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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车别人开了出了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吗最新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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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给人出事故保险理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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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给朋友车,他开车和另外一辆车相撞,双方车都有损伤。那么借车给人出事故保险理赔吗?

1.只要是车辆上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只要借车的人是合法驾驶人,有驾驶证,只要不是偷抢的车,没有饮酒驾驶等,那么保险公司会根据相应的保险条款对外承担责任。

2.如果明知驾驶员没有驾驶证,仍然出借,造成事故,那么车主也应当对外承担责任,且和驾驶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关于驾驶员的人身损害,需要根据具体商业保险条款的约定,以及该驾驶员在该起事故中所应承担的责任,来看是否能要求保险公司赔偿驾驶员的自己的人身伤害。

机动车保险合同针对的是该机动车,机动车的驾驶人不是保险公司支付保金的参考条件,不过需要注意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如果机动车实际驾驶人有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驾、毒驾等),保险公司就不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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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外地游出了事故如何向保险公司理赔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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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旅游保险在外出游玩时有了保障,免除了后顾之忧,这样也可以安心快乐的游玩,但是不幸发生意外后,我们应该如何向保险公司理赔呢,接下来告诉大家外地游出了事故如何向保险公司理赔,请各位仔细阅读下文。

外地游出了事故如何向保险公司理赔?小编分析如下;

无论在何时何地出险,都可以和优保的客服取得联系,优保将协助客户办理理赔事宜。同时,客户在出险之后也可以在第一时间内联系保单所属的保险公司,异地出险的客户可以拨打保险公司的全国理赔热线进行理赔报案。外地旅游出了事故报案是理赔的第一步。

旅游保险的赔付一般涉及的保险责任主要有意外医疗、意外伤残、意外事故。理赔所需的材料主要包括:(1)保险凭证(电子保单);(2)被保人身份证明;(3)受益人身份证明;(4)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5)门诊或住院病历;(6)门诊或住院费用收据原件、明细清单;(7)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8)死亡证明、户口注销、殓葬证明;(9)伤残鉴定报告(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

旅游保险理赔是要注意的是保存好与保险事故相关的证明和票据。另外,在理赔中,常常发生这样的纠纷:客户对保险赔偿金额希望值高,而实际赔付往往达不到投保时的要求。这样,保险公司和客户之间很容易产生矛盾。

温馨提示:消费者投保前,应该详读保险条款可以有效避免理赔时的保险公司和客户对理赔认知的冲突。

以上内容由调查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期旅游消费知识讲座更加精彩,希望大家不要错过哦,小编很高兴为大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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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乘坐公交出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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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受伤,就会有人就医,就会产生相应的费用,乘客乘坐公交车也一样,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赔偿问题是双方都关心的事情,那么,乘坐公交车出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公交车常见安全事故及逃生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汽车出行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包括: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第二,被保险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三,被保险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包括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等。

从以上三点我们可以看出,公交车出事故,保险公司的赔偿也有一定的限额金额以及限额项目,超过限额部分保险公司不会赔付,但如果乘客还有额外的费用产生,就要跟公交公司来划分责任以及商讨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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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毒驾事故保险公司会拒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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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交通事故经常会发生,所以我们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多加掌握安全驾驶知识。为了我们自身安全,也为了他人安全着想,所以我们一定要多掌握这方面知识,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毒驾事故保险公司会拒赔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交强险范围内可以赔偿,商业险依据商业保险可以可以拒赔。

这些就是我们为大家提供了大家一定要仔细阅读,要想了解毒驾会带来哪些危害,一定要关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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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发生车辆事故如何处理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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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同理,常在路上跑,小刮小蹭总是免不了。在这种时候,如何快速有效地处理这些事故,如何快捷、顺利的获得保险理赔,不浪费跑车的时间也不承受太大的损失,就成了许多网约车车主都关心的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用。

阳光车险电话销售技巧

1、 认真倾听

当向客户推荐汽车保险产品时,客户都会谈出自己的想法,在客户决定是否购买时,通常会从他们的话语中得到暗示,倾听水平的高低能决定销售人员成交的比例;另外,认真倾听客户所说的话,有目地的提出引导性问题,可以发掘客户的真正需要;再有,认真的倾听同滔滔不绝的讲述相比,前者给客户的印象更好。

