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担保人

担保人知识专题栏目,提供与担保人相关内容的知识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担保人问题。

分享

浏览

4338

文章

40

怎样写担保人还款承诺书

全文共 1204 字

+ 加入清单

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篇范文,担保人还款承诺书,仅供参考。

担保人还款承诺书篇1

致 :

鉴于 ____________ (借款人)与贵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编号为: 《 借款及保证合同》,本人:潘学伟,身份证号码: 自愿为借款人马建帼 的还款担保人,并自愿与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现因还款期限已过,借款人至今未还欠款,故由本人特向贵方承诺如下:

一、本人愿同借款人共同参与对上述借款的本金和利息的偿还,并自愿以本人及家庭名下的全部资产为上述借款本利承担还款保障责任,直到清偿完全部欠款为止:

二、借款人未按期偿付贷款时,承担连带偿还贷款本息责任,并按以下还款计划严格履行:

2014年9月24日前还款:壹拾万元整 2014年9月30日前:壹拾万元整 2014年10月30日前结清全部欠款及相关费用。

若至2014年10月30日前借款人仍未结清全部欠款,本人也无能力履行担保还款责任,本人愿意提供贵方名下自有足值的房产一套,以供贵方处臵。先前还款的贰拾万元整,全部缴由贵方用作逾期违约金;逾期期间按《借款及保证合同》的违约条款处臵。

三、对由于借款人未按期僖付贷款而引起的一切相关损失及经济赔偿责任,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四、和借款人共同所签暑的《借款及保证合同》终止前,不得自行退出共同偿还贷款本息的地位。

五、本人已详细阅读过了《借款及保证合同》,已充分理解并愿意严格按上述条款严格履行,我同意放弃抗辫权。

六、本承诺书一经本人签字即对本人具有法律效力。

七:本承诺书作为《 借款及保证合同》的合同附件之一

共同还款人(签字及手印):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承诺人:bzuowen

20xx年x月x日

担保人还款承诺书篇2

根据借款人 与被借款人 签订的借款合同和抵押人 与被抵押人签订的抵押合同的约定,房屋所有权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将坐落在______(房屋所有权证_____ 号楼_____,房屋编号______)的房产抵押给被借款人

借款人______身份证号 抵押贷款 ______元用于 本人现将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本人自愿申请贷款,并自己使用,本人申请贷款所提供的资料是真实有效的;

二、本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资金,不将贷款资金挪作他用;若有违反,产生的责任将由本人承担;

三、本人已知晓此笔贷款每月还款日及还款金额,并承诺在每月还款日当天按时将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存入被借款人还款账户,还款账号:授权_________银行从该账户扣收当月应还贷款本息;若因未按时还款产生的责任,将由本人承担;

四、并承诺如贷款到期后未能偿还,同意被借款人依法处置该抵押房产,所得价款优先偿还贷款全部本息。

五、本人已同意并签署借款合同,且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合同中规定应尽的责任及相关义务。 本人已了解并承诺遵守上述事项,如违反以上事项,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借款人)签字及手印:

承诺人配偶(借款人配偶)签字及手印:

担保人签字及手印: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贷款担保人不是人人都可以,那些人是不能做担保人的呢?

全文共 363 字

+ 加入清单

所谓担保贷款就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申请担保贷款一定要有担保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作为担保人,那么哪些人不能作为担保贷款的担保人?下面,团贷网小编就给大家介绍哪些人不能作为担保贷款的担保人。

据小编了解,以下四种人不可以作为担保贷款的担保人:

第一种、夫妻双方之间不能够互相担保,两个人是同一个经济体,一个人无法偿还贷款,另一个人自然也无法偿还了,担保就失去了意义;

第二种、贷款地以外的户籍的人士不能作为担保。银行对于担保人和申请人的户籍要求是一样的,都必须是贷款地的户籍;

第三种、没有经济来源的人不能担保。这个自然很好理解,担保人的职责就是在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帮助其偿还贷款,如果没有经济来源,就没有偿还能力了;第四种、离休人员不能作为担保。离休人员无论是经济收入还是年龄都不符合银行担保的条件。

展开阅读全文

民间借贷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全文共 894 字

+ 加入清单

民间借贷担保人有什么责任?担保人就是为别人的债务提供担保责任,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说债务到期后,若债务人不能还债,才轮到你(保证人)替他还债,并且你也只还债务人不能还的那一部分,债权人不先起诉债务人是不能向您要钱的;连带责任保证是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以直接来找你(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你还了钱后可以向债务人追索你替他还的部分。

