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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互联网公司薪酬最全分析【汇总20篇】

移动电信联通三家公司作为中国最大的三家电信行业公司,但作为客户的我们却经常处于弱势地位,下面就给大家带来一些维权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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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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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制度的相关法律知识。

注册资本的注意事项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须注意以下事项:

1、注册资本,可以一次或分次缴足到位,但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20%,其余部份在公司成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2、注册资本,可以用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出资,但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30%,其余70%可以是无形资产或者实物资产。

3、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内外资一样)

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缴足到位

②两名股东及以上有限责任公司,3万元人民币

③股份有限公司,500万元人民币

④特种行业,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浅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八十一条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浅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制度

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法》确立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三万元和股份有责任公司最低五百万元的最低注册资本制度,相较于原《公司法》最低注册资本大大降低,为国民设立公司创业提供了方便之门。

因为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自己必须有自己的财产,用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毕竟是一个拟制法人,往往是由股东出任公司管理人员,基于这种关系,为了防止股东从公司攫取财产,所以《公司法》规定了公司必须具备完善的财务制度。

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公司的经营规模应当是相一致的,亿元注册资本的公司有亿元的经营规模,三万元的注册资本的公司有三万元的经营规模,既然如此,为什么就不能有两万元的注册资本的公司两万元的经营规模呢、一万元的注册资本的一万元的经营规模呢、五千元的注册资本的公司五千元的经营规模呢、一千元的注册资本一千元的经营规模呢?……理论上只要公司的经营规模与其注册资本一致,多少资本都可以注册公司,法律无必要限制公司的注册资本。

也许立法者为了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而设定了最低注册资本制度,立法者的初衷是了防止投资人(股东)利用公司的外壳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所以就规定了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假如一个注册三万元的公司做了三千万的交易,显然与其资本规模不相适应,即使债权人承担了公司与其注册资本不符的非商业风险,也是因为债权人未尽审查义务的结果。

债权人可以选择足够承责能力的公司作为交易对象,注册资本象征着公司的资本能力,注册门资本只有十元的公司可以进行与十元资本相当的经营。相对人可以选择有能力与自己做交易的公司作为交易对象,没有必要限制公司的注册资本。

事实上,资本雄厚的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的并不罕见,设定最低注册资本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并不是最好的方法,资本充实和公司合规运营才是公司作为市场主体最具承责能力的保障。《公司法》的任务不是如何限制公民利用公司创业,而是鼓励公民投资公司创业,因此,最低注册资本的设定反而给公民投资公司创业设定了一道屏障,对鼓励创业有害无益。

公司注册资本应当是多少,投资人对自己设立的从事的经营范围需要的资本最清楚,他们不可能设立一个百元注册资本的公司从事楼盘开发,即使他们想做,哪个市场主体会选择这样的公司作为交易对象,市场决定了投资人投资多少设立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该是多少,不需要《公司法》去做决定,而应当交给市场作决定,市场决定公司的注册资本,投资人根据市场需要投资设立公司,这才是最良性的公司注册资本制度。

也许有人会说公司设立如此容易,那么公司交易相对人权益如何保障?

公司资本是公司承担责任的基础,只要保证公司的资本不流失,即使最后公司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也是正常经营风险所在,是公司正常的寿终正寝,是债权人应当承担的市场正常风险。《公司法》规定了股东的资本充实责任、严惩抽逃出资制度、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等,都是为防止股东利用其股东身份攫取公司财产损害公司利益,并借损害公司利益进而损害债权人利益。在公司的运营方面规定了公司具备健全的财务制度、公司高管的忠实义务制度、股东会制度、董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等,就是从公司的正常运营方面保障公司是作为一个健康的市场主体诚信经营。

那么《公司法》只要做到使公司资本充实,并保证公司良性的运营公司资本从事经营,至于谁愿意与其从事交易,那交易相对人自主选择的权利,是市场选择的结果,即使公司最后破产终结,就如一个自然人自然死亡一样,是自然选择的必然结果,十元注册资本的公司与亿元注册资本的公司的破产没有本质区别,所不同的是殡葬的规模不同而已。将公司注册资本规模的决定权交给市场(特殊公司除外),由投资人根据需要决定注册资本的数额。

《公司法》只需要保障让投资人承诺的注册资本能够足额交付给公司,保障公司健康经营,《公司法》的任务就已经完成,而现行《公司法》规定了一般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制度,实为画蛇添足,多此一举,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定,与《公司法》鼓励创业的立法初衷背道而驰,应当废除。

正因如此,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这其中也包括了对现行公司法作出12点修改。

修改后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将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将将第二十三条第二项“(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修改为:“(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以法律的形式废除了最低注册资本制度,届时,将有更多的人以公司形式进入创业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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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绣眼鸟常见饲料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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绣眼鸟

绣眼鸟的消化能力很强,消化过程迅速,摄入的食物两小时就能消化完毕,排出体外。因此饲料和饮水决不能间断。此外绣眼虽然是食虫性鸟类,但对蜂蜜和水果有特殊的爱好,也需适时添加。绣眼鸟饲料一般可以分为粉料、青绿饲料和蜂蜜三种。

1、粉料的喂养:中国笼养绣眼鸟的主食(日本也有用蛋黄小米喂养绣眼的)是熟的粉料,如绿豆粉,黄豆粉与鸡蛋黄拌成的粉料。豆粉与蛋黄的比例一般是7:3。但可以根据鸟儿不同的生长发育阶段进行调整。比如换羽期可以适当降低蛋黄比例,为5:2或3:1。而在新羽开始生长时,提高蛋黄比例,为2:1或3:2。可促进羽毛的生长。饲喂粉料的同时还应辅以一定数量的副食,比如每天添加占总采食量10%左右的昆虫(如面包虫,皮虫,蟋蟀,蚱蜢)等动物性蛋白饲料(叉在竹签上饲喂),以满足绣眼鸟的生长发育之需。

*注意:饲喂的昆虫一定要健康,千万不要用“吃过有残留农药的植物”的昆虫,防止鸟儿食物中毒。另外,饲喂皮虫时最好煮熟再喂(如果生喂,虫子体内的液体流到笼子低部,鸟儿就会下档啄食。面包虫可以挑白色的直接喂,不要喂太多,一天两次,一次1-2条足矣。

2、青绿饲料的饲喂:这类饲料对任何鸟类都是必不可少的。许多带瓜果(如香蕉,苹果,西瓜,黄瓜,荸荠等)都可以用来喂绣眼。饲喂是应保持新鲜,一般是将其叉在竹签上,任鸟儿自己啄食。

*注意:夏天西瓜不要多喂,绣眼啄食西瓜后的粪便是又红又稀,流到笼子的边上,渗入竹子里面,洗都洗不掉;流到地上又脏又臭。可以用黄瓜代替。黄瓜营养好,有不会拉稀。秋天烤地瓜不要多喂,吃的多拉的多。而苹果和荸荠是绣眼最爱吃的东东。

3、蜂蜜的饲喂:蜂蜜具有清热,解毒,润肺,通气的功能,也是绣眼鸟饲养中不可缺少的营养来源。但是市场上买来的蜂蜜太粘稠,应加20%-30%的水稀释后饲喂绣眼。

*注意:喂蜜量要适当,不可以蜜代食。每天的饲喂量每只鸟以不多于1克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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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全球区块链最好的公司有哪些?区块链的未来前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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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全球区块链最好的公司有哪些吗?估计没有几个人能够清楚的说出来。从区块链的重要性被认识之后,很多公司纷纷开展相关研究,这次有了全球区块链最好的公司产生的基础。不管是对区块链技术比较感兴趣的朋友,还是一些想从事区块链服务或产品开发的机构,了解清楚全球区块链最好的公司有哪些都是非常必要的。

