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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产权的房子,到期了,怎么办(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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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房屋产权怎么算?房屋产权年限到期房子归谁

全文共 1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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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年限和土地使用年限是什么呢?我们经常遇到的住宅和公寓都是房子为什么会有产权年限之分,最重要的是产权年限到期了房子还是我的吗?

一、房屋产权计算方法

1、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2、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

3、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房地产公司买地的时间开始的,购房合同上会写明,比如该土地使用年限自1997年-2067年,一共70年,如果购买房屋的时间是2006年,那么您的土地使用权只有61年,但你拥有永久房产权,到2067年你只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就能继续居住下去,因为在我国土地是不允许私有化的.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房屋产权使用年限两个概念

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之日开始计算,加上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2—3年。如果开发商拿地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十几年过去之后才开始开发,那年限就更短了,有可能是30几年、60几年的。

三、房屋产权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而房屋的使用寿命通常长于这个年限。这个问题对于私人购房尤其显得重要,不少业主在购房时不禁会问使用期限到了之后,房子还属于自己吗?

《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而地上建筑物仍属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交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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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法律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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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常听到,民用房70年产权,商用房50年产权。那么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根据房屋产权年限规定:购房者可以永远拥有房子,但不能拥有房子所在的土地,这关系到产权年限的问题。

什么是房屋产权?

所谓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行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

事实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居住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

第一种方法: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第二种方法: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另外,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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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房屋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房子依旧是我们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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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年限事关我们个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重视,毕竟房子不是小事,可是我们花费心血去经营的家。房屋的使用年限是大家一直很关心的问题,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该怎么办。

房屋使用年限到了70年之后会怎么样?政府会做出怎么样的处理方式?相关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具体范围有以下三个方面: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房屋使用年限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

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

对于房屋产权问题,也可以这么说,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关于文章开头的疑惑,大家也不用担心,房屋产权到期后房子依旧属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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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到期不会收了你的房子 关于产权年限理解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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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权年限问题,存在一些误区,比如到期房子就不是我的了?其实不然,我们对于的产权年限的理解有时存在人云亦云的错误倾向。那么,产权年限到底指的是什么?我们应该走出哪些误区?

1、产权年限到底指啥?

产权年限一般指的是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可以简单理解为,房子永远是你的,但是建房子的土地是国家租给你的。

2、产权年限到期了是不是我的房子就不是我的了?

正如上述所说,房子永远是你的,产权年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例如,住宅的年限是70年,假设时间到期,一般来说,有两种方法,一是,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二是,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不过,就目前来说,大多数情况住不到70年就拆迁了。

3、产权年限时间怎么算的?

在部分人的理解下,产权年限是从住进房子开始算的。其实不是,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开始算起,所以当你真正住进房子时,已经不是70年、50年或者40年了。这一点,购房者在买房时千万要注意。

4、50年产权的房子指哪些?

50年产权的房子和普通住宅主要有这几点不同。

一是未来使用费用不确定。前者如按公建用途规定,其水、电、暖等使用费用都将采取商用价格。所以,对于购房者应该在购房时询问清楚。目前,开发商大多在前期开发中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能按民用价格缴纳。

二是相关税费的差异。普通住宅项目初次购买和未来转让时契税为1.5%,而50年产权的住宅,其契税按3%缴纳。

三是贷款条件的限制。购买此类房屋大多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也有少数项目在开发商的努力下能够办到。另50年产权或者40年产权的住宅,如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

四是建设标准不同。如果按照公建相关要求,前者的人防和消防等建设标准较高,对开发商而言,成本将提高,但对购房者的使用影响不大。

五是设计导向不同。公建物业受朝向、采光、进深等限制较少,而普通住宅的要求较高。核心区的投资公寓由于未来居住者多为暂居,对于朝向、采光关注度较低,而立水桥区域的公寓,开发商大多能考虑未来居住需求,按照住宅标准进行设计。

总的来说,关于产权年限问题购房者不应该简单的忽略,搞清楚每个细节,走出人云亦云的误区,买房子才能做到心里清楚,买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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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房子70年产权到期以后自动续期要交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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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一直都是现在年轻人的一块心病,现在的房价如此高昂,很多年轻人是费尽千辛万苦才能够买到一套房,为此还要背负巨额的贷款,所以在对待房子方面是非常的谨慎的,曾就有人提出疑问,现在的房子都是70年产权到期以后自动续期!那么到底要交多少钱呢?

