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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发生火灾事故如何自救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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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办公室发生火灾的几率很小,但是,作为办公室员工,我们应该掌握一些办公室火灾事故自救逃生办法,那么,办公室发生火灾事故如何自救逃生呢?

1、如果是公司办公室内发生火灾时,第一时间部分人员要用灭火器灭火。其他人员要快速疏散逃生,如果没有听到消防警报声和消防广播,要按下手动报警按钮,让中控室知道情况,产生联动,还应呼喊办公室内或周围的人员一起疏散逃生。

2、疏散逃生时,要有防烟气中毒措施,用湿毛巾或口罩捂住口鼻。火灾时高层建筑死亡人数中被烟气熏死的人员比例达到80%以上,所以防止烟气中毒、窒息昏迷是非常重要的。建议高层写字楼上班人员自行备一套火灾逃生应急包,可自行购买,价格很便宜。

3、楼梯疏散逃生尽量靠右侧,扶好楼梯扶手或扶墙。进入疏散楼梯逃生,由于烟气重,即使有消防应急灯也非常昏暗,一定要扶好楼梯扶手或扶墙,依次下楼梯逃生。

4、如果遇上火情,明火太大要有危险意识。如果在向下逃生时,在某一层发现有明火,这时看情况,如果后面大批人群下涌,这时可能就得冒险通过着火点了。非洲角马迁徙过河时,先期到达河边的角马发现河里有鳄鱼,不敢下去,但是大量后批的角马并不知情,只是往前涌,最终会把前面的角马直接推下河。逃生时同理,如果大量人群逃生,我们即使知道有着火点了停下来,但是后面不知情的人群仍然会把你推下去,因为没有回头路,那时更危险,最好用衣物挡在身前或披在头上,拼力冲过去。

5、封闭房间防烟气中毒,等待救援,不能盲目跳楼。如果实在没有去路,可以躲进办公室,应关闭房门和所有门窗,防止空气对流,延迟火焰蔓延的速度,并且用一些布条堵住门窗的缝隙,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水浇在门窗上降低它的温度,等待救援。

最后,友情提醒,办公室火灾突来时要尽快逃生,不要贪恋财物,以免造成伤亡。

更多办公室安全小知识,比如常见办公室安全隐患有哪些,请继续关注小编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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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交车交通事故致乘客伤亡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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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发生事故的比例在上升,给乘客和驾驶员本人都造成了不小的伤害和经济损失。那么,公交车交通事故致乘客伤亡如何维权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公交车交通事故致乘客伤亡的维权方法:

一、从《合同法》角度:受伤乘客只能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除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承运人应当对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发生交通事故乘客本身无重大过失或故意,所以公交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从《侵权法》角度: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肇事者和司机都存在过错,即都有责任的情况之下,两者属于共同侵权,乘客可以要求肇事者和公交公司共同承担侵权责任并互负连带责任,至于肇事者和公交公司内部则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过错比例来承担责任。

事故赔偿应按责划分:

承运人在为乘客服务的过程中,乘客在车内发生意外事故的原因很多,应分清责任,理顺法律关系。在没有提示或乘客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公交司机争道抢行、急停急转,造成乘客摔伤或撞伤的,承运人的行为与乘客的受伤结果存在因果关系,故承运人应对乘客的摔伤负全部责任;公交车在正常行驶中突然遇到违章行驶车辆或行人造成交通事故,致使乘客受到伤害的,公交车队可先行医治乘客或赔付,然后追究肇事方责任;公交车在道路上突然遇到深坑或无法预见的危险情况(如道路积水下的深坑或没有井盖的井),由于公交车发生颠簸,致使乘客受到伤害的,公交车可在对乘客进行赔付之后,依据法律追究道路管理等相关部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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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跟腱炎患者能骑自行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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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篮球、跳远、田径等等,这些需要常常用到跟腱的都是比较容易患上跟腱炎的,那初跑者该如何预防跟腱炎呢?运动前,做好热身伸展运动,筋骨没有活动开,小腿肌肉绷得太紧或过于疲劳,那么运动产生的冲击力传到跟腱,就有可能引起跟腱炎;挑选合适的鞋子,如果鞋子过大,人往往会弯曲脚趾抠住鞋底,这个动作会过度使用跖腱膜和相关组织,导致局部肌腱劳损,引发跟腱炎;跑步距离增加过快、训练过量,会给跟腱带来更大的冲击力。在进行身体锻炼时,一定要循序渐进,慢慢加量,下面具体的了解一下跟腱炎患者能骑自行车吗?

得了跟腱炎骑自行车是可以的,但是不可以太用力过猛,因为还没有完全按康复,跟腱炎是慢性劳损导致的,可以按摩治疗,来舒筋活血,也可以理疗治疗,如果拍片跟腱止点有骨刺或者钙化,还需要微创手术清除这些钙化骨或者骨刺。

以先用泡沫橡胶垫或毡垫抬高足跟,除去鞋帮的压迫。为了控制异常的足跟活动需用鞋矫形器。在小部分病人,把鞋帮拉长或拆开鞋的后跟缝线可减轻炎症,把垫子放在滑囊周围可减轻压迫。

跟腱炎可以勿剧烈蹬地运动,例如起跳、起跑、跳高、跳远等,因为该过程中肌腱收缩受累。走路不要太多,可以适当的骑骑自行车,减轻跟腱的疲劳,少则每日半小时,可适当慢慢增加时长。

注意事项:跟腱炎患者可以做一些其他一些不会影响受伤肌腱的活动,要尽量减少剧烈的活动,可以局部热敷,理疗等治疗,晚上用热水泡脚,这样有助于帮助缓解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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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地铁内发生意外事故如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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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是我国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其安全性颇受社会关注。那么,地铁内发生意外事故如何索赔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地铁内发生意外事故的索赔方法:

在地铁所管辖的范围内,地铁公司投保的险种分为财产险和预防性险种,在搭乘地铁出行中,有乘客受伤是因为地铁的原因造成的,那就可以得到赔偿。发生意外事故后,乘客应立即联系地铁工作人员,同时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启动保险理赔。

地铁意外保险理赔方法:

1、要了解自己购买保险的保障范围首先,要了解自己购买保险的保障范围,如果事先不了解自己能够获得赔偿的保障范围,直接去找保险公司的话,极易产生理赔争议与纠纷,因此,为了避免这些纠纷的出现,应对保单内容和保障范围有一定了解。2、出现意外事故,要及时报案可以通过电话、书面、传真等方式,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出给付保险金的申请。有的交通意外险是提供紧急救援服务的,及时报案不仅可以尽快得到救援,保险公司也可最快作出保险金的给付。3、到定点医院就诊,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到定点医院就诊,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有的保险公司对治疗医院是由规定的,一般为正规的医院,如果到保险公司不承保的医院就诊,保险公司对医疗费用的给付就会出现问题。4、准备好必须的申请材料保险合同中都会列明申请保险金所需要的材料,在治疗过程中就应该对相关材料或单据进行保存和整理,避免事后出现什么遗漏,如果出院后再去重新开据证明是非常麻烦的。最后,要注意索赔时效,超过时效,可能会丧失理赔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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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共享单车事故应如何定责

全文共 1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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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共享单车发展迅速,在城市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共享单车的发展,为市民短距离出行提供极大便利。那么,共享单车事故应如何定责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共享单车事故责任确定方法:

使用人在骑行单车时,发生摔倒、受伤或受损的单方事故时,当事人应当就事故发生的原因是什么作出判断。如果是因为骑行人自身疾病、骑行时注意力不集中等自身原因而导致摔伤受损的,其责任由骑行人自行承担。如果是因为路面滑、崎岖不平或有下水井盖空洞等原因导致的,则看路面管理等有关责任人是否有依法履行了管理职责等因素来确认各自责任的大小。如果骑行要骑行时发生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时,则应当根据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中所划分的责任来确定各当事人的责任,并据此承担生意人法律责任。

以上两种情况,均是指在共享单车本身不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前提下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作为本文的分析重点是,如果骑行的摔伤行为是因为共享单车存在质量等问题时,共享单车提供者是否承担责任以及如何承担责任?

我们知道,使用共享单车的大致流程为:用户在共享单车注册账号后,并交纳了押金支付费用,通过扫描二维码骑行共享单车。从该流程可知,用户与共享单车提供者之间形成一种单车租赁合同的法律关系。为此,双方应当根据《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和双方的租赁合同或协议来履行各自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合同法》第216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因此,共享单车提供者作为出租方,应当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另外,《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共享单车提供者应当尽到审慎管理及维护保养的义务。同时,共享单车提供者有应当向单车的租用者针对租车的注意事项、安全骑行事项等进行告知与提醒的责任。

因此,如果因为共享单车本身存在部件损坏、刹车失灵等问题,导致骑行人发生事故时,视为共享单车提供者提供的共享单车不符合安全标准、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为此,共享单车的提供方应当对骑行人因此导致的损失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骑行人也可以根据《民法通则》(或《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共享单车的提供方承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如果在骑行使用共享单车的过程中,发生上述法律纠纷时,骑行者和共享单车提供者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小编认为,对于骑行者来说,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则需证明损害事实、致损是因为共享单车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问题、损害后果与车辆状态存在因果关系,且在使用的过程中自身无过错,如没有在危险路段骑行、没有故意造成自身损害等。

共享单车提供者的举证责任则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车公司应对自身的所提供车辆是否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承担举证责任,即便在车辆符合国家标准的前提下,提供方还应进一步举证,证明自身在管理中尽到安全保管和车辆保养义务,单车在消费者租赁时处于能够安全使用的状态,提供的单车符合双方的约定且没有其他违约的情况。然而,有的共享单车提供者提供的用户协议或租车服务协议来看,协议约定:“乙方租车时应认真对所租公共自行车进行检查,确认车辆各部件的完整有效”、“若刷卡租车,即表明已认同所借车辆本身的安全性”、“此时使用租赁卡及接受相关服务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或伤害事故,乙方须自行承担”。根据《合同法》第40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显然,上述约定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综上所述,骑行者作为共享单车的消费者,在面对共享单车这一新鲜事物时,在享有共享单车的便捷时,也要注意共享单车可能给自己带来伤害或损失,消费者使用共享单车有必要对单车的性能、安全部件等方便做好检查工作,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共享单车的企业,则应当加强对共享单车的管理,确保共享单车处于可以正常安全使用的状态,使消费者可以安全便捷地使用共享单车。同时,共享单车提供者应当与保险公司商谈,为消费者购买因骑行共享单车发生意外事故的“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促进共享单车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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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常见校园火灾事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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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是一种非常可怕的灾难,一旦出现火灾之后,不但会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还很容易导致人员伤亡,尤其是校园火灾伤害性会更大,常见校园火灾事故有哪些?发生火灾后应该怎么办?小编帮大家解答一下。

一.宿舍的火灾隐患

(1)使用劣质电器:

(2)违章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使线路超负荷;

C3)私接乱拉电线;

(4)卧床吸烟:

(5)在蚊帐内点蜡烛看书;

(6)擅自使用煤油炉、液化气灶具、酒精炉等可能引起火灾的器具;

(7)焚烧杂物:

(8)台灯靠近枕头、被褥;

(9)手机充电器放在床上充电。

二.教室火灾隐患

(1)门不畅通或只开一个门;

(2)使用大功率照明灯或电热器具取暖靠近易燃物;

(3)违反操作规程使用电子教具:

(4)线路老化或超负荷;

(5)不按照安全规定存放易燃物品;

(6)在教室内吸烟、乱丢烟头。

三.礼堂、报告厅的火灾隐患

(1)电线老化:

(2)乱丢烟头;

(3)大功率照明灯靠近幕布或易燃装饰物;

(4)违章使用明火;

(5)安全门、疏散通道堵塞;

(6)场馆内严重超过额定人数。

四.实验室的火灾隐患

(1)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保存不当或打碎洒落;

(2)实验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

(3)实验过程缺少专人指导:

(4)实验项目缺少防火措施;

(5)试剂混存。

五.图书馆的火灾隐患

(1)电线、电器设备发生短路;

(2)火柴、打火机等意外点燃;

(3)吸烟、乱扔烟头;

(4)疏散通道不畅。

温馨提醒:

校园火灾出现与很多因素相关,但相对于其他火灾原因来说,人为疏忽导致的火灾会更多,如何防范校园实验室火灾?实验室中有很多易燃易爆的化学品,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在做实验之前一定要多学习一些校园火灾知识,只有这样才能够在最大程度上预防火灾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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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租车借人发生交通事故保险赔吗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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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的深入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租赁市场拥有巨大发展潜力。那么,租车借人发生交通事故保险赔吗?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租车借人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获得保险赔偿,机动车保险合同针对的是该机动车,机动车的驾驶人不是保险公司支付保金的参考条件,不过需要注意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如果机动车实际驾驶人有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驾、毒驾等),保险公司就不赔了。

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车祸保险理赔流程:

1、报案首先,向公安机关报案,这里可以选择立马报案或是事后报案。自行准备一下材料,一般找事故地点所在派出所报案。其次,公安机关报案了之后,立马要向保险公司报案,不能超过事故后的48个小时。

2、定损跟保险公司报案了之后要求在48小时之内定损,如果上班没空的话,就把车子开到公司附近,等保险公司上门。简单的车损也就是拍拍照片,看看事故单,然后就开定损单了。如果对定损人员开出的理赔金额有异议,最好当场交涉清楚。

3、修理定损单到手之后,接下来可以在任何时候找个修车店将车修复。如果修车费自己还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话,可以双方协商。

4、索赔修好车开好发票,方便到保险公司办事处,提交索赔申请就行。建议选择让保险公司银行转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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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玩儿极限自行车容易摔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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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极限运动,就是接近人类的极限,当然这是对大部分人而言的极限!极限运动很讲究身体素质,没有强大的身体是无法完成的,当然其好处也是多多,参与极限单车运动有哪些好处呢?极限单车,对体能的要求非常高,通常一次运动能消耗500卡左右的热量。和所有的有氧运动一样,极限单车也是在充分激活身体的运动细胞后,在消耗能量的同时达到减脂的目的;释放激情,缓解压力,在车手们的呐喊中,在激昂的音乐,伴奏下,忘情地释放激情。在健身的同时,还能缓解一天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沉浸在运动的快乐中,下面来了解一下玩儿极限自行车容易摔伤吗?

玩儿极限自行车是容易摔伤的,在玩这种运动时一定要做好防护工作,极限单车在克服了室外行驶的一切缺点后,由于技术上的改进,使得这项运动在简单易学之余,成为一项能够使全身得到锻炼的有氧运动。15到50岁的人都适合。但是由于绚丽灯光和分贝较高的音乐,目前选择动感单车的人士集中在20到35岁之间,大多为年轻白领。

极限单车运动后会消耗很多的能量,出很多的汗。同时还增强你的腿部的力量,美化下肢形体。极限单车是目前在健身房里大受欢迎的有氧运动项目。运动者配合音乐、灯光,模仿各种运动方式,如爬山、快速骑车等,趣味性极强。因此极限单车运动要求有较强的腿部力量方可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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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工伤事故处理要点有哪些

全文共 1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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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威胁着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同时用人单位的百般抵赖等诸多因素也会导致工伤事故纠纷频频发生,劳动者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处境十分艰难。为了使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济,掌握一些“工伤事故”纠纷维权要点与技巧是必要的,下面来看看工伤事故处理要点有哪些吧?

1、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

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首要证据是劳动合同(协议)。这里的劳动合同,既包括申请工伤认定时扔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也包括申请工伤认定时已经超过有效期的劳动合同。已经过期的劳动合同可以证明双方曾经存在劳动关系,在此基础上,如果另一方不能提供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则通常只能按照一方的要求确认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仍然存续。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存续的最有力的证据,工伤职工应尽可能签订并获取劳动合同。有些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后未将或拒绝将劳动合同书交给职工,职工在发生相关争议时,可以通过一些灵活手段将合同书取出。

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要认定工伤,就必须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相关证据有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录音等视听资料。

此外,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有异议的,如证据不足时,工伤职工可以先提起劳动关系确认之诉,即先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确认劳动关系以后,再申请工伤认定。通过这种方式确认劳动关系要注意策略问题,即尽量不要以确认劳动关系作为唯一仲裁或诉讼请求,这样容易引起用人单位的警觉,不利于确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将支付工资、加班工资等作为仲裁和诉讼请求,只要用人单位在审理过程中承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仲裁机构在裁决中或法院在判决中即可确认劳动关系的存在。

2、劳动者要求工伤赔偿,应确定自己的情形是否属于法定的工伤范畴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第15条还规定了视同工伤的3种情形。劳动者一定要结合条例的具体规定,对自己的情形进行仔细分析,并收集、保留好相关的证据。

3、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尽快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的,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4、工伤影响劳动能力,应进行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还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情况。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该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5、工伤处理发生争议时应如何处理

工伤职工及其亲属在申报工伤和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时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可以向本单位劳动调节委员会申请解决;调节不成,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决定一般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争议当事人对仲裁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是小编介绍工伤事故处理要点有哪些的内容,本网劳动安全知识库中还有很多关于工伤处理方面的知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继续关注,可以更好的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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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飞机事故死亡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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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相关航空人士称飞机时目前最安全的交通工具,但是,并不代表飞机不会发生事故,飞机发生事故的概率低,但是飞机发生事故的死亡率高,那么,飞机事故死亡赔偿多少呢?

据了解,一般情况下,空难罹难者家属获得的赔偿包括两部分:

第一、承运人(航空公司)所承担的赔偿。

第二、保险公司所承担的赔偿,除了航空意外伤害险,还包括乘客自身投保的意外险或者意外医疗保险等。

对于购买了航意险的乘客来说,既可以得到航空公司所支付的赔偿金,还可以得到保险公司所支付的赔偿金。

一般旅客不论年龄,均可自愿选择是否购买这份保险,每份保单的保险费为20元,保额20万元。同一投保人最多可以买10份,最高保险金额达200万元。旅客可以直接持保单到保险公司索赔。

其实在2006年3月28日民航总局发布《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开始,乘客在乘坐国内航班时,如果发生人身伤害,最高可获得4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

因此,友情建议,市民在购买飞机票的时候,一定要记得购置意外险,并保留好相关票据。另外,登机后,首先熟悉距离最近的安全出口;要认真阅读机上的安全知识介绍,看乘务员的介绍和示范;发现问题或可疑之处立即向乘务员报告;坐在紧急出口边的乘客要了解自己的职责;在起飞和着陆阶段保持格外警觉。

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稍后,我们将给大家介绍哪些人为因素容易影响飞机飞行,更多飞机出行安全小知识,请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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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医疗美容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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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完善和广大群众对健康水平要求的提高,近年来,美容手术引起的医疗纠纷也逐年增多。那么,医疗美容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医疗美容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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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死亡手表能让人死亡吗?死亡手表预测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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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手表是一款很特别的手表,这款手表戴在手上可以看到自己的死亡倒计时,是不是想想就很可怕?其实死亡手表的设计初衷是让大家学会珍惜还剩下的时光,是很有意义的。

