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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美尼亚是马抗的后代吗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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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宋仁宗是个难得的好皇帝,为何后代纷纷夭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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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仁宗子嗣为什么夭折

第1个原因是因为医疗条件并不是很出色,第2个原因是宫斗,第3个原因就是皇宫的环境,因此这就导致宋仁宗的后代基本上都会死掉。

宋代医疗条件有限

事实上,宋仁宗的后代还是非常多的,只是很可惜,存活的几率并不是很高,一般孩子在出生之后几岁就已经夭折。过早死亡的原因基本上都是突发性疾病,有些孩子因为年龄比较小,所以免疫能力比较差,就容易会受到伤害。其实宋代的医疗水平本来就会比较低,有很多的疾病根本就没有办法确诊,就算被确诊出来,也没有什么可以治疗的药物,就比如说天花。

人祸,宫斗

所谓后宫是非,这本身就是女人聚集,地位聚集还有权力聚集的地方,这必然就会有很多不一样的纠纷。尤其是皇帝的女人,如果生下一个未来的继承人,这就意味着已经掌握未来的世界,所以在这里就会有着无数的宫斗。宋神宗的子女中有14个儿子,但是这14个儿子没有一个是主宫皇后,生的全部都是不同的功率,从这里就可以看到内卷真的是非常的严重。

每一个太子的母亲全部都是一些不一样的妃子,每一个妃子这必然就需要为自己的儿子做打算。在这种情况下必然就会导致宫斗特别的严重,比如说,在这14个儿子中有9个过早死亡。

皇宫的环境

也有一些历史学家推测,这很有可能和皇宫的环境有着较大的关系,金碧辉煌的宫殿,所有的东西全部都是用一些重金属,而这些重金属对于个人的健康也会有一定的影响,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必然就会影响到生活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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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刘裕为何要将司马懿的后代斩尽杀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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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之中,改朝换代这样的事情不算是什么稀奇事了。每当改朝换代之时来临的时候,也就是权力布局最为微妙的时候。如果是通过禅让等方式取得政权,那么取得政权以后前朝皇帝如何处置就是一个大问题。刘裕篡位东晋之前,大多数禅让的皇帝还是可以苟延残喘的,中国历史上也几乎没有发生过前朝皇帝复辟成功的案例。

然而,前秦时,这个惯例被打破了,前秦苻坚数十年内扫灭北方群雄统一北方,很多灭国之主在前秦依然高爵厚禄,部分还有实权。其实不能说苻坚妇人之仁,不过苻坚也太大度了竟然还给予实权。光是这样也没什么,只是志得意满的苻坚讨伐东晋失败。这一败,原来臣服的众民族都纷纷抄了前秦的后路,光是苻坚手下走出去的前朝皇族复辟的就有慕容垂、慕容冲、姚苌等等。因此苻坚之后,对待前朝皇帝甚至于皇族,新朝往往只有一种手段:杀!

这是背景原因,说回刘裕这事,说实话刘裕这事做的很不地道,但这事有这么几项原因,是刘裕这样做的原因。

1、从根本上来说,处不处死前朝皇帝在于他还有没有威胁。这是为什么曹丕存汉献帝,司马炎手上更是有曹芳、曹奂、孙皓、刘禅四位失国君王,而这也是为什么刘裕要杀司马家族。司马氏统一全国是在280年,刘裕篡位在420年,虽然西晋国祚不长,东晋皇帝又大多无实权,但是刘裕基本掌握东晋实权在公元404年,完全掌握朝政在407年,到刘裕篡位仅仅10余年。相比于曹魏两代30年经营、司马氏三代四人20余年经营,刘裕自觉根基还浅,因此担心有人借晋朝皇室的名义反对他执政。因此,最安全的方式还是杀了吧。

2、刘裕的年龄和子嗣年龄。这个问题也是东晋皇族能不能存活的主要原因之一,本来刘裕根基不深,同时刘裕406年才有第一个儿子,也就是说在刘裕掌握大权的时候才结婚生子。而刘裕是363年生人,他43岁方有了第一个儿子。等到刘裕登基之时,已经57岁了,而长子刘义符此时还只有14岁。他登基之后3年就去世了,可见长年征战的身体已经不好了。东晋王敦之乱、桓玄之乱都是枭雄死亡之后又被司马氏拿回了帝位。所以为了防止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为了刘氏家族的帝业能够传承下去,为了年幼的儿子们能够掌控局势,刘裕觉得必须要这样做。

3、大多出身比较卑微的皇帝内心是不自信的,在处理矛盾的时候采取杀戮的方式处理的比较多,比如刘邦、朱元璋,还有清代皇帝,刘裕也不例外。刘裕年轻时与刘备一个职业-卖草鞋的,刘裕之孙还能看到刘裕留在皇家博物馆里的锄头,可见刘裕出身之低贱。刘裕后来是依靠北府兵服役,在孙恩卢循起义中一步步依靠积累爬起来的,出身极其卑微,因此刘裕也同样不自信,所以只有处死前朝皇族内心还会觉得安全。

综上所述,刘裕杀司马氏,时也势也,为了自己的安全感,为了年幼儿子们的安全感,为了防止小人借旗造反,刘裕采取了最简单粗暴的方式,杀!毕竟权力已经在自己手上,要怎么做也没人能够拦得住。而这也成了刘裕人生的最大污点,给后世君王开了个坏头。

不禁让人想起杨桐的那句话:愿来生不复生与帝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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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秦始皇陵真有守陵人 守陵人是蒙恬后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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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陵直到今日也只开发了很小一部分,有关秦始皇陵的更多秘密我们目前还无法知晓。秦始皇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位皇帝,他的陵墓可以说十分的壮观,应该也是属于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那大家十分好奇,秦始皇陵经过上千年的时间为何还能保存的比较完好呢?难道秦始皇陵真有守陵人吗?守陵人这个说法相信各位也不会太陌生,假如真有守陵人,会是谁对秦始皇如此忠心?1、秦始皇陵的守陵人

为什么需要守陵人?古代封建时期,是帝王专制,是高高在上的,任何人都无法与其平起平坐,古代帝王在还没有逝世的时候就已经为自己修建皇陵,就拿始皇帝来说,在13岁继承王位的时候,陵墓工程就已经开始修建。而陵墓修建好之后就需要人守护和保护,此时守陵人这个职业就诞生了。

秦始皇陵墓自秦王嬴政在13岁继承王位,秦王政元年(公元前247年)陵墓修建工程就相应展开。丞相李斯是陵墓的设计者,少府令章邯监工。征集了70多万人力修建,动用修陵人数最多时将近80万人。在秦王嬴政统一六国建立秦朝直到病逝也没有修建完成,在秦二世胡亥即位后又接着修建了一年才草草完工,历时39年。

据史料记载,秦始皇陵中建有各式宫殿,陈列着许多奇异珍宝。而秦始皇陵兵马俑作为“世界第八大奇迹”只是秦始皇陵的一部分,是陪葬品。还有现今在秦始皇陵四周已探明的有400多个陪葬坑都是皇陵的一部分,可见秦始皇陵的宏伟。

守陵人受命于古代的特权者,皇室贵胄,一般是为皇室服务的,是古代帝王的安排,亦或者是出于某种目的用自己的一生甚至是子孙后代来代代相传守护陵墓,原因无外乎是为了生存,或者受过皇家的恩惠,报恩,还有为了信仰而守护陵墓。2、守陵人是不是蒙恬后代

蒙恬一直效忠秦始皇,最后更是因忠心而死。那守陵人会不会是蒙括后人呢?守陵人往往会是一个家族,甚至一整个村庄。他们世代守护在墓地附近,防止盗墓人的偷盗行为。

秦始皇陵之所以至今保存完好,从开始的楚霸王项羽,再到后世的各路绿林响马,无一不觊觎着秦始皇陵之下大量的旷世奇宝,可他们都未能成功,甚至连墓道都没有找到,主要是因为当初有一群不为人知的守陵人,一直在暗中守护。

骊山脚下的那支守陵军,便是秦始皇生前设下的守陵人,据史料记载,一般都认为他们是蒙家军后裔,并规定每二十年一个轮回,蒙氏一族就会有新生力量为秦始皇守墓二十年,守完之后则需隐姓埋名,销声匿迹。

可是到现如今,为何这批守陵人似乎早已不复存在了呢?我认为主要是历经千年,蒙氏族人的那份忠心早已被时间淡化,他们也没有必要再去守着,地宫中的宝物在旧时代还会为他们带来各种麻烦,甚至是杀身之祸,为了更好的生存,他们最终选择放下了这个头衔、这份职业。

又或者他们自始至终一直没离开过,只是隐藏得很好,过着普通人的生活,掩盖着守陵人的身份,守护着秦始皇陵世代完好。3、守陵人的秘密

当然,秦始皇陵或许根本没有守陵人,有以下三个原因:

①秦始皇去世的时候还正当壮年的五十岁,根本没有想到自己会这么早逝。从他登基一直到他去世,秦始皇陵还一直在修造中,还是一个未完工的半拉子工程。所以还没有来得及安排守陵人。

②根据秦皇的自信,“今天下,书同文,车同轨,行同伦”,从此以后万世为秦,子子孙孙无穷尽也。何惧盗何惧偷,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在太岁头上动土?以他的自信,根本不需要守陵人。只是万万没想到他突然离世后,居然敢有一个太监矫诏,立刻动摇了他的国本。

③他的守陵人就是他的地下军队——兵马俑。根据秦皇“视死如视生”的安排,即使他进入地下,也会有这些忠勇的秦军将士永远跟随着他,不管他身在何处,一样有一支上万人的军队可以调遣。兵马俑千人千面,都是根据真人比例真人表情制作的。据说这都是根据秦始皇的禁军容貌真实复制的。有这样一支忠诚可靠的部队跟随着他,即使是到阴曹地府他也无惧啊。这些禁军就是他最可靠的守陵人。所以他不需要安排别的守陵人。

但是后来,汉高祖刘邦给他安排了20户秦人做守陵人,这是后话。《史记.高祖本纪》中记载,“高祖曰:秦始皇帝、楚隐王陈涉、魏安厘王、齐闵王、赵悼襄王皆绝无后,予守冢各十家,秦皇帝二十家,魏公子无忌五家。”之后各朝各代的统治者也都基本沿袭汉高祖的定制,安排人给秦始皇帝守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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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诸葛亮的儿子为什么不如司马懿?诸葛亮为什么不好好教育自己的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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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对比下曹魏和吴蜀的区别,其中有一点非常明显,就是曹魏的后台一般都会比吴蜀的要厉害很多,能力也高出很多。就拿司马懿诸葛亮儿子相比,司马昭和司马师都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而诸葛亮的儿子就逊色不少。当然我们都知道教育的重要性,诸葛亮这么聪明为什么不好好教育自己的下一代呢?这也跟当时的环境有非常重要的关系。

在三国里,当时流传着一句话“卧龙凤雏,得一可安天下”,他虽然帮刘备从几千人马起家到后面的三足鼎立。可是毕竟还是三分天下,但最后天下也是被司马家族所统一的,这也成为众多人所诟病的原因之一。

而司马懿跟诸葛亮的争斗也是三国后期的重头戏,尽管大多数情况之下都是司马懿吃瘪,但是真耐不住别人活得久,硬生生的把一个时代的名人拖得凋零殆尽。但其最后的成就仍不失为当世的顶尖谋士,而今天笔者也来提提他们两人儿子的差别,诸葛亮在智谋上本能稳压司马懿,轮到儿子辈的时候却是倒转起来,变成诸葛瞻远远逊色了呢?

先从二人的成就来看,诸葛瞻虽然靠着父辈的余荫得以在蜀国谋得官职,但其却没能做出任何成就,可以称的上在其位却不能谋其事。而司马师和司马昭呢都是能在文能够稳定动荡内政,武能够上阵杀敌虽算不上名将但也相差不多。而究竟是何种原因导致两人后代会相差如此巨大呢?笔者认为大致有三个原因。

首先是教育问题,要知道诸葛瞻虽然是诸葛亮的儿子,但是诸葛亮由于晚年北伐中原并没有多少时间培养自己的这个儿子,他所能做到的只能是把浑身所学全都教给爱徒姜维。且诸葛亮逝世的时候诸葛瞻才八岁,这也导致他难以在诸葛亮身上学到多少东西。而反观司马师和司马昭,司马懿活得比较久,对于儿子的培养也尤为看重,可以说把自己能教的全部悉数传授。

第二个便是家世问题了,众所周知司马家族在当时属于比较大的士族了,这种原因也为其后面能够一统天下有着分不开的关系,毕竟当时的士族观念是比较重的。作为士族子弟其底蕴自然是十分庞大,能提供给司马师两人学习的东西自然能更多。而反观诸葛亮后面虽是蜀国丞相,但其能有此成就靠的是四处游历拜访名师,也就是没能给诸葛瞻留下任何家族底蕴。

第三个便是人生经历了,诸葛瞻自懂事起便知道其父乃是蜀国重臣,而他的成长经历也是顺风顺水,没有经历任何挫折,凭借父亲的声望他就算再差也能在蜀国立足,这也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发展。而反观司马师兄弟两其父亲一开始并不受重用,而且随时还要提防明枪暗箭,同时在战场上经历过血雨腥风的厮杀,让其不论是在心智还是气魄上面远胜于诸葛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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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广西的韦氏是韩信的后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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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个广西韦氏其实他们都还是比较出名的,话说他们好像是什么韩信的后代,那么这个说法对不对呢?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说法,下面就着相关的问题一起分析揭秘看看吧!

