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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悔

反悔知识专题栏目,提供与反悔相关内容的知识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反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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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后还能反悔吗

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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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回答

可以,但是最好不要。因为在订婚之后就说明了两家人愿意这个婚事,虽然这个时候并没有领结婚证,也并没有举办婚礼,但是对于两家人来说,这个婚事已经算是成了,所以最好不要反悔

1

当然如果是其中一之后突然有了比较大的反常,或者是在订了婚之后才发现这个人有什么比较大的问题,这个时候再提出退婚也是来得及的,起码比离婚要好得多。

2

所以我们在订婚之前最好就确定这个人是不是自己想要找的那个人,这样可以尽量避免之后的麻烦出现,毕竟如果一旦决定订婚的话,那么就是在心底认同了这个人。

3

如果是因为父母逼迫结婚,但自己并不喜欢和自己订婚的那个人,那么可以在订婚之前找一找自己是否有喜欢的人,或者有喜欢自己的人,这个时候再给父母提出来,想必父母也会答应,让自己的孩子更加幸福美满一些。

4

希望每个人都能够找到自己喜欢的那个人,而不是被迫相亲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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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到650分奖励1000” 儿子超常发挥父亲却反悔:买游戏机不行

全文共 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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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考试季结束后,父母常常会以奖励来激励孩子取得更好的成绩。然而,有时父母许下的承诺却未必能兑现,这种食言行为不仅影响家庭信任,也挫伤了孩子的积极性。面对这样的状况,合适的沟通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一、约定与反悔的背后

为了激励孩子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很多父母会许下奖励的承诺。然而,有时在孩子实现目标后,父母却可能反悔或推脱。这种情况不仅让孩子感到失望和无助,还可能削弱对父母的信任。

二、案例:父子奖励协定的反转

一个案例中,一位父亲在孩子参加中考前承诺,如果他的成绩超过650分,将奖励1000元。孩子在考试中表现出色,超出了这个目标,获得了681分。然而,当孩子希望用奖金购买游戏机时,父亲却犹豫了,甚至否定了之前的约定。

三、父母与孩子的沟通

这种约定与反悔的行为在亲子关系中造成了裂痕。为了解决这种问题,适当的沟通是至关重要的。首先,父母需要认识到食言行为对孩子的打击。孩子会感到失望和不被信任,这可能导致对父母承诺的怀疑。

四、理解父母的角度

作为父母,也有自己的顾虑和考虑。有时候,父母可能因为对孩子的健康或未来担忧,而反悔之前的约定。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应该坦诚地与孩子交流,解释背后的原因。

五、建立信任与约定

为了避免信任的破裂,父母需要理性地承诺奖励,并在兑现之前思考清楚。如果约定无法兑现,父母应该及早告知孩子,并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案。兑现约定有助于建立信任,孩子也会更加珍惜父母的承诺。

六、正确的奖励观念

在约定奖励时,父母可以更加注重内在的奖励,而不仅仅是物质上的。奖励可以是亲子共同的活动,一起出去旅行、观看电影等,这样的奖励不仅能够激励孩子,还可以加强亲子关系。

七、沟通的技巧

当父母遇到不同意见时,可以通过平等和理性的对话来解决。在这个案例中,孩子可以向父亲解释自己想要游戏机的理由,同时也可以尝试寻找其他合适的解决方案,以满足父亲的担忧。

约定与反悔是一种不利于亲子关系的行为,会削弱孩子对父母的信任。然而,通过合适的沟通和理解,父母和孩子可以共同解决问题,建立健康的奖励观念和信任关系。在承诺之前,父母需要深思熟虑,兑现约定有助于培养孩子的信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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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签约后房主反悔如何处理

全文共 27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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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三级市场的俗称。很多人关心二手房买卖签约后,出现房主反悔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二手房买卖的相关知识。

1、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房主反悔了该怎么办?

网友提问:我今年3月份经中介与王某签订了一份房屋居间合同,王某将其位于高新区的房屋以110万的价格出售给我,我向王某支付了购房款5万元,其余房款双方约定进托管账户。后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王某反悔了,并称该房屋所有权人是其儿子(王某儿子已满18周岁),他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请问,面对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呢?

律师解答: 王某儿子已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此房屋的所有权归王某儿子所有,王某虽是其父母但其已成年,其父母对其财产无处分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知你与王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若王某儿子不同意过户,你可以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王某对其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预防二手房买卖签约后房主反悔情形出现的方法

一般来讲,预防二手房买卖签约后房主反悔,作为购房者,应该采取的对策可以有以下几方面:

(1)在与二手房房主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必须提前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考虑相关的可能结果,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避免对方反悔。

(2)为避免因为房主主张房屋为夫妻共有而最后被判定合同无效,买房人应在签订买房合同时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所售房屋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

(3)为了了解所购房屋的真实情况,购房者应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最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责任作出书面约定。

(4)购房者要了解待购的房屋是否属于不能上市的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农村宅基地所建房屋,如果是的话,建议城镇居民不要购买这类房屋。

3手房交易税费表

买方

1交易手续费:建筑面积*3元/平方

2、产权登记费:

个人:50元/宗;每加1人增收10元;

单位:80元/宗

非住宅:550元/宗,每加1人增收10元

3 交易契税:

(1)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单元总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地税局评估价*1%

(2)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单元总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地税局评估价*1.5%

(以上需以家庭为单位,买方必须提供户口本原件、结婚证或半个月累的无婚姻登记证明原件,户籍所在地的无房证明)

(3)单元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含):地税局评估价*3%

(4)非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地税局评估价*3%

(5)赠与、非住宅、单位购买:地税局评估价*3%

4 交易印花税:

个人住宅:免征

非住宅,单位购买或出售:地税局评估价*0.05%

5 抵押登记费:

抵押权人是个人住宅:50元/宗

单位住宅:80元/宗

非住宅:550元/宗

6 证照印花税:5元/证,每增加1人加收5元

卖方

1交易手续费:建筑面积*3元/平方

2交易印花税:

个人住宅:免征

非住宅,单位购买或出售:地税局评估价*0.05%

3土地出让金:

房改房、安居房、解困房:地税局评估价*1%

商品房、私房:地段基准价*面积*10%(基准地价要上房管局网址查询)

单位:地段基准价*房屋面积

4个人所得税:

免征:普通住宅的房产证满5年或能提供《广州共有住房缴款明细表》或《预售合同》或《拆迁补偿协议》或《安居协议》或购房协议的签约时间等证明满5年的且家庭双方现时是唯一住房。

未满5年征收:地税局估价*1%或差额*20%(有发票)

5营业税:免征:

房产证满5年或契税完税证满5年且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

未满5年的普通住宅及非普通住宅:地税局估价*5.6%

满5年的普通住宅(大于144平方米)征收:(土税局估价-上手发票收入价)*5.6%

6土地增值税:

免征:个人住宅

非住宅或单位出售(提供发票):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转让收入-应扣除项目金额;税金=增值额*适用税率速算公式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增值额*30%=税金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税金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税金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税金

不能提供发票:地税局评估价*3%

注:以上资料仅供参考,以当地房管局政策为准。

4手房买卖流程

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通过真房网办理相关手续,完税过户。

·一次性交易

1.查册;

2.网签;

3.测绘/递件;

4.报税;

5.完税过户;

6.领取新房产证。

·赎契

1.业主到原贷款银行办理提前还清贷款申请;

2.确认欠款本息后,准备足额的赎契楼款存入银行指定账户;

3.银行批核通过后进行扣款;

4.银行通知领《房产证》及涂销资料,办理涂销手续;

5.涂销完成后,可转一次性交易或按揭贷款。

·按揭贷款

1.查册;

2.预约网签、收件、约评估;

3.提交贷款所需材料及签署贷款合同及相关文件;

4.资料齐备后送银行审批;

5.银行出具同意贷款书;

6.递件(可递件连入押);

7.问税;

8.交税过户;

9.出新证(及他证);

10.房管局归档;

11.入押;

12.出他项权利证;

13.送资料至银行发放贷款;

14.退资料

注:以上资料仅供参考,以当地房管局政策为准。

5、二手房买卖,卖方反悔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强制过户房产吗?

