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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政策法律知识:网上购物买到假货维权方式有哪些?(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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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违法建筑的具体处理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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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说过违法建筑吗?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违法建筑的相关法律知识。

违法建筑类型

(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二)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四)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五)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六)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七)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八)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违法建筑的具体处理方式

对违法建筑的处理主要有罚款、限期拆除和没收三种方式,具体内容为:

(一)罚款

对于违法建设当事人所建的违法建筑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适用罚款的处罚方法,应明确以下几个方面。

违法建筑的具体处理方式有哪些

1、处以罚款的前提条件。

《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罚款的前提条件是“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具体到每一处违法建筑或每一个个案,对这句话的理解不同,会直接导致对违法当事人的处罚不同。这直接涉及到民生问题。因此,应该把握几个原则:

一是要有“规划”。

要谈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当然首先必须要有规划,这里的“规划”是指《城乡规划法》要求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没有规划,就谈不上对规划实施的影响,更谈不上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在有规划这个问题上,要注重详细规划,因为详细规划规定得更为翔实具体,更容易掌握能否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在规划执法过程中遇到很多群众在政府没有确定的规划开发区域内违法建房,虽然我们有城区总体规划,但没有详细规划,总体规划规定得比较原则,因而在具体处罚时显得很没有说服力。

二是“规划”要合法。

这里所说的“合法”,是指规划的制定、修改等必须符合《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实体要件和程序要件,二者缺一不可。实体要件是指法律规定的规划的制定、修改所必须具备的内容以及遵循的原则等。程序要件是指法律规定的规划的制定、修改所必经的法定程序。

在一定程度上讲,程序要件要比实体要件更为重要,因为人们往往更加注重实体而忽视程序。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制定、修改规划的其他法定程序一般不会被忽略,最后一道公布程序却易被忽视。

《城乡规划法》第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这说明,未经公布的规划是不合法的。因此,要在做好规划制定、修改的同时,做好规划的公布工作,这不仅是规划合法性的要求,也是接受群众监督、倾听群众呼声的有效途径。

三是正确把握“能否消除影响”这个关键。

认定通过改正措施后能否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是正确实施行政处罚的关键。在有规划和规划合法的基础上,要把握两点:违法建筑违反了规划的“硬性规定”(也可称之为“强制性规定”),它的存在使规划的硬性规定不能得以顺利实现,可认定为无法消除影响;

违法建筑的存在使合法的规划建设方案不能得以顺利实施,可认定为无法消除影响。凡是不存在这两种情况的违法建筑,一般可以认定为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给予罚款处罚。当然,每个违法建筑都有其特殊性,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罚款的数额。

《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罚款数额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单独适用罚款的数额标准(工程造价的5%到10%),一个是并处罚款的数额标准(工程造价的10%以下)。

这里需要注意计算方式,是以工程总造价来计算,还是以违法部分的工程造价来计算。笔者认为,应以违法部分的工程造价来计算。因为适用法律有一个通用原则,就是“就低不就高,就轻不就重”,即在法律规定不明确、不具体的情况下,对违法当事人实施处罚,一般是就轻就低。

(二)限期拆除

违法建设当事人所建的违法建筑,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拆除。要正确适用限期拆除的处罚方式,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限期拆除的前提条件。

《城乡规划法》规定的限期拆除的前提条件是“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正确理解这句话,要掌握三个原则:要有规划;规划要合法;正确把握“能否消除影响”这个关键,能消除影响的可以处以罚款,不能消除影响的要限期拆除。关于这三个原则,前面已有说明,不再赘述。

2、限期拆除的执行。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限期拆除的执行一般有两种方式,即自行拆除和强制拆除,强制拆除又可分为司法强制和行政强制两种。自行拆除,是指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处罚决定确定的方式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强制拆除,是指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拒绝履行限期拆除义务,而由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强行拆除。行政机关提出执行申请后由人民法院决定并组织强行拆除的,称为司法强制;由行政机关决定并组织强行拆除的,称为行政强制。 >>>下一页是“违法建筑”的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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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强制拆除。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明确规定了采取行政强制拆除措施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和必须遵守的法定程序。法定条件包括: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违法建筑。法定程序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职能部门采取强制拆除措施”,这项规定比较原则。

要执行好这条法律规定,应抓好三点:

一是请示。由行政机关将作出限期拆除决定所依据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处罚决定内容以及当事人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事实以书面形式上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审批,必要时报送行政处罚案件卷。

二是批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审查后认为有强制拆除必要的,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批复,同意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三是执行。职能部门依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批复组织强制拆除。在强制拆除前,应当张贴强制执行公告,公布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强制执行的决定。

有两点要强调:一是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后不予补偿;二是政府经审查同意后应当以书面形式予以批复。法律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职能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在法律上,能够代表政府行为的载体应该是政府文件。因此,在职能部门的请示文件上由政府领导签署意见的做法似有不妥。

(三)没收

“没收”这一处罚方法的适用,其实体要件和程序要件与强制拆除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具备了强制拆除的必备条件后,在违法建筑不能拆除的情况下,才能适用没收这一行政处罚措施。没收和罚款“可以”并处。这里的“可以”,法律上称之为选择性规定,也称之为弹性规定,意思是可以选择,也可以不选择,具体根据行政处罚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

违章建筑的概述

建筑物,是指运用各种材料生产出来的具有各种使用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是人可以在其中进行生活或生产活动的、固定于土地之上的房屋或其他场所,如住宅、办公楼、厂房、库房等。

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

国家没有统一的定义,各地方政府则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⑶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3、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4、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有一种观点认为,所谓违章建筑,是指未经主管部门的许可而擅自动工兴建的各种建筑物和构筑物。然而这种观点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并不尽科学,其并没有指明“违章建筑”中所谓“违章”的本质,只是一个笼统表面的定义,容易在指导实务中出现差错。

违章建筑依其“违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种不同的情况。从表面上看违章建筑建筑人有无土地使用权上说,违章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

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

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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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有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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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是指农民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耕种面积少于0.3亩的统称为失地农民。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相关法律知识。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办理程序

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且符合办理规定条件的,按以下程序办理参保手续。

被征地农民参保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由各被征地村(社区)提供征地协议及土地补偿合同;

(二)被征地农民身份证及户口本等证明;

(三)填报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花名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申请表》及《被征地农民待遇审批表》;

(四)由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的《征地情况及保障资金明细表》。

经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册》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证》。

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转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办理终止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

(二)本人提出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申请;

(三)各被征地村(社区)为其办理增员手续;

(四)个人补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

(五)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关系向外省市转移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接收证明;

(二)市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其办理转移手续,并将其个人帐户本息额转出或一次性退还给本人;

(三)终止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达到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各被征地村(社区)携带参保人员身份证及《被征地农民待遇审批表》,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核定待遇。

有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法律规定

《物权法》

第42条规定,征收集体土地应该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有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26条规定,征收集体土地,对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提出建立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指导性意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将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作为征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将被征地农民的就业问题纳入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尽快建立适合被征地农民特点与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资金,促进被征地农民实现就业和融入城镇社会,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按有关规定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土地出让总价款必须首先按规定足额安排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以及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要资金的不足。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被征地农民参加有关社会保障所需要的个人缴费,可以从其所得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中直接缴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逐步建立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的长效机制。

《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地在制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中,要明确和落实社会保障资金渠道。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原则上有农民个人、农村集体、当地政府共同承担,具体比例、数额结合当地实际确定。

被征地农户社会保障所需资金从当地政府批准提高的安置补助费和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土地补偿费中统一安排,两项费用尚不足以支付的,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逐步建立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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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区块链技术如何改变投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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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特币和区块技术如何提供帮助

在新技术的早期,人们就曾考虑将比特币视为改变我们投票方式的一种方式。在2012年,当时虚拟货币约为30加元加拿大的计算机科学家正在寻求利用比特币的功能,将其作为“一种用于数字信息的“碳定年”形式,并使电子投票更加安全。”

杰里米·克拉克(JeremyClark)和亚历山大·埃塞克斯(AleksanderEssex)是来自安大略省大学的计算机科学家,他们看到了比特币和区块链技术增强安全性和验证投票程序能力的潜力。他们的方法称为CommitCoin,它提供了一种利用区块链技术来确保个人投票的方法,并且不允许任何选举官员或政治人物更改投票。克拉克回应了比特币早期支持者的口头禅,“CommitCoin允许您不信任任何人。”

2、区块链相关投票系统启动

在试图建立在区块链基础设施上以创建安全投票系统的初创公司中,有一家名为Virginia的公司,名为FollowMyVote。该公司首席执行官亚当·欧内斯特(AdamErnest)表示:“人们普遍认为,不能以安全的方式在线进行投票。但是,区块链技术的引入改变了对话。”他的公司创建了一个投票系统,该系统确保针对想要的特定候选人(放入候选人的“钱包”)记录一次投票(通过使用令牌))并永久记录在区块链上。

