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浏览

2217

文章

34

篇1:买卖二手房须知 物业交割需要注意什么?

全文共 844 字

+ 加入清单

物业交割是房产交易中的一个重要步骤,也是需要买家尤其重视的一个环节,如果物业交割没有做好,那就会引发很多麻烦,相信每一个买家都不想买一个拖欠物业费的房子,每一个卖家也不希望由于物业问题和买家纠纷不清。所以,小编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物业交割的注意事项,赶紧来看看吧。

一、房屋附属设备要验收

一般来说,买家在交房时都会对房屋附属设备进行验收,其中比较容易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附赠的家电、家具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一般合同中明确所赠家具、家电的数量和品牌等卖家不能违约。

二、费用要结清

买家在收房时需检查卖家是否已经结清了房屋的各项服务费用,包括水、电、煤气、电话、电视、网络、物业管理费等等。而卖家需确认已将各项费用都结清了,双方才可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否则,买家将有承担不必要费用的风险。

三、户口须迁出

买卖二手房,除房屋交接和权利转移以外,卖家的户口没有及时迁出,是发生纠纷最多的因素之一。因此,买家在房屋交接日前一天可到相关部门查阅卖家的户口是否已经迁出。如果卖家户口要在交房后才可迁出,则买家一定要与卖家就此问题约定清楚。

四、质量问题细排查

由于二手房一般已有一定的历史,所以买家在收房时,还应特别注意查看房屋的工程质量问题。例如,门、窗是否密封,有无破损;水、电、开关等,能否正常使用;用水通道是否畅通等等,如果出现问题,要在收房之前与卖家协商,卖家也需要时请告知,并协议如何进行维修,以免产生纠纷。

五、收楼证明备齐全

买家收房时要检查验房屋交付使用的各种证件是否齐备,对于一些收房费用,也必须清晰地知道卖家是否曾缴交过,以免造成自己的损失。另外,水、电、煤气、电话、电视、网络、物业管理费等过户的单据也应备齐全,以免将来不能享受相关服务。

六、《房屋交接书》要签署

收了钥匙并结清尾款之后,千万不要忘记一个步骤,那就是签署《房屋交接书》。卖家将符合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给买家,交房的时间点也就是签署《房屋交接书》的时间点,如果忽视了,将来可能会影响到双方对违约责任的承担。

展开阅读全文

篇2:不通过中介可以买卖二手房吗 需要注意什么

全文共 906 字

+ 加入清单

说到房产购买,很多人想的就是房产购买的一个过程,但是购买房产前也是很重要的。首先要挑选合适的房源,现在网络发展很快,不用全部到现场去看,可以现在网络上挑选咨询,觉得合适的可以在联系出售者,现在都二手买卖平台有很多,那么没有中介的二手房买卖平台有哪些?二手房交易的手续有哪些?

没有中介的二手房买卖平台有哪些

一直以来,二手房交易市场都比较复杂,网上房屋信息虚假房源较多,有很多房源都是中介管理;中介就在房东和购房者两边报价,赚取中间差价,还有的中介费很高,没有中介的二手房买卖平台有透透房产网、房天下、安居客等,详细介绍请看下文:

1、透透房产网。透透房产网都是房东直接面对买家,谈判沟通没有任何障碍,不像通过中介机构,还需要中介机构进行中间传话,影响了沟通效率。买卖双方商定好时间,到透透房产网进行了签约,由透透房产网提供代办服务。

2、房天下。房天下是房地产家居行业的专业网络平台,美国纽约交易所上市公司,覆盖全国642个城市,业务涉及新房、二手房、租房、家居、金融等,一直带动新房、二手房、租房、家居、房地产研究等行业的互联网创新,在PC及移动领域均处于前列。可以在这个平台上注册个人账户,不用通过中介也能双方沟通。

3、安居客。对于安居客的模式,实际上和58同城是一样的,只不过相对而言假房产信息少了一点点。也可以个人注册账户发布房产信息,但是注册的联系方式一定要保护好,不然后很多的中介电话骚扰。

二手房交易的手续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①房屋所有权证书;②买卖合同(原件);③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展开阅读全文

篇3: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 购房者切忌中圈套

全文共 1161 字

+ 加入清单

二手房比新房复杂,因而购买起来也会出现很多问题,为了避免购房者掉入陷阱,小编今天为大家分享选购二手房的注意事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若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买受人还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都要自己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以上是关于二手房买卖的注意事项。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揭秘二手房买卖流程和注意事项

全文共 2189 字

+ 加入清单

17年前,潘女士和继母徐老太太协商,用2万元买下了继母占有的房产份额,徐老太太亦到公证处立下遗嘱。让潘女士没想到的是,多年之后,继母竟私下到公证处撤销遗嘱并将潘女士告上法庭,要求要回自己的房产份额。

海珠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徐老太太和潘女士签订的书面材料,应视为徐老太太同意在收到潘女士支付的2万元工龄补偿款后即放弃就该房屋享有的权利,徐老太太现在以其撤销遗嘱继承公证为由要求确认涉案房屋的二分之一产权份额归其所有以及要求被告协助办理分割析产、过户手续,依据不足,最终判决驳回徐老太太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徐老太太以一审判决定性错误等为由提起上诉。记者近日从海珠区法院获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从双方签订的书面材料可表明,双方就徐老太太获得2万元工龄补偿款同时以设立公证遗嘱方式向潘女士转移涉案房屋所有权达成一致意见,徐老太太上诉的请求及理由均不成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手买卖流程有哪些

一、看房:买方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一般买卖双方产生的所有费用都归买方支付;

二、查档: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

三、签合同:买卖双方协商房屋价格、定金、首期款、资金监管、贷款申请时间、赎楼费用、过户申请时间、税费支付方式、交房日期、租客情况、佣金的支付时间及比例、违约责任,确定这几大要点后,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三方合同或者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把上述内容写入合同(深圳市统一格式合同),支付定金给中介公司。

四、卖方同担保公司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卖方委托担保公司办理相关事务;

