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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关于留守儿童教育的政策通用20篇

?六一儿童节是国际儿童节,每年的6月1日庆祝,旨在提高社会对儿童权益的重视。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国家关于留守儿童教育的政策,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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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对留守儿童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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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伴随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和劳动力转移而产生的阶段性社会问题。一些地方农村劳动力为改善家庭经济状况、寻求更好发展,走出家乡务工、创业,但受工作不稳定和居住、教育、照料等客观条件限制,有的选择将未成年子女留在家乡交由他人监护照料,导致大量农村留守儿童出现。那么辽宁省对留守儿童政策有哪些?下面和了解下吧。

(一)明确责任,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针对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加大关爱保护力度,《实施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关爱服务措施。一是强化了家庭主体责任,督促父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的具体要求。二是明确了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民政部门、县级人民政府的职责,包括定期走访和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建立信息台帐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核查、加强对家庭监护监督的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内容。三是明确了中小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县级人民政府在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教育、心理辅导、生活照顾、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职责,以及帮助监护人提升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完善控掇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等要求。四是提出了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自身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的具体要求。五是提出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依法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等措施,支持和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具体要求。

(二)加强保护,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

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包括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环节在内的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一是建立强制报告机制,明确了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卫生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强制报告的责任。二是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明确了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出警调查、应急处置、强制报告责任人协助调查和处置、公安机关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报相关情况的要求。三是健全评估帮扶机制,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强制报告人、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进行调查评估、救助帮扶等要求。四是强化监护干预机制,明确了有关部门对监护人采取批评教育、治安处罚、刑事追责、撤销监护权等措施的情形。健全上述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四个机制,有利于及时有效保护处于危险处境的农村留守儿童,有效遏制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冲击社会心理底线的极端事件发生。

(三)注重预防,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为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农村儿童留守现象,《实施意见》提出通过统筹推动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农民工与未成年人子女共同生活等措施,努力从根本上逐步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一是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帮助农民工解决监护照料随迁子女面临的住宿、照料、教育、医疗等问题。二是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制定和落实财政、金融等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推荐用工岗位信息或创业项目信息等,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

(四)强化保障,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地方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省政府成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级妇儿工委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统筹推进相关工作。二是加强能力建设,明确提出加强关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场所设施条件等要求;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备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干,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三是强化激励问责,要求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四是做好宣传引导,要求各地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些人问:国家有哪些关爱留守儿童的政策?

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发展能力。各地卫生计生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指导服务机构为外出务工人员及其家属提供医疗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和计划生育服务。加强人口国情和计划生育法规政策宣传,引导家庭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在“新家庭计划”、“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圆梦女孩志愿行动”、“科学育儿和青少年健康发展”等活动中,将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加强对家庭成员的指导及服务。

以上是辽宁省对留守儿童政策有哪些。我们在平时最好多学习一些留守儿童安全小知识,这样更有利于孩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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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留守儿童安全教育的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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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儿童的地位与命运,是一个民族地位与命运的标志儿童的发展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国家的前途。据央视报道,2008年中国共有2万名青少年非正常死亡,其中溺水是头号“凶手”。花蕾般的生命,过早地凋零,令人扼腕叹息的同时,也引起了人们对农村儿童——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的关注。近年人们对留守儿童安全教育越来越关注。那么留守儿童安全教育的发展现状是什么呢?下面和关注下吧。

一、留守儿童的安全现状

“父母在远方,身边无爹娘,读书无人管,心里闷得慌,安全无保障,生活没希望。”这则顺口溜,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留守儿童在成长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状况主要有:不守纪律,甚至出现违法现象;参与不良娱乐活动;交往行为失控;安全隐患。这些都是令全社会担忧的问题。

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需要外部条件的相对安全,特别是需要营造安全舒适的环境。根据有关报道,有28.5%的留守儿童遇到过其他不安全状况,甚至有26.5%的留守儿童有过轻生的念头,暴露出留守儿童安全方面存在隐患。在对留守儿童的访谈中发现,留守儿童内心深处有一种不安全感,他们一方面经常在为外出父母的健康和安全担忧,另一方面总感觉自己“没有人管”。

二、留守儿童存在的安全隐患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外出务工人数逐年增加,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也随之增加,由此而引发出留守儿童在成长过程中的教育、心理、健康、安全等一系列问题,特别是留守儿童安全问题日益成为焦点。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1.来自社会环境的问题。在儿童拐卖事件中,受害最大的群体就是留守儿童与流动儿童群体。意外伤害与意外死亡问题也值得警惕。由于远离父母的保护,孩子处于明显弱势地位,这为不法分子提供了机会。今年来,儿童受侵害事件屡有发生,显然暴露了临时监护人监护不力的现象。由于父母不在身边,留守儿童很可能成为不法分子的侵害对象。

2.日常生活中得安全隐患。目前,专供“留守儿童”娱乐玩耍的场所,因此在监管缺失的情况之下,“留守儿童”只能寻找同伴漫无目的地玩耍。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和约束,学校安全教育较少,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缺乏,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溺水、车祸、触电、斗殴、自杀等人身意外伤害事故时有发生,其生命健康受到严重威胁。另外,一些留守儿童由于长期的放任,没有养成良好的品行,行为上出现偏差,有的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留守儿童安全隐患的原因分析

