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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被辞退怎么赔偿标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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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离职前一天被辞退了 能拿到赔偿金吗?

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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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回答

近日有网友咨询离职前一天被公司辞退了,自己是否能够拿到赔偿金,针对该网友所提出的这个问题,记者专门向律师进行了咨询,据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够在员工合理劳动期限内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相应员工经济赔偿金,如果在离职期间遇到公司毫无理由的辞退,那么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这样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不过员工是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导致被公司辞退的,用人单位则可以正常解除劳务合同,并且不用承担赔偿金,首先就是员工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可以由公司正常辞退,其次就是在任职期间违反单位相关规章制度的,公司可以直接给予辞退,再者就是员工在职期间出现了严重失职或寻私舞弊的现象,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的可以继续辞退。

2

如果劳动者在就职期间和其他的用人单位同样建立了劳动关系,并且该劳动关系对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的一些影响,并且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要求,劳动者拒不更改的,都可由单位直接提交辞退函,劳动人员如果在社会中违反法律法规被相关机构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用人单位也可依照法规给该员工办理辞退。

3

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没有受到单位正常理由给辞退的,可以寻找相应的机构办理仲裁,具体的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如果工作年限满一年,就可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如果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是可以去索要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如果工作年限满了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仍旧可以向用人单位所要求赔偿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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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擅自脱岗被辞退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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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结束双方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擅自脱岗会导致劳动合同解除吗?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劳动合同解除的相关法律知识。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1.合同解除的前置环节。很多国家的劳动立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向劳动者发出解除合同关系以前,要经过一些必要的环节:

(1)对劳动者进行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解除警告等;

(2)征求工会或有关职工的意见;向主管部门或行政当局报告并经批准;

2.签订合同解除的协议或发出合同解除的通知。合同的解除一般要由双方当事人就解除的日期和法律后果等依法签订书面协议;一方决定的解除也要由决定方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

3.合同解除的后置环节。合同当事人就合同解除签订协议或发出通知后,依法还要经过以下的特定环节:

①工会出面。工会有权对有关合同的解除发表自己的意见,合同解除方尤其是企业管理者应当认真研究和对待工会的意见;

②争议处理。若因合同解决出现争议,还需经过调节、仲裁、诉讼或其他的办法来加以处理;

③备案。合同的基础还要由企业报主管部门或行政当局备案。

擅自脱岗被辞退案例分析

案由

申诉人:王某,男,某市无线厂门卫。

被诉人:某市无线厂。

法定代表人:刘某,某市无线电厂厂长。 申诉人于1994年12月28日被某市无线电厂以“给盗窃分子提供作案机会,无理取闹”等原因辞退。申诉人于1995年1月4日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撤销无线电厂的辞退决定,恢复工作。

擅自脱岗被辞退案例分析

调查过程

王某,1970年进无线电厂任技术保全工,1988年因工伤右手食指致残,改任门卫。1994年8月23日夜,无线电厂职工李某从厂库房内用三轮摩托车盗走布料四匹。当李某行至厂西门时,发现门已上锁,门卫王某不在岗,李某将布料从门下倒出厂,然后将车开出厂北门,绕到东门外将布取走。期间,王某在厂生产科值班室内看报纸。

1994年9月的一天,因厂保卫科科长在检查王某的工作时说,“李某偷布的事与你有直接关系”,王某听到后不服,一气之下找到厂长评理引起争吵。

12月25日,王某找厂长谈厂里新定的工资问题,但谈话不久,话题又转到李某偷布料一事中王某的责任问题上,王某又一次与厂长争吵。当天下午。厂长召开中层干部会,认定王某给盗窃分子提供作案机会,无理取闹等问题。做出辞退决定。于12月28日通知王某本人。

分析意见

本案中,申诉人在工作时间内脱岗,给盗窃分子造成可乘之机,申诉人有直接的责任,应当受到纪律处分。

但是,被诉人保卫科长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认定申诉人有意为盗窃分子提供作案的机会,并以此为主要理由将申诉人辞退是不妥当的。申诉人在厂长办公室吵闹,起因是被诉人的领导有意在谈话中涉及申诉人在盗窃案中的责任。作为厂领导,不应该在没有证据,未做结论的情况下,随意谈论申诉人的责任。另外,被诉人对申诉人的处理很不慎重。