致力于创建使用区块链技术替代或增强当前使用的投票方法的平台的另一家公司是BitCongress,该公司发布了有关其方法的白皮书。该公司将Blockchain技术与基于令牌的系统一起使用来控制投票系统,从而确保一个人拥有一票不变的票。该令牌称为VOTE,通过使用区块链永久记录每个投票,它可以确保不会操纵这些投票或进行两次投票。该公司还内置了其他功能,使人们可以就各种主题发表意见,从而增强了该应用程序的“人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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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比特币减半行情撞上美储联新政策,谁会是最终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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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美国史上规模最大的经济刺激计划获得了批准,美联储和美国财政部已经把数万亿美元汇入到金融机构手中。下一步,这类机构将会按计划向符合一定标准的美国人直接发钱:根据申报者的情况,每个儿童发放500美元,每个成年人可领取1200美元,但个体年薪超出7.5万美元及夫妻年薪超出15万美元时,该福利待遇会逐渐降低;个体年薪达标9.9万美元或夫妻年薪达标19.8万美元时全部取消,不得领取。

通常,在调整货币体系时,央行会有几种方法:一是增加可用于贷款的货币资金额;二是取消银行为维持偿付能力而需要持有的储蓄规定;美联储发行国债,以便私人银行和外国投资者可以购买国债,但这往往会提高利率。为了不向贷方偿还更多的钱,美联储通常会自己回购国债以降低利率。

当美联储对证券、国债、债券和股票采取量化宽松政策时,其实便是在“平白无故造钱”,目的也只有一个:在短期内提振经济。但反过来,这类政策降低了美元价值。

基础经济学中讲到:任何货币供应量的增加都会造成 通货膨胀并降低购买力水平,而造成 这类情况的原因其一便是需求高峰超出了供应,造成 所有产品的价格都上涨。迄今为止,美国政府的赤字规模已经达标约23万亿美元,如果算上他们所欠利息和增发的数万亿美元,其实是造就了更为持久的债务真空。

比特币或将迎来通胀率减半

在了解到美国政客们只是在简单地“平白无故造钱”后,许多“Bitcoiner”们选择退出这个疯狂的货币体系。对加密货币拥护者来说,他们不仅理解货币抵制审查的重要性,也明白加密货币本质上是一个能够避免通胀的、可预测的数学系统。美联储期待将通货膨胀率维持在2%上下,但在平白无故造就了数万亿美元后,这个数字将越来越更为无法控制。

不仅如此,比特币会在五月份区块奖励减半后降到1.8%。加密货币分析师TheMoon上个月曾在推特特别强调这一点,造成了普遍关注。他表明,“比特币的通胀率目前为3.6%,减半后将为1.8%。这比绝大部分央行采用的2%通胀率还要低。这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

实际上,南美许多通货膨胀率较高的国家都选择将比特币作为价值储备工具。去年6月开始委内瑞拉在恶性通货膨胀蔓延的同一时间,比特币交易量每周都在刷新最高纪录。2019年8月6日,根据网上数据信息表明,委内瑞拉法币玻利瓦尔(VES)的成交额一周靠近680亿。

还有研究员针对委内瑞拉的断电事件进行了数据分析并得出结论:比特币在委内瑞拉主要是被用于美元和当地货币中间的“桥梁货币”。

3月7日,委内瑞拉产生大规模停电,全国各地的经济活动中断了好几天,委内瑞拉比特币和密码货币的交易量也明显减少。不仅如此,其余拉丁美洲国家成交量的降低力度也令人震惊。

Alhborg表明,比特币正变成整体南美的一类媒介货币。几乎所有的拉丁美洲货币,特别是阿根廷比索和委内瑞拉玻利瓦尔,都遭遇了恶性通货膨胀。今天价值10美元的收入可能在一个月甚至几周后变成了5美元,因此用法币来保值是不切实际的。除此之外,这类国家的外汇汇率对汇款业务来讲十分高,本地人需要凭借例如localbitcoin.com这类的非正式平台网站,才可以将比特币转换为玻利瓦尔。

Coinmetrics创始人NicCarter表明,“委内瑞拉不是‘比特币化’。经验丰富的经纪人通过比特币促使外国货币流入境内,而当地对美元的需求量很大。因此,这是比特币美元化。”

人们选择比特币作为媒介货币,除了用来保值之外,更多的是看中它的去中心化:政府无法干预,央行也不能平白无故造就更多的比特币。并且,随着比特币减半的到来,比特币的通货膨胀率会进一步降低,这或许会促使比特币价格上涨。另外,倘若美国的“印钞大法”真的引发恶性通货膨胀,那么对比特币来说,除了会经受考验之外,也未尝不是一类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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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社区法律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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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知识是社区普法教育的一门重要学科,对社区人民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培养起到了重要作用。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社区法律基础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法的效力

法的效力是指法具体生效的范围,及法在适用对象、时间和空间三方面的效力范围。

1、法的对象效力 第一,中国公民、法人好其他组织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在国外仍受中国法的保护并履行中国法定义务,同时也遵守所在国的法。第二,我国法律对外国的适用包括两种情况:(1)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除享有外交特权好豁免权或法有另外规

定者外, 一律适用我国法律; (2)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或中国公民、法人犯罪,按中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适用中国刑法规定,但按犯罪地的法不受处罚的除外。

2、法的空间效力 (1)有的法在全国范围有效;(2)有的法在一定区域内有效;(3)有的法具有域外效力。

3、法的时间效力 是指法的效力的起止时限以及对其实施前的行为有无溯及力。法开始生效的时间:一是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二是公布后经过一段时间生效。法终止生效的时间:一是以新法取代旧法,使旧法终止生效;二是有些法完成了历史任务而自然失效;三是发布特别决议、命令宣布废止 某项法;四是法本身规定了终止生效的日期。

注意:法的溯及力,指新法颁布后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可加以适用的效力。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看过“社区法律基础知识“

2、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

1、法的定义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好义务为调整机,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的特征 (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力的社会规范。(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4)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

3、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也被称为法的形式,是指由一定的有权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一般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一)法的渊源 1、宪法 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法律 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根据《立法法》第 7 条 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 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3、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 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5、自治法规 自治法规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有 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6、规章 规章通常称行政规章,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或某一类人的一般性规定,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种。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级上述各种法的渊源都具有法的效力,但它们的效力等级又是有差别的。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2、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3、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4、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优先适用效力,经济特区法规的优先适用效力。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5、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6、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的原则: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 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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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老公爱上别人能原谅吗 教你正确的处理方式

全文共 2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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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的老公已经爱上了别人,说明你们两的这段感情已经走向结束,大家要试着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一个已经精神出轨的男人,留在身边也会很难受。

老公爱上别人能原谅

无论回不回归家庭,爱上别人就是出轨行为,是在本质上发生了变化,对家庭不忠。这种情况下把婚姻继续下去也不会幸福,甚至会很痛苦,分手是明智的选择。婚姻是两个人的感情,双方都觉得好才是真的感情好,可是很多时候女人会过于相信彼此的感情,不去考察对方,盲目地觉得两人感情很好,甚至发现对方做了一些事情时,还会产生疑惑:婚后老公和我感情很好,为什么他还会爱上别人?如今这个时代,出轨是高发事件,越来越多的人恐婚的一个就是因为如此。但已经结婚并且遇到这种事情的男女,却不得不直面处理。如果老公出轨了,不管是精神还是身体出轨,都不能原谅,但是我们总不能也去爱上别人的老公吧,那样做不是对老公的惩罚,而是对自己的残忍!有没有思考过这样一个问题:老公爱上别人,你有能力力挽狂澜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恭喜你,你确实足够强大留住老公的心,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也许离婚会是你最好的选择。你认为这是你的底线,但对方没有挽回的意愿,连道歉、哄你都不愿意。可以靠委曲求全去过一辈子的时代过去了,通过努力数年去做个怨妇也不符合现在社会的发展。大家都越来越追求自我,条件、机会也要优于过去很多,选择更好的、更想要的人生是完全可以的。生而为人,情绪情感是高级的也是复杂的。我们终其一生都会不断的与阴影面相遇,直到我们认清自己,能为自己和自己的选择负起责任为止。对于每个女人来说,在关系中可能会有诸多抱怨,但很少轻易放弃一段感情,自然也无法接受任何形式的背叛。不论是暧昧、精神出轨、一夜情还是真正的出现第三者。这些程度可能是有划分的,但其实,都是一样的打击——是对自己选择、努力、投入、自信的否定。

教你正确的处理方式

1、冷静分析,找出问题

感情是两个人的事,当一个人选择离开了,肯定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如果你下定决心要去挽回这段感情,你首先需要正视的就是你们这段感情中,你自身出现了哪些问题。反思自己在这段感情中是否尽到了妻子的责任。

2、化悲痛为动力

当自己心爱的老公爱上了另外一个女人,对于任何人来说,不忠都是一件令人愤怒的事。甚至有些姐妹在得知此事后,上门去找小三撕逼,跟老公和小三拼个鱼死网破。但是,过度的情绪发泄,并不能将老公挽回,甚至会将老公逼走。如果你真的要挽回老公,就要花备份为动力,努力地去提升自己,让老公重新爱上你。

