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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承租纠纷民事诉讼受理吗(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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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农村土地确权出现纠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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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土地的所有权是全民所有,具体是指归国家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归集体所有,也可以承包给他人。在农村土地,需要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确权。今天为大家介绍一下农村土地确权出现纠纷怎么办?

确权,指的是确认权利,就是你现在的权利状态。现在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指的是对农村集体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的确认工作。确权的目的是明晰产权,防止因为登记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的土地权属纠纷。下一步的方向可能是推广农村集体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确权只是一个手段,是对现在拥有的各项权利的确认。现有政策已经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和流转。

土地确权争议如何处理:

1.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

2.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机关、处理程序;运用有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定,对具体争议案件提出处理方式和程序。

3.运用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法律、政策,针对具体争议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各地要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

想要了解更多的财产安全小知识请到,在这里我们会为大家介绍土地确权纠纷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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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哪些土地权利是土地确权纠纷处理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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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土地权属争议,第一步要明确的即是土地权属的概念,土地权属不仅包含土地的所有权,还包括土地的使用权和他项土地权利,现在的土地纠纷非常的多,那么哪些土地权利是土地确权纠纷处理范围呢?接下来小编为您具体介绍。

关于土地确权的情况经常的出现纠纷的事件,土地确权纠纷具体的处理范围如下:

1、地役权,指为自己使用土地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如通行权、排水权等;

2、地上权,指在他人土地上建筑、种植的权利,如建造厂房、住宅、种树等;

3、空中权,指在他人土地中空建造设施的权利,如桥梁、渡槽、高架线等;

4、地下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之下埋设管线、电缆,建设地下设施的权利;

5、土地租赁权,指出租人将土地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并对土地占有、使用的权利;

6、土地借用全,如历史上形成的土地借用权;

7、耕作权,如单位征地后不用土地,应退给农民继续耕种,农民有权在土地上进行耕作,国家需要建设时对农民给予青苗补偿费;

8、土地抵押权,他项土地权利产生,或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或是基于主体之间的约定,又或是基于历史原因而产生。无论何种原因产生他项土地权利,他项土地权利人的权利都受法律的保护。

根据不同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向权利人颁发法律凭证,即土地证书。根据权利性质的不同,土地证书分为四种: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2、《集体土地所有证》,发给依法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

3、《集体土地使用证》,发给依法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4、《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发给依法拥有土地他项权利的人。

的小编为您介绍的这些知识,希望您能够采纳,关于土地确权纠纷该如何处理更多知识,以及财产安全小知识,可以找我的小编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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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房改变用途要经过哪些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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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改变用途要经过哪些审批?这一直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今天小编总结了有关资料,接下来跟您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改变房屋用途是指改变房屋原设计用途或改变房屋实际使用状况。将公有居住房屋自用或出租他人作为经营办公用房,改变公房的用途,必须经房屋所有人、相邻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和业主委员会书面同意,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

承租人要求改变公有房屋用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2、符合房屋使用安全。

3、不影响相邻房屋的使用。

4、不影响文物和优秀近代建筑保护。

改变房屋用途涉及规划建设管理的,还须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批。

更改房产证上的房屋用途该如何办理?

如果是想把住宅用房用作办公或商业的话,只需要物业或街道办出具证明,同意用途变更就可以去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的程序为: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一变更地籍调查一权属审核一注册登记一更改土地证书五个阶段。

如果是住宅想改商业用的话,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变更的,由于纯住宅、纯商业、商住用地的容积率是不一样,当初拿地的时候开发商交的土地出让金是不一样的,而其规划审批的时候也是住宅,现在要把当初的规划变更,在该房屋已然竣工交付使用以后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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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物业费纠纷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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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小区实行物业管理制度已基本普及,同时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也日趋严重。业主们主要指责的是物业公司的服务不周以及一些矛盾。那么,物业费纠纷诉讼时效呢?下面就让小编来介绍吧!

