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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度

限度知识专题栏目,提供与限度相关内容的知识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限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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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流两人体重差限制是多少?差多少是最大限度?

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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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流可以说是深受人们欢迎的一种娱乐项目之一,因为是水上项目,也很受小孩子的追捧这个项目不仅能够体验到戏水的乐趣,更是充满了惊险和刺激,因此,喜欢冒险和探索的玩家都愿意尝试。不过,漂流是有很多限制条件的,比如体重方面。如果是两个人漂流,漂流两人体重差限制是多少?

漂流是一种水上戏水项目,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对于漂流的两个人来说,如果体重相差过大的话,那么就会使小船出现重心不稳的现象,在水流湍急的地方就极有可能造成翻船,给漂流人带来生命危险。因此,漂流项目往往会限制两个人的体重差。

想要相约一起玩漂流,那就先好好称一下两人的体重。一般说来,两人体重相差在30斤以内都是相对安全的。相应的,体重差越小,漂流时的小船就越稳定,安全系数也越高。所以,家长想要带孩子玩的,一定要确保孩子的体重跟家长的体重不要相差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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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最大限度降低股市风险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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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风险,入市需谨慎,那么到底如何规避股市风险,今天小编带大家一起学习一下。

股票(股份)代表着对公司的个体所有权。一般来说,对股票的长期投资比其它的投资方式回报更高。以下的知识有助于减少你投资股票的风险。

所需步骤:

1.确定投资金额。你能够承受多大风险,就投资多少钱。股票市场永远伴随着高风险。

2.价格的变化。股票的价格并不仅仅反映公司资产的价值或者销售的增长,它也反映出投资者的信心、行业的兴衰和经济的景气程度。

3.进行长期投资。所有股票的价格都会上下波动,但拥有优质产品、卓越管理和出色销售的公司,会带来不菲的长期回报。

4.调研。在自己熟悉的行业中选择投资的候选股票。这间公司可能和你的工作有关,或者生产你熟悉的产品。哪间公司的产品、管理和销售都是第一流的?

5.评估价格合理与否。评估一个股票的价格是否合理的方法有很多。最常用的是市盈率指标。市盈率低通常意味着股票的价格低估。用收盘价除以每股收益,就得出市盈率。它是比较同一行业的不同股票价格高低的有效工具。

6.红利多少。这是公司支付给股东的现金回报。红利丰厚的公司一般会吸引到更多的投资者。因为他们不但有机会通过股票的价格波动盈利,还将获得红利分配。

7.选择小公司还是蓝筹股。上市公司的种类有很多,但按风险大小来分,小型的科技公司和蓝筹股是两个极端。有些小科技公司能够发展壮大,也有些中途破产。蓝筹股是那些已经非常成功的企业。

8.警惕风险。投资股票同时意味着风险。中国股市曾经经历过几乎所有股票在一天之内下跌10%的惨况。

9.分散投资。不要将所有的钱投资在同一只股票上。持有五只左右的股票能够有效的降低风险。

技巧提示:不要仅仅投资股票。不妨同时进行其它投资。

注意事项:

很多所谓的专家建议实际上是危险万分的。拥有高成长性和优质产品的公司就是好的投资对象。所谓专家建议只是着眼于短期的利润,但往往事与愿违。

相信通过上面的学习,您一定对这个知识点有所了解,希望您能多学习这方面的知识,这样的话才可以在市场汇总如鱼得水。

声明:期货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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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吃大蒜才能最大限度地抗癌?

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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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印度时报》又写了一篇关于大蒜功能的文章。根据美国科学家的研究,大蒜也是癌症预防的主要贡献者。结果发表在最新一期的《分析生物化学》上。

如何吃大蒜最大限度抗癌

这项研究的负责人、俄亥俄大学癌症中心的厄尔·哈里森教授说:“我们通过尿液测试发现,大蒜组的癌细胞明显减少。你吃的大蒜越多,潜在的致癌物质就越少。”

事实上,大蒜预防癌症的功效一直受到中国专家的关注。北京大学临床肿瘤研究所和北京肿瘤防治研究所也发表了研究报告,认为大蒜对胃癌有很好的预防作用。中国中医研究院的养生专家杨力教授认为,单头多吃大蒜能有效预防癌症,尤其是消化道肿瘤。

然而,高温会破坏大蒜素,大蒜中最重要的抗癌物质。因此,美国国家癌症中心的研究人员建议,大蒜切割后,不要匆忙离开锅,在烹饪前将压碎的大蒜放置15分钟,以最大化大蒜的抗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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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握正当防卫行为的限度?

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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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3日下午,极端组织伊斯兰国(Islamic State)要求的72小时赎金期限已过,营救日本人质的行动迫在眉睫。一个汤川已经死了,不能再增加更多的死人了。后藤绝不能死于伊斯兰国的大砍刀之下,否则安倍政权将难以抵御公众舆论的强大压力。反恐似乎远离生活,但近年来,国内外有许多恐怖主义行为。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采取什么样的防御手段和方法是极其重要的。那么就要正确理解正当防卫限度,以免过度防卫。

恐怖分子和两名日本人被绑架

1.非法侵权的严重程度

所谓不法侵害的强度是指行为的性质、行为对客体造成的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以及造成损害结果的手段、工具的性质和打击位置等因素的统一。对于针对非法侵权的正当防卫,如果小于或等于非法侵权的防卫强度不足以有效制止非法侵权,则可以采用大于非法侵权的防卫强度。当然,如果防卫强度大于不法侵害就没有必要停止不法侵害,这就超出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2.非法侵权的优先权

