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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酸钾在食品中有什么用(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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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知识资料整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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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可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食品安全法知识资料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食品安全法知识资料【21-31】

二十一、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1)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5)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6)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7)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8)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二十二、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有哪些?

答:(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3)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4)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5)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6)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7)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8)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9)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10)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11)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12)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3)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二十三、国家对食品召回制度有哪些规定?

答:(1)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2)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由于食品经营者的原因造成其经营的食品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召回。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但是,对因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4)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需要对召回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销毁的,应当提前报告时间、地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5)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二十四、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哪些事项?

答:(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号;

(6)贮存条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8)生产许可证编号;

(9)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二十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同级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哪些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

答:(1)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救治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

(2)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3)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相关产品,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4)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二十六、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应当将下列事项作为监督管理的重点?

答:(1)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2)保健食品生产过程中的添加行为和按照注册或者备案的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的情况,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以及宣传材料中有关功能宣传的情况;

(3)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风险较高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4)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事项。

二十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哪些措施,对生产经营者遵守本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答:(1)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2)对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3)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4)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5)查封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二十八、食品生产者采购相关产品时的注意事项?

答:(1)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2)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3)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二十九、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受到哪些处罚?

答:(1)违反本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2)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3)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三十、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主办者会受到哪些处罚?

答:(1)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2)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2)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三十一、违反本法规定,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会受到哪些处罚?

答:(1)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食品安全法知识资料【11-20】

十一、哪些主体应当依法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

答:(1)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

(2)柜台出租者

(3)展销会举办者

十二、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应当采取的措施有?

答: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十三、食品经营者销售食品有那些要求?

答: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的事项销售食品。

十四、经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安全结论的,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应怎么处理?

答:应当依据各自职责立即向社会公告,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或者使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停止生产经营;需要制定、修订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即制定、修订。

十五、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的具体体现?

答:(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2)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3)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等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

十六、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

答: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十七、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答: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十八、食品安全的含义是什么?

答: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十九、什么是食品添加剂?

答: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包括营养强化剂。

二十、什么是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

答: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指直接用于洗涤或者消毒食品、餐具、饮具以及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设备或者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物质。

食品安全法知识资料【1-10】

一、新《食品安全法》的修改力度很大,主要有哪些亮点?相对于现行《食品安全法》来说,有哪些比较出彩的地方?

答:这部新食品安全法可以说是亮点纷呈,注重解决老百姓非常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归结起来主要有十个方面的亮点:

第一个亮点,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通过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批发企业的销售记录制度等方式,使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全程可追溯。

第二个亮点,加强特定标识监管——保健食品的标签应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食品、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第三个亮点,强化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关联主体的义务和责任——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的资质审查、检查、报告义务,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抽样检验义务和报告义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义务。不履行义务的,要承担连带责任,还要受处罚。

第四个亮点,特殊食品严格监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纳入特殊食品,严格监管。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第五个亮点,为赔偿设置最低限额——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第六个亮点,全面加大处罚力度——大部分违法行为的处罚起点由过去的2000元提升到5万元,较严重的违法行为起点为10万元。一年内累计三次违反食品安全法受到处罚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第七个亮点,提供场所要受罚——明知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而为其提供场所或其他条件的,要受到处罚并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个亮点,重拳整治虚假广告——发布食品虚假广告要受罚,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承担连带责任。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或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个亮点,剧毒、高毒农药有禁区——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第十个亮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二、一些业内人士把它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主要严在哪些方面呢?

答:新《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这是许多人对比新旧食品安全法,以及国内外食品安全法规作出的一个判断。应该说,它充分体现了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第一,“最严谨的标准”是食品安全的前提。新《食品安全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二十五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科学依据,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强化政府科学监管,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和公平竞争,发挥着十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第二,“最严格的监管”是食品安全监管新常态。新《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有了这些“最严格”的监管规定,再通过重责、严管,便建起了食品安全的“天罗地网”。

第三,“最严厉的处罚”是食品安全监管重要手段。新《食品安全法》加重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行政法律责任。违法必罚,罚者必痛。对于食品安全问题,执法部门首先要对违法行为进行判断,如果属于刑事犯罪,直接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刑事犯罪,才进行行政处罚。在行政处罚方面,新《食品安全法》对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出了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规定;对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相关人员作出了终身禁业的规定。同时,增加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在罚款方面,将一些违法行为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提高到30倍。这些规定,都为监管部门实施“最严厉的处罚”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最严肃的问责”是食品安全监管可靠保证。任何一部法律的实施,关键是执行力;而执行力的关键是执行法律的人,“管”住人的关键就是要严肃问责。有责必究,追责必严。把严格食品安全执法与地方政府、行政机关领导“官帽”挂钩,是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的“利器”。最严肃的问责,既要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给予最严厉的惩处,更要对监管者履职不到位或滥用职权行为给予最严厉的追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责任。新《食品安全法》增设了问责制度——监管部门负责人约谈制。其中,被约谈的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整改。

三、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后,对群众的日常生活主要有哪些重要影响呢?

答:《食品安全法》是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一部重要法律,必然对群众日常生活产生重要影响。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看:

第一,新《食品安全法》可以让群众更明白地消费。新《食品安全法》强化转基因食品的标示规定,专门强调了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对于婴幼儿配方食品也规定了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含量。同时,着力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要求监管部门应当准确、及时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鼓励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公正真实,等等。这对于群众的知情权给予了极大的保障。

第二,消费者因为食品安全造成损害,其权益会得到极大的保护。比如新食品安全法规定,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要求赔偿。又比如,新食品安全法增加了惩罚性赔偿规定,消费者除对生产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第三,群众举报维权渠道更加畅通。新食品安全法增加规定有奖举报制度,明确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应当给予举报人奖励,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政府和监管部门要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所在企业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内部举报人要给予特别保护。

第四,最重要的是新食品安全法让老百姓饮食安全更加放心。新食品安全法禁止剧毒高毒农药用于果蔬茶叶,保健食品标签不得涉防病治疗功能,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网购食品明确纳入监管范围,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必须按规定标示,等等。这些规定的实施,为贯彻重典治乱,严惩重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确保食品安全,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也让老百姓饮食更加放心。

四、在我国境内从事哪些与食品相关的活动时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答:(1)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2)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3)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4)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5)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6)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五、应当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情形有哪些?

答:(1)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

(2)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3)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4)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因素的;

(5)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

六、国家对哪些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

答:(1)保健食品

(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3)婴幼儿配方食品

七、对依照本法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答: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由受理复检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公布的复检机构名录中随机确定复检机构进行复检。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

八、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应当将哪些事项作为监督管理的重点?