儿童的健康成长需要舒适安全的外部环境,更需要父母营造的温馨安全的家庭环境。在单亲监护中,留在家中的母亲(父亲)由于紧张繁忙的农田劳作,基本上没有时间管教自己的孩子;在隔代监护中,祖辈更多的是给予留守儿童物质上的满足,在生活、道德上的管束则采取了宽容放任的态度;在上辈(亲戚、邻居或朋友)监护中,监护人在心里上有所顾虑,在教养过程中不愿严格管教;在自我监护中,由于他们年幼无知、自控能力和明辨是非的能力较弱,其生活基本处于无人管教的状态。因此,不管是那种监护方式,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监护不力情况,许多留守儿童行为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致使他们在心里上缺乏安全感,有一部分留守儿童常常处在恐惧、紧张和不安之中。此外,由于农村的宣传资源缺乏,使得对农村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教育宣传力度不够,因而不利于他们对安全风险的认知及风险防范知识的普及。

三、留守儿童安全问题的一些做法

虽然从现实情况来看,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没有一蹴而就的标本兼治的“特效药”,但是一些积极而行之有效的做法却值得我们去尝试。

一是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改革或废除城乡二元制结构,促进农村劳动力的科学、合理流动,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安全问题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是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为农村青壮年劳力在本地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增加他们的收入。

以上是儿童安全教育的发展现状。想了解更多儿童安全教育小知识,请继续关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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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对留守儿童安全问题有哪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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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农村留守儿童安全问题引起了我国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成为今年“两会”期间许多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的一个焦点。那么对留守儿童安全问题有哪些政策?下面和了解下吧。

1.父母应切实履行教育监护责任,临时监护人应提高教育监护质量

我国法律规定,养育孩子是每一对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务必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切实重视对子女的家庭教育,关心孩子的健康成长,切不可为了赚钱而误了孩子的终身,双方尽可能留一方在家教育和监护孩子。如果双方必须同时外出务工,应当通过电话、写信、回家等方式与子女进行经常性的情感交流和亲子互动,亲情上多给孩子一些慰藉,多给孩子一些关爱,注意倾听孩子的心声,询问他们的学习、生活、安全等方面的情况,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积极鼓励他们的点滴进步,时时提醒他们注意人身安全。与此同时,临时监护人应提高教育监护质量:一是要树立起角色意识,切实承担起教育监管留守儿童的责任,尽可能地教育和培养留守儿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尽量保护他们不受意外伤害;二是应改进教育方式,多与孩子谈心交流,关心孩子的精神世界,切忌溺爱迁就,多加教育引导;三是应与留守儿童的父母加强联系和沟通,随时告诉他们孩子在家和学校的学习、生活、安全等方面的情况,与他们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避免此严彼宽现象的发生。

2.学校应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安全、法制教育,实行寄宿制管理,举办家长培训班。

农村学校是农村留守儿童的第二个家,应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一是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在课程教学中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以此培育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意识、防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并教给他们一些识别和应对诸如水火灾害、交通事故、房屋垮塌、山体滑坡、禽兽袭击等突发事件的常识与技能、技巧,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创造条件实行全日制寄宿制管理,让农村留守儿童统一在校园里吃饭和住宿,由学校的领导和老师统一对他们的安全进行监护,减少安全隐患;三是举办家长培训班,在节假日,利用外出父(母)回家团聚之机,分期分批举办家长培训班,免费对留守儿童的父母及其临时监护人尤其是留守儿童的祖辈,进行教育学、心理学和安全防护等方面知识的传授,帮助家长们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从而使他们更好地承担起教育和监护留守儿童的职责。

3.社会应净化环境,实施关爱工程,开展结队帮护活动

社会各方面应密切协作,共同为解决留守儿童安全问题出谋划策,多办实事,形成关心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一要净化环境,大力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文明新风尚,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为孩子提供健康向上的书籍和音像制品,使他们远离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二要实施关爱工程。建议由关工委牵头,协调教育、共青团、妇联、公安、司法、财政、劳动、卫生、民政、工商、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联合实施。

下面给大家介绍下国家有哪些关爱留守儿童的政策?

专家建议调动社区资源。社会力量方面,《意见》指出,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民政等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

建议调动社区资源,在农村设置专门的社工岗位。因为社工对当地的环境相对熟悉,比较了解留守儿童的情况,对儿童的关爱和照顾也更加方便。

为了孩子安全,建议大家撑握些留守儿童安全小知识,更多相关儿童安全知识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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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浙江对留守儿童有哪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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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已经成为全社会日益关注的焦点。昨天,从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浙江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正式出台,下面和了解下浙江对留守儿童有哪些政策吧。

《意见》要求,加快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主要有5个方面,包括:落实家庭主体责任、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注重发挥群团优势,以及引导支持社会参与。

第一大项就明确规定,父母要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外出务工人员尽量做到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留家照料未成年子女,或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如果真的照顾不了,就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子女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找好监护人后,父母双方还需要在外出务工前,将务工地点、联系方式和委托监护等基本信息告知村(社区)和子女就读学校(园),对委托监护的留守儿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要落实专人定期进行家庭监护走访,指导帮助监护人妥善照料留守儿童。

外出务工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责任的,村(社区)、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下面给大家介绍下国家有哪些关爱留守儿童的政策?

