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20篇)

如果公司为自己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的话,那么可以在购买首套房的时候进行公积金贷款,也可以把公积金提取出来,要是自己需要查余额的话要经过哪些步骤?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怎么查,以供大家参考!

浏览

3650

文章

491

篇1:用住房公积金怎么贷款 苏州贷款如何操作?

全文共 858 字

+ 加入清单

首先,根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办法》规定,申请这种贷款的借款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借款人是在“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借款人购买的是贷款人认可的经济适用住房;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借款人同意将其与开发商签订的《住房销售合同》项下所列房产抵押给贷款人,赋予贷款人优先抵押权和受偿权,作为偿还本息的保证;借款人有支付不低于购房所需资金30%款项的能力;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这些条件之后,带上身份证、房产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月收入证明(工资单)、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就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了。一般来说,为保证资金的安全,银行要对借款人的信用、经济实力等进行一定的审核。

此类贷款利率要低于商业贷款,5年以内(含5年),月利率3.45‰,年利率4.14%;5年以上,月利率3.825‰,年利率4.59%。

国家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能超过借款人退休年龄内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数额的两倍。

国家规定贷款期限是一至十年,最多不超过二十年,银行一般要求借款人采取先付息、后还本的等额还款方式还本付息。银行一般有3种方法来确定究竟给借款人多少借款金额、多长借款期限。

1.以借款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0倍来决定放款金额。

2.按借款人工资总额的40%作为可以申请的贷款额度。

3.根据借款人的月还款能力,以及银行的贷款月利率3.825‰,代入相应公式,可以算出大致还款年限。

此外,银行会在每年的三月份办理公积金的“冲还贷”,冲减金额不超过当年每月等额还款数的12倍,也就是说,您缴纳的公积金不光可以申请利率较低的贷款,还可以帮您偿还一部分贷款额。

这一切都清楚之后,就进入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最后阶段:把首付的30%房款存入房产公司在您贷款银行开设的户头上;

在您的贷款银行申办一张储蓄卡,以便将来每月银行从卡上扣贷款额;签订借款合同。

同时,还要给房子办抵押、买保险,最后还要公证。这些事情由银行出面办,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展开阅读全文

篇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问题答难解疑

全文共 586 字

+ 加入清单

在购房时,有不少购房者选择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方式进行按揭支付,那么,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疑问又该如何解答呢?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流程

1.咨询,领取表格;2.提出申请;3.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4.办理抵押登记手续;5.办理房屋登记手续;6.办理房屋财产保险;7.贷款转帐;8.每月还款;9.贷款结清注销。

公积金还贷方式分两种

公积金冲还贷方式有两种,即“一次性还款法”和“逐月还款法”。“一次性还款法”是用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的办法。“逐月还款法”是每月直接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存款余额,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办法。借款人应根据自己公积金账户资金余额和贷款具体情况选择合理的冲还贷方式。

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一)职工办理提取时,应提供以下凭证办理登记和提取手续:

1.职工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2.职工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

3.职工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两份;

4.承租私产住房的,提供《天津市个人出租房屋专用发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承租转租的公有住房的,提供《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无住房承诺书》。

6.首次提取的,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市国土房管部门出具的《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租赁房屋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或承租转租的公有住房租赁协议复印件一份。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深圳公积金贷款政策未调整 单套住房最高贷90万

全文共 751 字

+ 加入清单

2013年春节后,多地放出收紧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信号,引起了广大深圳市民的关注。“深圳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暂时不会调整,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仍为90万。”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介绍。

此外,公积金服务热线原号码将于3月底停用,咨询相关业务可以拨打新号码12329。

“正在实施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自2012年9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按照规定,缴存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其中个人申请者,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其他城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出现变化,深圳是否也要调整?

