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旅游者

旅游者知识专题栏目,提供与旅游者相关内容的知识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旅游者问题。

分享

浏览

50

文章

11

生态旅游者是什么?生态旅游者有什么用?

全文共 326 字

+ 加入清单

生态旅游者就是生态旅游中的人,指不破坏大自然,完全融入自然生态中体验大自然的生存形态。生态旅游在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兴起,很多人已经加入到生态旅游的行列,成为了生态旅游者。

生态旅游兴起的时代背景是人类处于工业文明的后期。在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极大丰富的同时,资源问题、环境问题、生态问题等一系列全球性生存危机使人类的环境意识开始觉醒,绿色运动及绿色消费席卷全世界。人类对自身生存方式、发展模式的思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来的多,于是可持续发展思想应运而生。人类对自身生存方式、发展模式的思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来的多,于是可持续发展思想应运而生。而随着可持续发展思想的传播和渗透,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日渐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最终慢慢人们从传统的旅游过度成为生态旅游者。

展开阅读全文

旅游者应如何同旅行社打交道

全文共 981 字

+ 加入清单

出去旅游,旅游合同是护身符。由于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与一般商品不同。对一般商品,消费者在购买时即可对其内在质量、外观形态、使用性能有个比较清楚的了解,消费者较易选择。旅游商品提供的是一种未来的服务,在消费者购买的时候,对它的内在质量并不了解,有先交钱、后上路的消费特点,旅游合同自然成为旅游者的护身符。尽管有其它的事实认证,但是旅游者与旅行社或个人发生纠纷,旅游管理部门进行裁定,给“说法儿”的重要依据仍然是合同。那么,旅游者应如何同旅行社打交道呢?下面一起随小编来看看吧。

签订合同规范详细

旅游者出行前一定要与旅行社规范、详细签订旅游合同,在旅游合同中要明确游览景点数目、导游服务标准等等,明确旅行社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要注意几个方面:是否提供规范性的合同文本,是否加盖单位公章;是否提供国家正式使用的银钱收据等。实在难以确定,还可以向旅游管理部门咨询。

不要随便变更协议

在旅行中,双方要按合同履行自己的承诺。如果旅行社不按合同办事,像改变酒店星级、降低用餐标准、飞机改火车、卧铺变硬坐等行径,旅游者要将其违约事实和造成的后果真实的记录下来,尽可能的保留物证,以便今后向有关部门投诉。反之,旅游者变更协议,如暂时离团、提前返回等也要事先通报旅行社,并最好达成书面协议。擅自变更,旅游者要“小心”旅行社的反投诉。对导游改变行程、收受回扣、带团“扎店”等违法违规现象,国家旅游局于1999年10月发布实施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从法规上进行了严格的制约处罚。旅游者也要理智判断,勇于提出异议,提醒导游,规劝其按旅游合同保证接待服务质量。

客观看待质量问题

在旅游过程中,旅游者也应客观看待旅游服务中的质量问题。极少数人以为自己交了钱就是“大爷”,甚至有个别游客仅对法律一知半解,打着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旗号,提出过分要求,没完没了,显然缺乏理智,失之偏颇。对旅行社的服务不满意,有权投诉,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绳,切不能漫天要价,事事以“上帝”自居,合同双方应当是平等的。

只要旅游者是向正规注册的旅行社报名,且按规定签订旅游合同,就有权投诉。之所以强调正规注册的旅行社,就因为他们向当地的旅游管理部门交纳了服务质量保证金,才获得了合法经营的权利。为此,旅游者的利益是有保障的。质监所将按照国家颁布的《旅行社管理规定》、《旅游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对旅行社的行为进行认证,从而维护旅游者的利益。