物业管理费纠纷诉讼时效

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地达到一定期间而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法律制度。时效是一种期限,但与一般期限不同,时效是法定的。从适用的权利和法律效果区分,可以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取得时效也称占有时效,是适用于物权的时效,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诉讼时效,也称消灭时效,是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持续到法定期间,其公力救济权归于消灭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规范规定的时效,就属于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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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常见的租车纠纷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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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业作为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朝阳产业,在我国日益成熟的汽车产业链中占有日益重要的地位。那么,常见的租车纠纷有哪些呢?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常见的租车纠纷:

租车时候发生纠纷大概分为两类,一种是租车者与汽车租赁公司之间产生的租赁合同纠纷。另一种是租车者、汽车租赁公司和其他第三方因交通事故所产生的侵权责任纠纷。发生第一种纠纷的时候可以按照《合同法》来确定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第二种纠纷发生的时候可以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确定各方责任。

租车主要分类:

首先,商务租车,我们可以向各类不同的企事业单位或者是中外公司以及个人提供的在线预定商务考察、参观、会议等各种事项提供不同的车型,并且也会为顾客准备好比较机灵的司机。并且在租车期间,自己可以选择使用短期零散包用或者是长期包用。

其次,外企租车,在外企各个企业的代表处、外资企业公司都会有需要租车的,这时候租车公司可以根据顾客的需要提供适合顾客的车子,同时也会为顾客量身定做适合他们的具体的租车方案,以供他们选择。

然后,旅游租车,每一次外出旅行的时候带的东西都是比较多的,携带很不方便,但是如果抱团旅游的话,就像走马观花一样,根本就看不尽兴。所以在旅游的时候自己租辆车自己开车出去了旅游其实也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这也是一种租车的优势。

最后,婚庆租车,现在的社会比较流行婚庆租车,这是社会现下流行的一种租车模式。在不同的婚礼上租的车子也是不一样的,但是人们尊崇的都是一种热闹的气氛和一种婚礼上的和谐。所以所租的车子都是一样的型号一样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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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二手房交易有哪些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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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的交易流程比较复杂,不小心就会陷入纠纷,可能是因为售房者一房多卖,也可能是双方签订了阴阳合同,还可能是购房者借他人名义买房,那么当这些纠纷出现之后,应该如何处理呢?现在一起来看看吧。

1、一房多卖情形下,多个当事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怎么处理?

出卖人就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在合同均为有效的前提下,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原则上应按照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买受人的顺序分为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确定。

2、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对房屋价款和履行方式约定不一致的,怎么处理?

当事人之间就转让房屋签订阴阳合同,合同中关于房屋价款、履行方式等约定不一致,当事人就此产生争议的,应当依据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对于当事人在房屋买卖中确实存在规避税收征管、骗取贷款等行为的,必要时可一并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3、以他人名义购房,借名人与登记人发生纠纷的,怎么处理?

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但是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已经就借名购房达成了书面协议,或有证据能够证明借名的事实。

4、一方当事人确实为购房出资,但不能证明当事人之间系借名关系的,怎么处理?

当事人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的购买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约定,其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不予支持。在此情形下,出资人只能向对方主张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从而要回借款及其利息,而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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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夫妻共同债务纠纷解决技巧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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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成功解决夫妻共同债务纠纷,那么需要找到夫妻共同债务纠纷解决的技巧和办法,那么夫妻共同债务纠纷解决技巧有哪些?来给大家讲解一下。

夫妻共同债务纠纷解决技巧有下面几点:

一、债务纠纷中诉讼时效问题

在债务纠纷的诉讼过程中常常会发生诉讼时效的问题,如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而中止;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该如何计算诉讼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140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债务纠纷中以各种理由拖欠不还情形

例如,当事人(债权人)因与他人(债务人)发生借款纠纷,对方以各种理由拖欠,而当事人在此过程中,经常向对方当事人索要。在追讨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出具了还款保证书。债权人应该如何打官司呢?