事实上,现在的房子虽说是只有70年的产权,但是这只是对于土地的使用权而已,房子的产权并不会改变,一般都是是到了70年之后我们只需要提前续期,就能继续使用,不会影响我们买卖或者赠与房产。

并且,到了70年的产权之后续期的费用也有着相关的规定,最高续期的费用不会超过5位数,而最低不会低于每平方米15.6元。也就是说,我们100平方的房子,最低的续期费用大概只需要1560元。

并且,房子到期之后,如果国家没有对这块区域有规划,那么业主只需要交土地出让金就可以了。遇上拆迁的情况的话,国家也会对这些产权人有所补偿,一般商业用途的补偿大概是房屋价值的3倍,所以还是有很多人都愿意拆迁的。

其实市面上不只是有70年产权的房子,还有一些房子是属于公寓类型的,它的产权只有40年,但实际上,这些产权到期之后我们一样可以进行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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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产权70年到期后 房子到底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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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对于每个人而言,都不是一件小事,因此,马虎不得,尤其是关于房屋产权问题。其实,在房屋产权问题上,人们最关注的就是产权70年到期的问题了,不过不要过于担心,因为关于房屋产权70年后的归属问题终于有的答案:根据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一、什么是房屋产权?

如果你想了解“产权70年到期”这个问题,那么就一定得先了解什么是房屋产权。一般来说,房屋产权=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不过,房屋所有权的年限通常是没有期限的,因为它是私有财产的一种受到法律保护,而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有年限的。

关于房屋产权的年限,我国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我国土地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国家会根开发类型不同,出让年限也不同: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文化用地等50年;商业用地等40年;其他用地50年。

其实,上面之所以说了那么多,无非就是为了突出一个重点,那就是:您购买的各类商品房,房屋所有权永远归属您,只要房子没有完全毁灭,您就一直享有拥有权。但是土地使用权有40年、50年、70年等,是会有到期的问题。

二、土地使用权如何计算?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关于房屋产权问题,你需注意的一点就是:公房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从交首笔土地收入金开始计算。另外,对于一个小区来说,不同楼栋建成时间不一样,因此,一般是按照本栋楼第1户办理上市的时间计算,即产权年限与房子建成时间无关。

现在懂了吗?什么?还是不懂?没关系,小编可以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开发商1950年拿地的,1951年建成的,XX小区1号楼第1小户1998年开始上市交易,到1999年,1号楼整栋楼土地年限还剩下69年,也就是说,本小区1号楼土地年限为1998+70=2068年到期。

三、产权70年到期后,房子到底归谁?

房子竟也会到期?房子产权70年到期后就不是属于自己了?其实,在此前的2016年11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提出要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当然了,关于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的处理方法,我国的土资源部部长也曾表示,居民购买住房,其财产权会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另外,有相关专业人士也表示,目前也有可能与房地产税结合,通过缴纳房地产税的方式,实现住宅用地使用权70年期满后续期的衔接安排。

因此,由此可见,其实咱们是不用那么着急和害怕的,既然房屋所有权是归于房主所拥有的,那么就算年限到期,房子您也依然可以居住,即使政府要回收房屋,您也会进行相应的赔偿。因此,在进行购房的时候,大家根本就不用担心产权70年后到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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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房屋产权到期了怎么处理?房子还是自己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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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生活中,常常会听到有些人提到房屋产权期限的问题,有些购房者就会非常的疑惑,我们买了房子之后,房屋不就是永远属于自己的了吗,为什么还有房屋产权到期的这种说法呢?其实这主要还是因为购房者对房屋产权了解得不多,才会产生这样的误解的,今天小编就来讲讲,房屋产权到期了怎么处理?房屋产权到期了,房子还是自己的吗?

房屋产权到期了房子还是自己的吗?

房屋产权会到期这种说法没有错,房子买了之后永远都是属于自己的了,这种说法也没有错,首先购房者要搞清楚,房屋产权是由两部分组成的,即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这样就说得通了。所谓的房屋所有权就是指拥有该房屋的人可以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没有期限限制,所以大家所说的房子永远是属于自己的并没有错。

而房屋产权的另一部分则是土地使用权,大家都知道土地是国家所有的,而不是个人所有的,这就很容易理解房屋产权年限到期这个问题了,因为土地只是向国家租用的使用权。个人业主只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则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房屋的性质是根据土地性质来划分的,一般来说,土地使用权限分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

房屋产权到期了怎么处理?

不同性质的房子其产权年限也不相同,通常住宅性质的土地上修建的房子有70年的产权年限,针对房屋产权年限到期的话,也有明确的规定可以参考。我国《物权法》第14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

也就是说,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但要注意的是,土地使用70年到期后,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应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而针对40年和50年商业性质的土地,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到期后如何处理,目前也还没有出现产权到期的情况,也就没有了前例可以参考。但房子永远是属于你自己的,如果房子还能正常使用的话,一般补交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就可以取得在该年期内使用土地的权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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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房子产权70年到期了怎么办?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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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产权70年到期了怎么办?

一般来说,房子产权70年到期了的话,是可以自动续期的,因为房屋的所有权是永远属于您的,只是房屋所占有的土地是国家的。

房子产权70年并不是说你只能使用该房屋70年的时间,当房屋70年使用期限满之后,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如果政府还没有收回这块地的打算,或者无正当理由收回这块土地,那么购房者只需按照当时的土地价格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获得土地的一段使用时间即可,这个费用不会太贵,因为平摊到您房屋上的国土面积一般只有10来平米(具体面积请翻看您的国土证);如果政府想收回购房者的房屋所占有的这块土地,那么赔偿这块土地上购房者的房屋就行了。

买房需要注意哪些产权问题?

