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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猥褒罪最多要判多少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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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强制消费向谁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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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在闲暇的时候会选择旅游。但为何旅游强制消费的现象一直难以消灭。那么,旅游强制消费向谁投诉呢?下面就让小编来介绍吧!

如遇到强制购物、擅自改变旅游项目,消费者应即时据理力争,如发生争议不能解决时,首先要保护好自己安全;其次要保留相关证据,旅游结束后,到旅行社进行反映求得解决。如果消费者与旅行社不能达成和解,消费者可致电旅行社的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也可到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或者到消协投诉,也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

新《旅游法》规定,当旅游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四种维权方式可供选择:

1、消费者在旅游方面遇到纠纷可通过双方协商;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同时,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旅游者可以根据权益受侵害的程度、实际拥有的事实证据、对时效以及赔偿金额的期望值高低,和旅行社对事件的处理结果来选择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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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商场强制对顾客搜身构成犯罪了吗

全文共 1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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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报警器莫名响起

顾客姓李,年逾五十,26日中午11时左右,她到离家不远的金新北路一家购物广场购物,她买了一盒橄榄和一把香菜,约7—8分钟便出来,付了款3.70 元。但当要走出商场大门时,门口的报警装置突然响起,于是她被商场人员叫回重新检查,没发现什么,可走出门口报警器又响起来。

商场没权力搜身

在遭到如此粗暴的对待后,女顾客感到十分气愤,精神上也受到很大打击。当天下午,她在儿子的陪同下来到市工商局“12315”投诉,要求有关部门为其讨回公道。

“12315”的工作人员认为,此事如果属实,是一宗商家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侵犯侮辱人格及人身权利的严重事件。不要说商场没有权力对顾客进行搜身,就是工商机关也无权搜身。即便对其怀疑有偷窃行为,也只能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据悉,市工商局在接到投诉后,已确定由经检科、消委会、经检支队派员调查处理,李某当晚还向金园公安机关报了案。据了解,当地派出所已派员到商场向相关人员调查询问,收集相关材料证据。

内衣裤照样要查

据悉,她先是被四五个商场员工团团围住,外套的红毛衣被脱下来检查,没有发现问题。这时有一位被称为经理的人来了,这位经理表态:一定要搜。于是她又被几个人带到一个房间内检查。随后其他人离开房间,一名30岁左右的女职员对她进行了全身搜查,不单搜了内外衣,甚至还对乳罩和内裤进行检查。她身上带的钱包也被拿出来检查。但并没发现她偷了商场的东西。在她抗议和交涉后,11时50分左右才同意让她回家。

【法律解读】

商场搜身是一种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非经法定程序批准,非由执法人员执行,任何人不得对他人进行搜身。商场无搜身的权利,如果商场怀疑顾客,可以报警,由民警依法搜查,而不能擅自对顾客搜身。

消费者权益内容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依照社会经济运行的需要和市场上消费者的主体地位,制定明确的立法,这就使消费者权益不仅是一种公共约定和共认的规范,还得到了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护。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国际消费者联盟就已确定了消费者有下列基本权利:

(1)安全保障权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

(2)知悉真情权

是消费者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

是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权利

(5)依法求偿权

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享有的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

(6)求教获知权

是从知悉真情权中引申出来的一种消费者的权利。是指消费者所享有的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7)依法结社权

是指消费者享有的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8)维护尊严权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批评权

是指消费者享有的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案情经过】

市区一大型购物商场发生商场员工对怀疑为偷窃货品的女顾客实施搜身,限制其行动自由近一个小时的事件,受害人及其亲属就此向本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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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遭遇旅游强制消费怎么维权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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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在旅游过程中遭遇强制消费后,这种方式属于不合法行为,那么遭遇旅游强制消费怎么维权?今天本文的小编给大家详细的讲解一下。

可以进行相关证据的保留,发票行程单旅行社合同等,然后还有照片文字之类的相关证据保留,如果是国内的旅行社报团进行游玩的话,这情况可以打12301直接投诉了。

当旅游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以下四种维权方式可供选择:

一是双方协商;

二是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申请调解;

三是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请求旅游监督管理部门动用保证金赔偿的时效期为90天,不要因自身原因延误维权期限。

旅游者可以根据权益受侵害的程度、实际拥有的事实证据、对时效以及赔偿金额的期望值高低,和旅行社对事件的处理结果来选择维权途径。

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时要注意查看“三证一险”(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旅行社责任保险),还要注意该旅行社是否有相应的发票、严格的管理及线路行程、报价、保险、导游等一系列规范管理。要选择可信赖的旅行社,不要为了贪图便宜找一些质量没有保证的旅行社。

所以说遭遇旅游强制消费维权很重要,上述这些对于强制消费者维权都有一定的帮助,所以说要多关注旅游消费知识,通过来对旅游消费纠纷有哪些解决途径等知识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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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强制拍卖和任意拍卖的区别有哪些