针对这一疑问,这位负责人表示,深圳暂时不会调整公积金政策,即使将来要调整,也要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进行。

另外,公积金服务热线原号码86366999将于3月底停用,而新号码12329已于今年1月1日开通,主要以人工语音和自助语音方式提供业务咨询、投诉建议等基础服务。12329热线服务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30分,下午2时至6时。

热线服务高峰时段主要集中在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4时30分,避开高峰时段拨打服务热线将有更高的接通率。

据悉,为进一步提升热线服务能力,公积金中心目前正在开展大型呼叫中心的建设,力争今年下半年投入使用。呼叫中心建成后,热线服务能力将大幅提升,服务热线难打通的状况有望得到进一步缓解,为职工提供更大的服务便利。

为缓解热线难接通的问题,公积金中心还与合作银行开展联动服务,凡涉及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咨询,职工也可拨打建行、招行、中行三家银行服务热线转人工咨询;涉及贷款业务咨询,可拨打7家委贷银行热线进行咨询。

展开阅读全文

篇4: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多长时间

全文共 492 字

+ 加入清单

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多长时间?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多久?什么土地性质的房屋可以使用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很多家庭因为经济等各种原因选择购买二手房,二手房相比一手房的价格要便宜很多,而且很多二手房的年限也不长,二手房想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定要注意二手房的土地性质和房屋年龄。只要房屋的年龄和土地性质符合银行房屋贷款的要求,就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二手房贷款。

想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二手房,必须不能是小产权房。因为小产权房国家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小产权的主人对小产权房只有居住权,没有使用权。所以不能进行交易,不能进行交易银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就不会同意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小产权房。

在房屋年龄上,国家规定二手房贷款的年限为“房屋年龄加贷款年限小于等于三十五年”想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就一定要看好二手房的房屋年龄,看看三十五年减去房屋年龄后所剩的贷款年限能不能接受。

如果二手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话,只要携带者个人证明、购房合同、房产证等所需材料到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申请,就可以办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具体细则

全文共 5242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支持职工住房消费,进一步改善职工住房条件,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贷款通则》、《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的意见》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由受委托银行向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以下简称购建)自住住房的消费贷款。

第三条 发放公积金贷款应坚持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的原则,实行向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倾斜的政策。第四条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负责管理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基本条件第五条 贷款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含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第六条 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公有住房或者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等,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第七条 父母、子女可作为公积金贷款共同申请人,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房屋产权共有人可以共同申请贷款。第八条 职工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再次购建自住住房的,可继续申请公积金贷款。第九条 夫妻双方以一方名义使用公积金贷款后,再购建自住住房时,另一方也可申请贷款。职工购建自住住房已经付清房款或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的,一年内可以申请贷款用于偿还购建住房借款。第十条 在职职工在购建自住住房时,提取公积金后,需要申请贷款的,公积金账户中必须保留一定的金额(具体金额由公积金中心确定)。第十一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徐州市行政区域内异地购建自住住房时,可在购建房所在地申请贷款。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徐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凭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地管理中心提供的缴存证明、还款能力和个人信用情况证明,在购建住房所在地申请贷款。第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申请贷款当月之前,个人和所在单位连续、按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职工,可以申请贷款。借款申请人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其他合法有效居留身份;(二)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有合法有效的购建住房证明材料;(四)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保证人;(五)符合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三章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第十三条 夫妻双方及两名以上产权共有人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按下列方式核定:(一)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的,贷款比例不得超过全部房款的80%,贷款额度不得超过50万元(以下各项、各条均不超过50万元,公积金中心可根据资金运作情况适当放宽或降低贷款上限额);(二)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地产评估值的60%;(三)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款与补偿款差额;(四)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有资质机构出具的工程预算造价的60%;(五)装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被装修房地产评估值的60%,且不得超过装修费用。第十四条 夫妻双方一方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或单身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按下列方式核定:(一)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全部房款的70%;(二)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地产评估值的60%;(三)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款与补偿款差额;(四)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有资质机构出具的工程预算造价的60%;(五)装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被装修房地产评估值的60%,且不得超过装修费用。在有一名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作为保证人或能够提供第二套住房同时抵押的情况下,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第十三条的规定。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均未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单身职工未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有一名以上(含一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作为保证人的情况下,贷款额度按下列方式核定:(一)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全部房款的60%;(二)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地产评估值的50%;(三)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款与补偿款差额;(四)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有资质机构出具的工程预算造价的50%;(五)装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被装修房地产评估值的50%,且不得超过装修费用。保证人条件较好、收入稳定,或有第二套住房同时抵押的情况下,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第十六条 职工个人贷款具体数额的确定,要综合考虑购建住房价格、借款人还贷能力、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及家庭收入情况等因素。月还款额一般不超过借款人或家庭收入的50%。但家庭收入扣除还款额后仍可满足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需要的,可超过50%。申请人还贷能力测算办法如下:个人贷款偿还能力参考值=单位和个人月公积金缴存金额×12×贷款年限×2+公积金现有余额×2若申请人有担保人的,其贷款偿还能力参考值为申请人和担保人个人贷款偿还能力参考值的累加额。第十七条 借款人的借款期限加实际年龄一般不得超出法定退休年龄。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所购建住房的剩余使用年限。具体贷款期限,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借款人的条件确定。第十八条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如遇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档次执行新利率标准。第四章 贷款申请材料和贷款程序第十九条 申请人在申请贷款时,除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外,还应分别提供下列材料:(一)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1、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2、30%以上的首付款凭据。(公积金中心可根据部分房地产实际情况,要求提供评估报告书、房屋产权备案证明或其他相关资料等)(二)二手房:1、产权部门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房地产买卖契约;2、交易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3、房地产评估报告书。(三)拆迁安置房:1、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2、房款与补偿款差额证明。(四)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1、规划许可证;2、土地使用证;3、有资质机构出具的建造、翻建、大修住房预算。注:大修住房的还需提供房屋质量鉴定证明和房屋所有权证。(五)装修住房:1、装修合同、装修预算;2、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3、被装修住房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书。市公积金中心对借款人提供的贷款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评估,对借款人的资格、资信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具体审批结果。第二十条 贷款程序:(一)申请人持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有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受委托银行)领取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并按要求如实填表、签章;(二)申请人持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手续;(三)申请人持已审批的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受委托银行办理借款手续;(四)借款人根据担保方式不同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五)借款人持担保借款合同、担保手续及相关材料办理划款手续。第五章 贷款担保第二十一条 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主要有房屋产权抵押担保、保证人担保、公积金余额担保和存单质押担保等。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以期房作抵押的,房产开发商必须具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借款人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手续。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以自有或他人现有房产作抵押的,贷款额一般不得超过房产评估值的60%。评估期超过一年的,须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重新评估。借款人不能提供房产抵押的,经公积金中心同意,可使用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第二十四条 抵押物因意外损毁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应重新办理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第二十五条 在办理公积金贷款过程中所发生的抵押、评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第二十六条 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和担保公司均应按照规定,严格审核借款人身份、还款能力和个人信用,以及购建住房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加强对抵押物和保证人担保能力的审查,要逐笔审批贷款、逐笔委托办理贷款和担保手续。第二十七条 借款人必须遵守担保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约定。借款人违反担保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的,担保公司或公积金中心有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第六章 贷款偿还第二十八条 还款方式主要有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由借款人自由选择。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提前将应还贷款本息存入“还款账户”,受委托银行每月按时从借款人“还款账户”中扣收,并于当日将扣收的贷款本息分别转入公积金中心设立的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户和结算户。借款人可直接以现金、支票、储蓄卡等方式到受委托银行还款。(一)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息。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月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

