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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物关于鱼的考点(汇总20篇)

任何教育都有一定的功利色彩,即教育价值的追求。教育过程中的庸俗功利追求一种"立竿见影"短期效果,不惜以牺牲孩子的可持续性发展为代价。那么,初中生物关于鱼的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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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植萃果酸生物膜怎么用?让痘痘粉刺远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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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都很流行刷酸,像果酸和水杨酸就是比较温和的酸,之前去医院刷酸的时候,医生就很推荐百植萃,百植萃果酸生物膜,就是它们家最热销的一款

百植萃果酸生物膜怎么用

1、可做面膜使用

清洁皮肤、均布涂抹于面部、避开眼周、贴服10-15分钟、清水洗去。

2、保养品叠加使用

在所有晚间保养程序完成后5~10分钟后,再敷上本产品,让其功效与之前保养品叠加,达到1+1>2的神奇效果。

3、可做晚霜使用

油性肌肤者等用户,在涂抹精华后,可直接使用本品代替面霜,适当按摩促进吸收。

4、可配合BB霜使用

如果感觉粉底或BB霜保湿力度不够,不够亲肤,可以在其加入约一颗黄豆大小的果酸生物膜调匀后使用。此方法特别适合干燥及初老肌。

5、可做按摩膏使用

取一个杏仁或一颗樱桃大小的本产品,使用时,从面颊、额头等较宽的部位开始,由面部中心向外侧仔细涂抹至整个面部(避开眼周肌肤),然后按照淋巴循环的方向进行面部按摩,帮助促进代谢,排除面部多余水分和毒素,令肌肤纯净紧实有光泽。

使用心得

有闭口粉刺黑头的朋友,强烈推荐你们入一支百植萃复合果酸生物膜!作为一个痘痘肌加敏感肌的妹子,使用适合的护肤产品对我来说非常极其重要。自从毕业之后参加工作以来,几乎每天都会上妆,由于卸妆不到位导致毛孔堵塞,闭口粉刺肆意生长,逆光下小小的疙瘩特别多,脸上看起来特别粗糙。也用过一些去角质的产品希望可以清除毛孔里的东西,但是效果甚微。后来,朋友的推荐可以使用果酸治疗闭口,但是作为敏感肌的我又不敢轻易尝试。

一位同是敏感肌的朋友用过百植萃后,效果很好,强烈安利我。这款果酸味道很好闻,第一次敷好洗掉之后,发现脸比以前白净了一些,我基本上是隔一天敷一次果酸。两周之后闭口差不多好了,摸自己脸颊明显感觉光滑许多。现在,闭口粉刺基本上没有了,朋友同事见到我都说我的皮肤比以前细腻很多,光滑不少,强烈推荐跟我一样用闭口粉刺的敏感肌朋友入一支百植萃,非常棒!

适合肤质

适用肤质:任何肌肤(敏感肌肤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功效:温和调理肌肤粗糙与毛孔问题、光滑去除肌肤表面干燥老化角质、改善肌肤水润度

百植萃复合果酸生物膜价格

(448元/50ml)

5大秘密改善肌肤水润度。苦杏仁酸美白淡斑,葡萄糖酸调整皮脂分泌,甘醇酸改善粗糙暗沉及色素沉淀,乳糖酸具有抗氧化功效,柠檬酸可加快角质更新,收缩毛孔。持续使用可以祛痘及痘印,除黑头,缩毛孔,改善皮肤粗糙对抗色素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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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年9月5日时事政治考点国内

全文共 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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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5日时事政治考点(国内)

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圆桌会议9月4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和论坛共同主席国南非总统拉马福萨分别主持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会议。会议通过《关于构建更加紧密的中非命运共同体的北京宣言》和《中非合作论坛—北京行动计划(2019—2021年)》。习近平强调,我们一致同意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将中非合作论坛建设成为中非团结合作的品牌、国际对非合作的旗帜。我们将加强政策协调,推进落实论坛峰会成果,并把中非共建“一带一路”、非洲联盟《2063年议程》、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非洲各国发展战略紧密结合起来,为非洲发展振兴提供更多机遇和有效平台,为中非合作提供不竭动力和更大空间。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新闻发言人9月4日在北京宣布,应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邀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国家主席的特别代表将率中国党政代表团于9月8日访问朝鲜,并出席朝鲜建国70周年庆祝活动。

上半年,全国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累计支出16482.1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3%。其中,中央本级支出607.9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6%;地方支出15874.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4%。

截至2018年6月末,广东(不含深圳)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1506.74亿元,与2012年末的10789.62亿元相比翻了一番,连续多年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较上年同比增长。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2017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显示,2015年到2017年三年间,云南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47.97%增长至62.83%,实现了连续增长。

日前,教育部、财政部印发修订后的《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办法》要求,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应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通过生态环境领域一系列“放管服”改革措施的落实,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生态环境管理的效能大幅提升;拉动有效投资,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和动力。生态环境部最大限度减少环评审批,大幅减少编报告书的建设项目数量,将登记表由审批改为告知性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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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司法国际法考点之战时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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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中立,是指在战争时期,非交战国选择不参与战争、保持对交战双方不偏不倚的法律地位。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战时中立的相关司法国际法考点知识。

司法国际法考点之战时中立

1.一个国家在其他国家之间发生战争时,除事先负有条约义务,是否选择中立地位,是政治抉择,不是法律问题。但其如果选择了中立地位,则产生相应的法律权利和义务。选择中立地位可以通过发表声明表示,也可以不发表声明而采取事实上遵守中立义务的方式。

司法国际法考点之战时中立

2.战时中立不同于政治意义上中立和中立主义。作为外交政策上的中立或中立主义,是指一国对其他国家间的争端或对立所采取的一种超脱的政治态度,不参加军事联盟,拒绝在本国领土上设置外国军事基地或驻扎外国军队,以及不偏袒任何国家等。这种政治中立不带来国际法上中立的法律后果。“不结盟运动”就是一种典型的政治中立做法,它是在冷战期间,选择不参加和不卷入当时美苏两个对立军事集团之间的纠纷和冲突的一种做法。

3.战时中立也不同于“永久中立”。战时中立是临时和特定的,其开始于非交战国声明其选择中立地位,或其事实上已经开始的中立行为;战时中立结束于战争的结束,或中立国宣布结束中立地位开始参加战争。永久中立的地位是根据国际条约确立的,它在平时和战时都必须履行其永久中立国的义务,不得任意选择或放弃其地位。战时中立也不同于领土某些部分的“中立化”。所谓领土中立化,一般是根据国际条约使某一部分领土永久非军事化。

4.战争法上的战时中立是国家的一种战时地位,而不是个人或团体的地位。有关中立的法律规则是规范和调整战时有关国家间的行为和关系的,而不直接以个人或团体间的关系作为调整对象。

5.在未构成法律上战争状态的武装冲突中,由于不存在法律上的战争状态,因而也无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中立。这种情况下,不参加冲突的国家的地位以及相关的权利义务,国际法尚无明确具体的规则。从国际社会实践看,一般地说,在这种武装冲突中,未卷入冲突的国家有权保护其在冲突各方境内的侨民的生命和财产,必要时有权撤退其侨民,同时也应尊重和保护冲突各方在其境内的侨民及财产。冲突方无权对未参加冲突的国家采取封锁、临检、禁止禁制品等传统战争法所允许的措施。

6.现代国际法中,不符合《联合国宪章》规定而使用武力的行为已被禁止,侵略战争已被确定为严重的国际罪行。联合国成员国已事先在法律上承担了义务,区别对待从事战争或非法使用武力的国家与被侵略国家。这在很大程度上动摇了以不偏不倚为基础的中立。传统国际法上的中立规则,受到《联合国宪章》所确立的集体安全制度的制约和影响。根据宪章,联合国成员国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承担了根据安理会决定(包括使用武力决定),采取集体协助行动的义务。且该宪章的义务与其他协定义务相比具有优先的地位。此时,国家选择中立的权利受到了制约。

然而,从国际实践看,《联合国宪章》规定并没有使得国际法上的中立制度完全被取消。在联合国作出采取行动的情况下,各国仍可能自由地选择是否保持中立。另外,即使联合国安理会作出了使用武力的决定,如果一个国家不参加实际战斗,它就在实际上保留中立地位,这种地位也被称为一种“有限中立”或“准中立”。因此中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具有继续存在的必要性和发展的意义。