1、产权是否能交易

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是可以上市交易的,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要注意有的房屋是没有产权的或者是产权交易受到限制,不能够进行二次买卖,买二手房之前应该查看房屋是否存在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是否为集体或划拨、是不是安居用房等影响上市交易的情况。

2、是否存在产权共有人

对于购买二手房的购房者来说,买房之前还需要核实该房屋是否存在共有产权人,有些房屋产权证书上的产权人往往不止一个,根据《合同法》规定:未经全部共有权人同意,所签署的合同可能无法履行。所以购房者在买房时,最好让房产证上的产权人都到场,确认产权人均同意出售房屋才行。

3、注意土地性质

有些房屋的土地性质是不一样的,因此房屋产权年限也存在差别,产权年限长的房子往往更受大家欢迎一些,大家在买房时尽可能的选70年产权的房子,无论是住宅性质还是到期后续期,相比其他性质的房产都要简单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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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70年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房子归谁土地又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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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产权取消的谣言一直在网上疯传,房地产税加快进入立法、中央取消房产证70年权限。那么70年产权是什么呢?难道辛辛苦苦一辈子用了几代人的血汗钱还没住怎么样就不属于自己了?

70年房产权到期房子归谁呢?

房子70年到期,其实是指商品房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而土地使用权是房屋产权的组成部分之一。依照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居住用地的最高年限为70年。但是70年到期后,房子是不会收回的,土地使用证上产权到期之后,会自动续取。也就是说,国家不会赎回房屋,它是自动划分到房主的名义下。

1、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

2、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因为土地属于国家,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不同年限的使用权(住宅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50年,商业/旅游/娱乐类40年)。

产权时间是从开发商拿到地时算起并不是拿到房产证时

举例说明: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土地被开发商拍下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几年过去之后才开始开发。买家到手后,产权会无辜缩水许多。

产权满70年的三种处理方式

1.续取房产

2007年的《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自动续期。也很有可能不需要补交费用。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续期价格或将按照当时楼面毛地指导价格。然住宅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但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多少土地出让金,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补缴,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

2.缴纳税费

业内人士预计:70年后或者未来十几年,国家会有法律出台来明确房子产权,大概率情况是房子还是你的,不过估计要缴税了,根据房屋面积的大小来定。

需要届满期前一年申请续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和《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有相关规定内容。补的费用不会超过5位数。

3.国家收回享政策性补偿

根据《物权法》中解释: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根据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

真能等到70年期满的房屋比例不会太大

土地使用权可以延长到70年,但事实上,大部分房屋等不到70年期限届满就会被拆除。原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曾表示,因为规划改变等问题,“中国许多房子的寿命只有25至30年。”

明源地产研究院的王恒嘉表示:英国建筑的平均寿命达到132年,美国是74年。我国重点房屋设计寿命为100年,一般为50年,现实中,却经常有还很“年轻”的房子成为危房。

70年中房屋成为危房怎么办?

使用权不足70年的,到期可以交费或无偿续满70年;若70年中房屋成为危房,业主可以联合起来在原地重建,如果房屋还在设计使用期限内就成危楼,原开发商还在,则需要承担责任。70年里需要重建的危房很多,考验业主彼此之间的合作能力。这也是开发商的机会,很有可能会有专门干重建的开发商出现。

房子没了我们还是业主吗?

一起来看一个极端案例:上海汤臣高尔夫园区物业状告其业主张某,要求其缴纳物业费,但事实上该地块上的别墅已经被除,成为空地。法院最终认为:不存在房屋实体不能成为免除业主交纳物业费义务的理由。业主资格的取得事实上不仅基于权利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同时也基于权利人对房屋所对应的土地的使用权。也就是说,房子没有了我们依然还是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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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 房子还是自己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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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寿命通常长于这个年限。

这个问题对于私人购房尤其显得重要,不少业主在购房时不禁产生疑问:当使用期限到了之后,房子还属于自己吗?

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这使得住宅业主感到安心。自动续期解决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期限上的冲突问题,消除了二手房购买者对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后顾之忧,将促进二手房的流转,有利于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虽然《物权法》没有提及续期后的费用及相关问题,对商业和综合建设用地如何处理,能否自动续期也没有具体规定,不过,随着后续法律法规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将对《物权法》相关部分进行补充。

房屋产权可以保值、增值

房屋自身的价值是随时间的推移而递减的,而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所以房地产增值指的是土地的增值。土地永远是国家的,因此增值不是个人房产的增值,而是国家拥有的土地的增值。产权人只有在短期内在适当时机将因经济发展而价格上涨的房屋出售,才能兑现增值。这种投资的风险是比较大的,也是不容易把握的。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

事实上,“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购房人取得的商品房产权必须也只能建立在70年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

而房屋开发商从土地管理部门获得土地批租权后,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流通。商品住宅从开发到销售的周期一般在1~3年,房产产权的“实际寿命”也就随着开发商开发住宅时间的长短而缩短。