答:(1)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2)保健食品生产过程中的添加行为和按照注册或者备案的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的情况,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以及宣传材料中有关功能宣传的情况;

(3)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风险较高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4)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事项。

九、食品生产企业为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制定并实施哪些控制要求?

答:(1)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

(2)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

(3)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

(4)运输和交付控制

十、食品经营企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的内容有哪些?

答: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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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健康的减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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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卡路里食物一直是成功减肥的关键,处于炎炎夏日,如何选择低卡减肥食物呢?下面就为大家揭秘夏天常见食物热量排行榜!

注意事项

减肥选择正确食物是关键,减少卡路里的摄入,才能获得减肥的效果。

健康的减肥食品

芹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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芹菜富含粗纤维、钾、维生素B2、维生素(也叫尼克酸)等成分。夏季天气炎热,人们易上火,造成大便干燥。同时,天热时人们失水多,容易造成钠钾失衡。芹菜可帮助人们润肠通便,调节钠钾平衡。芹菜叶所含的营养素比茎多,弃之可惜,可焯一下凉拌吃。

黄瓜

减肥食物热量:15 大卡(100克可食部分)

黄瓜含有维生素C、维生素B族及许多微量矿物质,它所含的营养成分丰富,生吃口感清脆爽口。从营养学角度出发,黄瓜皮所含营养素丰富,应当保留生吃。

小技巧:但了预防农药残留对人体的伤害,黄瓜应先在盐水中泡15-20分钟再洗净生食。用盐水泡黄瓜时切勿掐头去根,要保持黄瓜的完整,以免营养素在泡的过程中从切面流失。另外,凉拌菜应现做现吃,不要做好后长时间放置,这样也会促使维生素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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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豆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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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清除血管壁中胆固醇和脂肪的堆积、防止心血管病变的作用。经常食用绿豆芽可清热解毒,利尿除湿,解酒毒热毒。多嗜烟酒肥腻者,如果常吃绿豆芽,就可以起到清肠胃、解热毒、洁牙齿的作用,同时可防止脂肪在皮下形成。

竹笋

减肥食物热量:19 大卡(100克可食部分)

竹笋具有低脂肪、低糖、多纤维的特点,食用竹笋不仅能促进肠道蠕动,帮助消化,去积食,防便秘,并有预防大肠癌的功效。竹笋含脂肪、淀粉很少,属天然低脂、低热量食品,是肥胖者减肥的佳品.

西红柿

减肥食物热量:19 大卡(100克可食部分)

西红柿中维生素A较丰富,维生素A对视力保护及皮肤晒后修复有好处。凉拌西红柿不撒糖更好,否则甜味可能影响食欲。肥胖者、糖尿病人、高血压病人都不宜吃被称为“雪漫火焰山”的加糖凉拌西红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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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挪威三文鱼出口商通过区块链杜绝食品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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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的鲑鱼养殖场生产商KvaryArctic已成为加入IBM Food Trust的最新公司。

该生产商是美国和加拿大众多餐馆和Whole Foods零售商的供应商,在供应当中使用区块链技术能够帮助消费者和餐馆更好了解食材。

IBM Food Trust总经理Raj Rao表示这将会促进海产品供应链的透明度,并且提高供应链的可持续程度。

利用区块链技术之后,购买者和产品消费者只需要通过扫描二维码就可以获得关于每条鲑鱼的具体信息。

这些信息包括鲑鱼养殖地的人口和密度,年龄,收获日期以及有关从鲑鱼获取的供应路线的信息,供应路线包括从养殖场到超市的全过程。

同时该生产商还和饲料供应商BioMar合作,并且共享了供应链的数据。

优质食品吸引欺诈

KvaryArctic报告说,在过去三个月中,美国对新鲜海鲜的需求急剧增加,生产商的出货量是预期数量的两倍。

鲑鱼属于比较高档的食材,IBM Food Trust负责人表示相比较高档的食材很容易出现欺诈行为,当食材价格越贵的时候,进行欺诈行为获利也就会提高。

非营利性环保组织Oceana发表的一项研究发现,在美国,所有海鲜产品中有三分之一被贴错标签,导致消费者经常为不合格产品支付高价。

区块链技术应用于高档食材供应链当中无疑是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

KvaroyArctic首席执行官Alf-GoranKnutsen认为,区块链是未来发展趋势,能够有助于减少食物的浪费,并且提高事物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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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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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实行网络食品安全抽检制度,食药监总局将提出“神秘买家”的监管措施。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全文内容,欢迎阅读。

第三章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管理

第二十一条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分支机构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所在地或者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由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对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而没有取得许可的违法行为的查处,由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实际生产经营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因网络食品交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也可以由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违法行为结果地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第二十二条两个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由最先立案查处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第二十三条消费者因网络食品安全违法问题进行投诉举报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所在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等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当事人网络食品交易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对网络交易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其从事网络食品交易行为的相关情况;

(四)查阅、复制当事人的交易数据、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五)调取网络交易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网络购买样品进行检验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填写抽样单,记录抽检样品的名称、类别以及数量,购买样品的人员以及付款账户、注册账号、收货地址、联系方式,并留存相关票据。买样人员应当对网络购买样品包装等进行查验,对样品和备份样品分别封样,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等手段记录拆封过程。

第二十六条检验结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检验结果通知被抽样的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停止生产经营、封存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样品的,应当同时将检验结果通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依法制止不合格食品的销售。

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联系方式不详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协助通知。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无法联系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停止向其提供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服务。

第二十七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一)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能引发食品安全风险蔓延的;

(二)未及时妥善处理投诉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

(三)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

(四)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进行责任约谈的其他情形。

责任约谈不影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理,责任约谈情况及后续处理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被约谈者无正当理由未按照要求落实整改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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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查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通过第三方平台或者自建的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行为的查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第四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食品安全义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网络食品安全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网络食品交易相关数据和信息。

第六条鼓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工作。

第七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均可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2016年07月14日 发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7号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已于2016年3月15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毕井泉

2016年7月13日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履行相应备案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具备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条件,不能保障网络食品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与安全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3万元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要求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的或者未公开以上制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相关材料及信息进行审查登记、如实记录并更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档案、记录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相关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按要求记录、保存食品交易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平台上的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检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严重违法行为未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七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履行相关义务,导致发生下列严重后果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停业,并将相关情况移送通信主管部门处理:

(一)致人死亡或者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

(二)发生较大级别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

(三)发生较为严重的食源性疾病的;

