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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知识点责任与担当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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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发生火灾怎么确定是谁的责任

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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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家和地方制定了一系列防火管理的规定。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严禁在林区内及林区附近引火、吸烟、野炊、烧钱画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烧草场、烧天边土坎杂草、烧火取暖和枪弹狩猎活动。那么,野外发生火灾怎么确定是谁的责任呢?

小编了解到,野外发生火灾,需要通过侦查部门来认定,看是人为造成还是自然火灾,如果是人为火灾,就要找失火人的法律责任。

《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二条有下列第一项至四项行为之一的,处十元至五十元的罚款或者警告;有第五项行为的,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或者警告;有第六项行为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可以并处五十元至五百元的罚款:(一)森林防火期内,在野外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进入林区的;

(三)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的;

(四)有森林火灾隐患,经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通知不加消除的;

(五)不服从扑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或者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

(六)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因此,友情提醒,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因防止病虫鼠害等特殊情况确切需要野外用火时,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处置突发事件和执行其他紧急任务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应当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另外,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报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通全国统一的森林火警专用报警电话“12119”,报警时要注意做到,报告火情发生地所在的县、乡、村及具体地名山名,讲清火势大小或危害程度,报告报警人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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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会计记假账承担法律责任吗

全文共 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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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会计对于企业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可是一般会计记假账承担法律责任吗?来跟随小编来一起了解下相关的职业保险小知识吧,一起来看看哪些职业需要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在这里,小编可以肯定的告诉大家,做假账是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的。会计做假账根据所触犯的条款和严重程度需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

(二)私设会计帐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好了,相信大家在看完小编分享的相关知识后,对于上述问题应该已经有所了解了,希望我们每天的分享可以带给朋友们更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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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泄露他人信息应负哪些法律责任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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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网络上的个人信息经常会出现被泄露的情况,泄露个人信息这属于违法的行为,那么泄露他人信息应负哪些法律责任呢?的小编为您具体介绍。

目前私人信息被泄露很难找到足够证据证明泄露途径,因此维权难度很大。不过,当事人在签订买房或入住合同时,可以在补充条款中追加一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个人信息”的保密条款,并约定违约责任。泄露或出卖他人个人资料的行为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泄密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装修公司打电话或发短信骚扰业主的日常生活,而对业主造成精神伤害,应依法赔偿业主的相应损失。

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小编为您整理介绍了很多的知识,希望您能认真的参考一下,想了解更多的哪些泄露信息行为会获刑受处罚的详情,可以登录查询,更多的信息泄露安全小知识尽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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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政治知识点:自信

全文共 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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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信具有怎样的重要意义?(自信为什么有助于成功?/为什么说自信是成功的基石?/自信对个人成长有何重要影响?)

(1)自信可以使我们主动、积极地去应对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并使我们保持心情宁静,从容地享受的乐趣。P22

(2)自信是成功的基石。自信的人具有追求成功的心理素质,而良好的心理素质对一个人的成功是十分重要的。P23

(3)自信有助于成功。P24自信者乐观、进取与专注,有目标,注重行动,体验过程,他们可以减少外界的干扰,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最快、最好地到达胜利的终点。P26

2、自卑者和自负者有什么共同点?

自卑与自负是一对孪生子,二者都是以自我为中心,都会远离成功。P23

[《复习指南》例]P35-42-(1)你认为小红和小安分别属于什么心理?两种心理有何共同点?

3、自负者与自卑者为什么都会远离成功?(自负、自卑的危害?/自负和自卑心理对个人成长有何影响?)

自负与自卑都是以自我为中心。

(1)自负者追求的目标从一开始就是虚假的。自负可以带来一时的情绪高涨,但意气用事招致的挫折会即刻使他感到沮丧、颓废,从而走向自卑。

(2)自卑者会产生对自己的憎恨,憎恨自己的不完美,憎恨自己的无能为力,由此更强化了自卑感。

因此,不管是自负者还是自卑者,以自我为中心的心态会使他们远离成功。P24

4、自信者的哪些心理品质有助于成功呢?(自信者具有哪些良好的心理品质?)P25

[或《复习指南》P36-42-(2)]

(1)乐观。(能沉住气,相信自己;对任务充满希望,敢于面对困难与失败,不轻言放弃。)

(2)进取。(看重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不计较功劳大小。这是一种精神的兴奋与喜悦,是激励自信者不断思考、不断奋斗进取的动力。)

(3)专注。(目标明确,在完成任务时,注意力高度集中,全力以赴。)

5、拓展:如何矫正自卑、自负心理?