1、债务人首先考虑这种债务关系是否合法。

2、计算该债务纠纷发生时间至起诉时间是否在2年之内。如果是,则可以正常诉讼;反之,如果超过2年,则认为其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法律不予保护。

3、应该考虑债务人的保证是否已经超过6个月。如果在6个月之内,则债权人的权利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

三、债务纠纷关于证据的问题

另外,要向法庭提供哪些证据。随着法制的日益健全,证据在民事审判中已经成为定案的依据,因此,在打债务纠纷官司中,当事人能否胜诉,提供的有效证据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打债务纠纷官司时当事人应提供以下几方面的证据。

1、从书面证据上讲,当事人应考虑合同、借据、公证书和发票等书证。根据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另外,证据材料为复制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的,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就证人证言来讲,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作为证据,并且要保证该证人可以当庭作证,便于法院庭审的顺利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意见》中规定,确认借贷关系一般应以书面借据为准。无书面借据的,必须有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证明。可见,证人的证据效力也是当事人能否胜诉的关键。

3、当事人还应注意,所诉的债务纠纷案件是否涉及到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结论、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等,这些证据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也应向法庭提供。

可见,当事人在打官司时有举证的责任,如何运用证据来打赢官司是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关键。如果当事人不能向法庭提供有效的证据,就只能承担起诉的后果。因此,当事人向法庭提供有效的证据是打赢官司的关键。

所以说夫妻共同债务纠纷解决技巧上面对其做了详细的介绍,让更多的人知道了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有哪些需要解决的,要时刻关注,关注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还需要对其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如何认定等知识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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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公司与公司的债务纠纷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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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司的管理者来讲,如果解决公司间的债务纠纷是一个比较头疼的问题。要是解决不好,那么可能影响公司的发展,甚至还会影响与其他公司之间的合作。那么公司与公司的债务纠纷怎样处理呢?下面小编就来告诉你解决公司间债务纠纷的具体办法。

一、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二、调解法。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三、仲裁法。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情况及事实理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另外,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起诉讼的费用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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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没用借条引发纠纷法官巧用规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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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借条纠纷的相关法律知识。

【民间借贷纠纷怎么举证】

我们知道,“谁主张、谁举证”是我国民诉法设置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它经过长期的司法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但是该原则是相当模糊的一个概念,远远不能囊括当事人在诉讼中多种多样、性质各异的权利主张。那么我们对该原则就要灵活运用,将其视为一个动态过程,也只有这样,才能将该原则落到实处。

本案件中,甲处于债权人地位,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民诉证据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五条的相关规定,甲应该对借款关系成立并已经履行给债务人乙借款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具体到该个案,如果简单、教条依据这两条规则,甲确实没有办法提供证据对该支付借款的事实进行证明,那么败诉的风险自不待言。

我们应该认识到,本案件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双方的借贷关系是客观存在的(民间借贷是一种不要式、实践性的合同,这里由于篇幅有限,我们只论证举证责任这一块),这个有甲手中的借条为证,没有任何争议,关键是由双方当事人中的哪一方来证明支付借款的事实。

笔者认为,应该将该举证责任进行一次合理、及时的转换,由债务人乙就自己没有收到借款事实承担一部分举证责任,如果乙不能提供任何证据,将由乙承担败诉风险。当然,这种转化并不是完全免除甲对这一事实的举证责任。

综合分析本案情,甲手中有乙打下的欠条,甲也承认自己当天确实没有给付乙1万元民间贷款,关键是双方对次日是否给付借款的事实产生了分歧。那么我们退一步来做个反问,既然乙抗辩甲次日没有支付借款,为什么没有及时将欠条收回?

所以,乙在该借贷关系中,存在的过失是不容置疑的,对该契约风险当然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我们不能像观点一中陈述的那样,由于甲不能证明自己支付借款的事实,就草率认为由甲承担败诉风险,这样一方面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更重要的是忽视了民诉中“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的灵活运用。

本案件中还有一点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债务人乙对自己的抗辩并没有任何书面证据证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证据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该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

当然,本案件中双方对支付借款的事实均没有证据,但是甲有乙立下的欠据为证,也正基于次此事实,认定乙承担该契约风险显得理所应当。

【案件背景】

甲与乙于2009年2月1日达成书面协议,由甲出借1万元给乙,借款期限为1个月,乙当场打下欠条一张给甲并交付给甲。由于甲当时没有现金,双方约定由甲于2009年2月2日将1万元款项交给乙。后甲于09年3月2日起诉乙,请求乙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审理过程中,乙承认条子是自己打给甲的,但是甲当时没有支付现金,后来也没有支付自己任何款项;甲承认当时确实没有给乙1万元现金,但是自己已于09年2月2日从银行取出1万元给乙。双方对此事实均没有提供任何书面证据。

