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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饰色彩搭配教学案例

全文共 3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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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饰色彩搭配教学案例分为色环基础知识、服装人体结构、色彩搭配原则、搭配注意事项、视频欣赏和搭配练习六大版块。这六大板块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服饰色彩搭配技巧大全

一、颜色搭配

A、原色:红、黄、蓝 复色:红 黄=橙 红 蓝=紫 黄 蓝=绿 间色:黄 橙=橙黄 橙 绿=棕

B、彩色系 (1)色相:指色彩的冷、暖属相 (2)纯度:指色彩的纯净程度 (3)明度:指色彩的明亮度

C、服装、服饰的颜色分类: (1)暖色:红、橙、黄、粉红 (2)冷色:青、蓝、紫、绿、灰 (2)中间色:黑、白、咖啡

D、颜色搭配原则:

(1)冷色 冷色

(2)暖色 暖色

(3)冷色 中间色

(4)暖色 中间色

(5)中间色 中间色

(6)纯色 纯色

(7)净色(纯色) 杂色

(8)纯色 图案

E、颜色的搭配禁忌:

(1)冷色 暖色

(2)亮色 亮色

(3)暗色 暗色

(4)杂色 杂色

(5)图案 图案

F、服饰色彩的搭配方法

(1) 上深下浅:端庄、大方、恬静、严肃

(2) 上浅下深:明快、活泼、开朗、自信

(3) 突出上衣时:裤装颜色要比上衣稍深

(4) 突出裤装时:上衣颜色要比裤装稍深

(5) 绿色颜色难搭配,在服装搭配中可与咖啡色搭配在一起

(6) 上衣有横向花纹时,裤装不能穿竖条纹的或格子

(7) 上衣有竖纹花型,裤装应避开横条纹或格子的

(8) 上衣有杂色,裤装应穿纯色

(9) 裤装是杂色时,上衣应避开杂色

(10) 上衣花型较大或复杂时,应穿纯色裤装

(11) 中间色的纯色与纯色搭配时,应辅以小饰物进行搭配

二、裤装与服饰的搭配方法:

(1)七分裤: 搭配服饰:A.短小T恤 B.紧身上衣 C.无袖T恤 D.休闲拖鞋 E.时装拖鞋

(2)八分裤: 搭配服饰:A.收腰T恤 B. 短小T恤 C.紧身上衣 D. 无袖T恤 E.时装拖鞋或凉鞋

(3)九分裤: 搭配服饰:(1)夏款 A.短T恤 B.紧身上衣 C.无袖T恤 D.皮鞋 E.时装拖鞋 F.休闲凉鞋

(4)十分裤: 搭配服饰:(1)夏款 A.短T恤 B.紧身上衣 C.收腰T恤 D.无袖T恤 拖鞋 F.休闲凉鞋 G、皮鞋

(5)小直筒: 搭配服饰:可与任一种上衣搭配,几乎没有什么限制,鞋子搭配精致的独跟鞋,效果最佳。

(6)中直筒 搭配服饰:A.短上衣 B.紧身上衣 C.收腰上衣 D.中长大衣或风衣 E.棉袄或棉袍 F.圆润的皮鞋或时装鞋 G.短夹克

(7) 大直筒 搭配服饰: A.短上衣 B.紧身上衣或毛衣 C. 中长大衣或风衣 D. 棉袄或棉袍 E. 短靴 F. 鞋子不宜过小,根不宜过细 G.短夹克

(8) 西裤: 搭配服饰:A.过臀上衣 B. 中长大衣或风衣衣 C.棉袄或棉袍

(9)锥型裤: 搭配服饰:A.过臀上衣 B.中长大衣或风衣 C.宽松上衣 D.棉袄或棉袍

(10)喇叭裤: 搭配服饰:A.短小上衣 B.紧身上衣 C.时装马夹 D.皮夹克 E. 紧身毛衣 F.中、长款上衣 G.时装鞋 H.精巧鞋类

(11)斜裁裤 搭配服饰:A.短上衣 B C.紧身上衣 D.收腰上衣 E.时装马夹 F.皮夹克 G.紧身毛衣 H.飘逸风衣 I.欧版鞋 J. 精致鞋类

(12)牛仔裤 搭配服饰:A.休闲上衣 B.马夹 C.夹克 D.紧身上衣 E.收腰上衣 F.毛衣 G.运动鞋 H.休闲皮鞋 I.旅游鞋

(13)时装休闲裤: 搭配服饰:A.前卫服饰 B.时尚上衣 C 时装休闲鞋

(14)运动休闲裤: 搭配服饰:A.搭配运动上衣 B.宽松适于运动的上衣 C. 休闲运动鞋类

(15)高腰裤: 搭配服饰:A.紧身毛衣 B.马夹 C.衬衣 D.皮鞋

(16)低腰裤: 搭配服饰:A.短上衣 B.露脐装 C.吊带装 D紧身上衣 服装颜色搭配学

三、色系搭配:

暖色系

冷色系:红vs蓝、黄vs紫,此配法,是相对配色 ;

浅色系 深色系:浅蓝vs深蓝、粉红vs铁灰,此配法,是深浅配色 ;

暖色系 暖色系:黄vs红、黄vs绿,此配法,是同系配色;

冷色系 冷色系:灰vs黑、紫vs黑,此配法,是同系配色;

明亮系 暗色系:白vs黑,此配法,是明暗配色 深浅配色与明暗配色,营造出的视觉效果不同。

深浅配色,是一深一浅的撘配,是和谐的感观 明暗配色,是明亮与黑暗的撘配,是强烈的感观。

不同材质及色泽衣服的撘配,也会有不同视觉效果 找出最适合本身的色系,达到视觉的和谐即可。

四、总体搭配:

1、有图案的上衣不要配相同图案的衬衣和领带。

2、条纹或者花纹的上衣需配素色的裤子。

3、鞋子的颜色要与衣服的色彩相协调。

4、裤腿不能过短,否则会给人重心不稳的感觉,而且有失庄重。

5、内外两件套穿着时,色彩最好是同色系或反差大的,搭配起来会更有味道。

五、色彩搭配: 服装的色彩搭配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对比色搭配,另外一类则是协调色搭配。

▲对比色搭配分为:

1、强烈色配合: 指两个相隔较远的颜色相配,如:黄色与紫色,红色与青绿色,这种配色比较强烈。 日常生活中,我们常看到的是黑、白、灰与其他颜色的搭配。黑、白、灰为无色系,所以,无论它们与哪种颜色搭配,都不会出现大的问题。一般来说,如果同一个色与白色搭配时,会显得明亮;与黑色搭配时就显得昏暗。因此在进行服饰色彩搭配时应先衡量一下,你是为了突出哪个部分的衣饰。不要把沉着色彩,例如:深褐色、深紫色与黑色搭配,这样会和黑色呈现“抢色”的后果,令整套服装没有重点,而且服装的整体表现也会显得很沉重、昏暗无色。 黑色与黄色是最亮眼的搭配,红色和黑色的搭配,非常之隆重,但是却不失韵味的哦!

2、补色配合: 指两个相对的颜色的配合,如:红与绿,青与橙,黑与白等,补色相配能形成鲜明的对比,有时会收到较好的效果.黑白搭配是永远的经典。

服饰色彩搭配教学案例

1.色环基础知识

该版块介绍了本节内容的理论基础。着重介绍了色环的基础知识,即各种颜色的名称与特征。让学生对各种色彩有了醒目的认识。为后面的服饰的搭配垫定了基础。色环基础中我利用分层的手法,将色环做成可以随意移动的,学生选中喜欢的颜色拖动鼠标,将几款相近的颜色放在一起进行比较,可以很直接的感受到邻近色或者同类色以及类似色的对比,可以很直接的看到几种颜色的搭配效果。

2.服装人体结构

在学生了解和熟悉了色彩的名称与一般规律后,接下来就是对人体结构的了解,了解在服装人体中最重要的比例结构是怎样的,了解人体中的黄金分割点的位置在哪里,了解每个比例所对应的人体结构的位置,该版块主要针对学生的这几大问题,着重介绍了人体的物理特征。在本环节,我首先介绍了人体结构的知识,然后将图片中人体的结构部分和文字相连接,学生将鼠标随意地放在人体的某个部位就会出现对应的人体结构的文字表述,这样学生会很直接地记忆人体的各个部位,让学生对人体结构有了立体的认识。比如我将鼠标放在第二头身和第三头身之间时,这时在页面上就会出现对应的“乳点以上至腰部位置”红线所划文字,这个点也是我们人体很重要的黄金分割点的位置和视觉重心点的位置。学生只有了解了服装人体的几个重要结构点的位置才能准确把握,自由练习,自由创作。

3.色彩搭配原则

在对色环基础知识和人体结构有了初步的了解后,接下来最重要的就是运用相关色彩知识对服装的选择进行巧妙的搭配。这也是我教学过程中的难点所在。学生将点击页面“返回”这个按钮,返回至主页面,随后将鼠标放在“色彩搭配原则”时,就可以看到大概的服饰几种色彩的搭配原则:协调色,同类色,近似色。然后点击进入,在这个部分首先将服饰色彩分成最主要的六大色系,这六大色系全部用图片和文字结合解释每个颜色的运用方法和搭配原则。比如:第一款黑色,由于黑色象征着神秘、高贵,并且具有收缩的效果,因此黑色的搭配一般是与较亮的白色或者明度较高的色彩进行搭配,这样搭配出来的效果对比强烈;再比如在色彩搭配中较难搭配的绿色,点击鼠标进入绿色后,可以直接看到绿色最合适的颜色是白色,这两个颜色是完美搭配,这里就不一一例举。

4.搭配注意事项

第四部分是我利用实际经验对实际操作中的几点事项进行阐述。让学生对相关细节做到心中有数。比如服饰的整体颜色应控制在3~4种,服装颜色应上下呼应,既有对比又很协调。学生这就需要对服装有一个非常深入的了解。

5.视频欣赏

为了让学生更加深入了解服饰的整体配色效果,我们没有条件带学生去服装表演的现场,但是我们可以将服装表现搬到课堂上,利用视频让学生在课堂上就能欣赏到顶级服装大师的服装设计秀,切身感受艺术的魅力,感受服装的魅力,感受创作的魅力,这样才能让学生有创作的热情,有创作的动力,有创作的实力。所以我精心挑选了迪奥的两场经典服装秀,一个视频是女装表演,另一个视频是男装表演,学生集合前面所讲的相关理论知识,参照直观的视觉材料,这样才能够对服装的色彩搭配有全面认识。

6.课后练习

有了全面认识还不够,古人云:“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为了让学生自己动手操作,为了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检测学生对于知识点的掌握情况。我设计了课后练习环节,这个环节是以服饰搭配的游戏形式出现。这个练习其实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服装,另一部分是配饰;服装包括了上装中的衬衫、T恤、夹克、背心等,下装包括了裙装、裤装,都是基本搭配的款式,学生可以随意地将服装的各个部分进行搭配,上装的颜色和下装的颜色任意选择;另一部分是配饰的搭配练习,这部分也是这个课程中延伸出来的一部分内容,将服装搭配好后,学生可以利用前面所学知识再将这款搭配练习中的配饰部分进行练习,比如发型的选择,头饰、耳环、包、鞋、袜、墨镜、项链等,将这些配饰物品和服装协调搭配,学生在游戏中会自我进行练习。同时产生对服饰和色彩搭配的兴趣,以便在课后进行相关的练习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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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人际关系处理案例

全文共 2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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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不能很好处理人际关系的人是很难开展工作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营造人际关系处理案例,希望对你有帮助。