五、资金监管及贷款申请:买方支付首期款到按揭银行资金监管账号(一般是原贷款银行,如果换其他银行会多出一些费用),买方及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一大堆,都没看清楚,只是忙着签名),买方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同意贷款后出具贷款承诺书给买方(一般银行直接通知担保公司),约7~8个工作日左右;

六、赎楼:买方向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用后,担保公司向原贷款银行申请赎楼,担保公司向银行出具赎楼担保,进行赎楼及注销抵押登记手续,约5个工作日左右;

七、房屋过户:买方同担保公司去深圳市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三楼(金湖文化广场,位于银行汽车站和南方药厂之间)签订,递交房产过户申请,担保公司领取回执,需5个工作日;

八、买方同担保公司到领证窗口签署回执缴费领取房产证(记得多复印一些,再见到它时要等全部贷款还清之后啦),担保公司领出新房产证同按揭银行在深圳市房地产产权登记中[5]心作抵押登记,银行把首期款给卖方,新房产证抵押登记后,银行把扣除赎楼贷款后的贷款给卖方,约10个工作日左右;

九、交房: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水、电等过户,买方领钥匙。

二手房买卖的注意事项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进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购房者的注意。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__日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3、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很多二手房买卖的交易都不是一次性付款的,是分期支付,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如果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4、必须注明二手房相关费用的交接时间

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的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因为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同时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5、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

随着中介市场的不断完善,消费者逐渐认识到信誉好的经纪公司能切实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通过经纪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因此,经纪公司的代理费越来越受消费者的关心。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

6、通过中介公司购房必须要求与房主见面

经纪公司推出“收购”业务,因此出现“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即经纪公司在收完一个客户定金后,还会带其他客户看房,最后谁出价高便卖给谁,不惜与第一个客户毁约。理由常常是房主不卖等经纪公司的免责条款,即经纪公司无需为其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而交了定金的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故本报提醒消费者,此时您应该行使自身权利,要求约见房主当面核实,就会揭穿其不轨行为。

7、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如何顺利买到二手房 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

全文共 1448 字

+ 加入清单

怎样才能顺利买到二手房,相信这一定是购房者关心的问题,下面小编就来为您介绍相关知识。

一、仔细查看中介公司证件

随着楼市升温,某些小中介或黑中介利用客户法律知识的欠缺和交易安全的淡薄欺骗客户。因此,对于广大购房者来说,找中介时应该找正规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并查看其营业执照、备案证书、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以及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这些证件如果存在,那么在与中介公司产生纠纷时,购房者就可以到工商部门或房管部门投诉。

在看三证时,要看原件,不要看复印件,还要注意营业执照、备案证书的有效期及地址与现实是否相符,房地产经纪人的执业单位与执业证是否一致。

二、实地查看房源是否合意

很多人在购买二手房时,为省时省力,通过中介机构查找房源,付款之后才发现中介为促成交易,故意隐瞒了房屋质量方面存在的瑕疵。因此,这提醒广大购房者在看房屋消息的同时,应进行详细实地考察,核实中介公司、广告媒体以及互联网提供的房源信息的真实性。

三、搞清楚售房者的身份

很多售房者打着产权所有人的旗号,其实并不是真正的房主。这提醒广大购房者在选定房产后要同转让人协商转让价格,并核对卖房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一致。

买房改房时,应注意卖方必须夫妻两人同时到场,共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经济适用房时应注意房产是否达到上市条件,约定补缴出让价的责任方。如果房屋有多个共有人,需要全体共有人共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此外,在看房屋产权证时,最好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验房产权有没有瑕疵,即产权是否完整、有没有抵押、房改房是否符合上市条件以及产权单位是否存在限制出售约定等。

四、查清待购二手房的房龄面积

很多中介公司会美化所购买的房屋,房龄和面积就是其中一部分,因此,对房龄和面积有要求的购房者不能片面听信中介的介绍,而应该看清房产证上的房屋建成时间和建筑面积与中介方或卖方的描述是否一致,以防上当受骗。

五、明确户口迁移的时间和条件

签订合同时要把户口迁移的问题书面说清楚,不能模糊了事。此外在正式过户前,查询户籍状况,否则后续纠纷不断。房屋交易一旦户口发生纠纷,处理起来非常复杂。

六、弄清楚该二手房是否处于出租状态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还在租赁中。如果买房人不注意审查房屋是否在租,就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或使用的房产,也极有可能因卖方得到长期大额租金和大部分售房款(物业交割金除外)后不再露面而使买房人既住不上房又拿不到租金。

七、签订合同时只能签订明确的书面合同,不能定口头合同

买方、卖方和中介公司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产权办理、中介费用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三方合同,注意,这里的合同必须是书面合同。所有的承诺和好处只有落实在书面合同上才能算数。

合同在签订过程中要慎之又慎:要对所签条款逐条推敲,不能模棱两可;要弄清楚所有条款的内容,不要勉强签订。别忽视买卖合同的附件,如户口迁移,水、电、煤气、物管、维修基金等费用的结清与过户以及解除抵押的费用等。

八、保留所有过程中的费用清单

购买人买二手房承担的费用包括房款、中介费以及相关税款。在缴交费用过程中要保留费用清单和发票,以便以后查对,同时还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九、避免全权委托中介

很多购房者怕麻烦,往往全权委托中介帮助购买二手房,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做法。因为不良中介利益熏心可能吃差价,这个差价有时候是惊人的。因此,在委托中介时不可全部放权,关键的权力应该掌握在购房者自己的手中。

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如何顺利买到二手房的知识以及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

展开阅读全文

篇6:买卖二手房就怕有坑,这八大毁约现象注意

全文共 1578 字

+ 加入清单

二手买卖违约情况有很多,其中八种现象占比较高,买方和卖方都应提前做好准备。究竟有哪些现象?我们怎么来看这几种现象?