不满16周岁儿童不得单独居住。家庭监护方面,外出务工人员不能让不满16周岁儿童单独居住。

《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浙江、云南等多地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补充规定。浙江提出,父母双方外出务工前应当将务工地点、联系方式和委托监护等基本信息告知村(社区)和子女就读学校(园)。云南要求,用工企业、单位要提醒、督促务工人员履行家庭监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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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江西对留守儿童有哪些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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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空巢老人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据了解江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江西省民政厅等部门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西将适时出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制度,那么江西对留守儿童有哪些补贴政策?下面会给您答案。

近年来,江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救助帮扶力度。

按照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3月份联合下发的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结合江西省实际,适时出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制度。做好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研究出台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对弃婴、孤儿和受艾滋病感染儿童等困境儿童,有针对性地给予救助和关爱。对流浪乞讨人员开展主动救助,加强人文关怀,积极帮助流浪乞讨人员查找亲属,与家人团聚。

接下来看下国家有哪些关爱留守儿童的政策?

实施应急干预救助 不让留守儿童失管。

《意见》明确,乡镇(街道)要依托村(社区)开展农村留守儿童信息采集和录入更新工作,实现一人一档和动态管理。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及时、动态掌握留守儿童情况。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或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儿童福利督导员、学校老师、基层妇女干部和社区工作者一旦发现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所在乡镇(街道)报告,并给予应急帮助。

各乡镇(街道)应依托儿童福利督导工作站,组建应急干预救助小组,联合民政、公安、教育、医疗、司法和村(社区)等部门(单位),对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并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等关爱服务。如有暴力、虐待、遗弃、不法侵害等犯罪行为的,公安部门要依法立案侦查,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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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对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有哪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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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受农村整体经济、文化及教育发展相对滞后等因素的影响,留守儿童的教育状况不尽如人意。国家对留守儿童教育实行了些政策。那么对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有哪些政策呢?下面和了解下吧。

据小编了解目前留守儿童和非留守儿童一样,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社会各界也给留守儿童制定了些教育问题建议,目前未实施。

一些人问:国家有哪些关爱留守儿童的政策?

关爱服务项目可享税收优惠

《意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支持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社会帮扶、志愿服务等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培育专业社会组织,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导和支持能力较强、信誉良好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协助乡镇、社区、学校,依法参与留守儿童危机干预、家庭监护随访、家庭教育指导、监护情况和监护能力评估等工作,积极开展心理疏导、情感支持等关爱服务。

对依法成立的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或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慈善捐赠和公益项目,以及社会组织或爱心家庭依法举办的留守儿童托管机构,财政、税务部门和当地政府要给予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以上是对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有哪些政策。我们在平时最好多学习一些留守儿童安全小知识,这样更有利于孩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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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天津对留守儿童有哪些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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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本市将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让留守儿童不再孤单。那么天津对留守儿童有哪些新政策?下面和了解下吧。

家庭:让未满16岁儿童单独居住生活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本市留守儿童中,有近八成由(外)祖父母监护,还有的由亲戚朋友监护,无人监护的35人。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的,撤销监护人资格,公检法将依法予以惩处。

政府:将留守儿童父母纳入保障范围

各区政府要落实各项支持外出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要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对符合落户条件的要有序推进农民工及家属落户。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

学校:对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

各级教育部门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不因家庭变故而辍学。中小学校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

接下来看下国家有哪些关爱留守儿童的政策?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保健服务和疾病防治。各地要落实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对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进行营养与喂养、疾病预防等方面的科学指导。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大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力度,提高免疫规划工作质量。对农村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学校加强疫情监测,及时做好疫情处置。结合医疗服务下乡活动、卫生应急“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工作,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属掌握急救等基本卫生常识和技能,提高卫生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以上是天津对留守儿童有哪些新政策。我们在平时最好多学习一些留守儿童安全小知识,这样更有利于孩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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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国家对留守儿童有什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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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进城务工人员逐渐增多。与此同时,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心理等问题也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很多人问:国家对留守儿童有什么政策呢?下面和了解下吧。

为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记者梳理发现,继《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今年2月发布之后,截至目前,已有山东、福建、浙江、云南、吉林、宁夏、安徽等26个省份出台实施意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措施。

《意见》提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到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为达到上述要求,山东、福建、黑龙江等地提出了阶段性具体目标。

山东指出,2016年,部署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2017年,建成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平台。

福建要求,力争到2017年,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全面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源头预防等关爱保护机制有效运行,侵害、伤害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和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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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留守儿童上学有什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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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周围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的父母为了生计外出打工,用勤劳和智慧获取家庭收入,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他们的子女在农村成为留守儿童。近年国家对留守儿童比较照顾出了些政策,那么留守儿童上学有什么政策?下面和了解下吧。

留守儿童上学政策是放宽读书考试的政策可以让留守儿童有更多随父母到城市生活读书的机会,而当地学校如何才能把教育做好,又对改善留守儿童在家乡的教育状况有实质的促进作用。

下面给大家介绍下国家有哪些关爱留守儿童的政策?