在二手房的楼价持续上升,有不少在签订合约之后反悔,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不少购房者就想到了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强制过户房产。但是购房人对是否能要求继续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及能否通过诉讼形式请求强制过户不太理解。

诉请继续履行合同,强制过户的条件:

第一,买方要确保持续符合购房资格。

第二,买方要追加中介方和卖方欠款银行作为第三人,其中卖方欠款银行涉及到赎楼,便于法院判决该第三人配合赎楼。

第三,买方要准备好一次性支付购房款。而这也正是以便卖方不配合办理按揭手续时,一次性付款给法院,由法院执行强制过户,再将房款放给卖方。

买方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继续交易并强制过户的,必须准备好足够的购房资金,在将购房款汇入法院账户后,法院就可以向国土部门发出裁定书强制过户。这一做法,就完全避开了卖方,无需卖方配合进行按揭手续。因此,符合一定条件的购房者完全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交易并过户,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二手房买卖对于买方来说存在什么风险?

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买方处于相对于劣势的地位。二手房买卖对于买方来说存在什么风险?

(1)卖方不按照合同的规定交房。

(2)卖方不协助办理过户登记。

(3)有可能因为房屋自身存在的原因导致买卖交易无效。

(4)卖方配偶或者共有人声称不知情,导致合同无效。

(5)在交易完成后,卖方拒绝迁出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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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鸿沟之约刘邦没有反悔,天下能太平吗?

全文共 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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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鸿沟之约,是楚汉相争时期,项羽因为处于劣势,进退两难,不得不以刘邦家人的性命相要挟,两方定下的划分势力范围约定。虽然《史记》中有关此处的记载是刘邦提出建立盟约,但是仔细分析来看,或许司马迁这样记载是有意为之,也就是说,事实并非如此。但后来刘邦反悔,决定不再遵守,于是追击项羽。如果刘邦没有反悔,天下可否太平呢?

要知道随着秦末各路英雄豪杰四起,暴秦推翻后,势力最大的项羽和刘邦脱颖而出,成了群雄中当之无愧的大哥大。俗话说一山不容二虎,为了独霸天下,刘邦和项羽展开了长达四年的楚汉争霸,演绎了一幕精彩的战争史。在整个楚汉争霸中,略显势单力孤的刘邦靠智慧和强大的项羽周旋,他先是"听从"项羽入关后的分封,躲进汉中"韬光养晦",随后,拜军神韩信为大将军,毅然出关,随后和项羽先后进行了彭城大战,荥阳大战,成皋大战,最后僵持广武涧。

其中刘邦九死一生,差点被项羽斩杀于战火之中,但强者运者,刘邦凭着过人智慧和人脉关系,终逢凶化吉。同时,在这其中,项羽的优势一点点消失殆尽,特别是后防被刘邦派出的彭越、刘贾等人捣乱破坏后,楚军粮草告急,再加上韩信南征北战,把归附项羽的盟友国一一消灭后,项羽如同一只纸老虎,经不起长时间的折腾和击打。

也正是因为这样,项羽在进退两难之际和粮草缺乏,遂拿刘太公胁迫刘邦签订鸿沟约定,以鸿沟为界,其西属汉,其东属楚,两军不得随意越界展开军事行动;刘邦为救家人以缓兵之计暂时答应项羽议和,随后项羽释放所拘押的刘邦家人。

随后项羽引兵撤退,但刘邦却听信张良之言,撕毁条约,追击项羽,并在韩信、英布、彭越、刘贾等人的支持下,将项羽合围在垓下,最终逼使项羽乌江自刎。总之,因为受整个过程的影响,项羽已然是必然的结果。而如果刘邦不撕毁鸿沟条约,让疲惫不堪的项羽有喘息的机会,那么,项羽凭借自己的勇猛和独特人格魅力,完全可以"唤发第二春"。

如此一来,刘邦和项羽的两虎之争必将延续,其结果是天下继续乱下去,太平就如同痴人说梦。所以说,刘邦撕毁鸿沟条约行为虽然不光明磊落,但客观来说,也是明智之举,这样使得天下很快统一,进行太平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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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在火星生孩子的女人反悔了

全文共 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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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的中国女博士生麦琪·刘宣布退出“火星一号”殖民计划。她曾希望成为第一个在火星上生孩子女人

刘明治是天体物理学的博士生,是入选“火星一号”殖民计划的五名英国候选人之一,也是“火星一号”100名未来宇航员之一。该计划将把宇航员送上火星,但这将是一次单向太空旅行,最终将无法返回地球。

她在英国伯明翰大学学习,最近在社交媒体推特上宣布她将退出火星一号,但她没有透露具体原因。她在推特上写道:“你可能知道我已经做出了离开火星一号的艰难决定,但我仍然祝你好运。”

早些时候,刘曼玉声称她有“特权”成为第一个在火星上生孩子的女人,这意味着她将在火星上生孩子。

据报道,入选“火星一号”殖民计划并不容易。其他几位英国候选人是通过在线面试从660名志愿者中挑选出来的。最后,该计划将在2025年把40名宇航员送上火星。他们将四人一组在火星表面开始他们的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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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反悔捐献骨髓 原因何在?

全文共 1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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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植造血干细胞主要用于攻克三种绝症:主要是白血病,目前中国内地的白血病人存量多达400万人,每年还新增4万人左右。白血病患者中,约有四成左右唯有通过移植造血干细胞才能获得新生。可是国内却时常爆出这样的新闻:白血病患者成功配型,捐献者却临阵反悔。据数据显示,我国造血干细胞捐献或称骨髓捐献反悔率达到20%。

台湾地区的人口只有2300万,骨髓库库容却有32万份。更重要的是,这32万名捐献志愿者很多都是随时能够找到的,找到后基本可以确保每人都不反悔,最终捐献。国内现状则是每年都有为数不少的志愿者,改变了当初捐献血样时的意愿,拒绝捐献。

20%反悔捐献骨髓捐者担忧受捐者苦

国内骨髓现状反悔者多

云南骨髓捐献者反悔“患者的命要紧,那谁来保障我的安全?”