(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逐月递减,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还款总期数

第二十九条 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住房贷款本息。借款人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应当提前到受委托银行开具还款资料信息,到公积金中心申请,经中心审查批准后,方可偿还贷款本息。提前偿还贷款的,不收取违约金,但按照借款合同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作调整。借款人使用公积金还贷,采用一次性还贷方式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提取时应归还的住房贷款本金余额及利息之和。采用逐月还贷方式的,月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提取时当月应归还的住房贷款本息之和。提取还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一定金额,提取的公积金不得转入住房贷款账户以外的其他账户,确保住房公积金不改变用途。第三十条 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受委托银行出具的本息结算书、担保公司出具的注销抵押申请书,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产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因借款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有其他法定原因而需变更借款人的,依法变更后的借款人应当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第七章 违约及抵押物处分第三十一条 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积金中心和担保公司有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分抵押物:(一)借款人贷款逾期时间达到公积金中心与担保公司约定的代偿时间的;(二)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三)借款人未征得公积金中心同意,擅自将抵押房产出售、转让、赠与或重新抵押的;(四)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的;(五)借款人拒绝或阻挠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和担保公司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六)借款人与他人签订有损公积金中心权益的合同或协议的;(七)借款人死亡而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义务的;(八)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九)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规定的任何条款,且不予纠正的;(十)借款人违反反担保合同规定的任何条款,且不予纠正的。第三十二条 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或擅自改变贷款用途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或计收违约金。第三十三条 公积金中心和担保公司或其他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扣除处分抵押物应支付的各项税费后,不足偿还贷款本息的,有权向借款人和连带保证责任人追偿。第八章 贷款管理责任第三十四条 公积金中心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检查、监督公积金贷款使用情况。受委托银行应按照委托合同约定,按月向公积金中心及时、准确地提供有关统计报表等相关材料,并协助公积金中心做好逾期贷款的催收及抵押物处置工作。第三十五条 公积金中心应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按月检查、监督担保公司履行合同的情况。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贷款逾期时间达到公积金中心与担保公司约定的代偿时间的,由担保公司代为偿还贷款本息。第三十六条 公积金中心应当对借款人信用状况及偿还能力进行审查,核实贷款担保情况,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审批贷款。第三十七条 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及担保公司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贷款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人员因违规操作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九章 附 则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徐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试行)》、《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徐公积金委[2004]6号)同时废止。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详解 买房必知

