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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事故定损怎么定【经典20篇】

根据我国交通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套牌车是被国家禁止流动的。你知道汽车套牌怎么处罚吗?下面问学吧小编为你介绍汽车套牌处罚规定,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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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汽车与电动车事故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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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在马路上横行,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时时刻刻威胁着他们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安全,但是他们自己并不这么认为。那么如果开车人与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汽车电动车事故处理流程有哪些?

汽车与电动车事故的处理流程如下;

注意1:先打电话报警。别慌!如果人受伤了,还是叫急救车、报警。如果骑车人没受伤或是轻微伤,那么一定要打电话报警,并且此时一定要牢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注意2:鉴定对方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因为如果对方的电动自行车,设计时速大于20公里,重量超过40公斤,续航里程超过25公里……只要有一条不符合规定,那么这辆自行车就会被视同为“机动车”,那么交通事故,就应该按照机动车事故范畴处理。所以你要做的就是,要求对骑车人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鉴定。

注意3:如果是违规车,将被视同为机动车处理。如果鉴定结果出来,电动自行车属于“超标车”,那么骑车人如果没有摩托车驾驶证的话,就是无证驾驶,300元-2000元罚款,同时还可处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如果他有汽车驾驶证的话,还要扣12分。

如果对方不服,就需要将电动自行车进行暂扣处理,因此大多数使用超标车的骑车人都会有所顾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管理和通行规则都不一样。主要区别有:

(一)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需要投保交强险、登记上牌、驾驶人需要持有驾驶证;非机动车无此要求。

(二)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走非机动车,在没有非机动车道地方,应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三)发生交通事故时,法律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赔偿比例有所照顾,即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负次要、同等、主要、全部责任时,机动车一方分别承担80%、60%、40%、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在正常责任比例上多10%)。

汽车和电动车发生事故还是需要先看是谁的责任,划分责任后再进行相关的赔偿,如果你对这些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不了解,对于常见电动车事故原因及处理方法没有详细的了解,都可以来到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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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汽车事故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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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说的汽车事故都是指汽车在道路上运行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此时肯定是要对事故进行处理的。那么大家知道汽车事故怎么处理吗?下面小编为你介绍汽车事故处理流程,以供参考。

汽车借他人出事故怎么办

车辆出借,从法律意义上属于一种出借合同。在这种法律关系中,出借人必须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将车辆的实际情形告知借车人,如车辆存在的隐患。

同时也因为出借的是车辆,而车辆驾驶必须持有驾照,所以,对于借车人,车主应尽到审查义务,如不能将车借给无证人,也不能将车借给不适合驾车的人使用,如饮酒之人或者醉酒之人。

一般情况下,车主只要尽到以上两项义务,即车情如实告知的义务和对借车人的审查义务,那么,在借车人借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可以认为出借人不存在过错,也不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处理的技巧

随着车辆的日益增多,交通事故也逐渐增多,尤其是轻微的刮蹭事故更是常见。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如何处理是每个司机应当面对的问题,笔者特此整理了轻微交通事故(损失在2000元以下,无人员伤亡)的处理办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一方全责的事故处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

A责任方向所投保公司报案,索取报案号;

B事故双方就近选择交通事故处理中心解决;

C快速中心勘验定损;

D根据定损结果确定赔偿金额,责任方直接赔付,从快速中心获得赔偿凭证;

E责任方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理赔;

2、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事故处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双方负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

A责任方分别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现场定损,赔偿方式为自赔;

B保险公司现场勘验定损后,110报警去所属交通队;

C由交通队出具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书;

D凭事故认定书和保险公司的勘验定损单据自己修车,自己理赔;

注:若保险公司建议直接去快速中心处理的,可选择第一处理方式。

3、事故一方负主要责任,一方负次要责任的事故处理

此类事故关键在于对损失的分担协商结果,协商能确定的去快速中心处理或经过交警处理均可,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根据认定书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4、快速中心处理事故注意事项

经过快速处理处理轻微交通事故,必须具备如下条件才能被受理:

A事故为两车事故,三辆车事故不予受理;

B事故车辆均有交强险;

