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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死亡事故(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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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儿极限自行车导致手掌挫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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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限运动除了追求竞技体育超越自我生理极限“更高、更快、更强”的精神外,更强调参与、娱乐和勇敢精神,追求在跨越心理障碍时所获得的愉悦感和成就感,同时,它还体现了人类返璞归真、回归自然、保护环境的美好愿望,因此已被世界各国誉为“未来体育运动”,参与极限单车运动有哪些好处呢?极限单车,对体能的要求非常高,通常一次运动能消耗500卡左右的热量。和所有的有氧运动一样,极限单车也是在充分激活身体的运动细胞后,在消耗能量的同时达到减脂的目的;释放激情,缓解压力,在车手们的呐喊中,在激昂的音乐,伴奏下,忘情地释放激情。在健身的同时,还能缓解一天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沉浸在运动的快乐中,下面来了解一下玩儿极限自行车导致手掌挫伤怎么办?

第一步,休息(Rest)。

受伤后马上休息,可以促进较快地复原,减少疼痛、出血或肿胀,以防伤势恶化。

第二步,冷敷(Ice)。

休息15—20分钟后须冷敷15—20分钟,然后拿开冰块休息5分后再敷。可使血管收缩,减少肿胀、疼痛及痉挛。冷敷时皮肤的感觉有四个阶段:冷→疼痛→灼热→麻木,当变成麻木时就可以结束冷敷。不要太早停止冷敷而转用热敷,伤后两日内每天使用冷敷至少3—4次,较严重伤害时建议在使用冷敷3日后、且肿胀有明显消退时,才考虑使用热敷。

第三步,加压。

先用干净敷料盖住伤口,用手、绷带等压迫患处,可减缓伤势恶化。包扎时,从伤处几寸之下开始往上包,大约以一半左右做螺旋状重叠,以平均且稍加压力的方式逐渐包上,但经伤处时要松些,保证伤肢血液循环畅通。观察露出脚趾或手指的颜色,若有疼痛、皮肤变色、麻痹、刺痛等症状,表示包得太紧,应解开重包。

第四步,抬高(Elevation)。

把伤处抬高于患者心脏高度,可以止血止肿。如果怀疑有骨折,应先将伤处用夹板固定后再抬高。

按摩前首先应排除骨折或韧带断裂的可能,方可进行手法治疗,且受伤初期手法力度宜轻柔。按摩前先用温水浸泡下。

以上是小编介绍的玩儿极限自行车导致手掌挫伤怎么办的内容,出现手掌挫伤要注意休息,防止感染,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的极限单车的知识,那就继续关注本网极限运动安全小知识库中的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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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质量安全事故处理

全文共 2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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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打造以客户为中心的企业文化,强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意识,规范质量事故的认定和处理,特制定本办法。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质量安全方面的事故处理方法,供大家参考。

质量问题或事故信息的收集及处理流程

(一)一般质量事故以下的质量问题或事故(损失小于5000元)

1、对于内部生产制造原因造成设备存在质量瑕疵、安装困难或报废的质量问题,由工程部门向质保部反映,质保部调查处理。

2、对于技术设计原因造成设备部件积压未用或重新制作的质量问题,由生产部或工程部向质保部反映,质保部调查处理。

3、对于在工程现场直接安装并使用的外购件类质量问题的处理,由采购部质量专员自行跟踪并处理,在每月底向质保部提交处理清单。

4、对于在总部生产现场安装并试用的外购件类质量问题的处理,由使用部门向质保部反映,质保部到现场查看并调查处理。

5、对于非销售类配件通知单,通知单下发部门相关人员给予无条件配合调查。

6、对于工程现场退回物资,仓储部门在接收到退回物资的第一时间,向质保部反映并提供收货清单,退回物资经办人给予无条件配合调查。

以上情况的调查通报在每月的《质量通报》中体现。

(二)一般质量事故以上的质量问题或事故信息收集流程(损失大于5000元)

1、遇到公司领导指定的事件或达严重质量事故的级别的情况,质保部在收到指令后,要求事件发生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首先提供一份事实经过至质保部,质保部根据此份材料开展事故调查。事实经过需详细说明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已处理情况或处理建议等。

质保部对事件进行详细全面的调查后,由质保部长牵头召开质量事故分析专题会议,在此基础上提交《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并出文公示。

2、《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内容要求

1)质量事故概述。

质量事故概述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将事件经过描述清楚详细,同时将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统计准确具体。

2)质量事故原因分析。

质保部牵头将相关事故责任方召集到一起召开事故原因的讨论分析。

3)质量问题解决方案。

质量问题解决方案必须与相关责任条块负责人进行会办,方案报总裁或董事长审批。

4)相关责任人的认定和处理。

相关责任人的认定和处理必须符合本文件的条款。

(三)质量问题发现部门或发现人需在1个工作日内向质保部如实反映质量问题。质保部门在收到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10个工作日内出具调查报告上报领导审批。

看过“质量安全事故处理”

质量事故等级认定及处理办法

一、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范围

1、因生产制造原因影响设备安装的原因及相应责任的调查。

2、因技术设计原因影响设备生产或安装的原因及相应责任的调查。

3、各类外购外协件质量问题的产生原因及相应责任的调查。

4、非销售类配件通知单、工程现场退回物资的产生原因及相应责任的调查。

5、客服中心、建材事业部、锅炉事业部实施的工程整改返工及相应责任调查。

6、公司领导指定的其他质量事件的原因及相应责任的调查。

二、质量事故等级认定

1、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在200元以下(不含200元),问题点尚未离开生产制作现场且通过返工能恢复产品质量要求的。

2、轻微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0元以上(含200元),不满1000元,且通过返工能恢复产品质量要求的。

3、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⑴由于质量事故导致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不满5000元的;

⑵由于质量事故导致影响使用功能和产品结构安全,不能通过返工恢复产品质量要求,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的。

4、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质量事故。

⑴由于质量事故导致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不满50000元的;

⑵由于质量事故导致严重影响产品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经过整改后可消除隐患但存在质量缺陷。

