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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包含工伤险和意外险吗(精彩20篇)

一到暑假,有没有留意到身边的工位顿时空了好多?因为宝贝们放假了,不少家长开始休假,带上娃娃们全家出游。读万卷书固然不如行万里路,但出游不比居家,病痛、意外风险大增,暑假全家出游可能要面对的“旅游病”、突发意外情况如何应对?听专家团队来一一讲解。小编整理的这份旅途应急宝典请收藏好!五种“旅游病”要防,暑假出门游玩,拉肚子、痛风发作、中暑、晒伤……都是有可能的!别慌,应急专家团教您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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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费包含哪些服务?中介费收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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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购房看重房子的地段,新房和二手房对他们来说都无所谓。一般情况下,由于二手房市场鱼龙混杂,交易流程较为繁琐,所以购房者会选择一些正规的房产中介公司来办理相关手续。当然,中介公司也会相应的收取购房者部分中介费用。那么这些房屋中介费都包含什么服务?中介费按什么标准收取的呢?

1、房产咨询费用

包括口头咨询和书面咨询费两种。其中口头咨询费,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

书面咨询费按照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繁简结合标的额大小计收。普通咨询报告收费标准为300-1000元,复杂一点的,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力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但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

上述收费保准只是指导性参考价格,实际成交收费标准由委托方和房屋中介协商确定。

2、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

由具备房地产估价资格并经房地产主管部门、物价主管部门确认的机构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计收。

3、房地产经纪收费

房屋中介接受委托,进行居间代理所收取的。这是房屋中介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普通老百姓所谓的“房屋中介”的真正含义。房屋中介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1)房屋租赁中介费

房屋租赁代理收费,要看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各地会有一些调整)

(2)房屋买卖中介费

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如果实行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法律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

现在房屋的买卖,基本都是把房子交给中介公司管理,所以才形成了购买二手房找中介的模式,既然这是众多购房者的选择,那大家也应该对中介公司有一定的了解。比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中介服务机构应该在其经营场所或者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它的收费项目、计费方法、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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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有住房收费标准及其收费内容主要包含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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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公有住房也称公有住宅、公产住房、国有住宅,在国外也称公共住宅、公营住宅。公有住房无论是购买还是转让都有一个收费标准。那么,公有住房的收费标准是什么呢?主要包含哪些收费内容?

购买公房需要缴纳的税费

⑴登记费按件计算,每件100元,登记费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收取。

⑵房屋出售价0.5‰的房屋买卖合同印花税(分期付款的按购房总价0.5‰交付);其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所载的实际金额。

⑶房地产权证印花税5元;

⑷实际购房款(扣除超过建筑面积控制标准按市场价购房所付款项)1%的土地收益金;

⑸购买公有住房超过建筑面积控制标准支付市场价的应按规定缴纳契税。契税按照房地产买价的0.75%计算缴纳。即纳税人为买方;计算依据为实际购买金额。

⑹过户手续费;过户手续费按套计算。每套250元,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减半,过户手续费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收取。

出售公房需要交纳的税费

从现行的税法分析,职工出售已购公房涉及到的税种有:

⒈两税一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率为5.5%,按照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⒉个人所得税,财产转移所得按20%比例税率计征,以售房人销售收入总额扣除各项费用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依据;

⒊土地增值税,个人自用住房居住5年后出售,免征;

⒋印花税,按销售额的0.5‰征收。按现行的税种收税,推算职工出售已购公房所需缴纳的税额。

假定职工当年按优惠价购买公有住房所付房款为X,出售已购公房款为Y,土地收益按所得房款的5%计收。

两税-费额(A)=Y×0.055×0.94(1-5%)=4.9115×10-2Y

个人所得税(B)=[Y×0.94-X-A-Y×0.94×5%]×20%=0.1688Y-0.2X

印花税(C)=Y×0.94×0.5‰=4.7×10-4Y

应纳税总额(D)=A+B+C=0.21839Y-0.2X

税负总额大约相当于出售已购公房房款的20%。

公有住房租金减免规定

⑴公有住房月标准租金支出超过上一年家庭月平均收入9%的部分,可申请减免[1]。住房建筑面积超过面积控制标准的,超标增收租金不予减免。

⑵享受离休待遇的干部或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的住房(按离休干部或已故离休干部配偶本人户口所在地),提租后新增租金全部减免。

⑶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特等、一等伤残军人或特等、一等伤残军人配偶的住房,在上一年实付租金的基础上,增租部分全部减免。