它指的是侵权的紧迫性,即对国家合法权利、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财产等的危害程度。非法侵权的优先性对于确定防卫限度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当防卫强度大于侵权强度时,要确定防卫强度大于非法侵权是否有必要制止非法侵权,应以非法侵权的优先性等因素为标准。

3.非法侵犯权益

非法侵害的权益是正当防卫保护的权益,是决定必要限度的因素之一。为了保护重要的权利和利益而杀死不法行为者可以被认为是阻止不法行为者的必要手段,因此不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但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即使不能得到保护,给非法侵权者造成重大伤亡,也可以认为是超过了必要的限度。

自卫不承担刑事责任。它的主要意义是保护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非法侵犯,鼓励公民打击正在进行的非法侵犯,威慑罪犯并使他们不敢轻举妄动。可以说,正当防卫不仅是免除正当防卫行为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也是公民打击正在进行的违法侵权行为的法律武器。正确理解正当防卫及其构成条件,有利于公民大胆而适度地使用正当防卫的合法武器来打击非法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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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限度获取维生素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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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最大限度地从饮食中获取维生素,那么在食品贮藏、加工和烹调过程中,需要注意很多细节:

假如你想从生蔬菜中获取充分的维生素B和C的话,不要将蔬菜长时间浸在水中,用流不冲洗即可。

生菜沙拉最好现做现吃。

假如你不想在两三天之内把新鲜的蔬菜吃掉,那么最好买急速冷冻的蔬菜。因为急速冷冻的蔬菜中所含的维生素量高于家庭冰箱中保存一周的新鲜蔬菜。

莴苣的外层绿叶虽然比内层嫩叶老,但却含有更丰富的钙、铁及维生素C。

冷冻蔬菜最好在烹调前再解冻。

糙米比精米更富含维生素。 可以和外包装袋一起煮沸的冷冻食品比普通的冷冻食品能提供更多的维生素。所有冷冻食品都比罐头食品好。

要避免烹调时失去营养素的话,用不锈钢、玻璃、搪瓷器皿最合适。铁锅虽可提供铁,但会破坏维生素C。

如把装在玻璃容器中的牛奶放在阳光下照射的话,牛奶会失去维生素A、D和B2。

烧烤成金黄色且外壳变硬的食物,维生素B1的含量比一般的食物少。

想从马铃薯中获取最多维生素的方法是连皮烤或煮。

请多用蔬菜法做汤,用肉法做羹,水果罐头法做甜食。

假如想从蔬菜中摄取充分的维生素B1或C的话,在烹调时不要使用小苏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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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白金理财卡提额限度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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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办了张民生银行单帐户白金理财卡,信用额度是15万,能不能在如果你办理万事达标准白金信用卡不提交比之前的白金理财卡更丰富的材料,额度相同甚至还要小的几率大,如需要再提高额度,补充财力证明就可以。

民生银行单账户理财白金信用卡额度一般是多少您可以在持卡一段时间后,申请提高信用额度,我们将根据您以往的用卡情况,为您申请额度调整,没有固定时间,具体以审核结果为准,预祝您提额成功!全国统一免费服务

新办的民生银行白金理财信用卡的诸多问题。3.账单日每月一次。之前用之后用都是累计一个月结一次账。既然没有免息期。自己把握使用时间最好。能早还进就利息越来越少。4.这个卡每月需要换本金+利息。本金可

昆明民生银行的白金理财卡和通宝分期卡要怎么办理?请详细点白金理财卡◆基本条件:一、主卡申请人1、境内人士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外籍人士及港、澳、台须年满25周岁且不超过55周岁;2、具有完全民事

办了一张民生银行单账户白金理财卡,未激活.能不能再办一张标可以尝试申请,但是无论你办理多少张民生银行的信用卡,额度都是共享一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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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最大限度去除厨房油烟

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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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油烟怎么清洗?如何最大限度去除厨房油烟?厨房油烟净喷剂管用吗?小编总是收到这样的问题,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如何最大限度去除厨房油烟?开放式厨房就是个不错的选择。

开放式厨房一般是指非封闭式的厨房隔间,也就是厨房空间与餐厅合二为一或与客厅空间相邻而无任何门挡住的空间。开放式厨房因为显得空间宽敞,造型好看,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将厨房改造成了开放式。

但实际上中式厨房并不适合做成开放式,因为中餐的烹饪方式必然产生很大油烟,开放式厨房虽然美观,但对于喜欢吃中餐的人来说的确不实用。因此不少设计师在面对这个问题时,基本都会给出一个最简单也是最实用的方式——把厨房封起来。

可是从什么地方封也是需要考虑和设计的。如果没有设计感,随便封一下,虽然封住了油烟,也确实会影响外观。除了全面“封锁”厨房之外,巧妙利用玻璃隔断制造半隔效果,或者加大抽油烟机的功率,也都是不错的方式。