7.中立国在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内容:

(1)中立国的权利:

①中立国的领土主权应得到交战国的尊重。交战国不得在中立国领土或其管辖区域从事战争行为,不得将中立国领土作为其作战基地、通讯设施基地,或在中立国领土或领水内将商船改装为军舰。

②中立国人员的权益应得到保护。交战国有义务采取措施,防止其境内或其管辖区域内的中立国使节及国民遭受虐待;防止其境内或其管辖区内的中立国人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③中立国与交战国关系中的某些特殊权利。中立国有权与交战国的任一方保持正常的外交和商务关系。

(2)中立国的义务。一般可以分为不作为的义务、防止的义务和容忍的义务三个方面:

①不作为的义务,是指中立国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任何交战国提供军事支持或帮助。包括不得提供军队、武器、给养、贷款或向交战国军队提供庇护场所等。

②防止的义务,是指中立国有义务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交战国在其领土或其管辖范围内的区域从事战争,或利用其资源准备从事战争敌对行动以及战争相关的行动,包括在该区域中征兵、备战、建立军事设施或捕获法庭、军队及军用装备过境等。

③容忍的义务,指中立国须容忍交战国根据战争法对其国家和人民采取的有关措施,包括对其有关船舶的临检、对其从事非中立义务的船舶的拿捕审判、处罚或非常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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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司法经济法考点之反垄断法知识点

全文共 1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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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制定的一部关于反垄断的法律,共八章57条。反垄断法是反对垄断和保护竞争的法律制度。它是市场经济国家基本的法律制度,又称反托拉斯法。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反垄断法的相关司法经济法考点知识。

反垄断法的调整对象和范围

反垄断法调整的主要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必须对经营者作出定义。该法第12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而经营者之间的竞争,主要存在于相关市场之中。对相关市场,反垄断法第12条第2款的定义为“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务(以下统称商品)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

同时,结合我国实际,延续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思路,反垄断法将具有行政垄断性质的反竞争行为纳入调整范围。如该法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反垄断法作为内国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从事的垄断行为自不待言;但是考虑到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经济活动(特别是大型企业的垄断行为)的影响并不限于一国境内。为此,该法进一步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这一规定是在参考了许多国家的竞争法之后作出的、符合国际惯例的选择。

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

根据反垄断法第一章总则的相关规定,我国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可以概括为:

1.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原则。反垄断法的出台,使其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一同构筑起我国竞争法体系的骨架,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

2.保护经济自由权与监管和调控相结合的原则。反垄断法抑制垄断并不消灭垄断。它承认并保护经营者的经济自由权,允许经营者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同时为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而监管和调控经营者的反竞争(如垄断协议、恶意并购、限制竞争等)行为。

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2008年8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八章,57条。

该法第1条规定了立法目的:“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可以看出,“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是其直接目的,“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是其根本目的。这样理解使得反垄断法与其功能最为相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联系与区别清晰可辨。

司法经济法考点之反垄断法知识点

垄断协议

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营者以协议、决议或其他联合方式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垄断协议广泛地存在于经济生活的各个阶段和各个方面,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等垄断行为相比较,其表现出发生量大、涉及面广、对市场影响速度快等特点,对有效竞争的破坏具有普遍性和持续性。正因如此,垄断协议控制制度被看作是反垄断法的三大支柱制度之一。

垄断协议可以表现为企业间限制竞争的合同或协议、企业团体的决议及企业间的协同行为等形式。我国反垄断法第13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垄断协议有横向垄断协议与纵向垄断协议之分。所谓横向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因经营同类产品或服务而在生产或销售过程中处于同一经营阶段的同业竞争者之间的垄断协议,如两家汽车生产公司之间的联合;纵向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在同一产业中处于不同阶段而有买卖关系的企业间的垄断协议,如汽车生产商与汽车销售商之间的联合。

将垄断协议分为横向垄断协议与纵向垄断协议是因为二者对竞争危害的程度不同,法律对它们亦区别对待。横向垄断协议作为同业竞争者之间的联合行为,对竞争的危害既直接又严重,因而一直是反垄断法所规制的重点;纵向垄断协议由于主体之间处于不同的经营阶段,不具有直接的竞争关系,其联合行为对竞争的影响较横向垄断协议间接得多,程度也轻得多,法律对其管制的严厉程度也远远不及横向限制,处理的灵活性也较大。

我国反垄断法有三条针对垄断协议的规定:第13条第1款是关于横向垄断协议的规定,第14条是关于纵向垄断协议的规定,第16条专门就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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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司法国际法考点之条约文本

全文共 2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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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签订的,确定签约国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面由小编为你介绍条约文本的相关司法国际法考点知识。

同意接受条约拘束的表示

表示同意受条约的拘束是缔约程序中最关键的环节,任何缔约主体只有作出同意受某一条约拘束的表示,才能成为条约的当事方。表示同意受条约拘束的方式可由该条约规定或由有关各方约定。实践中采用的主要方式有签署、批准、加入和接受等。

1.签署。一国通过签署表示同意受条约的拘束,发生于下列情况:

(1)该条约规定签署有这种效果;

(2)各谈判国约定签署有这种效果;

(3)该国在其代表的全权证书中或在谈判过程中表示该国赋予签署这种效果。此外,在以上三种情况下,待核准的签署经其本国核准确认后也表示该国同意受条约的拘束。

2.批准。批准有国内法和国际法上的两种含义。国内法上的批准是一国的权力机关依据该国国内法对条约的认可。国际法上批准是指一国同意受条约的拘束。国际法上的批准一般是通过交换或交存批准书来完成,即通知对方或其他各方其同意受条约拘束。一国的权力机关批准某项条约后,并须作出批准书,对于双边条约,须与对方进行该批准书的互换;对于多边条约,一般是将批准书交条约规定的国家或机构保存。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列举了以批准表示同意受条约拘束的四种情况:

(1)条约中规定须经批准;

(2)各谈判国约定条约需要批准;

(3)该国的代表对该条约作须经批准的签署;

(4)在谈判代表的全权证书中或在谈判中有须批准的意思表示。

是否批准及何时批准一项条约,由各国自行决定。国家没有必须批准其所签署的条约的义务。

3.加入。加入是指未对条约进行签署的国家表示同意受条约的拘束,成为条约当事方的一种方式。加入多用于开放性多边条约,可以加入的条约由条约本身规定或相关国家约定。加入是国家确定同意受条约拘束的表示,因而加入一般不须再经批准。

实践中,一些国际公约规定同时开放给有关国家签署或加入,这时国家可以选择采用哪种方式表示同意接受条约拘束。签署通常只能在条约规定的开放签署的期限内进行,而加入一般没有期限的限制,因此加入得在条约生效之前或生效之后进行。

4.接受和赞同。通过接受和赞同表示同意条约拘束的情况实践中有两种:(1)没有在条约上签署的国家,用接受和赞同来表示同意受条约拘束,成为条约的缔约国。其效果类似于加入。(2)国家在条约上签署以后,用接受和赞同表示最终同意受条约的拘束。其效果类似于批准,实际上是一种简化了的批准手续。国家选择接受方式而不是加入或批准方式缔结条约的原因多是基于其国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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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文的认证

约文拟定后须要予以认证。约文的认证是指谈判方确认共同同意该约文是正确的和作准的,应作为当.事方之间拟缔结的条约约文。认证方式可以按照条约约文所规定的程序,或按照参加起草条约约文的各国所约定的程序。一般采用的方式有:

1.草签。由谈判代表将其姓氏或姓名的首字母签于条约约文下面,表示该约文不再更改。草签通常用于在约文议定后须经过一段时间才举行条约签署的情况。

2.待核准的签署或暂签。此种签署是等待政府确认的签署,表示一种特殊的待定状态。在签署人所代表的本国确认以前,它只有认证条约约文的效力;如待核准的签署经该国确认,即发生正式签署的效力。

3.签署。签署是指有权签署的人将其姓名签于条约约文之下。签署首先具有对约文认证的作用,是约文认证的一种方式。

此外,根据条约本身的规定或有关各方的约定,签署在不同情况下可以有不同的法律意义:

