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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中介费纠纷(精选20篇)

旅游纠纷,是指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因旅游发生的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我国旅游业发达,关于旅游的纠纷案件也不少,下面由问学吧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旅游纠纷的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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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无效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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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子买卖很常见,但由于农村集体土地性质的特殊性,由此引起各种矛盾纠纷。那么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无效怎么赔偿呢?接下来请大家来了解一下吧。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无效怎么赔偿?小编分析如下:

农村宅基地是本村乡民在契合条件的情况下无偿获得的,农民在出卖原有房子后,假如又从头获得新宅基地盖房子,实际上是农民用无偿获得的集体宅基地使用权获利后再次无偿用地,此举将变相损害村集体的公共利益。

对于农村居民是否能向城镇居民出售房屋,我国虽无法律、法规的相关禁止性规定,但国务院办公厅在1999年《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中明确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违法为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2004年11月,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又进一步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这些虽然都是国家规定的有关政策,但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六条“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的规定,法院在司法中应当严格适用。因此,笔者认为,对这类合同,因违反国家政策而应认定为合同无效。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无效的,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以上内容由调查整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下期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讲座中小编给大家介绍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精彩内容大家不要错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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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屋买卖容易发生纠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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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房屋买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相当多,那么房屋买卖容易发生纠纷吗?接下来请大家跟随小编的脚步来了解详情吧。

房屋买卖容易发生纠纷吗?小编分析如下:

由于买卖双方的立场不同,所以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会出现很多问题,其中纠纷是非常典型的问题之一,下面小编给大家讲讲房屋买卖中有哪些纠纷:

1、因房价暴涨暴跌引发的纠纷,在房价平稳时,一般很少有卖方或买方主动违约,但是一旦房价暴涨或暴跌时,这种纠纷极易产生,卖方或买方往往愿意以牺牲定金或支付部分违约金来解除合同。

2、代理人未经授权签署的合同引发的纠纷,这种情形对于卖方亦比较多见,尤其是家庭成员之间代为出售房屋,一旦房价上涨,卖方往往不愿意再出售房屋,或对代理人的行为不予追认。当前房地产市场行情中,卖方以未经其同意为由,拒绝承认合同较多。

3、因合同约定不明引发的纠纷,因合同约定不明引发的纠纷,在房屋买卖合同亦非常常见。

4、逾期付款引发的纠纷,买卖合同中,买方的主要义务是支付房款,可以说买方的一切违约行为均和逾期支付房价款有关,因此在买卖合同中究竟该如何拟定支付条款,以防止引发纠纷。

5、逾期交付房屋引起的纠纷,逾期交付房屋,往往是由于卖方在签署买卖合同时未考虑好房屋交付时间节点,而轻易签署合同,因此,为避免纠纷,作为卖方应尽力考虑交付的时间节点问题,避免逾期交付承担违约责任。

6、逾期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纠纷买卖双方的行为,均可以引起逾期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往往买方方面的原因体现在贷款申请延迟,或支付房款延迟等原因,卖方的行为导致逾期办理过户,主要集中在房屋未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房屋被司法查封,或其他主动违约行为,不想继续交易等。

7、要求返还定金引起的纠纷,按定金的性质,可以分为立约定金,违约定金等等,约定哪种定金,关键要看定金合同中是怎么约定。

8、因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由于卖方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遭到买方索赔或要求解除合同。

9、因户口迁移引起的纠纷,房屋交付后,买方才发现房内有卖方的户口或他人的户口,即使合同中约定卖方应当保证户口迁走,但这类纠纷诉至法院还是不会被受理。所以此类纠纷暂时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是,买卖双方可以就户口迁移问题约定违约金,当卖方违约时,买方可依法追究卖方违约责任。

以上内容由提供给大家,还望采纳,下期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讲座我们来了解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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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房屋买卖纠纷的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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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在全国各地纷纷上演,大家知道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吗?遇到房屋买卖纠纷该如何处理?下面给大家讲讲房屋买卖纠纷的处理程序,请各位认真阅读。

房屋买卖纠纷的处理程序总结如下:

房屋买卖纠纷。它是指有关当事人在买卖房屋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目前,我国关于房屋买卖问题政策法规主要是针对城市私房买卖的。

房屋买卖纠纷处理程序是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协商是指当事人行使自己的合法处分权,在法律规定许可的前提下,互谅互让,协商解决纠纷。购房者和开发商对双方所发生的纠纷进行协商,提出一个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并就此达成一个纠纷解决协议。由双方协商解决纠纷,对购房者和开发商来讲都是最好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因为这种方式既省时省力又省钱。