2011年云南便发生一起骨髓捐献者反悔事件:由于医院设备故障,以及对医生水平的怀疑,最终导致骨髓捐献者拒绝第二次捐献骨髓。

根据当时报道,李婷婷(化名),云南昆明人,2010年毕业于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据李婷婷本人表示,由于医院的血细胞分离机在手术中途坏掉,才导致她拒捐的。2011年7月20日,李婷婷在为一名白血病患者捐献骨髓时发生意外,当采集了115毫升混悬液后采集室内的细胞分离机发生了故障,采集被迫终止。

而当设备故障时医生与护士的行为也令李婷婷感到严重担忧:李婷婷说,机器故障后,对于如何处理机器里存留的血液,医生和护士的意见出现了分歧,她据此认为“医生不够专业,医院欺骗了她”。

“以前告诉我的是捐献100毫升左右,但采血的时候却告诉我要看患者的情况。在住院的时候要打动员剂是为了增加造血干细胞,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李婷婷反问:“患者的命要紧,那谁来保障我的安全?”

详细事件报道:客观看待昆明骨髓捐献反悔事件加强捐髓知识普及是关键

骨髓捐献反悔率达20%

据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透露,全国骨髓初配成功后,志愿者的反悔率达20%。国际上同样面临骨髓捐献者“临阵反悔”的问题。比如美国等其他一些国家,反悔率也都在20%或25%。

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家庭其他人的反对与捐献者自身的畏惧。事件中由于设备故障与医生水平问题直接导致了捐献者拒绝再次捐献,或者说由于不完善的医疗体系及落后的医疗技术,捐献者的勇气和热心被摧毁了。

家人反对骨髓捐献绝不是捕风捉影,首先骨髓捐献对于医院医疗条件及医生水平均有较高要求,如果医生处理不当不仅会对捐献者造成极大的痛苦还可能导致捐献者感染,造成伤害;其次捐献骨髓需要仪器配合而众多报道披露出多起仪器故障或事故;另外由于捐献骨髓不能使用麻醉剂,整个捐献过程对志愿者而言相当痛苦,都使捐献者及家人望而却步。

20%反悔捐献骨髓捐者担忧受捐者苦

骨髓捐献对于志愿者来说相当痛苦

并且,我国骨髓库工作人员少,无法像国际惯例一样做到对干细胞捐献者进行终生的随访。这也是反悔率高的原因之一。

此外虽然骨髓捐献是自愿捐献,但因为签订了同意书,如果这种捐献导致受捐者死亡,相当于违背了合同法的诚信原则,捐献者也应承担违约责任。有如此的规定与现状,不难想象希望捐献骨髓的志愿者要面临多大的困难与阻力,反悔率保持20%已属不易。

骨髓捐献需政府鼓励

面对目前中国各类捐献比例的低下,政府难辞其咎。前几年爆出的红十字会丑闻更是令本就持续低迷的捐献比例更为风雨飘摇。本应为大众福利服务的诸多部门都被“一刀切”的成为了公众斥责的对象,再加日益严重的医患纠纷及医疗事故都使得公众对于医院与社会福利的双重怀疑。

20%反悔捐献骨髓捐者担忧受捐者苦

捐献者与受用者应该享受更好的福利待遇

其次与献血不同,捐献的骨髓其捐献与使用虽然不收取费用,但是进行骨髓移植的药物、人工及设备等费用都是需要患者自己承担的。根据统计,骨髓移植手术的平均费用将近100万元这还不包括手术后的恢复费用。如此高昂的费用绝非一般人所能承受,也就导致了更多人认为的:就算捐助了自己也用不起,不如不捐的尴尬问题。

这便需要政府切实作出改变,正视公益事业对民众健康安全的重要性,切实对捐献志愿者给予相应“回报”,让他们能够享受到自己为社会作出贡献的“回礼”,建立良性的公益捐献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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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购买集资房反悔怎么维权

全文共 1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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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规避法律或者政策、贪图便宜享受优惠、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和为了简便手续,减少税费。接下来小编谈谈借名购买集资反悔怎么维权

借名购买集资房,借名人反悔如何维权

王磊是李京的舅舅,2005年王磊单位分给其一套集资房的购房指标,但是由于经济原因王磊没有购买。正好李京准备结婚,需要购置新房,就和王磊商量把单位的购房指标转让给自己,自己支付一切购房费用以及承担风险,待达到国家规定的转让时间后办理改名转让手续,双方为此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

2005年10月21日,王磊与单位签订了《集资房买卖合同》,购买了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某院的一套两居室,合同总价50余万元,都由李京支付。房屋价款交付后,李京对房屋进行装修并入住至今。后房产证下发,房屋属性载明为“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当时李京与舅舅共同到单位询问,单位房产科告知,房产证满5年后可以上市交易,之后便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2011年下半年,房产证满5年,李京与舅舅协商过户事宜,舅舅表示同意,不料却遭到了舅妈张蔷的坚决反对,称房子有其一半份额,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张蔷声称当初签协议时她并不知情,房子是自己的。而李京称,舅妈每年串亲戚都会来,不可能不知道此事。那么借名购买集资房反悔怎么维权?

知名房产律师靳双权点评:本案涉及单位集资建房指标的转让问题,该房屋在性质上属于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其与向政府申购的经济适用住房是存在区别的。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公民之间不得就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指标进行买卖交易,但是本案双方转让的是集资建房指标,虽然房屋的性质是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但其本质上是单位的福利分房,这种房屋往往根据职工的工龄、职称、级别等情况分得,而并非是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根据上述分析,认为双方转让单位集资建房指标的行为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转让行为应当是有效的。可是需要指出,转让指标行为有效并不意味着房屋便可顺利进行过户,这是两码事。本案中,房产证登记在王磊的名下,但该套房屋系王磊单位以家庭为单位卖给王磊夫妇的集资房,该房屋系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依法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王磊与其外甥李京签订转让购房指标协议时张蔷并不知情”一节,认为不能成立。首先,王磊一家并未出资购买房屋;其次,房屋交付后一直是由李京装修并入住使用至今,两家之间是亲属关系,逢年过节均有来往,张蔷自称对转让购房指标不知情无法成立。

鉴于双方之间借名购买集资建房指标的行为是有效的,而且单位房产科也证实该套房屋已经可以上市交易,单位已经将整栋楼的房屋报央产房交易办公室备案。对此,认为诉争的房屋已经具备了过户的条件,李京可以直接要求舅舅和舅妈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通常借名买房、转让购房指标等纠纷的主体往往存在有信任关系的熟人之间,双方对于借名、转让购房指标、付款过户等情况大部分仅有口头的约定,即便有书面约定也约定的十分简单。一旦房屋价格大幅上涨,可能就会出现一方反悔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借名人要求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一般会由于房屋属性的差异而获得截然不同的判决结果。对于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法律明确禁止借名购买,往往对于此类要求过户的请求,法院会以借名买房或转让购房指标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不予支持。对于普通的商品房、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原则上借名是有效的,但能否履行也取决于多种因素。如本案,如果诉争的房屋现在尚不能上市交易,那么即便转让购房指标的约定有效,李京要求过户的请求也难以获得法院的支持。