全球区块链最好的公司

1、全球区块链最好的公司有哪些?从2019年年底所做的统计来看,全球参与区块链技术研究的大公司已经超过了数千家之多,来源则覆盖了中国、美国、日本及欧盟等国家或者区域。按照2019年区块链专利申请数量作为判断标准,全球区块链最好的公司包括阿里巴巴、IBM、MasterCard、美国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腾讯等十余家科技巨头及金融机构。比较欣慰的是,在这一轮的区块链技术革命当中,中国的一些科技企业并没有落后,反而是在市场的发展当中抓住了先机,非常有可能带领中国区块链产业迈步走向全世界。

对于国内而言,在2014年其实就已经开始了区块链技术方面的研究。到了2017年之后,很多企业机构如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等纷纷入手开展区块链技术及平台的开发研究工作,很多其他国内企业也纷纷跟随。到了2019年之后,随着国家高层对区块链技术的重视,国内开始刮起一股区块链发展的狂潮,很多企业纷纷宣布要进军区块链行业。市场上也确实出现了一些区块链应用服务,如支付宝最近这两年比较火的相互宝业务,其背后已经在使用区块链技术。

2、区块链的未来前景如何?很多普通的从业者对于区块链的认识是非常模糊的,在他们的认识当中似乎数字货币就是区块链技术唯一的表现形式。但是实际上区块链的应用场景是非常丰富的,它的为了前景更是很多人所无法想象的。

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场景覆盖了金融保险、交通物流、公共事务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众多方面。同时,区块链技术还能够与众多在研的新技术如AI人工智能、大数据等进行深度融合。可以期待的是,未来区块链技术不仅仅会改变很多行业的“游戏规则”、提升社会经济的运转效率,就连我们的普通生活在未来也会因区块链技术的发展而出现比较大的改变。这也是为什么短短几年时间内,全球区块链最好的公司这么多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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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互联网宝宝向手机平台挺进 基金公司牵手运营商开辟新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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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量的用户是百度和联通的优势,百度具有pc端海量用户,联手联通、富国等推出“通信理财”产品,与此同时,国内多家基金公司牵手电信运营商,纷纷推出“通信理财”、“话费理财”,对庞大的手机用户市场进行深度挖掘和客户资源整合。话费理财之战的硝烟味已经开始弥漫,并将有望引爆成为下一场“全面战争”。

基金公司牵手运营商开辟新蓝海

去年天弘基金联手阿里推出余额宝,引发轰动效应,并取得巨大的成功。以余额宝为代表的宝宝军团引燃了国内互联网金融的热潮,多年来依赖银行渠道的基金公司也找到了另一条渠道,纷纷展开“触网”行动,各家拥有庞大用户群的网络平台也瞬间炙手可热,基金公司争相伸出橄榄枝寻求合作。互联网金融的成果也是有目共睹,短短一年时间天弘已经超越华夏成为新霸主。

而拥有多达6亿用户的微信也成为众多基金公司争夺的另一焦点,在激烈的争夺中实力雄厚的华夏、广发、易方达和汇添富最终突围,搭上了微信这艘新航船。纵观目前格局,国内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平台已经基本均与基金公司展开合作,互联网领域的平台资源被瓜分。但即使是搭上互联网的基金公司,胜出的同时也要支付不菲的代价,包括高昂的尾随佣金。

一些基金公司,则将目光瞄准了更远的布局。上周五,广东联通、百度及富国基金联手推出“沃百富”计划,这一全球首款深度定制“通信理财”产品将借道富国基金旗下的“富钱包”货币基金,帮助联通进入互联网金融,并为百度钱包导入海量手机用户。昨日周一率先在广东省内试水的“沃百富”面向广东省内用户提供了包括小米、iPhone、三星、酷派、联想、中兴、HTC等明星手机的“基金份额担保0元购机”服务,用户在享受购机优惠时,可获货币基金预期年化预期收益。若将“预存话费”放入“沃百富”账户,另可享受其他优惠。

“沃百富”并非是电信运营商对于话费理财的首次尝试。从去年开始,通信运营商就已经涉足互联网金融领域,早期广州电信曾与余额宝合作推出“0元购机计划”,浙江联通则与余额宝开展免费购机服务,不久前安信基金也与深圳联通合作推出“话费宝”,运营商纷纷通过互联网金融产品增加老客户黏性并吸引新客户,成为当下的一种新模式,以此来深耕话费用户群体。而此次“沃百富”则展开了更为深入的合作,并没有采用常见的“傍大款”模式,广东联通而是选择与富国、百度合作,打造独立理财账户。

以理财概念撬动巨大话费用户市场

对于运营商而言,与用户最直接的资金关系便是话费。此前行业内通行的营销做法,如预存话费送手机、预存话费送话费等,都会在用户的手机账户中产生一定的沉淀资金。随着富国等基金公司的加入,将“话费客户”变为“理财客户”,通过手机账户中的沉淀资金为用户带来额外的理财预期年化预期收益,从而实现真正的“话费理财”。

庞大而稳定的手机用户市场,无疑是“话费理财”业务最重要的资源。据统计,目前中国手机用户超过10亿,智能手机用户超过5亿,移动互联网用户高达8.38亿。基金公司联手通信运营商所推出的“通信+理财”新模式,旨在以理财概念撬动起巨大的话费用户。而且相对于互联网渠道,电信运营商所拥有的手机用户资源更为稳定,理财金额也更为庞大。目前市场推出的多款“话费理财”,话费缴存都是数千乃至过万,资金相当大一部分将来自份额担保以及话费预存,锁定期也更长,这为基金投资提供了便利。

从渠道资源来看,电信运营商也毫不逊色。从此次富国牵手的联通方而言,目前广东联通有3000万存量用户,其中包括千万级3G用户,有6万多家线下渠道,为“沃百富”提供了庞大的用户基础。借助“沃百富”,联通营业厅将实现转型客户可在广东联通6万余家营业网点实地体验“沃百富”,实现真正意义的O2O。

联通借“沃百富”转型将向全国推广

在此前互联网金融热潮中,众多基金公司“触网”同时,也要支付尾随佣金等代价不菲的成本。但在电信运营商这一新蓝海,基金公司的成本却大大降低。据了解,“沃百富”中联通方并未收取任何费用。

“联通所看重的,绝不仅仅是这点费用,而是有着更长远的布局。”业内人士分析,在此次合作中联通的态度十分积极,也在为未来的竞争格局进行谋篇布局。作为运营商巨头,截至2013年12月,联通的手机用户累计达2.8亿户,其中3G用户达1.22亿,在广东地区更有近20万地面工作人员。而随着4G业务的推出,运营商的竞争也将进一步加剧,后话音时代运营商进一步强化入口价值方向,并积极转型升级。而通过“沃百富”这一形态,开辟新型通信服务价值模式,继付费模式、免费模式之后创造了“赚钱模式”,进一步增强用户黏性。同时,“沃百富”也重新定义手机号码功能和价值,向用户提供的不仅是打电话、上网、资费套餐等通信产品和服务,而且能让通信账户成为理财账户,为其他闲置资金找到价值增值的便捷平台,实现服务的转型。

作为联通在全国的率先试点,“沃百富”也寄托了运营商转型升级的一大重任。据了解,众多创新将在广东省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或有望全国范围内进行复制推广。“沃百富反映出余额宝的鲶鱼效应进一步发酵。除了基金公司、互联万公司,电信运营商亦开始加入这一市场。”宏源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易欢欢表示:“沃百富项目亦反映出跨界合作逐渐成为互联网金融领域角逐的主流趋势。手机话费市场空间很大,相信未来会有更多类“沃百富”的产品涌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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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参与数字货币的上市公司有哪些?如何筛选合适的数字货币投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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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货币出现之后,国内的很多上市公司都已经关注到了这方面的业务,于是在资本市场上就出现了参与数字货币的上市公司的热炒。很多人对参与数字货币的上市公司并不了解,根本的原因在于他们对于数字货币行业的反应是比较迟钝的,这就导致不少人错失了第一波比较好的投资机会。那么参与数字货币的上市公司有哪些?如何筛选合适的数字货币投资标的