调解,这是指在非仲裁机关和诉讼外的第三人主持下,房屋买卖纠纷的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仲裁,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当事人依据他们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关,由该仲裁机关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裁决,以解决纠纷。仲裁解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不存在当事人上诉的问题,加上仲裁简单、灵活,因此它能比诉讼更迅速处理纠纷,同时费用更低廉。但是要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发生纠纷的双方中有一方不愿将纠纷提交仲裁解决,那么就木能采用这种方式来解决纠纷。

诉讼,诉讼是指买卖双方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判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就双方之间的纠纷作出解决。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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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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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流程是怎样的?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接下来请大家跟随小编的脚步来寻找答案吧。

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规定如下:

1、一般时效:是指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除外的诉讼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超过二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特别时效:是指《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最长时效:指《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换言之,即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之内提出,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4、通过行政复议的行政房地产纠纷案件,其诉讼时效为十五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计算,没有经过行政复议的房地产纠纷案件,时效为三个月,从知道作出具体行政复议之日起计算。

5、对行政处罚不服的诉讼时效为三十天。如《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三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由于作出具体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没有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致当事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其诉讼期限从当事人实际知道诉讼权或起诉期限时计算,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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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房屋买卖纠纷如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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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屋是发生纠纷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然后是仲裁,最后是诉讼,那么大家知道房屋买卖纠纷如何起诉吗?接下来请大家来寻找答案吧。

房屋买卖纠纷如何起诉?具体流程如下:

1、遇到房买卖纠纷当事人各方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应首先了解相关起诉的法律知识,一是通过一定的信息渠道,最好是向专业律师咨询,明确所遇到的问题通过诉讼能否解决,如果能通过诉讼解决,需要准备哪些相关的证据材料,自己或委托律师起诉或申请仲裁,在诉讼前应基本收集齐全证据材料,写好起诉书,准备证据清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2、到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起诉审查、立案由立案庭(室)负责,立案庭受理后开具交费通知单,到农业银行交费,交费后持农业银行开具的交费凭据到法院的财务部门换诉讼费收据,然后再将该收据交立案窗口,至此立案完成。在起诉之前,原告为了执行的方便,也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3、立案后,法院的内勤将案件分到具体的承办法官,由承办法官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由书记员负责将起诉书送达被告或电话通知开庭时间或其它事项。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4、准备证据并注意法院的证据规则的规定。法院审理案件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举证不能,将承担败诉或审判结果与己不利的后果,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并已提出调取证据的申请和该证据线索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依职权取证;当事人提出申请可由人民法院勘验或者委托鉴定。

5、法院确定的开庭时间和地点,所有诉讼参加人均应严格遵守,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的,不得再入庭参加诉讼。原告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自动撤诉处理;被告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以上内容由调查整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关于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小编会在下期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讲座中给大家做详细总结,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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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房屋买卖有哪些常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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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是生活中不能缺少的一部分,每个人都想拥有自己的房子,但是在房屋买卖上总会出现很多问题,那么大家知道房屋买卖有哪些常见纠纷吗?关于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做了详细总结,请大家认真阅读下文。

房屋买卖有哪些常见纠纷?小编总结如下:

1、定金纠纷,定金纠纷一直是房产纠纷中非常典型的代表。

2、一房二卖纠纷,所谓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一房二卖是经常遇到的房产纠纷。

3、二手房买卖中承租人纠纷,很多买卖合同签订完之后,往往由于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而导致原先的买卖合同无效,由此也造成了一系列的纠纷。

4、房屋质量纠纷,房屋质量纠纷是房屋交付之后购房者经常遇到的问题,质量问题常见的有裂缝、渗漏、墙皮脱落等。

5、中介费纠纷通过中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最终合同无法履行,想要回中介费,中介公司却不退回,索要中介费纠纷也是常见的房产纠纷之一。

6、房屋广告不实纠纷,广告是购房者了解房屋的第一手资料,其真实性与准确性会直接影响着购房者的决定,但是当购房者去收房的时候却往往看到的是另外一种情形,广告中应该有的假山没有,美好的绿化环境没有,公立学校变成私立的了。

7、共有房产单独处分纠纷,这种纠纷一般出现在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如果购房者没有相关经验,没有事先进行详细的调查,不看房产证,没有相应的警惕性,很可能面临着合同解除,无法购买房产的法律风险。