在申诉人与厂长争吵的当天下午,厂一长召开中层领导干部会议。在没有证据,未作调查的情况下,认定申诉人给盗窃分子提供作案的机会,无理取闹等问题,做出了辞退申诉人的决定。这样草率处理职工,违反了《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的要求。

调查结果

1.撤销被诉人对申诉人做出的辞退决定。

2.被诉人应立即恢复申诉人工作。

律师意见

1. 注意“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与“给犯罪分子提供作案机会”两者本质的区别。前者是被动的,是由于自己的过失,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后者则是主动的,即主动地、有意地给犯罪分子制造犯罪机会,属于共同犯罪。就结果上来说,前者不构成犯罪,属于违纪行为。后者则属于犯罪,是犯罪的共犯。

2. 我国《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规对辞退职工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一)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二)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三)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四)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五)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六)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符合除名、开除条件的职工,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执行”。

因此,用人单位只有在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严重违反其规章制度时才能辞退劳动者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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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试用期被辞退应该如何处理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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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及时的寻找劳动部门,保证个人的权益,不应该选择敷衍了事。当前试用期辞退会有许多的陷阱,可大部分人在进入到陷阱时毫无察觉,根本不懂得去维护个人的权益。

试用期被辞退没有赔偿

事情的真相是试用期如果无缘无故被辞退,可以要求赔偿。用人单位如果可以证明劳动者有严重违纪,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失职的情况是可以解除试用期职工。没有符合这些条件,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的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向劳动者去说明理由。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办法证明劳动者是否有这些问题,随意的选择解除劳动合同,这其实就是一种违法解除,需要要求用人单位去支付赔偿金。

试用期看公司意愿,可随意延长

根据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应该超过半年试用期和劳动合同约定的服务时间之间有关系,劳动合同小于一年,一般试用期不可以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小于三年,试用期不应该超过两个月。劳动合同大于三年试用期可以延长,但是应该有限定不能够超过6个月,否则这就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到期之后用人单位没有选择转正或者提出延长试用期,这都是一种违反规定的做法。

试用期没有社保,转正才有

真相就是在入职之后就应该办理社保,单位应该为每一个劳动者去缴纳社保。缴纳社保对于社会劳动者而言不仅是一种福利,也是一种义务,用人单位不可以以任何的理由拒绝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就算是自愿不交社保都是不可以的,这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及时的找到劳动局,有效保障个人的权益,不应该自愿地放弃,这可能会导致后期无数人都会放弃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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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女职工哺乳期被辞退怎么办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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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生过孩子的女性职工朋友们应该都知道,在大家怀孕期间,虽说国家是有相关法律来保护大家的,但是仍然有很多单位不按照规章制度处理事情,那么一般情况下,女职工哺乳期辞退怎么办呢?专注于研究这方面特殊职工安全小知识的今天就来和大家一起了解下,也希望能帮助到更多有需要的朋友。

一般在在职场种,肯定也发生过妈妈们在哺乳期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情况,但是,在这里小编可以肯定的告诉大家,这种情况是不合法的。

国家劳动部发布的《女职工权益保护规定》中明确指出:女职工在怀孕期、生产期和哺乳期不允许辞退、解聘。(哺乳期的时限是孩子出生后12个月)国家法律规定不得解除哺乳期妇女的劳动合同。

如果哺乳妈妈在劳动权利受到了侵犯,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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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被单位口头辞退如何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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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冲突逐渐加剧,为了解决类似问题就要提高劳动仲裁的重要作用。那么,被单位口头辞退如何取证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被单位口头辞退的取证:

1、当用人单位口头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不要马上走人,而是要立即要求单位出具书面通知书,不给书面通知书就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即使形势逼人,被迫办理离职手续,也要留下办理离职手续的书面材料。

2、在办理离职后的次日一定要找用人单位的负责人确认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并做录音。

3、用快递的形式向用人单位索取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并保存好回执。

4、用人单位没有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之前,一定要每天准时上下班。并要杜绝工作失误,防止用人单位找其他理由解除合同。如果用人大内拒绝劳动者进入公司,劳动者可立即拨打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电话,请他们解决。即使最终为进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也有了立案记录,以后在进行劳动仲裁的时候可以以此记录作为重要的证据。

单位口头通知辞退员工的处理方法:

员工可向基层劳动部门(所在街道的劳动管理站)投诉,要求基层劳动部门处理。一般而言,劳动管理站会与用人单位联系,了解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员工可根据劳动管理部门的处理结果再决定是否申请仲裁。员工亦可直接申请仲裁,要求相应的待遇。如员工被辞退后需进入工厂取走私人物品遭拒绝,可向公安机关报警。实际情况下,被辞退员工一般不会再要求恢复劳动关系,而是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和额外经济补偿金。需注意的是,如仲裁后有一方起诉,仲裁裁决即不发生法律效力,因用人单位一般不会承认辞退了员工,而是称员工自动离职,故在一审诉讼中,员工应在举证时限内向法院申请证人(可要求原来的工友出庭作证)出庭作证或调取向劳动管理站投诉的材料,以证明被辞退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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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如何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

全文共 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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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用人单位来说,在辞退员工时,务必要注意合法性的问题,即辞退员工时一定要保证证据确凿、依据充分、程序合法。下面给大家说说如何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

操作方法

1

发现员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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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合同以外的劳动者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在劳动合同附加条款中注明,在求职者被录用后,用人单位有权调查求职者提供的背景资料,如 如果提供虚假信息,立即证明其不符合就业条件。

3

对于某些有明确工作岗位的职位,定量指标,公司可以在聘用求职者时,将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工作绩效目标和求职者作为就业条件。 如果您在使用结束后无法达到标准,您应该自然而然地认为它不符合您的就业条件。

4

在实践中,试用期间的评估方法各不相同。负责人 将为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安排试用工作计划,并最终评分,对为达标的员工进行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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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被单位无故辞退该怎么处理

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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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数量持续增加。那么,被单位无故辞退该怎么处理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被单位无故辞退的处理方法:

只要你入职时所填写简历无虚假,在职期间无违法行为,在工作中无重大失误,那么企业提出辞退你,都需要做出赔偿,尤其已经过了试用期却还以你不胜任岗位为理由辞退,通俗的讲就是你只要不违法,不给企业造成损失,基本都可以得到赔偿,当然如果只是工作几个月半年以内的人,赔偿还是选择和公司协商比较方便,因为赔偿太少不值得浪费时间去仲裁,但是还是要提出赔偿不能放弃自己的合法权利,如果企业有以下其他违法行为那么依然可以考虑仲裁,拿到自己应有的赔偿:

1、企业是否签定合同,企业为签定合同员工可以要求赔偿,每工作一个月就可以得到一个月的赔偿,一年后将视为以签定合同。这种情况现在东北多一些,大部分企业都会签定了,此项不限辞退还是辞职。

2、保险,如果转正后企业不给交保险,可以提出由企业补齐应交的保险费用,尤其在此期间你生病需要报销医疗费用,哪怕你外面有其他农保之类的保险,依然可以提出补偿,因为企业为交保险给你造成了损失,你有理由追偿,日后可能在发生的疾病后续费用也可以一起追偿,此项不限辞退还是辞职。

3、工作时间,很多行业以行业特殊假期给的很少,每月只有两到三天假,这期间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都可以要求赔偿,此项不限辞退还是辞职。

4、工作时间突发疾病的,非工伤非职业病的,四八小时内死亡的可以要求赔偿。

5、工伤职业病,这俩种需要专业机构鉴定的就不细说了,记得上下班时间出现交通事故的可以算作工伤就可以了

6、无故辞退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只要不是你违法,或者在工作中造成损失,严重违纪,都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最高十二个月,即使是企业大裁员解体等原因都需要赔偿,此项只限制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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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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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法

1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用工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这里讲的是被辞退,那么,如果是员工主动辞职,是没有劳动补偿金的。

2

公司辞退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平均工资是根据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的。

3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被辞退的话,在两年之内可以主张12个月的双倍工资。

4

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企业出具的辞退书,到相应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失业金的补助,当然,辞退书上的辞退理由必须是企业的原因,而不能是个人的原因离职的,才能申请到失业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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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1年劳动法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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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无论是辞职还是辞退在劳动市场中都是十分常见的事。所谓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员工严重违纪或者其他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根据《劳动法》规定:

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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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被辞退拖欠工资怎么办

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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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市场经济的大潮下,如何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摆在每一位公民面前的现实问题。那么,被辞退拖欠工资怎么办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被辞退拖欠工资处理办法:

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你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的;如果公司无故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具体你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应掌握下列证据:

1、劳动合同

证明原劳动关系存续的期间(包括试用期)、工资数额、岗位地点等情况,有利于仲裁员、法官对案件基础性事实的了解,同时这些内容对于单位是否构成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赔偿金数额的计算都有重要意义,因此劳动者若持有真实的劳动合同,理应提供给仲裁庭或法庭。