广西韦氏人口众多,属于壮族的大姓,所以大多韦氏以壮族居多。关于韦姓韩信后裔之说,我认为并不可靠。

1、据说韩信受害于吕后之时,其幼子被萧何秘密送至南海郡,也就是现在的广东省。于是繁衍后代,后来为躲避仇家(这里没说官家)追杀,将韩字去一边留韦,这样就是大家去所熟知的韦姓。也是很多韦姓同胞耳熟能详的故事。目前几乎所有(绝大部分)的广西韦姓人认为韦出于韩。这点也是本人在生活当中遇到的,无论哪个地方,只要是韦姓,绝大多数必有这一说法。甚至很多人族谱上有记载。那么问题来了,也是绝大多数人和家谱声称,祖上时宋代随狄青或者杨文广来广西,南征而来。最出名的就是狄青南征侬智高一事。并且地名凿凿,从山东白马县而来。这里请读者注意,不光大部分韦姓人假如如是说,其他姓氏的广西人也这么说。如若不信,可回去自行翻阅族谱。这里主要的矛盾是韩信幼子来到南海郡,是西汉时期,距离现在两千多年了。而随狄青南征,是宋朝时期,很多族谱却坚称这两种来源,时间上不对。而且宋时并无山东省一说,行省制到了元朝才开始设立,所以当时并没有山东省。即便是当时有山东省,据考究也没有白马县这个地方。又说是河南滑县,可谓复纷繁杂。前些年据说曾有广西人去当地寻根问祖,人家并不认可。从时间、空间上有矛盾。除非可以穿越。

2、韩信之前已有韦姓。韦盈之外也有韦姓。很多韦姓家谱尊韩信为祖,也尊韦大诗人韦应物、韦庄、唐朝韦后、京兆韦姓等等为先人。两系并无必然联系,自相矛盾。

3、大家都知道秦始皇公园221年统一六国,开始进攻岭南,收到了当地土著人强烈抵抗,三年不敢卸甲松弩,浮尸流血无数,统帅屠睢被击毙,进攻岭南的难度甚至超过了灭六国的难度。最后开通灵渠,物资跟上,才开始扭转局面,收纳岭南。这足以见得广西当时土著人口不少,不然不足以组织并抵抗素有虎狼之师之称的秦军这么久。又根据史料记载,赵陀立国,依靠越人,随越俗。启用大量的越人土著,其宰相吕嘉就是越人。说明两广当时越人之盛。那么问题又来了,那些土著到现在都不见了,没有哪家的族谱承认自己祖上是越人蛮夷,个个都是从山东河南来的?个个都是韩信后裔?随便翻阅任何一家的族谱,都是名门望族之后。没有哪个的祖上是奴隶,没有哪家的祖上是“蛮夷”。说明当地土著已经改头换面,攀附别人的族谱了。谁能分辨谁是谁非!

4、族谱不可信。家谱的造假之风明清兴起。明之前朝廷规定百姓不能私修族谱,成为达官贵人的专利。洪武年间,朱元璋修家谱,为了撇开放牛娃的出身,将祖上攀附到理学大师朱熹身上,后经大臣反对作罢。此后家谱之风兴起,街头有很多以修订族谱为生的匠人,甚至有了很多固定的家谱模板,套用名人,攀龙附凤。家谱造假之风蔚然兴起,读者有兴趣可以自行去查阅相关文献记载。最典型的就是土司首领,明明是“蛮夷”之身,却又掩耳盗铃,修订家谱攀附名门望族。可能是封建社会时期,歧视尚存,羞于承认罢了。

5、很多口口声声说是随狄青南征的韦氏,却祭奠和传颂他们的死敌侬智高,这很不合乎常理,至今仍有些地方祭祀他。唯一的一个解释就是这些人故意隐藏了祖上的真实身份。

6、从语言、风俗、文化上来讲,可谓是十万八千里。既然是从山东来,既然是韩信的后裔,那么多多少少总留有那么痕迹吧。

综合来讲,也不能否定韩-韦的存在,只是不占多数而已。毕竟家谱、祖上来源等等都是很复杂的。很多东西经过几代人后就难以追寻了,何况两千多年。尽信书不如无书,别人不同见解也可以相容,不能看到不同说法就像被揭了逆鳞一样,用比较客观的态度去看待可能会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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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刘邦为什么是背信弃义之人?汉高祖对后代做了哪些缺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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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谈论汉高祖刘邦的人品,可能每个人都会有自己不同的看法。刘邦是有大义之人,但心中也有自己的小算盘,特别是到了刘邦晚年也没少做糊涂事,不过在历史上很多皇帝都出现过类似的情况,年纪一大就开始犯糊涂,而且容易起疑心还暴怒,反而不如年轻时候的状态。刘邦也曾违背过自己的诺言,而且还影响了之后好几代人。其实在封建时期的一国之君,想要权衡好各方利益是非常难的,对于刘邦来说,自己是继秦王之后第二位统一全国的皇帝,所以内心难免会以己为重,造成有考虑不周的情况。

汉代军功爵的尴尬命运,自汉王朝建立,即已注定。

三解的文章中,曾经多次引用过“汉高帝五年诏”,见《汉书·高帝纪》:

军吏卒会赦,甚亡罪而亡爵及不满大夫者,皆赐爵为大夫。故大夫以上,赐爵各一级。其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非七大夫以下,皆复其身及户,勿事。

又曰:七大夫、公乘以上,皆高爵也。诸侯子及从军归者,甚多高爵,吾数诏吏先与田宅,及所当求于吏者,亟与。

爵或人君,上所尊礼,久立吏前,曾不为决,其亡谓也。异日秦民爵公大夫以上,令丞与亢礼。今吾于爵非轻也,吏独安取此!

且法以有功劳行田宅,今小吏未尝从军者多满,而有功者顾不得,背公立私,守尉长吏教训甚不善。其令诸吏善遇高爵,称吾意。且廉问,有不如吾诏者,以重论之。

之前已经讨论了秦国、秦朝军功授爵制的一贯逻辑和细节,汉高帝的这份诏书,正好可做印证,提到了以下几点:

汉军全军60万人都迈过了大夫爵门槛;(秦朝应该没这么多“大夫”爵)

七大夫以上,即公大夫爵以上,可以获得食邑;(和《商君书·境内篇》记载秦制一致)

“非七大夫以下”,也就是“大夫”、“官大夫”免个人及一户的徭役;

七大夫、公乘以上都是高爵;(和《商君书·境内篇》记载秦制一致)

“诸侯子”和“从军归者”分称,说明是身份不同的两种人;(秦制未显示)

高爵当“先与田宅”,高帝曾多次诏令,仍未执行;(秦制未显示)

高爵有“封邑”,比拟小邑君主,所以颜师古注释“爵或人君”为“爵高有国邑者,则自君其人,故云或人君也。”(和《商君书·境内篇》记载秦制一致)

秦时非官吏的“公大夫”以上爵位者,与县令、县丞分庭抗礼,而汉初的县级官吏已经不把这个等级的“高爵”当回事,让他们等着办事儿;(本即追述秦制)

强硬要求郡守、郡尉及长吏督促部下官吏按照法令规定授予对应爵位田宅,同时对高爵者予以礼遇。(秦制未显示)

整体来看,“汉高帝五年诏”中展示的汉初爵制与秦爵制除了授予田宅和礼仪尊重的现实无法实现,在制度规定层面区别不大,唯一一个可能的区别即在于“其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而秦的“右庶长”、“五大夫”应该都有分封“宗邑”。

“宗邑”也就是“封邑”和“食邑”应有一定区别,《商君书·境内篇》中的记载就有区别:

故爵大夫,就为公大夫;就为公乘;就为五大夫,则税邑三百家。

故爵五大夫;皆有赐邑三百家,有赐税三百家。爵五大夫,有税邑六百家者,受客。

这里涉及“邑”的,就有税邑、赐邑两种说法,又最后归结到“五大夫”爵身上统一为“税邑六百家”,考虑到《睡虎地秦墓竹简·奏谳书》的信息显示,五大夫爵有家吏,也就是说,在商鞅变法时的“税邑”等于“食邑”,约等于“封邑”。

马端临《文献通考·封建考》:

列侯国置相(其秩各如本县主,治民如令长,不臣也。但纳租於侯,以户数为限),其官随国大小为增减,食邑千户以上置家丞、庶子各一人(此家臣也,使理家事);不满千户,则不置家丞。旧置行人、洗马、门大夫等官,又悉省。

在《商君书·境内篇》中,庶子是这样的:

其有爵者乞无爵者以为庶子,级乞一人。其无役事也,其庶子役其大夫月六日;其役事也,随而养之军。

也就是有爵者可以申请无爵者作为自己的庶子,一级爵位给一人,有爵者不参战,则庶子为“其大夫”,也就是官员或领主服役每月6天,有爵者参战,则要带着庶子一起去。

通俗地说,就是在原有封建关系(含对领主大夫或国君这个大领主)之外,订立有爵者和庶子之间的战场上的封建关系,不恰当的比喻,类似于欧洲骑士与其侍从的关系。

而同在《商君书·境内篇》,还有一个类似的封建关系:

爵五大夫,有税邑六百家者,受客。

汉代许慎的《说文解字》解“客”字为:

客,寄也。

《史记·李斯列传》:

於是二世乃使高案丞相狱,治罪,责斯与子由谋反状,皆收捕宗族宾客。

这是秦朝的旧事,李斯下狱,宾客与宗族同捕,可见,宾客本身与权门虽然属于相对松散的“以市道交”,也就是利益交换关系,但在政治上,仍有一定的主从关系,只是不如“家吏”、“家僮”绑定紧密,如《史记·吕不韦列传》记嫪毐:

嫪毐家僮数千人,诸客求宦为嫪毐舍人千余人。

诸嫪毐舍人皆没其家而迁之蜀。

家僮、客、舍人三者分称,客又求为舍人,说明三者是不同的三个概念,家僮即私奴婢,客即食客、宾客,舍人则为亲近“家吏”、“家臣”,而“家吏”与主家的关系就比“客”紧密,所以,会被秦王政迁怒。

总结一下,也就是秦制下,“五大夫”爵有资格“受客”,这个“客”是有一定主从关系的宾客、食客,而非国家分配的佃户或者农奴,其所标志的,正如睡虎地秦墓竹简《奏谳书》展示的“五大夫”爵拥有家吏,是其“封君”身份的特权。

推而广之,即公大夫、公乘二级爵位,虽有“食邑”,却无“封邑”,虽属分封,却为“虚封”。

所以,刘邦的“高帝五年诏”强调了公大夫、公乘两级高爵之上,“皆令食邑”,这就是对秦制的继承和延续。

比较奇怪的是,时隔7年后,汉高帝十二年的“政治遗嘱”中,却只隐约提到了一点军功爵的信息:

其有功者上致之王,次为列侯,下乃食邑。……为列侯食邑者,皆佩之印,赐大第室。吏二千石,徙之长安,受小第室。入蜀汉、定三秦者,皆世世复。吾于天下贤士功臣,可谓亡负矣。(《汉书·高帝纪》)

“下乃食邑”看起来似乎概括了“卿爵”和“五大夫”、“公乘”、“公大夫”的封邑食租,后面又强调了列侯食邑,看起来又像在说列侯和关内侯,对于“入蜀汉、定三秦者”,则仅仅强调了“世世复”的待遇,并不能否定上述两种可能性中的任意一个。

真正清晰的变化,在《二年律令·户律》之中:

(1)关内侯九十五顷,大庶长九十顷,驷车庶长八十八顷,大上造八十六顷,少上造八十四顷,右更八十二顷,中更八十顷,左更七十八顷,右庶长七十六顷,左庶长七十四顷,五大夫廿五顷,公乘廿顷,公大夫九顷,官大夫七顷,大夫五顷,不更四顷,簪袅三顷,上造二顷,公士一顷半顷,公卒、士五、庶人各一顷,司寇、隐官各五十亩。

(2)不幸死者,令其后先择田,乃行其余。它子男欲为户,以为其田予之。其已前为户而毋田宅,田宅不盈,得以盈。宅不比,不得。

(3)宅之大方卅步,彻侯受百五宅,关内侯九十五宅,大庶长九十宅,驷车庶长八十八宅,大上造八十六宅,少上造八十四宅,右更八十二宅,中更八十宅,左更七十八宅,右庶长七十六宅,左庶长七十四宅,五大夫廿五宅,公乘廿宅,公大夫九宅,官大夫七宅,大夫五宅,不更四宅,簪袅三宅,上造二宅,公士一宅半宅,公卒、士五、庶人一宅,司寇隐官半宅。欲为户者,许之。

(4)卿以上所自田户田,不租,不出顷刍槀。

(5)廷岁不得以庶人律‖未受田宅者,乡部以其为户先后次次编之,久为右。久等,以爵先后。有籍县官田宅,上其廷,令辄以次行之。

(6)田宅当入县官而抢代其户者,令赎城旦,没入田宅。

(7)益买宅,不比其宅者,勿许。

(8)为吏及宦皇帝,得买舍室。

(9)受田宅,予人若卖宅,不得更受。

详细分析一下这段律文,涉及的方面极多,不过一个基本的结论就是《二年律令》规定施行爵位对应的田宅授予制,理由就是(9),接受授田、授宅后,无论是赠与还是买卖,都不得再次申请授予田宅,既然有“受”这个程序,就说明汉初国家曾施行过至少一次爵位授田。

(1)和(3)则详细规定不同爵位等级对应的授田宅标准,一个显著的区别就是授田只到“关内侯”爵位,而授宅则到“彻侯”爵位,这实际上与“彻侯”有封国、封地有关,不需授田。

(2)则涉及了田宅继承,如户主死亡,先由“后子”(即继承人)择田,这个继承的过程又涉及到爵位继承的问题,据《二年律令·置后律》:

疾死置后者,彻侯后子为彻侯,其毋适子,以孺子。关内侯后子为关内侯,卿侯〈后〉子为公乘,五大夫后子为公大夫,公乘后子为官大夫,公大夫后子为大夫,官大夫后子为不更,大夫后子为簪袅,不更后子为上造,簪袅后子为公士。

为县官有为也,以其故死若伤二旬中死,皆为死事者,令子男袭其爵。毋爵者,其后为公士。

注意,如果是因公当时殉职或受伤后二十天内死亡,都是“死事者”,让他的儿子继承爵位不减等,没有爵位的则为第一级公士爵。

如果是户主正常死亡,那么除了彻侯、关内侯为世袭继承外,其余爵位均为“减等继承”,卿爵的继承人都是公乘,五大夫的继承人为公大夫,公乘继承人为官大夫,公大夫继承人为大夫,官大夫继承人为不更……以此类推。

除了“后子”之外,其他儿子也有继承,不过这个减等更狠:

关内侯子二人为不更,它子为簪袅;卿子二人为不更,它子为上造;五大夫子二人为簪袅,它子为上造;公乘、公大夫子二人为上造,它子为公士;官大夫及大夫子为公士;不更至上造子为公卒。

这也就意味着,户主正常死亡后,会产生超出“后子”爵位规定的大量富余土地,所以让“后子”先选择田地,然后“它子”再选,哪怕是已经单独立户的,也可以从中继承,如果田宅不够,还要补上。不过如果“宅”不比邻,就不得分配“宅”了。

而三解在《军功授爵,一场虚幻的“平等”春梦》一文中,已经引用过“秦宗邑瓦书”,其中很明确地记载了“右庶长歜”受封“子子孙孙以为宗邑”,也就是说,秦制下“卿爵”是世袭继承封邑的。

汉制的这种“有条件世袭”和“减等继承”田宅的制度规定,明显已与秦制不同。

(6)则表明,田宅存在收入县官的情况,也就是“充公”,结合上面的制度安排,可以理解为诸子以爵位继承后多余部分的田宅要“充公”。

(7)则表明,宅地可以买卖,不过必须在原宅地的旁边,不靠着不许买。(8)更像是例外说明,即官吏和“宦皇帝者”允许买房子。

(4)则是一个阶级照顾条款,卿爵所自行耕种的田地(特别强调了“自田户田”,也就意味着不是所有户田都免租),不要收田租、田刍藁。

综合以上的汉律规定,已经可以确认,至迟到《二年律令》的时代,也就是惠帝、吕后时期,在秦制中位居“高爵”的“公大夫”到“轮侯”(汉为关内侯)之间的12级爵位,已经完全没有传之子子孙孙的“封邑”,而代之以“田宅”授予。

那么,关内侯以下爵位都不再有“封邑”,是不是表明“食邑”也不复存在?

