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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别人车出了事故保险公司赔偿么合集20篇

今天小编要和大家分享的是如何在高德地图添加公司地址,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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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物被盗保险公司能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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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那么家庭财物被盗保险公司能赔偿吗?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

保险公司按照出险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险单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理赔流程如下:

1、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和其他必要的单证。

2、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公司按照出险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险单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

3、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由第三者赔偿的,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或第三者索赔。

被保险人如向保险公司索赔,应自收到赔款之日起,向保险公司转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赔的权利。

在保险公司行使代位索赔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并向保险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及有关情况。

4、保险事故发生时,如另有其他保险对同一保险财产承保同一责任,不论该保险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投保,保险公司仅按比例负责赔偿。

家庭财产损失的种类包括很多,下期为大家介绍家庭财产损失包括哪些?让大家了解更多的财产损失安全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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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风灾带来的损失保险公司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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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自然灾害是无法避免的,我们能做的就是提前做好预防工作。除了做好必要的预防风灾的防范措施之外,作为一个人来说还应该提前购买安全方面的保险,风灾带来损失保险公司赔偿吗?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买过保险的人都知道,很多保险都会有一个免责声明,就是由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不预理赔。所以大家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看清相关条款,千万不要盲目的购买保险,不然一旦由相关自然灾害带来的损,保险公司可能不会赔偿。

很多险种主要承保因为火灾、爆炸、雷击、暴风、暴雨、台风、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导致的物质损失。而在责任免除条款中,除上述列明以外的其他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地震并不在列。

相信大家看过上面的介绍之后,能够对大风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赔偿有一定了解,风灾有哪些常见风型?这就需要大家平时多关注自然灾害安全小知识,才能够对这方面的问题有更进一步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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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无证出险保险公司会不会赔偿

全文共 11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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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如果出险,只要不严重,不危及生命那不要紧,因为保险公司会给予理赔,但是这也要分情况,如果是无证的出租车司机撞人的话,保险公司会这么赔偿呢?那么无证出险保险公司会不会赔偿?下面小编来告诉大家。

交通事故的发生时常都有,我们上路开车一定要小心,而开车的人都是责任重大,因为这时候,许多人的生命就是在掌握在你的手里。

【法官说法】

虽然甘某已经参加了出租车客运资格考试,但事发之时并未取得资格证,且参照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等,甘某的行为显然不符合规定。保险公司与投保人詹某签订的合同中已经特别约定了驾驶营运出租车驾驶员的资质问题,该条款下方投保人詹某签字“已确认”,据此可以认定保险公司就此免责条款尽到了说明告知义务,因而保险公司主张商业险免责应予支持。

【真实案例】

四川人甘某参加了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未等拿到证书便开出租车上路,结果出了交通事故。今天,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对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进行宣判,判决被告甘某、出租车主陈某、出租车承包人刘某连带赔偿原告池某车辆损失2.7万余元,保险公司承担2000元的交强险赔偿金。

去年,38岁的甘某在未取得出租车驾驶资格证的情况下,从老乡刘某处租了辆出租车迫不及待“上岗”。就在甘某参加完考试后的第5天晚上,其驾驶出租车因操作不当与路边隔离柱发生碰撞,后又与池某驾驶的轿车发生了碰撞,造成出租车车头受损、池某车辆车头、气囊受损。

后经交警部门认定,甘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池某不负事故责任。同年9月17日,池某的车辆经维修产生2.9万余元维修费。

法院审理查明,甘某所开出租车车主系陈某,挂靠在温州某出租车公司名下,陈某将该出租车承包给了刘某,刘某又将该车转租于甘某。刘某之妻詹某给出租车投保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起止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至2016年4月28日。

事故发生后,各方认为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而保险公司认为,根据当时所签保单的特别约定条款,驾驶营运出租车的驾驶人没有出租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在营运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无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对于这条“特别约定”,保险公司出示证据证明投保人签字“已确认”。保险公司因此拒绝就第三者责任险部分赔偿。

