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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受理知识专题栏目,提供与受理相关内容的知识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受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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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58是什么,举报受理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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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58是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它的受理范围是非常广泛的,而且还是全国统一的价格举报电话,这个电话号码资源是国家所有的,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也都有对该号资源的管理。价格举报是物价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地帮助群众和社会多方面对价格政策的了解,进一步拓宽群众举报价格违法行为的渠道,方便人民群众参与价格社会监督检查工作,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正式开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

12358也是消费者投诉电话,指的是消费者为了生活消费而购买的一些商品,或者是接受的一些服务,当价格与经营者发生很大争议的时候,或者是跟口头上、书面上的协议有不一样的地方就可以拨打这个电话,为了规范中国工商行业,而统一使用的这个投诉电话。

12358受理范围包括所有商品的价格,甚至是一些消费者投诉都可以拨打这个电话,对于消费者的投诉,当地主管部门会根据所在地区来进行分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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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12123科一预约受理要多久?

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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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一个星期内就能收到短信。在此期间只需要等待,完成预约受理科目一考试后,所预约的手机号码会接收到信息,显示出具体的考试日期以及驾考中心地点。

交管12123科一预约受理要多久?

根据报考人数的不同,科目一的预约受理排队以及受理成功的快慢也不同。一般情况下在网上预约以后一个星期时间内就能收到短信。交管12123考试预约系统会在考试日期前5天进行自动审核,审核成功的用户会收到审核成功的短信,一般最迟也会在考试前3天收到预约成功的短信。

科一如果一直显示还在受理中那么基本上就是没有预约成功,需要取消预约重新预约。曾经取消预约并再次预约的人会优先安排,而初次预约的则慢一些。如果是学车季人多,系统排队的时间就会有点长,耐心等待就是了。

12123系统更新的原则:

1、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以初次申领驾驶证、申请增驾业务时间为排序时间;档案送到车管所受理代办单成功,出流水号那一天算起。

2、那科目二科目三排序规则是以你科目一合格的那一天开始排序,如果你比别人考科目一合格的时间迟,那么你的排名也会相对落后。

3、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以上次考试时间为排序时间;如果你科目一考挂了,再预约科目一的时候,是以考挂了的那天排队,不是再以受理成功的那一天算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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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5受理后一般怎么处理问题?会有什么结果?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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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到12315投诉后,消费者协会(简称“消协”)会先组织商家去协商解决,如果商家与消费者协商不好,消协会将此事报给工商行政管理进行处理。工商行政管理会对商家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对商家进行行政处罚,包括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等;如果商家的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消费者还可以到法院向商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商家进行赔偿。

虽然12315会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但是12315只是工商局内设的消费者申诉处理机构,本身不是行政单位,没有行政处罚权,一般只做调解处理。它主要是起到舆论监督的作用,会给消费者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沟通双方,如果遇到商家违反了工商管理条例,会移交给工商部门进行处理。

对于被投诉的经营者所在地或经营行为发生地有管辖权的各级工商部门,要及时处理网络举报,按照谁处理,谁补录,谁反馈的原则由具体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将处理结果通过平台反馈投诉人或者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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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一预约受理成功要几天

全文共 1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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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科目一,又称科目一理论考试、驾驶员理论考试,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科目一预约受理成功要几天,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科目一考试规则

科目一考试总时间为45分钟,考试试卷由100道题目组成,题型为判断题和单项选择题,满分100分,90分合格。考试试卷由计算机驾驶人考试系统按《机动车驾驶证工作规范》规定的比例关系随机抽取、组合。

理论考试流程,便于更好地通过理论考试,希望能够帮助学员们更好地应对考试。同时通过了解流程,在考试当天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1、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在待考场顺序领取本人学车档案;

2、携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接受监考民警审核;

3、进入考试区域必须关闭手机;

4、进入考试区域不许大声喧哗;

5、法规课本不许带入考场(或放进包内);

6、考试结束后,身份证本人收好保存,将档案交到考场前方《交证窗口》;

7、考试及格的学员在考场出口在工作人员指导下签字后离开考场;

8、考试不及格的学员,即可离开考场,听候所在驾校工作人员通知补考时间。

驾照科目一的流程

1、在领取科目一考试受理凭证后,先核对受理凭证上的基本信息 (如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准驾车型)是否与本人相符,无误后按受理凭证上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到车管所考场参加考试。

2、到车管所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科目一考试室外排队依次进入考场。

3、进入考场时,先将身份证原件及受理凭证交给考官登录确认后,按计算机安排的座位号入座。入座后输入本人考试受理凭证流水号,按确定显示本人资料无误后再按进入进入考试,做完上一道题再点击下一道题。考试共计100道题,时间为45分钟,C照科目一90分合格。