如果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日期与开发商出售房产的日期有较长的时间间隔,尤其是一些烂尾楼改造的项目,购房者必然面临“房产产权期限缩水”的问题。

以上是关于房屋产权70年之后是否还属于自己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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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房屋产权年限是什么?产权年限到期房子归谁

全文共 1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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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是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是40年。

一、产权分类

目前,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产权大致分为三类:

1.)住宅用地,产权年限是70年;

2.)综合用地,产权年限是50年;

3.)商业用地,产权年限是40年。

二、50年产权和普通住宅的区别

50年产权住宅,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属于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土地规划用途与开发用途并不完全一致的情况,用40或者50年产权的公建用途土地开发住宅物业只是其中的一种,在房地产市场上,还存在着其他的类似情况,例如工业用途土地开发办公物业,70年居住用途土地开发办公物业等等。

50年产权住宅与普通住宅项目的不同:

很多购房者渴望了解“50年产权住宅”项目与普通住宅项目有什么不同。主要以下五点主要区别:

1、未来使用费用不确定。前者如按公建用途规定,其水、电、暖等使用费用都将采取商用价格。所以,对于购房者应该在购房时询问清楚。目前,开发商大多在前期开发中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能按民用价格缴纳。

2、相关税费的差异。普通住宅项目初次购买和未来转让时契税为1.5%,而50年产权的住宅,其契税按3%缴纳。

3、贷款条件的限制。购买此类房屋大多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也有少数项目在开发商的努力下能够办到。另50年产权或者40年产权的住宅,如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

4、建设标准不同。如果按照公建相关要求,前者的人防和消防等建设标准较高,对开发商而言,成本将提高,但对购房者的使用影响不大。

二、房屋产权年限计算日期

房屋产权年限从批地之日算。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最短也得1-2你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有可能是30几年、60几年的。

三、房屋产权年限期满怎么办?

房屋产权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寿命通常长于这个年限。

这个问题对于私人购房尤其显得重要,不少业主在购房时不禁产生疑问:当使用期限到了之后,房子还属于自己吗?《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买房关注房屋产权年限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因为房屋产权年限缩水会让购房者饱受损失,想想自己花大价钱买的房子却用不到几十年就要补缴土地出让金或者被政府收回,多不划算啊。

四、住宅和非住宅用地产权到期了处理方式不一样?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一致。分别对住宅用地和非住宅用地作了区别性规定。即:住宅用地到期后,自动续期;非住宅用地到期后,按当时的法律规定处理。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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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房子难道就不是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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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70年产权到期,房子难道就不是我的了吗?这或许是购房者最大的一个疑问,不仅如此,还有40年、50年产权的房子,这些项目到期后产权会不会延长、续期如何续,有没有法律规定?对买了房的、打算买房的都是关乎切身利益的大事。在“以房养老”政策开始在一些地区试点时,“房子70年后怎么办”的问题再次变得迫切和现实。

刚在临安买了一套商品房的胡杰说:“按照先前的惯例,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有偿使用期满前一年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未申请或者申请未获批准的,期满后的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

“届满”“未获批准”“无偿收回”这些字眼让胡杰开始担心自己房子未来的命运。一想到有一天自己倾全家之财买下的房子可能会不属于自己,胡杰就惴惴不安。

之所以胡杰有这样的担心,是因为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产权计算时间也是从开发商获得土地时开始计算,而不是从购房人获得房子的那一刻算起。最常见的也是产权时效最长的就是70年的住宅产权,而商品房住宅则多为40年或50年的产权。

那么、40年、50年或者70年后,“我的房子还是我的吗?或者说,要怎样它才能继续属于我呢?”胡杰的困惑也代表了很多购房人心中的疑问。

土地产权和房屋产权分离,到期后可续约产权

要想知道房屋产权到期后怎么办,首先要了解我国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

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产权为40年。

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还有一种情况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虽然住宅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但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多少土地出让金,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补缴,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

有些人悲观地认为,虽然土地产权归国家,房屋产权是个人的,但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仍可能会出现“房随地走、国家补偿”的情况。毕竟房屋的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减少,土地的价值则刚好相反,而这也是人们会担心产权到期后的根源所在。不过,有业内分析,这不太可能成为一种普遍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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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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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该怎么办?这个让很多人发愁的问题已经被中央提上议事日程,续期的法律安排也正在研究中。

但是在相关部门火速研究法律安排,出台最终解决方案之前,我的房子到期了该怎么办?不用担心了,因为,一个过渡性的措施已经出台。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23日公布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的过渡性办法,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相关部门也不收取费用。

这一办法被总结为“两不、一正常”。

第一“不”是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王广华指出,自动续期,意味着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所以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

第二个“不”为不收取费用。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王广华指出,在国家法律没有规定之前,不收取相关的有偿使用费用。

第三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王广华表示,土地使用权到期的住房,在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国土资源厅函[2016]1712号)办理相关手续”。