(1)正确认识和评价自己,既看到自己的优点,也要正视自己的缺点。

(2)学会与人平等相处,客观地对待自己与他人的优缺点,敞开心扉,虚心学习,总结经验,不断进步。

6、拓展:自信的格言。如天生我材必有用。

7、自信的你有哪些潜台词?

"我能行";"我的目标一定能达到";"我会干得很好的";"没问题";"经过努力我会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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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全文共 1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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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探讨了通信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六、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环安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四、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看过“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制度2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3.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指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5.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5.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5.8.4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情况。

5.8.5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5.8.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5.9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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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责任会计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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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经济责任制没有明确直接与会计的关系,没有和会计相结合,而责任会计则是把厂内经济责任制与会计结合起来,从实践和理论上都得出明确的概念,成为会计工作的一个领域—一经济责任会计。具体说:就是在企业内部除了要算产品财务账以外,还要按照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原则,按照责任归属,确定责任单位,明确责任指标,以各责任单位为主体按责任指标进行核算、控制、监督、实行统分结合、双层核算的会计管理制度。那么责任会计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呢?专注于研究相关职业保险小知识的来为大家介绍一下,一起看看哪些职业需要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责任会计的基本原则责任会计体现以下三个基本原则。

责任原则要确定责任单位,明确责任指标,使企业内部的各个单位都有定量的经济责任指标(资金、成本费用、利润),企业的总指标都能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

定价结算原则按一定价格,分各个责任单位进行核算,包括各单位之间往来结算和各责任单位的责任指标完成情况的核算。

利益原则对各责任单位指标完成情况要进行考核,在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奖罚。这三个基本原则也就是实际工作中的事先确定目标、事中核算监督、事后考核奖罚三个环节。实施责任会计的基础和条件实施责任会计的基础和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各个责任中心具有明确的责、权范围,要为他们在企业授予的权力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2)科学的分解企业生产经营的整体目标,使各个责任中心在完成企业总的目标中明确各自目标和任务,实现局部与整体的统一;

(3)各个责任中心工作成果的评价与考核应仅限于能为其工作好坏所影响的可控项目;

(4)为明确区分经济责任,便于正确评价各自的工作成果,各个责任中心相互提供的产品和劳务,应按合理制定的内部转移价格进行计价、结算;

(5)一个责任中心的工作成果如因其他责任中心的“过失”而受到损害,应由后者负责赔偿;

(6)制定合理而有效的奖惩办法,按各自的工作成果进行奖惩,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7)建立健全严密的信息收集、加工系统,落实责任,分析偏差,指导行动,充分发挥信息反馈作用,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沿着预定目标卓有成效地进行。

好了,以上就是小编今天为大家分享的一些相关职业保险小知识,希望大家可以好好阅读,了解更多相关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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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注册会计法律责任成因有哪些

全文共 1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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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困违约、过失或欺诈给被审计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注册会计师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大家知道注册会计法律责任成因有哪些吗?善于研究相关职业保险小知识的来为大家介绍一下,顺便帮大家普及一下哪些职业需要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关于这个问题,小编为大家整理为以下几点:

(一)社会因素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高度信任和高度期望值是导致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产生的社会因素,近几年来,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越来越关注,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信任度和期望值也越来越高,但同时由于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还缺乏足够的了解,因此,导致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提出了许多不合理要求,各方报表使用者和利益集团希望注册会计师能查出被审单位报表中存在的所有错误,舞弊和违法行为,事实上这是混淆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区别,一旦审计报告结论与被审单位实际情况不符.投资者或债权人遭受了损失,他们总是希望从其他方面得到补偿而不管是谁的错误。另一方面由于受审计时间,审计方法及成本的制约,注册会计师发现被审计单位所有的错误.舞弊及违法行为是不可能的。

(二)经济因素近年来,随着注册会计师行业竞争的加剧.一些事务所为了提高业务量、争夺客户、追求经济效益,在选择被审计单位时丧失了应有的慎重,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对被审计单位的历史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评价它的品格,弄清委托的真正目的。少数注册会计师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不顾职业道德,迎合委托方的无理要求,对被审计单位报表中的虚假错弊听之任之,出具虚假审计报告,或与被审计单位串通造假。同时由于我国的审计费用比国际同行低,一些政府部门都为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最低收费标准,为了生存和发展注册会计师不得不降低审计成本.也就不可能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去审计某一个项目,审计质量可想而知。