4、结束考试按“交卷”,并再次看屏幕中央的提示,看见分数后按“确认交卷”即可。

5、考试结束,学员到“出口”处凭“考试受理凭证”打考试成绩表及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并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成绩表》 科目一考试“被考人签名”栏签名,填写“考试当天的时间”,考场后将技能证明和成绩表交给学校领队,切勿遗失?考试成绩

6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和维护考场秩序,严禁将考试书籍和个人随身携带的物品(包括手机、手提包)带入考场禁止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保持肃静。否则,被车管所注销成绩或学籍,责任自负。

科目一考哪些项目

科目一又称为驾驶员理论考试,考试内容如下:驾车理论基础。主要考车辆基本结构常识(如仪表盘认知、灯光使用、方向盘、离合、刹车、安全气囊等)、行车安全(如:行车安全距离、制动距离等),这一部分的内容基本都是常识性问题,看一遍基本都能记住。

道路安全法律法规。主要考行车规定、变更车道、会车规定、掉头与倒车的规定、正确的驾驶姿势、机动车登记有关规定等,这一部分是重点和难点,需要多花一些时间记忆,毕竟涉及到开车上路,这些都需要掌握。

交通信号灯的识别。这一部分主要考察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左转、右转还是直行,或者是否能掉头等等,比较简单,不需要花费太多时间。

通行规则。这一部分中包括交警手势的识别,需要多花费一些时间对比各种手势的区别。

科目一预约受理成功要几天

科一预约受理一般需要3~7天左右的时间。如果显示一直在受理中,则说明预约未成功,需要学员自己取消预约并重新操作。在大城市学车时,由于系统排队时间较长,预约可能会失败,需要学员反复尝试才能成功预约。预约通常需要通过交管12123APP或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操作。

科目一分几个大类

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道路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的含义和作用、机动车行驶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内容。

驾驶知识与技能:包括车辆构造和主要部件、行驶前检查、起步、转弯、变换车道、通过路口、会车、超车、掉头、通过人行横道、靠边停车等方面的内容。

安全行车常识:包括雨天、雾天、夜间、高速公路、山区、桥梁等特殊路况下的安全行车常识。

道路交通信号和标志:包括各种道路交通信号灯的含义、交通标志的含义和作用等方面的内容。

以上四个大类是科目一考试的主要内容,考生需要掌握以上知识和技能才能通过科目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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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五种举报不受理 不会受理的五种举报

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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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很多种,其中消费者举报不受理的范围:1、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2、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3、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4、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5、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

举报指检举,报告。是指公民或者单位依法行使其民主权利,向司法机关或者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和组织检举、控告违纪、违法或犯罪的行为。

一般消费者协会在接到投诉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的函件。投诉案件受理后,一般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调解。案情复杂,情况特殊的,征得双方同意可延长至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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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转换份额怎么算?按受理日当日净值计算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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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转换是基金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某一只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份额的行为,那么投资者在进行基金份额转换时,遇到这样的问题:基金转换份额怎么算?接下来就让带大家看看吧。

什么是基金的份额转换?

基金份额转换是指基金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某一只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时转换基金和被转换基金都是同一基金管理人发行的基金。

基金份额转换不需先赎回再申购,节省了一定的时间成本和费用成本,但是转换也会收取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份额怎么算?

基金转换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基金转出、转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举个例子,假设投资者投资了一支基金初始净值为1.0000,共确认了10000份,投资者在2019.9.23申请基金转换,申请受理日的两支基金净值分别为1.1000和1.2500,那么这里的基金份额转换为:【(10000*1.1000)-转换费】/1.2500。

其中转换费按照具体基金的转换费用计算。

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确认日为T+1,T+2日投资者可向发行主体查询基金转换情况,并可以进行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基金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关于基金转换份额怎么算就说这么多,希望可以帮助大家了解基金转换的相关内容。温馨提示,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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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骗公安不受理吗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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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首首打油诗:“无权的高干,富裕的穷光蛋,多子女的孤老头,有配偶的光棍汉。”这让很多老年人感同身受。老年人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社会角色的转变通常让他们倍感空虚乏味,单纯的物质赡养无法满足老年人的精神和情感需求。骗子这时候乘虚而入,老人被骗公安受理吗?如何教老人防骗,我们和看看吧。

给予老年群体更多的关注,增强防范宣传教育。

政府相关涉老机构和部门以及社会涉老团体应经常开展不同主题的老年人防范宣传教育,以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援引实际案例有针对性的对老年人进行教育和启迪,让老年人能够识别常见骗术及骗局,让老年人认识到社会开放后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意识到犯罪分子可能就在身边,对人不可轻信,对事不得不防,不能贪图小便宜,多方面对角度的增强老年人防范意识,提高老年人防范技巧。