所以,在借名或转让指标购买保障性住房时,一定要了解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切忌贪一时之利,借他人之名或购房指标购房,导致日后难以确认房屋归属从而引发纠纷。建议,在必要时,购房人也可向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士咨询,在确定借名或转让购房指标的行为合法的情况下再进行操作。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小编建议您:掌握一些房屋交易注意事项与维权方法是非常有必要的,更多的财物损失维权小知识,请大家关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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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反悔被索赔155万余元 毁约要承担责任的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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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上广深这样的一线城市,房价可以说是一天就有一个新的变化,因此时常会发生卖家和买家进行了交易,但是没过两天,卖家发现房价上涨了便不想再卖房了的情况,这不,近北京就发生了一起这样的事件。

卖家卖房反悔索赔

杨先生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能够在通州区就读,于是便将自己位于昌平区的房子卖掉,于去年6月通过中介与王女士进行交易。杨先生与中介约定好的房屋售价是303万,签订合同后支付了2万元的定金,并且签订了三方协议,后因为王女士坚持要多拿些定金,杨先生便又支付了8万元定金,总计10万元定金。

然而,就在杨先生以为万事顺利的时候,却在8月要办理网签时得不到王女士的,后来才知道王女士是因为房价上涨便不想售房了。更不走运的是,通州在去年8月14日颁布了“限购令”,也就是说由于王女士的拖延,杨先生失去了在通州购房的资格,为此杨先生便将王女士告上了法庭,索赔155万余元。

卖房反悔要承担法律责任

其实,在实际生活中,像王女士这样的卖家还有很多,也许因为房子便想中途毁约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你要知道的是,一旦这么做了,那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般来说,房屋交易合同中都会注明,若是由于交易双方中一方的个人行为造成交易无法继续履行的,履行合约的一方可以向违约的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并且追究其法律责任,而违约的那一方不但要把已收取的违约金返还给对方,还要依法赔偿对方的损失。如此一来,即使你真的如愿没有将房子继续出售出去,但是一样为自己带来了麻烦。

个别情况卖家可以中途反悔

在大部分的情况下,卖家毁约都会被认定为是不正确的行为,但是若出现的是个别的情况,卖家其实也可以中途反悔的,比如在签订合同之前。签订合同之前,交易双方的行为并没有被合同约束,大多数的承诺都是口头上的,所以若要反悔的话,则可以通过私下里协商解决。

另外,若是在交易的过程中,卖家发现买家的资质或者是身份有问题,比如买家的身份证是假的,或者买家承诺要支付的钱款未到账之类的,卖家就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选择不继续进行交易。

不过,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房产交易一旦产生纠纷,合同就会是重要的证据,所以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细节都约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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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卖方反悔 可单方面撤销网签吗?

全文共 1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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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一两年来二手房价格的不断上涨,卖家希望房子能卖个好价钱以致单方毁约时有发生。那么在交易双方已经进行了网签后,卖家是否可以单方面决定终止交易呢?

一、什么是二手房网签?

二手房网签一般是指二手房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通过本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只要房屋进行买卖,都需要进行网上签约手续,网上签约的合同作为办理终产权的依据。

二、二手房网签可以单方撤销吗?

申请网签时,二手房交易双方需要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这张表格内容包括:卖方信息、买方信息、房屋信息、双方签字以及注销约定等。因此如果二手房交易双方在表格中勾选了注销条件,并且双方均签字表示认可,那么双方就要受到此条件的约束。

一般情况下,网签撤销需要在双方协商同意之后才能完成。如果协商不成功,想撤销的一方只能到通过法院起诉来解除网签。

三、交易终止网签不撤销有何隐患?

房屋交易过程中,如果符合一定条件可以撤销网签。买卖双方未达成交易、合同中买受人或资金划转方式变化的,当事人应按照双方预先在《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中约定的网上信息注销的期限与方式到服务窗口办理注销。该房屋如果要重新交易,须再次进行网签。

对于卖方,若不能撤销网签,其房屋将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对于买方,若不能撤销网签将无法办理其他房屋的按揭贷款手续。

四、如何撤销网签?

(1)当事人填写注销申请:

通过服务窗口签约的,当事人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注销申请表(自行成交)》。

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进行签约的,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在系统中填写注销申请并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注销申请表(经纪成交)》。

(2)所需材料:

A、《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注销申请表》(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

B、当事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核对注销材料后,在网签系统中注销该合同网上信息。

五、二手房网签后卖方还可以违约吗?

如果在整个二手房交易流程中,买家没有出现违约且已经网签,卖家无故违约属于过错方。购买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卖方不,买房可以通过法院走诉讼程序完成房屋过户,卖方不仅房子留不住,还需要赔付违约金。

而如果卖家在与买房者签订购房合同之后、网签之前,又将房子卖给另一出价更高的买房者,完成网签过户等全部手续。这种情况下,卖方需要依据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或其他损失。

如果由于买方违约导致网签后合同无法进行履行,卖家可以根据合同内容来要求买家支付违约金及其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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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后房主反悔了 二手房交易遭遇毁约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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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二手房火了。受契税和营业税政策的调整等影响,一些城市二手房的交易量不断上升。在一线城市和部分经济发展较好的二线城市,二手房的成交量赶超新房,价格比新房高出不少。原本在年前还在犹豫要不要买二手房,期望着房价能够再降一点的购房者们,如今都不再犹豫,期待能快点签约,就怕房子又涨价了,卖方后悔卖房了。

前有上海买房,房子还没过户就赚了100万了的“神话“。如今在北京,市民陈女士在春节前看上了市中心的小两居,过了一个春节后,房子就加价了50万。市民徐先生有一套住房出手,2月中旬与一位购房者达成意向,并收取了10万元的定金。但近日发现附近的房源价格都在上调,其老婆提出不想卖这个房子了。

上面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着,卖方为啥要毁约?由于房屋买卖过户所需时间大概1个月,在这1个月间,风云变幻,政策频出,很有可能房子就涨涨涨!二手房买卖流程通常都是首先签订合同,买方支付一部分定金;其次进行资质审核;然后网签,买方支付首付;如果要贷款,还要办理房屋贷款;最后就是过户了,过户时主要缴纳契税、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等三种税。那么,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遭遇到房东毁约了该怎么办呢?

没有签定书面合同而遭遇房东反悔:一种是口头的约定且双方实质履行了部分权利和义务,也会产生法律效果。但还有一种情况,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实质履行任何权利义务,约好签订合同的,但最终一方没有签订,基于信赖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叫缔约过失责任,不过责任很小。

另一种是,双方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就算还没有网签,这个交易也是板上钉钉的事了。即使最后闹到法院,通常情况下,法院也会支持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甚至强制过户,卖家违约,则必须按照合同上规定的违约条款进行赔偿。

在买二手房时,一定要谨慎,决定购买了就要早点签订好购房合同,以免夜长梦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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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违约被起诉不恼反笑 反悔也得看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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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就像天气,阴晴不定,一天一个样儿,然而就是因为如此,卖家的态度也常常随着房价的变化,每天都有所不同,这时房产纠纷就在所难免了。这不,合肥有位卖家就因为反悔不卖房而被买家告上了法庭,不过,他竟一定也不觉得气恼,反而觉得开心。

卖房违约起诉不恼反异常高兴

2016年1月,合肥的孙小姐在滨湖区买了一套122平米的二手房,单价为9100元每平,且双方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然而,在等待银行放贷的这段时间里,由于房价高涨,房主在3月15日突然提出要加价30万元才可出售房屋。孙小姐与房主多次沟通无果,最后只能将房主告上法庭。

根据规定,卖家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后反悔不卖房,造成了违约行为,应向买家赔偿违约金。不过,房主对自己所需承担的赔偿金一点都不担忧,更没有因为孙小姐将自己告上法庭而显得气恼,反而异常高兴,因为他损失的钱远不会比转手将房子再次出售的钱多。

据了解,此类事例在合肥已不是个案,截至4月10日,合肥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已经增至326件,同比增长了243.2%,这显然不是一个好现象。

买房遭违约买家应该怎么办?

