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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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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_安全的总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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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是维系千万家庭的条件,安全不仅是对自己负责还要对家人社会负责。下面给大家分析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原因,欢迎大家来阅读。

安全机构职责

第一条

设安全环保部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任命分管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经理进行监管,安全部人员由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专职(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1]

第二条

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本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的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生活中的安全知识

1.如何防止烫伤

烫伤是生活中常常遇到的事故。在家庭生活中,最常见的是被热水、热油等烫伤。如何防止烫伤呢?

1.从炉火上移动开水壶、热油锅时,应该戴上手套用布衬垫,防止直接烫伤;端下的开水壶、热油锅要放在人不容易碰到的地方。

2.家长在炒菜、煎炸食品时,不要在周围玩耍、打闹,以防被溅出的热油烫伤;年龄较大的同学在学习做菜时,注意力要集中,不要把水滴到热油中,否则热油遇水会飞溅起来,把人烫伤。

3.油是易燃的,在高温下会燃烧,做菜时要防止油温过高而起火。万一家中的油锅起火,千万不要惊慌失措,应该尽快用锅盖盖在锅上,并且将油锅迅速从炉火上移开或者熄灭炉火。

4.家里的电熨斗、电暖器等发热的器具会使人烫伤,在使用中应当特别小心,尤其不要随便去触摸。

2.如何安全用电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中用电的地方越来越多了。因此,我们有必要掌握以下最基本的安全用电常识:

1.了解电源总开关,学会在紧急情况下关断总电源。

2.不用手或导电物(如铁丝、钉子、别针等金属制品)去接触、探试电源插座内部。

3.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用湿布擦拭电器。

4.电器使用完毕后应拔掉电源插头;插拔电源插头时不要用力拉拽电线,以防止电线的绝缘层受损造成触电;电线的绝缘皮剥落,要及时更换新线或者用绝缘胶布包好。

5.发现有人触电要设法及时关断电源;或者用干燥的木棍等物将触电者与带电的电器分开,不要用手去直接救人;年龄小的同学遇到这种情况,应呼喊成年人相助,不要自己处理,以防触电。

6.不随意拆卸、安装电源线路、插座、插头等。哪怕安装灯泡等简单的事情,也要先关断电源,并在家长的指导下进行。

3.如何安全使用电器

如今,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电熨斗、吹风机、电风扇等家用电器越来越多地进入了家庭。使用家用电器,除了应该注意安全用电问题以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各种家用电器用途不同,使用方法也不同,有的比较复杂。一般的家用电器应当在家长的指导下学习使用,对危险性较大的电器则不要自己独自使用。

2.使用中发现电器有冒烟、冒火花、发出焦糊的异味等情况,应立即关掉电源开关,停止使用。

3.电吹风机、电饭锅、电熨斗、电暖器等电器在使用中会发出高热,应注意将它们远离纸张、棉布等易燃物品,防止发生火灾;同时,使用时要注意避免烫伤。

4.要避免在潮湿的环境(如浴室)下使用电器,更不能使电器淋湿、受潮,这样不仅会损坏电器,还会发生触电危险。

5.电风扇的扇叶、洗衣机的脱水筒等在工作时是高速旋转的,不能用手或者其他物品去触摸,以防止受伤。

6.遇到雷雨天气,要停止使用电视机,并拔下室外天线插头,防止遭受雷击。

7.电器长期搁置不用,容易受潮、受腐蚀而损坏,重新使用前需要认真检查。

8.购买家用电器时,要选择质量可靠的合格产品。

4.居室内活动应注意安全

在家中居室内活动,还有许多看起来细微的小事值得同学们注意,否则,同样容易发生危险。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防磕碰。大多数家庭的居室空间比较狭小,又放置了许多家具等生活用品,所以不应在居室中追逐、打闹,做剧烈的运动和游戏,防止磕碰受伤。

2.防滑、防摔。居室地板比较光滑,要注意防止滑倒受伤;需要登高打扫卫生、取放物品时,要请他人加以保护,注意防止摔伤。

3.防坠落。住楼房,特别是住在楼房高层的,不要将身体探出阳台或者窗外,谨防不慎发生坠楼的危险。

4.防挤压。居室的房门、窗户,家具的柜门、抽屉等在开关时容易掩手、也应当处处小心。

5.防火灾。居室内的易燃品很多,例如木制家具、被褥窗帘、书籍等等,因此要注意防火。不要在居室内随便玩火,更不能在居室内燃放爆竹。

6.防意外防害。改锥、刀、剪等锋利、尖锐的工具,图钉、大头针等文具,用后应妥善存放起来,不能随意放在床上、椅子上,防止有人受到意外伤害。

消防安全知识

人们的生活离不开火。但是火如果使用不当或者管理不好,就会发生火灾,严重威胁人们的生活,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国家的建设发展造成巨大损失。消防安全十分重要,消防工作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火灾的预防;二是灭火。对此,同学们都应该有所了解,并掌握一些基本知识。

预防火灾应该注意什么?

预防火灾的措施很多,同学们首先要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

1.不玩火。有的同学对火感到新奇,常常背着家长和老师做玩火的游戏,这是十分危险的。玩火时,一旦火势蔓延或者留下未熄灭的火种,容易引起火灾。

2.不吸烟。吸烟危害身体健康,又容易诱发火灾,要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坚决杜绝吸烟。

3.爱护消防设施。为了预防火灾,防止火灾事故,居民楼、公共场所都设置了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沙箱等消防设施,还留有供火灾发生时人员疏散的安全通道,要自觉爱护消防设施,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

在家中如何注意防火?

家庭中的火灾常由用火不慎和使用电器不当引起,同学们要注意:

1.使用火炉取暖,火炉的安置应与易燃的木质家具等保持安全距离,在农村,则要远离柴草。

2.烘烤衣物要有人看管,人不能长时间离开。

3.火炉旁不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生火时,不要使用煤油、汽油助燃,以防猛烈燃烧发生火灾。

5.掏出的未熄灭的炉灰、煤渣要倒在安全的地方,以防引起别的物体燃烧起火。

6.使用家用电器要符合安全要求,不乱拆卸,以免造成安全性能下降,引发火灾。

7.要谨慎使用发热电器(如电熨斗),不可使其引燃易燃物品。

8.电器使用完毕或人离开时,要及时关闭电源,以防电器过热而发生危险。

9.使用煤气器具要防止煤气泄露,使用完毕应关闭气源。

10.煤气罐应远离火源使用;要定期检查,确保煤气设施及用具完好。

发生火灾应如何报警?

