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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包含工伤险和意外险吗(精选20篇)

一到暑假,有没有留意到身边的工位顿时空了好多?因为宝贝们放假了,不少家长开始休假,带上娃娃们全家出游。读万卷书固然不如行万里路,但出游不比居家,病痛、意外风险大增,暑假全家出游可能要面对的“旅游病”、突发意外情况如何应对?听专家团队来一一讲解。小编整理的这份旅途应急宝典请收藏好!五种“旅游病”要防,暑假出门游玩,拉肚子、痛风发作、中暑、晒伤……都是有可能的!别慌,应急专家团教您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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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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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那么,试用期工伤赔偿呢?下面就让小编来介绍一下吧!

试用期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1、工伤赔偿同员工有没过试用期没有关系,只要等级相同,补偿金额是一样的;

2、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3、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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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房屋拆除收费标准是什么? 包含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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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除收费标准是什么?该标准关系到金额的多少,那么房屋拆除收费标准中都包含哪些内容?不同的城市有哪些不同的标准呢?

房屋拆除收费标准:

房屋拆迁管理费,以城市拆迁规模大小,按照不超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的0.5-1%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财政部门制定。屋拆迁管理部门除收取房屋拆迁管理费外,不得再另外收取拆迁许可证等其它费用。由财政金额拨给事业费的拆迁管理部门,不得收取拆迁管理费。各级财政拨付给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事业费,不得因本《通知》而减少或停止拨付。

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必须到物价部门申领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对收费收入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财政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各级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收费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乱收费、乱开支者,依照有关法规予以查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为准。

补偿安置的时间界点:

1、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相关法规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经废纸,依据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年1月20日温家宝签署。

货币的补偿是以被拆迁房屋所处地段的当前价格来衡量的。房屋的产权调换则需要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进行房屋与安置房的价格结算。根据被拆迁人的要求可以是异地兑换,也可以是同地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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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伤险是社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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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相信对大家来说已经并不陌生了,但是工伤险是社保吗?两者有什么关系吗?不妨随来一起探讨下相关的工伤安全小知识吧

关于这个问题,小编的看法是:

1、工伤保险属于社保中的一部分;

2、具体来说,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种保险。

讲到这里,小编也想问问大家,是否知道工伤险的作用是什么呢?

1、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职工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的实施是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的标志和成果。

2、实行工伤保险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以及其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和家属的后顾之忧、工伤补偿体现出国家和社会对职工的尊重,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3、建立工伤保险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工伤保险与生产单位改善劳动条件、防病防伤、安全教育,医疗康复、社会服务等工作紧密相联。对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的安全生产,防止或减少工伤、职业病,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至关重要。

4、工伤保险保障了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妥善处理事故和恢复生产,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安定。

所以说,工伤险对大家来说还是很重要的,大家也要多了解相关的工伤安全小知识,这样才能更好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好了,今天的分享,小编就讲这么多了,后期还会为大家更新关于工伤保险适用于哪些疾病的知识,请大家不要错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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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客人在酒店发生意外索赔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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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如何获得顾客的满意,首先要从安全问题着手,安全问题也是客人首先考虑到的。那么,客人在酒店发生意外索赔方法是什么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客人在酒店发生意外索赔方法:

客人可以与酒店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酒店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1、对部门和个人通过各种途径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并认真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进行彻底整改.

2、酒店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3、各部门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并立即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负责协调解决。

4、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将员工报告、检查发现、上报等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现、隐患具体情况、采取的措施、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逐条进行详细记录。

5、办公室对事故隐患进行定期汇总向酒店领导汇报,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6、对事故隐患未履行职责,不认真监管或未按规定上报的各类隐患,发生问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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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儿童意外伤害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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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人身意外事故发生地有哪些是我们要了解的重要知识。意外伤害是指,在儿童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他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那么儿童意外伤害如何赔偿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一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

儿童意外伤害的赔偿: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了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还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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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如何防止猫咪发生意外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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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猫

冬天的时候会发生猫咪躲在车子里的情况,很多车主不忍心在猫咪没有出来的情况下开车,担心会给他们带来危险,但是一直等下去也不是办法,猫咪体积小,动作灵活,一般人都无法抓到。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呢?