营造人际关系处理案例篇1

愤怒 被最亲密的同事出卖了

阿若(女,25岁)工作时间:3年

我和阿梅是同时进公司的,又在同一个部门工作,关系一直很好。出于信任,我和阿梅无所不谈,从个人隐私到对公司的种种看法。可我没想到,有一天我们会反目成仇:前些日子,部门主管辞职了,公司决定在我和阿梅之间选一个接替这个职位。论资历和实力,我们不相上下。可最后,我落选了,后来才知道,是阿梅找人到领导那儿告了我一状,说我对公司有诸多不满……

心理处方:

职场上,最可能出卖你的那个人,往往就是知晓你秘密最多的“密友”。要知道,很多时候,同事之间除了合作伙伴关系,还是潜在的竞争对手:当你们目标一致时,同事是你最亲密的战友;当你们利益发生冲突,这种关系就变得摇摇欲坠。言多必失,在与同事保持安全距离的同时,务必管好自己的嘴。

营造人际关系处理案例篇2

迷茫 与领导之间远近两不宜

子华(男,24岁)工作时间:1年

刚参加工作时,我抱着走“群众路线”的想法,尽量远离领导,和同事打成一片。我以为只要认真做事,就能在公司立足。可是3个月试用期还没到,我就被炒鱿鱼了——因为领导觉得我“表现平平”。不久我又找到另一份工作,吸取上次的教训,我频频在领导眼前晃悠:开会时总抢着坐在他旁边,隔三岔五主动汇报工作……同事们的鄙视早在我的意料之中,可让我没想到的是,有一次无意中听到领导说我“太爱出风头”……

心理处方:

古语云“伴君如伴虎”,在现代职场上,领导就是每个普通职员心中的那只“老虎”:离得太远,怕被忽略;离得太近,怕被伤着。其实关键要看,领导愿意与你保持多远的距离。“领导”也分很多种:亲和的、严肃的;传统的、前卫的……不同的性格,决定了领导与你之间“距离”的长度,弄清这点很重要。不要害怕流言蜚语,我们不可能让每个人都满意,凡事做到问心无愧就好。

营造人际关系处理方法

尊重并适应组织环境,比如领导风格,公司文化,管理理念等。每个组织有其鲜明的个性特点,在长时间的磨合过程中渐渐形成稳定的风格,是众多员工性格趋同的作用,代表着大多数员工的性格特点,有的是以领导人的性格特点为主,可以称之为组织的性格,所以要想获得领导与同事的认可,就必须首先弄清楚组织的风格,并根据组织的风格不断调整自己的脾气习性,与之相适应,慢慢融入进去,找到和谐的感觉。否则,一贯专横独行,坚持自我的话,一般很难以融入组织,难以被认同的,也因此无法很好地与同事进行合作,难以获得更多的工作机会,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就无从谈起。所以对组织性格的认知和认同非常重要。

清醒的人际关系观。要对人际关系的重要性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人际关系,将之融入日常的工作交往中,为人际关系的不断改进而持续努力。将人际关系的处理当作工作的一部分,大处着眼,小处着手。

注意细节。人际关系的处理有时非常微妙,稍不留神就可能前功尽弃,不可收拾。从自己的言行举止入手,用诚实的态度、合作的精神感染与自己接触的每一个人,不怕麻烦,将细节的处理运用到人际交往的每一个环节,促成人际关系处理的良性发展,并不断巩固提高。

培养亲和力。亲和力对一个人的人际交往至关重要,这也就是那些在各方面并不出色,却拥有众多朋友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个没有亲和力的人,人们是不愿意和她交往的,甚至躲避疏远。亲和力要求对人友善,让人感觉亲切和谐。所以我们在工作交往当中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处事方法,不管身处何位,对人友善,对人尊重都是必须的。反之,那些不友善,动则训斥贬低别人的人会慢慢体会到这种态度带来的恶果,没有人愿意和这样的人交往,也不会有人很好配合这种人的工作。千万不要当一个没有合作关系的员工,没有合作关系意味着工作范围的缩小,成绩的降低,意味着失业在即。

主动性很必要。工作当中人际关系的建立过程就像是销售员工推销产品,开拓市场一样,不主动出击,没有人会买你的人际关系。我们要做的工作就是,主动出击,把我们很好地推销给同事,求得同事的信任和认可,把我们的人际关系卖给他们,同时,这个过程也是相互的,它是双方互动的结果,我们在推销自我的同时,也要充分运用影响力的技巧,用自己的诚实和热忱换取对方的诚实和热忱,这样我们就建立了基本的人际关系。随着时间的推移,接触增多,接触面广,自然人际关系的网状结构就形成了。

注意自我修养和自我提高。在要求别人做事情之前,先问问自己是否能做到,千万不要忽视别人的感受,而一味以自我为中心。所以自我角色认知在人际交往中也显得尤为重要。在正确认识自己的前提下,才能正确理解别人的感受,才能达到行动上的一致,达到和谐统一。任何单方感受都不足以应付复杂的人际交往,必要的换位思考和自我认知、自我反省不可缺少。

把握好交往的原则。人际交往应以诚信为原则,以工作为中心,而不能仅仅为人际关系而人际关系。没有诚信的人际关系没有稳定的基础,经不起风浪,不以工作为中心,就不能把人际关系与工作绩效有效结合起来,容易产生拉关系、搞帮派的感觉,这种人际关系在现代化的组织里是没有市场的。没有过硬的本领和令人信服的工作业绩,与领导的关系再好,也只能得点小恩小惠,关键时候这种关系抗不住,能力社会还是多点能力、多点成绩为好。

营造人际关系处理案例篇4

为难 客户提出非分之请

李健(男,27岁)工作时间:5年

我是做销售的,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至关重要。几年来,我与一些重要客户成了很好的朋友,经常一起吃饭、打球,感觉如鱼得水。这种状态让我的同事们羡慕不已,但我却是有苦说不出:一是为了维护这种“朋友”关系,我的日常开销大增;二是一些熟客户会请我“看朋友面子”,为他们提供一些“便利”,而这些“便利”是以损害公司利益为代价的……

心理处方:

没有任何显性的或隐性的利益冲突,是成为“朋友”的必要条件之一。而你与客户,本来就是因为利益走到一起的,而且这种利益时常会发生冲突。所以,客户注定难以成为你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与客户之间保持适当距离,务必要记住“吃人嘴软,拿人手软”这句话,守住与人交往的心理底线,坚决不做违反原则的事——这是你与客户保持平等对话权利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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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心族家庭理财买房的案例分析

全文共 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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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心家庭理财买房案例分析

【理财案例】

钟先生今年38岁,父母健在,儿女双全,他家是典型的夹心族家庭。父母退休后,也从湖南老家搬到了上海与他们一家四口一起生活。

十年前,钟先生夫妇在上海市宝山区买下了现在所住的两居室房子(85平方米)作为婚房,如今一家六口都蜗居在这个房子里。随着儿女渐渐长大,对于个人空间的要求也越来越多,换大房已经成为了钟先生家的当务之急。为了解决住房拥挤问题,钟先生夫妇决定在两年内买个更大的房子。

【财务情况】

根据钟先生夫妇本人的叙述,理财师从家庭结构、职业类别、收入情况、支出情况、资产负债现状、家庭保障等几个方面入手对其家庭财务进行了整理和分析:

表1-1钟先生家的财务状况分析表

根据上述财务分析,理财师为钟先生夫妇提出了如下几条理财建议:

【理财建议】

1、储备好教育、养老资金

钟先生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的养老、教育负担较重,需提前准备好大笔资金,以免日后着急。至于资金的储备方式,理财师建议选择稳健一些的投资方式,使其稳定增值。比如说,拿出20万元资金配置目前市场上比较流行的稳利精选基金,不仅能使资金有效保值,还能获得不少收益。

2、留足生活应急资金

为了保障家庭的正常生活不受投资影响,建议钟先生夫妇在投资前储备好足额的生活应急资金。一般来说,这笔资金的储备数额为家庭月支出的3-6倍,储备方式的选择应注重其灵活性,可选择余额宝、银行储蓄等。

3、适当做点进取型投资

为了更快速的积累到买房资金,建议钟先生适当做点进取型投资,比如说投资股票。钟先生平时比较喜欢投资股票,相对来说,投资经验和技能都比较有优势。同时,经历了今年的大涨大落,如今的股市已渐趋平缓,如果能谨慎操作,相信钟先生也能从中获益不少。

4、不妨考虑换房

钟先生家现有一套住房,虽然小了点,但市价却不低,如果能将它转手卖出去,买大房就没有基本没有什么问题了,只是要把时间安排好。如果钟先生想将现在所住的房子留下来等待升值,则不必动它,可等积累了足够的买房首付后,再利用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帮助买房。

此外,为了进一步保障家庭资金安全,保障好家人的身体健康,建议钟先生进一步完善家庭保险计划,为自己和家人购买适合的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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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三口之家的理财案例分析

全文共 1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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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三口之家的理财案例

王女士结婚两年,目前还过着“二人世界”的生活,三个月后家庭将迎来新成员。随着孩子的到来,生活将发生较大变化,她决定重新做个规划好好理财。

王女士月收入4000元,爱人月收入5500元,两人年终奖3万元左右,单位都有医保社保等,两人每年公积金累计2万元左右。家庭日常月支出3000元左右,房贷月支出1600,保险(放心保)费年支出为5000,旅游年支出为5000,其他年支出为2万。

资产方面,现有活期存款2万元,银行理财产品12万元,基金1.7万元,自住两房还需按揭3年,小车无贷款。

理财目标

1、对现有资产进行合理分配;

2、为孩子教育积攒资金,直至其大学毕业;

3、5年内换大房(至少三房)或购新房。

财务分析

家庭储蓄率高财务状况良好

王女士一家属于准三口之家,处于家庭财富的缓慢积累阶段,随着小生命的降临,家庭面临着更大的支出,在有限的收入里平衡多项支出、做好小孩子的教育基金储备及实现换大房的美好愿望,需要一个较为完善的理财规划。

从目前状况来看,家庭储蓄率达到了34%,既有存款、理财也有基金,兼顾收益和风险,财务状况良好。

理财规划

准备好紧急备用金

现金资产的作用是满足日常的支出和意外时的应急。由于小孩即将出生,需要更多的备用金,可以将原先的2万活期存款和1.7万基金合并成一笔钱,在银行购买货币基金,风险低,收益较高并且可灵活支取。

教育经费“聚沙成塔”

宝宝三个月后就要出生,首先需考虑的是生育费用,可从平时的活期存款和每月的盈余里支取使用。之后需考虑孩子的教育经费,建议通过基金定投的方式准备。从每月3900的结余中拿出1000元作为基金定投,每年按7%的增长率复利计算,20年后可达15万元,预计足够孩子上大学。另外,建议使用其他投资工具作为补充,如教育保险等。

完善保险降低家庭风险

保险可以降低意外发生时对家庭经济的影响。虽然王女士夫妻双方的单位已缴纳医保社保,但意外险、重大疾病险还需要自行准备一些。建议王女士夫妻双方分别购买一份定期寿险和重大疾病险,可以给家庭提供安全保障。按照目前的收入情况,建议全年的保险费用控制在1~2万元。

公积金贷款实现换房梦

夫妻双方都有住房公积金,建议采用公积金贷款实现换房梦。假设购买100平方米左右,房屋均价8000元/平方米。按首付五成计算约40万元,王女士可将旧房卖掉,作为购买大套房的首付资金,贷款40万,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若期限30年,则月供2135元。由于夫妻双方每月有公积金1666元,只需每月额外支出469元现金。还贷一年后可提取公积金提前部分还款,几年后经济条件更宽松时,可考虑提前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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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案例:职场新人如何理财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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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案例:职场新人如何理财?