全文共 1895 字

+ 加入清单

在如今的购房大潮里,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公积金贷款,人们之所以如此选择,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比商业性住房贷款低很多。虽然有如此的优惠,却并不是所有的购房者都能享受到的。要想了解其原因,大家不妨看以下内容。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住房公积金属于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一个组成部分,单位有义务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有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合法权利。

住房公积金贷款又被叫做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性银行向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等自住住房消费的政策性住房贷款。

2.住房公积金贷款所对应的人群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借款人。

(2)有稳定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

(3)借款人和所在单位按规定的缴存基础、比例、在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半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如果是新调入或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连续缴存3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

(4)如果是购买商品房,借款人和所在单位必须按规定连续缴存一年的住房公积金后,才能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5)有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等用于自住住房消费证明的借款人。

(6)已支付房款20%以上的借款人。

(7)有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贷款担保的借款人。

(8)65周岁前的普通职工和75周岁前的副部级干部。

3.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

如果贷款人是以房改房的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他的单笔贷款金额不能超过30万元同时,还应在总房价款的90%以内。

如果贷款人购买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他的单笔贷款金额不能超过30万元,同时,还应该在总房价款的80%以内。

如果贷款人购买二手住房,他的单笔贷款金额不能超过30万元,同时,还应在房屋评估价的80%以内。

4.住房公积金的还款标准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长还款时间不能超过30年。此外,贷款金额根据月收入的不同也有所不同。比如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职工,月最低还款额为家庭月总收入的20%以上;月收入在2000元以上到5000元以下的职工,月最低还款额应在家庭月总收入的25%以上;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职工,月最低还款额应在家庭月总收入的30%以上。

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的资料

(1)贷款申请表。

(2)贷款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3)签订的购房合同或者购房意向书等证明文件。

(4)贷款人所在单位的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同意贷款的信函。

(5)如果贷款人购买新建商品房,需要提供售房单位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如果是购买公房,需要提供上级房改管理机构对"售房方案"的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6)贷款人采用抵押或质押方式担保的,需要有担保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以及担保人的资信证明,以表明担保人具有代为偿还贷款的能力。

(7)采用保证方式担保的,需要担保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及其资信证明,以表明担保人具有代为偿还贷款的能力。

(8)已缴纳总房款10%以上的预付款的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9)根据银行要求,提供需要的其他材料。

6.公积金贷款担保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房产抵押、权利质押、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几种担保方式。在选择的时候,我们需要详细分析,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做出选择:

(1)房产抵押担保是指不转移购房者对房产的占有、使用,而将房产作为债权进行的担保。当贷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无法偿还贷款时,银行就会通过法律程序行使它的权利:处置这所房产并用所得偿还贷款。

(2)权利质押担保是指购房者或出质人以合法有效的财产(符合规定的有价证券,如存单、国债、股票等)作担保。当贷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无法偿还贷款时,银行就会把有价证券兑现,用来偿还贷款。

(3)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指由具有保证资格的法人(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当贷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无法偿还贷款时,第三方就要承当偿还贷款责任。

(4)任何保证人都必须具有保证资格,而国家机关、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不能成为保证人。

(5)发放贷款方式:购房者的贷款申请批准后,将以"转账"的方式发放,也就是在贷款合同生效后,银行按照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将资金直接划到售房单位的账户上,不经过购房者的手。

(6)偿还贷款:如果贷款期限在一年之内,可实行一次性还本付息。如果贷款期限超过一年,就需要采取月均还款法,每月按照一定数额偿还贷款本息,这时,可用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也可用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来偿还贷款本息。如果提前还款,就需要事先以书面或电话申请的形式通知银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7: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指南 费用标准如何界定