因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10月19日,池某将出租车司机甘某、车主陈某、承包人刘某、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院,索赔损失2.9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仅需要先行赔付2000元的交强险责任。池某的其余损失,应当由甘某、陈某、刘某连带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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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车祸保险公司赔偿标准

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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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车祸保险公司赔偿标准吧。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主要有以下赔偿项目: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残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上述第(一)项外,还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除第(一)项费用外,还增加: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交强险最高赔多少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可以看到,被保险人有责任,要赔偿的限额,最高为122000元。被保险人无责任,要赔偿的限额,最高为12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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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被保险人自杀保险公司的赔偿情况

全文共 1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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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说过保险赔偿吗?保险赔偿,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保险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

保险赔偿的理赔依据

理赔是保险公司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它的依据是保险合同及保险相关法律、行业规定和国际惯例 , 其他任何理由或解释均不能作为理赔的依据。

保险理赔是指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理被保险人提出的保险赔偿请求,进行查勘、定损、理算和实行赔偿的业务活动,是保险法律制度中十分重要的一环,是保险人履行其义务的主要形式。为了使被保险人尽快获得经济补偿,保险人应积极主动地作好理赔工作。理赔遵循以保险合同为依据、遵守国际惯例和有关国际公约、及时和合理作出赔偿的原则。

保险的理赔一般是从接受出险通知开始,经过查勘、检验或委托检验、核实案情、理算赔偿金额和支付赔偿六个阶段。根据我国《海商法》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前,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和损失程度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自杀保险公司的赔偿情况

自杀赔不赔,看看满不满两年

自杀属于人身保险合同中的除外责任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66条的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二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

自杀赔不赔,要看免责条款里有没有“故意行为”不保之说

自杀,在法律上是指故意剥夺自己生命的行为。如果没有主观上的故意,则不能称之自杀。在寿险合同中,一般都将自杀作为责任免除条款来规定,这主要是为了 避免蓄意自杀者通过保险方式谋取保险金,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有些意外险虽然没有直接列举,但将自杀列入了范围更广的"故意行为"。在"责任免除"一项中 列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由于自杀出于主观意愿,并非不可抗力带来的意外伤害,所以个别投保的意外险不会得到理赔。

自杀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赔

无民事行为能力一般是指10周岁以下儿童以及行为人是在神志错乱,不能自控的情况。由于自杀是死亡的原因之一,编制新生命表时已考虑了这个因素,向投保 人收取的保险费的计算正是以生命表为依据。为了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利益,在很多人寿保险合同中都将自杀列入保险责任范围,但规定保险合同生效 一定期限后(通常是两年)发生被保险人的自杀行为,保险人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不论是养老险、少儿险、女性险,还是分红险、万能险、重疾险,若以死亡为 给付保险金条件,都遵循这样一个原则。

畏罪自杀的,保险不赔

若被保险人畏罪自杀,根据《保险法》第67条和《条款》第3条第1款第2项免责范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主要还是要从意外和寿险两大类产品上,来看待自杀是否理赔! 意外伤害保险不赔:不管是在神智是否清醒的情况下,发生的自杀行为,都是不予理赔的。人寿险满两年赔付:是在合同成立两年后或自复效后的两年后,发生的自杀行为,是可以理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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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轻微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标准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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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发生碰撞实属常见,当车辆发生事故车主首先想到的就是赔偿问题,接下来带大家来了解轻微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标准,借此机会小编给大家普及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希望大家认真学习。

轻微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标准总结如下;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以上内容由调查整理,还望大家采纳。如果各位还想了解各类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就请大家继续关注吧,我们会竭尽全力为大家服务的,希望我们的努力可以赢得更多人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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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黑车乘客交通事故中伤亡保险赔偿吗

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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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车运营是普遍存在的社会治理难题,黑车的泛滥为社会交通安全管理和有效运营带来了巨大挑战。那么,黑车乘客交通事故伤亡保险赔偿吗?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黑车乘客交通事故中伤亡保险赔偿情形:

根据《保险法》第52条,商业车险条款一般约定:因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如果带有违法营运的私家车出了交通事故,司机即使买了商业车险,保险公司也不予理赔。不仅车主得不到赔偿,乘客也享受不了车主的商业保险,由于交通事故带来的医疗费用只有向车主索取。

小编提醒大家,乘坐黑车有很大安全隐患——车辆安全没有保障。正规营运车辆每天在营运前都要进行检修保养,检查相应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合格才能上路;非法营运车辆不会定期进行保养维修,车况较差,黑车司机为抢时间、躲避检查,经常超速、抢行,极易发生事故。

正规合法经营的客车公司司机均经过专业的客运安全培训,都有比较丰富的驾驶经验,而黑车司机大多未经过专业客运服务培训,不少驾龄较短,甚至没有驾驶证。

另外,非法营运从业人员成分复杂,很多黑车司机、羊儿客是无业人员甚至是不法分子,利用黑车做幌子,从事不法勾当,经常甩客、倒客、宰客,甚至发生治安刑事案件,乘客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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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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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双方都比较关心的是损害赔偿问题,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首先是可以在交通事故责任保险份额内赔偿,但是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当赔偿哪些费用,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哪些?给大家介绍下相关的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

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具体理赔标准如下;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上述这些就是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应标准,但前提需要你车子缴纳了相应的保险,否则保险公司也不会为你赔偿的,对于广大司机来说,最好是多了解交通事故赔偿必备常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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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地震引发的意外保险公司赔偿吗 天灾高发地居民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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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沟7.0级地震的消息到目前已经超过了24个小时,此次天灾牵动着亿万中国人的心。在为四川灾民祈福的同时,不少已经入手了保险的人士纷纷都很关心一个问题,那就是地震引发意外保险公司赔偿吗。今日,带您一起解析一下。地震引发的意外保险公司赔偿吗

小编全面解析:据通过网络收集的资料显示,在发生地震之前,倘若购买了意外险、寿险、少部分重疾险、地震巨灾保险按照道理来说都是可以赔付的,不存在地震引发的意外保险公司赔偿吗这类问题。但是需要投保人特别注意的事情是,意外险包含的范围很广,具体要结合签订合同的条款来看,一般而言,因意外所引发的全残和身故,保险公司才会赔付。但是如果因为地震而引发住院,是能够报销住院费用的。城乡居民地震巨灾保险是个啥

通过九寨沟7.0级地震,让消费者都知道了地震是可以买保险的。据悉,随着天灾不断的发生,我国城乡居民地震巨灾保险也全面推出了,这真正意味着国内保险行业中一个“质”的飞跃。因为之前有规定,关于天灾的发生,已经超出了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不给予赔偿。但从2016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地震巨灾保险结合了居民住宅的总体结构、灾后补偿救助水平、平均再建成本等等情况而制定的。

目前,城乡居民地震巨灾保险中对农村住宅与城镇住宅的保障还是有所区分的,以中国人民保险的城乡居民地震巨灾保险为例,城镇住宅最低保险金额是5万元;而农村住宅最低保险金额是2万元,保险期限为1年,但是投保费用非常低,城镇住宅保费为12元/年/保障5万。

总结:以上则是地震引发的意外保险公司赔偿吗的全部内容,一般来说,不论是身故、全残或者被东西砸伤而引发的住院,都有赔偿金。因此,小编发自内心地奉劝地震高发地的居民,投保一份城乡居民地震巨灾保险,规避好所发生的损失,把风险值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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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摩托车事故保险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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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到来天气越来越好了,现在摩托车在路上也越来越多了。事故的发生也在增多,所以我们应该多加了解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摩托车事故保险怎么赔偿

摩托车出事故了,保险公司理赔流程:

迅速报案:

车险条款通常规定在出险后48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报案,报案人还应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代为报案委托书。

定损修理:

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所有损失在修复之前,必须经保险公司定损(定损可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或4S店,也可到具有定损资格的厂店进行,但必须保证三方人员全部在场),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

定损完毕后才可修理受损车辆;

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所支付的赔偿金,理赔前也要经保险公司核定赔偿项目和相关证据、数额;