在房产交易中,卖家一旦违约,吃亏的向来都是买家,那么买家该采取哪些手段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首先,买家可以在与卖家签订完合同之后,便抓紧时间办理过户事宜。一般来说,卖家之所以会反悔,多是因为在房产交易的过程中,看见房价上涨,觉得自己吃了亏,所以才宁愿支付违约金也不远再继续交易,如果买家赶在房价上涨之前就促成交易,自然不会产生纠纷了。

其次,买家也可以通过在合同中约定金额较高的违约金,以此来防止卖家反悔。卖家多数是因为违约金低于房屋的再出售价值,所以才选择前者,若违约金金额大于房屋再转让价值,他们自然不会反悔了。

卖房想反悔你得看情况再决定

在大部分情况下,卖家都是不可以反悔的,但在个别的情况下,想要反悔也不是不可以。

在签订合同之前,交易双方的行为并没有被合同约束,大多数的承诺都是口头上的,所以这个时候,卖家是可以反悔的,不过要通过协商解决。

此外,若在交易过程中,卖家发现买家的资质有问题,比如身份证是假的或者不具备购房资格等,这时卖家就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选择反悔不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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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之后可以反悔吗?你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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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政策、市场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房价就像是天气,一天一个样子,因此不少卖家在出售房子之后,看见房价上涨便想反悔,然而,这样做真的可以行得通吗?

房屋出售却涨价卖房反悔赔6万

中山的刘某在港口镇某小区有一套房子,2015年11月,刘某与中介公司签订速销协议,约定好以58万元的价格将房子出售出去。协商一致之后,刘某与中介公司签订了居间合同和二手房买卖合同,并且将房产证的复印件等资料交给了中介公司。

一段时间后,中介公司为刘某找到了买家邓某,并告知刘某于2016年1月10日到现场签署相应文件。然而,刘某并没有按照约定时间到场,但另行约定了见面时间为1月16日,于是买家邓某就先行在买卖合同和居间合同上签了字。

1月16日,刘某虽然按照约定抵达了中介公司,但却表示不再出售房屋,原因是交易价格未经其确认,在中介公司和买家邓某的一再沟通下,刘某都没有改变主意,无奈之下,邓某便将刘某告上了法庭。

经法院裁决,中介公司没有违反速销协议约定,买家已经在居间合同和买卖合同上签字,合同成立并生效,双方应履行各自的义务,卖家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金等违约责任。最终,卖家刘某给买家邓某赔偿了6万元,而买家邓某已交付的定金6万元也由中介公司退回。

卖房不能轻易反悔违约需承担责任

把房子卖了,但是房价却涨了,因而想反悔,这样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卖房反悔即违约,你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在房产交易中,若是由于卖方的个人行为造成交易无法继续履行的,买方可以向卖方提出解除合同,并且追究其法律责任,而卖方不但要把已收取的定金返还给买方,还要依法赔偿买方的损失。至于违约金的数额,一般为定金的两倍,但也要看合同具体约定的数额是多少,如果约定数额很大,那卖方届时就很可能是得不偿失。

因此,需要提醒大家一句,买卖以诚信为重,既然已经签订了合同,双方就应该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要因为追求一时的利益而做出有损自身声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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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违约分类有哪些?一方反悔怎么办?

全文共 1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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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涨落不定这是由于市场环境决定的,我们无力改变,但就是因为这些涨幅不定的房价给二手交易造成了不少的纠纷,主要原因就是因为从签订合同到交房的周期较长,房价一天一个价,卖方就随时有反悔的可能。买卖双方在签订好二手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反悔,这个是违法的,下面小编就跟大家说说遇到这种情况要怎么办,双方要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二手房买卖中卖方反悔情况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已成为房产市场上一种最火爆的交易类型,但是交易过程中常会出现买卖双方反悔的情况,下面将主要列举卖方反悔的情况:

第一种,卖方以出售房屋时未与其他共有人协商一致为由,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第二种,卖方以房屋没有取得权属证书为由,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第三种,因房价上涨,卖方反悔毁约。

第四种,公司没有及时向卖方转缴定金或者由中介公司暂保管定金约定不明,导致卖方要求确定合同无效。

一旦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以上述理由反悔,主张合同无效,买该如何应对,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具体对策如下。

二、二手房买卖中卖方反悔怎么办?

(一)针对第一种情况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可见,只要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即买方受让房屋时出于善意,并支付了合理对价并进行了登记,则从保护善意第三人、维护交易安全的目的出发,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允许买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二)针对第二种情况

卖方在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之前,虽不能享有,但享有买卖合同上的债权;而债权转让是我国《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之一,没有理由不允许当事人转让自己的合同权利。因此,卖方将期房再予转让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具体还需从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在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附合同生效的条件,即告知买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尚未取得小产证,待卖方取得房地产权证后及时办理房屋交易手续。

2、买卖双方先签署购买房屋的意向协议书,约定待卖方房地产权证办理完毕后,双方再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以及办理过户手续。

(三)针对第三种情况

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不愿意再履行买卖合同,属于违约行为,买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行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并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也可以不行使解除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该合同。

(四)针对第四种情况

由于定金合同必须缴付定金方才生效,而现在二手房交易时,买方往往是把定金缴付给中介公司,再由中介公司转缴给卖方;卖方则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中介公司保管。因此,为了确保定金合同生效,买方应当在定金合同里面约定,中介公司转缴定金的义务或者约定定金由中介公司保管视同缴付卖方。同时,必须委托正规的中介公司进行居间买卖,以保证交易的安全和成功。

上面就是对“交易过程中双方反悔怎么办?”的方法,希望可以帮到大家,但是小编要提醒的是二手房交易纠纷复杂多样,纠纷的可能性也很多,总之大家在过程中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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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违约情况有哪些 签好后反悔咋办

全文共 1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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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涨落不定由市场环境决定,我们无力改变,但就是因为这些涨幅不定的房价给二手交易造成了不少的纠纷,主要原因就是因为从签订合同到交房的周期较长,房价一天一个价,买卖双方就随时有反悔的可能。买卖双方在签订好二手房买卖合同之后反悔,是违法的,下面小编就跟大家说说遇到这种情况要怎么办,双方要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二手房买卖中卖方反悔情况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已成为房产市场上的火爆交易,但是交易过程中常会出现买卖双方反悔的情况,下面将主要列举卖方反悔的情况:

情况一:卖方以出售房屋时未与其他共有人协商一致为由,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情况二:卖方以房屋没有取得权属证书为由,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情况三:因房价上涨,卖方反悔毁约;

情况四:公司没有及时向卖方转缴定金或者由中介公司暂保管定金约定不明,导致卖方要求确定合同无效。

二、二手房买卖中卖方反悔怎么办?