贷款担保人责任

注意:1、合同中必须约定好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没约定或约定不明,《担保法》上推定为连带保证,于你(保证人)很不利。2、你也可以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即为多少额度的债务承担保证)、保证期间(保多少时间,建议尽量从短)希望回答对您有所帮助以下回答依据《担保法》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1,看你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保证,二者的责任是不一样的。,2,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偿债责任时,在债务人的财产被强制执行前,你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只要债务人到期不还款,你就有偿还债务的责任。所谓担保,就是为这个债务进行担保,担保人又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就是当债权人通过诉讼后,还是无法得到债务清偿后,转而向你要求清偿债务;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在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以向你或者债务人要求清偿债务。所以担保最好不要轻易做,不然你很有可能会为此背上债务的,后悔莫及啊担保人即保证人,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如果协议上没有注明的话一般推定为连带保证,保证人的责任是在借款人没有能力还款时,需要承担保证金额的责任其实很简单的,就是你所担保的那个人要是破产等其他原因没有还贷能力的时候,你就要把他贷的款还上民间借贷担保人要公证才能有责任,不公证的话责任有限。

展开阅读全文

民间借贷担保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全文共 374 字

+ 加入清单

民间借贷担保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民间借贷发生过程中,出借方为保证自己资金的安全,往往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具备良好还款能力的担保人或者担保方作为担保。那民间借贷的担保人有哪些要求,同时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呢?请看下文介绍。

贷款担保人责任

一、民间借贷担保人责任成为它人担保人后,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具体包括担保责任和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无法偿还资金的时候,担保人则需要按照民间借贷借贷合同内容规定替借款人清偿贷款,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民间借贷担保人要求条件1、担保人需要具备日后清偿贷款的能力。2、国家机关、政府单位以及社会公益团体单位不能作为担保人。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智能部门不能为它人做担保。以上就是关于民间借贷担保人应该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内容介绍,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民间借贷担保人担保期限是多长

全文共 580 字

+ 加入清单

民间借贷担保人担保期限是多长?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2年的诉讼时效很多人都知道,但是对于民间借贷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保证期间有时却并未引起足够注意,或者误认为与对债务人的时效相同,往往导致担保人脱保,因此了解保证期间是个很重要的问题。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即此期间经过后,保证人便可免去承担保证责任。关于民间借贷担保人担保期限请看下文详细介绍!

民间借贷担保人

1、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期限不明确保证期间为原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二年。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原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原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二年。2、借款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限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依据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1、与本案无牵连。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上面就是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民间借贷担保人担保期限的详细内容,有不明白的朋友可以仔细阅读上文,希望上文能给你带来帮助!

展开阅读全文

民间借贷担保人应该承担责任有哪些

全文共 746 字

+ 加入清单

民间借贷担保人应该承担责任有哪些?如今民间借贷纠纷日益突出,在借贷中为亲友担保司空见惯,能够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不是亲人就是朋友,而这些提供担保的人对应承担的法律风险又缺乏了解,一旦借款人无法履行应尽的还款义务,担保人不得不拿自己的资产为朋友还债。那么,民间借贷担保人应该承担责任有哪些呢?请看下文详细介绍!

民间借贷担保人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带保证责任。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在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产生担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落款捺印等。当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担保人应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是有期限的,保证期限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主要如下: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约定的按法律规定为6个月,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限是两年。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限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在为他人担保的时候应注意以下几点:1、审查主合同的效力。2、审查债务人的清偿能力。3、注意担保的金额担保范围以及担保方式保证期限问题。4、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让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上面就是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民间借贷担保人应该承担责任问题的相关内容介绍,小编提醒大家,在担保前考虑一下自己是否有能力承担担保责任,不要为了顾全面子而随意替他人担保。

展开阅读全文

共同还款人和担保人的区别主要集中在三方面!