3、一起回忆过往的甜蜜

你要明白你的优势在于你跟老公是有多年的感情基础的。你们一起经历里几多风雨才最终修成正果,你们的情感经历肯定是比小三丰富的。因此,你可以通过和老公一起回忆你们甜蜜的过往,和老公一起回忆你们一路走来的不易,你们过往的甜蜜和经历的困难,唤起他对你以往的感情。

4、玩乐增加感情

计划一些活动和郊游,与你的那位一起共度“欢乐时光”,为你们平淡的生活重新灌注浪漫,让你们重新回味起蜜月期时的甜蜜。适当的时候你可以与他调调情,增添你们生活中的情趣。

5、提升自己的魅力

不要天天围着你的老公转。要对他若即若离,而不是形影不离。以前你生活的重心是你老公,从现在开始,把重心转移到你自己身上。既可以给他一定的空间,也可以减轻你自己的痛苦。

老公爱上别人还能挽回吗

1、分析,在出现老公出轨的问题以后,先要仔细分析一下自己是否没有尽到做妻子的责任,并且在这段感情当中是否自身出现了一些问题。

2、提升自己,想要挽回老公,那么就先要放下这些不开心的事情,抓紧权利来提升自己,要明白你和你老公还是有多年的感情的,先让对方看到你的改变。

3、提升魅力,婚后的生活基本上就是围绕着老公转,现在开始将生活的重心放在自己的身上,给他一定的时间,也给自己改变的时间,在自己出现改变,提升了自己的魅力以后,再去接触你的老公,相信能吸引他一次,就在能吸引他第二次。

老公喜欢上别人怎么办

1、问清楚原因,对症下药

当问题出现时,必定是有原因的。如果老公因为自己人老珠黄,可以告诉老公,世界上的女人没有不会变老的。就算你换一百个,也没有用。如果是一些小问题,大家可以互相商量。请老公换位思考,如果今天出轨的是自己,老公是什么感觉?难道甘愿自己的小孩叫别人爸爸吗?

2、坚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变得更加有魅力

许多女性知道自己的老公有了别人,开始大吵大闹,发脾气。恨不得里面将对方千刀万剐,才能泄心头之恨。其实这么做,只会将自己的老公推出去,让他觉得自己喜欢上别人是对的,自己的太太是那么的不可理喻。你越生气,越愤怒,你不仅输掉了自己,连老公也被赶走了。搞不好自己一生都生活在愤怒痛苦之中,伤害的是自己的身体和让自己的父母担心。

3、没有人规定,没有老公就必须痛苦呀

人生变化非常的快,曾经恩爱夫妻,现在劳燕分飞。虽然这是非常不好的现象,但是却又是事实。谁也无法保证自己一辈子不会喜欢上伴侣之外的其他人。有的人很聪明,反省自己的不足,变得更加魅力十足。有的人很幸运,看到老婆如此的善良包容,满怀愧疚,回归家庭。有的人虽然老公离去,可是自己还是快乐的练习跳舞、健身,遇到了比前夫好一亿倍的丈夫。不要为了不必要的人,痛苦的过完一生。

4、就算别人犯错,自己生气发怒也不算对

很多事情无法改变,明明知道吵闹并没有用,那就接受。为了自己,好好的努力奋斗下去。老公喜欢上别人,虽然是罪不可赦。可是如果自己常常抓着不放,伤心难过的是自己。难道在临命终的时候,回忆起自己的一生,因为前夫的犯错,自己痛苦了一生,这样不是恶人没有受惩罚,自己白白吃苦掉眼泪。学会让自己快乐起来,要证明给他看,没有你,我一样过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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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相邻关系有什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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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邻关系的相关法律知识。

相邻关系常见情况

相邻关系比较复杂,较重要的有:

1、关于生活、工业、农业用水,特别是高低地、上下游、左右岸之间的需水与排水,水利与水害关系。如造成对方损失,应予赔偿 ;如分享水利,费用应分担。

2、关于防止危险和危害。如环境污染,存放及使用易爆、易燃物,近房施工,危险建筑等。相邻双方应避免由于自己方面的原因对邻方造成危险及危害。也有权要求排除来自对方的危险和危害。一旦造成损失,责任者应依法承担责任。

3、关于邻地的通行和使用。包括穿越邻地至公共通道的通行权,通过邻地设置管道和线路,以及因建筑施工而使用邻地等。如因此造成邻方的损失,也应赔偿。相邻关系举证应该有实施方承担,被实施方举证要困难的多,类似于环境案件。

而比较常见的相邻关系有几下几种:

(1)相邻土地使用关系;

(2)相邻防险、排污关系;

(3)相邻用水、流水、截水、排水关系;

(4)相邻管线安设关系;

(5)相邻光照、通风、音响、震动关系;

(6)相邻竹木归属关系。

(7)相邻安全关系

相邻关系处理原则

兼顾利益

兼顾各方的利益,互谅互让、互助团结

相邻各方对土地、山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争议,或因环境污染发生争议以后,必须本着互谅互让、有利团结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国家机关和人民法院解决。在争议解决以前,争议各方不得荒废土地、山林等自然资源,不得破坏有关设施,更不得聚众闹事,强占或毁坏财产。对故意闹事造成财产损害和人身伤害的,除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外,还应追究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要互相协作,兼顾相邻人的利益。以邻为壑,损人利己,妨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是与相邻关系所应遵循的原则相悖的。人民法院处理相邻关系纠纷,也要兼顾各方的利益,使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提供利益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处理因相邻关系发生的纠纷时,应从有利于有效合理地使用财产,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出发。例如在处理地界纠纷时,如果原来未划定地界,就应当根据如何便于经营管理和有利于生产发展的原则,来确定新的地界线。

公平合理

公平合理是民法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也是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其中有四层含义:

(1)坚持权利义务平等。相邻各方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谁也不能只行使权利,不履行义务。相邻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2)行使权利应保持在合理限度内。

(3)尊重历史形成的客观状况和先后顺序。

(4)避免或排除不妨妨害,合理赔偿损失。

相邻关系的种类很多,法律很难对各种相邻关系都作出具体规定,这就需要人民法院在处理相邻关系纠纷时,应该从实际出发,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兼顾各方面的利益,适当考虑历史情况和习惯,公平合理地处理纠纷。

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

一、《物权法》摘录

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八十七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八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二、《民法通则》摘录

第83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民通意见》中也对相邻权做了规定,具体如下:

第九十七条.相邻一方因施工临时占用他方使用的土地,占用的一方如未按照双方约定的范围、用途和期限使用的,应当责令其及时清理现场,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三、物业管理条例(2007修订)

第五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邻关系的主要特点

不动产相邻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相邻关系发生在两个以上的不动产相邻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之间。相邻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使法人;可以是财产所有人,如集体组织、房屋所有人,也可以是非所有人,如承包经营人、承租人。

第二。相邻关系的客体一般不是不动产和动产本身,而是由行使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所引起的和邻人有关的经济利益或者其他利益,如噪声影响邻人休息,对于不动产和动产本身的归属并不发生争议。有的相邻关系的客体是物,例如,相邻竹木归属关系。

第三,相邻关系的发生常与不动产的自然条件有关,即两个以上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财产应当是相邻的。如上例承包经营人乙不通过承包经营人甲承包的土地不能到达自己承包的土地。如果甲、乙之间的土地一个在河北,一个在西藏,自然就不可能发生这种通行关系。

所谓“相邻”,不以不动产的直接相邻为限。例如甲、乙两村处于同一条河流的上下游,两村虽然不直接相邻,但亦可能因用水、流水、截水与排水关系,而又相邻关系适用的余地。

相邻关系的规则一般应由法律明文规定。但是,由于不动产利用关系的复杂性,法律不可能对所有的相邻关系都作出明确的规定,因此,《物权法》第85条规定: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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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获得比特币的几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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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在投资的时候,对比特币(BTC)是情有独钟的,这也是因为这种币种越来越具有投资价值。尤其是这几年BTC的价格大涨,这也吸引了更多的投资者。但是,对于很多刚刚接触BTC的人来说,他们是需要了解什么是比特币怎么获得。只有充分的了解BTC,他们才敢进行相关的投资。那么,在了解什么是比特币怎么获得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这种币种的基本概念。

BTC其实就是一种点对点形式的虚拟的加密数字货币,去中心化是它主要的特点。而且BTC还使用了密码学的设计来确保货币流通中各个环节的安全性问题。并且,因为这种货币的总量是固定的,所以它就具有非常强的稀缺性。