加强法制教育,加大对骗子的打击力度。如今社会上诈骗活动日益猖獗且屡禁不止,让人防不胜防,这不仅是社会诚信缺失的一种表现,也是政府监管缺位的反映。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大法制教育在基础教育中所占的比例,增强年轻后代的法制观念,使他们养成自觉遵守法律的行为习惯,从源头上杜绝诈骗行为的发生;与此同时执法部门则应对各类诈骗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让骗子不敢再违法乱纪。

老年人平常要多听、多看,多了解社会上的人和事,多看新闻读报纸,关心国事民生,尤其要多关注一些法制栏目,开阔自己视野,吸取他人的经验,做到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对各种骗术的防范和鉴别能力,多掌握老人防骗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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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债务纠纷法院会受理吗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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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欠款不还的人都是让人感到非常讨厌的,这个时候,很多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都会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欠款人还钱。那么私人债务纠纷法院受理吗?个人债务纠纷应如何起诉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些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

私人债务纠纷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立案条件,法院就会受理。法院受理借贷案件的条件是原告必须提供书面据,无书面借据的,必须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否则法院将不予裁定。

(一)根据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二)得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三)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得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对于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裁定中止诉讼。

此外,在审理中债务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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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纠纷不属民事诉讼受理范围吗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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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土地确权纠纷不属民事诉讼受理范围吗?

土地确权纠纷属于行政管理范畴,依法应由行政机关处理,对行政处理不服的,可以以处理争议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权属争议调处要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从维护争议双方共同利益出发,在调处土地权属纠纷过程中,以现行法律法规及《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为依据,严格按照受理、调查、调解、处理等程序,及时化解矛盾,将矛盾解决在基层,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新农村。

以上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由提供,希望大家能采纳,关于土地确权纠纷该如何处理,我们下期继续给大家解答,请注意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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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不受理还可以再次申请吗

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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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在我国现阶段有日益增加之趋势,那么,如何有效地利用劳动争议仲裁机制解决劳动争议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劳动仲裁不受理可以再次申请吗?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劳动仲裁不受理不可以再次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件不予受理的,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当事人可以持该通知书,在法定期限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申请劳动仲裁:

一、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三、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四、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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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不受理的原因是什么

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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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来,劳动争议仲裁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调整劳动关系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那么,劳动仲裁不受理原因是什么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劳动仲裁不受理的原因:

1、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根据本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只负责审理法定的劳动争议案件,如果双方争议的事项不属于上述规定中的内容,不是劳动争议,则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不予受理。

2、是否属于受理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事人的仲裁申请后,应当审查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3、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事项是否有直接利害关系。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申请人自己的劳动权利受到侵害或者与另一方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只有申请人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劳动权利而申请仲裁,才是合格的申请人。

4、有明确的被申请人。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应当明确被申请人是谁,也就是说与谁发生劳动争议。

5、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仲裁请求是申请人想通过仲裁程序达到的目的,也就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保护自己权利的具体内容。仲裁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包括:当事人之间纠纷形成的事实、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请求的依据和理由及适用的法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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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提醒:家装纠纷中哪些案例是不被受理的?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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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消协公布的统计表明,近年消费者对房屋装修及建材类投诉持续升温,投诉总数同比增长了45.2%。下面佰佰要给大家介绍家装纠纷中都有哪些类型的案例是不被受理的。

1.消费者与家装企业中的员工私下交易而引起装饰纠纷的;

2.提供不出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的;

3.提供不出家装工程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以及权益被侵害的证明证据的;

4.家装工程的价格,当事人已在合同中约定,而又对合同价格提出异议进行投诉的;

5.超过家装工程约定的保修期,被诉人不再承担违约责任的;

6.投诉人因自身不遵守适用规定导致家装工程出现问题的;

7.已达成协议,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8.委托他人投诉,没有出具委托授权书的;

9.对存在的争议无法实施质量检验、鉴定的;

10.法院、仲裁机构、有关行政机关或消费者协会已受理或处理的;

11.不符合家装工程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消费者在选择施工队伍、签订装修合同和装修过程中都可能因疏忽或自我保护意识淡薄而导致自己将来无法顺利投诉,难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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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专利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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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大家都知道,属于我们自己发明的东西,所有权肯定是归我们自己所有,也就是专利的独占权,但是这个所有权却要法律来规定,那么,受理专利申请条件有哪些呢?不同种类的专利权如何维权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根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还要附上产品图片和权利要求书,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和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后,应当明确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通知申请人。

第二,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如果缺少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无附图)和权利要求书,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缺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的,则不在受理的范围之内。

第三,未使用中文或者专利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的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也不会受理。