1、上车先按按喇叭就好了,猫咪害怕就会自己跑出来。

2、发动汽车前先摁两声喇叭或拍拍引擎盖。

3、碰到有车的邻居,跟他(她)们讲一下猫钻车里的问题,让他们拍打4个轮盖,响个喇叭,每次看到车主就说一下,慢慢的,一般友善一点的邻居也就知道要小心了。

4、对付钻机舱的猫,可以拿喷雾式的杀虫剂在车底喷一喷,专门喷猫可能钻入机舱的入口。据对自家猫咪的观察,我发现猫因嗅觉特灵,而且对杀虫剂的味道特别敏感。只要喷过杀虫剂的地方,猫一般都会躲着走。但千万不要喷在可能给车子造成伤害的部位,否则也是得不偿失的。

5、开车前先打开发动机盖子看看里面有没有猫猫狗狗。

6、过一段时间,就把车从里到外清洗干净,最好连发动机舱内也清洗。如果已有过老鼠“造访”的经历,更应该仔细清洗,去掉“鼠味”,可以洒些鼠药或杀虫剂之类的刺激药水,这样老鼠就不会那么放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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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细数小孩子日常发生的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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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意外伤害最常发生的地点有哪些呢?首先是在家中,意外发生率为43.2%,其次是在学校和幼儿园、街道和公路上。而这些正是孩子生活中最经常接触的地方,为了孩子的生命安全,小编就来细数小孩子日常发生的意外事件,家长们要注意防范哦!

经常出现的意外伤害有以下几种:

电击伤

家长应注意将电灯开关和插座安装得高些,不要让孩子玩弄。有的孩子出于好奇,用手去摸而造成电击伤,重者可以死亡。

摔伤

孩子爱爬高,容易从高处摔下。如农村炕较高;有的床无栏杆;孩子爱爬窗户,尤其楼房,若窗户上无栅栏、风钩和插销,孩子容易扑空摔下,而且摔伤、摔残。摔死的并不少见。

溺水

有的农村将水缸埋在地面下一部分,缸沿较低,或土水井未盖盖,孩子不小心很容易掉进去;稍大一点的孩子去河里或非游泳区游泳,淹着的、淹死的年年均有发生。

气管异物

小孩子把花生米、瓜籽、玉米豆、红枣核等,误入气管的事屡屡发生。有些个别孩子吃东西时说话、笑、哭、跑等均易造成气管异物。气管异物易造成窒息,应及时送医院处理。抢救不及时,也可死亡。

眼外伤

孩子互相打闹,用木棍、柳条、铅笔等玩耍极易引起孩子的眼外伤。尤其在节日。邻家办喜事时容易被爆竹意外的炸伤眼睛。这种眼外伤年年都有发生。有的造成外伤性白内障,有的眼球被摘除,严重影响了孩子的学习与生活。现在北京、广州、上海等城市取消了烟花爆竹是一件大好事,杜绝了许多事故的发生。

喉外伤

孩子将铅笔。筷子等较尖锐的东西含在口里来回跑,摔后极易刺伤喉部造成喉外伤。有的小孩子吃带刺的鱼肉,将尖利的鱼刺吞咽至喉部卡住,容易刺破喉部,引起局部疼痛、感染和化脓,甚至可引起败血症。

交通事故

孩子过马路时无人带领或在马路上猛跑,被轧死或碰伤的事常有发生。

烫伤

孩子走路不小心碰倒暖瓶、水壶、热粥、热汤等烫伤均有发生,碰倒煤炉可造成烧伤。用火柴玩点燃易燃物引起火灾烧伤、烧死的也屡见不鲜。

吃错药

造成的药物中毒或灼伤孩子误服了安眠药、避孕药、抗风湿药可引起药物中毒;误服了灭鼠药可造成死亡;误服了石碳酸可造成口腔粘膜、喉、食管、胃的灼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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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防范孩子发生意外,安全教育是必要的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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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我们在媒体报道经常可以看到孩子走失的情况,家长们不知道怎样找回孩子,而且后悔当初没有告诉孩子一些安全教育知识,从这可以看出关于防范孩子发生意外,安全教育是必要的。