一旦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以上述理由反悔,主张合同无效,买该如何应对,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针对情况一: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①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②以合理的价格转让;③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只要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即买方受让房屋时出于善意,并支付了合理对价并进行了登记,则从保护善意第三人、维护交易安全的目的出发,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允许买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针对情况二:卖方在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之前,虽不能享有,但享有买卖合同上的债权;而债权转让是我国《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之一,没有理由不允许当事人转让自己的合同权利。因此,卖方将期房再予转让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具体还需从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在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附合同生效的条件,即告知买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尚未取得小产证,待卖方取得房地产权证后及时办理房屋交易手续。

2、买卖双方先签署购买房屋的意向协议书,约定待卖方房地产权证办理完毕后,双方再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以及办理过户手续。

针对情况三: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不愿意再履行买卖合同,属于违约行为,买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行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并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也可以不行使解除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该合同。

针对情况四:由于定金合同必须缴付定金方才生效,而现在二手房交易时,买方往往是把定金缴付给中介公司,再由中介公司转缴给卖方;卖方则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中介公司保管。因此,为了确保定金合同生效,买方应当在定金合同里面约定,中介公司转缴定金的义务或者约定定金由中介公司保管视同缴付卖方。同时,必须委托正规的中介公司进行居间买卖,以保证交易的安全和成功。

上面就是对“交易过程中双方反悔怎么办?”的方法,希望可以帮到大家,但是小编要提醒的是二手房交易纠纷复杂多样,纠纷的可能性也很多,大家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要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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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收了定金反悔可以吗?需要承担什么责

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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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买卖是以诚信为主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因为房价波动过大而导致卖房者中途反悔的事件并不少见,那么卖房卖到一半,突然反悔真的行得通吗?如果反悔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呢?赶紧一起来看看吧。

一、已经签了定金合同能反悔吗?

根据《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所以,如果你已经与购买方签订了定金合同,但是又反悔不卖房的话,你就需要赔付双倍的定金给购买方,万一定金数额较大,双倍就会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二、房价上涨反悔不卖的情况并不少见

和一手开发商不同,二手房业主的个体性差别较大,在买卖过程中,其个人意愿占据主导。这个特性,也就使得反悔不卖的原因变得多样不一,无法一概而论。

在真实的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虽然房东对自己房子的价格有一定的预期,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对市场情况的进一步了解,预期就会渐渐发生变化,从而使得房东提高报价,甚至反悔不卖。这种情况常见于看房量增加、周边成交量趋于火热的市场环境之下。

每起案件的情况都不同,具体的案件需具体分析,但是一般情况下,买方如果已经缴纳定金,而房东反悔不卖,那么可以根据购房协议的约定,要求房东返还定金。目前中介机构提供的购房协议范本中,一般约定为若一方违约,另一方返还双倍定金。

反悔解除合同须协商并付违约金

卖房人:我和别人签订卖房协议,签完之后房价上涨,我觉得这个价卖房亏了。想反悔解除合同,可以吗?

律师说法:你们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当事人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结果,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你们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你应当按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果你愿意以付违约金为代价解除合同,也必须与买家协商一致,则双方可自愿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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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前卖方能否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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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2014年5月20日,房主吴先生与廖先生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双方约定:吴先生将其所有的一套房屋,以6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廖先生。廖先生于协议签订之日预付房款20万元,余款45万元于同年6月10日在交付房屋时一次性支付,同时吴先生承诺在全额支付房款的15日之内协助廖先生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协议签订后,廖先生按约定付清了全部房款,吴先生也将房屋交付给了廖先生。正当廖先生高高兴兴地装修房屋时,吴先生感觉房子卖便宜了,因此拒绝协助廖先生办理过户手续并要求归还房屋。廖先生当然不同意。他认为自己已经付完全款并且开始进行装修,现在吴先生无故反悔,实在没有任何道理。他要求吴先生按照协议约定,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吴先生则认为,房子没过户前就是自己的,自己现在不想卖了,当然也不用协助廖先生办理过户手续。无奈之下,廖先生来到律师事务所向专业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律师说法

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告诉廖先生,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履行通知、协助等附随义务。

同时,《物权法》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本案中,吴先生与廖先生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根据前述法律规定,该房屋买卖协议自成立时生效;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涉案的房屋买卖协议合法有效,对买卖双方具有约束力,应当继续履行。

既然吴先生与廖先生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合法有效,且已实际履行,那么作为合同当事人的吴先生和廖先生就要受到该合同的约束,双方都应该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现吴先生拒绝协助廖先生办理房屋过户,属于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廖先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然,在这里,律师提醒,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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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二手房,首付已交,房主反悔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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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咨询他买了一套二手房,首付款已交,合同也签了,现在等银行贷款,还没有下来,房东嫌时间太长不想卖了怎么办?那么买二手房交了首付之后房东能否反悔?请看下面的解释。

一、二手房交易签约后房主反悔的原因

随着二手房的升温,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也经常出现签约后房主反悔的事情。究其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从实践上看,主要有以下原因:

1、房主会以所售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在出售二手房时没有征得另一方同意为理由,解除卖房合同收回房屋;

2、房主认为所售房屋是政策规定的不允许出售的房屋类型;

3、房主以卖房时为避税签署的是“黑白合同”为由,要求认定买卖合同无效;

4、房主以中介公司没有及时转交买房人的定金为由,要求认定合同无效。

既然有这么多的原因导致了二手房交易签约后房主反悔,那么,这些被反悔的购房者要怎么办?他们的权益要由谁来保护,有什么对策吗?下面我们将继续探讨。

二、二手房买卖签约后房主反悔的对策,该怎么办?

房主签约后却反悔,一般来讲,购房者应该采取应对的对策如下:

1、在与二手房房主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必须提前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考虑相关的可能结果,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避免对方反悔。

2、为避免因为房主主张房屋为夫妻共有而最后被判定合同无效,买房人应在签订买房合同时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所售房屋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

3、为了解所购房屋的真实情况,购房者应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最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责任作出书面约定。

4、购房者要了解待购的房屋是否属于不能上市的房屋,如果是的话,建议不要购买。

以上便是对二手房交易签约后反悔的原因及对策的相关介绍。通过上文的描述,我们对此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但这里有必要提醒大家的是,购房人在交易签约后仍有可能遭遇房主反悔,这时候对于购房者来说,权益可能会受损。因此,我们建议购房者要做好预防工作,这是第一位的。这就要求我们在签约前,要充分了解房屋买卖的各种手续,以及房屋的情况。在签订合同时,最好要请律师帮助把关,审核合同,并将违约条款写进合同,以备追责,从而较好地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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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赠房后儿子不尽孝 律师:三种情形能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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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了房儿子不尽孝老人后悔了

公证赠与的过户房屋想收回律师提示三种法定情形能“反悔

近年来,涉及房屋赠与、继承的纠纷案件明显增多。很多老年人由于种种原因,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与给子女或者孙子女,本指望借此让子女好好尽孝,却不料事与愿违。当亲属关系破裂时,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老人后悔当初赠房,怎么办?已经签订了赠与合同,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这赠与的房屋还能要回来吗?