全文共 1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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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拍卖是指国家有关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委托拍卖人进行公开拍卖的行为。强制拍卖是一种典型的强制执行措施,其目的在于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通过拍卖变现,用于清偿债务。任意拍卖是普通公民依照民法的规定,把物品在公开场合下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出卖,卖给最高出价人的一种买卖活动,任意拍卖的目的是换价,即把物品换成货币,不一定与债务有关系。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这两者的联系的相关法律知识。

任意拍卖基本原则

禁止违法拍卖

违法拍卖是法律严格禁止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明显或不明显地违反法律规定。违法拍卖行为,一是指拍卖违禁品的行为,如出售国家明令禁止交易的军火、毒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七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二是指拍卖当事人钻法律的空子,在拍卖时内外串通、营私舞弊,如拍卖行职员受贿行贿,泄露底价,使物品高价低卖而从中牟利,或以赝品冒充真品拍卖等。不管是拍卖违禁品还是在拍卖中营私舞弊,都属违法拍卖,都是对拍卖市场正常运转的严重损害,所以必须严格禁止。对于拍卖中的违法行为,每个公民部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以维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

禁止无益拍卖

所谓无益拍卖,是指因拍卖而造成公民个人或社会团体损失的行为。如在任意拍卖中,委托人委托拍卖行拍卖其家庭生活必需品,比如炊具、卧具等,造成其家人生活困难,这种拍卖属无益拍卖。又如,在现行国家政策下,拍卖国有企业时不把原企业职工的安置作为买受的基本条件,这样的拍卖既违反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也对职工个人生活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带来不利因素,属无益拍卖。无益拍卖的认定,以法律或政策条文为依据。

拍卖人的行为受委托人的监督

在任意拍卖中,拍卖人代表委托人实施拍卖,处于代理人的地位,其行为理应受到委托人的监督。在拍卖中,委托人作出的决定是拍卖成功与否的重要环节,一旦其委托拍卖人实施拍卖,就要对拍卖的结果负责。一般情况下,拍卖人接受委托,从拟定拍卖日期,确定拍品底价,到发布公告,实施拍卖,都以委托人的意见为主要参考依据。无特殊情况,拍卖人应根据委托人的意愿实施拍卖。

拍卖一槌定音不得反悔

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方式,拍卖是以契约内容为依据而进行的。因此,拍卖行为必须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来进行调节。不管拍卖行实施任意拍卖,还是执行法院实施强制拍卖,对于竞买人来说,一旦价格被拍定,就不能撤回,这具有法律效力。如坚持撤回则属违约行为,要受到违约的处罚。

强制拍卖和任意拍卖的区别有哪些:

1、强制拍卖和任意拍卖的根本区别在于两者引起的原因不一致。强制拍卖是为了清偿债务而将查封、扣押的财产通过拍卖变现的;而任意拍卖是为了把物品换成货币,不一定与债务有关系的;

2、两者的主体不同。强制拍卖的主体有一方是国家执法机关,而任意拍卖的当事人都处于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平等地位;

3、两者的法律关系不同。强制拍卖是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干预,而任意拍卖凭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而决定;

4、两者适用的原则不同。强制拍卖贯彻执行国家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原则,而任意拍卖是体现财产流转中公平合理的原则;

5、两者的程序不同。强制拍卖一旦开始执行,除特殊情况外,拍卖程序必须贯彻始终,不得随意停止;任意拍卖可随着当事人的意愿的变化而变化,当事人有权决定拍卖程序的进行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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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拍卖基本内容

任意拍卖是普通公民依照民法的规定,把物品在公开场合下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出卖,卖给最高出价人的一种买卖活动,任意拍卖的目的是换价,即把物品换成货币,不一定与债务有关系。

强制拍卖和任意拍卖的根本区别在于两者引起的原因不一致。强制拍卖的主体有一方是国家执法机关,而任意拍卖的当事人都处于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平等地位;强制拍卖是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干预,而任意拍卖凭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而决定;强制拍卖贯彻执行国家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原则,而任意拍卖是体现财产流转中公平合理的原则;强制拍卖一旦开始执行,除特殊情况外,拍卖程序必须贯彻始终,不得随意停止;任意拍卖可随着当事人的意愿的变化而变化,当事人有权决定拍卖程序的进行与否。

在拍卖性质上,强制拍卖和任意拍卖有根本区别,但在拍卖品内容与拍卖方式上,又有联系。强制拍卖在实施中,可通用任意拍卖的一些程序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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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苹果手机黑屏怎么强制关机重启,具体步骤是什么?