一、中介问题:“包购纠纷”不是违约

买方认为既然与中介签订合同,约定具体的买卖条件,且付了一定数额的意向金或预付了部分房款,后未能买到房子,即是中介违约了。

相关知识:判断是否违约得看合同如何约定。法律没有规定中介公司有义务必须买到房,但是一旦中介公司作出承诺或者保证买到房屋,如果仍没有买到,应当视为违约。

二、中介问题:买方拒付居间费

买方以中介公司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等原因,拒付居间费。

相关知识:中介公司有如实向客户提供房屋真实情况的义务。承担赔偿责任必须要看客户损失和中介公司的行为是否相当,是否能够构成拒付理由。一旦因为中介公司的隐瞒行为或者虚假信息,造成了客户重大损失,例如中介公司未将房屋上设定抵押的情况告知客户,给客户造成了重大影响,那么中介公司要承担相应责任。

三、卖方问题:后悔不卖房

部分地区房价上涨,卖方违约情况由此增多。虽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支付,但是仍然有很多卖方不惜承担违约金赔偿作为代价,赚取差价。

相关知识:这种现象属于典型的恶意毁约。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体现在合同法中,就是合同信守原则,均要求当事人双方遵守合同约定,合法正确地行使双方的义务。同时,合同法中约定了违约责任,购房者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合同已不能实际履行,购房人还可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四、卖方问题:家庭意见不一

买卖双方已签订定金合同,卖方往往只有部分产权人出面签约,事后,其他共有人以未征得同意为由提出诉讼,要求确认预约合同无效。

相关知识:按照民法规定,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房屋,如果其他共有人不追认或者处分人事后没有取得完全权利,此行为即属于无效。

但现实生活中,往往一些当事人利用该条款,明明签约出售了房屋,却以其他共有人不同意为由,要求确认合同无效。一旦发生这类情况,必须首先基于事实判断。通过各种事实和证据查明,如果其他共有人明明知道,但不表示反对或者应当知道该买卖行为,那么在法律上也可以推定已经征得了其他共有人默认或者追认,构成民法上的表见代理,视为合同有效。

五、买方问题:房“不吉利”要退房

二手房交易后,买方得知房屋中有人死亡或者门牌号中有“4”等类似情况,以“不吉利”为由提出退房。

相关知识:这往往涉及到法律和风俗的关系。一般来说,法律不会考虑迷信因素。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对购房者的心理影响大,法官会参酌这些因素,进行利益考量。

六、买方问题:反悔不买房

买方在双方签订协议后,又以种种理由不购房,要求中介公司退还意向金。

相关知识:意向金不是法律概念。首先根据当事人在合同中具体的约定,判断意向金是不是可以退。如果意向金具有定金或者预付款性质,那么理应不能退还。但是,如果双方约定了退还意向金的条件,一旦对方行为不符合条件规定,那么应当退还这笔费用。

七、双方问题:弥补房屋涨幅差价

房价不断上涨,在双倍返还定金不足以弥补房屋涨幅的情况下,买方起诉主张房屋的差价损失。

相关知识: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定金条款,收取定金一方如果违约,除了承担双倍返还定金外,如果不能弥补实际损失,还应当赔偿损失。

合同法上的损失除了实际的财产减少损失,还应当包括市场等因素带来的本应获得而不能获得的间接损失。

八、双方问题:“跳单”买卖方违约

为了省下中介费,在中介介绍买卖双方见面后,买卖双方跳过中介私下交易,也属于违约。

相关知识:中介公司的劳动同样受到尊重,中介公司为买卖双方提供信息,起到了桥梁作用。在中介公司诚实履行了中介义务后,如果买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直接进行交易,对中介公司也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以上八种情况是二手房交易中易发生的违约现象。不管你是买方还是卖方,都应该弄清相关责任,不要犯这种错误。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注意二手房买卖法律风险

全文共 405 字

+ 加入清单

1、买卖双方没有从事房屋交易的资格。具体表现为出卖人非房屋所有权人,也未获得房屋所有权人的有效授权,作为买受方的个人支付能力不强或不诚实履约,使出卖人不能得到全部房款。

2、标的房屋所存在的风险。这方面的风险主要有:用于交易的房屋为非法建筑或已被列入拆迁范围;房屋权属存有争议;房屋为共有,出卖人未经共有权人同意;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依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已购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后会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交易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3、交易手续方面的风险。房屋属于不动产范畴,其交易规则有别于一般动产的交易规则。房屋产权及相关权利的发生、变更等均需到有关房产部门进行登记。出卖人仅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并不足以产生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法律效果。而只有当房屋交易手续齐全、合法时,登记机关才予以登记。

展开阅读全文

篇8:买卖二手房注意事项

全文共 182 字

+ 加入清单

操作方法

1

首先确定产权

首先看一下房子的产权人是谁,不要轻易的就给卖房人转账。查看房子的产权还有多久,

2

还有就是查看房子是否可售

有的房子已经被抵押了,或者房子是公家的不允许买卖的,都是要小心的

3

过户的时候手续要齐

过户的时候不要相信什么口头承诺,书面合同要有证明,要亲自手工签字,不要机打。

4

如果找到是房屋中介的话,我们不要轻易相信,要查看这个中介公司有没有资质,什么都要以合同为主。

展开阅读全文

篇9: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 交接彻底避免纠纷

全文共 1248 字

+ 加入清单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二手房以其较低的价格赢得了很多购房者的青睐。买房是一件非常值得高兴的事,但是过程却又很让人揪心。尤其是二手房,生怕房屋出现了什么问题,或者在交接过程中某些问题没注意到,引起以后一些不必要的纠纷。那么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呢?小编将为大家详细讲解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希望能帮助大家!