(四)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引发其他的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或者入网食品生产者超过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禁止性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要求公示特殊食品相关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通过网络销售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3万元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要求采取保证食品安全的贮存、运输措施,或者委托不具备相应贮存、运输能力的企业从事贮存、配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应当自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网络食品安全义务

第八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省级和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完成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相关备案信息。

备案信息包括域名、IP地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备案号等。

第九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具备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条件,保障网络食品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与安全性。

第十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

第十一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入网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等材料进行审查,如实记录并及时更新。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用农产品(000061,股吧)生产经营者营业执照、入网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营业执照以及入网交易食用农产品的个人的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登记,如实记录并及时更新。

第十二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档案,记录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情况、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信息。

第十三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记录、保存食品交易信息,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

第十四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平台上的食品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检查。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严重违法行为之一的,应当停止向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一)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因涉嫌食品安全犯罪被立案侦查或者提起公诉的;

(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因食品安全相关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

(三)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拘留或者给予其他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等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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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入网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除外。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食品经营者通过网络销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第十七条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网上刊载的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产地、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地址等信息与食品标签或者标识不一致;

(二)网上刊载的非保健食品信息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功能;网上刊载的保健食品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等信息与注册或者备案信息不一致;

(三)网上刊载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信息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提高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或者保健作用;

(四)对在贮存、运输、食用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食品,未在网上刊载的食品信息中予以说明和提示;

(五)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第十八条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餐饮服务提供者还应当同时公示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信息。相关信息应当画面清晰,容易辨识。

第十九条入网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除依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公示相关信息外,还应当依法公示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持有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还应当公示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并链接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对应的数据查询页面。保健食品还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不得进行网络交易。

第二十条网络交易的食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贮存、运输措施,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贮存、运输能力的企业贮存、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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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碱石灰可以作为食品干燥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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碱石灰又称钠石灰,碱石灰是白色或米黄色粉末,疏松多孔,那么碱石灰可以作为食品干燥剂吗?碱石灰一般来说是不能作为干燥剂的,具体原因通过来对其讲解一下。

氧化钙可以做一氧化碳的干燥剂,不可以做二氧化碳的干燥剂。氧化钙是碱性的,因此可以用来干燥碱性或者中性的气体,只要不和氧化钙发生反应,都可以干燥。二氧化碳是酸性气体,可以同氧化钙发生反应产生碳酸钙。一氧化碳是中性的,不能和氧化钙反应。CaO+CO2=CaCO3因此氧化钙可以干燥一氧化碳,但是不能干燥二氧化碳。碱石灰一般不用来做干燥剂,它吸水会放热,适用性不强。一般用的是氯化钙,实验室多用硅胶,硅胶吸水后加热可以去水,所以能多次反复利用,切效果较好

什么可以用做食品干燥剂?

1、生石灰干燥剂

生石灰干燥剂的主要成分为氧化钙,其吸水能力是通过化学反应来实现的,因此吸水具有不可逆性.不管外界环境湿度高低,它能保持大于自重35%的吸湿能力,更适合于低温度保存,具有极好的干燥吸湿效果,而且价格

较低.可广泛用于食品、服装、茶叶、皮革、制鞋、电器等行业.

2、硅胶干燥剂

此干燥剂是透湿性小袋包装的不同品种的硅胶,主要原料硅胶是一种高微孔结构的含水二氧化硅,无毒、无味、无嗅,化学性质稳定,具强烈的吸湿性能.因而广泛用于仪器、仪表、设备器械、皮革、箱包、鞋类、纺织品、食品、药品等的贮存和运输中控制环境的相对湿度,防止物品受潮,霉变和锈蚀.

3、蒙脱石干燥剂

此干燥剂采用纯天然原料膨润土,绿色环保,无毒无味,对人体无损害.它在室温及一般湿度下吸附性能良好,具有吸附活性,静态减湿和异味去除等功效.不仅吸附速度快,吸附能力高且无毒、无味、无接触腐蚀性、无环境污染,尤其应用于食品包装,对人体无害.适用范围:广泛应用于不能采用油封、气相封存的产品中,诸如:光学仪器、电子产品、医学保健、食品包装及军工产品和民用产品的干燥空气封存.

食品中的干燥剂一般是无毒、无味、无接触腐蚀性、无环境污染;而实验室的干燥剂如浓硫酸,碱石灰等等就太危险了,但是它们也有优点,例如吸水极快,效率高,价格便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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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天然食品防腐剂的种类有哪些

全文共 1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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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食品防腐剂为天然物质,有的本身就是食品的组分,故对人体无毒害,并能增进食品的风味品质,因而是一类有发展前景的食品防腐剂。都能对食品起到一定的防腐保藏作用,下面来看看天然食品防腐剂的种类有哪些吧?

一、动物源天然食品防腐剂

1、精蛋白

精蛋白是在鱼类精子细胞中发现的一种细小而简单的含高精氨酸的强碱性蛋白质,鱼精蛋白在中性和碱性介质中显示出很强的抑菌能力,并有较高的热稳定性,在210℃条件下加热1.5h仍具有活性,同时抑菌范围和食品防腐范围均较广。它对枯草杆菌、巨大芽孢杆菌、地衣型芽孢杆菌、凝固芽孢杆菌、胚芽乳杆菌、干酪乳杆菌、粪链球菌等均有较强抑制作用,但对革兰氏阴性细菌抑制效果不明显。研究发现,鱼精蛋白可与细胞膜中某些涉及营养运输或生物合成系统的蛋白质作用,使这些蛋白质的功能受损,进而抑制细胞的新陈代谢而使细胞死亡。鱼精蛋白在中性和碱性介质中的抗菌效果更为显著。广泛应用于面包、蛋糕、菜肴制品(调理菜)、水产品、豆沙馅、调味料等的防腐中。2、蜂胶

研究表明,蜂胶中含有大量活跃的还原因子,因其较强的抗氧化性,可用作油脂和其他食品的天然抗氧化剂;蜂胶多酚类化合物具有抑制和杀灭细菌的作用,经过降解其最终产物是苯甲酸,是一种天然防腐剂;蜂胶还可用作食品天然添加剂,改善食品的口味和色泽;用作食品功能增强剂,增强食品的保健作用,近年来,研究还发现,蜂胶不仅在食品中应用广泛,而且具有较强的医疗保健价值。蜂胶经过特殊工艺加工处理后,可制成天然口香糖,其中的有效成分具有洁齿、护牙作用,且可防止龋牙的形成,同时可以逐渐消除牙垢。