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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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11,iOS14.2系统为例,手机黑屏强制关机重启方式如下:

1、首先按下机身左侧的“音量+键”再快速松开;

2、然后再按下“音量-键”,再快速松开;

3、最后长按机身右侧的“电源键”不放;

4、直到看到苹果Logo标志,黑屏后松开按键,这样就完成强制关机重启了。

如果是苹果8以下的手机型号,强制关机方法略有不同,以苹果7为例,需要同时按住“电源键”+ “音量-键”,长按大约 10秒,直到看到苹果Logo标志,黑屏后,就为完成强制关机。苹果7手机如果开启了Siri,长按电源键+Home键是无法强制关机的,进入的是Siri语音助手界面。如果是强制重启,屏幕出现白苹果Logo后松手,iPhone就自动重启了。

该答案适用于苹果品牌大部分智能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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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强制车险过期怎么办

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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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是按照国家规定对车辆征收的强制性险种,这是对车辆来说最基本的安全保证,每一个车主都需要按时缴纳交强险。那么,强制车险过期怎么办呢?下面就让小编来介绍吧!

汽车保险过期怎么办?

可以续保。

目前大部分的保险公司都是脱保三个月以上就算新保了。即便上年没有出险,脱保三个月之后折扣都是按照新保计算,也就是85折左右。

办理材料为:

1、投保车辆行驶证、被保险人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2、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投保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4、车辆合格证;

5、新车购车发票;

6、车主出具的能够证明被保险人与投保车辆关系的证明或契约;

7、约定驾驶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

8、购车发票或固定资产入账凭证;

9、投保单;

10、上年车险清洁保单;

11、单位证明及个人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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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vivo如何强制恢复出厂设置?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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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恢复出厂设置)的操作有两种:进入手机设置--更多设置--恢复出厂设置--还原所有设置和清除所有数据;关机状态下同时按住电源键和音量加键,进入recovery模式进行数据清除。

双wipe是俗称为双清,即清除系统缓存和清除用户数据并恢复出厂设置(wipe data/factory reset)。双wipe是刷机前必须执行的操作,如果不执行很可能导致刷机失败或者系统不稳定。执行完双wipe后就可以从sd卡中选择已经下载好的ROM包进行刷机了。俗称硬启,恢复出厂设置。

vivo强制恢复出厂设置方法:

1、进入手机设置--更多设置--恢复出厂设置--还原所有设置和清除所有数据。

2、开机进到Recovery模式下(vivo手机同时按住音量加键,电源键即可进入Recovery模式 ,通过音量上和下,选择wipe data,确定(音量键上下选择,电源键确定),出现选项,选yes。再选择reboot system now 重启手机即可。

vivo是专注于智能手机领域的手机品牌,vivo追求乐趣、充满活力、年轻时尚的群体一起打造拥有卓越外观、专业级音质、极致影像、愉悦体验的智能产品,并将敢于追求极致、持续创造惊喜作为vivo的坚定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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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区强制办出入证合理吗

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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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每个人生活的小区里都有物业公司管理,但是有时要求你办一些证件,这时我们就应该多加了解这方面知识,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小区安全小知识以及小区强制出入证合理吗?现在有很多的物业公司都乱收费。我们要学会保护好我们自己。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些。

至于小区的出入证,则没有什么相关的法律依据。出入证只能是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为保证本单位安全的情况才能办理,居民区则不在这个范围内。但如果办理出入证是物业管理的一种形式,法律也是允许的。

如果能够代表全体业主说今后决不因为小区内人员混乱,偶尔丢失东西来投诉物业的话!我想物业公司也懒得给你办证了!

就情况而言,你所在的小区一定是业主出租房屋的情况比较多,小区内人员流动性大,况且物业公司所针对的不是你一人,而是所有承租人这个群体,但是,也不是说物业公司就全对。起码在收费的问题上你可以让他出示定价的证明,否则就有权利控告它乱收费!

如果大家想要更加详细的去了解这些问题,我们可以关注,会为大家更加详细的去讲解。下期为大家讲解如何管理外来人员车辆保障社区安全。我们不断的学习,才能更好的保护好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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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手机强制停机有几种可能?是有几种可能

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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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华为P40,EMUI10为例,可能有以下原因:

1、办理了停机保号业务,申请主动复机即可,复机立即生效。

2、此人话费设有有效期,因在有效期限内未使用完,超过这一时间段即会被停机(即有效期过期停机)。可以充值激活此部分话费或申请延长话费有效期即可再次使用。

3、如是家庭代付、代付费的副号码,当主号停机时,副号也会停机(不论成员个人账户上是否有余额)。

4、月初停机,可能是对上月未扣完的费用进行补扣或本月套餐额度使用较多(部分套餐费用为实时扣取)。

该答案适用于苹果、华为、小米等大部分手机品牌型号。

手机被停机,检查情况:

1、号码未实名制,按政府有关法规规定,电信用户须登记真实身份信息,如逾期未登记须依法暂停电信服务,请进行实名补登记。

2、预付费可查询余额,如因余额不足导致停机,请及时充值恢复开机。

3、后付费如过了缴费期,还未缴清历史欠费也会停机,可通过缴清欠费恢复开机。

4、后付费如当月的消费超出了个人信用度也会停机,可通过缴费开机,如每月消费较高,可到营业厅申请调整信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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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什么叫强制戒毒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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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教育和帮助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戒毒,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制定了强制戒毒的方法,下面就来为大家总结一下什么叫强制戒毒。