【庭审观点】

法院经过审理,形成了两种观点。

观点一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甲是本案件的债权人,本应为合同成立、生效以及支付给乙1万元借款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现甲不能证明自己已经履行支付乙1万元借款的事实,自然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观点二认为,如果本案严格依据民诉证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将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且这一规则在本案中的运用忽视了举证责任转移的动态过程,势必产生个案不公。

依据《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以及相关民诉中举证责任转换规则的理论,将相关举证责任进行及时、合理的转换给债务人乙,如果乙举证不能,将承担败诉风险,法院应该支持甲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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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人格权纠纷可以反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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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人格权纠纷可以反诉吗?和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反诉是针对本诉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需要向受理本诉的人民法院提出,并且不能违背有关管辖的规定。被告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起反诉。一审程序中,应在一审辩论终结前提出;二审程序中,二审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但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二审法院一并受理的,二审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反诉是被告提出的独立的诉讼请求,因此即使原告撤诉,被告的反诉依然可以继续,而不会因原告的撤诉而不成立或终止。

反诉,是被告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它是被告用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特殊手段。人格权纠纷是可以反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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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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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那么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有用吗?个人债务纠纷应如何起诉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些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

发生债务纠纷时我们首先可以进行协商或需求调解,如果这两个方式都不能很好的解决纠纷时,我们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个人债务纠纷如何诉讼:

(一)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二)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三)诉讼应注意以下问题:

1、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

2、起诉的法院:你应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证据的收集:看下目前的证据的证明力够不够。短信、录音、聊天记录等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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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有债务纠纷的房子能过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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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房子一般都是用于抵押,所以说对于这样的房屋买卖中需要多加注意,那么有债务纠纷的房子能过户吗?一起通过来了解这些问题。

二手房过户纠纷需要注意如下:

(一)买卖双方如果缺乏诚信,隐瞒其真实的信息导致纠纷。

当事人一般为了促成交易,往往会选择隐瞒真实信息,如房屋质量问题、居住环境问题,在签订了相关合同后另一方发现从而提起诉讼。对此,购房者一般可以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最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会出现的质量问题该如何承担作出约定。

(二)房价变化快。房屋价格上涨了,一方反悔,以各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

房价上涨时,许多纠纷卖房人可能在销售房屋后,办理过户的手续过程的中,发现房屋的价格又上涨了,于是导致反悔,以此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另一方可能起诉至法院。房价下跌时购房人以种种理由要求解除合同退房。

对此,购房方不但要与卖房方签订合同,还要提前考虑房价上涨、下跌等因素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避免对方反悔。

(三)中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导致纠纷。

由于买卖双方常常通过中介机构建立联系,进行交易,而中介机构本身的机制和人员素质不一,常常在签订合同或办理手续时出现问题,甚至合同约定内容与三方谈判时表达的意思不一致,导致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内容产生争议,从而提起诉讼。

为避免上述情况发生,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当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各种事项,并对双方谈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好。

(四)二手房交易手续复杂,导致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产生不信任,交易难以进行。

所以买卖双方都要在交易时充分了解房屋买卖需要的各种手续,最好选择专业人士提供法律意见,再慎重签订合同。

(五)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不合理,导致难以发现房屋共有人情况,引起共有人提起诉讼。

上面对其有债务纠纷的房子能过户吗作了详细介绍,让更多的人对其上面这种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有所了解,债务纠纷分为很多种,还有像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如何认定等这样的问题,也需要多加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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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造成二手房纠纷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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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市场现在越来越火爆,但是相对于新房的交易来说,二手房存在的时间较短,各项制度仍不完善,因此会造成很多的纠纷事件发生。那么,我们应该怎样避免纠纷呢?造成纠纷的原因都是哪些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安全的进行二手房交易,下面给大家总结了一些纠纷事件的原因和解决方法,希望能帮助大家提高警惕,正确的规避风险。