全文共 479 字

+ 加入清单

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有若干费用需要缴纳,那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不同类型房屋贷款分别有哪些收费项目呢。

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标准如何规定

1、保险或担保费:纯公积金贷款为:贷款额×相应费率×贷款年限

组合贷款为:房款总额×相应费率×贷款年限

2、契税:房款总额×1.5%

3、抵押登记费:贷款额×1.5%;最多不超过200元;

4、工本费:a,商品房为:纯公积金贷款160元,组合贷款170元;

b,其他为:纯公积金贷款80元,组合贷款为90元;

注:产权共有的另加10元;

5、代办费:纯公积金贷款为200元,组合贷款为250元;

6、维修基金:建筑面积×40元/平米

7、测量费:建筑面积×0.19元/平米

不同类型房屋贷款分别有哪些收费项目

商品房:保险或担保费、契税、抵押登记费、工本费、代办费、维修基金、测量费;

现住房:保险或担保费、抵押登记费、工本费;

二手房:保险或担保费、抵押登记费、工本费、代办费;

无产权房:保险或担保费、抵押登记费、工本费、代办费;

拍卖房(己办理产权):保险或担保费、抵押登记费、工本费、代办费;

展开阅读全文

篇8:住房公积金用于贷款买房?

全文共 1395 字

+ 加入清单

住房公积金用于贷款买房的,但具体公积金都有哪些用处和使用误区呢?只有弄明白公积金的用处,我们才能更好地支配公积金进行一些必要的开销,这可是大家不可不掌握的理财小窍门之一。

公积金都有哪些用途?

1、贷款购买住房

住房公积金制度设立的目的,就是希望老百姓购房的时候可以使用公积金。购房者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贷款的好处就是贷款利率低,2018年商业贷款5年以上基准利率为4.9%,而公积金贷款5年以上的利率为3.25%,因此购房者如果使用公积金贷款能剩下一大笔利息。但需要注意的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有最高额度限制的,例如北京最高额度以家庭为单位为120万。

2、提取公积金支付月供

除了贷款之外,对于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的人来说,还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如果购房者申请的是商业贷款就无法使用公积金了么?并非如此。如果购房者采用了商业贷款的方式购房,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年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

3、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房

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以上)自住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余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需要购房者注意的是,单纯的装修不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内,因此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是不行的。

4、退休养老用

购房者在退休后可以取出公积金,当做养老金使用。

5、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时可提取使用

在很多城市,如果职工属于低保或特困人群,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来满足日常生活所需。

6、治疗重大疾病

如果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罹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的个人负担部分。

7、租房

很多人都会遇到,在外地工作需要租房,其实这时也可以用到公积金。但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城市的租房提取额度和要求不同,有的是需要租房发票,而有的则是约定提取。

8、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如果购房者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以申请销户提取公积金的。例如离退休职工、到国外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等等。

住房公积金使用时应避开哪些误区?

误区一:公积金账户余额做购房首付

很多人都认为可以提取公积金用来支付购房首付,其实不然,公积金是先使用后才可以提取的,也就是说购房人只有在购房后提供购房相关的证明材料才可以办理提取手续。

误区二:子女使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

一般情况下,公积金中心的规定为家庭成员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如果子女已经有了独立的家庭,那子女和父母不能视为同一个家庭,也就意味着公积金是不能够互相使用的。当然在某些城市会有其他规定,方便父母和子女使用公积金,购房者可以提前向当地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

误区三:装修房子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房屋大修可提取公积金,但需要提交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书。而一般性的小修或中修是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的。

误区四:提取总额可以超过房款总额

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购房者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3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40万元,他只能提取30万元的公积金。

误区五:个人不良不会影响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也要考核借款人个人征信记录。如果借款人个人征信较差,有超过“连三累六”逾期纪录,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样可能会拒签。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太原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怎样的?

