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珠海大爱无疆保险只能在珠海看病吗(最新20篇)

这两年来,保险行业出现了巨大的改变,从原来仅有的线下渠道,逐渐衍生出线上保险!不过也随着线上保险的出现,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更加看不懂保险了。下面是问学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投资理财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浏览

7997

文章

1000

篇1: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的种类有哪些

全文共 823 字

+ 加入清单

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是指以建设工程设计人因设计上的疏忽或过失而引发工程质量事故造成损失或费用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职业责任保险。它是我国开办最早的职业保险险种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的种类有哪些吗?不如来和小编来一起了解下相关的职业保险小知识吧,一起来了解下哪些职业需要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按其保险标的不同,可以分为综合年度保险、单项工程保险、多项工程保险三种。

(一)综合年度保险是指以工程设计单位1年内完成的全部工程设计项目,可能发生的对受害人的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综合年度保险的年累计赔偿限额由工程设计单位根据该年承担的设计项目所遇风险和出险概率来确定,保险期限为1年。

(二)单项工程保险是指以工程设计单位完成的一项工程设计项目,可能发生的对受害人的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单项工程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一般与该项目工程的总造价相同,保险期限由工程设计单位与保险公司具体约定。

(三)多项工程保险是指以工程设计单位完成的数项工程设计项目,可能发生的对受害人的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多项工程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一般为数个项目工程的总造价之和或数个项目工程的总造价之和的一定比例,保险期限由工程设计单位与保险公司具体约定。

自2000年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制度在深圳、上海、北京试点以来,各地的做法也不相同:有的地方将是否参加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与工程设计单位的资质年检挂钩,不投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的工程单位,资质年检不能通过;有的地方将是否参加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与工程设计投标挂钩,不投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的工程设计单位,不能参加工程设计投标;有的地方规定外地工程设计单位承揽本地工程设计任务,必须要投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关于今天的问题,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还想了解更多相关职业保险小知识的朋友,不要错过小编每天的精彩内容哦!

展开阅读全文

篇2: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哪些情况不理赔

全文共 631 字

+ 加入清单

驾驶员意外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作为乘客在乘坐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医疗费用支出等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那么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哪些情况理赔呢?想了解相关职业保险小知识的朋友,不妨和来一起看看吧,我们一起研究下哪些职业最易出现意外伤害。

驾驶员意外保险,亦称私家车意外险,即针对私家车驾驶员提供专属意外保障的意外险种,保障私家车驾驶员或车上乘客在乘坐私家车出行时的意外伤害风险,一旦遭遇意外予以赔付保险金的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作为乘客在乘坐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医疗费用支出等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被保险人须为驾驶人员,并且与投保人为同一人,被保险人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本车上的驾驶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那么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哪些情况不理赔呢,以下几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知识,大家也可以作为参考。

(一)本车上的驾驶员随身携带的物件遭受损毁,不论是否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一概不负责。

(二)驾驶员故意行为,或因刹车、疾病、殴斗、自残、自杀、犯罪行为所致的本人伤亡,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责任。

(三)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导致的意外事故。

关于今天的问题小编就为大家讲解到这里了,还想了解更多相关职业保险小知识的朋友,继续关注我们网站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如何为员工购买意外保险

全文共 908 字

+ 加入清单

如何为员工购买意外保险这个问题也是好多的企其是中小企业主会问到的问题。只有重视员工的人身安除各类意外事故的发能保证企业健康、长远的发展。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讲讲这方面的职业保险小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为员工买意外保险不单单是一项简单的员工福是促进企业凝聚力的有效手段。企业为员工购买员工意外般是购买员工团体意外险。

1、团体意外保险必须把售后服务放在第一位

很多公司在上团体保险之前都花了大量时间和人力进行保险方案的选择、预算的编制和审批、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人的沟通和选择等等。这些都是售前的工有经验的公司往往会忽视了对售后服务的对对于一家上了团体险的公司而正耗费人力往都是出现理赔需求的时其是出现人身伤害事故的时费的时间和人力会比售前花费的时间和人力多出几对于普通跌打损伤门诊一类的小理是公司几乎年年都会有人发生的。很多公司对这些工作量往往在选择团险计划时事先估计不至不做考路都放在谁能少花钱多保障实各家公司在相同条件下的价格是差不多的。所以售后服务能否让公司放心应该是优先考虑的要素。