(三)环境因素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运行的不规范性是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环境因素。从公司内部环境来看,目前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同虚设,国有法人股缺位,股权过度集中,董事会、监事会由大股东操纵,或由内部人控制的情况十分严重,从而给公司管理当作盈利管理,粉饰报表、操纵利润提供了可乘之机。公司内部控制的缺失造成公司内部控制的松散和低效,高级管理层对财务报告,特别是对会计政策随意选择和变更,公司由一人或少数几人把持或垄断财务决策,内部审计人员缺少独立性和专业训练,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只具象征意义。经营者由被审计人变成了审计委托人,注册会计师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迁就上市公司,默许上市公司造假,几乎成了一种“理性选择”注册会计师是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他们的行为必然受到市场其他参与者的影响,没有好的执业环境,注册会计师很难独善其身。

(四)法律因素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滞后于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是造成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法律因素。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环境的不断改变,在对会计信息的不同认识而产生的法律冲突中,有关民事纠纷的问题最多。可是,这方面的规定恰恰是最不完善、也是最为缺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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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住宅楼房下水管道漏水的责任应该如何划分?

全文共 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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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楼房下水管道漏水责任应该如何划分

1、新领钥匙入住验房,下水管道接口漏水、检修口漏水,由物业公司负责协调建设单位施工方进行质保维修。

2、夏季冷凝结露水由使用人自行处理。

3、专用部位在楼上或者楼下管根部出现渗漏,谁家使用谁家负责。

4、楼顶共用排气位置渗漏(让气体不能接触到人,直接排到空气中,防止有沼气等有毒气体进到室内对人体有害,主要作用是保持下水管内气压与大气压平衡,防止管内污气倒回卫生间),由物业公司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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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股东退出有限责任公司的方法

全文共 3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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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退股即退出公司,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收回其所持股权的价值。对于股东退出有限责任公司,应该要了解安全退出的方法。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股东退股的相关法律知识。

股东的相关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资格

依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资格取得

一、原始取得

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原始取得又可分为两种情形:

1.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通过这种方式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全部发起人,股份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

2.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东资格。

二、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也称为传来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取得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继受人就成为公司的新股东。

三、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让人,依据公司法所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股票,从而获得股东资格。由于善意取得不用依赖于转让人的意志就可直接取得股权,因此它是一种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

一般来讲,股东资格的善意取得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股票本身有效;(2)股份具有可处分性,法律所禁止处分的股份不能构成善意取得;(3)须从无权利人处取得,如果转让人为正当权利人,则无需启动善意取得制度;(4)取得时主观上善意,无恶意或重大过失,若明知或怠于注意让与人无权利之事实而取得股票,不能取得股权;(5)依法律规定的股票转让方法取得股票,记名股票以背书方式取得,无记名股票交付即可。

资格丧失

股东资格的丧失是指股东因法定原因或法定程序而丧失股东身份。从中国《公司法》规定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如解散、破产、被合并;

2.自然人股东死亡或法人股东终止;

3.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

4.股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股份被公司依法回购;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赠与、纳税、被善意取得等。

股东退出公司的具体方法

一、股权转让

股东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退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是如果其他股东在接到转让通知后三十日内,既未答复,亦不购买的,或是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也不购买的,则视为同意转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股权转让应注意哪些问题

1、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要注意应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他们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

2、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的要注意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

3、注意核查股权出让方是否具有主体资格,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合法有效,拟受让的股权股份是否有作质押、冻结等情况。

4、注意验证股权出让方有无签署过含有禁止或限制拟出让股份转移条款的合同、协议等文件,股权出让方有无司法裁判或其他原因而限制本次拟出让股份转移的情况。

二、公司回购股权

1、公司通过减资回购股权

当股东想退出公司时,可以请求公司通过减资,回购自己的股权。公司不能随便减资。有限公司要减资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同时,公司减资还要通知债权人,并需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没有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2、股东利用股权回购请求权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在股东会议上,股东如果对股东会下述几项决议中的任何一项投反对票的,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

股权回购在适用过程中需要注意如下问题:

(1)股东享有回购请求权的前提是对法定的股东会决议表示了明确的异议。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其异议的方式是在通过该决议的股东会上“投反对票”。通常而言,此处的“反对票”应当采取书面记载的形式。