当车辆被盗或被抢时,应该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应在24小时内通知出险地的派出所或刑警队;

然后向保险公司报案,车辆被盗或者被抢48小时内携带个人资料到保险公司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通知单》,办好登记手续。

机动车辆保险即“车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志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

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这些就是我们为大家提供了,大家一定要仔细去阅读,摩托车交通事故与处理方法,我们可以关注上面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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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货车事故保险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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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事故的不断发生使我们谈货色变。我们的国家对于各类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标准是有规定的。我们的货车一般都会购买保险,那么货车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这一交通事故处理的小知识。

第一:交强险。交通事故中的医疗费用、死亡伤残、财产损失赔偿。赔偿限额:总的责任限额12.2万元,由于是强制性、救济性保险,有责、无则赔偿金额差异较大。

第二:第三者责任险。免赔金额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负全部责任的保险公司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赔偿限额:保险公司可以设定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来设定赔偿责任限额。

第三:车辆损失险。包括事故中车辆本身的损失和对车辆采取的合理的施救及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这个险种赔偿责任和上面的三者正好相反。赔偿限额: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已投保金额作为赔付厘定的基础金额,当符合赔偿的金额5%-15%做为免赔,具体免赔金额如下:负全部责任的免赔15%,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0%,负同等责任的免赔8%,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

第四:盗抢险。被盗抢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以实际价值为限,当保险车辆全车被盗、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丢失的零部件及附属设备的修复费用。免赔金额:赔付整车金额的80%,有20%的免赔。

第五:车上座位责任险。车上人员伤亡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为准,但不能超过投保座位数和每座约定的保险金额。具体费用包括:人员的抢救费、医药费、误工费等。免赔金额:免赔金额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负全部责任的保险公司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

第六:玻璃单独破碎险。根据投保约定,分别按国产或进口重新购置玻璃的实际费用。

第七:自燃险。当车辆因火灾发生部分损失,按照实际修复费用赔偿修理费。如果车整体烧毁或已经失去修理价值,则按照出险时车辆的实际价值赔偿,但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免赔金额:赔偿金额80%,有20%免赔。

第八:不计免赔特约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及其它附加险中在符合赔偿金额内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的免赔金额作为赔付内容的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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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拼车发生事故保险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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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有驾照但没有私家车的车主,都会选择与他人拼车,特别是逢年回家时,但是在拼车的时候,万一发生了交通意外,则保险的理赔也是相当复杂,那么,拼车发生事故保险怎么赔偿呢?拼车安全隐患与预防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汽车出行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在拼车之前,司机最好可以跟乘车人商量一下,每个人投一份车上人员责任险,再签署一份拼车协议,把司机与乘车人的责任划分区别,如此一来,在拼车行驶过程中发生了交通意外,保险公司也会按期进行赔付,当然,如果发生交通意外是对方责任的话,那么由对方保险公司赔付,这个无疑义。

第二,如果司机只是顺路搭熟人或者亲朋好友一段的话,那么在发生交通意外的时候,保险公司也会赔付车辆的损失以及乘车人的人员伤害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以及相应的在保险限额内的损失。

第三,如果司机收取了乘车人的车费,也就是说与陌生人拼车的过程其实就是私家车盈利了,它具有了“载客”的功能,因此在我国的保险条例中也有相关的规定,在这种方式下保险公司是可以拒绝赔偿的。

从以上三点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有偿拼车还是无偿拼车,其实购买一份车上人员责任险,对于司机而言,也是相当重要的,而有偿拼车是改变了私家车的性质,所以如果没有车上人员责任险以及拼车司机为第一事故责任人的话,那么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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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APP叫车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会不会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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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APP叫专车的业务横空出世,在方便了人们的同时也能让自己赚点小外快,但是在叫这些专车背后的风险大家预估了吗?APP叫车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会不会赔?下面小编来告诉大家。

关于使用手机预约出行服务发生下面小编来告诉大家事故理赔,保监会曾发出明确风险提示:

第二种情况

赠送保险的保障范围一定要看清。经核实,有手机应用软件公司已与保险公司合作为预约出租车提供“承运人责任险”、为代驾服务提供“代驾人责任险”来保障乘客利益,但保监会也发现部分应用软件公司存在虚假、夸大宣传,请广大消费者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对保障范围做到心中有数,以免上当受骗。

保监会提醒:

这就是说:目前,有一定数量的非营运车辆以家用车性质投保,却有偿提供“专车”、“拼车”等营运服务,并未与保险公司就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协商一致。其在营运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乘客伤亡、车辆损毁的,保险公司可依法拒赔。

第一中情况

预约车辆如为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理赔风险。根据《保险法》第52条,商业车险条款一般约定:因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保监会提醒

从上面这条风险提示来看,我们在这里要提醒大家,在利用手机应用软件方便自己生活的同时,也要时刻提高风险意识,切实保护自身利益。

2.最容易出事故的行车8大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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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汽车自燃保险公司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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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夏天这种高温天气,当气温上升到一定高度,车子可能会发生自燃。自燃既不属于人祸,也不属于天灾。如果发生意外的,可以找保险公司,那么汽车自燃保险公司赔偿吗?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据小编了解,车辆本身发生故障导致自燃的,保险公司要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自燃险所能赔偿的是因自燃造成的保险车辆本身的损失以及被保险人为防止和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但对于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分以及因自燃造成的间接损失不能得到赔偿。

汽车自燃险的赔偿范围:

1、因本车电器、线路、油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货物自身发生问题、机动车运转摩擦起火引起火灾,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2、以及被保险人在发生本保险事故时,为减少保险车辆损失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

受害人对于是由于车辆本身的问题引起自燃要承担举证则责任。受害人如能证明产品存在缺陷、使用缺陷产品造成了损害以及缺陷产品与损害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则产品侵权责任得以确立;生产者则就法定免责事由举证,如不能证明免责事由存在,则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是车内危险品引自燃,保险公司则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但也有下面几种情况,即便购买了自燃险,保险公司也不会理赔:

1、被保人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用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机器引起火灾的;

2、自燃仅造成电器、电路、供油系统损失的;

3、人为造成火灾的;

4、车子改装后没有到车管所登记,并且没有经保险公司核保等情况。

保险公司自燃险的内容:

首先自燃险必须在购买车损险的基础上附加,用于赔偿车辆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以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导致的车辆自燃机动车损失。

另外还包含抢救自燃车辆而支出的必要合理费用。但对于擅自改装、加装电器导致的自燃以及仅造成车辆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损失的保险公司免于赔偿。最后需要说明的是自燃险一般都有15%左右的免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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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酒后驾驶保险公司是否需赔偿之争论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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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酒后驾车行为而导致车主财产受损这一问题使得车辆保险合同纠纷越来越多。酒后驾驶保险公司是否赔偿,理论和实务界一直来皆存有不同意见。论争焦点,可归结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的解读。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问题的引出

酒后驾驶交通事故致使人身财产损失,保险公司需否赔偿,一直是理论和实务界争论未休的问题。此中缘由,一方面是缺乏明确的立法规定,另一方面司法实务工作者的观点也不一,对同类案件有着不同的审判。结果《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作为一般性规定,该条并未规定醉驾等可作为保险公司赔偿的例夕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第22条规定,醉酒驾驶等情形下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依该条,醉驾所致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赔偿。然则,对于醉驾造成的人身损害保险公司赔偿与否,并无明确规定。《交强险条例》第22条的规定,并不能得出醉驾伤人保险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醉酒驾驶并非保险公司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定阻却事由,醉驾伤人保险赔偿乃强制保险立法的题中之义。