死亡手表能让人死亡吗

其实是人都会死啊,人的一生生老病死,死是最后一步,戴手表之前会填写一个健康表格,最后会估算出一个死亡时间,然后录入手表做一个倒计时的提醒,这款手表最重要的是它的寓意,其实它的外表和其它电子手表没有什么不一样的,死亡手表倒计时开始,每时每刻时间都在减少,其实死亡对于我们来说我们并没有那么在意,因为每个人都必须要经过的,如果我们可以更好的意识到时间在流逝,生命的终结很快来临,我们会选择更好生活方式去对待我们的人生。死亡手表就是起到这个作用,时刻提醒人们时间不多了,可能对一些懒惰的人会起到推促的作用。

死亡手表预测准吗

死亡手表其实跟死亡计算器的性质是差不多的,都是经过一个估值推算出来距离死亡还有多久的时间,但这也不能代表全部,因为在日常的生活中,有吸烟、酗酒、吸毒等癖好,以及患有一些癌症、糖尿病、心脏病、家族遗传等疾病的人都会给寿命的预测带来不准确的情况,人的一生是不可能不生病的,甚至一些突然发生的情况也都是很难意料到的,死亡手表主要的目的还是用来提醒人们要珍惜时间,并不是为了带来一种恐慌,所以也不必每天都在担心自己还剩多少时间,而是应该利用这些时间做点有意义或者是快乐的事情。

死亡手表怎么预测时间

在使用这款手表之前,必须要仔细填好一份问卷,回答关于本人和家族的病史、体重、生活习惯、有无传染病、烟酒情况、运动情况,最终会得出一个分数,将分数减去岁数,就可以预估出剩下的时间。

虽然Tikker的外观和普通电子表的外观一样,但显示屏中第一行显示使用者剩余寿命的年月日,第二行是时分秒,第三行则是正确的时间显示。它会自动根据使用者每天的运动量、睡眠时间来估算身体状况,来自动调整“倒计时”的时间。

在手腕上放一个能时刻显示生命长度的手表确实需要一定的勇气。从倒计时开始,从每年每月每日到每时每分每秒逐渐的减少。如果我们可以更多的意识到未来生命的终结,是否会选择活在当下?用一种更忠于内心的方式去度过每一天呢?

死亡手表的意义

据悉,当科尔廷的祖父过世时萌发了这一设计念头,为了设置这款死亡手表的倒计时时间,用户需要将自己的病例录入信息之中,完成问卷调查。问卷调查中还问及用户是否饮酒或者吸烟,以及是否存在癌症、糖尿病和其它家族疾病等。此外,问卷调查还统计用户进行身体锻炼的情况,在计算得分前统计当前的体重,年龄将从得出的总分中减去,最终以剩下的分数作为生命残留时间进行倒计时。死亡手表第一排数字显示是年份、月和日,第二排数字显示的是小时、分钟和秒,最后一排显示的是当地时间。

死亡手表倒计时开始,从每年至每秒开始逐渐减少,死亡的发生对于任何人而言并不惊奇,但是我们现代生活很少探讨,我认为如果我们更多地意识到未来生命的终结,或将选择当下更好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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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实例教您处理自行车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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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事故之前一直没有被我们重视,但随着自行车运动在国内的普及,以往简单的交通工具被赋予了更多含义,自行车骑士们对于自身权益的保护也更为重视了。但是对于法规的解读却少有人涉及。在此,便通过实例为广大交通参与者总结下自行车事故的处理以及责任、赔偿问题。

实例一:

机动车在停放路边时突然打开车门导致自行车撞上车门。这个情况不管机动车是规章还是违法停放,机动车都是负全部责任,并且赔偿相应的车损和人损,因为机动车没有做到正确瞭望。当然,这里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机动车规章停好后已经开车门下车,非机动车再撞上去的,那么非机动车主责,需要赔偿对方的损失。但是这种情况一般交警会建议机动车来承担责任然后走保险。如果是违章停放发生这样的那么机动车主责,非机动车次责。

实例二:

非机动车停放在路边,机动车撞上去的,嗯,这个是个白痴都知道机动车全责。

接下来是动态例子,路上车来车往这么多,路况瞬息万变,大家要千万小心。

实例一:

在划有非机动车道的道上被机动车撞到,机动车全责。

实例二:

在机动车道上被机动车撞到,机动车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的机动车次责,非机动车主责。如果机动车采取避让或者制动措施的可进一步减轻机动车的责任。

实例三:

在封闭式的城市快速路上,如高架,发生碰撞事故,非机动车全责。

实例四:

在没有划分车道的混合车道上发生碰撞事故,情况有二:

1.非机动遵章靠右行驶的,机动车全责;

2.非机动车不遵章靠右行驶的,比如骑到了路中间,非机动车主责;走S形的做特技的(死飞爱好者要注意),那么就是全责。

实例五:

在路口发生事故的或者机动车借用非机动车道转弯时相撞的,那么情况的不同责任划分有很多种。

1.在有红绿灯(信号指示灯)的路口,机动车遵章行驶,非机动车违反信号指示灯撞非机动车的,机动车次责,非机动车主责;非机动车撞机动车的(就是非机动车撞到了机动车侧面之类),非机动车全责。

如果机动车违反信号指示灯的那不管是谁撞谁都是机动车全责了

2.在无红绿灯(信号指示灯)的路口,机动车应遵循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原则,并且遵循转弯让直行,支路让主路,相对方向右弯让左弯的原则。如果机动车借非机动车转弯发生机动车撞非机动车事故,机动车全责;如果是转弯过程中被非机动车撞,那么非机动车主责,机动车次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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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司法经济法考点之食品安全事故

全文共 2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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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故是由食品引发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事故,包括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司法经济法考点知识。

食品安全事故举例

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

安徽劣质奶粉事件(大头娃娃事件)[1]

福寿螺事件[2]

海南毒豇豆、毒节瓜事件

咸鸭蛋含有苏丹红

饮料中含有塑化剂

晋老陈醋勾兑

爆裂黄瓜

染色馒头

瘦肉精

豆浆用粉冲调

地沟油

面包用漂白粉

病死猪肉

浙江金华新型地沟油

工业卤水点豆腐

白酒塑化剂事件

徐福记产品添加禁用抗氧化剂

小竹签牛肉精事件

看过“司法经济法考点之食品安全事故:

1.新食品安全试题和答案2015

2.新食品安全试题和答案2015(2)

3.新食品安全试题和答案2015(3)

5.2015新食品安全法试题及答案(2)”的人还看过:

食品安全事故的概念和类型

1.食品安全事故的概念。食品安全事故是对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的各类事故的总称。食品安全问题通常包括食品污染问题、食源性疾患问题、食物中毒问题、科技食品问题、食品标识问题等,实际生活中的食品安全问题,是由上述问题的一种或几种构成的。食品安全法所指的食品安全事故有特定的含义(第99条),即“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将“可能”的危害列为事故的判定标准,是立法者对食品安全事故重视程度的具体体现。