(2)固然符合法定条件的异议股东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具有强制性,但对于回购价格尚需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公司法》规定公司须以“合理的价格”回购股东股权,此处的合理一方面包括“合理市场价格”这一保护股东利益的准则依据,另一方面也包括“合理接受程度”这一当事人自由意志的客观反映,因此该规定在限制公司以过低价格回购股东股权的同时,还给予了当事人自主选择并达成一致意见的空间。

(3)股东要求公司回购股权具有诉讼上的保障。

《公司法》第74条第2款规定:“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里所指“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即双方当事人不能就回购价格达成一致意见。此时,股东可通过诉讼程序法院来裁定,在强制性回购股权时以裁判的方式确定“合理的价格”。

(4)回购股权如何处理的问题。

《公司法》第74条没有对回购股权的处理问题作出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可以长期持有自己的股权。考虑到《公司法》第64条与第142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较为类似,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后对股权的处理可参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后的情形执行,即参照第142条第2款所规定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原则执行。

三、解散公司

1、通过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

股东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议作出关于解散公司或是修改公司章程中的解散事由的决议。就解散公司或修改章程的决议而言,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诉请解散公司,进行清算。

《公司法》规定,当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所谓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主要指: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所以,满足上述条件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进行清算。

有限公司的股东退股不仅具有社会需求的现实基础,而且具有充足的理论依据。

毕竟对于人合性的有限公司来说,一旦股东之间的合作关系出现无法修补的破裂,则公司的经营会受到巨大影响,如果矛盾双方的股东势力均等,公司的运转还会陷入僵局。此时若仍将势不两立的股东绑在一起,要求他们继续一团和气,这是难以想象的。

而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要么是解散公司,股东各奔东西,要么是一方股东退出公司,一方股东留守公司。从经济的角度考虑,矛盾的一方股东退出公司是最佳的选择。原有的公司得以保留,留守的股东可以继续经营公司,退出的股东另外寻找更合适的投资机会,这是一个多赢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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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政治时政考点:五月国际政治时事热点

全文共 1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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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5月1日,世界卫生组织表示,确定新冠病毒源自自然界。

2、2020年5月1日电,美国航天局日前宣布,将首架火星直升机命名为“机智”号。

3、2020年5月3日,韩国国务总理丁世均宣布,韩国将从本月6日开始转入正常生活和防疫工作并行的“生活防疫阶段”。

4、截至北京时间2020年5月6日6时59分,美国累计确诊病例已经超过120万例,为1202246例。全球确诊病例人数为3656644,这意味着美国累计确诊病例已占据全球确诊病例的三分之一。

5、2020年5月7日电,内塔尼亚胡将于5月13日宣誓就职,结束以色列长达一年多的政坛僵局。

6、2020年5月8日,鉴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世界范围传播,国际排联执委会和世界联赛理事会在进行了商讨之后,决定取消2020年世界排球联赛,但是保留意大利和中国作为总决赛主办国。2021年世界排球联赛举办时间仍在协调中。

7、2020年5月9日是苏联卫国战争胜利75周年纪念日。当天上午10时,莫斯科克里姆林宫墙边,长明火火光闪耀,俄罗斯总统普京为战争中牺牲的烈士们献上鲜花。

8、2020年5月11日,英国政府公布的一份新管控措施纲要中,建议民众在乘坐公共交通或者在进入难以保持两米社交距离的封闭空间时佩戴口罩。这是自1月31日英国发现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以来第一次建议民众佩戴口罩。

9、2020年5月13日电,俄罗斯外交部日前发表声明称,美国发表试图歪曲二战历史的言论,贬低俄罗斯所作出的突出贡献,俄方对此表示极度愤慨,要敦促美方纠正二战错误言论。

10、2020年5月14日电,日前,沙特政府宣布,从6月1日起,暂停发放政府所有文职人员和军人的生活津贴;从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从5%提高至15%。沙特政府采取一系列财政紧缩政策,意在应对油价暴跌和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经济冲击。

11、2020年5月16日,据柬埔寨卫生部发布的消息,柬埔寨确诊的122例新冠肺炎患者已全部治愈,无死亡病例。柬埔寨也成为东盟十国目前唯一实现新冠肺炎患者清零的国家。

12、2020年5月18日至19日,第七十三届世界卫生大会将以视频方式举行。此间专家表示,新冠肺炎疫情是全人类共同的敌人,世卫组织各成员国应聚焦合作、携手抗疫,避免公共卫生问题政治化。