因此,那些担心到期后,房子被政府收回的,要交几十、上百万土地出让金续费的,都可以暂时把心放回肚子里去了。

为什么出台这样的过渡性措施呢?这主要是因为温州等地已经出现了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案例。而且这个问题目前仍然没有解决方案,许多民众无法完成房屋买卖等。

小国还是要强调一下“暂时”,因为这只是个临时性的措施,而且土地使用期限并没有在原本的基础之上发生变化。真正的解决方案还是要等法律安排的。

王广华说,近期我们收到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如何处理少数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的请示,为此,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协商之后,就复函并抄送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目前在法律安排明确之前,我们提出可以采用上述“两不一正常”的过渡办法处理。

王广华指出,一方面是温州这次出现的问题牵扯面小,只涉及少量住房,属于改革初期先行先试造成的个别情况,有其特殊性。

另一方面,相关法律安排尚未出台,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先按特办法操作,待相关法律安排出台后再与之做好衔接,一定不能给下一步相关部门作出法律安排设置障碍。

新闻背景:

中国住宅土地70年到期,续期需要支付出让金的规定源自于26年前的一部行政法规。这部被称为“国务院第55号令”的法规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1995年生效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也延续了这一规定。

不过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则在续期问题上开始出现差异。《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有声音认为,既然是自动续期,就意味着不用补交土地价款,也不用办理任何手续。但另一些专家担忧,如果是这样,那么土地成了无限期使用,城镇土地国有制的红线将被打破。

几部法律法规“打架”,加之专家舆论的意见分歧,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究竟怎么办成为一个难题。温州、深圳等地的少量住宅、商用等建设用地因为“历史遗留问题”,与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权期间也出现一定时限差,导致提前遭遇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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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房子产权到期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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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呢?回答这个问题,先要弄清楚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年限、房屋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年限这几个含义。一般我们所说的40年产权、70产权是指土地使用年限的长短,40年、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房屋产权到期的相关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它包括对财产的占有权利、使用权利、收益权利和处分权利。它是一种绝对权,即所有权在行使时不需要他人的特定协助,而债权人则需要债务人的存在;它具有排他性,即房屋主可以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任意处置产权而他人不得干涉;它存在唯一性,即产权所有人可以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但不许可存在两个内容相同的产权。

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和房屋的所有权年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同。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政府将土地出让给开发商的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的时候算起的。而房屋的所有权则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包括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一般,在土地使用证上标注的终止日期,指的是用于建筑的地块使用期限。而“房屋所有权”年限,根据《物权法》规定,市民购买房屋后,就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这个权限是终身有效的。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4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房屋产权不同是因为土地用途不同。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因此可以看出40年产权多为商业地产。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目前就40年产权到期怎么处理暂无具体的细则标准,购房者可放心购买房屋,无需过多担心。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是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来延续使用年限的,但是就住宅70年产权到期自动续期和40年产权到期按法律规定办理暂无明确细则,要缴纳多少费用,怎么缴纳都没有明确规定。

买房你注意过房屋产权年限吗?

商品房实际的使用年限,按照正常的流程,产权是按开发商拿到地开始计算,一共70年。一般情况下,拿地到开工到最后交房,时间在2、3年左右。那么,正常情况下,购房者拿到房子之后,实际的产权只有六十七到六十八年。但是如果开发商捂地或者捂盘呢,如果楼盘的地块从拿地到交房花了五年以上的时间呢?

正常项目拿地到开工顶多2、3年。房产业内人士说,产权减少不算是“奇怪的现象”,正常的土地使用期限是70年,但是由于拆迁、工期等各种原因,业主所拥有的产权会受到影响,也有可能是,地区规划一直在变更,导致开发商拿了地以后不能立即开发销售;还有一些开发商则存在自身捂地或者捂盘的现象。产权减少只是开发商拿地拿的早,对业主不产生影响。

房屋产权期限直接影响购房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70年,期满后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和其它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的土地使用权在你居住之后的60多年后到期,而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70年,而且每个楼盘的居住使用权不一样,甚至同一个楼盘的居住使用权也不一样,也许是60年、62年、65年……业主的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国家会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使用权,实际上我们的房屋也会被无偿收回。可见,对我们潜在的损害是很大的。等于我们的总财产(房屋)实际减少了很多,如果是70万,就减少了10万、8万、5万。

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70年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房屋产权年限从批地之日算。

一般来说,房屋产权最长只有70年的期限,到期后居民也就没有了土地使用权。而房屋是附着在土地上的,所以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屋使用权也就成了问题,这时居民必须续交土地使用费,从而延长土地的使用时间,这样房屋就可以继续使用下去。

房屋产权年限起始日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的。一般来说,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时,楼盘还没有开发,有的甚至几年之后才能开发,那么等居民入住时,房屋产权年限也就不足审批下来的年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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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商住两用房子能买吗?40年后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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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房产权年限为40年,。有法律界人士表示,物权法给了住宅明确的说法,但商业用地上的房屋尚存争议。如果购房者想买商住两用房,我们来看看他有哪些缺点?也要考虑到产权到到期后他的归属问题。