2、 充分的准备工作

积极主动与充分的准备,是挖掘客户、达到成功的最佳动力。抛开对所售产品的内容准备不说,作为保险电话销售人员,在给客户打电话前必须做好这些准备工作,包括对所联系客户情况的了解、自我介绍、该说的话、该问的问题、客户可能会问到的问题等,另外就是对突发性事件的应对。如果当时正遇到客户心情不好,他们可能不会顾及面子,把怒火全部发泄在电话销售人员的身上,这就要求电话销售人员在每次与客户打电话之前,对可能预想到的事件做好心理准备和应急方案。

3、 正确认识失败

保险电话营销中的客户拒绝率是很高的,成功率大致只有5%-10%左右。所以,对保险电话销售人员来说,客户的拒绝属于正常现象,也就是说,销售人员要经常面对失败。

4、 了解所销售产品的内容和特点

多数情况下,客户听到汽车保险就已经对产品有个大致的概念了。但涉及到汽车保险的具体内容,还需要电话销售人员给予详细介绍,尤其是突出对所推荐产品特点的介绍,目的是吸引客户的购买。当然这些介绍必须是以事实为依据,既不能夸大客户购买后能够享有的好处,又不能通过打击同行业的其它产品而突出自己的产品,否则很可能会弄巧成拙,反而得不到客户的信任。

5、 具备不断学习的能力

作为汽车保险电话销售人员,不断加强学习更是非常重要的。学习的对象和内容包括三个方面:第一,从书本上学习。主要是一些理论知识,比如:如何进行电话销售、销售技巧等;第二,在实践中学习。单位组织的培训,讨论等,都是大家学习的机会;第三,从客户处学习。客户是我们很好的老师,客户的需求就是产品的卖点,同时销售人员也可能从客户处了解同行业的其它产品。汽车保险电话销售人员要珍惜每一次与客户交流的机会,尽可能获取更多的信息,补充更多的知识。

6、 随时关注和收集有关信息

由于汽车保险是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作为此行业的从业人员,在平时应多注意与汽车保险相关的事件的发生。尤其对于汽车保险电话销售人员,在与客户进行交流的时候,一些负面消息的报道,极会使客户产生对此行业的坏印象,也是客户引发疑问最多的地方或者是客户拒绝我们的重要理由。这要求保险电话销售人员既要了解和分析这些负面新闻,同时也要收集正面的消息和有利的案例,必要时用事实说服客户,更会打消客户的疑问,从而达成购买意愿。

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

单方事故造成车辆单独损坏的情况

1.立即停车: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车,马上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果是晚上还要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车辆没有撤离到安全区域时,应该在车身后方50-10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避免二次事故发生,危及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2.报案保留事故现场,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的电话。

3.拍照取证:用手机等可拍照的设备对现场进行拍照,拍照时应注意自身安全。在拍照的过程中尽量从不同的角度(前、后、左、右)进行拍摄,不能只拍摄自己财产受损的位置,确保照片能直观的反应出车辆的位置、标志标线、周围建筑物。

4.等待查勘人员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确保车辆的正常通行,事故车辆可以安全移动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并且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保留相关证据后,将车辆移动到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5.车辆定损:保险公司查勘人员现场勘查后,对损失进行定损,定损完毕即可安排车辆维修。

双方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的情况

1.设立警示标志:立即在车辆后方设立安全警示标识。

2.报案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事故较为严重,自己无法处理的,应尽快拨打122交通报警电话。

3.第三者修理:如果第三者非机动车,则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第三者、保险公司、车主)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当场不能核定损失,则在进行第三者损失核定过程中,要求保险公司给出核损价格。如果第三者是机动车,则要分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如果第三者同意与车主一同前往车主选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则当场不必支付第三者任何现金。

第二、如果第三者要求去自己选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则第三者可能要求车主在事故现场先支付一部分修理费用。

4.定损修理:车主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定损完毕即可安排车辆维修。

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

1.事故报警,保险报案保持镇定,如受伤严重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求医疗救援;并拨打报警电话请交警现场处理,拨打保险公司电话等待查勘员。

2.查勘定损:交警或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达现场后,按其指导处理。

3.解决纠纷仅造成人员轻微伤的交通事故,可以由交警使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交警根据现场证据和当事人、证人的叙述,记录事故状况;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签名;当事人请求调解的,交警应当场进行调解,并记录在调解结果中,当事人签名调解书生效。

如果事故较为严重,有人员的伤亡,事故起因复杂,责任确定双方有争议的,简易程序无法解决或者双方不愿以简易程序解决的,当事人需要通过一般程序来解决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受害人进行伤残鉴定。双方对事故达成和解。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调解。受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保险电话销售技巧攻略