C事故车里司机为B1以上驾驶证的,需提供体检回执,无体检回执的不予受理;

D事故双方须持驾驶证、行车证,交强险保单;

E事故车辆交强险均为本市保险公司承保,外地保险公司承保的不予受理(希望今后取消此限制)

如果发生事故后发现事故不符合快速中心处理的情况存在,及时报警通过交警解决。

汽车事故处理流程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立即打“122”电话报警,听候处理。

2、公安交警部门接报后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取证,恢复交通。

3、经现场勘查,不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结论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立案调查。

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对交通事故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道路状态进行检验或者鉴定。

5、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知死者家属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并通知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预付伤者的抢救医疗费及事故责任保证金,如不预付则暂扣车辆直至事故处理结案。

6、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后,依法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支队法制科申请重新认定;支队法制科受理后30日内作出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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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汽车与电动车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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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大街上骑电动车的人越来越多,电动车作为一种环保车子,驾驶方便,而且还不容易造成交通拥挤,但是很多驾驶电动车的人跟汽车发生相撞,那么汽车与电动车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一般来说机动车负主要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这里十分明确规定,交通事故在此情况下,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由于交通事故中最容易受损害的是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因此,按此规定,能充分保护在交通事故中弱者的利益,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先进思想,是对那种主张“撞了白撞”的有力回击。

该法第76条还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这里虽有过错责任的体现,但从“减轻”一词来看,仍不失为是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应当以适应无过错责任为主,过错责任为补原则。

根据这个原则,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按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责任,可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按各自过错的比例承担责任。

上述这些知识是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相撞的责任划分,通过来对这些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进行了解,除此之外,大家还可以在这里找到常见电动车事故原因及处理方法等问题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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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摩托车无证驾驶撞汽车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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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汽车同属于机动车,因此要是两者之间发生了碰撞的话,那么通常是按照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而此时要是摩托车一方是无证驾驶的话,那么这个责任又该怎么划分呢?下面小编为你介绍摩托车无证驾驶撞汽车事故的责任划分标准。

无证驾驶摩托车肇事处罚标准

无证驾驶撞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来说没有加重情节的话应该判刑3年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无证驾驶的情形

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摩托车无证驾驶撞汽车事故的责任划分标准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指定具体的道理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标准。常见的法律依据有《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故当事人具有交通违法行为如无证驾驶,但不是导致交通事故形成原因的,其交通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不认定当事人的过错责任。

根据该规定,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过程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主要问题是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所起的作用,所以,一方当事人是否是无证驾驶、是否醉酒驾驶等行为与责任认定的结果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如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发现一方当事人存在以上行为的,可以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无证驾驶并不必然引起交通事故,关键看无证驾驶方在事故中索契的作用,所以无证驾驶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没有必然的关系。最重要的还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小编提醒,虽然无证驾驶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没有必然关系,但是无证驾驶是一种违法行为,是要受到行政处罚的,也不要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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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汽车交通事故赔偿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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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这里面涉及到赔偿的问题,很多人想要知道汽车交通事故赔偿年限是多久?因为也不能长时间等待结果,大家都有自己的事业,这个问题通过来讲解一下。

汽车交通事故的赔偿年限也是有相应的时间限制;

1、交通事故纠纷就是民事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章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2、通俗点讲,一般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但计算时间可以以伤情稳定,治疗终结为起算点,打个比方:事故时间是2008年5月6日,伤者造成骨折,打了钢板,到2009年10月份再次动手术取出钢板,此后一直门诊复查,一直到2009年12月份门诊不复查了,治疗结束,这种情况下,起算时间应该从2009年12月份开始计算,就是说本案只要在2010年12月份之前处理都不算超诉讼时效。

3、如果受伤的人做了司法鉴定的,一般以司法鉴定结果出具时间算第一天开始计算。

4、实际诉讼过程中,因法院维护受伤人的实际利益,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因此有些案件及时超过了诉讼时效,也不会说不予受理,说白了,在交通事故处理中,诉讼时效问题形同虚设,没有实质性的约束力。

汽车交通事故赔偿的年限一般不是太久,所以说不用担心,不会拖很长时间的,因为法律都是有相关的规定,所以说多掌握交通事故赔偿必备常识很重要,对于这些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都可以通过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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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汽车质量问题引发事故保险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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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位车主,开车在路上,最怕遇见的事莫过于碰上事故了,而出了事故之后,最头疼的事情,就是跟保险公司打交道,那么,是不是所有的事故保险都会赔偿呢,汽车质量问题引发事故保险赔吗?