一、二手房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1、委托合同签订不规范

一般来说,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与房屋买卖交易双方分别签订委托合同,但是,在实践中,房地产经纪机构往往与房屋买卖双方一同签订一份合同,多称为“房屋买卖委托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契约’补充协议”,将房屋买卖合同与房屋买卖委托合同的内容混在一起,内容约定多含糊不清、“缺斤少两”。

2、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不完整

房屋买卖合同中应明确房屋的位置、产权归属、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质量及附属设施等;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和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其次,价款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合同中应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双方还要明确按国家规定缴交各自应当缴交的税费和杂费;如果双方另有约定,则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这一约定。再次,合同中应写明合同签订的期限、支付价款的期限、交付房屋的期限等。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亦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支付价款的方式,应明确以现金还是支票支付,付款是一次付清或分期交付以及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和数额等。

3、二手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的效力不确定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发生合同签订后一方反悔不愿买房或者购房的情形。但是,买卖双方常常对是否解约不签订书面的协议。这样一旦发生纠纷,买卖双方是否解约以及哪一方存在过错较难认定。

二、怎样避免二手房合同纠纷

在签定二手房合同之前,买房人应该仔细检查房屋的状况,这样才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二手房合同纠纷发生。

1、检查房屋的产权证和土地证,看两证是否齐全(有些房本是两证合一的)。

2、要看清楚产权证是否被抵押和土地证上的土地使用年限的记载。

3、检查房屋本身的质量。除了以上几点之外,还要注意房屋是否被卖房人出租。

4、检查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姓名和卖房人的身份证上的姓名是否一致,

5、看产权证上是否有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还需要共有人出具书面同意证明。即使是夫妻共有的情况,也需要另一方出具证明,以避免纠纷。

6、对于买方来说,除了要严格按照建设委员会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格式订立合同之外,还需要将一些细节问题纳入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的物业管理交接,户籍的迁移等问题。

7、买方可以留一定的房款作为“保证金”,等买房将物业管理交接,户籍迁出之后再将房款全部交齐。

8、对于贷款无法如约办下来的情况要尤其注意,这是导致最近一些二手房合同纠纷的主要原因。买房人可以在合同中事先约定,可以设立一个期限,如果由于客观原因到期未能办理按揭贷款,双方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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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银行拍卖房子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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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购买房产的途径有很多,除了平常我们所见的较为普遍的购买方式,购买银行拍卖房也是一种不错的渠道。那么银行拍卖房子纠纷有哪些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银行拍卖房子纠纷

1、押金纠纷

一般这种法拍房你是要交押金的,正常是10%到20%,如果你没有买上是可以退回来的,但是如果你买上不买了,那么押金是不退的。

2、房贷纠纷

法拍房是不能用公积金贷款的,当然你可以选择法拍贷,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法拍的房子拍完了之后,交割的时间是比较短的,所以要准备贷款的话你必须提前,不然的话,因为贷款的问题没有买下来,房子没有交割成,押金也赔进去了!

3、房子本身的纠纷

比如说,这个房子是不是满五唯一,还是满二,或者地域、以前是否出现过什么问题等等,所以遇到法拍房,大家至少要去把这个房子详细的了解清楚。具体要交什么样的税费,要理清了再去拍,不然的话交了押金拍下来了,最后发现要交很多的税,这样就不值当了!

4、房子里住着老赖的纠纷

法拍的房子你拍了之后户主是归你了,但是有可能这个房子里还住着老赖,这个法院是不负责清场的,所以你买了这样的房子之后可能会遇到很多麻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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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怎样快速解决房屋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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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子女比较多的家庭,如果老人过世出现房屋继承纠纷的几率非常大。毕竟每个人的想法不一样,而且都想自己多获得遗产。怎样快速解决房屋继承纠纷?这就需要大家多运用智慧了。下面小编为你详细讲述具体内容。

自行协商

房屋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所以,必须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这种方式。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这个组织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

当然,解决房屋继承纠纷还有一个方法就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这种方法是在前两种方法无法解决的前提下才会使用。而且,通过诉讼解决遗产继承纠纷不但费时费力,而且还会花费大量金钱。