防范孩子发生意外,安全教育是必要的

前不久的一天傍晚,我坐公交车回家。车快到终点站时,车上只剩下我和一个五六岁大的男孩。这么小的孩子,咋会独自坐车?我有些奇怪,可又以为孩子是公交司机的亲戚,就没太在意。车到站后,我刚准备下车,司机提醒我带上孩子。我一头雾水,向司机解释说,这不是我的孩子。这时,小男孩“哇”的一声哭了起来。司机只好一边安慰孩子,一边打电话报警。

其实,类似的事情时有发生,一些孩子比较大了,已经上小学了,可和家长走失后依旧茫然不知所措,只知道抹眼泪、要妈妈,有的还说不出家住哪里,家长的电话等信息,把人急得够呛。当然,这不能怪孩子,主要是平时家长没有教过相关知识。在不少家长看来,智育才是最重要的,别的都无关紧要,因此从不会告诉孩子遇到突发情况后该如何应对。这样一来,孩子若是遭遇意外,自然会束手无策了。

对此,家长一方面要尽好看护职责,一方面也要未雨绸缪,经常对孩子进行相关教育,告诉他们遭遇意外后该咋办。如让孩子记住家里的电话号码,告诉他们若是迷路或和家长走失了不要慌张,而要及时向警察求助等,如此,孩子遇到意外自然就不会惊慌失措了,从而最大程度上避免遭遇伤害。

因此,从现在开始,家长们不要疏于对孩子的安全教育,避免孩子走失,这些情况再次发生。如果你对儿童防拐骗方法有哪些等有关儿童出行方面的知识还有疑问,请继续关注儿童防拐骗安全常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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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工伤保险的作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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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工作中,相信大家可能也都知道工伤保险对我们来说,其实还是挺重要的,那么关于具体工伤保险的作用是什么,大家有认真了解过吗?不妨今天借此机会,小编就来为大家一起普及一下这方面的工伤安全小知识,希望大家可以对此多一些了解。

关于工伤保险的作用是什么,小编为大家整理为一下几点,供大家作为参考:

1、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职工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的实施是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的标志和成果。

2、实行工伤保险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以及其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和家属的后顾之忧、工伤补偿体现出国家和社会对职工的尊重,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3、建立工伤保险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工伤保险与生产单位改善劳动条件、防病防伤、安全教育,医疗康复、社会服务等工作紧密相联。对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的安全生产,防止或减少工伤、职业病,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至关重要。

4、工伤保险保障了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妥善处理事故和恢复生产,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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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工伤保险断缴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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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现在不管是在我们生活还是工作中都是很常见的,可是一般情况下工伤保险断缴怎么办呢?不如和小编来一起了解下这方面的工伤安全小知识吧,我们一起来看看工伤保险适用于哪些疾病。

为您解答:工伤保险是单位为员工缴纳的,在没有工作期间断交是没有任何影响的,但是在工作过程中是必须处于参保状态才能得到保障。所以说大家的工伤保险如果是在没有上班的情况下断缴了对大家也没有任何影响,大家不用担心这个问题,只要在上班期间,交上就可以了。

那么具体工伤保险都有哪些作用呢?

其实国家实行工伤保险,是为了保证工伤职工的切身利益。职工受伤得到很好的医治和赔偿,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是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很多企业不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工伤之后,单位不给予赔偿或者不按照规定赔偿,让职工的利益受损,尤其是困难企业,职工死亡的,赔偿更是难以得到保障,因此,虽然说,不缴纳工伤保险,由单位负责赔偿,但是很多单位落实不到位,实际上得不到应该得到的赔偿。如果参加工伤保险,即使单位破产,职工也是照常享受工伤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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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如何选取excel所有包含公式的单元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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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日常的工作中,使用excel工作表时会使用到大量的公式,当我们需要对工作表中的包含公式的单元格进行不同颜色字体等设置用于提醒以便纠错,或者是需要进行保护的时候,就需要进行查找,但是手工的一个个的查找不仅效率低下,而且出错遗漏的概率很高,本篇就来教大家如何快速选取工作表中所有包含公式的单元格。