展开阅读全文

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参加自费项目吗

全文共 566 字

+ 加入清单

旅行社常常抛出所谓的“低价游”,但事实上到达目的地之后,你会发现走到哪里导游都要收钱。几天下来,实际交给旅行社和导游的钱,可能早就超过了你报团的费用。那么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参加自费项目吗?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强迫购物、强迫参加自费项目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法律规定,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法律还提出,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另行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应当相应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公益性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珍贵文物收藏单位外,应当逐步免费开放。

法律规定,对自然资源和文物等人文资源进行旅游利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资源、生态保护和文物安全的要求,尊重和维护当地传统文化和习俗,维护资源的区域整体性、文化代表性和地域特殊性,并考虑军事设施保护的需要。

展开阅读全文

外国旅游者出入境主要需要那些证件

全文共 639 字

+ 加入清单

外国旅游者要是想要来到中国旅游,那么出入境的时候需要准备很多的证件,那么外国旅游者出入境主要需要那些证件?的小编来详细的介绍一下。

中国旅游者出入境的有效证件主要有:护照,签证。

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护照(Passport)一词在英文中是口岸通行证的意思。也就是说,护照是公民旅行通过各国国际口岸的一种通行证明。所以,世界上一些国家通常也颁发代替护照的通行。

签证(visa),是一个国家的主权机关在本国或外国公民所持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上的签注、盖印,以表示允许其出入本国国境或者经过国境的手续,也可以说是颁发给他们的一项签注式的证明。概括的说,签证是一个国家的出入境管理机构(例如移民局或其驻外使领馆),对外国公民表示批准入境所签发的一种文件。

补充:中国居民前往港澳台需要办理港澳通行证,和台湾通行证。

1、港澳通行证俗称双程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

2、台湾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给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的旅行通行证件。入境台湾地区时,和台湾地区”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发给的入台证一并查验。

所以说外国旅游者出入境需要的证件有上述这些,这些证件都是必须要准备的,如果对这些旅游准备知识不了解,可以关注,还要时刻关注外出旅行必须携带哪些用品等知识。

展开阅读全文

旅游者对自费项目可拒绝吗

全文共 718 字

+ 加入清单

现在很多人在外出旅行时会选择跟团出行。对于旅游过程中购物和需要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旅行社不得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购物活动或需要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那么旅游者对自费项目可拒绝吗?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一旅游消费知识。

为适应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旅游形势的变化,国家旅游局日前对《旅行社条例》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两部行政法规合并修订为《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新条例加大了旅游者权益保护力度,同时要求旅行社经营管理更加规范。“零团费”、“强制购物”等被严令禁止。

新条例规定,旅行社不能低价接待旅游者,诱骗旅游者订包价合同、参加购物活动或付费项目,因旅游者年龄职业差异、不同意参加购物或付费项目提高费用,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并得到签字确认安排购物或付费项目,剥夺旅游者反悔权,浪费旅游者时间,诱骗强迫购物,如违反以上规定,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新条例还明确:旅行社有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行为等,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就其所购物品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费用,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除了罚款和退款,修订草案还做了一系列事先的“预防性”规定。具体包括:旅行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应在包价旅游合同中明列,并与旅游者协商一致做出准确详细说明,游客要签字确认;旅行社要在合同中写明,行程中一共有几次购物,都要去什么购物场所,每次停留时间多长;如有另付费项目,旅行社需要写明项目内容、活动时长、价格等。

通过上面的介绍我们知道旅游者对自费项目是可以拒绝的。希望大家可以理性的进行旅游消费,以防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展开阅读全文

旅行社有义务提醒旅游者购买意外保险吗

全文共 659 字

+ 加入清单

相信很多人外出旅游都不知道购买旅游保险,那么旅行社有义务提醒旅游者购买意外保险吗?下面请大家跟随小编的脚步来寻找答案吧。

旅行社有义务提醒旅游者购买意外保险吗?当然有了,小编分析如下;