(1)如经条约规定或各有关方约定,签署意味着签字国同意受条约的拘束,那么此时的签署就具有了认证和接受拘束的双重意义。

(2)对规定或约定需要批准的条约,签署除对约文的认证外,还含有签署者代表的国家初步同意缔结该条约的意思,虽然该条约对于该国尚无法律拘束力,但该国签署之后不应作出有损条约目的宗旨的行动。若签署国嗣后明确表示不予批准,则该签署只具有认证的作用。

4.通过。当前国际实践中,多边公约的认证有时采取经有关各方代表会议通过的方式进行。即在公约草案拟定后,召开各国代表会议对草案进行讨论和修改,然后以表决或协商一致来通过约文。约文如获通过,一般不再被更改。

约文的议定

约文的议定包括缔约方为达成条约而进行的谈判、约文起草和草案的商定。

司法国际法考点之条约文本

条约文本的议定一般首先经过谈判。条约谈判是有关缔约方为在条约的内容和有关事项上达成一致意见而进行的协商、交涉的过程。谈判可以由有缔约权的国家机关进行,如由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外交部长亲自谈判条约,而多数情况是由国家主管当局授权的全权代表代为进行。

全权代表进行谈判缔结条约须具备全权证书。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外交部长谈判缔约,或使馆馆长议定派遣国和接受国之间的条约约文,或国家向国际会议或国际组织或其机关之一派遣的代表,议定在该会议、组织或机关中的一个条约约文,由于他们所任职务,无须出具全权证书,仍被认为代表其国家。

双边条约的起草,可由一方提出草案或双方共同起草。多边条约可由参加谈判的各国代表共同起草,电可通过设立专门机构起草,然后交各国代表会议讨论商定。

条约的基本含义

国家和国家签订的有关政治、军事、经济 或文化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的文书。

条约 (treaty) 在广义上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或国家组成的 国际组织之间,或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共同议定的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军事等方面,按照 国际法规定它们相互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国际法律文件的总称,包括条约、专约、公约、协定、议定书、换文以及宪章、规约等。

条约主体必须是国际法主体。现代国际法和国际 缔约实践公认国家和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是国际法主体,它们都有 缔约权。还在争取独立的被压迫民族的政治组织在一定范围内也是国际法主体,有权缔约。国家缔约权一般都由国内法特别是宪法加以规定,通常由 国家元首、政府首脑、 外交部长或他们委派的全权代表行使。1969年维也纳联合国 条约法会议通过了《条约法公约》,规定了缔结条约程序和原则。

条约在狭义上是指具体名称定为条约国际法律文件,往往是国家间议定的政治性的、最重要的、规定根本关系的文件,其缔结和生效的形式及程序比较隆重,一般需经批准和交换或交存 批准书,签字人级别比较高,有效期比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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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生物知识点:心脏的心理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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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的生理特性包括自动节律性、传导性、兴奋性和收缩性。前三者为电生理特性,后者为机械特性。

1.自动节律性

心脏在离体和脱离神经支配下,仍能自动地产生节律性兴奋和收缩的特性,称为自动节律性(简称自律性)。心脏的自律性源于心肌自律细胞4期自动去极化。由于心脏特殊传导系统各部分的自律细胞4期去极化速度快慢不一,因而各部分的自律性高低不同。窦房结的自律性最高,约为100次/min;房室交界次之,约为50次/min;心室内传导组织最低,约为20~40次/min。

正常心脏的节律活动是受自律性最高的窦房结所控制,因而窦房结是心脏兴奋的正常起搏点。其他特殊传导组织,其自律性不能表现出来,称为潜在起搏点。当窦房结的自律性异常低下,或潜在起搏点的自律性过高时,潜在起搏点的自律性就可表现出来,成为异位起搏点。以窦房结为起搏点的心脏活动,称为窦性节律;由异位起搏点引起的心脏活动,称为异位节律。

2.传导性

心脏特殊传导系统和心肌工作细胞都有传导兴奋的能力。其传导兴奋的基本原理和神经纤维相同。

正常心脏内兴奋的传导主要依靠特殊传导系统来完成。当窦房结发出兴奋后,通过心房肌传布到整个右心房和左心房;同时,沿着心房肌组成的“优势传导通路”迅速传到房室交界。心房内传导历时约0.06~0.11s。房室交界是正常兴奋由心房传入心室的惟一通路,但其传导速度缓慢,尤以结区最慢,因而占时较长,约需0.1s,这种现象称为房室延搁。

房室延搁具有重要的生理意义,它使心房与心室的收缩不在同一时间进行,只有当心房兴奋和收缩完毕后才引起心室兴奋和收缩,使心室得以充分充盈血液,有利于射血。心室内特殊传导组织的传导速度快,历时约0.06~0.1s,其中以浦肯野纤维最快,只要兴奋传到浦肯野纤维,几乎立刻传到左、右心室肌,引起两心室兴奋。兴奋从窦房结传到心室肌,总共约需0.22s。

传导系统任何部位发生功能障碍,都会引起传导阻滞,导致心律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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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生物纤维面膜和蚕丝面膜哪个好

全文共 1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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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纤维面膜是市场上新兴的面膜材质,将高科技注入护肤品种,带来全新的护肤能量,那么,和传统的蚕丝面膜比较起来,两者的区别在哪里?

生物纤维面膜和蚕丝面膜一样吗

不能这么理解吧,那么拿棉布质地的东东来讲,棉花既是生物也是纤维啊(抹汗)。生物纤维面膜是微生物菌群发酵而成;蚕丝面膜本身就富有营养成分,但是由于特殊材质,延伸性不好,容易破,市面上大多数蚕丝面膜虽有“蚕丝”之名,但是不是用蚕吐的丝做的,而是采用了蚕丝工艺的面膜,原料依然是棉纤维,比起普通工艺的棉纤维面膜,更薄更贴合脸部皮肤,而且还能吸收更多的精华液。另外,这两种面膜的形态就不一样,生物纤维面膜呈类似果冻状。

生物纤维面膜和蚕丝面膜对比

蚕丝面膜,轻薄,服贴性好,透气性好,但是承载精华液一般,因为薄,所以承载精华液有限,很多都留在面膜袋,或者在敷的过程中精华液容易流到脖子。

生物纤维面膜,服帖性好,同时透气不滴水,低敏性,产品中蕴含着类似于人本表皮细胞核状中空的生物活性体,通过特殊的工艺,经过长达数10天与人体体温相同的恒温培养,从而将营养成份进入中空的生物活性体内,使用时只有当产品与皮肤温度一致且毛孔张开的情况下,营养成份才会缓慢的通过毛孔进入到皮肤深层,,呈现了完全吸收营养的饱满及不滴水的传奇现象。

生物纤维面膜成分

生物纤维的主要成分一般包括十种:

1、清酒酵母Sakayeast清酒酵母精华:摄制酪胺酸酶的活性,防止皮肤的色素沉着与形成色斑、与雀斑的现象,并且能清楚含氧自由基,也有极佳的保温效果。

2.微晶酵母Exfocellia微晶酵母:促进皮肤新陈代谢的作用,更新老化角质,使皮肤白皙,抚平皱纹,使皮肤光滑舒适。

3.甘草精Dipotassiumglycyrrhizinate甘草精:抑制酪胺酸酶的活性与生成,并且赋予细胞更新,美白肌肤,同时具有抗过敏及消炎的作用。

4.熊果素Arbutin熊果素:美白淡斑因子,能淡化顽强的肝斑,阻断黑色素形成。

5.奇异果萃取液Kiwifruitext奇异果萃取液:含有丰富维生素C与矿物质,能有效净白、滋润、保温、抗老化。

6.山花精Gigawhite山花精:使肌肤重现弹性与光泽,减少皱纹产生。

7.美白胜肽Melanostatine5solution美白胜肽:高科技生化结晶,能明亮肌肤,分解晒斑,抗老化。

8.清透白皙美白复合因子Melaclear-2清透白皙美白复合因子:抑制黑色素的生成,降低黑色素细胞的活性,并加速黑色素的代谢,达到全方位的美白功效,使肌肤清透白皙。