5、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

⑴由于质量事故导致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含50000元);

⑵由于质量事故导致工程倒塌或产品报废;

⑶由于质量事故导致造成人员伤亡的。

直接经济损失指处理质量事故而产生的原辅材料费、电费、人工费、差旅费、运费、用户索赔等费用的累计。

三、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职能部门

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职能部门为质保部,责任人为质保部部长。

四、责任人的认定

1、直接责任:是指从合同签订后下达生产任务协调单至设备顺利交付业主过程中,任一个环节的主办人员因工作失误或不到位而直接导致产生质量事故的人员即为直接责任人。如:因合同分解不充分、不及时、不到位或分解错误、图样设计与分解错误、未按质量技术要求采购(包括采购和外协外购合同中无要求、要求不全、错误等)、生产制作未达质量要求、仓储、包装发货差错、运输损失、工程管理不善、工程安装(含指导安装)不规范、决策失误,或工作不按公司相关管理规范流程等原因引发质量事故的直接当事人或指挥人员,应负直接责任。

2、领导管理责任:事故直接责任人所在部门及条块负责人即领导管理责任人。由于其对职责范围内的下属工作不指导、不检查、不督促、不知道、不过问、不作为,或无相关管理规范流程等原因引发质量事故的负有质量管理职能的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应负领导管理责任。

3、连带责任:事故直接责任人所在部门及条块全员都应有互相提醒、检查和防范质量问题或事故产生的义务。因此为强化全员质量管理意识,和提高全员参与质量监督的责任感,相关责任班组、项目组、项目部、各车间人员对严重质量事故应承担连带责任;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整个条块应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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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交通事故赔偿如何计算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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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交通事故赔偿如何计算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计算公式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丧葬费的计算公式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交通事故中有的生活会出现人身伤害,这个时候要懂得怎样维权,想要了解常见的交通事故维权纠纷有哪些请到,更多的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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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中国河北停电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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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 年 2 月 16 日凌晨,大地被黑暗笼罩着。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东南方向的市区边缘,座落着该市的一个小型工厂——张家口市电机厂。它依山而建,旁边是地区建筑公司的工地。由于这里的气候较冷,只在白天施工,夜间只有担任保卫工作的工人李宏志和刘奇峰两人。

当时钟指向凌晨 4 点 40 分时,李宏志拿起手电,走出了值班室。他在工地上巡视了一遍,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情况。尔后,他回到值班室正准备休息,忽然,他发现从窗外射入一束发蓝色的白光,把屋内照得很亮。他惊异地打开屋门,顿时发现在东南方向的一个小山包的上空,有一个像烧饼大小的发着黄色光的圆形东西,它正沿着西北方向朝李宏志的头顶上空缓缓移动。此时的时间大约是 4 点 45 分左右。随着该发光物的移动,其体积也在渐渐变大,光也在渐渐地增强至深蓝色,并且发出了嗡嗡的声音。它的速度像是慢慢移动的卫星。当它行至李的头顶上空时,已有脸盆般大小了。李宏志发现,在它发着强烈的黄色光的外围,似乎有一层红色的光圈,该发光物很像一个圆形飞行物。此刻,李宏志在惊恐之中一直把半个身子探出门外在观看。突然,发光体停住了,它稳稳地悬在空中,其高度大约为 1000 至 2000 米。此时,嗡嗡声更大了。数秒钟之后,该物体发出哗哗的声啊,伴之以极强的电弧光。顿时,大地如同白昼,整个市区顷刻被这极强的光照得通明。这样的光闪了4、5 次。在此期间,靠它较近的电机厂的水银照明灯和市区街道的水银灯都自动熄灭。邻近 251 医院的病区的灯光也全部熄灭了。这所医院前面的建国大街的电压为 10 千伏的高压线也起了火。第 71 号线杆至 74 号线杆之间截面积为 80mm2 的 585 号线被烧毁了 198 米。当时,高压线放电持续的时间竟达 2 至 3 分钟。按照供电部门的技术数据,高压线放电时间一般只为 0.5 秒,显然,这样的放电是不可理解的。据李宏志讲,当时发出的强光极其刺眼,当这个发光物发出最强一次光后,它似乎完成了预定的任务,垂直地向上升去。其后,它的光与大小都在逐渐减弱和变小,直到它与在小山包上出现时的大小相同时,于须臾之间便隐没了。从该物出现到消失,共持续了 2、3 分钟时间。当那个发光物飞走后,李宏志赶紧找刘奇峰,但刘当时正在睡觉,并没有看到这个现象。大约在发光物消失 10 分钟后,所有的灯又都自动亮了。据了解,高压电线是在天亮后被修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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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家长如何教育孩子防范火灾事故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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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校园发生火灾后,孩子们不知道怎么办,如果火势严重,就会危及到孩子们的生命安全,所以说需要对孩子加强预防消防火灾事故的知识,那么家长如何教育孩子防范火灾事故?要知道父母对孩子的安全教育有多重要。

下面这些内容都可以加强孩子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一、不准玩火。要经常教育孩子不要玩火,尤其孩子单独在家时更是如此。要向孩子讲清玩火的危害,让孩子刻骨铭心地知道水火无情。

二、让孩子有面对火灾的勇气。家长应该先告诉孩子,无论他遇到多么危机的局面,都必须坚持活下去。所有应对紧急情况的知识和技巧,只有在孩子有活下去的勇气时,才能发挥作用。

三、逃生技能。火灾发生时基本都会比较突然,所以应该教育孩子发生火灾时先要保持镇静,尽快逃生最关键。并且如果周围有火灾演戏,可以带孩子一同参与,训练孩子在火情中的应变能力。以下几项父母要特别注意。

1、在发生火灾时,要打报警电话119。

2、在火灾发生后,马上离开现场。

3、在未开门逃生时,应以手背试试门的扶柄或门框的温度,而不是直接打开门。一旦温度太高,勿打开门,请尝试使用其他逃生口;如果温度不高,勿站着打开门,免得被涌入的大火浓烟烧到,浓烟呛着。正确的方式是蹲下来背部靠门,小心并缓慢的开门。如果浓烟及交温流入房内,应该马上关住门,留在室内等待救援,并寻找毛巾,棉被等塞着门缝。