这个变化, 或者说刘邦的政治承诺的“食言”到底发生在什么时候?

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个变化?

先回答第一个问题。

在《二年律令·置后律》还有一条,两简拼接后为:

长爵为下爵、毋爵死事者后,及爵与死事者之爵等,各加其故爵一级,盈大夫者食之。

翻译过来就是,比“死事者”,也就是因公殉职者的爵位高的人,做他的“后”,也就是继承人,以及两者爵位相等的情况下,各自在他的原爵位上增加一级,超过“大夫”爵的要“食之”,也就是给予“税户”或者说“税邑”,也就是“食租税”。

那么,有没有可能是另外的解释,比如折算成钱呢?

在《二年律令》中,这种以物质补偿不够或者不能升级爵位的功劳还有《捕律》中的两条:

能产捕群盗一人若斩二人,爵一级。其斩一人若爵过大夫及不当爵者,皆购之如律。

捕从诸侯来为间者一人,拜爵一级,有购二万钱。不当拜爵者,级赐万钱,有行其购。

赐钱赏功则称“购”,无论是捕杀群盗,还是抓捕诸侯间谍,都是能拜爵则拜爵,不当拜爵则赐钱。

这个特定“法律名词”的存在,意味着汉律中的“食之”,只能是“食户税”。

以上的律文证明,《二年律令》的时代,在彻侯、关内侯的法定“食租税”待遇之外,“大夫”以上爵,也有可能“食租税”,换句话说,“汉高帝五年诏”中的“食邑”不是空头支票,并没有因为施行了普遍的“名田宅”制度而消失,两者是并存关系。

朱绍侯先生发表于《史学集刊》1992年第2期的《从三组汉简看军功爵制的演变》文章中,深入探讨了《敦煌酥油土汉代?燧遗址出土的木简》中6条“击匈奴降者赏令”和《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汉简》中的13条与军功授爵有关的简文,第三组《居延新简》中的相关简文断代为东汉初年,三解且忽略不计。

前两者因为整理、翻译传播较少,被通俗说史作者和“秦粉”糟践的有限,却对理解汉代军功授爵制极为重要,分别引用一下与主题相关的内容,见《敦煌酥油土汉代?燧遗址出土的木简》:

者众八千人以上封列侯、邑,二千石(日本学者大庭脩认为应为“户”)赐金五百。

赋二千石赐诣言及武功者,赐爵共分采邑。

二百户五百骑以上,赐爵少上造,黄金五十斤、食邑。百户百骑……

这三条都涉及到了爵位,第一条缺字处,朱绍侯先生解为“有人(应该指军官)能击降匈奴八千人以上,可以封列侯、采邑”,说法应有误,以汉匈战争的实际对抗来说,大规模的战争其实占少数,边境的骚扰拉锯是多数。

而此处的赏格,更可能是针对匈奴君长,能带8000人以上降服的封列侯,给封邑,主持其事的二千石赐金五百斤,这种匈奴降酋封侯自汉初至武帝时就屡见不鲜。

否则,斩首应该用“级”,用“人”字单位,即说明非斩杀,而若是虏获或逼降8000人规模的匈奴部落,军队规模绝不可能是边境战争,看《汉书·匈奴传》和《汉书·卫青霍去病传》,得到这个战果,往往是大出塞,也就涉及不到地方二千石太守什么事儿。

如果按照大庭脩的解法,“二千石”实为“二千户”,那本就没有太守什么事儿,而可能既是对匈奴君主降人的,也是对边疆守将的,当然,从史书记载看,还真没有非“大出塞”的情况下因招引降人封列侯,邑2000户的例子。

二千石建言及参与获得武功的人,也要赐爵并一同分享采邑(食邑),这实际上还是针对“降敌”之功。

第三条是意思最清晰的,断句改一下,二百户是接上文的,正式开头是“降”五百骑以上,赐爵少上造,黄金五十斤,食邑百户,百骑则(原简阙文,应为如何奖赏的细节)。

否则不能解释,为什么二百户能出500骑兵,100户就只能出100骑兵了,针对同一对象的统计尺度不可能这么含糊,不利于基层执行。

哪怕只看这三条简文,我们也可以清晰地了解到,赐爵少上造是可以食邑百户的(就算原断句,也说明有食邑),当然,对于此令的颁布时间上限,仍有一些争论,不过三解更信服《汉书·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的说法:

故至孝景始欲侯降者,丞相周亚夫守约而争。帝黜其议,初开封赏之科。

汉景帝时才开始有匈奴降人封侯之议,并“初开”封赏之“科”,也就是赏格规条,则这条“击匈奴降者赏令”极有可能是汉景帝时颁布的,一直延续了下来。

也就是说,汉景帝时代颁布了这条招纳匈奴降人的命令,随着汉武帝开河西四郡,敦煌建立了烽燧体系,这条诏令也就扩散到了此处的烽火台,被某位修习律令的小吏保留了下来,作为藏书或者垃圾,又在历史的长河中被遗忘,最终才在20世纪末重见天日。

那么,至少说明,一直到汉武帝后(敦煌汉简最早纪年为汉武帝天汉三年),“卿级”军功爵可附丽“食邑”的制度并没有被废除,只是奖励往往搭配上了“赐金”。

《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汉简》的简文规定则具体得多:

(1)军吏六百(石)以上,兵车御右及把摩(麾)干(竿)、鼓正(钲)钺者,拜爵赐论,爵比士吏。

(2)各二级,爵毋过左庶长。斩首捕虏,拜爵各一级。车斩捕首虏二级,拜爵各一级;斩捕五级,拜爵各二级;斩捕八级,拜爵各三级;不满数,赐钱级千。斩首捕虏,毋过人三级,拜爵皆毋过五大夫,必颇有主以验不从法状。

(3)二级当一级;以为五大夫者,三级当一级。首虏不满数者,藉须复战。军罢而不满数,赐钱级……

(4)虏什二人以上,拜爵各一级;不满……

(5)二千级,若校尉四百级以上,及吏官属不得战者,拜爵各一级,爵毋过五大夫。

(6)捕虏拜爵满五大夫,欲先罢者,许之。

(7)毋过人五级,爵皆毋……

(8)可击之,能斩捕君长有邑人者,及比二千石以上,赐爵各四级;其毋邑人,及吏皆千石以下至六百石,赐……

(9)从军,斩首捕虏,爵禅(单)行,至右更。

(10)其士吏以上拜爵者,皆禅(单)行,得至……

(11)斩首捕虏者,勿赐爵。

(12)约者,军吏赐爵三级,也(他)吏卒赐此不能得者,赐其令爵三级,五……

(13)长以上食邑二百户,斩……

(14)凡为公乘者……

(15)城战斩首捕虏,毋过……

这里的引用,除了朱绍侯先生文章中的13条,三解又多加了几条,都和军功爵有关,而且是西汉后期,约为宣帝、成帝时代的军事律条。

其中很明确地展示了,汉代后期的军功授爵制度实操中,并不像很多人根据《商君书》和《韩非子》记载中想象的, 一颗脑袋=一级爵位。

恰恰相反,砍脑袋的人与被砍脑袋的人的身份,决定了爵位的赐予,比如校尉部斩首四百级以上者,属吏没能参战者同样拜爵一级。

最重要的是,在(2)中,明确规定了“斩首功”的标准,即斩首2个,升爵1级,5个升爵2级,8个升级3级,在军队罢归解散之前,这个数字可以累计,如果实在凑不够升爵的脑袋,就每个脑袋赐钱1000钱,但是,个人斩首升爵总共不能超3级,更不能超过“五大夫”爵。

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8),脑袋的价值并不以军队中的身份而定,而是以社会身份而定,所谓“君长有邑人者,及比二千石以上”一个脑袋顶4级爵位,所谓的“无邑人,及吏皆千石以下至六百石”,前者是“有土有民”的“君长”,也就是“封建”的列侯和关内侯了,同等待遇的官职在比二千石以上的现任官吏;后者则是没有封邑的“君长”,那范围就大了,“食邑”、“食租税”的有爵位的贵族,与六百石以上、千石以下的现任官同等待遇,基本上就是卿爵了。

按照《二年律令·赐律》的规定:

赐不为吏及宦皇帝者,关内侯以上比二千石,卿比千石,五大夫比八百石,公乘比六百石,公大夫、官大夫比五百石,大夫比三百石,不更比有秩,簪袅比斗食,上造、公士比佐史。毋爵者,饭一斗、肉五斤、酒大半斗、酱少半升。司寇、徒隶,饭一斗、肉三斤、酒少半斗、酱廿分升一。

吏官卑而爵高,以宦皇帝者爵比赐之。

公乘就是个坎儿,正好是自它以上的五大夫+卿,是六百石以上, 千石以下。

偏偏在(14)里有这么一个残句“凡为公乘者”,可见此爵位至少在西汉中晚期军中已经有身份特殊性。

当然,更新鲜的是(1),“军吏”只有执行特殊任务的“六百石以上”的,才可以比拟“士吏”赐爵赏功,说明“士吏”是军队中一个特殊的阶层,或许为有印绶的国家常设军职,以区别于临时授予的“军吏”职务;也可能是“宗室”、“列侯子”、“卿子”之类的高爵贵族子弟担任的军职。

比如(10)中就写道“士吏”以上拜爵者,同样为“单行”,没有写赐爵的上限,但可以明晰他们属于例外于普通官兵的特殊存在。在(9)中,虽然前面缺少了“谁”来从军,但其待遇是“单行”,赐爵的上限可以达到“右更”,是简文中所见的最高爵级。

大胆猜测一下,贵族子弟和高官子弟,或是有秩禄的常设武职高官,在这个拜爵制度体系里是各自设置天花板的,人家不但起步比普通士卒高得多,同等功劳的酬功上限也要高得多。

另外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对于不同级别的官、兵,有“勿过五大夫”、“勿过左庶长”的天花板。

“勿过五大夫”还好理解,因为处于“大夫爵”和“卿爵”的门槛,在《二年律令》中也有很多“五大夫以下”如何如何的记载,如:

赐棺享而欲受赍者,卿以上予棺钱级千、享级六百;五大夫以下棺钱级六百、享级三百;毋爵者棺钱三百。

赐予棺椁,只分了三个等级,即卿以上,五大夫以下和无爵者,这还只是个典型例子,类似的区分还有很多,不过多数属于礼仪资格的界定,虽然重要,却不“致命”。

但是“左庶长”却完全不同于“五大夫”,属于“卿爵”的起始,什么样的功劳能够突破“大夫爵”和“卿爵”之间的“钢板”,还一次可升2级?这个我们不得而知,却可以确定一点就是至迟到西汉中晚期,“五大夫”到“左庶长”之间的“鸿沟”,已经搭了跳板,允许通过了。

解释上述的现象,学术界很早就已经有学者(比如朱绍侯先生)提出汉代“民爵”和“吏爵”分化的问题,即给“民”的爵位和给“吏”的爵位分开,这个区分的爵级,就是“公乘”。

以结果论,《后汉书·明帝纪》记载的东汉明帝关于赐爵的诏书点名了当时的界限:

爵过公乘,得移与子若同产、同产子。

意思很简单,爵位超过公乘,可以把多出的爵级给儿子、兄弟和侄子。

这一政策配合着东汉频繁的“赐民爵”,导致的结果是,在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户籍簿》中,吏民普遍拥有“公乘”爵,且仅见“公乘”爵,也就是遍地都是“公乘”(见凌文超《汉初爵制结构的演变与官民爵的形成》,《中国史研究》2012年第1期),军功爵的社会组织意义已经彻底消失。

但是,我们要注意的是,历史是一步步发展的,不是写好了剧本从A到B,东汉的剑没法拿来斩西汉的人,甚至拿汉武帝时候的制度来倒推汉高祖时代的制度都往往充满了谬误。

我们需要寻找当时的材料,才能解答上文中提出的第二个问题。

据《汉书·高帝纪》记载:

(汉高帝八年)爵非公乘以上毋得冠刘氏冠。

非公乘以上,即公大夫(含)以下不得戴刘氏冠,实际上是一个身份限制,这个卡口,正与《二年律令·户律》中记录的“授田宅”的数量级“跃升”对应:

公乘廿顷,公大夫九顷。

公乘廿宅,公大夫九宅。

这两条记载,以及《二年律令·徭律》中“自公大夫以上,勿以为徭”的律文,恰恰是现在已知的秦律所不未有论及的,“刘氏冠”的礼仪化,秦朝肯定没有;高爵授田宅,秦朝也没有,因为他们“食邑”;不更以上发徭,秦律也没有提及。

也就是说,这些都是汉律在新时代条件下增加的,那么,就必须考虑汉初特殊的背景,以及这些法律成型的时代。

“高帝五年诏”规定,从军的军吏卒,最低爵为“大夫”,此后的高帝十二年、惠帝元年、惠帝五年、高后元年,4次赐民爵,户一级,一般认为,《二年律令》的“二年”即高后二年,也就是说,在此律令编定之年,高帝五年在军的60万汉军,全部都是“五大夫”爵。

“五大夫”爵后子为“公大夫”爵,二子为簪袅,它子为上造。

结合起来看,就明白“公大夫”爵的特殊性了,等于是在“徭使”待遇上对汉军老兵继承人的一个定向优待,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是《二年律令·户律》中明确提到的“未受田宅者”要排队,先按立户时间排,再按爵位高低排,也就是说,有不少人根本没分到田宅,只能等待,叔叔辈的高爵还没有分着,这些“爵二代”在父亲去世前可不只能啃老?

还是先算一笔账:

汉高帝五年,授予60万人“大夫”爵,每人5顷地,也就是3亿亩。

汉高帝十二年:升为官大夫,4.2亿亩;

汉惠帝元年:升为公大夫,5.4亿亩;

汉惠帝五年:升为公乘,12亿亩;

汉高后元年:升为五大夫,15亿亩。

西汉平帝时全国耕地总数才82705.3万亩,冒尖了,到了吕后时代,60万个“五大夫”爵就是15亿亩,比西汉末年的总耕地数还多一倍。

也就是说,在汉高帝五年定爵的时代,60万“大夫”爵,不考虑任何高爵部分,需要3亿亩授田,理论上还有可行性,而更高级别的军吏则有“食邑”,也就是吃“税户”,完美执行,其实就建构了一个理论上可执行的纸上模型。

但是,“汉高帝五年诏”也提到:

爵或人君,上所尊礼,久立吏前,曾不为决,其亡谓也。

也就是说,汉朝的军功授爵制刚开始施行,“高爵人君”就分不到他们的合法权益了,只能一遍一遍地跑待遇申请。

为啥?