二手房交接办理手续

1、签房屋交接书。

2、办理房产证(小产证)。个人办理房产证应向开发商索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等材料,并且携带自己个人资料到房屋交易中心或者房管局备案办理。

3、新房验收,并交纳物业管理费(3-6个月)

4、交纳维修基金。维修基金是一次性交纳的,如以后小区需要大修、维护等问题就动用这笔基金,平时有特定银行监管,开发商也交纳的。(维修基金=面积系数)

5、领取钥匙。

二手房交接需要注意什么

1.结清水电表账单

大多数的房产上下家不需要办理水表过户手续。但在交房时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双方须要进行抄表读数,并按实际的抄表数由业主结清所欠费用。凡发现私自装拆电表箱、私自开启封印、擅自改变计量装置等行为均属违章行为,违者按违章用电处理。因此,在交房时建议买房亲自查验电表是否有移动改装的痕迹。

在实际操作中,现新建商品房的电表户名基本为业主本人或是开发商名字。在办理交房手续时除双方核对电表读数外,还须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房产证、私章等前往所在地电力营业厅办理电表过户更名手续,并结清该电表的所有欠费。

2、办理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的结算和更名手续

除了上述费用的结算外,房屋交易后还有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费的结算,而维修基金由于数额较大,大多的买卖双方都会注意到这个问题。

但物业管理费由于数额不大,很多买卖双方都会忽略掉这个问题,往往忘了办理结算手续和更名手续,其实在交房的时候一定不能忘了办理物业更名。

3.协助煤气过户

按照煤气公司的规定,上下家必须凭《房屋买卖合同》其中须写明本房价已包含煤气设施费或该煤气设备无偿转让的证明文字,以及上下家的身份证,上家近期的煤气费账单,双方亲自到燃气部门办理过户更名手续。对于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的,燃气部门将拒绝办理。

4.协助有线电视过户

有线电视实行一户一卡制,如遇上家拖欠费用的情况,时间一长,有线站会作封端处理。因此在交房时买房可要求卖方提交交房当年的有线电视费收据凭证及有线电视初装凭证。买房凭上述两样资料和新的房地产权证,即可到房屋所在地的区有线电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5、交房交接书

对很多买卖双方来说,在交接了上述事项后往往会忘了签房屋交接书,通过大型中介公司,可能会签交房交接书,以确认买卖双方的最后交房行为。签订最后的房屋交接书是一个完整而又有保障的交房行为。综上所述,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买卖交易,千万不能忘了办理一系列的交房手续,也不要忘了在所有交房手续办完后签署交房交接书。

二手房,相对于同条件的新房来说,不但价格上有会一些优惠,而且如果是已经装修过的二手房,还会省去一部分装修的钱,而且二手房买了就可直接入住。但是要做到交接彻底,才能避免纠纷。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二手房买卖处理注意事项

全文共 3780 字

+ 加入清单

二手买卖又称存量房买卖,是买方通过交付房款,卖方将房屋交付给买家,并办理过户登记的过程。而在二手房买卖过程当中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情,了解这些事情更有助于维护我们的财产利益,那么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小编就来介绍一下吧。

签订前

一、购房者一定要对售房者有较为全面的了解。1、查看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件。2、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所有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共有?如果是几位共有,则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

出售房产时,房屋的产权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也要全部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委托代理人替其签章。

二、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进行必要的了解。

1、售房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实?

2、房产面积多大?

3、该房产用途是什么?是办公还是居住,或是其他?

4、该房产有没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

5、该房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在这里,如果该房产已设定抵押,那么抵押方即为售房者,抵押权人就是售房者将该房产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银行;受让人就是购房者。这个规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将该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在转让该房产时,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购房者此房已设定抵押,那么转让行为无效。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产方可进行买卖。

6、该房产是否已设定租赁?如果该房产已经出租,则需要售房者提供该房产的承租方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同时购房者还要查询售房者与该房产的承租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登记备案?根据《武汉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的规定:转让已经出租的房地产,租赁双方当事人已经依法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该租赁合同由房地产受让人继续履行。这个规定的意思是售房者转让已经出租的房地产,因该房产而签订的租赁合同是登记备案的,则租赁合同由购房者继续履行。也就是说:如果购房者购买该房产是为了投资,这种带租约的房产是比较适合的;如果购房者购买该房产是为了自己居住,这种带有已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的房产会对购房者造成较大影响的。

签订时

一、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购置房地产,购房者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数人。无论哪种情况,都需要购房者准备好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未成年人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明;

3、有委托代理人,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购房者如是境外人士,所提供的公证材料是外文的需到上外翻译公司翻译。境外人士提供的有些材料如委托书、同意书等必须经下列境内、外机构公证、认证后方为有效:

1)香港地区:经国家司法部授权的香港律师公证;

2)澳门地区: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

3)台湾地区:经台湾地方法院公证后由海基会将副本寄送武汉市公证员协会,当事人凭正本前往武汉市公证员协会核对盖章:

4)外国: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二、看清楚合同中的约定内容。尽管有的二手房交易当中使用的《xx市房地产存量房买卖合同》,是由xx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与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规范文书,但其中也有很多地方需要填写,所以要仔细些,尤其注意以下几点的填写(如果正文写得不够全面,可在补充条款中加以说明):

1、房款的金额是否写清楚?

2、付款方式该如何?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几次?每次付款是什么时间?这与购房者自己的资金流转是否有冲突?避免向售房者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3、购房者如需按揭贷款,在合同中是否已经注明?(这里需要提醒购房者,要先了解贷款银行的操作程序及规定,一定不要使自己的贷款额度超过贷款银行的规定额度,造成贷款审核不能通过,目前武汉大多数银行可以贷款七成);

4、买卖双方何时交房?交房时还有哪些物品(家具、电器等设备随房产一并转交购房者,也需要在合同的附件中列出明细清单);

5、交房前与交房后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等费用由谁来承担?一般是交房前由售房者承担,交房后由购房者承担;

6、房地产的风险责任何时转移给购房者?《xx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的规定是:房地产的风险责任,自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由转让人转移给受让人(即购房者);但转让当事人约定自房地产转移占有之日(交房之日)起转移风险责任的,从其约定。大多数的购房者会选择使用在房地产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风险责任;

7、违约责任是否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是否约定清楚?