1、《旅游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旅行社应当提示参加团队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旅行社,应当依照《旅行社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本办法所称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导游或者领队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旅游意外保险。旅游意外保险的投保人应当是旅游者,受益人也是旅游者。《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了旅行社“可以”向旅游者推荐意外险,是一种任意性的规范,而不是像旅行社责任险那样属于强制性规范。《旅游法》对此作出了明确的修正,要求旅行社向旅游团队推荐旅游意外保险。这样的修正更加符合旅游保险的实际需要。

旅游者发生的伤害以意外事故为多。从旅游者人身伤害的纠纷中看,大部分伤害主要来源于意外,而不是责任,旅行社为了避免麻烦和损失,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意外险。

旅游者拒绝投保意外险要得到书面确认。如果旅行社向旅游者推荐意外险,而旅游者拒绝投保,旅游者的行为没有过错,但为了保险起见,旅行社应当得到旅游者的书面确认,以防将来出来意外后旅行社举证不能。

小编提醒大家在外出旅游前购买意外保险是非常有必要的,除此之外大家还应该多了解旅游消费知识,这样才能保证一个完美的旅途。

展开阅读全文

旅游者遭遇非法旅行社该怎么办

全文共 533 字

+ 加入清单

现在很多的旅行社中存在这一些不正当的现象,也就是非法旅行社,这样的旅行社害人不利己,那么旅游者遭遇非法旅行社该怎么办呢?接下来小编为您介绍。

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经营旅行社业务,必须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在此案中,该旅游团的组织经营者未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属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派,导游人员不得私自承揽或者经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在本案中,该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受雇于非法经营者进行导游活动,因此,旅游质监所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对该导游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旅游质监所对郝某等旅游者的赔偿要求,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其原因如下:

(一)对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者,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旅游管理部门只能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如果责令其对旅游者进行损害赔偿,实质上认可其是合法经营者。

(二)由于该起损害赔偿是由非法经营者造成的,那么,本案属于公民之间的损害赔偿不属于旅游管理部门管辖,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得以裁判。

展开阅读全文

旅游者用哪种手持gps好

全文共 713 字

+ 加入清单

选择一款合适的gps定位仪很重要,那么,旅游者用哪种手持gps好?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gps导航仪之e路航导航仪,国产导航仪,属于PDA型车载导航仪,具有地图全面,体积小、屏幕大,分辨率高,性价比比较好的特点。除了导航功能以外还有游戏、音乐、电子书、计算器等功能。

gps导航仪之征途导航仪,“征途”品牌是深圳联维亚电子推出的全新品牌,专业生产GPS导航仪,安全预警仪等车载智能终端产品。最近两年,征途便携式导航仪受到很多车主的喜好,值得推荐的型号有征途T70、征途T80。另外征途电子狗很实惠。

gps导航仪之任我游导航仪,美国进口导航仪,体积小、质量轻、便于携带,具有拆装简单、操作灵活的特点,是一款可以“繁体输入,简体识别”的车载GPS。

gps导航仪之荣飞导航仪,“荣飞”是属于性价比超高的“车载DVD导航一体机”品牌,拥有正版导航地图,双图双雷达,信息丰富,覆盖全面,操作简单,抗水防震性能比较好,为您实现精准之路。

gps导航仪之新科导航仪,国内老品牌,外形美观,配有国家授权的专业导航地图,定位精度在15m以内,电子警察,智能警示灯,自动亮度调节一应俱全,接受讯号极佳。

gps导航仪之神行者导航仪,国产导航仪,正版双地图,标配了前置引导式操作、实时互动纠偏、方言导航等功能,省电型导航仪。

gps导航仪之万利达导航仪,造型简约,功能齐全,有自己专门配套的导航地图,画面清晰,舒适性比较好,尤其便于携带。

以上便是关于gps导航仪哪个好的介绍,旅游者选用gps导航仪的时候要根据自己的需求来选择,希望大家通过的介绍能够更好地了解gps导航仪这一产品。想要了解更多旅游安全产品小知识和如何选择户外GPS设备,请继续关注。