根子就是“高帝五年诏”里提到的另一处:

民前或相聚保山泽,不书名数,今天下已定,令各归其县,复故爵田宅,吏以文法教训辨告,勿笞辱。

百姓离籍,户口散失,哪儿有那么多“税户”可封?哪怕是分封了“食邑”,高爵的经济利益实现与“户”有关,在老兵普遍授予“大夫”爵的情况下,这些“被统治者”的户田能有多少?没有田地的农户又能给“高爵人君”提供多少“田租税”?

万幸,司马迁老师在《史记·货殖列传》早就想在了前面:

今有无秩禄之奉,爵邑之入,而乐与之比者。命曰“素封”。封者食租税,岁率户二百。千户之君则二十万,朝觐聘享出其中。庶民农工商贾,率亦岁万息二千,百万之家则二十万,而更徭租赋出其中。衣食之欲,恣所好美矣。

起码司马迁看到的西汉封君,食租税的收入是1年1户200钱,那么,不同爵级的封邑户数又是多少呢?

遗憾地是,西汉建国后,关内侯以下的食邑户数,不见于记载,我们只能用关内侯作为一个上限参考,而这个参考本身就很纠结,汉高帝奖赏刘敬,曾封关内侯、二千户,号为建信侯,看起来很多。

但是,西汉一朝已知的关内侯食邑户数一般就在“二百户”到“三千户”之间,据统计,载于《史记》、《汉书》的关内侯食邑数,平均只有645户。(见罗庆康:《西汉财政官制史稿》,河南大学出版社,1989年出版)

拿这个户数作为上限,还真是惨,一年收入不过12.9万钱,相当于什么呢?

相当于丞相2个月的俸钱(丞相月俸钱6万),御史大夫3个月的俸钱(御史大夫月俸钱4万)。

张家山汉墓竹简《奏谳书》中记录了汉初的奴婢价格:

(汉高帝)十一年八月甲申朔丙戌,江陵丞骜敢谳之。三月己巳大夫辞曰:六年二月中买婢媚士五(伍)点所,贾钱万六千。

也就是说,一个女奴价格是16000钱,平均收入水平的关内侯一年“食租税”收入12.9万钱,不吃不喝可以买8个女奴,像刘敬这种二千户的“富裕”关内侯,可以买25个女奴,而高后八年,吕后封“中宦者令”为关内侯,食邑五百,则只能买6个女奴。

《居延汉简》中在记载汉元帝时肩水金关候长礼忠家产时,也提及了西北边境的奴价:

小奴二人,直三万。

大奴一人,二万。

那么,像李敢这样在汉武帝元狩四年得封二百户的关内侯,一年的收入不吃不喝也就买2个大奴。

当然,楚汉之争时,刘邦分封食邑非常大方,远远多于几百,但是总有一个限度,正好,张家山汉墓竹简《奏谳书》中的一个案子,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可能性。

我们曾经讨论过“新郪信案”,其中的几位主角很有意思,全都是高爵者,在审决腰斩之前,还升爵为“关内侯”。

其中,主犯“信”,职务是新郪县令,却是一个“老资格”,因为在楚汉战争中坚守荥阳有功,他从“故右庶长”被封“楚爵”——广武君,秩六百石,而他的几个同案犯,干脆是一百二十石的小官,却也曾经是“楚爵”的封君——苍,壮平君;赘,威昌君;丙,五大夫。

按照楚爵制,卿、执帛、执珪都可以加“封君号”,而这些“楚君爵”到了汉军改秦爵制,全部换成了秦味儿的“汉爵”,直跃“大庶长”。

这些“楚爵”封君,有没有“食邑”?“信”的“秩六百石”表明,要么没有,要么就是与“享受六百石同等待遇”。

据《居延汉简》中《建武三年居延都尉吏奉例》记载:

居延都尉丞,奉谷卅石;居延令,奉谷卅石。

此二职位,秩为六百石,但却是东汉的改用谷充官俸的新制,偏偏没有西汉的记载,只有比六百石的“侯”,在《居延新简》的《五凤四年奉禄簿》中记作:

侯一人六千。

也就是比六百石官俸钱为6000钱/月,《二年律令》时代实无“比秩”官系统,但是可以拿这个俸钱数做一个待遇参考,本身爵也是“比”秩待遇的,一年也就是7.2万钱,相当于“食租税”360户。

拿30石谷来算,也就是一年360石谷,在居延汉简贯穿100多年的记载里,也有不少粟价、大麦价、黍米价等等,最多者为粱米价200钱,最少者为丰收时的粟价35钱,一般情况为100—150钱/石,哪怕取最高值,一年也不过5.4万钱,相当于食租270户。

也就是说,楚汉之争时,刘邦所给与“楚爵”封君的食邑,可能就是《商君书·境内篇》给予“高爵”——公大夫、公乘、五大夫的食邑“起步价”,300户,而且还不是人人都有,像“苍”的“壮平君”和“赘”的“威昌君”连秩石数都没写,十有八九没有。

当然,“新郪令信”本人的经历也很奇特,由秦爵“右庶长”,跳到楚爵“广武君”,这个封君位还带着秩级,又绕回了秦爵“大庶长”,本身就展示了楚汉战争中汉军爵制的诡异变化。

其实联系下《史记·淮阴侯列传》中韩信的一段话,或可解开疑窦:

(项羽)至使人有功当封爵者,印刓敝,忍不能予……今大王(刘邦)诚能反其道:任天下武勇,何所不诛!以天下城邑封功臣,何所不服!

荥阳之战,正是楚汉拉锯的关键阶段,“信”如果按照秦爵军法授爵,不过也就是从“右庶长”爬到“左更”,距离裂土封侯还有7、8级,秦汉之际的豪杰,既好利,更好名,可谓名在利前,所以才有项羽的名句:“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

在军事危急时刻,汉王国随时朝不保夕,哪儿管那么许多,先“封君”再说,有实职的军吏“信”还能给个秩禄,没有实职的,比如“苍”、“赘”等小军吏,干脆给你个空头“封君”名号让你自己爽一下。

所以,我们基本可以确认的是,在楚汉战争悬而未决的时刻,刘邦所封的大批楚爵“封君”就是个急就章的安慰奖,全都积压到战争胜利后,一并解决。

跟着才有了“高帝五年诏”对于郡县长吏的喊话,潜台词是,我只管封爵赏功,怎么执行是你们的事儿,我不管,我不听。

问题是,他的“公大夫”、“公乘”以上食邑,又弄了60万“大夫”等候“授田”,有没有操作的可能性?

肯定没有啊,“大夫”爵已经占去了3亿亩的“授田”,这还是在不考虑刘邦明令的“复故爵田宅”的明令的情况下,即尊重秦朝的土地所有制的情况下,进行“新人”的授田,可如果秦王朝当年有多大3亿亩的“公田”,或者说“荒地”,秦始皇何必搞什么“黔首自实田”?

而“食邑”的落实,问题一样,将官府治下的百姓租税转交到“高爵人君”的手里,天下凋敝,百姓离散,转交完了,政府还有没有收入来维持正常运行?

以汉初列侯为例,刘邦共封144个,其中有部分未记载封户数,平均封户数为2400左右,总数为333,600户,汉初的总户数也就是300万—360万之间,已经占了10%。

当然,天下一共54个郡,汉郡占15个,刘邦又先后封了113个关内侯,这部分“食邑”就在关中了,哪怕按照上文中的“平均水平”645户计算,汉郡还要拿出72885户的财政收入供应他们,占关中汉郡可能户口(天下的三分之一)的7%左右。

而我们看到刘敬所封的食邑,足有2000户,而他还只是一个“团队新人”,老人们总不至于太差吧?按照2000户来算,关中地区就要划出22.6万户的收入养活功臣,占到汉郡可能户口数的20%,甚至更高。

这还不算完,还有“公大夫”、“公乘”以上12级“高爵”,60万士兵都是“大夫”的汉军,他们的长官会有多少?现在我们没有充分的资料说明,只能假设。

哪怕是《赐律》中比“六百石吏”的公乘起跳,收入比拟其月俸钱,因为不享受在职“显大夫”的优免,日子也不如对方,见《汉书·惠帝纪》:

今吏六百石以上父母妻子与同居,及故吏甞佩将军都尉印将兵及佩二千石官印者,家唯给军赋,他无有所与。

“六百石吏”不交税,在军役上也是免除的,所以,300户左右规模的的“食邑”收入,实在很少。

可哪怕我们假设有1000个“高爵”有300户的“食邑”,也需要至少30万户,这又占到了天下户口数的10%。而从《奏谳书》的有限记录来看,汉初县级长吏多有“卿爵”,1000个“高爵”实在不算多,甚至可以说太少了。

根本不需要细算,我们就可以知道,如果按照秦律的标准让“高爵食邑”,最终的结果就是新生的西汉王朝成为没有财政收入的“穷光蛋”。

统治者必须寻求解决方案,一方面能够让国家机器维持下去,另一方面让自己的基本盘不至于离心的办法。

《二年律令·户律》告诉我们,汉朝的解决方案就是改“食邑”为“授田宅”。

这也是第三个问题的答案,就是为什么仅仅十几年间,刘邦的政治承诺就不作数了。

一个非常好玩的事实就是,300户的“食邑”收入只有6万钱,曾引用汉高帝七年醴阳令恢盗卖官米案的数字,醴阳在南郡境内,其盗卖米价为175钱/石。

也就是说,“食邑收入”相当于342.86石米,《汉书·食货志》和《里耶秦简》都显示当时亩产平均1.5石左右,即228.57亩土地一年的粮食产出,也就是2.28顷,比第三级“簪袅”爵授田3顷还少一点。

当然,种地你得卖力气,“食租税”就完全省力了,成本收益终归还是“食邑”好些,但是,如果给你的是“公大夫”的9顷“授田”呢?也就是900亩,通过佣耕租佃的方式放出,以“五五分租”的方式,田主获得675石,同样的粮价,可得118,125钱,相当于600户的“食租税”。

在此条件下,以“土地收入”替换“食邑收入”,是一个双赢的好买卖,也容易被“高爵”接受。

而这也正好可以解释田宅授予为什么会出现爵位的“跃升层”,而且是在“公大夫”到“公乘”之间,而非秦制中,“士爵”到“大夫爵”(“不更”到“大夫”)的“跃升层”。

事实上,汉朝法律完全继承了秦朝这个“阶级天花板”,见《二年律令·傅律》:

大夫以上〔年〕九十,不更九十一,簪袅九十二,上造九十三,公士九十四,公卒、士五九十五以上者,禀米月一石。

大夫以上年七十,不更七十一,簪袅七十二,上造七十三,公士七十四,公卒、士五七十五,皆受杖(仗)。

大夫以上年五十八,不更六十二,簪袅六十三,上造六十四,公士六十五,公卒以下六十六,皆为免老。

不更年五十八,簪袅年五十九,上造六十, 公士六十一,公卒、士五(伍)六十二, 皆为睆老。

民产子五人以上,男傅,女十二岁,以父为免者。其父大夫也,以为免老。

不更以下子年廿岁,大夫以上至五大夫及小爵不更以下至上造年廿二岁,卿以上子及小爵大夫以上年廿四岁,皆傅之。

在过往的文章中,三解已经解释过,“傅”是男子可以去“服军役”的年龄,而“免老”则是解除义务的年龄,睆老是将近“免老”的轻役优待期,上述这段律文中,最显著的一点就是“大夫”爵以上享受统一待遇,而“大夫”爵以下的“士爵”四级+无爵一级,各有不同。

“大夫”爵以上者干脆不需要“睆老”阶段,因为他们的“免老”年龄只有58岁,直接等于“不更”爵的“睆老”年龄。

在这种年龄优待上,属于“两头挤”,即大夫以上爵的子弟(小爵,即包括后子、它子等人,在未傅时依照父亲爵位而得的不同爵位)一方面“傅”的时间晚2年、4年,另一方面,免老的年龄又统一缩减,比最低等的公卒要早8年,里外里是要少12年的负担。

当然,为了鼓励生育,汉律还“开了个挂”,规定百姓生子5个以上,男孩已经“傅籍”,女孩年满十二岁(即婚龄),允许其父免老。如果生子5个以上,其父是大夫的,本人可以免老。

这里又有对“大夫”爵的优待,《二年律令·徭律》中也提及了“大夫”爵:

发传送,县官车牛不足,令大夫以下有訾(赀)者以赀共出车牛及益,令其毋訾(赀)者与共出牛食、约、载具,吏及宦皇帝者不与给传送。

节(即)载粟,乃发公大夫以下子未傅年十五以上者。补缮邑,除道桥,穿波(陂)池,治沟渠,堑奴苑,自公大夫以下〔上〕,勿以为(徭)。

“大夫”以下,按照《二年律令》的书写惯例,就是大夫(含)以下,即包含大夫爵,而下面律文中的“公大夫以下子未傅年十五以上者”其实说的是“公大夫”爵以下的儿子超过15岁却没有傅籍的那部分,而“公大夫”爵“后子”爵为“大夫”、“它子”爵为上造。

也就是说,“大夫”爵还要服运粮的徭使,而更广泛的徭使,修城墙、修桥治河,这些营造性的活儿,自公大夫以上(整理小组认为是“上”)不需要参与,也就是说,官大夫、大夫,还要服这些徭使。

而岳麓书院藏秦简《徭律》中秦朝的规定却是:

发?(徭),自不更以下?(徭)戍……

与秦不同,在《二年律令》中明确提及“不更”的“坎儿”的,只有《户律》中的一条:

????令不更以下更宿门。

这是涉及到看大门的值夜班的安排,属于社区服务,在同律中,邑门的开闭值守,明确写为“募民”,也就是不属于徭使,并不影响上述的结论。

也就是说,在汉惠帝、吕后时代,需要承担一般意义上的“徭”的爵位,要比秦的规定高好几级,蔓延到了秦制中的“贵族阶层”起步门槛儿之上。

这种现象的出现原因,包含了诸多因素,在过往的文章中,三解已经讨论过,秦律体系之中,“徭使”的对象,以隶臣妾、居赀等各式刑徒、债务奴为优先,而汉律体系之中,“徒”固然继续存在,却远不如秦律之中多见,“徭使”任务的平民化势在必行。

但是,在“徭使”对象的规范中,汉初军功爵相对秦的军功爵有明显“贬值”,贵族不“贵”了。

甚至秦朝和西汉开国时的法定“食邑者”,比如“公大夫”的“后子”,父亲如果死去,在秦制下,肯定还是“公大夫”,哪怕在汉朝其父因公殉职,依旧是“公大夫”爵,可在其父未死的情况下,他本人还要服“载粟”之徭,这个活儿,在秦朝可是明令由隶臣妾、居赀、鬼薪白粲、城旦舂优先的……

问题是,时代变了,秦末的战乱让人口大量流失,人力资源甚至比土地更珍贵。

《汉书·惠帝纪》中记载:

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筭。

对此诏令,应劭的注释是:

国语:越王勾践令国中女子年十七不嫁者父母有罪,欲人民繁息也。汉律:人出一筭,筭百二十钱,唯贾人与奴婢倍筭。今使五筭,罪谪之也。

之前三解考证过,汉初应该没有每人没算120钱的定额,所以应劭此处所言的汉律,应该也是他所见到的东汉时代保留下来的汉律,商人和奴婢加倍收算钱,但是,女子15岁不嫁就惩罚性地收取5倍算钱,这个却肯定是汉初的制度。

结合《二年律令·户律》中说女子十二岁算成年,西汉初年为了增加人口也算是拼了,12岁的女孩就嫁人……

只不过远水解不了近渴,结婚再早,孩子成年也需要十几年时间。

而“高帝五年诏”颁布后,60万“大夫”爵的合法待遇是3亿亩土地(1级爵位1顷田,秦制也如此),也就需要300万户5口之家来耕作,也就是1500万人,可全天下总共才1500万—1800万人口,怎么可能实现?