如果发现火灾发生,最重要的是报警,这样才能及时扑救,控制火势,减轻火灾造成损失。

1.火警电话的号码是119。这个号码应当牢记,在全国任何地区,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警的电话号码都是一样的。

2.发现火灾,可以打电话直接报警。家中没有电话的,要尽快使用邻居、电话亭或者附近单位的电话报警。

3.报火警时,要向消防部门讲清着火的单位或地点,讲清所处的区(县)、街道、胡同、门牌号码或乡村地址,还要讲清是什么物品着火,火势怎样。

4.报警以后,最好安排人员到附近的路口等候消防车,指引通往火场的道路。

5.不能随意拨打火警电话,假报火警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6.在没有电话的情况下,应大声呼喊或采取其他方法引起邻居、行人注意,协助灭火或报警。

对轻微的火情怎样紧急应付?

形成火灾时,应及时报警。对突然发生的比较轻微的火情,同学们也应掌握简便易行的,应付紧急情况的方法。

1.水是最常用的灭火剂,木头、纸张、棉布等起火,可以直接用水扑灭。

2.用土、沙子、浸湿的棉被或毛毯等迅速覆盖在起火处,可以有效地灭火。

3.用扫帚、拖把等扑打,也能扑灭小火。

4.油类、酒精等起火,不可用水去扑救,可用沙土或浸湿的棉被迅速覆盖。

5.煤气起火,可用湿毛巾盖住火点,迅速切断气源。

6.电器起火,不可用水扑救,也不可用潮湿的物品捂盖。水是导体,这样做会发生触电。正确的方法是首先切断电源,然后再灭火。

7.有条件的,还可以学习一些简易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上有偏差,重生产,轻安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违背了“安全第一”的方针,不能正确处理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安全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倾向,生产安全管理混乱。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领导人,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重产值、利润,轻生产安全,甚至还大搞地方保护主义,支持、纵容或包庇生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对不具备生产安全条件的项目强行上马,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形同虚设,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管理薄弱。具体表现在:一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重视不够,职责不清。分析近期以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表明,与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重视不够、职责不清、管理不严等有很大关系。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不清,放松了单位的生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松弛,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二是从业人员的生产安全素质不高。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从业人员的数量增多,特别是矿山、建筑、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危险性大的单位,大量使用未经培训的农民工。这些人生产安全意识淡薄,不具备必要的生产安全知识,缺乏生产安全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往往是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受害者。据统计,现有的60%以上的事故是由于缺乏安全意识,“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三是生产安全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许多生产经营单位没有建立、健全生产安全责任制,职责不清,赏罚不明;有的虽然建立了,但生产安全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据统计,当前我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90%以上属于责任事故。四是生产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许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投入严重不足,欠帐太多,设备老化、落后,甚至带病运转,工艺技术达不到要求,安全防御能力下降等。据统计,目前仅国有重点煤矿“一通三防”欠帐就高达40多亿元。非公有制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问题更加突出,一些私企老板为了追求暴利,见利忘义,要钱不要命,对生产安全投入不足,甚至没有投入,对一些必要的安全设施能省则省、能简则简,导致事故频频发生。据统计,2007年全国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特大事故的80%发生在集体、私营或个人承包企业。

(三)生产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尚未理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我国的生产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也发生了重大变化。1995年,为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国家确立了“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生产安全监督管理体制。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各级人民政府领导的,负责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的专职部门综合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监督的、多部门同时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模式。这种模式往往会造成职责不清、职能交叉,容易导致有利争着管、无利互相推诿的局面,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强化政府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职能的客观要求。

(四)生产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目前我国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职责不明、审批不严和监督不力。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的手段和方式难以适应变化了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尤其是对非公有制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导致事故频频发生。实践中,负责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对涉及生产安全的事项进行审查时把关不严,使一些不具备生产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入生产领域。生产安全监督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非法生产活动猖獗,安全管理混乱,却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办事。甚至有极少数人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搞权钱交易,对事故责任者追究查处不严厉、不彻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相当一个时期以来重大事故时有发生,主要并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在处置当事人和领导者责任时,往往那些审批签过字的人却逍遥法外。

(五)现行有关生产安全的立法滞后,多数对生产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太轻,难以适应当前加强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的需要。我们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生产安全工作,建国后在加快社会主义建设的同时,为使生产和建设有序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生产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加快了生产安全法制建设的步伐,为扭转事故多发局面,推动生产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和制度的支持。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的多元化、劳动用工、组织形式和生活方式的多样化,使生产安全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导致部分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十分突出。而且现行的法律法规,多数对生产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太轻。对一些非公有制生产经营单位而言,经济上的处罚远比生产安全的投入支出更低,即使出了事故成本也很低,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宁可以身试法,经济上收点处罚,也不愿意增加生产安全的投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所有这些,都不能抵补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不足以震慑生产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难以适应当前加强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的需要。

校园安全知识

①课间活动应当注意什么?

在每天紧张的学习过程中,课间活动能够起到放松、调节和适当休息的作用。课间活动应当注意以下几方面:

1.室外空气新鲜,课间活动应当尽量在室外,但不要远离教室,以免耽误下面的课程。

2.活动的强度要适当,不要做剧烈的活动,以保证继续上课时不疲劳、精力集中、精神饱满。

3.活动的方式要简便易行,如做做操等。

4.活动要注意安全,要避免发生扭伤、碰伤等危险。

②游戏时如何保证安全?