二、争论焦点一一《交强险条例》第22条之解读

现行法律规范中,并无醉酒驾驶致人身损害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明确规定。然而醉驾伤人保险公司拒赔的案例比比皆是,其所据何留《交强险条例》第22条第2款,是反对者们主张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的主要依据。无疑,该款中“财产损失”被反对者们做了广义解释,即醉驾情形下保险公司仅垫付抢救费用,无论人身抑或财产损失均不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财产损失”应包括因人身伤亡而造成的损失,如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财产损失”宜作狭义理解。理由如下:(一)从语言逻辑来看《交强险条例》第21条的受害人损失中“财产损失”与“人身伤亡”并列,第22条的赔偿责任限额中“财产损失”与“死亡伤残,、“医疗费用”并列。将“财产损失”作不包含人身伤亡在内的狭义理解,更符合法律的文义解释和体系的上下文和谐。法律解释一般由审判委员会以最高法院的名义对外公布,立案庭无权解释法律,该答复显然不具法律效力。

最近,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在醉驾伤人保险赔偿问题上,并对“财产损失”广义解释。其第17条规定,醉驾“导致人身损害的,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此条一出,多方解读。有观点提出“应看到新规状况下保险公司所面临的压力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对酒驾者潜意识的纵容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安全风险。”新规状况下保险公司的责任承担不必纵容酒驾,保护受害者的权利的同时,可以实现安全风险的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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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交通事故赔偿保险公司理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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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出现交通意外就是涉及到赔偿的问题,而这个问题在保险的合同中也是有说明的很清楚,所以,自己也是应该多看看保险公司的合同条款,这样对自己都是没有坏处的。下面一起来介绍下交通事故赔偿保险公司理赔标准有哪些?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交通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就诊、转诊、购费、购辅助残具、参加丧葬)

3、住宿费

外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伤残、死亡亲属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费用

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40元/天)

4、医疗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5、误工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6、护理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7、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极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住院天数(40元/天)。

8、营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9、鉴定费

(1)、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伤残鉴定是在治疗终止后根据当事人康复后身体状况进行评定进行的。

(2)、伤残鉴定的等级主要依据是交警指定鉴定医院的检验报告,康复后情况你没说,不好给你意见。

伤残评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评定,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请是无效申请,即医疗终结后15日以后的申请为无效申请,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不再受理。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一是医院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评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10、残疾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求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响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

12、丧葬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3、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保险公司对于投保的车辆在交通事故中会有一定的赔偿,所以说很多车子都在驾驶前投保也是有原因的,毕竟驾驶车辆难免会发生交通事故,还是小心安全一点的好,除此之外,还要多了解交通事故赔偿必备常识等知识,最好是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都可以在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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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私车营运出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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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赔偿,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你对私车营运的保险赔偿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保险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

保险理赔原则

重合同,守信用。保险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因此,保险公司必须重合同、守信用,正确维护保户的权益。

坚持实事求是。在处理赔案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根据具体情况,正确确定保险责任、给付标准、给付金额。

主动,迅速,准确,合理。要让保户感觉到保得放心,赔得心服。

看过“私车营运出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

私车营运出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

网络叫车发生事故,车主的利益能否得到保障?保险公司是否会赔偿?

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私车营运出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

所谓“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是指“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危险状况,保险标的风险增大并导致保险事故发生是一个持续发展变化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投保人可以发现危险程度增加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也可以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保费。众所周知,营运车辆的保险费用比非营运车辆高很多,因此该法条的规定符合诚实信用以及权利义务对等原则。

近日,保监会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如果是手机叫来的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车祸,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被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危险。”基于网络叫车服务方便有余、保障不足的现状,作为拥有庞大用户的交通运输的组织者,网络叫车平台不应当把安全营运的责任全部推卸到乘客和车主身上。同时建议,保险行业应当区别用于短途营运的私家车与普通营运机动车辆,细化评估此类私家车的风险,制定出合适的险种,方便有需求的用户购买。

相关知识拓展:

新商业车险条款:6种出险情形都要赔

1,车遇自然灾害受损

若车主为其私家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新车险中的车损险及不计免赔率险,在保险期间内,因台风造成其车辆被淹而损失2万元,保险公司会不会赔?