就算是想施行奴隶劳动,按照上文中的比价,西汉初年,南郡的一个成年女婢价格相当于91.42石米,即61亩田地一年的产出。

对于缺少浮财蓄积的军功授爵阶层而言,哪怕是2000户的关内侯刘敬,一年的全部收入也只够买25个女奴,5口之家作百亩,就算把女人当男人用,25个奴婢也只够耕种500亩土地。

所以,“高帝五年诏”自其颁布之日起,就是一纸空文,根本就不可能落实。

“跃升层”落在“公大夫”到“公乘”之间,等于是比“汉高帝五年诏”中说的“高爵”标准又提了一级,反倒可以让我们反推此政策施行的时间。

这个政策施行的时间,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汉高帝五年的“大夫”爵,在汉惠帝五年升为“公乘”后,相当于60万汉军老兵都跃升到了“公乘”之后,所订立的新制度。

因为在汉高帝十二年三月,刘邦仍旧在强调“其有功者上致之王,次为列侯,下乃食邑”,“高爵食邑”制度应该并未由他否决。

直到他儿子登基,反而“赐民爵一级”,是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吗?

绝不可能,《二年律令》里关于“授田”排队的规定,很明显仍存在“授田”不得的问题。

那么,只有一个可能,就是汉惠帝改变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反正虱子多了不咬,债多了不愁,汉高帝十二年五月之后的汉惠帝元年十二月,也就是相隔7个月后,又一次“赐民爵一级”,这回连理由都很难找了,毕竟不过年不过节。

最大规模的“大夫”爵,此时升到了“公大夫”爵,而原本的“大夫爵级”中的“高爵”,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已经全部堆在了“五大夫”爵上。

其实,对于这60万“大夫”爵,5顷土地他们没法完全耕种,9顷土地还是没法完全耕种,而原本“高爵”的“食邑”也不可能有什么增长,只是提升了礼仪待遇罢了。

到了汉惠帝五年,长安城修成,赐民爵一级,两者是否有必然联系,很难确知,但此时,60万“大夫”爵又升到了“公乘”,即所有“大夫爵级”的军功收益阶层,分别集中在“公乘”和“五大夫”两级里。

以25顷田地置换几百户的“食邑”,不难理解,可如非此次赐爵至吕后元年再次赐爵之间动议施行全面的分级“名田宅”,则“公乘”爵的特殊地位就难以理解,《二年律令》中唯一一个可说的,可能就是“卿爵”后子为“公乘”。

但是,如果我们结合《二年律令·捕律》和《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汉简》的记载:

斩捕首虏二级,拜爵各一级。(《二年律令》)

能产捕群盗一人若斩二人,爵一级。(《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汉简》)

就会发现,早在《二年律令》的时代,已经施行的是“斩首二级拜爵一级”,完全不能以《商君书·境内篇》中的斩首一级拜爵一级对应解释了。

推而广之,《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汉简》的军律规定,至少在制度原则上,就是从汉初发展下来的,甚至可能是从秦朝成熟的军律中继承来的。

而在《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汉简》中又有“凡为公乘者”的残句,以及汉高帝八年对刘氏冠的规定,都说明,“公乘”爵可能存在与军事行为直接相关的界限。只是不为我们所知。

那么,《二年律令·户律》中分级授田的规定施行,就有另外一个时间可能,即吕后元年赐爵后,所有低于“卿爵”的军功授爵者,全部集中在“五大夫”爵,成为一个稳定的、共同权利体。

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二年律令·户律》有如下规定:

自五大夫以下,比地为伍,以辨为信,居处相察,出入相司。

到了汉昭帝时,标准又变了,见《盐铁论·周秦》:

故今自阙(当为关字)内侯以下,比地于伍,居家相察,出入相司。

之前的文章里,三解曾经引用了《户律》这句话,当时理解有误,成稿会予以修改,即秦朝的“编民什伍”只会针对“民”,也就是“大夫”爵之下的百姓,至少,“公大夫”以上食邑者是绝不会与民编伍的。

而汉初“自五大夫以下”即包含了“五大夫”爵,实质上是将原本的“贵族爵”平民化,其生活居所与编户齐民等同,则完全失去了“宗邑”、“食邑”等等“封建”特权,只是拥有更多礼仪和经济特权的平民罢了。

这种特权最直观的就是《二年律令·贼律》的一条:

所殴詈有秩以上,及吏以县官事殴詈五大夫以上,皆黥为城旦舂。

“殴詈”即打骂,吏,只要是有秩以上的吏,人身不受侵犯,而“有秩毋乘车者”只是一百二十石的小吏,而官吏因公事打骂五大夫以上爵位者,才与上述相同,黥为城旦舂。

“公乘”也是相当于六百石的“显大夫”,却不在上述律文的保护之列,说明“公乘”并不是社会管理意义上的重要节点,而“五大夫”是,等到汉武帝朝之后,连汉初还保持“贵重”的“卿爵”也不值钱了,满街走了,才会出现“关内侯以下比地于伍”的情况。

只不过,“贵族”阶层权利的下坠,往往并不只是“制度规定”带来的后果,而是社会运动的副产品。

据《汉书·惠帝纪》记载:

(汉惠帝六年)令民得卖爵。

根据贾谊在《汉书·食货志》中说的:

汉之为汉几四十年矣,公私之积犹可哀痛。失时不雨,民且狼顾;岁恶不入,请卖爵、子。

汉高帝、惠帝、文帝时代的允许百姓卖子、卖爵,都属于荒政的一部分,而汉惠帝五年夏天,刚刚发生了大旱灾,“卖爵令”下在了汉惠帝六年十月至汉惠帝六年六月之间,有两种可能性。

一种是,这场大旱灾可能持续影响到了当年冬天、次年春天青黄不接的时候,所以,才因为公私蓄积不足,不得不允民卖爵。

这实际上也反证了汉初高爵者的合法收入、生活水平并没有达到他们理论上“人君”的层次,而是和其他的编户齐民一样,“民且狼顾”,否则以他们家庭人口占全国人口1:5的比例,一户2000亩土地,还不能为大汉帝国的荒政事业做点贡献?

问题在于没有劳力耕种的土地,有与没有并无区别,汉帝国的老兄弟们既然找不来1500万人为他们开垦3亿亩土地,就更没有办法找来6000万人为他们耕种只在纸面上的12亿亩土地。

另外一种可能就比较有意思了,即“令”民得卖爵,而不是“被动允许”民卖爵,也就是下达了“令”,是以法令的形式,确定了百姓卖爵的程序和操作性,很有可能根本与前一年的旱灾无关。

这种策略与《史记·平准书》中说的:

孝惠、高后时,为天下初定,复弛商贾之律,然市井之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吏。

恰巧可以互为表里,即放松对商贾的管制,具体的措施,正与《韩非子·五蠹》中的说法相合:

今世近习之请行,则官爵可买;官爵可买,则商工不卑也矣。

之所以如此,道理很简单,汉初由“食邑分封制”走向“普遍授田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人力不足,而农耕人力不足的问题根本无法在保证“军功授爵阶层”利益的前提下解决,两者完全是南辕北辙的矛盾。

这部分“新贵族”的存在,一方面,保障了汉王朝无惧于任何集团外挑战,另一面,为了养活他们,满足他们,也基本掏空了汉帝国的直辖领地的家底。

在汉高帝时代、汉惠帝、吕后时代对于兵事的谨慎,如冒顿单于致信侮辱后,汉廷的屈辱接受,与其说是对自我欲望的抑制,不如说是被分光了家底的无奈。

所以,吕后一朝象征性地“置孝悌力田二千石”,以为劝农,实质上却是“兴商”,而汉文帝继位后,屡屡劝农,实质上捡了惠帝、吕后的恢复经济的成果,进行贫富之间、农商之间的资源调配,所以才有“入粟拜爵”的盛况。

需要注意的是,《汉书·食货志》记载:

今令民有車騎馬一匹者,復卒三人。

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乃复一人耳,此其与骑马之功相去远矣。

也就是说,到汉文帝十三年左右,“五大夫”爵的权益只能“复”一人,也就是本人不预“徭与役”,而百姓家中养战马一匹,就可以复“卒”三人,“五大夫”的特权越来越不值钱。

到了汉景帝二年,更是出了“大招”:

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汉书·景帝纪》)

过往常说这是“休养生息”的善政,结合《二年律令·傅律》来看,才能明白,原本平民就是二十乃傅,只有“大夫爵”和“卿爵”有特权,为22岁、24岁傅,景帝实际上是取消了这两大阶层的“傅籍”的特权,搞了一个全国一盘棋,也是为了弥补国家可调配人力资源的匮乏。

政治上的影响,我们先不谈,只说经济上的,据《汉书·食货志》:

哀帝即位,师丹辅政,建言:……孝文皇帝承亡周乱秦兵革之后,天下空虚,故务劝农桑,帅以节俭。民始充实,未有并兼之害,故不爲民田及奴婢爲限。

师丹的本意是谈兼并,我们看这段追述,却应该看“不为民田及奴婢为限”,也就是说,至迟至汉文帝时代,已经没有土地和奴婢的限制,换句话说,普遍爵位授田制已经彻底废弃,这也与上文中,晁错说“五大夫仅复一人”正配套,如果“五大夫”还要对应2500亩田地,入粟拜爵完全就是个赔本的买卖。

百姓普遍性的“高爵”,也让田宅占有的限额成为纸上的故事,现实中很难碰到头顶,一个反面的例子就是吴王刘濞造反后,只提到了用金钱赏功,而没有论及授予田宅,这都说明,经过几十年的商品经济发展,“舍本求末”已经成为潮流。

更凶狠的冲击,来自于皇帝本身,汉惠帝在位赐民爵3次,吕后1次,文帝2次,景帝就达到了8次,比如开国时的“大夫”爵老兵,在吕后时代升爵为“五大夫”,后子为“公大夫”,经过文帝、景帝的10次赐爵,也肯定都到了“五大夫”爵级。

等于说,汉兴之后60年,“五大夫”爵的数量仍然不低于60万人……再加上“入粟拜爵”可以突破天花板,“后子”之外的“它子”也有很大可能性跃升到“五大夫”爵。

汉景帝不仅赐民爵,还赐“中二千石诸侯相爵右庶长”,对于原本作为“宦皇帝者”的重要来源的“卿爵”,血统贵族的“蓄水池”,进行了直接干预。

另外,《史记·平准书》上还说:

孝景时,上郡以西旱,亦复脩卖爵令,而贱其价以招民。

也就是说,汉景帝把三种破坏军功爵制的行为都干了个遍,到他公车晏驾时,给汉武帝留下的“五大夫”恐怕得有近百万人,曾经贵重无比,担当秦汉宫廷“宦皇帝者”的后备军的“高爵子弟”,到了这个时候,已经淆乱乾坤,龙蛇混杂。

更重要的是,到汉武帝元狩四年军功爵已经明显摇摇欲坠,《史记·平准书》上的说法是:

法既益严,吏多废免。兵革数动,民多买复及五大夫,徵发之士益鲜。

战争不断的环境下,百姓多卖爵五大夫以“复一人”,甚至导致“征发之士”越来越少,要知道,此时的汉帝国已经是拥有3600万人口的“强国”,竟然混到了“兵员枯竭”的地步,可想而知,之前的军功授爵制已经败坏到了什么程度?

要知道,军功授爵制的本质并不是“尚武精神”的加油站,而是一整套社会管理机制的结合体,其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对农业社会中分散的编户齐民,进行身份的“锚定”,并进行原始的量化管理。

同时,维护贵族阶层的存在与特殊性。

而汉朝初年对于军功爵制的改造,实质上是在淡化了它的“管理组织”特性的基础上,借用了它的“名”,执行的利益集团内部的权益分配,而忽略了军功授爵制度从来都不是一个独立经济制度的事实。

这种原初阶段的主动“误读”和“错用”,造成的结果就是,后惠帝、吕后时代的汉王朝,经济的快速恢复,伴随着社会秩序和政治、军事组织的动摇乃至瓦解。

只不过在文帝时代,一方面抑制权力欲望不兴大役,另一方面修修补补,反倒集中了权力,稳住了盘子。

等到景帝时代的“急刻政治”和一步步走向“奢侈”,在天灾、人祸迭出的情况下,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必然让政治走向保守,更加趋向恢复秦制。

捱到汉武帝继位,汉帝国其实已经危机四伏,主动适应勃勃发展的商品经济,皇权必然旁落,已经羽翼渐丰的豪强,正在窥伺着时机;而退回秦制的耕战体系,整个官僚组织乃至于宫廷都已无法适应,强硬为之,皇帝也将沦为孤家寡人。

简言之,“耕战时代”彻底终结了,或者说,“周制”,这个用礼乐聘享包装起来的“军国”最后的残迹,就在汉初的60年间,走到了尽头,正是面临这样的“千年大变局”,汉武帝的“救时之举”才更显特别,因为他的无心之举,最终成为之后2000年中国政治制度的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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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明朝灭亡,皇室后代都躲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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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灭亡皇室后代都躲哪里去了?

大家都知道,明朝当时灭亡的很惨,与其说惨,也可以说是崇祯帝的铮铮铁骨,宁可自缢决不投降,那么明朝灭亡之后,皇室的后裔都躲在了哪里呢。

首先,皇室大多数的后裔都与明朝一起陪葬了,当时在知道明朝灭亡在即,于是崇祯皇帝为了不让皇室后裔还有嫔妃们落入起义军的手中,便是亲手将她们杀死,其中就也包括有很多年龄尚且幼小的皇子公主,虽然崇祯也很不忍心,但是为了不让他们在起义军手中受折磨,也是不得如此,之后崇祯皇帝便是自缢而死。

其实在起义军攻入都城之前,崇祯皇帝便是将三皇子还有小公主送出了城,后来起义军攻陷都城之后,打听到了他们的位置,便是要派人赶尽杀绝,三皇子为了小公主的安慰,主动现身将敌人引开,之后三皇子还有小公主便都是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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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1888年,李鸿章将22岁的女儿嫁给老大臣,二人后代如今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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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大家应该都不陌生,著名的历史人物,人们对他的评价褒贬不一,但总的来说,我们对他认识大多来自于历史课本,来自于他的政治作为。那么对于他的个人生活,对于他的家庭,他的子女,我们又了解多少呢?