案情

老人赠房图养老儿子却不来探望

为了缓解长孙小赵婚后的住房困难,赵老先生于三年前将一套较大面积住房赠给了小赵的父亲即自己的二儿子赵先生,后来又办理了过户手续。然而如今,病痛缠身的老两口却眼睁睁地看着这儿孙远离了自己,再也不登门探望。

老人的二儿子赵先生和李女士早年结婚前曾商定,因赵家子女多,住房紧张,而李女士的母亲需照料,所以赵先生婚后住进妻子家,与岳母共同生活。令赵老先生不满的是,亲家母去世后,虽然自己也年老体弱,病痛缠身,但二儿子仍不履行赡养父母的责任。李女士借口“上班太累”,多年不登公婆门。虽然二儿子和长孙小赵背着李女士来看望过老两口,但也只是精神慰问。二儿子多年来总借口自己收入少、要抚养孩子、需照顾岳母等理由,对老两口从未有过经济赡养,都是赵先生的兄妹以多种方式赡养父母。

不过,在长孙小赵要结婚的消息传来后,赵老先生考虑赠房给二儿子,以解决小赵婚后的住房问题,并希望促使二儿媳李女士转变既往的冷漠态度,能来孝顺老两口。于是老人说服了其他儿女,将房子赠给了次子,并于前年底办理了过户手续。

赠与协议进行了公证,其中写明:“受赠人应尽力赡养父母。如果没有很好地尽其赡养父母的义务,反以虐待或弃养父母,就失去了当初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换句话说,已经自行放弃了接受赠与的权利。”

小赵婚后,其父赵先生夫妻住进受赠的相邻老两口的住房。赵老先生感到两人的冷漠态度终于有了好转,希望二人能照顾日益衰老、行动不便的老两口。可没多久儿子一家就又陆续搬走了,最后不再来看望他们了。

两年前长孙小赵生下了一女。四世同堂,老两口非常高兴,希望抱抱重孙女。“可是二儿子总有借口,从承诺的重孙女一百天就抱来,拖到快两周岁也没抱来重孙女,儿子自己连一年一次的看望也免除了。”赵老先生感慨地表示,老两口已进入耄耋之年,因病做手术,又多次摔伤,已不便自行走路、做饭,需要专人照顾起居饮食,其他子女已尽力赡养,唯有二儿子不履行抚养义务和赠与合同义务,以冷暴力使老两口的身心受到伤害。无奈之下,老两口希望撤销赠与房产公证书,收回这套已过户到儿子名下的住房。但儿子坚决不同意。办理公证赠与又已过户的房子,究竟还能要得回来吗?赵老先生忧虑不已。

释法

不赡养不履约三种法定情形可撤销赠与

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的张海霞律师说,双方到公证处办理了赠与公证与受赠公证,就应认定赠与房屋的行为依法成立。同时,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完成,想再要回房屋很难。

不过,张律师认为,法律的本质就是确认事实,使其获得公平。所以,面对受赠获利后,却不履行约定或者法定义务的人,法律一定是有约束条款的。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三种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第一项法定情形是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要点是受赠人实施“严重侵害行为”,而不是“轻微的、一般的侵害行为”。受赠人的侵害行为是否必须出于故意,是否须达到构成犯罪的程度,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立法有所不同。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受赠人只要严重侵害了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赠与人即可撤销赠与,而不限于故意和犯罪行为。至于赵老先生所述被儿子的冷暴力伤透了心,并不符合上述法定情形。

第二种可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当然,如果受赠人没有扶养能力或者丧失了扶养能力的,并不产生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赵先生对其父赵老先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包括经济赡养和精神慰藉。如果赵先生有赡养能力,却对老父亲不管不问,不理不睬,甚至实施“冷暴力”行为,那么就符合这一法定情形,赵老先生可以依法撤销赠与。

第三种法定情形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附义务的赠与,在赠与人向受赠人交付了赠与的财产后,受赠人如果不依约履行其应尽义务,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与。按照赵老先生和其二儿子签订的赠与协议,如果受赠人没有很好地尽赡养父母的义务,就已经自行放弃了接受赠与的权利。赵先生在赠与生效以及房产过户后,仍然对年迈的父母不尽赡养义务,这不仅符合《合同法》关于撤销赠与的规定,也符合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自愿签订的赠与协议中撤销赠与的条件。也就是说,赵先生的行为既违反了法定义务,也违反了约定义务,赠与人赵老先生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提示

撤销赠与返还房屋难度大老人处分房产须慎重

张海霞律师认为,赠与的法定撤销要点在于:撤销赠与须依据法律规定的事由;只要具备法定事由,不论赠与合同以何种形式订立甚至经过公证证明,不论赠与的财产是否已交付,也不论赠与是否属于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享有撤销权的人都可以撤销赠与。

需要注意的是,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这一期间属于法律规定的除斥期间,即法律对某种权利所预定的行使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问题。如果撤销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不行使撤销权,其撤销权即归于消灭。所以,为了尽早确定赠与关系的去留,撤销权人应当依法及时行使撤销权。同时,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因此,赵老先生可以主张撤销赠与,并同时要求二儿子返还受赠的房屋。

在此张律师也提醒大家,撤销已经公证的合同,返还已经更名过户的房屋,在实践中是难度很高的诉讼。所以,建议老人处分较大财产权益时,最好先与家人商量一下,并且尽量事先找专业律师咨询,评估一下处分行为即将发生法律后果的风险。

另外,张海霞律师强调,法律可以帮助老年人争取到自己合法的利益,但并不能解决亲情关系,应当看清矛盾点,分析矛盾,疏解矛盾,从而化解矛盾,以便更好地维护亲情关系。而晚辈亲属对待长辈亲属,不仅要在经济上提供赡养,精神上更应该给予慰藉。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就是俗话说的“常回家看看”。所以,现在“常回家看看”已经成为了法定义务,如果违反了法定义务,那么因为身份关系引起的各种权利都可能发生改变。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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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婚后"丁克族"反悔当上"白丁"

全文共 1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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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婚后发誓要将丁克进行到底的夫妇,到了30多岁却杀了个回马枪,纷纷忙着生孩子了。什么原因使他们“违背”了当初的意愿,重新过起了“平凡”的生活呢?丁克族反悔了,都能如愿以偿地怀上宝宝吗?高龄了怎样才能顺利地当上“白丁”呢?跟着小编为什么婚后“丁克族”会转为“白丁”呢?