2、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

劳动者应当特别注重用人单位以何种理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若在劳动者只是由于能力有限不符合工作岗位的要求的情况,但是单位却以劳动者旷工为由,解除了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则劳动仲裁机构、法院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会支持劳动者的仲裁请求。理由是:一、劳动者没有旷工,单位肯定拿不出劳动者旷工的证据。二、单位所能拿出的,仅是劳动者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证据,由于这个证据与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理由无关,对本案的结果没有实际意义

3、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实务中,很多用人单位会以单位的规章制度作为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的依据。客观上讲,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客观存在,但是否对劳动者生效则就另当别论了。在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没有向劳动者公示或者未告知劳动者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对劳动者产生约束力。故若用人单位以此类规章制度中的“合同解除条款”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承担违法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

4、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以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确已解除,只有证明了这点,劳动者才能主张单位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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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无故辞退赔偿金怎么算

全文共 1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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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回答

无故辞退赔偿金怎么算?下面小编带您了解,一起来看看吧!

1

打开手机支付宝app,点击进入【我的小程序。】

2

在我的小程序页面点击选择【芝麻企业信用】进入。

3

然后点击【诉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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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案由选择【劳动争议】。

5

进入劳动争议页面,诉讼请求选择【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点击【下一步】。

6

最后填写案件相关信息,点击【开始评估】即可知道无故辞退赔偿金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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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辞退”变“辞职”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 应该怎么办?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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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失业保险条例》相关政策和自己的权利,确保自己符合领取条件,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现代社会中,辞职辞退已经成为了常见的事情。尽管两者的性质不同,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两者都可能导致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是指在失业期间,由国家提供的一定程度的经济援助,以帮助失业人员维持基本生活。

该条例还规定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其中包括“被辞退”的条件,对于被辞退的员工来说,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就有权利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是主动辞职的员工,就无法享受这项福利,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是基于被辞退的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权利,主动辞职的员工则不具备这种权利,如果你是主动辞职的员工,就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

如果你是被辞退的员工,却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那么就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要了解被辞退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裁员,那么就有权利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是,如果是因为工作表现不佳或者违反了公司规定而被辞退,那么就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

要确保自己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其他条件,这些条件包括:在失业前一年内,至少在连续12个月内缴纳了失业保险费;在失业后及时到当地就业服务机构登记求职,并积极参加培训和就业推荐等服务。如果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却无法领取,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在投诉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辞退通知书等,以证明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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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辞退和开除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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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开除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破坏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严厉的处分。

辞退和开除的区别如下:

一、类别不同

开除是属于行政处分,而且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其处理时效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辞退不是行政处分,是一种行政处理,没有处理时限的规定。

二、适用对象及其条件不同

开除处分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而辞退则适用于指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职工。

三、实施程序不同

开除处分应由厂长或者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违纪辞退应由车间、科室提出职工违纪的证据和处理意见,在听取工会意见后,由厂长或者经理决定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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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辞退孕妇补偿三期工资加赔偿金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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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是世界上最柔软的情感存在,结婚生子也是她们人生必然要经历的过程,但对于孕妇在工作中其实是很容易受到来自个别公司的歧视,因为他们认为孕妇工作效率低,会造成公司的损失,那么辞退孕妇给予补偿金和相应的三期工资合理吗?一起来看看吧。

单位能否随意辞退怀孕及哺乳期女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而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并非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等。

因此,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雇哺乳期女职工的。

辞退孕妇补偿三期工资加赔偿金合理吗

合理。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也有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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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司辞退员工补偿n+1是什么意思

全文共 3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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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补偿n+3指的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再额外加上3个月的工资,那么n+1又是怎么算的?下面给大家分享公司辞退员工补偿n+1是什么意思,欢迎阅读!