对孩子预防火灾是很重要的,家长的作用也是很大的,所以说家长要多了解这些校园安全知识,通过来了解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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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老人发生坠楼事故物业有责任赔偿吗

全文共 1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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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发生坠楼事故物业责任赔偿吗?很多老人发生坠楼后家人都会首先想到是物业的责任,其实具体物业是否有责任还是需要多加了解。

老人发生坠楼事故物业有责任赔偿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能够找到真的是物业的责任,那么物业是需要赔偿,如果是自身的因素导致坠楼,那么跟其物业是没有关系的。

家有老人,做晚辈得除了尽孝赡养以外,还要尊敬与关怀他们。老人是家中脆弱的群体,除照顾他们的日常生活之外,还要密切关注他们的身体、心理状况。了解一些老人简单的健康知识以及家庭护理技能,可以在第一时间发现他们的健康危机。我们在这里介绍老人的日常生活照顾常识以供参考。照顾老人应该从三方面着手:

1、在健康方面应该做的事情

(1)时刻关注老人的健康状况,提醒他们定期检查;如果出现不适,应及时就医。

(2)当老人患病时应该悉心照料,在用药方面应该定时提醒监督或亲自帮助服用。学习一些简单的家庭护理知识,提高老人生活的舒适度。

2、在精神方面应做的事情

(1)经常探望老人,多与其谈心,了解老人的需求,不要因为工作忙而忽视老人。

(2)尽量避免老人精神上的孤独,尽可能的帮助老人走出孤独的环境,支持老人交朋友,鼓励老人多参加一些社区的活动。

(3)善听老人的唠叨。倾诉一下心中的喜怒哀乐,是老人心理调节的一种需求。同时老人生活范围变小,关注的事情可能很烦琐,还会斤斤计较,这时要学会“模糊”处理家事。

3、在生活方面应做的事情

(1)衣:给老人选择的服装应该宽松、舒适。贴身衣物质料最好选择布类,丝绸类。穿衣要整洁、美观和舒适,不仅自己感到精神,同时也使子孙后辈以及其他年轻人更加尊重和喜爱你。老人最好选择一些色彩鲜艳的衣物,一方面外出时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避免交通意外;另一方面更是显示了老人对生活的热情,容易感染旁人的情绪,使生活更有朝气。患老年痴呆的或脑血管病的老人的衣服应该特制,以利于更家方便穿着与护理。

(2)食:应该照顾到老人的口味、营养均衡以及易吸收方面,尽可能的与老人一起进食,尤其是丧偶的老人。孤独一人在家,常常对自己的饮食并不在意,时间一长就导致营养不良而引发许多疾病。因此,子女应该尽可能的照顾好并和其一起进食,这样老人的饮食兴趣也能提高。

(3)住:老人居住的环境应简单、宽敞、明亮。家具摆放最好固定,适应老人习惯,不要经常变化,地板以及浴室注意防滑。室内注意通风及温湿度调节,时刻注意居家安全,例如:提醒关火炉,关煤气,关电器,防滑倒等。如家人要远行,老人不便同行,应安排亲友照顾或定时探望家中老人。

(4)出时应为老人制作健康卡并随身携带,以便不测时及时救治。

(5)动:满足老人生理及心理需要,让他们一起参与家庭的活动;例如: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陪同去公园、或安排出去旅游等。但避免老人做太粗重的工作,如:攀高,搬重物等。

(6)勤:勤动脑和手,有助于老人的健康。鼓励老人按照自己的兴趣去安排日常活动,做力所能及的事,使老人勤动脑和手脚,有助于老人的身心健康,延缓衰老。要让老人有自己的生活空间与社会范围,不要过多的干涉老人的精神生活包括老人婚姻等。

温馨提示,老人发生坠楼事故物业有没有责任上述对其作了详细的讲解,要多关注,加强小区安全小知识的学习,还要多了解小区中哪类人群最易发生坠楼事故等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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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自行车骑士福音 教你处理事故

全文共 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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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自行车运动在国的日益普及,自行车交通事故数量也开始上升。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限制,自行车交通事故的处理经常另人们困惑。近日国内著名自行车骑行俱乐部发布了自行车交通事故处理方案,为您总结了其中要点:

一、自行车与行人相撞部分

举例一: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与行人相撞。如果是行人撞自行车,行人全责。依据是路权原则。如果是自行车撞行人,且在非机动车道发生事故,因为自行车相对于行人是强势的一方,所以自行车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因为行人违反交规因此可以减轻自行车的赔偿责任。

举例二:自行车在斑马线上与行人相撞。如果斑马线没有红绿灯(信号指示灯)的,那么自行车全责;如果有红绿灯(信号指示灯)的,则按实际情况进行判罚,也就是说违反信号指示灯的负主要责任或全责。但是这里有个原则,就是自行车顺着斑马线过马路时不能在斑马线上骑车,只能推车(这个在实际情况中几乎不会遵循,判罚也很困难)。

二、自行车与机动车相撞部分

自行车与机动车相撞的事故比较多,所以例子也比较多,如果有不够完整的欢迎大家补充。先是静态例子。

举例一:机动车违章停放,自行车不小心刮蹭或者撞击。自行车要承担一半或者以上责任。判罚依据:静态车辆即使存在交通违法行为,且这一行为与事故有因果关系,一般情况下也只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机动车的车损部分,自行车主需承担50%~70%。如果因机动车的违章造成了自行车方面的损失(包括车损和人受伤),由车主承担(医药费1万元以内、伤残11万元以内,超过部分按之前的比例承担)。

这里告诉大家一个知识,机动车在停车位停放车头必须朝车道行车方向,同时车身必须在白线内。前面那一点很多车主都不会注意的,那么就是违章停放了。

补充情况:有一种情况是机动车停放在路边,自行车骑过去的时候在机动车前边突然走出一个人来撞倒了,如果这个机动车是规章停放的,责任是自行车和行人五五开左右;如果机动车是违章停放的,那么自行车五成,机动车三成,人两成左右,具体情况看交警的责任划分。