9.美白细胞传导因子Lumiskin美白细胞传导因子:抑制酪胺酸酶的活性,减少黑色素生成,淡化斑点,使肌肤均匀、光彩、白皙。

10.维他命C葡萄醣苷AscorbylGlucoside维他命C葡萄醣苷:预防黑色素形成及淡化已形成的黑色素及黑斑。

生物纤维面膜的功能

由于其独特的成分,使得生物纤维面膜能更好的抑制酪胺酸酶的活性,防止皮肤的色素沉着与形成色斑、与雀斑的现象,并且能清楚含氧自由基,也有极佳的保温效果。它能促进皮肤的新陈代谢,更新老化角质,使皮肤自然白皙,抚平皱纹,使皮肤更光滑舒适。

生物纤维面膜的使用方法

脸部清洁过后使用,内容物含网状纸质表层、中层生物纤维面膜、珍珠膜底层等三部分。先撕去网状表层后,将中层生物纤维面膜之眼部、口鼻部分,由上而下、由内而外轻敷于全脸后,撕去珍珠膜底层,使用时可自由活动,无须担心面膜脱落,约20-25分后取下即可,如脸上仍留有精华液请以指腹轻轻按摩至肌肤完全吸收,无须以水冲洗,直接进行基础保养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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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初中生物知识点:绿色植物是生物圈中有机物的制造者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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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竺葵的实验

暗处理:把天竺葵放到黑暗处一夜,目的:让天竺葵在黑暗中把叶片中的淀粉全部转运和消耗。

对照实验:将一片叶子的一半的上下面用黑纸片遮盖,目的:做对照实验,看看照光的部位和不照光的部位是不是都产生淀粉。

脱色:几个小时后把叶片放进水中隔水加热,目的:脱色,溶解叶片中叶绿素便于观察。

染色:用碘液染色

结论:淀粉遇碘变蓝,可见光部分进行光合作用,制造有机物

2、光合作用概念:绿色植物利用光提供的能量,在叶绿体中合成了淀粉等有机物,并且把光能转变成化学能,储存在有机物中,这个过程叫光合作用。

3、光合作用实质:绿色植物通过叶绿体,利用光能,把二氧化碳和水转化成储存能量的有机物(如淀粉),并且释放出氧气的过程。

4、光合作用意义:绿色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制造的有机物,不仅满足了自身生长、发育、繁殖的需要,而且为生物圈中的其他生物提供了基本的食物来源、氧气来源、能量来源。

5、绿色植物对有机物的利用

用来构建之物体;为植物的生命活动提供能量

6、呼吸作用的概念:细胞利用氧,将有机物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并且将储存在有机物中的能量释放出来,供给生命活动的需要,这个过程叫呼吸作用。

7、呼吸作用意义:呼吸作用释放出来的能量,一部分是植物进行各项生命活动(如:细胞分裂、吸收无机盐、运输有机物等)不可缺少的动力,一部分转变成热散发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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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初中生物知识点:绿色植物是与生物圈中的碳—氧平衡

全文共 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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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绿色植物通过光合作用,不断消耗大气中的二氧化碳,产生氧气,维持了生物圈中的碳氧平衡

2、呼吸作用与生产生活的关系:中耕松土、及时排涝都是为了使空气流通,以利于植物根部进行呼吸作用。植物的呼吸作用要分解有机物,因此在储存植物的种子或其他器官时,要设法降低呼吸作用,降低温度、减少含水量、降低氧气浓度、增大二氧化碳浓度等都可抑制呼吸作用。

3、光合作用与生产生活关系:要保证农作物有效地进行光合作用的各种条件,尤其是光。合理密植。使作物的叶片充分地接受光照。

4、光合作用和呼吸作用的区别和联系(见课本131)

5、光合作用(130页)和呼吸作用(125页)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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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初中生物知识点梳理之细菌的形态和结沟

全文共 9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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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讲述细菌形态和结构特点时,教师可以先提出一些问题如:你们见过细菌吗?听说过细菌吗?能否描述出细菌的样子?在学生议论后请学生回答问题。

由此引入新课,教师接着指出:细菌分布广泛,无沦是空气、水、土壤还是每个人身上部有细菌生活。但它是单细胞生物,个体十分微小,所以我们用眼睛看不到,下面我们就要了解一下细菌的形态和结构特点。

(2)关于细菌形态的教学,教师要充分利用各种教学手段,进行直观教学①用高倍显微镜演示细菌的三种形态;如果有教学设备的学校最好让学生自己动手操作用高倍显微镜进行观察。②可以用显微投影议投影放大细菌的三种形态。③播放细菌显微结构和亚显微结构的录像片段。④以上设备都没有,教师可让学生参看书中的显微照片及插图,同时教师用粉笔在黑板上边讲边画出细菌三种形态的示意图。接着教师总结出细菌的形态:单细胞个体,从形态上分为:球菌、杆菌和螺旋菌三类。

(3)细菌的结构特点,该教学内容由于学生没有学过有关知识,可用讲述法。首先课前要准备好细菌结构的模式图。如果没有,教师可参照书上有荚膜的细菌结构示意图画一个。对照图来讲述细菌结构特点时,注意让学生与前面所学过的植物细胞结构进行比较找出相同点和不同点。注意强调:细菌细胞没有成形的细胞核是细菌细胞与植物细胞在结构上的重要区别,所以细菌不属于植物范围。另外,有些细菌具有特殊结构如:①有的细菌具有鞭毛可在水中游动。②有的细菌在细胞壁外有荚膜、具有保护作用。

关于芽孢,教师应该指出:能否形成芽孢是细菌总的特征,不是所有细菌都能形成芽孢。芽孢是该菌种的休眠状态,称休眠体。注意说明芽孢的形成不是细菌的繁殖方式,一个细菌只能生成一个芽孢,在适宜条件下,一个芽孢萌发形成一个菌体。芽孢对恶劣环境有很强分抵抗力,壁很厚渗透性差,含水量极少。杀灭芽孢最有效的方法是高压蒸气灭菌法。一般情况下芽孢可以生存十多年。教师可以补充讲述芽孢在生物防治和环境保护中的应用阶值,例如:有些芽孢杆菌在形成芽孢的同时,产生晶体内含物,称副芽孢体。苏云金杆菌和日本甲虫杆菌等产生的副芽孢体对某些昆虫有强烈毒性,因此有些国家用苏云金杆菌等细菌作为杀虫剂又称生物农药,既能消灭害虫又不污染环境。

编辑推荐:细菌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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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初中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安排

全文共 4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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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针对当前中小学生存在的心理素质.初中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安排有什么呢?下面和小编去看看吧!

初中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安排:

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针对当前中小学生存在的心理素质方面的弱点,进一步提高其心理素质水平,实施素质教育的现实需要,也是培养同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数以亿计的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的必然要求,在未来人才的综合素质结构中,心理素质越来越重要,个性心理品质对人的健康成长和事业的成功起着重要作用。当代青少年具有众多的优良个性品质,同时也确实存在一部分学生心理素质不高的问题,个别人的心理问题还比较严重。

随着中小学阶段独生子女群体的日益扩大,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心理健康教育问题成为一个需要普遍重视的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针对新形势下青少年成长的特点,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坚韧不拔的意志、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青少年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

一、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应达到以下标准

1、要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班级工作计划。

2、要有专项经费、有专人负责,成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并配备一定比例的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3、要有课时计划(含必修课、选修课、活动课、班、团队会活动等)。

4、设有心理咨询室及相关设施,并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坚持开展心理辅导工作。

5、对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及德育干部等应有系统的培训和进修计划。

6、制定并实施相应的考评方法。

二、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领导

学校充分认识到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德育工作体系,要把心理健康教育做为增强德育实效性和针对性的重要突破口。

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制定符合本校的发展规划和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成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研讨、指导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做到有分管领导,有专兼职辅导教师。

三、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及基本原则

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要帮助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普及心理健康常识,了解心理异常现象,增强学生的心理体验和感受,并初步掌握一些心理保健常识和心理调节技巧等。根据学各个年龄阶段的发展特点和规律,学校应结合学生实际确立好以下教育重点。

(一)学习心理。包括学生的学习方法指导、思维训练、潜能开发、心理调适、对学习环境的适应等,使学生减轻学习压力、提高学习效率。

(二)建立对他人积极的情感反应,适应各种人际环境,教给学生基本的人际交往技巧等。主要教给学生正确处理好师生、生生及亲子关系等。

(三)自我调适。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评价自我、帮助其树立信心,获得积极的自我认同感。要让他们学会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情绪和意志。