告别“神仙”重入“凡间”

那次去云的好友燕家,当云看到燕的漂亮宝贝时,一脸羡慕的表情。满地乱七八糟的玩具,宝贝坐在爸爸的背上骑大马,一屋子的笑声……这可是在我们家从来也找不到的温馨感觉。宝贝真是很可爱……

小豆豆丁克族到模范准爸妈的蜕变

没多久,邻居甲、邻居乙接二连三地生出娃娃。刚开始我们还很不屑,慢慢地,和这些“小邻居”相处,他们的粉嫩可爱慢慢地影响到我们。我突然很想拥有一个这样的精灵!!他/她将细细的小手……

微蓝栀子从丁克族到伪单身妈妈的转变

心理活动开始出现转机,是在姐姐(米姨妈)的女儿果果出生之后。果果出生那天,大家都守候在手术室外,许久之后,果果被放在小推车上推出来了,因为姐姐还在手术室里,所以大家还得继续守候……

皮桃子和小土豆博客,让我从铁杆丁克变身未来妈妈

常去逛她们的博客,欣赏小朋友的照片,旁观小朋友们的喜怒哀乐,感受妈妈们的幸福,体味着有孩子的生活。我发现,生孩子是一种辛苦,更是一种幸福,而且辛苦在慢慢退去,幸福在快快成长。

突然发现孩子才是“幸福的纽带”丁克生活成鸡肋,儿子使婚姻坚固

刚开始几年,浪漫的二人世界过得逍遥自在。但随着轩的事业不断壮大,应酬越来越多,再也没时间和我一起旅游、看碟、听音乐,面对漫漫长夜,独守空房的我心里总是感到莫名的担心和害怕……

重压之下,放弃丁克婆婆最后的心愿--看到孙子

有一天晚上,珊珊回到家中,看到公公坐在沙发上,脸色苍白,急切询问之下,才知道原来婆婆被查出患了癌症。公公恳求她能够满足婆婆最后的心愿——在死之前看一眼孙子。听到这个噩耗,看着公公老泪纵横的脸,珊珊再也无法将拒绝的话说出口。

九尾狐我带着丁克的余毒怀孕了!

终于禁不住老人的唠叨,也可能是看同龄的人都抱上了孩子,那种天生的母性驱使,竟然带着丁克的思想开始战战兢兢地进行备孕。那时就想应该怀孕是很简单的事,因为一次TT的破损都能怀孕……

人鱼花花放弃做丁克准备怀孕了

我今年31岁了,本来打算丁克了,后来丁不住是因为我妈妈,都要跟我断绝关系了,要就要吧!

条件好了就与丁克说Byebye有预谋的“白丁”

“我从来没有想成为‘丁克’,只是想在经济条件、自身生活能力等都比较具备和成熟的时候再要孩子。”1996年结婚时,艾佳和丈夫离开了沈阳老家,来到北京打拼。

子越从丁克家庭到怀孕早产的历程

我和老公结婚8年了,结婚那年老公已经30岁,按理说早到了结婚生子的年龄,但我们没有马上要小孩,因为那时我们的经济条件不怎么理想,父母双方也不能给予经济上的支持,所以我俩决定努力几年……

“丁克族”有什么危害

“丁克”有损女性健康

研究表明,女性一生中如果有一次完整的孕育过程,就能增加10年的免疫力,这种免疫力主要是针对妇科肿瘤的。许多妇科疾病,如乳腺癌、子宫内膜异位症都与妇女的生育有关,因为不育女性得不到孕激素及时有效的保障

“丁克”反悔要趁早,高龄生育风险高

一位41岁的产妇说,原先不要孩子的主要理由是不愿意一辈子为子女操劳,想尽情地享受二人世界,害怕在个人发展和养育后代之间无法做到很好的平衡。但是步入35岁以后,年轻时的激情在一点点减退

丁克家庭想怀孕却又怀不上是为什么

怀孕的必备条件:正常的卵子和精子在输卵管内结合,形成受精卵并被顺利地送入子宫,而且子宫内膜适合受精卵着床。不孕症:当育龄女性结婚后,夫妇同居,性生活正常,男方生殖功能也正常,未避孕2年而未怀孕者或曾生育、早产、流产后未采取避孕措施又2年仍未怀孕者均称为不孕症。

高龄怀孕,孕前就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首先,请像关注你的薪水一样关注你的身体。不管你是因为什么原因耗到了高龄阶段,你都要对自己的身体更加关注和敏感,就像对待你的薪水一样,因为身体是会说话的,关键在于你能否听得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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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克族后悔的几率有多大 丁克反悔为“白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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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克家庭的成员一般都夫妻双方都有收入(应该是较高的收入)有关,双收入(较高的双收入)成为了做丁克的主观理由与客观原因。丁克族是一群不想要孩子的家族,或许很多的人不会理解,但是丁克族也有自己的幸福生活。那么为什么会有人自愿成为丁克族?丁克族后悔几率有多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

为什么会有人自愿成为丁克族

女性网友比男人更想当丁克。她们的女性朋友当中有不少已经当上了妈妈,平时聊天的内容一下子跳到了孩子哭闹、不肯吃东西、又生病了……当上妈妈的朋友总会用羡慕的口气说:看你多轻松啊,想逛街就逛街,我还要拖着个孩子……这些妈妈的烦恼极大地打击了女性网友想当妈妈的积极性。两口子都坚持做丁克的只有19%,遇到一个跟你在生孩子问题上想法一样的伴侣真是不容易啊。

那男人为什么不太情愿当丁克呢?那是因为他们当爸爸前后,生活上并没有产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孩子不是婆婆带就是妻子带,他回家后也就逗逗笑笑,浑然不觉得带孩子有多难,有多辛苦!

丁克后悔的几率有多大

后悔率高达百分之八十。

因为有的人在年龄越来越大的时候,想要看着自己的孩子成长。而有的,却在自己想生孩子的时候,就行动起来了。

有些事情不是说人心会变,而是当你看着别人的子女慢慢成长,自己缺少了这份乐趣。或许现在丁克让你觉得自在,也许在年龄大了以后会有点后悔。所以在犹豫的丁克族们,最好是在35以前想好,因为往后就是高龄产妇,对孕妇胎儿都不好。悔丁族专指那些年轻时决意不要孩子,坚守二人世界,而人到中年又后悔的夫妻们。

白丁族是指那些曾经的丁克族反悔后,到中年时再生育的夫妇。白丁族们生孩子也有生孩子的理由:家中缺个孩子,生活似乎有了残缺;没有养育孩子的辛酸与甜蜜,夫妻俩奋斗似乎少了目标和动力;经过一些人生经历后,不再恐慌孩子的到来,开始喜欢孩子了……

昨日,拿到民事准许撤诉的民事裁定书时,刘麟长舒了一口气。他跟母亲十多年的“丁克大战”终于画上了句号。但对于都市里越来越多主动选择不生育的夫妇来说,这样的“战争”可能还在继续。目前,做出这种选择的人越来越多,他们被称为丁克一族。他们为什么要当丁克?“丁克”之后,他们会面临哪些压力呢?

中国传统观念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传宗接代观念很浓的中国,很多选择当丁克的夫妇跟刘麟一样,承受着很大的压力。

一般来说,丁克夫妇的烦恼来自三方面:父母唠叨、亲友过分“关心”、自己内心的不确定。

说到亲戚的过分关心,今年40岁的“丁克族”王女士讲了一个她的故事。前几天,远房亲戚一位中年妇女打来电话拉家常,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开始:“你们怎么还不要孩子?”

“我们不想要啊。”

“是不是你们身体有问题啊?”

“不是,主要是我们思想上的问题,觉得孩子没什么意思。”

“真的不是生不出来吗?”

“真的不是,确实是我们想通了,觉得养孩子又费神又费钱,意思不大。早些年呢,条件也不成熟,现在钱不是问题了,可年龄又大了,怕孩子生下来不健康,干脆就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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