第四,不受理境外申请人直接递交或者通过涉外代理机构递交的申请文件或者PCT专利申请文件。

从以上四点我们可以看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还要附上产品图片和权利要求书,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和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后,应当确定是否接受受理,如果接受的话,还应当明确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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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受理网点一览

全文共 1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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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买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如何才能节省时间,一站到位呢?今天小编特别整理广州市承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网点,省去您奔波浪费的时间和精力。

承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受理网点

(一)中心受理网点

1.天河区

咨询电话:85503869

面签电话:85503925

抵押办理:85503507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7:00

服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3楼

2.荔湾区

咨询电话:81304063

服务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康王北路1024号2层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7:00

3.黄埔区

咨询电话:暂无

服务地址:黄埔区黄埔东路302号黄埔花园裙楼2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7:00

4.增城

咨询电话:82689080(新塘)32851277(荔城)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4:30—17:00

服务地址:新塘镇荔新13路73号新塘公积金分理处(农商银行)2楼;荔城街荔园路1号

5.花都

咨询电话:36925521

面签电话:36935112

抵押办理:86707496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4:30—17:00

服务地址: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1号信合大厦南座5楼

6.番禺

咨询电话:34606606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4:30-17:00

服务地址:番禺区德兴路37、39号2楼

7.从化

咨询电话:37900985

办理抵押:37900913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4:30-17:00

服务地址:从化市街口河滨南路93号

8.海珠区(即将设立):

咨询电话:暂无

服务地址:新港西路162号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

9.白云区(即将设立):

咨询电话:暂无

服务地址:白云区机场路1438号正阳大厦2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

10.南沙区(即将设立):

咨询电话:暂无

服务地址:南沙区进港大道22号39单元(金莎广场二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

(二)银行受理网点

目前可以办理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广州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排名不分先后)。

申请人可到上述银行在广州市的分(支)行(业务网点)办理和咨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了解了广州市承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受理网点以及银行受理网点,准备选择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们就可以到相关地点去办理相关手续,完成后续的购房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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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住房公积金办理地点及受理业务范围一览

全文共 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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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大家查阅合肥公积金业务办理地点,了解各办理地点受理业务,小编特将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点及分中心、四县管理部信息整理如下,供参考。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点及业务受理范围

备注:受理业务以营业点实际办理业务为准;此外如道路修改等可能会出现公交调整线路情况,公交车以实际到达线路为准。

分中心及四县管理部具体地址及业务受理范围

备注:受理业务以分中心和管理部实际办理业务为准;此外如道路修改等可能会出现公交调整线路情况,公交车以实际到达线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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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申请人工找回密码等任务受理单时提交证件的要求是什么

全文共 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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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个人类型的账户申请人工找回密码、取消手机绑定等任务受理单时,提交证件要求

1、需要提供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带有户口专用章的第一页以及本人信息页)、户籍证明、护照+资金来源凭证和临时身份证其中一样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数码拍摄件。)

如提供的不是以上的证件,提交人工受理单任务时则会被退回。

2、证件要求完整(身份证需带有身份证号码的这面、户口本需带有户口专用章的第一页和本人信息页、护照需要带有公章和证件号码),证件上不包含任何网站字样(比如:提交的证件印有微博名称等)。

证件要求清晰(不能模糊和看不清楚)。

提供的证件图片必须是彩色原件图片,可以用数码相机拍摄或扫描仪扫描。

3、证件图片格式为PNG,BMP、JPG或GIF。

4、提交的证件名字和证件号码需要和支付宝账户的信息一致。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由阿里巴巴集团创办。支付宝致力于为中国电子商务提供“简单、安全、快速”的在线支付解决方案。支付宝公司从2004年建立开始,始终以“信任”作为产品和服务的核心。不仅从产品上确保用户在线支付的安全,同时让用户通过支付宝在网络间建立起相互的信任,为建立纯净的互联网环境迈出了非常有意义的一步。

支付宝提出的建立信任,化繁为简,以技术的创新带动信用体系完善的理念,深得人心。在五年不到的时间内,用户覆盖了整个C2C、B2C、以及B2B领域。截止到2009年12月8日,支付宝注册用户达到2.5亿,日交易额超过12亿,日交易笔数达到500万笔。支付宝创新的产品技术、独特的理念及庞大的用户群吸引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商家主动选择支付宝作为其在线支付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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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货币报案不受理到底应该怎么办?数字货币有哪些投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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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数字货币报案受理怎么办?这些年来伴随着区块链概念,也让很多的上市公司出现涨停,同样有人选择投资数字货币,可是也有人会因此被骗,数字货币报案不受理的案件基本上每天都在发生,此时会让很多的投资者觉得比较揪心,一旦在出现之后,到底应该怎么办呢?