2、团体意外保险应该把老板利益和员工利益分别考虑

团体保险是由公司出钱保个人的险以和我们为自己个人上保险还是有区别不幸的是目前很多的团体险都是按个人险的思路选择方案典型的就是老板出钱把员工利益保全把老板利益保少了。其实在保险利益员工身故、伤残、门诊、住院、手术等多项具体利中员工身故、伤残是老板利员工门诊、住院、手术等是员工利一点是大家、包括很多资深的保险代理人都没注意到的。因为当员工发生身故和伤残的时司老板在赔偿费用上是无法推脱的。

3、团体意外保险必须选择有能力处理劳资纠纷的代理人

团体保险不单是一个简单的员工福是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平衡手段。当员工发生意外伤害其是发生了人身伤害事故险的理赔几乎必然伴随劳资纠纷。所以当公司的保险代理人具备《劳动法》知识和人力资源背景的时能更好地帮助公司和员工把问题提前化解。如果公司一旦发生与团体保险理赔相关的劳资纠纷的时会用我的经验为双方提出专业的建议的。这种经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人是无法替代的。

关于今天的问题,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后期还想了解更多哪些职业最易出现意外伤害的朋友,继续关注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员工意外保险的保险责任有哪些

全文共 528 字

+ 加入清单

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风险是意外伤害。通常,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对意外伤害定义是: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那么大家知道员工意外保险的保险责任有哪些吗?不妨来跟随小编来一起了解下相关的职业保险小知识吧,我们一起来看看哪些职业最易出现意外伤害。

员工意外保险的保险责任:

第四条 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3.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

4.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机能,或永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身体机能的按照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第五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论由于一次或连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第四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给付的累计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给付金额累计总数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效力即行终止。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失业保险的待遇有哪些

全文共 464 字

+ 加入清单

失业保险待遇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时,由失业保险基金提供的、以现金为基本形式的各种帮助。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失业救济、失业救助和补充失业津贴等。那么有关失业保险的待遇有哪些呢?随小编来一起了解下相关的职业保险小知识,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下社会保险有哪些及其作用是什么。

我国规定的失业保险待遇主要有:

1.失业保险金,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者的基本生活费,是失业者最基本的失业保险待遇。只要失业者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都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失业者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医疗费给予的补助。由于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尚不健全,失业者的医疗费只能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出。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过去这项费用由职工生前所在单位负担,现在改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包括失业者为接受职业培训所需的路费、住宿费、培训费等。

展开阅读全文

篇6:中老年人看病有误区

全文共 689 字

+ 加入清单

误区一:

患者不愿意配合医生做必要的检查,自己点名要药。这类多为一些中老年慢性病患者。他们自认为久病成医,当医生提出根据病情需作必要的检查时,他们常常觉得麻烦,没有必要。哪里不舒服,拿点药吃,症状减轻了也就算了。

比如,有的高血压患者甚至连测血压也认为多余,以至于长期作一般性头痛治疗。

误区二:

略懂一点医学知识,盲目地给自己下结论,跟着广告走。这类人多为一些有文化、懂一点医学常识的中老年患者。他们比较注重收集信息,了解情况,往往会因某一天突然发现自己身体的某个部位有了异常或是长了什么东西而整日不思茶饭。还有一些中老年患者,把药品广告中的适应症硬往自己身上套,一味跟着广告走,千方百计要求医生多用“好药”、“贵药”、“新药”。有的患者更是一种药还没用完一个疗程,就要求医生另换新药。

误区三:

依赖和滥用保健品。众所周知,保健品只能对疾病治疗起辅助作用,况且有的保健品只是“食”字号。而有些中老年患者明明患有某方面的疾病,却不遵医嘱,一味依赖和滥用保健药品。

误区四:

很少关注自己。他们即使有病去看医生,也不愿详细述说病情。有的患者甚至在初诊中已发现有点疑问,需作复查确诊的,也视作儿戏。究其原因,主要是自认为身体一向很好,没有什么不适感觉,思想上放松了警惕,其结果是小疾酿成大病。

误区五:

习惯经常看医生,有疑病倾向,这类人约占内科门诊病人的10%。他们总觉得自己患有某种严重疾病,但经常去看病,说自己想象中的不舒服症状,但经医生检查,一般又没有器质性病变。

因此,他们往往对检查结果不满意,频繁往返医院。其实,现在很多医院都开设了心理科,这类中老年病人不妨去看心理医生,对症治疗才有效。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古代女性看病如何保护隐私