⑷民政部门确认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在上一年实付租金基础上,增租部分全部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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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做工伤鉴定需要本人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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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是处理工伤问题的首要条件,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那么,做工伤鉴定需要本人去吗?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做工伤鉴定必须得本人去,同时带着相关材料前往批准机关指定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工伤鉴定后理赔流程:

1、劳动能力鉴定出伤残等级后,此时就可以计算出自己可以得到多少工伤补助金。不同的伤残等级,补助金标准不同;不同地区,补助金标准也不同。其中七至十级工伤职工补助金一般有三种,分别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一笔在鉴定伤残后就应当支付,而后两笔则要等解除劳动合同时才支付。

2、劳动者计算出自己应得的费用后,就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那么用人单位应协助劳动者向社保机构申领工伤待遇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那么用人单位应自行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伤待遇。

3、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或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工伤待遇,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仲裁委会开庭审理,然后作出裁决。

4、仲裁裁决后,如劳动者对裁决结果满意,而用人单位仍不履行裁决内容,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如果劳动者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15日内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会开庭审理,然后作出判决。如果劳动者对一审判决结果满意,而用人单位没有上诉,但也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话,劳动者可以向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如果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基层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均可以在收到一审判决后15日内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中级法院一般会开庭审理,然后作出判决或裁定。中级法院的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不能再上诉。如用人单位仍不履行判决内容,劳动者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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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参加工伤保险有年龄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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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由于很多企业都在不断的快速成长,所以这也造成发生工伤事故的概率不断的上升,所以现在很多朋友都想去买工伤保险,那么大家知道参加工伤保险有年龄限制吗?专注于研究此类工伤安全小知识的来为您解答。

据小编了解,工伤保险是没有年龄限制的,只要是年满16周岁的人员都可以投保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规定的工作中,因意外导致的伤害或职业病使得劳动能力永久丧失或死亡,劳动者可以从国家和社会资源获得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

只要是年满16周岁的人员,到企业务工,就可以投保工伤保险了。它不仅是一个补偿性的保险,更主要的是对投保人的伤残和死亡过程都能进行保障。工伤保险不仅对被保险人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工资、死亡丧葬费、直系亲属生活待遇等有包装,同时对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实行免费,还提供护理费用、转业培训等保障。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工伤保险的缴费义务人是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但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我国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有三类:

一是各类企业。指在我国境内注册的各种形式的企业,按照所有制形式划分,有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二是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指雇用学徒或帮工的个体工商户。

三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此类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实施办法已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除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外,其他事业单位都要参加工伤保险。

好了,以上就是小编今天为大家分享的相关工伤安全小知识,还想了解更多工伤保险适用于哪些疾病的朋友们,可千万不要错过小编每天为大家更新的内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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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如何预防学生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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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泼好动,好奇心强势小学生的特点,正是因为这样小学生的安全才令人万分担心,小学生的安全我们该怎么保护?如何让学生远离意外伤害?成为我们首要的任务,接下来告诉大家该如何预防学生意外伤害,大家一定要仔细阅读。

预防学生意外伤害,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学校和家长有责任和义务告诉孩子不要在马路上玩耍、踢球,追逐嬉闹等,更不要不看车辆横穿马路,未到12岁的孩子不要骑自行车,更不能骑车带人,小心交通意外伤害的发生。

2、无论在学校,还是在家里,教育孩子不要玩耍铅笔,尤其是低年级的孩子,以免铅笔尖扎到人,尤其是眼睛,也不要玩刀具,以免伤到自己和他人。

3、教育孩子见到狗等牲畜要远离,以防传染疾病或者被这些小动物咬伤、踢伤,造成意外事故。如果真的不幸被咬伤要及时打疫苗。

4、教育孩子不要用手去摸插线板的插线孔,家里的电风扇不动了,也不能用手去转动扇叶,总之,告诫孩子没有大人的允许不准乱动家里的电器。

5、教育孩子在学校或外面不要吃或不要喝来历不明的食品,不要吃过期的食品,不要吃垃圾食品,以免引起肠胃不适或食物中毒。

以上是对预防学生意外伤害提出的几点意见,希望大家参考。学生是祖国未来的花朵,请各位家长、学校及老师要对学生进行细心呵护。非常感谢大家对我们学生意外伤害知识的关注和支持,我们会更加努力的为大家服务。希望大家讲此文转发出去,从而帮助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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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区物业费收费包含哪些内容 收费标准如何?

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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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收费标准是很多购房者关心的问题,小区物业费收费标准是多少,小区物业费收费标准都包含哪些方面,这点是作为购房者必须了解的知识,以方便我们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对物业的相关职责范围了解的更清晰

小区物业费收费标准是多少?