什么是比特币怎么获得?关于BTC的获取方式,其实主要有两种。第一种就是挖矿,我们有通过购买专业的挖矿设备来进行挖矿的。不过,不少人在简单了解什么是比特币怎么获得之后,直接就买了矿机,放到家里挖,但是发现这种方法行不通,这也是因为这种方法对技术的要求比较高,而且对电力的要求也不低。只有稳定并且价格便宜的电力才能行得通。而且,挖矿的时候,设备是全天候不停机的,久而久之,设备就不可避免的出现问题,这个时候就需要进行相应的维修,这就要求使用者有比较高的技术水平。并且,挖矿机在工作的过程中,噪音是非常大的,如果在普通的小区内使用的话,肯定要被邻居投诉扰民的。

因此,作为普通人,要想通过挖矿的方式来获取BTC的话,门槛还是比较高的。而且挖矿的设备一般都比较昂贵,基本上都要几万元以上。所以,这种方式基本上是适合资金比较雄厚的投资者。

什么是比特币怎么获得?获取BTC的第二种方式就是交易,我们可以直接花钱买BTC,而这种方式也是大多数人的选择。不过,在购买之前,我们一定要选择主流的交易平台。选择好平台以后,可以从平台直接购买USDT,接着再用USDT来购买BTC。其实,这种获取方式还是比较简单的,它和我们在股市买卖股票的操作是一样的。

除了关注什么是比特币怎么获得之外,我们还需要注意的是,BTC的交易和传统交易的最大区别是不停盘,也就是说它是全天候的交易,并且它是没有涨幅的上限和跌幅的下限的,价格波动是非常剧烈的。最后,在了解完BTC的获取方式以后,我们需要提醒大家,在购买BTC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交易所的选择,一定要选择那些正规且安全性高的BTC交易所,因为这类交易所通常都有完善的风控和担保措施,给你的数字资产提供更好的安全保障。而那些小平台交易所的风险是比较大的,安全性的保障比较低。如果出现盗币现象的话,我们就会遭受巨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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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蛛网龟的饲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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蛛网

近来刮起一阵蛛网的热潮,有养蛛网的网友不在少数,但是蛛网的饲养方式却很少有人提及,不管是来自网络还是书籍,发现众说纷纭,包括蛛网习性和饮食习惯,很多地方都有出入,因此特地从TORTOISE TRUST找了一篇Dr. William Zovickian写的有关蛛网的饲养文章,粗略翻译如下,提供各位饲主参考:

来自马达加斯加,本物种不需要冬眠,饮食为100%的草食,喜爱77%的平均湿度水准,温度范围为13度到29度,建议经常泡澡或者固定的饮水提供,对于被囚禁是非常敏感,壳上的图案有非常大的变化。早晨非常活跃,在日出过后会开始寻找荫凉并且停止活动直到下午很晚或者第二天早晨。这些乌龟好象不需要非常大的空间要求。我成功在0.9米X 2.75米的澡盆中饲养成功14只成体。

喂食时要将水果食材切成小方块(6毫米立方)并且与各色俱备的菜蔬混合。建议食材:黄瓜,西红柿,绿色和黄的挤压苹果,全部类型的瓜,胡椒,胡萝卜(研磨),桃,梨,任何种类的浆果,甜的马铃薯(要用微波变软),蘑菇,红菊苣,羽衣甘兰,苣菜,任何类莴苣,不同类型花。把上述做成一混合沙拉并且每日提供。如上面说到的,这些乌龟早晨非常活跃,那时我把沙拉混合物喂食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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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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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你对物业费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物业费相关法律知识。

物业费的收费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包括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以及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第三条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四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进行管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五条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标示醒目,字迹清晰。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物业管理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同时标明基准收费标准、浮动幅度,以及实际收费标准。

第七条物业管理企业在其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可采取公示栏、公示牌、收费表、收费清单、收费手册、多媒体终端查询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第八条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有关费用的,也应当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的有关内容和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第九条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在双方约定后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向业主进行明示。

第十条实行明码标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的标准等发生变化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执行新标准前一个月,将所标示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应标示新标准开始实行的日期。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第十二条对物业管理企业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者利用标价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关于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的法律责任

原告:天津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浙江某服饰有限公司、王某

某大厦A座20层1 室的房屋系浙江一家服饰有限公司所有。房屋交付时即由王某实际居住使用。

2003年2月,大厦业主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委托合同》。合同约定委托管理期限为3年,到2006年1月止。物业费每月每平方米2.5美元,按当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牌价的中间价折算,且美元与人民币折算汇率下限不低于 1∶8.2,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人民币。

合同到期后,大厦业主委员会又与原物业公司重新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到2008年9月止,费用按住宅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8.06元收取。A座20层1室在2005年8月至2007年7月间一直未交纳物业费,合计61043.86元。物业公司由此提起诉讼,将业主浙江某服饰有限公司及房屋实际使用人王某告上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承担连带给付物业费的责任。

被告浙江某服饰有限公司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

关于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的法律责任

庭审中,另一被告即房屋的实际使用人王某表示,房屋的产权人是浙江某服饰有限公司,自己当时是该公司驻天津的经理,所以公司将房屋交给他居住。在居住使用的时间里,一直是公司交纳物业费,所以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住房所在的业主会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合法有效,原告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已按约定履行了对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服务的义务,被告接受了原告提供的管理服务,应按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被告浙江某服饰有限公司在购买了大厦A座20层1室房屋后并未使用,而是交由另一被告王某使用居住。

根据有关规定,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但二被告之间并未约定由使用人王某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原告又未提供其它证据证实所拖欠的物业费应由被告王某交付。所以,对原告要求二被告连带支付所拖欠物业费的请求,不予支持,所拖欠的物业费应由被告浙江某服饰有限公司向原告交纳。

综上,法院判决如下:

一、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浙江某服饰有限公司一次性给付原告自2005年8月1日至2007年7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61043.86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浙江某服饰有限公司负担。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物业的实际使用人在何种情况下能够成为交纳物业费的责任主体,以及业主与物业的实际使用人在何种情况下对交纳物业费承担连带责任。

一、物业服务费交纳主体的确定

一般情况下,在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业主以后,业主便成为物业服务的对象,并且,在一般的约期物业服务中,业主也是物业服务合同的委托方,通常认为业主是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在获取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后,应当向其支付对价,因而业主也应成为物业服务费的交纳主体。除此以外,物业服务费的交纳主体还有可能是开发商或物业的实际使用人。前者的情况是,开发商在将房屋出卖之前或已经出卖但没有实际交付给业主,这时开发商应当承担交纳物业服务费的责任。

另外一种情况是,物业的实际使用人成为物业服务费的交纳主体。非业主使用人与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没有直接关系,不是物业管理合同的委托方,同时也不是物业区域的区分所有权人,一般不参加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

在现实生活中,业主拥有的物业或房屋,不一定为业主占有和使用,而是通过出租、借用等方式交由他人占有和使用。这时,业主可以和实际使用人约定,由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的使用人便成为物业服务费的交纳主体。

需要注意的是,于此情况之下,物业的使用人虽然是物业服务的接受者,但却不是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业主仍然是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第一责任人。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的规定,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但业主要负连带交纳责任。

在本案中,从已有证据显示,业主浙江某服饰有限公司与使用人王某没有就交纳物业服务费用问题进行约定,应当认为业主浙江某服饰有限公司仍是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责任主体。

业主与使用人之间的约定实质上属于债务的转移,没有约定即表明业主没有将给付物业服务费之债转移给使用人,使用人自然无需承担责任。法院没有将王某确定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责任主体是正确的。

二、债务承担与交纳物业服务费责任的承担

债务承担是指将原债务人的债务负担转至第三人。债务承担的主要类型包括免责式债务承担(狭义)与并存式的债务承担(广义)。

前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自己脱身而出;后者是指债务人本身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又加入债务人行列,同原债务人一起共同承担债务,因此时又加入一个偿债人,且与原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于债权人十分有利,因而一般认为不需要债权人同意,通知即可。

一般所说的债务承担,系从狭义而言,即仅指免责的债务承担。《合同法》第84条的规定主要是指免责的债务承担。

对于物业服务费的债务承担问题,合同法的原理与《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是有较大差别的。

依照债务承担之法理,如果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应视为双方做了债务转移承担的约定,此约定如果获得物业公司的认可,即认为构成债务承担。倘若出现拖欠物业服务费的情形,物业公司直接通过起诉物业使用人的方式追讨,而业主是免责的。

这种情况应当属于免责式债务承担。而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明确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依此规定,即使物业公司认可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约定,出现拖欠物业服务费的情形,业主不能因债务转移承担而脱责,还要负担连带交纳责任。这一规定具有并存式债务承担之特性,原债务人不因债务承担而免责。#p#副标题#e#

《物业管理条例》之所以如此规定,目的十分明确,就是维护小区正常的管理运行秩序,避免因个别业主与实际使用人互相扯皮而拖欠物业费,致小区物业公司及其他业主利益受损。

同时,也拓宽了物业公司追讨物业服务费的救济渠道,赋予了物业公司在诉讼中的选择权。在出现拖欠物业费的情形下,在业主与使用人有约定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可以向业主与使用人任何一方主张权利,也可以向其中一方主张权利。

本案的特别之处在于,业主与使用人恰好没有就物业费缴纳问题作出约定,因此,物业公司只能向物业所有权人——业主浙江某服饰有限公司主张权利。故法院作出了由业主承担物业费给付责任的判决。当然,业主在履行给付物业费的义务之后,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实际使用人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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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快递政策法律知识:快递点工资福利制度内容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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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工资福利制度内容是首先是给福利的目的、适用范围、权责单位、社会保险、各种补助或补贴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等等;福利制度是国家或政府在立法或政策范围内为所有对象普遍提供在一定的生活水平上尽可能提高生活质量的资金和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快递点工资福利制度内容是怎么样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有关快递政策的法律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快递点工资福利制度内容是怎么样的?