新劳动法规中关于辞退员工经济补偿规定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解除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注】以上内容即新劳动法中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法辞退员工赔偿细则

a、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b、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c、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d、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三、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中辞退员工赔偿标准说明

a、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b、第二十二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c、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d、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n+1是什么意思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n+1,指公司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未提前通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n指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1指代通知金,按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不同情况下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说明

1、需支付辞退员工赔偿情形: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辞退员工支付赔偿金。

2、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情形:

a、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

b、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c、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的;

d、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的。

3、需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作为补偿情形: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无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赔偿金情形:

a、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d、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e、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f、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五、辞退员工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辞退员工经济补偿根据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简单来说就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年。

六、正确辞退员工合法程序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时,还应注意一个通知工会的程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21条的规定,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对用人单位来说,在辞退员工时,务必要注意合法性的问题,即辞退员工时一定要保证证据确凿、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由于法律规定辞退员工的举证责任完全在于用人单位一方,因此证据确凿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合同的基础,在此基础之上,还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内部规章制度作为法律依据,这是用人单位合法辞退员工的关键。同时,在辞退员工时还应注意程序问题,如提前通知期问题、书面的通知形式问题以及工会的预先告知问题等。防范于未然,方保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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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德国足协确认主帅弗里克留任并未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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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的赛场上,虽然弗里克没有能够带领着德国队伍从小组成功突围,但作为主帅的弗里克也并没有被辞退,德国足协也今日表明,这位在欧锦赛事之后,上任并接受德国队的教练,会拥有更多的时间对于德国队伍进行重新的建设,至少在2024年欧锦赛之前的这段时间里,仍然是作为德国这支队伍的主要教练。

从卡塔尔世界杯的赛场上回到德国后,弗里克以及教练组,向德国足协进行汇报,并且和德国足协对于整个球队在未来发展的方向做出了一些讨论,在超过两个多小时的会议讨论之后,德国足协也明确表示这一次的会谈是非常愉快的,并且对于德国球队未来也充满信心。

德国足协主席纽恩多夫说到:足协对于弗里克作为教练组的首要人员,依然充满信心,德国队伍的目标是在两年后,德国本土所举办的欧锦赛赛事上能够取得更为成功的表现。不过本次国家队的经历以及管理青训的主管比埃尔霍夫本次辞职。

在德国队从世界杯赛事的小组赛阶段就出局之后,也一度传闻利物浦的主教练,克洛普和曾经带领着切尔西这支队伍获得过欧冠赛冠军的图赫,会接替弗里克成为掌管德国队伍的主教练,但当前的德国足协还是希望能够再给弗里克一次证明的机会。

确定自身可以再次留任德国国家队的主教练之后,弗里克也表示对于本次在世界杯赛场上德国队伍所暴露出来的问题都会针对性的进行调整,并且对于整个队伍年龄方面进行优化,尽自身的努力带领德国这支队伍能够在两年后欧锦赛的赛场上再次回到巅峰的位置。

根据了解弗里克和德国足协,所签订的合同日期将会在2024年7月14日正式到期,这一天也是在下届的欧锦赛赛事进行决赛的日子。

在世界杯的赛事中,德国队伍拿到了1胜一平一负,和西班牙一共积分为4分,但是因为净胜球的数量少于西班牙,只能够在小组中排在第3位,没办法进入到16强的比赛,和上一届世界杯出线的惨案如出一辙。不过德国队伍整体的表现比上一届世界杯要好很多,本次获得出局的最重要原因是因为在和日本对战先取得领先,之后却延误了许多,能够进门的时机,无法对对方形成致命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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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上两天班被公司辞退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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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时没有签劳动合同,工作中也没有过错行为,被单位无故辞退的,员工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也可以去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还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没有书面劳动合同能要到工资吗

可以的,因为即使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从用人单位实际用工之日起,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也已经形成,对于劳动者提供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当足额发放工资。

在解决这一纠纷时,首先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选择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支付。同时,也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足额支付工资。当然,这是要在劳动关系清楚,无争议的情况下。

如果用人单位干脆不承担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首先要做的就是确认劳动关系,只有等劳动关系确定下来了,才能谈及之后的给付工资的事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没有签劳动合同,被单位辞退的,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不论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按时劳动,用人单位都需要支付工资。建立劳动关系后,没有按照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从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双倍的工资。

上两天班被公司辞退怎么办

1、劳动者刚上班两天就被辞退了,如果属于违法辞退,可以拿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2、如果属于无过错性辞退,可以拿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3、如果属于过错性辞退,则没有补偿。

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如果是劳动者有过错的,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需支付辞退员工赔偿的情形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辞退员工支付赔偿金。

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

(二)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的;

(四)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的。

无故被辞退可以:

1、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在协商解决过程中,应当注意获取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原因或理由,为协商不成时提起仲裁或诉讼时收集、全保证据作准备。