强制隔离戒毒是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所规定的戒毒措施之一。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由公安机关下达,属行政强制措施。强制隔离戒毒的执行目前则分别由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统一并取代了此前由公安机关负责的强制戒毒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的劳动教养戒毒。它和自愿戒毒共同构成了现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措施的基本体系。

规定内容: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人员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制作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前送达被决定人,并在送达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被决定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查清其身份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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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有哪些

全文共 10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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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刑事诉讼法中,对于强制措施具有明确的规定。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的相关法律知识。

刑事诉讼法与刑法关系

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是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刑法属于实体法。刑法规定了犯罪与刑罚的问题,是刑事实体法;刑事诉讼法则是规定追诉犯罪的程序、追诉机关、审判机关的权力范围、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以及相互的法律关系,是刑事程序法。程序法是为实体法的实现而存在的,而程序法本身具有独立的品格。刑事诉讼法规范涉及国家权力与个人权利的分配关系,直接关系到公民的自由、财产等各项权利的实现程度。伴随着诉讼民主化的发展历程,刑事诉讼程序发生的变化更大,承担不同诉讼职能的国家机关之间也存在职责分配的变化。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程序内容是在不断的变化中走向程序正义,引导刑事程序法治的实现。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内容在科学化、民主化方面仍有待发展,以适应不断提升的人权保障的需要。刑法与刑事诉讼法都以惩罚犯罪、保护人权、维护社会秩序、限制国家公权为目的,刑法是在静态上对国家刑罚权的限制,而刑事诉讼法则是从动态的角度为国家实现刑罚权施加了一系列程序方面的限制,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构成了刑事法的整体内容。

如果我们将刑事诉讼看作是一个逻辑证明的过程,那么,在这个逻辑证明的链条上,刑法的规定就是大前提,刑事诉讼是为了探寻小前提,刑事诉讼的结果便是结论。因此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具有一般与个别的关系的性质。

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

刑事诉讼法的渊源是指刑事诉讼法的表现形式,是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存在形式或载体。中国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有以下几种:

宪法

宪法作为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同样,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和修改,也必须以宪法为根据。通过制定刑事诉讼法,将宪法中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抽象的法律规范变为可操作的、具体的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条文,使宪法精神得到具体化。中国刑事诉讼法第1条明确规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宪法中规定的如国家维护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其他犯罪活动,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第28条)、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第125条)等内容,都在刑事诉讼中得到了体现。在现代法治国家,刑事诉讼法被称做“宪法的适用法”、“应用宪法”、“国家基本法之测震器”,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被提升到宪法的高度。在中国,这方面的研究比较薄弱,应当加强从宪法、宪政的高度来关注刑事诉讼、关注刑事司法。

指1979年7月1日通过的,1996年3月17日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这是中国刑事诉讼法主要的法律渊源。

有关法律

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中有关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中,比较重要的有刑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国家赔偿法、监狱法、律师法等。

有关法律解释

主要是指1998年1月19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六机关《规定》)、1998年6月29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解释》)、1999年1月18日公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1998年4月20日公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公安部《规定》)。

有关行政法规、规定

指国务院制定的法规和主管部、委、局制定的规定中有关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国务院制定的看守所条例等。6.有关国际条约。中国目前加入的与刑事诉讼有关的国际条约有《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和处罚公约》、《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北京规则》)以及中国政府已签署尚待批准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当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317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有关于刑事诉讼程序具体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

一、强制措施的概念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

二、扭送

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通缉在案的;(三)越狱逃跑的;(四)正在被追捕的。”

特别关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公民扭送来的人都应当接受,并立即进行审查,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该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先采取紧急措施。

扭送不是强制措施。

三、拘传

拘传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特别关注:传唤不是强制措施,适用于所有当事人,不得使用戒具;拘传则仅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使用戒具。

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不经传唤而径行拘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1、刑诉法第92条:“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所在市、县外则不行)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2、拘传应由县(区)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民法院院长批准,签发《拘传证》(法院称为《拘传票》)执行拘传的公安司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3、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按指印。执行拘传的公安司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对于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强制其到案。

4、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然后应当立即进行讯问,讯问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

四、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特别关注:

1、取保候审适用的情形: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8)持有有效护照和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2、不能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

(1)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2)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1、取保候审的方式。

刑诉法第53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特别关注:两种方式不能同时并用。

2、保证人的条件。

刑诉法第54条规定了保证人的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3、保证人的义务。

刑诉法第55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关注:对保证人的罚款数额为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

根据案件事实,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的,如果保证人与该被告人串通,协助其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点而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的,对保证人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具有上述情形的,如果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同时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保证人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应当以其保证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数额为限。(第七十三条)

