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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

法制知识专题栏目,提供与法制相关内容的知识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法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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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制和分封制有什么关系

全文共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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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的宗法制分封制互为表里,相辅相成,成为维系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加强奴隶主贵族世袭统治的工具。层层的分封,形成森严的等级,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宗法关系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把 “国” 和 “家”密切地结合在一起。

分封制下,周武王将子弟和功臣分封于各地,建立诸侯国,诸侯在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对周天子定期朝贡并提供军赋和力役,重要的诸侯国有燕、鲁、宋等。

宗法制是按照血缘宗族关系分配政治权力,维护政治联系的制度,其核心内容是嫡长子继承制,即嫡长子继承父亲的宗主地位,为大宗,庶子进行分封,为小宗。比如:燕王有3个儿子,大儿子继承父亲的宗主地位,为大宗,二儿子和三儿子分出去过,为小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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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法制手抄报

全文共 1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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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充分认识到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法是治国之本,是保证国家和民族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一项重要措施。近年来,由于受社会、家庭、个人等的影响,在孩子当中出现了一些拉帮结伙、讲哥们义气、吸烟等不良现象,有的孩子由于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加之自身心理素质脆弱,缺乏自制力和挫折的承受力,常常造成心理压力,产生心理障碍,造成逆反心理及过激行为,从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提高孩子法制观念是势在必行的,是不容忽视的。

2

法制的贯彻落实

加强孩子的法制教育,是社会、学校、家庭的共同责任,是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工作,是落实育人之本、德育为先的尽然要求,是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培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合格的重要举措。因此,加强孩子法制教育,它不单单是学校的责任,也不单单是社会或是家庭的责任,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是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参与的。

3

法律知识儿歌

从小要学法,法律威力大,

生活大世界,处处不离它。

护己要学法,保护你我他,

法前人平等,用法闯天下。

齐心来学法,歪风都能杀。

弘扬正气好,利民利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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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的意义

加强对孩子的法制教育,提高孩子的法制观念,教育孩子不光学法、懂法,还要会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同时要学会遇事冷静处理,不能因一时冲动做出违法行为,既伤害了别人,又伤害了自己。对孩子的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工作,既不能马虎了事,又不能操之过急,需要我们尽心尽力,既要有爱心,还要有耐心,更要有恒心。相信通过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让法伴孩子成长,让法在孩子的心中生根、发芽,教育学生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5

法律在身边

对于法律的预防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明示作用和执法的效力以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治力度的大小来实现的。法律的明示作用可以使人们知晓法律而明辨是非,即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绝对禁止的,触犯了法律应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么,违法后能不能变通,变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

6

法制宣传

虽然所有的法律体系处理的议题通常都是很类似甚至是一样的,不同的国家对于各种法律的分类和命名上通常都会不同。最一般的区分为与国家密切相关的“公法”(包括宪法、行政法和刑法)和规范私人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私法”(包括合同、侵权行为和物权法)。在大陆法系中,合同法和侵权行为法属于债法的一部分,信托法则在法令制度或国际公约下运作的。国际法、宪法、行政法、刑法、合同法、侵权行为法、物权法与信托法被视为“传统核心课题”,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可能更为重要的课题。

7

青少年如何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

从身边的小事和细节就培养起保护自己的法律意识,可以通过网络、书籍、电视、课堂学习法律法规的理论知识,在生活中和城市的各个角落都加以实践,不断树立起保护自己的法律意识。 从点滴细节学起,充分发挥青少年的好奇、好动、求知的特性。

8

开展普法活动对青少年有什么意义?

可以增加青少年对法律的认知,同时可以减少青少年犯罪率。因为青少年处于成长阶段,对法律,对社会的认知感很模糊,所以可能会产生不健康的心里,如果受 到不法之徒的诱使,还可能会导致犯罪!所以开展普法活动对青少年对社会都是很有意义的,因为这样可以使社会更安定,而且还可以使青少年有良好的心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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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制的核心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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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核心是嫡长继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为法定的王位继承人。中国夏朝时就已确立王位世袭制,但也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区别。商朝末年才完全确立了嫡长继承制。西周一开始就确立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嫡长继承制,从而进一步完备了宗法。

宗法制度是西周统治的支柱之一,也是本文研究春秋公子命运的关键环节。宗法制度确立了各国公子政治、经济的继承原则。了解宗法制度就是了解"公子"这一群体在家和国中的地位,从而为解析春秋公子命运问题做好准备。宗法制度是个复杂的问题,古今论著颇多。

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族贵族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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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手抄报图片

全文共 1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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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抄报图片。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快来了解一下吧。

操作方法

1

法制安全手抄报资料:

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

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2

安全法制教育手抄报资料:

1、选用规格规范的正规厂家生产的防盗门,独自在家时关好门。

2、睡觉前应将窗帘拉上,如发现有可疑人物在屋外徘徊,打110报警。

3、如果有外人使用过房门钥匙,安全起见,应该换锁。不要随便将房门钥匙交给钟点工或其他陌生人,防止他们配钥匙。

4、在遇到陌生人送花、送货、送邮件、抄表等要求开门时,要多加小心,在确定对方身份后才可开门。5、如电表在室外,遇到突然断电时,应该先留意屋外有没有危险情况或可疑人物,才出门查看。

6、给家里老人或保姆留下你的联系电话号码、小区或大厦管理处的电话号码、报警电话110,预约访客及送货者的资料。

7、到达住处前应注意是否遭人跟踪,若发现有人跟踪,不可立即回家,应前往附近商家或公安局、派出所求救。

8、如果回家时发现家里有异样,如锁撬坏了、门开着、窗户被人打破,或者屋内有声响,怀疑贼人仍在屋内,不要贸然进去,如被贼人发现可佯装自己找人,找借口离开向邻居求助并迅速报警。

9、在家中遇到歹徒入屋,不要力搏,要想办法报警;或者大声呼喊,吓走歹徒,设法让邻居知道你的处境,向外界求助。

10、如果半夜醒来听到有闯入者发出的声响,首先要镇定,不要轻易让闯入者发现你醒来,然后决定该用什么办法对付才最恰当。你可以开灯或者开关房门发出声音,如果一人独处也可假装呼喊家庭成员,大多窃贼不愿正面冲突而逃离。但也有穷凶极恶者可能萌生歹意,应量力而行,最好在不惊动入室歹徒的情况下先打电话报警。

11、如果有房子出租或出售,不要独自领人看房,可要求房地产中介代表陪你。

12、不要随便邀约不太熟悉的朋友/网友到家里。

13、搭乘大厦电梯时,注意同乘者是否面目可疑、不按楼层。一进电梯请先注意控制表上警铃位置,遇到危险时才能立即反应,不至于惊慌失措。

3

法制手抄报资料: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

面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那么,怎样才能更好地抓青少年法制教育,更好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4

法制手抄报资料:

我曾听过这一则故事:有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店老板,小店的利润并不丰厚,但他每个月都缴120元左右的税费。有人问他:“为什么要纳税,这么大的利润缴出去,你不觉得亏吗?”他的脸上流露出由衷的微笑,说:“我的小店之所以生意好,多亏国家把我们缴上的税款拨下来修路。以前通往小店的路不好走,小店的生意不好做。说到底,这税款还是用在我们纳税人身上了。”他还说他女儿在一个条件好的学校读书,学校建设的其中的一部分钱也许就是他缴的税款。“你说亏不亏?”他反问。这位小店老板是一个平凡的人,仅这一句短短的话语,就说明税收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5

安全法制手抄报资料:

犯罪,犯法它们是兄弟?不,不是。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语。

犯法,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做,它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

而犯罪呢!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为此,我们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成因进行了调查,对如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作了一些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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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安全手抄报怎么画?内容有什么?

全文共 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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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画出报头“法制安全”,往下画出照片框形状的三个文字框。

2.接着右下角用铅笔画上一个穿着制服的警察,左边画出一群快乐玩耍的孩子。

3.继续在右上角空白的地方可以画上一些绿叶,手抄报底部画上草地,背景可以用工整排列的树叶作为装饰。

4.到了这一步骤,就可以开始上色了,草地涂上翠绿色,圆形用淡淡的七彩颜色填充。

5.最后报头涂上明快的蓝色,边框用喜欢的颜色描边,最后在文框内画出文字栏,写上小标题,一张简单漂亮的法治安全手抄报就制作出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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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设立和新闻

全文共 3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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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制宣传日在12月4日,按照党中央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要求,17年来,宪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比较广泛的普及;现在,小编就来和大家说说关于全国法制宣传日的设立和相关新闻!

相关新闻

全国法制宣传处长座谈会强调: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六五”普法顺利实施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浙江杭州召开全国法制宣传长座谈会。司法部副部长、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张苏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准确把握“六五”普法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结合各地实际,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六五”普法开好头,起好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张苏军强调,“六五”普法要抓住重点,整体推进,努力开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一是抓好重点内容。坚持以宪法为核心,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和反腐倡廉等法律法规。二是抓好重点对象。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六五”普法的重中之重。三是抓好重点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是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的有效途径和重要经验。要认真总结“五五”普法期间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经验,继续抓好各项普法活动的深化。四是抓好重点阵地。“六五”普法期间,要继续巩固和发展传统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在普法中的作用,办好专栏、专刊和各类法制宣传教育专题节目。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加强普法网站建设,推动政府网及门户网站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 明确30项任务

要点明确了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要求,并据此从7方面提出30项具体任务。

《要点》提出,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年。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扎实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的目标任务,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__周年。

《要点》从7方面提出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30项具体任务:

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

做好“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送审工作。

召开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五五”普法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工作。

指导各地、各部门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各地区、各部门适时召开动员部署会,总结“五五”普法经验,启动“六五”普法。

做好“六五”普法骨干培训工作。组织好省(区、市)和市(区)两级、中央和国家机关法制宣传骨干等培训。各地、各部门负责所属地区、系统法制宣传骨干的培训。

抓好“六五”普法教材编发工作。组织编写全国“六五”普法统编教材。各地各部门做好全国统编教材的组织学习。

成立全国“六五”普法中高级干部讲师团。充分发挥各级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制新闻工作者队伍的作用。

健全完善各级普法依法法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障“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二、深化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得到一体遵行。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宣传各项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民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

深入开展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和反腐倡廉建设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三、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和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