2、用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相关问题。

3、及时向相关机构、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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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女生妇女节休假半天遭辞退 女性职工权益该如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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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的权益保护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需要监管部门、企业和女性职工共同努力。只有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才能实现女性职工的平等和尊重,让她们在职场和生活中得到更好的发展和回报。3月8日是国际妇女节,这一天旨在纪念妇女争取平等、参与政治和经济活动的历程。最近一则新闻却让人们深感忧虑:一名女性职工因请半天妇女节休假而被公司辞退

女性职工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她们的工作和付出也应该得到公正的回报和尊重。然而,在现实中,女性职工面临的种种困难和不公平待遇仍然存在。比如女性职工在职场中晋升的机会比男性更少,薪酬也普遍低于男性。而且女性职工在生育、抚养子女等方面的责任更重,这也给她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更多的挑战。

在这样的背景下,女性职工的权益保护显得尤为重要。部门应该加强对女性职工的保护和支持。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女性职工在就业、薪酬、晋升等方面的权益;加大对女性职工的培训和教育力度,提高她们的职业素质和竞争力;在社会保障、医疗保健等方面给予女性职工更多的支持和保障。

企业也应该承担起对女性职工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的职工权益保护机制,保障女性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女性职工的培训和晋升机会,提高她们的职业发展空间;在生育、抚养子女等方面给予女性职工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同时女性职工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利益,学会维护自己的权益;提高职业素质和技能,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在生活中注意保护自己的身体和健康,保持良好的心态和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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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公司辞退员工拖欠工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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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在唤醒企业职工维权意识的同时,也使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上升。那么,公司辞退员工拖欠工资怎么办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公司辞退员工拖欠工资时采取下面的手段维权:

(1)先试试找公司协商

在跟公司发生工资纠纷之后,如果不想把关系闹僵,或是浪费较多时间和精力的,那么建议最好还是和平地找对方协商。要是你觉得困难的话,在协商的时候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跟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可以找个人来调解

如果你公司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还是不履行的,那么,你还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去劳动部门投诉反映

公司单方面辞退员工并且不支付工资的,属于违反劳动法律的规定,因此在经过上述途径处理之后还不肯遵守法律规定的,现在你最好是及时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司的违法行为。

(4)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

要是按照上面的解决途径,对方还是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你现在还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都不能解决就去起诉

如果按照上述几个途径都不能解决问题的话,你也不需要着急,现在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解决劳动争议,并赔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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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预告辞退与经济性裁员有什么禁止性规定

全文共 1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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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辞退,又称为无过失性辞退,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过失,用人单位在向劳动者事先通知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以此作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保护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和生存能力,度过暂时的难关。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预告辞退的适用情形

用人单位因客观情况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根据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2条的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这里的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根据其工龄等条件,依法可以享受的停工医疗并发给病假工资的期间,而不是劳动者病伤治愈实际需要的医疗期。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有权在医疗期内进行治疗和休息,不从事劳动。但在医疗期满后,劳动者就有义务进行劳动。如果劳动者由于身体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其调动岗位,选择他力所能及的岗位工作。如果劳动者对用人单位重新安排的工作也无法完成,说明劳动者履行合同不能,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以便劳动者在心理上和时间上为重新就业做准备。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这里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但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劳动者没有具备从事某项工作的能力,不能完成某一岗位的工作任务,这时用人单位可以对其进行职业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也可以把其调换到能够胜任的工作岗位上,这是用人单位负有的协助劳动者适应岗位的义务。如果单位尽了这些义务,劳动者仍然不能胜任工作,说明劳动者不具备在该单位的职业能力,单位可以在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前提下,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要特别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调动劳动者工作岗位或提高工作强度,借口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这是情势变更原则在劳动合同中的体现。这里的“客观情况”是指履行原劳动合同所必要的客观条件,因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自然条件、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使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必要履行的情况。发生上述情况时,为了使劳动合同能够得到继续履行,必须根据变化后的客观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对合同进行变更的协商,直到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就没有存续的必要,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也只有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的非过失性原因而解除合同的,还应当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预告辞退与经济性裁员有什么禁止性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增加了预告辞退和经济性裁员的限制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如在在劳动争议处理期间的。

预告辞退的特点

(1)预告是用人单位的程序性义务,即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2)预告辞退适用于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形,即其许可性条件中不包括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形。

(3)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

(4)预告辞退不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

依据本法第71条规定,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中,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即不需要一定期间的预先通知,即可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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