8、房地产买卖合同何时生效?(这对购房者是否能够很好地履行合同是至关重要的)

1)如果交易双方没有特别约定,则交易双方签字后合同即为生效。

2)交易双方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加条件,附加条件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3)交易双方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加期限,附加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到时生效。

4)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或双方是境外人士,交易双方在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经过公证,此时合同方才生效。

一般来讲,二手房买卖时所遇到的风险会较高,法律问题比较多,原因是二手房不是开发商直接卖房,而是由从开发商手里买房的人,由于各种原因,需要把房子再卖出去。也有的二手房是房主由于继承或者别人抵债或由于赠予等原因获得的房产,现在需要变现。更有的二手房买卖是因为原业主的婚姻有变故,或是出国定居等事由所致。由于卖二手房的原因各不一样,而且二手房的出处和背景各不相同,所以说二手房在交易时,更容易遇到法律障碍。

注意事项之一:在拆迁区的二手房买卖

有些房子适合居住,有些临街房适合做生意,如经营餐饮或小百货或其他经营。有些投资人急于在城市中心区或热闹繁华处购买临街门脸房,其目的或者是买了以后经过装修,将其出租,以此收回投资。或者是买了以后,根据市场情况,经过装修改造,经营风味餐厅或专卖店。因为房子是临街而且投资人考虑的是经营,所以在谈房价时,价格走势较高。在购买时买卖双方并没有什么大的争议,二手房买卖顺利完成。谁知当新主人刚开始经营,就接到拆迁通知,而且该条街全部都在拆迁之列。因为某开发商已经在此处获准开发建设一豪华住宅区和写字楼,开发商愿意根据国家有关拆迁规定给被搬迁人一定的经济补偿。这些经济补偿对一般的旧住宅区的住房应该还是合适的,但对于这位因投资而高价从旧房主手里买来的临街房再进行改建装修的人来说就是十分不合适的。而开发商决不会因为这位投资人因多出钱装修和买临街房而给予其更多的补偿。

这就需要提醒那些想要在旧城区进行投资购房的人,在进行购房前,一定要了解该区域是否在拆迁之列,是否有开发商将在此地开发项目,国家是否在近期或远期将此地区列人旧城改造等。否则,盲目投资不但不会有所赢利,而且会使投资人在经济上遭受损失。

注意事项之二:已有银行按揭的二手房的买卖

有一购房人在选择了几处住宅后,最终还是确定在一处早已完工的住宅区买二手房。该住宅区的绿化已经完成,小区内各种设施都已齐备,经联系,该小区有一客户欲将其已居住一年有余的住房卖出,原因是要出国定居。经全面考察,买卖双方决定成交。二手房主人告诉购房人,因开发商尚未办下大产权,所以其所拥有的住房的小产权证自然也未办下来。他主动出示了其购房时与开发商签署的买卖契约,于是双方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卖方高兴地拿到了房钱,买方如愿以偿地住进了向往已久的现代化新建住宅。但是好景不长,没过几天,开发商派人前来催促,告诉新房主原房主拖欠银行的按揭贷款,开发商作为连带保证人,要负责催促原房主向银行还款,否则,开发商要收回该房产。这时这位二手房购房人才如梦初醒,原来自己买的二手房是有债务的房产,只要原房主没有向银行还清借款,尽管有购房合同,开发商会随时收回房产的。

在购买此类的二手房时,购房人应该全面了解该房产的所有情况,包括审查原购房契约,审查房产证和土地证和原开发商的"五证"。如二手房的主人申请了银行按揭,要审查原借款合同。如办理了抵押,还要查验抵押登记手续。根据目前情况看,大多数的新住宅在销售时,都有银行提供按揭贷款,一般贷款的期限都在10年至20年间。在这10年到20年间,又会有大量的原购房人会将自己已进行按揭贷款的住房或是已经办理完抵押贷款的住房再次转手,这就会给二手房买卖市场提出大量的问题,市场应该怎么样面对如此大量的二手房买卖?

像这类二手房的买卖程序应该是较为复杂的,但是如果处理得当,仍能顺利完成交易,而不会留有法律隐患。当二手房购买者选定一处此类的二手房时,首先要理清该二手房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和当前的法律状态。如果是二手房的主人已经与原开发商办理完产权变更手续,并且已经拿到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那么情况就较为简单,二手房购买者只需与二手房主人就二手房价款问题谈妥,然后办理二手房的具体过户手续即可。如果是二手房主人尚未从开发商处办理该房产的过户手续,而且还欠着银行的贷款,开发商仍为该房产的主人向按揭银行承担着连带还款的责任,这时二手房购房人就要格外谨慎。因为这时该二手房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就不仅是二手房主和二手房购买人,而是涉及二手房主与银行的借贷关系和开发商与银行间的担保关系,以及二手房主人与开发商的担保与被担保关系,每一个法律关系的变化都影响着另外一个法律关系。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买卖二手房套路深 这12个坑请注意躲避

全文共 1023 字

+ 加入清单

经历了调控后的郑州楼市,就像瘪了气的气球。价格趋于合理,市场渐渐冷却。但同时,五证齐全的新房数量也少之又少。因此,不少购房者将目光重新回到了二手房上。

前一段时间,各地闹得纷纷扬扬的二手房毁约事件层出不穷。调控后,二手房或将重新回归市场理性,购房者或可重新考虑。但同时,也要注意二手房买卖中的各种问题。

小编总结了二手房买卖中的12个坑,请购房者注意躲避

1、核实出卖人身份。

主要是核实出卖人是不是真正的房屋所有权人,务必核对其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或者二合一的房地产权证)、契证及身份证件。对于办理委托公证卖房的情况,通常有许多不可知的风险,尤需谨慎。

