否可以通过和解或其他方式迅速解决,比如,这起案件对于原告来说,和解能否作为有一定吸引力的解决方案?或者原告起诉是不是仅仅是因为你的公司拖欠了某笔款项,如果及时支付就能很快解决?

9、谁是客户?

公司法务通常会把“公司”作为一个整体当作自己的客户。从公司法务的职能定位上看,这样认为无可厚非。但从处理案件的角度来看,谁有权决定案件的走向,比如是否可以和解、以什么条款达成和解,以及案件的预算、调解机制、证据开示环节这些问题,谁才是公司法务真正的“客户”。

你需要某一个具体的业务部门、甚至是一个具体的人作为你的“客户”。同时,你需要和公司高管合作,一起去确定这位“客户”的合适人选,并在高管的帮助下,跨部门地与“客户”建立良好、紧密的合作关系。

10、是否会出现保密问题?

如今,诉讼是一个高度公开化的过程。从准备应诉阶段,公司法务就需要识别案件中可能会涉及的敏感商业秘密,比如价格信息或者合同条款;同时,还要针对那些在案件进行过程中可能对公司声誉造成负面影响的因素做好相应准备。

案件涉及的合同当中可能会包含一些保密条款,如果你认为原告已经违反了这些条款,比如在诉状中披露某些保密信息,那你应该尽快向法院申请保护令,以确保包含这些信息的文件不会被对外披露。对于保密信息一定要时刻绷紧神经,而外聘律师在这方面往往无能为力。

这份清单的目的只是帮助刚刚收到诉状的公司法务在做应诉准备的初期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当然,在这份清单之外,还有很多需要公司法务考虑的细节,比如案件的成本/预算、是否提起反诉、是否需要在法务部内部成立针对这起案件的项目组等等。

最后,最重要的是冷静。对于所有商业公司来说,诉讼几乎不可避免。在公司发展到某一个阶段的时候,诉讼就必然发生。当它真的发生的时候,你应该抓住机会挺身而出,并成为处理案件过程中最冷静客观的中流砥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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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上市公司为什么总共选用仲裁解决争议

全文共 2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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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官方身份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上市公司常常会使用仲裁解决争议,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仲裁的相关知识。

1、仲裁与诉讼有六点不同

仲裁具有以下几个最主要的特点,这也是仲裁区别于诉讼之处:

1、当事人意思自治

仲裁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意思自治,通常这也被认为是仲裁的第一优点。仲裁采取自愿原则,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当事人享有充分的意思自治,包括自主决定或选定:提交仲裁的事项范围、仲裁机构、仲裁员、仲裁规则、庭审方式、仲裁地、开庭地、仲裁语言、证据规则等等。而法院程序则不能依当事人的自由意志而改变。

2、一裁终局

诉讼程序可能实行两审甚至三审终审制,但在商事仲裁中,裁决一旦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一裁终局使得争议解决程序简化,有利于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迅速得到解决。

3、裁决的国际执行力

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一样,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可由法律保障执行。当事人可以凭生效的仲裁裁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裁决较之法院判决,更易于在国际上得到执行。事实上,在司法判决在他国的承认和执行没有普遍共识的今天,这是国际商事交易中要重点考虑的因素。

4、保密性

保密涉及到庭审、裁决或整个仲裁程序。这是大多数国家仲裁法的规定,中国也是如此规定。但在某些情况下,对于一部分的信息,并不能完全保密。例如,涉及到依有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需要向公众披露的情况,就如同篇首我们提到的上市公司公告的那些案例。

5、专家断案

仲裁另外一个常为人称道的特点是专家断案。通常,仲裁员可能是法律专家,也可能是具有其他专业技能或知识的业界专家,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这些专家审理案件,保证仲裁结果的权威性。

6、固定管辖权

管辖权的稳定性也是仲裁的特点之一。尤其在国际商事诉讼上,可能出现“择地行诉”(ForumShopping)问题,当事人可能去找对其最有利的法院来起诉,而约定仲裁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这个问题。

2、仲裁法实施20年,受理案件80多万件

从前面的介绍,我们可以大致看出,仲裁具有的诸如高效、专业、保密这些特点,而这些特点恰恰是现代商业社会,尤其是资本市场中的商事主体在解决其商事交易而产生的争议时所特别关心的问题。