1、如图所示的例子,计算长方体体积。

2、这个例子相对简单,我们可以手工将含有的公式的单元格挑选出来。

3、但是如果碰到包含公式比较多且规律性不是很强的复杂表格,手工就会非常繁琐,就需要我们换一个思路了。点击“编辑”,选择“查找”,如果是07版本的,从开始菜单项,选择编辑工具栏中的“查找和选择”。

4、点击“选项”,查找范围选择“公式”。输入“product”或者需要查找的任何公式,这里需要注意的是2003版的只能输入公式才能查找,07版的直接点击“公式”就可以查找。

5、如图,所有的公式都被查找出来,但是如果输入的是“=单元格*单元格*单元格”,如最开始手工查找的图所示的那种貌似是无法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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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建筑工人买意外保险哪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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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在保险公司里它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那么一般建筑工人意外保险哪种合适呢?善于研究相关职业保险小知识的来为大家介绍一下,我们一起来看看哪些职业最易出现意外伤害。

对于建筑工人来说,由于职业风险相对较高,保险尤其是意外险的费率,因此在投保时,建议首先是要完善相关的政策保险体系,其次可以考虑选择一些合适的意外险产品进行团体投保。根据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前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保险。而施工单位在投保团体险时一般不能确定被保险工人的人数,保险公司在承保时也只能根据工程的规模、施工承包合同价格来确定保费费率。

以下几种大家也可以作为参考:

1)人身意外险:工地上工人最需要的保险是意外保险,虽然现在国家规定了施工单位需要统一给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人购买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但大部份额度较低甚至有些单位不买。自己加购点虽属消费形(不返还本金),但风险无处不在,少量投资以备不时之需。不需太多,100~200元左右就行。

2)重疾保险:年轻时候买费率较低,交费期限长一点负担不重。如国寿的康恒终身30年交万元保额年交二百多元,这是以后的终身财富。

3)适量的分红险:强制储蓄,这是以后合法的私房钱,没有人能拿得走。但交费期限不能太长(3~5年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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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工伤认定书可否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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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就是工伤认定。那么你对工伤认定书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工伤认定书的相关法律知识。

工行认定不予受理的情况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看过“工伤认定书可否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

工伤认定书可以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

基本案情

某建筑公司承包了某通讯公司的部分基础建设工程,并将该工程的部分项目承包给自然人刘某,后刘某聘请包括何某在内的十人到该工地工作。

何某于2009年5月8日在工地中工作时受伤。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9年12月11日作出工伤认定,认定何某的受伤属工伤,且该工伤认定显示单位名称为某建筑公司。后何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其与某建筑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工伤认定书可否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

裁判结果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判认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已对何某与某建筑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进行了确认,现该工伤认定已生效,故据此认定何某与某建筑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裁判要旨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授权作出的工伤认定中确认了工伤认定申请员工的用工单位,已生效的工伤认定应作为认定工伤员工与用工单位之间成立劳动关系的依据。

实务评析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能否作为认定双方当事人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

工伤认定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认定书作为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行为的载体,在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后,若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该认定书提起行政复议,则该工伤认定书即生效。

原《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由此可见,申请工伤认定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亦即劳动行政部门在作出工伤认定时已对申请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进行过审查核实,在此基础上所作出的工伤认定已确认申请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人民法院应对该行政认定予以采纳,并据此确认何某与某建筑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在本案讨论过程中,对该案的处理也有不同意见,认为法院在认定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时,应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从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是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是否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以及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否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等方面来审查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工伤认定书仅仅是证据之一,如有证据推翻工伤认定书,则不应仅凭工伤认定书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据此,在本案中,何某系刘某雇佣的员工,其应与刘某之间形成雇佣关系。某建筑公司作为违法发包方,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某建筑公司只是承担用工主体应承担的责任,而不能据此认定某建筑公司与劳动者之间成立劳动关系。