全文共 4020 字

+ 加入清单

随着我国的科技进步,社会发展脚步的加快,现在看病都是很方便的,而且也没有什么男医生不可以看女患者之说。那您知道古代人看病是什么样的吗?您知道古代保护女患者隐私方法有哪些吗?今天小编就为您介绍一下有关古代看病的知识,感兴趣的朋友们赶快来看看啊。>>>男人情不自禁想亲密的心理

古代保护女患者隐私方法

不管是在古代还是现代社会,女性患者看病该如何保护她们的隐私一直是大家非常关注的社会话题。

古代医生诊疗有望、闻、问、切即所谓的“四诊”。

在讲究“男女有别”、“男女授受不亲”的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男医生如何为女患者看病?

女患者不能随便找医生看病

明太祖朱元璋规定“宫嫔以下有疾医者不得入宫”

在古代医生大部分都为男性,并且在儒家伦理男性医生是占主导地位的,而且讲究“男女有别”以及“男女授受不亲”之说,在这样的背景下,古代一直存在“女病难医”以及“宁治十男子,不治一女人”等说法,这是女患者都是处于很困难的状态之下。

特别是皇帝后宫的女病人,男医生尤其“碰不得”。即使病得再重,也不能随便请男医生进宫去为女患者看病。而且,历朝历代都有规范后宫女人就医行为的规矩。

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六月,命礼臣议宫官女职之制时特别规定:“宫嫔以下有疾,医者不得入宫。”可见,嫔妃生病只能根据病情让医生开药方,即所谓“以证取药”。

朱元璋如此这般,初衷是“鉴前代女祸,立纲陈纪,首严内教”,根本上还是考虑后宫女人的隐私。

就是是古代的医生已经是被允许进入后宫给哪些娘娘们看病,也有存在非常严格的规定,也是不可以轻松给患者看病的。

民间有这么一个传说,明成祖朱棣的孝慈皇后患有乳疾,不少名医诊后都不见效,皆因无法直视,诊断困难。

有一天来了一位道士,说能治好皇后的病。但这道士只能远远地站在门外,不能进入皇后的房间。

如何切脉?这道士想出了一个法子,让人在皇后的手腕缠上一根丝线,通过这根丝线判断皇后的脉象。

朱棣为了测试道士医术的真假,暗中将丝线先后绑在皇后的玉环上和猫脚上,结果都被道士识破了,结果道士真的治好了皇后的病。

这个传说既说明道士的医术相当高明,也从侧面反映了古代男医生给高贵妇女看病的难度。

民间女性同样有封建礼教的禁锢,女子生病特别是患了妇科疾病往往羞于启齿,或语焉不详。有的女病人宁愿病死也不愿意公开隐私。

元明善的《节妇》中,记载了一位乳房生疮溃烂的寡妇马氏,由于拒绝男医生治疗,最终丧命。马氏说:“宁死,此疾不可男子见。”

男医生不能接触女病人肌肤

明代《习医规格》规定“隔帷诊之亦必以薄纱罩手”

古代看病,有“走出去”和“请进来”两种就医模式。“走出去”就是去医生家里就诊,但女人生病了,更多是“请进来”,把医生领到家里看,以方便医生的望、闻、问、切。

这时候,女病人仍不能直接给医生看,要用东西“隔”一下,以遵从“男女授受不亲”的信条。即便可以出来见男医生,女病人也要用纱巾或扇子“蔽面”。

普遍的情况是,家人会在病床前设纱帐,也有的在闺房外挂帷,医生透过纱帐观察女病人的气色、舌象等,完成“望诊”的程序。光“望”当然不行,“四诊”环节中,最重要的是“切”。

切诊,即号脉,又称把脉,摸捏病人的手臂号脉象。而古代女人最忌讳手让别的男人摸,被陌生人摸了算是“失贞”。

宋代司马光的《家范》中记载一例子:一妇女带着孩子,背着丈夫的遗体投宿,男店主不准,把她硬拉了出去。这个妇女便认为被污身了,用斧子砍掉了被拉过的手臂。

这种行为虽然极端,但说明古代女人的贞洁意识十分强烈。

所以古代男医生给女病人诊疗时,是绝对不会直接触碰女病人肌肤的。但不摸如何切诊?医生会戴上手套,或是用薄纱罩在女病人的手臂上,然后才出手号脉。

明代名医李梴在《医学入门·习医规格》中,总结出一套古代医生行医的行为准则,其中提到给女患者看病的如下注意事项.