对于多数企业来说,在销售方面的投入都是一项主要的投入。这部分支出往往会占企业销售收入的5%到40%。而销售部门的重要程度却远过于此。近年来,阳光保险电话销售作为一种营销方法,以其成本小、效率高、门槛低的优势,发展如雨后春笋般,目前已深入到电信、IT、咨询、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

随着阳光保险电话销售的不断发展,阳光保险电话销售体系已经日臻完善,阳光保险电话销售行业也日趋成熟,对阳光保险电话销售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但要求阳光保险电话销售人员具备阳光保险电话销售技能,同时还要具备阳光保险电话销售人员专业素质,了解阳光保险电话销售模式等。

目前,阳光保险电话销售已成为了一个基本营销手段,已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运用了阳光保险电话销售,可以说他们已经对推销电话讨厌了。所以,我们要根据客户接电话时的反映来适当地控制初次通话的时间和内容。

阳光保险电话销售是一个持久的过程,而不是一次通话就可以解决问题的。初次与客户通话时,简洁明了地介绍一下公司和产品即可。在介绍完产品后,可以把资料给客户寄一份过去,这里的资料可以是产品资料,也可以是其他的客户能感兴趣的资料,但这些资料一定要与我们所卖的产品有关,可以展现公司的实力和特点的。

初次与客户通话,客户能听完你介绍公司和自己姓名就是成功了,此时我们耐心地等待下次与客户通话即可。

许多阳光保险电话销售人员,尤其是刚刚进入阳光保险电话销售的人员总想“一口吃个胖子”,心想这回客户可接电话了,我得抓紧这个机会,好好地把产品介绍出去,争取一次成功!于是开始滔滔不绝、激情昂扬的介绍,电话这边说的是飞沫四溅,而电话那边几乎已经鼾声四起了,脾气不好的客户可能早已经把电话挂了。

阳光保险电话销售人员要针对自己公司的产品特点选好目标客户,这里的目标客户应该是有购买需求的,同时又有购买能力的客户。阳光保险电话销售是一个打持久战的过程,在建立目标客户阶段时应该加大与客户通话的频次,每次通话的时间不宜过长,不要急于求成,阳光保险电话销售是一个自然的过程,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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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哪种物品损毁保险公司不理赔

全文共 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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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损失险的保险标的包括被保险人的自有财产、由被保险人代管的财产或被保险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那么哪种物品损毁保险公司理赔呢?

保险人通常对以下家庭财产不予承保:

1、损失发生后无法确定具体价值的财产,如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等;

2、日常生活所需的日用消费品,如食品、粮食、烟酒、药品、化妆品等;

3、法律规定不容许个人收藏、保管或拥有的财产,如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毒品等;

4、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5、保险人从风险管理的需要出发,声明不予承保的财产。

家庭财产灾害损失险规定的保险责任包括:火灾、爆炸、雷击、冰雹、洪水、海啸、地震、泥石流、暴风雨、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一系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对于被保险人为预防灾害事故而事先支出的预防费用,保险人原则上不予赔偿;但对于在灾害事故发生后,为防止灾害损失扩大,积极抢救、施救、保护保险标的而支出的费用,保险人将按约定负责提供补偿。

保险人对于家庭财产保险单项下所承保的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1、战争、军事行动或暴力行为;

2、核子辐射和污染;

3、电机、电器、电器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造成的本身损毁;

4、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人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勾结纵容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或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等;

5、其他不属于家庭财产保险单列明的保险责任内的损失和费用。

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依据投保财产的实际价值自行估计而定。若估价过低,会使保障不足;若估价过高,一方面,保费将随之增加,另一方面,实际灾害发生时,保险人将根据补偿原则,以投保财产的实际价值作为赔偿上限,因而被保险人也不可能靠此获利。投保人明智的做法是,对投保财产作出客观合理的估价,使保险金额尽可能接近所投保财产的实际价值。

普通家庭财产险的保险期限为1年,即从保单签发日零时算起,到保险期满日24时为止,家庭财产损失的种类包括很多,下期为大家介绍家庭财产损失包括哪些?让大家了解更多的财产损失安全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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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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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双方都比较关心的是损害赔偿问题,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首先是可以在交通事故责任保险份额内赔偿,但是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当赔偿哪些费用,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哪些?给大家介绍下相关的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