二、植物源天然防腐剂编辑

国内外对植物源食品天然防腐剂的研究异常活跃,究其原因是自然界的天然植物中存在许多具有抗菌作用的生理活性物质。近年来,我国众多学者进行了植物源天然食品防腐剂的研究。他们研究了大蒜、生姜、丁香等50多种香辛科植物及大黄、甘草、银杏叶等200多种中草药及其它植物如竹叶等提取物的抗菌试验,发现有150多种具有广谱的抑菌活性,各提取物之间也存在抗菌性的协同增效作用,并作为天然防腐剂应用在某些食品中。

最近许多研究人员报道,很多植物的提取物如银杏叶提取物、肉桂提取物,丁香提取物,迷迭香提取物、红曲提取物,甘椒提取物,辣椒提取物有很强的杀菌作用,可作为天然防腐剂。

三、微生物源天防腐剂编辑

微生物天然防腐剂的来源很广,细菌、防线菌、酵母菌、霉菌在生长繁殖过程中都能产生抑菌物质,但我国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批准使用的微生物防腐剂只有乳酸链球菌素和纳他霉素,它们分别被50多个国家批准使用。1、细菌类天然防腐剂

由细菌产生的抑菌物质称为细菌素(bacteriocin),它是一种多肤与糖和脂的复合物。目前,国内外已经在乳酸菌(包括乳酸菌,片球菌,乳杆菌和明串珠菌)中发现了几十种细菌素。其中被广泛应用的是乳酸链球菌素,即尼生素(niisn)。尼生素是由34个氨基酸残基和5个硫醚桥形成的分子内环。它对多种格兰氏阳性菌有较强的抑制作用,但对格兰氏阴性菌,酵母及霉菌无效。2、放线菌产生的天然防腐剂

由纳它链霉菌产生的纳它霉素,也叫匹马菌素,是一种多烯烃大环内醋化合物,能有效抑制和杀死毒菌,酵母,丝状真菌,对细菌和病毒无效。泰乐菌素是由链霉素产生的大环内醋化合物,其作用类似于乳酸链球菌素。由白链霉菌产生的聚溶素是由赖氨酸缩和而成的多肤,能抑制格兰氏阳性,阴性菌,酵母菌,但对霉菌无效。它的热稳定性好,加热100℃,100min或120℃,20min仍有抑制微生物效果。一般它与甘氨酸,醋酸钠,乙醇,溶菌酶等辅助剂合用于米饭,煮食,炯菜,鱼糕等产品中。球抱链霉菌产生的溶菌酶能特异性溶解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其他食品污染菌,比蛋白溶菌酶的溶菌谱更为广泛。

以上是小编介绍天然食品防腐剂的种类有哪些的内容,本网食品安全知识库中还有很多关于食品添加剂方面的知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继续关注,可以让家人吃上更健康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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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儿童食品安全小知识

全文共 11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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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时期是人一生体格和智力发育的重要时期,因此,儿童食品安全之于儿童的未来至关重要。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儿童食品安全小知识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儿童食品安全小知识

一、为儿童购买食品应注意以下六点:

1.到正规商店里购买,不买校园周边、街头巷尾的“三无”食品。

2.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尽量选择信誉度较好的品牌。

3.仔细查看产品标签。食品标签中必须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不买标签不规范的产品。

4.食品是否适合儿童食用。儿童食品至今尚无明确的定义,因此,为儿童选择食品谨慎为宜。

5.不盲目随从广告,广告的宣传并不代表科学,是商家利益的体现。

6.关注儿童食品的相关信息。如:我国已经启动了“儿童食品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此工作将为儿童食品的选择提供消费参考。

二、小食品尽量少吃

食用加入防腐剂、色素、甜味剂的食品,还会对儿童的中枢神经系统造成伤害。而且小食品的营养素不全面,孩子零食吃多了,就不会好好吃饭,长此以往可能会会造成营养不良。特别需要提醒父母的是,检疫人员查出的不合格食品之中,小食品的不合格率最高。所以说,所谓的“小食品”并不是儿童食品,尤其是校园周边、街头巷尾的小食品,不可以让孩子任意吃。

三、饮料尽量不要多喝

随着人们经济生活条件的提高,有些家长购买饮料让孩子当水喝,这是不科学的,也是不负责任的。有些饮料含有激素,长期饮用会过早长出胡须或导致肥胖,内分泌失调,性早熟,都不利于孩子的生长发育和身心健康最适合孩子的饮料就是白开水和自制新鲜果汁。在此提醒家长和孩子出门最好自带白开水。水是最好的饮料,能补充体能,排除毒素,是任何饮品不能代替对人体的价值。

如果需要食用饮品,要在可靠的正规商场购买包装上注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有配料说明和合格证的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切勿购买校园周边、街头巷尾的“三无”汽水。

四、如何避免幼儿饮食中的化学物质污染?

食品中的化学物质污染有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激素、食品添加剂、重金属等。农残、兽残和激素对儿童的危害是肠道菌群的微生态失调、腹泻、过敏、性早熟等。因此,蔬菜、水果的合理清洗、削皮,选择正规厂家的动物性食品原料,不吃过大、催熟的水果等就显得十分重要。

食品添加剂的泛滥是儿童食品中化学污染的主要问题。街头巷尾的小摊小贩,幼儿园周围的食品摊点,都在出售着没有保障的五颜六色的、香味浓郁的劣质食品。近年来医学界发现的中学生肾功能衰竭、血液病病例,已证实了儿童时期食用过多的劣质小食品的危害。儿童的铅污染问题值得关注。与铅有关的食品是松花蛋、爆米花;有关的餐具是:陶瓷类制品、彩釉陶瓷用具及水晶器皿;含铅喷漆或油彩制成的儿童玩具、劣质油画棒、图片是铅暴露的主要途径之一,因此,儿童经常洗手十分必要。另外避免食用内含卡片、玩具的食品。

看过“儿童食品安全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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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学校食品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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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久以来,食品安全一直是国内外人们特别关心的问题。俗话说: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情,必须加以慎重对待。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校食品安全方面的制度,供大家参考。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十个“必须”

一、学校必须建立健全以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校长必须对学校食品安全负总责,学校应设1-2名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员,具体负责食品卫生监督。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二、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建立健全食品管理的规章制度.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取得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发放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包括原食品卫生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不得加工、供应食品。加工、供应食品必须遵照食品卫生许可证核定的范围。要按照要求建立学校食堂的卫生档案,档案应包括个人健康证明、食品原料和有关用品索证资料、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采购与使用记录、餐具消毒自查记录、食品留样记录、食品原材料采购合同等。

三、学校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持证上岗。食品从业人员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健康体检每年1次,并定期接受职业道德教育和卫生知识、食品安全法规培训,经考核合格颁证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 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