全文共 474 字

+ 加入清单

现在,大家对贷款的需求越来越大。很多人因为贷款金额大,还款能力较弱,而不得不在申请贷款时增加一个共同还款人或者担保人。那么,共同还款人和担保人的区别是什么呢?在这里,就为大家进行详解。目前,共同还款人和担保人的区别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这3个方面分别是:义务不同、与借款人关系不同、在征信记录上会有区别。具体情况如下:

义务不同

共同还款人的还款义务要大于担保人。从法律上来说,借款人属于第一债务人,共同还款人属于第二债务人,担保人属于第三债务人。

一般来说,第一债务人不能清偿银行债务时,银行可直接向共同还款人追索债务。在共同还款人也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银行在诉讼司法后可追究借款担保人的还款义务。

与借款人关系不同

一般来说,共同还款人都会建议是直系亲属,比如时候父母、配偶、子女等等。担保人的身份就会随意一些,一些担保公司在收费以后就可以充当担保人。

在征信记录上会有区别

目前,共同还款人不在征信报告中体现出共同还款这笔业务。担保人会在征信中体现出有担保性贷款。

以上,为大家介绍了共同还款人和担保人的区别。总的来说,共同还款人和担保人的区别较大,大家在选择共同还款人或者担保人时要慎重考虑。

展开阅读全文

担保人要求什么条件?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全文共 554 字

+ 加入清单

在银行申请贷款时,如果借款人综合资质不够好,往往会需要担保人。担保人也不是随便找个人就可以的,需要贷款方认可才可以,有一定的要求。那担保人要求什么条件呢?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本文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担保人要求什么条件?

1、担保人跟本案要无牵连,就是说跟借款人的借款用途没关系,不能借了款给担保人去使用。

2、担保人要能够正常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不受限制。

3、担保人需要在贷款地区有自己的户口和固定住所,租房住的话,是不能当担保人的。

4、担保人要有偿还贷款的能力,如果借款人还不起钱,担保人需要承担还款义务,有稳定工作和收入的人,更合适当担保人。

5、担保人征信要好,不能是黑户或者老赖,不能有明显的违约记录,在银行无贷款。

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般保证的担保人,如果借款人无力还款,法院强制执行之后还是还不上钱,担保人需要承担还款责任,逃避还款的话会影响自己的征信,留下不良信用记录。

如果是连带保证的担保人,借款人无力还款,贷款方可以直接找担保人要求其还款,向法院起诉时可以同时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拒不还款也会影响自己的征信。

担保人在偿还贷款后,可以找借款人追偿,弥补自己的损失。

担保人要求条件比较高,选择当担保人是有风险的,如果借款人还款能力不足,或者可以逃避还款,担保人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很影响自己的生活,在签订担保合同时,还是要谨慎些。

展开阅读全文

房贷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有什么要求

全文共 575 字

+ 加入清单

房贷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有什么要求?去银行申请房贷或者较大金额贷款,或者个人资质一般的情况下,银行都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人。但不是任何人都能做担保人,那么房贷担保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房贷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贷款担保人可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个体户或者公司机构等;同时,还需要满足下面这些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工作、收入相对稳定;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账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房贷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他不良债务;5、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或撤销担保之前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6、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自然人担保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而具备了上诉条件之后的担保人,还需要提供自己的婚姻状况证明、个人/家庭收入证明、公司资产证明等等具备能证明自己有还款能力的材料。另外,做为贷款担保人也应该要明白自己为他人做担保,所需要承担的担保风险不低。贷款的时候,不仅仅贷款者有条件,对于担保人各个银行的条件也是不一样的。给人做担保是有一定的风险,特别是借款人无法足额还款的时候,担保人就需要替借款人承担一定的还款责任,所以大家一定不能轻易为人做担保。

展开阅读全文

民间借贷担保人期限是多久?有什么责任

全文共 617 字

+ 加入清单

民间借贷担保人期限是多久?有什么责任?很多民间借贷中如果没有进行抵押担保的话,就需要找担保人进行担保,而这时候就需要明确一个抵押担保期限,那么在民间借贷担保人期限是多久?有什么责任?民间借贷担保人期限:《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因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免除。

民间借贷担保人期限民间借贷担保人责任: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民间借贷担保人如果对保证期无约定,则保证期限为借款(主债务)到期后的6个月内;如果对保证期限有约定,则根据该约定办,但该约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借款到期后的2年。

展开阅读全文

债务担保人需满足哪些条件

全文共 1520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保证方式的不同,可以将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担保人债务人没钱还了才可以找担保人;连带担保人,可以跳过债务人,直接找担保人还钱。那么债务担保人需满足哪些条件

(一)保证人的代为清偿能力。

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本条明确了保证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即“具有代为清偿能力”。保证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保证,目的在于保证债权能够得到实现,或者说债务能够得到清偿,因此,具有代为清偿能力是保证人的基本条件。