13、2020年5月19日电,近日,针对以色列吞并巴勒斯坦被占领土的计划,巴勒斯坦各政治派别领导人当天晚上举行紧急会议。阿巴斯在会议结束时发表讲话说,即日起,巴勒斯坦停止履行与美国和以色列达成的所有协议,以及基于这些协议的所有义务,其中包括安全义务。

14、2020年5月20日电,为助力全球共抗疫情,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与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发起的“世界卫生组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团结应对基金·中国行动”大型公益筹款项目20日在北京启动,通过近20家全国互联网公益平台,面向公众开放筹款。

15、2020年5月21日,是联合国确定的首个“国际茶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向“国际茶日”系列活动致信表示热烈祝贺并指出,茶起源于中国,盛行于世界。联合国设立“国际茶日”,体现了国际社会对茶叶价值的认可与重视,对振兴茶产业、弘扬茶文化很有意义。

16、2020年5月21日,美国宣布,由于俄罗斯未能遵守条约,计划6个月后正式退出《开放天空条约》,美方此举不利于保持地区国家间军事互信和透明,不利于维护有关地区的安全与稳定,对国际军控与裁军进程也将产生消极影响。

17、2020年5月24日电,日前,世卫组织已启动“获得抗击新冠肺炎工具加速器”国际合作倡议,以加速新冠疫苗、诊断和治疗工具的研发、生产和公平分配。

18、2020年5月26日电,美国计划于北京时间5月28日4时33分,用太空探索技术公司研制的全新“猎鹰9号”火箭,把载有罗伯特·贝肯和道格拉斯·赫利2名航天员的全新“载人龙”飞船送上天。这次发射号称是自美航天飞机2011年7月执行最后一次任务以来,美国航天员首次从美国本土升空飞行。

19、2020年5月28日,“当代中国与世界——抗击疫情,提振经济”中俄媒体智库云论坛日前在京举行。该论坛由中国外文局、俄罗斯报、俄罗斯科学院远东研究所联合主办,人民画报社、当代中国与世界研究院共同承办。这是两国媒体智库首次利用云技术举办在线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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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初中政治知识点归纳之消费者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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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费者依法享有合法权益的内容有:我国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

①安全权: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②知情权: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价格、产地、用途、性能、生产日期、说明书或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的真实情况。消费者有权获得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

③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的交易条件。

④自主选择权:有权拒绝强制交易行为,如捆绑式销售、强买强卖等。

⑤依法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开创性地设立了双倍赔偿条款。

⑥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⑦结社权、监督权、获得有关知识权等

(2)当前社会上存在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原因

从消费者角度:法律知识欠缺、维权意识不强、怕麻烦等

从社会角度:法制建设不完善、有关部门执法不严、服务意识不强、监督不力等

(3)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

①增强维权意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仅需要国家的职能部门、社会组织积极落实各项职能,也要求消费者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在交易过程中,要保持应有的警惕,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当侵权行为发生后,则应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

②学会维权途径: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②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③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④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行政部门主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卫生部门、药品管理部门、物价部门等。)

③在行使权利时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时不损害经营者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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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自杀坠楼砸死路人负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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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坠楼砸死路人后这里面涉及到责任的问题,自杀人要是把路人砸死那么肯定需要负全责,那么自杀坠楼砸死路人负刑事责任吗?一起来通过详细的了解下。

当然,属于故意伤害,如果被砸的人死去,属于故意伤害导致其死亡。如果自杀的人也死了,那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由其家属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自杀者跳楼砸中他人虽属意外事件,但这并不表示自杀者不需要为他的行为负责。“自杀者应该预见到跳楼这一行为会对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如果自杀者在跳楼过程中致他人死(伤),那么无论自杀者是否死亡,自杀者或其家长都要承担死(伤)者的全部民事赔偿。”如果警方的调查结论认为,自杀者因为没有主观故意的杀(伤)人动机,则可以免除刑事责任。

跳楼者是要承担责任的,不过要是责任人已经死了,那么家属就得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咯。但是,必须是跳楼者有财产被继承的情况下,也就是说如果跳楼者无任何遗产,其亲属是不用赔偿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由跳楼者近亲属在继承跳楼者遗产范围内赔偿死亡路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自杀坠楼砸死路人负刑事责任吗上面都有所详细的讲解,让更多人对其小区安全小知识有详细的认识,对其小区中哪类人群最易发生坠楼事故等知识也需要多加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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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职业责任保险的主要种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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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保险是指保险人承保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险种,适用于一切可能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与人身伤亡的各种单位、家庭或个人。可是职业责任保险的主要种类有哪些呢?专注于研究相关职业保险小知识的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大家可以了解到更多哪些职业需要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职业责任保险的划分有不同的方式。主要有:

1.以投保人为依据,职业责任保险可以分为普通职业责任保险和个人职业保险两类。普通职业责任保险多以单位为投保人,以在投保单位工作的个人为被保险人;个人职业责任保险多以个人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保障的也是投保人自己的职业责任风险。

2.以承保方式为依据,职业责任保险可以分为以事故发生为基础的职业责任保险和以期限索赔为基础的职业责任保险。

(1)发生式索赔责任保险是以事故发生为基础的责任保险叫做发生式索赔责任保险。它是指保险公司仅对保单有效期内发生的事故所引起的损失负责,而不论原告是否在保险期内提出索赔。采用这种方式的--个最大问题是,保险公司在该保单中需承担的赔偿责任,往往要拖很长时间才能确定,而且由于通货膨胀等因素,最终索赔的数额可能大大超过当时疏忽行为发生时的水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索赔数额超过保单的赔偿限额,超过部分就由被保险人自行负责。

(2)期限内索赔式责任保险。以期限内索赔为基础的责任保险叫做期限内索赔式责任保险。它是指保险公司仅对保单有效期内提出的索赔负责,而不论导致该索赔的事故是否发生在该保单有效期内,从发生职业上的疏忽行为到受害方提出索赔,常常可能间隔一个很长的期限,例如1年、5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因此,如果不对时间做出限制,保险公司所承担的风险将非常大。为了避免这一问题的出现,保单一般均规定一个追溯时期,保险公司仅对从该追溯日期开始后发生的疏忽行为,并在保单有效期内对其提出的索赔负责。

关于今天的问题,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还想了解更多相关职业保险小知识的朋友,请继续关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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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环境污染损害应承担什么责任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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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人有责任排除危害,排除危害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身负担。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人还应当向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赔偿损失。那么环境污染损害应承担什么责任呢?污染对健康的危害以及维权方法是怎样的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些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

《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根据《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以及其他单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因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受害人只需证明自己的损害,不论污染单位有无过错,都应对其污染造成的损害结果承担民事责任。完全由于战争行为、不可抗力引起的,而已经过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的污染损害,污染单位免予承担赔偿责任;完全由于第三人的故意或过失造成污染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第六十八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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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区入室盗窃物业承担多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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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是很常见的案件之一,就是偷偷进入到住户家中实施盗窃,这种犯罪手法都是有专门的目的和计划性,那么小区入室盗窃物业承担多大责任?

物业管理是否对小区被盗承担责任,前提是看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包括小区安全维护,是否有保安费。如果存在上述情况,从合同法的角度上看物业企业就有了维护小区安全的法定义务,当发生小区安全缺失时,物业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物业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不等于当发生盗窃就一定能够向物业企业获得赔偿,一般而言,小区物业是否不会和你协商一致赔偿你的盗窃损失的。这基本上得通过法律手段。从法律上讲被盗窃的业主要获得物业企业的赔偿,应当具备一下法定条件:

1、服务合同上物业企业具有维护小区业主人生和财产安全的义务。

2、存在被盗窃的事实;(不要简单看这个条件,是否被盗窃需要证据证明,而不是业主的单方声明,这往往是获取赔偿难点所在,因此建议业主被盗立即报案)。

3、损害后果的具体确定,即请求赔偿的数额,这些都是需要证据证明;补强证据:物业企业存在疏忽过错,例如小区保安是否对进入小区的人进行身份验证;小区的主要通道是否有监控录像,被盗时候小区保安是否有脱岗离岗现象。虽然违约责任是严格责任,只需要证明损失事实和损失后果,但是这些补强证据能够更有说服力。

同时,业主对盗窃是否有过错也是赔偿能否顺利实现的因素。从已经有的经验看,这类情况对业主不是很有利,因为业主往往很难找到损失事实和损害后果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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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孩购物时走失商场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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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商场走丢该怎么找是我们每个家长朋友们都要了解的知识。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带孩子外出购物,走在商场里,大人们可能会只顾着买需要的东西而忽视了孩子,这样孩子就很容易走失。那么小孩购物时走失商场有责任吗?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一商场安全小知识。

孩子在商场走失一般来说商场是没有责任的,当我们遇到孩子商场走失的情况的时候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到辖区派出所寻求警方帮助,告知警方孩子走失的具体地点、时间,孩子特征,同时及时发动身边亲友帮忙一起寻找。如果在商场或其他大型公共场所走失,家长还可利用广播寻找。在寻找的过程中,也要及时拨打家人电话,了解孩子是否已自行回家。

孩子在商场走丢该怎么找?