第1条目的

为了给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吸引人才,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以促进企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3条权责单位

(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和废止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核准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等。

第2章福利的种类及标准

第4条社会保险

企业按照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5条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员工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它居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层次,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其资金由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

(1)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

①参保员工缴纳的部分费用。

②公益金。

③福利金或奖励基金。

(2)企业与参保员工缴费比例

企业每月缴费比例为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员工工资总额的%,员工每月缴费为其月工资总额的%。

第6条各种补助或补贴

(1)工作餐补助

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日元,随每月工资一同发放。

(2)节假日补助

每逢“五一”、“十一”和春节,企业为员工发放节假日补助,正式员工?咳嗽??

(3)其他补助

①生日补助:正式员工生日时(以员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企业为员工发放生日贺礼元,并赠送由总经理亲笔签名的生日贺卡。

②结婚补助:企业正式员工满一年及以上者,给付结婚贺礼元,正式聘用未满半年者贺礼减半,男女双方都在企业服务的正式员工贺礼加倍。

第7条教育培训

为不断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和员工自身发展,企业为员工定期或不定期地提供相关培训,其采取的方式主要有在职培训、短脱产培训、公费进修和出国考察等。

第8条设施福利

旨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道德情操,包括组织旅游、文体活动等。

第9条劳动保护

(1)因工作原因需要劳动保护的岗位,企业必须发放在岗人员劳动保护用品。

(2)员工在岗时,必须穿戴劳动用品,并不得私自挪做他用。员工辞职或退休离开企业时,须到人力资源部交还劳保用品。

第10条各种休假

(1)国家法定假日

包括元旦(1天)、劳动节(1天)、国庆节(3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

(2)带薪年假

员工为企业服务每满1年可享受天的带薪年假;每增1年相应增1天,但最多为天。

(3)其他假日

员工婚嫁、产假、事假、病假期间,其休假待遇标准如下表所示。

员工婚嫁、产假、事假、病假期间,其休假待遇标准

假日相关说明薪资支付标准

婚嫁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员工结婚时,享受3天婚假。若是晚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全额发放员工的基本工资

产假女职工的产假有90天,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按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政策执行事假必须员工本人亲自处理时,方可请事假并填写扣除请假日的全额工资病假

1、员工请病假,需填写

2、规定医疗机构开具的病休证明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标准工资的%确定

第3章员工福利管理

第11条人力资源部于每年年底必须将福利资金支出情况编制成相关报表,交付相关部门审核。

第12条福利金的收支账务程序比照一般会计制度办-理,支出金额超过元以上者需提交总经理审核。

公务员福利制度是怎么样的?

国家行政机关为改善所属公务人员的生活,通过专项会计科目开支设立的利设施和对公务人员个人生活补助的规定。社会主义国家公务人员的福利属于个人消费品分配的组成部分,其享受与分配不直接取决于个人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而是根据国家一定时期的财政经济状况和机关财政状态,按照公务人员共同或特殊的生活需要加以确立。福利内容包括:食堂、浴室、理发室、托儿所等集体生活福利设施;文化生活设施;对公务人员个人生活的补助;其他必要的经济补贴等等。

现代社会各国社会福利有了很大发展。有些国家实行社会保险,如医疗保险、人寿保险等,分别由个人或机构向有关专业机构投保。特别是西方一些国家实行“福利国家”政策,包括对国家公务人员在内的社会成员实施“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政策,从而缓和了社会矛盾,有利于稳定其政治统治。

综合上面所说的,一个公司的福利待遇就要看公司的规模是怎么样的,一般越大的公司福利待遇就特别好,而对于私营的企业福利是特别少的,所以,如果自己想要待遇好的话,是可以选择大一点的公司,这样基本上国家的福利待遇都是可以进行享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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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英国央行政策制定者表示,数字货币可能成为“新货币秩序”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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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兰银行政策制定者安迪·霍尔丹(Andy Haldane)认为,广泛使用的数字货币可能会对金融稳定产生积极影响。

英格兰银行或英国央行正在扩大对数字货币的评估,包括评估这些资产如何构成“新货币秩序”的基础。

该行首席经济学家,货币政策委员会常任理事安迪·霍尔丹(Andy Haldane)周三在TheCityUK 10周年会议上发表了讲话。

这份长达19页的笔录标题为“抓住数字金融的机遇”,探讨了与数字货币及其对金融稳定和货币政策的影响有关的各种主题。

霍尔丹说,“传统的银行业模式将被广泛使用的数字货币打乱”,并补充说,“这种结构性转变的潜在长期利益需要给予更多关注”。

这样的好处之一就是所谓的狭窄银行业务的出现,它将银行的“安全”付款活动与风险较高的信贷业务部分隔离开来。

霍尔丹说:“原则上,将安全付款和风险贷款活动分开,可以使提供这些服务的机构的资产负债表上的风险和期限更紧密地吻合。”

在货币政策方面,央行行长认为,数字货币可以缓解甚至消除负利率的流行。霍尔丹说:“零利率或负利率“源于对实物现金支付或收取利息的能力的技术限制。” 他加了: “原则上,广泛使用的数字货币可以通过允许对零售货币资产征收利率来减轻,甚至消除这种技术约束。”

负利率是中央银行推动的一种非常规政策工具,其目的是鼓励金融机构放贷而不是将其it积在储备中。在负利率环境下,金融机构付费将多余的现金存入中央银行。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欧洲央行,日本银行和瑞士银行均下跌。

金融科技主管汤姆·穆顿(Tom Mutton)表示,英国央行也在探索央行数字货币或CBDC的各种用例,但尚未对此做出任何决定。

世界各地的中央银行正在考虑建立CBDC的可能性,一些货币当局采取了更加积极的态度。例如,中国最近 结束了其最大的数字人民币试点,向5万人分发了在线钱包。

同时,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发布了一系列研究报告,探讨了CBDC的潜在用途。最近发表的文献综述的主要内容之一是需要识别“ CBDC的固有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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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宠物常见的喂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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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喂食是把主人与宠物联系起来的一个极及其重要的纽带,好的胃口也通常是宠物身体各方面机能健康并处于良好状态的标志之一(但也并不总是这样,在某些疾病如犬猫甲状腺机能亢进时,宠物同样会有良好的食欲)。宠物的喂食方式直接体现着宠物的饮食习惯以及主人的生活方式。一般来说,猫倾向于每次只吃少量的食物,因此任食喂食即连续不断的提供新鲜的食物和水更加适合于猫。相对于猫而言,狗更为社会化,倾向于在固定的时间进食,因此限定食物总量或者仅在特定的时间内喂食的模式在狗的饲养中更加普遍。

图1 喂食是保持爱宠健康的重中之重

在实际中根据不同的要求,常见的喂食方式有如下几种:

1、任食喂食(自由选择):食物可在任意时间获得,数量也没有限制,宠物可以自由选择什么时间进食。这种喂食方式减少了主人的麻烦,仅需在一段时间(通常3到5天)后再补充食物。但??种喂食方式的缺点也是??而易??的,任食喂食的食物通常??干猫(狗)粮,??种食物的能量含量高,因此很容易??致?è物??入过多能量??肥胖。此外,如果家中??养的宠物不止一只,采用此种方式很难观察到单个宠物的进食量是不是减少。厌食是多种疾病的第一表现,这样的饲喂方式不利于发现宠物早期疾病的发现。

图2 给予宠物无限量的食物

2、分次喂食(数量限制):宠物在一天内给予固定的食物量。这种方法的喂食次数通常大于一次,不会将一天的量一次喂完。因为一次喂食大量食物增加了宠物胃扩张的可能性而且也不利于宠物心理健康的发展,摄取食物对于宠物来说是一个快乐的过程,适度的增加喂食的次数能提高宠物心理的愉悦度。通过这种喂食方式,主人能够控制宠物每天的卡路里摄入量(前提为不额外的给予零食或者宠物有机会外出觅食)并且可以更详尽的观察宠物的饮食情况,主人可以很容易的知道自己的宠物每天的食欲及饮食量是否有变化。这种方式的缺点是需要调控食物的数量并且在一天内多次喂食,这对于现在忙碌的都市的爱宠人士来说有一定的难度。