(四)青春期心理。要让学生了解青春期身心发展特征、卫生常识,引导学生正确看待异性交往,培养正确的恋爱观、婚姻观等。

(五)生活和社会适应(包括职业指导)。要培养学生具有主动适应生活和社会的各种变化的能力,提高抗挫折的心态和能力,在各种意外环境下学生能够自我保护。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职业指导,增强对预期生活方式或社会环境的适应能力。

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项科学性、实践性很强的教育工作,除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外,还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目标性原则。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根本目标在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培养学生的优良心理品质,提高学生的生存、适应能力,促进学生自主发展的潜能。围绕这些目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主要有人生观与价值观教育、人格培养、情绪情感训练、意志力的培养、自我觉察与认识、生存训练、潜能开发等。

2、现实性原则。由于目前大多数学校都缺乏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因此,要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教师教育的实际能力、学生发展的实际水平和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合本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

3、发展性原则。心理健康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的教育。它不仅是针对个别有心理障碍、心理疾病的学生进行矫治,更是面向广大健康学生,采取科学有效的手段促进每个学生人格健全发展,努力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的教育。对于个别有心理疾病的学生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帮助他们积极治疗。

4、差异性原则。心理健康教育要特别注意个性教育,要在尊重每个学生个性心理发展的基础上,了解和把握不同学生的心理状态。从他们的社会关系、家庭背景、兴趣爱好、智力水平、生理发育等多方面、多角度地了解学生的内心特点,通过个别咨询与辅导提高教育效果。

5、主动性原则。心理健康教育要采取积极主动的方式,把它做为一种预防性教育,而不是一种补救式教育。要以学生为主体,帮助他们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保持积极向上的情绪和朝气蓬勃的精神气质,排解厌学、自卑、恐惧、焦虑等消极情绪和困惑,真正做到防微杜渐。

6、活动性原则。根据实践性与应用性的要求,在确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时,应突出以活动为主的特点,把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渗透在灵活多样、富有情趣的活动中,发挥活动的优势,注意活动过程的教育作用。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中,应创造性地设计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如角色扮演、绘画、想像、辨论、演讲、表演等,让学生在活动中、在参与中、在亲身体验中获得成长与发展。

7、全程性原则。心理健康教育要渗透到学校整体工作中去,要渗透到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中。广大教职员工要成为教书育人、育人健心的榜样,每一位教师都应成为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者,随时随地、自觉地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并同学科教学、各项活动、班主任工作等有机结合,努力营造浓厚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

四、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和措施

(一)继续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和动员工作,让广大教育工作者达成共识,成为日常工作中的自觉行动。学校组织心理辅导老师认真学习中央和教育部有关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精神,积极学习全国各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典型经验,积极开展对本校的调查研究,制定计划,重点推进,分层实施。在各校的素质教育方案、德育工作计划中,必须强化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保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计划、有培训、有课程、有活动、有检查、有评语。

(二)心理健康教育应渗透到学校教育中的方方面面,在学科教学、班主任工作、班(团队)会活动中,都应注重对学生健康心理的引导和培养,充分实现“全面渗透、全程开展、全员参与”这是心理健康教育的根本途径。

(三)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各科教学要有意识地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知识,让学生学会学习,热爱学习,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

(四)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学校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把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作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切入口,每两周上一节,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班(团队)会活动课进行;也可结合选修课进行,把传授心理知识富于活动之中,在活动中注重指导学生解决成长中所遇到的较为普遍性的问题,增强学生适应生活的能力,做到心理认识与行为指导同步,切忌上成心理学知识的讲授课。

(五)科学开展咨询和辅导,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对个别存在心理问题或出现心理障碍的学生要及时进行耐心、科学的心理辅导,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同时,学校要根据一个时期学生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或倾向,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建设和完善心理辅导室,心理辅导老师都能利用心理信箱、心理热线、心理辅导室,定期开展心理辅导,有完整的心理辅导记录。

(六)努力建立学校与社会、家庭密切沟通的渠道。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充分利用村、社区资源和家长学校,通过各种形式对家长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知识的普及,发挥家长的作用,共同形成心理健康教育的合力。同时,学校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净化学校周边及社会环境,创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五、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措施

1、继续深入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提高课堂心理教育效果

本学年将原来由班主任作教的班级心理健康课变为政教处、教科室与班主任相结合进行教学,心理辅导教师每人担任一个年级的心理健康辅导课。

2、在学生和教师中发动心理健康志愿者,共同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问题

本学年我们打算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一批心理健康志愿者,扩大学校中关注心理健康的人群,便于随时把握学生及教师的心理健康动向,对师生中存在的心理健康问题或不良倾向进行及时了解,及时疏导,及时解决。志愿者的主要职责是发现身边的心理健康问题和有心理健康问题倾向的学生,并与心理健康咨询教师取得联系,及时解除学生的心理健康隐患。

3、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室作用,做好学生的个别心理咨询工作

我校的心理咨询室只能设在教学五楼上,要做到以下几点:

1、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让学生认识到心理咨询是教师对学生的真情关怀。

2、扩大咨询范围,将问题具体化,一般化。让学生感到心理咨询室是帮助学生解决问题的地方,而不是单纯看心理疾病的地方,减轻学生的心理负担。

3、充分发挥心理健康志愿者的作用,将有问题或困难的伙伴引领到咨询室,提高咨询室的使用率。

4、利用学生室内活动较少的午饭和午休时间开放。

5、咨询教师要做好辅导记录,并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做好与家长、老师、同学等的沟通,使之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功效。

6、发挥“丁老师信箱”的作用,随时解决学生生活中的困惑和问题。

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心育意识

1、利用周五的学习培训时间,定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校本培训,每月至少一次。

2、鼓励教师参加各组织的相关培训,大力支持领导干部及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各种样式的心理健康培训,并做好学习的传帮带作用。

5、进一步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性

在原基础上,档案由班主任老师负责填写,定期更新。如发现严重问题及时与学校领导和心理咨询教师联系。

6、针对学生家长进行家庭心理健康辅导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要取得好的效果,就必须做好家庭生活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利用家长学校、家长会等经常宣传有关心理健康知识,加深家长对孩子心理健康的了解,使他们掌握青少年心理发展的规律,促进与子女的情感交流,促进家庭内部良好氛围形成。

7、营造良好的校园心理氛围,是拓展学校心理健康范围的重要途径

第一、通过校广播、校园电视、宣传栏、黑板报等做好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工作,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加深学生对心理健康的了解。

第二、通过教师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营造良好的群体氛围,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使学生在和谐向上的校园文化中,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陶冶心理品质。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多方努力的共同结果,我们将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力争做到课内课外相结合,普遍性个各别性相结合,家庭和学校相结合,共同塑造学生健康的人格和心理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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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初中生物知识点梳理之导管的位置和对水分和无机盐的运输

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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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管位置和对水分无机盐运输

植物体内主要有两条运输管道--导管和筛管.

1、导管是植物体内把根部吸收的水和无机盐由上而下输送到植株身体各处的管状结构.导管是为一串管状死细胞所组成,只有细胞壁的细胞构成的,而且上下两个细胞是贯通的;当根毛细胞从土壤中吸收的水分和无机盐通过一定方式进入根部的导管,然后植物就通过根、茎、叶中的导管把水分和无机盐运输到植物体的全身.