四、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严把食品采购进货关。禁止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建立采购、进货台账,每日一记,全部食品一律入账,详细记录。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蔬菜农药的检测及其他食品的相关检测,严把食品原料进入关。

五、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建立健全食品验收贮存制度。食品入库前必须严格验收,设专人验收登记、设立台帐;食品出库时必须查验其感官性状和保质期。日常性查验应重点检查食品是否变质(包括霉变、腐败)、包装是否损坏及保质期是否到期等情况,发现存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应及时进行处理。食品储存仓库要专用,食品贮存必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不允许与药品、杀虫剂、洗涤剂、防腐剂、杂品等物品混放。#p#副标题#e#

六、学校食堂食品加工供应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肉类、水产品类与蔬菜类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须分别在专用清洗池内进行;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存放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个小时。隔夜、隔餐的食品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供应食用。

七、学校食堂必须建立食品留样制度。食堂每餐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做好留样登记,在留样专用冰箱冷藏条件下存放48个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八、学校食堂必须坚持每天保洁。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餐饮具“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随时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卫生的环境。

九、学校食堂必须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学校食堂和饮食店要设立专柜,统一存放食品添加剂,同时建立食品添加剂等原料采购的索证索票制度,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根据“非必须不使用”的原则,使用品种和用量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防止超范围和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发生。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

十、学校必须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学校必须保证合格的饮用水供应,严禁学生直接饮用生水。严把学生饮用水供应环节质量关。使用桶装水的学校应统一招标,确保从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单位进货,生产桶装饮用水的企业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定期对饮水设施设备、桶装水饮水机和自备水进行消毒管理,清洗、消毒要有记录。

看过“学校食品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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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碱石灰为何不能做食品干燥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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碱石灰又称钠石灰,碱石灰是白色或米黄色粉末,疏松多孔,那么碱石灰为何不能做食品干燥剂呢?下面和了解下吧。

碱石灰为何不能做食品干燥剂

氧化钙可以做一氧化碳的干燥剂,不可以做二氧化碳的干燥剂。氧化钙是碱性的,因此可以用来干燥碱性或者中性的气体,只要不和氧化钙发生反应,都可以干燥。二氧化碳是酸性气体,可以同氧化钙发生反应产生碳酸钙。一氧化碳是中性的,不能和氧化钙反应。CaO+CO2=CaCO3因此氧化钙可以干燥一氧化碳,但是不能干燥二氧化碳。碱石灰一般不用来做干燥剂,它吸水会放热,适用性不强。一般用的是氯化钙,实验室多用硅胶,硅胶吸水后加热可以去水,所以能多次反复利用,且效果较好

什么可以用做食品干燥剂

1、生石灰干燥剂

生石灰干燥剂的主要成分为氧化钙,其吸水能力是通过化学反应来实现的,因此吸水具有不可逆性.不管外界环境湿度高低,它能保持大于自重35%的吸湿能力,更适合于低温度保存,具有极好的干燥吸湿效果,而且价格

较低.可广泛用于食品、服装、茶叶、皮革、制鞋、电器等行业.

2、硅胶干燥剂

此干燥剂是透湿性小袋包装的不同品种的硅胶,主要原料硅胶是一种高微孔结构的含水二氧化硅,无毒、无味、无嗅,化学性质稳定,具强烈的吸湿性能.因而广泛用于仪器、仪表、设备器械、皮革、箱包、鞋类、纺织品、食品、药品等的贮存和运输中控制环境的相对湿度,防止物品受潮,霉变和锈蚀.

3、蒙脱石干燥剂

此干燥剂采用纯天然原料膨润土,绿色环保,无毒无味,对人体无损害.它在室温及一般湿度下吸附性能良好,具有吸附活性,静态减湿和异味去除等功效.不仅吸附速度快,吸附能力高且无毒、无味、无接触腐蚀性、无环境污染,尤其应用于食品包装,对人体无害.适用范围:广泛应用于不能采用油封、气相封存的产品中,诸如:光学仪器、电子产品、医学保健、食品包装及军工产品和民用产品的干燥空气封存.

食品中的干燥剂一般是无毒、无味、无接触腐蚀性、无环境污染;而实验室的干燥剂如浓硫酸,碱石灰等等就太危险了,但是它们也有优点,例如吸水极快,效率高,价格便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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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食品干燥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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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干燥剂是在食品包装中使用,以帮助保持较低的相对湿度,这反过来又可以限制霉菌的生长,延长保质期。那么,食品干燥剂是什么呢?下面就让小编来介绍一下吧!

食品干燥剂是什么

食品干燥剂是指能除去潮湿物质中水分的物质如硫酸钙和氯化钙等,通过与水结合生成水合物进行干燥;物理干燥剂,如硅胶与活性氧化铝等,通过物理吸附水进行干燥。湿气的管控是与产品的良率是息息相关的,以食品而言,在适当的温度和湿度下,食物中的细菌和霉菌便会以惊人的速度繁殖,使食物腐坏,造成受潮及色变。电子产品也会因湿度过高造成金属氧化,产生不良。食品干燥剂的使用便是为了要避免多余的水分造成不良品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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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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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春节期间全区广大群众饮食安全,使人们渡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是大家的共同期待,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方面的整治管理,供大家参考。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净化我市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春节及“两会”食品安全,湘乡决定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治重点包括酒类、禽畜制品、米面制品等,重点检查各类食品加工厂、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屠宰场、小加工作坊、小餐馆及食品展销会、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及周边区域、学校周边的饮食摊点、各类酒店、饭店等场所,从而规范各类生产经营行为,维护节日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杜绝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会上,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宣读了整治方案。与会人员纷纷表态,会大力支持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开展。

就下阶段工作的开展,朱继平指出,要进一步强化底线意识。食品安全事关全市平安、稳定、发展、民生大局,必须守住这条底线不可逾越;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加大宣传学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的力度,政府要严法严管,职能部门要严法严执,执法主体要严法严守,对违法行为要严法严整;要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意识,严格管控食品安全风险;要进一步强化社会共治意识,全面落实齐抓共管,充分发挥食安委代表市政府协调管理食品安全的牵头作用,落实政府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的作用,推进信息共享,畅通人民群众举报投诉和监督的渠道,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号召市民依法维权,实现安全、绿色、理性消费。

看过“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

一是食品检查工作常态化。春节期间,区局主要针对大型农贸市场、超市和食品经营户进行监管,基层工商所采取定段定岗的方式进行巡查,督促经营户建立完善购销货台账,并做好巡查记录。积极配合食品监管和商务部门的工作,对春节期间涉及到人民切身利益的米、面、油、乳制品、白酒、牲畜屠宰、食品加工等工作,各工商所不折不扣地全力配合。