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组织开展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

总结“法律六进”的好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六进”活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法律六进”考核评价体系。

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不同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中之重。通过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全民普法的深入开展。四、扎实推进依法治理

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注重薄弱环节的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深入推进地方依法治理,继续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健全完善制度,提高创建水平。

深入推进行业依法治理,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行业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依法治理。

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活动。五、加强阵地建设

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

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板报、墙报、宣传专栏、法治主题公园、农民夜校、市民法制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传统宣传阵地作用;逐步建立城市、乡镇等公共场所公益性法制宣传阵地,不断推进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

充分运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开办普法专栏、专版和普法节目,推出“普法栏目剧”等系列法制宣传节目,采取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效果。

充分发挥互联网、手机报、网络电视、远程教育等新媒体作用,组织开展全国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全国青少年网上法律知识大赛等活动。办好普法网站,推动政府网及门户网站,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充分运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六、加强工作指导

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六五”普法重点对象、法治创建等方面工作的指导意见,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启动,积极邀请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方面领导参加“六五”普法规划启动和专项调研工作,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督促。加大信息沟通力度,开展工作交流,相互借鉴经验,推进工作发展。

加强典型培育,注重发现和培育新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全国普法办公室确定“六五”普法全国联系点,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确定联系点,发挥联系点的示范作用。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理论研究,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研究探讨工作规律,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提供理论支持。七、加大普法工作宣传力度

广泛宣传“五五”普法成就和经验,宣传“五五”普法期间的先进典型,为顺利启动“六五”普法规划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深入宣传“六五”普法规划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工作安排和要求,推动“六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积极开展对外法制宣传。办好中国普法网英文网。

设立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在这一天中,部分民众可进法院参观。

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六五”普法在全国普遍展开。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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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的法制安全知识资料

全文共 2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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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法制教育要从学生的思想实际出发,遵循教育规律,法制安全教育要从小学生开始,小编在此整理了小学生法制安全知识,供大家参阅,希望大家在阅读过程中有所收获!

小学生法制安全知识

1、独自在家时有人叫门怎么办?

自己在家遇到有人敲门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1)平时一人在家,要锁好院门、房门、防盗门、防护栏等。出去玩耍要关好门窗,千万别忘记锁门,防止盗贼潜入。

(2)钥匙要保管好,要注意把钥匙放在衣服里,不要放在外面,以防坏人跟踪入室。

(3)当有人敲门时,一定要问清来意,对不熟悉或不认识的人,坚决不要开门。特别是遇到有陌生人以修理工、推销员的身份要求开门时,说明家里不需要,请其走开。或可寻找其他借口,请其不要打扰。

(4)当坏人欲强行闯入,可到窗口、阳台等处高声喊叫邻居或去打报警电话吓跑坏人。

2、被人殴打以后怎么办?

第一、设法与老师或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尽快得到救助。 第二、及时治疗。

第三、妥善保管包看病治疗的医院单据和诊断书,以备后用。 第四、及时报案,要报清出事的时间、地点、打人凶手的特征。

3、有人拉你参与打架怎么办?

(1)自己坚决不去。不管这件事和你是否有关,不管矛盾双方和你本人的关系如何,你都不能参与。

(2)设法劝阻。尽自己的最大的能力说服对方,表明打架的危害性。

(3)及时报告。如果劝服不了,就及时向老师、家长或学校门卫、学校领导报告,严重的要打110报警。

4、如果有人抢夺你的钱物怎么办?

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应当以尽量减少损失、减少皮内痛苦为主进行对付。遭抢之时,要努力挣脱,尽快逃离,一边跑一边呼喊:“有坏人抢劫呀!”如果挣脱时有物品带不走,如帽子掉地下了,书包被拉住了,就不要顾这些,以自身挣脱为主。挣扎,喊叫,跑就代表着你斗争的勇气。

5、怎样预防被偷盗?

首先,要注意对家庭财产的保密。家中的贵重物品、现金、债券及股票等,不能轻易露底,包括对某些亲友、邻居。不要将家中钥匙随便交给他人使用,防止居心不良的人从中偷配钥匙,寻机行窃;如果钥匙丢失,要马上换锁;不能与萍水相逢、不明底细的人交往,更不能带到家中来做客,防止“引狼入室”„„

外出时,尽量不要带大量现金;当人多拥挤时,千万不要只顾抢购物品、车票而忽视提包安全,要用手、身体护住财物,并时刻警惕身边举止不正常的人

小学生安全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小学生安全教育要点

一、纪律:

1、掌握上学时间,早上、中午不提早来校。

2、上学、放学不在路上逗留,及时到校或回家。

3、下午放学后,认真打扫卫生,按时离校。

二、集会:(包括广播操进出场等)

1、上下楼梯靠边走(课间、平时上下楼梯靠右行),快静齐,不奔跑、不推拉。

2、队伍行进中如遇鞋带散开等意外时,学生需出列整理,待整理完毕后再回归队伍。

3、集会、集合须班主任、配课教师带队,值日领导、教师维持秩序,防止楼梯口、过道等地拥挤。

三、课间活动:

1、上下楼梯不跑跳,不从高处往下跳,不爬栏杆,不滑扶手,不做有危险的活动。

2、出入走廊不奔跑,开展体育活动、课间游戏要到开阔的场地。

3、室内活动要适当,不拿剪刀、钢笔、三角尺等坚硬物品做游戏。

4、上厕所要避开高峰,大同学要照顾礼让小同学。

5、雨天路滑要小心,同学之间不推搡。

四、体育活动:

1、不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剧烈活动前要做好准备活动。

2、因雨无法在室外进行体育活动时,一律在课室上理论课。

3、运动中发生损伤要尽快护送就医,并汇报校领导。

五、卫生:

1、不吃不洁食物(如无证摊上的油炸品等),不喝生水,提倡自带开水。

2、打扫卫生时,不要爬高或擦没有护栏易生危险的玻璃窗。

六、用电安全:

1、发现有电器损坏及时报告班主任或科任老师。

2、不湿手开关电器,拨插插座。

七、校外活动:

1、活动前教师要堪察路线,精心组织、落实带队教师职责。

2、培养学生听从指挥、遵守纪律的习惯。

八、交通安全:

1、遵守交通规则,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注意上下学行路安全,年小路远学生建议家长护送。

2、不乘无客运营运资质车辆,不乘三轮车、拖拉机,不乘“黑车”,无牌照车,拒乘超员车辆。

九、消防安全:

1、不玩火,不乱放烟花爆竹。

2、学生发现火情及时报警,未成年人不能参与救火。

十、自护知识:

1、上学期间遇陌生人寻找,应及时向班主任汇报,中途离校要征得班主任或相关任课教师同意,不擅自旷课或早退。

2、校外遭遇抢劫要智斗,先保证人身安全。发生危险(比如落水、受伤等)要喊大人帮助。发生事故不隐瞒,及时向家长报告。

3、不玩危险玩具(如仿真子弹枪,皮弹弓等),更不能将危险玩具带入校内。

4、下雨天上下学注意安全,不在教室内、走廊上、楼梯过道上撑伞,以免拥挤而戳伤身体(眼睛、脸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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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制安全知识的儿歌整理

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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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安全知识不单是大人要学习的,法制安全知识要从小抓起,对小孩的教育也不能缺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安全知识儿歌,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制安全知识儿歌(经典)

遵纪守法好

守法纪 爱生命 游戏室 不要进

录象厅 不涉足 更别沾 黄赌毒

防溺水 不玩火 危险事 不能做

交网友 不痴迷 陌生人 要远离

放学后 即回家 迷信事 不参加

好与坏 要分清 小公民 人人敬

交通

小朋友,想一想,安全大事忘没忘:

过马路,别乱闯,走斑马线稳当当。

煤气泄漏不要慌,快快打开门和窗,

着火时候要报警,报警准确地址详。

离家外出要锁门,防盗意识要增强。

安全话题要常讲,安全大事不能忘。

法制安全知识儿歌(热门)

异 物

小朋友,告诉你,异物不能放鼻里,

塞进鼻腔有危险,取不出来呼吸难。

小朋友,要警惕,异物不能放嘴里

吞进肚里有危险,排不出去真着急。

小朋友,请注意,异物不能揣兜里,

异物虽小危害大,一不小心伤害你。

说安全

小朋友,排排坐,安全话题说一说。

过马路,别乱跑,斑马线上来通过。

高压线下不玩耍,雨天树下不能躲。

不摸插座不玩火,爸爸妈妈都夸我。

注意安全保平安

火柴棍,不能玩,电插座,有危险。

煤气不能随便开,离高压锅远一点。

回家就要把门关,汽车面前不争先。

过马路时左右看,注意安全保平安。

法制安全知识儿歌(最新)

文明礼仪儿歌

你拍一,我拍一,交通法规是第一,你拍二,我拍二,赛场文明排第二,

你拍三,我拍三,对错分清有主观,你拍四,我拍四,说话不要带脏字,

你拍五,我拍五,不良行为要约束,你拍六,我拍六,出门拴绳把狗溜,

你拍七,我拍七,为了文明束自己,你拍八,我拍八,遵纪守法顶呱呱,

你拍九,我拍九,文明礼仪要持久,你拍十,我拍十,2010年倒计时。

法制拍手儿歌

你拍一,我拍一,遵纪守法排第一;你拍二,我拍二,团结同学人人爱;

你拍三,我拍三,尊敬师长受人敬;你拍四,我拍四,认真读书是榜样;

你拍五,我拍五,勤俭节约要发扬;你拍六,我拍六,赌博喝酒最可耻;

你拍七,我拍七,以强欺弱惹人恨;你拍八,我拍八,行凶伤人使不得;

你拍九,我拍九,大家都来学法律;你拍十,我拍十,知法懂法又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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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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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制宣传资料,供大家参考!