向业内人士了解,上述经验是从国内各种骑行事故总结而出,并于交警沟通。与现实情况可能些许不同,还需要交通参与者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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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盗抢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谁应赔偿

全文共 4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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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是指汽车等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造成的人员死、伤或物损事件。有时候也会发生盗抢车辆事故的情况。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盗抢车辆交通事故的相关知识。

交通事故处罚规定

一、机动车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除按照交通法规处理和对违章行为记分外,还应按照下列规定追加记分:

1、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追加记分3分;

2、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追加记分2分;

3、造成轻微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追加记分1分;

4、造成交通事故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不予记分。

二、处罚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者违章行为、事故责任和事故后果,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吊扣驾驶证合并执行不得超过18个月。

三、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符合下列一、二项的,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符合下列四项的,处以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符合下列五、六项的,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1、造成特大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

2、造成重大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

3、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

4、造成一般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

5、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下的;

6、造成轻微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 对前款第一、二项的机动车驾驶员,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的机动车驾驶员,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四、造成交通事故构成,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并吊销其驾驶证。

盗抢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方案

一、案情简介

2011年2月19日19时许,代某某将其驾驶的出租车停放在药店门前,未熄火、未拔钥匙,被他人盗开后与行人郭某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郭某某腹部、腿部等多处受伤,肇事车的盗窃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查获。

该出租车车主为宁某某,出租车挂靠路通公司、车主宁某某将出租车租赁给代某某使用,车主宁某某在保险公司为肇事车投保了第三者强制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在有效保险期间内。

郭某某以代某某、车主宁某某、肇事车的挂靠公司路通公司、肇事车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为被告向巴林右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代XX等四被告赔偿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该院经过审理判决代某某承担赔偿责任。

二、起诉和审理。

原告郭某某诉称:2011年2月19日19时许,原告在大板镇政府的花池里,有人驾驶XX牌号出租车将原告撞伤,原告被送到医院,经诊断原告身体多处受伤。住院治疗32天。要求四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期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合计98694.54元。

被告代某某辩称:原告向我主张赔偿损失于法无据,应向真正的肇事者(偷车人)主张,由盗窃机动车的人承担赔偿责任。我下车买药,车被偷走,脱离我的控制,在此过程中我并没有过错,故我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对我的起诉。

被告宁某某辩称:我是出租方,与租赁人形成合同关系,我合法将车出租,保险公司先行赔偿,然后由使用人代某某和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我在此事故中无过错,不是直接肇事人,故我不承担责任。

被告路通公司辩称:肇事车辆是由代某某使用和管理的,实际车主是宁某某,我公司只是个体出租车的管理者,在此过程中没有过错,不是侵权人,故不应承担责任。我公司既不是所有人、占有人、也不是驾驶人,也没有车辆营运利益,我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保险公司辩称:我公司已经履行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的垫付责任。对原告的其他损失不负垫付和赔偿责任。

律师代理原告向法院提供交了如下证据:

1、交通事故证明书;

2、医疗单据、诊断书等。

因本案盗车人也就是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尚未查获,在此情况下,律师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原告(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在法庭辩论阶段,重点针对实际使用人即管理人代某某对车辆被盗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和保险公司应在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发表了以下代理意见:

1、被告代某某作为车辆实际使用人未尽到妥善保管车辆义务而发生失窃,其应该对原告在交通事故中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交警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虽然没有责任认定,但是足以认定,被告代某某将机动车随意停放,下车时未锁车门且并未熄火,机动车属高度危险物,其所有人或使用人具有更加严格的管理义务。

本案中的车辆被盗开致发生交通事故,正是因为被告代某某未按照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驾驶员的责任,未尽到妥善保管的注意义务,放任管理使他人有机可乘,致使机动车脱离其控制而发生交通事故。这种管理上的过失与机动车事故间有因果关系,所以,被告代某某应当承担其过错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虽未对本案事故作出责任认定,但完全可证明代某某驾驶的出租车是本案的肇事车辆,并将原告撞伤这一事实。本案无法证明原告有交通违法行为,依《道交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推定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保险公司应在该机动车投保的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适用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这是对道路交通事故侵权的法律适用原则,这一条明确了《侵权责任法》和《交通安全法》一般与特殊关系,特别条款优先适用于一般条款的规定。也就是说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先应当适用的法律是《交通安全法》。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强险》的规定,保险公司在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情况下,仍然要对道路交通事故所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可以看出,交强险是一种“对车不对人”的保险,只要是机动车发生了事故,不管驾驶人是不是该车辆的所有人,保险公司都应当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不考虑机动车方是否有过错,不管机动车驾驶人是否有责任,保险公司都应当承担交强险赔偿责任。

《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只要不是受害人故意的,其它任何情况下不得免除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两条款确立了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的基本原则,即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首先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论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程度如何,此体现了交强险保障受害人及社会大众的根本目的。

需要注意的是《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即当车辆被盗窃、抢劫或抢夺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由盗窃人、抢劫人、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可以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事故责任人追偿。该法条并没有排除保险公司交强险限额内的法定赔偿责任,只是赋予保险公司一项垫付费用的追偿权,该法条应当理解为:

在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其也有义务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保险限额内先行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对于该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有权向盗窃、抢劫、抢夺行为人追偿。因此,即使车辆在被盗窃、抢劫、抢夺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仍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即细分为死亡伤残、医疗费用以及财产损失三大类责任限额,财产损失仅是第三者损失中的一个项目。

第二十二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该条款关于“垫付和追偿”的规定,不是免除保险公司的人身伤亡赔偿除外责任,而是强化了在被盗抢期间肇事的情形下对受害人的保护。如果以垫付责任推导出人身伤亡赔偿除外责任,是对第二十二条的误读或曲解。

该条款只规定了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并没有规定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可以免除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因此,“保险公司”不能援引《交强险》22条作为对第三人人身损害免赔的抗辩。