另外,在一些地方性法规(例如《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中,直接规定了由违法发包方承担工伤责任。即该责任的承担并非基于发包方与员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据此,在本案情形中,某建筑公司将其承包的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个人,其应对该个人雇请的员工承担工伤责任,但并非某建筑公司就是该工伤员工何某的用人单位,即某建筑公司与何某并不成立劳动关系。

并且,一旦认定某建筑公司与何某成立劳动关系,则何某除了可以要求某建筑公司承担工伤责任之外,还可以同时要求某建筑公司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等,但因某建筑公司事实上并未与何某成立劳动关系,故此种处理结果对某建筑公司是不公平的。

就本案的处理,单从法律上来说,更倾向于同意第二种观点,即认为不能仅凭工伤认定来认定双方的劳动关系。但该种观点也有其矛盾之处,其将工伤认定书作为证据之一,且系待证证据,认为其存在被其他证据反驳的可能性。

而依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行政部门依职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由行政复议机关依行政复议程序或由人民法院依行政诉讼程序予以撤销或变更。故该种观点有与法律规定冲突之嫌。

同时,从社会效果来看,第一种做法或许会有助于规范某些企业的发包、转包行为,其会考虑、因非法发包、转包行为会带来用工风险,进而避免非法发包、转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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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儿童意外伤害频发,预防是最好的保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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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宝宝已经自己会爬或会走时,虽然你可以放下他,让他自己跑,可是,实际要考虑的安全因素会更多,并且要考虑得更细。因此儿童意外伤害频发,预防是最好的保护神

意外伤害成儿童杀手

跌落是儿童意外伤害的首要原因之一,我国每年有近700名孩子因意外跌落而离开了我们!

2005年10月24日,上海一位5岁的小毅从3楼坠下。那天,他奶奶在家看管他,临时有事,离开了家,就在这时,小毅从窗户上摔下,跌落在地上。

烫伤是另一个造成儿童死亡的重要原因。

2007年2月,14个月大的鹏鹏全身24%的皮肤二度烫伤,而烫伤宝宝的是一个放在被子的热水袋突然爆炸所致。一岁多的小林坐了凳子上,桌上倒下的热水瓶烫伤了整个脸。

异物卡喉也是造成儿童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名5个月大的女婴,在家人喂食果冻后不幸卡住气管出现窒息,事故发生后虽经紧急抢救但最终还是没能挽回孩子的生命。这悲惨的一幕就发生在广州天河区东圃红十字会医院内。

预防是最好的保护神

跌落是0—14岁儿童发生意外伤害的第一原因,其中0-4岁幼儿的跌落,约有超过80%是在家中发生的。幼儿从楼梯、床、窗、家具以及家中其他的物体上跌落,这是与儿童的好奇性,以及自身运动技巧的发展相关联的。10岁以下的儿童是发生因跌落而受伤或致死的高发人群。

而0-4岁的幼儿更易摔落,是因为幼儿的头盖骨还没有完全地发展好,并且人的重心点较高,所以比成人更容易跌落而导致头部受伤。头部受伤易发生死亡并会对幼儿产生严重的伤害,如引起智力和其他功能的障碍等。婴儿从成人的膝盖上跌落,也可能会引起脑震荡,头骨破裂,或颅内出血等。

家中可能会引起婴幼儿跌落的地方如阳台、窗户、台阶、幼儿学步车、家具等,家长应做足预防措施。

把家中暖瓶,饮水器和电饭煲等热容器放在高处,使孩子不易碰到;尽量不用桌布,以防孩子拉扯桌布引起盛放热液的容器翻到等防烫伤措施也非常重要。

0-5岁的孩子气管很细,即便是很小的颗粒被误吞入或吸入,都极可能阻塞气道导致窒息。预防意外窒息的方法很多:检查儿童床,拿掉枕头、毛绒玩具和其他松软物体,这些都是引起孩子睡觉时窒息的隐患;儿童床上最好不挂玩具,如果要挂,绳子长度不易过长(7英寸);不要给3岁以下的孩子吃圆形坚硬的小颗粒食物,如硬糖、坚果、葡萄和爆米花等。