玻璃墙既通透又隔烟

实用指数:★★★★★

很多人既想厨房有开放的功能,又想隔油烟,那就最好用玻璃墙来处理。这样既通透又能起到阻隔作用,还非常隔音,厨房里的噪音外面基本上听不见。

做玻璃墙最重要的是找镶玻璃的框架,目前市场上有不锈钢的、木质的,价格差别比较大。如果是采用推拉门形式,还有固定滑轨、吊轨等多种选择,如果推拉门的五金件不好,时间长了推拉的器件容易损坏。用普通的合叶门,只是依靠合叶的咬合力量也禁不住时间的考验,可以考虑采用地簧,门无论向里还是向外,都可以开合自如。

提醒:玻璃墙的不足之处是不能像轻体墙一样在上面挂些东西,只能做隔断和装饰用,但在通透感上比轻体墙要好很多。但玻璃需要经常清理,否则因油烟较大,时间长了污物积累在一起不好清洗。如果玻璃墙的面积过大,清洗起来会更加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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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赔偿有限度没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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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赔偿你修车期间造成的损失,但前提是你的车必须是营运车辆,还要有合法的营运手续,法院才会判决对方赔偿你停止营运期间的损失,如果你没有合法的手续,是跑黑车的,那是不能赔偿停运期间损失的。

据小编介绍,最高赔偿金赔偿的项目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其中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三项为赔偿金额中的主要部分。若对于有老人和小孩的家庭来说,当事人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一旦出现问题所付赔偿金最高会达到近百万元。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以上三部分的赔付共计90余万元。此外再加上家属处理事件发生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总赔付金额可高达百万元。

以上是我们的小编为您介绍的重大交通事故理赔限度知识,还有很多的关于各类交通事故如何处理的知识尽在我们的,我们期待您来咨询这些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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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能最大限度保存蔬菜中的维生素?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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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蔬摄入是身体获得多种维生素、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的重要途径。儿童果蔬摄入量受到咀嚼能力及食物选择习惯等影响。除此之外,烹饪方法也会影响蔬菜当中的维生素存留,那么如何做能最大限度保存蔬菜中的维生素?

怎么做才能最大限度地保存蔬菜中的维生素呢?

1.择菜:

尽量保留老叶。由于生长期长、接受光照时间长,老叶中养分积累得多。此外,蔬菜的叶部比茎部维生素C含量高,外层菜叶比内层菜叶含量高。

2.洗菜:

要先洗后切,浸泡时要适可而止。因为蔬菜中有很多维生素是水溶性的,切后再洗或泡的时间长会使它们溶解于水中,造成营养损失。

3.切菜:

要随切随炒,切忌切好后久置。空气中含氧量高,蔬菜久置其中,特别是在高温、阳光直射状态下,维生素A、维生素C会很快降解。

4.烹饪:

烹调蔬菜时适当加点醋,可以减少维生素C的损失。这是因为维生素C在碱性环境中容易被破坏,而在酸性环境中则比较稳定。此外,勾芡也是保护维生素C的好办法。淀粉含谷胱甘肽,可减少维生素流失。

5.炒菜:

一定要快。蔬菜中所含的营养成分大都不能耐高温,尤其是芦笋、卷心菜、芹菜、甜菜和大白菜等有叶蔬菜,久炒久熬,损失的营养较多。为使菜梗易熟,可先炒菜梗,再放菜叶一同炒;如要整片长叶下锅炒,可在根部划上刀痕,会熟得较快。熬菜或煮菜时,应等水煮沸后再将菜放入,可以减少维生素损失。

6.食用:

最好连皮一起吃。蔬菜的营养成分大都集中在皮下,如果削皮会造成一定的损失,所以只要表面无污染,就应连皮一起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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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保护有什么限度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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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是我们身为公民,受法律所保护的最基本的权利,而我们在行使人格权时,应当有度,即要充分的行使我们所拥有的人格权,又不能超过既定的范围,权利的内容表现权利的限度,那么,人格权保护有什么限度呢?侵害人格权违反哪些法律及维权方法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权利人在行使生命健康权时,不得以行使生命权为借口主动进行售让生命、以命偿债、自杀或者授权他人杀害自己、代为承受死刑等行为,而只是享有在权利受侵害时被动地采取紧急避险、正当防卫等自助行为以及请求司法保护以维护其生命安全的权利。

第二,公民有权自主决定、专有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更改姓名须满足法定条件、经过法定程度,并且更改后的姓名需符合法律规范和公序良俗,因为法律不允许公民随意更改姓名。

第三,人格权指出自然人的婚姻自主权,而我国婚姻法规定必须是一夫一妻制,并且要满足法定婚龄,而在某些情况下婚姻是无效的,法律不予承认,而离婚自主权则要求诉讼的双方满足法定的判决准予离婚的条件,并且在女方特殊时期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等限制条件。

第四,权利人有权自己的姓名权、肖像权、信用和名誉权等进行商业化的利用,以获取经济上和精神上的利益,但也不能超出合理的限度。

从以上四点我们可以看出,人格权作为我们身为公民最基础的权利,也有一定的限制性,这就要求我们在行使人格权时,一定要以自身利益和法律规定为依据,不得任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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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握正当防卫的限度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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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不仅是免除正当防卫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而且是公民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的法律武器。正确认识正当防卫,了解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有利于公民大胆地运用正当防卫的法律武器同不法侵害作斗争。那么如何把握正当防卫的限度呢?中国公民个人享有哪些人身权利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些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

正当防卫的限度把握:

1、不法侵害的强度。所谓不法侵害的强度,是指行为的性质、行为对客体已经造成的损害结果的轻重以及造成这种损害结果的手段、工具的性质和打击部位等因素的统一。对于不法侵害实行正当防卫,如果用轻于或相当于不法侵害的防卫强度不足以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的,可以采取大于不法侵害的防卫强度。当然,如果大于不法侵害的防卫强度不是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那就是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2、不法侵害的缓急。是指侵害的紧迫性,即不法侵害所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的危险程度。不法侵害的缓急对于认定防卫限度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防卫强度大于侵害强度的情况下,确定该行为大于不法侵害的防卫强度是否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更要以不法侵害的缓急等因素为标准。

3、不法侵害的权益。不法侵害的权益,就是正当防卫保护的权益,它是决定必要限度的因素之一。为保护重大的权益而将不法侵害人杀死,可以认为是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因而没有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而为了保护轻微的权益,即使是非此不能保护,造成了不法侵害人的重大伤亡,而就可以认为是超过了必要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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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吃能最大限度避免熬夜危害

全文共 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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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吃能最大限度避免熬夜危害

这样吃能最大限度避免熬夜危害

熬夜的危害众所周知,但一些工种确需夜间工作时怎么办?专家提供了一道“双A餐”,以最大限度避免熬夜的危害。

主食要有面:

熬夜前吃点容易消化的温热的食物,比如汤面条等增加热量。吕主任特别推荐一款酱:西红柿、洋葱、大蒜、姜用榨汁机打成糊状,在锅里炒瘦肉末,肉末快熟的时候把糊状汁倒进去一起熬,熬成酱、拌上面做主食吃。这其中的蛋白质、维生素、无机盐都有抗氧化作用,适合熬夜前的饮食。

餐中要有肝:

熬夜常会导致用眼过度,平时可以吃些动物的肝脏,因为它含有丰富的维生素A,可以在晚上熬夜的时候保护眼睛。还可以缓解眼睛的干涩,避免眼肌疲劳导致的视力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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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走4400步就能延年益寿 刷步数也要有限度

全文共 1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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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走多少步能延年益寿呢?美国波士顿布莱根女性医院的专家们对这个问题较了真。他们跟踪调查了约17000名平均年龄为72岁的女性,调查长达4年多,结果显示,每天走大约4400步的女性,比走得少一些的人(平均2700步)更长寿,4年内去世的概率少了41%。在4400步的基础上,每天走得越多,死亡率也就更低。不过什么事都有限度,走路也是。当每日步数达到7500后,再增加就没什么意义了,对长寿的影响并不是很大。

刷步数也要有限度

14%

近日,丹麦一项新研究表明,童年期肥胖者成年后肾细胞癌风险增加。研究人员对比参试者体重指数、身高及患病率后发现,身高相近的13岁孩子中,肥胖者比纤瘦者长大后患肾细胞癌的风险高14%;体重相当的13岁孩子中,高个子比矮个子长大后患病风险高12%。

30%

丹麦哥本哈根大学炎症与代谢研究中心及身体活动中心的一项研究表明,经常运动者的乳腺癌发病风险比少运动者降低了近30%。乳腺癌患者若在确诊后经常锻炼,其全因死亡率降低了近50%,而归因于乳腺癌的死亡率也降低了近30%。美国将运动纳入乳腺癌的标准治疗指南中,建议乳腺癌患者每周进行150分钟左右的中等强度锻炼。

2

美国一研究团队对7000名51~61岁的成年人进行调查研究发现,没有强烈人生目标的人,比设立了人生目标的人因心血管疾病死亡的风险更高。而且在2006年和2010年,患心血管疾病的风险是其他疾病的2倍。也就是说,设定目标会对人的寿命产生积极影响。寿命长的人通常是那些有人生目标的人。

1.5

美国佐治亚大学的研究人员在2017年11月中旬至2018年1月初,对111名年龄在18至65岁的成年人进行跟踪调查。一般来说,成年人在年末节日期间平均增重1.5公斤。研究期间每天称体重的人瘦了0.1公斤,而回避称体重的人平均增重2.2公斤。结论是,经常称体重的人能够保持体重不增长,甚至能瘦得更快。

7~9

伦敦大学学院的一项最新研究显示,每天睡眠不足7小时或超过9小时,均会对视觉记忆和反应时间等认知功能产生负面影响,建议大多数健康成年人保证7~9个小时的睡眠时间。在有关视觉记忆的测试中,研究人员发现,睡眠时间少于7小时的人,每少睡一个小时,其所犯错误将增加5%;而那些睡眠时间超过9个小时的人,其所犯错误甚至更多,即每多睡一个小时,错误会增加9%。

快步走,每天最好别超6000步

现代人在运动上,存在两极化问题。很多中青年上班族习惯了开车出行,运动量大幅下降,以至于体力虚弱、体重上升;另有一些人则热衷于每天晒步数、拼名次,导致运动过量。

卢元镇教授说:“以我自己为例,最开始参加微信晒步数时,每天走1万步,大概能排到前十名。但后来,1万步的运动量只能排到三四十名,很多人每天步数高达2万~3万步,这就已经过量了,有可能起到反作用。”

一般来说,为了健康,每天可以走1万步,但这个1万步也要分人、分年龄、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慢步行走,包括每天零散的步行,1万步的运动量可以接受,但如果选择快步走,每天6000步足矣。

对超过50岁的中老年人来说,尤其要注意适度,不必每天苛求1万步,过量的话反而会毁全身!