你肯定想不到,从来都以精明形象示人的李鸿章,竟然会把自己正值妙龄的女儿嫁给一个四十多岁的老大臣,而且对方还是个罪臣。李鸿章这么做到底有什么用意?他的女儿与那位年龄差距非常大的大臣成亲之后生活如何?他们的后代出了一个家喻户晓的名人,那她是谁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李鸿章嫁女儿的二三事。

李鸿章此人,虽然是一个封建王朝的官员,身上却没有很重的封建习性,他没有那么看重嫡庶之别,也不像其他很多男人一样重男轻女。因此,对于庶出的女儿李菊藕,他分外看重和疼爱。

李菊藕是个特别聪明漂亮的女孩儿,她从小就喜欢黏着父亲李鸿章,陪他一起在书房里读书写字,有时候父亲处理政务,她就乖乖在一旁自己看书,也不吵闹打扰父亲。年岁渐长,李菊藕出落得越发美丽大方,气质也很端庄沉静,李鸿章因此也就更看重这个女儿。

家中有女,李家不缺上门提亲的人家,可是李鸿章真是左看一个不满意,右看一个也不满意,一直把人给回绝了。就这么耗啊耗,他就把女儿给留到了22岁。22岁在咱们如今这个社会还是年轻姑娘,但是在清朝是不一样的,那都算是老姑娘了。

李鸿章自觉很对不起女儿,可他就是觉得那些提亲的人都配不上女儿,不想草草把女儿给嫁了。在李菊藕22岁这一年,李鸿章新收了个门人,名叫张佩纶。在这之后不久,李鸿章就做主,将女儿李菊藕嫁给了张佩纶。

要知道,这一年的张佩纶已经四十多岁了,年龄差距如此大的情况下,这个张佩纶究竟有什么魅力,能让李鸿章心甘情愿地把自己一直留着舍不得嫁的女儿嫁给他?要想知道这个原因,还得从张佩纶的生平说起。

张佩纶这个人,就是个典型的读书人,身上知识分子的气质很浓厚。他非常聪明,喜欢看书,喜欢研究历史,在参加科举入朝为官之后,就承担了史书编纂的工作。此时的张佩纶,在事业上初露头角,虽然满腹才情,但还是太过人微言轻,并入不了李鸿章的眼。

若是一直这么平静下去,可能李鸿章一辈子也不会看得起一个小小文官,但事情的转折出现了。在国外列强欺负清朝的政治背景之下,慈禧太后一力主张和谈,她不想打仗,也没有那个能力和魄力去支持一场战争。而张佩纶则不同,他虽是读书人,却自有一份傲骨,不愿向列强低头,主张迎战侵略者。

慈禧太后看不惯张佩纶的倔强,想治治他,于是便下令,让张佩纶带着军队去和外国人打。张佩纶再怎么有骨气,他毕竟也只是个拿笔杆子的,怎么端得起枪杆子呢?结果可想而知,张佩纶失败了,而是败得很惨。

主张作战却没有取胜的张佩纶,受到了慈禧太后的惩罚,成为了一名罪臣。虽然张佩纶在慈禧这儿受了委屈,但李鸿章却突然看到了这个人的存在。张佩纶一身傲骨,为人正直,而且极有才华,属实是个人才。

于是,李鸿章将张佩纶招揽到了自己麾下,对他照顾有加。不仅如此,李鸿章还将自己视为宝贝的女儿李菊藕嫁给了张佩纶。原因则在于,李鸿章相信以张佩纶的人品,一定能够成为女儿后半生的依靠。

事实证明,李鸿章果然没有看错人。曾经成过亲的张佩纶,更懂得怎么心疼和照顾女孩儿,李菊藕在与他成亲之后,被他当成小姑娘一样照顾着,生活地非常幸福。虽然两人年龄差距很大,但李菊藕就像父亲一样独具慧眼,从没反抗过这桩亲事,果然自己真的收获了幸福。

李菊藕与丈夫成亲之后,每日里陪伴的对象,就从父亲李鸿章变成了丈夫张佩纶。与幼年时在家陪伴父亲一样,白日里李菊藕便陪着张佩纶在书房处理事情,读书写字;晚间,夫妇二人便会在一起喝茶品酒,吟诗抚琴,日子过得非常快活。

两人虽然年龄差距大,但却没有什么隔阂,幸福美满的生活,颇有一种琴瑟在御,莫不静好的感觉。成亲之后没多久,李菊藕就怀孕了,十月怀胎之后,她生下了一个儿子,张志沂。看到这个名字,你是不是有点熟悉,没错这个人后来生了一个女儿,张爱玲。

张爱玲,是李菊藕和张佩纶的孙女,是他们二人的后代中最有名的一个人。张爱玲是个非常有才华的女人,这一生代表作无数,情感充沛,笔意洒脱。

张爱玲的感情生活,却不像自己的祖父祖母这么美满,她最有名的一段情,就是和胡兰成那个渣男之间的一段往事。在这段感情中,张爱玲受伤极深,这段感情也成为了后人津津乐道的所在。

抛开私人感情来看张爱玲,我们才会发现这是一个太出色的女人,她做到了出名要趁早,也做到了惊艳满乾坤,这一生虽然跌宕起伏,但也如普通戏剧一般精彩。张爱玲回首过往的时候,她一定会觉得自己没有白活。

回过头来想想,李鸿章的女儿,成亲嫁了个比自己大二十多岁的老大臣,婚姻却又出乎意料地幸福,后代也非常有出息。不得不感叹,人生际遇,真是神奇。

当两个有名的历史人物联系在一起时,我们常常会感叹:“啊,原来是这样,好神奇。”譬如说,李鸿章竟然是张佩纶的岳丈,张佩纶竟然是张爱玲的祖父,人物关系千丝百缕,真是神奇的历史呀。

其实,历史上还有很多这样的人物关系,会让你感叹“啊,原来他们竟然认识”,所以你看,中国的历史真的非常有趣,研究这样有趣的历史的过程,也非常有意思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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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对酒后代驾的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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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酒后驾车将面临极为严厉的处罚。特别是杭州、南京等地的几起醉驾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司机们更加关注驾驶安全,由此衍生出的“代驾”业,受到许多贪杯司机的欢迎。然而,找陌生人开车是否可靠?出了事怎么办?到底谁来承担责任?怎么承担?下面,法律快车房地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规定了比以往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酒店或代驾公司推出酒后代驾服务,实际上满足了一种社会需求,也有益于公共安全。但是从法律上来讲,必须要明确代驾司机、车主以及代驾司机所在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否则将产生纠纷并阻碍该行业的正常发展。

首先,代驾服务合同的效力确定。一般来说,顾客酒后并不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即酒后对自己的行为性质及后果是清楚的,所以如果是在酒后签订合同的也是有效的。但是在严重醉酒的情况下,如果顾客已经丧失了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及后果的判断能力,所签合同就不能被认定为有效的。故建议酒店或顾客在喝酒前或未醉前询问或提出是否要酒后代驾服务,并签订书面合同。

其次,出了车祸谁负责。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谁驾驶谁负责,首先应追究驾驶员责任。但驾驶员是代驾机构的员工,由代驾机构派遣来代驾的,应由代驾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再次,车子在代驾之后发现刮擦等外部损伤如何处理。最好在代驾员进入车子前在车主的同行中清醒的人或代驾机构的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检查,并把车内外部情况记录在合同里面,这样可以避免很多纠纷。但是对消费者而言,仍可能承担一定的风险。在醉酒后头脑不清晰的情况下,万一代驾司机发生车子剐蹭等情况,消费者不一定马上能够意识到,当然更不可能立即保留相应的证据,最终只能是消费者吃哑巴亏。

最后,车内失窃怎么办。若发生失窃,则可能牵涉到刑事,如有证据证明是代驾司机所为,车主可直接向代驾司机要求返还财物或赔偿损失,但举证责任需车主来承担。

这只是稍微列举了几个问题,至于实践中的很多问题还有待我们去发掘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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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钱学森的后代现状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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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钱学森大家也知道这个人不简单的,还好他最后回到了祖国,为祖国做出了无法改变的贡献,也是为祖国了奉献了一生,最近有人问了,这个钱学森的后代又怎么样了呢?现状如何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在上个世纪50年代,美国海军次长丹金布尔曾经说过:“不管在哪里,钱学森都值5个师。”如此巨大的价值,也使得美方从中作梗,目的只有一个,不让钱学森回国。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一来回顾下。

钱学森,1911年出生于上海。18岁,他考入铁道部交通大学上海学校机械工程学院铁道工程系,之后又考入国立交通大学。1934年,他考取了清华大学第七届庚款留美学生,由此开始了他的留学生活。

到美国后,钱学森先后在麻省理工学院航空系、加州理工学院航空系学习,期间获得航空工程硕士学位和航空、数学博士学位。而且在他28岁时,就成为一名享誉世界的空气动力学家。

1945年,钱学森任加州理工学院副教授,两年后任麻省理工学院教授。当得知新中国建立时,钱学森按捺不住了,他立即和妻子商量,准备回国工作。可是美方怎么可能放人,当钱学森一家人在港口准备登船归国时,被美方人员拦住了。

不久后,钱学森被关进一座小岛上的监狱,美国的家也被抄了。幸运的是,加州理工学院送来巨额保释金,钱学森才被放了。即使安全了,但是他大约800公斤的书籍和笔记本都被没收,这上面是珍贵的科研资料啊!

经过国家多年与美方的谈判,在1955年,钱学森一家终于登上回国的轮船。归国不久,钱学森便受命组建国防部第五研究院,这可是新中国第一个火箭、导弹研究所。

1956年起,钱学森历任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所长、中国力学学会第一任理事长、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近代力学系主任,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等,期间主要负责国防科学技术发展的重大技术问题。1999年,钱学森获得“两弹一星功勋奖章”。2009年10月31日,钱学森逝世,享年98岁。

一、儿子

儿子叫钱永刚,1948年出生,早年参军,1982年毕业于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计算机系,1988年毕业于美国加州理工学院计算机科学系。回国后,他长期从事计算机应用软件系统的研制工作,成为一名高级工程师,而且还是国内多所高校的兼职教授。

二、女儿

女儿叫钱永真,1950年出生。如果说钱永刚遗传了父亲的理工基因,那么钱永真就遗传了母亲蒋英的文艺基因。母亲蒋英是一位著名的音乐家,而后来,钱永真也长期从事音乐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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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封神演义小娥是鬼族后代,那么鬼族是什么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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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版的《封神演义》已经是在各大网络上开始热播了,这部《封神演义》虽说与原先老版本的剧情有些差异,在很多地方进行了创新,但是总的来说还是很不错的。随着剧情的发展狐妖子虚在街上看到了一位给穷人施粥的人,刚刚准备过去看看的时候小娥就从子虚的身边走过了。子虚无意中闻到了小娥身上不同寻常的气味,开始对这个小娥起了心思。

子虚在小娥身上所问道的气味并非是凡人的气味,所以子虚才会注意小娥。于是子虚就把小娥给叫住了,并且说小娥不是人。当小娥听到此话后觉得挺可笑的,还以为子虚跟自己一样是个小偷,于是跟子虚争辩几句便离开了。

不过子虚并没有放弃,没过多久子虚就上了小娥的身,并将其引到了小树林中。子虚还是以往的把戏,在小树林中弹着琴,准备将小娥的灵魂据为己用。但是让子虚没想到的是,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意外,小娥的灵魂十分抗拒子虚,结果是导致子虚受到了重伤。直到这个时候子虚才明白这个小娥是鬼族的女人,只有灵魂没有魂魄。那么这个贵族是个什么族呢?

传说是自盘古开天以来,天上分为三界,地上分为四洲,各个部族都是共同生存在东胜神州、西牛贺洲、南瞻部洲以及北俱芦洲这四个洲之中。于是就这样就确定下了天地之间的格局。而天地初开的时候就已经存在了众生轮回,阴阳轮转,只有这样才能生生不息。因此天上有神,那么地上肯定就有鬼了。

贵族是自盘古开天辟地以来就已经存在了,万物众生都要经历轮回,于是幽冥地府就成为了鬼族居住生活的聚集地。在这里面,不但有着幽怨执念的鬼魂,也有着超度红尘的鬼仙以及一些鬼差。当然也有着阴险黑暗的鬼怪以及一些意识强大的鬼灵。但是不管他们是好是坏,却都有着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只是灵魂体,没有魂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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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诸葛亮的后代为什么没有人才?诸葛家族后代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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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国里,诸葛家族人才辈出,但是诸葛亮和诸葛瑾的后代好像都没能达到父辈的高度。当然也不一定都要是子比父强,三国里像曹操这样三代都是人才的家族太少。不过诸葛亮应该也是没能好好培养自己的后代,所以才导致出现后背无能的现象,不过这也是没办法,后期蜀国步步艰辛,诸葛亮根本连休息的时间都没有,就更别说教育后代了。

诸葛家族的后代,到底是谁生活更好一些?

提起一代军师诸葛亮谁人不知晓?事实上除了诸葛亮,在诸葛家族中还有诸葛瑾和诸葛恪。这几个人也是历史上非常厉害的人物。可是如果要比对他们的后代谁生活的更好一些,应该是诸葛诞。

我们知道诸葛亮虽然有两个儿子,但是亲生儿子只有一个,可能是因为父亲太过优秀反衬出儿子的平凡,也可能是太过忙碌的诸葛亮缺少对于自己儿子的教导,总之儿子才华平淡无奇。而诸葛瞻有个儿子叫诸葛京,虽然后来谋得个一官半职,也算是有些成果,但是也没有成就大事业。

而诸葛瑾的儿子有些目中无人,恃才傲物,十分有优越感,终究因为自己的性格缺点被杀身亡。所以这个悲惨的结局是让人十分难以接受的。接下来就是诸葛诞的后代诸葛恢了,他这个人聪慧,而且十分勤奋,靠着自己的一步步努力不断奋进。

从最初的底层县令开始不断地向上,最后竟然当上了东晋的重臣,受到了重用。所以我们曾经误认为诸葛亮的后代是十分辉煌的,其实这个是错误的,因为他的后代相对比较平凡,反而是诸葛诞的后代依靠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人上人

所以很多时候即使基因强大我们也必须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如果没有努力,只会事倍功半,适得其反。我们看待事物也一定要科学合理看待,不能妄加揣测和肆意推断。

诸葛家族的后代,到底是谁生活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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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孙权是怎么对待孙策后代的?孙权不怕孙绍夺权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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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的奠基者实际上是孙策,如果不是孙策发生意外死了的话,可能历史上都没孙权什么事。不过孙权也是运气好,当时孙策的儿子孙绍年纪还太小,没办法处理大小事务,所以只能让孙权来接班。但是古代人对于皇帝这个位置还是非常觊觎的,孙权难道不怕日后孙绍夺权么?孙权又是怎么对待孙策的后人,让他们不会对自己造成威胁呢?