全文共 359 字

+ 加入清单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广利中心运用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向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等自住住房消费的政策性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办理程序(太原市

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具有限制性,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其中:第1、5、6条属于部分提取;

第2、3、4、7条属于销户提取。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最新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全文共 654 字

+ 加入清单

最新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改革后变化:取消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

一手房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流程

(1)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受托银行提出申请,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

(2)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受托银行在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各种资料后,对借款人有关情况进行贷前审查,并做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

(3)由担保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受托银行应当将借款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转交担保公司。4、经担保公司审核同意办理担保的,由担保公司办理担保和反担保有关手续。

(4)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受托银行收押保管。

(5)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办结证明或受托银行出具的质押办结证明,开具贷款划拨通知书。受托银行凭贷款划拨通知书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账户,发放贷款。

贷款材料

1、通用材料

(1)合法的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3)借款人婚姻证明;

(4)家庭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5)其他必需的相关资料。

2、购买新房

(1)购买住房首期付款证明;

(2)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资料

3、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类:

(1)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证明。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资料;

【新鲜楼市资讯全面楼盘信息惊爆楼盘优惠专业购房服务】

微信搜索“搜狐焦点西安站”或“sohufocus_xa”关注我们公众号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常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怎么提取?

全文共 976 字

+ 加入清单

有一些外地人之前在常州工作,随着工作的变动,可能会去外地买房或者回老家买房,也有一些常州本地人会选择在外地安家,这时候就涉及到公积金提取,那么,常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该怎么提取?出具证明又该准备哪些材料呢?

根据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常州市出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和办理提取还贷业务明确如下:

一、《缴存使用证明》的出具

(一)申请对象

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

(二)申请材料

1.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2.职工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三)出具条件

1.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应与公积金信息系统中职工个人信息一致;

2.在本市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补息贷款,下同)或仅有一次已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部门职责

1.中心各办事处、分中心窗口受理职工申请(不受缴存区域限制),并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见附件)。

2.归集管理处统一负责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对《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的核实工作,并根据《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的回执,标识职工异地贷款情况。

二、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对象

职工异地购房并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且在本市无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补息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该笔贷款。

(二)申请材料

1.提供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存卡、《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借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职工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另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2.若职工提前部分还贷的,还需提供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银行)出具的部分还贷凭证;若职工已还清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银行)出具的还清贷款凭证。

(三)提取额度

(1)职工及配偶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用于偿还贷款,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月应还贷款本息额的12倍。

(2)若职工提前部分还贷,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部分还贷款金额。

(3)若职工已还清贷款,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为职工贷款还清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金额。

三、本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可不知的重点事宜

全文共 1157 字

+ 加入清单

说起住房公积金,对大多数工作中的人们来讲都不为陌生。如果要买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有比商业贷款更少的利息,基本是大多数人的首要选择。但是你是否了解公积金贷款的具体事宜?什么样的情况下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我们为您提供详解答!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住房公积金条例进程

1999年颁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2002年国务院公布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1年10月27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住建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武汉市公积金拟采取多种措施,放开低收入职工提取政策,实施差异化缴存,月入低于1900元可提公积金。

须知11种情况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2、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4、租房自住的。

5、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出境定居的。

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1、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积金按揭贷款流程: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3、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提醒:购房时,借款人根据自己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到银行进行测算,就可得知贷款的金额和每月还款数额。根据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每年提取一次。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河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全文共 950 字

+ 加入清单

河北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内容是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执行的,具体如下: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二、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四、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五、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当地住房价格、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并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备案。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备案。

六、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查、审核、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同时,要简化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水平。

城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落实本通知精神的具体措施,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政策执行中有关问题,及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工商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

全文共 1069 字

+ 加入清单

工商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所需资料有哪些?流程是怎样的?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所需资金时,其不足部分由银行提供配套的住房商业性贷款支付。需要注意的是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部分及住房商业性贷款部分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一、申请条件

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参加住房公积金并能正常缴交;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证明文件;

(五)有规定的最低额度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六)有符合要求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只要同时符合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条件即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组合贷款的贷款人(主贷人)必须是同一人。

二、所需资料

(一)合法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住房公积金账号及借款人名章;

(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其相关资料;

(四)购买住房首期付款证明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自筹资金证明;

(五)使用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须有配偶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或其他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明;

(六)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您在办理组合贷款时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要提供办理住房商业性贷款的资料,请参考“一手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三、办理流程

(一)贷款申请受理

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由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二)贷款审批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贷款进行审批。

(三)签订借款合同

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工行通知您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及其他必须的手续。

(四)发放贷款

您须来工行填制贷款转存凭据,工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一次或分次划入您在工行开立的售房款账户内。

(五)按期还款

贷款发放后,您须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

(六)合同变更

合同执行期间,借款人可向工商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部门提出变更借款期限、还款方式、提前还款等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工商银行为借款人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七)贷款结清