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提供的服务项目和各项费用开支情况,向物价部门申报,由物价部门征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以独立小区为单位核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物业管理单位可在政府指导价格规定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小区物业费收费标准包含的内容

住宅小区公共性服务收费的费用构成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2.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3.绿化管理费;4.清洁卫生费;5.保安费;6.办公费;7.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8.法定税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利润率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物价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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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造成工伤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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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是由于不安全状态或不安全行为所引起的。它是物质、环境、行为等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今天就和大家一起讨论下造成工伤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什么,让大家对于工伤安全小知识有更多的了解,也可以防患于未然。

具体的说,影响事故是否发生的因素有五项:人、物、环境、管理和事故的处置情况。一般是由人、物、环境三大要素决定的。

1.人的原因

4种人:所谓人,包括操作工人、管理干部、事故现场的在场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他们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的重要致因。

2.物的原因(事故的物质基础、直接原因)

7种物:所谓物包括原料、燃料、动力、设备、工具、成品、半成品等。

3.管理的原因(事故的间接原因)

①技术缺陷。指工业建、构筑物及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等的设计、选材、安装、布置、维护维修有缺陷,或工艺流程、操作方法方面存在问题;

②劳动组织不合理;

③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指导,或检查指导失误;

④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挪用安全措施费用,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

⑤教育培训不够,工作人员不懂操作技术知识或经验不足,缺乏安全知识;

⑥人员选择和使用不当,生理或身体有缺陷。

4.环境的原因(事故的物质基础、直接原因)

①自然环境的异常:岩石、地质、水文、气象等恶劣条件;

②生产环境不良:照明、温度、湿度、通风、采光、噪声、振动、空气质量、颜色等。

5.事故的处置情况(对事故起制约作用)

①对事故前的异常征兆是否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反应;

②一旦发生事故,是否能迅速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恶化和扩大事故;

③抢救措施和对负伤人员的急救措施是否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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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什么是工伤等级鉴定

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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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由于法律的愈发普及,劳动者们的法律意识也越来越高。当遭遇工伤时,很多劳动者不再是一味地忍气吞声,而是选择积极维权。这样是比较积极地态度是很好的,那么大家知道什么是工伤等级鉴定?这个问题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

工伤等级鉴定,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职工所受伤害在经工伤认定程序并被依法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决定后,对职工所受伤害程度的等级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可知,工伤等级鉴定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上肢高位缺失...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以上的内容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常见工伤事故维权赔偿流程的具体内容,如果大家觉得有帮助可以关注我们,下一期会给大家讲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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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能报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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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通常作为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险形式存在。目前市场在售的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区别交通工具类意外伤害保险)一般都会附带意外伤害医疗。那么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能报多少钱呢?想了解相关职业保险小知识的朋友,不如随小编来一起看看社会保险有哪些及其作用是什么。

意外伤害医疗通常又包含意外门诊医疗和意外住院医疗。也就是说一些小的意外伤害达不到住院的程度(比如说猫爪狗咬了打狂犬疫苗,感冒发烧可不算),去门诊就可以处理,同样也可以在相应的责任范围内进行理赔报销。涉及到报销,就需要保存好发票原件和诊断证明或者出院小结等相关资料。

再来看一个案例:

9月份购买了1份意外险卡的,上个月因为不慎扭伤了腰,然后去医院进行治疗,总共花费3200元,其中费用清单上明确自费项目1300元,出院后没有去医保局(很多地方的医保也不报销意外医疗费用)直接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理赔也很快,上午交资料,下午就出结案,赔付1620元(免赔额100元,剩余部分90%报销,即1620=(3200-1300-100)*90%)。

虽然保险公司理赔很快,但这位朋友却不满意,感觉赔少了。

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答复说就是这么多,没有错。

那问题出在哪呢?

问题就出在费用清单上的自费项目上!