"月光族"小李,刚大学毕业不久,月入4000元,从无记账习惯,查不到自己的财务漏洞,不知道自己的"财"去何处。小李处于人生阶段单身期初期。理财的主要目标应是满足日常支出、储蓄和小额投资积累经验。所以小李首先要做好现金规划,对每月的薪水去向做到心中有数,哪些地方需要支出,哪些地方需要节省,建立收支记录,并编排必要预算,其次可以安排自己近期的职业生涯规划、投资规划和大额消费计划。

招数一:节省日常生活开支

在每个月4000元的收入中,拿出1500元用于日常吃饭、交通、电话和水电费用及同朋友吃喝玩乐的费用。

招数二:制订储蓄投资计划

建议将每月工资的一部分转为定期存款进行储蓄,如选择民生银行"钱生钱A"理财计划,可以每月1/4的工资自动转入定期存款中,虽然储额只占工资的一小部分,但从长远来看,就可以积累一笔不小的资金。另外,我国今年基金走势普遍看好,建议小李将每月20%资金购买定期定额基金,也是一种强制储蓄的措施。小李初出茅庐,对投资产品没有什么经验,可以通过小额的投资学习一些经验,建议用10%的资金进行小额投资。

招数三:安排保险计划

单身期的青年个性冲动,开销大,没什么个人财产,要为未来家庭积累资金。小李可以用收入的7.5%购买一些意外伤害险、责任保险。

招数四:投资基金和技能培训

单身青年应提高储蓄率,有计划地积累"第一桶金",既为今后扩大投资打基础,也为结婚、置业做好筹划,建议700元/月投入货币基金,1300元/月购买定投成长基金。在消费的同时,也要形成良好的投资意识。不妨根据个人特点和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投资计划.

另外,小李刚工作不久,可考虑进行教育投资,适当的玩和交际是必要的,但工作之余也应培养和发掘自己多方面的特长,比如考车牌,读英语课程,考些职业资格证等,可以增加自身资本,为以后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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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90后爸爸的理财案例分析

全文共 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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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90后爸爸理财案例分析

【理财案例】

罗先生,娄底新化人,今年24岁,中专毕业后做了一名工人,每月薪资1200元及其他方面的收入。目前已成家,有个小宝宝。罗先生每年大概有3万元可以存下来,有活期存款4万元,由于对理财不精,想知道该怎样存钱收益会更大。

【案例分析】

根据罗先生的财务情况,虽然目前罗先生的薪资比较低,但靠自己的努力奋斗,一年能存下3万元,还有4万元的存款,可以看出是一个非常有责任心的好爸爸。但在理财方面确实需要再加强一些,平时可以看看一些财经新闻,多咨询理财专家能给予专业的投资建议。另外,个人保障方面也需要加强,可以配置一些商业保险,提高保障。

【理财建议】

1、投资规划

从罗先生家的财务情况来看,收入和存款并不高,投资方面尽量以稳健型方式为主。4万元存款前期可以投入货币基金,年化收益率在4%左右,比存活期收益高(年利率0.35%),1年有1600元的收益。

第一年年底,罗先生有了3万元存款,这样投资资金就能达到7万元,就可以购买像银行保本类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在5.5%左右,1年就有3850元的收益,比定存1年收益多出1750元(3850-7万×3%)。

第二年年底,罗先生就能有近11万元(4万+1600元收益+3万+3850元收益+3万年结余)的投资资金,就可以投资固定收益类产品,年化收益率10%起,1年就有1.3万元的收益。

以后随着收入的增加,投资资金越多,相应的收益也会越高。但是需要提醒罗先生的是,不管选择哪种投资方式,宗旨一条:本金一定要有保障。

2、教育金规划

罗先生目前是一名年轻爸爸,所以孩子的教育金问题,建议提前做好准备,可以考虑每月拿出一部分资金进行基金定投,在大多数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申购几百元就可以参与,门槛较低。年化收益率一般在6%左右,重在日积月累,长期坚持才能享受复利的丰厚收益,等宝宝上学了就可以拿出来缴纳学费等,也能缓解家庭的经济压力。

3、保险规划

罗先生是家庭的顶梁柱,在个人保障方面一定要做足,如果没有缴纳基础的社保,建议以后一定要补上。另外,建议以后再适当补充一些商业保险,考虑到罗先生是一名工人,意外事故发生的概率高,所以建议再配置意外保障险和重大疾病险,避免因意外事故住院等,巨额的医疗费对家庭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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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如何理财攒钱创业的案例分析

全文共 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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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如何理财攒钱创业案例分析

【理财案例】

赵强在上海一家IT公司做网站技术员,由于刚毕业薪水不多,目前税前5000元,公司缴纳五险一金。赵强是外地人,由于喜欢上海这座大城市,而且工作机遇多,因此自己打算在上海长期发展,但是并不打算在上海买房,更想创业。

赵强现今有个人有存款6万元(大学时打工及工作后积累的一些资金)。余额宝中有1万元,作为平时零用。但像赵强这样的90后“不买房一代”若真想创业,小编有以下一些建议:

1、想创业,自己先得拥有真本事

正所谓“兵不厌诈”,90后“不买房一代”想创业,首先自己得先拥有真本事,若是靠浮夸吹嘘到处吹牛,创业肯定会失败。所以90后真正想要成就一番事业,要凭借自己的真本事才行,创业前期除了寻找投资项目外,还得不断学习(可以向有经验的人请教),研究投资领域需掌握的本领,投资技巧,以及分析竞争对手等。

2、攒创业金,自己先从消费开始

90后一代崇尚“我有我风格”,他们追求和享受品牌,吃要美味、穿要名牌、玩要高档,讲究排场,他们敢于“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因此,编者认为90后一代要想创业,自己先从消费开始。赵强首先考虑预留3-6个月的生活费,以防个人突发事件。其次,每月计划拿出三分之一的收入进行强制储蓄,积累资金,也为投资做好准备;第三,合理消费,购物前列好所需物品清单,有计划地进行消费购物。

3、巧理财,自己学会钱赚钱

有钱没钱都要理财,虽说90后刚毕业没多久,手头的资金不多,但仍需理财。在个人理财方面,除了做到合理消费,强制储蓄外,自己还需要学会钱赚钱,来帮助积累更多的创业资金,就比如赵强有6万元存款,1年存银行一般3%左右的利息;但是如果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年就有5%左右的利息。10万元理财,就可以关注像团贷网,是一家新三板全资子公司,安全系数高,预期年化收益就在13%左右。甚至还可以购买股票,风险大,收益也较高。不过,需要提醒90后的是,在选购理财产品时,不要一味地追求高收益,要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和理财需求来购买适合的产品才行。

90后“不买房一代”进行创业,除了自身能力的提高和前期资金的准备外,选择好的投资项目很重要,建议90后多与成功人士交流,多咨询相关投资人士,多听取他们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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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设计师月入1万理财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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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设计师月入1万如何理财

【理财案例

马先生30岁,是杭州一名室内设计师。马先生在上海读的大学,毕业后来到杭州发展。目前,马先生在一家房地产企业做,工资是一个月税后1万。

这个工资,在杭州算是不错的了,但杭州目前的房价,也颇高了。马先生打算在杭州定居,但他还没买房。尽管他手头有30多万,但他担心这样下去不好,或可以先做做投资,总之需要有点动作。

【理财建议】

他目前的情况是收入中等,也不要过于担心。房子的事情,杭州现在政策已经限购,房价的上涨预计今后有限,买还是有机会的,可能迟一点都没有关系,但是要选择好。

而目前的闲置资金,建议一定要先利用好。比如在投资上,可做如下的考虑:

1.进行好零散资金理财

首先,对马先生平时的工资收入,除去每月的生活费、零花钱之外,剩余的零散资金及生活的备用金部分,要利用好,不能让其闲置。这部分资金,建议可配置灵活性高、流动性高的宝宝类投资品种。

目前,宝宝类投资像余额宝,收益率在3.9%左右,比银行的收益高一些。故可放置资金在此当中增值,而且取用也方便。

2.配置中长期的投资

对取用灵活的资金有了宝宝类的投资,此外,建议马先生也配置一部分中长期的投资。在配置的资金比例上,稳定收益类的投资可适当配置多一些,而风险性的投资,则适当少一些,这样可使整体资金能保持一个较高的安全性。如果都是风险性、高收益的股票和基金投资,那么遇到市场大的调整,可能会有较大的损失。

对于股票、基金的投资选择,建议也是以大盘蓝筹类股票为主,应当避开那些概念炒作的股票和估值过高的股票。基金的选择,行业也建议选估值较合理的,或者是跟踪大的指数的基金品种,比如跟踪上证50指数、沪深300指数的指数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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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鑫保代陈怡犯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案例大搜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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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去年轰动一时的泛鑫保险美女老总携款潜逃事件有了新的进展,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对原上海泛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怡提起公诉的罪名定为涉嫌集资诈骗

所谓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近期《证券日报》(保险周刊官方微博微信:证券日报微保险)记者从某保监局获悉保监会通报的去年五大“典型”借保险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件。

案例一:借高预期年化预期收益集资。2013年3月,某大型险企核查客户投诉时发现,原南阳分公司营业部经理刘跃峰、员工马朝强以销售永泰团体年金保险名义,向客户承诺2.6%-5.3%不等的年预期年化利率,采取先支付利息、到期支付本金或继续滚存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累计涉及金额9000多万元,涉及客户300余人,造成资金缺口1500多万元。2013年4月,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刘跃峰、马朝强逮捕。目前,该大型险企已垫付受骗群众资金1500万元。

案例二:用内控缺陷集资。2013年,某险企远程审计发现,该险企黄石中支存在大量被保险人、客户账户变更的可疑情形,经现场审计核实,黄石中支运营部经理吴艳、柜面保全人员周丽萍、柜面出纳伊翠华利用地方性险种管理系统的漏洞和内控缺陷,采取冒领教育金、重复给付、领取超额退保金等手段,对1996年至1997年承保的“少儿成长六全”等险种进行违规操作,涉及保单98张,侵占资金116.52万元。

案例三:利息引诱集资。有客户向某地公安机关报案称,在亨安代理购买保险到期后收不回“本金”,且联系不上公司法人代表刘峰。公安机关经调查发现,刘峰以先支付利息为条件,假借办理“补充养老团体年金C趸领保险”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累计涉及金额390余万元,造成资金缺口173.43万元,涉及群众29名。

案例四:车险诈骗集资。人保财险在开展“第三次数据真实性回头看”检查时,通过“CFR结案后理赔稽查系统”检索发现,柳州地区广超、航顺等6家汽车修理厂采取反复使用旧件、套用车辆号牌虚构保险事故、伪造事故现场等手段,与公司内部人员勾结制作虚假赔案465笔,涉及金额356.64万元。

案例五:业外人员诈骗,典型案例是上海业外人员陈某等涉嫌保险诈骗案。2013年1月,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根据国寿股份反映的情况,通过人身险综合信息平台检索发现,上海市崇明县庙镇人民医院护士长陈某等人涉嫌通过冒用他人身份投保并申请理赔、虚构疾病或住院病史等手段骗取保险金。该案涉及国寿股份、美亚财险、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等7家公司,已发现可疑客户23人,可疑赔付10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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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5000元如何理财?月薪5000元理财案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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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5000元如何理财?孔小姐,是985高校的一名本科生,目前工资收入并不高,每月4500元左右,年终双薪,另有五险一金。在生活开支方面,孔小姐比较节约,每月生活支出3000元,其中房租就要1000元(朋友合租),每月仅能存下1500元。现金、活期存款有1万元,存款较少,身边有一张2000元额度的信用卡,平时用于购物。孔小姐想积累更多的资金,考虑到除了靠增加工作收入外,自身理财能力的提高也很重要,但是自身收入较少,存款也少,那么她该怎么理财能尽快实现财务自由?