1、商住两用房无法迁入户口,这就意味着即使周边区域内有好的教育资源,子女因户口不能迁入也无法就近入学;

2、50年产权属于商业地产,政策上是要征收房产税的,每年征收购房价格的0.84%,但是现在实际上没有执行这一条,以至于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未来政策走向就不好说了,住宅要开始收增量的话商住楼的房产税估计也是要收的了。

3、卖出时交易税费高。商业地产过户时需要缴纳各种各样的税费,个人所得税是必征的(不像住宅可以满五唯一的情况下免除),契税按3%征收。这也是为什么商住楼的价格跟住宅比总是炒不上去的原因之一。购买时不实行税费优惠的政策。普通住宅购房时有许多优惠的税费政策,但购买商住两用房时没有相应的税费优惠政策。

4、物业、水电、公共维修基金等费用较高。由于商住两用房的水电价格实行商业用标准,较之一般生活用标准要相对较高;物业收费也较少受到政府部门的限制;公共维修基金也与商户就共有所有权部分的维修进行平摊。上述原因造成商住两用房在日程生活中产生的费用较高;

5、产权40年或者50年。一般住宅的所有权为70年,在到期后可以自动续期,而商住两用房、产权40年或者50年,在到期后不是自动续期,并且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6、商住楼的公摊面积一般都比较大,得房率略低。不过商住楼的优点也是显而易见的,不限购,不占房票,不影响首套房贷,一般以小户型为主,租金高,楼内环境较好。

7、没有完备的生活配套服务设施。商业项目一般不强制性要求设计配套服务设施,例如学校、商业、居委会等,也就是说没有配套的幼儿园、学校,也没有配套的医疗、养老服务等。这样就会给购买后的日常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8、按揭贷款实行商业用房标准。商住两用房首付50%,贷款利率为普通住宅的1.1倍,贷款年限最多为10年,并且不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房地产市场有很多项目是商住两用房,因此,水电是否是商住,产权证上面房子的产权年限是长时间,是不是小产权房,都是购房者需着重要考虑的。购房者购房之前一定要看清楚几证。第一要看预售许可证上的房屋用途标注是什么。第二,如果写的是商住,是不是就是指商住楼?第二要看土地证。有的土地证里面有多个期限。每一块项目的用途不同,期限也不一样,比如说,土地证可能会有两个期限,有70年,有50年的。接着要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看项目用地地块规划到底是什么,是否和预售许可证上面的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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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 房子还属于自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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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有的楼盘产权50年,有的是70年,不少楼盘打着“产权70年”的广告来吸引购房者,究竟50年和70年有什么区别,到期房子是不是不属于自己了?

土地有年限,房子无年限

消费者对房屋产权问题多数一知半解,许多业主和购房者都会问到这个问题,但其实这是对“产权”的误解,消费者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产权是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所谓房地产使用权,其实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决定了房产的使用权。

业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外,还拥有该房屋的国土土地使用权,还具备所占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商品房产权没有年限。

国家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不得高于70年,出让30年、50年或70年都属合法范围。过去,开发商从政府手中拿到土地使用权,有的30年,有的50年,最长70年。

一些早期如2000年前拿到地块的项目,现在已剩下36年的土地使用权。有业界人士透露,50年、70年之分要看地块的性质,如今的出让合同写清楚土地使用权的年限。目前只有40、50、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区分,没有了综合用地性质的年限。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到期后,如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时,这时会出现一个问题,由于房子在开发时有先有后,但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让合同上的终止时间为准,即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房产还未到报废的年限。这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则要给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应补偿;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在届满前一年向国家申请续期,并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

现在也有不少商业用地都改作住宅用地来炒卖。有的开发商对购房人宣传的是住宅用地,结果签约后购房人发现是商业用地。按照即将实施的物权法,商业用地或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期满时是不能自动续期的,需要提前申请续期,而且肯定要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对社会公众的生活影响很大。所以需要市民在购房之前火眼金睛,辨别其中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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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50年产权的房子能买吗?产权到期后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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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土地产权四十年、五十年或七十年到期,是不是房子就不是房主的了,如果要交费每年得交多少啊?很多购房者买房的时候都会有这样的疑惑。那50年产权房能买吗?我们从土地产权上来看,土地产权到期了该怎么办?

所谓房屋产权年限,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综合用地房屋建筑产权年限是50年。

目前,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产权大致分为:

1.)住宅用地,产权年限是70年;

2.)综合用地,产权年限是50年;

3.)商业用地,产权年限是40年。

50年产权住宅,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属于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土地规划用途与开发用途并不完全一致的情况,用40或者50年产权的公建用途土地开发住宅物业只是其中的一种,在房地产市场上,还存在着其他的类似情况,例如工业用途土地开发办公物业,70年居住用途土地开发办公物业等等。

使用年限是根据不同的土地性质来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行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50年产权住宅与普通住宅项目的不同:

很多购房者渴望了解“50年产权住宅”项目与普通住宅项目有什么不同。主要以下五点主要区别:

一、未来使用费用不确定。前者如按公建用途规定,其水、电、暖等使用费用都将采取商用价格。所以,对于购房者应该在购房时询问清楚。目前,开发商大多在前期开发中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能按民用价格缴纳。二、相关税费的差异。普通住宅项目初次购买和未来转让时契税为1.5%,而50年产权的住宅,其契税按3%缴纳。

三、贷款条件的限制。购买此类房屋大多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也有少数项目在开发商的努力下能够办到。另50年产权或者40年产权的住宅,如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

四、建设标准不同。如果按照公建相关要求,前者的人防和消防等建设标准较高,对开发商而言,成本将提高,但对购房者的使用影响不大。

房屋产权年限性质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寿命通常长于这个年限。这个问题对于私人购房尤其显得重要,不少业主在购房时不禁产生疑问:当使用期限到了之后,房子还属于自己吗?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这使得住宅业主感到安心。自动续期解决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期限上的冲突问题,消除了二手房购买者对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后顾之忧,将促进二手房的流转,有利于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虽然《物权法》没有提及续期后的费用及相关问题,对商业和综合建设用地如何处理,能否自动续期也没有具体规定,不过,随着后续法律法规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将对《物权法》相关部分进行补充。

50年产权房到期了怎么办

首先,房地产权属包括,房屋建筑本身的所有权,和所占土地的使用权。房屋建筑本身的所有权,是终身享有的,可继承的。土地的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一般所说的使用年限,指的就是土地的合用权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没有办理继期,如果动迁,只会补偿房屋所有权的钱(75%)左右,没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25%)左右2006年出台的物权法规定。住宅性质的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自己续期,也就是你不用管,也不用办,就自己续期了对于商业性质的(40年使用权)到期后是要从新办理的。可能会有机关费用,物权法的解释是按当时的相关规定执行,现无现行标准。对于其它性质的,如工业,教育,旅游等(50年使用权)与商业性质的相同。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原理和《民法通则》第71条,所有权是完全物权,无期限的限制,只因为转让、灭失、抛弃或国家征用等原因才能导致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属于所有权的一种,当然不存在年限问题的。而商品房所占用的、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是有期限限制的。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2条规定:“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最高年限为70年。”期限从土地使用者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通常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有关于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的明确约定)。而购房者所得到的土地使用权,是开发商转让给购房者的。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42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面对“70年后,我们房屋怎么办”的质疑和困惑,众多的业内人士和法律界人士认为,这一问题肯定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保护私有财产产权的法律法规日益明晰而逐步破解。就目前法律政策而言,下文三大设想可以破解目前的房屋产权年限缩水困惑。

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

某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吉昆峰认为,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国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产权人可以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但这一做法的最大障碍是:届时小区业主们作为分散的个体,很可能无法在怎样缴纳和缴纳多少土地出让金方面达成共识。届时,国家、小区业主集体和业主个人之间如何谋求利益的最大平衡点,成为这一做法能否实施的关键。

房随地走,国家补偿

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除了集体所有的以外,都是国家享有所有权,所谓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权。期满以后,国家有权利收回土地,而房屋产权是没有期限的,这里就存在着国家土地所有权与个人房屋所有权之间的矛盾。具体的解决之道可以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收回,房随地走,个人的房屋也被收回,国家给予一定的补偿。

但这一设想不得不面对的尴尬问题是:房屋拆迁诸多矛盾浮出水面、《物权法》确定保护公民合法私有财产,城市的发展也肯定不能继续采取简单的“国家补偿—个人拆迁”的形式。

政策持续调整,法规适时完善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国家政策及土地管理条例实施不久,因房屋土地使用年限问题给购房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和现实个案还比较鲜见。无论是购房者还是整个房地产业,都没有意识到产权期限潜在的危机。目前左右房地产价格的主导因素还是市场为主,不过,国家政策的持续调整和法规适时完善,将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对房屋产权及其价值的理解,购房者也将更加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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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房子还是我们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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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提出的关键点就是要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房地产市场去库存也成了近来热议的事件,在人们殚精竭虑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和未来时,却传出了关于房屋70年产权”或将取消的热议事件,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70年产权指的是什么?70年到期房子还是我们的吗?

一、70年产权

70年产权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

二、70年产权取消是真的吗?

土地公有制的前提下:“70年产权”或将取消是无稽之谈。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原文是“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但有媒体却不小心将此表述为“撤销对房屋所有权的过时限制”。遂引发热议:“70年产权”是否将被取消?但随后该媒体就对此表述进行了更正,于是热议也就戛然而止。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原文的意思可能就是希望地方政府能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市场性,合理利用“两只手”来调节房地产市场。

言归正传,房屋“70年产权”是流行于百姓之间的说法。严格意义上来讲,“70年产权”指的是城镇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而并非是你所购买的房屋只有70年产权。通俗意义上来讲,70年之后房屋还是你的,但是土地仍旧是共有的。所以在土地公有制的前提下,房屋“70年产权”或将取消成永久权的说法是无稽之谈。

三、70年之后房子还是我的吗?