图3 给予宠物一定数量的食物

3、限时饲喂(时间限制):这种喂食方式建立在任食喂食的基础上即食物的数量没有限制,区别是食物只在一定时间内提供(通常为15-20分钟), 时间到后撤走剩下的食物。在某些时候这种喂食方式也和分次喂食结合起来,不再给予无限的食物量,而是在限定的时间内给予宠物特定数量的食物,进食时间到后如果有剩余的食物则撤走。限时饲喂通常每日两次。这种方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宠物挑食并且能够提高宠物之间对于食物的良性竞争。如果发现宠物就是对提供的食物不感兴趣,需要考虑换一个品牌的猫(狗)粮。

图4 在一定时间内给予宠物充足(或一定量)的食物,之后撤走食物,即使有食欲也不再提供

对于饲喂的方式的选择要根据不同宠物的个体情况及主人的生活方式进行有针对性的选择。宠物在不同的生长阶段如幼年和成年,特定的生理及病理时期如发情期,怀孕期和疾病的恢复期,饲喂方式都需要进行适当的改变以适应不同时期的能量需求。同时还要考虑到宠物之间个体的差异,每个宠物都是独一无二的,也许其他宠物 “小伙伴” 的饲喂方式并不都适合你。实际中宠物主人可能会因为时间,精力等多方面的原因或多或少忽视了宠物的喂食以及方式的选择,这都会对爱宠的健康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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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俄罗斯政策制定者表示,“加密货币是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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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议会金融市场委员会负责人阿纳托利·阿克萨科夫(Anatoly Aksakov)给俄罗斯的区块链迷带来了一些好消息。根据阿克萨科夫的说法,政府中没有“反区块链之声”,他相信数字卢布试点将于2021年开始。

在10月21日举行的区块链生命2021年会议的一部分上举行的一次小组 讨论中,政策制定表示,央行已经开始就启动“加密货币”试点的可行性进行磋商。他认为这是“我们所有货币流通的未来。”

当地媒体报道指出,有可能在2021年末看到数字卢布在流通,这种卢布可以在DLT平台上使用,企业可以利用它来跟踪商品和付款。

阿克萨科夫还告诉大约3,000人参加:“我知道,许多认真的商人正在准备发行数字资产。中央银行宣布将开始就数字资产问题进行磋商,这已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正如Cointelegraph在10月16日报道的那样,至少有五家俄罗斯银行有兴趣在2021年上半年参加俄罗斯的非公开数字卢布试点。

银行名单包括国家支持的Promsvyazbank,莫斯科信贷银行,商业银行Zenit,抵押银行Dom.RF和克里米亚的俄罗斯国家商业银行。

但是,阿克萨科夫澄清说,俄罗斯政府在区块链和加密货币之间做出了明确区分。对于区块链,他称其为“未来的技术”,但对于加密货币,他表示:“目前在加密货币上有两个平等的立场。对加密货币的主要反对来自它给金融机构,普通百姓带来的高风险。这一方面正试图预见所有涉及的风险以及对它们的可能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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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商业保险理赔的几个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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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商业保险理赔的相关法律知识。

商业保险理赔的几个法律问题

1、如何向保险人申请理赔?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21条、第22条的规定,保险事故出现时,保险客户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且尽可能准确详细地叙述出险的原因、地点、出险情况和保单号;对于存在非正常原因的,还必须及时向公安、交警等政府执法部门报案;同时应收集理赔资料,如事故类证明、医疗类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等。总之,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出险报案后,应尽力协助保险公司调查核实保险事故的性质、个案索赔资料,合法及时地解决保险理赔事项。

商业保险理赔的几个法律问题

2、保险理赔都有哪些程序?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23条、第24条、第25条的规定,保险公司的理赔步骤一般包括:

(1)受理报案。保险公司将事故情况登录备案,告知申请人所需准备的材料;

(2)受理材料、立案。保险公司对理赔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交的证明材料不齐全、不清晰的,会当即告诉申请人补交相关材料;

(3)调查。调查是保险公司通过对有关证据的收集,核实保险事故以及材料的真实性的过程;

(4)审核。根据相关证据认定客观事实、确定保险责任后、精确计算给付金额;

(5)签批。

(6)通知领款。

总之,保险公司处理理赔案件必须客观公正,以事实和法律为准,最大限度地保障保险客户的利益。

3、保险人不予理赔的,投保人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26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出险后不予理赔的,一般会出具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投保人可以根据保险公司的拒赔通知书内容,结合个案情况查验是否属于不予理赔的情形。如果投保人不满意,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理赔纠纷。需要注意的是,人寿保险理赔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人寿保险以外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期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所以说对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投保人须在法定期限内主张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负有通知义务吗?

我国《保险法》第21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这是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出险通知义务的规定。通知的内容应当是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而不是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其他事故;通知应当及时,有利于保险人及时查勘现场、核定损失和确定责任,并采取适当的方法,以防止损失扩大或者有时间抢救被保险的财产。由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作为法定的通知义务人,必须严格履行出险通知义务。

5、财产转让后保险公司还理赔吗?

我国《保险法》第49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财产的受让人在取得对该财产的所有权后,完全享有该财产的保险权益。该财产的原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再享有对其的保险权益。因此,财产转让后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情形的,保险公司向该财产的受让人作出理赔,而与原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无关。但要注意的是财产转让时,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6、保险理赔是否有具体时间的限制?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23条、第24条、第25条的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7、被保险人故意犯罪致残,且已交足四年保费的,能否得到赔偿?

我国《保险法》第45条规定:“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由此可见,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故意犯罪致使自身伤残的,是得不到保险公司赔偿的;但因其符合保险缴费二年以上的条件,保险公司是应退还投保人保单的现金价值的。同时,保单现金价值是由不同的险种、不同的费率及运营成本等因素形成,是由保险公司内部计算所得。

8、投保后的第三年,被保险人自杀的能否获得理赔?

我国《保险法》第44条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据此可知,此类保险合同不能获赔的条件是:

(1)保险合同成立或效力恢复2年内;

(2)被保险人自杀时为完全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旦同时具备这两项条件的,保险公司即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投保的第三年被保险人自杀的是可以获得理赔的。

9、被保险人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向第三人求偿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我国《保险法》第61条规定:“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由此可知,只有在被保险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下,导致保险人不能向第三人求偿的,才产生保险人要求扣减或返还保险金的法律后果。若只是因一般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实现代位权的,被保险人即无需承担被扣减或返还保险金的责任。

因此,在保险理赔中,被保险人、保险人应保持及时地沟通,防范理赔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种种风险。

10、未约定保险价值的财产如何赔偿?

我国《保险法》第55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由此可见,财产保险合同中未约定保险价值的,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财产的市场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也就是说,未约定保险价值的财产发生损失时,保险赔偿金的计算基数是以财产损失当时的市场价值为准。

因此,建议大家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保险价值,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权益。

11、保险人是否可以向被保险人的子女行使代位求偿权?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62条的规定,被保险人家庭成员故意造成的财产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可以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行使代位求偿权。也就是说,除非被保险人子女故意造成财产保险事故的,否则保险人无权向其追偿。因此,若排除了被保险人家庭成员或其组成人员存在主观故意的情形,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金后,再向其造成保险事故的成员主张代位求偿权,是得不到法律上的支持的。

12、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支出的诉讼费,是否可以获得理赔?

我国《保险法》第66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

由此可见,在责任保险合同中,除非投保人与保险人明确约定了诉讼费用的负担,否则因保险事故导致发生的诉讼费用应由保险人承担。应当明确的是,诉讼费用中不包括被保险人可能支付的律师费,被保险人可以请求将律师费列为必要合理的费用,要求保险人承担或请求人民法院支持。

13、投保人伪造证据的,保险人是否予以赔偿?