每个人可能都会犯的5个错误

走路贪多

人在剧烈运动、过度运动时,体内会产生较多的肾上腺素和皮质醇等激素。当这些激素增加到一定量时,会损害身体。

速度求快

对于走路和跑步而言,强度就是速度。强度过大,容易发生运动伤害,比较常见的有膝关节、踝关节、髋关节及腰部的疼痛和损伤。

早起猛走

不吃早餐或不补水就出门“狂走猛跑”,会导致血糖过低。早起时,人体血液更黏稠,特别是心脑血管病患者,运动风险更大。

此外,凌晨是心血管病高发期,高危人群应避免清晨剧烈运动。

严寒酷暑无阻

研究表明,极端温度会加大心血管疾病的死亡风险。一热一寒,是心脑的“大敌”。早晚温差大,一定要时刻注意天气变化,避免过度运动。

盲目追求减肥

减肥一定要适度,循序渐进,饮食和运动科学配合。如果进行超负荷运动,器官的负担也会增加,久而久之,反而可能会加快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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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限度发挥佳能550D分辨力的RAW显像步骤介绍

全文共 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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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最大限度发挥佳能550D高像素的方法如下:

保持拍摄设置进行raw显像

关闭减噪功能、校正色像差、进行RAW显像

将使用RA拍摄的图像分别以拍摄设置和关闭减噪功能及校正色像差处理后的设置进行显像,并比较显像后所得图像。关闭减噪功能并对色像差进行校正后的图像细节部分也能够得到较高的分辨力。通过色像差的补偿处理,可以对船身窗框等出现的绿边进行补偿。

关闭减噪功能、校正色像差以获得更高的分辨力

RAW显像能够发挥出更高的分辨力

若希望进一步发挥佳能550D的分辨力,可在拍摄时以RAW记录,并通过DPP关闭减噪功能和校正色像差后再进行RAW显像生成JPEG图像。首先,需要关闭DPP中与减噪有关的功能,因为减噪功能在抑制噪点的同时会降低图像的分辨力。若以RAW记录,则在RAW显像时可根据需要完全关闭减噪功能,这样就不会造成图像分辨力的降低。接下来,需要去掉图像周边易出现的镜头色像差(色晕现象)。通过对色晕现象的校正,可获得更高的解像感。图像在减噪和校正色像差后解像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过度的锐化会造成画质的降低,因此,将清晰度设置得弱些为佳。

最大限度发挥佳能550D分辨力的RAW显像步骤

1.选择要进行图像处理的图像

启动DPP,在图像缩略图中选择需要进行处理的RAW图像,并双击打开编辑窗口。

2.显示NR/镜头/ALO工具调色板

单击工具条中的“工具”,将显示“工具调色板”。

选择NR/镜头/ALO选项卡,即可显示“NR/镜头/ALO工具调色板”。

3.将设置改为0

点击“减噪”项目下的“NR预览”按钮,将显示“NR预览”窗口。在所显示的画面中确认效果,同时拖动滑块将“亮度减噪”和“色度减噪”设置为“0”,然后按下“适用”按钮确认。

4.校正色像差

点击“镜头像差校正”项目的“调谐”按钮,将显示“镜头像差校正”画面。勾选“色像差”项目,按下“确定”按钮。“失真”可对图像的变形进行校正,如觉得效果没有问题,可不进行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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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适用条件与限度是什么

全文共 2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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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特征

中国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据此,刑法上所说的减刑是指被判处一定 刑罚措施的犯罪分子,如果在执行期间,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就可以给予刑罚种类的变更,或者刑期的缩短。减刑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征:

1.减刑的 对象是正处在刑罚执行期间的罪犯。这一点是区分减刑与量刑制度的根本所在。同为立功表现,如果是出现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则可以作为一项量刑制度,对 犯罪嫌疑人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在执行阶段有立功表现,则只能作为一项减刑的前提行为,从而引起减免刑罚的结果。

2.减刑针对的是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的罪犯之间的共同点,就是他们所判处的刑罚均是 自由刑,而自由刑的轻重是以刑期的长短来确定的。如果有 期限,则在此期限内予以减免,如果没有期限,则通过法定程序裁定一个确定 的刑期。

3.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其减刑的内容是刑种的变更,即从无期徒刑向有期徒刑的变更;而对于判处管制、拘役及有期徒刑的罪犯而言,其减刑的内容则是刑期的缩短。

4.对于减刑的适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也就是说,当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行为时,才有可能或者必须提起减刑的程序。

5.减刑既包含实体法上的内容,即对刑罚的运用,涉及到 刑事责任的问题,也具有程序法上的内容,即根据特定的程序进行处置。

刑事制度

其次,刑罚的实质内容是以刑罚的彻底执行来实现的。刑罚能否得到执行,以及刑罚执行的效果如何,直接决定了刑罚的功效。无论是哪种刑法类型的国家,都不应忽视刑罚的功能。刑罚过轻,达不到对犯罪分子的震慑作用;刑罚过重,虽然在短时间内会遏制犯罪的高发态势,但是,过于严苛的刑罚只会导致公民对法律的敌视,从而出现更加猛烈的犯罪浪潮。“刑罚本身是一种恶,每一种刑罚都具有强制之恶,痛苦之恶,恐惧之恶,错误控告之恶和衍化之恶。因此,立法者在规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时刻注意这种恶的代价,不应当规定和适用滥用之刑,无效之刑和过分之刑,昂贵之刑。”( 张智辉:《论刑法理性》,《 中国法学》2005年第1期。)