第一:找人守好商场出入口家长要保持冷静,迅速想办法找孩子。

第二:寻求工作人员帮忙商场工作人员是对商场布局最熟悉的人,找他们帮忙再合适不过。

其次广播寻人。第一时间找到商场客服中心请求帮助,让其广播通知保安帮忙。在广播找人时,要把孩子的特征描述清楚。“大眼睛、很活泼”这样的描述一点用也没有,要说得很具体直观,比如孩子几岁,穿什么衣服,什么发型,哪里有颗痣……这些明显特征很容易被识别。

第三:短暂找寻无果后,在原地等待孩子。一是担心孩子会回到原地找妈妈,二是让保安清楚孩子走失的具体位置。

第四:准确描述孩子的情况,给工作人员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他们会简单询问了几个问题:孩子在哪里走丢,走丢了多长时间,找过了哪些地方,以及孩子的具体特征,并要求出示了2个孩子的照片。了解完情况后,保安队长会给出了方案。一个人留在原地,其他人继续寻找。根据很多案例看,这样基本就会找到了。

第五:待孩子情绪稳定后,询问事情经过,告知孩子今后走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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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政治知识点:正确认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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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什么要学会正确认识自己、接受自己?

①大自然造就每一个人,就赋予每个人独特的、不同别人的容貌、身材、气质和智慧,但是,你不必为自己的生理缺陷而烦恼,就该对自己有信心,相信你是独一无二的。如果只看到自己的短处、缺陷,实际上就放大了这些缺陷,更会引起别人的注意。②我们每个人都是一道亮丽的风景。学会欣赏"自我"是人生一大智慧。

2、怎样才能正确认识自己,接受自己?

①没有超人,不要幻想完美。②多看看自己所"拥有的"。③学会找到自己的优势,发挥自己的特长,把自己的出色之处摆到人生的桌案上。善于发现自己的长处,挖掘自身潜能。

3、打开自己的宝藏﹙潜能﹚

⑴什么是潜能?

潜能是人原本具备却未被使用的能力。

⑵为什么说潜能不是科学家的专利?

潜能并非科学家、文学家和艺术家的特权和专利,我们每个人都有一座潜能金矿。人的自身蕴藏着一笔丰富的财富,这就是人的潜能。我们每个人在一生中只发挥了自身潜能的很小一部分,大量的潜能资源处于沉睡闲置状态,只要能给潜能以机会,潜能就会得到很好地开发。只要我们坚信自己有潜能并为之付出努力,我们就能找到并挖掘埋藏于自身的潜能。

⑶潜能被埋没的原因是什么?

①没有开发潜能的有效方法。②由于怯懦和自卑,不敢去开发。

⑷开发潜能的途径和方法有哪些?

①磨练,可以开发身体潜能。②自问,能够开发思维潜能。③明确目标,培养兴趣。④正确把握好奇,燃烧成功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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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私占共享单车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全文共 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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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年轻人来说,以摩拜单车和ofo为代表的无桩共享自行车平台,已成为健康出行的象征。那么,私占共享单车承担什么法律责任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私占共享单车承担的法律责任:

将本应共享的单车安装私锁仅供自己使用,或者是将放置于公共空间的单车搬回私人领域让其他使用者难以发现等就是典型的“变‘共享’为‘私有’”行为。变“共享”为“私有”主要可以区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合法的使用者在行程结束后不予归还,占为己有;二是并没有产生合法使用关系人员私自窃取共享单车。

如果是按照合法流程,通过专门的APP预定并使用共享单车,但是却在使用过程中产生非法占为己有的目的,并付诸实施的就有可能成立刑法意义上的“侵占罪”。我国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位己有,数额较大,拒不归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因为共享单车的使用者是按照合法流程取得了对单车的使用权,此时使用者是占有着共享单车的,但是单车本身的所有权仍然归属于共享单车的公司。如果使用者在行程结束后不返还单车,反而采用换锁、藏起等方式妄图自己占有单车,并在共享单车公司要求返还时拒不返还就有可能成立“侵占罪”。当然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也就是只有在作为被害人的共享单车公司向法院起诉使用者时,才能依法追究使用者的刑事责任。