从《交强险条例》的立法宗旨看,立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从法律逻辑上讲,受害人因机动车驾驶员一般过失尚且能够得到赔偿,则在该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下,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更应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保险公司对第三人的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只要是由于该机动车的驾驶行为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无论驾驶人是谁,保险公司都应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该条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对第三人的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只要是由于该机动车的驾驶行为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无论驾驶人是谁,保险公司都应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13号《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对物质损害所有人或使用人不承担责任,并没有规定对人身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判决。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代某某作为一名出租车司机,下车熄火,拔钥匙是基本常识。但是代某某将其驾驶的出租车停放在药店门前,未熄火、未拔钥匙,进店买药,导致车辆被盗,从而发生了交通事故,代某某没有尽到一个司机应有的注意义务,存在管理瑕疵,故应承担赔偿责任。一审判决被告代某某赔偿原告各项损计合计人民币32909.58元。被告宁某某、路通公司、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代某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了一审判决。

四、律师评析。

1、本案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机动车属高度危险物,其所有人或使用人具有更加严格的管理义务,未尽到妥善保管车辆义务而发生失窃,车子被盗开致发生交通事故,这种管理上的过失与机动车事故间有因果关系,所以,车辆的管理者应当承担其过错赔偿责任。

2、本案首先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其余部分由代某某赔偿。

保险公司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适用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这是对道路交通事故侵权的法律适用原则,这一条明确了《侵权责任法》和《交通安全法》一般与特殊关系,特别条款优先适用于一般条款的规定。

也就是说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先应当适用的法律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可以看出,交强险是一种“对车不对人”的保险,只要是机动车发生了事故,不管驾驶人是不是该车辆的所有人,保险公司都应当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是一种无过错责任,不考虑机动车方是否有过错,不管机动车驾驶人是否有责任,保险公司都应当承担交强险赔偿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强险》的规定,保险公司在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情况下,仍然要对道路交通事故所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付。

交通事故的类型

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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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工厂粉尘事故的预防措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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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在生产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治理粉尘,以减少粉尘对人体的危害及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那么,工厂粉尘事故的预防措施有哪些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工厂粉尘事故的预防措施:

第一是消除粉尘源

采用良好的除尘设施来控制厂房内的粉尘是首要的,可用的措施有封闭设备,通风排尘、抽风排尘或润湿降尘等。除尘设备的风机应装在清洁空气一侧。应注意易燃粉尘不能用电除尘设备,金属粉尘不能用湿式除尘设备。设备启动时应先开除尘设备,后开主机;停机时则正好相反,防止粉尘飞扬。粉尘车间各部位应平滑,尽量避免设置一些无关设施(如窗幕、门帘等)。管线等尽量不要穿越粉尘车间,宜在墙内敷设,防止粉尘积聚,另外,在条件允许下,在粉尘车间喷雾状水,在被粉碎的物质中增加水分也能促使粉尘沉降,防止形成粉尘云。此外,在车间内做好清洁工作,及时人工清扫,也是消除粉尘源的好方法。

第二是严格控制点火源

消除点火源是预防粉尘爆炸的最实用、最有效的措施。在常见点火源中,电火花、静电、摩擦火花、明火、高温物体表面、焊接切割火花等是引起粉尘爆炸的主要原因。因此,应对此高度重视。场所的电气设备应严格按照《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安装,达到整体防爆要求,尽量不安装或少安装易产生静电,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并采取静电接地保护措施。被粉碎的物质必须经过严格筛选、去石和吸铁处理,以免杂质进入粉碎机内产生火花。

第三是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护措施

对于较小的粉碎装置,可以增加其强度,并要考虑防止爆炸火焰通过连接处向外传播。为减小爆炸的破坏性可设置泄压装置,如对车间采用轻质屋顶、墙体或增开门窗等。但应注意,泄压装置宜靠近易发生爆炸的部位,不要面向人员集中的场所和主要交通要道;为减少助燃气体含量,在粉尘与助燃气体混合气中添加惰性气体(如氮气),减少氧含量,也是可行方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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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租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吗

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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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汽车租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面临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那么,租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吗?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租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情形:

租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要负责理赔的,如果租赁车辆发生事故,租车人要立即通知交管部门和租赁公司,租赁公司会协助用户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报案时间距案发时间超过24小时,保险公司不予办理赔偿手续。

发生交通事故后,租车人要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交管部门和保险公司处理事故;用户要向租赁公司提供保险公司所需的手续;事故前期费用由用户支付;车辆修理期间,租车人要支付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并垫付修理费。3个月内,保险公司会赔偿80%的修理费,租车人要承担其余20%。此外,车辆的损失中,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部分也要由租车人自行承担。

在租车的合同期内,有几种情形需要租车人自己承担损失。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租车人不但要支付事故前期的费用,还要承担约20%的修理费用和车辆停驶租金。需要由租车人自己承担损失的几种情形包括:车辆转给别人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在车辆允许使用范围以外发生问题;未经租赁公司事先同意,拆换车辆零件;把车辆停放在无人看管的非停车场区,车辆丢失;由于违法、违规,车辆被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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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校园踩踏事故多发生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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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的踩踏事件是非常可怕的,但是也是经常出现的问题,不慎摔倒,弯腰系鞋带或是有人搞恶作剧等,都是引发踩踏事件的诱因,但是楼梯或过道的设计、楼梯栏杆的损坏或是灯光不亮等也是发生踩踏事件的原因,那么校园踩踏事故多发生在哪里?接下来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清华大学学者单雪强、苏国锋曾分析了2000年~2009年我国40起中小学校园踩踏事故,基于统计和分析得出的结论值得重视:

1、校园踩踏事故有“秋季学期现象”:即多发生在秋季开学后的8月、9月、10月、11月、12月和次年1月。

2、校园踩踏事故,最多发生在星期一,随后一直下降,但到了星期五会出现一个反弹。

3、95%的校园踩踏事故都发生在楼梯里,且多发生在晚自习、白天放学和集体活动时。

4、踩踏事故多发生在拥挤人群里,这点几乎不用论证,研究还发现:73%发生在同方向前进的拥挤人群里。

5、拥挤人群不一定带来踩踏事故,这涉及到诱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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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查理气球”与第一个死于航空事故的人