游戏是同学们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在游戏中也要树立安全观念:

1.要注意选择安全的场所。要远离公路、铁路、建筑工地、工厂的生产区;不要进入枯井、地窖,防空设施;要避开变压器、高压电线;不要攀爬水塔、电杆、屋顶、高墙;不要靠近深湖(潭、河、坑)、水井、粪坑、沼气池等。这些地方非常容易发生危险,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伤亡事故。

2.要选择安全的游戏来做。不要做危险性强的游戏,不要模仿电影、电视中的危险镜头,例如扒乘车辆、攀爬高的建筑物、用刀棍等互相打斗、用砖石等互相投掷、点燃树枝废纸等。这样做的危险性很大,容易造成预料不到的恶果。

3.游戏时要选择合适的时间。游戏的时间不能太久。这样容易过度疲劳,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最好不要在夜晚游戏,天黑视线不好,人的反应能力也降低了。容易发生危险。

③上体育课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体育课在中小学阶段是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的重要课程。体育课上的训练内容是多种多样的,因此安全上要注意的事项也因训练的内容、使用的器械不同而有所区别。

1.短跑等项目要按照规定的跑道进行,不能串跑道。这不仅仅是竞赛的要求,也是安全的保障。特别是快到终点冲刺时,更要遵守规则,因为这时人身体的冲力很大,精力又集中在竞技之中,思想上毫无戒备,一旦相互绊倒,就可能严重受伤。

2.跳远时,必须严格按老师的指导助跑、起跳。起跳前前脚要踏中木制的起跳板,起跳后要落入沙坑之中。这不仅是跳远训练的技术要领,也是保护身体安全的必要措施。

3.在进行投掷训练时,如投铅球、铁饼、标枪等,一定要按老师的口令进行,令行禁止,不能有丝毫的马虎。这些体育器材有的坚硬沉重,有的前端装有尖利的金属头,如果擅自行事,就有可能击中他人或者自己被击中,造成受伤,甚至发生生命危险。

4.在进行单、双杠和跳高训练时,器械下面必须准备好厚度符合要求的垫子,如果直接跳到坚硬的地面上,会伤及腿部关节或后脑。做单、双杠动作时,要采取各种有效的方法,使双手握杠时不打滑,避免从杠上摔下来,使身体受伤。

5.在做跳马、跳箱等跨跃训练时,器械前要有跳板,器械后要有保护垫,同时要有老师和同学在器械旁站立保护。

6.前后滚翻、俯卧撑、仰卧起坐等垫上运动的项目,做动作时要严肃认真,不能打闹,以免发生扭伤。

7.参加篮球、足球等项目的训练时,要学会保护自己,也不要在争抢中蛮干而伤及他人。在这些争抢激烈的运动中,自觉遵守竞赛规则对于安全是很重要的。

安全教育知识

安全,是人类的本能欲望。中国人一向以安心、安身为基本人生观,并以居安思危的态度促其实现。因而视安全为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由于社会的进步,人类生活方式愈趋复杂,可能危害身体生命安全的情况随之增加。因此,国际君友会呼吁各级学校加强实施安全教育,并增设课程,而与各有关课程及课外活动配合实施。其目标为:

一、控制、预防、排除及避免意外伤害事件,以维护身体生命安全。

二、提高警觉心态,养成良好习惯,以确保生活的安全,及工作的顺利。

三、由个人身体、生命,与生活之安全,进而达到团体活动、社会运作、国家生存之安全。

其要项则为:

一、生活安全教育:包括衣、食、住、行、工作、运动、急救、护理、防病、防伤、防毒、防水、防火、防风、防电、防震等。

二、交通安全教育:由于道路交通频繁,特别加强作项目推行,以防止行路、乘车之意外事件。

三、培养应变避难、防空疏散等知识与技能。安全教育实施方式,则以教学活动为主,行政措施为辅。行政措施在提供安全之设备与环境;教学则心理态度之涵泳、习惯行为之陶冶与知识技能之培养相辅并重。其预期教育效果,则寄望于个人安全、团体安全、社会安全、国家安全的统整而远大目标之体现。 >>>下一页更多精彩“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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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有哪些

全文共 1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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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伴随人类进化和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永恒的话题。生产如果没有安全的话,说什么也没有用。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一起来看看!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1

8.施工现场进行拆除工程时,必须自上而下拆除。

9.乙炔瓶的储藏仓库,应该避免阳光直射,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5米。

10.安全生产的范围包括人身安全、设备安全。

11.安全带使用2年后,应检查一次。

12.在高空作业时,工具必须放在手提工具箱或工具袋里。

13.安全带的正确挂扣应该是高挂低用。

14.凡有两层(含两层)以上作业人员,同时在同一垂直体内作业,这样容易发生物体打击的作业,称为交叉作业。

15.施工现场“三宝”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2

16.安全电压值:42,36,24,12,6伏。

17.触电现场挽救要点:迅速脱离电源;准确实行救治(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就地进行抢救;救治要坚持到底。

18.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灭火器(瓶)的必须报废:

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手提式1211灭火器—10年;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年;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推车式1211灭火器—10年;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另外,应报废的灭火器或贮气瓶,必须在筒身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内容如下:“报废”二字,字体最小为25mm×25mm;报废年、月;维修单位名称;检验员签章。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19.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1)电作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钩)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口、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20.特种作业人员应年满18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和煤矿井下瓦斯检验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21.特种作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许可证者,方可上岗。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3

1.施工现场电气发生火情时,应先切断电源,使用砂土,二氧化碳,“1211”或干粉灭火器灭火,不得用水和泡沫灭火器进行。

2.对于工伤事故中停止呼吸和心跳的伤员,在5分钟内抢救成功率极高。

3.建筑物起火的5~7分钟内是灭火的最好时机,超过这个时间,就要设法逃离火灾现场。

4.安全色分类及其含义:红色:禁止标志蓝色:指令标志黄色:警戒标志绿色:提示标志。.三线电缆中的红线代表火线。

5.在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地面时,导线断落点20米内,禁止人员进入。

6.使用灭火器扑救火灾时要对准火焰根部喷射。

7.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叫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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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安全生产费管理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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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要解决职工的生活困难,使职工深感到矿如到家,这样才能让职工有一个好的心情,好的心情高的素质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必不可少的条件;没有职工我们的安全生产就无从谈起,没有好的心情我们的安全生产就无保证,因此以人为本,提高职工素质是我们搞好企业的前提,那么怎样做到安全生产呢?安全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一个人的能力所能解决的,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只有加强生产过程监督,下大力规范现场安全措施,加强对人员违章现场处理,不断规范现场作业行为,推行标准化作业,将安全工作真正从事后分析转移到过程监督中,实现安全管理关口前移,才是扭转不安全局面的有效措施,大家知道安全生产费管理方法有哪些吗?

一,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其中:

1.矿山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矿山综合防尘、地质监控、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以及尾矿库(坝)等;

2.危险品生产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3.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运输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二,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企业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三,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集团公司经过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可以对所属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四,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五,企业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六,企业应当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矿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七矿山企业已提取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的,应当继续提取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但其使用范围不再包含安全生产方面的用途。

八,危险品生产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将安全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危险品生产或储存的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所需支出。

九,企业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建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

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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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中国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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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刚刚过去的“十五”期间,我国因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的直接死亡人数每年都在13万人上下。那么,中国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原因是什么?下面就由小编告诉大家中国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原因吧!