二是明确职能,抓好重点。特别把食品商标侵权和打击食品药品违法广告工作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各工商所对春节期间辖区食品专卖店、超市、饮食连锁经营加盟店、庙会、农村集贸市场进行了彻底排查,整治各类虚假违法广告;城区工商所加大对电视台媒体广告的监测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媒体以新闻报道形式和健康资讯节(栏)目名义发布违法广告;深入清理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性病治疗广告和低俗不良广告,做好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工作。

三是重视消保维权,做好应急处置。机关及各工商所春节节日值班统筹兼顾,留足相应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及时上报值班表 ,科所长及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畅通,对于辖区在春节期间收集的各类信息在第一时间报告值班领导,没有瞒报、迟报现象;高度重视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做到“有诉必接”、不推诿扯皮。

春节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520人次,检查大型超市8家,检查食品经营户550户(次),取缔流动烧烤摊位户3户;检测各类广告120余条次,查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2起,罚没款0.5万元,没有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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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食品添加剂红曲红的作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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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曲红是目前世界上唯一的一种利用微生物发酵生产的天然功能食用色素,是红曲霉次级代谢产物的其中之一。红曲红是以大米、黄豆为主要原料,借鉴我国传统的红曲生产工艺,通过红曲霉菌液体深层发酵和先进的现代生物分离技术而获得的粉状纯天然、无毒、安全可靠的天然食用色素,那大家知道食品添加剂红曲红的作用是什么吗?

1在肉制品中的应用

由于红曲色素具有良好的着色性能和较强的抑菌作用,可替代亚硝酸盐作为肉制品着色剂,已广泛地应用于肉制品中。

2在调味品中的应用

糖化增香曲(酱油专用)就是以红曲为出发菌种而制得的复合红曲菌种,在酱油酿造中使用糖化增香曲,可使原料全氮利用率和酱油出品率明显提高,同时酱油鲜艳红润、清香明显、鲜而后甜,质量优于普通工艺酱油。

将红曲色素粉直接加入到酱醅中参与发酵,研究发现明显提高了酱油的红色指数,改善了酱油的风味。

3在酒类中的应用

丹溪红曲酒是采取压滤工艺生产的,保留了发酵过程中的粗蛋白、醋液、矿物质及少量的醛、酯等物质,具有香气浓郁、酒味甘醇、风味独特、营养丰富等特点。

以上是小编介绍食品添加剂红曲红的作用是什么的内容,本网食品安全安全知识库中还有很多关于食品添加剂方面的知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继续关注,以便让家人吃上放心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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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如何规避夏季食品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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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连的高温,酷暑难挡.黄梅天一过立马迎来了大暑时节,气温高、雨水多、湿度大,细菌容易滋生繁衍,给食品安全带来了严重的隐患.,那么如何规避夏季食品安全隐患?

一、夏季微生物易于繁殖,老人、儿童和免疫力低下人群尤其应注意饮食卫生,注意合理搭配,适度食用冷饮,切忌暴饮暴食。

二、消费者和食品经营者要正规的超市、商店和农贸市场购买标识齐全、感官良好的预包装食品以及货源符合相应规定的食用农产品,并索要发票或票据,一旦发生纠纷,便于维权,千万不要到无证无照摊点购买“三无”食品。

三、家庭用餐要购买新鲜的食品原料。尽量不食用剩菜剩饭,不外购凉菜熟食,不吃生食海产品和生冷的食品。不随意自行采食不能确认的野菜、野果、草药、蘑菇等野生植物。禁食腐烂变质的食品,生食瓜果应洗净;禽肉、水产品和蔬菜等食品原料应分类存放、清洗、切配分开,防止交叉污染,生熟食品工具要分开,食物要彻底烧熟煮透。冰箱食品的储存应生熟食分开,隔夜、隔顿饭菜存放冰箱,再次食用前应高温充分加热,温度必须达到70℃持续两分钟以上。

四、消费者尤其是旅游外出就餐时要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资质、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尽量选择食品安全量化等级为B级以上的食品经营单位就餐。多点热菜,在选择有凉菜、熟肉制品、生食水产品和现榨果汁等生食类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具有经营相关生食和冷食类经营品种的项目;尽量不要到无证摊点早餐、夜宵、烧烤等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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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学会用法律维权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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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屡遭食品安全事件的考验,那么,在经历了毒豆芽,毒奶粉等食品安全事件后,作为消费者,我们是不是该反思,是不是得学习一些问题食品维权常识了?确实很有必要。

食品消费维权,要参照以下几点:

1、确认购买食品或商品真假。

食品维权前,要先确认食品的真假,否则后面的行动将显得没有意义。以酒为例,假酒的投诉需要先确认酒的真假,或者是否给消费者造成损害。

2、收集证据。

消费者消费时,应尽量保留开具的小票等购物凭证,以便遇到消费纠纷维权。如在商场购物,小票保管不当丢失或者无法识别时,可以调取超市监控录像证明。

3、与销售者协商。

消费者根据自身损失情况可与销售者协商赔偿数额、方式等具体事项。

4、协商不成,可与生产厂家直接联系。

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购买或者使用商品时权益受损,可向销售者要求赔偿,如属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5、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费者向消协投诉要提供文字材料或投诉人签字盖章的详细口述笔录。一般包括商品的名称、品牌、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有效期等,以及投诉人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最重要的是附上购物发票(复印件)等凭证。

如果以上几个食品维权方法都行不通,佰佰再给你一个建议,就是直接向法院起诉,这是最快速有效的消费维权方法了,最重要的是,有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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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最健康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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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人生在世,吃喝二字。但又说病从口入。吃很重要,吃什么更重要。世界卫生组织曾公布10大健康食物,对着这个清单吃喝吧!