2、核实房屋权属。

要看房屋权属有没有争议,有没有被抵押等。首先应查看房屋所有权证,必要时也可以到房管局核对真伪。

3、注意房屋共有人。

若房屋存在共有人,则必须让共有人也在买卖合同上签字。司法实践中,出现过冒名顶替签字的情况,所以尤其需要注意仔细核对签名人的身份。

4、注意房屋是否违章或待拆。

注意是否存在用于交易的房屋为违章建筑或已被列入拆迁范围的情形。否则,很可能钱房两空。

5、注意房屋是否被查封或转让。

注意是否存在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所有权属转让的,避免付款后房屋无法交付。

6、房屋是否被出租。

房屋已出租他人的,会导致买受人无法实际居住,因此买受人务必多次实地查看核实房屋是否存在出租情况;如有,应尽量要求房东在交易前处理好租赁事宜。

7、注意土地使用年限。

住宅的土地使用期限最长是70年,也有比这个年限短的住宅,房屋的年限是影响房价的重要条件,所以买受人在购买前务必核实清楚。

8、明确各类税费。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需明确各项税费的承担,包括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等。在实际交易中,卖家经常将税费转嫁到买家身上,所以在实践中,需对各项税费的承担作明确的约定。

9、明确违约事项。

如采取按揭贷款购房的方式进行购房的,对没有获得银行贷款审批的后续处理方式也要约定,避免以后产生纠纷。

10、明确附属设施。

若有些房屋有附属设施(如花园、泳池)的,也应该明确价款中是否包含这些附属设施,特别是那些价值较大的设施设备。

11、明确佣金。

各方对中介佣金也应明确约定,并有必要对交易失败后佣金的退还情况作约定。

12、避免阴阳合同。

有的人会为了避税,而签订价款约定不一致的阴阳合同,像这样的二手房交易存在较大风险,如产生纠纷诉诸法律,则法院会认定真实意思的买卖合同,因此应尽量避免签订阴阳合同。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二手房买卖交易风险大 注意陷阱是首要

全文共 600 字

+ 加入清单

二手交易过程中要注意以下陷阱:

陷阱一:先给甜头后猛宰

有的中介会在中介费上打折,让买房人尝点甜头,而在代收的费用上收得比较“狠”。比如有些中介公司,明明没请担保公司担保,却“代收”上千元担保费。

陷阱二:评估价人为“调节”一说不靠谱

代收评估费时,有的中介告诉买方,评估公司估价高低,直接影响到交税的多少。估价可以人为“调节”,多交点评估费,就能少交不少税。实际上,这种说法并不靠谱。交税时,电脑会自动给出一个基准价,如果基准价与成交价不同,计税时就高不就低。比如基准价是50万元,成交价是60万元,以60万元计税。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只跟银行贷款多少有关,而与交税无关。

陷阱三:打包收费报价笼统无收据

中介还有用滥的一招,就是打包收费报一个笼统的价格,事后只给收据,不给发票,甚至连收据都不给。如代收2万元,明明只花了1.5万元,硬说全部花完了。

陷阱四:卖方应付个税转嫁到买方

房东卖房时,往往在优惠后,报出一个净得价,要求后期费用全部由买方承担。如本来卖70万的房子,优惠5万元,让买房人觉得占了便宜。实际上,买方出的后期费用远远高于这个数。有的房东卖的是第三套房,但不告诉买方。房东将房款全部拿到手后,买方才发现,本应由房东承担的1%个税,转嫁到了自己头上。

买卖双方交接房源,一定要签订房屋交接书。签订交接书实际上是对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的书面确认,具备法律效益,也能在发生纠纷的时候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二手房买卖需要注意什么 二手房交易的技巧

全文共 1064 字

+ 加入清单

现在房价上涨,买房对于很多的家庭来说都是一笔巨大的花销,有很多人是花费了大半辈子的积蓄来购买一套房产,当然想买到一个价格、房子位置、质量等方面都合心意的房子。但是对于很多没有购房经验的人来说,很容易就陷入陷阱,造成巨大的损失。今天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关于房产交易技巧有哪些?房产交易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的一些介绍吧。

房产交易技巧有哪些

房产交易涉及到一笔很大金额的交易,很多人害怕自己被骗或者花了高价买房,因为在买房的时候如果有一下技巧的话,对买房者来说是有用处的。房产交易技巧是替自己留下讨价还价的余地,不要做一些无谓的让步,每一步都包含你的利润,让的太快容易让人觉得轻易获得不会珍惜的。

1、替自己留下讨价还价的余地。如果你是买主,出价要低些。不过不能乱砍价,砍出的价格务必在合理的范围内。让对方先开口说话,让他表明所有的要求,先隐藏住你自己的观点。让对方对重要的问题先让步,如果你愿意的话,在较少的问题上,你也可以先让步。

2、让对方努力争取所能得到的每样东西,因为人们对于轻易获得的东西不太珍惜。不要让步太快,晚点让步要比较好些,因为他等待愈久,就愈会珍惜它。同等级的让步是不活要的。例如对方让你60%,你可让他40%,如果对方说你应该让我60%时,你可以说,我无法负担来婉拒对方。

3、不要作无谓的让步,每次让步都要从对方那儿获得某些益处。有时不妨作些对你没有任何损失的让步。记住“这件事我会考虑一下,”这也是一种让步。如果你无法吃到大餐,便想办法吃到三明治;如果吃不到三明治,至少也要得到一个承诺。

4、不要掉以轻心,记住每个让步都包含着你的利润。不要不好意思说“不”。大部分人都怕说“不”,其实,如果你说了够多的话,他便会相信你真是在说“不”。所以要耐心些,而且要前后一致。

房产交易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1、水、电、煤、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生活费用的结清手续

这类纠纷在房屋买卖中经常出现,由于双方疏忽,没有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等买方入住后,收到上述账单时,才发现卖方欠缴大量费用,再回头找其结算时,房东早已音讯全无,只好自认晦气,补缴欠款。虽然相对于房价来说数额不大,但买方心理上仍旧无法求得平衡。其实,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避免,只要在交房当日结清上述款项即可。

2、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的验收

一般来讲,买方在交房时都会对上述事项进行验收,其中比较容易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附赠的家电.家具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所赠家具、家电的数量和品牌,亦或者采用图像资料作为合同附件。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警惕二手房买卖定金纠纷 交定金注意事项

全文共 699 字

+ 加入清单

目前二手房交易中,定金的交付多数是由下家交给中介公司,再由中介公司转交上家。由于中介公司在收取定金时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确,这极容易引发二手房交易上下家之间的定金纠纷,那么,买房交定金要注意什么,如何规避二手房买卖定金纠纷呢?