全文共 1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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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说到的查理是法国年轻的物理学家、教授,他就是那位于 1787 年算出气体受阻膨胀系数“查理定律”的教授,对气体的特性了解得颇为透彻。当时人们普遍认为,热气球中烟装得越多,热气球就能升得越高,就能在空中停留的时间越长。然而查理以他对于气体研究的渊博知识,认识到热气球之所以能够升空,是因为空气受热膨胀,比重变小,重量变得轻于空气,根据阿基米德的浮力原理,就像船浮升在水面上的道理一样,热气球浮升到了空中。

由此他还认为,热空气并不是产生升力的理想气体,因为他立即想到了在这之前的 1766 年,英国化学家卡文迪许已经发现氢气要比空气轻得多,也比现在人们得到的热空气要轻得多。而且氢气的比重是稳定的,而热空气的比重受温度的影响,它一旦变冷就仍旧回到空气原来的比重,也就是说,这时它就会从空中坠落下来。于是,查理决定用氢气作为充填气球球囊的气体,以便得到更好的浮升效果。就在这之前,有两位科学家研究出了在丝绸上涂橡胶的方法,用这种办法可以得到在当时来说是最好的不透气材料。这一研

究成果又给了查理很大启发:可以用这种材料制作气球的球囊。

科学的发明与创造几乎都是在前人的成果上的一种再创造和再发明。氢气重量的发现和不透气材料的研制,单独看上去并没有什么特别伟大的地方,但是一旦把这两者结合起来,就会产生一个飞跃。

查理就是这样一个飞跃的实践者。他用丝绸上涂橡胶的复合材料制作了一个直径 4 米的气球球囊,他计算了一下,要充满这只气球,大约需要 620 米 3 的氢气。

然而,当时人们只能采用使铁和硫酸加水进行化学作用的方法,将硫酸中的氢分解出来。查理日以继夜地工作,终于制得了能将气球充满的氢气。 1783 年 8 月 26 日,查理的氢气球缓缓升入空中,渐渐地钻入云层。遗憾的是,这只氢气球——世界上第一只氢气球再也没有完整地返回地面。据说,后来有人在地面上捡到了几块氢气球的碎片,显然氢气球在空中爆破了。这个结果大概查理没有估计到:由于高空的空气比地面的要稀薄,它的压力也就变小了,而氢气球内的氢气由于装在不透气的气囊里,压力没有变化,它就会膨胀而最后导致了爆破。

据说,观看这次氢气球飞行的人中,有一个人向查理提出了质问:“气球有什么用处?”美国的一位科学家、外交家富兰克林当时也在观众中,他向那个质问人提出了反问:“先生,一个刚生下来的孩子有什么用?”

1783 年 12 月 1 日,查理和另一个人,一同乘坐氢气球从巴黎起飞,实现了首次气球载人飞行。这次飞行,氢气球上升到 300 米高度,在空中飘浮了大约 2 个小时。此后,人们把氢气球称为“查理气球”。

在那个年代,热气球和氢气球都很不成熟,两种的气球都容易着火、漏气,而且飞行时间都不长,又很难操纵。但从总体上看,氢气球要比热气球先进得多。因为热气球要想多在空中停留,就需要装载大量的稻草或其他易燃材料,以便不断添加燃料。

那么,可不可以将热气和氢气混合在一起,制成一种混合气球呢?有人想到了这一点,这个人就是前面我们提到的,第一个实现乘气球飞行的人— —那个热气球爱好者罗齐尔。

时至今日,我们都已知道这样一个普通常识:氢气是一种强烈的还原剂,是可燃气体。如果将氢气和热气混合,再点燃燃料,结果是十分可怕的。

可惜罗齐尔当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冒险登上了一只混合着大量氢气的热气球,气球在点火后立即起火爆炸坠毁了。罗齐尔又创造了航空史上的另一个第一:他是第一个死于航空器事故的人。

航空史的发展从它一开始就充满着惊险,充满着失败。这是因为,人类对大自然的认识是有一个过程的,在当时,人们对氢气的许多特性还没有认识清楚。所以,在科技的发展史上,有时候失败是不可避免的。这个道理,人类在付出了许多代价之后,渐渐地越来越认识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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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井下冒顶事故如何自救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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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顶事故是矿井采掘工作面生产过程中经常发生的。在西欧及日本一些采掘技术较发达的国家也常见到。因此,应首先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其次要熟悉发生冒顶事故后自救的一些方法。下面分别加以介绍:

1.处理工作面冒顶的一般方法是:

(1)对局部小冒顶出现后,应先检查冒顶地点附近顶板支架情况,处理好折伤、歪扭、变形的柱子;沿煤的顶板掏梁窝,将探板伸入梁窝,另一头立上柱子。

(2)发生局部范围较大的冒顶时,如伪顶冒落,且冒落已停止,可采用从冒顶两端向中间进行探板处理。如直接顶沿煤帮冒落,而且歼石继续下流,块度较小,采用探板处理有困难时,可采取打撞楔的办法处理。如上述两方法不能制止冒顶,就要另开切眼躲过冒顶区。

2.出现井下冒顶事故后的自救措施是:

(1)发现采掘工作面有冒顶的预兆,自己又无法逃脱现场时,应立刻把身体靠向硬帮或有强硬支柱的地方。

(2)冒顶事故发生后,伤员要尽一切努力争取自行脱离事故现场。无法逃脱时,要尽可能把身体藏在支柱牢固或块岩石架起的空隙中,防止再受到伤害。

(3)当大面积冒顶堵塞巷道,即矿工们所说的“关门”时,作业人员堵塞在工作掌子面,这时应沉着冷静,由班组长统一指挥,只留一盏灯供照明使用,并用铁锹、铁棒、石块等不停地敲打通风、排水的管道,向外报警,使救援人员能及时发现目标,准确迅速地展开抢救。

(4)在撤离险区后,可能的情况下,迅速向井下及井上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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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中小学生交通事故预防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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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小学生出现交通事故现象越来越多,引起交通事故的原因有很多,有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那么中小学生交通事故预防建议有哪些?