代为清偿既包括代为金钱性质的清偿,也包括代为履行其他给付。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包括代为履行债务和承担债务不履行责任两种,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最高人民法院《担保法解释》第13条规定: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代为履行非金钱债务的,如果保证人不能实际代为履行,对债权人因此造成的损失,保证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需指出的是,担保法关于保证人资格的基本要求并非强制性规定,故不能以保证人不具有代偿能力为由认定保证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担保法解释》第14条规定: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提供保证的合格主体。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都可以作为保证人。对于可作为保证人的“其他组织”,最高人民法院在《担保法解释》第15条规定了五种类型: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三)禁止提供保证的主体。

根据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下列主体不得作为保证人:

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担保法第8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一般由国家有关主管机关负责借人,然后按有关规定转贷给国内有关单位。在转贷时,一般要求国内借款单位提供还款担保,这种担保得由国家机关提供。如外国政府贷款的转贷,就要求借款单位提供省、直辖市、自治区或计划单列市计委的还款担保。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益是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一般是非经济利益。如果允许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债权人提供担保,极有可能减损其用于公益目的的财产,无疑有违公益法人的宗旨。因此,法律不允许它们作保证人。但在实践中,有许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并非从事公益事业,对这些从事非公益事业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依据国家政策允许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认为其有从事保证活动的民事权利能力,可以担任保证人。因此,最高人民法院《担保法解释》第16条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因其主体资格、清偿能力等方面的原因,不宜充任保证人。担保法第10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最高人民法院《担保法解释》第17、18条也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以及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以上关于追讨欠款方法与债务维权的介绍内容是不是很有用?希望大家认真阅读。另外小编下期给大家讲讲财物损失维权小知识,敬请期待哦!

展开阅读全文

保证人与担保人的区别有哪些

全文共 698 字

+ 加入清单

在借贷过程中,我们常常会听到“保证人”、“担保人”这两个名词,很多人或许觉得它们是一样的概念,其实不然。担保人和保证人是有明显区别的,下面请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保证人与担保人的区别有哪些?

担保人和保证人的区别

在借贷关系中,无论是作为保证人还是担保人,如果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都需要承担代为清偿债务的责任。但细分而言,担保可分为保证、质押、抵押、定金和留置,故担保人包含保证人。

一、保证是一种人的担保,以保证人的信誉和财产来为借款人提供担保。而担保人则多是以其财产作为担保,当债务人无力偿还贷款时,债权人有权变卖、拍卖该财产。

二、保证分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如果约定的是承担连带责任,则当债务人无法偿还贷款时,将由保证人代偿。而作为担保人,如果债务人不还款,同样承担代偿责任,并将收到致给借款人的催债副本。

三、保证人不但自身负责,而且他的继承人也负责。

四、保证人不得承担超过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如果保证人替主债务人作出了清偿,可以对后者提起诉讼,以求获得偿还。

五、条件不同,担保人、保证人的条件不同。

六、时效不同,担保人的责任时效为还款日届满的6个月,如果债权人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代偿责任,则不需承担任何责任。保证人就要看是否约定保证范围,如果未作明确约定,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未约定保证期间,则债权人有权在还款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协议中有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的类似内容,保证期间则为债务履约期满之日起的两年。

以上追讨欠款方法与债务维权的相关内容由提供,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大家阅读我们的财物损失维权小知识,将给大家提供更全、更详细、更新的资讯信息。

展开阅读全文

什么情况下担保人可以不负担保责任

全文共 475 字

+ 加入清单

在平日生活中,我们难免遇到他人让自己帮忙作担保,对担保人的各种情况可能了解也可能不太了解,在债务人保证只是让自己在签字而已并不会让自己承担实质的责任,大家会出于某种原因而答应,却对自己签字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以及应承担的法律风险又缺乏了解。一旦债务人无法履行义务,依照法律规定则需要担保人以自己的财产承担还款责任,债务人有还款能力则向债务人追偿时权利可以得到保障,但是债务人在拿到钱款后消失且名下没有财产的情况下,担保人的追偿权就很难得以实现。那么什么情况下担保人可以不负担保责任?

哪些情况下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按照担保法的规定,有两种情况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担保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债权人债权的顺利实现,但是如果作为担保关系中的当事人不注意把握风险的规避,也可能会招致很多的麻烦。通过上面的介绍相信大家已经初步了解了追讨欠款方法与债务维权的内容,希望能够对大家有用。平时多掌握一些财物损失维权小知识,有百利而无一害!