正因为如此,减刑制度可以作为刑罚制度在某种程度上不尽合理的补充,对于在刑罚执行期间改造表现良好,有悔罪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罪犯,给予一定的刑罚的减免,既具有合理性,也具有功利性。中国的减刑制度,古已有之。如“唐代为加强狱政监督,进一步完善了 录囚(又称 虑囚)制度。自 唐高祖武德元年(公元618年)亲录囚徒始,历代相袭,变为常制。 贞观年间,太宗 李世民每视朝,亲录囚徒,以致数额多达二三百人。凡经录囚之后,犯人有罪多得减轻处罚。”( 曾宪义主编:《中国法制史》,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78页。)

大多数情况下,减刑制度的存在就是为了对刑罚制度的某些缺陷予以直接或者间接的修正与补充,而这种对刑罚制度予以完善的法律制度理所当然的应当包括在实体法的范畴之内。就中国的刑事法律之规定来说,刑法主要规定的就是减刑的实质问题,如哪种刑罚类型可以减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刑,减刑的幅度又有哪些要求等等,而刑事诉讼法仅仅规定了减刑实现的程序等内容,减刑制度主要是一项刑事实体法上的制度。

犯罪行为

再次,减刑是在刑罚执行中因为出现了法律规定的事实,而对需要执行的刑罚予以减免。关于这一点,最容易引起误解。有些学者据此认为,减刑制度的存在,冲击了法院的审判权,甚至是对法院司法独立的限制。其实,罪犯在服刑期间因特定表现获得减刑与罪犯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惩处的根本性质是一致的,即由于出现了法定的事实,而出现了对其刑事责任进行追究的结果。

一种是积极的后果,即减免其刑罚,一种是消极的后果,即决定其刑罚。引起上述后果的法定事实,一种是积极的行为,即罪犯的积极悔改行为或者立功行为,一种则是消极的行为,即对社会具有严重危害性的犯 罪行为。没有后一种行为即犯罪行为就没有刑罚,没有刑罚就没有减刑的存在。只有犯罪行为与刑罚均存在的情况下,减刑制度才有存在的意义。所以说,减刑制度与罪犯的犯罪行为是密不可分的,任何时候,对罪犯在服刑期间的减刑都应当考虑其最初所犯下的罪行。

减刑适用条件与限度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78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的犯罪分子, 在执行期间, 如果认真遵守监规, 接受教育改造, 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 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 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 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实体法制度

首先,刑罚的目的是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虽然刑事责任和刑罚有所区别,但是,减刑作为一项 刑罚制度,其主要内容是减免罪犯的刑罚。而刑罚的减免,也就体现了罪犯的刑事责任得到了相应的减免。与罪犯的刑事责任直接相关的法律应当属于实体法的范畴,而在刑事法律里,程序法是通过规定不同的程序,来实现追究罪犯的刑事责任这一目的的。因此,减刑应当主要是一项实体法上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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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规定减刑的条文较少,而 刑事诉讼法则对减刑的程序以及减刑的幅度、限制性条件等规定了较大的篇幅。据此,有学者认为,减刑是程序法上的制度。虽然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很多减刑的内容,但减刑制度却主要是一项实体法上的制度,程序法只是实现其目的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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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当防卫的对象与限度

全文共 1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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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正当防卫的相关法律知识。

正当防卫的特征

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它有以下基本特征:

1、正当防卫是目的正当性和行为的防卫性的统一。

目的正当性是指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防卫性是指正当防卫是在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同不法侵害作斗争的行为。他既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利,又是公民在道义上应尽的义务,是一种正义行为,应受到法律的保护。目的正当性与行为的防卫性具有密切的联系。首先,目的的正当性制约着行为的防卫性。其次,行为的防卫性体现着目的的正当性,是目的正当性的客观表现。

2、正当防卫是主观的防卫意图和客观上的防卫行为的统一。

防卫意图,是指防卫人意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而决意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心理状态。正当防卫在客观上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一定的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害,因此具有犯罪的外观。但是,正当防卫与犯罪具有本质的区别,我们只有看到正当防卫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国家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本质,才能真正把握住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的依据。

3、正当防卫是社会政治评价和法律评价的统一。

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且客观上具有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性质。因此,正当防卫没有法益侵害性,这是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肯定的社会政治评价;正当防卫不具备犯罪构成,没有刑事违法性,因此,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是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肯定的法律评价。在这个意义上说,正当防卫是排除社会危害性和阻止刑事违法性的统一。

关于正当防卫的对象限度

基本案情一:

某日深夜,男青年杨某尾随下夜班的青年女工王某至无人处,拦住王某,拔出尖刀,逼迫王某与其发生性关系。王某开始假装顺从,乘杨某思想放松,忙于解衣时,从他身上拔出尖刀,将杨某刺死。

关于正当防卫的对象与限度

法理分析:

王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当然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有一个限度条件,即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否则,就是防卫过当。本案王某的行为之所以属正当防卫,是因为王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无过当防卫。《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实施无过当这一特殊防卫,首先必须具备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同时还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性犯罪,而且这些罪行还必须严重威及到了人身安全。否则,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后果的,仍然属于防卫过当,依法负刑事责任。

基本案情二:

某市幼儿园保育员李某问题(女,30岁)于某日下午带领8名幼儿外出游玩。途中幼儿王某(女,3岁)失足坠入路旁粪池,李某见状只向农民高声呼救,不肯跳入粪池救人。约20分钟后,路过此地的农民张某听到呼救后赶来,一看此景,非常气愤,她身为教师,却不救人。张某随手给了那老师重重一棍,然后跳入粪池救人,但为时已晚,幼儿王某已被溺死,教师李某被打成重伤。

法理分析:

农民张某棒打教师的行为属正当防卫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正当防卫必须具备起因条件,即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而且这些侵害必须是具有攻击性、破坏性和紧迫性,在采取正当防卫可以减轻或避免危害结果的情况下,才宜进行针对正当防卫。

教师李某对学生遇困时有救助的职责,她的行为导致严重后果,已涉嫌犯罪,属不法侵害,但不作为犯罪缺乏侵害的攻击性、紧迫性。本案中,农民张某见义勇为救小孩的精神是值得表扬的,但同时,他也要为自己棒打教师的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除了上述的对不作为犯罪不宜进行正当防卫外,还有下列行为也因不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均不能或不宜进行正当防卫:

(1)对合法行为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2)对正当防卫行为不能实行反防卫;

(3)对紧急避险行为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4)对意外事件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5)对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过当不宜进行正当防卫;

(6)对过失犯罪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另外,行为人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因而进行所谓防卫,不是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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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诉讼信息公开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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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是指政府和各种组织机构向公众公开或开放自己所拥有的信息,使其他组织机构和公众个人可以基于任何正当的理由和采用尽可能简便的方法获得上述信息。那么你对于信息公开的限度有什么了解呢?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信息公开限度的相关法律知识。

信息公开的意义

有效推动全国范围的反腐倡廉。

一切欺诈行为的基础都来自信息不对称,无论是不法分子的欺诈,还是政府官员的贪污和滥用职权,都源于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事实证明占据信息优势就会成为强势的一方。

政府信息公开使政府将信息充分公开,减少了政府与公众的信息不对称,会极大地改善社会公众的监督条件,提升公众的监督能力,对政府的渎职、贪污、滥用职权行为产生极大的抑制效果,政府信息的充分公开是反腐败的重要措施,是推动政府官员廉政、勤政的重要措施。

推动全国自上而下依法执政。

政府信息公开之前,虽然部分先进地区已经通过电子政务的建设来实现部 政府信息公开

分政府信息的公开,但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展很不平衡,很多地区尚未行动起来,一些地方的官员藉没有相应法规为由而减慢政府信息公开的进度,拖延政府改革。政府信息公开有力规范了各级政府的信息公开行为,保障了政府改革的进度,并使各项政策都因为有了更为有效的公开而提升了执行效果,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阳奉阴违,促进了政府行为,特别是基层、边远地区、农村政府行为的规范化,推动了整个国家自上而下依法执政。藉此可以预知,与政府信息公开相结合的电子政务建设也必将成为推动各级政府依法执政的重要力量。

提升政府公信力、促进政府与公众合作。

现代社会中政府的公信力已经成为一项宝贵的社会资源:政府与公众的相互信任可以增强彼此的合作效果;政府与企业建立共识可以提升经济活动的成效,从而降低政府行政成本,使社会更为受益。在过去,政府在公众面前有着很强的信息渠道优势,管理起来比较容易;如今,随着互联网等现代化信息手段的普及,公众的信息渠道日益丰富,了解的事情日益增加。社会的流言、噪声及一些政府官员违纪现象的出现使政府的公信力受到很大的挑战。因此,现在已经不再是政府说什么公众就相信什么,政府唯有以坦诚的态度面对公众才能提升自己的公信力。

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政策稳定、政务公开是现代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环境,公众越清楚地理解政府的政策意图,对未来的预期就越有把握。同时,明确的预期能够鼓励社会的长远投资,也能有力的促进经济的发展。政策只锁在抽屉里由官员随需而用,会增加投资者对日后效益的担心而缩减投资规模,从而导致企业与投资人追求短期效果,使经济建设的质量及效益大大下降。事实证明,那些吸引投资多、经济发展好的地区常常是政府信息公开做得好的地区,是政府最讲信用的地区。

推动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建设。

中国经济已经发展到必须推行以人为本政策的阶段,依靠大量消耗自然资源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已走到尽头,“知识经济”已经成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必经之路。知识经济社会最重要的资源是知识、智慧与创造力,这种资源只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中,现代政府要以调动智力资源为中心,唯有以人为本、尊重人才的社会才能够调动智力资源。

看过“关于刑事诉讼信息公开限度”

关于刑事诉讼信息公开限度

刑事诉讼信息公开限度是什么?刑事诉讼中的信息公开体现着权利保障和社会的公正,刑事诉讼中的信息公开也不可能是绝对的、没有限制的,为了保证社会秩序稳定和维护基本人权,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情况下,信息公开应当受到限制。

(一)国家秘密被各国列为公开的例外

我国对于国家秘密的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为:“国家秘密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其中第六项规定:“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秘密事项”。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关于刑事诉讼信息公开限度

但我国刑诉法对于国家秘密的界定又没有明确的界定,但凡涉及国家秘密司法机关就一律不进行公开。应当规定国家秘密的具体级别,比如将诉讼中的国家秘密明确为《国家保密法》中的三个等级。一些涉及到案件审理的关键信息,在不损害国防利益或者国家安全时可以通过特定的申请程序予以公开。