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具体理赔标准如下;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上述这些就是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应标准,但前提需要你车子缴纳了相应的保险,否则保险公司也不会为你赔偿的,对于广大司机来说,最好是多了解交通事故赔偿必备常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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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保险公司理赔有否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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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理赔程序

1、立案查勘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

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按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利息损失。为了保证保险人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同时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理赔方式

保险公司在出险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户理赔有两种方式:赔偿和给付。

赔偿与财产保险对应,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财产出险时的受损情况,在保险额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的赔偿。保险赔偿是补偿性质的,即它只对实际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最多与受损财产的价值相当,而永远不会多于其价值。

而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因人的生命和身体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险出险而使生命或身体所受到的损害,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故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只能在保单约定的额度内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即人身保险是以给付的方式支付保险金的。

保险公司理赔有否时间限制?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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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国华保险公司怎么样 保费收入与理赔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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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消费者都听过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等等,不过有些后起之秀的保险公司并不逊色,譬如2007年由中国保险批准成立的国华保险公司,在经过十年的经营,已经在保险领域小有名气。那么,国华保险公司怎么样呢,我们一起来看看。一、国华保险公司介绍

国华保险公司于2007年11月成立,总部在上海,据悉,它的发起方是由国内大型上市公司天茂集团与国内六家实力雄厚的企业发起组建的。目前,国华保险公司已经在北京、山西、湖南、青岛、安徽、深圳等18家省级设置分公司,业务范围覆盖人寿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保险、少儿保险、理财保险等等。二、国华保险公司怎么样

体现一个保险公司好不好,主要参考理赔能力与保费收入等等因素,而看国华保险公司怎么样,也是取决于这些方面,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1、保费收入情况

根据2017年9月10日保监会公布的《2017年1-8月人身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情况表》而言,国寿人寿2017年前八月份的原保费收入为790224.96万元,在国内56家保险公司中排名第28位,正好取中。详见《国华人寿在中国保险的排名国华人寿排名2017》此文了解更多。2、保险产品实力与理赔能力情况

据悉,保险产品自身实力方面来看,近期国华人寿与悟空保联手,定制推出产品——至尊保重大疾病保险,仅三天销售额就达到了1000万元,话说是重大疾病保险中的"劳斯莱斯",可谓是名声大噪,不过每款产品都有它的优势与劣势,可参考《至尊保重大疾病优缺点分析》了解更多。而至于理赔方面,据河北**公司职员施先生的家人透露,国华人寿理赔是相当不错的,之前他投保了《国华畅行无忧两全保险》,施某下夜班后驾驶小轿车返家途中,在山间隧道内拐弯处与迎面驶来的轿车发生相撞,被保险人施某当场不幸身故。

随后,国华人寿立即启动重大理赔案件绿色通道,安排理赔人员前置处理,在公司三日内结案,赔付保险金200万元。理赔情况如下图:

总结:国华保险公司怎么样,从保费收入与理赔能力来看,都是杠杠的。当然,消费者在选择保险产品时,虽然保险公司实力是考虑的因素,但是具体还是要根据自己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那才是最主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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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开别人车出事故保险理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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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有人借朋友车开,不小心出了交通事故不知道如何是好,也不知道可不可以报保险,那么开别人车出事故保险理赔吗?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据小编了解,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侵权责任法还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开别人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一)《侵权责任法》出台之前的处理

法院一般判决由车辆使用人(借车者)和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于车辆使用人(借车者)赔偿能力较弱,所以受害人往往请求由车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车主好心借车,出了交通事故,却吞下了自己赔偿的苦果。这样矛盾不但未化解,反而导致扩大和激化,经常因为借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致朋友反目,亲戚成仇。

(二)《侵权责任法》出台后的处理

对这种情况下责任的承担作了法律调整。《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借车出现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要承担责任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由车辆使用人(借车者)承担赔偿责任,车主不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车主有过错的,也承担与过错相适当的责任。

(三)车主有过错的情形

1、明知无驾证而借车。

2、明知饮酒、醉酒或吸食毒品而借车。

3、明知车辆未投保而借车。

4、明知车辆未年检不适驾而借车。

5、明知是报废车而借车。

6、其它。车辆为高度危险物,车主在出借时应当充分尽到谨慎义务,不可随便出借,万万不可因为朋友情面而轻易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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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旅游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拒赔如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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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旅游带好一根旅游保险可以安安心心的畅游,但是如果旅游时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拒赔该怎么办呢?旅游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拒赔如何起诉?接下来给大家分析一下,请各位仔细阅读下文。