8、房屋配套设施不能及时使用纠纷,很多小区在交付业主使用时面临这样一个问题,人是入住了,可配套的暖气、煤气、水电、宽带却不能及时使用。按照法律规定,房屋配套设施(包括水电气等)通常应在房屋交付时同时具备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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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房屋买卖的中介费谁来付,这个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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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中介费通常是“看谁主动找谁”主动的一方通常需要支付中介费,比如:原业主着急想要在房屋中介所将房子卖掉,中介费的钱就需要原业主来出。如果买房的人着急在中介购房,中介费的钱就会有买房者处。但是有些房屋中介所的规章也不同,有些可能会要求买房者与购房者共同分摊中介费。

所以在房屋中介所购买或出售房产时要了解清楚“中介费该由谁来支付”的问题和其他重要的条款,减少因中介费所发生的发生。还要尽量选择口碑好的房屋中介,防止被无良中介坑钱。

现在很多人在买二手房或者卖房时为了避免交易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种麻烦以及在交易过程中涉及到风险,都会去房产交易所进行交易,这样不仅可以保证双方的利益,还避免了不必要的纠葛,记得看清楚房屋中介的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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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房屋买卖纠纷仲裁时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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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讲座小编介绍了遇到房屋买卖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途径解决,主要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但是不是所有的房产纠纷案件都能提起仲裁申请。那么大家知道房屋买卖纠纷仲裁时要注意什么吗?接下来请大家跟随小编的脚步来寻找答案吧。

房屋买卖纠纷仲裁时要注意什么?小编总结如下:

仲裁是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之后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双方同意的有仲裁权的第三者进行仲裁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法律手段。根据我国《仲裁法》以及一些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几个方面的房地产纠纷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

1、房屋买卖争议,包括房产买卖合同、价格、优先购买权等方面的争议;

2、房屋所有权的争议,包括所有权归属、价格、变更、析产、交换等方面的争议;

3、房屋使用权争议,包括租赁、租金、强占、返还、占有、交换、转让等方面的争议;

4、他项权利与相邻关系,包括通行、典当及与相邻房屋发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等方面的争议;

5、房屋修缮的争议,包括房屋修缮的工程项目及安全检查的鉴定、各项工程费用的承担等方面的争议。

房屋买卖纠纷仲裁时需要注意一下几点:

1、证据的三性,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

2、庭审陈述内容的逻辑性和真实性。

3、互相直接是否矛盾,能否证明。

4、建议请律师最好,别拿自己做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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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有抵押的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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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房是开发商为了获取更多的流动资金,将部分物业抵押给银行贷款的一类房产。那么有抵押的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办呢?接下来请大家来寻找答案吧。

有抵押的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办?小编总结如下:

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规定: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物权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但上述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是对实际转让行为的禁止,即登记抵押的房产不得实际转让、不得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但是,对当事人签订登记抵押房产的转让合同需要按照上述要求清偿债务或者与债权人约定债务清偿后,才能签订房产实际转让合同。至于房产实际转让合同纠纷,必须以合同法规定以及纠纷的具体内容进行协商修订,也可以由仲裁机构对合同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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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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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如果遇到房屋买卖纠纷该如何处理?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判?接下来来为你解答。

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判?小编分析如下:

当遇到房屋质量问题没有验收通过时,当事人可以要求退房,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其实无论是那种纠纷,都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时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打房产官司”应注意以下事项: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围绕这些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证据。

其次,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相应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再次,按照《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在提起房产诉讼时,须在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以免丧失诉讼权利。

最后,如果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对二审判决仍然不服,可在终审(二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请再审;或者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提请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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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无产权证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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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无产权证房屋多是指小产权房屋,那么无产权证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呢?接下来请大家跟随小编的脚步来了解一下吧。

无产权证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具体方法如下:

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为我国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所谓的“过户”)为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保护不过户的房产交易。建议不要购买这类房子,因为没有产权证将不能贷款、不能过户、也不能办理公证,所签署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没有产权证不能办理过户的话,那么其中隐藏的风险将会很大,不过户的话房产的所有权还是原业主的。例如,如果原业主离异的话房产将会被分割,如果他有债务被起诉的话,那么这套房产将会被法院列入可执行的财产。

目前存在好多公司打着公证的旗号在进行操作,但这实际上对买方来说,存在的风险特别大。一般公证书的方式主要是以委托公证出现的。其实,这样的公证书,业主(委托方)是可以单方面撤消的,所以存在风险。