小结:目前市场上的大部分意外医疗保险的理赔报销的比例都很高,一般免赔100元,剩余费用90%报销,更有甚者,零免赔,100%报销,但是,但是,他们通常都会规定限社保范围内用药,也就是说自费项目是不在报销范围内,保险公司在计算赔付额的时候首先就减去自费费用,然后再按相关比例或者限额计算。上面讲到的这个案例就是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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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筑工人意外坠楼身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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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其实是一个安全隐患很高的行业,也是相当危险的,那么一般情况下,建筑工人意外坠楼身亡怎么办呢?善于研究相关职业保险小知识的来为大家介绍一下,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哪些职业最易出现意外伤害。

关于建筑工人意外坠楼身亡这个问题,小编可以告诉大家,这个是属于工伤范围的,大家可以替家人去申请工伤赔偿,那小编也来为大家讲讲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以免大家上当被忽悠。

建筑工地工人坠楼死亡如何赔偿问题,其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年,工伤的基本赔偿在40余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好了,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知识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从我们每天分享的知识中获取到更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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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出差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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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可能很多朋友为了自身安全的保障,都会去为自己买一些相关的保险,那么一般出差发生交通事故工伤吗?不如随小编一起了解下这方面的工伤安全小知识吧,这样大家也能对此多一些了解。

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至于出差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这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判断的,不过据小编了解,一般在工作中受伤,都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具体依据如下:

一般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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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工伤被公司辞退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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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是快乐的,但是,劳动中遭遇到工伤事故,却击碎了劳动者的幸福,甚至将劳动者和他的家人推向深渊般无助。那么,工伤被公司辞退怎么办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因工负伤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此可见,劳动者在工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用人单位在工伤期间擅自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明显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即用人单位的做法应属于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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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学生如何规避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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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不仅让学生的身体受到创伤甚至死亡,也给学校和家长带来了不可推卸的责任,给家里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近几年新闻报道上关于小学生意外伤害的事件很多,也引起了家长、学校的思考和激烈的讨论。那么,小学生到底应该如规避意外伤害呢?这与家长、学校、以及学生自己都有着很大的关系。那么学生如何规避意外伤害呢?

家长方面

1、家长应多提醒孩子注意安全

小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很差,这就需要家长对孩子多关心、多提醒。比如说:放学按时回家;过马路要注意安全,走人行横道;不要和同学打架;当孩子到点没有回家,应该赶紧弄清楚孩子的去向等等。

2、家长应该多与老师沟通

很多家长认为孩子到学校上学就是老师和学校的责任了,对孩子平时的情况不闻不问,直到孩子出现意外才认识到问题,可是为时已晚。所以家长平时应该多与老师沟通,时刻了解孩子的心理变化,了解孩子的现状。比如说:孩子平时是否跟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孩子是否每天按时去学校,有没有旷课的行为等等。

3、家长在假期要看护好孩子

假期是意外事故频发的时候,孩子们不用上学,家长忙于上班,无暇照顾孩子,容易造成各种意外伤害。这就需要家长多操心,要提前预知危险,要了解孩子的行踪,告诉他哪能去哪不能去。要告诉孩子家里面有危险的东西不能乱动。比如说:手上有水的时候不要碰电源;不要自己去游泳,要有大人在才可以等等。

学校方面

1、学校应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学校应该系统的对小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给学生们讲一讲安全的重要性,以及意外伤害的严重后果。比如说:举办安全知识宣传月、安全知识宣传栏、安全知识板报、安全知识演讲、安全知识竞赛等等活动。让安全知识深入学生内心。

2、学校应该对老师进行安全培训

老师在学校里是直接接触学生最多的人,对学生的各种行为和变化应该了如指掌,所以老师必须有预知危险的能力。在发现学生有异常举动的时候,应该凭借自己的知识将即将发生的意外扼杀在萌芽状态。比如说:某某同学今天没来上学,家长是否知道,是否出危险了;某某同学最近总和一些不三不四的社会人士来往,需要找他谈谈等等。要做到这些需要老师要有很强的安全意识,需要学校对老师进行培训。

3、学校要规范各种设施和设备

学校的各种设施要经过严格的把关和检查,要确定没有危险才可以使用。比如说:楼梯和平台护栏是否坚固;玻璃是否完好;校园内是否有坑洼和水池等等。学校的设备要符合质量标准,按规定使用,不合格或者老化的设备要及时更换。比如说:是否是正规校车;校车是否超载;学校的电路是否定期进行检修等等。

学生方面

认真学习安全知识

小学生应该认识到,在我们学习生活的环境中无不存在着意外伤害。每个人都应该了解最基本的安全知识,这样既能保护自己,也能在别人有危险的时候给予帮助。

放学要结伴按时回家

放学要和同学一起结伴回家,不要长时间在外面玩耍逗留。否则容易把自己陷入危险之中,给坏人可乘之机。

危险的地方我不去

为了避免意外伤害,不要去危险的地方。比如说:没有家长的带领,不要到河边玩耍;没有家长的带领,不要到山坡上玩耍;不要去人烟稀少的地方;不要在工地附近或者广告牌下玩耍等等。