众所周知,孙权是继承了他哥哥孙策的地盘和权位,后来才当了孙吴大帝。可是孙策是有儿子的,为什么孙策没有把权位让儿子继承,而让弟弟继承呢?这是因为当时二十六岁的孙策病故时,他的儿子孙绍年幼,为了东吴的江山,孙策就把权位传给年长的弟弟孙权。

孙权是个好人,他没有杀哥哥的儿子孙绍。作为皇帝,一般都是极为自私的,继承了哥哥或叔叔的皇位,却杀了哥哥和叔叔的儿子,这样的皇帝大有人在,比如说宋太宗赵光义,还有东吴末代皇帝孙皓和南北朝时陈国的陈文帝陈蒨。

皇帝都是很在乎皇位的,他容不下比他更有资格继承皇位的人的存在,哪怕这个人很老实,没有想夺他皇位的意思。为了证明自己继位的正统,不能让先皇的儿子活着,所以皇帝继承了哥哥或叔叔的皇位,而先皇的儿子还活着的话,这显得皇帝的皇位名不正、言不顺,所以他一定要想方设法杀光先皇的儿子。

但是孙权没有这样做,他对哥哥孙策的儿子孙绍很好。孙权不但没有杀掉孙绍,他还在公元229年称帝时,封孙绍历封吴侯、上虞侯,孙绍病故后由其子孙奉沿袭爵位。

孙策只有一个儿子三个女儿,孙权要想杀孙绍实在是容易得很,可是孙权没有这样做,这说明孙权还是讲究情义,他对得起哥哥。孙绍是幸运的,遇到孙权这个好叔叔,孙绍不但得到了寿终正寝,还得到了荣华富贵。

虽然孙权当皇帝时,没有追封哥哥孙策为皇帝,可是他不杀哥哥的独生子孙绍,已经是够仁义了。其实一定有趋炎附势的大臣建议他杀掉孙绍,斩草除根,一了百了,可是孙权没有这样做,还是让孙绍一生平安地享受荣华富贵。

《三国志》的作者陈寿却对孙权不满,他评价孙权:“且割据江东,策之基兆也,而权尊崇未至,子止侯爵,于义俭矣。”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孙权能占领江东,是因为他哥哥孙策给他打下了基础,他却没有给哥哥的儿子封王,只封了一个侯爵,太薄待哥哥的后代了。

可是孙权能让哥哥的后代活着,还享受荣华富贵,已经是不错了,比其它皇帝仁慈多了。

孙权对孙策的女儿也不错。孙策的长女嫁给了顾邵,后来改嫁给陆逊。孙策的次女嫁给了朱纪,都嫁得有权有势,一生富贵。

作为一个皇帝,孙权真的是好人,他讲究兄弟情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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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薛仁贵的儿子是谁?薛仁贵后代资料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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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薛仁贵小编相信很多人应该都是知道的,薛仁贵是中国古代史上一位非常著名的任务,不仅如此,当时的薛仁贵在唐朝影响也是非常深远的,甚至在当时唐朝史上也是被称作唐朝名将,那么,薛仁贵可以说非常的厉害了,薛仁贵的儿子是谁呢?薛仁贵的儿子叫什么?小编今天也是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薛仁贵儿子以及后代的相关信息,具体的我们也一起来看看吧!

薛仁贵的后代:薛仁贵,中国历史上唐朝时期名将,薛仁贵的一生薛仁贵以字行世,创造了良策息干戈、三箭定天山、神勇收辽东、仁政高丽国、爱民象州城、脱帽退万敌等诸方面在军事,政治上的赫赫功勋。接下来由小编来为大家说说薛仁贵的后代。

薛仁贵有5个儿子,其家族在唐朝声名显赫。

薛仁贵长子薛讷亦是唐朝大将,也是《说唐演义》人物薛丁山的原型。另有四子:薛慎惑、薛楚卿、薛楚珍和薛楚玉。

薛讷字慎言,薛讷在薛仁贵死前只是个小县令,49岁被武则天提拔为幽州太守,在玄宗时期长期跟突厥做战,后随阿史那等将领征吐蕃,雪父亲的大非川之耻,他是大气晚成的将军,玄宗爱将,后被追封位羽林大将军。唐玄宗时大破突厥,复封平阳郡公(薛仁贵封平阳郡公),谥号昭定,年七十二卒。《新唐书》说他:“性沉勇寡言,其用兵,临大敌益壮。”

薛慎惑,官至司礼主簿。

薛楚卿、薛楚珍,文人,其族没落。

薛楚玉字瑶,赫赫有名的平卢营口节度,后来被人告发渎职,免其官,由安录山取代,他的离职加快了安史之乱的爆发,说是渎职,其实原因很复杂,主要原因还是在与他们兄弟两个的军事变革和朝庭对外权势力的节制。《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载:薛楚玉,官至左羽林将军,封汾阴县伯。

薛嵩,薛楚玉之子,膂力过人,不治生产,少年时误入歧途跟随安史叛军,后归唐,为昭义军节度使,封高平郡王,后改封平阳郡王。生平喜好蹴鞠,大历七年卒,赠太保。

薛嵩之弟薛昽(《旧唐书》作薛崿),大历七年继承兄长薛嵩节度使位,但在大历十年,被部将裴志清所逐,将兵马归田承嗣,逃到洺州。后入朝请罪,唐朝廷免其罪,将其地一分为三,以薛嵩族子薛择为相州刺史,薛雄(薛慎惑之孙,薛光之子)为卫州刺史,薛坚(薛讷之孙,薛直之子)为洺州刺史。田承嗣引诱薛雄造反,薛雄不从,被田承嗣派去的刺客杀害了。

薛平,薛嵩之子,字坦途。以司徒致仕,封魏国公,年八十卒,赠太傅。

薛从,薛平之子,字顺之。官终左领军卫上将军,赠工部尚书,与父亲同为一时之名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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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康有为后代为什么很少在国内的?为什么康有为后代都跑海外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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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康有为小编相信很多人都是知道的,康有为是中国近代史上非常著名的一个人物,同时,康有为也是晚清时期罪名的军事家,政治家,同时,康有为最大的功绩就是发起了戊戌变法,不过,后来是失败了,失败后的康友为是逃离到了日本,而戊戌变法为什么会失败?归根结底的原因还是慈禧太后的打压,导致戊戌变法的失败,当时戊戌变法失败后,康有为逃离到了日本,为什么现在康有为的后代也很少在国内的?也都跑到海外去了呢?其实,这也一直是什么所要研究的话题。其实,在当时,康有为还是很爱国的一个人,他暗自的帮助傅仪上位,后来也没有落一个好下场。关于康有为的介绍就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康同璧,女,字文佩,号华鬘,广东南海人,1886年2月生。康有为次女。早年赴美国留学。先后入哈佛大学及加林甫大学,毕业后回国。历任万国妇女会副会长、山东道德会长、中国妇女会会长。曾在傅作义召开的华北七省参议会上被推为代表,与人民解放军商谈和平解放北平事宜。1951年7月被聘任为中央文史馆馆员,是北京市人民代表,第二、三、四全国政协委员。1969年8月17日病故,终年83岁。

康有为的后代,人数不少,其中的绝大部分在海外。康同璧就读于哈佛,丈夫姓罗名昌,曾任民国政府派驻伦敦的总领事。(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老人唯一的儿子定居美国,自己却带着唯一的女儿生活在社会主义中国。

康有为家庭人员介绍:

康有为的老婆:

正妻元配老婆:张云珠,生下5个女儿,1922年去世。

二太太:梁随觉(生有3女1子)。

三太太:何旃理(美国华裔)。

四太太:市冈鹤子(日本人)。

五太太:廖定征。

六太太:张光。

康有为的子女介绍:康有为共有12个子女,长大成人的只有2个儿子4个女儿。

康有为的2个儿子:

长子:康同篯,妻子是岑德静。

康同篯的子女:长子康佑德,女康佑宁,幼子康佑明。

次子:康同凝(康有为的三太太所生),妻子是庞莲

康同凝被过继给康有为的弟弟康有溥。

康有为的女儿:

长女:康同薇,元配张云珠所生,嫁给了麦仲华。

康同薇共生育子女十一个,次子伟曾与女倩曾早殇,长子麦健曾,三子麦僖曾,十女麦像曾,十一女麦任曾(任职北京医学院)。

次女:康同璧,元配张云珠所生。

康同璧早年赴美国留学。先后入哈佛大学及加林甫大学,毕业后回国。历任万国妇女会副会长、山东道德会长、中国妇女会会长。嫁与罗昌。曾在傅作义召开的华北七省参议会上被推为代表,与人民解放军商谈和平解放北平事宜。1951年7月被聘任为中央文史馆馆员,是北京市人民代表,第二、三、四全国政协委员。1969年8月17日病故,终年83岁。子罗荣邦(定居美国),女罗仪凤。

六女:康同复,嫁与潘其璇,

康同复共生八个子女,长女潘庆端,长子潘庆贽,次女潘庆慧,三女潘庆昭,次子潘庆亮,四女潘庆乐,三子潘庆光,四子潘庆圭。

七女:康同环,嫁与何永乐

康同环生育3个子女,长女何康德,次女何康仪,幼子何康乐。

八女:康同琰(殁)。

第十一女:养女康静谷。

康有为的后代在哪里?

康有为的后代有很多,大部分都在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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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拉布拉多后代繁殖颜色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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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布拉多

拉布拉多猎犬有黑色、黄色和巧克力色三种颜色

其他任何颜色或颜色组合都属于失格。胸部有小的白色斑块是允许的,但不理想。由于年老或疤痕而造成的白色毛发不应该曲解为斑点。黑色:全部黑色,黑色带有斑点或黑色带有棕色斑纹都属于失格。黄色:黄色允许从狐狸红到浅奶酪色,在耳朵、后背、下腹部颜色深浅有所不同。

巧克力色:允许从浅巧克力色到深巧克力色。巧克力色带有斑点或棕色斑纹属于失格。

按照研究资料显示,拉拉的巧克力色和黑色属于显性基因,而黄色属于隐形基因.用例子来说明:拉拉携带巧克力色用bb代替,携带黑色用BB,携带黑色和巧克力色用Bb,携带黄色用E,携带黄色和巧克力色用e.

于是出现下面的组合:

黑色拉拉所有携带基因如下BBEE,BBEe,BbEE,BbEe四种组合,巧克力色的携带基因是bbEE,bbEe,黄色携带基因是BBee,Bbee,还会出现一种Dudley的狗,此狗的基因为:bbee,显现出黄色毛皮,棕色鼻子,前色眼睛,从美国AKC标准上来属于失格,可从基因学上说应该是巧克力色犬和黄色犬交配所生的正常犬.但是从道理上说两只巧克力色的犬怎么也不会生出黑色的犬.纳闷!要想生巧克力色的狗的搭配是黑色和黑色,黑色和黄色,黑色和巧克力色,黄色和巧克力色.下面通过计算列出各种颜色搭配所生小狗颜色的几率: (由于拉拉几代前的基因混杂,可能会出现不符合本表所列颜色和几率,有待研究)

所生幼犬 巧克力色 黑色 黄色

种犬颜色

黑+黄 9.375% 65.625% 25%

黑+黑 5.85938% 87.89063% 6.25%

黑+巧 23.4375% 70.3125% 6.25%

巧+巧 93.75% 0 6.25%

黄+黄 0 0 100%

黄+巧 37.5% 37.5%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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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马抗是如何创立亚美尼亚?马抗是怎么流落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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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说古代一位大将,跑到国外去建立了一个国家,并且这个国家还一直都延续至今,恐怕很多人都会不太相信吧。而今天要说的这个大将,就是三国时期蜀汉的马抗,这个国家就是现如今西亚的一个小国家亚美尼亚。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马抗是怎么跑到国外去,还建立了一个新的国家?这个国家又是怎么延续至今的?

三国里面我们都知道五虎上将里面有一个马超,马超是非常厉害的一个将军,而马超有个堂弟叫做马岱,虽然不如马超如此有名气,但是也是汉蜀汉末期非常著名的一个将领,马岱做的最有名的一件事就是杀掉了魏延,魏延本身就有反骨,诸葛亮算他早晚会造反,所以诸葛亮在此之前就有交代,让马岱提防着魏延,果然魏延造反,马岱直接上前去杀掉了魏延。

而在马岱讨伐曹魏失败以后,历史上似乎就消失了这个人,历史书上都没有他的生卒年记载,谁也不知道这位沉默的将军去了哪里,后来在清朝的时候,发现墓碑上面写的大概是凉州之乱,曹操屠杀马氏族人,马岱和十几个族人向西逃去了,去了海里,之后就再也没有关于马岱的任何记载。

有趣的是在亚美尼亚历史里面发现了有关于马氏家族人的记载,这个记载是马抗,马抗是马岱的弟弟,这本书里面提到了一个家族,叫做马米科尼扬,他在公元四世纪左右出现在波斯地区,当时波斯地区统治者是萨珊王朝,萨珊王朝刚刚建立不久,在亚美尼亚强制的推行沃教,逼迫当地的百姓去信仰,可是亚美尼亚人并不是情愿的,于是那些不甘和怨恨越积累越多,终于爆发,于是形成了起义。

在瓦尔尼马米科尼扬的领导之下,经过很多次的起义,终于在伊朗进行决战,在战场上士兵们都奋勇向前,瓦尔尼说了一句特别像中国话的一句话叫做:“懵懂而死,与草木同朽,悟道而生,是为永生。”于是那群亚美尼亚人在这句话的鼓舞之下奋勇杀敌,而瓦尔尼本人也在这场战役中死亡,战役特别的悲壮,最后还是被波斯镇压了,不过统治者也学会了妥协,允许亚美尼亚人继续的去信仰基督教,最终在瓦尔尼在瓦尔尼的侄子的领导之下,亚美尼亚的独立战争爆发战争,迫使波斯签订条约,允许亚美尼亚自治。

相信大家已经猜到了这个带领亚美尼亚人走向独立的马米科尼扬家族的祖先就是马抗,在亚美尼亚的历史书中也提到,公元三世纪左右,马抗得罪了中国的皇帝逃到了这里,波斯皇帝很喜欢马抗,于是将他留了下来,中国皇帝知道以后要他交出马抗,不然的话就要进攻波斯,波斯皇帝爱惜马抗的才能不愿意交出来,于是就把他送到了亚美尼亚那里,结果马抗在亚美尼亚多次建立战功,受到了领导人的欢心,于是赐给他马米科尼扬的姓氏。

在马超去世之前对刘备曾说过,自己家族以200多人都被曹操杀害,只有弟弟马岱活下来,希望刘备照顾,当时差不是是公元212到213年。曹丕篡汉的时间是公元220年,这样看来时间是都对的上的。

近年来,网上流传这样的一种说法:马超的族人马抗,在目睹马超被曹操击败的现实后,知道马超斗不过曹操,于是为求自保,马抗带着一部分族人逃到西域,之后辗转抵达波斯,求波斯国王收留。

有说法认为凉州的军阀——诸如董卓、马超等人,其实是汉化的羌人,而羌人和西域各国来往甚多,因此马家的名声,波斯国王也素有耳闻,于是决定收留马抗。

关于马超家族在羌人群体的影响力,《三国演义》里面曾提过,刘备死后,曹魏皇帝曹丕趁着蜀汉政局不稳的机会,纠集五路军队攻打蜀汉。诸葛亮派遣马超去应对羌人,理由是在羌人眼里,马家如同神灵一样的存在。果然羌人闻听马超出战,便开始消极起来。这个故事,可以视为马超在羌人中具备一定的影响力。

波斯国王收容马抗一行不久,中原皇帝也派去使臣去和波斯国王交涉,要求波斯国王遣返马抗等人。波斯国王不愿意和中原天子交恶,于是打发马抗前往波斯的附属国亚美尼亚。

马抗家族到了亚美尼亚后,在亚美尼亚繁衍生息,到西历五世纪,波斯加大了对亚美尼亚的压迫,于是马抗的后人(已经使用了亚美尼亚姓氏马米科尼扬)带领亚美尼亚人起来反抗波斯人的压迫,经过数十年的奋斗、努力,最终,亚美尼亚获得了独立地位。

那么,这个传说是真的吗?