“如诊妇女,须托其至亲,先问证色与舌及所饮食,然后随其所便,或证重而就床隔帐诊之,或证轻而就门隔帷诊之,亦必以薄纱罩手;寡妇室女,愈加敬谨,此非小节。”

李梴还特别指出,遇到女病人家庭困难,医生要“自袖薄纱”。

皇家用女医生为妃嫔“视乳产之疾”

清朝御医为慈禧太后:隔着帷帐“牵线切脉”

李梴所说的,是为一般女病人医治时的注意事项,如对隐私要求更高,隔纱挂帷都不允许,那么怎么办?首先是找女医生。但古代女医生毕竟不多,男医生的水平远远高于女医生,所以对重要女性病人还得请男医生。

不过,男医生即便再德高望重,面对女病人也要回避,传说他们常用的诊断方法是“牵线切脉”,也叫“悬丝切脉”。

所谓“牵线切脉”,是用丝线一头固定在女病人的手臂上,另一头由医生远远牵着,通过丝线的信息传导,完成“切诊”过程。

古代的医生怎么看病

《黄帝内经》里黄帝的老师岐伯说,诊治有一个极为重要的关键,那就是:“闭户塞牖,系之病者,数问其情,以从其意,得神者昌,失神者亡。”

意思是:关好门窗,多方面地询问病人的病情,顺从他的心意,心满则其神回,神回则昌,神不回则亡。为什么要关好门窗呢?

这是不是太夸张了?长期以来我们都是在人来人往的环境里看病的,可谓坐立不安。而古人看病,医生和病人都要从容坐定了才行。

关好门窗更是了解隐衷的需要,医生要了解病人的饮食居处和生活经历,是不是从当官的变成老百姓了,是不是从富人变成穷人了,暴乐暴苦,始乐后苦,都可能是病的起因。

从起因再问到病的过程,一步步的询问不仅使医生探察明白了,似乎也有启蒙病人之效,病人逐步领会了患病的来龙去脉,领会也成为诊治的一部分。

而前述那种看病法,刚坐下,人与人的交流一点没有,就把你从切身的感觉里拉出来,让你去跟机器打交道,假如你不想进入那个“非人”的系统,想先听一听医生的直觉,他是没空理你的。

你只好去化验拍片,拿回一个非人系统的“解释”来(这个解释医生“翻译”给你听,你也听不懂),然后你吃药打针(疑疑惑惑,盲吃盲打)。

整个诊病的过程如隔靴搔痒,治病好像掩耳盗铃。古时候没有医疗设备代行检查之责,惟有不惮其烦细细沟通,方能减少错误。

如今有医疗设备插足医患之间,看病相对简单化了,整体水平也提高了,机器用标准化的语言替代了庸医的模棱两可。

但是机器的功能强大到横亘医患之间,也的确令人不满,所以医患双方都在尽力把“人”的平台往上搭,从普通门诊到专家门诊,再到高级专家会诊中心,虽然是市场经济的操作方式,骨子里还是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愿望。

古代解决“看病难”的招数

从秦汉到清末史书均有朝廷“赐药”于民的记载

早在上古周代,朝廷已设有专门为老百姓服务的“疾医”,《周代·天宫》称,疾医的职责是“掌养万民之疾病”。在古代,方便群众就医,让老百姓看得起病,较常见的办法之一是“赐药”。

古代赐药活动多出现在瘟疫、传染病流行期间,针对看不起病的老百姓,平常也会赐药。如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曹魏、南朝齐、北朝魏都曾在平常背景下这么做过。

从秦汉到清末的历代相关史料,几乎所有朝代史书上都有赐药的记载,到了宋元以后,赐药事例更多。如本专栏以前《古代购药也“实名制”吗》一文提到的南宋朝廷给京城临安(今天杭州)居民送医送药一事,即属于赐药行为。

针对京城病疫流行,绍兴十六年(公元1146年)六月二十一日,宋高宗赵构要求翰林院派出4名医官,给临安城内外的老百姓看病巡诊、赶制药品;淳熙十四年(公元1187年),宋孝宗赵慎则要求所有医务人员上岗,走上临安街头,挨家挨户上门发药。

不只朝廷和皇帝会赐药,地方衙门和官员,也不时为辖区内老百姓提供免费医疗。

《后汉书·钟离意传》记载,建武十四年(公元38年),会稽郡一带(今江浙境内)发生特大疫情,死了好几万人。当时负责地方具体事务的钟离意,便亲自到疫区照看、慰问病人,送去医药,因此赢得民心。