如何改变中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局面?

我认为,第一条就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安全监管体制,强化政府之责,建立高效协调的联合执法机制。二是整顿和加强执法队伍。第三,建立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第四,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工会在促进安全生产方面的作用,加快落实工伤保险条例。煤矿企业雇佣职工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现在煤矿矿主跟矿工签订所谓“生死合同”,你下去挖煤,死了之后赔你多少钱就完了。而且,真正发生事故之后,到底死亡了多少工人,没有查出来的、隐秘不报的情况非常多。因为现在对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很严,按死亡人数多少,要追究从县级到省级领导的责任。大家都怕数量超标,数量一超标,自己的职位就丢了。

具体而言,我建议从根本上解决小煤矿的问题。首先是提高并严把准入门槛,重新制定开办煤矿的新标准。在新标准出来之前,各地一律不准建小煤矿。二是对现有小煤矿,凡不符合生产条件的,坚决停产整顿。三是严厉打击非法办矿。第四,加快煤炭行业结构调整,理顺管理体制。第五,全面推行安全生产工作。通过下去执法检查,发现有关法律规定还是有不完善的地方,应该修改有关的法律。

中国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原因

一个是安全生产工作不适应新时期的要求。就拿煤矿来说,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能源需求量与日俱增,而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和高能耗的产业结构加剧了煤炭的供需紧张。2004年我国GDP只占世界的4%,却消耗了世界31%的煤炭。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供的数据,去年产煤21亿吨,真正在有安全生产保障条件下生产的是12亿多吨,实际上有8亿吨的煤炭是在没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开采的。但是,因为煤炭的市场需求量很大,价格又很高,一些地方又采取种种投机办法,政府很难监控。比方说开采煤矿要求五证齐全,像那种小煤窑证件往往都不全,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大量小煤矿在证件不齐的情况下依然开采着。其实你想想,这个情况长期存在,当地政府、当地主管部门不是不知道,这里就存在着严重的腐败问题。所以,安全事故的频发也是跟腐败问题联系在一起的。

第二,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

第三,从行政管理体制来看,现在实行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中央拿大头,地方拿小头。只有地方企业挣到钱之后,地方才能和中央分成;只有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有了一定的GDP规模,并且财政收入增加的情况下,当地社会事业发展才能有资金的保障。地方为发展经济而不顾安全、不管环境,实际上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而这种争取财政收入的行为得到了地方广大干部的普遍支持,因为财政收入越多干部的收入也越多。

第四,行业管理弱化,安全监管体制不顺。据我到山西省了解的情况,一个煤矿实际上是几个部门同时在管,同时大家都没有足够的权力。地方要不断地应付上级各个有关部门的检查,但实际上帮助他们解决困难的却不是很多。

当然安全形势严峻的原因还是各方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不到位。从领导层面来说,政府应该负有监管责任,而企业则是安全生产的实施主体,政府和企业都需强化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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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安全生产事故处罚办法

全文共 3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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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是一个责任重大的工作,风险无处不在,事故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正因为如此,所以很少有人主动愿意做这项工作,可给予这些人员相应的权力,切实发挥他们的作用,那么怎样做到安全生产呢?安全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一个人的能力所能解决的,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只有加强生产过程监督,下大力规范现场安全措施,加强对人员违章现场处理,不断规范现场作业行为,推行标准化作业,将安全工作真正从事后分析转移到过程监督中,实现安全管理关口前移,才是扭转不安全局面的有效措施,下面一起来看看安全生产事故处罚办法有哪些吧?

第一条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以下简称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等有关责任人员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条例》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规定所称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人员。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属于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所确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属于非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经财务、税务部门核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

生产经营单位提供虚假资料或者由于财务、税务部门无法核定等原因致使有关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难以确定的,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一)主要负责人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以上10倍以下计算;

(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以上5倍以下计算。

第五条《条例》所称的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依照下列情形认定:

(一)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二)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三)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性质、伤亡人数和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四)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第六条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下列规定决定:

(一)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

(二)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三)对发生较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四)对发生一般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指定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条对煤矿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煤矿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决定;

(二)对发生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的煤矿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决定;

(三)对发生一般事故的煤矿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所属分局决定。

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以指定下一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第八条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规定第六条或者第七条规定的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第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第十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

(二)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迟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80%的罚款;漏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60%的罚款;

(三)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至100%的罚款。

第十二条事故发生单位有《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37号)等规定给予罚款。

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隐匿资金、财产、销毁有关证据、资料,或者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或者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至90%的罚款;

(二)谎报、瞒报事故或者事故发生后逃匿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

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单位对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负有责任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且有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情节的,处50万元的罚款。

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单位对较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造成3人以上6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造成6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7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对较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有谎报或者瞒报情节的,处100万元的罚款。

第十六条事故发生单位对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造成10人以上15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7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7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造成15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7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7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对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有谎报或者瞒报情节的,处500万元的罚款。

第十七条事故发生单位对特别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造成30人以上40人以下死亡,或者100人以上120人以下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1.2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造成4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者120人以上150人以下重伤,或者1.2亿元以上1.5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1000万元以上1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造成50人以上死亡,或者150人以上重伤,或者1.5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处1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对特别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2000万元的罚款:

(一)谎报特别重大事故的;

(二)瞒报特别重大事故的;

(三)未依法取得有关行政审批或者证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四)拒绝、阻碍行政执法的;

(五)拒不执行有关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备或者设施的行政执法指令的;

(六)明知存在事故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

(七)一年内已经发生2起以上较大事故,或者1起重大以上事故,再次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

(八)地下矿山负责人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的。

第十八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第十九条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未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下列规定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违反《条例》和本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有两种以上应当处以罚款的行为的,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分别裁量,合并作出处罚决定。

第二十一条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其他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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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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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职责的具体体现,也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是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企业内各部门及各类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最基本的制度,那么怎样做到安全生产呢?安全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一个人的能力所能解决的,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只有加强生产过程监督,下大力规范现场安全措施,加强对人员违章现场处理,不断规范现场作业行为,推行标准化作业,将安全工作真正从事后分析转移到过程监督中,实现安全管理关口前移,才是扭转不安全局面的有效措施,下面一起来看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有哪些吧?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

3.不存在各部分所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

4.建立矿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矿长每年向全体职工公开承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投入,持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二、等级设定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级。