1、数字货币的上市公司有哪些?从目前所了解的情况来看,国内参与数字货币的上市公司数量约在500多家左右,其中100多家已经拿出来一些产品或者服务。在众多的国内上市公司当中,比较领先的几家分别是:恒宝股份,公司在区块链移动支付领域的产品已经进入了三大运营商的业务当中,未来的发展前景非常好;中国长城公司,2019年正式发布了新一代的高性能数字货币矿机设备,未来将会在这一领域继续深耕;奥马电器公司,专门设立区块链实验室,开展区块链金融方面的研究和应用,目前已经与几大金融机构展开了合作。

除了以上几家参与数字货币的上市公司之外,国内还有其他比较不错的数字货币概念股上市公司,如飞天诚信、中青宝、新开普等等。对于国内众多的股民和数字货币爱好者来说,确实应该花一些时间去好好了解一下国内从事数字货币行业的上市公司,说不定可以从中发现不错的投资机会。

2、如何筛选合适的数字货币概念股?中国有句俗语叫:“隔行如隔山”,应用在挑选数字货币概念股方面也同样适用。很多人对于数字货币或者区块链方面非常的熟悉,说起来头头是道,但是却并不见得能够比较好挑选到合适的数字货币概念股,因为背后需要很多专业知识和技巧。

对于普通的投资者来说,要想挑选比较好的参与数字货币的上市公司来投资,最简单的方式就是进行“二次研究”。直白而言,就是投资者可以参考市场上出现的各大券商的研究分析报告,从中筛选比较有价值的投资标的,然后再进行个人分析。在这个过程中,个人投资者一定要从公司的基本面、未来市场前景及具体盈利等方面把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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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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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求偿权(Subrogation Right),是指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相应地取得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代位求偿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代为求偿权的性质

关于保险代位权的权利性质,大致有三种观点:

1、债权拟制转移说,认为被保险人的债权虽因保险人偿付保险金而消灭,但法律拟制该债权仍存在,并移转给保险人。

2、赔偿请求权说。该说认为保险人自给付保险金时起,便取得与已消灭之债权同一的赔偿请求权。

3、债权移转说。该学说认为代位求偿权实质上是保险人对第三人债权的“法定受让”,无须被保险人的让与意思表示,也勿须债务人的同意。

该说如今为大多数学者所采纳。我国《海商法》第252条即明确: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自保险人支付赔偿之日起,相应转移给保险人。《保险法》第60条第1款(修改前的《保险法》第44条第1款)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保险法上未明确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以保险人名义还是被保险人名义,以往对此存有争议。审判实践普遍接受保险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求偿权。 2000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94条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被保险人未向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人提起诉讼的,保险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向该第三人提起诉讼。

3.论我国保险代位求偿制度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分析

基本案情

2011年6月1日,xx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简称xx保险公司)与北京xx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xxxx餐饮公司)签订机动车辆保险合同,被保险车辆的车牌号为京Axxxx,保险期间自2011年6月5日0时起至2012年6月4日24时止。2011年11月18日,陈某某驾驶被保险车辆行驶至北京市朝阳区机场高速公路上时,与李某某驾驶的车牌号为冀GAxxxx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受损。

经交管部门认定,李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xx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xxxx餐饮公司赔偿保险金83878元,并依法取得代位求偿权。基于肇事车辆系在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张家口支公司(简称x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xx保险公司于2012年10月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肇事司机李某某和x保险公司赔偿83878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被告李某某的住所地为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沙城镇,被告x保险公司的住所地为张家口市怀来县沙城镇燕京路东108号,保险事故发生地为北京市朝阳区机场高速公路上,被保险车辆行驶证记载所有人的住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工体北路新中西街8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例分析

裁判要点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而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保险人所代位的被保险人与第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而不应当根据保险合同法律关系确定管辖法院。第三者侵害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裁判结果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12月17日作出(2012)东民初字第13663号民事裁定:对xx保险公司的起诉不予受理。宣判后,当事人未上诉,裁定已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理由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是指保险人依法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向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源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属于保险人的法定权利,并非基于保险合同而产生的约定权利。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而提起诉讼的,应根据保险人所代位的被保险人与第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确定管辖法院。

第三者侵害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而不适用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管辖的规定,不应以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作为管辖依据。

本案中,第三者实施了道路交通侵权行为,造成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对第三者有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保险人行使代位权起诉第三者的,应当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现二被告的住所地及侵权行为地均不在北京市东城区,故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该起诉没有管辖权,应裁定不予受理。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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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约40%香港金融科技公司采用区块链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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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公司正逐渐占据香港金融科技行业的主导地位,去年香港金融科技行业新成立的公司中有39%采用分布式分类账技术(DLT)运营。

根据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的数据,DLT在香港新金融科技公司中的占比逐年上升,高于2018年的27%。

区块链推动香港大企业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6月1日发布的一份报告详细介绍了区块链在香港的加速增长。

区块链是香港金融科技行业中增长最快的部分,在过去的一年中,在香港成立的57家金融科技公司中,有22家利用DLT技术运营。

财富科技是增长第二快的领域,占新金融科技公司的20%,其次是支付占17%和保险科技占9%。

这份报告指出,自2019年4月以来,在香港运营的金融科技企业数量已超过600家,其中包括发放了8个虚拟银行牌照和4个虚拟保险公司。

香港企业拥抱区块链

这份报告发现,企业DLT解决方案构成了香港区块链行业最大的子行业,占香港分布式分类账公司的45%。

加密货币交易平台占香港区块链行业的27%,其次是数字资产托管商占14%,贸易融资结算占9%。

这份报告称,区块链是人工智能,大数据和云技术中的一员,它们构成了支撑香港虚拟银行业“结构性转变”的技术堆栈。DLT还被用于几项保险科技计划,这些计划旨在彻底改革香港的保险业并使其现代化。

香港库务局还注意到,在冠状病毒爆发期间,金融科技和区块链技术的采用速度正在加快,这一流行病突显了DLT技术在节约开支和公用事业方面的诸多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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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链上数据分析师警告说,比特币的价格修正可能还没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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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师称,随着鲸鱼抛售的风险依然存在,比特币可能会出现更大幅度的回调或整合。

分析师表示,可能发生更大的比特币(BTC)价格回调或整合期。可能引发更多下跌的两个因素包括鲸鱼活动增加和短期阻力。

观看比特币鲸鱼

正如Cointelegraph报道的那样,比特币在主要交易所超过19,400美元后暴跌。它跌至16400美元以下, 之后略有回升。但是分析家预见到又有可能出现下跌,特别是如果BTC在短期内不会强劲反弹。

两个主要趋势导致了最近的比特币修正。首先,鲸鱼开始以19,000美元左右的价格出售BTC,导致下行波动性飙升。其次,相对较小的价格下跌在过度杠杆化的期货市场中引发了一系列的清算浪潮。

比特币所有交易所流入均值。资料来源:CryptoQuant

CryptoQuant的首席执行官Ki Young Ju表示,短期内可能还会有更多更正。例如,“所有交易所流入均值”指标仍在高位徘徊,这表明市场仍存在大量抛售压力。

他说:“可能会有更多的$ BTC更正。所有交易所流入均值(144块均线)仍然很高。我认为,本周我们将面临一些修正/横盘整理,到今年12月,它将突破2万美元。几天后我会坐一些。”

鲸鱼遭抛售的时机值得注意,因为这是在BTC拒绝关键阻力区之后。自11月初以来,一个名叫“ CryptoKea”的笔名交易员已经讨论了Mayer多个价格带下的阻力位。

如果历史记录押韵,该交易员表示可能会进行更大的修正。当BTC在继续上涨之前下跌30%–40%时,这种趋势仍将与之前的牛市周期一致。

贸易商说:“看涨通道的顶部在充当短期阻力方面做得非常出色,就像在先前牛市的现阶段一样。历史上发生了什么事?历史永远不会重复,但常常会押韵。这是200DMA的历史回撤倍数,在此阶段,价格从看涨通道的顶部被拒绝之后,价格获得了支撑。目前的200DMA为1.12万美元,每天增加约40美元。”

在短期内,比特币的关键支撑位在16,000美元。在其下方,下一个值得关注的主要支撑区域是14,000美元和13,500美元。

黄金比例乘数确定关键支撑位

Lookintobitcoin.com的创建者菲利普·斯威夫特(Philip Swift)表示,黄金比例乘数指标显示出对350-DMA阻力的拒绝。

黄金比例乘数。资料来源:菲利普·斯威夫特

黄金分割乘数确定了16,000美元和13,000美元作为关键支撑位,类似于Mayer倍数。

斯威夫特说:“繁荣!昨天CT确信我们会通过它,价格被350dma x 2坚决拒绝。这个指标在这个周期中发挥着很大作用。

根据这两个指标,如果比特币反弹并巩固在16,000美元以上,则可能会缓解下一个阻力区域。否则,BTC就有测试13,000-14,000美元支撑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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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外资公司上市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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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是指一家企业或公司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但是外资公司要想上市,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接下来一起看看外资上市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内容吧!