旅游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拒赔如何起诉?小编来告诉你;

首先小编要说明的是,保险公司做拒赔结论一般都是很慎重的,你应该结合事实对照条款看下你是否符合条件。旅游时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拒赔,遇到这样的情况,如果你觉得你的理由充分,理应得到理赔,那么你可以起诉保险公司违约,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理赔款。

按照《旅游法》,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原因致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辅助者应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旅游经营者对旅游辅助者没有尽到谨慎选择的义务,需要承担补充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游客要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只能是提起侵权之诉。如果既要主张违约赔偿又要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话,人民法院将驳回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在旅游过程中,旅游者应当保存好旅游合同、旅游发票等,发生服务质量问题或纠纷时,应保持冷静,理性维权。如果发生意外,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与旅行社协商和解;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申诉;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根据仲裁协议提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内容由提供,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各位还想了解更多旅游消费知识,就请继续关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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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承全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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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通知的除了警方,还有保险公司。关于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承包责任有何不同?驾驶人员驾驶时撞死了行人是不是有保险就可以不用被追责?保险公司的赔偿比例是多少?下面就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如司机没有无证驾驶,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驾车,在保额内扣除医疗费用中的非医保费用需车主承担,其他由保险公司100%赔偿。

双方事故理赔,是先从交强险的保额来赔偿,当理赔金额超出交强险保额时,会启动用第三者保险的保额来赔偿。超出三者险保额后,费用由你承担。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车险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第三者保险定义:商业三者险是保险公司为第三者的损失承担责任的保险险种。第三者指的。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的第三方受害者。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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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开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办理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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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时可能一个不注意就会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应该要怎么去办理保险理赔呢?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办理保险理赔,希望能帮到你。

开车转弯如何打方向盘

适用情形一:转比较缓的弯时

范例:左手抓住转向盘在12点位置向下拉时,右手也在12点位置顺着转向盘的外圆和左手保持平行的情况下,跟着向下滑动,两只手在6点位置相遇后,你还想向左转,这时,右手抓住转向盘向上推,左手在和右手保持平行的情况下,也顺着转向盘的外圆,跟着向上滑动。如果右手抓住转向盘在12点位置向下拉时,左手也和右手那样操作。

标准:两只手不交叉,左手在转向盘12点和6点的左边,右手在右边。第二、两只手一直是平的,要往上都往上,要往下都往下。第三、在某只手抓住转向盘向下或向上转动转向盘的同时,另外一只手也顺着转向盘的外圆向下或向上滑动。

适用情形二:急转弯或是需要快速转动方向盘时

范例:向左转时,上去就抓12点偏右的位置(就是抓12点和1点之间),转到6、7点之间时,另外一只手再抓12点偏右的位置向左转,两只手交替进行,向右转时,上去就抓12点偏左的位置(就是抓11点和12点之间),转到5、6点之间时换手,这样两次就能转一圈。

标准:首先将转向盘看做钟表,12点在最上边正中间,6点在最下边正中间。在转动转向盘时,无论左手还是右手抓转向盘,上去就抓12点左右位置。

适用情形三:倒车时

标准:左手抓住转向盘向左转到7点左右时,可用手腕抵住转向盘,然后将五指伸直向右旋转180度左右(同时,用手腕抵住转向盘继续向左转动)后,再抓住转向盘向左转,如果向右转动时,则翻手的方法相反。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办理保险理赔

1、是能找到事故责任方,并且对方愿意主动配合。

事故车辆若是投保全险,可以先通过交强险赔付,若是额度超过赔偿限额,余下部分可以通过商业险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护理费、残疾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及治疗期间的交通费等必要费用;自费药部分不在汽车保险赔偿范围内(个人投保的商业意外险可以覆盖)。

2、是交通肇事逃逸后又找到事故责任方的。

这种情况在偏僻道路或夜间事故比较常见,也是对当事人造成伤害最大的,这个时候就需要客户平时对意外有充分的认识,主动投保意外险并且附加意外医疗才能有保障;事故发生后若是最终通过交通队找到事故车辆的所有人,治疗期间的全部费用先由事故车辆的交强险限额部分承担,余下的部分应由车辆的驾驶人员或和车辆的所有人共同承担,商业保险不承担逃逸事故的责任赔偿。

汽车商业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出险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者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是对方无赔偿能力或交通肇事逃逸找不到事故责任人的。