建设部表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有些项目允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发生纠纷也可以先协商、协商不行就起诉解决,如今房价居高不下频频攀升,导致市场出现大批无产权证房地产交易,由此出现一些无产权证的房地产买卖纠纷案件。所以小编提醒大家在购房时一定要小心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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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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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存在很多类型的纠纷,那么大家知道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吗?接下来请大家跟随小编的脚步来了解详情吧。

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小编总结如下:

1、定金纠纷,定金纠纷是房产纠纷中的一个很常见的种类,合同签订时定金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约定才有法律效力。定金的约定要全面,特别是对定金退回的适用情况进行明确的说明。

2、一房二卖纠纷,一房二卖也是房产交易中常见的纠纷。

3、二手房买卖中承租人纠纷,合同签订完之后,很可能会出现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而导致原先的买卖合同无效,因此为购房者带来了一系列的纠纷。

4、房屋质量纠纷,房屋质量一般在房屋交付之后购房者才容易发现,比如一些裂缝、渗漏等问题。

5、中介费纠纷,很多人买房是通过中介,因此通过中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很有可能因为一些原因无法履行,这个时候购房者想要要回中介费,但是中介机构却不退。对于这样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应该查看合同没有履行的原因是否是中介方面的问题。签订协议的时候,最好在协议中约定好中介费的退回情况。

6、房产买卖中户口迁出纠纷,购房者买房之后却发现原房主的户口还没有迁出,购房者要求售房者尽快迁出,但是原房主却迟迟不解决。对于这样的情况,购房者一定要在合同的补充协议中进行约定,一定要约定好不履行的违约责任。

以上是房屋买卖最常见的纠纷,大家一定要做好应对措施,好了这期的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讲座我们就先讲到这里吧,下期讲座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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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房屋买卖纠纷申请仲裁的好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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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过程中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仲裁,那么大家知道仲裁的程序是什么吗?房屋买卖纠纷申请仲裁的好处有哪些?接下来请大家跟随小编的脚步来了解详情吧。

房屋买卖纠纷申请仲裁的好处有哪些?小编分析如下:

房屋买卖纠纷当时可以申请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按照仲裁规则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状。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仲裁是不收取费用的。你的主要任务就是收集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并且需要要有证据证明你的工资主张,否则就会一句单位提供的工资表执行工资。最好还要有证据证明你提前三十天提出的辞职,否则单位会说你直接离职,因为不合法离职给单位造成的损失是需要赔偿的。

仲裁有自愿性,提交仲裁须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是否仲裁、由哪个机构仲裁、仲裁什么事项、仲裁员等。

最大的好处就是公正性,仲裁遵循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仲裁依法独立进行,没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仲裁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良好的道德素质,保证裁决的公正公平。

另外,仲裁还有强制性,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仲裁裁决,否则权利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以上是房屋买卖纠纷申请仲裁的好处,请各位认真阅读。下期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讲座中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精彩内容大家不要错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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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二手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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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二手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关于这个问题我们还是跟随小编的脚步来寻找答案吧。

二手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小编分析如下:

二手房屋买卖最典型的纠纷就是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真实信息导致纠纷。当事人为了促成交易,往往隐瞒真实信息,如房屋质量问题、居住环境问题,在签订合同后另一方发现从而提起诉讼。对此,购房者可以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最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作出约定。

另外,房价变化快。房屋价格上涨了,一方反悔,以种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 房价上涨时,许多纠纷系卖房人在销售房屋后,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现房屋价格又上涨了,于是导致反悔,以种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另一方起诉至法院。房价下跌时购房人以种种理由要求解除合同退房。对此,购房方不但要与卖房方签订合同,还要提前考虑房价上涨、下跌等因素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避免对方反悔。

二手房合同纠纷作为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予以处理。所谓协商处理,就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中有争议的部分进行协商,从而对原合同中规定的或者没有规定的内容进行修改、删除和增加。当事人按照协商后的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协商处理,可以理解为把先前的二手房合同作废掉,然后经过协商后再签订新的合同。协商处理二手房纠纷的优点在于,减少了当事人的成本,有利于纠纷的迅速解决。