以资本市场为例,争议解决特别看重效率问题,能否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明确股权的归属、获得出资或者赔偿从而解决公司运营或治理中的内外问题,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再加上仲裁可以选择仲裁员,资本市场的商事主体可以选择他们所熟悉和信赖的、长期在资本市场工作并熟悉资本运作或投融资实务的人士作为他们的仲裁员,这样的裁决结果更加公正和专业。

同时,上市公司一般不希望其商业秘密过多地被公众所知晓,从而影响公司形象或潜在的商业机会。而仲裁庭审不公开审理、信息对公众的有限披露恰恰能够满足资本市场商事主体的这一需求。

在信息瞬息万变的现代社会,许多新类型的交易,在争议解决上同样也存在这些需求。例如各种各样的知识产权争议,或者是新型的金融交易,无论是融资租赁或者P2P、众筹等互联网金融交易,事实上都非常契合仲裁这种争议解决方式的特点。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实施已经20年。数据表明,20年来,全国先后成立227家仲裁机构。从1995年到2013年底,全国仲裁机构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80多万件,标的额达到11200多亿元,年受案量已经突破10万件。

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仲裁正面临着大发展的机遇,在一方面完善自身制度建设的同时,将在现代商业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为经济保驾护航,完善市场经济法治环境。在不远的将来,将会有更多的商事主体选择商事仲裁来解决与其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争议。

3、哪些事可找仲裁?

现代商事仲裁制度应用广泛。作为一种诉讼外的争议解决方式,仲裁曾经被大量应用在贸易,尤其是国际贸易合同中。随着中国产业经济的转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仲裁因其能更灵活按照当事人的意愿解决纠纷,渐渐被越来越多的不同领域的商事主体选择作为其解决争议的方式。

商事仲裁是指在商业交往中,当事人各方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单独的仲裁协议,自愿将现在或将来的争议提交给当事人自行选定的仲裁庭进行审理,并作出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均可以提交仲裁。

从仲裁作为解决冲突的一种方式这个角度来讲,它与其他争议解决的方式并无实质上的区别,二者均是通过一定的程序,消除原有的争议。事实上,在现代商事争议解决制度体系中,通常我们可以将仲裁和诉讼理解为两种平行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争议解决方式,或者说,法院原具有的裁判职能有条件让渡于仲裁,其本身不再审理当事人约定仲裁的案件。因此,仲裁与诉讼有许多相同之处。

仲裁与诉讼一样,均是通过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审理案件,依据法律和事实对争议作出判断。仲裁是通过仲裁庭,诉讼则是通过法院。二者均具有独立公正性的特点,在某种程度上发挥同样的功能,具有同样的权力,承担同样的义务和责任,并且,审理机构同样具有专业化的特征,而且专业化的倾向日益明显。

同时,在程序事项上,仲裁与诉讼具有相似性。诉讼的许多程序,仲裁同样具有,如申请(起诉)和答辩、保全措施、开庭、质证、回避等。仲裁中,当事人可以通过自由约定大部分的程序,但一旦约定之后,也须遵守,不得单方排除。一般而言,法院所依据的实体法规范,仲裁庭在作出裁决时,也须依据,并且,仲裁庭适用相同于法院的冲突规范,按照其指向的实体规范,对争议的是非作出裁决。通常情况下,生效的仲裁裁决与诉讼判决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必须自觉全面履行。

实际上,很长一段时间,仲裁被认为是一种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AlternativeDisputeResolution,简称ADR),而仲裁所替代的,正是诉讼。但是,二者毕竟是两种不同的争议解决程序,因此,存在许多区别。较之诉讼,仲裁更强调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并且因此具有更多的灵活性。当代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发展,又使得仲裁裁决更易于在国际上得到承认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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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合伙企业与公司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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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是指两个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的营利性组织。公司是指全部资本由股东出资构成。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合伙企业和公司的相关法律知识。

公司的主要形式

公司的主要形式为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其区别于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事业机构等。现行中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无限责任公司:是指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公司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

两合公司:是指公司的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全体股东仅以各自持有的股份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股份两合公司:是指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其持有的股份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

合伙企业的特征

(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

(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例如,甲、乙、丙三人成立的合伙企业破产时,当甲、乙已无个人资产抵偿企业所欠债务时,虽然丙已依约还清应分摊的债务,但仍有义务用其个人财产为甲、乙两人付清所欠的应分摊的合伙债务,当然此时丙对甲、乙拥有财产追索权。

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由一个或几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几个责任有限的合伙人组成,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只能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偿债责任,因而这类合伙人一般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3)相互代理。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换言之,每个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所发生的经济行为对所有合伙人均有约束力。因此,合伙人之间较易发生纠纷。