这种时候,受害方可以申请社保赔付,但是社保起付线以下部分和自费药及相关的误工费等都需要自己承担。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有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解决

一、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事故车辆必须移动时,应当表明位置),并迅速拨打“122”报警电话。当事人应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情况。其他知情者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情况。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处理的,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行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自接到证据材料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

二、车辆扣押:公安交管部门根据检验、鉴定的需要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及有关牌证。检验、鉴定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对无主车辆或经通知十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三、尸体处理: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由医疗机构或法医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有停尸条件的医疗机构。检验尸体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解剖尸体需征得其亲属同意,检验完成后,应向死者家属下发《尸体处理通知书》,死者家属在接到通知书后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逾期不办的,超出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对于无名尸经登报十日后仍无人认领的,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

四、交通事故认定: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自勘查现场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五、损害赔偿调解: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应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调解期限为十日。对交通事故致死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只调解一次,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赔偿义务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中途放弃的,公安机关应终结调解。

六、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和直接财产损失。

七、伤残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八、回避:办案人员于本交通事故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工正处理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经大队批准后,办案人员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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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重疾险理赔难原因分析 再也不怕保险公司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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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难一直深受诟病,特别是重疾险,很多投保者反映:买了重大疾病保险患了大病,保险公司却不赔。这是怎么回事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分析一下重疾险理赔难的原因

因为理赔纠纷,很多消费者将保险视为骗子。其实,保险公司并不骗人,其以产品条款为依据进行赔付。如果拿不到保险金,很可能是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条件。

很多人抱怨重疾险理赔难,也是因为对“重疾”理解有误,还有不清楚重大疾病保险的理赔门槛。原因如下:一、此“大病”非彼“大病”。

虽然投保了重疾险,但我相信并非所有人都清楚在保险业所说的“重疾”是和含义。要知道的是,一般人所说的“大病”,可能不是大病。每个人对于“大病”的理解是不同的,但保险业对“重大疾病”是有明确界定的,只有符合该定义的疾病,才算。

按照规定,重大疾病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病情严重,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二是治疗费用高,手术复杂需要支付昂贵的医疗费。二、重疾理赔门槛多

对于重疾险的常见误区是买了重疾险,所有的大病都可以报销,事实并非如此。重疾险产品会对保障疾病数量、疾病定义进行详细说明,只有在保障范围内的疾病保险公司才会赔。

还有,重疾险的赔付是有门槛的。有些疾病是确诊就赔,而有些疾病必须达到一定的程度,比如,急性心梗、脑中风后遗症、深度昏迷。或者采用具体的治疗和手术方法才能赔付,冠状动脉搭桥术、严重器官移植术。

【相关介绍】什么重疾险值得买?这三款性价比爆表最便宜的定期寿险有哪些3款定期寿险介绍意外险哪个保险公司好?性价比最高的意外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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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保险公司不理赔?80%的拒赔由它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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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听从亲戚朋友的建议购买了保险,以为就此获得了保障,可是真正到了生病时,却被保险公司告知不予理赔,久而久之,保险也就变成了人们口中“这也不保,那也不保”的骗局。

可事实真是这样吗?其实不是的,目前80%以上的拒赔案件都是由“未如实告知”导致,这就涉及到投保前一个重要的环节——健康告知。

买保险前大家都需要填写健康告知,可是面对复杂的条款和密密麻麻的病症,许多人看得云里雾里,乱填一通,还有部分代理人为了业绩,干脆代为填写……这些不规范的行为都为将来的理赔带来了隐患。代理人的业绩是有了,可是将来出险的时候投保人理赔无门,又该找谁呢?

所以今天就和大家一起聊聊健康告知的那些事儿:

什么是健康告知?为什么要进行健康告知?

健康告知有哪些误区?

健康告知应该怎么填,有哪些小技巧?

一、什么是健康告知?为什么要进行健康告知?

所谓健康告知,就是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进行询问,了解其健康、财务等情况,评估其风险等级,最终决定是否承保。一般健康告知以纸质或线上的问卷方式进行,也就是大家买保险之前需要填的问卷。

健康告知是保险人评估风险的一种手段,它的本质是为了规避高风险人员投保或恶意骗保,为不同风险人群匹配不同的费率。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在投保人蓄意隐瞒的情况下,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公司不理赔?80%的拒赔由它引起

健康告知能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提供依据,同时也有利于市场规范,一个规范的市场对消费者来说也有好处,如果骗保猖獗,那保险公司将不得不提高所有人的保费来防范风险,所以如实填写健康告知对我们从各方面来说都是有必要的。

二、健康告知有哪些误区?

