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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多长(精选20篇)

我们不能随意选择或改变住所的地址和外在环境,那么在住宅内,家具怎样摆设,能为家居风水加分呢?有兴趣的亲们,不妨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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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房屋买卖纠纷可以异地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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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房屋买卖纠纷当事人各方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通过起诉来解决,那么房屋买卖纠纷起诉需要什么证件呢?房屋买卖纠纷可以异地起诉吗?下面请大家来了解详情吧。

房屋买卖纠纷可以异地起诉吗?小编分析如下:

房屋买卖纠纷不可以异地起诉,应该在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首先,起诉审查、立案由立案庭(室)负责,立案庭受理后开具交费通知单,到农业银行交费,交费后持农业银行开具的交费凭据到法院的财务部门换诉讼费收据,然后再将该收据交立案窗口,至此立案完成。在起诉之前,原告为了执行的方便,也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立案后,法院的内勤将案件分到具体的承办法官,由承办法官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由书记员负责将起诉书送达被告或电话通知开庭时间或其它事项。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其次,准备证据并注意法院的证据规则的规定。法院审理案件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举证不能,将承担败诉或审判结果与己不利的后果,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并已提出调取证据的申请和该证据线索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依职权取证;当事人提出申请可由人民法院勘验或者委托鉴定。

最后,法院确定的开庭时间和地点,所有诉讼参加人均应严格遵守,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的,不得再入庭参加诉讼。原告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自动撤诉处理;被告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以上内容由调查整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关于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小编会在下期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讲座中给大家做详细介绍,希望大家不要错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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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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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存在很多类型的纠纷,那么大家知道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吗?接下来请大家跟随小编的脚步来了解详情吧。

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小编总结如下:

1、定金纠纷,定金纠纷是房产纠纷中的一个很常见的种类,合同签订时定金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约定才有法律效力。定金的约定要全面,特别是对定金退回的适用情况进行明确的说明。

2、一房二卖纠纷,一房二卖也是房产交易中常见的纠纷。

3、二手房买卖中承租人纠纷,合同签订完之后,很可能会出现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而导致原先的买卖合同无效,因此为购房者带来了一系列的纠纷。

4、房屋质量纠纷,房屋质量一般在房屋交付之后购房者才容易发现,比如一些裂缝、渗漏等问题。

5、中介费纠纷,很多人买房是通过中介,因此通过中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很有可能因为一些原因无法履行,这个时候购房者想要要回中介费,但是中介机构却不退。对于这样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应该查看合同没有履行的原因是否是中介方面的问题。签订协议的时候,最好在协议中约定好中介费的退回情况。

6、房产买卖中户口迁出纠纷,购房者买房之后却发现原房主的户口还没有迁出,购房者要求售房者尽快迁出,但是原房主却迟迟不解决。对于这样的情况,购房者一定要在合同的补充协议中进行约定,一定要约定好不履行的违约责任。

以上是房屋买卖最常见的纠纷,大家一定要做好应对措施,好了这期的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讲座我们就先讲到这里吧,下期讲座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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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房屋产权纠纷诉讼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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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我们经常会听说有一些房屋产权纠纷发生,那么房屋产权纠纷诉讼年限要怎样理解呢?

房地产纠纷的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有关房地产纠纷所进行的司法活动。

房屋产权纠纷诉讼年限一般时效是指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除外的诉讼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超过二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特别时效是指《民法通则》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长时效是指《民法通则》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换言之,即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之内提出,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温馨提示:房产纠纷开庭阶段,法官会先问你要不要法官回避(如果你确认法官与被告是亲戚或者其它亲密关系,那么你就说要回避,否则你就说不需要),然后宣布正式审判,会让原告先读诉讼状,读完后提交相应的证据,再让被告反驳,然后进入对证据的质证阶段,这个时候,你一定要对所有对方的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仔细的质辩,否则就会对你不利。证据质辩完后,就进行双方的辩论阶段,一般法官会让双方各有两次的机会,如果时间拖长了,那么就可能只有一次了。辩论结束了,法官通常会问双方,要不要调解。如果双方都说可以,那么法官会先分别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法官就会宣布,现在休庭,择日宣判。过段时间,法官的书记员就会通知你去拿判决书。