(4)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他用。只提供劳务,不提供资本的合伙人仅有权分享一部分利润,而无权分享合伙财产。

(5)利益共享。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如有亏损则亦由合伙人共同承担。损益分配的比例,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未经规定的可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摊,或平均分摊。以劳务抵作资本的合伙人,除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不分摊损失。

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1、设立的基础不同。公司的设立以章程为基础。而合伙的成立则建立在合伙合同的基础上,合伙合同是全体出资人意思表示一致达成的协议,他只对合伙的参加人,即合伙合同的订立者有约束力。

2、法律地位不同。公司与合伙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两者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

3、合伙与公司内部及外部法律关系上具有实质性差异。

(1)、公司有其区别于股东的独立财产,而合伙的财产一般被认为属全体合伙人共有。

(2)公司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这些机构依法律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及外部事务行使职权。而在合伙企业中,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也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3)公司股东出资一经交付公司,即不得主张退股,因此出资或股份的转让就成为股权的重要内容,所不同的仅仅是在不同种类的公司中,转让的自由度不同。而合伙是根据合伙协议成立的,合伙人之间具有极强的人身信任性质,这决定了合伙人出资份额的转让要受到严格的限制。

(4)从企业规模及存续期限看,公司一般规模较大,存在其间比较长久、稳定,而合伙相对来说则具有短期性,且由人身性强而不可能成为大企业。

(5)由于我国目前没有无限公司,我国《民法通则》、《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均明确规定个人合伙的合伙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作各方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因此,股东对公司债务的有限责任与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就成为我国公司与合伙的显著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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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公司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要承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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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一般有三种解释:一是指一定经济行为引起的货币资金关系应收应付的计算;二是指公司企业结束经营活动,计算应收回债务和处置分配财产等行为的总和;三是银行同业往来中应付差额的轧抵。你对公司清算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清算的相关法律知识。

公司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依照破产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启动

2007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施行。[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债务人或债权人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破产企业管理人。

程序

1、破产宣告

破产宣告由自人民法院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3、变价

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4、清偿

破产财产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一)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二)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破产债权。

5、终结

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或最后分配完结后,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应当予以公告。

管理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看过“公司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要承责吗”

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需承担责任

公司解散原因有哪些: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法》第183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未按规定组织清算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解释二》第18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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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物业公司的资质要怎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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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资质要怎么判断?有没有什么等级划分,能够让购房者简单的了解物业公司的资质。

根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称为暂定三级)。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和暂定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三级和暂定三级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二)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三)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四)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五)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文件向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暂定三级资质:

所需文件具体为:

(一)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

(三)企业章程;

(四)验资证明;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申请核定三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

(三)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四)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工程、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五)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六)物业管理业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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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物业管理公司的常见违法行为有哪些

全文共 2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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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简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是专门从事地上永久性建筑物、附属设备、各项设施及相关场地和周围环境的专业化管理的。对于物业管理公司,有哪些常见违法行为是业主们关心的。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物业公司违法行为的相关法律知识。

物业管理公司的义务

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中的义务主要有:①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②接受业主委员会和全体业主的监督;③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并经业主委员会认可;④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参考法条:《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的常见违法行为

01、人行道私设停车场 物业收取停车费违法

人行道上停车收费现象,均没有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有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市政公共设施,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即使有关部门给审批了手续,也是违法的。占用小区内公共道路、场地设置停车位首先要经过房管部门的审核批准;其次,凡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具体服务收费标准由小区业委会确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须征求本住宅区半数以上业主同意,不可擅自收取场地占用费或者停车服务费。

02、楼顶加层为防水?物业私自施工行为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03、对饲养宠物业主停水电 物业涉嫌违法越界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养犬重点管理区禁止饲养的有烈性犬、大型犬。国家允许饲养的宠物,在完成相关手续后业主是有权饲养的。居民也应该文明养犬,办理养狗的相关证件,外出时应由成人牵领,避让老人、孕妇和儿童,避免给他人带来伤害。同时,对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应立即清理。

04、电梯服务费:提前一年收取 物业收费行为违法

电梯服务费属于公共能耗费,其主要费用就是运营中使用的电费,不得提前收取,应该按照每个月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分摊。除了电梯服务费,中央空调等设施的运行费用及公共照明、公共用水等纳入代收代交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单独建帐,公开、合理、按实分摊,每半年向业主公布费用使用情况。

05、物业费与公共费“捆绑”