不跟陌生人说话

遇到陌生人主动搭讪,不要轻信陌生人说的话,也不要贪图小便宜,要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贪小便宜吃大亏”的道理。这时要赶紧想办法离开,小心受骗。

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帮助别人

每个人对英雄都有着特殊的崇拜,都期盼着自己有一天能成为英雄。这个想法没有错,但是我们在帮助别人之前,必须先保护好自己,要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去帮助别人。如果碰到自己解决不了的事情,不要盲目的去做,冷静一下然后求助周围的人或者电话求助。更多的学生意外伤害知识尽在,我们会告诉大家如何让学生远离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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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如何防止校徽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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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人,对校会应该都不陌生,即使已经上了高中或者大学,很多学校也会要求学生佩戴校徽,校徽不仅代表着学校的形象,而且佩戴校徽还能够让学生对学校有归属感。但是现在的校徽绝大多数都是金属别针的,很多人已经意识到了这种社会的安全隐患,学校除了要积极地宣传校园安全知识之外,还要教会学生们如何防止校徽意外伤害?只有这样才能够让学生们远离校徽的伤害。

很多人对于佩戴校徽这样的小事情,能出现危险感觉特别不可思议,但事实上各大媒体几乎每天都在报导小会伤人的事件,这主要是因为现在很多学校的校徽都是金属的,而且背面都是别针的,除了很容易扎破衣服之外,如果不注意还会扎伤学生的身体。

要想防止校徽扎伤学生身体的意外出现,从学校角度来讲,最好能够对校徽进行改良,将校徽的材质更换成塑料或者布艺的,背面采用背胶粘贴的形式,不但简单方便,而且,也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了校徽的安全隐患问题。

从佩戴校徽的学生角度来讲,佩戴校徽的时候尽量多穿一些厚衣服,而且,一定要佩戴在外衣左胸上,如果是夏季可以在校徽别针位置放一层薄海绵或者在衣服后面加厚一层布条,都可以有效的防止别针扎伤皮肤。还有就是上体育课的时候,一定要先将校徽摘下来。

小编在这里提醒广大在校的师生,在佩戴校徽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执行校徽佩戴规则,家长和老师一定要多告诉小学生或者中学生,除了注意校徽扎伤之外,还要注意哪些学习用品有安全隐患?只有这样才能够很好的预防学生因为学习用品而出现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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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认定工伤的情形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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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工伤认定的相关法律知识。

1、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2、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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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高院答复中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

(一)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行他字第6号)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第61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外出学习休息期间受到他人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2007]行他字第9号)认为,职工受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期间,在学习单位安排的休息场所休息时受到他人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三)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 ([2006]行他字第17号)认为,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在车辆运营中伤亡的,应当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认定是否构成工伤。

(注:依据最高法院民一庭2013年的答复意见,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不具备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不宜认定其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p#副标题#e#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有关的行政案件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法[2008]139号)认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用人单位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恢复交通、通信、供电、供水、排水、供气、道路抢修、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晶的供应、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等过程中,临时雇用员工受到伤害的,可视为工伤,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国家机关聘用人员工作期间死亡如何适用法律请示的答复([2009]行他字第2号)认为,鹤岗市公安局东山分局东方红派出所临时聘用、未参加工伤保险、不是正式干警的司机王奎在单位突发疾病死亡,应由鹤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认定是否属于工伤、确定工伤待遇的标准。有关工伤待遇费用由聘用机关支付。

(六)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10号)认为,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七)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应否认定工伤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236号)认为,职工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证据不能排除非工作原因导致死亡的,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和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4、相关规定中认定工伤的三种情形

(一)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违反企业内部规定在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2005]315号)中认为,职工所受伤害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规定,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安徽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适用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复函[2008]375号)认为:职工李某从单位宿舍至其父母家的情形,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在上下班途中”,认定为工伤。

(三)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关于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到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2005]311号)认为,作为单位的工作安排,职工参加体育训练活动而受到伤害的,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中关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5、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认定工伤的情形汇总

工伤认定申请填写的注意事项

1.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

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

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6.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填。

7.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

职业病患者应写清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7)对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8)受伤害职工或亲属意见栏应写明是否同意申请工伤认定,以上所填内容是否真实。

(9)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栏应填写补正材料的情况,是否受理的意见。

7、司法解释中认定工伤的四种情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可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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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急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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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在我们的生活与工作中,有时候总是会发生点小意外,但是大家也都知道,发生工伤事故的话,一般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那么大家是否知道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急原则是什么呢?来和小编一起了解下这方面的工伤安全小知识吧,小编来教教大家工伤保险适用于哪些疾病。