交通安全宣传资料

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每年达50多万人,其中大中小学生占了10万多,而我国因国人无证驾车、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行人不守交通规则等,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则无法谦虚地排在了世界第一,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都在10万多人,平均每天死亡达300人,这真是一个比战争、瘟疫还要无情,还残酷的数字,所以大家要遵守交通法规、学院出入门制度,按规定出入校园;在校外要遵守各种交通规则,走路时,要走人行道或在路边行走;过马路时,左右看,红灯停、绿灯行,不乱跑、不随意横穿,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攀爬栏杆,遵规矩、保生命;乘车时,等车停稳先下后上;坐车时不要把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也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遇到交通事故,拨打122或110报警电话,要记下肇事车辆的车牌号,车身颜色或其它特征;出行不要乘坐车况较差,有的已到报废期“无牌、无证、无照”运营的“三无”车辆;出行时要加强贵重财物的保护;遇到不法侵害要懂得正当防卫及其它自防自救手段,如拨打110或和家长、老师、亲属联系求助;出行时不要随意与陌生人交往,不随意接受陌生人送的食品、饮料,不见财起意,不贪图小便宜,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集体外出时,要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穿越马路时,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不要骑车带人或者过快地行驶,不在人行道上骑车,过马路时,推车前进。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2、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3、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

4、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5、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6、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法制宣传资料

1、法制宣传教育“一学三讲”的内容是什么?

答: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

2、“法治六进”指的是哪六进?

答:“法治六进”指的是法治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乡村。开展“法治进机关”活动,把法律知识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围绕和谐社区建设,开展“法治进社区”活动;围绕法治校园建设,开展“法治进学校”活动;开展“法治进企业”、“法治进单位”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推进基层单位法治化管理水平。

3、“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由来是什么?

答:12月4日,是现行宪法实施日,为纪念这一特殊的日子,2001年,经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四五”普法规划明确规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4、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是谁?

答: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司法局)是法制宣传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和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的监督检查。

5、“五五”普法以来国家新修订颁布实施的与广大民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有哪些?

答:《物权法》、《劳动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6、每年几月是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

答:每年4月是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确定的“宪法法律宣传月”。从2004年4月自治区开展第一次“宪法法律宣传月”以来,全疆各地已连续开展了不同主题的“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8次,2011年4月是自治区“第八个宪法法律宣传月”。

7、哪些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其申请的事项有哪些?

答:经济困难的公民和残疾人、老年人、外务工、未成年人、妇女儿童等“五类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其申请援助的事项是:(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

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请求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赔偿的;(七)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八)其他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

8、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纠纷有哪些途径?是否收费?

答:受理纠纷一般有两种途径,一是纠纷当事人找到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纠纷,即当事人主动申请调解。申请调解时,当事人既可口头申请,也可书面申请。二是人民调解员发现纠纷后,及时主动前去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不收费。

9、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免费法律咨询电话是多少?

答:免费法律咨询电话是148。

10、什么是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答: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活动。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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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为何会拥有800年的国运?分封制与宗法制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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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是我国历史上的第三个王朝,从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姬发灭了商朝后建立周朝到公元前256年秦破洛邑,杀周赧王,周朝灭亡。周朝享国运791年。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得周朝拥有着800多年的国运呢?而这于分封制与宗法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周朝又分为西周和东周,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将都城从镐京迁到洛邑,建立东周。东周时期,又被称为春秋战国时期,这个时期长达514年,周天子自身控制的王畿之地全部丧失,没有了任何实力,成为了一个象征。

从本质上讲,周朝享有政治权力的时期也不到三百年,与秦朝之后各个朝代也差不多。这个问题实际上就是在问:已经失去了任何实力的周天子,为何不会被推翻?

一般的回答都会指向周朝的以血缘为纽带的分封制度,顺便还有加强分封制度的宗法礼乐制度。这是一种表象,没有一个王朝会因为一种制度而国运长存。

分封制在周朝以后,已经不适用了,自秦开始推行的是郡县制度,有的王朝也搞过分封制,希望能与周朝一样国运长久,结果一败涂地。著名的有西楚霸王项羽进行的分封,刘邦进行的局部分封,西晋王朝的分封,明朝朱元璋进行的分封,虽然这些分封制度一个比一个更加严密,但无一例外导致了大规模的战乱。

分封制与宗法制能够维持周朝八百年国运的原因,一般基于两个理论,一是相互制约的理论,二是君主没有实力,推翻无用的理论。

其实这两个理论已经和分封制没有了任何关系。唐朝末年,藩镇林立,唐朝皇帝也失去了任何权力,成为了军阀手中的棋子。可是,军阀并没有顾忌这两个理论,既不怕其它军阀藩镇攻打,也不在乎杀了没有实力的皇帝有没有意义。

之所以,周天子能够在失去任何实力的情况下依然能够维持五百多年。根本原因不是宗法制度和分封制度仍在发挥作用,恰恰相反,没有诸侯想干掉周天子,正是因为宗法制度和分封制度的崩溃。

周平王迁都洛邑之后,事实上,周朝的宗法制度以及分封制度已经崩溃。这个崩溃不仅仅是指一个政治制度崩溃,而是指政治制度不再适合时代的发展。

诸侯干掉周天子,即便不怕其它诸侯联合进攻,也要考虑到干掉周天子后能得到什么?秦朝之后,每一个王朝崩溃时,军阀们最先想到的就是要干掉皇帝,不管皇帝有没有权力。因为干掉皇帝,或者迫使皇帝禅让后,就能取得正统的地位,就能得到皇帝手中的神权,也就是君权神授的权柄。只要郡县制没有崩溃,皇帝就是权力最大的职位。

而周天子不一样,他的位子已经没有人稀罕了,因为宗法制度和分封制度已经崩溃了,无论是现在还是以后都不可能再施行了。周天子这个职位已经没有了任何权力,包括神权。

周天子事实上就是分封制度下权力最高的职位,各个诸侯本来就是周天子的血缘宗亲,干掉周天子自己当,也不是不可以。当了以后呢?继续分封?把自己手中的权力分出去?

这是不可能的,越是到了战国时期,各国先后完成不同形式的变法,废除了井田制,而井田制就是宗法制度和分封制度的根基,这个根基破灭了,再去搞分封,那就不是分封,而是分裂,将自己手中的权力和财富拱手送给别人,顺便别人还不领情。

井田制崩溃,宗法制度以及分封制度崩溃,周天子这个职位不管是现在还是以后都没有了任何权力。

这也是秦始皇为何要当皇帝,而不是当大王的原因,因为王依然是分封制和宗法制的代名词,皇帝才是中央集权制和郡县制的代表。

在干掉周天子没有任何好处,还要背负杀天子之名的情况下,周天子才能活得下去。当然,除了时代的问题,周天子能够活下去,与周天子自身的努力也是有关系的。这就是借天子之名攀附大国,给予大国对外征战的借口。

同样的,这也是清末宣统皇帝溥仪退位后仍能保有皇帝名号,同时还能活到最后的原因。共和国的制度下,皇帝以及帝制都不再适合于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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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什么节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几月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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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中央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要求,15年来,宪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比较广泛的普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展开,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12月4日是什么节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几月几日

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基本信息

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概述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六五”普法在全国普遍展开。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标志寓意

该作品底色为红色,由“法”字演绎而来。“法”字的“水”部放射出三条弧形光带,穿越整个圆形,具有动感、传播、放射、扩大之效应,寓意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像光芒一样在全社会传播,同时又如一只用于宣讲法律知识的喇叭。“法”的“去”部,造型如一把金钥匙,插在三条光带中,象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开启法律知识之门,启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全国法制宣传日的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因此,将现行宪法的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体现了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

2001年以来,我国各地、各部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在每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通过举办座谈会、书画展、网上论坛,印发宣传资料,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制作播出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弘扬了法治精神,促进了社会和谐。“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正逐步成为我国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权益的有效载体,成为展示中国法治建设成就,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窗口。

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新闻摘要

全国法制宣传处长座谈会强调: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六五”普法顺利实施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浙江杭州召开全国法制宣传长座谈会。司法部副部长、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张苏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准确把握“六五”普法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结合各地实际,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六五”普法开好头,起好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张苏军强调,“六五”普法要抓住重点,整体推进,努力开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一是抓好重点内容。坚持以宪法为核心,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和反腐倡廉等法律法规。二是抓好重点对象。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六五”普法的重中之重。三是抓好重点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是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的有效途径和重要经验。要认真总结“五五”普法期间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经验,继续抓好各项普法活动的深化。四是抓好重点阵地。“六五”普法期间,要继续巩固和发展传统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在普法中的作用,办好专栏、专刊和各类法制宣传教育专题节目。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加强普法网站建设,推动政府网及门户网站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明确30项任务。

要点明确了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要求,并据此从7方面提出30项具体任务。

《要点》提出,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年。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扎实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的目标任务,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要点》从7方面提出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30项具体任务:

一、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

1、做好“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送审工作。

2、召开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五五”普法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工作。

3、指导各地、各部门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各地区、各部门适时召开动员部署会,总结“五五”普法经验,启动“六五”普法。

4、做好“六五”普法骨干培训工作。组织好省(区、市)和市(区)两级、中央和国家机关法制宣传骨干等培训。各地、各部门负责所属地区、系统法制宣传骨干的培训。

5、抓好“六五”普法教材编发工作。组织编写全国“六五”普法统编教材。各地各部门做好全国统编教材的组织学习。

6、成立全国“六五”普法中高级干部讲师团。充分发挥各级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制新闻工作者队伍的作用。

7、健全完善各级普法依法法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障“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二、深化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8、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得到一体遵行。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宣传各项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9、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民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

10、深入开展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和反腐倡廉建设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1、深入开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

三、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和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

12、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组织开展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

13、总结“法律六进”的好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六进”活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法律六进”考核评价体系。

14、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不同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中之重。通过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全民普法的深入开展。

四、扎实推进依法治理

15、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注重薄弱环节的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16、深入推进地方依法治理,继续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健全完善制度,提高创建水平。

17、深入推进行业依法治理,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行业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依法治理。

18、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活动。

五、加强阵地建设

19、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

20、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板报、墙报、宣传专栏、法治主题公园、农民夜校、市民法制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传统宣传阵地作用;逐步建立城市、乡镇等公共场所公益性法制宣传阵地,不断推进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

21、充分运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开办普法专栏、专版和普法节目,推出“普法栏目剧”等系列法制宣传节目,采取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效果。

22、充分发挥互联网、手机报、网络电视、远程教育等新媒体作用,组织开展全国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全国青少年网上法律知识大赛等活动。办好普法网站,推动政府网及门户网站,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23、充分运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