小编了解到,汽车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保险公司也要视情况而定来赔偿。另外,由于车辆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比较常见的有以下2种:

(1)、发动机因其内部原因发生爆炸或爆裂、轮胎爆炸等。

(2)、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等发生问题造成的火灾。

下面我们来看一则案例。

7月的一个午后,杨先生驾驶车辆到外地办事,在正常驶出高速辅路时,车轮突然飞出,发生托底事故。事故同时还造成两辆机动车损失,三名行人受伤,损失较大。事发后杨先生第一时间通知交警和保险公司到场处理,交警现场裁定杨先生负全责,承担全部损失。

随后杨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经查勘审核,公司做出拒赔决定。同时建议杨先生向车辆生产厂家索赔,保险公司可提供必要协助。

杨先生认为保险公司惜赔,对公司的理赔决定并不认可,于是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希望能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据了解,保险公司在查验车辆行驶证时发现,杨先生驾驶的事故车辆是一辆新车,行驶里程不足2万公里,还在厂家质保期内,不应出现轮胎突然脱落飞出的情况,故此推断应属于厂家装配质量问题。所以保险公司做出拒赔的决定,并建议杨先生向车辆生产厂家索赔。

杨先生对此表示很委屈,自己明明足额投保了车险,无论什么原因保险公司均应赔付所有损失,公司拒赔损害了自身权益。

调解员们从双方角度分别对事故进行了分析,除去车辆自身问题,事故本身经过保险公司查勘是真实的,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属于保险责任的范畴。鉴于上述情况,调解员们建议保险公司出于服务客户、尽到社会责任的角度,能够在行业合理范畴内协助客户解决问题。

通过现场调解,保险公司最终与杨先生协商达成了一致。双方商定保险公司通过代位求偿方式先赔付事故全部损失,然后双方配合共同向车辆生产厂家主张权益。

纠纷涉及事故情形虽然保险条款中没有明确约定,但根据保险近因原则(近因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一是规定近因的认定方法;二是在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的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被保风险,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就应负赔偿责任。近因属于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案件涉及事故的近因链可简要推断为“损失~事故~碰撞~车轮脱落飞出~车辆行驶~出厂销售~不合格装配”,最根本、直接的原因为厂家不合格装配质量导致事故发生,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有合理之处,但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对此类问题并未明确在责任免除项中载明,所以直接拒赔的处理方式欠妥。本案最终成功协商解决,充分体现了调解委员会作为行业调解机构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效降低司法压力的积极作用。

因此,作为保险公司,在处理保险理赔诉讼案件的过程中,应当重视庭前的证据搜集,并根据证据情况拟定行之有效的应诉方案。只有这样,才能在庭审过程中以不变应万变,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由为您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稍后我们将给大家介绍购车常见问题与维权方法,欢迎前来关注这部分购物维权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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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位位汽车是否24小时借还车 位位用车出事故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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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车改变出行,分时租为出行的用户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性。对于那些没有体验过位位共享汽车服务的用户来说,对长沙位位共享汽车还存在着很多的疑问。

是否24小时借还车

是全天24小时借还车的。在9:00—17:30期间,站点内都会有管理员值班,此期间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咨询管理员的。

关于违章

用户如在使用的过程中有违章行为,位位共享汽车会在交管部门查询,然后又租车用户承担。违章费用会在用户所缴纳的500元违章保证金内扣除。

出了事故怎么办

位位共享汽车所有车辆都购买了全额保险,除了事故请在第一时间联系位位共享汽车客服,以方便后续相关事宜的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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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汽车与电动车事故如何定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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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电动车是两种很常见的,在马路上这两种车有时候也会发生交通事故,那么汽车与电动车事故如何定责?的小编来对其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进行讲解下。

汽车与电动车事故按照下面的方式定责;