三、工作要求

1.建立和保持

煤矿是创建并持续保持标准化动态达标的责任主体。应通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范行为、控制质量、提高装备和管理水平、强化培训,使煤矿达到并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标准,保障安全生产。

2.目标与计划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年度计划,并分解到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和考核。

3.组织机构与职责

有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机构,各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职责明确。

4.安全生产标准化投入

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经费,持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5.技术保障

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技术创新;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符合要求,审批手续完备,贯彻执行到位。

6.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

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过程管控和现场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检工作。

7.持续改善

煤矿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是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在考核定级时,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现状的测评,是对煤矿执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的考核认定。取得等级的煤矿应在取得的等级基础上,有目的、有计划地持续改进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管理措施,规范员工安全行为,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使煤矿持续保持考核定级时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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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安全生产事故格式

全文共 2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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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最大地保障生产岗位工人们的人身权益。下面小编整理了安全生产事故格式,供你参考。

安全生产事故格式1

关于6月17日叉车安全事故处理通报

2015年6月18日公司发生叉车违规操作,将天然气电器控制柜损坏,现将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

2015年6月18日晚11时15分左右,机加工车间数控车床工柏晨在打扫卫生时,由于铁屑过多私自违规去天然气炉控制站附近开叉车叉铁框,在转弯过程中碰到天然气炉控制站附近的另一铁框,随即将天然气控制站的电器控制柜撞坏并移位,天然气附属管道轻微移位。

二、事故原因:

1、数控车床工柏晨安全意识薄弱,违规操作特种设备叉车;

2、数控车床工柏晨在发生事故后,没有及时与车间主管汇报,存有侥幸心理;

3、天然气炉控制站附近存在安全隐患。

三、事故性质:轻微事故

四、根据公司处理意见,通过调查核实,对此次事故作出如下处理:

1、机加工车间数控车工柏晨,负主要责任,考核200元。

2、机加工车间主任王炎,负领导责任,考核100元。

3、责成各车车间立即组织叉车工开展安全操作培训,定人定车,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监管。此次事故,虽然是轻微事故,但充分暴露出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众多不足。安全生产任重而道远,没有一个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公司各项工作也将无法正常开展。时值夏季来临,是事故高发季节,我们各车间与部门应清醒的认识到安全形势的严峻性与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安全教育、监管以及工作技能的培训,全面提升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平稳,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格式2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x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

201x年x月xx日,xx苏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城投·长信蓝郡”(一期)公寓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xx日20时30分左右,2名施工工人在进行维修井架顶部轮轴作业时,未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不慎从高空坠落,当场死亡。

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厅决定做出暂停xx苏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我省承接新的施工业务2个月资格的处罚,暂停期自201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止。同时我厅将把该事故抄送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议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其公司及相关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按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强隐患排查,督促问题整改,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xx苏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对本公司在xx所有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工作,并将检查整改情况报我厅,我厅将适时开展抽查。

今年我省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呈多发趋势,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实施安全质量行为的履约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检查和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认真履行法定安全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措施。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调查、分析、研究,同时要加强台风汛期和高温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01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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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格式3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企业,中央、省驻青单位,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尤其是三月下旬至四月上旬期间全市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多人伤亡,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为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态势,进一步加强全市生产安全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事故情况及原因

3月30日,城阳区马士基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喷锌车间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因企业未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和事故应急措施,致使事故发生时从业人员应对不及,导致8人受重伤, 3人轻伤。

4月1日,胶南市“鲁黄登10701”号轮船航行至董家口港西防波堤二期工程水域时撞到沉箱,快速翻扣沉没。船上两人获救,两人失踪。

4月8日,在李沧区“春和景明”小区电梯安装过程中,青岛怡高设备配套有限公司8名电梯安装工违章乘坐尚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的电梯由20楼下行至4楼时,电梯失控坠落,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

二、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按照防微杜渐、举一反三的要求,开展区域风险分析,找准主攻方向,加大执法检查,深入细致地进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集中公开严惩一批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抓住主要矛盾和实质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打击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和停产整顿的地下基建矿山擅自开工建设;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打击违反建设程序、违法分包、盲目冒险作业等行为;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打击超载运输和非法营运;海上安全领域,重点打击无证船舶和港口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消防火灾领域,重点加强闲置厂房、仓储物流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九小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等的监管;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打击安装、使用、维护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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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安全生产三大基本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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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伤亡事故致因理论以及大量事故原因分析结果显示,从技术、教育、治理三个方面采取措施,并将三者有机结合,综合利用,才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教育措施

安全教育是对企业各级领导、治理职员及操纵工人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安全思想教育的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及法规法纪。通过教育进步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及法制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护法规政策,增强保护人、保护生产力的责任感。

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一般生产技术知识、一般安全技术知识和专业安全生产技术知识的教育,安全技术知识寓于生产技术知识之中,在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时必须把二者结合起来。一般生产技术知识含企业的基本概况、生产工艺流程、作业方法、设备性能及产品的质量和规格。一般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含各种原料、产品的危险危害特性,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形成事故的规律,安全防护的基本措施和有毒有害的防治方法,异常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方案,事故时的紧急救护和自救措施等。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针对特别工种所进行的专门教育,例如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焊接、化学危险品的治理、防尘防毒等专门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教育。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应做到应知应会,不仅要懂得方法原理,还要学会熟练操纵和正确使用各类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及其他防护设施。

安全治理措施

安全治理是通过制定和监视实施有关安全法令、规程、规范、标准和规章制度等,规范人们在生产活动中的行为准则,使有劳动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用法制手段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

安全技术、安全教育、安全治理三个方面措施,技术措施是进步工艺过程、机械设备的本质安全性,即当人出现操纵失误,其本身的安全防护系统能自动调节和处理,以保护设备和人身的安全,所以它是预防事故最根本的措施。安全治理是保证人们按照一定的方式从事工作,并为采取安全技术措施提供依据和方案,同时还要对安全防护设施加强维护保养,保证性能正常,否则,再先进的安全技术措施也不能发挥有效作用。安全教育是提进步人们安全素质,把握安全技术知识、操纵技能和安全治理方法的手段。没有安全教育就谈不上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治理措施。所以说,技术、教育、治理三个方面措施是相辅相成的。必须同时进行,缺一不可。技术(Engineering)、教育(Education)、治理措施(Enforcement),又称为“三E”措施,是防止事故的三根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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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包括预防事故发生和减少事故损失两个方面,这些措施回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类:

(1)减少潜伏危险因素。在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时,尽量避免使用危险的物质,危险工艺和危险设备。例如在开发新产品时,尽可能用不燃和难燃的物质代替可燃物质。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生产中如没有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发生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就失往了基础。因此,这是预防事故的最根本措施。

(2)降低潜伏危险性的程度。潜伏危险性往往达到一定的程度或强度才能施害,通过一些措施降低它的程度,使之处在安全范围以内就能防止事故发生。如作业环境中存在有毒气体,可安装透风设施,降低有害气体浓度,使之达到标准值以下,就不会影响人身安全和健康。

(3)联锁。就是当出现危险状态时,强制某些元件相互作用,以保证安全操纵。例如,当检测仪表显示出工艺参数达到危险值,与之相连的控制元件就会自动封闭或调节系统,使之处于正常状态或安全停车。目前由于化工、石油化工生产工艺越来越复杂,联锁的应用也越来越多,这是一种很重的安全防护装置,可有效地防止人的误操纵。

(4)隔离操纵或远间隔操纵。由事故致因理论得知,伤亡事故发生必须是人与施害物相互接触。假如将两者隔离开来或者阔别一定间隔,就会避免人身事故的发生或减弱对人体的危害。进步自动化生产程度,设置隔离屏障,防止职员接触危险物质和危险部位都属于这方面措施。

(5)设置薄弱环节。在设备和装置上安装薄弱元件,当危险因素达到危险值之前这个地方预先破坏,将能量开释,保证安全。例如,在压力容器上安装安全阀或爆破膜,在电气设备上安装保险丝等。

(6)坚固或加强。有时为了进步设备的安全程度,可增加安全系数,加大安全裕度,保证足够的结构强度。

(7)警告牌示和信号装置。警告可以提醒人们留意,及时发现危险因素或部位,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警告牌示是利用人们的视觉引起留意;警告信号则可利用听觉引起留意。目前应用比较多的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既有光也有声,可以从视觉和听觉两个方面提醒人们留意。

(8)封闭。就是危险物质和危险能量局限在一定范围之内,可有效预防事故发生或减少事故损失。例如,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把它们密闭在容器、管道里边,不与空气、火源及人体接触,就不会发生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将轻易发生爆炸的设备用防爆墙围起来,一旦爆炸,破坏能量不至于波及到四周的人和设备。

此外,还有生产装置的公道布局、建筑物和设备保持一定安全间隔等其他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还会开发出新的更加先进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要在充分辨识危险性的基础上,具体选用。安全技术设施在投用过程中,必面加强维护保养,经常检验,确保性能良好,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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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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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那么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法律规定是什么?

生产安全事故由谁认定

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对应目前的体制,即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调查和认定生产安全事故。另外,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规定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比如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对电力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认定。

生产安全事故伤亡赔偿的法律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伤亡的人员身份包括事故单位从业人员及单位外的其他人员。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本单位人员伤亡的相关问题,是本文论述的核心。对于其他人员,应该依据侵权法等规定确定相关的权利义务,本文不再论述。

对单位人员的伤亡赔偿,《安全生产法》第53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该内容在2002年颁布时已经存在,为当时的第48条。2014年修正时调整为第53条,内容无变化。但是在国家层面,对于“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并无进一步的细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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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儿童交通安全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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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安全问题一直受到各方面广泛关注,包括交通安全、防火安全在内的安全问题已经得到了普遍重视。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案例1

10月1日,某县职技校学生李飞(男、17岁)和其弟东冶中学学生李某飞(男、15岁)无证骑乘一辆无牌五羊125型二轮摩托车行至城镇李会腰路段时与一辆大货车相撞,致二人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提示:案例中的李飞两兄弟的惨祸是由于自身违反了“年满18岁取得驾驶证方可在路上驾驶机动车辆”的规定而造成的。因此,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交通法规宣传教育,使他们学法、知法、守法,尽可能地避免车祸的发生。

案例2

10月23日早上6点多,深圳福田区皇岗路与北环大道交汇附近发生一起货车与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电单车相撞事故,电单车上两人当场死亡(一名35岁妇女,一名8岁男孩),还有一名12岁男孩重伤送医院抢救。

据了解,被撞女士姓支,另外两个男孩是她的儿子。兄弟二人都在福田同一家民办小学就读,当时支女士正送他们去赶乘学校校车。

据了解,她们家就住在几百米外的神彩苑小区。

一位目击者告诉记者,当时,支女士骑着一辆黑色电单车刚刚行驶到路口,被一辆正在拐弯的大货车撞倒,两个孩子还穿着校服。

〖案例2〗司机酒后驾驶超载校车

2月17日,广东东莞交警支队民警在樟木头镇赵林路口查获一辆粤SV2966号中型客车,司机在接受检查时躲躲闪闪。凭着职业敏感,民警觉得该司机肯定有问题,于是要求司机出示证件,司机打开窗户出示证件时,民警闻到一股酒气,当即要求司机下车接受酒精测试。经检查,该中型客车为某学校接送学生的车辆,核载19人,实载38人,超载100%,且司机思某属酒后驾驶。民警对司机依法作出严厉处罚,同时责令司机联系该校有关人员前来处理及派出车辆转运学生。

提示:超载和酒后驾车都是交通法规明令禁止的。学校要加强对校车的管理,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超载。

〖案例1〗司机大意花朵遭殃

7月安徽某县一名3岁幼儿,因为在高温下被司机遗忘在幼儿园校车内6小时导致昏迷,经抢救无效死亡。这起案例将人们的视线再次吸引到幼儿园、小学校车的交通安全问题上。

提示:校车司机一时疏忽大意,致使一个幼小的生命还未来得及享受多彩的生活就过早地夭折。痛定思痛,这起案例提醒幼儿园要加强对校车司机的教育和管理,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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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传销与直销的案例分析_传销的危害及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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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团结。传销的本质在于通过发展下线实现财务的非法转移与聚集,并未创造社会价值,这是传销与正常营销的本质区别。下面由小编为你就案例详细介绍传销与直销的相关法律知识。

传销的本质

传销销售对象则以自己为主,自己购买公司的产品,并把这种销售方式推广给下线,下线其实就主要以自己亲朋好友为发展对象,这种销售模式是损害销售员利益的,它不会给下线销售员带来任何报酬,相反还造成了损失,并且在销售给自己的过程中是学不到任何销售技术经验的,只有把产品推销给他人才需要技巧。所以这种方式根本不是一种正常的工作,而是一种害人害己、为少数顶级上线牟取暴利的骗术。