北魏时期孝文帝设“别坊”免费看病就医

建立公众医疗机构,是古今通行、方便患者就医的最可靠办法。西周时期已有专门为贵族服务的医疗机构,但由官府成立的面向老百姓的医疗机构,一直到南北朝时期才出现。

南北朝时期国家分裂,社会动荡,民间更需要医疗服务。当时,南朝齐文惠太子萧长懋建立“六疾馆”,救济、收养穷人。

“六疾馆”并非专门的医疗机构,仅相当于现代的福利院。开办给老百姓看病的官办医院,则是少数民族鲜卑政权北魏(公元386-557年)设立的。

当时的皇帝叫元宏,史称孝文帝。孝文帝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小皇帝之一,虚岁5岁继位,年号“太和”,在冯太后助推下,北魏在“深水区”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连姓都改了,易“拓跋”为“元”,史称“太和改制”。

北魏的“医改”创新突出地表现在解决民间看病的问题上。皇兴四年(公元470年),北魏便曾开展过临时性“送医上门”活动,派医生到“基层”,为患者免费看病、发药。

太和二十一年(公元497年),北魏创办了中国历史上首个面向基层的政府医疗机构“别坊”。别坊有别于为官员和贵族服务的“太医院”,是专门为看不起病的穷人提供医疗服务的。

有学者称,“别坊”是中国最早出现的“人民医院”,其所提供的医疗服务,费用全免。

唐玄宗李隆基“亲制广济方颁示天下”

然而,北魏的“别坊”主要是针对京城地区的,对外地或边远地区的患者则采取赠送指导性医药手册的办法,供基层医务人员和患者参考、选择。

为此,北魏专门安排医署主管官员,召集当时的一流医疗专家,选择医方精华,汇编成30卷“医疗手册”,在全国公开免费派送。这种汇编医方、普及医药知识的做法,早在皇兴四年“送医上门”活动时,便搞过一次。

唐朝的医疗卫生机构相当完备,大大缓解了以前朝代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但唐朝为老百姓“看得起病”所作的努力,具有创造性的“医改”设计,要算立法,以法律条款形式,来规范医生的职业行为,强调医德,突出救死扶伤。

结语:看了小编上文的介绍,您应该已经知道古代保护女患者隐私方法都有哪些了吧,您也应该已经知道古代的医生怎么看病了吧,是不是感觉古代女性看病真的是很难的一件事呢?我想您一定跟我一样的想法,那小编希望您可以把今天的分享给身边的小伙伴们哦。

展开阅读全文

篇8:保险分红是什么意思

全文共 580 字

+ 加入清单

大家日常在购买保险时,公司的分红能力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因素,那么保险分红是什么意思呢?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保险分红是指买了分红险后,每年所得的分红。分红险指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上一会计年度该类分红保险的可分配盈余,按一定的比例、以现金红利或增值红利的方式,分配给客户的一种人寿保险。

保险分红非常的不稳定,如果保险公司没有盈利或者盈利比较少那么也就意味了没有分红或者分红很少了,因此它需要客户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具有现金分红(会计年度结束后保险公司将盈利以现金的形式发送给投保人)和增额红利(保险公司将盈利以保单的形式发送给投保人)等两种分配方式。

保险分红的主要特征

投保人除了可以得到保单规定的保障责任外,还可以享受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即参加保险公司投资和经营管理活动所得到的盈余分配。中国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至少应将分红保险可分配盈余的70%分配给客户。

保险分红的种类

1.现金红利法

采用现金红利法,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寿险公司首先根据当年度的业务盈余,由公司董事会考虑指定精算师的意见后决定当年度的可分配盈余,各保单之间按它们对总盈余的贡献大小决定保单红利。

2.增额红利法

增额红利法以增加保单现有保额的形式分配红利,保单持有人只有在发生保险事故、期满或退保时才能真正拿到所分配的红利。增额红利由定期增额红利、特殊增额红利和末期红利三部分组成。

展开阅读全文

篇9:什么是意外保险

全文共 519 字

+ 加入清单

近些年来,意外事故发生的概率一直在不断的上升,所以保险也发挥出了很重要的作用,那么究竟什么是意外保险呢?不如跟随小编来一起了解下相关的职业保险小知识吧,我们一起看看哪些职业最易出现意外伤害。