怎样处理房屋产权纠纷?大家掌握多少,大家如果愿意的话,可以随时来的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相关页面来查询,小编很高兴为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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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房屋买卖纠纷的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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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在全国各地纷纷上演,大家知道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吗?遇到房屋买卖纠纷该如何处理?下面给大家讲讲房屋买卖纠纷的处理程序,请各位认真阅读。

房屋买卖纠纷的处理程序总结如下:

房屋买卖纠纷。它是指有关当事人在买卖房屋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目前,我国关于房屋买卖问题政策法规主要是针对城市私房买卖的。

房屋买卖纠纷处理程序是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协商是指当事人行使自己的合法处分权,在法律规定许可的前提下,互谅互让,协商解决纠纷。购房者和开发商对双方所发生的纠纷进行协商,提出一个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并就此达成一个纠纷解决协议。由双方协商解决纠纷,对购房者和开发商来讲都是最好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因为这种方式既省时省力又省钱。

调解,这是指在非仲裁机关和诉讼外的第三人主持下,房屋买卖纠纷的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仲裁,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当事人依据他们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关,由该仲裁机关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裁决,以解决纠纷。仲裁解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不存在当事人上诉的问题,加上仲裁简单、灵活,因此它能比诉讼更迅速处理纠纷,同时费用更低廉。但是要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发生纠纷的双方中有一方不愿将纠纷提交仲裁解决,那么就木能采用这种方式来解决纠纷。

诉讼,诉讼是指买卖双方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判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就双方之间的纠纷作出解决。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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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房屋买卖纠纷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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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遇到房屋买卖纠纷怎样处理呢?接下来请大家跟随小编的脚步来寻找到答案吧。

房屋买卖纠纷怎样处理?小编总结如下:

1、定金纠纷,定金纠纷是房产纠纷中的一个很常见的种类,合同签订时定金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约定才有法律效力。定金的约定要全面,特别是对定金退回的适用情况进行明确的说明。合同法中适用定金罚则,如果购房者不履行债务,没有权利要求售房者返还定金。售房者如果不履行债务,需要向购房者返还双倍定金。

2、一房二卖纠纷,一房二卖也是房产交易中常见的纠纷,简单来说,一房二卖就是售房者将同样的房子卖给两个人。避免一房二卖,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购房者要保证定金是交给售房者;其次,查看售房者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情况,最好将房屋所有权证书提存;第三,房子交易的款项不要一次性付清;最后,网签要及时。

3、二手房买卖中承租人纠纷,合同签订完之后,很可能会出现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而导致原先的买卖合同无效,因此为购房者带来了一系列的纠纷。所以,购房者买房之前,一定要做好调查,确保是否有承租人的存在,如果有,应该要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承诺。

4、中介费纠纷,很多人买房是通过中介,因此通过中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很有可能因为一些原因无法履行,这个时候购房者想要要回中介费,但是中介机构却不退。对于这样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应该查看合同没有履行的原因是否是中介方面的问题。签订协议的时候,最好在协议中约定好中介费的退回情况。

5、房产买卖中户口迁出纠纷,购房者买房之后却发现原房主的户口还没有迁出,购房者要求售房者尽快迁出,但是原房主却迟迟不解决。对于这样的情况,购房者一定要在合同的补充协议中进行约定,一定要约定好不履行的违约责任。

以上内容由调查整理,还望大家采纳,下期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讲座小编给大家总结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精彩内容大家不要错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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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买房纠纷超过诉讼时效容易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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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开发商延迟交楼业主讨违约金反败诉