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教育工作。按照健康扶贫工程要求,在部分贫困地区启动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教育项目,探索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教育的有效策略和方法,研究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核心信息,推进儿童友好型示范社区建设,配合中小学校和农村社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辅导。各地要结合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根据农村留守儿童的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科学喂养、营养膳食指导、卫生习惯与健康行为、青春期性与生殖健康、心理健康、意外伤害预防与自我防护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长的健康意识和水平。

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发展能力。各地卫生计生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指导服务机构为外出务工人员及其家属提供医疗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和计划生育服务。加强人口国情和计划生育法规政策宣传,引导家庭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在“新家庭计划”、“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圆梦女孩志愿行动”、“科学育儿和青少年健康发展”等活动中,将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加强对家庭成员的指导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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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甘肃留守儿童有哪些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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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化和城镇化迅速发展,多数农村青壮年进城打工,子女则留在家中,大多数孩子正处在成长的关键期,家庭教育的缺失,农村地区学校条件的限制,政府帮扶政策制定的滞后等因素,导致这些留守儿童与那些非留守儿童在身体、学习、心理等方面有差异。那么甘肃留守儿童有哪些补助政策?下面和关注下吧。

甘肃省民政厅发布《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及建议。《意见稿》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夫妻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教育行政部门要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职工培训、法治宣传、安全教育等工作。

到2020年我省留守现象要明显减少

《意见稿》提出我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遏制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行为。到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规政策更加完善,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人身安全有效保障、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外出务工时不得让未满16周岁儿童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意见稿》规定,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夫妻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外出务工人员要经常回家探望留守未成年子女,经常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和受委托监护人沟通联系。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建立一人一档、详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建立一人一档、详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村(居)民委员会要全面排查、定期走访,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

农村留守儿童独居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

《意见稿》明确,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宣传、落实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从源头上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一些人问:国家有哪些关爱留守儿童的政策?

监护人如不称职相关部门要干预

《意见》明确,相关部门要督促外出务工父母切实履行抚养子女的法定职责和应尽义务,父母双方均外出务工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未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村(社区)要定期进行家庭监护走访,掌握留守儿童家庭监护情况,指导帮助监护人和受委托监护人妥善照料留守儿童,避免出现无人过问或无人照看的情况。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乡镇(街道)、村(居)、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

以上是甘肃留守儿童有哪些补助政策。想了解更多留守儿童安全小知识,请继续关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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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留守儿童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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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推进,一些地方农村劳动力为改善家庭经济状况、寻求更好发展,走出家乡务工、创业。他们的孩子成为留守儿童。那么留守儿童保障政策是什么呢?下面和了解下吧。

留守儿童保障政策就是接受教育。由于中国政策规定,许多人只有留在家乡才能够享有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因此许多农民工子女们必须要留在家乡才能继续接受教育。

农村政府被要求要监看独居儿童接受社会福利的情况。政府鼓励父母们如果可能,就将孩子带在身边。

一些人问:国家有哪些关爱留守儿童的政策?

确保留守儿童不因贫困失学。学校教育方面,《意见》要求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吉林明确,中小学校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动态管理,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

云南提出,到2017年,实现符合寄宿规定的农村留守儿童学生小学80%在校寄宿、初中100%在校寄宿。到2017年,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教师;到2020年,全省寄宿制中小学都拥有标准的心理健康辅导室。

针对寄宿儿童,学校应改善饭菜营养结构,举行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加强课后监护。另外,还应加强对留守儿童的人身保护,减少校园欺凌和儿童虐待事件的发生。建议强化教师报告责任,教师若获知儿童受虐待的情况,必须向有关部门报告。

为了孩子安全,我们应撑握些留守儿童安全小知识,这样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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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城市留守儿童有哪些社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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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群体自出现至今不断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通过从发展型社会政策的视角出发对留守儿童的社会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的探讨,提出建立关爱留守儿童的长效机制、鼓励投资家庭的社会支持模式。那么城市留守儿童有哪些社会政策?下面和了解下吧。

据小编了解我国城市留守儿童没有社会政策。目前只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

(一)政府主导,建立城市留守儿童关爱中心。从县政府、到乡镇、到社区、到单位、到学校,级级都有人负责和开展这项工作,并将工作列入政府年初工作安排和布置。

(二)摸清底子,建档立册。以城区和乡镇学校和班级为单位,每个班级都建立留守儿童档册,摸清底子,不让一个留守儿童受到忽视和冷落。

(三)学校建立留守儿童心理辅导室。全县所有学校每个学校聘请一名心理咨询师或心理辅导老师,成立留守儿童心理辅导室,专门针对学校的留守儿童心理问题进行疏导和教育,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学校的每位教师结对一名或几名留守儿童定期进行访谈和积极引导。

(四)发动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力量进行帮扶。学校与妇联、团委及社会心理咨询机构建立留守儿童关爱帮扶机制。每月或每两月由儿童心理辅导老师定期到学校进行城市留守儿童心理辅导讲座,使城市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发展。各级各部门城市留守儿童关爱中心机构工作人员对学校、社区家庭、留守儿童反映的相关问题涉及自己单位的及时进行解释或解决,并发动社会的“爱心父母”或心理咨询从业人员与留守儿童结成对子,定期与留守儿童进行走访、疏导或谈心,从多方面给城市留守儿童关心关爱和温暖,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下面给大家介绍下国家有哪些关爱留守儿童的政策?