如果二手房买卖的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二手房合同纠纷,那么,就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来处理二手房买卖纠纷。法院处理二手房买卖纠纷的主要依据是《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以及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来说,除非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欺诈、胁迫等,否则法院都会尊重二手房买吗合同的约定。最终,法院对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处理主要是以二手房合同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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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房屋买卖纠纷调解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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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房屋买卖纠纷首先应该选择调解,那么调解过程中我们应该掌握哪些技巧呢?房屋买卖纠纷调解要注意什么?下面请大家来了解详情吧。

房屋买卖纠纷调解要注意什么?小编总结如下:

首先是时间要素运用技巧。房屋买卖纠纷所涉及的时间问题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纠纷发生的时间;纠纷持续的时间;调解纠纷的时机。房屋买卖纠纷发生的时间往往具有季节规律,它是调解人员做好预防工作所必须掌握的。对于这类时间长、隔阂深、问题比较复杂的纠纷,调解人员要做好持续作战的准备。调解纠纷的时机是指调解的最佳时机和调解人员要把握好说话的时机。

其次是调解纠纷实际上是调解人员对双方当事人所做的疏导、说服工作。由于自然状况、社会阅历、文化素质和道德观念的差异,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个性特征。不同个性特征的当事人对纠纷和调解人员的工作会有不同的看法。如外向型性格的人感情外露,内心想法会很快通过表情和行为表现出来;而内向型性格的人感情深沉,内心想法不易形于色和付诸于行动。这就要求调解人员善于察颜观色,通过分析纠纷当事人的表情、言语和行为,弄清楚当事人内心的真实想法。

最后是纠纷的原因是指纠纷发生的起因,也就是引发纠纷的事实,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远因和近因。纠纷的原因是纠纷的根结所在,是调解人员调解时的切入点。对于一起看似简单的民间纠纷来说,可能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同在,远因与近因共存。一般来说,直接原因和近因是比较容易查明的。但往往引发纠纷的真正原因是隐藏在直接原因和近因后面的间接原因和远因。这就要求调解人员深入实际做艰苦细致的调查工作,拨开层层面纱,找到深藏其后的引发纠纷的真正原因。

以上内容就是房屋买卖纠纷调解所需要注意的事项,请各位收藏好,下期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讲座小编给大家介绍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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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产权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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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房屋买卖发生纠纷该怎么办?小产权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下面来为你解答这些问题。

小产权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小编分析如下: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

我们都知道小产权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这类房屋不受法律的保护。这类住房是建在集体土地上的,不允许对外销售,没有法律保障。也就是说,购买这样的房子拿不到国家发给的产权证。这是由国家的法律和土地的使用性质所决定的。

另外,小产权房屋质量难保证。房屋质量没人监督,一些开发商为赚钱会偷工减料,存在安全隐患。这类房屋一般由土地所在村开发,除了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以外,入住后的物业管理也极容易出现问题。

小产权房屋买卖发生纠纷首先应该协商解决,这是最节约成本和时间的解决方式,而且很多当事人都愿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温馨提示:购买小产权房屋一定要有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如房屋交付后发生该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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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房屋买卖纠纷找谁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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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成为日常生活中最普遍的一件事了,那么房屋买卖纠纷找谁调解呢?接下来请大家来寻找答案吧。

房屋买卖纠纷找谁调解?小编分析如下:

房屋买卖纠纷找房产管理部门调解,房屋买卖纠纷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投诉,调解不成,到法院起诉维权。调解解决。调解,是指购房纠纷的买卖双方,在不能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根据有关商品房销售的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相互谅解,达成和解协议,使购房纠纷及时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

诉讼解决。购房纠纷的诉讼解决,是人民法院在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解决购房纠纷的一种方式。购房纠纷诉讼有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两种。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发生购房纠纷的平等民事主体,即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购房纠纷的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有些地方人民法院设有专门的房地产审判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理。

行政诉讼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因不服具体行政行为而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一方当事人是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另一方是对前者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购房纠纷的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理。

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均分为一审诉讼与二审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可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再对二审(终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可在两年内申请复审。

以上内容由提供,希望能够帮到大家,入股各位还想知道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那就继续关注我们下期的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吧,小编很高兴为大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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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私人房屋买卖纠纷有哪些?如何解决纠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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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是十分正常的交易活动,但是对于二手房来说,房屋买卖纠纷越来越多,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私人房屋买卖纠纷主要有哪几种情况呢?