开发商从政府手中申请地块使用权审批,70年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获得审批之日就开始计算,而户主的实际使用权年限很少有70年的,因为开发商需要一定的开发周期才能将商品房呈现出来,根据开发周期不同,所以选择开发周期较短的房子在一定程度上会多享有几年使用权。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全面启用,那么70年之后房子到底应该归谁呢?

其实新中国成立以来,也并没有出现过70年产权到期的情况。不过在2007年的《物权法》中,已经规定了房屋70年产权到期之后,自动续取。也就是说,国家不会赎回房屋,它自动划分到房主的名义下。

房子70年到期,其实是指商品房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而土地使用权是房屋产权的组成部分之一。依照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居住用地的最高年限为70年。但是70年到期后,房子是不会收回的,土地使用证上产权到期之后,会自动续取。也就是说,国家不会赎回房屋,它是自动划分到房主的名义下。

1、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

2、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因为土地属于国家,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不同年限的使用权(住宅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50年,商业/旅游/娱乐类40年)。

产权满70年的三种处理方式

1.续取房产

2007年的《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自动续期。也很有可能不需要补交费用。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续期价格或将按照当时楼面毛地指导价格。然住宅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但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多少土地出让金,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补缴,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

2.缴纳税费

业内人士预计:70年后或者未来十几年,国家会有法律出台来明确房子产权,大概率情况是房子还是你的,不过估计要缴税了,根据房屋面积的大小来定。

需要届满期前一年申请续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和《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有相关规定内容。补的费用不会超过5位数。

3.国家收回享政策性补偿

根据《物权法》中解释: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根据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

70年中房屋成为危房怎么办?

使用权不足70年的,到期可以交费或无偿续满70年;若70年中房屋成为危房,业主可以联合起来在原地重建,如果房屋还在设计使用期限内就成危楼,原开发商还在,则需要承担责任。70年里需要重建的危房很多,考验业主彼此之间的合作能力。这也是开发商的机会,很有可能会有专门干重建的开发商出现。

房子没了我们还是业主吗?

一起来看一个极端案例:上海汤臣高尔夫园区物业状告其业主张某,要求其缴纳物业费,但事实上该地块上的别墅已经被除,成为空地。法院最终认为:不存在房屋实体不能成为免除业主交纳物业费义务的理由。业主资格的取得事实上不仅基于权利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同时也基于权利人对房屋所对应的土地的使用权。也就是说,房子没有了我们依然还是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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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房屋产权年限新规定 房子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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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我们来看一下房屋产权年限规定。购房者可以永远拥有房子,但不能拥有房子所在的土地,这关系到产权年限的问题。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行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房子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

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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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房子70年产权到期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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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网上一直疯传“70年产权取消”的新闻,尤其是在微信朋友圈里,关于房地产税加快进入立法、中央取消房产证70年权限的帖子被转来转去。虽然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已经出来辟谣,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房子这最重要的财产可不容一点马虎!

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70年产权到期,房子难道就不是我的了吗?这大概是购房者心里最大的疑问。不仅如此,还有40年、50年产权的房子,这些项目到期后产权会不会延长、续期如何续,有没有法律规定,对买了房的、打算买房的都是关乎切身利益的大事。在“以房养老”政策开始在一些地区试点时,“房子70年后怎么办”的问题再次变得迫切和现实。

一、“房屋产权”最多只有70年

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产权计算时间也是从开发商获得土地时开始计算,而不是从购房人获得房子的那一刻算起。最常见的也是产权时效最长的就是70年的住宅产权,而商住则多为40年或50年的产权。那么、40年、50年或者70年后,“我的房子还是我的吗?或者说,要怎样它才能继续属于我呢?”

【热议】70年后,我们的房子该何去何从

土地产权和房屋产权分离到期后可续约

我国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

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产权为40年。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还有一种情况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续期价格或将按照当时楼面毛地指导价格

虽然住宅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但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多少土地出让金,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补缴,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

有些人悲观地认为,虽然土地产权归国家,房屋产权是个人的,但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仍可能会出现“房随地走、国家补偿”的情况。毕竟房屋的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减少,土地的价值则刚好相反,而这也是人们会担心产权到期后的根源所在。不过,有业内分析,这不太可能成为一种普遍的方式。

二、国内首个续期先例已出真相是……

政府对于产权到期商住楼的处理也为住宅项目提供了借鉴。

深圳的国际商业大厦就是国内第一个续约土地使用权的案例。该项目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在同一栋楼内,有20年、30年、40年、50年这四种年限不一的房产证。最早的20年产权部分早已到期,为此,政府出台的《深圳到期房产续期若干规定》指出,到期房地产,业主需继续使用该土地的,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按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延长土地使用年期,在剩余年期(国家规定的最长使用年期减去已使用年期)范围内约定年期的,补缴地价数额为公告基准地价的35%,并按约定年期一次性支付。

按照该《规定》,国际商业大厦产权到期的房源,都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完成了续期,也令众多商住项目看到了续期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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