意外保险即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保险。

意外保险是指投保人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险费,保险人承诺于被保险人,在遭遇特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致身体受到伤害而造成残废或死亡时,给付保险金的行为或合同。

这里的身体是指被保险人的自然躯体,不包括假肢、假牙、假眼等人工安置的非天然部分。这里所指的造成被保险人意外伤害的灾害事故应具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四大要素。

意外伤害保险中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这里所指的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应具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四大要素。

好了,以上就是小编今天为大家整理出的一些职业保险小知识,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骨折怎么报工伤保险

全文共 672 字

+ 加入清单

我们都知道,有时候不管是在生活还是工作中,都会出现一些我们避免不了的意外,那如果我们实在上下班,或者实在工作中,骨折了怎么办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些相关的工伤安全小知识-骨折怎么报工伤保险,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小编看来,工作期间骨折受伤算工伤,我们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具体关于骨折怎么报工伤保险,小编为大家总结为以下几点,供大家参考: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好了,关于今天的问题,下边就为大家讲这么多了,想了解更多工伤保险适用于哪些疾病的朋友呢,不妨锁定,关注小编每天为大家更新的内容。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按月交吗

全文共 711 字

+ 加入清单

虽然现在市场中并没有专为农民工设计的意外伤害保险,但是却有许多的意外伤害保险适合农民工投保,并且这些保险都能为被保险人提供非常全面的保障。那么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按月交吗?想了解相关职业保险小知识的朋友,不如和小编来一起看看吧,我们一起探讨下哪些职业最易出现意外伤害。

在这里,小编可以告诉大家的是,给民工投保,一定是投保意外伤害险。而意外伤害保险大都是一年期,缴费一般是一年一交,保费一般比较便宜。但是你如果办理的是团体意外险,可以根据人员的流动随时更换被保险人,这样就可以很好的解决人员流动的问题。

那么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能够为农民工提供哪些保障呢?

首先,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能够为被保险人提供人身伤害方面的保障,比如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意外伤害医疗、住院误工津贴以及救护车费用报销等等。如果农民工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中包括这些保障内容,那么当农民工由于意外事故而死亡或者受伤的时候,保险公司便会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向农民工们提供保险赔偿金,而保险赔偿金的数额则与农民工的受伤程度与具体的医疗费用相挂钩。

其次,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还能为被保险人提供交通意外方面的保障,比如飞机/火车/轮船/汽车意外身故或伤残方面的保障。只要农民工购买了具有上述保障内容的意外伤害保险,那么他们便能够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遭遇意外事故的时候,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此时,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偿金将存在一定数额的差异,这是因为被保险人出事时乘坐的交通工具可能不同,并且被保险人的受伤程度也可能不同。

小结:通过小编为大家分享的这些知识,相信大家对于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按月交吗这个问题,已经有了自己的见解,还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的朋友,继续关注我们网站哦!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全文共 720 字

+ 加入清单

在我们生活中,我们可能会在某一刻就遭受到意外伤害,这样就会给家庭带来很大的经济负担。而大多数都会购买一份医疗保险,但很多人有这样的疑问,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不属于医保报销的范围有哪些呢?社会保险有哪些及其作用是什么呢?具体我们还是和小编来一起了解下相关的职业保险小知识吧。

按照国家规定,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中,因意外伤害而导致的医疗费用,是被排除在外的。而能否将意外伤害纳入到医保范围内是政府和相关单位一直在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般情况下,医保报销比例在70%左右浮动。其报销比例的多少与医疗等级、检查、用药情况等因素有关。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而C类是需要全部自负费用的。

不属于医保报销的范围有哪些?

医保的报销范围或许大家都了解一点,但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大家可能都不是很清楚,对此,小编特此整理了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的事项,以供大家参考。

1、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2、斗殴、酗酒、吸毒及因犯罪或者治安违法行为所致伤病的;

3、属于生育保险或工伤保险支付范围内的;

4、未经批准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配药的或者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5、意外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由他人承担医疗费赔偿责任的部分;

6、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进行治疗的;

7、按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情形。根据有关规定,如果没有明确由他人承担医疗费用赔偿责任的是属于城镇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综上所述,意外伤害是不属于医保的报销范围内,而医保的报销比例受多种因素影响,一般是在在70%左右浮动。此外,大家需要注意斗殴、酗酒、吸毒及因犯罪所致伤病、自杀、自残等情况都不属于医保报销的范围。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生育保险制度有哪些