2、而筛管是植物体中由上而下输导有机物的管道.筛管是植物韧皮部内输导有机养料的管道.由许多管状活细胞上下连接而成.相邻两细胞的横壁上有许多小孔,称为“筛孔”.两细胞的原生质体通过筛孔彼此相通.筛管没有细胞核,但筛管是活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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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司法考点之宪法监督

全文共 1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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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监督是“宪法实施的监督保障制度”的简称。宪法监督的实施机关是全国人大及其会。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宪法监督的相关司考考点

宪法监督的必要性

宪法自诞生以来,极大的推进了人类社会的文明进程。虽然立宪的价值和功能已获得广泛的认可,但为了维护宪法的尊严与权威,保证宪法得到准确、有效地实施,就必须建立相应的宪法监督机制。

从宪法监督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两方面来说明宪法监督的必要性。宪法监督在理论方面的意义在于首先它关系到对宪法总体知识和规律性的科学认识;其次构成国家宏观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理论基础;再次,还具有批判和借鉴的意义。实践方面的意义在于它是保证宪法实施的重要条件,是国家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必不可少的环节,并且在我国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

宪法监督的概念

宪法监督分为广义与狭义的宪法监督含义。

所谓广义的宪法监督是对有关宪法的活动实行全面的监督,从监督的主体来说,除了宪法监督的专职机关外,还包括其他国家机关、政党、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以及公民,从宪法监督的对象看,既包括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行政活动、司法活动,也包括公民个人的活动以及公民的组织如政党、人民团体、群众组织等的活动。狭义的宪法监督一般是指由国家专司宪法监督的机关实行的监督,在监督对象上偏重于对国家立法活动以及行政活动所实施的监督。

司法考点之宪法监督(一)

单一宪法监督制

在学术界对宪法监督制度讨论的初期,曾有一种较有代表性的主张,即把现行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改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其法律地位、性质和原有职权不变,只是增设宪法监督职能,并可以受理公民的违宪控诉,有权作出合宪或违宪的裁定,它可以建立一个工作班子,专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宪法监督工作。还有一种类似的方案,是把法律委员会作为违宪审查机构,由法制工作委员会作为其工作机构 .学者们目前讨论的焦点集中在以下三个问题上:

其一,是把宪法和法律赋予全国人大及会关于宪法监督的那部分职权分离出来独立行使,还是不改变宪法和法律的现行规定,只增设一个专门机构协助全国人大及其会行使宪法监督权;

其二,是否有必要突破现行体制;

其三,宪法监督的范围是继续维持现状还是应该加以扩充,对这三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了以下几种不同的改革方案:

(1)设立宪法监督的专门委员会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们又有几种不同的方案:

第一种方案:在不改变现行的违宪审查体制的基础上,在全国人大增加设立专门委员会性质的“宪法监督委员会”或者“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为叙述方便,以下统称为宪法监督委员会)持这一主张的学者认为设立宪法监督委员会的主要理由和优点是:第一,设立这样的机构符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体制;

第二,现行宪法已对设立专门委员会作了明确规定,增设一个新的专门委员会,不会涉及宪法的修改;

第三,宪法监督委员会作为一个常没性的机构,有利于实现宪法监督的专门化和经常性;第四,宪法监督委员会的设立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自我监督等于没有监督”的问题。

这些学者大都认为我国目前尚不具备对宪法和法律监督制度进行重大改造的时代要求和历史条件,只能在现存的政治体制和权力结构内运行,以加强和完善这一制度,但其它方案的长处也应充分认识,在将来条件成熟时可采用之。这样做既不分散最高国家权力,又可实现经常化的宪法和法律监督,而且也最具现实可行性。

(2)设立专门机构行使宪法监督权

设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是世界宪法监督发展的趋势,这种专门机构与上述宪法委员会不同,它不仅是个辅助机构,而且具有独立的职权。中国也有很多学者主张应借鉴这一模式以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但是学者们的具体设想却并不一致,以下为方案:突破现行体制,建立专门的宪法法院,在此方案下又有不同的制度设计。

有学者认为:它应该是由全国人大产生并向全国人大负责,具有相对独立性,其性质仍是法院,但却独立于法院系统,其基本职能是系统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审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宪侵权而引起的宪法诉案件,裁决宪法争议。 也有学者认为宪法法院分设最高宪法法院和省级宪法法院两级,由同级人大产生并对之负责,独立行使司宪审查权,该权内部包括事前审查、事后审查、接受宪法争议、受理宪法诉讼,启动上包括主动审查和被动审查。宪法解释权仍归全国人大会,最高法院没有此权。监督程序应法定化,监督对象明确化,监督结果具有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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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司法经济法考点之物业服务

全文共 1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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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物业服务相关司法经济法考点知识。

物业服务的十大要则

一、工作应自己创造,而不能等待;

二、所谓工作,就是主动去做,而不能被动;

三、应致力于大的工作,只做小的工作会使你渺小、平庸;

四、要抓住困难的工作去做,克服困难,获得成功,才有进步;

五、抓住就不放,达不到目的,死不罢休;

六、主动把周围的人调动起来,调动与被调动,长时间后便有天壤之别;

七、要有计划,只要拥有计划,就会有耐力、办法、前途和希望;

八、要有信心,正因为没有信心,你的工作才显得没有魅力、没有韧劲和那样松散;

九、所谓服务就是开动脑筋,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面面俱到、滴水不漏;

十、不要害怕摩擦,摩擦是前进之母、积极之养料。害怕摩擦,就会使你变得软弱无能。

物业服务管理企业

物业服务管理企业是对物业实施专业化、企业化、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物业服务管理企业一般以公司形式出现,依合同实施物业服务管理,其管理服务权源于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委托授予。物业服务管理企业通常是独立的法人,与业主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必须合作,实施对物业的管理。

司法经济法考点之物业服务

国家对物业服务管理企业的管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国家对从事物业服务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等级管理制度,一般分为一、二、三级,每两年核定一次;从事物业服务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物业服务管理企业的权利与义务由《物业管理条例》和《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予以规定,此外由物业服务合同具体确定。

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商品房销售与前期物业服务

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在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前及过程中(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发展商)代替未来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与之签订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由该企业所实施的物业服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物业服务所必需的其他资料。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服务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服务用房。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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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初中的礼仪常识

全文共 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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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我们初中学的广播体操名字一样舞动青春,初中是青春里很美好的三年,那么你们知道初中要学的礼仪有什么吗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初中的礼仪常识,希望能够帮到你哦!

父母要注重孩子初中的礼仪教育

1、转变观念。不能只重视孩子半成熟的一面,而忽略孩子的成人感这一发展事实。要多换位思考,尊重孩子的成长需要,不要伤害孩子的自尊。

2、正视亲子关系的变化。进入少年期后,孩子以父母为范型的态度不再继续,代为看到父母也有很多缺点。到这个时期父母切忌说话不算话,糊弄孩子。

3、以友相待并尊重孩子的自主权。父母与孩子要建立起朋友式的友谊关系,尊重他们应有的自主权与隐私权;遇事多与他们商量,倾听他们的意见。

4、引导孩子正确接纳自己和自己的变化。

初中的礼仪常识

1. 问别人话的时候先说“请问”。

2. 别人给了自己什么东西,要说“谢谢”。

3. 不要打断大人们的谈话,除非真的有急事。

4. 如果真的需要跟某人说话,最好先说一句“打扰了”。

5. 如果在做一件事前拿不定主意,先去征求父母的意见和许可。

6. 别人不关心你讨厌什么,所以一些批评言论最好只是跟朋友们随便说说,不要传得人尽皆知。

7. 不要对别人品头论足,当然称赞他人的外表是必要的。

8. 当别人向你问好时,记得礼貌回应,并且也问候他们。

9. 看到父母老师或者邻居在忙什么的时候,问一句能不能帮手。帮忙的过程中你也会学到一点半点东西。

10. 当大人请你帮忙做什么事的时候,别抱怨,记得带着微笑去完成。

11. 别人帮了你的忙,记得说谢谢,这样他们下次也会乐意帮助你。

12. 正确使用餐具。不知道怎么用的时候就问父母,或者观察其他大人是怎么使用的。

13. 把餐巾放在大腿上,需要的时候拿来擦嘴。

14. 不要伸手去拿桌子上离自己比较远的东西,请旁边的人帮你传过来。

15. 进房间前先敲门。

16. 打电话时先讲明自己是谁,然后再找自己想要找的人。而不是一开口就问XXX在吗。

17. 收到礼物后要表达感谢。

18. 别在大人面前说脏话。

19. 不要对人口出恶言。

20. 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嘲笑别人,这只会显示出你自己的软弱,对被嘲笑的人来说也是件残酷的事。

21. 看演出时就算再无聊也要保持安静,台上演出的人是付出了实实在在的努力的。

22. 撞到人的时候要立刻说抱歉。

23. 咳嗽或者打喷嚏的时候要遮住嘴,并且公开场合不要抠鼻孔。

24. 进出一扇门的时候记得停一小会,帮后面的人把门开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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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司法国际法考点之条约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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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国家签订的有关政治、军事、经济 或文化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的文书是为条约,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条约的解释的相关司法国际法考点知识。

条约解释的辅助规则

1.条约解释的补充资料。如果以上述规则解释条约,意义仍不明确或难以解释,或所得结果显属荒谬或不合理时,可以使用解释条约的补充资料,包括条约的准备工作及缔约的情况在内,如谈判记录、历次草案、讨论纪要等。但这些材料仅仅是作为上述解释方法的辅助和补充,本身不具有决定性。