外资公司的五大类型

中外合作企业

中外合作企业,是由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契约式企业。合作各方的合作条件、收益分配、风险和亏损分担、投资回收和经营管理方式及合作终止时剩余财产的归属等,均在合同中约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最重要的区别是,合作各方的投资或合作条件可以不折算成股权或者虽折算成股权,但收益分配、风险承担、债务分担及企业终止时剩余财产的分配等,可完全不按或不完全按其投资的股权状况来决定。投资回收方式和经营管理方式也可与合资企业不同,有更大的灵活性。

中外合资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是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股权式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各方按注册资本投资比例(股权)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外商独资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是由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又称外商独资企业。企业所获利润全部归外国投资者所有。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的企业法人。公司可采取发起方式或者募集方式设立。

外商投资性公司

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国投资者在中国以独资或与中国投资者合资的形式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外资公司的设立流程

1.查名(名称无重复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

2.报送外国投资委员会申请批准证书(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约20个工作日);

3.报送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约10个工作日);

4.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2个工作日);

5.向税务局申请税务登记证(15-20个工作日);

6.办理统计证(约7个工作日);

7.办理财政登记证(约7个工作日);

外资上市的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好为鼓励类高新技术产业;

(2)较早进入改制程序的公司;

(3)较早进入中国、投资大、期限长,并具有一定程度“本土化”的知名公司,“两头在外”在公司将有可能遇到障碍;

(4)盘资不是很大的公司,跨国公司大多资产很大,但整体上市将分流太多市场资金;

(5)没有偷逃税等违法行为的公司,深一步讲,没有明显利用“转移定价”等方式避税的公司;

(6)与外经贸部及中国证监会及早表示上市意向并联络的公司。

证监会一位官员表示,有可能先期放开上市的外企,应是一些在我国境内注册经营的港台外商投资企业,尤其是那些知名企业,上市企业所经营的业务应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

无论怎样,如果外资企业意欲进入国内证券市场,现在就需要按照现有的法规,着手改制工作,毕竟还有辅导期一年,完成上市至少需要一年半的时间。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股份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现有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申请上市发行A股或B股,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上市与上市后的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应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

(2)申请上市的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应为按规定和程序设立或改制的企业;

(3)上市后的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的非上市外资股比例应不低于总股本的25%;

(4)符合上市公司有关法规要求的其它条件。

而根据《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在境内发行股票还应符合:“申请上市前三年均已通过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经营范围符合《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按规定需由中方控股(包括相对控股)或对中方持股比例有特殊规定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应按有关规定的要求继续保持中方控股地位或持股比例”;对于外资比例则另要求为“上市发行股票后,其外资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

证监会官员表示,外商投资企业要进入证券市场要符合几个条件:

一要进行股份制改造,成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要成为国内注册的外商投资公司;

三要有持续三年盈利的业绩;

四要按照有关资产重组的规定上市,有关规定正在制定中,其目的是防止出现剥离上市和捆绑上市现象的出现;

五是拟上市公司要经过一年的上市辅导期;

六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这几个条件应是最基本的上市条件,首先从法律上讲应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要符合有关重组改制规定,要符合主板上市的最基本的盈利及辅导期的规定,从政策上讲,倾向于高科技的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倾向于港台的知名企业。

与国内企业主板的上市条件相比,外资控股企业上市条件要更加严格,这主要是体现在外资企业改制设立股份公司的条件要比内地企业高,并且外资企业在改制时需要地方省级政府和对外经贸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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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公司逃避债务的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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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务则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包括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公司逃避债务的相关法律知识。

公司债务的筹划

一个合格的管理者,都必须是筹划资金、驾驭债务资金的能手,任何一个成功的企业,都必须首先在规划债务的“前途”方面获得成功。

在举债阶段,要审核债务产生的合法性、合理性、必然性,对公司发展有积极影响的债务资金,企业又能够消化并按期偿付的债务资金,方可接纳。债务资金进入公司后,要规范核算,加强监督,严格考核,科学安排“债务”的前途:

1、主动清偿债务。

按债务的种类、金额、约定的结算期限,主动安排资金,及时或提前还债,尽可能节省债务资金的产生资金成本与费用。

2、进行债务重组。

充分调研市场,获取有利的经济信息,运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或以资产抵消债务、或以应收账款抵消债务、或以相应的股权或债权偿还债务、或以还需用的固定资产偿还债务、或以劳务抵偿债务。争取以闲置的资产来抵消所应偿还的债务,优化公司的资金结构,降低资产负债比例,从而获得一石二鸟的功效。

3、将债务转化为资本。

在无资金还债时,公司要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及时将债务转化为资本(股本)。这样,既可以吸收债权人参与公司管理,引进先进的管理模式与成功的管理经验,又可以调整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节省债务资金应该承担的利息支出。同时,还可以克服债务的消极影响,转变资金供应的渠道,增强企业抗御财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能够确保公司的稳定与发展,确保国家、企业投资人、债权人、职工及企业的相关方通过债务筹划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

看过“公司逃避债务的主要方式”

公司逃避债务的主要方式

1、关联法人

关联法人以母子公司之间的关联性最为典型和突出,在关联法人中,债务公司往往通过虚假设立优先权转移优良资产,或采取虚假交易、虚构债权债务等手段拟逃避应清偿的债务。当债务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时,如果允许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用其虚假债权与真正的债权人一起甚至优先于真正债权人分配被执行人的财产,显然违背公平原则。作为被执行人的子公司以自身财产对其法律行为和债务承担责任,母公司对子公司不承担出资之外的责任,显然违背公平原则。

公司逃避债务的主要方式

2、空壳化公司

空壳化公司一般有下列几种表现:

(1)公司没有自己拥有的财产;

(2)虽有公司财产但没有维持完整的公司财产记录;

(3)公司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公司与股东之间或公司与其他公司之间没有实质区分的人格。

有的债务公司一套班子几块牌子,公司之间及公司与个人之间的产权不清晰,在客观上给第三人造成错觉。当债权人向其中一个债务公司主张债权时,其财产可以随意转化为另一公司的财产,从而达到对抗债权人的目的。

3、“挂靠关系”公司

法院在执行实践中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在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财产时,有案外人提出异议,称该财产不是被执行人的财产,而是异议人的财产,并提供挂靠协议证明自己是挂靠在被执行人名下,以被执行人名义对外经营的。而法院在审查异议时很难判断此财产是否真属于挂靠者,也无法排除被执行人与挂靠者恶意串通逃避债务的可能。

4、改制企业

一些企业在经营陷入困境后,利用企业改制擅自转移债务,甚至故意“悬空”债务,给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制造障碍。特别是有些企业进行部分改制的情况下,原企业剥离部分资产吸收其他投资人改制为公司,此时原企业并不消灭,只是资产构成发生了变化。这种改制方式使得本来用于担保原企业债务的资产减少,如果还是由原企业独立对外承担责任,就构成了对债权人利益的侵害。