误区一:健康告知不重要,只要缴费两年,保险公司必须赔!

部分代理人在销售时会以这种说法诱导消费者,但实际上这是一个不正确的观点。如果投保人带病投保且蓄意隐瞒,即使投保两年之后,保险公司仍能够拒绝理赔。

此外,投保时隐瞒了身体状况,在两年内发病,但故意拖延到两年后进行理赔,这种情况也是会被拒赔的。

误区二:有啥说啥,不问也说。

有些朋友认为既然健康告知那么重要,那我就把自己所有情况都告诉保险公司,但其实这种行为是不必要的。

在我们投保时,只需要针对保险公司进行了询问的问题进行回答就可以了,而且过早的身体不适或者缺乏诊断报告的不适,其实也是不需要告知的。

误区三:医生说是小问题,怕麻烦,不说了。

有时医生会告诉病人“你这个没什么毛病,只要平时多注意就好了”,这是基于医生对病情是否危及生命作出的判断。

但在投保的过程中,我们应当将诊断出的异常情况如实告知,避免遗漏,因为保险公司在判断是否承保时,更多是基于异常结果有没有可能引发其他更严重的疾病进行考虑。所以在这方面我们还是要细致一些,避免漏报。

三、健康告知应该怎么填,有哪些小技巧?

1、问了才答,不问不答。

目前大陆规定的是进行“有限告知”,即只有保险公司询问到的情况才需要告知。如果对方没有问到,我们不用急于告知。

比如小A近来时常偏头痛,但没去医院检查,只是感到自己不大健康,健康告知也没有问到这方面的问题,这种情况下小A就不需要进行告知,因为问题中不包括这些情况,直接告知反而容易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比如被拒绝承保。

2、以诊断结论为准,准备好病历

许多人容易“觉得”自己有问题,比如上文中的小A。但这种不适并没有确诊,只要没有在医院留下医疗记录,保险公司就没有办法“证明”我们有这些健康问题,这种情况下即使不告知也不违背规定。

从另一方面来说,很多人会忘记自己曾经的诊断结果,所以建议大家在进行健康告知时准备好自己的病历以便查阅。

3、注意过往病史的时间范围

一般健康告知中的问题都会规定具体的时间范围,比如“过去一年内”,“长期服药超过一个月”等。此时投保人是不需要对一年以前的诊断结果是不需要进行告知的。

总的来说,健康告知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更是能否理赔的关键,所以投保人在投保前一定要仔细进行核对,如实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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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交通事故赔偿保险公司理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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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出现交通意外就是涉及到赔偿的问题,而这个问题在保险的合同中也是有说明的很清楚,所以,自己也是应该多看看保险公司的合同条款,这样对自己都是没有坏处的。下面一起来介绍下交通事故赔偿保险公司理赔标准有哪些?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交通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就诊、转诊、购费、购辅助残具、参加丧葬)

3、住宿费

外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伤残、死亡亲属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费用

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40元/天)

4、医疗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5、误工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6、护理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7、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极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住院天数(40元/天)。

8、营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9、鉴定费

(1)、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伤残鉴定是在治疗终止后根据当事人康复后身体状况进行评定进行的。

(2)、伤残鉴定的等级主要依据是交警指定鉴定医院的检验报告,康复后情况你没说,不好给你意见。

伤残评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评定,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请是无效申请,即医疗终结后15日以后的申请为无效申请,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不再受理。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一是医院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评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10、残疾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求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响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

12、丧葬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3、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保险公司对于投保的车辆在交通事故中会有一定的赔偿,所以说很多车子都在驾驶前投保也是有原因的,毕竟驾驶车辆难免会发生交通事故,还是小心安全一点的好,除此之外,还要多了解交通事故赔偿必备常识等知识,最好是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都可以在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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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老人发生坠楼事故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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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发生坠楼事故保险公司如何赔偿?老人发生坠楼其实很常见,当发生坠楼后这里面涉及到赔偿的问题,本文通过小编给大家详细的讲解一下。

老人发生坠楼事故保险公司怎么赔偿需要看你缴纳哪一种保险,还需要对其老人坠楼事件进行调查,看看老人是自杀还是意外。

坠楼身亡是意外还是自杀骗保的问题

在法律意义上,自杀是指个体蓄意或自愿采取各种手段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即自杀的成立,必须具有主观上的故意。