月薪5000元理财

【财务分析】

孔小姐虽说是名牌大学毕业,但是由于所学专业不是很好,目前的收入不高,存款也很少,风险承受能力一般。对于孔小姐来说,首先要有自己的职业规划,随着经验增多,自然收入也水涨船高。另外,提高自身理财能力确实很有必要,首先应做到理性消费,并制定每月储蓄计划,同时进行一些低风险的投资,获得额外收入,有计划地积累人生的“第一桶金”。

【理财建议】

1、每月定投,积少成多

孔小姐每月4500元的收入,除去每月的生活开支3000元,每月还有1500元结余,建议这部分资金定期定额投资,可以选择目前市场上的宜盛月定投这类储蓄零碎资金的理财方式,年收益率6.5%,收益率要比银行定存高出几倍。这类理财方式重在长期坚持投资,积少成多,不仅能积累资金,还能让资金快速增值,对于“月光族”积累资金也是非常有效的。

月薪5000元理财

2、拒绝盲目消费,理性刷信用卡

生活中,孔小姐要做到理性消费,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支出,比如遇到商家促销,就会忍不住购买一堆衣服;手机,电脑等更新快,跟风购买。如何避免此类现象发生,理财师建议出去购物时,在家就列好购物清单,到商店只购买你确实需要购买的物品。另外,最好养成记账的习惯,一来能帮助你对自己的收入和支出情况了如指掌,二来也能起到有效控制消费的作用。在信用卡使用方面,一定也要理性,不可过多透支信用卡,会无形中增加你的负债,一旦到期还不了款项,就会产生各种费用,最重要的是你失去了良好的信用,对以后贷款买房等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3、增加收入,方法有很多

在做好本职工作以外,孔小姐可以找一些轻松的兼职来增加收入,或许兼职工作一天只有一百元左右,但日积月累,也有不少的财富;第二种方法就是学会运用一些投资工具让闲置资金增值,比如目前孔小姐有1万元存款,虽少但可以放在余额宝等宝宝类产品中,1年能享受3%左右的收益,要高于活期存款利息。随着闲置资金的增多,孔小姐可以选择更高收益的稳健型理财产品,随着投入资金的增多,孔小姐额外收入也会增多。

另外,个人保障也不可忽视,除了社保,公积金等最好都要求公司交全,个人还可以配置意外险来补充社保,进一步提高个人保障。如此,孔小姐提前做好个人理财规划,不仅提高了个人的储蓄率和收入,也为以后恋爱、结婚、购房等打好基础。

孔小姐目前的收入不高,存款也很少,但如果能够合理规划自己的人生,努力增收,是可以慢慢累积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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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家族信托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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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家族信托案例分析

1.国外家族信托的发展

家族信托在国内虽然仍然是一个新鲜事物,但是在国外它的发展已经十分成熟。在如列支敦士登、新加坡和香港等这些常见的家族信托属地中,有很多的名人已经通过将财产移入信托的方式来实现财富的永续传承,如洛克菲勒、肯尼迪家族等,都是通过家族信托来进行财富管理,以此来保障子孙的收益及对资产的集中管理。2000年,世界首富比尔·盖茨设立了比尔及梅琳达·盖茨信托基金会,并陆续将自己与妻子名下的资产转入家族信托中。从比尔家族的信托形式可以看出国外较为流行的家族信托设立方式。比尔的信托基金会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私人基金会,基金会采用商业化的模式运作,设有理事会和职业经理人,整个基金会由全球卫生项目组、全球发展项目组、美国项目组以及运作领导组组成。通过家族信托的方式,富豪们并不直接将家族财产分配给继承人,而是将家族资产并入家族信托,由专业的机构来管理经营家族资产,从而使家族企业股东和运营者的角色分开,避免在财产继承的过程中影响家族企业的运营,另一方面,继承人通过分配资产运营收益的方式继承财产,也可以保障子孙后代的生活无忧。家族信托的一大优势就是可以实现委托人的“个性化定制”,信托基金中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设置一系列个性化的条款,比如规定家族财产不可分割或信托不可撤销等,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委托人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托的“个性化定制”。

国外的家族信托发展了很多年,如今已经十分成熟。在11世纪的英国,许多教徒都非常热衷于在自己死后将土地捐赠给教会以表现自己对宗教的虔诚信仰,然而这种行为却大大损害了封建诸侯的利益。于是封建诸侯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促使13世纪的英国颁布了“没收法”,禁止人民死后将土地捐赠给教会。教徒们一方面为了避免土地被没收,另一方面又能够实现将土地捐献给教会的目的,13世纪中期,教徒们就将其土地转让给社会上的某人,而实质上却是委托他人管理经营土地,并将该土地所产生收益捐赠给教会。这就是use制度,这一制度也就是信托的起源和前身。之后,use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后来还出现了双use制度。在此基础上,随着经济的发展,信托观念的不断普及,在英国信托相关法律也逐渐完善,这其中包括1893年的《受托人条例》、1896年的《官选受托人条例》和1899年《团体法人条例》,这些早期颁布的条例成为了英国信托立法的根源。

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美国从英国引进信托制度,但实际上,在美国有关信托的立法比英国还要早。而美国的家族信托真正意义上实现是在美国的第二个镀金年代。在这繁荣的25年里,美国的法律不断发展和完善,越来越灵活,为家族信托在美国的发展提供了一个灵活的法律大环境,促进家族信托在美国运营和发展,也正是这繁荣的25年使家族信托在美国腾飞。此后,随着美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美国的家族信托行业蒸蒸日上,越来越多的富豪们选择利用家族信托的方式管理和经营家族资产。明治维新后期,日本开始引进信托制度,并且在原有信托制度的消化吸收基础上,对信托制度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创新发展。日本特别强调法律对于信托行业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如《信托法》、《信托业法》、《关于普通银行兼营信托业务的法律》及《施行规则》、《贷款信托法》、《证券投资信托法》等,这些都推动了信托事业的发展,并且给了信托行业一定程度上的制约,促进信托业的规范。随着信托业的不断发展,家族信托应运而生。在日本,信托相关法律也不断的发展和完善。日本的信托制度被广泛应用于家族财富的延续和传承,这就是现代日本家族信托业的雏形。

实际上,家族信托的起源甚至可以追溯到古罗马帝国时期。《罗马法》中规定,罗马的外来人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于是部分罗马人会将自己的财产委托给社会上可以信任的第三方来管理和运营,以此来保障自己妻儿的利益。

而后,随着世界各国经济飞速发展,信托的需求和市场也越来越庞大。从古至今,家族信托不断发展,一点点地结合各个国家的经济以及法律情况逐渐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的家族信托产业。

2.国外家族信托的经验借鉴

在几百年的发展和进步中,历史悠久的西方信托业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科学的、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的操作规范。在家族信托方面,西方国家也有一些自己独有的优点可以提供作为经验借鉴。

(1)首先,西方家族信托业务跨出一个国家的范围,大有国际化经营的趋势。

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在家族信托业务上的发展以及日趋成熟,形成了自己的运作体系,以及可以比较成熟地处理自己本国的家族信托业务。因此,在发展成熟之后,成熟的信托行业将自己的产品带出国门,他们的信托业务不仅在本国金融市场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且也正在逐步走上了国际市场,渐渐在国际市场上加大其影响力。

(2)其次,银行在家族信托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西方多数国家的商业银行是混业经营的,这些国家的家族信托业务往往是由一些具有资质的商业银行兼营的。以美国为例,美国的商业银行是以控股公司的模式运作的,家族信托业务是其私人银行业务中重要的盈利项目,它与银行的其他业务严格地区分开来,独立核算,并且聘请公司专业化的理财团队为客户提供信托服务。即使是在有一些国家,其银行和信托实行分业经营,他们的信托公司这种特殊的金融机构与银行之间也依旧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也就是说,无论如何,家族信托产业与银行是密不可分的。

(3)同时,家族信托的经营方式灵活多样。

首先现代的家族信托广泛运用现代的金融工具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另外,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电子信托也渐渐崭露头角。西方国家的信托公司纷纷开展网上业务,拓展新的信托服务渠道。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使互联网金融发展前景潜力无限,各种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多样性也使得家族信托产品有了更多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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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永明童佳保重疾险多少钱附投保案例

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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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永明童佳保重疾险是目前国内唯一一款包含“中症”的重疾险,并且其病种分组赔付,不同的疾病赔付比例也有所不同。那么光大永明童佳保重疾险多少钱呢?下面通过投保案例一起来了解下。↘↘↘一张图直接揭开谜底:健康源优享和童佳保重大疾病哪种好?光大永明童佳保重疾险多少钱

投保案例:随着社会的发展,环境污染日渐严重,陈先生打算为刚刚出生的儿子小陈投保一份重疾险,为将来规避一些风险。经过多方对比,陈先生最终选择了童佳保保障计划,选择19年缴费,50万保额,年交保费5712.69元。小陈可获得保障利益如下:

1、100种重疾:100%基本保额,即50万元,以及附加两全险的现金价值,合同终止。

2、35种轻症:30%基本保额,即15万元,不同轻症最多赔付3次,即最高可赔付45万元,合同继续有效。

3、20种中症:50%基本保额,即25万元,合同继续有效。

4、高度残疾或身故:不同年龄赔付不同,给付后合同终止。

5、疾病终末期:未满18周岁给付200%主险已交保费+附加两全险现金价值,已满18周岁,给付50万元+附加两全险现金价值,合同终止。

6、高度残疾或身故:

7、被保险人豁免:确诊首次罹患合同约定轻症、中症,即可享受保费豁免,免交后期保费。

8、投保人豁免:若陈先生不幸在交费期间内身故、高度残疾,或罹患合同约定重疾、中症、轻症、达到疾病终末,可享受保费豁免,免交后期保费。

9、祝寿金:小陈70周岁生存,可领取主险及附加两全险的所有保费之和,即(4600+850)×19=103550元。

【相关介绍】图文说明:童佳保100种重疾对比I健康多重保哪个适合消费者童佳保重大疾病汇总(基本介绍+优缺点+条款+多少钱+评测)

总结:从以上投保案例来看,陈先生为小陈投保童佳保保障计划,选择19年缴费,年交保费5712.69元。也就是说陈先生为小陈投保光大永明童佳保重疾险多共为108278.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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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康弘福今生年金保险收益情况如何?附投保案例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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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人去银行存钱的时候,会被推销买保险理财。随着保险意识越来越高,很多人在买理财前会看下预期收益情况。弘康弘福今生年金保险是弘康在银保渠道销售的理财产品。那么这款产品预期收益情况如何?下面就跟着来看下吧。

一、弘康弘福今生年金保险的基本信息

弘康弘福今生是一款理财产品,它的产品特色有:

1、预期收益稳健

这款产品的现金价值和预期收益返还都是明确写进了合同的,这点并不是演示利率操作。也就是说每年返多少钱,如何返在合同中都是有体现的。

2、期限短,5年后年年有返还

这款产品的保险期间是10年或20年,满5年后年年可返还保费的2%。到期满时候是按照保额给付满期金的。

3、交费方式灵活

弘康弘福今生这款产品的交费方式灵活,可以一次性交、也可以分3年或5年交费的。

弘康弘福今生的产品预期收益情况如何呢?具体通过一个投保案例来看下:

55岁投保了弘康弘福今生,年交1万元,交3年,保险期间为10年。可以享受到的利益如下:

这款产品是没有附加万能账户的,其生存总利益是根据现金价值+退保金总和来计算的,现金价值指的是退保可以拿到的钱。这款产品交3年,总投入3万,在第五年的时候可以回本,且可以多领1750元。