专家建议调动社区资源。社会力量方面,《意见》指出,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民政等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

建议调动社区资源,在农村设置专门的社工岗位。因为社工对当地的环境相对熟悉,比较了解留守儿童的情况,对儿童的关爱和照顾也更加方便。

以上是城市留守儿童有哪些社会政策。想了解更多留守儿童安全小知识,请继续关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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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国家关爱留守儿童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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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继《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今年2月发布之后,那么国家关爱留守儿童政策有哪些?下面和了解下吧。

每个村(社区)配备1~2名儿童福利督导员

此前,我市为推动儿童福利体系建设,曾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孤儿和困境儿童福利事业的意见》、《绍兴市开展全国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等。

关爱保护的难点往往在“最后一公里”。这次针对留守儿童出台的政策,旨在推进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儿童福利督导工作站和儿童福利督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儿童福利督导服务体系。每个村(社区)要配备1~2名儿童福利督导员。儿童福利督导员要做好留守儿童及其家庭的信息排查和报送工作,督查、协助儿童福利各项政策的落实,建立健全发现报告和应急干预机制,开展“救急难”和结对帮扶工作,为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指导、咨询等关爱服务工作。

实施应急干预救助 不让留守儿童失管

《意见》明确,乡镇(街道)要依托村(社区)开展农村留守儿童信息采集和录入更新工作,实现一人一档和动态管理。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及时、动态掌握留守儿童情况。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或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儿童福利督导员、学校老师、基层妇女干部和社区工作者一旦发现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所在乡镇(街道)报告,并给予应急帮助。

各乡镇(街道)应依托儿童福利督导工作站,组建应急干预救助小组,联合民政、公安、教育、医疗、司法和村(社区)等部门(单位),对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并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等关爱服务。如有暴力、虐待、遗弃、不法侵害等犯罪行为的,公安部门要依法立案侦查,追究责任。

监护人如不称职相关部门要干预

《意见》明确,相关部门要督促外出务工父母切实履行抚养子女的法定职责和应尽义务,父母双方均外出务工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未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村(社区)要定期进行家庭监护走访,掌握留守儿童家庭监护情况,指导帮助监护人和受委托监护人妥善照料留守儿童,避免出现无人过问或无人照看的情况。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乡镇(街道)、村(居)、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

关爱服务项目可享税收优惠

《意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支持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社会帮扶、志愿服务等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培育专业社会组织,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导和支持能力较强、信誉良好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协助乡镇、社区、学校,依法参与留守儿童危机干预、家庭监护随访、家庭教育指导、监护情况和监护能力评估等工作,积极开展心理疏导、情感支持等关爱服务。

对依法成立的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或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慈善捐赠和公益项目,以及社会组织或爱心家庭依法举办的留守儿童托管机构,财政、税务部门和当地政府要给予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以上是国家有哪些关爱留守儿童的政策。我们在平时最好多学习一些留守儿童安全小知识,这样更有利于孩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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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湖北留守儿童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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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还要从经济结构的层面改革。孩子们被留守,是因为父母们不得不背井离乡求发展。很多省都给留守儿童一些补贴提高生活质量。那么湖北留守儿童补贴政策是什么?下面和了解下吧。

据小编了解国家没有湖北留守儿童实行单独补贴政策。湖北省市当地一些民政部门对留守儿童有一些经济上补贴。

下面给大家介绍下国家有哪些关爱留守儿童的政策?

《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到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为达到上述要求,山东、福建、黑龙江等地提出了阶段性具体目标。

山东指出,2016年,部署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2017年,建成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平台。

福建要求,力争到2017年,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全面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源头预防等关爱保护机制有效运行,侵害、伤害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和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以上是湖北留守儿童补贴政策介绍。想了解更多留守儿童安全小知识,请继续关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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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苏凤杰:从教育户籍多层面解决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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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凤杰:从教育户籍层面解决留守儿童流动儿童问题

“以农民工为主体的人口流动现象将长期存在,农民工子女数量也将不断呈上升趋势。如何完善政策,创新制度,妥善解决好农民工子女的权利保护问题,是当前儿童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今天,在“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问题研讨会”上,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苏凤杰指出,在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问题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存在。

据了解,农民工子女这一群体既包括流动儿童也包括留守儿童。尽管他们所处的环境截然不同,但都面临着发展和权利保护的诸多问题。

苏凤杰认为流动儿童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一是16岁以下流动儿童不办暂住证,没有纳入城市人口登记和管理体系,成为“看得见、数不清”的群体,不利于对他们的保护和管理。二是就学仍存在一定障碍。尽管国家在2003年就明确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其后又多次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的政策,但由于种种原因,一些流入地的公办学校仍不能满足流动儿童的就学需求。三是健康状况亟待改善。流动儿童的计划免疫接种率明显偏低,贫血、佝偻病、营养不良等疾病的患病率都显著高于所在地户籍儿童。