一、如果是汽车全责,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如果是汽车负全责,首先看看骑车人有没有受伤,如果受伤严重,先打电话叫急救车,然后打122报警处理。接着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定损、理赔。

二、如果是骑车全责,一定要鉴定电动车属性

如果是电动自行车全责,那么这就有的聊了。我们必须要提醒交警,对电动自行车的属性进行鉴定,这样才有机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可见汽车跟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还是要找到是谁引起的责任,谁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谁承担次要责任等等,这些都需要交警对于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谁的责任就应该积极的进行赔偿和处理,所以说常见电动车事故原因及处理方法是很重要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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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常见的公交汽车事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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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交车作为一种交通工具,肯定会发生事故,这是汽车的弊端,而我们由于上班或者出行,总是不可避免需要乘坐它,那么,常见的公交汽车事故有哪些呢?公交车常见安全事故及逃生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汽车出行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直行事故,公交车在经过边远市区或者非主要车道时,由于没有安装红绿灯,直行车辆发生事故的概率较大,此类交通事故约占车辆事故总数的百分之三十。

第二,追尾事故,公交车在遇到红灯时,急刹车骤停时,由于前后车距过近而造成追尾事故,或者在雨雾天时,能见度较低,所以追尾现象更为常见,此类交通事故约占车辆事故总数的百分之十三。

第三,超车事故,有时候,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被后来的小轿车快速超过,而与对面的车相撞,或者与突然横穿的行为或者骑车人相撞而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在夜间超车时遇到对面驶来的汽车的炫目大灯,也常常会造成交通事故,此类交通事故约占车辆事故总数的百分之十五。

第四,左转弯事故,在交叉路口左转变时,交织点多,车与车、车与人冲突可能性都会增大,常常引发交通事故,此类交通事故约占车辆事故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五,右转弯事故,公交汽车进出巷道,或者经过单位大门的进出口以及人流较多的十字路口时,常常会发生交通事故,此类交通事故约占车辆总事故的百分之二十。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在城市里,一般常见的公交汽车的事故包括直行事故、追尾事故、超车事故、左转弯事故以及右转弯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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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汽车设计缺陷致事故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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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属技术密集型商品,但是它也是各种精细物件一起组装成的,如果某个物件出现设计缺陷,很可能就会导致事故,那么,汽车设计缺陷致事故如何赔偿呢?

小编了解到,汽车设计缺陷导致的事故可以属于产品责任纠纷,当事人可以以产品存在缺陷为由,向汽车的销售者或者生产者主张权利。

《中华人民共各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中华人民共各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面对缺陷零部件造成的汽车产品安全隐患,车企却选择以不同的态度应对。

一是,经过调查显示,是消费者的驾驶习惯不当引发的事故,与公司无关。早前,德国大众公司发言人称,在中国对超过40起断轴车型进行调查后发现,后轴纵臂断裂均是由于车辆发生追尾撞击后,车主继续驾驶,没有及时维修造成的。无独有偶,长安福特也于早前向媒体发来官方说明函,表示多起事故均为交通肇事引起,而非车辆产品质量问题。其希望广大网友能以事实为基础,遵守法律,不传谣、不信谣。

另一种是车企及时召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车型,通过免费的形式将问题零部件替换或修理作为解决方式。例如,梅赛德斯-奔驰日前公布召回2014款奔驰G级汽车,并对受影响车辆进行免费检查,在必要时免费更换相应的零配件以消除风险。长城汽车召回部分H5车型,并将对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改进后的燃油泵总成,以消除安全隐患。