温馨提示: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之后,已经知道了房产继承纠纷如何处理?日常生活中如果能多掌握一些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在处理房屋继承纠纷时就会显得更有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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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物业侵权纠纷 以案说法教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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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总是“剪不断,理还乱”,甚至时不时还会发生诉讼——

轿车在小区被盗,物业公司应当赔偿

【案例】2011年初,业主晏紫便已根据物业公司的要求,按每月60元交纳了一年的车辆保管费。5月8日晚,晏紫按惯例将自己的轿车停放在指定位置。可由于保安没有对出入人员进行任何盘查,导致轿车被盗,虽经报案但公安机关因无线索而一直未能侦破。三个月后,晏紫要求物业公司赔偿18万元车款,因遭拒绝而成讼。

【点评】物业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一方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安不盘查来客,表明物业公司未履行好服务合同,自然难辞其咎。另一方面,《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利用小区赚外快,所得收益应归业主

【案例】韦贞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将临街一面的外墙租给一家超市发布经营广告,并预收了一半租金。租约期满,超市依约付给了物业公司另一半租金5000元。韦贞等业主认为该租金应归业主,但被物业公司拒绝,理由为外墙是其所单独开发利用,理应归其所有。

【点评】租金应归全体业主共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属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共有部分,本案外墙也不例外。业主对外墙的共有权,决定了只有业主才能对外墙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物业公司在任何情况下,也只能是一个管理者。

业主拖欠管理费,物业公司无权曝光

【案例】牛莉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未收清2010年的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遂连续一个月,通过在小区进出大门、过道等处,张榜公示欠缴业主的姓名、欠款金额、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以迫使业主因怕名声受损而付清欠款。

【点评】公司侵犯了牛莉等的名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物业公司的行为客观上已影响了牛莉等人的社会评价和尊严,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七条规定的承担侵害名誉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同时,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属个人隐私,公司未经本人允许或经司法程序而公示,也属侵犯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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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工伤属于劳动纠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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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大大增强,劳动纠纷案件大幅上升。那么,工伤属于劳动纠纷吗?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工伤产生纠纷属于劳动纠纷。

工伤纠纷处理方法:

1、行政争议处理:有关单位/个人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或者对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劳动争议处理: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即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3、鉴定争议处理: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鉴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结论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劳鉴委申请再次鉴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既包括正常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不包括职工本人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造成的伤害。)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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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数字货币报案不受理到底应该怎么办?数字货币有哪些投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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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数字货币报案受理怎么办?这些年来伴随着区块链概念,也让很多的上市公司出现涨停,同样有人选择投资数字货币,可是也有人会因此被骗,数字货币报案不受理的案件基本上每天都在发生,此时会让很多的投资者觉得比较揪心,一旦在出现之后,到底应该怎么办呢?

数字货币报案不受理

1、数字货币报案不受理怎么办数字货币其实并没有得到国家的认可,所以在投资的过程中,如果遭遇经济损失,再加上金额比较少,根本就无法得到保障,要想达到改善的作用,最好是联合多人一起举报,比如可以把身边的一些投资者结合在一起,只要涉案的金额比较多也会有一定的作用,当然在平时投资的过程中注意风险,这才是关键的。

2、数字货币会有哪些投资风险?在了解数字货币报案不受理之前,同样也应该知道在目前投资数字货币是有着许多的风险,其中割韭菜也是必修的课程,在进入到虚拟货币市场时,很多人都想要赚快钱,可是最终也会因为数字货币快速的下跌,最终就会选择退出,其实真正能够赚钱的大部分都是耐得住寂寞的人。在投资数字货币时,也相当于是一场游戏,专家也就是设计着游戏规则的人,更加清楚于整个区块链的发展,所以当你在选择投资失败之后,那么数字货币报案不受理也是常有的。