2.两种以上文字的条约的解释。

(1)经两种以上文字认证作准的条约,除条约中规定或当事国协议当遇到意义分歧时应以某种约文为根据外,每种文字的约文应同样作准。

(2)作准文本以外的条约译本,不能作为作准文本,仅可以在解释条约时作为参考。

(3)在各种文字的作准约文中,条约的用语应被推定为有相同的意义。

(4)除按规定应以某一约文为准外,在几个作准约文中发现意义有分歧,而适用以上解释规则不能消除分歧时,应采用顾及条约目的及宗旨的最能调和各约文的意义。

条约的解释

条约的解释是指对条约条文和规定的真实含义予以说明和澄清。《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规定了条约解释应遵循的主要方法和规则。

司法国际法考点之条约的解释

(一)条约解释的一般规则

1.根据通常含义和上下文。条约解释应按照条约用语在其上下文中的通常意义来解释。条约的用语应给予其通常的含义,一个词语有时可能有几个含义,因而不能孤立地予以解释,必须结合条约的上下文,解释该词语在条约中的实际含义。条约的上下文除约文外,还包括条约全体当事国之间就该条约的缔结所订立的与该条约有关的任何协定,或个别缔约国间缔结或作出的并经其他当事国接受的与该条约有关的任何文书。

与条约上下文一并考虑的因素还有该条约当事国之间嗣后订立的关于条约的解释或其规定的适用的任何规定;确证该条约各当事国对条约的解释意见一致的在该条约适用上的任何嗣后惯例;适用于该条约各当事国之间的关系的任何有关国际法规则。

2.符合条约的目的和宗旨。条约是为一定目的缔结的,条约的目的和宗旨贯穿于整个条约之中。解释条约要选择最符合其目的和宗旨意义,而不能相反。

3.善意解释。是指条约的解释应以诚实信用履行条约为出发点进行,解释不能使得一方不公正或不公平地优于另一方,也不能试图阻挠或破坏条约的履行。善意原则直接源于“条约必须遵守”的规则,在条约的解释中有重要作用。

(二)条约解释的辅助规则

1.条约解释的补充资料。如果以上述规则解释条约,意义仍不明确或难以解释,或所得结果显属荒谬或不合理时,可以使用解释条约的补充资料,包括条约的准备工作及缔约的情况在内,如谈判记录、历次草案、讨论纪要等。但这些材料仅仅是作为上述解释方法的辅助和补充,本身不具有决定性。

2.两种以上文字的条约的解释。

(1)经两种以上文字认证作准的条约,除条约中规定或当事国协议当遇到意义分歧时应以某种约文为根据外,每种文字的约文应同样作准。

(2)作准文本以外的条约译本,不能作为作准文本,仅可以在解释条约时作为参考。

(3)在各种文字的作准约文中,条约的用语应被推定为有相同的意义。

(4)除按规定应以某一约文为准外,在几个作准约文中发现意义有分歧,而适用以上解释规则不能消除分歧时,应采用顾及条约目的及宗旨的最能调和各约文的意义。

条约解释的一般规则

1.根据通常含义和上下文。条约解释应按照条约用语在其上下文中的通常意义来解释。条约的用语应给予其通常的含义,一个词语有时可能有几个含义,因而不能孤立地予以解释,必须结合条约的上下文,解释该词语在条约中的实际含义。条约的上下文除约文外,还包括条约全体当事国之间就该条约的缔结所订立的与该条约有关的任何协定,或个别缔约国间缔结或作出的并经其他当事国接受的与该条约有关的任何文书。

与条约上下文一并考虑的因素还有该条约当事国之间嗣后订立的关于条约的解释或其规定的适用的任何规定;确证该条约各当事国对条约的解释意见一致的在该条约适用上的任何嗣后惯例;适用于该条约各当事国之间的关系的任何有关国际法规则。

2.符合条约的目的和宗旨。条约是为一定目的缔结的,条约的目的和宗旨贯穿于整个条约之中。解释条约要选择最符合其目的和宗旨意义,而不能相反。

3.善意解释。是指条约的解释应以诚实信用履行条约为出发点进行,解释不能使得一方不公正或不公平地优于另一方,也不能试图阻挠或破坏条约的履行。善意原则直接源于“条约必须遵守”的规则,在条约的解释中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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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初中生物知识点梳理之生物的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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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进化

原始海洋是原始生命产生的摇篮。原始生命的产生,揭开了生物进化的新纪元。生物进化的规律是:由单细胞到多细胞,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等到高等,由水生到陆生。

人类和类人猿有着共同的祖先――森林古猿。在森林古猿进化为人类的过程中,劳动起着决定的作用。

化石是地层里古代生物的遗体、遗迹和遗物的总称。化石为生物进化提供了直接的证据。越简单、越低等的生物的化石总是出现在越古老的地层里,越复杂、越高等的生物的化石则出现在越新近形成的地层里。这说明生物是进化发展的。而在最古老的地层中没有发现化石,说明生命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

达尔文认为,生物进化的原因是人工选择和自然选择。

人工选择,就是根据人类的需求和爱好,经过不断的选择而形成生物新品种的过程。选择者是人,结果是创造了生物的新品种。地球上的生物一般具有过渡繁殖的倾向,而食物和生活空间非常有限,因而生物会为争夺必需的食物和生活空间等进行生存竞争。在激烈的生存竞争中,适者生存,不适者被淘汰的过程,就是自然选择。生物进化是自然选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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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初中生物知识点梳理之各种消化腺的位置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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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消化腺的位置功能

消化腺:

人体出的消化腺包括唾液腺、胃腺、肝脏、胰腺和肠腺。其中,唾液腺、肝脏和胰腺是位于消化道外的消化腺,胃腺和肠腺是位于消化道壁内的腺体。

(1)唾液腺

唾液腺能分泌唾液,唾液的主要作用是湿润口腔和食物,便于吞咽;唾液中含有的唾液淀粉酶,能促使一部分淀粉分解为麦芽糖;唾液中含有的溶菌酶有一定的杀菌作用。

(2)胃腺

胃腺是由胃壁内黏膜上皮凹陷而形成的,胃腺开口在胃壁的内表面。胃腺能分泌胃液。胃液呈酸性,pH为0.9~1.5,成人每口分泌的胃液为1.5~2.5升。胃液的主要成分有胃蛋白酶、盐酸(即胃酸)和黏液。

(3)肝脏

肝脏是人体内最大的腺体,成人的肝重约1.5千克,大部分位于腹腔的右上部。

肝脏具有多方两的生理功能。肝脏在蛋白质、糖类和脂肪的代谢中起着重要作用。肝脏还具有解毒功能。

肝脏能够分泌胆汁,并将其储存在胆囊内。当食物进入口腔、胃和小肠时,可以反射性地引起胆囊收缩,胆汁经过总胆管流入十二指肠。成人每日分泌的胆汁约为0.8~1.0升。胆汁中没有消化酶,主要成分是胆盐和胆色素。胆盐的作用是激活胰脂肪酶,将脂肪乳化成极细小的微粒,增加脂肪与胰脂酶的接触面积,有利于脂肪的消化和吸收;可以与脂肪酸和脂溶性维生素结合,形成水溶性复合物,以促进人体对这些物质的吸收。

(4)胰腺

胰腺分泌胰液,胰液呈碱性,pH为7.8~8.4,成人每日分泌的胰液约为l~2升。胰蛋白酶作用于蛋白质,蛋白质被分解为多肽和少量氨基酸。存在于胰液中的胰淀粉酶和少量的胰麦芽糖酶,又可以分别促使淀粉和麦芽糖分解为葡萄糖。胰脂肪酶在胆汁的协同作用下,促使脂肪分解为脂肪酸和甘油。肠腺是有由小肠壁内黏膜上皮凹陷而形成的,开口于相邻的两个小肠绒毛之间。肠腺能分泌肠液,肠液呈弱碱性,pH约为7.6,成人每口分泌的肠液为1~3升。肠液内含有多种消化酶,如淀粉酶、麦芽糖酶、蔗糖酶、乳糖酶、肽酶、脂肪酶等,通过这些酶的作用,进一步分解糖类,蛋白质和脂肪,使之成为可以吸收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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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年9月5日时事政治考点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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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5日时事政治考点国际