我国《保险法》第27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由此可见,在保险理赔过程中投保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其所提供的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若存在伪造的情形,保险人经核实后对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责任。同时因投保人的伪造行为致使保险人不合理支出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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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非债清偿的法律构成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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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债清偿(condictioindebiti)是指无债务,而以清偿之目的为一定之给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非债清偿的相关法律知识。

1、主观的非债清偿:

在主观的非债清偿,债务本身是客观存在的,由于清偿人不是该债务关系的当事人,对其而言,该债务是不存在的,清偿人对该债务的清偿,构成非债清偿,主观的非债清偿实为对他人客观存在的债务的清偿。主观非债清偿存在三种情形:其 一,清偿人明知自己无替他人清偿债务的义务而为他人清偿;其二,清偿人误以为自己有替他人清偿债务的义务而为他人清偿;其三,清偿人误将他人债务作为自己 债务而为清偿。在第一种情形,其清偿的债务本身是客观存在的,清偿人以清偿债务人债务的意思而为债务人清偿债务,构成第三人清偿。债权人虽取得给付,但其债权因此亦消灭,未受有利益,不成立不当得利第三人明知无法定亦无约定义务为他人利益考虑而清偿他人债务,乃构成无因管理。第三人可依无因管理请求债务人偿还清偿债务之费用。

在第二种情形,《澳门民法典》 第472条规定:“一人因误认自己必须履行某人之债务而为该人履行债务者,对债权人不享有返还请求权,而仅有权要求已获解除债务之人返还其不合理收受之利 益;但债权人在受领给付时明知该错误存在者除外”。此之规定,实为合理,可资借鉴。在第三种情形,清偿人并无为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意思,不成立第三人清偿, 实为误偿他人债务,债务人的债务并未消灭,债权人因第三人的给付而受利益,欠缺给付目的,即无法律上的原因,构成不当得利。

第三人得向债权人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但此种请求权可因债权人诚信地毁灭债权凭证、放弃担保或对真正债务人的债权罹于时效而排除,第三人只得向真正债务人主张返还。

2、债务自始不存在:

①债务根本未曾存在。即清偿人与受领人间从未有过被清偿的债务存在。如甲误以为自己欠乙借款,而为清偿。履行已经消灭了的债务和履行超过应该给付的债务,实为债务根本未曾存在。对此种债务的履行多是出于错误。

②成立合同之债的合同行为不成立或无效。合同行为不成立或无效,自始就没有法律效力,在当事人间不能产生其所追求的法律效果,即期待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清偿人)对此等因不成立或无效合同所为之清偿、因债务自始不存在,从而构成非债清偿。如因附停止条件法律行为所生之附条件义务,其义务尚未成立,故为其清偿所为之给付,为非债清偿。

3、须法律债务不存在:

非债清偿的构成首先要求清偿人和受清偿人之间不存在法律债务。如果其间存在自然债务,清偿人为偿还自然债务而为给付,仍构成非债清偿。法律债的发生能够是基于合同行为、侵权行为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缔约过失等。构成非债清偿须清偿人与受领人之间无基于上述事实而产生的法律债务关系存在。

4、客观的非债清偿:

关于客观的债务不存在有不同的理解,最狭义的理解为,王家福主编的《中国 民法学·民法债权》一书所持的观点,认为非债清偿,即履行不存在的债务,包括履行根本不曾存在过的债务,履行已经消灭了的债务和履行超过应该给付的债务, 而把履行不成立、无效及嗣后被撤销或解除的债排除在外。就客观非债清偿所谓之客观债务不存在从动态角度看应包括债务自始不存在和债务嗣后不存在两种。

5、须因清偿债务而为给付:

清偿为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关于清偿的性质,有三种学说,其一为法律行为 说,认为清偿应有清偿的意思,此意思为债务消灭的意思,属于效力意思,欠缺清偿意思,不发生债的消灭的后果,此说又可分为单独行为说、契约说、折衷说三 种。此说因不能解释不作为债务及未成年人以事实行为为债务的清偿,故不足采。

其二为非法律行为说,认为清偿与履行行为系属两回事。履行行为有法律行为,也 有事实行为,而清偿则为履行行为所达之目的。因此清偿不需有清偿意思表示,也不需有受领清偿的意思表示。此说当下在德、日两国学者间为通说。其三为折衷说,认为履行行为为法律行为时,清偿为法律行为;履行行为为事实行为时,清偿为事实行为。此说因依履行行为的不同性质而使清偿性质难于一致,故亦不足采。

因此,债的清偿不以有行为能力人所为者为限。民法关于行为能力的规定,于清偿并非一概适用。例如,未成年人的履行行为为事实行为(如劳务提供)时,亦得成立完全的清偿。但如履行行为为法律行为,清偿人得具有完全之行为能力。给 付,通常是作为债的客体,是债务人应为之行为。

作为债之客体的给付包括积极给付与消极给付。积极给付指债务人为特定行为,即以作为为内容的;消极给付指债 务人不为特定行为,即以不作为为内容的给付。作为债的客体的给付是一个应然的、抽象的、静态的范畴。因清偿债务而为给付之“给付”是一个实然的、具体的、 动态的范畴。此处之给付是指有意的增加他人的财产,此种增加他人财产的行为,具有双重的目的性,一是增加他人的财富,二是达成某种目的。

6、债务客观不存在与债务主观不存在:

债的是否存在首先是一个客观存在与否的问题,但由于债具有对人性或相对性。

债的存在即有债的客观存在与债的主观存在两种判断。所谓债的客观存在是指 因特定法律事实的发生导致特定债的产生,该债的存在是一种客观实存。所谓债的主观存在是指客观存在的债只有对特定的债权人和债务人而言才是存在的,而对债 权人和债务人以外的人而言,则意味着不存在。债的客观存在是债的主观存在的前提,没有债的客观存在就无所谓债的主观存在。因此无债务存在即有客观无债务存在与主观无债务存在。客观不存在的债务对任何人而言都不存在,主观不存在的债务是该债务虽然客观存在,但对特定债权人、债务人言是存在的,而对于其以外的人则为不存在。无论是对客观不存在的债务还是主观不存在的债务的清偿都构成不当得利。是故,非债清偿即有客观的非债清偿与主观的非债清偿。客观的非债清偿 是对客观不存在的债务的清偿,主观的非债清偿是对客观存在而主观不存在的债务的清偿。

7、债务嗣后不存在:

债务嗣后不存在是指在为清偿时,债务存在,但因被撤销或解除,原债务不存在,包括:

①合同之债因合同行为撤销而不存在。当合同存在被撤销的事由时,债务人在为清偿后,于撤销期间行使撤销权,合同则因撤销权的行使溯及既往地无效,合同债务自始不存在。

②合同之债因合同解除而不存在。关于合同解除是否产生非债清偿问题,此与合同解除的溯及力有关。关于合同解除的溯及力,有三种观点:一是认为合同解除有溯及力。二是认为合同解除没有溯及力。三是认为一般情况下,合同解除具有溯及力,特殊情况下没有溯及力。

在合同解除具有溯及力的情况下,才涉及非债清偿,因合同解除的溯及力,使 得已被清偿的合同债务变为不存在。而在合同解除不具有溯及力的情况下,则不构成非债清偿,因清偿时及清偿后,被清偿的债务是存在的。在合同解除不具有溯及 力的立法模式下,对已为的清偿,受清偿人是否构成不当得利?有观点认为,合同解除原则上只能对将来发生效力,未履行的不再履行,已履行的部分,如履行一方 没有从对方获得相应的对价,产生返还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解除之前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有效,给付物的所有权并不复归于给付人,当受益人尚无对待给付或尚无对等给付时,他取得的给付便成为不当得利。上述观点之认为其等给付构成不当得利,实是对不当得利法律构成的误解。不当得利的基础在于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 (无合法根据),而并不是受益没有给付对价或为对等给付。根据不当得利的一般构成,受清偿人所接受的履行,即使没有支付相应对价,是不构成不当得利的,因其接受清偿(受利益)是有法律上的原因的(即有效的合同债权),而此法律上的原因,并未因合同的解除而消灭,履行一方不能请求不当得利返还,对于受清偿方未能支付的对价,只能依有效的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主张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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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遗弃、虐待老人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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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遗弃、虐待罪的相关法律知识。

虐待罪的处罚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长期受虐待逐渐造成身体的严重损伤或导致死亡,或者由于被害人不堪忍受长期虐待而自杀造成死亡或重伤,行为人是故意的实施虐待行为,而过失地引起他人重伤、死亡的结果,其虐待行为和重伤、死亡后果之间具备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根据本条规定,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案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围,因此,对这类案件,即使被告人提出控告,检察机关也应提起公诉。

2、虐待老年人应负的法律责任

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方,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犯罪行为。

虐待罪的特点:

1、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父母、祖父母、子女(亲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公婆、儿媳、兄弟姊妹等。

2、必须是加害人故意的虐待行为。虐待方式主要有:肉体折磨,如捆绑、殴打、冻饿;精神摧残,如侮辱、漫啜、讥讽以及限制人身自由、禁闭等。

3、虐待行为是恶劣的、长期的、一贯的。如果只是偶尔打骂、吵骂,或者态度粗暴等不能视为虐待行为,不构成虐待罪,但也应予以批评教育,向老人赔礼道歉。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条规定:“禁止歧视、侮辱、虐待、遗弃老年人。”

依照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虐待罪没有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只有被害人向法院自诉,法院才处理;引起重伤、死亡的,则由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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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遗弃老年人应负的法律责任

遗弃罪是指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负有抚养、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抚养、情节恶劣的犯罪行为。

遗弃、虐待老人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遗弃罪的特点:

1、被遗弃的人是家庭成员中有赡养或扶养义务的人,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等。

2、被遗弃的人没有独立生活能力。

3、遗弃人是出于故意的行为。

4、情节比较恶劣而长期或一贯不负赡养或扶养责任,遗弃或不管被遗弃人的生活。

5、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审判实践中在追究遗弃罪的同时,还要责成被告人负责解决被遗弃人的生活问题。