留守儿童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由于父母监护缺位,致使一些留守儿童存在营养不良、学习习惯不良、成绩欠佳等问题。二是由于亲情缺失,使得一些留守儿童心理和情感的发展受到负面影响,容易造成情感冷漠、内心封闭、缺乏自信、不相信他人等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三是留守儿童的安全面临较多问题,容易成为被侵害的对象。

苏凤杰指出,农民工子女的权利保护涉及“三农”、教育、户籍制度、社会保障等多个层面,需要从完善政策和管理措施、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等多方面入手,寻求解决问题的新思路。

要努力创设一种公平、公正对待农民工及其子女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目前社会上和一些部门对农民工仍存在一些偏见和歧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策的落实,影响了农民工子女权利的保护。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充分表明:农民工同样是城市财富的创造者,对城市繁荣和国家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他们在无法享受城市人各项公共福利和社会保障的情况下,以极低的成本为城市提供了利润和税收,因此城市政府有责任、有义务来解决农民工及其子女的问题,农民工及其子女应有分享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权利。

建立新型的人口管理模式和社会资源配置方式。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化的户籍制度,很难消除对农民工子女与户籍儿童的区别对待。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子女的问题,就应当逐步将流动人口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管理之中,建立以常住人口(不仅仅是户籍人口)为服务对象的管理模式和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社会资源配置方式。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对待、搞好服务、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更新思想观念,强化服务功能,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咨询、信息指导、计划生育、卫生保健、子女就学等多种服务,实现由控制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的转变。

建立16周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管理制度。对流动儿童不进行人口登记,就难以为他们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因此,各地应将16岁以下流动人口纳入人口登记管理范踌,进而把流动儿童的教育、卫生、权利保护等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职责。目前,中山、无锡、石家庄、北京等地已将16岁以下流动儿童纳入登记管理系统,为流动儿童管理与服务提供了基础信息平台,此类经验应在全国进一步推广。

进一步妥善解决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流入地政府应当积极承担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同时,应加强对民办打工子弟学校的扶持和指导,完善打工子弟学校的审批、管理制度。流出地政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也要切实承担起相应的职责,逐步规范农民工子女的学籍管理工作,为他们的学籍转出、转入提供便利。近年来浙江、广东等地推行的“义务教育证书”或“随行卡”制度,对各地进行农民工子女就学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在留守儿童较多的地方,应积极探索适合留守儿童特点的办学模式。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的管理,尽量弥补家庭教育的缺失,疏导留守儿童心理问题,培养留守儿童的健康人格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建立跨部门、流入地与流出地互相衔接的农民工子女工作机制。解决农民工子女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规划、教育、卫生、公安、计生、农业、社会保障、司法、民政、财政、妇联等多个部门。因此,应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参与、社会各界共同支持,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形成各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行政法规,进一步明确管理流动人口的部门责任,强化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和权利保护的内容。

建立社会、学校、家庭一体化的面向农民工家庭及其子女的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要充分发挥社区管理和服务的重要作用,以社区为依托,建立面向流动人口家庭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将流动儿童流动信息、服务和具体管理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社区服务中心、卫生保健站、图书馆等机构应向流动儿童开放。要充分利用社区的参与功能、教育功能、互助功能,增强流动人口作为社区成员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其参与能力,培育流动人口与社区居民互帮互助、共存发展、团结合作的社区精神,促进流动人口融入当地生活。农村要积极构建基层政府、学校、社区共同参与的留守儿童社会支持网络,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教育和监护能力。学校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管理,建立留守儿童家长联系制度。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的作用,帮助农村困难家庭的留守儿童解决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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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贵州山区留守儿童政策

全文共 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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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留守儿童之殇,看贵州黔西南山区的留守儿童的生活环境。近年国家对一些贫困制定了些政策。那么贵州山区留守儿童政策是什么?下面和了解下吧。

2017年上半年,贵州省民政厅重点实施了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春季攻势’行动,大力推进困境儿童救助保护,落实家庭监护责任。

为使贵州兜底脱贫更加精准有力,2017年上半年,贵州省民政厅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扎实办好政府工作报告“第3件民生实事”,完成城乡低保年度核查提标,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提高到561元/月和3580元/年,分别增长10%和15%。低保年度核查基本做到核查范围、核查内容、核查力量、核查责任“四到位”,“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良好格局不断巩固发展。民政部门与扶贫部门入户核查、民主评议、乡镇审核“三共同”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更加有效。

同时,贵州全面建立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现临时救助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群众全覆盖,实施临时救助5.5万户(次)。全面开展“救急难”和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医疗救助244.2万人(次);省级出台文件,大力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助力构建“四重医疗保障”体系,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36亿元,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

下面给大家介绍下国家有哪些关爱留守儿童的政策?