4、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刑诉法第56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特别关注:取保候审期间,对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对没有违反规定、过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应当退还保证金。对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必须予以逮捕。

5、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1000元。

保证金必须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取保候审根据案件的不同,由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执行。没收保证金的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等,都应当由执行机关作出。

特别关注:

(1)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被依法没收保证金后,公安司法机关仍决定对其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连续计算。

(2)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时,如果需要继续取保候审,或者需要变更保证方式或强制措施的,受案机关应当在7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原则上不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6、刑事诉讼法第52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取保候审申请,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7、公安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向其本人宣布,并由其本人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名。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宣布取保候审后,应当立即将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送达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并告知公安机关在执行期间拟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征得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同意。以保证人方式保证的,还应当将取保候审保证书同时送达公安机关。

8、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9、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15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保证人的,还应当通知保证人解除保证义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取保候审超过法定期限,要求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在7日内审查决定。

五、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在一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实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

特别关注: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执行机关和取保候审相同。

1、刑诉法第57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

2、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已经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重新办理监视居住手续,监视居住的期限重新计算。

3、公安司法机关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重复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六、拘留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特别关注: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1、刑诉法第61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特别关注:对于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上述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情形,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2、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执行拘留的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应持有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的人出示,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拒绝签名和按指印的,执行拘留的人员应当予以注明。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公安人员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

3、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况以外,公安机关应在24小时以内,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由人民检察院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或所在单位。

4、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应当立即释放。

5、异地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6、刑诉法第69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因此,公安机关普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37日。

7、刑诉法第13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8、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拘留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解除拘留。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对犯罪嫌疑人解除拘留。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

七、逮捕

逮捕,是指在一定期限内依法暂时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

1、刑诉法第60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方法。”

特别关注:其中“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有以下情况: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犯罪事实可以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中的一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有逮捕必要”:

(1)可能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的;

(2)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3)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

(4)可能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

(5)可能有碍其他案件侦查的;

(6)其他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

对有组织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以及可能有碍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应予逮捕。

2、刑诉法第59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3、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对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7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15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20日。

4、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后,应分别情况处理:

(1)对于符合逮捕的法定条件的,应当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

(2)对于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制作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说明不批准逮捕的理由。

需要进行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应在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同时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又提请复议的,应当建议重新提请批捕,坚持复议的,不予受理。

特别关注: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发现应当逮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如果公安机关不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作出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5、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回执在3日以内送达作出批准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如果未能执行,也应当将回执送达人民检察院,并写明未能执行的原因。如果公安机关发现逮捕不当,应当及时予以变更,并将变更的情况及原因在作出变更决定后3日内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变更不当的,应当通知作出变更决定的公安机关纠正。

6、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释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将执行回执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的3日内送达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

7、公安机关如果认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误,依法有权向作出该决定的人民检察院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人民检察院依法应当在七日内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于人民检察院未能接受其意见的,依法有权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该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进行复核,在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8、人民检察院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由检察长或者院长签发《决定逮捕通知书》,交公安机关执行。

特别关注:人民检察院办理下列审查逮捕案件,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批准逮捕的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涉外案件;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对报送的备案材料应当进行审查,发现错误的,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审查意见通知报送备案的下级人民检察院或者直接予以纠正。

9、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应当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的《逮捕证》,要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宣布逮捕,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并注明时间。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用适当的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武器和戒具。

10、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

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将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

异地逮捕,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执行。

11、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逮捕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下列人员有权要求解除: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

12、应当变更、撤销或解除逮捕的情形:

最高法院《解释》第81条:“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刑诉法第209条:“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最高法院《解释》第201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自诉人撤诉或者当事人自行和解的案件,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予以解除。”

刑诉法第73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13、应当变更为逮捕的情形

(1)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决定逮捕:

①已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被告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第57条的规定,不逮捕可能发生社会危险的;

②应当逮捕但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而未予逮捕的被告人,疾病痊愈或者哺乳期已满的。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予以逮捕的,应当通知负责执行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

(2)有下列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予以逮捕:

①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

②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

③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④经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经传讯不到案的。对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必须予以逮捕;已交纳保证金的,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没收保证金。

(3)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逮捕:

①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②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

③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

④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的;

⑤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的;

⑥经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经传讯不到案的。 >>>下一页更多精彩“刑事诉讼法的基本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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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的基本释义

所谓诉讼,就是平时所讲的“打官司”,诉讼法就是关于如何打官司方面的法律规定。日常生活中常碰到的诉讼,主要有民事诉讼(即民事纠纷方面的官司)、行政诉讼(即公民与有关国家机关之间的纠纷方面的官司)和刑事诉讼。刑事诉讼则是有关犯罪方面的官司。