展开阅读全文

长途旅行中旅游者饮食应如何搭配

全文共 809 字

+ 加入清单

现在有很多人喜欢长途旅游这事我们就应该多加了解这方面知识,只有这样才能在旅游中更加的方便一些,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长途旅游中旅游者饮食应如何搭配

长途旅行要注意的饮食~

说起准备火车上的食品,人们一般都是想到方便面、火腿肠、榨菜等等。这些食品吃着是方便了,但既不营养,又容易引起问题。

方便面、火腿肠含有大量的油脂,在胃里停留的时间长,难以消化,容易使人出现胃肠膨胀、腹部难受等消化不良反应。榨菜等咸菜所含的维生素很少,不能满足身体的需要,容易使人感到疲劳,还会引起人体抵抗力下降,出现头晕、失眠、精神紧张、乏力等现象。

消除旅途中的疲劳,合理饮食非常重要。为了尽快地消除疲劳,恢复充沛的精力,有不少人常常加餐,买上好几只烧鸡,或者到餐车大吃肉类,想以此来加强营养,补养身体,消除疲劳,结果却是适得其反。

乘坐火车的旅客应该适当多吃一些碱性食物,如海带、紫菜、豆制品、乳类,还应该多吃新鲜的苹果、香蕉、梨和柚子,以及含有丰富蛋白质与维生素的动物肝脏等,这些食物经过人体消化吸收后,可以迅速消除疲劳。维生素B和维生素C有助于把人体内积存的代谢产物尽快处理掉,所以,食用富含这两种维生素的食物,比如粗粮、刺梨和猕猴桃等,也能消除疲劳。

在饮用水方面,白开水是最理想的饮品,其次是茶饮料,含糖量高的果汁饮料最好不要喝。也可以选择矿物质水,水中含有大量的氧气和微量元素,能快速缓解人体的疲劳感。喝热茶也可消除疲劳,适当吃点巧克力,喝点咖啡,也能起到同样的作用。必要时还可用瓜果代水。

短途旅行(少于12小时)可以带些矿物质水、酸奶、苹果、香蕉、梨和柚子、不太甜的粗粮面食比如玉米和黑米面糕点等,长途旅行(长于12小时)除了带上述食品之外,还要另加些海带丝,包装好的蔬菜沙拉、猕猴桃、豆制品、全麦面包、茶叶等。

这就是我们为大家所了解到的知识。如果大家要想了解更多长途旅游的知识,我们可以关注他上面还有很多旅游饮食安全小知识可供我们参考。

展开阅读全文

外国旅游者可以随便出境吗

全文共 651 字

+ 加入清单

对于符合国内法出境规定要求的国际旅游者,所在国没有限制的权利。国内法对于国际旅游者出境,出于国家主权和国内事务的要求,设置了必要的条件,例如须办理签证手续,付清捐税或所欠债务,了结民事、刑事诉讼事宜等。

对于合法出境的外国人,应允许其依照居留地国法律的规定,携带属于其本人所有的财物离境。同时,各国法律普遍规定,负有一定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或对国家利益构成损害的本国公民不能被批准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人,不准出境: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的行为尚未处理,经有关主管机关认定需要追究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外国人在上述不准出境的事件得到处理,不准出境的理由消失,主管机关宣布准予出境后方能出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人,边防检查机关有权阻止出境,并依法处理:

1.持用无效出境证件的;

2.持用他人出境证件的;

3.持用伪造或者涂改的出境证件的。

在特定的情况下,依国际法,一国有权限令外国旅游者在一定期限内离境或者将其驱逐出境。但是,国家不得滥用此项权力。如1955年《欧洲居留公约》规定,在其他各方境内正常居住的缔约国各方国民,除非威胁到国家的安全,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化,不得被驱逐。

今天小编对外国旅游者可以随便出境吗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如果还想了解出境手续以及更多的旅游准备知识和旅游安全知识,还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对您能有所帮助。