不满16周岁儿童不得单独居住。家庭监护方面,外出务工人员不能让不满16周岁儿童单独居住。

《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浙江、云南等多地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补充规定。浙江提出,父母双方外出务工前应当将务工地点、联系方式和委托监护等基本信息告知村(社区)和子女就读学校(园)。云南要求,用工企业、单位要提醒、督促务工人员履行家庭监护责任。

以上是贵州山区留守儿童政策。想了解更多留守儿童安全小知识,请继续关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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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哪些省出台了留守儿童的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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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的少年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一些人甚至会因此而走上犯罪道路。为了留守有个好的生活环境,很多地区给留守儿童制定了些政策。那么哪些省出台了留守儿童的补助政策?下面和了解下吧。

据小编了解目前没有省台留守儿童的补助政策。很多省出台了留守儿童关爱、教育等政策。各省民政或者社会受尽集体会给留守儿童一些补助。

接下来看下国家有哪些关爱留守儿童的政策?

让孩子们享受同等教育福利。我们整个社会要在农村教育卫生事业和特色产业项目发展上下功夫,加大农村教师和医生队伍的财政供给,创造机会使外出务工的父母能返乡就近就业创业,修补因亲情长期割裂而造成的缺失的亲情。对于那些适龄教育而跟随父母进城的孩子,则应让他们享受到同等的福利服务、教育和公平就医等公共政策,让孩子们不再忧伤、不再孤独和受到歧视,感受家庭和社会的关爱。

留守儿童问题产生于各种因素的影响。留守儿童的群体数量庞大,问题存在时间长,社会影响深远,其根结不仅仅在亲情的割裂,而是集经济、法律、教育、卫生、公共政策及道德素质等各种因素相互影响的综合影响。在至关重要的少年时期,从生理到心理,到社会认知,每个孩子都经历着内心的动荡,这也是个危险时期。其实很多父母选择外出打工是为了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生活和受教育机会,然而财富收入的增长并不代表着家庭利益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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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家长应该重视教育留守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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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青少年宫一楼报告厅,由共青团郑州市委12355青少年维权及心理咨询中心联合主办的关注“青少年成长问题”系列公益讲座之六——“校园留守儿童”正在进行。与以往几场讲座的盛况空前不同,此次来听讲座的家长及学生稀稀拉拉,座位都没有坐满,做为家长应该重视教育留守儿童。

1、家长:没有时间听讲座

3时15分,主讲嘉宾、12355副主任赵悦玲陆续接到一些学生家长的电话。原来,他们都是提前报名参加活动,但因为忙生意,临时决定不来了。

“此次公益讲座的消息预告之后,有相当数量的家长报了名,踊跃程度不比前几场差。郑州市二七区邱寨小学1500多名学生中,约1000名学生都是校园留守儿童,我们与校长商量后,最终决定选部分家长、学生参加。可是,事到临头,一些家长却还是放不下手头的生意。”

“留守儿童已经是个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引发的家庭、校园、社会危机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由于长期缺乏父母关爱及有效的教育、引导和管理,留守儿童往往在心理上会产生一定的不适应感,严重的则会导致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研究显示,30%左右的留守儿童存在明显的心理健康问题,其中孤独、敏感、自卑、情绪不稳定等情绪问题较为突出。从今天的冷场局面看起来,广大家长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赵悦玲忧心地对记者说。

2、孩子:能不能多陪陪我

讲座开始,赵老师用“早上好”开头,现场听讲座的一个孩子刚想提醒,赵老师笑着说:“我之所以这么开头是有自己的想法的。俗话说‘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人生的关键时刻就在青少年时期,这个时期的教育非常重要,但很多家长却做得不好。现在我们现场做个小调查,对家长教育不满意的孩子请举手。”

大多数孩子刚想举起小手,又胆怯地看了看旁边的父母亲,放下了手。最后,赵老师“撑腰”,要求实话实说,孩子们才开始七嘴八舌地说起来:“爸爸妈妈每天早上五六点就出门,晚上10点多才回来,我多么希望他们能像同学们的父母那样给我听写生字啊,我只能用复读机自己听写。”“爸爸妈妈每天忙生意,没时间做饭,我们的中午饭都是在校园门口的小吃店解决的。有一天我做了个梦,妈妈给我做了一碗红烧肉,好香啊!”“爸爸妈妈每天早出晚归,根本见不着面,家里整天就我一个人。我很想让妈妈牵着我的手送我上学,让爸爸在校门口接我放学。”

孩子们的话语中,无不透露出寂寞、孤独、无奈、无助以及对于亲情的饥渴。

据调查显示,校园留守儿童最突出的问题是孤独。由于长期留守校园,留守儿童与父母的沟通方式大多是通过电话,有的两三个月通一次话,有的半年或一年才通一次话,有的甚至几乎不通话。在电话中,大多数父母也只是简单地询问一下孩子的学习和身体情况,精神上的关爱和心灵上的沟通则基本没有,有很多孩子在调查表上写着“我很孤独”、“我很寂寞”、“我想让爸爸妈妈多陪陪我”。

校园留守儿童另外一个特点就是没有安全感,容易形成自卑心理。有的认为被父母遗弃、自己什么都不如人,甚至有的觉得生活没意思,想自杀。

此外,留守儿童由于亲情缺失,心理健康方面存在阴影,很大一部分出现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自卑懦弱、行为孤僻、缺乏爱心和交流的主动性,还有的脾气暴躁、冲动易怒,常常将小事升级为打架斗殴。