一、区分认购书中的“定金”和“订金”

在售楼书验完以后要签订认购书,要交定金,提醒购房人要注意,认购书里的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并有特定定金的规则,它有特定的法律内涵,叫做给付定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不履行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不是对合同起担保作用,它只是起担保作用,叫做给付订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可以要求返还订金。所以,在认购书中写的定金一定要分清是哪个“定”(订),因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通常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买房应该在签订认购书多少之日起买房,否则的话不给退还。

二、要求出示委托协议

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与上家之间就该房屋挂牌出售的委托协议。在该协议中应当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下家收取定金的内容。

三、与中介公司签订书面的中介协议

该协议至少应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保留期限及定金的处理方法等约定,并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四、要求出具委托书

与中介公司签好中介协议后实际交付定金前,购房者还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上家委托中介收取定金的委托书。

五、要求出具定金收据

收到委托书后,在交付定金时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据。该收据仅有中介公司经办人员的签字不行,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以上是买房交定金的注意事项,希望我们大家能够警惕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全文共 1209 字

+ 加入清单

房子是家的象征,有房子,家才是完美的。越来越多的人购买二手房,但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会出现很多问题,特别是在买卖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更需要我们特别注意

签订前

一、全面了解售房者

1、查看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件。

2、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所有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共有?如果是几位共有,则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

出售房产时,房屋的产权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也要全部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委托代理人替其签章。

二、深入了解即将交易的房产

1、售房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实?

2、房产面积多大?

3、该房产用途是什么?是办公还是居住,或是其他?

4、该房产有没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

5、该房产是否已设定抵押?如果该房产已设定抵押,那么抵押方即为售房者,抵押权人就是售房者将该房产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银行;受让人就是购房者。这个规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将该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在转让该房产时,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购房者此房已设定抵押,那么转让行为无效。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产方可进行买卖。

6、该房产是否已设定租赁?如果该房产已经出租,则需要售房者提供该房产的承租方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签订时

一、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

购置房地产,购房者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数人。无论哪种情况,都需要购房者准备好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未成年人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明;

3、有委托代理人,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二、看清楚合同中的约定内容

尤其注意以下几点的填写:

1、房款的金额是否写清楚?

2、付款方式该如何?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几次?每次付款是什么时间?这与购房者自己的资金流转是否有冲突?避免向售房者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3、购房者如需按揭贷款,在合同中是否已经注明?

4、买卖双方何时交房?交房时还有哪些物品(家具、电器等设备随房产一并转交购房者,也需要在合同的附件中列出明细清单);

5、交房前与交房后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等费用由谁来承担?一般是交房前由售房者承担,交房后由购房者承担;

6、房地产的风险责任何时转移给购房者?大多数的购房者会选择使用在房地产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风险责任;

7、违约责任是否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是否约定清楚?

8、房地产买卖合同何时生效?(这对购房者是否能够很好地履行合同是至关重要的)

1)如果交易双方没有特别约定,则交易双方签字后合同即为生效。

2)交易双方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加条件,附加条件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3)交易双方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加期限,附加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到时生效。

4)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或双方是境外人士,交易双方在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经过公证,此时合同方才生效。

相比新房来说,二手房交易更加复杂,所以购房者一定要慎重对待。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二手房买卖首付款给谁 首付款要注意什么

全文共 1137 字

+ 加入清单

众所周知,二手买卖和一手房买卖相比,手续会更加的复杂,所以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很多人一直都是提心吊胆的,就担心自己的经济会受到损失。在这里,小编就给大家来介绍下二手房买卖首付款给谁?买房支付首付款要注意什么?了解这两个问题,对于大家支付二手房首付款的时候会有一定的帮助,可以避免受到欺骗。

二手房买卖首付款给谁

二手房按揭贷款交易,首付款是要付给房主的。这是正常流程。因为你贷款做下来之后,银行也是直接把钱打到房主的账户上面的。这样,首付+贷款额=总房价。

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大概流程是怎样的?买方付首付,房主要开好收据,买方把收据收好。向银行提出二手房按揭。银行同意批贷之后,买卖双方去房管所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完成之后,拿房本到建委做抵押登记手续。建委出它项权证,递交银行,银行放款。贷款申请人每月还银行的月供。

买房支付首付款要注意什么

1.明确交房时间、违约责任,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注意延期交房是否有赔偿,若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时,依法律规定由违约方支付对方合同总价的1%至5%的违约金,交房日期一定要明确到年月日,就是说一定要确认交房日期,不要接受任何抠字眼的不合理条款,特别要注意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比例问题。

2.核实开发商五证,要核实开发商的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销售许可证这五证,比较主要的是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两证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这也是将来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所在。

3.注意阅读合同条款,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一定要规范,小伙伴们可以到房产局网站上下载打印就可以,自己先审视阅读一遍,待签订合同时要在仔细阅读并认真填写!

4.确认计价方式及支付方式条款,看清计价方式与总价款及支付条款,该房款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款?是现金支付还是票据支付等。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每平方米价格,如果包括其他费用(如水暖、煤气的初装费等)应一并列明。

5.确认面积以及面积差异处理,商品房销售管理方法中明确说明了,如购买的商品房有面积差异,合同上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所以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说明后,才能避免出现此类问题。3%是个分水岭,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要么同开发商协商!

二手房买卖首付款给谁?二手房买卖首付款一般是直接支付给卖方,但是在支付首付款以后,一定要签订协议,这样后面的事情办理起来才会比较简单。买房支付首付款要注意什么?买房时支付首付款一定要注意合同签订,注明双方履行的义务,这样能够有效的约束,也能保证双方的利益不受影响。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注意!二手房买卖如何避免被坑骗?