工商银行为借款人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借款人取回抵押登记证明等文件,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等手续。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规范

全文共 1153 字

+ 加入清单

2010年,北京出台了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以下是通知全文。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

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金[2010]1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二、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四、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五、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当地住房价格、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并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备案。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备案。

六、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查、审核、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同时,要简化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水平。

城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落实本通知精神的具体措施,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政策执行中有关问题,及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全文共 837 字

+ 加入清单

住房公积金每个月都在交,又不能随时取出来用,放在那做什么呢?那么,住房公积金怎么用呢?今天我们就来讲述住房公积金最大的一个用处,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较低,还款方式灵活,首付比例低的优点,缺点在于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

公积金抵押贷款

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流程: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利用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既可以把冻结的资金套现使用,又可利用所得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赚取利息,一举两得,不失为一个好方法。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业务种类有哪些

全文共 220 字

+ 加入清单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除了用于购买商品房贷款以外,还有哪些业务可以用到。公积金作为一项福利制度,很多人都想充分的利用到吗,那么到底哪些业务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担保呢?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是指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的要求,与购房人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为其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行为。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业务种类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类型主要包括新建商品房担保、二手房担保、开发项目期间责任担保等形式。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上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最新规定 你的首付款凑够了吗?

全文共 450 字

+ 加入清单

在房价不断攀升的年代,越来越多的人需要通过贷款来购买住房。在上海,有很多企业职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因此,住房公积金贷款成为了绝大多数人的首选。在这里,君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上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让需要买房的朋友有一个心理准备。

【介绍阅读】2019上海贷款买房最新政策解读

作为楼市受到重点管控的城市,上海对公积金贷款的管理比较严格,对首付比例有着详细的规定。具体细则如下:

1、通过上海公积金购买首套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

2、首套住房的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能低于30%;

3、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4、购买非普通住房作为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5、目前,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暂停发放第三套房的房贷。

要提醒大家的是,除了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房贷首付比例有要求外,一些开发商对首付比例也有要求。因此,大家在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时,要考虑到多方的贷款要求。

以上,就是上海公积金对贷款首付比例的详细要求,希望能对大家制定购房计划有所帮助。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查询及计算方法

全文共 828 字

+ 加入清单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及时了解自己住房公积金额度有利于自己进行置业,然而,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查询呢?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来认识一下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事宜。

目前青岛市计算公积金额度的方式共有三种,分别是:1、依据首付款比例计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2、依据申请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计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3、依据房价计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而个人实际能够申请到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通过以上三种方式计算出的3个额度中,数目最小的那个结果。

依据首付款比例计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目前,青岛市内七区商品房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分别为商品房40万元和二手房25万元;即墨、胶南、胶州、平度、莱西五市商品房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分别为商品房20万元和二手房15万元。根据要求,青岛七区五市新建商品房首付款比例最低不得小于30%,二手房首付比例款则需根据所购住房的具体房龄来评定。

依据申请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计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人公积金月缴存额÷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额度计算年限×40%+申请人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申请人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额度计算年限×40%。

公式中的额度计算年限为申请人及其配偶从申请之日起距退休年龄后五年(男65岁,女60岁)的年限,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举个例子,根据该计算公式,如果一对夫妻两人年龄同为45岁,男方为申请人,两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同为300元,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5%,则夫妻两人公积金贷款额度为33.6万元。

依据房价计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房屋价格(房屋的总价款,不含配套费)×70%;二手房为房屋实际成交价和评估价中较小值的60%。

一般情况下,市民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柜台提供身份证后,工作人员都会用以上三种方法进行计算,得到的3个计算结果中,最小的一个数目就是申请人可以贷款的最大额度。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是如何确定的?

全文共 435 字

+ 加入清单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是如何确定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年限与一手房和二手房以及用途都有关系。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一手房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最长不超过15年;申请自住住房公积金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贷款,最长不超过15年;申请购房贷款附加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年限应与申请的购房贷款年限一致。另外,上述年限均不得长于借款人法定离退休时间后的5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执行,现行利率:5年以下(含5年)为3.96%,5年以上为4.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和可贷款年限计算,每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不超过25万元,若借款人申请贷款额大于其住房公积金可贷款金额,可由委托银行审批后提供相应的商业性贷款补充,即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组合贷款最高不超过40万元。住房公积金可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额度精确到千元)=借款人夫妻双方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6%×12×0.45×可贷款期限。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