3、专家:对孩子多些关心

据赵老师讲,校园留守儿童是一些校园比较普遍存在的现象,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家庭、学校、社区以及政府等各个方面的关注与协调合作。

首先,作为父母,应该尽量协调好打工挣钱和照顾孩子两者之间的关系。如有可能,尽量降低母亲的“外出率”。一般来讲,如果父母双双忙碌,对孩子的身心发展影响比较大;如果父母中的一方尤其是母亲在家陪孩子的话,影响则会小得多。

其次,作为学校,应充分利用其教育资源优势,承担起更多的校园留守儿童的监护和教育责任。通过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丰富留守儿童的课外生活,利用互助互学的同伴友谊弥补其在家庭中缺失的亲情。同时,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对这些孩子多加关心,多和他们沟通、交流,增加与他们的接触机会,及时进行角色上的转换,即由单纯学习上的指导者转变为对孩子生活、学习、情感、心理等各方面均有关照的临时父亲或母亲。再次,政府相关机构也可以走进校园,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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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留守儿童能享受到国家福利政策吗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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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问题正受到各方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这一伴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过程而出现的特殊群体,目前分布在包括经济发达地区的全国各地。一些人问:留守儿童能享受国家福利政策吗?下面和了解下吧。

留守儿童能享受到国家福利政策。农村政府被要求要监看独居儿童接受社会福利的情况。政府鼓励父母们如果可能,就将孩子带在身边。

下面给大家介绍下国家有哪些关爱留守儿童的政策?

《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到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为达到上述要求,山东、福建、黑龙江等地提出了阶段性具体目标。

山东指出,2016年,部署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2017年,建成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平台。

福建要求,力争到2017年,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全面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源头预防等关爱保护机制有效运行,侵害、伤害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和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为了孩子安全,我们应撑握些留守儿童安全小知识,这样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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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家长如何对留守儿童进行防范性侵犯的教育

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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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亲子教育方面,很多家长忽视了对孩子的性教育,导致孩子对性自我保护的知识匮乏,遇到性侵害茫然不知所措。所以,儿童性侵害问题家长要重视起来,在防范性骚扰的问题上一定要对孩子进行教育和引导。那么家长如何对待留守儿童进行防范的性侵犯教育呢?下面会给您答案。

呵护他们的身心安全呢?据专家表示,正规的性教育应该从孩子出生开始,0-3岁,主要是性别教育和卫生保健教育;4-9岁,开始进行性安全教育和基本的性生理知识普及教育;10岁以后则应该进行异性交往教育,教会孩子科学看待和处理两性关系。

让孩子懂得什么是性伤害

要让孩子懂得防范性伤害,首先要让孩子懂得什么样的行为才是性伤害,孩子才会在遭遇性伤害的时候准确判断。父母可以利用媒体报道的案件和信息,来教会孩子辨别性伤害行为。

1.把孩子带到一个隐秘的地方,叫孩子脱下衣服或裤子,摸孩子的胸部或生殖器部位;

2.让孩子摸他的身体的某个地方(胸部、生殖器),或者让孩子看他的裸体或者隐私部位;

3.带孩子看有很多成人裸体镜头的电影或者视频;

4.用他身体的某个部位(生殖器或者嘴巴)接触孩子身体的隐私部位;

5.在公交车、电影院等公共场所摸孩子身体隐私部位。

一些人问:留守儿童被猥亵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一、侵害人多单身:猥亵儿童案,有偶然性的,也有长期的。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多数未婚、离婚、丧偶或与配偶异地分居,精神生活匮乏,为了满足性欲和性刺激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家长监管不力:调查显示,受害儿童父母多为外来务工人员,因忙于生计,无力照看儿童,疏于照料,儿童独自在家或在父母工地附近玩耍,容易被人侵害。

以上是家长如何对留守儿童进行防范性侵犯的教育。想了解更多留守儿童安全小知识,请继续关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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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吉林对留守儿童新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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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现在已经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针对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现状,结合吉林省农村留守儿童的实际情况,国家对吉林留守儿童出了些新政策。那么吉林对留守儿童新政策有哪些?下面和了解下吧。

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积极推动农民工市民化和子女就地入学。支持和帮助农民工带着子女举家进城定居,使农民工在子女入学、医疗卫生、社会福利、住房保障等方面享受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待遇。

接下来看下国家有哪些关爱留守儿童的政策?

为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继《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今年2月发布之后,截至目前,已有山东、福建、浙江、云南、吉林、宁夏、安徽等26个省份出台实施意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措施。

《意见》对“留守儿童”给出了明确定义: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根据国家卫计委发布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年)》,流动家庭与留守家庭成为常态家庭模式。农村留守儿童占农村全部儿童的35.1%,比例最高的是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

与非留守儿童相比,留守儿童主要在心理方面处于劣势。在外打工的父母会给留守儿童物质上的补偿,但在教育、监护方面存在缺失。

以上是吉林对留守儿童新政策有哪些。我们在平时最好多学习一些留守儿童安全小知识,这样更有利于孩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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