《保险法》第22、23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温馨提示,老人发生坠楼事故保险公司如何赔偿上述等有详细的讲解,这些都属于小区安全小知识,还要了解小区中哪类人群最易发生坠楼事故等知识,就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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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APP叫车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会不会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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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APP叫专车的业务横空出世,在方便了人们的同时也能让自己赚点小外快,但是在叫这些专车背后的风险大家预估了吗?APP叫车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会不会赔?下面小编来告诉大家。

关于使用手机预约出行服务发生下面小编来告诉大家事故理赔,保监会曾发出明确风险提示:

第二种情况

赠送保险的保障范围一定要看清。经核实,有手机应用软件公司已与保险公司合作为预约出租车提供“承运人责任险”、为代驾服务提供“代驾人责任险”来保障乘客利益,但保监会也发现部分应用软件公司存在虚假、夸大宣传,请广大消费者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对保障范围做到心中有数,以免上当受骗。

保监会提醒:

这就是说:目前,有一定数量的非营运车辆以家用车性质投保,却有偿提供“专车”、“拼车”等营运服务,并未与保险公司就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协商一致。其在营运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乘客伤亡、车辆损毁的,保险公司可依法拒赔。

第一中情况

预约车辆如为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理赔风险。根据《保险法》第52条,商业车险条款一般约定:因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保监会提醒

从上面这条风险提示来看,我们在这里要提醒大家,在利用手机应用软件方便自己生活的同时,也要时刻提高风险意识,切实保护自身利益。

2.最容易出事故的行车8大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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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保险公司车险理赔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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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保险公司提供不同的服务和价格,车辆保险价格是考虑的关键因素。一般说来,保险价格与保险责任的范围直接成正比。保险项目越高,保险费就越高。车险服务不可忽视。保险公司的后援平台是否强大,决定了车辆一旦出险,保险公司能否快速反应,进行及时救援和理赔,下面来具体的看一下保险公司车险理赔程序是怎样的吧?

不同保险公司在理赔程序上会有所不同,但理赔的基本步骤大部分还是相同的,基本流程包括有: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1、迅速报案

车险条款通常规定在出险后48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报案,报案人还应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代为报案委托书。

2、定损修理

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所有损失在修复之前,必须经保险公司定损(定损可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或4S店,也可到具有定损资格的厂店进行,但必须保证三方人员全部在场),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定损完毕后才可修理受损车辆;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所支付的赔偿金,理赔前也要经保险公司核定赔偿项目和相关证据、数额。

3、保险赔款编辑

被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在事故处理完毕后,10日内将索赔单证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判决书和修理发票、医疗费发票、病历、误工费证明、被抚养人身份情况以及保单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照复印件等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计算赔款;届时,保险公司会通知领取保险赔款;领取赔款时,领款人要携带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如委托他人他人代领,代领人还要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领取赔款授权书》。赔款最长有效期为自事故报案当日起2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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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家中哪些物品损毁保险公司不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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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也称家庭财产保险或家财险,为您居住的房屋、房屋装修及室内财产提供全面保障,无论是台风、暴雨、雷击等自然风险,还是火灾、爆炸、盗抢等风险都可保障。很多人都在购买家庭保险,那么家中哪些物品损毁保险公司理赔呢?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

普通家庭财产保险是面向城乡居民家庭的基本险种,它承保城乡居民存放在固定地址范围且处于相对静止状态下的各种财产物资,凡属于被保险人所有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家具、家用电器、非机动交通工具及其他生活资料均可以投保家庭财产保险,农村居民的农具、工具、已收获的农副产品及个体劳动者的营业用器具、工具、原材料、商品等亦可以投保家庭财产保险。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写明属于被保险人代管和共管的上述财产,也属可保财产范围。但下列财产一般除外:一是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字画、文件、账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畜、花、树、鱼、鸟、盆景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二是正处于紧急风险状态的财产。

保险人通常对以下家庭财产不予承保:

1、损失发生后无法确定具体价值的财产,如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等;

2、日常生活所需的日用消费品,如食品、粮食、烟酒、药品、化妆品等;

3、法律规定不容许个人收藏、保管或拥有的财产,如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毒品等;

4、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5、保险人从风险管理的需要出发,声明不予承保的财产。

更多的财产损失安全小知识尽在。在这里我们会为大家介绍家庭财产损失包括哪些,让大家更加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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