传销的内部管理是准军事化的管理,已经实现高度组织化暴力化,传销人员暴力抗法或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山西、北京等地相继发生了传销人员冲击公安机关。

传销与直销的实质区别是:直销是属于商业活动,属于营业范畴,而传销是金融活动,是诈骗。

直销的行业远景

远景:

中国加入WTO,国际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已全面导入,规范的直销必将成为中国市场经济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关于这一点,我们从国外多年的市场经济成熟状态可以看到,当前中国政府也正式遵循国际准则,承诺将于入世后三年内开放该领域的市场,而且已经在着手对该领域进行更加有效的立法准备。

可以说,直销就是未来社会发展的趋势,对此,记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中国直销市场的远景进行了深入的采访调查。

直销是一种正当的职业:

直销正式进入中国是1990年。第一个进入中国的是雅芳公司。

到了1993年时,直销公司从数量上讲已经比较多,直销公司的制度也更是五花八门。关于这个时期,中国的直销理论研究者们把它称为泛滥无序期。也就是在这个时期,“非法传销”欲演欲烈。随着媒体对打击非法传销的不断宣传,直销也被蒙上了一层暗淡的色彩,难以还原其本来面目。

其实,直销是一种正当的职业,最初产生于美国50年代,当时由于贫富差距太大,许多穷人没有改变现状的机会,美国哈佛大学的两个研究生发明了直销业,让穷人从事这种职业,让富人消费商品。很快,许多企业滞胀的产品有了销路,萧条的市场有了生机,同时,许多穷人改变了命运,加入到富人的行列中。这种崭新的营销方式很快盛行起来。

关于直销,世界直销协会的定义是这样闸述的:直销是指在固定零售店铺以外的地方(例如:个人住所、工作地点或其他场所),独立的营销人员以面对面的方式,通过讲解和示范方式将产品和服务直接介绍给消费者,进行消费品的行销。

我们知道,传统的商品流通形式是这样的:厂家—总代理—省代理—市代理—批发商—商店—消费者,这其中每个环节都需要管理费用,如:工人、工资、运输经费、厂房水电费,随着每一个环节的增加,产品的价格也越高,而且销售过程中还需要广告费,这些费用最后都由消费者承担,到达消费者手中时,一块钱成本的产品价格可能达到六、七块钱。这样,造成消费者或厂家的利益受损。象美国的百事可乐公司请郭富城做广告的所有费用,同时假货的出现,三角债问题也危害着企业的命运,而直销却省去了诸多不利因素。直销则把中间的流程缩短了,是由工厂—直销商—消费者,大家知道两点之间的最近距离是一条直线,产品由工厂直接送到消费者手中,省去了层层中间商,只剩下一个直销商。这样不但把产品的价格降低了,也使直销商获得了更大的销售利润,这对厂家、直销商、消费者都是有利的。

虽然,这种先进的营销方式好处多多,但很难马上被更多的人所认可。因为,认识新生事物需要一个过程,加之“非法传销”混水摸鱼,于是,许多人排斥直销,拒绝直销,把直销当做“非法传销”的孪生兄弟,说什么直销就是亲属骗亲属、朋友骗朋友,视直销为洪水猛兽。显然,这是极其错误的看法。如果一个人没有完全了解事物的实质,就妄自论断,不但伤害了别人,也把自己引入了误区,对人对已都不利。人们只要稍微留心了解一下,就会看到直销给社会带来的真正利益,知道从事直销工作是国家认可的一种正当职业。

我们都知道只有优质的产品、高质量的服务,才会赢得更大的经营群和消费群。通过销售产品可不断推荐新的人员从事直销业务扩大销售队伍,使工厂更盈利,能为国家多缴税,直销员也因此生活大有改变,顾客在家就能享用物美价廉的产品及优质的服务,直销不仅搞活了企业,为国家创造大量税收,为社会解决了大量的就业人员,从而改变了许许多多人的生活状况,并方便了消费者,大大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真可谓利国利民。有利于企业和个人发展经济的繁荣,社会的安定团结,减轻国家负担的良好职业。

【案例】

在陕西省渭南市工商局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对临渭区××宾馆会议室进行了检查,现场查获375人打着“日晖公司”分享会的名义正在从事传销活动,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查处,将查获的4名传销骨干分子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临渭区××宾馆在没有核实举行集会活动的人员及活动内容的情况下,收取1200元费用并为传销人员从事传销活动提供活动场所,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属于“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违法行为,渭南市工商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所得1200元、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4 、直销与传销的区别:

第一,在直销活动中,直销商和直销企业通常会以销售产品为导向,其整个销售过程始终将把产品销售给消费者放在第一位。而传销活动则不一样,传销商和传销企业在开展传销活动的过程中,通常会以销售投资机会和其他机会为导向,其在整个从业过程中,始终把"创业良机和致富良机的沟通和贩卖"放在第一位,与正当的直销活动完全不同的是,他们并不关注和推崇产品的销售。

第二,在直销活动中,直销商在获取从业资格时没有被要求交纳高额入门费,或购买与高额入门费价格等量的产品。而在传销活动中,传销商在获取从业资格时,一般会被要求交纳高额入门费或者购买与高额入门费等价的产品。

第三,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所销售的产品通常会有比较公正的价格体系,这种价格体系是经过物价部门专门批准的,其体现出销售过程中的公正性;而且其产品有正规的生产厂家和先进的生产设备及其工艺流程,在出厂被销售的过程中,生产厂家均为其配备了各种齐全的生产手续,有优秀的品质保证。而传销活动中,由于其从业人员本身所贩卖的就是一种投资行为,所以对于产品并不关注,他们所关注的是投资回报的比率问题和投资回报的速度问题,产品在传销过程中只是一个可流通的道具。

第四,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的主要收入来源有两个方面,一是直销从业人员自己销售产品所得到的销售佣金,这是直销从业人员的长期的根本收益,其收入的多少完全由直销从业人员的销售绩效来决定;二是企业根据直销从业人员的市场拓展情况和营销组织的建设情况所给予的管理奖金。而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其拓展营销组织(发展下线传销从业人员)时所收取的高额入门费,而不是来自于长期的产品销售所得到的正常佣金。