六、加强工作指导

24、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六五”普法重点对象、法治创建等方面工作的指导意见,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25、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启动,积极邀请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方面领导参加“六五”普法规划启动和专项调研工作,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督促。加大信息沟通力度,开展工作交流,相互借鉴经验,推进工作发展。

26、加强典型培育,注重发现和培育新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全国普法办公室确定“六五”普法全国联系点,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确定联系点,发挥联系点的示范作用。

27、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理论研究,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研究探讨工作规律,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提供理论支持。

七、加大普法工作宣传力度

28、广泛宣传“五五”普法成就和经验,宣传“五五”普法期间的先进典型,为顺利启动“六五”普法规划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29、深入宣传“六五”普法规划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工作安排和要求,推动“六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30、积极开展对外法制宣传。办好中国普法网英文网。世界节日、国际日、纪念日大全、农历节日大全1月元旦节(1月1日)黑人日(1月第一个星期日)日记情人节(1月14日)国际海关日(1月26日)国际大屠杀纪念日(1月27日)国际麻风日(1月最后一个星期日)小寒节气(1月5-7日交节)大寒节气(1月20-21日交节)2月世界湿地日(2月2日)国际气象节(2月10日)情人节(2月14日)国际母语日(2月21日)反殖民主义斗争日(2月21日)立春节气(2月3-5日交节)雨水节气(2月18-20日交节)世界居住条件调查日(2月最后一天)3月国际海豹日(3月1日)全国爱耳日(3月3日)青年志愿者服务日(3月5日)世界青光眼日(3月6日)国际妇女节(3月8日)保护母亲河日(3月9日)中国植树节(3月12日)白色情人节(3月14日)国际警察日(3月14日)世界消费者权益日(3月15日)国际航海日(3月17日)世界森林日(3月21日)世界儿歌日(3月21日)国际消除种族歧视日(3月21日)世界睡眠日(3月21日)世界水日(3月22日)世界气象日(3月23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3月24日)世界戏剧日(3月27日)复活节(春分月圆之后第一个星期日)惊蛰节气(3月5-7日交节)春分节气(3月20-22日交节)4月愚人节(4.1)国际儿童图书日(4.2)世界自闭症日(4.2)巴勒斯坦儿童日(4.5)反思卢旺达大屠杀国际日(4.7)世界高血压日(4.7)世界卫生日(4.7)非洲环境保护日(4.10)世界帕金森病日(4.11)世界社会工作日(4.15)非洲自由日(4.15)世界血友病日(4.17)国际古迹遗址日(4.18)世界地球日(4.22)世界法律日(4.22)世界读书日(4.23)世界防治疟疾日(4.25)世界知识产权日(4.26)世界安全生产与健康日(4.28)化学战受害者纪念日(4.29)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4.30)全球青年服务日(4月的第2或第3个周末)潍坊国际风筝节(4月20日至25日)国际秘书节(4月的最后一周星期三)世界儿童日(4月的第四个星期日)世界航天节(4.12)谷雨节气(4月19日-21日交节)清明节气(4月4-6日交节)5月五一国际劳动节(5.1)世界新闻自由日(5.3)五四青年节(5.4)世界防治哮喘日(5月的第一个周二)世界微笑日(5.8)世界红十字日(5.8)战胜德国法西斯纪念日(5.9)国际护士节(5.12)玫瑰情人节(5.14)母亲节(5月的第二个星期日)碘缺乏病防治日(5.15)国际家庭日(5.15)世界电信日(5.17)国际博物馆日(5.18)世界计量日(5.20)网络情人节(5.20)全国学生营养日(5.20)世界文化发展日(5.21)国际生物多样性日(5.22)全国助残日(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非洲解放日(5.25)世界向人体条件挑战日(5.26)国际维和人员日(5.29)世界无烟日(5.31)立夏节气(5月5-7日交节)小满节气(5月20-22日交节)6月六一国际儿童节(6.1)世界牛奶日(6.1)世界环境日(6.5)全国爱眼日(6.6)世界海洋日(6.8)中国人口日(6.11)世界无童工日(6.12)世界献血日(6.14)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6.17)世界难民日(6.20)父亲节(6月的第3个星期日)奥林匹克日(6.23)世界手球日(6.23)全国土地日(6.25)国际禁毒日(6.26)联合国宪章日(6.26)全国科普行动日(6.29)世界青年联欢节(6.30)芒种节气(6月5-7日交节)夏至节气(6月21-22日交节)7月中国共产党诞辰(7.1)香港回归纪念日(7.1)国际建筑日(7.1)国际体育记者日(7.2)美国独立日(7.4)国际接吻日(7.6)国际合作节(7月的第一个星期六)世界过敏性疾病日(7.8)中国航海日(7.11)世界人口日(7.11)银色情人节(7.14)国际冰壶日(7.16)曼德拉国际日(7.18)人类月球日(7.20)世界语创立日(7.26)世界肝炎日(7.28)第一次世界大战(7.28)非洲妇女日(7.30)小暑节气(7月6-8日交节)大暑节气(7月22-24日交节)8月八一建军节(8.1)爸爸节(8.8)全民健身日(8.8)世界土著人民国际日(8.9)国际青年日(8.12)国际左撇子日(8.13)绿色情人节(8.14)日本正式宣布无条件投降日(8.15)世界人道主义日(8.19)废除奴隶贸易国际纪念日(8.23)纳米比亚日(8.26)全国律师咨询日(8.26)立秋节气(8月7-9日交节)处暑节气(8月22-24日交节)9月中国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9.3)国际扫盲日(9.8)国际新闻工作者团结日(9.8)中国教师节(9.10)世界预防自杀日(9.10)世界清洁地球日(9.14)相片情人节(9.14)国际民族日(9.15)国际臭氧层保护日(9.16)全国爱牙日(9.20)国际和平日(9.21)世界老年痴呆日(9.21)全民国防教育日(9月第三个星期六)世界无车日(9.22)世界避孕日(9.26)世界旅游日(9.27)国际翻译日(9.30)国际聋人日(9月第四个星期日)世界心脏日(9月最后一个星期日)世界海事日(9月的最后一周)白露节气(9月7-9日交节)秋分节气(9月22-24日交节)10月十一国庆节(10.1)国际音乐节(10.1)国际老年人日(10.1)国际和平与民主自由斗争日(10.2)国际非暴力日(10.2)世界动物日(10.4)世界空间周(10月4-10日)世界住房日(10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世界教师日(10.5)全国高血压日(10.8)中国航天日(10.8)世界视力日(10月的第二个星期四)世界邮政日(10.9)世界居室卫生日(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10.10)国际减轻自然灾害日(10月第二个星期三)世界镇痛日(10.11)世界60亿人口日(10.12)世界关节炎日(10.12)世界保健日(10.13)国际标准时间日(10.13)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日(10.13)世界标准日(10.14)葡萄酒情人节(10.14)全球洗手日(10.15)国际盲人节(10.15)世界农村妇女日(10.15)世界粮食日(10.16)世界消除贫困日(10.17)世界厨师日(10.20)世界骨质疏松日(10.20)世界统计日(10.20)世界传统医药日(10.22)联合国日(10.24)世界发展信息日(10.24)环卫工人节(10.26)世界男性健康日(10.28)世界卒中日(10.29)世界勤俭日(10.31)万圣节前夜(10.31)寒露节气(10月8-9日交节)霜降节气(10月23-24日交节)11月中国记者节(11.8)全国消防日(11.9)吉尼斯世界纪录日(11.9)世界青年节(11.10)光棍节(11.11)联合国糖尿病日(11.14)电影情人节(11.14)国际宽容日(11.16)国际大学生节(11.17)世界厕所日(11.19)非洲工业化日(11.20)世界电视日(11.21)世界问候日(11.21)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11.25)国际声援巴勒斯坦人民日(11.29)美国感恩节(11月的第四个星期四)立冬节气(11月7-8日交节)小雪节气(11月22-23日交节)12月世界艾滋病日(12.1)废除奴隶制国际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2.2)国际残疾人日(12.3)全国法制宣传日(12.4)国际志愿人员日(12.5)国际民航日(12.7)世界足球日(12.9)国际反腐败日(12.9)国际儿童电视广播日(12月第二个星期日)世界人权日(12.10)拥抱情人节(12.14)世界强化免疫日(12.15)国际移徙者日(12.18)南南合作日(12.19)澳门回归纪念日(12.20)国际篮球日(12.21)平安夜(12.24)圣诞节(12.25)大雪节气(12月6-8日交节)冬至节气(12月21-23日交节)传统(农历)节日农历除夕(腊月的最后一天)春节(农历一月一日)元宵节(农历一月十五日)清明节(春分后十五日)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七夕节(农历七月初七)腊八节(农历腊月初八)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日)重阳节(农历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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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法制史考点之罗马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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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一般泛指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它既包括自罗马国家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以及皇帝的命令,元老院的告示,成文法和一些习惯法在内。也包括公元7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罗马法的相关司法制史考点

罗马法的渊源

1.习惯法。公元前450年以前,罗马国家法律的基本渊源为习惯法。

2.议会制定的法律。罗马共和国时期的主要立法机关是民众大会、百人团议会与平民会议,它们制定的法律是共和国时期最重要的法律。

3.元老院决议。元老院是共和国时期罗马最高国家政权机关,并享有一定立法职能,议会通过的法律需经它批准方能生效。帝国时期,元老院被皇帝所控制,其本身所通过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4.长官的告示。罗马高级行政长官和最高裁判官发布的告示具有法律效力,是罗马法的重要渊源之一。

5.皇帝敕令。主要包括:敕谕、敕裁、敕示、敕答。

6.具有法律解答权的法学家的解答与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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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影响的原因:

●第一,罗马法是建立在简单商品生产基础之上的最完备的法律体系,它对简单商品生产的一切重要关系如买卖、借贷等契约以及其财产关系都有非常详细和明确的规定,以致一切后来的法律都不能对它做任何实质性的修改,成为后世立法的基础。

●第二,罗马法的内容和立法技术远比其他奴隶制和封建制法更为详尽,它所确定的概念和原则具有措词确切、严格、简明和结论清晰的特点,尤其是它所提出的自由民在“私法”范围内形式上平等、契约以当事人之合意为生效的主要条件和财产无限制私有等重要原则,都是适合于资产阶级采用的现成的准则。