这类型的理财产品其实就是强制的给自己存一笔钱,若是资金不紧张的话,可以买。若是钱存个一年就要用,那建议还是不要买,毕竟保险理财短期内退保的话损失还是相对较大的。

好了,关于这款理财产品就介绍到这里了,我们在买理财之前,要先考虑下保障是否齐全,一般是先买好了保障才去考虑理财的,若是不清楚的话,可以找专业的保险顾问进行规划,避免错过了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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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案例:极致采光是这样炼成的

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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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这个现代时尚的住宅面积约374平方米,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复杂的外观设计,令人联想起地中海建筑,联想到有着微妙反差的调色板。

一旦进入客厅,优雅简约的装饰和高度现代化的电器,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壁灯选择安装在较高位置上,避免过量光线造成的刺激。

在起居室里,大窗户打开了游泳池及其周围的景观。深色墙纸把各功能区域进行明显划分,同时也能减弱光线的反射。

时尚的餐厅设计,巧妙的应用了玻璃的反光效果,增强亮度。餐桌前的大玻璃带来了一幅风景优美的画卷。

厨房挨着餐厅,总的来说,餐厅厨房空间不大。餐厅吊灯与窗户边平高,减弱光线的强度。窗框采用红色,增强色彩的对比效果。

书房的玻璃推拉门和书柜桌椅选择略给人小清新的感觉。玻璃上的横木条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抗狂风雷暴能力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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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的物业费案例 买得起别墅交不起物业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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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内的别墅要交物业服务费,非社区内自建的不需要。别墅的高档物业按照优质优价、质价相符的原则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协商定价,每家每户都需要按时交纳物业费。

王先生居住的500余平方米的独栋别墅,因拖欠近3万余元的物业费被告上法庭,3月25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业主王先生支付上海某物业管理公司17个月的物业管理费35500余元。

法院认为,物业管理是一种服务行为,是物业管理公司依合同为业主提供的包括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公共秩序、安全防范、交通消防等综合项目的有偿服务行为。物业管理公司通过与该小区业委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签定后物业公司取得了对该小区的管理权,物业公司已经对该小区提供了良好的物业管理服务,依据充分。作为王先生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物业公司支付相应的物业管理费。

关于业委会在与物业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时,是否征得了该小区内业主的同意是其内部事务,王先生可通过其他途径处理,但不得以此理由来对抗物业公司,拒付物业管理费。对于小区内物业服务管理质量和绿化问题,可由实际的受害人依据事实另行主张。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2004年12月,王先生在市郊结合部某花园别墅小区,购买了一处建筑面积为550余平方米的独栋别墅。2006年2月,上海某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根据小区环境的改变和有关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与该别墅小区业委会,签订了别墅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其中合同约定,物业管理费按每月每平方米3.80元收取。之后,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双方对合同后10个月的物业服务质量,进行业主满意率调查,调查结果业主满意率超过80%以上。合同签订后,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开始收取物业管理费,但王先生从2006年3月至2007年7月的17个月时间内,就是不支付物业管理费。王先生认为,小区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方米3.80元的收费标准太高,该合同是未经该小区内业主的同意与物业公司签订的,是无效合同。王先生还以物业服务与管理不善和小区内绿化不好为由,坚持不支付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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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实际应用案例真的存在吗?区块链未来将会如何发展?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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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现在的发展真的非常的快,区块链实际应用案例一直都是备受关注的,那么,区块链实际应用案例是否真实存在呢?今天就来了解一下,让你通过这些信息更好的理解区块链。区块链这样的去中心化系统现在投资者真的非常的多,而且投资者还在以非常快的速度增长着。只有区块链未来有发展,这些投资者才能够赚到钱,那么,区块链未来将会如何发展呢?投资区块链真的可以赚钱吗?

1、区块链实际应用案例真的存在吗?区块链从出现到现在已经有十二年了,对于一直都在投资区块链的人来说这个时间不算短。最开始的时候很多人觉得区块链这样的去中心化系统是发展不起来的,毕竟现在所有的服务系统都不是去中心化的系统。区块链实际应用案例其实是存在的,用区块链技术开发一些实用软件的企业大有人在。说一个大家都比较熟悉的,马云就开发了蚂蚁金服。蚂蚁金服就是区块链这种去中心化技术支持的一个软件。这个软件现在普及使用还是非常顺利,发展也很好的,所以未来区块链技术肯定是能够融入到我们生活中的。

2、区块链未来将会如何发展?区块链这样的去中心化系统满足了人们对于公平公正高效快捷安全服务的幻想,这样的系统其实是非常完美的服务系统。区块链实际应用案例还是很多的,从这些案例我们不难发现,区块链这样的技术还是能够快速发展起来的,都很受欢迎,只要我们愿意去尝试开发和使用。区块链这样的去中心化系统是非常便捷安全的,未来很可能成为全球最大的服务系统,有这样的系统为我们保驾护航,要发展、要升值就不是多大的难事了。区块链真的非常不错,一定不要忽略它。

3、区块链的信息如何获取?要进行区块链投资,自然是需要掌握足够多的区块链数据信息的。这些信息虽然网络开放式平台都是可以直接搜索查询的,但是大多数信息都是过期或者不够权威精准的。区块链实际应用案例我们都需要了解,有关区块链的信息可以上OKLink区块链浏览器上去查询。在这里你能够查询到所有有关区块链的信息,这些信息都是实时更新不存在过期,然后非常权威的。有了这个浏览器,无论是了解还是投资区块链都变得简单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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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病毒勒索案例有哪些?如何防范比特币勒索病毒?

全文共 8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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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几年的互联网市场当中,比特币病毒勒索案例成为了非常突出的一个现象,全球几乎一半的国家都出现了比特币病毒勒索案例,一时间让很多互联网安全科技公司和监管机构不知所措。对于互联网行业发展当中所出现的这种现象,很多人在寻求解决办法的时候也在反思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难度就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彻底根治比特币病毒勒索案例的出现吗?

1、比特币病毒勒索案例有哪些?在过去几年的互联网安全市场当中,比特币勒索病毒成为了很多非法黑客最喜欢的宠儿。从最近这几年所统计的案例情况来看,比较有代表性的几个分别是:2017年4月份,英国的医疗服务系统突然遭受到了大规模的网络攻击,据说有40多家医院的网络系统被黑客攻击并锁定。黑客通过这种方式勒索赎金,而且只收取比特币;2017年下半年,在全球互联网上突然出现了一种名为WannaRen的病毒。一旦某个用户的电脑中招则会出现系统内部文件被强行加密的现象,而要想获得解密就必须支付0.05个比特币。

从最近这几年所统计的比特币病毒勒索案例来看,中国及英国是最大的受害国,受害方涵盖了各种机构、普通电脑用户等等。很多人特别好奇的是,为什么这些黑客非要索要比特币而不是某一种法币,这估计还要从比特币的特征说起。比特币是一种分布式记账的数字货币,除了具备可全程追溯和不可篡改的特性之外,还具备不记名和高度保密性的特点,再加上发达的流通交易市场,使其成为了广大黑客偏爱的一种赎金。

2、如何防范比特币勒索病毒?对于很多中招比特币勒索病毒的朋友而言,即便是0.05个比特币可能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目前比特币的市场价格约为11000美元,0.05个比特币大约为550美金,折合人民币3000元左右。因此,电脑用户一定要懂得如防范比特币勒索病毒。

从目前全球发生的这些比特币勒索病毒案例来看,要想比较好的杜绝病毒找上门,有几个方面的工作是必须要做好的。首先是要做好网络安全系统的防护和升级工作,一定要安装比较好的防火墙和杀毒软件并及时更新;其次则是要合理正确的利用互联网网络,避免登录一些非法的互联网平台或网页,不要给非法黑客以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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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例分析

全文共 12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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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受害责任,是指个人之间存在 劳务关系的前提下,提供劳务者因劳务活动而受到伤害,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例分析的相关法律知识。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的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 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提供劳务者受害伤残鉴定标准时间

一、因伤残等级鉴定标准不同在审判实践中产生的问题

如前所述,在人身损害案件的审判实践中,进入诉讼程序的人身损害案件大部分都涉及到伤残等级鉴定,因此伤残等级鉴定的标准对于人身损害案件审理至关重要。但由于当下在伤残等级鉴定中有通行的《道标》与《工标》这两大国家标准,而许多情形下适用何种标准并未有明确规定,使得审判实践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我们通过对渝水区法院2009年至2013年审理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并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总结归纳出审判实践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于一般人身损害案件应适用哪一鉴定标准存在争议

如前文所述,涉及到道路交通事故及工伤的人身损害案件都有相应的伤残等级鉴定标准,但对于一般人身损害案件却没有相应的标准,造成法院委托的鉴定案件中有些适用《工标》,有些则适用《道标》,而法官对于应采纳哪一种鉴定标准也认识不一。这对于审判实践有很大的影响,时常会因此出现同样属于一般人身损害案件,却适用了不同鉴定标准,造成同案不同判的情形。以下是两个典型案例:

案例1:敖某受雇于付某在工地做工,不慎被脚手架砸伤,其自行委托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八级伤残,该鉴定所适用的标准为《工标》。付某对该鉴定结论不认可并申请了重新鉴定,重新鉴定时法院委托南昌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该鉴定机构依据《道标》作出鉴定,结论为九级伤残。敖某对于其伤情适用《道标》有异议,法院遂向该鉴定所发函,该鉴定所答复称敖某受伤并非工伤,故不应适用《工标》而应适用《道标》,同时该鉴定所认可如果适用《工标》敖某应当评定为八级伤残。后法院依据伤残八级作出判决,上诉后,维持原判。

案例2:四通公司承接了某公路改造工程,之后其租赁了肖某的推土机进行作业,并由肖某操作推土机。刘某驾驶摩托车在跨越改造的公路时,被肖某操作的推土机撞伤。该事故经交警认定肖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刘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四通公司由于未在施工路段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及采取防护措施,也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刘某自行委托鉴定所进行鉴定,该鉴定所适用《工标》认定刘某构成九级伤残。四通公司认为本次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应适用《道标》,故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依据《道标》认定刘某构成十级伤残。之后法院发函,要求鉴定所适用《工标》对刘某的伤势作出认定,该鉴定所出具补充鉴定意见,说明刘某的伤势如果适用《工标》,可构成九级伤残。后法院认定本次事故中的推土机是履带式推土机,并非轮式车辆,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所称的“机动车”,故本案不属于交通事故,遂对依据《道标》作出的鉴定结论不予采信,而采信了《工标》的鉴定结论认定刘某构成九级伤残。该案上诉后,二审亦认可本案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而属于地面施工损害责任纠纷,但二审认为本案中刘某受伤是因为在驾驶摩托车行驶过程中与正在现场施工的推土机发生碰撞所致,且刘某的事故也不属于工伤,遂依据《道标》认定刘某为十级伤残。

案例1与案例2同样都是属于一般人身损害案件,一审均依据《工标》作出了判决。但二审中,案例1维持了一审的判决,案例2却因受害人遭到的侵害是因驾驶摩托车与推土机发生碰撞所致而认定应适用《道标》。可见,实践中,对于一般人身损害案件应适用的鉴定标准,即使在同一法院,尚且会出现认识不一致的情形,在不同的法院,这种情况自然更加普遍了。

(二)当出现竞合侵权行为时,对于不同的赔偿义务人应当如何适用鉴定标准存在争议

在审判实践中,常常会遇到受害人受到的伤害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的竞合,最常见的就是道路交通事故与劳务受害纠纷相竞合,这种侵权行为的性质在《侵权责任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但学界通常称之为竞合侵权行为,其对应的责任形式的是侵权法中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以下是典型案例:

案例3:驾驶员陈某驾驶作业车在公路上作业时,将正在施工的何某、黎某砸伤,何某、黎某系中贤公司雇请施工的。肇事的作业车在太平洋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责险。鉴定机构依据《工标》认定何某、黎某构成九级伤残。但保险公司认为本案系交通事故,应适用《道标》。重新鉴定时,鉴定机构认为何某、黎某系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到伤害,故依旧适用《工标》认定何、黎二人构成九级伤残,后又应法院要求,鉴定机构出具公函说明如果适用《道标》二人仅可构成十级伤残。经法院调解,保险公司依据十级伤残与何某、黎某达成了赔偿协议,二人撤诉。后二人又以劳务受害纠纷起诉雇主中贤公司,要求其赔偿十级伤残与九级伤残的差额部分,但中贤公司抗辩称本案属于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已经理赔,故其不应再承担赔偿责任。该案现正在审理中。

在上述案例中,雇主与肇事司机、保险公司都是赔偿义务人,但雇主与肇事司机、保险公司之间承担的是一种不真正连带责任。所谓不真正连带责任,指的是多数行为人违反法定义务,对一个受害人实施加害行为,或者不同的行为人基于不同的行为而致使受害人的权利受到损害,各个行为人产生的同一内容的侵权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即虽然每个侵权人各负赔偿责任,但只要侵权人之一履行了赔偿责任则全体责任人的责任都归于消灭。对于受害人来说,“虽然享有不同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但只能择一行使,其选择的请求权全部实现后,其他请求权消灭”。具体到案例3中的劳务受害责任纠纷与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竞合情形下,伤者既可以选择以劳务受害责任起诉雇主中贤公司,也可以选择以交通事故责任起诉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但选择其中之一并获得赔偿后,就不能再向另一方起诉。同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故如果何某、黎某选择以是雇主中贤公司起诉,中贤公司赔偿后,还可以向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追偿。因此本案中何某、黎某一开始选择以交通事故的案由起诉肇事车辆及保险公司,本来也并无不当,但由于新余市本地的鉴定机构对于劳务受害案件适用的鉴定标准都是《工标》,就造成了案件中的问题:(1)何某、黎某能否以《工标》的伤残鉴定结论来要求道路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进行赔偿?(2)假如最后法院支持肇事者和保险公司的抗辩,判决其以《道标》的鉴定结论来赔偿何某、黎某,那么对于两个标准之间鉴定等级的差额部分,何某、黎某能否再向雇主中贤公司要求赔偿?

二、伤残鉴定标准适用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没有一个国家标准予以适用

当前在我国的伤残鉴定标准领域,只有两个国家标准, 一个是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的《道标》,一个是适用于工伤的《工标》。这两类标准适用的人身损害案件都有其特殊性: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而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这两类案件在实践中都有很大数量,以渝水区法院为例,2009年-2013年间,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总数达到了634件,占到总的人身损害案件数量的一半以上,工伤事故案件虽然不多,但主要是因为其大部分都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解决了,走入诉讼程序的不多。因此国家对这两类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都制定了相应的国家标准,但对于除这两类案件以外的一般人身损害案件,虽然其数量也很庞大,却没有一个国家标准予以适用。

对于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尝试解决,其在2005年1月曾经发布过《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且该标准第1.2条明确规定:“本标准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涉及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的鉴定。属于工伤与职业病和道路交通事故所致残疾程度的鉴定,不适用本标准。”从该标准规定的适用范围来看,其制定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一般人身损害伤残鉴定适用标准问题。但遗憾的是,这一标准在实践中适用非常之少,从我们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看:全国仅有浙江、湖北两地规定了适用此标准,其余地区的相关规定中均未涉及此标准,广东省甚至在2012年7月由司法鉴定协会发布的《关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执业指引(试行)》中明确规定:“鉴于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一直没有正式颁布执行,因此人身伤害案件不应采用该鉴定标准进行评定。” 而从渝水区法院的情况来看,近年审理的人身损害案件中,未有一例适用的是这一标准,许多一线法官甚至不知道有这一标准存在。该标准之所以未能广泛适用,主要是因为2005年2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编入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至此,该决定明确规定了法院内部不再设立鉴定部门,司法鉴定机构由符合条件的民间个人或组织设立。故法院不再直接进行司法鉴定工作,而是将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事项向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委托,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司法鉴定机构的诉讼中立性。但在此种背景下,既然法院已经没有设立鉴定机构的资格,那么其理应也不再具有制定鉴定标准的资格,故其之前制定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也自然很难得到认可,这直接导致了这一鉴定标准被挂起,九年过去了依然还是试行状态,没有正式施行,各地方也极少会采纳这一标准。

因此,关于一般人身损害案件,并没有专门的国家级鉴定标准予以适用,这对审判实践中该类案件的审理造成了很大障碍。

(二)一般人身损害应适用哪一个标准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各地做法不相同

在没有专门适用的标准的情况下,一般人身损害案件的伤残鉴定必然要选择一项其他的标准予以适用,但目前全国并未有统一的规定。实践中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适用《道标》,理由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与一般人身损害一致,都主要是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而工伤的赔偿计算是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进行的计算,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完全不同。另一种观点认为应适用《工标》,理由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9)217号《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内容:“要准确把握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标准,在有关司法解释出台前,可统一参照1996年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确定残疾等级,”根据这一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按《工标》鉴定,因此对于一般人身损害造成的伤残,也应按《工标》鉴定;此外,持该种观点的人还认为,对于一般人身损害案件,如果适用《道标》或《工标》都没有超越法律的规定,则应从宏观上去着眼,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适用《工标》以便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正因为实践中有着以上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导致各个地区的法院及司法鉴定机构做法不尽相同。从渝水区法院的情况来看,由于本地的鉴定机构都公认一般人身损害鉴定应适用《工标》,故当事人在诉前自行委托的在本地鉴定机构所做的伤残鉴定都是适用的《工标》,但进入重新鉴定程序时,为了让当事人对重新鉴定机构更加认可、信服,通常委托的都是南昌市的鉴定机构,但前已论述,南昌市法院系统对于一般人身损害案件的适用标准已经达成了适用《道标》的一致。于是当案件委托到南昌后,部分鉴定人会因为该案系新余市法院委托,遂与案件的承办人沟通应适用的标准,部分鉴定人则直接适用《道标》,造成了重新鉴定时适用标准的不一。事实上,这种对于一般人身损害伤残鉴定适用标准的认识不统一的情形不仅仅在江西存在,在全国各地的法院系统及司法鉴定机构都存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各个省、直辖市的规定不同。例如:北京市司法鉴定业协会于2009年12月1日发布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京司鉴协发[2009]4号),规定对于一般人身损害案件适用其自行制定的这一标准;而湖南高院于2005年1月12日发布的《关于统一适用 (GB/T16180-1996)中有关条款的通知》(湘高法技[2005]2号)中规定:在最高法院出台新的规定前,人身损伤案件的伤残评定,统一适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上海高院在2003年民一庭《民事法律适用问答选登(二)》中明确:“工伤的伤残鉴定标准是建立在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所负有的特殊保障义务基础上的,因此,这一标准只能适用于劳动者因在工作中导致的伤残事故进行的鉴定,而不能适用于其他类型的人身损害伤残鉴定,其他的人身损害伤残事故,在目前无其他标准的情况下,可以参照适用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作出鉴定。”

2、部分省份内部的法院系统与鉴定协会的规定不同。例如江西省,其南昌中院于2009年通过召开审委会的方式内部统一了一般人身损害案件应适用《道标》,但江西省司法鉴定协会于2010年出台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执业规范(试行)》却规定一般人身损害案件应适用《工标》。

3、部分省份的法院系统内部规定不同。例如,广西于1999年4月由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联合发布《人身伤害致残程度评定(试行)》,规定该标准适用于一般人身损害案件;但广西高院2002年的《全区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又认为一般人身损害案件参照《道标》较为合适,却未提及上述由其公检法联合发布的《人身伤害致残程度评定(试行)》是否还适用。又如湖南高院于1996年6月发布了其地方自行制定的《人身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规定该标准适用于人身损害案件,2005年1月12日该高院又发出前述的《关于统一适用 (GB/T16180-1996)中有关条款的通知》(湘高法技[2005]2号),其中规定:“在最高法院出台新的规定前,人身损伤案件的伤残评定,统一适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但也未提及之前其于1996年自行制定的鉴定标准是否还有效;随后其辖区内的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又于2011年4月12日发布了《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适用伤残标准及赔偿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该意见第三条规定:不属于本指导意见第一条(因工伤或职业病致伤残)、第二条(道路交通事故致伤残)规定的人身损害案件中伤残等级的评定,除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参照适用《道标》。可见,对于一般人损案件适用标准的问题,各省的高级人民法院有时会前后出台两个完全不同的规定,而其辖区的中级人民法院又有可能出台与省高院完全不同的规定,混乱程度可见一斑。

在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规定来明确一般人身损害案件到底应适用哪一个标准的情况下,各地纷纷尝试在本地区范围内统一这一问题,这一初衷本是好的,但各鉴定协会以及不同级别的法院都纷纷对此作出规定或提出倾向性意见,且各自选择适用的标准还不尽相同,这反而加剧了实践中的混乱。

(三)司法鉴定机构为更好的盈利,在单方委托的情况下,往往适用更加宽松的鉴定标准

在起诉前,当事人通常会自行委托鉴定机构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对于像交通事故案件,由于《道标》系国家强制标准,鉴定机构都会适用《道标》来进行伤残鉴定。但是对于一般人身损害案件,除非该地已经对该类案件应适用标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否则鉴定机构往往会倾向受害方而适用更加宽松的《工标》,从上述渝水区法院近年审理的人身损害案件就可以看出:本地的鉴定机构对于一般人身损害案件,全部适用的《工标》;甚至对于交通事故案件,只要出现与劳务受害等一般人身损害竞合(如案例3),或是出现与合同关系的竞合(如案例4、5),本地的鉴定机构也全部是适用更加宽松的《工标》。

(四)法院对于重新鉴定的启动相对随意

在人身损害案件中,当事人往往会在诉讼前自行委托鉴定机构对其伤残等级进行鉴定,起诉之后,另一方当事人却可能会以该鉴定为原告方自行委托的鉴定为由申请重新鉴定。对于此类重新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虽然法律规定准许被告重新鉴定申请的前提是必须以其“有证据足以反驳”为前提,但在审判实践中,该规定贯彻的却不尽如人意,办案法官由于对某些专业知识的欠缺,且担心不重新鉴定导致事实认定不清而承担责任,故对于当事人的重新鉴定申请倾向于径直同意,往往只要是原告自行委托的鉴定结论,被告方申请重新鉴定都会被批准,法院很少要求被告方提供明确、具体、详细的重新鉴定理由。但其实许多被告并不是真的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仅仅是为了以时间换空间,或试试运气。而在一般人身损害案件中,受害人诉前的伤残鉴定极少有与对方协商,通常都是自行委托进行的,这就造成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只要被告申请了重新鉴定,法院通常都会准许。随后重新鉴定一旦因为适用了《道标》而导致伤残等级降低,原告方会不服,认为应适用《工标》(如案例1、2、);如果适用《工标》导致伤残等级不变,被告方又会不服,认为应适用《道标》(如案例3、4),造成法院不得不再次发函要求鉴定机构出具补充意见。这种反复无常不但拖延了案件审理时间,耗费了司法资源,也使得鉴定结论处于不安定的状态之中,导致法官对于案件应适用哪一种鉴定标准更加难以把握。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例分析

【案情】

2014年4月24日16时许,被告张某所有的A号货车进行年检,车检前须将车厢卸下,联系被告唐某所有的B号吊车(该车于2013年6月被注销)来起吊车厢,张某雇请原告刘某驾驶A号货车与其一同去开发区卸吊车厢。唐某将吊车停靠在货车的左侧,刘某上到货车车厢上栓吊车绳,捆绑吊车还未下车,被告唐某便开始起吊,大约吊起3米高度时尼龙绳吊带断裂,货车车厢掉落下来,车厢一角砸了刘某脚板,致其受伤,构成九级伤残。因协商未果,原告刘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张某和唐某共同赔偿其损失4万余元。