展开阅读全文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的权利是什么

全文共 2543 字

+ 加入清单

旅游者是构成旅游的主体,是旅游三大要素的基本要素,没有旅游者,自然旅游就无法实现,他们应该享有一些权利。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介绍旅游者在旅游活动的权利,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的义务

旅游法第十三条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第十四条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第十五条规定,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旅游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予以配合。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作用

实施作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权的有力武器,《消法》的颁布实施,催生和强化了消费者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标志着我国以消费者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向法制化、民主化迈出了一大步。

《消法》规定了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赔权、结社权、获知权、尊重权、监督权等,9项权利。我国公民作为消费者应该拥有的权利,第一次在国家法律中做了系统规定。

随着《消法》的贯彻实施,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知晓并注重维护自己应有的合法权益,《消法》也因此成为知名度最高的法律之一。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旅游者享有自由选择旅游经营者的权利。旅游者参加旅游,应选择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且明码标价的旅游经营者。如出境旅游,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

2、旅游者享有知悉旅游经营者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旅行须知,提供旅游经营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和境外接待旅行团的旅游经营者名称等有关情况。

3、旅游者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要求旅游经营者为旅游者办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旅行社责任保险。

4、旅游者享有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安排游览,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委派专职领队人员。

5、旅游者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超合同约定的购物行程安排;有权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迫购物要求。境外购物纯属自愿。

6、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旅游者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

7、旅游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对违约责任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

①因旅游经营者原因不能出行造成违约的:旅游经营者在出团7天前(含7天)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旅游经营者在7天之内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②旅游经营者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征得旅游者的同意。

8、旅游者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在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受到损害;在出境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损害的,旅游经营者应当出面交涉,并保证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9、旅游者享有对旅游经营者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抵制旅游经营者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目前游客投诉最多的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旅游合同不规范,措辞上模棱两可,投诉索赔难找证据。如一些旅行社对应承担的责任模糊处理,对游客吃、住、行的标准含糊笼统,口头承诺住三星或相当于星级宾馆,乘豪华空调车,实际未必如此。特别是对星级宾馆,常常用“准星级”来混淆星级的等级。

二是旅游虚假广告引人上当,主要是一些旅行社以低价吸引游客,一旦报名参团,便巧立名目多收费用,或降低服务标准。三是导游素质参差不齐。有的导游在接待过程中不按规定履行义务,还有的讲解质量低,一路沉默寡言,“导购”时却十分卖力。四是部分景区景点管理混乱,假冒伪劣商品坑人。一些景点的观光车强拉硬拽游客,摊点强买强卖,导游争抢游客。

凡是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按与旅游者签订的合同提供服务,或未达到服务质量标准时,旅游者就可以投诉。旅行社为旅游者服务的具体内容,大都包括在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中。比如:乘坐何种交通工具,游览哪些景点,住什么样的饭店,餐饮的标准,参加娱乐活动的内容,购物次数,整个行程价格和各项服务价格等,这些都是旅游者投诉的根据。

旅游者投诉可以找各省、市、自治区旅游局及各级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正规的投诉是向质监所递交投诉状,内容包括: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年龄、单位(团队)名称、联系地址及电话;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所在地;投诉请求和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如合同、日程安排、各种与事实有关的票据。

国家旅游局规定,受理投诉的时效期,由事发之日算起,90天内有效,过期不予接受。对于旅游投诉,质监所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能够调解的案件,将在30日内进行调解,并促其达成协议;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质监所在接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最后提请旅游者提出投诉要求赔偿时,要合理合法,实事求是地提出要求,不要以为先索高价可留下砍价的余地,结果获赔不多。

因为,这种做法无助于事情的解决,相反可能引起对方的抵触情绪而形成僵局。另外,遇到以下情况,将视为无效投诉:旅行社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人身财物意外事故;旅行社之外的其他经济纠纷;超过投诉规定的时效和时限的案件;司法机关已受理的案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