5、公司清算判决的执行

在现实中,有很多公司自行解散后根本不进行清算,甚至拒绝清算,反而以公司人格作为挡箭牌,以承担有限责任为借口来规避法律,使法院作出的清算判决往往存在着易判难执行的问题。法院判决后,清算义务人怠于清算,不承担清算责任,或者不按法律规定程序进行清算,隐匿财产,甚至在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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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如何区别公司的设立与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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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的实质是一种法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中的多方法律行为;公司成立是指已具备法律规定的买庾要件,完成申请程序,由主管机关发给营业执照而取得法人资格的过程。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公司设立与成立的相关法律知识。

公司设立的方式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

中国公司法第78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

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中国公司法第78条第3款规定:“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所以,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不发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这种方式只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方式。由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模较大,涉及众多投资者的利益,故各国公司法均对其设立程序严格限制。

如为防止发起人完全凭借他人资本设立公司,损害一般投资者的利益,各国大都规定了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的比例。中国的规定比例是35%。

公司设立与成立的区别

公司设立是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公司的成立是指已经具备了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完成设立程序、由主管机关发给营业执照而取得公司法人主体资格的一种法律事实,表现为一种法律上的状态。

公司设立是成立的必经程序,而公司的成立则是设立的法律后果或直接目的。

如何区别公司的设立与成立

公司的设立与成立的区别主要有:

1、发生阶段不同

公司的设立和成立是取得公司主体资格过程中一系列连续行为的两个不同阶段:设立行为发生于营业执照颁发之前;成立则发生于被依法核准登记、签发营业执照之时。实质上,公司的成立是设立行为被法律认可后依法存在的一种法律后果。

2、行为性质不同

设立行为以发起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主要是法律行为,受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民商法基本原则的指导。而公司的成立以主管机关发给营业执照为要素,发生在发起人与主管登记机关之间,属于行政行为。

3、法律效力不同

公司在核准登记之前,被称为设立中的公司,此时的公司尚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其内、外部关系一般被视为合伙。如果公司最终未被核准登记,设立行为的后果类推适用有关合伙的规定,由设立人对设立行为负连带责任;如果公司被核准登记,发起人为设立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其后果原则上归属于公司。公司的成立则使公司成为独立的主体,公司成立后所实施行为的后果原则上由公司承担。

公司设立的法律特征:

1、设立的主体是发起人。发起人包括先行出资、筹建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国家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对内执行设立业务,对外代表正在设立中的公司。

2、设立行为只能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前,并应当严格履行法定的条件和程序。

3、设立行为的目的在于最终成立公司,取得法律主体资格。

4、公司的种类不同,设立行为的内容也就不尽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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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usdt价格走势分析如何?usdt数字货币会退出市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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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对数字货币行业进行分析时,usdt价格走势分析是很多投资者特别关注的一个方面。一些人看了usdt价格走势分析之后,仍然这样的数字货币根本就没有分析的价值,因为它的波动范围太小了,跟比特币等完全没有相比性。难道市场上的usdt价格走势分析真的一文不名吗?我们该如何正确看待usdt的行情走势呢?

1、usdt价格走势分析如何?在数字货币行业当中,usdt算是出现比较早的一种币种了,2014年11月份就在市场上出现了。与众多的其他数字货币过山车式的行情走势不同的是,市场上的usdt价格走势分析什么时候都是“围绕着1美元微涨或者微跌”,这就让很多投资者失去了关注usdt行情走势的兴趣。其实不然,对于普通的投资者来说,每天都应该关注usdt的行情变化,即便是微跌0.1%或者微涨0.1%都应该引起警觉,因为它的标签是“稳定币”。

很多不了解usdt数字货币的朋友,看了usdt价格走势分析之后会特别好奇,到底是什么原因造就了一种这样神奇的数字货币。其实之所以出现这样的走势,根本原因还是usdt设计时与美元进行了捆绑所导致的。由于usdt数字货币与美元是按照1:1的比例进行捆绑发行的,这就导致其价格长期围绕着1美元波动。但是这并不是说它的行情分析对于这个市场就没有价值,例如在今年的3月14时usdt的价格出现了1.03美元的高位,同一天的比特币等主流数字货币却出现了腰斩的行情。从这一波走势来看,就已经非常好的反映了usdt数字货币在行业当中的重要作用。

2、usdt数字货币会退出市场吗?最近这两年以来,市场上关于usdt数字货币的一些负面新闻也在不断的出现。例如有投资机构认为泰达公司存在挪用美元保证金的情况,导致usdt的币值实际已经缩水等等。那么如何看待usdt的未来,它会退出市场吗?

如果单纯从usdt价格走势分析图来看,估计有不少人会认为usdt早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了,但是它却从2014年一路走到了今天。从目前的市场环境和usdt数字货币所面临的问题来看,未来它仍然将会长期存在于数字货币市场当中,因为它的这种机制决定了其在市场上不可或缺。当然,如果在中间某个时段泰达公司出现了重大变故,也有可能影响usdt数字货币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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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司消防急救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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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消防急救常识对大家都是起到很大的作用的,日常生活中千万不要忽略它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公司消防急救常识

一、确定浴所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人员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为防火检查人员。

(二)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为防火巡查人员。

(三)公司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制作防火检查记录。

(四)由当班巡查人员填写防火巡查记录。

二、公司防火检查记录表

三、浴所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

(一)成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组织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以下简称演练)领导小组负责对演练的组织领导。

(二)成立演练组织并明确责任分工。

1?疏散组:由工程维修部负责、负责组织人员及时安全疏散。

2?灭火组:由安全保卫部负责,负责对火灾的扑救及火灾现场的保护工作。

3?通讯联络组:由工程维修部负责,负责对供电线路、消防用电、设施、设备的维修保护。 4?安全防护救护组:由办公室负责,负责联系就近医院,组织抢救伤员。 5?以上各组成员根据公司工作班次安排,必须由二人组成。

(三)预案演练组织中的各小组每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进行一次培训。

(四)预案领导小组每半年组织一次模拟演练。

(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中的各级、各类人员,必须按照演练的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对违反本条者,按照工司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对通过演练暴露出的问题由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根据预案演练领导小组提出的意见,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另行制定。

六、灭火疏散预案演练方案

(一)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公司和客人的生命免受火灾危害,特制定《疏散灭火预案》以便发生事故时能迅速将火灾消灭于初始阶段,目的是通过对疏散灭火预案的演练,加深全体干部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和防范措施的掌握,并从部门工作中找出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高员工防范意识。

(二)发生火情时紧急疏散。

假设公司客房发生火灾,消防队员分工如下:

1?巡逻人员发现火情后,立即按照《火灾报警程序》报警,兼职消防队员迅速到达指定地点(着火点)集合,由火场总指挥下达命令,各组就位迅速展开战斗。

2?灭火组:由保安部组成的义务消防队负责。首先进行火情侦察,查看起火部位有无被困人员,利用各种消防器材和设施进行灭火。

3?疏散组:由工程维修部负责,负责人带领员工对客房人员从安全出口进行疏散。在疏散过程中,工作人员应沉着冷静、迅速地引导客人向安全区快速疏散 ,以免导致人员慌乱,影响疏散造成人员伤亡。

(三)灭火和扑救火灾实施预案。

指挥中心及成员分工:

1?火灾指挥中心设在消防监控中心,现场总指挥为公司总经理,公安消防队到达公司后,总经理将指挥权交于公安消防队负责人,并向公安消防队负责人汇报火灾的起因火灾第一现场着火后采取的措施、着火物以及人员财产的撤离疏散等情况。

2?指挥中心成员:保安部经理、管家部经理、保健部经理、洗浴部经理、前厅部经理、休闲部经理。

3?组织机构:火场指挥组、报警汇报联系组、扑救火灾组人员、物资疏散组、现场保护组总指挥对火灾事故有直接指挥下达命令组织抢救灭火的权利。其主要任务是:

(1) 立即赶赴消防监控中心,下达命令。

(2) 根据火情立即向119报警。

(3) 根据火情决定是否切断电源。

(4) 根据火情决定是否发布人员疏散和财务转移命令。

(5) 下达抢救伤员及贵重的命令。

(6) 下达组织疏散客人的命令。

(四)实施规范。火情报警,任何人(包括员工及客人)在公司闻到烟味糊味看到明显烟火或感觉到不正常热度等情况,都有责任及时报警,火情报警程序如下:

1?火情报警:

(1)发现火情后,立即采取措施自救,同时与消防监控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2)报警是要沉着冷静讲情自己的姓名及身份,讲清起火的具体地点或部位燃烧物质的情况、火势大小。

(3)报警后,报警人员要迅速撤到安全地带,等待消防队员救火,有条件立即参加灭火行动,切忌高声喊叫。

2?火情确认。消防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报告以下人员:总经理、保安部经理、管家部经理及有关部室经理。总经理接到报警后立即到消防监控中心指挥作战,保安部经理立即携带对讲机赶到现场,并向总经理汇报现场情况,如值班人员打电话找不到总经理或保安部经理,需要采取如下措施:

(1) 立即通知值班经理赶赴现场。

(2) 立即通知保健部经理(此现场在包房区域时采用)。

(3) 立即通知洗浴部经理(此现场在洗浴区域时采用)。

(4) 立即通知管家部经理(此现场在工程维修部区域时采用)。

(5) 立即通知办公室主任(此现场在办公室区域时采用)。

(6) 立即通知前厅部经理(此现场在前厅区域时采用)

(7) 立即通知休闲部经理(此现场在餐厅、休闲厅、演绎厅、商务中心、健身区等休闲区域时采用)

(8) 视具体情况通知火灾现场所属部门经理,同时通知保安部迅速赶赴现场。

(9) 通过电话联系总经理和保安部经理,火情的确认和通知同时进行,火情的确认主要看火灾危险的程度,如属一般险情由保安部和出事地点的负责人自救解决,不属本预案范围。

(五)火情通知:

1?火情确认后,消防中心立即通知总经理,告之火情已确认,然后按程序进行操作,保安部领班迅速准备好防毒面具,防火衣等灭火备用物品,组织义务消防队员整装待命。

2?总经理按以下顺序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副总经理、保安部经理、管家部经理、值班经理、休闲部经理、保健部经理、洗浴部经理、前厅部经理、财务部经理。

(六)消防队伍集合:

1?各部门接到火警通知后迅速安排义务消防队员到员工出入口集合。

2?总经理下达救火命令(总经理不在时由副总经理负责),分配任务。

3?各部门接到命令后立即赶赴指定地点,义务消防队员由消防通道(东西各一)有序通行 4?进入火灾现场后要服从保安部经理或消防队指挥人员的指挥。

5?保安部经理迅速组织队员按救火程序实施灭火,并将火灾现场情况及时报告总经理。

(七)各部门行动规定:

1?保安部。

(1) 保安部经理携带对讲机迅速到消防中心接受总经理指令。

(2) 消防监控中心及保安部办公室除各留一名队员外,其余人员一律携带手电筒、对讲机迅速赶到现场。

(3) 门岗警卫人员要严格按命令值勤,维持公司出入口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2?其他部门。

(1) 各部门经理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赶赴消防监控中心集合,接受总指挥的命令(紧急情况可电话联系,不必集合)。

(2) 各部门员工在未接到撤离岗位命令前(非危及生命时)不许离岗。

(3) 浴所要害部位,如仓库等接到撤离或迁移指令时要将易燃品、贵重物品撤到安全地点,紧急情况可转移到大厅,财务部要将有价证券、现金等安全撤离火灾现场。

(4)配电室接到命令后,将有关设备物资安全撤离,尽量减少损失。

(5)各办公室要将各类文件保管好,接到转移命令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必要时将重要文件、档案报表、资料、合同一并撤离到安全地带)。

(6)各部门各房间指派专人传达命令。

(7)如指挥中心与部门联系不上,则利用区域断电作为行动指令,部门发现所属区域断电,立即撤离到安全地带。

(8)着火层如在休闲部包房区域,包房服务人员应紧急疏散客人,此时要沉着地组织客人有序从安全通道疏散,服务人员撤离前要检查包房所有房间,确定没有滞留客人。切记要让客人必须由安全通道撤离,服务人员撤离要听命令,非威胁生命时不得擅自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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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投毒致人受伤属故意杀人罪的案例分析

全文共 1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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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你对故意杀人罪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故意杀罪的相关法律知识。

故意杀人罪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投毒致人受伤属故意杀人罪的案例分析

案情:被告人杨某与孙某素有矛盾,后两人随同乡一起外出打工。2003年1月5日夜,杨某见孙某未吃晚饭,趁无人注意,溜入工地灶房,将准备好的“毒鼠强”剧毒化学品投入孙某的饭盒内。次日早上,孙某、张甲、张乙先后出现头昏、呕吐等中毒症状,经送医院抢救,3人才脱离危险。经法医鉴定,孙某构成重伤;张甲、张乙构成轻伤。

检察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起诉到法院。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而非投放危险物质罪,同时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投毒致人受伤属故意杀人罪的案例分析

分析: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故意杀人罪在犯罪构成上有如下区别。

第一,主观方面的区别。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会造成对公共安全的破坏,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故意杀人罪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的死亡,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二者在认识因素上的区别是:行为人所认识的是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公共安全的破坏,还是他人生命的终结;在意志因素上,投放危险物质罪和杀人罪可表现为希望或放任,其不同之处在于希望或放任的结果不同:一个是公共安全的破坏,一个是他人生命的终结。本

案被告人杨某在主观上明知将具有剧毒化学成分的“毒鼠强”投放到特定的孙某使用的饭盒内,会造成孙某个人生命危险这一后果,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是符合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方面的特征的。

第二,客体上的区别。

投放危险物质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包括特定多数人和不特定多数人;故意杀人罪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

公共安全与人的生命权利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这就产生了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客体与杀人罪的客体存在交叉的情况,正是这一问题的存在,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对投放危险物质杀人行为定性的困惑。

我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各类罪及各个具体罪之间的客体并不是绝对的并列或平行的,其间存在交叉,客体的交叉并不意味着罪的交叉,定罪是应以主客观相统一为原则的,如本案中杨某将“毒鼠强”放入孙某的饭盒内欲杀孙,由于及时抢救仅致孙重伤,我们不否认杨的行为侵犯孙的健康权,但我们不能定杨某犯故意伤害罪。

因此,杨某在客观上仅对孙某的生命构成威胁,而不及于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因此符合故意杀人罪的客体要件。

第三,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故意杀人罪在客观方面的区别。

在行为方式上,投放危险物质罪仅限于投放危险物质,而投放危险物质罪仅是杀人罪的一种行为方式。从行为的结果看,这仅指投放危险物质杀人的情形,特定的个人或少数人的生命受到侵害,是杀人罪。若多数人的生命受到侵害,这就涉及到公共安全,有可能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在杀人罪与过失投毒想象竞合时,应按择一重罪处罚,应定故意杀人罪。

从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被告人杨某的行为应构成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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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观赏鱼升温的原理分析

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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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赏鱼

要了解升温的真正目的就必须了解鱼的免疫系统,鱼是变温动物,该生理特点决定了鱼不具备维持体温恒定的能力,大多数鱼的体温与周围环境温度是相同的。鱼的免疫系统和温度是息息相关的,在低温状态下,免疫作用会减弱,这样更容易造成鱼的死亡。当有疾病入侵的时候,鱼本身就会表现出一种“发热”的症状,这表明它们希望水温升高。

升温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激发鱼的免疫系统,增加鱼的新陈代谢来对抗病菌毒素的入侵,而不是靠升温的那三五度来直接杀菌。当然凡事都有特例,比如白点病的小瓜虫,就是靠升温来直接杀灭的。在疾病治疗方面要遵守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原则,虽然升温可能造成细菌大量繁殖破坏水质,但是升温更能加强鱼的免疫防御能力,增强鱼的体质来抵抗疾病,对于病中的鱼来说这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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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股票知识技术分析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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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技术分析方法正朝着综合性、多学科性纵深方向发展,那么你对股票技术分析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股票知识技术分析概述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股票技术分析大家庭