总之,无论在家或者是外出,家长们都一定不要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时刻关注着孩子的安全,这样才能避免孩子发生意外伤害。如果你想掌握更多如何预防儿童玩耍摔倒这方面知识,请锁定接下来的的持续更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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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景区管理不当游客发生意外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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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人身意外事故发生地有哪些是我们要了解的重要知识。随着旅游市场的不断发展,各地纷纷推出特色旅游,但由于旅游在中国还未成熟,许多景区在开发规划方面还没有形成完整、统一、科学的理论体系,中国的旅游景区开发管理体制还存在诸多问题。那么景区管理不当游客发生意外如何维权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一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

景区踩踏事故中受伤维权的正常途径是向旅游局举报。景区管理不当游客发生意外应该找景区赔偿,旅行社应该没有责任,如果客人已经购买了旅游意外险应该是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的。一般旅游意外险都是客人自愿买的,旅行社可帮其代办。

旅游景区安全保障义务是民事法律为保护游客人身安全而确定的法定义务,该义务来自于法律的规定及诚实信用的民法基本原则,具体内容包括提醒、警示、警告、疏导、制止及及时的救助。景区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游客伤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景区不是对一切损害都承担责任,景区可举证证明自己已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游客的故意或过失、第三人已承担了责任、不可抗力等情形予以全部或部分免责。旅游景区侵害行为与旅行社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损害后果,应承担连带责任;旅游景区侵害行为与旅行社过错行为间接结合发生损害后果,应根据各自过错大小及原因力比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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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安全须知:游泳意外急救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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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炎夏日,游泳池成了人们消夏常去的场所。游泳虽然能锻炼身体,但如何保证夏季游泳安全也是十分重要。下面小编就来讲介绍安全须知:游泳意外急救常识。

(一)防止溺水事故

1、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摸底和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宜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选择好的游泳场所,对场所的环境,如该水库、浴场是否卫生,水下是否平坦,有无暗礁、暗流、杂草,水域的深浅等情况要了解清楚。

2、必须要有组织并在老师或熟悉水性的人的带领下去游泳。以便互相照顾。如果集体组织外出游泳,下水前后都要清点人数、并指定救生员做安全保护。

3、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备,先活动活动身体,如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镶有假牙的同学,应将假牙取下,以防呛水时假牙落入食管或气管。

4、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更不要酒后游泳。

5、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6、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7、在游泳中遇到溺水事故时,现场急救刻不容缓,心肺复苏最为重要。将溺水者救上岸后,要立即清除口腔、鼻咽腔的呕吐物和泥沙等杂物,保持呼吸通畅;应将其舌头拉出,以免后翻堵塞呼吸道;将溺水者的腹部垫高,使胸及头部下垂,或抱其双腿将腹部放在急救者肩部,做走动或跳动"倒水"动作。恢复溺水者呼吸是急救成败的关键,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可采取口对口或口对鼻的人工呼吸方式,在急救的同时应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严禁到天然河流、湖泊、池塘或缺乏救护人员和无安全设施的游泳场馆游泳;严禁未经家长同意擅自外出游泳;严禁到深水区域或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家长陪同学生去游泳,请要求学生下水前做好准备活动、了解场馆深、浅水区域、掌握游泳的技巧和自救办法后,携带救生圈,在家长和救护人员的救护范围内方可游泳;

(二)如何预防游泳时下肢抽筋:

游泳前一定要做好暖身运动。

游泳前应考虑身体状况,如果太饱、太饿或过度疲劳时,不要游泳。

游泳前先在四肢撩些水,然后再跳入水中。不要立刻跳入水中。

游泳时如胸痛,可用力压胸口,等到稍好时再上岸,腹部疼痛时,应上岸,最好喝一些热的饮料或热汤,以保持身体温暖。

(三)游泳中的自救和互救:

1.游泳中的突然下沉

此危险常见于初学游泳者或泳技不高者。在游进当中会感觉身体突然没劲了,然后身体下沉。这种情况主要是对自身的体力估计不足,体力分配不均匀,体力消耗过大,自身没有觉察,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冷静,可在身体下沉时闭住呼吸,使体内肺部充满气体,片刻,身体会自然上浮,然后,划小蛙泳手(手部向下按压划水),蹬小蛙泳腿(主要以小腿,脚踝由内向外划圆),逐渐过渡到蛙泳。如果身边有水线等辅助设施,可借助休息一会儿再游。

2.肌肉抽筋的自救、水中抽筋

由于身体在水中电解质释放过多、水比较寒冷、体能消耗过大、陆上的准备活动做得不够充分等原因造成。一般为腿部和脚趾抽筋最为常见。如果您遇到这种情况,首先应保持身体在水中的平衡,腿部尽量伸直,然后用手抓住脚踝,脚尖向身体方向钩起,把脚尖尽量向自身方向扳拉,直到抽筋消失。如果抽筋过重,腿部已抽缩麻木,可一边扳拉,一边向岸边游进,也可大声呼救。

3.在救助他人时遇到危险的解脱与自救

在游泳时难免会碰上他人水中遇险,在他人危难的时刻,我们都需要伸出救援的双手,然而,在我们救助溺水者的时候,溺水者由于恐慌,害怕而神志不清,慌乱中往往抓抱救生者,有可能我们在实行拖运之前被抓住或抱住,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需要沉着冷静的运用解脱技术,摆脱溺水者,然后再实施救助。

4.在自然水域中被水草缠绕

在野外自然水域中游泳,一定要先观察水下环境。如果不幸遇到水草或渔网缠绕,一定要保持冷静,千万不要挣扎。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保持冷静,才有机会解脱。缠绕发现得越早越容易解脱。被缠绕后,首先应放松身体,观察缠绕情况,寻找解脱的方法,如果解脱不了,可大声呼救。(水草和缠绕的绳尖会随着身体的放松而向外向上扩散,只要仔细寻找根源就会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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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意外伤害险的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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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险那么受欢迎,那么它肯定有自身的一些优势吧?没错,意外伤害险优点很多,这也是它能在如此多保险险种中脱颖而出的关键。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来讲讲这方面的职业保险小知识-意外伤害险的的优点,希望大家也能了解到更多哪些职业最易出现意外伤害。

意外伤害险的的优点:

意外伤害险优点——选择广

意外伤害险的选择比较广,比如航空意外啊、旅游意外啊、交通工具意外等等,大家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最适合的产品,而且手续办理起来很方便简洁,对于投保者来说,意外伤害险涵盖的意外事故也比较多。

意外伤害险优点——保费低廉

意外伤害险的保费比较低,但是保额却并不低。通常都达到了几十万的保额,对于投保者来讲,真的是花比较少的钱,得到比较好的保障,非常划算。

意外伤害险优点——保期灵活

意外伤害险的保期比较灵活,有一年期的,也有几个月的,甚至还有几天几个小时的。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灵活的选择,比如要旅游需出行几天,就买个几天的,如果觉得平时有必要参保,就买个一年期的,让投保者很容易选择。

小结:意外风险无处不在,一旦发生意外,对我们自己或对家人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伤害,无论是金钱还是身体或是心灵上,都会受到伤害,有了保险,不是就不会发生意外,只是当意外来临时,能最低的减少伤害程度,无论是医疗还是意外伤害方面,都可以得到一定的理赔,所以购买一份意外险,还是非常有必要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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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工伤骨折如何评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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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鉴定是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重要环节,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对赔偿数额的多少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那么,工伤骨折如何评伤残等级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工伤骨折评定伤残等级:

一般如果骨折治愈后无功能障碍或者轻度障碍的,都可以认定为十级伤残。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者均为工伤十级。

工伤鉴定程序的法律规定: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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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在饭店工作被烫伤属于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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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在大家身边,有没有从事着餐饮业的朋友,比如说厨师之类的,那么一般像在饭店工作被烫伤属于工伤吗?专注于研究这方面工伤安全小知识的今天来为您介绍下,希望大家也能多了解一些工伤保险适用于哪些疾病。