与旧条款不同,新车险明确规定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以及车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所导致的车损可获赔偿,对于该车主2万元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可以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赔付。

因进水导致发动机损失,若投保了发动机涉水损失险,可以在该附加险责任范围内赔付。

2.新车未上牌或无行驶证

2009版《机动车辆保险条款》A条款中将“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列为车损险的责任免除。

现在则不同了,新车险中将该情形更改为“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被注销的”。也是就说车主只要为其新买的私家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新车险中的车损险及不计免赔率险,驾驶尚未上牌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以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赔付。

不过,发生保险事故时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存在行驶证、号牌被注销,或未按规定检验、检验不合格等情形,则被保险车辆的损失属车损险的责任免除事项,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3.自己人撞了自己人

新车险将被保险人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列入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也就是说开车撞了自家人也列入了承保范围。

同时,新条款规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向第三方索赔的,保险人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也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4.后视镜、车灯可单独赔偿

新条款中增加了主险责任,如将原车险中“教练车特约”、“租车人车失踪”、“法律费用”、“倒车镜、车灯单独损坏”、“车载货物掉落”附加险的保险责任,直接纳入主险保险责任。

5.驾驶证丢失、过期

车主在驾驶证丢失期间驾驶该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只要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如车管所的补办证明),保险公司可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赔付。

不过,发生保险事故时如果属驾驶人的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被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另外,老条款将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在“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情形下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失列为车损险的责任免除,而新车险将该情形从责任免除中剔除,纳入车损险的保险责任。发生该情形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可以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赔付。

不过,发生保险事故时,如果驾驶人无驾驶证,或属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被保险车辆的损失属车损险的责任免除,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6.停车受损不再赔70%

车在停车场被刮,找不到肇事车辆,报保险的话只能赔70%,剩下30%要自掏腰包。

而新车险中的车损险条款约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无法找到第三方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如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上述情形,保险人将从赔付金额中扣除30%。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车损险的同时,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可在此附加险项下得到本应自负的30%的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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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车辆刮蹭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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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中最常见不过的就是车辆之间的碰撞了,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现在车辆都购买了车辆保险,如果发生事故可以由保险公司理赔。那么车辆刮蹭保险公司如何赔偿呢?接下来帮大家解答这个问题,请大家仔细阅读。

车辆刮蹭保险公司如何赔偿?小编分析如下;

因为车辆刮蹭保险理赔次数过多,就会使保费上涨。所以有很多车主就想在新的保险年度更换保险公司,以此逃避原有保险公司上调保费的惩罚。但是目前国内各地区纷纷建立起了车险赔案信息数据库,通过该信息库,各家保险公司对任意一台机动车历年的理赔情况都了如指掌。这意味着,如果车主车辆刮蹭保险理赔次数达到一定程度,不管在哪家保险公司投保,都逃脱不了商业险保费上浮的“惩罚”。

所以,车主应及时查阅自己的出险理赔情况,再决定是否增加理赔次数或理赔金额,以防超过上限而被保险公司按规定提高保费。但是,也不要一味的为了减少理赔次数就放弃索赔,那样就失去了投保的意义。出现保险责任事故后像车辆刮蹭保险理赔尽量减少,但是涉及人伤的事故一定要及时报案,并申请理赔。

一般,车辆发生刮蹭后,只要通过4S店或者维修厂投保了“划痕险”,车主并不需每次都向保险公司备案,可以在几天后、甚至几个月后才将车开至4S店、美容店,让工作人员代劳索赔和维修。而4S店的工作人员只需找个比较像事故现场的地方,将车摆好位置,然后拍两张照“还原”一下即可,不仅车主完全不用费心,事后更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

温馨提示:如果车身在倒车、行驶中由于驾驶员自身或其他外因被刮花,又想要获得理赔的话,就一定要及时向保险公司现场报案,进行正常的车辆刮蹭保险理赔程序。

以上内容由调查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各类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就请大家继续关注我们的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讲座吧,小编会整理好等大家来查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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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外地游出了事故如何向保险公司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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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旅游保险在外出游玩时有了保障,免除了后顾之忧,这样也可以安心快乐的游玩,但是不幸发生意外后,我们应该如何向保险公司理赔呢,接下来告诉大家外地游出了事故如何向保险公司理赔,请各位仔细阅读下文。

外地游出了事故如何向保险公司理赔?小编分析如下;