2007年底,徐先生(化名)在樟木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和开发商约定好2008年9月1日交楼,然而开发商泰安城公司直到2009年9月1日才通知徐先生收楼。

随后,徐先生在收楼时提出楼房有漏水问题,拒绝收楼。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2014年,徐先生起诉开发商,要求赔偿延迟交楼违约金。

去年,法院终审时表示,泰安城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给徐先生事实清楚,法院予以认定,泰安城公司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泰安城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起止日期应为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9月1日。

但是,由于徐先生于2009年9月1日没有办理收楼手续,诉讼中又未能提供案涉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致其无法收楼的证据。

更重要的是,在2009年9月2日起至2011年9月1日期间,徐先生应知其权利被侵害,应向泰安城公司主张权利。然而徐先生直到2014年3月27日才起诉泰安城公司,要求泰安城公司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且无合法有效的证据证明为何事隔近四年半才提起诉讼,因此,终审法院认定徐先生的诉求已超诉讼时效,驳回了其诉求。

小贴士:

购房者买房时如果存在纠纷,除了要保留好证据外,也要记得注意诉讼时效。从本案例来看,诉讼时效为两年时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购房者将有可能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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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房屋买卖纠纷是民事还是刑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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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还是刑事纠纷呢?房屋买卖纠纷是民事还是刑事好呢?接下来请大家来了解详情吧。

房屋买卖纠纷是民事还是刑事好?小编分析如下:

刑事纠纷就是涉及刑事案件的纠纷,要负刑事责任的,大多属于公诉案件,一般不可以调解。刑事纠纷主要是刑事犯罪,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立案并侦查后,由检察院向法院起诉,最后由法院对被告人审判并判处相应的刑罚。刑事纠纷还包含自诉案件,一些案件(侵占罪、轻微伤害、侮辱罪等)直接由原告向法院起诉,最后由法院对被告人审判并判处相应的刑罚。在刑事中,还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大概程序跟民事诉讼差不多,但判决是跟刑事一起判决的,而且附带民事诉讼不用交诉讼费,在附带民事诉讼的过程中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就主要是为了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商事纠纷,由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立案、质证、调查等程序后,对案件真实事实作出决断,并以调解书、裁定书、判决书刑事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加以明确、对双方之间的是非曲直加以解决。

民事纠纷就是涉及民事案件的纠纷,一般就是不告不理,涉及平等主体发生的财产关系,人生关系什么的,可以调节。刑事不称为纠纷,只有刑事犯罪。刑事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民事纠纷不是犯罪行为。

小编个人认为房屋买卖纠纷还是民事的好,民事纠纷是关于平等主体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形成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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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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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诉讼具体流程是怎样的?我们应该掌握哪些诉讼技巧?接下来请大家来了解一下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技巧。

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技巧总结如下:

1、诉讼的准备:庭外的充分准备,会使律师在法庭上游刃有余。在梳理案情时,要注意一个原则:一切事实都是围绕诉讼请求这个中心进行准备的。

2、提出疑问:很多细节和背景(比如:原被告的背景关系、纠纷产生的“主观”原因,已经经过了几次谈判等)是从材料中反映不出来的。这就需要律师敏锐的发现问题。在这个阶段,适时的向当事人提出和求证,以获得对案件全面的了解。在这一阶段提出疑问的目的有两个,除了获得情报之外,还可以建立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信任。

3、补充收集证据:从材料反映的问题和对当事人的交谈中,按照自己的理解补充收集证据,包括调查、核实、书面证据和证人证言。此时的证据收集是加入了律师的主观判断之后的证据收集,是按照律师对案件的理解,加入了技术性含量的证据收集。当事人与律师对案子的心态是不同的。律师要先以客观的态度,判断一个案子的利弊。补充收集的证据模,是在熟悉案件之后,举证截止日期之前。

4、查询、准备法规:针对案件中的法律关系和争议要点,充分准备案件中可能出现的法律条文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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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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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是权利经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产生权利丧失的制度。那么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大家喜欢。