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主任陈玉忠表示:“召回是汽车企业的主体行为,一个企业能够发现相关的缺陷,说明这个企业有能力。而且,有些问题确实还是要开展缺陷调查,进一步进行确定,从源头铲除。”陈玉忠表示,10年来,尤其是2012年以来,在汽车召回数中,受缺陷调查影响的召回量逐步增加。这说明,一方面,汽车产品的复杂性在增加;另一方面,要求企业更加负起质量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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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汽车溺水事故为什么大部分驾驶员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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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天气越来越严了,所以家长们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要让小孩子独自单独的去下水游泳,如果小孩子想去游泳,一定要有家人的陪同,不然的话,一旦出事情了可能都没人知道。如果自己水性不怎么好看见有人溺水了,一定要大声呼救,不要傻乎乎的下水,因为这样很有可能会把自己也搭上,那溺水事故原因有哪些呢?初学游泳的人,由于技术掌握的不好,在水中一旦发生问题就手忙脚乱,导致呛水而造成溺水;由于对水中的情况不熟悉,即使会游泳,也可能发生溺水事故。因为水中可能有暗桩、礁石、急流、旋涡、水草以及障碍物等都可能对游泳者造成伤害;由于潜水必须憋气,时间过长或过频会引起脑缺氧而出现头痛、头晕或出现休克等现象,下面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汽车溺水事故为什么大部分驾驶员身亡吧?

第一车速太快,发展碰撞后掉下水。

此时,受到猛烈碰撞之后,车内的人多多少少都懵了,此时的逃生意识和身体都没有那么快恢复过来。再着可能晕了,等恢复过来的时候,已经水漫金山了

第二不会游泳

并不是每一个人都会游泳,在落水之后,他们知道要逃生,但碍于不会游泳,只能在车内等待救援。当时错失了逃生最佳时间之后,车子开始往下沉之后,打开车门已经非常难,此时水压增加。

第三汽车掉下水未必是水平的

有的车掉下水之后,并不是车顶向着天,而且翻了过来,这样对于车内人员而言,逃生的难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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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汽车质量问题引发事故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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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女士驾驶某知名品牌轿车,在行驶中车辆突然向右侧发生侧滑,撞上了道路右侧护栏。事后何女士认为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并引发本次事故,于是向该车生产厂家某汽车公司以及销售商提出了质疑,但他们均拒绝承认车辆存在缺陷,无奈之下何女士将生产厂家某汽车公司以及销售商同时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车辆存在缺陷,依法判令两被告连带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法院会支持何女士的连带赔偿诉讼吗?汽车质量问题引发事故如何赔偿呢?

交通事故如果只是因为汽车质量原因造成的,驾驶人本身并没有操作上的失误,也没有违反交通安全规定,也就是说,驾驶人本人实际也是事故的受害人。《中华人民共各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中华人民共各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因此机动车因质量不合格造成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可以向两个单位要求损害赔偿:一个是汽车的制造商,也就是生产商;另一个是汽车的承销商,也就是经销公司。如果他们拒绝的话,消费者可以对其中之一或两个一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如果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一方对消费者要求损害赔偿,消费者可以就此向生产商或者销售商进行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证明责任。”法律如此规定,是由于消费者和厂家相比,在产品技术信息的掌握方面具有不对等性,如果完全要求消费者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证据规则提供专业的技术分析论证则存在显而易见的困难,于是将举证责任分配给具有知识技术优势的厂家承担,也是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进行保护的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消费者针对产品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害,可以选择产品的生产厂家或者销售厂家进行赔偿,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以强制的法律责任来提醒、警示产品流通各环节的参与者,对产品质量进行层级把关,以最大限度确保产品质量和使用安全。扩大赔偿义务的承担主体能够有效地保证消费者在遭受侵害后获得多渠道的赔付,降低追偿的风险。

上述事件中,作为被告的生产厂家负有举证义务,但其并未能举证证明其免责事由,因此,法院推断事发车辆存在缺陷,该事故的发生与缺陷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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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汽车摩托车事故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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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生活当中离不开车车辆的增多,交通的堵塞也会经常发生一些小的意外,这就需要我们了解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能及时的去处理这方面事情,下面我们大家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摩托车交通事故与处理方法和汽车摩托车事故如何认定

一、摩托车追尾汽车应如何处理

摩托车追尾汽车应请交通部门鉴定责任。发生三车追尾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并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后得出的。多车追尾,一人无法判定责任,需要提交事故科进行科学分析,车子拖进停车场主要是检验车子的撞痕是一次痕迹还是二次痕迹,这一点和责任划分有很大的关系。