技术分析是历史经验总结。在长期的交易实践中,交易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进行总结,于是产生了形形色色的分析方法。方法之多,完全可以构成一个技术分析大家庭了。在这个大家庭中,除了有K线分析、形态分析、移动平均线分析、指标分析外,还有波浪理论、江恩理论等。这么多东西,对于初学者而言,的确不是三、五天就能看明白的。不过,只要有心,慢慢地看去,理解起来也不是很难。再加上现在资讯发达,打开电脑中的行情页面,不用你计算,也不用你画图,各种技术分析的东西都可以按照你的需要随时调出来。初学者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将这些方法的含义搞清楚就行了。

K线图形似蜡烛,又称蜡烛图。在K线图中,每根蜡烛代表一个规定的时间段,这个时间段可以是5分钟、60分钟、一天、一周、一月甚至是一年,如果是一天,则称为日K线图;如果是一月,则称为月K线图。K线图中,只保留该时间段内的四个价格,那就是开盘价、收盘价、最高价和最低价。

绘制K线图的规则是:纵轴代表价格,横轴代表时间,开盘价与收盘价形成一个矩形。当收盘价高于开盘价时,这个矩形以白色表示,称为阳线;如果开盘价高于收盘价,这个矩形以黑色表示,称为阴线。有时为了加强视觉效果,还用红色代表阳线,蓝色代表阴线。最高价和最低价的画法是:在相应的价位上作点,然后用线段与矩形相连。这时,最高价与矩形相连的一段称为上影线,最低价与矩形相连的一段称为下影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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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票概念

股票是股份证书的简称,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或作价抵押,是资金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

3、股票技术面分析

技术分析是通过对市场行为本身的分析来预测市场价格的变动方向。市场行为如何演变,会在价格、成交量及持仓量三方面表现出来,这三方面的数据不仅都是即时公开的,而且都是客观的。如果将这些数据按照时间顺序绘制出来,就可以形成图形或图表,技术分析就是针对这些图形或图表进行分析研究,以预测期货价格走势。

技术分析的三大假设

技术分析法的理论基础是基于以下三项市场假设:

1、市场行为反映一切。这是进行技术分析的基础。技术分析者认为,市场的投资者在决定交易行为时,已经充分考虑了影响市场价格的各项因素。因此,只要研究市场交易行为就能了解目前的市场状况,而无须关心背后的影响因素。

2、价格呈趋势变动。这是进行技术分析最根本、最核心的因素。“趋势”概念是技术分析中的核心。根据物理学上的动力法则,趋势的运行将会延续,直到有反转的迹象产生为止。事实上价格虽上下波动,但终究是朝一定的方向前进的,这当然也是牛顿惯性定律的应用,因此技术分析法希望利用图形或指标分析,尽早确定目前的价格趋势及发现反转的信号,以掌握时机进行交易并获利。

3、历史会重演。这是从人的心理因素方面考虑的。期货投资无非是一个追求利润的行为,不论是昨天、今天或明天,这个动机都不会改变。因此在这种心理状态下,人类的交易行为将趋于一定的模式,而导致历史重演。所以过去价格的变动方式,在未来可能不断发生,值得投资者研究,并且利用统计分析的方法,从中发现一些有规律的图形,整理一套有效的操作原则。

技术分析基于上述三项理论依据,成为判断行情的有效方法。当然,对三大假设本身的合理性一直存在争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例如,第一个假设说市场行为反映一切,但市场行为反映的信息只体现在价格的变动中,同原始的信息毕竟有差异,信息损失是必然的。正因为如此,在进行技术分析的同时,还应该适当进行一些基本面分析以及其他方面的分析,以弥补不足。再如,第三个假设为历史会重演,但期货市场的市场行为是千变万化的,不可能有完全相同的情况重复出现,差异总是或多或少地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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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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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探讨了通信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六、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环安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四、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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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制度2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3.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指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5.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5.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5.8.4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情况。

5.8.5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5.8.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5.9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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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再保险公司的定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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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说过再保险公司吗?再保险也称分保或"保险的保险",指保险人将自己所承担的保险责任,部分地转嫁给其他保险人承保的业务。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再保险公司的相关法律知识。

再保险公司的业务分类

比例再保险

比例 再保险是指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来确定原 保险人的自负责任和再保险人的分保责任的再保险方式。

1.成数再保险

成数再保险是指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在合同中约定保险金额的分割比率,将每一危险单位的 保险金额,按照约定的比率在分出公司于分入公司之间进行分割的再保险方式。

2.溢额再保险

溢额再保险是指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在合同中约定自留额和最高分入限额,将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超过自留额的部分分给分入公司。

非比例再保险

非比例再保险是指以赔款为基础来确定再保险当事人双方责任的分保方式。

1.超额赔款再保险

这是由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签订协议,对每一危险单位损失或者一次巨灾事故的累积责任损失,规定一个自负额,自负额以上至一定限度由再保险人负责。前者叫做险位超赔再保险,后者叫做 事故超赔再保险。

2.超额赔付率再保险

超额赔付率再保险也称损失中止再保险,是指按年度赔款与保费的比率来确定自负责任和再保险责任的一种再保险方式。

看过“再保险公司的定义是什么”

再保险公司的定义

再保险公司:指专门从事再保险业务、不直接向投保人签发保单的保险公司。 就是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为了分散风险,把一些大的承保单位再分保给另一保险公司。接受这一保单的公司就是再保险公司,一般出现在在财险中比较多。

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在被核定的保险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保险公司可以经营分出保险。分入保险的再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每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超过的部分,依法应当办理再保险。

除人寿保险业务外,保险公司应当将其承保的每笔保险业务的20%办理再保险。

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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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互联网与区块链的区别是啥?区块链能融入互联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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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是大家都离不开的信息机器,正是互联网让我们知道了区块链,那么互联网与区块链的区别是什么?区块链虽然很火,但是不了解的人不知道互联网与区块链的区别。互联网已经存在多年,它通过低成本和高效率来快速的传递信息。而区块链则是多种底层技术的合集,所以它和互联网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技术。今儿就一起来学习互联网和区块链的区别,看看两者到底有什么不同?

一、互联网与区块链的区别区块链技术才出现十多年,而互联网技术早已成熟多年,所以现在各国都在大力发展区块链技术。那么互联网与区块链的区别是什么?区块链包含着时间戳、密码学和数据机构等多种底层技术。区块链能够保障链上的数据不被篡改,而且还能让数据具有可追溯性。在互联网上的数据都可以被撤销和修改,但是在区块链上却不可以。互联网的作用主要想办法将数据进行传输,但区块链则是将数据进行分布式的记录,而且还能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另外互联网是去中心化受到机构控制的,而区块链是去中心化的技术。

二、区块链弥补互联网的不足明白了互联网与区块链的区别之后,我国正试图将区块链技术融入互联网,这样就要打造数据不可以篡改的互联网。而且区块链技术还可以弥补当前互联网存在的其他缺陷。目前互联网的数据正在存在安全隐患,不但数据容易被篡改,而且很容易受到黑客的攻击。将区块链技术融入互联网之后,哪怕有黑客攻击了区块链的部分节点,也不会影响到整个系统的运行。所以区块链还能让互联网更加的安全。正因为区块链可以弥补互联网安全上的问题,所以才要将它融入其中。

正因为区块链具有不可篡改和分布式记账等多个特性,它才可以融入互联网技术中弥补互联网的不足。既然明白了互联网与区块链的区别,我国现在正在大力发展区块链技术,普通人也可以多了解和学习区块链。不过区块链刚开始并不是运用到互联网,而是创造数字货币。大家想要学习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知识,可以下载OKLink浏览器。OKLink是全球超前的区块链技术打造的专业浏览器,能搜索各种数字货币数据和区块链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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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风险投资公司为安全DeFi推出“除风险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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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ric Capital的合伙人肯·迪特(Ken Deeter)提出了启动DeFi项目的措施。