根据相关规定,住宅小区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分户计量装置或入户端口以外设施设备的各类建设资金,统一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含综合开发费),交由专业经营单位专项用于住宅小区内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投资建设。

住宅小区内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归专业经营单位所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包括变电、二次供水、换热、燃气调压等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线和计量装置。

06、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07、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

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

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主要有:

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

②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

③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④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⑤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

⑥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

⑦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内容

其基本内容按服务的性质和提供的方式可分为:常规性的公共服务、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和委托性的特约服务三大类。

常规性的公共服务

①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

②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③环境卫生的管理;

④绿化管理;

⑤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

⑥车辆道路管理;

⑦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针对性的专项服务

①日常生活类;

②商业服务类;

③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

④金融服务类;

⑤经纪代理中介服务;

⑥社会福利类;

是委托性的特约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在实施物业管理时,第一大类是最基本的工作,是必须做好的。同时,根据自身的能力和住用人的要求,确定第二、第三大类中的具体服务项目与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机制和服务方式,以人为核心做好物业管理的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并不断拓展其广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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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公司可以开除未婚怀孕的员工吗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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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一段时期,随着现代化的推进,如果企业不履行相应社会责任,在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的情况下,我国劳资矛盾的风险性还将逐渐升高。那么,公司可以开除未婚怀孕员工吗?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未婚怀孕并不违反法律,所以公司如果因此辞退员工,员工可以起诉公司,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同时起诉公司违反劳动法以及侵犯怀孕妇女权利,在从怀孕到小孩出生三年内不得解聘员工,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权利。

依据劳动法公司可以辞退的情形有:

1、《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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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物业公司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全文共 1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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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那么,物业公司公共设施管理制度呢?下面就让小编来介绍吧!

物业公司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1、严格保障公共设施正常使用,,维护业主利益,确保业主人身安全。

2、指导思想严格按操作规程开展维护、保修工作,积极做好检查预防,提高处理突发危机事件办事效率。

3、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

3.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保证共用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行和使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清册档案(设备台账)有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3.3有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按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开展工作;

3.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按有关规定办理;

3.5特种设施设备和测量仪表、仪器,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校准,使之符合相关规范;

3.6设备房保持整齐清洁,安全设施符合规范,无鼠害,无跑、冒、滴、漏现象,无堆积杂物;设备设施铭牌、标识,规范、统一、完整;操作规程、维护规范、管理制度上墙;

3.7各类管线有分类标识和流向标识,各类记录本、登记本(运行、维修、保养、交接班等)齐全,记录完整;监控记录可保存15天,并能正常回放;

3.8对小区内变压器、高层屋面、有安全隐患的健身设施、水系沿岸等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制定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备有应急方案;

3.9公共区域内的雨、污水管道每年检查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清掏1次雨、污水管道及井发生堵塞应及时疏通;化粪池清掏每年至少1次,每季度检查1次,防止外溢;3.10建立设备设施巡视制度有专人巡视,中控室有专人24小时值守,值守人员实行轮班制;3.11每日对园区路面、景观、小品、围墙(护栏)、窨井、健身设施、儿童娱乐设施、照明设施、门禁、周界报警监视系统等巡视1次。保证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无安全隐患;

3.12设立日常消耗物料、备件仓库,保证日常维修的及时性。仓库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专人管理,物品分类、码放;

3.13载人电梯日夜24小时正常运行;

3.14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标题公共设施管理制度文件类别版号A/0页码3.15小区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

3.16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

4公共秩序管理

4.1小区出入口24小时值勤;

4.2实行封闭式管理,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值守,对访客出入进行登记管理,阻止小商小贩进入小区;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

4.3对园区和楼内进行巡视。园区巡视白天3次、夜间4次,楼内巡视每天两次,夜间需两人同时巡视。巡视有计划、有巡视路线图、有巡视项目内容和要求、有记录;

4.4门岗及巡视服务人员形象端正、着装整齐干净、举止规范、语言礼貌,门岗服务设施完好、标识醒目;有服务操作细则;

4.5监视控制中心设专人24小时值班,负责小区监控的值守,处理各类报警和异常信息,监视控制中心各类制度上墙;

4.6有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的行驶方向、限速标识,交通指示标识应规范、清晰,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4.7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并设专人保护现场,配合公安等部门进行处理;4.8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4.9对小区内高空抛物坠物、台风、火患等公共安全隐患及时公示,警示注意事项,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10监控中心严密监视,发现问题立即发出预警报告,及时处理。日常摄像下载备份规定保留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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