【分歧】

那么,该纠纷属于何案由及如何赔偿,存在如下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本案原告刘某是为被告张某提供劳务(驾驶车辆)、并为被告唐某提供劳务(捆绑吊绳)而造成人身伤害的后果,二被告负共同赔偿责任,故本案的案由应是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

第二种意见:本案中刘某系因唐某的吊车所伤,应是物件损害责任纠纷。故对于原告的人身损失,不应当由二被告负共同赔偿责任,只能由被告唐某承担赔偿责任。

【评析】

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详述如下:

首先,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堕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本案中,发生这次事故的原因系被告唐某驾驶被注销的B号吊车,在为张某有偿起吊车厢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使用不合格尼龙绳,在原告受害人刘某还未离开被起吊车厢下面的情况下,而造成刘某伤残事故的发生,属物件损害责任纠纷,进一步细分案由应属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

其次,按照《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物件脱落、坠落致人损害采取的是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对于被告的过错,采取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由被告反证证明其没有过错。至于被告证明其没有过错的内容,法律并未进行规定,按照物件管理的一般原则,被告应该证明自己的行为符合一般管理人的注意标准。

在本案中,被告唐某作为B号吊车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预见该尼龙绳不能吊起重达6吨的货车车厢,且该尼龙绳有可能断裂造成被吊物A号货车车厢坠落,造成原告损害的后果,而没有预见或者疏忽大意,被告唐某不能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故对于原告刘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是指在个人之间存在劳务关系的前提下,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活动自身受到伤害的,在提供劳务一方向接受劳务一方主张损害赔偿时,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我们知道,物件损害责任属于一种特殊侵权责任,其归责原则适用于过错推定原则,即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造成了他人损害而又不能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就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后,如有证据证明还有其他责任人的,可以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提供劳务者受损害纠纷的处理

案情简介:2011年,贵州某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某某医院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承建该医院综合大楼。该公司又将该工程的土建部分的人工部分单包工给程某某三人,程某某又将该工程的木工模板部分分包给孙某。2012年10月13日中午,孙某雇请的工人杨某严重醉酒酒后攀上17楼上室内的脚手架,不慎从3.3米高度摔下,跌倒地板上,导致二级伤残。杨某将上述有关单位及个人诉至法庭,法庭以提供劳务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提起诉讼。程某某等委托笔者为代理人,以下是笔者的代理词;

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法律的规定,贵州黔平律师事务所接受程**、赵**、陈**三人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杨*诉孙*、贵州****集团、陈*、赵**、陈**、及第三人贵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陈振*提供劳务者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中被告程**、赵**、陈**的诉讼代理人,出席法庭,参与本案诉讼活动,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本代理人的代理权权限为一般代理。

接受委托以后,代理人依法履行职责,结合今天的法庭调查,发表以下代理意见,供法庭参考并请求采纳:

一、关于各当事人在本案中的责任

本案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损害责任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5条关于“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规定,处理本案,应当适用侵权责任中的过错责任原则,即根据当事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我国民法规定,侵权责任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一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实施的作为或者不作为。侵害人身权的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实施的,以公民人身权为侵害客体的作为或者不作为;二是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一定的行为致使权利主体财产权、人身权受到侵犯,并造成财产利益和非财产利益的减少或者灭失的客观事实。这是构成这一民事责任的首要条件,只有当行为人的违法行为造成损害事实,行为人才承担民事责任。这里的损害,从广义上讲,包括财产上的损害和人身上的损害即造成受害人在财产上或者人身上的损害;三是因果关系,作为构成侵害公民生命权、健康权的民事责任要件的因果关系,就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的前因后果的联系,只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这种因果关系,说明损害是由违法行为所引起的,行为人才承担民事责任。确定因果关系就是要从客观现象中去寻找揭示他们之间存在的不依照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联系;四是主观过错。主观过错是构成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违法行为人只有在实施违法行为当时主观存在过错才承担民事责任。过错就是违法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的一种心理状态,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状态。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代理人对当事人各方在本次损害中的过错责任分析如下:

1、本案原告杨*应当对本次损害产生的后果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第三人陈振*的陈述及事故调查记录和安全事故综合会议记录显示,原告杨*在上班以前曾经喝过酒。根据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法医毒物学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贵警院司鉴中心【2012】)法毒鉴字第1894号)鉴定结论:杨*血液中检出酒精成分,其含量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7.75毫克。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b/t 19522-2010《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的规定,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等于或大于80毫克为醉酒状态。杨*上班时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国家醉酒标准的2.2倍以上,属于严重的醉酒状态。在这样严重醉酒状态下,进行高空作业,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不出事是侥幸,出事是必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49条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原告杨*正是在严重醉酒的情况下,攀上3.3米(原告自认)高的脚手架,导致其坠落楼面致伤致残。其在严重醉酒状态下攀登上高度为3.3米高的脚手架的行为,是导致其坠落楼面致伤致残的主要原因。本代理人认为,原告杨*在提供劳务中因为在醉酒状态下高空作业,其行为的违法性是十分明显的,其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是十分明显的,其对给自身造成的损害后果应当承担主要责任(70%)。

2、本案被告孙*作为接受劳务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被告孙*作为工程的分包者,雇佣原告杨*为其提供劳务,是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接受劳务一方。在安排劳务者进行高空作业时没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其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1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同时,根据第三人陈振*的陈述,被告孙*在安排工人作业时,疏于管理,对原告杨*醉酒后上岗作业的情况没有及时发现、劝阻和制止,对导致事故的发生,其主观上也是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关于本案被告贵州****集团及程**等三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

法庭确定本案的案由提供劳务者受损害责任纠纷,也就是说,本案人民法院需要审查的是针对在提供劳务者受到损害这一法律关系中,如何确定责任主体即赔偿义务人。在这一法律关系中,适用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该法三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第58条已经十分明确规定了提供劳务受损害责任纠纷的责任主体“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该法规定,本案的责任主体限于提供劳务和接受劳务的双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第58条对此也作了相应的规定:“第三十五条后段规定的相应责任,包括下列情形:(一)接受劳务一方因过错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二)提供劳务一方过错造成自己损害的,由自己承担全部损害后果;(三)对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双方均有过错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司法解释对各方责任这一概念的外延做了限定即承担责任的三种情形。在提供劳务受损害责任纠纷这一法律关系中,法律只规定了接受劳务和提供劳务双方的的权利义务关系。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第三方承担责任情形。因此,代理人认为,在这一法律关系中,贵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集团以及程**等三人,不是这一法律关系的责任主体,不享有权利,也不承担义务。本案原告将工程的承包方贵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发包方贵州****集团以及分包方程**等三人列为被告和第三人,请求承担赔偿的连带责任,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原告在诉状中称:“第三人贵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被告贵州****集团将工程转包给无资质的被告程**等三人以及再次转包给无资质被告孙*在主观上均具有过错,依法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代理人认为本案中工程是否存在转包,转包过程中的承包方是否具备资质,不属于本案审查的内容。因为,根据侵权责任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贵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贵州****集团以及程**等三人不是本案法律关系的责任主体。即便原告主张的工程存在转包,转包中涉及资质的问题属实,也是属于是否行政违法的问题。行政违法与民事侵权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应当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整,两者之间不必然产生联系。

需要说明的是,代理人认为,本案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第一,从法律效力上讲,《侵权责任法》属于法律,是立法机关即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而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当两者发生冲突的时候,应当适用法律;第二,从时间上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2003年12月26日发布,自2004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侵权责任法》是2009年12月26日颁布,至2010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当两者发生冲突的时候,应当适用施行时间在后的法律;第三,从适用的法律关系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该条规定是针对雇用法律关系的,而《侵权责任法》则是针对提供劳务者受损害责任纠纷这一特定的法律关系的,既然本案的案由是提供劳务者受损害责任纠纷,理所当然是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二、关于本案原告起诉的赔偿范围及标准。

代理人对原告主张的第1-3项、第6-8项没有异议。对第4-5项、第9-10项有异议(略)。

另外要提及的是,本案发生以后,被告程**三人在原告到贵阳骨科医院治疗期间,为原告垫付了医疗费93151.77元。虽然原告在起诉中没有主张这笔医疗费用,但是这是一起责任纠纷,法庭在明确各方责任的同时,也应当将本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损失进行统计,才能明确各被告在案件中应承担的份额。

综上所述,代理人认为,本案中,法律关系主体是原告杨*及被告孙*,本案的责任主体也是原告杨*及被告孙*。这一点,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已经作了十分明确的规定。除此,不应当有第三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本案原告之所以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到损害,在严重醉酒的情况下进行高空作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其本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本案被告孙*作为接受劳务一方,没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对原告醉酒后进行高空作业的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和及时阻止,主观上有一定过错,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致

本案合议庭

被告程**等三人的代理人

xxx

二零xx年四月二日>>>下一页更多精彩“提供劳务者受害伤残鉴定标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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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装修案例中酒吧装修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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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装修案例呈现出来的装修效果总是让人觉得富丽堂皇、美轮美奂。即使酒吧只是酒店中一个空间设计,但是酒吧装修案例同样让人觉得迷醉。各式各样、不同风格的酒吧装修效果图,总是让人忍不住想亲临那样的环境之中。

酒店装修案例——吧台设计类型

酒吧装修案例的吧台设计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主要可以概括为三种类型:

1. 直线封闭型

吧台为长条形设计,两端分别和墙壁相连,是最常见的吧台设计形式。服务员可以更好地控制酒吧是直线封闭型吧台最大的特点。直线型吧台的长度不存在统一的标准,可以根据酒吧的大小和客流量来定。

2. 环型吧台

环型吧台的中间一般都设有一个“中岛”,用来陈设酒类饮品和储存物品。方便向顾客充分展示酒类品种,为顾客提供较大的选择空间是环型吧台最大的优势。

相对应的,环型吧台增加了服务的难度,需要增加适量的服务人员。否则无法有效地看到各个区域。

3. 马蹄型吧台。

马蹄型吧台也叫U型吧台。这种造型的吧台可以深人室内,需要安排三名服务人员。其次,可以在吧台的中间设计一个岛型储藏室用来存放相关用品和冰箱。

(酒吧装修案例)

酒店装修案例中虽然有很多关于酒吧装修案例的资料,但是这些并不是全部的酒吧装修案例。每一款酒店装修案例都是一件艺术品。

酒店装修案例——吧台设计要点

首先,一般来说,酒吧装修案例中吧台的高度在1.25米左右,同时配备相应高度的凳椅,而且凳椅的高度一般在0.85~09米之间。其次,吧台桌面的宽度一般在0.75米左右,厚度在4~5厘米之间,而且吧台的外沿通常都要用厚实的皮塑料进行包裹。

然后,吧台下面是服务人员的操作台,操作台的高度应在0.85~0.9米之间,宽度要在0.65米左右。太高或太低都是不适宜的,不然,操作人员在操作的时候会很不方便。否则将不利于服务人员的操作。

另外,操作台的下方都会放置以下的设备:三格洗涤槽(初洗、刷洗、消毒三者兼具)、水池、自动洗杯机、酒瓶架、饮料或啤酒配出器等。

(酒吧装修案例)

酒店装修案例——前吧设计要点

前吧和后吧之间的服务距离不能太小,但是太大也是不适合的。最合适的距离是可以让两个人同时通过。在安装冷藏柜的时候要向后收缩,收缩的程度参考开门时不影响服务人员走动的距离。