二、车辆追尾全责保险能全报吗

一般都不能。车辆追尾赔付有地域差异,本车的话提供修车发票按定损金额赔付,三者车提供赔偿凭证或者三者车修车发票及三者车残值,手续齐全,残值无误。按定损金额赔付。也可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

三、汽车追尾如何处理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以上这些内容就是我们,为大家提供的,为了我们的安全着想,我们一定要仔细去了解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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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汽车与摩托车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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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车辆的增多,经常会出现一些交通事故。所以我们应该多加了解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这样才会在发生意外时知道去怎么处理。那么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摩托车交通事故与处理方法和汽车与摩托车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以后,首先,应该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并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一般来讲就三种情形,即同等责任、主次责任、一方全部另一方无责任)如果一方对事故认定书不服,那么可以在三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逾期不申请该责任认定书就有效了。

其次,交通事故认定书下发后会建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解决,如果调解不成,请尽快向法院起诉,以免延误诉讼时效。起诉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还要做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的等级索要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以上项目的具体数额还需要了解户口、工资等情况才可以确定,建议委托律师详细计算赔偿数额。

这些就是我们为大家提供了,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我们一定要关注他,为了我们健康着想,出行应注意开车应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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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雾霾天气如何保养汽车,清理过滤系统开雾灯防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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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天气如何保养汽车清理过滤系统开雾灯防事故

对于开车的人来说,雾霾天气导致路况极差,也大大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在如此恶劣的气候环境下开车,除了要求驾驶员具有良好的应对意识外,更需要的是良好的开车习惯。如何在雾霾天开车,是很多车主要弄明白的事情。

开启内循环模式及时清理空气/空调滤芯

在雾霾天气行车的过程中,尽量不要打开车窗,绝不可用开车窗的方式来通风。因为这样很容易将可吸入颗粒物带入车内,影响我们的呼吸道健康。

除了开车窗,空调系统也是直接与外界对接的通道,外界空气会通过它进入车内,影响到车内空气质量。所以在雾霾天气中,建议将空调设定为内循环模式,这样可以有效隔绝车外较差空气,减少可吸入颗粒物进入。

车内对于很多配有自动空调的车型来说,车辆启动时会默认为外循环,这时请不要忘记切换为内循环。当然,长时间内循环会造成车内空气不流通,如果车内空气不是特别差的话,还是要比可吸入颗粒物进入车内好太多了。

如果所在地区风沙较大,或是时常发生雾霾天气的话,那么车主应定期为车辆更换空调滤芯和空气滤芯。因为这样可以大幅度降低可吸入颗粒物进入到车内,尽量避免车辆或车内人员受到可吸入颗粒物的侵扰。

当雾霾天气过去之后,为了发动机和车内人员的健康,最好及时清理空气滤芯和空调滤芯,免得过多的微小颗粒附着在滤清器上,引发气体流量不畅,最终造成发动机进气不足和空调出风不正常工作等现象。

雾霾天开车雾灯和控制车速成为需严把的生命线在很多人的印象中,以为在雾霾天气打开大灯和双跳灯即可,其实并不然。雾霾天气中,空气的能见度很差,漂浮在空气中的微小颗粒会影响驾车视线。所以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行车时务必打开大灯和前后雾灯,为其他车辆带来警示的作用,保持安全的车距。

雾霾天气因为视线不清,车速过快极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所以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限速行驶。雾霾越大的话,驾驶员的可视距离越短,车速就必须控制到越低。如果高速路突遇浓雾,能见度小于50米时,建议车速不能超过20公里/小时,在封闭道路之前从最近的高速出口驶离。

行车时应该尽量低速行驶,尽量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避免跟得太紧,绝不可随便超车行驶。更不能猛踩油门加速,更不能紧急制动或急打方向盘。如果确实需要降低车速的话,首先要缓缓放松油门,然后连续轻踩刹车,为后方车辆提供足够的反应时间,防止追尾事故的发生。

当雾天行车遇到交通事故,如果能第一时间撤离现场,一定要及时撤离事故现场。因为雾天视线较差,后方车辆很容易对事故车辆和人员造成二次伤害。如果无法撤离现场,应该开启双闪指示灯和车辆示宽灯,并放置警示标志提醒往来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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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汽车火灾事故扑救方法及逃生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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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汽车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材产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教训是深刻的。下面介绍一些汔车火灾的扑救逃生方法,以供参考:

当汽车发动机发生火灾时,驾驶员应迅速停车,让乘人员打开车门自已下车,然后切断电源,取下随车灭火器,对准着火部位的火焰政面猛喷,扑灭火焰。

汽车车厢货物发生火灾时,驾驶员应将汽车驶离重点要害部位(或人员集中场所)停下,并迅速向消防队报警。同时驾驶员应及时取下随车灭火器扑救火灾,当火一时扑灭不了时,应劝围观群众远离现场,以免发生爆炸事故,造成无辜群众伤亡,使灾害扩大。

当汽车在加油过程中发生火灾时,驾驶员不要惊慌,要立即停止加油,迅速将车开出加油站(库),用随车灭火器或加油站的火器以及衣服等将油箱上的火焰扑灭,如果地面有流散的燃料时,应用库区灭火器或沙土将地面火扑灭。

当停车场发生火灾时,一般应视着火车辆位置,采取扑救措施和疏散措施。如果着火汽车在停车场中间,应在扑救火灾的同时,组织人员疏散周围停放的车辆。如果着火汽车在停车场的一边时,应在扑救火灾的同时,组织疏散与火相连的车辆。

当公共汽车发生火灾时,由于车上人多,要特别冷静果断,首先应考虑到救人和报警,视着火的具体部位而确定逃生和扑救方法。如着火的部位在公共汽车的发动机,驾驶员应开启所有车门,令乘客从车门下车,再组织扑救火灾。如果着火部位在汽车中间,驾驶员开启车门后,乘客应从两头车门下车,驾驶员和乘车人员再扑救火灾、控制火势。如果车上线路被烧坏,车门开启不了,乘客可从就近的窗户下车。如果火焰封住了车门,车窗因人多不易下去,可用衣物蒙住头从车门处冲出去。

当驾驶员和乘车人员衣服被火烧着时,如时间允许,可以迅速脱下衣服,用脚将衣服的火踩灭;如果来不及,乘客之间可以用衣物拍打或用衣物覆盖火势以窒息灭火,或就地打滚滚灭衣上的火焰。

当汽车在修理中发生火灾时,修理人员应迅速上车或钻出地沟,迅速切断电源,用灭火器或其它灭火器材扑灭火焰。

当汽车被撞倒后发生火灾时,由于撞倒车辆零部件损坏,乘车人员伤亡比较严重,首要任务是设法救人。如果车门没有损坏,应打开车门让乘车人员逃出,以上两种方法也可同时进行。同时驾驶员可利用扩张器、切割器、千的顶、消防斧等到工具配合消防队救人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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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汽车质量问题引发事故谁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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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辆新车还没开多久就出事故,原因竟然是汽车本身有质量问题。近日,张先生来到万州区牌楼工商所投诉,称自己刚买的新车出问题后商家却拒赔,希望能助其维护合法权益。那么,汽车质量问题引发事故谁来赔偿呢?

小编了解到,交通事故如果只是因为汽车质量原因造成的,驾驶人本身并没有操作上的失误,也没有违反交通安全规定,也就是说,驾驶人本人实际也是事故的受害人。他可以向两个单位要求损害赔偿:一个是汽车的制造者,也就是生产商;另一个是汽车的承销商,也就是经销公司。

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和销售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作为消费者,可以向以上两个单位的任何一个要求损害赔偿。如果他们拒绝的话,消费者可以对其中之一或两个一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一方对消费者要求损害赔偿,消费者可以就此向生产商或销售商进行追偿。

下面来给大家普及一下相关法律法规。

《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对经营者作出了处罚规定,该法第56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由此可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消费者是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

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稍后我们将给大家介绍购车常见问题与维权方法,欢迎前来关注这部分购物维权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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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如何预防汽车翻车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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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翻车事故,是身为驾驶员或者车主最不愿看到的现象,不仅会造成经济损失,严重者甚至还会导致车内人员的伤亡,那么,如何预防汽车翻车事故的发生呢?常见自驾危险隐患及应急措施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汽车出行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雨后行车,特别是遇到路面积水时,驾驶员要减速慢行,尽量不要急刹车,因为下雨后,由于路面不平造成积水,车辆与地面之间的摩擦系数变小,使得车辆在快速行驶和刹车过程中容易因侧滑而翻车。