最健康的食品

10、红葡萄酒

绿茶之于中国,就犹如红葡萄酒之于外国。在外国,特别是欧洲国家,红葡萄酒已经成为一种日常生活饮料。适量喝点红葡萄酒的益处颇多,如可以美容养颜抗衰老, 瘦身保持体形,有效预防三高问题和癌症,促进睡眠等。红葡萄酒的文化提倡健康饮酒,是一种健康休闲的生活方式,可以让人身心愉悦,舒缓压力,从而达到身心健康。

9、绿茶

绿茶是中国的主要茶类之一,被誉为“国饮”。现代科学研究证明,茶叶不仅具有提神清心、清热解暑、消食化痰、去腻、清心除烦、解毒醒酒、生津止渴、降火明目、止痢除湿等药理作用,还对现代疾病,如辐射病、心脑血管病和癌症等疾病有一定的药理功效。

8、蓝莓

蓝莓营养丰富,不仅富含常规营养成分,而且还含有极为丰富的黄酮类和多糖类化合物,因此又被称为“水果皇后”和“浆果之王”。医学临床报告也显示,蓝莓中的花青素可以促进视网膜细胞中的视紫质再生,预防近视,增进视力。蓝莓是电脑一族和手机控的必备佳品。

7、大蒜

大蒜是常见的食物之一,经常食用大蒜可以降低胆固醇,防治心脏病,并具有杀菌作用。虽然吃了大蒜后的“口臭”令人退避三舍,但大蒜却具有极佳的防治心脏疾病的功能,不仅可以降低胆固醇,还有清血的效用。

6、三文鱼

三文鱼是西餐中较常用的鱼类原料之一。三文鱼中含有丰富的不饱和脂肪酸,能有效降低血脂和血胆固醇,防治心血管疾病,每周两餐,就能将受心脏病攻击死亡的概 率降低三分之一。三文鱼还能有效地预防诸如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发生、发展,具有很高的营养价值,享有“水中珍品”的美誉。三文鱼老少皆宜,心血管疾病患者 和脑力劳动者。

5、燕麦

燕麦是一种低糖、高营养和高能食品。美国《时代》杂志评选的“全球十大健康食物”中燕麦位列第五,是唯一上榜的谷类。燕麦降低血压、降低胆固醇、防治大肠癌 和防治心脏疾病的医疗价值和保健作用,已被古今中外医学界所公认。燕麦除了有天然的保健功能外,还具有很高的美容价值。人们很早就已经懂得利用燕麦来治疗 皮肤干燥和痊痒。据考古专家考察,古代埃及后妃们就有用燕麦水洗浴的习惯。

4、西兰花

西兰花主要供西餐使用。西兰花营养丰富,含蛋白质、糖、脂肪、维生素和胡萝卜素,营养成份位居同类蔬菜之首,被誉为“蔬菜皇冠”。西兰花可能最显著的就是具有防癌抗癌的功效,菜花含维生素C较多,比大白菜、番茄和芹菜都高,尤其是在防治胃癌和乳腺癌方面效果尤佳。

3、果仁

果 仁包括花生、葵花子、核桃、板栗、杏仁、南瓜子、西瓜子、腰果、松子、开心果、白果和莲子等。果仁是营养丰富的优良食品,从人类以打猎采集为生的年代开 始,果仁一直伴随着人类,成为人们饮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果仁的热量虽然高,却是护心健脑的好食物,大量研究表明,果仁可以降低患冠心病的几率,常吃果仁 不易患心肌梗塞。

2、菠菜

菠菜又名波斯菜、赤根菜和鹦鹉菜等。菠菜有“营养模范生”之称,它富含类胡萝卜素、维生素C、维生素K、矿物质(钙质、铁质等)等多种营养素。菠菜能通肠导便,防治痔疮,促进生长发育,增强抗病能力,促进人体新陈代谢,延缓衰老和补血的效果。

1、番茄

番茄别名西红柿和洋柿子。据营养学家研究测定:每人每天食用50到100克鲜番茄,即可满足人体对几种维生素和矿物质的需要。番茄还含有丰富的抗氧化剂,而抗氧化剂可以防止自由基对皮肤的破坏,具有明显的美容抗皱和美白的效果。此外,番茄可起到防癌和辅助治疗癌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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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日本核污染食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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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核电站事故后,我国从2011年4月起指定了福岛、枥木、茨城、宫城、千叶、东京等12个地区为”核污染地区“,禁止从这些地区进口食品、饲料,至今未解除。那么,日本核污染食品有哪些呢?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日本核污染区食品牌子有哪些?

1、被曝光的卡乐比麦片为防止被屏蔽和下架,目前已经用多种变异词和假名称,还在国内一些平台和社交网络进行销售,包含:卡乐B、卡乐Bee、卡乐币、卡乐比麦片、卡乐比麦片、Calbee麦片、Calbee麦片、卡乐B麦片、卡乐B麦片、卡乐币麦片、卡乐麦片、卡乐币麦片、卡乐Bee麦片、卡乐麦片、卡乐Bee麦片、卡乐比、calbee等,我们会根据其伪装和变异进展,及时跟相关部门及消费者通报。

2、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除卡乐比之外,还有以下疑似来自核污染区的日本产品:日本养命酒、新瀉大米、YOMEISHU等。

上述商品目前已被阿里巴巴平台全面清查,但仍在其他平台有销售。

央视315晚会曝光:日本“核污染区”食品现中国。在昨天的央视315晚会上,深圳市有棵树旗下的深圳海豚跨境科技有限公司被曝光为国内众多电商提供货源,其中许多商品来自日本的核污染地区。

央视报道称,2011年的3月11日,日本遭遇海啸袭击,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严重核泄漏。这次震惊世界的核事故,造成了福岛周边地区大范围污染。为了保证民众的食品安全,中国政府也在第一时间出台了相关法规,严禁进口事故周围区域生产的食品。

如今,六年过去了,产自核污染地区的日本食品却已经在国内市场上悄悄出现了。深圳市有棵树旗下的深圳海豚跨境科技有限公司,号称是中国进口母婴用品比较大的供应链平台,为国内众多的电商提供货源。在公司的网上商城里记者看到了来自日本的核污染地区禁止销售的卡乐比麦片。

在无印良品超市,一些日本食品的外包装上都被贴上了产地为日本的中文标签,但是当揭开中文标签后,露出了这些产品的真实产地为东京都,名列禁止进口名单!在一家永旺超市,执法人员也发现了同样的问题。一款外包装标注原材料为北海道产大米的白米饭,揭开中文标签后真实产地竟然为核污染的新泻县!