美国国防部发言人科恩·福克纳9月1日说,国防部打算取消对巴基斯坦的3亿美元援助,理由是这一南亚国家对美国的南亚政策缺乏有力支持。

综合报道,韩国总统府青瓦台日前公布了以青瓦台国家安保室长郑义溶为团长的访朝特使团5人名单。特使代表团将于5日早晨通过西海直航路线访问朝鲜。韩国总统文在寅表示,当前是构建朝鲜半岛和平机制的重要时期。

韩国民意调查机构9月3日发布数据,显示总统文在寅所获支持率进一步下跌至55.2%,刷新他执政一年多以来的新低。近期,文在寅支持率不断下跌,连续创下新低。

9月4日中午前后,超强台风“飞燕”先后在日本德岛县和兵库县神户市附近两次登陆。据共同社报道,受台风影响,一艘油轮撞到关西机场的连接桥上,阻断了交通,造成大约5千名旅客滞留机场。5日,机场方面临时利用高速客船开始将这些旅客运到神户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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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司法考点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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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就其性质而言,法律关系可以分为法律上的功利关系和法律上的道义关系,与此相适应,法律责任方式也可以分为补偿性方式和制裁性方式。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违宪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法律责任的相关司考考点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法律责任必须具备的各种条件或必须符合的标准,它是国家机关要求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时进行分析、判断的标准。根据违法行为的一般特点,我们把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概括为:主体、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五个方面。

1、主体。法律责任主体,是指违法主体或者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责任主体不完全等同于违法主体。

2、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超越权利的界限行使权利以及侵权行为的总称,一般认为违法行为包括犯罪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

3、损害事实。损害事实即受到的损失和伤害的事实,包括对人身、对财产、对精神(或者三方面兼有的)的损失和伤害。

4、主观过错。过错即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或者过失。

5、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它是存在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的各种因果关系的特殊形式。

3.公共基础笔记第三部分法律

4.自学考试《房地产法》笔记第三章

2、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特点

法律责任是指由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的产生会导致不利后果。法律责任是对法律权利的救济措施,体现了国家权力。法律责任能够促使义务的履行。

●法律责任的特点

1.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

2.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

●法律责任与权力、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法律责任与法定权利与义务有密切的联系。首先,法律责任规范着法律关系主体行使权利的界限,以否定的法律后果防止权利行使不当或滥用权利;其次,在权利受到妨害,以及违反法定义务时,法律责任又成为救济权利、强制履行义务或追加新义务的依据;再次,法律责任通过否定的法律后果成为对权利、义务得以顺利实现的保证。总之,法律责任是国家强制责任人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一定行为,救济受到侵害或损害的合法利益和法定权利的手段,是保障权利与义务实现的手段。

司法考点之法律责任

例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多选)

A、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

B、在权利受到妨碍以及违反法定义务时,法律责任是救济权利

C、法律责任通过设定否定的法律后果成为对权利义务得以实现的保证

D、法律责任规范着法律关系主体行使权利的界限

【答案】ABCD

【命题目的】考查对法律责任特点的理解。

●法律责任的种类

1.刑事责任;2.民事责任;3.行政责任;4.违宪责任

例题:将法律责任划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国家赔偿责任与违宪责任的标准是:()

A、责任的内容 (财产与非财产责任)

B、责任的人数 (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

C、责任的程度 (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

D、引起责任的行为性质

【答案】D

3、法律责任的归责和免责。

法律责任的归责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或其授权机关依法对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和确认,归责要遵循合法(责任法定)、公正、效益、合理性原则。法律责任的免责形式有:时效免责、不诉及协议免责、自首立功免责、履行不能免责。法律责任的免责不只是免除法律责任,实际上是免除其具体的责任承担。

免责又称为法律责任的免除,指虽然违法者事实上违反了法律,并且具备承担责任的条件,但由于法律规定的某些主观或客观条件,可以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即不实际承担)法律责任。理解时,我们要注意到这样几个观念:

第一,免责首先意味着他有责任,在有责任的情况下才谈得上部分责任的免除和全部责任的免除,我们说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本身不负法律责任,所以不存在免责的问题。

第二,法律责任的这种免责不同于“不负责任”和“没有责任”。

第三,免责也不能混同为“证成”,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并不意味着特定的违法行为是合理的、法律允许或法律不管的,更不意味着这些被免责的行为是法律赞成或支持的。

三、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

法律制裁与法律责任有着紧密的联系。一方面,法律制裁是承担法律责任的一个重要方式。法律责任是前提,法律制裁是结果或体现。法律制裁的目的,是强制责任主体承担否定的法律后果,惩罚违法者,恢复被侵害的权利和法律秩序。另一方面,法律制裁与法律责任又有明显的区别。法律责任不等于法律制裁,有法律责任不等于一定有法律制裁。这个观念一定要注意到,就是说从违法行为到法律责任到法律制裁实际上是一个不断缩小的口子,违法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恐怕不一定是百分之百,而有法律责任的实际受到法律制裁的肯定也不一定是百分之百。法律制裁分为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违宪制裁。

例题: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下面这些行为哪一个不能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

A.家住偏僻山区的蒋某把入室抢窃的康某捆绑起来,关押了6个小时以后才把康某押到40里以外的乡派出所

B.蔡某偷了一辆价值150元的自行车,10年以后被人查出

C.医生李某征得患者王某的同意锯掉其长有肿瘤的小腿

D.高某在与三个青年打架时拿出刀子将对方刺成重伤

【答案及解析】D.他跑到我家来我和他搏斗,我把他制服了,我们可以想像一下情况,如我也饿了休息一下再把他送到派出所,或者说天黑了、晚上了,所以A可以免责的。B是时效免责问题,这个早就该合法化,所有权早就该转移了,这个也是能够免责的。C项也不是,这是有利行为,没有危害性。上面几个都不是,那么答案应该是D了。

D项高某在三个青年打架时拿出刀子将对方刺成重伤,一个对三个,主要还是考虑是否正当防卫,是不是防卫过当,我们大家知道紧急避险过当,这是属于免责范围,但是单纯的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不属于免责,这个还是属于正当防卫,不是防卫过当的问题,虽然不是非常清楚。运用排除法,选择最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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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司法经济法考点之违反土地管理法的法律责任

全文共 2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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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是指对国家运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土地财产制度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所进行管理活动予以规范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违法土地管理法的相关司法经济法考点知识。

土地管理法的立法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1986年6月25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987年1月1日实施。此后,该法又经过了三次修改。

第一次修正: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1988年12月23日,第七届全国人大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宪法修正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做了相应的修改,规定:“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这些规定为国有土地进入市场奠定了法律基础。

第二次修订: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严格保护耕地的需要,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了全面修订,明确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修订后的该法于1999年1月1日正式施行。

第三次修正:根据2004年3月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二十条关于“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的规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司法经济法考点之违反土地管理法的法律责任

1.非法土地交易的法律责任。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禁止交易,土地使用权可以交易,但必须依法进行。土地管理法规定了一系列土地使用权交易的条件和程序规则,有些土地使用权交易为法律所禁止或限制。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即为非法土地交易,违法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土地管理法对此有以下两项规定:

(1)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经济法考点之违反土地管理法的法律责任

(2)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2.非法占用土地的法律责任。在我国,使用土地实行严格审批制度,非经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民政府审批;或虽经审批但超过批准的数量或法定标准占用土地,一切土地使用行为均为非法占用土地,违法人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土地管理法有以下三项规定:

(1)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2)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3)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3.非法征收、使用土地的法律责任。在我国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法定审批权限、条件与程序极为严格,违反上述任何一项规定均为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违法人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有下列四项违法行为之一,即构成此项违法:(1)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2)超越批准权限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3)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4)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

此项违法可产生四项法律后果:(1)批准支件无效;(2)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非法批准征收、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4)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较为复杂,既包括对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后果,也包括经非法批准使用土地的用地当事人负有归还土地的义务及不负此义务的后果,还包括对用地当事人给予国家赔偿或其他赔偿的后果。

4.非法发包、承包土地的法律责任。发包方实施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责任。

承包合同中违背承包方意愿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强制性规定的约定无效。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迫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该流转无效。 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的,应当退还。

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承包方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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