司法经济法考点之食品安全事故

2.食品安全事故的类型。根据2011年10月5日修订的《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对策

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会对人体健康和社会生活产生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尽早预防、有针对性的处置、做好善后,可以将危害降至最低。我国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对策,涵盖了从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认定到处理的各项措施,形成全面性、立体型的应对机制。

1.三级应急预案。食品安全法要求国务院组织制定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除了各级政府的应急预案以外,食品安全法还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同时,要求企业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食品安全事故通报制度。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为了防止和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及时上报和处置,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信息的畅通,显得尤其重要。因此,事故通报制度在食品安全法中进行了详尽规定。

(1)事故发生单位和治疗单位的通报。事故发生单位有义务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事故情况,并采取有利于减轻人员伤亡和危害蔓延的处理措施;接收事故受害人员进行治疗的单位,同样有义务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政府各部门的通报。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对于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来说,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承担起相应的事故处理任务,而对于重大事故,则还需要进一步报告。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通报。对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接到报告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上报,直至国务院。

3.调查处理措施。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之后,各级部门就应当迅速反应,根据应急预案和实际情况,展开事故的处理和调查程序。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有关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

(1)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对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救治。

(2)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食品安全法第53条的规定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

(3)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4)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置。

4.调查的范围和内容。根据调查处理的阶段及重点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对事故本身的调查和处理,以尽快防止和减轻危害;第二部分是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相关其他调查。

(1)对事故本身的调查。对于事故本身的调查处理,又可以按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区别而有所不同。对于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有关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而对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

同时,对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事故责任调查。

(2)流行病学调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3)失职、渎职情况调查。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和认证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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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交通事故中的全责与同等责任的区分

全文共 2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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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或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区分为全责与同等责任。下面一起了解交通事故中的全责与同等责任的区分的相关法律知识。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制作式文书,主要由首部、认定内容、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写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字样。

2、编号

在标题正下方注出案件编号“第××号”。

3、责任认定的时间及地点

如:“时间:1998年10月28日下午2时30分

地点:××市××街南段”

4、案由过渡语

继时间和地点之后,另起一行写明下一段文字:

“对于19××年×月×日×时×分发生在××(写明事故发生的路段)的×××(事故一方人姓名)和×××(事故另一方人姓名)交通事故,经本机关现场调查,分析研究后,做出如下责任认定。”

(二)、认定内容

这是该责任认定书的关键项目,应用分条分项的方式一一写明分析认定的具体内容。分析应依据交通现场勘查、询问见证人及车辆检验等情况进行推论,说明负有责任的一方因何原因,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的哪一条,以致造成了该交通事故,据此应负此起事故的什么责任。分析应入情入理,合理公正,提出的违章依据与后面的责任认定结果要紧密关联,互为因果,严密无间。

继认定结果之后用“特此认定”公文落款语结尾,右下角加盖认定机关公章,并注明承办人姓名、年月日,并加盖承办单位公章。

(三)、尾部

根据交通法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有权向做出该责任认定书的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据此在尾部应写明“此认定书,已于××××年×月×日向当事人各方宣布,当事人不服的,可在接到认定书后15日内向××交警大队申请重新认定”。

最后写明本责任认定书分送的形式:(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交通事故全责与同等责任的区分

根据《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为全部责任;双方当事人均有下列情形的,为同等责任:

(一)机动车追撞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尾部的;

(二)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三)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四)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但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五)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六)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

(七)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八)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

(九)机动车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十)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

(十一)机动车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

(十二)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的;

(十三)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的;

(十四)机动车溜车的;

(十五)机动车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十六)机动车违反装载规定,致使货物超长、超宽、超高部分造成交通事故的;

(十七)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

(十八)机动车开关车门时造成交通事故的;

(十九)机动车在设有主、辅路的道路上,进主路时未按规定让行的;

(二十)机动车在设有主、辅路的道路上,辅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出主路的机动车的;

(二十一)机动车进出或者穿越道路,未按规定让行的;

(二十二)机动车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

(二十三)机动车在道路上进行维修、养护等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黄色标志灯、危险报警闪光灯、箭头指示灯的;

(二十四)机动车违反牵引规定的;

(二十五)机动车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

(二十六)机动车未避让遇障碍无法通行借用相邻机动车道通行的非机动车的;

(二十七)准备进入环行路口的机动车未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二十八)车辆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封闭道路的;

(二十九)车辆在没有施划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没有隔离设施的道路上驶入逆行,与相对行驶的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十)车辆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放行信号时,未让先于本放行信号放行的车辆先行的;

(三十一)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的;

(三十二)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三十三)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车辆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

(三十四)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相对方向来车,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的;

(三十五)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先行的;

(三十六)车辆碰撞依法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三十七)车辆未注意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的;

(三十八)车辆遇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的;

(三十九)车辆遇绿灯亮时,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先行的;

(四十)车辆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1、 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 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3、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 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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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抑郁少女坠六楼当场死亡 高考失利待业在家

全文共 1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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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7月27日下午4点过接到报料电话,称成都双流县中和镇有一名少女跳楼身亡,记者随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

抑郁症导致少女跳楼自杀

当记者赶到事发现场时,现场只留下了一滩触目惊心的鲜血,以及几片受到猛烈撞击后破碎的水泥块。据周围群众介绍,跳楼少女的尸体已于几小时前被运走,曾一度警戒的现场也因围观群众散去而显得空空荡荡。只有地上的鲜血和死者家属燃烧的鞭炮残渣,无声地诉说着中午1点过发生的一切……

由于死者家属紧闭大门拒绝任何媒体采访,通过向周边群众的多方打听,记者最终获得了死者的部分情况。

据大楼入口卖茶的女老板介绍,事发地点是双流县中和镇中和后街的一栋六层楼高的拆迁安置房。“死的女娃娃好像姓赵,今年大概十九岁”,据卖茶女老板介绍,赵姓少女家不住在这里,“这里是她二孃的家,她二孃是后街卖包包的。她经常过来二孃家耍,还经常跟她孃孃的丈夫一起出去钓鱼耍。”对于少女为何想不通选择跳楼的原因,卖茶女老板称,“这个女娃娃脑壳好像一直有问题,说是有抑郁症。”