数字货币报案不受理

1、数字货币报案不受理怎么办数字货币其实并没有得到国家的认可,所以在投资的过程中,如果遭遇经济损失,再加上金额比较少,根本就无法得到保障,要想达到改善的作用,最好是联合多人一起举报,比如可以把身边的一些投资者结合在一起,只要涉案的金额比较多也会有一定的作用,当然在平时投资的过程中注意风险,这才是关键的。

2、数字货币会有哪些投资风险?在了解数字货币报案不受理之前,同样也应该知道在目前投资数字货币是有着许多的风险,其中割韭菜也是必修的课程,在进入到虚拟货币市场时,很多人都想要赚快钱,可是最终也会因为数字货币快速的下跌,最终就会选择退出,其实真正能够赚钱的大部分都是耐得住寂寞的人。在投资数字货币时,也相当于是一场游戏,专家也就是设计着游戏规则的人,更加清楚于整个区块链的发展,所以当你在选择投资失败之后,那么数字货币报案不受理也是常有的。

3、数字货币相当于传销数字货币报案不受理,主要也是因为部分数字货币等同于传销,伴随着互联网快速的发展,虽然有不少人都会选择在网络上投资,伴随着电子支付的到来也同样是一种变革,可是对于突然出现的数字货币,这也可能是非法集资的一种渠道,不过也并非所有的货币都是如此,在选择投资时一定要谨慎的思考,否则很有可能就会看到数字货币随时的上涨或下跌,在整个炒虚拟货币的过程中也同样会有着许多的风险,要想真正达到赚钱的效果,需要深入的了解某一个虚拟货币。

如果在投资虚拟货币过程中真的遭遇欺骗,那么首先一定要了解数字货币报案不受理很可能就是一种欺骗的行为,其次在选择炒虚拟货币时,应该先实现人生的财务自由,如果一直选择疯狂的炒虚拟货币,很有可能导致生活会出现许多的问题,也可能会产生更多的风险,所以在选择投资虚拟货币时,不仅需要找到靠谱的虚拟货币,也一定要找到专业的平台。大家可以到OKLink浏览器中获得更多的行业资讯,挑选专业的平台入手,对投资更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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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申请有受理时限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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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是一种宣告债务人无力偿付债务及其后的一连锁还款予债权人过程的法律程序。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破产的相关法律知识。

债务人申请

破产法第7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有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第8条规定,债务人申请时,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债权人申请

1.债权人的申请资格。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因此,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精神,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

2.债权人申请的形式条件。根据司法解释,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有:(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3.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破产法第7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在这里,法律对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只规定了“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这并不意味着在债权人申请的情况下,破产原因的事实构成只有一项。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事实属于企业内部情况,债权人通常无法确知,因而不应要求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加以证明。有鉴于此,破产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提出申请的,债务人应当自受理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如果债务人确实不具备破产法第2条规定的破产原因所要求的其他事实,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后,可以裁定驳回申请。

3、破产申请要件

1、破产申请的形式要件:

(1)破产申请必须要由具有申请权的人提出。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债权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债务人可以作为破产案件的申请人;

(2)破产申请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在我国,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普通法院属管辖,至于破产案件级别管辖以及管辖权方面,应参照普通民事案件的管辖规定执行;

(3)破产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这与普通民事诉讼相比较是一个区别;

(4)破产申请由债务人提出时,应预交破产费用,但不用一次全部预交完毕,而且在破产宣告后,它可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和解达成协议后,应自债务人财产中及时偿还。

2、破产申请的实质要件:

(1)破产原因。依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清偿到期债务的以及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可以申请宣告破产。至于如何判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只要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呈连续状态,如无相反证据,可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破产能力。在我国,只要是企业法人都具有被申请宣告破产的主体资格;

(3)至于多数债权人、经济能力、破产障碍,目前在我国的破产立法中不属于破产申请的实质要件。

4、破产申请的受理时限

1、对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受理时限以及债务人的异议期限。破产法第10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这是因为,破产对债务人来说是生死攸关的事情,故债务人有权及时知道自己被申请破产,而且有权就自己是否具备破产原因或者是否有不适用破产程序的其他理由提出意见。实践中,由于债权人不能够详尽地了解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可能会在债务人并不具备破产原因的情况下提出破产申请;也可能有债权人为了达到不正当的目的,试图借助破产程序损毁债务人的商誉或者阻止债务人将要进行的某项交易,甚至以此对债务人进行敲诈或胁迫。因此,破产法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申请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债务人接到人民法院所送达的破产申请通知之日起7日内为债务人对破产申请的异议期。债务人有异议的,必须在异议期内提出。

异议期满后,无论债务人是否提出异议,法院有不超过10天的审理期。也就是说,法院将在异议期满后10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