一、未按时支付房款

买家逾期未支付房款时,卖家可以要求买家继续支付或者要就买家支付合同中约定的逾期违约金或利息,此外,卖家还能要求与买家解除合同,不再将房子出售给买家。但是有一点需要买家注意,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买家用银行贷款支付房款,而银行贷款由于政策的调整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或足额房贷时,买家仍然要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这一点是很多购房者不清楚的,也因此而发生了很多纠纷事件。对此,买家一定要了解清楚。

二、逾期交房

如果卖家未按照合同中规定的交房时间来交房的话,除非是因为买家未按时付款造成的原因以外,卖家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买家在此时也可要求卖家赶紧交房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三、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主要会发生在买家身上,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买家一定要尽快起诉,防止买家将房子卖给其他人,最后让看好的房子落空。

四、定金纠纷

定金可以分为立约定金,违约定金等等,约定哪种定金,关键要看定金合同中是怎么约定。买家支付定金,一定要签订定金合同,否则无法保证自己的定金是否有法律依据,以免买家不想买房时,定金却不给退还。此外,“定金”和“订金”一定要区分开,定金是可以退的,而订金却不可以。

五、黑白合同

“黑白合同”指的是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房屋买卖签订的数份不同价格的合同。送至房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叫“白合同”,只供登记用。双方私下留存的叫“黑合同”,作为交易的真实成交价格。

那么发生纠纷时,应该以哪个合同为准呢?因黑白合同价格不同造成的纠纷,理论上是按照时间在后的合同价格为依据的。除非有证据证明前一份合同价是为规避纳税及骗取贷款等原因而签订的虚假价格。但是要特别注意,这个举证责任是由提出异议方来承担的,也就是说,谁认为前一份合同是虚假的,谁就应当承担这个举证责任。最终的判定标准的关键是要证明哪一份合同的价格才符合双方的真实意愿,这一点是解决纠纷的关键。

小编在此提醒大家,在签订合同时大家尽量不要签订黑白合同,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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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房屋买卖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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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成为最典型的财产纠纷,那么发生房屋买卖纠纷该如何处理呢?房屋买卖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吗?接下来请大家来了解详情吧。

房屋买卖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吗?小编分析如下:

房屋买卖合同当然可以申请仲裁,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通常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出现;另一种是在争议之后订立的,它是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给仲裁的协议。这两种形式的仲裁协议,其法律效力是相同的。

《仲裁法》的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这里明确了三条原则:一是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民事主体,包括国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合法的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组织;二是仲裁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有权处分的;三是仲裁范围必须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随着社会发展,房屋交易量逐年增多,而对一般人而言房屋交易价值额较大,相关纠纷的处理具有自己的特色。需要注意的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以及其他各类房屋的买卖合同纠纷都可使用本案由;而签订商品房预约合同后,未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此而发生纠纷的,就不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纠纷的案由。另,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属于特殊的委托代理合同,此处已将其作为独立的第四级案由,就不应适用一般的委托合同纠纷的案由。

以上内容由提供,希望能够帮到大家,下期财产纠纷安全小知识讲座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精彩内容大家不要错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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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房屋买卖纠纷的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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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时应该注意什么?房屋买卖纠纷问题有哪些?接下来请大家跟随小编的脚步来了解详情吧。

房屋买卖纠纷的问题有哪些?小编总结如下:

1、交付纠纷,主要是指房屋过户登记的纠纷和房款交付的纠纷,在一般的房屋买卖合同中都约定房屋和房款的交付方式或时间,但由于有的合同对房屋和房款交付的先后约定不明而发生纠纷。一方要求对方先交付房屋和房屋产权证,而另一方要求先付清房款。双方各执己见争执不下而发生纠纷。

2、房屋买卖合同履行方式纠纷,主要涉及到房屋交付的方式,和房款支付方式。在房屋买卖中双方往往对如何履行交款和交付房屋,包括交款的时间、次数、数量、币种或房屋交付的时间、房屋的状况、房屋的装璜等有约定。但由于对约定的一些具体内容的理解不同而发生纠纷。

3、一房二卖纠纷,现实生活是丰富多彩的,在实际生活中出现的房屋买卖纠纷也是多种多样的。由于各种不同的原因,一房二卖甚至一房多卖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4、房屋质量纠纷,无论购房者是买的二手房还是商品房,都有可能出现房屋质量上的问题,包括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和一般房屋质量问题,都是产生房屋质量纠纷的重要原因。

房屋买卖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经过协商一致,确定争议的解决办法和解决途径。这也是解决纠纷的最好办法,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往往不能达成协商一致的效果,有时还会使得争议纠纷越来越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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