中小学生交通事故预防的建议如下;

一、行步时做法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二、横穿马路时做法

1、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2、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

3、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4、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

5、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车已经进站,千万不能冒然行事,以免发生意外。

三、骑自行车时做法

1、要经常检修自行车,保持车况完好。车闸、车铃是否灵敏、正常,尤其重要。

2、自行车的车型大小要合适,不要骑儿童玩具车上街,也不要人小骑大型车。

3、不要在马路上学骑自行车;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要骑自行车上街。

4、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不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以明确的手势示意后再转弯。

5、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不闯红灯,遇到红灯要停车等候,待绿灯亮了再继续前行。

6、骑车时不要双手撒把,不多人并骑、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闹。

7、骑车时不攀扶机动车辆,不载过重的东西,不骑车带人,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广播。

8、要学习,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知识。

四、乘坐机动车时做法

1、乘坐公共汽(电)车,要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先下后上,不要争抢,不要乘坐超载车辆。

2、不要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入车内。

3、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仲出车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乱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4、乘车时要坐稳扶好,没有座位时,要双脚自然分开,侧向站立,手应握紧扶手,以免车辆紧急刹车时摔倒受伤。

5、乘坐小轿车、微型客车时,在前排乘坐时应系好安全带,不能乘坐无牌照及报废车辆。

6、尽量避免乘坐卡车、拖拉机;必须乘坐时,千万不要站立在后车厢里或坐在车厢板上。

7、不要在机动车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所以说中小学生一定要按照上述小编介绍的内容去做,对于自己的生命健康有很大帮助,如何加强校园交通安全防范措施是当下学校的重点,这些校园安全知识值得每个学生的参考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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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内容包括哪些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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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责任险是国家让医护工作人员购买的一个险种,就是为了缓解医患矛盾。医疗事故责任险施行时间还不长,很多人多次并不熟悉。所以,小编编在下文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内容包括哪些?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内容:

保险人须具医务人员执业资格。

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医院或医生必须购买,以加大对医疗事故受害者的赔偿力度,缓解医患矛盾。

每次事故赔偿金额和累计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单所注明的赔偿限额: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发生医疗事故后,被保险人为减少对患者人身损害,及时采取诊疗措施所支付必要的合理费用;发生医疗事故后并在仲裁或诉讼前,经保险人书面同意因医疗事故支付的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

已经开发出医疗责任险的某保险公司客服人员介绍,投保医疗责任险的保险人必须是正式在编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在保单所注明的保险期限、追溯期以及承保区域范围内,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医疗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且由患者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保险期限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并经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赔偿申请,保险人将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于确认构成医疗事故的,负责对下列各项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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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地铁电梯事故致人摔伤如何维权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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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为地铁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创造了有利的条件。那么,地铁电梯事故致人摔伤如何维权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地铁电梯事故致人摔伤的维权方法:

地铁电梯事故致人摔伤,乘客可以向求地铁公司提出赔偿,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做伤残鉴定,赔偿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受害人鉴定下来是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乘客乘坐地铁便于地铁公司形成了运输合同,进站出站等地铁设施安全,以及场所安全等应该是属于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义务的一部分,所以,当乘客在乘坐地铁的电动扶梯受伤的时候,地铁公司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因为电动扶梯属于地铁公司的设备,因为其设备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导致的乘客受伤,属于违约行为。

乘坐扶梯应急处理办法:

1、扶梯的上、中和下都各有一个紧停按钮,一旦发生扶梯意外,第一时间按下按钮,扶梯就会自动停下。

2、如果不慎跌倒,双膝尽量前屈,护住胸腔和腹腔的重要脏器,侧躺在地。

3、双手十指交叉相扣、护住后脑和颈部,两肘向前,护住双侧太阳穴。

4、尽量保护老人和儿童,遇到特殊情况,人的能力有限,只能凭借个人第一反应做决定。

5、如果发现前面有人摔倒或衣物被钩挂住,马上停下脚步,同时大声呼救,告知后方的人不要再上电梯。

6、发生事故时,切忌激动,乱跑乱撞,这样只会慌不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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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如何预防小区坠楼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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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高层的人总是担心坠楼事件发生,那么我们如何预防小区坠楼事故呢?接下来请大家跟随小编的脚步来寻找答案吧。

如何预防小区坠楼事故?具体措施如下:

1、选择安全窗户类型,落地窗最安全。落地窗大部分落地窗的结构都是不能打开,较其他安全,所以较平窗和飘窗来说安全一些。

2、选择质量过硬的窗户框架材质选择,不同材质的窗户,各有其优缺点,即使是同一材质的窗户,也由于工艺等原因,质量有较大差别。

3、选择合适的窗户款式内倒窗,安全防护性更好,建议将窗户改为内倒窗。内倒窗有上翻式开口,转动手柄将窗户推出时,窗户下部保持不动,上部移出窗外,整个窗户的横截面呈V字形,孩子根本不可能通过这种窗户翻到窗外,因而保证了其安全。

4、安装防护措施,小区房由于美观和消防安全的原因,一般不允许外装防盗窗;同时,开发商设计的装于室内的防护栏由于与家居装修风格不符,很多人选择拆掉。这些都造成了窗户安全防护措施的缺乏,很容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窗户装上防盗网、隐形防护网,窗户内侧装上护栏,窗户安上窗锁都可以在开窗通风时有效的保障儿童安全。

以上是预防小区坠楼事故的措施,不过小编认为最有效的房坠楼措施就是加强安全防范的意识。好了,这期的小区安全小知识我们就学到这里吧,下期讲座小编给大家总结小区常见坠楼防护措施有哪些,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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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消毒液和洁厕剂混用会致人死亡吗

全文共 1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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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液和洁厕剂都是生活中很常用的产品,但是很多人总是把消毒液和洁厕剂混用,那么消毒液和洁厕剂混用会致人死亡吗?一起来对其详细的讲解一下。

一般家用消毒液的主要成分为次氯酸钠(NaClO),这种物质具有强氧化性;而洁厕剂含有无机酸(HCl等),呈酸性,两者混合使用会生成氯气(Cl?),对人体健康有害。

近日,一则宣称“家中的消毒液和马桶清洗剂一旦混用,会立即身亡”的消息在社交网络上传播。消毒液和马桶清洗剂,是家中常备的两种清洁用品。这则消息让很多网友心中惊疑不定,纷纷求证:这是真的吗?