对于并未合法使用而因贪恋私自占有共享单车的行为,会触犯更加严重的刑法罪名,即盗窃罪。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不管是采取撬锁、破坏二维码还是将共享单车隐匿在私人空间等方式,只要使共享单车的公司失去了对单车的控制,就构成了盗窃行为。当然,成立刑法上的盗窃罪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或者有多次盗窃行为,但是即使无法成立盗窃罪,也可能因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惩罚。例如,上海市闵行区曾因韩某盗窃共享单车而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北京的李某也曾因擅自在共享单车上加私锁而被处以5日的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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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顾客在商场受伤如何划分责任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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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商场购物受伤,商场居然要负责?这个消息一出让所有人都为之愕然。事实上如果顾上受伤与商场未尽到责任有关,是需要对受伤顾客进行补偿的。顾客在商场受伤如何划分责任?下面内容由专业提供。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作为从事经营活动场所的商店,对于顾客必须承担保障顾客安全的义务,如果疏于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导致了受害人的损害发生,其主观上具有过错,就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对每一个顾客做出了告知,这也就是法律里面的告知的权利和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商场应当赔偿摔伤顾客的医药费。因为商场未进行地面保洁工作,没有采取防滑措施而导致顾客发生意外事故,这就是商场的过错,所以要承担部分责任,赔偿顾客损失。如果在商场采取了必要的措施,尽到照顾、保护顾客义务的情况下,发生摔倒跌伤事故,商场就没有过错,可以不赔偿。

3、【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4、【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温馨提醒:

在商场购物的时候,因为摔倒或者乘坐扶梯受伤的情况屡禁不止。顾客摔伤后该怎么处理?大家可以多了解一些商场安全小知识,这样才会有条不紊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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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自驾安全责任保险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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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有车一族的不断壮大,热衷自驾游的朋友也不断增多,每逢“小长假”、国庆等节日就自驾出游。景区一般人山人海,容易发生意外事故,这个时候买份保险就十分有必要,那么自驾安全责任保险你了解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自驾游安全知识:

自驾游不光要考虑人的安全也要考虑爱车,首先要完善爱车的保障。看看自己所驾驶的车辆都购买了哪些种类的车险,三者险、车损险包括玻璃险划痕险是否都具备。如果是去山区,路况不好的地区,难免磕磕碰碰,所以最好把上述几个险种补足或者提高保额。

其实,我们来看看自驾车主需要买什么保险。目前市面上有一些专门针对自驾游设计的保险,可以为自驾游提供多种保障。比如:意外保障,还能提供紧急拖车、紧急快修、紧急换胎,24小时紧急救援等服务。【自驾游保险产品】

同时,除了自己,还要注意乘客安全。可为乘客投保意外险或者车上人员责任险,免除后顾之忧。

1、保额视自驾游风险而定。自驾游保险保额根据旅游者驾驶过程中对即将参与的活动所制定的,如果风险较比,保额也不需太高。若参加的活动是探险、攀岩、潜水等高危活动,要加大保额,同时要弄清楚自己买的旅游险保不保打算体验的高风险运动。

2、如果已参保类似险种,可不投保专门的旅游险。一般来说,旅游意外险主要是保障人意外身故、残疾保险、意外医疗保险,这一类保险责任有很多险种都会包含。

提醒您:自驾危险性非常大,买保险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另外再出发前多了解一些自驾游安全知识和自驾游要当心哪些风险等问题也非常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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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电动三轮车和轿车相撞责任如何划分

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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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责任是由交警来划分的,交警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来作判断。然后再根据原因看是哪一方的过错导致的,过错大的一方,承担的责任越大,当然也要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所以事故责任的大小与赔偿责任息息相关。

交警的责任划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责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则承担不同的责任,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比例也会不一样,因为赔偿责任是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电动三轮车是弱势的一方,如果和轿车相撞,轿车不一定会是全责或者负主要责任,例如骑电动车逆行,会判逆行肇事电动三轮车全责;如果是轿车违反了交通规则,则应该负全责或者主要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交警作出责任划分不是口头的形式作出,而是需要出具一份书面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书上主要会写明事故的经过、认定依据、承担事故的责任人、责任承担情况。事故责任一经作出,双方确认并认可,就可以作为该事故的赔偿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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