2、债务人或清算责任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受理时限。在债务人或者清算责任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情形下,不存在债务人提出异议的问题。因此,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3、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期限的规定。以上是对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限规定。但是,当出现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时,例如债权人人数众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资产状况混乱等,人民法院难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对破产申请的审查。此时,为了保证受理裁定的正确性,人民法院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将裁定受理的时间延长15日。因此,在特殊情况下,从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到法院作出受理裁定的最长时间,债权人提出申请的案件为37日,债务人或清算责任人提出申请的案件为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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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物返还诉讼怎样才会被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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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原物请求权是指物权人要求物权占有人返还其占有的物的请求权。对于原物返还诉讼,怎样才会被法院受理的问题是人们关注的。下面由小编告诉你原物返还诉讼怎样才会被法院受理的做法吧。

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构成要件

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权利人为物权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主体应为失去占有的所有权人、他物权人及其他依法享有权利的人。至于占有人,无论其是否为有权占有,均应依据占有请求权行使权利,而不能依返还原物请求权行使权利。

(2)须有他人无权占有动产或不动产的事实。无权占有,指没有法律根据、没有合法原因的占有。一般包括两种情形:其一,占有人从占有之始就没有法律根据,如占有人占有的物是他人的盗窃物。其二,占有之始本来有法律根据,但是后来该根据消灭,如租赁他人的物,已经超过约定的期限而不返还。

(3)相对人须为现在的无权占有人。所谓现在占有该物之人,是指现在仍事实上管领其物但无正当权源的人。曾经占有该物但现在没有事实上管领其物之人,即使所有人的占有关系因其人的行为而丧失,所有人也仅仅在此项行为具备侵权行为要件时,向该人请求损害赔偿,而不能对其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

原物返还诉讼会被法院受理的方法

一、返还原物纠纷诉讼的法律适用

处理返还原物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物权法》第34条的规定。

二、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題

适用本案由时要注意,返还原物与返还财产并不完全相同。返还原物是指物的返还,返还财产是指财产的返还,财产的形态既包括物也包括权利。所以,返还财产的范围要大于返还原物的范围。返还原物是指对物质形态的物的返还。

三、返还原物纠纷诉讼的管辖

返还原物纠纷区分返还物属于不动产和动产而分别确定管辖。不动产返还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返还纠纷,则根据当事人之间产生返还请求权基础法律关系确定管辖,如因合同关系占有动产的,按照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规定处理,如因不当得利返还的,按照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处理。

四、返还原物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这类诉讼是指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其占有的动产或不动产的诉讼。在多数国家,这类诉讼的举证责任由不占有财产的一方当事人,即原告负担。不少国家的民法规定,对物的占有具有权利推定的效力。

我国民法通则及民法理论均未承认占有具有权利推定的效力,但从审判实践看,物品的占有者在举证责任问题上也是处于有利地位的。这是由于未占有物品的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他首先必须证明作为诉讼请求根据的事实,即证明对所争执的物品享有合法权利的事实。如证明对该物品享有所有权,享有占有权等。如果原告主张的引起权利发生的法律事实得不到证明,而被告也未能证明对该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人民法院通常也会依据被告外观上占有物品的事实,作出有利于被告的裁判。

例如,在河北省廊坊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关于房屋地基纠纷的上诉案中,上诉人李某主张由廊坊镇卫生部门占有和使用的一块宅基地的使用权归其所有。在一审中,李某提出买房时的文契作为证据,但该文契的四至栏中有些疑点,经过多方调查,仍然无法消除这些疑点。一审法院认为此文契不足以证明地基使用权归李某所有,虽然被告也未能证明自己对该地享有使用权,但鉴于占有这一事实,一审法院作出了维持原状的判决。在二审中,上诉人未能提供新的证据,二审法院也未能收集到足以确定该地所属的其他证据,由于该地的历史归属不能认定,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返还原物请求权的适用范围

对于返还原物请求权的适用范围,民法理论界已经达成共识的是:所有权、地上权、典权、动产质权以及留置权,都可以适用,因为上述权利的内容都包括物权人对标的物的占有,如果物权人失去对标的物的占有,那么,其都可以行使返还请求权。存有较大争议的是地役权和抵押权能否适用返还请求权。现就此二争议问题分别予以阐述。