小编来为您解答: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范围,工作环境下受伤的都属于工伤范畴,员工是可以申请工伤赔付,享受工伤待遇的,所以对于上面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小编在这里还要提醒大家的是,一定要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社保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社保支付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费用由社保或单位全部承担,工伤治疗的康复期间工资照发,单位按住院按70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和实际支出的护理费用。另外,工伤赔偿基数按照受伤之前12个月的实际正常工作月份应发平均工资计算,社保赔偿的基数如与实际工资存在差额,则单位要承担差额的赔偿责任。如果单位没有办理工伤保险中,则全部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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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工伤事故的预防措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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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从事生产过程中,由于产品加工生产的工序和使用的机器设备等,很多企业难免都会发生工伤事故。而对于因工伤产生的经济补偿,只要不是职工醉酒、自残自杀或故意犯罪产生的,在处理事故时是不会考虑劳动者的过错,也就是工伤事故的发生虽然是因为职工疏忽大意而产生,但企业仍要对工伤职工进行经济补偿。那么工伤事故的预防措施有哪些呢?专注于研究工伤安全小知识的来为大家来介绍一些方法。

一、对职工特别是新职工进行职业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据有关资料统计分析,绝大多数工伤事故都是因为职工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意识较差造成的。一些新进入企业工作的职工,由于没有经过专业的技术培训和职业教育,对所要从事的生产过程和设备操作是十分陌生的,因此,新进入职工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显的十分重要。同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培训,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杜绝违章行为发生,维护生产秩序。

二、完善科学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企业要想尽可能减少工伤事故,就必须完善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建立标准化作业制度,对职工要经过培训后方能持证上岗,用科学的管理制度防范和杜绝工伤事故发生。

三、及时发放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企业对一些特殊岗的职工,要及时发放手套、安全帽、防尘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向职工配备这些用品不是一种福利,而是为了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减少工伤事故的一种预防措施。在向职工发生这些劳动保护用品时,应同时建立相关保管、使用、回收制度,确保劳动保护用品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工作时应考虑职工身体承受能力。

少数企业在安排生产时,为了赶工期尽早出货,往往安排员工加班加点,在连续疲劳工作的情况下,很容易发生工伤事故,作为企业要防止因疲劳工作产生工伤。

五、定期对企业生产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防止因生产设备的原因发生事故。

企业的生产设备长时间使用可能会产生损坏或老化,及时检测和维护生产设备是可以避免一些事故产生。同时,对生产车间等场所的硬件设施也要进行安全检测,避免不必要事故产生。

对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不管是对于企业还是职工个人而言,都是一件有所伤害的事情,所以我们更应该积极的行动起来,预防此类事情的发生。后期小编还会为大家更新更多企业员工在工作时该如何预防工伤的专业知识,请大家一定不要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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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意外伤害险有年龄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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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意外和大病小病,如何保证自身的安全和健康呢?投保一份意外险是十分明智的选择。那么,意外伤害险有年龄限制吗?想了解相关职业保险小知识的朋友,来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小编带大家来看看哪些职业最易出现意外伤害。

在这里,小编可以肯定的告诉大家,是有年龄限制的,但划分不很严格,通常80岁以下。对职业等级要求严格,4级以下基本相同。

投保年龄:目前老年意外险这一保险产品主要针对50-70周岁之间的老人,无须体检即可投保,有的可以续保到80周岁。就各家保险公司推出的产品来看,泰康人寿“康寿保”50-70周岁老人都可以投保,最高续保年龄75周岁;友邦的“永安保”投保年龄为50-75周岁;中意人寿的“乐天年”规定,投保人的年龄为50-70周岁,且可以续保到80周岁。

保险责任:综合性老年意外险对因意外事故发生的残疾和身故进行保险,还提供意外伤害产生的门诊、急诊、住院费用等医疗费用,涵盖了老年人可能遇到的各种意外风险。以泰康“康寿保”为例,保险责任包括意外身故、意外致残、符合赔付条件程度的意外骨折及关节脱位保障、意外烧伤保障、特定意外住院以及意外护理保障。

关于今天的问题,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我们每天分享的这些知识可以带给大家更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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