死者高考失利待业在家

报料的李先生则告诉记者,少女是中午12点至1点左右跳的楼,“当时我们都没有看到,听到人喊才晓得有人跳楼死了,我们才赶过来看。”李先生说,赵姓少女今年十九岁,去年高考失利后选择了待业在家,“好像是说她有抑郁症,前几天就在闹起要跳楼,没想到今天真的从六楼上跳下来摔死了。”

记者在现场看到,门牌号为40的这栋楼非常大,楼前临中和后街的步行街,后边则是一个狭窄的过道。死者从六楼上摔下过道,巨大的冲击力不但在地上留下大滩的血迹,更将一家大排档的水泥路砸坏,留下了几块受到猛烈撞击后破碎的水泥碎片。

“死的这个女娃娃好像家住在中和镇的丝绸厂,读书成绩不好,去年高考没考起就一直耍起在。”步行街的一位知情摊主介绍说,死者人个子较矮,身材偏胖,“好像她还要吸烟,她外公外婆对她吸烟的事情很恼火。”摊主透露说,死者生前似有抑郁症,家里经常要有人专门照看,“事先也没有什么吵闹,突然就跳下来摔死了!”

专家称盛夏应防抑郁杀手

据介绍,赵姓少女坠楼身亡后,卖茶女老板最先打了急救电话,当急救医生赶到时少女已经不治身亡,“医生来看了下就说没救了,然后他们就走了。”大楼过道一位打麻将的大爷告诉记者,随后警方也赶到了现场,还支起了封锁线,“不过后来很快来车把尸体拉走了,警戒线也就撤了。”

一个家住附近约七岁的小男孩则告诉记者,“当时摔下来的时候脸都完全摔变形了,好吓人哟。”

对于抑郁少女不幸坠楼身亡的消息,成都医学院四川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一位专家分析说,不光是中国,抑郁症在全球都是人类的主要杀手,“有媒体报道说,在日本过去十年间因受抑郁症、酒精依赖症等精神疾病困扰就有184名自卫队员自杀。而在最近5年,日本自卫队每4名自杀者中就有1名是因精神疾病走上绝路的。很多研究结果都表明,精神类疾病已经成为人类最主要的自杀原因。”

该专家指出,抑郁症是现代都市人最可怕的隐形杀手。导致该病的原因很多,“像工作压力、情感困扰和需求得不到满足都可能患上抑郁症。”专家表示,罹患抑郁症的人通常需要通过看心理医生或是跟亲朋好友聊天来解脱烦恼,严重的需要借助专门的药物治疗,“现在夏天天气闷热,是抑郁症的高发季节,因此对此类患者更应该特别加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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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学生怎样预防交通事故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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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的最大的原因就是精神不够集中,小学生出现交通事故的事件在不断的上升,主要的原因就是小学生没有掌握好,交通事故的规则。有的学生为了赶时间,缺乏一定的耐性。认识不到交通规则的重要性。认为不遵守交通规则,不会出现什么过错,这些都会造成交通事故的隐患。下面请为大家介绍一下小学生怎样预防交通事故。

第一,小学生在走路的时候必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横穿马路的时候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乱闯乱碰,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也要遵守交通规则,必须执行通过。过马路的时候要耐心地等待绿灯不要乱闯,更不要追车强行拦车。

第二,上学和放学的时候,正是一天当中道路比较拥挤的阶段,人多车也多,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应该靠路边行走集体外出的时候要有组织有秩序的排队走,结伴外出的时候不要追逐打闹,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应该学会避让机动车辆,横穿马路的时候所遇到的危险是比较大的,骑自行车外出的时候也是会存在着危险性的因素,最好是检查好自行车,根据自行车的车型去选择适合自己的车辆。

以上主要是为大家介绍小学生出行的时候,一定要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小朋友们一定要做好在人行道内行走,必须在马路两边的人行道步行,因为一切机动车辆都是不允许行人去自行走的,要各行其道。小学生在过马路的时候一定要精神过于集中,不要边听音乐边去过马路,更不要在马路上跑或玩儿。在这里提醒小学生:小学生不要在道路上扒车追车或者强行拦车,这样做是非常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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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雷击事故频发提醒户外“六不宜”

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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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29日上午,东方市感城镇尧文村发生一起雷击事件,一村民兼护林员被雷击死亡,另一村民遭雷击重伤。接到雷击事故爆料后,市气象局当即派人赶进行调查,下面来看看雷击事故频发户外“六不宜”是什么吧?

据悉,当日上午8时40分左右,天空乌云密布,并下起雷阵雨。朱姓村民(兼护林员)和李姓村民跑到处于开阔农用地的一座四角亭下的小屋内避雨。雷击发生后,二人被击倒,近5分钟后,李姓村民苏醒并报警。朱姓村民经抢救无效死亡,李姓村民伤势较重,后被转至海南省人民医院救治。经现场勘查,遭雷击的四角亭高约5米,为砖混结构,房屋面积不足20平方米,屋内地面较为潮湿,存有干燥的稻草。该亭是周边最高点,其四周地势平坦,为空阔的农田用地。由于未安装防雷装置,雷击造成亭西面的二个角一个被击掉、一个被击碎。经查该亭曾几次遭受雷击。

近年来,气象部门已将雷电灾害事故调查纳入日常业务。虽然雷电发生在某个地方具有偶然性,但一个地方多次被雷电击中,说明其具备适当的雷电发生条件,再遭雷击的可能性较大。东方市3.29雷击伤亡事故,发生在几次遭受过雷击的场所,过去既未上报也未引起群众关注,以致酿成大祸。

气象部门提醒,第一,对于乡村野外空旷场所的建(构)筑物,具备条件的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第二,发生雷电灾害时要及时报告给当地气象及有关部门。第三,对过去发生过雷击的场所要提高警惕,掌握必要的防雷知识进行应对。

逢雷雨天气时,室内人员应做到“四不要”:

1、不要敞开门窗;

2、不要使用淋浴冲凉和触摸金属管道;

3、不要靠近电器;

4、不要利用座机打电话。

户外人员应做到“六不宜”:

1、不宜进入临时性的棚屋、岗亭等无防雷设施的低矮建筑;

2、不宜躲在大树下避雨;

3、不宜在旷野打雨伞或扛铁锹、持鱼杆,挥高尔夫球杆等物件;

4、不宜在水面或水陆交界处作业,如钓鱼、划船、游泳等;

5、不宜进行户外球类活动;

6、不宜停留在建筑物顶层,如屋顶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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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竞合如何处理_交通事故的认定及赔偿标准

全文共 60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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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很多人都关心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竞合应该如何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交通事故的相关法律知识。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条例还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和用工单位因工伤认定发生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国家劳动部于1996年8月12日发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该办法第8条对哪些情况可认定为工伤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按该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程序的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但职工本人因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等情形除外。 然而,目前在办理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案件中,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关于“职工因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外延是否包含无证驾驶等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存在不同的理解,争议和分歧较大,往往造成同样情况,出现不同的认定和处理结论,影响了当事人权益的实现,也影响了法律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一)受理机构:用人单位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行政部门;

(二)申请人:

1、用人单位;

2、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则工伤职工或其尽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提出申请。

(三)申请日期:

1、用人单位应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延长;

2、若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四)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在职证明,一份;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复印件一份;

4、病例复印件一份;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五)工伤认定办结期限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哪些情况会导致工伤认定耗时较长?