展开阅读全文

担保人需承担哪些连带责任

全文共 1400 字

+ 加入清单

连带责任是中国民事立法中的一项重要民事责任制度,其目的在于补偿救济,加重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有效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那么担保人承担哪些连带责任?

依连带责任产生之原因不同,可以将连带责任划分为法定连带责任和约定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虽对债权人有利,但对债务人,无疑是一种加重责任。因此《民法通则》规定,承担连带责任,须由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可见,在一般情况下,多数人之债务是以按份责任为基本清偿原则的。约定连带责任是依照当事人之间事先的相互约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法定连带责任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由于债务人约定加重自己的责任的情形毕竟不多,故连带责任的承担大多数来自法律的规定。法定连带责任与约定连带责任除了产生的原因不同外,还有连带责任人主观因素的区别。法定连带责任均为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如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于该代理人和第三人主观上都有过错,因此《民法通则》第66条第二款规定了两者应承担的连带责任。约定连带责任的承担不一定要求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仅以事先约定为准。如保证人为被保证人就主合同提供担保,保证人主观上并无过错,只是基于保证合同中的约定而承担连带责任。

违约连带责任与侵权连带责任

依连带责任内容之不同,又可将连带责任划分为违约连带责任与侵权连带责任。违约连带责任即指当事人共同违反合同规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侵权连带责任即指当事人共同侵权行为造成损害发生而产生的连带责任。区分以上两者的法律意义在于:构成违约连带责任只须具备当事人有共同违约行为和主观上有共同过错,不论是否致他人损害。

而构成侵权连带责任必须具备共同侵权行为,当事人在主观上有共同过错,客观上存在损害事实,以及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四个要件。至于无过错责任,则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用。违约连带责任的承担除继续履行合同与支付违约金等方式外,在造成损失并超过违约金的情况下,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侵权连带责任的承担,仅限于赔偿损失的承担方式。

有效合同连带责任与无效合同连带责任

依产生连带责任的合同效力的不同,可将连带责任分为有效合同连带责任和无效合同连带责任。有效合同连带责任的前提是有效合同。在合同成立之时,当事人各方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所订合同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主观上没有过错,客观上没有违约行为。因此,或是主合同或是从合同皆为有效合同。只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或多方违约才产生了连带责任。无效合同连带责任产生的前提是无效合同。或是主合同无效,或是从合同无效。由于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因此,合同在成立时就无效。合同无效并不能免除当事人的连带责任,这种连带责任即为无效合同连带责任。

一般连带责任与补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确定后,依债务人承担责任的先后顺序不同,可将连带责任划分为一般连带责任与补充连带责任。一般连带责任的各债务人之间不分主次,对整个债务无条件地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不分顺序地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如合伙、半紧密型联营、代理关系等。补充连带责任须以连带责任中的主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为前提,从债务人只在第二顺序上或者与责任总额不一定相等的情况下承担连带责任。如保证人在被保证人不能偿还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连带责任。倘若被保证人只能承担60%的债务,那么保证人只能承担另40%的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全文共 667 字

+ 加入清单

担保人即保证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解释》,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所不同。那么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多久?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

关于担保期限,我国《担保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司法解释》:

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条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展开阅读全文

债权债务中有多个担保人怎么办

全文共 373 字

+ 加入清单

在民间借贷中,常常会出现一个债务有多个担保人的现象。那么一笔债务有多个担保人提供担保,现债权债务人商量欲解除其中一个担保人的责任,需要征得其他担保人的同意吗?债权债务中有多个担保人怎么办?

认为最好征得其他担保人同意。否则就加重了其他担保人的责任。

担保的定义: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担保的方式:

(一)根据法律规定,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二)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在为合法的债权提供担保时,只能提供以上这五种担保,而不能创设新的担保形式。

五种担保形式所产生的法律效果有以下区别:

保证产生的权利为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定金产生的权利也是债权,同样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抵押、留置、质押取得的是担保物权,对担保物及其变现所得的价款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展开阅读全文

如何防止债务担保人脱保

全文共 578 字

+ 加入清单

在民间借贷中,为了降低借钱人的风险,保证借款的归还,债权人和第三人之间会签订一份担保合同。有了这份担保合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就必须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于是,一个债务关系中存在了三个相对的关系人,使得债务关系更为牢固可靠。但是,正如债权拥有2年的诉讼时效一样,担保同样存在一个担保期间,只有在这个期间之内三角关系才能发挥可靠效果,一旦担保期间过期,担保人则可以免去担保责任,债权人的账款就存在无法追回的可能。那么如何防止债务担保人脱保?