大家知道,中国刑法规定了哪些行为是犯罪行为,犯了罪又应当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判什么刑。关于刑法规定的这些有关犯罪的案件,一旦发生了,要找哪些部门告状,怎样告状,需要什么样的证据,如何请律师,哪些案件当事人可以自己到司法机关告状,哪些案件则是由有关的司法机关直接调查办案,公安机关如何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对侦查、审判如何进行法律监督,法院又如何对这些有关犯罪的案件进行审理以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这些司法机关之间在办理犯罪案件时如何进行分工等等,这涉及到从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到执行刑罚等一系列诉讼程序如何具体操作。

这样就需要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来作详细、明确的规定,才能确保刑法的实施。刑事诉讼法就是这样一部确保刑法实施的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有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害当事人告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所聘请的律师和辩护人如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义务,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就有了行为规范,整个刑事诉讼过程就有章可循。

刑事诉讼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刑事诉讼法单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的刑事诉讼法典。在中国是指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广义的刑事诉讼法指一切与刑事诉讼有关的法律规范。

刑事诉讼法的制定依据

为了真正保障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办案,以达到确保刑法的施行,从而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惩治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的根本目的,必须制定一部内容详尽和明确的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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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大额民间借贷需要强制备案你知道吗?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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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国首部地方性金融法规、首部专门规范民间金融的法规,该条例将于明天正式实施。而为其配套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也已于日前获得温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审议通过。

根据该条例,“单笔借款金额300万元以上”、“借款余额1000万元以上”、“涉及的出借人30人以上”等情形必须要备案。温州官方可以通过对大额民间借贷的备案,掌握大额民间借贷情况、社会民间融资总体流量,进而引导民间资金流向真正有资金需求的实业,同时提前把控风险。该条例的一大突破是,为了缓解“融资难”,允许企业自行进行两种定向私募融资:定向债券融资和定向集合资金。 而新出台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备案对象,对自然人、非金融企业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民间借贷这一行为的内涵外延作出界定,将合会、企业内部集资纳入该行为范畴,并对合会、企业内部集资作出了“界定”。另外,《实施细则》的另一大亮点之一是,对条例规定的三类民间融资服务主体的设立和业务范围等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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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转基因苹果强制标识吗

全文共 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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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转基因苹果强制标识吗?其实每个食品上都有标志的,这样有利于消费者区分是否是转基因的食品。

食品标识是指粘贴、印刷、标记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用以表示食品名称、质量等级、商品量、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等相关信息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的总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含分装)、销售的食品的标识标注和管理应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执行。

7月29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一项强制标识转基因食品的法案(GMOLabelingBill)。此前,7月14日,该法案在美国参议院以63票对30票通过,在众议院以306票对117票通过。

根据该法案要求,食品生产商必须对产品中的转基因成分进行标注,并可以自主选择标识形式。目前,可供选择的标识形式有网址、电话号码、二维码,以及符合美国农业部标准的符号或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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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随团港澳游被强制购物如何投诉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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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好,促使旅游业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近年来港澳旅游的人也是越来越多,旅游团之间也互相竞争促使低价团的出现,好多人因报低价团而被强制购物,那么随团港澳游被强制购物如何投诉?旅游消费纠纷有哪些解决途径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些旅游消费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如果在旅游过程中发生安全问题,应尽快到当地的公安部门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解决处理。当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否想到拿起自己手中的“武器”去投诉

一般来说,发生旅游纠纷,可先与旅行社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亦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旅游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已被法院受理的案件,消费者协会、旅游质监部门将不再受理。

游客在旅行过程中遇到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合法权益受损时,可以立即去当地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如果游客已旅行归来,可到组团社所在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递交投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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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离婚冷静期实施了吗 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吗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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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的提出其实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只是一直没有全国性的实施,因此可能还有些人不太清楚,其实看名字也知道是指离婚前给双方一个冷静期,那么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吗?

离婚冷静期实施了吗

暂时还没有。

离婚冷静期只是草案中新增的规定,并没有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正式实施。在离婚冷静期的一个月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吗

不是。

离婚冷静期是在草案、收集意见的阶段,并没有立法,因此它是没有强制性的,未来离婚冷静期是否会实施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关于离婚冷静期的具体条件跟要求,最好多与相关专业律师咨询,华律网可以给你提供这类服务。

离婚冷静期是多久

所谓的“离婚冷静期”,就是在家事审判工作中,家事审判员经过对相关材料审查并会见双方当事人后,区别是婚姻死亡还是婚姻危机,如果仅仅是婚姻危机,则着重于婚姻的修复,根据其婚姻时间长短,有无子女确定冷静期,冷静期的时间为2至5个月。

离婚冷静期有必要吗

我国离婚率从2002年起一直居高不下,在全世界范围内,不管是绝对还是相对的比例,都是最大的一个。最新的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全国有558万对新婚夫妇,同时有185万对夫妇离婚。比上年增长11%。而其中大多夫妻是冲动离婚。