一是劳动关系不明确。

部分劳动者特别是农村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不明确,这就要进行劳动争议仲裁,如对仲裁结论有异议就得到人民法院起诉。

二是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是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对交通事故工伤进行认定的程序与一般的工伤认定程序是差不多的,只不过在工伤认定范围方面,交通事故工伤的,如果是职工本人因违反治安管理而导致伤亡的,那么是不能够被认定为交通事故工伤。

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竞合的处理方法

案情解读:

付某系某公司员工。某日下班从公司出发骑着摩托车回家,途中与洪某驾驶的汽车相撞,造成付某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洪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付某之妻童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洪某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误工费等共计538,960元,最终法院判决洪某赔偿37450元、保险公司赔偿358759.47元给童某(已履行)。

之后童某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局认定付某系工伤死亡。童某其后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裁决某公司支付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共计487542.55元。该仲裁委因此作出裁决,某公司一次性向童某支付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共计463,520元。该公司以付某已经获取了人身损害赔偿为由,不服仲裁裁决,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分歧:

公司员工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是否可请求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待遇“双赔”,在审判实践中一直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主张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互补论”,即发生交通事故后,劳动者可以同时主张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保险给付,但其最终所获得的赔偿,不应超过实际遭受的损害。持这种观点的主要依据是原劳动部1996年颁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该《办法》第28条规定:“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该法规意义很明确,即:交通事故中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对人身伤害是不重复赔付的。

第二种观点主张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双赔论”,持这种观点的主要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非常明确地规定劳动者向第三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应当支持。因此,当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发生竞合,职工可以依照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获得救济。

第三种观点认为,工伤保险补偿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部分兼得。对于两种赔偿中相同或者类似的项目只能获得一次赔偿,如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获得了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劳动者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就不能再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这些损失;对于没有重复的项目可以分别向交通事故侵权方和用人单位要求赔偿,例如受害人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获得了残疾赔偿金,其仍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但如果用人单位先赔偿了重复项目,用人单位有权就这些项目向交通事故侵权人追偿。

律师观点:

对于如何处理工伤保险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竞合的问题,笔者同意上述第三种观点,即采用部分兼得模式。首先,从法律效力而言,《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是劳动部制订的,属于部门规章,而且只是试行办法;《工伤保险条例》是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属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的效力层级明细高于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所以当《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与《工伤保险条例》不一致时,应试用效力层级较高的《工伤保险条例》;其次,从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的性质看,两者请求权的基础不同,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

工伤保险的给付前提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侵权行为给付的依据是《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规。当两者发生竞合时,在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两者实行择一赔偿原则或者差额互补原则时,工伤职工完全可以获得双重赔偿,这将有利于使工伤职工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其次,不违反损失填平原则。现代赔偿理论普遍承认损失填平原则,它强调调受害人所获得的赔偿不能超过损失。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若干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53号)》第七条:因第三人侵权认定为工伤的待遇处理办法。在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的情形下,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其享受待遇的相对应项目中应当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五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损害赔偿标准和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中都有与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相同或者相似的项目,受害职工不能获得这些项目的双倍赔偿,正是损失填平原则的体现。损失填平原则一般适用于容易计算且可以用金钱来衡量价值的“财产性”损失,但残疾生活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赔偿项目偏重于对“人身性”损失的赔偿,而且人的生命、健康的价值本就难以衡量,也难以鉴定。

因此,受害职工同时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中的“人身性”项目的赔偿,也不违反损失填平原则。

最后,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立法目的,维持法律对交通事故侵权人惩戒功能的需要。赋予用人单位追偿权,是维持法律对交通事故侵权人惩戒功能的需要,也是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立法目的之体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的规定,制定该条例的目的在于分担用人单位的用工风险和保障劳动者获得充分保护。

劳动者因公受伤,用人单位负有赔偿义务,但其作为间接侵权人,在受害人获得交通事故侵权人完全赔偿的基础上,赋予用人单位向侵权人追偿先支付的重复赔偿项目,正是分担用人单位用工风险的体现。

而根据侵权理论,交通事故是由侵权第三人直接所致,交通事故侵权人承担完全赔偿责任是侵权第三人应尽的义务。同时,为维持法律制度对交通肇事者的惩戒功能的需要,不能因为受害人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就减轻其应负的责任,所以当用人单位先支付了重复项目之后,可以向交通事故侵权方追偿。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

核心内容:因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补偿制度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对其给予一定的补偿和救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其意义在于:第一,使每一个体发生的工伤损害的承担由全社会负责;第二,能够对遭受工伤损害的劳动者利益提供充分的保护,第三,使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能得到迅速的补偿成为可能。

我国工伤保险补偿制度的特点有:

第一,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如未依法参加保险,将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一旦发生工伤就要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二,缴费主体仅仅为用人单位,劳动者为此不需缴费;

第三,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原因,用人单位的参保率较低,即便如笔者所在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情况也不尽如人意;第四,对劳动者的补偿水平较低,如一次性工亡补偿金仅为48-60个月的平均工资,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

职工早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职工早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算工伤。

一、交通事故发生在职工“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包括两个方面: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线。

1、合理的上下班时间

上下班时间的合理性指职工往返于休息场所和单位的时间符合用人单位的上下班规定且在合理范围内。

2、合理的上下班路线

合理的上下班路线则指员工往返于休息场所和单位之间的必经路线。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下列路线上发生的交通事故都属于合理的上下班途中: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职工在交通事故中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

职工在交通事故中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包括职工在交通事故中负有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负责任(即对方全责)三种情况。该责任认定主要依据交管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予以确定。 >>>下一页更多精彩“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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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一、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写明事故经过和所受伤害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现场证人及用人单位对伤害事故是如何处理的,是否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事故结案情况)。

二、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事发第一现场证人的所见所闻);