第二,车辆通过反坡路段时,驾驶员应减速慢行,在不影响其他车辆的前提下,尽量靠路中间行驶,因为在车辆反坡路段很容易受到离力心的作用,形成翻车事故。

第三,转弯时车辆要减速,驾驶员注意力要集中,货物不能偏离重心,这是由于转弯的时候,很多司机会下意识忽略限速提示牌,一味的追求速度,致使转弯的时候,是车辆发生侧翻最严重的时候,如果遇到滑坡等严重事故路段,很有可能连人带车就翻下山崖,造成悲剧。

第四,驾驶员平时要加强对轮胎等部件的维修和保养,这是由于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受部件磨损等因素的影响,轮胎可能出现螺旋栓断裂或滑丝松动现象,致使轮胎在车辆行驶中发生摆动直至脱落,在这种情况下,轻则导致车辆歪在路边,重则导致车辆四轮朝天。

第五,驾驶员行驶在冬季冰雪道路上时,也要放慢车速,把好方向盘,集中注意力,这是因为冰雪道路中,轮胎与路面之间的附着力小,容易使车辆侧滑、摆头。如果车速较快,极易导致翻车。

从以上五点我们可以看出,无论何时,何种路况下,驾驶员开车都应集中精神,这样才能应对突如其来的汽车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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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怎样预防汽车自燃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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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电线短路占六成。汽车为什么会发生自燃现象?常听周围的人说,车子年头太长了就容易发生自燃现象。这令开着“老龄车”的车主胆战心惊。但汽修大师张金龙认为,汽车自燃一般都是油路、电路及汽车改装部件损坏造成的,和新旧没有直接的关系。之所以旧车发生的自燃事故较多,是与不少旧车车主不注重维护保养有关。新车其实也同样会发生自燃现象,这是为什么呢?张金龙说,新车车主一般都会给车辆配备防盗器、换装高档音响、改进造型等,这些工作如果不到专业维修店去完成,便会给自燃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

检查:天气热更要做好爱车的日常检查,防止电气线路故障或接触不良,以及漏油、漏气等现象的发生;由于现在的新司机较多,大都又不懂机械常识,对车辆的小毛病不及时维修,甚至违章操作;说到危险物品,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打火机、香水、摩丝等也是构成汽车火灾的危险品。如将这些物品放在车内容易被太阳光线聚焦的部位,也具有一定的火灾危险性。因此,在锁车的同时应检视车厢内,不要留下这些危险物品。

防范:对于汽车自燃,用户在防止汽车自燃的过程中起的作用更大。在日常用车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车辆使用手册上的要求去做。对车辆加装和改装时,一定要去专业化且有一定规模和信誉好的地方,不能因为贪图便宜或其他原因,因小失大。此外,平时还要在车上配备一个灭火器,当然,这个灭火器必须是工况良好的,用户也需掌握使用方法,以便做到临危不乱。

建议:给车辆投保自燃险。比起其他季节,夏季汽车内的易燃零件容易发生燃烧。如果投保了车辆自燃险,则可以在发生自燃时,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相应的车辆损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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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租赁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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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一般都是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划分双方来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购买过保险的,则由保险公司承担,但如果行驶的汽车不是自己购买的,而是从汽车租赁公司租来的,这责任就两说了,那么,租赁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担责呢?自驾出行安全隐患及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汽车出行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4、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从以上两点我们可以看出,租赁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是对方驾驶员的责任,那么就由对方保险公司出保,如果是租车人的责任,则由租车人承担,但如果在租车人租用车辆之前,本身车辆就有问题并且是此问题造成了交通事故,则由汽车租赁公司承担,这也提醒了广大的租车人,在签订租车协议之前,一定要就责任问题咨询清楚,在提车之前,也要对车辆进行一次仔细的查验,要知道,一旦签订协议了,车辆的任何损失将由租车人一力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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