另外,走道的地面要铺设塑料隔剐或是条型木板架,也可以在局部区域铺设橡胶垫,这样可以很好地起到防水、防滑的作用。同时,这些材料还可以减少服务员长时间站立产生的疲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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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子商务知识管理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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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计算机网络的迅速普及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电子商务正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企业的经济贸易领域。那么你对电子商务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移动电子商务知识管理案例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1. 分析移动电子商务的优点与弊端,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移动电子商务优点:

1)小巧方便,随时随地的消费,条码技术、二维码技术让移动购物用户体验更提高。

2)网络支持多,只要能接听电话,有信号的地方,则可以上网,对于移动平台而言,这是一大优势。

3)普及程度高,现在普遍有手机的用户,一般均能上网,而且国内手机上网人数正在大暴涨中。

缺点:

1)其实,有时候,优缺点也是共存的,小巧方便,有时候,也不是件好事。过小的视觉、过快的决策往往让人消费感到不踏实,并不会提升消费者的消费意愿,从这一点上讲,便捷过度并不是十分好的事情。

2)移动电子商务的安全性仍然受到质疑,在此之前,很多手机中毒事件,同时,也给我们提了个醒,若想要发展移动电子商务,安全是消费的基础,这是必须优先解决的问题。

2. 分析某领域某行业使用最好的移动电子商务的实际案例。

我国移动电子商务应用的三个实例:(1)手机钱包:作为银行系统与中国移动共同推出的一项服务,手机钱包以储蓄卡账户为资金支持手机为交易工具,将客户的储蓄卡账户和手机号码绑定,通过层层加密的技术手段,实现购物消费、代缴费、转账、退货以及账户余额和话费余额查询等功能。中国移动手机钱包业务目前开放的范围为北京全球通客户。(2)随e行:互联网随身而行。你只需在笔记本电脑或PDA中插入GPRS网卡和专用的数据SIM 卡,不依靠任何其他外部设备,即可实现无线上网让互联网随身而行。没有线路接来接去的麻烦,“随 e行”实现了无线上网。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开通了随e行业务。

高校应用移动电子商务的各种领域:

1) 教学互动移动电子商务可以帮助教师将每次的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内容教学的重点和难点相关案例解析,课外作业等及时地发布在个人教学平台账户上实现语音、数据、图像的结合,并可以通过平台将布置的作业发送到学生账户下,更方便及时地答疑交流,实现教师与学生之间更好地互动地教与学。

2) 教育管理:移动电子商务可以拓宽信息发布的渠道实现便捷的校务管理,大减轻了各种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比如,一方面,学校可以通过校讯通等移动电子商务形式将收费情况、开学放假时间的决定、作息时间的变更、各类通知 校内外活动等信息及时地传到老师、学生和家长的手中。另一方面学校只要通过各个科任老师的基础数据输入,就可以实现成绩管理、考勤管理、考试管理、并及时地形成各种分析表格、减少了许多繁琐的重复而又容易出错的工作、也便于权责明确、透明管理。

看过“移动电子商务知识管理案例“

3. 查询移动电子商务应用最多的领域与行业

(1)银行业务

移动电子商务使用户能随时随地在网上安全地进行个人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因特网银行体系。用户可以使用其移动终端核查其账户、支付账单、进行转账以及接收付款通知等。

(2)交易

移动电子商务具有即时性,因此非常适用于股票等交易应用。移动设备可用于接收实时财务新闻和信息,也可确认订单并安全地在线管理股票交易。

(3)订票

通过因特网预定机票,车票或入场券已经发展成为一项主要业务,其规模还在继续扩大。因特网有助于方便核查票证的有无,并进行购票和确认。移动电子商务使用户能在票价优惠或航班取消时立即得到通知,也可支付票费或在旅行途中临时更改航班或车次。借助移动设备,用户可以浏览电影剪辑、阅读评论,然后定购邻近电影院的电影票。

(4)购物

借助移动电子商务,用户能够通过其移动通信设备进行网上购物。即兴购物会是一大增长点,如订购鲜花、礼物、食品或快餐等。传统购物也可通过移动电子商务得到改进。例如,用户可以使用“无线电子钱包”等具有安全支付功能的移动设备,在商店里或自动售货机上进行购物。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移动电子商务通过移动通信设备进行手机购物,让顾客体会到购物更随意,更方便。如今比较流行的手机购物软件如“掌店商城”等,实现了手机下单,手机支付,同时也支持货到付款,不用担心没有PC就会错过的限时抢购等促销活动,尽享购物便利。

(5)娱乐

移动电子商务将带来一系列娱乐服务。用户不仅可以从他们的移动设备上收听音乐,还可以订购、下载或支付特定的曲目,并且可以在网上与朋友们玩交互式游戏,还可以游戏付费,并进行快速、安全的博彩和游戏。

(6)无线医疗(Wireless Medical)

医疗产业的显著特点是每一秒种对病人都非常关键,在这一行业十分适合于移动电子商务的开展。在紧急情况下,救护车可以作为进行治疗的场所,而借助无线技术,救护车可以在移动的情况下同医疗中心和病人家属建立快速、动态、实时的数据交换,这对每一秒钟都很宝贵的紧急情况来说至关重要。在无线医疗的商业模式中,病人、医生、保险公司都可以获益,也会愿意为这项服务付费。这种服务是在时间紧迫的情形下,向专业医疗人员提供关键的医疗信息。由于医疗市场的空间非常巨大,并且提供这种服务的公司为社会创造了价值,同时,这项服务又非常容易扩展到全国乃至世界,我们相信在这整个流程中,存在着巨大的商机。

(7)移动应用服务提供商(MASP)

一些行业需要经常派遣工程师或工人到现场作业。在这些行业中,移动MASP将会有巨大的应用空间。MASP结合定位服务技术、短信息服务、WAP技术,以及Call Center技术,为用户提供及时的服务,提高用户的工作效率。

4. 在网上查询我国移动电子商务运营的现状

迄今为止,我国移动电子商务技术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以短讯为基础的技术;第二个阶段的移动电子商务采用基于WAP技术的方式;第三个阶段是以2009年发放牌照为标志、能够实现无缝漫游和移动宽带的3G时代。3G背景下,无线通信产品能够为人们提供速度高达2Mb/s的宽带多媒体业务,支持高质量的语音分组交换数据多媒体业务和多用户速率通信。

(一)移动客户群庞大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手机终端的数量已经达到7.74亿,接近上网用户数量的3倍,而来自CNNIC的数据显示,2009年底中国手机网民的数量已突破2.33亿,手机网民规模呈现迅速增长的势头。这表明我国移动电子商务业务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潜力。艾瑞咨询预计,2011年移动电子商务营收规模将达到1.7亿元。

(二)国家政策支持

包括移动电子商务在内的电子商务被列入了2006年3月颁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一五”规划》。2007年6月,发改委与原国务院信息办又专门出台了《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其中移动电子商务试点工程作为六大重点引导工程之一。规划中明确指出“鼓励基础电信运营商、电信增值业务服务商、内容服务提供商和金融服务机构相互协作,建设移动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发展小额支付服务、便民服务和商务信息服务,探索面向不同层次消费者的新型服务模式”,并确定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方便百姓生活和带动战略产业发展的三大目标,三大目标正在逐步实现,初步显现了移动电子商务巨大的效益和潜力。

(三)无线基础设施建设迅速

近年来,政府加大了对电信基础建设的投资力度,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三大电信运营商在2009年8月前完成了其3G网络的第一阶段部署工作。基于CDMA的3G服务,即中国电信的CDMA2000和中国联通的WCDMA,发展迅速。相比之下,中国移动的TD-SCDMA3G技术的商业化进程比预期缓慢。在网络部署方面,中国电信在3G领域方面动作最快,预计它将发动价格战以吸引更多的用户。3G网络的铺设,加速了我国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

5. 分析目前使用哪些移动新技术、新方法、新功能;新模式;

1)中国电信“c+w”移动新模式 或将启动手机新市场,产业升级,各厂商下注“c+w”手机

在日前举行的“2008年中国国际通信展”中,中国电信发布了两款WiFi手机。据透露,中国电信只是在通信展上低调的展示出这两款WiFi手机,但是何时正式推出还要等待国家相关部门的制定,中国电信不会逆势强上。并且目前接手联通C网业务后,以后的未来重点都将放在CDMA网络上,而推出WIFI手机只是附属的一小部分而已。有专家认为,市场的发展最终将推动政策层面的松动。“如果CDMA+Wifi能够在移动终端领域实现,那么无疑将极大降低中国电信的语音通话成本,提高电信移动业务的竞争力”。

2)3G、4G等移动技术将催生"移动商务"新模式

对于移动商务即将带来的商业模式变革,李岩这样解释道:“在不远的将来,当我们每个人面对的都是一个移动的互联网,它会改变整个社会经济。”在他看来,移动商务的全面爆发,不仅会彻底打破传统网络的局限,由通过信息直接进行的服务传递,也将全面扩大商业空间的范围。不仅仅是新兴行业,越来越多的传统行业也已经慢慢地与移动商务靠拢。以亿美软通所服务的商场、超市客户为例,通过手机终端提供的移动营销互动和个性服务大大促进了客户到店人数以及消费

6)手机用户的范围较广,推广与销售的针对性均有一定程度的固难!

看着这两比较,双面性的结果,让我们无法一时说出,到底,哪个才是最后的胜者,但是直观的,从现在电子商务主力用户群而言,主要在一、二线城市,而这些,PC电脑的普及还是很不错,而且习惯电脑者也是大有在,而这会,移动还未成熟,很能多问题还有待加强,因此,在目前看来,PC购物的优势更为明显。而接下来,是事会因为手机亦是平板电脑的推广而改善了移动电商,那是后续的事情了。

建议:中国移动客户群庞大,移动电子商务发展迅猛、潜力巨大,但由于国家相关政策、移动运营商、银行、商户和消费者等因素的限制,我国还处于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初级阶段,其交易安全、商业模式和消费者接纳等问题亟待解决。政府和移动运营商们必须加紧联系与配合,共同研发出一套从技术、管理和法律上都严密的安全策略以解决安全问题及威胁,进一步构建适宜移动电子商务活动的环境,促使移动电子商务高速发展。今后,还需要对移动电子商务的服务模式、物流配送和交易支付等方面加强监管、深化改革,中国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虽然任重道远,但是前景光明。

7. 查询移动电子商务运营时的障碍

(1)理论研究欠缺

综观近年来研究移动电子商务的学术论文,虽然论文的数量呈现增长趋势,但是研究内容大都是“移动安全”和“无线移动通信系统”方面的论文,而且研究方法仅仅停留在非实证研究的层次上,研究深度不够,显示出移动电子商务新应用研究创新的不足。应根据我国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采取实证的方法,加强对移动电子商务行为、模式、安全和跨文化等方面的研究。

(2)行业标准和市场机制需要逐渐完善

作为崭新的商务活动模式,国内移动电子商务产业才刚刚起步,没有自己的国家标准和统一管理机构,而且市场机制还不够规范和完善,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经济纠纷和法律问题。虽然我国已于2005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但是尽快制定出丰富完善的法律、法规是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当务之急。

(3)安全性有待提高

移动电子商务安全面临着技术、管理和法律等几个方面的挑战,主要包括终端窃取和假冒、无线网的窃听、重传交易信息、中间人攻击、拒绝服务、交易抵赖、移动终端遗失、设备差异和设备的不安全等。解决移动电子商务安全性问题主要有端到端策略、加密技术、防火墙、严格的用户鉴权、单一登入、无线PKI技术、授权和安全交易流程等策略。

(4)交易成本过高

由于无线带宽不足和物流配送系统不成熟等,导致交易成本高。因此,发展移动电子商务就要想方设法降低各种成本费用:一是努力降低生产成本;二是不断降低交易成本;三是力争关键技术革新;四是认准特有优势;五是强化企业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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