全文共 593 字

+ 加入清单

很多朋友因为积蓄不够但是又迫切想要买房,所以将目光房子二手房上,但是二手房交易手续相当复杂,所以一不小心就会出现纠纷。为了能顺利的完成二手房交易,我们在买房时一定要做足功课。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第一,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客户的注意。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第二,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为了能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需要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权利对等。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第三,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会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第四,必须注明费用交接时间。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第五,买方必须见房主:要求约见房主当面核实,可以揭穿其不轨行为;

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写明,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 哪些房子千万不能买?

全文共 1007 字

+ 加入清单

二手买卖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哪些情况下的房子千万不能买?

以下购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一定要记住。

1、确定二手房是否允许出售

如果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所以,一定要征询原产权单位同意所购房屋转让的书面意见,并签章。

2、确定房屋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

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他人拥有共有权关系,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但最要紧的是,一定要由卖方出示、提供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

3、确定二手房的准确建筑面积是否和产权证一样

合同中约定出售房屋的面积应以现在的产权证上注明的为准,其他面积不计在内。此外,还要考察地段、环境、价位和房屋结构、格局、采光条件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问题。

4、双方是否履行二手房的程序

关于购买二手房时,买卖双方必须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市场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已购住房出售登记、过户和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手续。

5、了解屋内设施的交验细节

有些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常常口头向客户保证,屋内装修的铝合金门窗、地板、空调以及柜子、热水器可以全部赠送。结果到实际交房时客户却发现门窗被卸、地板被撬、屋内狼藉不堪,而业主承诺的空调、热水器更是不见踪影。

6、明确付款方式

在购房合同签订过程中,必须注意付款方式的一个个环节。比如,买卖双方可以约定,在付款方式的选择上标明,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客户即支付相当于房价款百分之多少的定金给业主或中介公司等。

7、确定交房时间

在合同签订的时候还应该明确注明房屋交验时间是在过户后第几个工作日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时间;房屋交验前产生的费用及房屋交验时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另外,双方的其他约定也需在合同中注明。

8、违约责任不容忽视

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时最好清楚标明各方的责任义务,这样可大大有利于避免纠纷的发生。如悔约责任、违约金款项、逾期付款责任、滞纳金款项及其他违约情况等。

以下情况下的二手房千万不可以买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二手房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二手房,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7、列入动拆迁范围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比如禁止城市居民购买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

为了避免出现二手房买卖纠纷,希望大家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注意以上问题。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二手房买卖要注意什么 二手房交易税费计算

全文共 936 字

+ 加入清单

房产市场上房产的种类也有很多,其中很受大家喜欢的一种房产就是二手房了。由于二手房价格相对较低,所以受到很多人的喜欢。那么我们在进行二手房购买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买二手房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买二手房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1、产权要没有瑕疵,2、合同中付款条款要约定清楚,3、违约金要约定明确

出售二手房的流程:

1、议价:买卖双方先共同商量房屋的价格,或者在中介的居间下,对房屋进行议价。

2、付订金:若买方同意以议价的价格购买房屋,须先付订金。订金是确保契约覆行,交付卖方的金钱,具有契约上的效力。订金支付后,若买方反悔,卖方有权没收订金,反之若卖方反悔,则须加倍退还。

3、签约:买卖双方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付款: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

5、完税:按照规定缴纳房屋买卖所需负担的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等。

6、过户: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二、个人购买第二套房产的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你的房子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交易费:3元/平方米、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2、不仅仅买房的人需要交税,卖房人也需要交税、交易费:3元/平方米、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三、房地产税征收应考虑的因素

1、不能增加大多数普通老百姓的负担,应该重点调节住豪宅、拥有多套房的家庭或个人。特别不能像个人所得税那样,最终又只是征到工薪阶层,真正的多房者,又没有征收到。

2、房地产税应该考虑合并、整合现有关于房地产方面的税费负担。还要特别防止地方滥用房地产税的问题,从而增加人们负担。

3、房地产税应该防止负担向末端买房者进行转嫁,比如过去交易税的提高,都是把负担转嫁给了买房者、租房者。这样就起不到任何作用。

4、房地产信息征集要做到全面客观,杜绝有人通过各种手段隐藏房产、规避房产,特别是不能有假结婚等乱象。这就需要建立全面共享的大数据系统。

5、关于征收单位和标准的问题。目前来看,单位要么是按家庭、按个人,标准要么按套数、按面积。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经济适用房买卖条件 上海二手经适房买卖注意事项

全文共 1318 字

+ 加入清单

新房价格不断上升,二手房也紧随其后,刚需们买房压力增大,房子对于刚需们来说成为了梦想,但是又不得不面对结婚生子的压力,买房子就成为了每个家庭甚至人生中的一件大事。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出台,房价不断的上涨,很多人都开始关注经济适用房,但大家知道吗?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申请经适房的,要有符合的标准才可以,那经适房可以买卖吗?上海二手房买卖经适房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如何选购经济适用房

1、结合工作单位、居住习惯、生活方式等综合因素,再决定购买哪个区域内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如上班单位离项目的远近、周边的亲朋好友居住情况等,都属于综合考虑因素。

2、到项目现场考察,了解项目本身的配套设施,并结合自身的需要进行购买。如新婚夫妇,要考虑到幼儿园、小学以及医院等配套。还有,对社区的绿化率、停车、物业管理等状况都应有所了解。

3、根据自身的居住要求,详细了解经济适用房的户型结构及面积大小,以及通风、采光、朝向等基础资料。

4、对房屋的权属关系要有详细调查,特别要注意房屋是否有共有人,防止购买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另外,特别提醒,务必别买没有房产证的二手经济适用房。

二、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应注意什么?

在买卖二手经济适用房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什么房子能卖

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1)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2)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2、卖了房子后的结果

(1)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3、怎么购买

(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

例如:购买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现市场售价为3600元/平方米的已购经济适用房,其总购房款为3600×95=342000元,除购房款外,购房人还需缴纳342000×1.5%=5130元的契税,以及342000×0.0005=171元的印花税。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看了上面的文章,对于二手房经适房的买卖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吗?关于经适房有很多要注意的问题,建议您在买卖时最好咨询相关律师。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