1.地役权能否适用返还请求权。对于地役权能否适用返还请求权,立法和学说有两种截然不同的体例和观点。就立法而言,有所谓否定主义和肯定主义之别。《德国民法典》采否定主义,其第1027条规定:“地役权受妨害时,地役权人享有第1004条规定的权利。”而第1004条所规定的是所有权排除妨害请求权和不作为请求权(妨害预防请求权),并不包括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我国台湾地区“民法”采肯定主义,其第858条规定,第767条之规定于地役权准用之,据此,地役权有返还请求权之适用。就学说而言,有所谓否定说和肯定说之争。否定说认为,地役权不应适用返还请求权,其理由主要是,地役权不以占有供役地为前提,因而不可能产生地役权人丧失供役地占有的问题,况且,排除妨害请求权和妨害预防请求权足以保护地役权,立法上没有必要规定基于地役权的返还请求权;肯定说认为,如供役地之占有与需役地之占有相结合或地役权须以占有供役地为内容,则在供役地被他人侵夺的情形下,应承认地役权人的返还请求权。在上述两种学说中,否定说为日本之通说,肯定说为台湾之通说。中国大陆多数学者倾向于赞同否定说,但《物权法》[1]的三个专家建议稿和物权法草案似乎都持肯定意见,因为上述建议稿和草案都是统一规定返还请求权的。

解决问题的办法有二:一是,学说和立法相一致,承认基于地役权的返还请求权(只不过其适用的情形罕见而已);二是,立法以“但书”表明地役权不适用返还请求权,或者留待司法机关解释。笔者认为,还是以“但书”的形式明确规定为好。

2.抵押权能否适用返还请求权。对于抵押权能否适用返还请求权,通说持否定见解。史尚宽先生认为,“抵押权为不含有占有标的物之权利,原则上以妨害除去及防止之请求权为限”;黄宗乐先生认为,“抵押权不含有为占有标的物之权能,故不生抵押物返还请求权,仅可以成立基于抵押权之妨害除去请求权及妨害防止请求权”;王利明教授也认为,“由于抵押(权)人并没有直接占有标的物,尤其在抵押物被第三人非法占有的情况下,抵押权人不得直接向非法占有人请求返还,只能由抵押人行使物权请求权或侵权请求权,所以抵押权不适用返还请求权。”①但刘凯湘博士却认为,抵押权可以适用返还请求权,其理由是,在抵押人不行使或难以行使所有物返还请求权,而妨害排除请求权或妨害防止请求权又不足以救济抵押权的情况下,应当承认抵押权人的返还请求权,不过,抵押权人不能请求向自己返还,而应当请求向抵押人返还。

②笔者认为,抵押权不适用返还请求权,其理由在于,其一,抵押权人不占有抵押物,不会发生抵押物自抵押权人处被他人无权占有或侵夺的情形;其二,即使抵押物被他人无权占有或侵夺,由于抵押权并非必然需要实现之权利,故抵押人一般不会因意图损害抵押权人的利益而怠于行使所有物返还请求权。这说明,因抵押人意图损害抵押权人的利益而怠于行使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发生几率并不高,因此,不必赋予抵押权人以抵押物返还请求权。但是,如果抵押人怠于行使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则抵押权人可以代位行使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不过,其只能请求无权占有人向抵押人返还,而不能请求向自己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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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案件的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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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作为社会公正的最底线保障,各类案件纠纷能否顺利进入司法审判程序中来,案件受理这一环节是很重要的。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法院受理案件的相关法律知识。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程序的特殊规定

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指控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自诉案件主要包括:必须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直接控告被告人,法院才处理的案件。主要有侮辱、诽谤案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虐待案件等;被告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程序与审理一般公诉案件的程序有所不同,主要是:

1.人民法院接到自诉案件以后,应当进行审查,区别案件情况予以处理:(1)对于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作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2)对于被害人指控被告人犯罪的证据不足或者没有证据的,应当让自诉人提出补充证据,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的起诉。

2.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后,自诉人经法庭两次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而故意拒不到庭的,或者在法庭审理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照自诉人撤回起诉处理。

3.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以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起诉。通过法院调解,自诉人同被告人和解或者自诉人与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自诉人撤回起诉的,法院就不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这也是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重要区别之一。这样规定是考虑到自诉案件有其自身特点,一般是很轻微的刑事案件,为减少争讼,有利于社会、家庭的安定作出这样的规定。

4.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自诉案件,人民法院不能进行调解,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因为这类自诉案件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没有履行职责,该管不管的案件,而且其中有些案件从性质上说应当是公诉案件,只是因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不履行自己的职责,为了解决老百姓告状无门的问题,惩罚犯罪,才由法律规定被害人可以直接控诉到人民法院,所以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自诉案件时,不能适用调解。如果其中有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或者是轻微的刑事案件,可以允许自诉人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自诉人撤回自诉。

5.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即被告人可以就自诉人控告的案件的有关事实对自诉人提起刑事诉讼。反诉适用法律关于自诉的所有规定。 >>>下一页更多精彩“法院受理民事诉讼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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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案件的程序

1、起诉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同时填写诉状清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法院,一份原告留存。

原告在递交起诉状时,为公民(自然人)的应附交个人身份证明;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的应提供工商登记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明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被告为法人的应提供的工商登记资料,被告为公民(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户籍证明。