其实,很多要离婚的夫妻,只要冷静一下,感情还是可以挽回的。现在社会对离婚的宽容以及离婚登记手续的简便使大多数夫妻在离婚时的顾虑太少,因为生活中一时的不如意,或一时的想法就冲动离婚,事后又后悔自己的一时冲动。

这样的事情社会上屡见不鲜,甚至出现了不断复婚的夫妻。离婚率居高不下则意味着人们幸福感过低,所以为了降低离婚率,提升人们的幸福感,离婚冷静期是本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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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如何强制打开usb调试工具

全文共 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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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强制打开usb调试工具呢?今天小编为大家讲解一下。

操作方法

1

打开手机,找到设置,点击并进入,如图所示。

2

进入之后,选择“更多设置”,进入下一页面,如图所示。

3

进入之后,点击“关于手机”,进入下一页面,如图所示。

4

进入之后,找到“版本号”,连续不继地点击7次,如图所示。

5

返回上一页面,即可在最底端看到“开发者选项”,点击并进入即可。

6

进入之后,将开发者选项开关打开,如图所示。

7

打开之后,点击“USB调试”开关,如图所示。

8

点击之后,在系统弹出的窗口点击“确定”即可将其打开。

特别提示

以上纯属个人编写,请勿转载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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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旅游强制消费如何投诉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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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社会大家的生活水平都提高了,所以旅游的人数越来越多,可以是很多的时候你遇到旅游团被导游强制消费。随着外出旅行的人越来越多,旅游消费纠纷有哪些解决途径已经成了我们在外出旅行之前必须要了解的知识。那么旅游强制消费如何投诉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我们要在旅游办理手续的时候和旅行社问清楚需要多少钱,也要问清楚这些钱都包括哪些方面的服务,比如我们旅游的吃住行等一系列事宜,这方面一定要问清楚,千万小心被钻了空子。当旅游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以下四种维权方式可供选择:

第一个方法是我们可以双方协商,解决这个问题,现场和导游沟通很重要,这点大家要千万留心。

第二种方法是我们遇到强制消费以后,可以在旅游结束或者旅游之中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也可以向旅游投诉受理机构申请调解,一般来说很快可以得到解决,当地的管理部门就可以解决问题。

第三种方法是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也就是说你任何时候可以提出这方面的要求,不过不要超过三个月为佳,仲裁方面的调解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我们旅游的时候上述的方法不能给你维护权益的话,那么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即刻,作为消费者你可以请求旅游监督管理部门动用保证金赔偿,这个时效期为九十天,在这期限内我们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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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强制拆迁必须有拆迁决定书吗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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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迁一定要有法律授权和法律依据,没有法律授权和法律依据任何人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行为。那么强制拆迁必须有拆迁决定书吗?

《做好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工作的通知》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要进行拆迁时,必须先要取得区、县人民政府批复的《责令强制拆迁决定书》。

据介绍,按照新通知,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工作实行区、县政府负责制,对城市房屋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时,负责强制拆迁的协助机关一般包括:公安、公安交通、卫生、城管等部门以及拆迁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在实施强制拆迁前,负责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要制订拆迁预案。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向区、县人民政府提出强制拆迁申请后,区、县人民政府决定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应当制作《责令强制拆迁决定书》;当区、县人民政府决定不予行政强制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另行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拆迁或者通过协商等途径解决问题。此外,区、县人民政府决定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市国土房管局备案。在实施强制拆迁3日前,须在强制拆迁现场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综上所述内容由小编提供,希望能够帮到大家。与此同时小编期待您可以不吝赐教,以帮助小编的写作水平如同“芝麻开花节节高”,以便小编日后写出的文章更加完善。更多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与补偿方式是什么?敬请关注的财物损失维权小知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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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vivo手机开机密码忘了怎么强制解锁?强制解锁怎么操作?

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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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vivo S6,Android9.0为例,忘记手机密码强制解锁的操作步骤如下:

1、在手机处于开机状态下,长按手机电源键不松手,直到手机屏幕熄灭时,开始同时按住侧面的电源键和音量“加”键,即可进入recovery模式;

2、进入recovery模式后,点击屏幕中所出现的“恢复出厂设置”选项;

3、此时,屏幕中会出现提示输入“yes”确认回复出厂设置,输入“yes”,再点击“恢复出厂设置”选项;

4、当屏幕出现“清除cache分区”字样后,点击清除即可;

5、待页面跳转后,点击下方的“重启设备”按钮;

6、手机重启后,进入设置界面,重新设置手机的解锁密码即可。

此外,还可以通过官方提供的刷机软件,进行刷机解锁。

这些强制解锁的方法,可能会导致手机数据的丢失,建议提前备份好手机中的重要数据,再进行这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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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手机要不要强制gpu渲染 强制gpu渲染能省电吗 长期开着强制gpu渲染影响及利弊分析

全文共 1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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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什么是手机强制gpu渲染?强制进行GPU渲染有什么作用?相信很多机友在“开发人员选项”设置里都见到了“强制进行GPU渲染(在应用程序中使用2D硬件加速)”这个功能,很显然GPU是显卡的意思,那么这个功能具体有什么作用呢?开启之后有什么好处呢?跟着小编来一探究竟吧!