全文共 551 字

+ 加入清单

生育保险制度:1994年,为配合《劳动法》的贯彻实施,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她们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生育费用负担。这就是所谓的生育保险制度。可是生育保险制度有哪些呢?善于研究相关职业保险小知识的来大家解答一下,我们不妨一起来了解下社会保险有哪些及其作用是什么。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确定的,在劳动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对生育的职工妇女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和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国家通过建立生育保险制度为生育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待遇,保障其身体健康,并为婴儿的哺育和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因此生育保险对社会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保护作用。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上述规定说明我国生育保险的范围覆盖了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并且扩大到了用人单位职工的未就业配偶。但是,我国各个地区的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也是有所区别的,具体覆盖范围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信息为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怎样购买失业保险

全文共 550 字

+ 加入清单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社会保险有哪些及其作用是什么,怎样购买失业保险呢?相信这也是大家最想了解的,经过小编的仔细学习,小编相信下面的内容会给大家一些提示,一起来看一下吧!

义务人必须履行缴费义务,否则构成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哪些单位、哪些人员要缴费,如何缴费都是由国家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没有选择的自由。所以劳动者不需要单独购买失业保险的。

失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种专项基金。其特点:

一是强制性。即:国家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向规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个人征缴社会保险费。缴费义务人必须履行缴费义务,否则构成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也就是说,哪些单位、哪些人员要缴费,如何缴费都是由国家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没有选择的自由。所以劳动者不需要单独购买失业保险的。

二是无偿性。即:国家征收社会保险费后,不需要偿还,也不需要向缴费义务人支付任何代价。

三是固定性。即:国家根据社会保险事业的需要,事先规定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对象、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在征收时,不因缴费义务人的具体情况而随意调整。固定性还体现在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上,实行专款专用。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不交工伤保险违法吗

全文共 476 字

+ 加入清单

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障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大家而言是很重要的,一般工伤保险也是有硬性要求的,企业必须要为员工去办理工伤保险。可是如果单位不交工伤保险违法吗?小编今天就来和大家一起看看相关的工伤安全小知识,这样大家也能多一些这方面的了解。

关于这个问题,小编可以肯定的告诉大家,公司不缴纳工伤保险是违法的,所以大家不用担心,可以根据法律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于不交工伤保险违法吗,需要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构成保险诈骗罪的特征有哪些

全文共 476 字

+ 加入清单

保险诈骗犯罪是随着保险制度建立和保险业不断发展而产生的一类新型经济犯罪。那么,构成保险诈骗罪特征有哪些呢?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构成保险诈骗罪的特征:

1、侵犯客体是国家的保险制度和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险法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较大数额保险金的行为。保险金是指按照保险法规,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待发生合同约定内的事故后获得的一定赔偿。

3、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具体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本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可以是被保险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是受益人。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保险金之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互联网保险理财产品发展现状

全文共 987 字

+ 加入清单

随着时代的发展互联网成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时,互联网不仅强烈冲击着社会形态,影响着社会的经济生活,还猛烈地冲击着传统思想和观念,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互联网保险理财产品发展现状吧。

目前互联网理财产品大致分为第三方支付平台、P2P网贷、网络众筹、大数据金融、信息化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门户等六类。

(一)第三方支付平台

所谓第三方支付,就是在个人用户与与银行结算系统之间由一个非银行机构和银行签约来建立电子支付关系。目前我国较为成功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主要有两类,一类只提供一个支付渠道以及支付方案而没有担保和监管的功能,以快钱和拉卡拉为代表。另一类有之间的网站可以由支付平台提供担保,暂时保管客户的资金或先行垫付,待卖家将货品或服务提供给买家且买家满意后再将款项支付给卖方,例如淘宝与支付宝。

(二)P2P网络借贷模式

P2P金融又叫P2P信贷,是互联网金融的一种。意思是:个人对个人。它指的是个人与个人间的小额借贷交易,一般需要借助电子商务专业网络平台帮助借贷双方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手续。借款者可自行发布借款信息,包括金额、利息、还款方式和时间,自行决定借出金额实现自助式借款。

(三)众筹融资模式

众筹是指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现代众筹指通过互联网方式发布筹款项目并募集资金。相对于传统的融资方式,众筹更为开放,能否获得资金也不再是由项目的商业价值作为唯一标准。许多项目都可以通过众筹方式获得项目启动的第一笔资金,为更多小本经营或创作的人提供了无限的可能。