关于这个问题,为大家整理为一下四点,大家可以作为参考:

1.及时至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3.伤情稳定后,若受伤严重构成伤残的,可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4.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确定具体的工伤赔偿数额。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可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工伤职工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好了,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工伤安全小知识就到这里了,生活中发生意外的时间可能只是那么几秒钟的事情,所以我们能做的就是利用一些合法的知识去更好的维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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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最全的儿童意外伤害处理小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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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生活中存在着很多不可预见的突发状况,如果这些状况危害到人们身体健康的话,就属于意外伤害了。对儿童来说,发生率比较高的意外伤害一般可以归结为五类:由动物造成的伤害、从高处跌落、对药品的误食、溺水以及烧伤烫伤。而接下来本我。文要讲的就是最全的儿童意外伤害处理小常识。

一、跌落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有资料显示,跌落是0~14岁儿童发生意外的第一原因,0~4岁的幼儿更易跌落,这是因为幼儿的头盖骨还没有完全发展好,并且人的重心点较高,所以比成人更容易跌落而导致头部受伤。0~4幼儿的跌落,有超过80%是在家中发生的。许多跌落都是婴幼儿从窗户或阳台上跌落而导致死亡或严重摔伤。跌落伤在医学上归属于意外伤害范围,其引起的致残、致死,严重危害儿童健康与生命安全。

应对措施:

1.在儿童骑车、溜冰等时,要为其戴上防护用具,如头盔和护膝等。

2.对于非逃身用途的窗要上锁,或装上窗栏。窗边不放置椅子,摇篮和其他家居,确保儿童不会爬出去。

3.在给婴儿换尿布或衣服等时,人不要离开婴儿,保持有一只手保护着婴儿。

4.清除家中的危险因素,如卷起的地毯,暴露的电线,栏杆间距离宽大的阳台和楼道等。

5.在洗手间,洗手盆前和楼梯等放上防滑垫。

6.要特别注意幼儿在有滑轮的学步车中的安全,可使用其他固定的学步车替代。

7.对孩子经常活动的场地要检查是否安全,如地面是否平整等。

二、烧灼伤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烫伤

大多烫伤由最常见的热水瓶所致。热水瓶容易碰翻打碎,其木塞易脱落而溢出热水,因此,家中的暖瓶或饮水器要放在孩子不易碰到之处。孩子一旦烫伤,应立即把烫伤部位浸入洁净的冷水中,愈早用冷水浸泡效果愈佳,水温越低效果越好,但不能低于-6℃。用冷水浸泡时间一般应持续半个小时以上。烫伤若不严重(指烫伤表皮发红并未起泡的1度烫伤),一般可在家中先做处理,用冷开水或淡盐水冲洗清洁创面。对发生在四肢和躯干上的创面,可涂上紫草油或烫伤药膏,外用纱布包敷即可。如患儿发烧,局部疼痛加剧、流脓,说明创面已感染发炎,应请医生处理。

火焰烧伤

1.所有易燃物品如杀虫剂、汽油等,要远离火源,最好放在室外。

2.大人吸烟时要远离易燃物品,也不要躺在床上吸,以免不小心烧到孩子;绝对不要让孩子玩火柴或打火机。

3.不要靠近燃放中的鞭炮,也不可捡鞭炮或将鞭炮放在口袋中。

4.蚊帐中不点蚊香,使用蜡烛时要注意稳定性。

电灼伤

1.家中电器设备常是起火触电的原因,使用延长线或多插头插座时,应注意负载量。

2.不要到电线及插座处,插座可用塑料盖盖住。

发生孩子烧烫伤的情况后,首先要立即冷却烧烫伤的部位,方法是用冷水冲洗烧伤部位10至30分钟,或用冷水浸泡,直到没有痛感为止,然后尽快送往医院进一步治疗。需要注意的是:

1.一定要在伤口冷却后再剪开或脱去衣裤;2.不要给伤者喝水;3.要妥善保护创面;4.不可挑破伤处的水泡,不要在伤处乱涂药水或药膏;5.搬运时,应让伤者仰卧,动作要轻,行进要稳,对途中发生呼吸、心跳停止的,应立即就地抢救。

三、误吞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小朋友在吸果冻、食花生、巧克力、吃汤圆等食物,都可能一时疏忽,呛入喉内,堵塞气管。当异物较大时,患儿会发生严重的呼吸困难、缺氧,乃至窒息死亡。日常用品如化妆品、家用清洁剂、植物以及药品可能被孩子吞服,从而可能导致致命的中毒。有时,家长在给孩子服用药物时,没有按照剂量和医嘱等,也是引起儿童意外中毒的重要原因之一。