三、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作证、押金条等)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四、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个人申请应提供用人单位情况:(1)、用人单位全程,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2)、工商注册机关名称;(3)、法人代表姓名,联系方式;

五、受伤害人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六、受伤害人委托他人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七、全部报送认定材料须为a4纸,有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由劳动部门进行审核;

八、提交上述材料后,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工伤认定。

九、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1)、交通事故须出具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2)、企业内发生的交通事故须出具企业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3)、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被人殴打致残者,须出具公安部门或法院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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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游泳时溺水导致死亡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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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类伤害中,溺水导致我国人群意外伤害致死的第三位原因,0-14岁年龄组是第一位死因。据卫生部的估计,全国每年有5万7千人死于溺水,游泳时遭遇溺水该如何救援?来到溺水者旁边,先观察他有没有意识和活动能力,最好是将浮力工具交给他,让他自己抱着,保持头出水面,可以呼吸,然后牵引着回岸边,或者让他抓着竹竿木棍,拽回岸边。如果已经昏迷或者没有工具,就要绕到他身后,确保他手无法抓住你,用手抓住他头发,让他口鼻露出水面,再拽回岸边,还有,要是溺水者手脚乱舞,没法听你指挥的话,不妨等他多喝点水,筋疲力尽时再出手,拖回岸上再控水抢救,毕竟救人者的生命安全更重要,那么游泳时溺水导致死亡的原因是什么呢?

一、死亡原因:

1、水以及水里的淤泥、杂草等阻塞了呼吸道,造成窒息,从而导致死亡。大量水和杂物涌入呼吸道,使得呼吸不能顺利进行,导致缺氧,然后心跳停止、死亡。

2、喉头痉挛。溺水的时候,心里肯定特别紧张、害怕,强烈的刺激容易造成喉头痉挛,关闭。也是阻塞了呼吸,造成窒息而亡。

3、大量水通过肺进入血液循环中,导致溶血现象,就是红细胞破裂,红细胞的钾离子钠离子等大量释放,血钾升高会导致室颤,心脏停跳。

后期大量血红蛋白也会破坏肾脏功能,导致肾衰竭。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溺水的人当时还有呼吸,但送医后仍然不治身亡的原因。海水主要是因为高渗透压造成了肺水肿,也是缺氧造成死亡。

二、溺水的急救措施如下:

1、自救:具体方法是采取仰面位,头顶向后,口向上方,努力使口鼻露出水面,进行呼吸。呼气浅而吸气深,因为深吸气时,人体比重比水略轻,可浮出水面等待救援。也可憋住气尽量不吸气,以免呛水。不可将手上举或挣扎,因举手反使人下沉。若因腓肠肌痉挛而致淹溺,立即呼救,自己将脚趾屈伸,并采用仰面位,浮出水面。

2、互救:水性好者尽量脱去外衣、裤及鞋袜,迅速游至溺水者附近,从其后方前进,用左手握其右手或拖住头部用仰泳方式拖向岸边,也可从其背部抓住腋窝推出。不会游泳者切忌用手直接拉溺水者,而应在现场找一根竹竿或绳索,让他拽住再拖上岸,否则溺水者会把救护人员拖入水中。

3、医疗措施:救出水后立即清除口鼻内的污泥、呕吐物,保持呼吸道通畅。牙关紧闭者按捏两侧面颊用力启开。呼吸微弱或已停止时,立即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的时间要长,不要轻易放弃,并可给予吸氧和保暖。不要坐等医生到来或不经处理直接送医院,丧失最初宝贵的抢救时机。

以上是小编介绍的游泳时溺水导致死亡的原因是什么的内容,游泳的时候大家一定要掌握一些常识以保证安全,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游泳安全小知识,请继续关注本网的其他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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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校园触电事故应急处置常识

全文共 10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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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有大大小小的学校不计其数,不过其中有一些校园中学生触电事故屡有发生,让很多人对于学校用电安全表示怀疑,校园触电事故应急处置常识有哪些?通过来给大家科普下。

校园触电事故应急的处置常识如下;

一、脱离电源的方法

1、脱离低压电源的方法

拉闸断电:若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插销的,可立即拉开开关或拔下插头,断开电源。

切断电源线:若触电地点附近没有或一时找不到电源开关或插销,可用电工绝缘钳或具有干燥木柄的铁锹、斧子等切断电源,断线时应该做到一根一根切断,在切断护套线时应防止短路、弧电光电流伤人。

用绝缘物品脱离电源:当电线或带电体搭落在触电者身上或被压在身下,而电源开关又比较远时,可用干燥的衣物、手套、绳索、木板、木棍等绝缘物品作为救护工具,拉开电线或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

2、脱离高压电电源的方法

拉闸断电:对高压触电应立即拉闸停电救人。在高压配电室内触电,马上拉开断路器;在高压触电室外触电,则应立即通知配电室值班人员紧急停电。

短路法:当无法通知拉闸断电时,可以采取抛掷金属导体的方法,使线路短路迫使保护装置动作而断开电源。

脱离跨步电压的方法:遇到跨步电压触电时,可按上面的方法断开电源,或者救护人员穿绝缘鞋或单

脚着地跑到触电者旁,紧靠触电者头部或脚部把触电者拖到安全的地面上即可就地静养或抢救。

二、触电急救

1、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根据触电者的具体情况,迅速组织现场急救工作。

急救步骤:

若触电者神智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发麻、全身无力或触电者在触电过程中一度昏迷,但已清醒过来,应使其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必要时送医诊治。

若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还在跳动,还有呼吸,应将其移至空气清新的地方安静平躺,解开妨碍呼吸的衣扣、

皮带。如果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持体温,并迅速请医生到现场诊治。

如果触电者失去知觉,呼吸停止,但心跳还在跳动,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到现场。

如果触电者呼吸和心脏跳动完全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胸外挤压急救,并迅速请医生到现场。

2、急救时的注意事项

进行人工呼吸和急救前,应迅速将触电者衣扣、领带、裤带等解开,清楚中内假牙、异物、粘液等,保持呼吸道畅通。

人工呼吸应连续进行,换人时节奏要一致;如果触电者有微弱呼吸时,人工呼吸还要继续进行,但应和触电者呼吸节奏一致,直至呼吸正常。

对触电者的抢救要坚持进行,发现瞳孔放大、身体僵硬、出现尸斑并经医生诊断,确认死亡方可停止抢救。

所以说校园中要是有触电事件发生可以按照上述的办法进行处置,可以帮助触电者恢复身体健康,对于学生如何预防触电事故等知识了解也是很重要的,这些学生意外伤害知识可以让你更好的生活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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