(二)商业秘密

我国对于商业秘密的定义司法规范最早的解释是1992年7月14号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

我国目前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在《合同法》的第43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10条,《刑法》第219条,《公司法》的140条都有相关规定。由此可见,为了保护交易的安全、市场的安全法律以保护商业秘密为基点来最大限度维护商业的发展。

现在随着经济犯罪的加重,刑事诉讼中涉及到商业秘密的案件也越来越多,那么在诉讼中如何对商业秘密予以保护也成为不可回避的的问题。刑事诉讼中如果涉及到商业秘密,申请不公开审理的诉讼主体要对商业秘密进行举证,然后法院做出是否准许不公开的裁定。

(三)个人隐私

知情权的保障需要信息公开,个人隐私权的保护禁止信息公开。因此我们首先面对的是隐私权和知情权的冲突。在保证庭审公开的前提下,充分保护个人隐私。刑事诉讼中涉及侵犯个人隐私集中体现在侦查中侦察措施的采用和审判阶段公开审理的规定。

有学者指出侦查阶段隐私的限度为五点:

第一,住宅不受非法侵入、侵扰;

第二,私生活不受监听和监视;

第三,通信秘密和自由;

第四,夫妻性生活不受他人干涉和调查;

第五,与公众的合理兴趣完全不关的纯粹个人私事之秘密受保护。

审判阶段中对涉及性隐私、性病史、身体的缺陷案件是需要不公开审理的,因为此类的事务涉及到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如果予以公开,会影响当事人的正常生活。在当前媒体信息需求泛滥的时代,媒体的报道也常常会侵犯刑事诉讼参与人的隐私权,特别是对性侵犯案件的受害人,未成年犯罪案件的被告人。

有必要对媒体的报道进行一定的监督,当然这样的监督应当限制在事后救济上,这也是为了保证媒体的报道自由。平衡好公众知情权和当事人的隐私权是刑事诉讼信息公开中最主要考量的方面。

刑事诉讼中己经有体现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不是绝对的,国家安全、商业的秩序、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是权利冲突和平衡的结果,刑事诉讼信息公开有待于更加完善的专门性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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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信息公开限度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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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其中,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你对刑事诉讼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刑事诉讼的相关法律知识。

刑事诉讼的五个阶段

刑事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

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

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检察院)或者行政机关(公安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

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

执行则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在中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

特殊阶段: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

看过“刑事诉讼信息公开限度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信息公开限度

刑事诉讼信息公开限度是什么?刑事诉讼中的信息公开体现着权利保障和社会的公正,刑事诉讼中的信息公开也不可能是绝对的、没有限制的,为了保证社会秩序稳定和维护基本人权,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情况下,信息公开应当受到限制。

(一)国家秘密被各国列为公开的例外

我国对于国家秘密的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为:“国家秘密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其中第六项规定:“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秘密事项”。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但我国刑诉法对于国家秘密的界定又没有明确的界定,但凡涉及国家秘密司法机关就一律不进行公开。应当规定国家秘密的具体级别,比如将诉讼中的国家秘密明确为《国家保密法》中的三个等级。一些涉及到案件审理的关键信息,在不损害国防利益或者国家安全时可以通过特定的申请程序予以公开。

(二)商业秘密

我国对于商业秘密的定义司法规范最早的解释是1992年7月14号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

我国目前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在《合同法》的第43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10条,《刑法》第219条,《公司法》的140条都有相关规定。

由此可见,为了保护交易的安全、市场的安全法律以保护商业秘密为基点来最大限度维护商业的发展。现在随着经济犯罪的加重,刑事诉讼中涉及到商业秘密的案件也越来越多,那么在诉讼中如何对商业秘密予以保护也成为不可回避的的问题。

刑事诉讼中如果涉及到商业秘密,申请不公开审理的诉讼主体要对商业秘密进行举证,然后法院做出是否准许不公开的裁定。

(三)个人隐私

知情权的保障需要信息公开,个人隐私权的保护禁止信息公开。因此我们首先面对的是隐私权和知情权的冲突。在保证庭审公开的前提下,充分保护个人隐私。刑事诉讼中涉及侵犯个人隐私集中体现在侦查中侦察措施的采用和审判阶段公开审理的规定。

有学者指出侦查阶段隐私的限度为五点:

第一,住宅不受非法侵入、侵扰;

第二,私生活不受监听和监视;

第三,通信秘密和自由;

第四,夫妻性生活不受他人干涉和调查;

第五,与公众的合理兴趣完全不关的纯粹个人私事之秘密受保护。

审判阶段中对涉及性隐私、性病史、身体的缺陷案件是需要不公开审理的,因为此类的事务涉及到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如果予以公开,会影响当事人的正常生活。

在当前媒体信息需求泛滥的时代,媒体的报道也常常会侵犯刑事诉讼参与人的隐私权,特别是对性侵犯案件的受害人,未成年犯罪案件的被告人。

有必要对媒体的报道进行一定的监督,当然这样的监督应当限制在事后救济上,这也是为了保证媒体的报道自由。平衡好公众知情权和当事人的隐私权是刑事诉讼信息公开中最主要考量的方面。

刑事诉讼中己经有体现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不是绝对的,国家安全、商业的秩序、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是权利冲突和平衡的结果,刑事诉讼信息公开有待于更加完善的专门性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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