应对措施:剪刀、刀具、针、珍珠项链、笔帽、药品和家用清洁剂等,应放在儿童不易取到之处或上锁的抽屉中;在给孩子服药时,要严格根据说明书和医嘱使用;成人不要在孩子的面前服药;建议选用以儿童不易打开的盖子存放的药品或化学用品;在使用化学用品时,要注意看护好孩子;过期和不用的药品或化学用品要及时扔掉。由于婴幼儿咀嚼功能不完善,被食物堵塞气道很常见,当小朋友卡到喉咙,不要去拍其背部,这样只能使食物在气道卡得更紧。如果是0~1岁的婴儿,只有一种形式可以拍其后背,那就是把他整个倒提着,头朝地然后拍其后背,让食物吐出来。如果孩子误服毒物,家长要立即打120;送孩子去医院时,一定要带上所误服的毒物或药物;

四、溺水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孩子在游泳池、海边或河渠游泳、玩水时,常常会有鼻子呛水、眼睛进砂子、耳朵进水、腿抽筋、胸闷、肚子痛等情况发生,尽管这些小事故不需要做特别处理,但是,如果置之不理,或处理不当,也会发展成很严重的疾病。

下水前先做暖身运动,下水的装备要带全,一定要戴游泳镜;严防小孩意外落水,海边或户外游泳要防止晒伤及脚底刺伤;下水时切勿太饿、太饱,饭后一小时才能下水,以免抽筋,下水前试试水温,若水太冷,就不要下水;若在江、河、湖、海游泳,则必须有家长相陪,不可单独游泳;下水前观察游泳处的环境,若有危险警告,则不能在此游泳,更不要在地理环境不清楚的峡谷游泳。这些地方的水深浅不一,而且凉,水中可能有伤人的障碍物,很不安全;在海中游泳,要沿着海岸线平行方向而游,游泳技术不精良或体力不充沛者,不要涉水至深处。

应对措施:

1.鼻子呛水的处理:如果两个鼻孔都进水时,要张开两个鼻孔,用力往外出气;一个鼻孔进水时,要堵住没有进水的鼻孔用力往外出气,但切忌连续用力往外擤。

2.眼睛进砂子的处理:眼睛进砂子要用清水洗;如果在没有自来水的情况下,可将水壶里的淡水倒在玻璃杯或洗脸盆里,把眼浸在水中不停地眨眼,冲洗。

3.儿童溺水后如何急救:离水上岸后,马上用各种方式使其呼吸道内的积水倾出,比如把孩子腰部抱起背向上,手足下垂,并不断地颠动;或把孩子头脚下垂地俯卧在大人肩上,大人来回跑动,可以把呼吸道及胃内的水倒出,并有助于呼吸通畅。迅速地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并积极联系送往就近的医疗单位抢救。

五、其他伤害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眼外伤:当眼睛受外伤后,绝对不能用自来水洗眼睛,因为自来水不是无菌的,很容易引起细菌感染。应急处理时,处理人自己要把手洗干净,然后用干净纱布盖上眼睛,松松固定。如果用力包扎,压迫刺激伤口会发生感染。如果有异物刺入眼内,千万不要自己取,要用干净酒杯扣在有异物的眼上,再盖上纱布,用绷带固定去求医。在去医院的途中,尽量不让面部特别是眼球转动,走路时应当尽量慢慢地走。

外伤出血:如果伤口在腿上或手上,要抬起受伤肢体,使伤口高于心脏。经过3~4分钟的直接压迫后,检查一下血是否止住;如果血没有止住,应该继续压迫伤口。如果血渗透了绷带或衣服,不要把绷带去除,而应该在上面再加一块。如果直接压迫5分钟后仍未止血,应赶快寻求医生的帮助,同时继续压迫伤口。

被狗咬伤后:要用肥皂在流水下把伤口清洗干净,然后抹上消毒药水,如果是被有主人的狗咬伤,要确认一下其是否已经注射了狂犬疫苗。即使伤得并不严重也最好到外科或小儿科接受检查。

小编寄语:爸爸妈妈必定要把握相应的急救常识,这么才可以在宝宝受伤时及时处理,不耽搁后期医治。如果你想掌握更多如何预防儿童玩耍摔倒的这方面的知识,请继续关注的近期更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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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房屋拆除收费标准是什么? 包含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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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除收费标准是什么?该标准关系到金额的多少,那么房屋拆除收费标准中都包含哪些内容?不同的城市有哪些不同的标准呢?