民间借贷纠纷一般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制度,当借贷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为有效的诉讼时效期间。但民间借贷诉讼时效分无借贷期限合同和有借贷期限合同两种情况,有偿还期限的,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没有返还借款,贷款人明知债权已到期而债务人未能偿还欠款,权利遭受侵害而不追索,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制度。即超过了此时效,原债务成为自然债务,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此时,债务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或盖章,可以视为借款人自愿放弃时效利益,对偿还原债务的一种认可,使债务从自然状态变成了可执行状态。此时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就具备了胜诉权。

对于分期履行借贷合同中,分期偿还债务是借款合同履行的一种重要方式,在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合同债务的情况下,诉讼时效应当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

无期限借款合同,如果符合《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的要求,可适用20年的特殊诉讼时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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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著作权民事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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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提起诉讼的有效期间,如果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诉讼时效期间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所以当作者知道别人侵犯属于自己的著作权时,应该收集证据,尽快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和利益,那么,著作权民事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呢?怎样运用法律正确保护作者的著作权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两年未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来计算。

第二,诉讼时效制度的核心是权利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民事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两年期间向人民法院提起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请求,换言之,权利人应当主动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超过两年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提起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综上所述,人民法院保护著作权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也就是在权利人知道侵权之日起的两年内为有效的诉讼期,过后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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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房屋买卖纠纷找谁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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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成为日常生活中最普遍的一件事了,那么房屋买卖纠纷找谁调解呢?接下来请大家来寻找答案吧。

房屋买卖纠纷找谁调解?小编分析如下:

房屋买卖纠纷找房产管理部门调解,房屋买卖纠纷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投诉,调解不成,到法院起诉维权。调解解决。调解,是指购房纠纷的买卖双方,在不能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根据有关商品房销售的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相互谅解,达成和解协议,使购房纠纷及时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

诉讼解决。购房纠纷的诉讼解决,是人民法院在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解决购房纠纷的一种方式。购房纠纷诉讼有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两种。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发生购房纠纷的平等民事主体,即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购房纠纷的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有些地方人民法院设有专门的房地产审判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理。

行政诉讼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因不服具体行政行为而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一方当事人是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另一方是对前者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购房纠纷的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理。

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均分为一审诉讼与二审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可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再对二审(终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可在两年内申请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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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劳动纠纷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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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对解决劳动争议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缺陷。那么,劳动纠纷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劳动纠纷过了诉讼时效的处理办法: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过了仲裁时限,则劳动争议仲裁委一般不予受理,当事人将丧失法律上的胜诉权,如果当事人能证明存在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况,则仍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中断是指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中止是指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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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司债务纠纷诉讼时效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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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务诉讼是一件很复杂的事,它里面包含了很多门道。但是,我们首先要弄清什么是诉讼。诉讼时效是什么?公司债务纠纷诉讼时效多长时间呢?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解答详情。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主要分类

一般诉讼时效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事件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折叠特别诉讼时效,指针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而制定的诉讼时效。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我国《民法通则》141条规定:“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折叠特殊时效可分为三种

一、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二、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环境保护法》第42条“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起时计算。”及《海商法》第265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合同法》第129条“第一百二十九条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为4年。

三、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时效具有强制性,任何时效都由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时效的延长、缩短、放弃等约定都是无效的。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几年?是不是债务方只要拖过2年不支付,就可以赖账了?补充一点:没有合同,只有给对方的发票,对方付款一半后再也没有支付了,已经2年以上没有往来了,期间我方也没有任何书面的催讨依据。

1,不是拖过2年不支付,就可以赖帐,而是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二年之内,超过了法庭不受理

2,没有合同,只有给对方的发票,对方付款一半后再也没有支付了-----这个已形成了事实买卖合同,法院受理的,打官司时要拿出发票的复印件,对方的付款凭证,还有你的送货凭证就可