无论在何时何地出险,都可以和优保的客服取得联系,优保将协助客户办理理赔事宜。同时,客户在出险之后也可以在第一时间内联系保单所属的保险公司,异地出险的客户可以拨打保险公司的全国理赔热线进行理赔报案。外地旅游出了事故报案是理赔的第一步。

旅游保险的赔付一般涉及的保险责任主要有意外医疗、意外伤残、意外事故。理赔所需的材料主要包括:(1)保险凭证(电子保单);(2)被保人身份证明;(3)受益人身份证明;(4)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5)门诊或住院病历;(6)门诊或住院费用收据原件、明细清单;(7)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8)死亡证明、户口注销、殓葬证明;(9)伤残鉴定报告(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

旅游保险理赔是要注意的是保存好与保险事故相关的证明和票据。另外,在理赔中,常常发生这样的纠纷:客户对保险赔偿金额希望值高,而实际赔付往往达不到投保时的要求。这样,保险公司和客户之间很容易产生矛盾。

温馨提示:消费者投保前,应该详读保险条款可以有效避免理赔时的保险公司和客户对理赔认知的冲突。

以上内容由调查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期旅游消费知识讲座更加精彩,希望大家不要错过哦,小编很高兴为大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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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摩托车事故保险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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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的车辆特别多,经常会听见一些大大小小的事故,特别是摩托车事故,所以我们必须掌握交通安全知识,这样是为了我们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做保障,也要了解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在避免发生意外时不知道如何处理。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摩托车事故保险赔偿吗?

摩托车出事故了,保险公司理赔流程:

迅速报案:

车险条款通常规定在出险后48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报案,报案人还应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代为报案委托书。

定损修理:

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所有损失在修复之前,必须经保险公司定损(定损可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或4S店,也可到具有定损资格的厂店进行,但必须保证三方人员全部在场),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

定损完毕后才可修理受损车辆;

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所支付的赔偿金,理赔前也要经保险公司核定赔偿项目和相关证据、数额;

当车辆被盗或被抢时,应该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应在24小时内通知出险地的派出所或刑警队;

然后向保险公司报案,车辆被盗或者被抢48小时内携带个人资料到保险公司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通知单》,办好登记手续。

机动车辆保险即“车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志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

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这就是我们为大家提供了大家要想了解更多这类知识,我们可以关注,上面还有摩托车交通事故与处理方法的内容,一定要仔细去阅读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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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哪种坠楼事故保险不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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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险是大家都在购买的险种,作用是在遭遇意外时能让家人或保险受益人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应对。那么不幸坠楼了保险公司赔偿吗?哪种坠楼事故保险不负责赔偿?接下来为你解答。

哪种坠楼事故保险不负责赔偿?小编分析如下:

认定为是自杀坠楼事故保险不负责赔偿,自杀坠楼不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如果坠楼纯属意外的话,保险公司应该给予赔偿。

保险公司对意外的定义应属于第三种情况,原因与事故的发生属于意外,而结果也属于意外,概括来讲保险合同中所指的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小区常见坠楼防护措施有哪些?小编总结如下:

我们都知道大部分坠楼事件的主角就是儿童,家居隐患成为坠楼的罪魁祸首。首先是窗户的防护不到位,阳台和飘窗都会成为家长在安全上易忽视的部分,缝隙过大的阳台栏杆容易让孩子从中间穿过,没有防护的飘窗孩子很容易推开窗子而失足坠落。其次,家长放松警惕,有些高层住户因此放松了防盗警惕,没有安装防护栏等防护设备,一些中低层住户因为楼层不是很高的关系反而可能放松对孩子的看护,对孩子缺乏安全教育。

所以,高层住户应该先考虑的应该是安全问题,而不是美观。尤其是家中有小孩的住宅,安装防护栏就更加重要了,除了保证阳台良好的封闭性,同时不要在阳台或者窗户附近放置沙发、床、桌椅等能够令小孩攀爬上去的物件,以免发生意外。

以上内容由调查整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下期讲座小编给大家普及小区安全小知识,希望大家踊跃学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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