GPU强制渲染概况

GPU强制渲染就是HWA(hard ware acceleraTIon硬件加速)的一种,是系统能够得到更好的优化。GPU相信很多朋友都知道,指的就是显卡,当然手机里肯定也是有显卡的。手机中的GPU和电脑中的GPU的功能是基本一样的,都是为了对图形、图像的处理,而在安卓4.0后,强制GPU渲染功能的加入就可以通过GPU对软件图形图像的处理来减轻CPU的负担,因此开启该功能之后可以大大降低CPU的使用率,从而使得应用软件能够以更快的速度被处理,也就是说能够让Android手机运行一些应用程序时更为流畅。!

开启“强制进行GPU渲染”的弊端。任何东西有利必有弊,“强制进行GPU渲染”也不例外,就看利与弊谁多一些了。首先,图形处理从由CPU承担转移到GPU上,手机是保证运行流畅了,但耗能肯定会相应的提升,这就会造成你的手机续航时间将会缩短一些。其次,有的应用程序存在不支持GPU渲染的情况(小编统计过,不兼容的情况非常之少),在“强制进行GPU渲染”模式下运行这些软件可能会出现崩溃的异常情况。

强制进行GPU渲染的弊端

当然,没有真正的完美,有利便有弊。强制进行GPU渲染也存在一些弊端,具体如下:

一、该功能会增加手机的功耗,降低手机的续航能力

要不要开强制进行GPU渲染呢?

总的来说,强制进行GPU渲染会充分利用手机的GPU,提高手机运行以及一些应用运行的流畅度,但是也是提高手机的功耗。因此我们在没有一些特殊需求(如:玩游戏、看电影等)的时候,建议还是谨慎选择,当然你可以保证电量充足也就无所谓了。

总说“知彼知己,百战不殆”,手机的“强制进行GPU渲染”做到好处与弊端都清楚,你才能应用自如。如果玩家想追求手机的速度、不卡顿的畅快体验的话,小编还是建议你开启“强制进行GPU渲染”。

“强制进行GPU渲染”设置方法:在手机“设置>>关于手机”中找到系统版本号,连续击它7下,就会激活手机的“开发人员选项”,在“开发人员选项”里把 “强制进行GPU渲染(在应用程序中使用2D硬件加速)”选项勾选上,就开户成功了。

好了,以上便是关于强制进行GPU渲染的利于弊的相关的介绍,相信现在大家都知道该如何正确的使用强制进行GPU渲染了吧。

“强制GPU渲染”一定能够让手机更流畅吗?

未必,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你根本没有找到安卓手机卡顿的根本原因。如果单单是CPU的性能不足造成的卡顿,那么这一招确实是管用,但是只要是骁龙801及以上的CPU,性能不足就是笑话。据我所知目前所有的中高端骁龙处理器手机都没有默认开启这个选项,可见一斑。有趣的是魅族的某款机型这一选项是默认开启的,你懂得。

如果你是低端联发科几年前的手机,那么可以尝试一下,如果你是中高端手机,建议还是别作死了,因为GPU长期开启耗电会吓死你。

安卓手机卡顿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其实90%的安卓手机卡顿都不是什么CPU性能不足,而是以下这两点:

1、流氓软件常驻内存和互相唤醒

国产的毒瘤App实在是太多了,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各个App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都在在后台创建很多个进程,塞满你的内存。比如说你的内存还剩200M,这个时候你正在用软件A,当你再切换到软件B的时候,系统就会把A的进程回收掉。当你再切换到A的时候就需要重新载入,给你的感觉就是反应迟钝。而且几十个进程同时在后台运行不仅拖慢CPU的速度,还会拖慢RAM的速度。

2、第二个原因就是安卓用的时间久了,垃圾和缓存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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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电脑卡住了死机如何强制关机重启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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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今天就来给大家说说电脑卡住了死机如何强制关机重启。

操作方法

1

使用组合键”alt+ctrl+delete“强制调出安全选项操作界面。

2

在打开的界面,直接点击右下角的电源按钮,选择关机即可。

3

按住电脑的电源键3秒,可以强制关机,电脑死机可以使用这样方法强制关机。

4

电脑不要长时间的运行。可以避免电脑死机的原因。

5

删除无用的文件,因为这些文件会占据很大的内存从而导致电脑死机。

6

正确的使用电脑,不然硬盘容易出现坏道问题,这样系统文件丢失就容易出现系统死机的问题。还要注意硬盘的寿命。

7

避免同时运行大量软件,一定程度上会导致电脑死机。

8

系统升级或者降级到稳定版本系统问题也是造成死机的重要原因,在不确定系统版本稳定的情况下不要随便升级。一般电脑系统会有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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