遗弃罪的相关法律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第四款对未成年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四款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残疾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或者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残疾人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收养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遗弃婴儿的,由公安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利用残疾人的残疾,侵犯其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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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银行卡收单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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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收单是指签约银行向商户提供的本外币资金结算服务。你知道银行收单吗?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银行卡收单的相关法律知识。

银行卡收单的业务角色

发卡机构

国内主要是商业银行,负责向持卡人发行各种银行卡,并通过提供各类相关的银行卡服务收取一定费用,是银行卡市场的发起者与组织者。

收单机构

负责特约商户的开拓与管理、授权请求、账单结算等活动,其利益主要来源于特约商户交易手续费的分成、服务费。

潜在持卡人

在银行卡市场中处于中心地位,是产生购买银行卡产品及其衍生产品需求的市场基础,是银行卡的领用者和金融机构、特约商户及银行卡组织利益的创造者,是市场营销的主要对象。

特约商户

是指与收单机构签署有商户协议,受理银行卡的销售商、个人、公司或其它组织。

收单外包服务

接受收单机构委托从事收单业务中从事非核心业务的企业。

银行卡收单机构是指经各信用卡组织授权办理特约商店签约事宜,并与特约商店清款时先行垫付持卡人交易账款。

银行卡收单的法律风险

消费者如何防范银行卡收单风险

1、要与有合法资质的银行卡收单机构直接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商户应选择有资质的银行卡收单机构合作,并与其直接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要了解基本的银行卡受理常识和安全防范要求,积极配合签约收单机构开展商户管理、日常巡检、机具维护等工作,依法合规使用收单机构提供的刷卡结算服务,不从事信用卡套现或协助持卡人套现等违法违规活动。

2、要通过正当渠道申请和安装POS机。POS机是商户受理银行卡的基本设备,应由商户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必要的身份证明资料并经收单机构审核通过后,由收单机构上门为商户安装。

银行卡收单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商户应从正规渠道申办和安装POS机,不从网络、不明或可疑渠道购买POS机,自觉抵制“一证下机”、“一机多费率”、“资金即刷即到”等违规宣传和广告。

通过非正当、违规渠道安装POS机,资金安全没有保障,刚开始安装时,资金可能到账正常,但随着账户内资金增加或有大笔资金后,就可能被不法机构、不法人员卷款跑路,出现到账不及时、账户资金不翼而飞的后果。

3、出现刷卡结算资金不到账等资金风险事件后,商户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银行卡组织仲裁的法律效力问题

在银行卡收单业务中,收单机构与发卡银行之间可能因交易授权、欺诈、清算差错、跨行信息转接失误、账单错误、一方违反银行卡组织运行规则等发生争议。

在发生争议时,收单机构及发卡银行应当通过自主协商方式解决;自主协商不成的,则可依据双方共同参加的银行卡组织制定的运行规则或争议解决机制在银行卡组织内部解决。

在银行卡收单争议中,发卡机构与收单机构作为银行卡组织的成员或协议入网机构,应当接受并遵守银行卡组织的有关业务规章及争议解决规则,其中包括仲裁条款。

在发生争议时,发卡机构与收单机构在平等基础上将争议提交银行卡组织以非诉方式解决,并依据银行卡组织的规则进行裁定,该裁定应对争议双方具有约束力。

对于银行卡组织主持的仲裁,其表面上看是合意性仲裁,实际上为强制性仲裁,凡接受银行卡组织的业务规则的参与方,均须承认该仲裁条款及仲裁裁定的法律效力。

关于银行卡组织等商事调解机构所作裁定的法律效力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也特别指出,经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后达成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可申请公证机关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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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农村法律基础知识农村实用的法律

全文共 4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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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农村法律、法规很多,法律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等,那么你对农村法律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农村法律基础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农村法律基础知识

十一、劳动争议的解决

因签订、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关于民间借贷

(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2)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借款数返还并计算利息。

(3)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对债务的履行没有保证意思表示的,不承担保证责任。

(4)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十三、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

修订后的婚姻法增设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规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三)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十四、夫妻共同财产、个人所有财产和约定财产

修改后的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个人特有财产和约定财产制作出具体规定:

1.共同财产,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2.个人所有财产,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约定财产,规定:(1)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关于共同财产制或个人财产制的规定。(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4)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十五、遗产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遗产包括以下几项:

(l)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树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别珍贵的文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城市个体经营者、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投资所拥有的各类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公民的离退休金、养老金等。

十六、法定继承的顺序

法定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十七、仲裁

仲裁制度是指民(商)事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选定的第三者根据一定程序规则和公正原则作出裁决,并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仲裁通常为行业性的民间活动,是一种私行为,即私人裁判行为,而非国家裁判行为,它与和解、调解、诉讼并列为解决民(商)事争议的方式。但仲裁依法受国家监督,国家通过法院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程序的制定以及仲裁裁决的执行和遇有当事人不自愿执行的情况时可按照审判地法律所规定的范围进行干预。因此,仲裁活动具有司法性,是中国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十八、证据

《民诉法》第63条规定了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由当事人提交的,主要有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

十九、管辖

管辖是人民法院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确定应由何级、何地法院受理的法律制度,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按照《民诉法》第29条的规定,因侵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按照《民诉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经济纠纷案件大都涉及合同)。

二十、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就是简化了的普通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在起诉方式、传唤方式以及开庭审理等方面比普通程序更简便易行,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进行诉讼。同时,快速、及时审结案件,可以减少当事人的讼累,提高办案效率,节省诉讼成本,并为人民法院集中力量审理好复杂、重大的民事案件腾出必要的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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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律基础知识

一、法律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二、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通常包括下列部门法: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诉讼法。

三、宪法修正案(四)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3月14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权威,因此对于宪法的每一次修改,都会引起各界的广泛关注。这一次修改是对1982年宪法的第四次修改,共14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

2003年8月27日,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获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的颁布与实施,是继1989年《行政诉讼法》及1996年《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后行政法制建设领域又一部极其重要的法律,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又一座里程碑。

五、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对造成的损害履行赔偿义务。构成行政赔偿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必须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

(2)必须是行为依法确认违法的。

(3)必须存在损害事实。

(4)损害事实是在执行公务、行使行政管理权过程中发生的,而且与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因果关系。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8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由该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由该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赔偿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六、犯罪

《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七、年龄与承担刑事责任的关系

(1)我国刑法规定公民完全承担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以下。

(2)已满14周岁的公民,犯以下各罪应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

八、刑事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行为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不满1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九、合同的一般条款

除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通过合同条款来确定的。因此,《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十、解决合同争议的途径

公正地及时地解决合同争议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合同领域的法治建设,有着不可忽视的重大意义。根据《合同法》第128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4种途径解决合同争议,即:(1)协商和解;(2)调解;(3)提请仲裁机构仲裁;(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下一页更多有关“农村法律基础知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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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作为一种新型的挖矿方式,btc云算力是否值得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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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btc云算力这样的名词逐渐的走入到我们的生活当中,那么这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挖矿的方式呢?相对比自己购买矿机进行挖矿,btc云算力具有哪些不同呢?下面我们分析一下btc云算力具体挖矿的流程,了解云算力平台可以给投资者带来哪一些好处?

1、btc云算力是什么?

由于进行数字货币交易的人不断增多,那么就会有更多的人选择通过挖矿的形式来获取数字货币,所以这样就导致进行挖矿的人数大幅度的增加,加入的人数不断的增多,但是比特币的数量是固定的,所以能够挖到比特币的概率就会越来越低,而且随着数字货币平台也在不断的发展和改善,挖矿的难度也在不断的增加,所以说购买矿机进行挖矿的话是存在一定风险的,我们能够获取的资金也并不是特别的多,选择购买云算力是能够帮助我们节省更多的资金成本的,因为我们只需要在某一个平台当中去购买云算力,这样我们就能够通过计算机去进行远程的操控,这样不需要我们去购买矿机,不仅仅节省了一定的成本,避免了对我们生活环境的影响。

2、btc云算力是否值得购买?

既然购买btc云算力能够为我们节省很大一笔成本,那么是否选择购买云算力,相比较于购买矿机是否具有绝对优势的?其实选择去购买云算力和去选择自己购买矿机来挖矿,两者都是具有自己的优势和不足之处的,我们选择购买btc云算力,可以节省很大一部分的成本,而且还可以解决日常当中费电噪音等多方面的问题,所以对于一些新手玩家来说,这种方式是比较方便的,而且对于个人的技术要求也比较低,但是随着挖矿难度不断的提升,选择购买云算力,能够获得的收益也并不是特别的高。

btc云算力是一种能够简单的加入到数字货币领域当中的一种方法,我们只需要拥有一台计算机就可以去进行远程的操控,不需要去购买设备就能够获得比特币。这种挖矿的形势虽然便捷,但是如果要我们获得更多的数字货币或者是获得更多收益的话,还是存在较大难度的。但是btc云算力作为一种全新的挖矿的形式,也给了许多刚刚加入投资领域的人一个机会,能够弥补自身技术方面的不足,与更多经常进行投资的人一起去进行数字货币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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