3,如你催讨的最后一张凭据距现在已二年之上了,那么你现在所要做的,就是赶紧去对方厂里搞个对帐手续,你可以借口说,时间长了,对下帐吧,然后对完帐后重新让对方的财务写张欠条就可以了.这样可以上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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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房屋买卖纠纷的起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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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起诉需要准备什么证件,具体流程是怎样的?接下来给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房屋买卖纠纷的起诉流程,请各位认真学习哦。

房屋买卖纠纷的起诉流程总结如下:

1、房产纠纷属普通民事案件,由原告具状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民事诉讼。

2、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后应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3、我国法律规定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一审不超过六个月,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审不超过三个月。

4、律师费各地具体标准可能有所区别,可到当地咨询,诉讼费由原告预交,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没有完全胜诉的,则按比例承担。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对起诉进行审查,以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购房者的起诉被人民法院受理后,其法律后果是,人民法院依职权对案件进行审理,原告和被告取得了各自的诉讼地位,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

温馨提示:在发生房屋买卖纠纷后,如果购房者与卖方之间不能通过和平的方式来解决,购房者就要及时向法院起诉,来依法维权。诉讼中,对于购房者来讲,最重要的便是对证据的提供。

以上内容由调查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各位还想了解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小编会在下期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讲座中给大家做详细总结,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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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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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城市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屡见不鲜,就连农村也存在房屋买卖纠纷,那么大家知道农村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吗?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接下来请大家来了解详情吧。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小编分析如下:

1、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地产争议的最常见途径。针对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以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与房屋销售方直接沟通,指出问题并商议解决办法。

2、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申请调解处理。针对所购商品房存在的与购房合同不符、施工质量、延期交付、物业管理、虚假广告、收费等问题,购房者可向包括地方建设委员会、规划委员会、房管局、工商管理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投诉并申请调解、处理。

3、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法律规定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之外的纠纷,如购房合同的履行等问题,购房者可依据购房合同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另行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通过法院司法途径。购房者通过协商、调解无法解决的房地产争议问题,可通过司法途径,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问题。

温馨提示:由于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目前国家对不符合条件的农村房屋的买卖一般原则是按无效处理。所以,在购买农村房屋时,一定要谨慎。要考虑到如果无效后,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确实要买,需要指定一份详细的协议,将房屋今后如果拆迁或者出卖人反悔,具体的赔偿计算标准约定具体明确。同时,如果购买后,房子翻建、装修,一定要保留证据。

以上内容由提供给大家,还望采纳,下期讲座我们来学习一下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精彩内容大家不要错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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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房屋买卖纠纷申请仲裁的好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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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过程中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仲裁,那么大家知道仲裁的程序是什么吗?房屋买卖纠纷申请仲裁的好处有哪些?接下来请大家跟随小编的脚步来了解详情吧。

房屋买卖纠纷申请仲裁的好处有哪些?小编分析如下:

房屋买卖纠纷当时可以申请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按照仲裁规则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状。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仲裁是不收取费用的。你的主要任务就是收集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并且需要要有证据证明你的工资主张,否则就会一句单位提供的工资表执行工资。最好还要有证据证明你提前三十天提出的辞职,否则单位会说你直接离职,因为不合法离职给单位造成的损失是需要赔偿的。

仲裁有自愿性,提交仲裁须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是否仲裁、由哪个机构仲裁、仲裁什么事项、仲裁员等。

最大的好处就是公正性,仲裁遵循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仲裁依法独立进行,没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仲裁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良好的道德素质,保证裁决的公正公平。

另外,仲裁还有强制性,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仲裁裁决,否则权利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以上是房屋买卖纠纷申请仲裁的好处,请各位认真阅读。下期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讲座中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精彩内容大家不要错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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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房产过户纠纷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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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常有因房产过户引起的纠纷,当不能通过协商调解等途径解决的时候,起诉到法院就是最后的救济手段,但是我们需要知道,诉讼是有诉讼时效的。房产过户纠纷诉讼时效呢?和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房产过户纠纷诉讼时效