房屋拆除收费标准:

房屋拆迁管理费,以城市拆迁规模大小,按照不超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的0.5-1%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财政部门制定。屋拆迁管理部门除收取房屋拆迁管理费外,不得再另外收取拆迁许可证等其它费用。由财政金额拨给事业费的拆迁管理部门,不得收取拆迁管理费。各级财政拨付给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事业费,不得因本《通知》而减少或停止拨付。

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必须到物价部门申领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对收费收入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财政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各级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收费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乱收费、乱开支者,依照有关法规予以查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为准。

补偿安置的时间界点:

1、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相关法规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经废纸,依据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年1月20日温家宝签署。

货币的补偿是以被拆迁房屋所处地段的当前价格来衡量的。房屋的产权调换则需要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进行房屋与安置房的价格结算。根据被拆迁人的要求可以是异地兑换,也可以是同地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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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区块链50指数样本股包含哪一些?目前的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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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快速的上涨也让大家关注到区块链50指数样本股,其实区块链50指数样本股整体的表现也不俗,最近一段时间上涨的幅度也达到3.4%左右,当然这也并非是最近所公布的数据,就是在2019年12月份,我们所看到的数据集中上涨比较快的就是区块链的概念不一起来,看一下目前区块链概念股到底有哪一些主要的表现。

一、区块链 50指数样本股中包含哪一些

二、区块链50指数样本股目前的行情

在区块链50指数样本股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各个不一样的企业业务领域,也同样涉及到当前的中上游企业接近半年的日均总值,都已经进入到提高的阶段。从成分股方面来看,其中上涨幅度靠前的有中青宝,远光软件,还有利欧股份等等。利欧股份当天的上涨幅度已经达到9.84%左右。区块链50指数样本股中上涨的已经达到39个,下跌的只有9个,所以这也是大家所需要关心的。如果我们真的想要选择投资,也一定要注重股票的选择,每一个不同的股票最终的效果也并不完全相同。要想正确的作出选择,那么我们必须要了解整个市场,这点也是非常关键的,也希望引起生活的重视。

区块链50指数样本股有着很多不同的选择,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整体的表现还是非常不错的。要想做出正确的选择,我们也应该仔细的观察各个不一样的股票,在这些股票上也有着各种不同的优势,如果我们能够选择一个加入区块链的股票,相信在后期投资的过程中也会有更好的效果,建议大家在投资的过程中必须要引起重视,一定要做出正确的选择,这也是希望大家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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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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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意外伤害事故的多发区,因此一般为了加强校园学生的安全工作,提高教育服务的质量,规范教育的行为,一般学校都会制定校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方法,那么,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是什么?详情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1.学校建立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与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在课堂教学期间,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在课余活动中,现场目击者或第一个接到学生报告的教职员工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必须配合学校共同解决事故。

2.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与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是:对发生意外伤害的,立即告知卫生室与班主任;对发生突发事件的,除立即报告班主任及校长室外,尽可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防止事态扩大。

3.当事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的职责是: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及时告知家长和报告学校领导;负责事后的教育、关心,在孩子恢复期间协同其他教师或校领导上门家访。

4.接到意外事故或突发事件报告的校领导的职责是: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并组织指挥处理。

5.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第一责任人应协同在场的老师和学生立即将受伤学生护送学校卫生室检查,卫生室立即进行诊断与救护;对需要送医院作进一步诊断与救治的,第一时间由班主任和卫生老师负责护送受伤害学生去正规医院救治(保留各耗资单据),并同时通知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立即前往医院。如班主任或卫生老师其中一人不在,由德育处派人协助护送处理解决事故,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的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学校领导应及时到医院安抚受伤学生,向学生家长通报情况,尽力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

6.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启动处理应急小组,调查取证。被调查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7.对重大或较重大的伤害事故以及其它突发事件,由学校领导集体参与处理并及时报告教育局。

以上这些就是处理学生们事故的方法,想要了解更多的学生意外伤害知识请到,这里我们会告诉你学生在校意外受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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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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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鉴定分为一至十级标准,那每个等级标准大家是否了解呢?每个等级所获得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所以工伤鉴定的等级是很重要的,具体的流程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知道呢?那么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

有以下的几点流程需要大家知道: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以上的内容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常见工伤事故维权赔偿流程的具体内容,如果大家觉得有帮助可以关注我们,下一期会给大家讲人身伤害维权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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