(四)大数据金融模式

所谓大数据简单说就是将客户在通过移动支付的过程中所留下来电一切信息进行实时整合与分析来获得客户的个人偏好,甚至达到预测客户未来消费行为的效果,并将这些整合后的信息提供给互联网金融机构来获取一定收益。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阿里小贷。

(五)信息化金融机构

它就像一个网上的金融超市,出售各种金融产品,有金融需求的客户可以足不出户的享受专业快捷的金融服务。这也是未来金融机构的主流发展趋势。在这方面比较领先的是银行和证券公司。

(六)互联网金融门户

互联网金融门户是一个专门提供金融产品咨询、比较、交易等过重功能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它就像一个专门为金融产品构建的强大搜索引擎客户可以通过平台清楚的对各项产品进行搜索和垂直比价从而选择各家适合自己的产品。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财产保险能退保吗

全文共 544 字

+ 加入清单

购买财产保险也就是人们对自身所属财产购买一个保障,在购买财产保险中,有人问到,财产保险能退保吗?接下来小编为您具体介绍一下。

如果保的是家庭财产保险,月扣款的缴费应该不太高如在您能承受的范围内,保了是不会错的。据我所知一般的家财险的保障都很全面~保险保的就是一个潜在风险(意外风险;居家责任风险;自然风险),不能单拿交出的保费来衡量利益,如果您还是觉得没有必要的话,只要连续两月扣款不成功,保险责任也就等同终止了。

很多人都知道,投保寿险有十天犹豫期,期内,投保人可以申请无条件退保。商业车险和交强险不同在商业车险方面,平安产险上海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理论上,商业车险没有犹豫期之说。但出于为客户考虑,根据上海地区的保险监管要求,整个保险行业采用T+2天的全额退保方式。也就是说,商业车险保单在保费到账后2个工作日内,投保人可申请全额退保,保险公司不收任何费用。商业车险投保2个工作日之后,退保是按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约定,保单未起保,收取3%的手续费;保单已起保,按天退还保费。当然,由于各地监管要求可能有所不同,该情况或不适用于全国范围。”

以上财产损失安全小知识,是给大家整理的,大家如果有什么不同看法,欢迎来这里多提宝贵意见,我们一定会真心采纳,财产损失险该如何投保?下期揭晓答案。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建筑工程保险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全文共 541 字

+ 加入清单

工程保险是业主和承包商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当出现保险范围内的风险,造成经济损失时,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以获取相应的赔偿。那么建筑工程保险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呢?善于研究相关职业保险小知识的来为大家介绍一下,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哪些职业需要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是各类建筑工程。在财产保险经营中,建筑工程保险适用于各为民用、工业用和公共事业用的建筑工程,如房屋、道路、水库、桥梁、码头、娱乐场、管道以及各种市政工程项目的建筑。这些工程在建筑过程中的各种意外风险,均可通过投保建筑工程保险而得到保险保障。

保险项目范围

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是各类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保险适用于:各类民用、工业用和公共事业用的建筑工程,如房屋、道路、水库、桥梁、码头、管道以及各种市政工程项目的建筑。

被保险人范围

建筑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大致包括以下几方:

①工程所有人,即建筑工程的最后所有者;

②工程承包人,即负责承建该项工程的施工单位,可分为总承包人和分承包人;

③技术顾问,即由所有人聘请的建筑师、设计师、工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

④其他关系方,如贷款银行或其他债权人等。

好了,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建筑工程保险的适用范围有哪些,为大家拓展的一些相关职业保险小知识,希望这些知识可以带给大家更多的帮助。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养老保险有哪些特点

全文共 652 字

+ 加入清单

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养老保险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普及下这方面的职业保险小知识-养老保险有哪些特点,希望大家也能了解到更多社会保险有哪些及其作用是什么。

关于这个问题,大家不妨从以下几点来看:

一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二是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三是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通过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新老更替,实现就业结构的合理化;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社会稳定;能够激励年轻人奋进,提升工资标准,为退休后的生活提供保障,有利于从侧面上促进经济发展。

养老问题不仅是社会问题,而且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关系到一个国家或社会的经济、文明发展,需要我们予以足够的重视。由于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很广,被保险人享受待遇的时间较长,费用收支规模庞大,因此,必须由政府设立专门机构,在全社会统一立法、统一规则、统一管理和统一组织实施。

通过小编为大家分享的这些知识,相信大家对于养老保险有哪些特点已经有所了解了,那就利用这些知识去帮助身边更多有需要的朋友吧。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