●第三,罗马法中体现的理性原则、平衡观念等,也非常适合近代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需要,成为资产阶级革命、摧毁专制黑暗的封建法制、克服诸侯割据和政治分裂局面以及建立统一的资产阶级法制的重要武器。

●第四,罗马统治阶级运用武力扩大其版图,强行适用罗马法律,以及被征服地居民折服罗马法的完备发达而自愿采用,是罗马法对后世,尤其是西方资产阶级立法发生巨大影响的又一个原因。

●第五,罗马的人权主义到目前为止都是适用于整个世界的,它的设立对于整个世界的法律设定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5.高考历史真题练习附答案解析

罗马法的发展

(一)市民法和万民法两个体系的形成

1.市民法

(1)罗马共和国前期,形成了一个仅适用于罗马市民的法律体系——市民法。

(2)市民法的内容主要是国家行政管理、诉讼程序、财产、婚姻家庭和继承等方面的规范。其渊源包括罗马议会制定的法律(如《十二表法》)元老院的决议、裁判官的告示以及罗马法学家对法律的解释等。

司法法制史考点之罗马法(一)

2.万民法

(1)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外来人口的增多,共和国后期形成了适用于罗马市民与外来人以及外来人与外来人之间关系的万民法。

(2)万民法是外事裁判官在司法活动中逐步创制的法律,它吸收了市民法和外来法的合理因素,但又有所发展和突破。它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关于所有权和债权方面的规范,很少涉及婚姻、家庭和继承等内容。

(3)万民法的产生,使罗马私法出现两个不同体系。但是市民法和万民法不是截然对立的,而是互为补充的。后来,查士丁尼将两者统一起来。

(二)法学家活动的加强

1.在罗马法的发展中,法学家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他们推动了罗马法和罗马法学的发达。公元前1世纪,罗马进入帝国时期。在帝国前期,法学家活动非常活跃,罗马法学的发展也进入繁荣时期。许多法学家还被皇帝授予法律解答权,其解答成为法律的重要渊源。

2.法学家们著书立说,解释法律,形成了不同的学派,主要有普罗库尔学派和萨比努斯学派。

3.其间出现了最著名的五大法学家:盖尤斯、伯比尼安、保罗、乌尔比安、莫迪斯蒂努斯。五大法学家的法学著作和法律解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罗马法学家的活动和作用是:

(1)解答法律;

(2)参与诉讼;

(3)著书立说;

(4)编纂法典;

(5)参加立法活动。

(三)《国法大会》的编纂

查士丁尼皇帝(公元527-565年)为重建和振兴罗马帝国,成立了法典编纂委员会,进行法典编纂工作。从公元528-534年,先后完成了三部法律法规汇编。

1.《查士丁尼法典》。这是公元528-529年编出的一部法律汇编。它将历代罗马皇帝颁布的敕令进行整理、审订和取舍而成。

2.《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又译为《法学阶梯》。它是以盖尤斯的《法学阶梯》为基础加以改编而成。是阐述罗马法原理的法律简明教本,也是官方指定的“私法”教科书,具有法律效力。

3.《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又译为《法学汇编》,于公元530-533年编成。这是一部法学著作的汇编,将历代罗马著名法学家的学说著作和法律解答分门别类地汇集、整理,进行摘录,凡收入的内容,均具有法律效力。

4.公元565年,法学家又汇集了公元535-565年查士丁尼皇帝在位时所颁布的敕令168条,称为《查士丁尼新律》。

以上四部法律汇编,至公元12世纪统称为《国法大会》或《民法大会》。《国法大会》的问世,标志着罗马法已发展到最发达、最完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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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法制史考点之德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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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基本法是联邦德国法律和政治的基石。特别是其中包含的基本权利(Grundrechte)由于纳粹德国的经历尤为重要。联邦宪法法院作为独立的宪法机构保障这些基本权利,维持国家政治组织体系,并对它们进行完善和发展。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德国法的相关司法制史考点

德国的司法制度。

1.法院组织。德意志帝国建立后,于1877年1月27日颁布《法院组织法》,确认了司法独立原则。规定审判权由独立的法院行使,审判只服从法律,法官实行终身制。设置了由区法院、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和帝国法院构成的普通法院体系,帝国法院为全国的最高司法审级。

2.民事诉讼制度与刑事诉讼制度。1877年2月1日颁行了《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分别规定了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程序和原则。《民事诉讼法》共10编,1084条。主要规定了总则、第一审程序、上诉、再审程序、证据制度、强制执行和仲裁程序等。《刑事诉讼法》共7编,474条。主要规定了总则、第一审程序、上诉、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的再审、特种形式的诉讼程序、刑罚的执行和诉讼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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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宪法的背景:

德国基本法1949年5月23日获得通过,次日即1949年5月24日生效,标志着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成立。后经过多次修改,最近一次修改在2006年8月26日,并于2006年9月1日生效。

德国基本法是联邦德国法律和政治的基石。特别是其中包含的基本权利(Grundrechte)由于纳粹德国的经历尤为重要。联邦宪法法院作为独立的宪法机构保障这些基本权利,维持国家政治组织体系,并对它们进行完善和发展。

在1949年德国基本法只在西方占领区生效,当初其并没有被打算作为长期有效的宪法,因为当时国会参议院(Parlamentarischer Rat,由西方占领区11个州的州长组成)认为苏联占领区会很快和西方占领区完成合并统一。于是直到1990年10月3日两德统一后德国基本法才成为整个德国的宪法。虽然德国基本法并不是由德国人民直接投票通过的,但其民主的合法性在国际上并不受到怀疑。而且基本法从一开始就通过确定国家的基本政治原则符合了实体宪政概念的要求。这些基本政治原则是:民主(Demokratie),共和(Republik),社会福利国家(Sozialstaat),联邦国家(Bundesstaat)以及实质的法治国(Rechtsstaat)原则。除了这些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基本法也规定了国家机构,保障个人自由并建立了一个客观的价值体系。

德国民法典。

1.德国民法典的制定

(1)19世纪初期,历史法学派反对匆忙制定《德国民法典》,其主要观点为:

①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产物,每个民族都有其特有的法律制度。法律应该被发现、而不是被制定出来了。

②法典是分阶段发展的,最初是自然法或习惯法阶段,接着是学术法阶段,第三阶段才是法典编纂。德国仍处于第二阶段,制定民法典为时尚早。

③法典这种法律形式本身存在局限性,任何法典都不可能涵盖全部社会生活和预知一切未来。无论编纂者如何努力,法典都会留有空白与遗漏。认为《法国民法典》没有任何创新,只是已有法律的编纂。

司法法制史考点之德国法

(2)19世纪中期,后期,围绕民法典的制定,历史法学派内部又出现了日尔曼法学派和潘德克顿法学派的争论,日尔曼法学派认为日尔曼习惯法是德意志民族精神的体现,潘德克顿法学派强调罗马法是德国历史上最重要法律渊源。后一学派按照罗马法《学说汇纂》阐发的民法“五编制”体例,为德国民法典最终采用。

2.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德国民法典》是19世纪末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时期制定的法典,也是德国资产阶级和荣克贵族相妥协的产物,具有时代的特征和特点:

(1)法典适应垄断资本主义经济发展需要,在贯彻资产阶级民法基本原则方面有所变化。

①法典肯定了公民私有财产权不受限制的原则。

②法典肯定了资本主义“契约自由”原则,并直接保护资产阶级和容克贵族对雇佣劳动的剥削。

③法典在民事责任方面,也确认了“过失责任”原则。

(2)法典规定了法人制度。承认法人为民事权利主体,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这是资产阶级民法史上第一部全面规定法人制度的民法典。

(3)法典保留了浓厚的封建残余。

①以大量篇幅对容克贵族的土地所有权以及基于土地私有而产生的其他权利,

②在亲属法方面保留有中世纪家长制残余。

(4)法典在立法技术上,逻辑体系严密、概念科学、用语精确。

《德国民法典》是资产阶级民法史上的一部重要法典,它的颁行对统一德国法制作用巨大,并成为德国民法发展的基础。

3.《德国民法典》的世界影响。

(1)德国民法典的编纂和施行,不仅在国内具有很大的意义,在国外也引起了广泛的兴趣,受到各国法学界的重视,从而对许多国家的民法编纂发生了很大的影响。

(2)德国法是大陆法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20世纪大陆法系的发展有重大影响。相对于法国法而言,德国法也继受了罗马法,但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较多固有的日尔曼法因素。它体系完整、用语精确,既体现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民法的基本原则,又反映了垄断时代民法的某些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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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法制考点之魏晋齐律

全文共 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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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魏律,三国时期魏国一部主要法典。公元229年(魏明帝太和三年)陈群、刘劭等增删汉律而成,在汉九章律的基础之上增加九篇,并改汉之具律为刑名,列于全律之首。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魏晋齐律的相关司法法制考点

北齐律

《北齐律》

《北齐律》共12篇,其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精炼了刑法分则,使其成为11篇,即禁卫、户婚、擅兴、违制、诈伪、斗讼、贼盗、捕断、毁损、厩牧、杂律。

《北齐律》在中国封建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对封建后世的立法影响深远。

【记忆口诀】

承先启后北齐律,刑名法例二而一,名例之律始出现。此时法律定期型,篇目一共十二篇,唐宋承之不改变,重罪十条北齐创,隋律开皇改十恶。

1.《魏律》创始人陈群简介

2.晋朝的政治体制

晋律

《晋律》

西晋泰始三年,晋武帝诏颁《晋律》,又称《泰始律》。

《晋律》对汉魏法律继续改革,精简法律条文,形成20篇602条的格局。

《晋律》在刑名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同时对刑法分则部分重新编排,向着“刑宽”、“禁简”的方向迈了一大步。

在《晋律》颁布的同时,律学家张斐、杜预为之作注,总结了历代刑法理论与刑事立法经验,经晋武帝批准颁行,与《晋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故《晋律》亦称“张杜律”。

【记忆口诀】

司马代魏西晋立,泰始年间做法律,律名晋律或泰始,此律一共20篇,刑名之后法例加,五服治罪是首创。张斐杜预疏法律,解释与律同效力,此律还名张杜律。

魏律

《魏律》

鉴于汉代律令繁杂,魏明帝下诏改定刑制,作新律18篇,后人称为《魏律》或《曹魏律》。新律对秦汉旧律有较大改革:

首先,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

其次,将“八议”制度正式列入法典;

第三,进一步调整法典的结构与内容,使中国封建法典在系统和科学上进了一大步。

【记忆口诀】明帝《新律》18篇,具改刑名置律首,八议此时入法律,等级特权昭昭然。

司法法制考点之魏晋齐律

北魏律

《北魏律》

北魏统治者吸收汉晋立法成果,采诸家法典之长,经过综合比较,"取精用宏",修成《北魏律》20篇,成当时著名的法典。

(关键词记忆:取精用宏;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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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完善法制保护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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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是指智力创造成果: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商业中使用的符号、名称、图像和外观设计。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知识产权的特点

专有性

专有性是指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这表明除非通过“强制许可”、“合理使用”或者“征用”等法律程序,否则权利人独占或垄断的专有权利受到严格保护,他人不得侵犯。

地域性

地域性是除非国家间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外,经一国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在特定地区依特定之法或程序产生,也只在该地区生效。

时间性

时间性即法律对各项权利的保护,都规定有一定的有效期,各国法律对保护期限的长短可能一致,也可能不完全相同,只有参加国际协定或进行国际申请时,才对某项权利有统一的保护期限。

最高院完善法制保护知识产权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中国2015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晒出去年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成绩单。2015年人民法院共新收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49238件,审结142077件,比2014年分别上升11.49%和11.76%。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增幅明显,达到14.51%。

最高院:完善法制 保护知识产权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形成了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保护模式。据统计,“十二五”时期,共查处专利侵权案件8.7万件,是“十一五”时期的近十倍,全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满意度也不断提升。

但与此同时,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效果与社会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相关法律法规还不能很好地满足知识产权保护的现实需要,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也不够紧密顺畅,导致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严重,维权依然面临着“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等难题。

要完善法制,保障知识产权不受侵犯。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工作,将刑法与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相对应起来,在法律的领域内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防护网,让文化、科技与法律高效结合,保障创新人才的合法权益,使保护创新行为有法可依;

建立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完善权利人维权机制,合理划分权利人举证责任,提高损害赔偿标准,完善快速确权、维权的方式手段,着力解决确权时间跨度长、维权成本高、侵权赔偿低、惩处执行难等问题,从根本上解决人才创新成果得不到保护,创新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加大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打击链条式、产业化知识产权犯罪网络,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

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维权意识,提升知识产权风险预警防范能力,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与企业和个人的信誉挂钩,形成黑名单,从而提高侵权代价,降低维权成本,构建公平竞争、公平监管的创新创业和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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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法制安全知识_法制安全教育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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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法制教育是弘扬法治精神的基本途径,能为国家培养大量的综合素质人才,降低青少年犯罪率。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校园法制安全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校园法制安全知识——地震时的自救措施

进行室内就地避险,可以利用下列避震空间避险:

1、墙角——在墙角避震的正确做法是:后背紧紧贴住墙角,避免脊柱砸伤;用手抱头,有条件最好用棉被或枕头盖在头上,避免头部砸伤;保持蹲着或坐着的姿势。在地震震动严重时,要紧靠住墙壁,保持身体不被甩出。

房屋倒塌后形成的三角空间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即避震空间。这主要是指大块倒塌体与支撑物构成的空间。大家看,地震中即使天花板整个都砸下来,在墙角也可以形成一个防护的三角空间。

2、卫生间——进行室内就地避险,可以躲到卫生间去,卫生间等小开间的房间属于一个独立的刚性体,又有很多管道支撑,一般不会彻底垮掉。而且,卫生间拥有水源,一旦被困也能够坚持更长的时间。卫生间的墙角是最安全的地方。

躲到卫生间墙角后,正确做法也是:后背紧贴到墙上,避免脊柱砸伤;用手抱头,有条件最好用棉被、枕头或别的柔软的物品盖在头上,避免头部砸伤;保持蹲或坐着姿势。

地震时若在户外,正确做法是:

(一) 立即将身边的背包、挎包或别的柔软的物品顶在头上,无物品时也可用手护在头上,就近选择开阔地避震,到开阔地后蹲下或趴下,以免摔倒。

(二)避开高层建筑,特别是有玻璃幕墙的建筑(高层建筑的玻璃窗碎片、装饰物掉落,会造成损伤)。避开危险的高耸物或悬挂物:比如,过街天桥、立交桥、路灯、广告牌、霓虹灯、橱窗、高烟囱、变压器、电线杆、水塔、吊车、晾衣杆、遮阳棚等等,这些都有可能会倒下来;也要根据实际情况避开人多的地方,避免拥挤和踩踏。

(三)不要停留在狭窄的街道上,不要停留在建筑工地附近,不要停留在危房和危墙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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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校园法制安全知识——校园生活安全事故自救、互救常识

1、发生严重踩踏事件时,最多见的伤害就是骨折、窒息。将伤者平放在木板上或较硬垫子上,解开衣领、围巾等,保持伤者呼吸道畅通。当发现伤者呼吸、心跳停止时,要赶快做人工呼吸,辅之以胸外按压。

2、发生实验伤害事故时,如果是碱液溅入到皮肤或眼里,先用大量的水冲洗,再用2%的硼酸溶液清洗。如果酒精灯或可燃有机物着火,要用砂子或湿布覆盖,以隔绝空气。不同的失火情况,一定注意合理选择灭火剂(器)。如果出现割伤,要防止通过伤口引起中毒,一般先用过氧化氢水溶液清洗,再涂上碘酒等消毒药水,并用创贴包扎好。如果是溶于水的化学药品进入眼睛,最好立刻用水流洗涤之后,如是碱灼伤则再用20%硼酸溶液淋洗。如果是酸灼伤,则用3%NaHCO3溶液淋洗。

3、发生触电事故时,切记要在切断电源后再进行急救。

4、发生骨折时(骨折,指人体的骨骼部分或者完全断裂,大多数骨折是因受到强力的冲击造成的。发生骨折后,骨折部位有疼痛感,并伴有肿胀、瘀血和变形,人的活动受到限制,无法负重,严重的还会出现出血、休克、感染、内脏损伤等)

(一)使患者平卧,不要盲目搬动患者,更不能对受伤部位进行拉拽、按摩。

(二)检查受伤部位,及时就地取材选用树枝、木板、木棍等,对受伤部位进行固定,防止伤情加重。

(三)没有用于固定的物品时,对受伤的上肢可以用手帕、布条等悬吊并固定在其胸前,下肢可以与未受伤的另一下肢捆绑固定在一起。

(四)开放性骨折(即骨折处皮肢或粘膜破裂,骨头外露),要注意保持伤处清洁,防止感染。

(五)做完应急处理后,立即送往医院救治,要注意运送途中不可碰撞受伤部位。避免人为加重伤情。

5、流血不止时

(一)如果四肢或手指出血,应该马上用一块干净的纱布或较宽的干净布条将伤口紧紧地包扎住,如有条件,最好洒一些云南白药在伤口上再包扎。

(二)如果是鼻子出血,可以把头抑起,用手指紧压住出血一侧的鼻根部,一直到不出血为止。如果有干净棉球,可以把棉球塞进鼻孔里压迫止血。或者在额头上用凉毛巾冷敷。止血后短时间内不要清除鼻腔内的残留物,更不能擤鼻涕。

(三)如果是头部(脸部)出血,一般的处理不能解决,请尽快送医院。尤其是在伤者感到头晕,想呕吐(或已经呕吐)时,必须立即送医院。

3、校园法制安全知识——遭遇火灾正确脱险

遭遇火灾,应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自救逃生,减少人身伤亡损失:

1、一旦身受火灾危胁,千万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地确定自己所处位置,根据周围的烟、火光、温度等分析判断火势,不要盲目采取行动。

2、身处平房的,如果门的周围火势不大,应迅速离开火场。反之,则必须另行选择出口脱身(如从窗口跳出),或者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水淋湿衣服、用浸湿的棉被包住头部和上身等)以后再离开火场。

3、身处楼房的,发现火情不要盲目打开门窗,否则有可能引火入室。

4、身处楼房的,不要盲目乱跑,更不要跳楼逃生,这样会造成不应有的伤亡。可以躲到居室里或者阳台上,紧闭门窗,隔断火路,等待救援。有条件的,可以不断向门窗上浇水降温,以阻止火势蔓延。

5、在失火的楼房内,逃生不可使用电梯,应通过防火通道走楼梯脱险。因为失火后电梯竖井往往成为烟火通道,并且电梯随时可能发生故障。

6、因火势太猛,必须从楼房内逃生的,可以从二层处跳下,但要选择不坚硬的地面,同进应从楼上先扔下被褥等增加地面的缓冲,然后再顺窗滑下,要尽量缩小下落高度,做到双脚先落地。

7、在有把握的情况下,可以将绳索(也可用床单等撕开连接起来)一头系在窗框上,然后顺绳索滑落到地面。

8、逃生时,尽量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湿衣物包裹身体。

9、如身上衣物着火,可以迅速脱掉衣物,或者就地滚动,以身体压灭火焰,还可以跳进附近的水池、小河中,将身上的火熄灭,总之要尽量减少身体烧伤面积,减轻烧伤程度。

10、火灾发生时,常常会产生对人体有毒害的气体,所以要预防烟毒,应该尽量选择上风处停留或用湿的毛巾或口罩保护口、鼻和眼睛,避免有毒有害烟气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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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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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相辅相成的。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法制安全知识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法制安全知识——消防安全常识

1、燃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有可燃物、有助燃物、有着火源。常见的火源有:明火、高温物体、火星、电火花、强光等。

2、生活中的因素引起的火灾主要包括:用火不慎、用电不慎、用油不慎、用气不慎、吸烟不慎、玩火、燃放烟花爆竹等。

3、学校及公共场所防火

(1)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砸炮、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2)实验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有专门库房存放,随用随领,不要在现场存放。

(3)注意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用完后要切断电源。

(4)不带火种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洒精等)去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山林防火