201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从日本进口食品农产品[股评]检验检疫监管的公告》,原来这些通过网络平台购买的日本食品都在禁止进口的名单之列。

这些地址分别是:“福岛县、群马县、栃木县、茨城县、宫城县、新泻县、长野县、琦玉县、东京都、千叶县”。

315曝光日本食品名单:包括卡乐比麦片、和光堂二段婴儿奶粉、日本养命酒、新泻大米等等,网友们只要发现日本食品是来自上述10个地区就不要购买。较好的办法就是不买任何日本进口食品。

温馨提示:

当发生核辐射时,您想知道您周围核辐射是否安全,建议您使用核辐射检测仪测量一下,它可以清晰显示当前所在场地的辐射剂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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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识别有毒的食品包装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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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塑料袋包装食品是司空见惯的事,可是人们时常忽视有的塑料对人体有毒这样一个事实,就是随手抄起一只塑料袋就用来装食品。

聚氯乙烯塑料就是有毒的品种;聚氯乙烯树脂无毒性,但在制作塑料的过程中加入了增塑剂邻苯二甲醇二丁酯或邻苯二甲酸二辛酯,它们就有毒性。另外,有些塑料制品中加入了稳定剂,而这些添加的稳定剂主要是硬脂酸铅,也有毒性,这种铅盐极易析出,一旦进入人体就会造成集蓄性铅中毒,所以装食品时要用专用的食品袋,绝不可乱用,在使用中应注意如下几点:

【1】聚氯乙烯制品与乙醇乙醚等溶剂接触会析出铅,所以用聚氯乙烯塑料制品存放含酒精类食品是很不合适的。

【2】聚氯乙烯遇含油食品时其中铅就会溶入食品,所以很不适宜包装含油食品。

【3】聚氯乙烯塑料使用温度高于50℃时就会有HC缓慢析出,这种气体对人体健康有害。

【4】废旧塑料回收再制品,因原料来源复杂难免带有有毒成分,也不可作食品包装。

人们日常用包装食品的是不加添加剂的聚乙烯、聚丙烯塑料制品,用它们作食品袋是可以令人放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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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如何处罚食品黑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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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作坊生产的毒辣条、毒凤爪、毒地沟油、毒粉丝严重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那么,国家法律是如何处罚食品黑作坊的呢?

小编了解到,我国法律对食品黑作坊有以下处罚: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且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该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要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该法第四十八条,对食品标签、说明书提出三项要求:一是食品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二是食品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三是食品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该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对于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设定了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但实务中,对于如何适用该法条查处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件,却存在不同的看法。第一种意见认为:只有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才适用《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进行查处;对于预包装食品有标签,但标注内容不全的,按照《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等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进行处罚;对于伪造产地、伪造冒用厂名厂址、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等内容的,适用《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等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进行处罚。

另外,黑作坊制作食品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按《刑法》执行;行政责任按《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执行;民事责任按《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内容由为您整理,接下来我们要介绍的内容是食品医药常见问题与维权方法,欢迎继续关注的购物维权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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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烟熏食品的危害 今后要懂得忌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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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一些食物诸如腊肉、香肠等,在食物的加工过程中可能会经过烟熏处理,烟熏处理后的食物味道会更香,但这可能会有潜在的安全隐患,科学证实烟熏食品对身体是有危害的。

一、在制作时候,不论是香肠还是腊肉,为了味道,都会加入食盐、花椒、茴香等香料腌制,为了保存食盐也是不会少的,这样制作的香肠腊肉极容易让人摄入过量盐分,在吃这些食品的时候,口感最多的就是咸,而人体摄入过多的盐分的时候很容易引发高血压甚至癌症。

二、腊味一般不推荐炒食,虽然炒食口感和风味会很好,但是这样会使腊味中的亚硝酸盐过多的脂肪和盐无法溶解,实在需要炒食时候可与鱼腥草、西蓝花、西芹等蔬菜进行搭配,以中和油脂,同时在炒食过程中避免再加入食用油和食盐,以免进一步增多油分和盐分,从而尽量减少腊味在烹饪过程中产生无益人体物质。

三、煤烟中有很多燃烧不完全的颗粒和焦油等许多有害化学物质。

指导意见:

如果确实熏得很厉害,就别吃了。如果没有熏得很厉害,吃了也不会有什么特殊影响。

四、咖啡中含0.8微克/公斤,面包的含量为0.23微克/千克,烤小猪的外皮中3,4-苯比芘的含量也不少。同时,1千克烟熏羊肉中所含的3,4-苯并芘的量相当于250支卷烟在燃烧中所产生的3,4-苯并芘的量。

五、在烟熏过程中,由于加热以及醛类、酸类和酚类的作用,使食品表层的蛋白质发生变性,形成一层蛋白质变性膜.在此膜的外部,又有一层由甲醛与酚类反应而形成的树脂膜.此两层膜既能防止再污染微生物进入到制品的内部,又能防止表面污染微生物得到来自制品内部的水分与营养物质,从而具有很大的防腐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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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山寨食品属于假冒伪劣食品吗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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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山寨食品在农村随处可见,“营养快线”变“营养怏线”、“康师傅”变“康帅博”、“汇源果汁”变“汇原果汁”、“奥利奥”变“奥丽奥”。除此之外,“优利”“尹利”“嘉蒙牛奶”“特伦苏”“营养强化奶”等似曾相识、似是而非的品牌比比皆是。那么,山寨食品属于假冒伪劣食品吗?

小编了解到,山寨食品是属于假冒伪劣食品。

近年来,由于城市人的食品安全意识在不断的增强,假冒伪劣产品无法在城市容身,只好向偏远的农村转移,导致假冒伪劣食品开始在农村泛滥成灾,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越发令人担忧。

据中国食品饮料网介绍,农村小卖部、批发市场、生产作坊等地方,发现由于监管缺位、农村人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一些“问题食品”专供农村市场,导致假冒伪劣食品开始在农村泛滥成灾,严重威胁农村人的身体健康。如:不少生产销售假烟、假酒的不法分子已将农村的小超市、小商店作为重点推销对象;还有一些胀袋漏水的果冻、霉变的辣条、即将过期的食品等等,都向农村地区转移。

农村山寨食品随处可见,“营养快线”变“营养怏线”、“康师傅”变“康帅博”、“汇源果汁”变“汇原果汁”、“奥利奥”变“奥丽奥”。除此之外,“优利”“尹利”“嘉蒙牛奶”“特伦苏”“营养强化奶”等似曾相识、似是而非的品牌比比皆是。

假冒伪劣食品为什么偏爱农村市场?这一方面是因为农民收入普遍较低,食品安全意识不强,购买食品往往只图便宜,不求质量,致使假冒伪劣食品在农村很有市场。此外,农村小商店面广量多,而执法管理力度欠缺,给农村小超市“三无”等劣质食品提供了巨大生存空间。这都导致假冒伪劣食品开始在农村泛滥成灾。

接下来我们要介绍的内容是食品医药常见问题与维权方法,如果您还想要了解更多购物维权小知识,欢迎常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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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食品安全法处罚标准

全文共 1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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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食品安全已经成为人们的热点话题,食品安全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而生产商必须要遵循食品安全法来进行生产和销售,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食品安全法处罚标准是怎样的呢?

食品安全法处罚标准

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

(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

(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拘留。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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