加密货币风险投资公司Electric Capital的合伙人Ken Deeter提出了一种务实的方法,以确保由于系统中的错误而无法利用分散的财务或DeFi项目。

在5月27日通过Electric Capital博客发布的一篇文章中,Deeter呼吁DeFi项目引入“更好的风险管理”。这主要是对最近几个月发生的许多黑客攻击和协议故障的回应,例如dForce协议临时盗用了2500万美元。

迪特(Deeter)认为,迪菲(DeFi)应该采用技术行业中一些已建立的技术,这种技术大量使用了“金丝雀部署”-一种逐步向部分用户群推出新功能的做法。他承认这种方法不能直接应用于区块链,但是原理是:

“核心的基本思想仍然适用:从低风险环境开始做起,然后以可控的方式增加风险敞口和风险。”

守卫发射

迪特(Deeter)使用限制系统功能的规则和阈值为DeFi项目提出了一个逐步启动过程。当开发人员对系统的可靠性有了信心时,可以使用治理流程来放宽限制。

限制的性质可能多种多样,包括对系统容量的硬性限制,包括资产数量,类型和用户数量。限制可组合性也是该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以前的一些黑客通过不同协议之间的复杂交互而得以缓解。

最后,传统的风险管理,例如代管,保险比率和保守的贷款对价值比率,也可能会有所帮助。还提到了紧急关机功能。

Deeter指出,一些Maker,Compound和Uniswap之类的DeFi项目已经包含了其中一些机制。

迪特(Deeter)主张创建标准化的智能合约库和服务,作为“除风险即服务”概念的一部分。这些将为项目创建一个即插即用选项,以实现这些控件。他认为,Deeter将这种方法与OpenSSL和gnutls进行了比较,后者在某些加密项目中已经执行了类似的功能。

通用库可以进行彻底的测试和审核,从而使智能合约部署更加安全

自由还是实用主义?

DeFi社区在确定启动时的额外安全性是否值得限制使用自由度的折衷方案上仍然不知所措。由Defi Prime进行的一项民意调查询问DApps是否应限制在最大交易金额$ 100之内,这使“无限”阵营赢得了很小的优势。

正如MakerDAO的联合创始人Rune Christensen告诉Cointelegraph所说,要在权力下放和实用主义之间建立界限可能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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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哪些情形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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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人格是指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独立承担民事义务的主体资格。对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只有一些特定的情形适用。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相关法律知识。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为阻止公司独立法人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对公司的债权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目标之要求而设置的一种法律措施。

法人人格否认适用条件

1.主体要件:主体要件就是指构成滥用公司法人格之侵权行为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资格问题。一方是公司法人格的滥用者,即公司股东;另一方面是因公司法人格被滥用而受到损害,并有权提起适用法人格否认理论的当事人。关于前者,即公司法人格之滥用者,必须明确的是只能是公司股东,而且是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并能对公司的主要决策活动施加影响的股东。只有这类股东才有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可能性和机会。应当注意的是,应将支配股东与公司董事或经理的身份区别开来。若公司董事或经理以公司高级职员身份滥用公司法人格时,只能以其他法律追究其责任,却不能适用法人格否认理论。若公司高级职员同时亦是公司股东,并以支配股东身份滥用公司独立人格时,则得适用该理论。

2.行为要件:该要件强调的是股东必须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格之行为。通过对主体要件的分析,已经明确了唯有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并能对公司的主要决策活动施加影响的股东才具有滥用公司法人格的可能,但并非所有具有控制能力的股东均将被剥夺有限责任的利益,而是那些有控制能力并实际滥用了公司法人格从事业务活动的此类股东才将直接承担公司的责任。而那些虽有控制能力但并未参与滥用公司独立人格业务活动的股东的有限责任仍受法律的保护,其他利害关系人无权直接追索这些股东的责任。

3.结果要件:是指股东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行为必须要给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害。这其中其实存在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滥用法人格之行为必须给相关当事人造成损害;二是滥用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前者的要求是因为法人格否认理论创设的初衷就在于使股东与公司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之间失衡的利益体系恢复平衡,而所谓“利益失衡”乃是指本应保护之利益受到侵害或损失,倘若利益没有遭受损害,则当然无所谓利益体系失衡,也就没有适用该理论之必要。而后者的要求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可以说,并非股东的所有滥用公司法人格行为均将启动该理论的适用,而仅在第三人之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时才可适用。

公司法人人格被滥用的表现形式

1.空壳公司。投资者借钱成立公司,在公司成立后,即将其投入的资金抽逃还债,企业实则是空壳。一旦公司经营失败,欠下债务时,公司根本不具备偿付能力,投资者以公司负有限责任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2.虚假出资。虚假出资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地方政府为了获得招商引资的政绩,明知投资者资金不足,仍然鼓励投资者设立公司,强迫工商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导致新成立的公司很多,账面上投资额不少,但实际投资很少;二是一些投资者采用欺骗手段,利用虚假的出资证明骗取工商机关予以登记。虚假出资不仅影响企业自身正常的经营活动,还影响企业对外清偿债务的能力。

3.利用公司被吊销逃避债务。一些投资人在公司负债严重的情况下,“故意不参加年检,迫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股东或出资者既不依法组织清算,也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登记,而是以原有的营业场所、经营人员、董事会异地重新设立公司组织经营,并将原公司的主要业务转入新公司,以达到逃脱原公司巨额债务之不当目的。”实践中吊销营业执照已成为公司股东合法逃避债务的有效方式。

4.利用破产逃避债务。一些人在经营公司时(以下称甲公司),有意识地将公司资产抽逃出来办另外一个公司(以下称乙公司),然后将债务集中于甲公司,将利润集中于乙公司,当甲公司资不抵债时,申请破产,以此逃避债务。实践中企业破产已成为公司股东合法逃避公司债务的主要方式之一。

5.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逃避债务。某些公司设立子公司不是因为业务的发展,而是为了分散经营风险或者干脆借助子公司敛钱。子公司表面上独立,实质上受母公司绝对操纵、控制,只是母公司实现其目标的“工具”。子公司的利润上缴母公司,母公司的债务下放子公司。当子公司“负下巨额债务或濒临破产时,母公司则假借子公司独立人格这块挡箭牌,拒绝对其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6.股东强迫公司实施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虽然股东也有损失,但从其他方面获得的利益往往超过其作为股东所受到的损失。

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情形

1、公司资本显著不足

公司资本不足是指公司成立时股东实际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与公司经营所隐含的风险相比明显不足,其判断的依据是经营的需求而非法律的具体规定。

2、利用公司回避合同义务

在公司被用来作为回避合同义务的场合,公司的法人人格通常也将被否认。公司被用来回避合同义务的情形主要包括:

(1)为逃避契约上的特定不作为义务而设立新公司从事相关活动,如竞业禁止义务、商业保密义务、不得制造特定商品的义务等;

(2)通过成立新的公司逃避债务,主要是将公司资产转移到新公司而逃避原公司的债务;

(3)利用公司对债权人进行欺诈以逃避合同义务。

3、利用公司规避法律义务

利用公司规避法律所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如为了逃税、洗钱等非法目的而成立公司等。

4、公司法人人格的形骸化

公司法人人格形骸化实质是公司与股东完全混同,公司仅仅是股东的另一形象,是股东行为的工具,因而失却独立存在的价值。具体表现在:

(1)股东对公司的不正当控制。股东对公司的不正当控制是指股东通过对公司的控制而实施不正当影响,使公司丧失了独立的意志和利益,成为为股东谋取利益的工具。

(2)财产混同。财产混同是指公司的财产不能与该公司的股东或其他公司的财产作清晰的区分。此时公司缺乏独立的财产,也就缺乏了作为独立人格存在的基础。

(3)业务混同。业务混同主要表现在公司与股东从事同一业务,且业务的进行不加区分,大量交易活动形式上的交易主体与实际主体不符或无法辨认。

(4)组织机构混同。组织机构混同是指公司与股东在组织机构上存在严重的交叉、重叠,如“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情况等。

公司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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