(1)教师和家长带孩子外出野游、打猎、放牧、采药时不要带火种进山,更不准在山林地区吸烟。

(2)学校组织学生到山林地区旅游时,严禁组织野炊、篝火等活动。

5、家庭防火

(1)安全使用炉火

一是烟囱要远离电线、顶棚、木墙壁和木门窗等,至少相隔0.2米以上。

二是炉体周围应有防护或离开可燃物0.5米以上。

三是清除炉灰、炉渣时不要乱倒,不可接触可燃物,最好要有固定的安全地方,刮风天倒炉灰更应注意。

四是生火时千万不要用汽油、柴油和洒精等引火。

(2)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

一是液化石油气灶具不能放在卧室、办公室、阳台或仓库、礼堂等公共场所内,以防漏气失火。

二是正确掌握开关的使用方法,要火等气,不要气等火,用毕切记关阀门、开关,阀门坏了要及时更换。不要让儿童使用灶具或随意玩弄开关。

三是使用液化气时,要有人看管,不可远离,随时注意调节火头的大小,防止汤水外溢浇灭焰或被风吹灭火焰,引起跑气。

四是液化气罐应直立,不能倒放,更不能用开水泡或火烤。

五是如发现有气漏出,应立即采取措施:打开门窗,用扇子煽,以便通风换气(但不能用电扇吹),然后查找漏气部位。

6、灭火基本知识

(1)隔离法:这是一种消除可燃物的方法。

(2)窒息法: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减少空气中氧气的含量,使火源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

(3)冷却法:用水或其他灭火剂喷射到燃烧物上,将燃烧物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迫使物质燃烧停止;或将水和灭火剂喷洒到火源附近的可燃物上,降低可燃物温度,避免火情扩大。

(4)抑制法。

7、报警

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打电话“119”向消防队报警,并立即组织人员扑救。扑救时要先救人后救物,先重点后一般,先断电后救火,并注意顺风救灾,特别是野外火场。灭火时一般就地取材,如用水、砂、土等灭火器材,特别要设法控制火势蔓延。严禁动员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山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同时要加强不准中小学生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的教育管理,遇有自发扑救森林火灾的情况,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及时加以劝阻,以防止发生不必要的人身伤亡事故。

报警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说明失火单位或住户所在的区(县)、街道或乡、村。有重名时,要区别开来,以免找错。地名或单位名称有相似或易混的字,要加以强调,说得清楚明白。

(2)要报清、报全单位和街、巷名称,不要用简称。

(3)要说明是什么物质着火和火势大小。这样便于消防队根据燃烧对象和火势大小来决定其出动的车辆和警力。

(4)要说明报警人的姓名和所用电话的号码,因报警人所用电话往往离火场较近,消防队在出动力量到达之前,可以用此电话向报警询问火势发展情况,便于指挥调动。

(5)报警后,应由熟悉情况的人到离火场最近的路口迎候消防车或指引通道,提供水源位置等情况,以便迅速灭火。

8、自救与逃生

(1)楼房火场逃生

一是要镇静分析,不要盲目行动。要明确自己所在的楼层,要回忆楼梯和楼门的位置、走向;分析周围的火情,不要盲目开窗开门,不然会助长火势,也不要盲目乱跑,跳楼,造成不应有的伤亡。

二是要选好逃生办法,不要惊慌失措。如必须从烟火中冲出楼房,要用湿毛巾、衣服等衣物包住头脸,尤其是口鼻部,低姿行进,以免受呛窒息。如下楼虽已有火,但火势不大,就从楼梯冲出去。如楼梯坏了冲不出去,可利用房屋的老虎窗、阳台、水漏管、或用绳子(可用衣服或床上用品撕成系成绳索)系在牢固的门窗、重物上从窗口滑下。如果在二三层又无上述办法被迫跳楼的,也要向地位抛些棉被等物以增加缓冲,然后手扶窗台朝下滑,以缩小下落高度并保证双脚落地。如果各种逃生路均被大火切断,应退室内、关闭门窗,有条件的可向门窗上浇水,以造缓火势蔓延,也可向窗外扔小东西、打手电以求救。

在失火的楼房内不可用电梯。

如家用电器或燃气灶起火,应迅速关掉电源或炉灶开关,千万不能往电器、电线或燃气灶上泼水。

(2)人身着火自救。

如果身上着火,千万不能奔跑,否则会越烧越旺。可设法脱去衣帽,来不及可撕开扔掉。如再来不及可卧倒在地上打滚,或跳到池塘、水池、小河中。倘其他人在场,可用湿麻袋、毯子等把人身上的火包起来,切不可用灭火器直接向着火人身上喷射,因为药剂会引起伤口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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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安全知识——校内外集体活动安全常识

一、组织学生参加和劳动社会实践,事先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特别要强调遵守纪律,服从管理,听从指挥。活动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不宜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高温、繁重体力劳动等特种作业。

(一)、防止触电

1、不要用湿手、湿布触摸、擦拭电器外壳,更不要在电线上晾衣服或悬挂物体,或将电线直接挂在铁钉上。

2、发现绝缘层损坏的电线、灯头、开关、插座要及时报告,请专人检修,切勿乱动。

3、万一遇有电气设备引起的火灾,要迅速切断电源,然后再灭火。

4、发现有人触电时,要先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再采取其他抢救措施。

远离高压带电体。

(二)、防止落物伤害

1、进入建筑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道路行走,必须戴安全帽。

2、起重装卸、吊运物品的下面严禁站立、通行。

二、校外集体活动应注意

1、组织学生参加集体校外活动,一定要事先经学校负责人研究,做出周密计划,严格组织,并有学校负责人或教师带队。要事先派人勘查活动场地、环境。要建立大型集体外出活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制度。

2、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得超员运载,不得乘坐没有驾驶执照的人员驾驶的车、船。

3、参加校外集体活动的场所、建筑物和各项设施必须坚固安全,出入道口畅通,场内消防设备齐全有效,放置得当。

4、到浏览区和游乐场所活动,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不要组织学生到超容量的地方或场所活动。

5、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和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规则。

6、组织学生参加有关单位举办的集体活动,必须有安全保障措施。在没有严密的组织工作和切实的安全措施情况下,无论是何单位组织的活动,学校都可以拒绝参加。

法制安全知识——交通安全常识

(一)、道路交通安全常识

指挥灯信号的含义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

(2)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3)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超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4)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须靠边行走;

(2)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

(3)不准穿越、倚坐道口护拦。

(4)不准在道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列队通过道路时,每横列不准超过2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

乘车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乘坐公共电、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3)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公共汽车、电厂、出租汽车和长途汽车。

(4)机动汽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5)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拦板上。

骑自行车、三轮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瞭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2)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

(3)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它车辆或手中持物。

(4)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它车辆牵引。

(5)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6)骑三轮车不准并行。

(7)未满16周岁的人,不准在道路上赶畜力车。

(8)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二)水上交通安全常识

1、不乘坐无牌无证船舶。

2、不乘坐客船、客渡船以外的船舶。

3、不乘坐超载船舶或人货混装的船舶。

4、不乘坐超冒险航行的船舶。

5、集体乘船应注意:要有老师带队,指挥,上下船要排成队,不得打闹、走动;要顺从船上工作人员指挥,维护好船上秩序。

(三)铁路交通安全常识

行人和车辆通过铁路道口时应注意:

(1)行人和车辆在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及平过道处,发现或听到有火车开来时,应立即躲避到距铁路钢轨2米以外处,严禁停留在铁路上,严禁抢行超过铁路。

(2)车辆和行人通过铁路道口,必须听从道口看守人员和道口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

(3)凡遇到道口栏杆(栏门)关闭、音响器发出报警、道口信号显示红色灯光,或道口看守人员示意火车即将通过时,车辆、行人严禁抢行,必须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距最外股钢轨5米(栏门或报警器等应设在这里)以外,不得影响道口栏杆(栏门)的关闭,不得撞、钻、爬越道口栏杆(栏门)。

(4)设有信号机的铁路道口,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红灯稳定亮时,表示火车接近道口,禁止车辆、行人通行。

(5)红灯熄白灯亮时,表示道口开通,准许车辆、行人通行。

(6)遇有道口信号红灯和白灯同时熄灭时,需停车和止步瞭望,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过。

(7)车辆、行人通过设有道口信号机的无人看守道口以及人行过道时,必须停车或止步瞭望,确认两端均无列车开来时,方准通行。

严禁在铁路路基上行走,乘凉、坐卧钢轨。

严禁在站内或区间内铁路上逗留、游逛、穿越或捡拾物品。

严禁扒车、钻车、跳车和无票乘车。

铁路桥梁和铁路隧洞禁止一切行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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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安全知识资料

全文共 3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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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少年儿童的安全法制观念,提高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法制安全知识资料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1、法制安全知识资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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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制安全知识资料——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入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 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3、法制安全知识资料——帮助他人 抵制不良诱惑。

有人说,我只要自己不违法,别人的事情与我无关。这是不对的。如果我们身边的同学、朋友甚至家人做出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我们应当及时阻止,给他们讲解法律,让他们认识到违法的后果,那你就立了大功,就为社会做出了贡献。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诱惑,有金钱、物质,还有一些奢侈享受,我们呀一定要顶得住诱惑,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决不放松自己的防线。首先是交朋友要慎重,拒绝不良交往。交往对同学们的成长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现在社会上有些人,他们抽烟喝酒、打牌跳舞、打架斗殴、追求低级趣味等等,还利用同学们好奇心强、社会经验缺乏、辨别力、控制力薄弱等特点,以物质引诱、暴力威胁等方式,使少数抵抗力薄弱的学生误入歧途。其次是尽量避免涉及成人误乐场所,避开不良环境的影响。现在的成人娱乐场院所如歌舞厅、酒吧、迪吧、网吧特别多,由于那里人员成分复杂和流动性大,许多违法犯罪人员混迹其中,寻衅滋事,你们在这样的场所很容易受腐蚀。再次是互联网问题,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儿童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最后,预防和减少毒品必须从青少年儿童抓起。青少年儿童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祖国的富强,中华民族的复兴,希望都寄托在你们身上。但是,由于青少年儿童涉世不深,缺乏必要的社会生活磨练和考验,社会生活经验不足,加之特定的年龄、生理、情感和性格等方面的特征,往往存在着判断能力、自我防范能力、自控能力、抗拒诱惑的能力不强,以及易于偏执自信、好冲动、爱冒险等方面的弱点,如不能及时正确地加以教育引导,就难免产生不利于身心健康的问题,甚至也很容易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为什么青少年儿童容易成为毒品侵害的对象?