今人视角的误差

在中国历史上,有过这样的一个故事:晋朝皇帝司马衷听说国内很多百姓饿死,于是大为惊讶,居然反问大臣:这些人怎么这么傻?没粮食吃可以吃肉嘛!

于是有了“何不食肉糜”这个成语。并且很多人将这个故事视为一个笑话,但实际上这并不是笑话,很多人在思考一些历史的问题时,都会用现代人的视角,用来思考古代事件的可能性——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夏朝在埃及,以及马抗影响亚美尼亚。

西历十二世纪,金朝灭亡辽朝。辽朝宗室耶律大石逃亡西域,在中亚建立西辽帝国。按照当代人的观念,中亚距离入主中原的金朝地理上并不遥远。

但是,即便这样,耶律大石准备东征金朝的时候,还因为道路遥远,而不得不放弃东征打算;西辽建立之初,金朝皇帝还曾派人出使西夏,询问西夏皇帝李乾顺:耶律大石在什么地方?而李乾顺对于耶律大石的具体位置,也说不出所以然。

可以说,至少在十二世纪,中亚对于金朝、西夏来说,依旧是宛如天边的远方。

同样,马抗逃到西域后,中原皇帝未必会知道马抗去了哪个国家,更不会万里迢迢派人去波斯,就为了一个叛将而和波斯人交涉。因此这个细节基本上可以判定为虚构。

马米科尼扬的来历

根据国外史料,对于亚美尼亚的独立确实立下汗马功劳。但是,马米科尼扬自称自己来自“西徐亚”(位于今伊朗境内)。而并非来自凉州。

因此,可以判定:马抗家族领导亚美尼亚独立战争,不过是一个美好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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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蚩尤的后代姓什么?如果你是这两个姓,那你可能就是蚩尤的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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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蚩尤,相信大家都不会太陌生了,他是我国上古时期九黎部族联盟的首领,特别的好斗,骁勇善战,并不是咱们很多神话传说中说的大反派。蚩尤九黎部族当年与黄帝和炎帝一起形成,繁衍出了中华最早期的文明。当时的九黎部族坐落于现今河南、山东、河北的交界地区,史称“九黎之都”。那么如今的什么姓氏是蚩尤的后代呢?

在炎黄联手击败蚩尤以后,蚩尤的部族基本上就已经销声匿迹了。但是事实上并不是如此,从当时的历史文献推断,如今的邹姓于屠姓很有可能就是蚩尤部族的后人。邹姓与屠姓这两个姓氏都是非常古老的姓氏,涉及到的民族群体也是非常多的。目前邹姓是全国姓氏中排名前100位的,人口大约在450万左右。但是屠姓就比较少了,排在了200位以后了,全国大约只有24万人是屠姓。

在东晋时期的《拾遗记》中这样记载到:“轩辕去蚩尤,迁其民善者于邹屠之地,恶者于有北之乡,其先以地命族,后分为邹氏、屠氏。”这句话基本上就已经描述出了邹姓与屠姓的起源了。

在上古时期,黄帝、炎帝、蚩尤是当时最强大的三个部族,其中黄帝姬轩辕三者中最为强大的。最先期初是炎帝与蚩尤展开了战争,之后炎帝落败,逃到了黄帝境内。期初黄帝是想让炎帝归顺,但是炎帝不愿意,反之还跟黄帝爆发了战争。结局就是,炎帝被蚩尤吊打过后又被黄帝吊打。之后炎帝为了保存部族,最终妥协归顺黄帝,与黄帝联手共同对付蚩尤。

而这也就是逐鹿战争的开始了,逐鹿战争是我国历史上最早最著名的重要战役。整个战役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文化的进步,很多都被神话了。搞得就像是大几万或是大几十万的军队对抗一样。事实上在当时人口稀少的条件下,两军对战加起来充其量几百人。在现在人看来就像是七八十年代黑社会斗殴一样。在炎帝的协助下,黄帝战胜了蚩尤,成功的将蚩尤杀死了。在这之后,很多部落得到消息后都主动归顺了黄帝,最终在各个部族的拥护下被推举成为“黄帝”。

这场战争结束后,九黎部族被肢解了,愿意归顺黄帝的都留了下来,不愿意归顺的,黄帝也没有杀掉,只是必须要迁出中原地区,向西直到甘肃地区。愿意归顺的九黎部族则还是呆在原本九黎部族的附近,迁到了所谓的邹屠之地,也就是今天山东滨州邹平一代定居。时间长了,这一批九黎部族的人就逐渐形成了邹氏和屠氏,不断发展壮大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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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三国大将姜维的父亲是谁?姜维有没有留下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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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维是三国后期一位名将,是诸葛亮想办法,用离间计从魏国招降过来的,投降后,诸葛亮一直把他作为亲传弟子尽心培养,诸葛亮身死,姜维一直在继续完成北伐大业,只不过和诸葛亮一样,最终也没能完成光复汉室的目标。姜维的父亲,他的知名度虽然没有姜维要高,但也是一位将领,他是谁?姜维死前又有没有后代留下来呢?

姜维的父亲叫姜冏,是中国历史上三国时期的人物,是天水郡守的功曹佐官。姜维的父亲姜冏,他出生于天水冀县(也就是现在的甘肃省甘谷东南),在当时的三国时期,“姜”还是凉州的大姓。

不过至于姜冏出生的年月日,以及逝去准确时间不是特别的详细。

大约在公元二百一十四年春天的时候,另外一名历史人物汉末的三国名将马超大人,他向汉末割据军阀,也就是五斗米道第三代天师张鲁借兵上战场打战,还和东汉末年军阀,也就是将领韩遂大人,他们着几个人率领羌族、戎族进攻凉州祁山(也就是现在的甘肃省礼县东),非常顺利的击败了祁山守将姜叙将军。不过就在值羌戎继续进攻冀县时,身为第一武将的姜冏英勇的站了出来护卫。

姜冏他为了保护郡太守、姜叙等人,自己一个人去与众多的敌人厮杀。不过可惜的是,孤身奋战的姜冏虽然勇气很可嘉,但是最终还是因为寡不敌众没能起到什么决定性作用,不幸和那些跟他一样的战士都战死在疆场上。而姜冏的儿子姜维,在十二岁的时候深受父亲的影响毅然从军。

在电视剧三国演义的剧中,我们可以看出姜冏也是一个英雄,虽然不是很出名甚至很渺小,不过不难看出他是一个很忠心的武将,他非常清楚的知道自己所承担的使命与责任,就算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都没有忘记。

姜维后人有传下来吗

姜维,是三国时期蜀国的名将,不仅勇猛有余,才智也过人,但是据史书记载,他似乎没有留下子嗣,但也有说,他似乎也有一个女儿一直处于隐居,所以应该还是有后人留下的,只是,按照历史来讲,姜维留下子嗣的可能性确实不大。

当时,姜维是魏国的将军,诸葛亮看上了他的能力,意欲招降,可是姜维却拒不投降。后诸葛亮使用离间计,魏国猜忌姜维,并不听姜维的解释,姜维无奈之下也只能投降蜀国,投降之后,他便开始一心一意的效忠蜀国,即使他一直相依为命的母亲给他写信,寄了当归,他也只是回以远志罢了。

只是后主刘禅却举国投降了魏国,并下令要求蜀军投降。姜维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假意投降,并取信于钟会,挑拨钟会和邓艾之间的关系。希望利用钟会的反叛,给蜀国东山再起带来一丝机会。但是反叛最终失败,钟会被杀死,姜维也被魏军所杀,而史书中记载,姜维死后,其妻、子等也一起伏诛。

也就是说姜维并没有后人传下来。但还有一种说法就是,姜维在魏国已经娶过妻子,而后面伏诛的那些人是姜维投降蜀国之后再次取的妻子,和诞下的孩子。所以之前姜维的妻子,也曾生下过孩子,可能这一部分却被世人忽略了。也就是说姜维还是有后人留下来的,只是这一说法也没有过多的佐证,所以并不能当真。三国大将姜维,竟然没有后人或者即使有也只能隐世生活,不可谓不让人欷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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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生育年龄对后代影响吗

全文共 1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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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妇女的生育年龄是否对后代的生育能力产生影响,这次研究在历史上是第一次。生育年龄对后代影响吗?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体重

新生儿体重和母亲的年龄一般被认为是存在一个倒U型关系,即随著母亲年龄的上升,新生儿体重先上升后下降,这个拐点一般出现在30-35岁之间。

也就是说,过了30岁再生孩子,孩子的体格可能更大。但从下图可以看到,这个效应不是特别明显,各个年龄段的母亲所生的孩子,刚出生时的体重都是差不多的。

一些朋友可能会觉得,新生儿体重仅仅是一个侧面,也不一定是好事,何况比较重的新生儿可能还需要剖腹产。但事实上我们能发现,30-35岁产妇孩子的体重较高这种现象,不仅在出生时出现,在孩子长大时仍然持续存在,其幅度甚至比出生时更大一些。

如果同样对比7-8岁的儿童重量,那么母亲生育年龄在33岁的孩子(54.7斤)要比母亲生育年龄仅有16岁的孩子(41.7斤)重整整13斤。而随著母亲生育年龄进一步增加,在生育年龄达到38岁时,7-8岁儿童的体重又回到40斤左右。

首先,体重更重,到底是不是好事?这个问题见仁见智,但对于绝大部分儿童来说,体重过轻一般常常是与"体弱多病“紧紧联系在一起的。

其次,儿童体重的差异,到底是由“新生儿体质“决定的,还是后天养育过程决定的?在体重这个变量上,先天和后天这两种效应很难分开,但分开这两种效应;

对我们其实也没有多少帮助——因为这个数据模式本身已经足够有趣,而且即便研究发现后天养育过程对儿童体重的影响很大,我们也很难让一名16岁的母亲按照33岁的母亲的方式来养育孩子。

孩子身高由父母什么决定的

可能"体重更重“并不是一个十分正面的词汇,但“身高更高“显然就是时下父母的追求了。

身高是一个受到父母身高(基因影响)和孩子年龄影响很大的变量,因此,如果我们仅仅将儿童的身高平均,可能得到的是一个混杂了孩子年龄效应与父母身高效应的数据。我们对身高这个变量做如下处理;

首先,将一个孩子的身高减去该年龄段儿童的平均身高,即算出这个孩子比同年龄段的孩子高/低几厘米。

其次,用孩子的父母身高来回归身高数值在各个年龄段的离差。最后,获得第二步回归时不能被父母身高所解释的残差。

此时,这个残差就是一个去除了年龄效应与父母基因效应的数值,仅仅包括了新生儿体质“和后天养育过程两部分信息。

列出的就是这样一个孩子身高和母亲生育年龄之间的关系,拟合时我们不难发现同样存在一个倒U型的关系,即孩子的身高随著母亲生育时的年龄增加而先增大后减小(37岁后的数据虽然均值大,但样本数量少,对整个倒U型没有影响)。

使用二次拟合,我们可以找到身高的峰值——当母亲选择在33岁生育时,孩子的身高最高;而在23岁及之前生育的孩子,身高要比同龄人低1到5厘米左右。

也许是因为先天身体条件不好,也许是因为后天养育中出现了什麽问题,但不管什麽原因,23岁以前生的孩子比同龄人更矮是一个统计上显著的事实。

30-35岁的母亲生出的孩子的不仅在出生时更重,在孩子长到7-8岁时也更高、更重;而23岁以前生出的孩子在身高体重方面都处于劣势。

一种可能的原因是后者的身体较为孱弱。使用一岁前孩子去过几次医院“这个变量,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度量孩子的先天身体条件。

结果不出所料,新生儿一岁前看病的次数随著母亲年龄的上升呈现正U型,先下降后上升。使用二次拟合后,我们发现看病次数的最低点出现在31岁,而数据显示从27岁到32岁时出生的孩子的周岁前看病次数都相对较低,显得更为健康。

教育水平与短期记忆力

从前面的几个分析可以得出一个比较稳健的结论——30岁-35岁时生出的孩子,不管是先天还是后天原因,身体更加强壮,更高大。

但会不会有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现像出现呢?可以首先从教育年限这个变量著手。像身高的分析一样,我们首先在每一个年龄段减去教育年限的均值,算出一个孩子比他同龄人高/低几年级,再用父母的教育水平来解释这个比同龄人更高/低的教育年限;

随后剩下不能解释的部分,被认为是仅由母亲生育年龄所带来的先天和后天因素所共同导致的,而和其他基因等因素无关。

虽然四肢发达,但头脑并不简单。30-32岁母亲所生育的孩子,比他的同龄人要平均高出0.1年级左右。短期记忆力也出现了相同的模式。

短期记忆力在调查中是这样测试的:调查员报出10个词语,被调查人在两分钟内记忆,并在两分钟之后复述。可以看见,母亲生育年龄在26-35岁的孩子比同龄人有著更好的短期记忆力,其中母亲生育年龄在33岁的表现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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