3、数字货币相当于传销数字货币报案不受理,主要也是因为部分数字货币等同于传销,伴随着互联网快速的发展,虽然有不少人都会选择在网络上投资,伴随着电子支付的到来也同样是一种变革,可是对于突然出现的数字货币,这也可能是非法集资的一种渠道,不过也并非所有的货币都是如此,在选择投资时一定要谨慎的思考,否则很有可能就会看到数字货币随时的上涨或下跌,在整个炒虚拟货币的过程中也同样会有着许多的风险,要想真正达到赚钱的效果,需要深入的了解某一个虚拟货币。

如果在投资虚拟货币过程中真的遭遇欺骗,那么首先一定要了解数字货币报案不受理很可能就是一种欺骗的行为,其次在选择炒虚拟货币时,应该先实现人生的财务自由,如果一直选择疯狂的炒虚拟货币,很有可能导致生活会出现许多的问题,也可能会产生更多的风险,所以在选择投资虚拟货币时,不仅需要找到靠谱的虚拟货币,也一定要找到专业的平台。大家可以到OKLink浏览器中获得更多的行业资讯,挑选专业的平台入手,对投资更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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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公房买卖产生纠纷应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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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公产房不是想卖给谁就能卖给谁,也没法继承或办理婚前公证。那么公房买卖产生纠纷应如何认定?请您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其交易标的,公房买卖可以参照现行处理商品房买卖纠纷相关的法律规定。理由如下:

第一,首先,商品房屋买卖是现代社会典型的不动产交易行为,也是典型的不动产物权变动。在商品房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就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时,合同即产生约束力,不具有排他的效力,故而商品房物权的变动必须依赖不动产的登记制度。根据国家对于公房使用权转让审批的相关要求来看,这些规定同样适用于公房使用权的买卖。

第二,其次,根据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是不影响合同效力,只是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当事人双方依自身意思表示签订公房买卖协议后,在房屋买卖协议成立后,房产使用权虽没有转移,但双方当事人依协议建立的法律关系依然存在。

第三,最后,《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或者合同规定的义务。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民法,特别是债权法中的最高指导原则,具体内涵是:应以诚实信用的方式行使权利。权利人只要行使财产权时,尊重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并获得利益,那么该交易应当被认定为有效,合约当事人应当依照合约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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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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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是指各种逃债、躲债与讨债、要债的恶性事件,却是人们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产物。那么你听说过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纠纷吗?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纠纷的相关法律知识。

债务的处理

通常情况下,采用短期进行还款的方式,你将快速消除债务,并且以相对较低的利息和成本利率进行支付。

如果你选择长期付款或更低的周期性付款,那么肯定会提高你要支付的债务总额利息。所以,当你有债务的时候,你应该非常小心的考虑。

在某种意义上讲,有把握的债务可以满足你的需求,否则,你将无力偿还,甚至花掉你的现金储蓄,导致你破产,或大大减少你的投资。

好的债务也就是借来的钱,可以用于创造一个比借贷的成本更高的回报率。就是贷款可以提高资产价值,比如,通常情况下,利用房屋净值贷款可以改善你的房子。

这种情况的主要问题是,尽管资产价值可能会增加,它可能不会产生足够的现金流,如果有的话,就要用来偿还债务。

良好的债务可以促进这些资产进行升值:一个家,一个业务,或者一个汽车业务,教育投资等等。按照房子的出售价格,很少有人能够负担得起。但是贷款买房的话,你就可以有房子来庇护自己和家人。

看过“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

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纠纷的处理办法

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纠纷如何处理?欠钱还钱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对于那些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的人,只有通过法律途径才能讨要回借款。此时,债权人需要注意的是起诉法院以及诉讼时效问题。如果法院选择不当,那么就不会受理。要是超过了诉讼时效的话,就会丧失胜诉权。

对于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纠纷的处理,通过下列方式:

1、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的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

2、恶意拖欠个人债务起诉的法院:您应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恶意拖欠个人债务证据的搜集:就您手上目前的证据来看证明力还不够。单凭汇款单不能独立证明他欠款的事实,短信中也没具体讲明数额,因此证据方面有待更全面的搜集。

4、如果原告胜诉,法院会依法执行,如果他没有现金还款,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他与父母之间存在继承关系,您与他之间存在借款之债,这是两种法律关系。您不用管他父母的情况。

个人债务的具体分类: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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