从近年来我们对吸毒青少年儿童的调查分析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对毒品的认知能力差。

不少吸毒青少年儿童在吸毒前对毒品本身知之甚少,甚至无知,对毒品的害处只是道听途说,口耳相传,略有所知,非常肤浅。

二是在不正当的好奇心驱使下而涉毒。

青少年儿童好奇心理强,同时自控能力又差,容易做出轻率的举动。而且未成年人越是禁止的东西越想尝试尝试,结果就是因为这种不正当的好奇心和逆反心理驱使一些青少年儿童染上了毒瘾。

三是交友不慎被拉下水。

在吸毒青少年儿童中,甚至包括一些成年人在内,他们都是因为结交了一些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以后,逐渐丧失了正确的是非观和人生观,最终或被引诱吸毒,或因精神空虚,为寻求刺激而吸毒。

四是承受压力和挫折的意志力不强而希望在吸毒中寻求解脱。

现代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青少年儿童一般生活环境都比较优越。但是,现代社会又是一个充满竞争的世界。青少年儿童的学习负担重,加之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父母家人又往往忙于自己的事业,与孩子交流沟通少,而要求又很高,使青少年儿童的心理压力大,容易产生孤独感和苦闷情绪。一旦遇上学习成绩上不去,家长、老师责备多,或者遭到家庭破裂等不幸,他们就更难承受这样的压力和挫折。在这种时候,如果家庭、学校、社会帮助引导不及时,就难免对生活丧失信心,对社会产生失望悲观情绪,甚至破罐子破摔,通过吸毒麻醉自己,寻求解脱。这也就是一些因此而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儿童所说的,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

4、法制安全知识资料——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心思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牢房。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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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法制安全的知识

全文共 2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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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是一种对法律存在目的的认识和信念,那么你又知识哪些校园法制安全知识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校园法制安全的知识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1、地震时的自救措施

进行室内就地避险,可以利用下列避震空间避险:

1、墙角——在墙角避震的正确做法是:后背紧紧贴住墙角,避免脊柱砸伤;用手抱头,有条件最好用棉被或枕头盖在头上,避免头部砸伤;保持蹲着或坐着的姿势。在地震震动严重时,要紧靠住墙壁,保持身体不被甩出。

房屋倒塌后形成的三角空间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即避震空间。这主要是指大块倒塌体与支撑物构成的空间。大家看,地震中即使天花板整个都砸下来,在墙角也可以形成一个防护的三角空间。

2、卫生间——进行室内就地避险,可以躲到卫生间去,卫生间等小开间的房间属于一个独立的刚性体,又有很多管道支撑,一般不会彻底垮掉。而且,卫生间拥有水源,一旦被困也能够坚持更长的时间。卫生间的墙角是最安全的地方。

躲到卫生间墙角后,正确做法也是:后背紧贴到墙上,避免脊柱砸伤;用手抱头,有条件最好用棉被、枕头或别的柔软的物品盖在头上,避免头部砸伤;保持蹲或坐着姿势。

地震时若在户外,正确做法是:

(一) 立即将身边的背包、挎包或别的柔软的物品顶在头上,无物品时也可用手护在头上,就近选择开阔地避震,到开阔地后蹲下或趴下,以免摔倒。

(二)避开高层建筑,特别是有玻璃幕墙的建筑(高层建筑的玻璃窗碎片、装饰物掉落,会造成损伤)。避开危险的高耸物或悬挂物:比如,过街天桥、立交桥、路灯、广告牌、霓虹灯、橱窗、高烟囱、变压器、电线杆、水塔、吊车、晾衣杆、遮阳棚等等,这些都有可能会倒下来;也要根据实际情况避开人多的地方,避免拥挤和踩踏。

(三)不要停留在狭窄的街道上,不要停留在建筑工地附近,不要停留在危房和危墙旁边。

看过“校园法制安全的知识“

2、遭遇火灾如何正确脱险

遭遇火灾,应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自救逃生,减少人身伤亡损失:

1、一旦身受火灾危胁,千万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地确定自己所处位置,根据周围的烟、火光、温度等分析判断火势,不要盲目采取行动。

2、身处平房的,如果门的周围火势不大,应迅速离开火场。反之,则必须另行选择出口脱身(如从窗口跳出),或者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水淋湿衣服、用浸湿的棉被包住头部和上身等)以后再离开火场。

3、身处楼房的,发现火情不要盲目打开门窗,否则有可能引火入室。

4、身处楼房的,不要盲目乱跑,更不要跳楼逃生,这样会造成不应有的伤亡。可以躲到居室里或者阳台上,紧闭门窗,隔断火路,等待救援。有条件的,可以不断向门窗上浇水降温,以阻止火势蔓延。

5、在失火的楼房内,逃生不可使用电梯,应通过防火通道走楼梯脱险。因为失火后电梯竖井往往成为烟火通道,并且电梯随时可能发生故障。

6、因火势太猛,必须从楼房内逃生的,可以从二层处跳下,但要选择不坚硬的地面,同进应从楼上先扔下被褥等增加地面的缓冲,然后再顺窗滑下,要尽量缩小下落高度,做到双脚先落地。

7、在有把握的情况下,可以将绳索(也可用床单等撕开连接起来)一头系在窗框上,然后顺绳索滑落到地面。

8、逃生时,尽量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湿衣物包裹身体。

9、如身上衣物着火,可以迅速脱掉衣物,或者就地滚动,以身体压灭火焰,还可以跳进附近的水池、小河中,将身上的火熄灭,总之要尽量减少身体烧伤面积,减轻烧伤程度。

10、火灾发生时,常常会产生对人体有毒害的气体,所以要预防烟毒,应该尽量选择上风处停留或用湿的毛巾或口罩保护口、鼻和眼睛,避免有毒有害烟气侵害。

3、校园生活安全事故自救、互救常识

1、发生严重踩踏事件时,最多见的伤害就是骨折、窒息。将伤者平放在木板上或较硬垫子上,解开衣领、围巾等,保持伤者呼吸道畅通。当发现伤者呼吸、心跳停止时,要赶快做人工呼吸,辅之以胸外按压。

2、发生实验伤害事故时,如果是碱液溅入到皮肤或眼里,先用大量的水冲洗,再用2%的硼酸溶液清洗。如果酒精灯或可燃有机物着火,要用砂子或湿布覆盖,以隔绝空气。不同的失火情况,一定注意合理选择灭火剂(器)。如果出现割伤,要防止通过伤口引起中毒,一般先用过氧化氢水溶液清洗,再涂上碘酒等消毒药水,并用创贴包扎好。如果是溶于水的化学药品进入眼睛,最好立刻用水流洗涤之后,如是碱灼伤则再用20%硼酸溶液淋洗。如果是酸灼伤,则用3%NaHCO3溶液淋洗。

3、发生触电事故时,切记要在切断电源后再进行急救。

4、发生骨折时(骨折,指人体的骨骼部分或者完全断裂,大多数骨折是因受到强力的冲击造成的。发生骨折后,骨折部位有疼痛感,并伴有肿胀、瘀血和变形,人的活动受到限制,无法负重,严重的还会出现出血、休克、感染、内脏损伤等)

(一)使患者平卧,不要盲目搬动患者,更不能对受伤部位进行拉拽、按摩。

(二)检查受伤部位,及时就地取材选用树枝、木板、木棍等,对受伤部位进行固定,防止伤情加重。

(三)没有用于固定的物品时,对受伤的上肢可以用手帕、布条等悬吊并固定在其胸前,下肢可以与未受伤的另一下肢捆绑固定在一起。

(四)开放性骨折(即骨折处皮肢或粘膜破裂,骨头外露),要注意保持伤处清洁,防止感染。

(五)做完应急处理后,立即送往医院救治,要注意运送途中不可碰撞受伤部位。避免人为加重伤情。

5、流血不止时

(一)如果四肢或手指出血,应该马上用一块干净的纱布或较宽的干净布条将伤口紧紧地包扎住,如有条件,最好洒一些云南白药在伤口上再包扎。

(二)如果是鼻子出血,可以把头抑起,用手指紧压住出血一侧的鼻根部,一直到不出血为止。如果有干净棉球,可以把棉球塞进鼻孔里压迫止血。或者在额头上用凉毛巾冷敷。止血后短时间内不要清除鼻腔内的残留物,更不能擤鼻涕。

(三)如果是头部(脸部)出血,一般的处理不能解决,请尽快送医院。尤其是在伤者感到头晕,想呕吐(或已经呕吐)时,必须立即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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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法制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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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法制教育是培养合格公民的关键,是我国进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小学生法制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小学生法制知识

一、接受法律知识教育,我想主要从三个方面来了解、学习掌握:

(一) 知法:就是要明确“法”究竟是什么?为什么一定要遵守?

(二) 懂法:就是要明白自己与那些法律有更多的关系,明确遵纪守法跟青少年自身有什么关系?

(三) 守法:知道怎样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主要合法权利

1、生命健康权。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健康的权利。

2、人身自由权。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剥夺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非法搜身。

3、姓名权。未成年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滥用和假冒。

4、肖像权。未成年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

5、名誉权。未成年人享有名誉权,其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未成年人的名誉。

6、荣誉权。未成年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其荣誉称号。

7、财产所有权。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卦、扣押、冻结、没收。

8、财产继承权。未成年人享有合法财产的继承权,并受法律保护。

9、著作权。未成年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10、专利权。未成年人对其获得批准的专利享有专利权,并依法得到保护。

11、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未成年人对国家各项工作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12、取得国家赔偿权。未成年人依法有取得国产赔偿的权利。

13、宗教信仰自由权。未成年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14、民族风俗习惯自由权。未成年人的民族风俗习惯依法受到保护。

15、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对未成年人的信件,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或检察机关依法进行检查,或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10岁以下)的信件,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拆外,未经未成年人本人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家长和老师)不得私拆、截留、隐匿、毁弃。

16、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三、青少年法定的主要义务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3、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 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

5、 依法服兵役和纳税;

6、 计划生育、

7、 赡养父母等。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

A.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① 旷课、夜不归宿;②携带管制刀具; ③打架斗殴、辱骂他人;④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⑤偷窃、故意毁坏财物;⑥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B.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

①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②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③多次拦截殴打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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