按《担保法》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如果未约定担保方式,也未约定保证期间,则视为连带保证。保证期间自应还款日起算是六个月,在这期间,即使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还款,但未及时提起诉讼也未向保证人主张承担保证责任,到期后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只能由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了。

展开阅读全文

房贷担保人可以撤销吗?

全文共 380 字

+ 加入清单

房贷担保合同签订以后,担保人是不可以随意撤销的,只有在房贷结清以后,担保人才可以解除担保关系。

一般来说,在借款人还清贷款以后,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若借钱方没有还清贷款,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若是一般保证则要在借钱方确实不能偿还之时,才能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若是连带责任保证,则贷款机构能直接在贷款逾期后要求担保人代还借款,在担保人代为偿还借款后,能取得代位追偿权,取得后能要求借钱方偿还自己的代偿债务。

贷款担保人想要解除担保的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钱方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钱方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另外,在执行担保的过程中,需要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能在担保执行的过程中解除担保关系。

展开阅读全文

小心做公积金担保人帮别人还款!

全文共 768 字

+ 加入清单

很多购房者贷款买房的时候会选择公积金贷款,但是却不清楚它的贷款条件以及是否需要贷款人。下面小编来介绍相关内容。

公积金贷款究竟有没有担保人,其实,这需要贷款人自己的选择。担保人是有还款责任的,如果个人作为担保人之后,就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除非被担保人的贷款还清才可以。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需要满足的条件

1.拥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拥有稳定的收入,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者有效居留身份。

3.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并且账户内应该有1年以上的缴存额。

4.没有公积金贷款的不良债务。

5.借款人没有全部还清贷款期间,公积金不得提取。

6.公积金贷款担保人的年龄加上贷款的期限不能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公积金贷款的担保人需要提供担保人的身份证件、收入证明、户口薄以及住房公积金的账号,还需要与受委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如果您本人已经为别人当了担保人,那么您自己就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只有等到贷款人将贷款还清,您自己才能贷款。

一般情况下,如果您自己缴纳了住房公积金,那么您只可以当一个人的担保人,最多不超过两个。如果您自己还需要当其他人的担保人,只有在贷款人实在是找不到担保人的情况下,且贷款额度不超过12万元的情况下才可以。

担保人有哪些责任

既然做了担保人,就要履行一定的责任。如果借款人迟迟不还款,那么,担保人是需要还款的。所以,当您答应做别人的担保人的时候,一定要慎重考虑。这其中利害关系可想而知,当您签字同意成为担保人的时候,就是默认了承担借款人不还款您替他还的责任。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就算是担保人和借款人的关系有所变化,担保书也不会受影响,比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如果两个人最后离婚的话,担保书也不会有什么影响,他仍然是有效的。

总之,担保人需要注意的是,您一旦签名便是永久的担保人,除非贷款机构同意贷款人取消担保人资格。

展开阅读全文

担保人为他人住房公积金担保后自己能否贷款

全文共 1551 字

+ 加入清单

大多数人对于住房公积金都了解,但是对于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的问题就不了解了。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住房公积金担保的相关法律知识。

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对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对象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汇缴单位的离退休职工(并不是每个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对离退休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其贷款的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持续缴存12个月住房公积金或已累计缴存24个月以上且当前还在继续缴存。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提供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同意的担保方式。

符合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每个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尽相同,以当地政策为准。

一般的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即不限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和离退休职工,也就是说其对象的范围大于前者。

贷款额度

一般的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不得超过总房价的80%,而住房公积金贷款都规定了最高限额及限制比例,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时时调整。

贷款手续

公积金贷款必须先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申请,接受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初审,初审合格后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方可办理公积金贷款。因此公积金贷款的手续较一般住房贷款的手续更为复杂。商业贷款在借款人签订购房合同后,直接到相关银行经办机构或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的开发商处提供有关材料即可办理。

为他人住房公积金担保后自己不能贷款

如果为朋友当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则自己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只有等到贷款人将贷款还完了,自己才能贷款。并且一般情况下,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每个人只能当一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最多不能超过两人(含两人)的担保人,如果自己还要再次成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只有在贷款人的确找不到第二个担保人,且贷款额度不能超过12万元的情况下才可以。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应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1.贷款对象应当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2.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

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具备一般住房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 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各地规定各不相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责任

如借款人不还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即使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最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它仍然的有效的。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