1、一般时效:是指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除外的诉讼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超过二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特别时效:是指《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最长时效:指《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换言之,即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之内提出,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综上所述,一般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而最长时效则是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提起诉讼;

4、通过行政复议的行政房地产纠纷案件,其诉讼时效为十五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计算,没有经过行政复议的房地产纠纷案件,时效为三个月,从知道作出具体行政复议之日起计算;

5、对行政处罚不服的诉讼时效为三十天。如《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三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由于作出具体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没有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致当事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其诉讼期限从当事人实际知道诉讼权或起诉期限时计算,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发生房产纠纷,当事人应当及时维权,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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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房屋产权纠纷可以诉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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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纠纷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经过协商一致,确定争议的解决办法和解决途径。这也是解决纠纷的较好办法,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往往不能达成协商一致的效果,有时还会使得争议纠纷越来越严重。那么房屋产权纠纷可以诉讼吗?以及怎样处理房屋产权纠纷等若干问题,且看以下分解。

对下列房地产纠纷应先经有关的行政管理机关裁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须以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拆迁纠纷,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安置等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公民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林地、林木所有权争议必须经县级或乡级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房子的买卖,也是一场市场交易,我们都是希望是和谐的方式完成这场交易。若真的出现房子纠纷,也要了解应当如何去处理。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出自,如有雷同实属巧合,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有哪些?请大家关注近期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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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土地继承纠纷诉讼时效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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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继承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死者生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继承人除继承土地的使用权外,其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也随之得到继承。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土地继承纠纷诉讼时效多长?

对农村土地财产继承纠纷,应该遵循的原则协商为主和相关人员照顾,应该继承的财产继承纠纷解决手续后的纠纷。特定的房地产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的处理过程,当房屋的所有权人死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申请办理继承的房屋登记。

继承人因为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后2年之内,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而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或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时效处理。继承人因遗产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即使继承人不知道其权利被侵犯,或者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的时间未超过2年,继承人也不得再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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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房屋买卖有哪些常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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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是生活中不能缺少的一部分,每个人都想拥有自己的房子,但是在房屋买卖上总会出现很多问题,那么大家知道房屋买卖有哪些常见纠纷吗?关于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做了详细总结,请大家认真阅读下文。

房屋买卖有哪些常见纠纷?小编总结如下:

1、定金纠纷,定金纠纷一直是房产纠纷中非常典型的代表。

2、一房二卖纠纷,所谓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一房二卖是经常遇到的房产纠纷。

3、二手房买卖中承租人纠纷,很多买卖合同签订完之后,往往由于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而导致原先的买卖合同无效,由此也造成了一系列的纠纷。

4、房屋质量纠纷,房屋质量纠纷是房屋交付之后购房者经常遇到的问题,质量问题常见的有裂缝、渗漏、墙皮脱落等。

5、中介费纠纷通过中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最终合同无法履行,想要回中介费,中介公司却不退回,索要中介费纠纷也是常见的房产纠纷之一。

6、房屋广告不实纠纷,广告是购房者了解房屋的第一手资料,其真实性与准确性会直接影响着购房者的决定,但是当购房者去收房的时候却往往看到的是另外一种情形,广告中应该有的假山没有,美好的绿化环境没有,公立学校变成私立的了。

7、共有房产单独处分纠纷,这种纠纷一般出现在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如果购房者没有相关经验,没有事先进行详细的调查,不看房产证,没有相应的警惕性,很可能面临着合同解除,无法购买房产的法律风险。

8、房屋配套设施不能及时使用纠纷,很多小区在交付业主使用时面临这样一个问题,人是入住了,可配套的暖气、煤气、水电、宽带却不能及时使用。按照法律规定,房屋配套设施(包括水电气等)通常应在房屋交付时同时具备使用条件。

以上内容由调查整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这期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讲座我们就先学到这里吧,下期讲座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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