2、立案法院接受当事人递交诉状后,应在诉状清单上签名,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立案,同时向当事人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当事人法律文书送达确认书、诉讼须知、调解须知以及缴纳诉讼费用通知。

3、排期经法院审查决定立案的,当即进行排期。排期包括确定开庭日期、时间、法庭和审判长,并向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

4、缴纳诉讼费用当事人收到法院开出的缴纳诉讼费用通知起七日内可至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派驻本市各法院的收费点交款。

5、付款方式以现金、本票方式付款的,由农行直接开出《诉讼费预缴专用凭证》(受理回单);以支票、汇票方式付款的,当事人凭农行出具的对号单三天后到交付银行凭单领取银行出具的《诉讼费预缴专用凭证》(受理回单)。

支票收款人是出票人的,必须背书,盖出票人银行留存印鉴;支票收款人是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不用盖背书章;以贷记凭证(本市)、电汇(外埠)方式付款的,汇款时,应注明立案法院出具的诉讼费用缴纳通知单编号、案号,若代单位或个人交款,应注明代XX单位或XX个人付款。农行收款后开出《诉讼费预缴专用凭证》(受理回单)。

6、法院开票当事人凭农行出具的《诉讼费预缴专用凭证》(受理回单)即时向法院调换《诉讼收费专用票据》

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程序

1、起诉和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和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和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立案。法院对原告提交的起诉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在7日内立案。

3、开庭审理。在法院通知的时间内补充材料,在开庭日赴法庭开庭,法庭调查、质证、当事人陈述、辩论、判决。

4、执行。判决书生效后,对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被告人包括以下几类情形:

(1)刑事被告人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通常就是刑事诉讼的被告人,即可能实施了犯罪行为、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这里的刑事被告人不仅是指那些被定罪量刑、被追究了刑事责任的人,而且也包括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其他共同致害人由于行为轻微或其他法律规定的原因,虽然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其致害行为造成物质损失的,仍然负有赔偿责任,应当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2)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承担法律规定的监护义务,其特定的法律地位决定其应当尽到监护职责,所以当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物质损失时,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应当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

(3)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刑事被告人被判处死刑并且已尼被执行死刑的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应当是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遗产继承人本人虽然没有实施犯罪行为,也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其既然继承了犯罪人的财产,就意味着也要承担犯罪人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

(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其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仍然需要赔偿,刑事被告人本人虽然死亡无法承担赔偿责任,但其遗产继承人继承了刑事被告人的遗产,根据法律规定自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因而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5)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除了上述几类应当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以外,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也负有赔偿责任。另外,附带民事诉讼的成年被告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其近亲属自愿代为承担的,司法机关应当准许,其近亲属可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案件不受理权

人民法院对不符合受理案件的起诉,不予立案审理的诉讼行为,以下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原告不是与本案由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没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依法应由其他行政机关处理的争议;

(3)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

(4)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5)法律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起诉。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经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通知原告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户依法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不服该裁定的,可以上诉。

法院受理民事诉讼多久

受理是指:法院对诉讼主体提交的材料经过初步审查属于职责范围且手续基本齐全的予以接受的一道程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受理是立案的前置程序,受理期限是7天。

法院受理案件的流程的环节

1、起诉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同时填写诉状清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法院,一份原告留存。

原告在递交起诉状时,为公民(自然人)的应附交个人身份证明;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的应提供工商登记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明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被告为法人的应提供的工商登记资料,被告为公民(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户籍证明。

2、立案

法院接受当事人递交诉状后,应在诉状清单上签名,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立案,同时向当事人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当事人法律文书送达确认书、诉讼须知、调解须知以及缴纳诉讼费用通知。

3、排期

经法院审查决定立案的,当即进行排期。排期包括确定开庭日期、时间、法庭和审判长,并向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

4、缴纳诉讼费用

当事人收到法院开出的缴纳诉讼费用通知起七日内可至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派驻本市各法院的收费点交款。

5、付款方式

以现金、本票方式付款的,由农行直接开出《诉讼费预缴专用凭证》(受理回单);

以支票、汇票方式付款的,当事人凭农行出具的对号单三天后到交付银行凭单领取银行出具的《诉讼费预缴专用凭证》(受理回单)。

支票收款人是出票人的,必须背书,盖出票人银行留存印鉴;

支票收款人是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不用盖背书章;

以贷记凭证(本市)、电汇(外埠)方式付款的,汇款时,应注明立案法院出具的诉讼费用缴纳通知单编号、案号,若代单位或个人交款,应注明代xx单位或xx个人付款。农行收款后开出《诉讼费预缴专用凭证》(受理回单)。

6、法院开票

当事人凭农行出具的《诉讼费预缴专用凭证》(受理回单)即时向法院调换《诉讼收费专用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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