小编咨询了清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的相关研究人员。她告诉说,一般家用消毒液的主要成分为次氯酸钠(NaClO),这种物质具有强氧化性;而洁厕剂含有无机酸(HCl等),呈酸性,两者混合使用会生成氯气(Cl?),对人体健康有害。

研究人员对此曾进行实验:向两个玻璃杯中各倒入50ml的消毒液和洁厕剂,接着将两者混合,不一会儿,玻璃杯中就生成了黄绿色的气体,而这一气体就是有毒的氯气。

资料显示,氯气是一种黄绿色的有毒气体,氯气和人体中的水份反应,会生成次氯酸和盐酸。次氯酸会使组织氧化,盐酸会对呼吸道黏膜产生刺激,使黏膜发生肿胀,分泌大量黏液,造成呼吸困难。一般来说,每一升空气中,氯气的含量不能超过0.001毫克,否则会引起人体不适,使皮肤、眼睛受到刺激,严重时甚至会造成呕吐、胸口疼痛和腹泻。

那么,混用消毒液和洁厕剂导致人体中毒的几率大吗?

研究人员表示,氯气有刺激性气味,一般来说,如果卫生间里同时使用了消毒液和洁厕剂,生成了氯气,人们可以立即发现,并进行通风散气。不过如果人一直处在密闭空间内,呼吸进大量氯气,还是有可能产生中毒症状的。

2012年,温州一男子因为在狭小封闭的厕所环境中混用清洁剂清洁马桶,并且排气扇和门都没有开,导致厕所内的氯气浓度偏高,产生轻度氯气中毒的症状,后经及时送医才脱离危险。

网传“家中的消毒液和马桶清洗剂一旦混用,会立即身亡”的说法有些夸张,但两种清洁用品混在一起,的确会产生有毒气体,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小编发现,很多消毒液的瓶身上其实是标有“请勿与酸性清洁产品混用”字样的。一些品牌的洁厕剂也会标注“请勿与漂白剂或其他化学用品一起使用”。明白了一个道理:在一些化学洗涤剂的日常使用中,多看看产品说明书也是有益的。

所以说消毒液和洁厕剂混用会致人死亡吗等上述有详细的了解,要多关注,加强腐蚀性物品知识的学习,让更多人对于腐蚀性物品等有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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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工伤事故有哪些分类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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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是每个人不能避免的事情,特别是在工作中,经常会因为很多的情况而不小心受伤,大家都认为只要是在工作中受伤都会被称为工伤,其实并不是这样的,那么大家知道工伤事故有哪些分类吗,今天就由的小编来为大家解答详情。

工伤事故又称劳动事故,有广义、狭义之分。在狭义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工伤保险的业务指南中指出“工伤事故应该是指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其本质特征是由于工作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广义的工伤事故还包括罹患职业病。工伤事故分类情况具体如下:

1.按受伤程度分类:一般分为轻伤和重伤。也可分为

⑴轻伤;

⑵中度伤;

⑶无生命危险的重伤;

⑷有生命危险的重伤;

⑸危重、存活和不明。

2.按致伤因素分类:

⑴机械性损伤:如锐器造成的切割伤和刺伤,钝器造成的挫伤,建筑物倒塌造成的挤压伤,高处坠落引起的骨折;

⑵物理性损伤:如烫伤、烧伤、冻伤、电损伤、电离辐射损伤;

⑶化学性损伤:如强酸、强碱、磷和氢氟酸等造成的灼伤。

3.按受伤部位分类:可分为颅脑伤、面部伤、胸部伤、腹部伤和肢体伤。

4.按皮肤或粘膜表面有无伤口分为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

5.按受伤组织和器官多寡分为单个伤和多发伤。

根据以上内容的了解,我想大家肯定都知道工伤分类的情况了,如果大家喜欢,就请关注我们的。里面不仅有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的知识,还有更多常见工伤事故维权赔偿流程的知识,期待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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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农民工工伤死亡家属如何维权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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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农民工总数大约为两亿人,遍布全国各地,而且这个数字每年都在递增。那么,农民工工伤死亡家属如何维权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农民工工伤死亡家属索赔的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雇主应当为其工人参加工伤保险,当工人因工死亡时其直系亲属就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上只是提供一个计算方式,具体赔偿要结合因工死亡的工人工作地上年度平均工资,和供养亲属状况来确定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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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学生预防交通事故的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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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一般是走路精神不集中,所以说建议学生不能为了赶时间或缺乏耐性、贪图方便,而不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认识不到交通规则的重要性,认为不遵守交通规则并不是什么大过错等等。给大家介绍下学生预防交通事故的安全知识。

学生预防交通事故安全知识如下;

行走安全

同学们上学和放学的时候,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候,人多车辆多,必须十分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它事情。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小学生在放学排路队时要头戴小黄帽,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5、骑自行车时,不要骑速过快,要小心避让,要骑在自行车道上。(未满十二岁的,不可骑自行车上路)。

横穿马路

横穿马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应特别注意安全。

1、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2、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

3、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4、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更不能在马路上滑滑板。

5、骑自行车横穿马路,要下车扶车横穿。(未满十二岁的,不可骑自行车上路)。

学生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很重要,一定要掌握交通事故的安全知识,同时对于如何加强校园交通安全防范措施等知识也需要详细的了解,这些学生意外伤害知识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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