第五,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人员在其从业过程中通常会有岗前、岗中、岗后的系统培训,其内容包括产品培训、营销技术培训、客户服务培训、政策法律培训等等。在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虽然也有可能接受在直销活动中所推出的各种教育培训,但是它在形式上往往虚晃一枪,他们更推崇在从业过程中大规模的激励活动和分享活动,其内容比较单一,多为激励式的观念改变,其目的就是诱导听课者赶快买单从业或者加大从业力量。

第六,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和直销企业通常在其直销系统文化的建设中会坚决强调"按劳分配和勤劳致富"等原则,把直销活动当成一种正常的创造财富和分享财富的活动,其传播的是所有的收入均来自于自己的付出,主张在营销技术上精益求精。而在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和从事传销活动的企业通常在其传销系统文化的建设中会坚决强调"一劳永逸、一夜暴富"等价值观念和原则。

第七,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企业和直销从业人员最终的营销目标就是打造一批越来越多的忠诚客户群体,这些消费群体信任公司和公司的产品,愿意长期消费公司的产品,忠实于公司的品牌。而在传销活动中,从事传销活动的企业和传销从业人员的终极目标往往是"捞一票就走、迅速致富",因而他们采取的方式往往就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机会贩卖,他们并不强调产品的重复消费和发展、维护忠诚客户,不推广忠诚消费者的理念系统。

第八,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的工作在前期主要是开发消费客户并销售产品给这些客户,但随着消费客户越来越多,其工作重心便逐渐进行了转换:即由前期的开发消费客户逐渐转为了管理消费客户,并且在管理消费客户的过程中,及时准确地向各种消费客户提供各种消费资讯产品,售卖服务。而在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的工作自始至终不会有什么变化,即老是围绕着"寻找下线、拉取人头"模式发展下线组织的工作重心展开。

第九,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企业通常会要求本企业的直销从业人员了解国家关于直销问题的各种政策法规信息,并自觉遵守各种政策法规,合法缴纳各种税金,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税金。而在传销活动中,从事传销的企业,通常的做法则是,截断各种通往从业人员的政策信息流系统,不鼓励自己的从业人员过多了解各种政策法规信息,也不会反复强调其作为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企业和直销的从业人员通常会制定和执行良好的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制度。这种保护制度一般有3种途径:一是把品质优秀的产品和卓越的服务体系源源不断地提供给消费者;二是在消费者购买企业产品和消费企业产品的过程中,制定适度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执行无因退货制度;第三,针对由于企业原因给消费者造成的权益损害,企业制定了良好的赔偿制度,即一旦消费者权益受损,直销企业或直销从业人员必须采取各种形式对消费者进行补偿。而在传销活动中,由于从事传销的人员通常是以产品作为拉取人头、发展下线的一个道具,所以其交易一旦完成,就不允许退货,也往往伴随着各种各样的苛刻条件。在传销活动中企业基本上不按国际惯例设置正规的冷静期制度,即便是有所设置,在实际执行中也会衍生出各种各样的障碍体系出来。因此,在传销活动中,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基本上是极难得到维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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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获牌直销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服务网点核查备案日期

1雅芳(中国)有限公司 2006-07-24

2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 2006-12-31

3 宁波三生日用品有限公司 2007-02-06

4 宝健(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2007-03-15

5 新时代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7-03-15

6 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2007-04-11

7 金士力佳友(天津)有限公司2007-04-20

8南京中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7-04-23

9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2007-05-28

10 欧瑞莲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2007-06-27

11 广东康力医药有限公司 2007-06-29

12 康宝莱(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 2007-07-02

13 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2007-08-17

14 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 2007-08-24

15 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2007-09-03

16 北京罗麦药业有限公司 2007-10-26

17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 2007-11-05

18 美乐家(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2007-11-21

19 天津尚赫保健用品有限公司 2007-12-25

20 嘉康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2008-03-12

21 江苏安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08-11-13

22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11-25

23 克缇(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2009-02-06

24 江苏隆力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07-22

25 葆婴有限公司 2010-07-02

26绿之韵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10-09-15

27 天津天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2011-03-11

28 爱茉莉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 2011-07-11

29 湖南炎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011-10-10

30 厦门金日制药有限公司 2011-07-08

31 山东安然纳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12-07-11

看了传销与直销的案例分析还看:

传销的特性

传销的特性:主要体大多数消费者或投资者的最终权益得不到保障。下面我们把传销与正常营销逐一对照,供大家辨别。

消费行为与经营行为模糊,传销者用一些“伎俩套路”,前期给你宣传的是投资经营行为,后来你不知不觉成为了消费者;或者宣传的是消费行为,后来让你变成了投资者;甚至引用“消费资本化”之类令人模糊的概念,令你迷失在投资与消费之间,这样给你在法律上的维权带来很多困难(注:消费行为与投资经营行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适用法律分别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项目投资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投资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在《禁止传销条例》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比如:村级社区商店商品,就有五六个级别并且层层加利,这是正常销售。所以说,传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主要客体要件必须有二项:1.欺诈性(侵犯公民财产所有权);2.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与经济秩序。 >>>下一页更多精彩“传销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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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的明显特征:⑴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⑵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

直销的主要分类

狭义直销

所谓狭义直销就是产品生产商、制造商、进口商通过直销商(兼消费者)以面对面的方式将产品销售给消费者,含单层直销和多层直销。

单层直销有20%的直销公司使用。多层直销则有80%的直销公司在使用。单层次直销即介绍提成模式,例如保险公司、期货公司的经纪人都是无工资的,靠自己人际关系销售产品并获得提成,但开发的顾客没有成为销售人员,没形成层级结构,因此这是合法的

多层直销是根据公司的奖励制度,直销商(兼消费者)除了将公司的产品或服务销售给消费者之外,还可以吸收、辅导、培训消费者成为他的下级直销商,他则成为上线直销商,上级直销商可以根据下级直销商的人数、代数、业绩晋升阶级,并获得不同比例的奖金。(解释:直销员开发出的顾客又能成为销售人员,组成了一个层次网络,从而实现团队计酬)

直复营销

直复营销,这种模式也叫直效营销,产品生产商、制造商、进口商通过媒体(邮寄DM、电视购物频道、因特网)将产品或者咨询传递给消费者。直复营销中的“直”,是指不通过分销商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复”字是指企业与顾客之间的交互,顾客对企业营销努力有一个明确的回复(买与不买),企业对可统计到的明确的回复数据,由此对以往的营销效果作出评价。 >>>下一页更多精彩“直销的行业远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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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的解救方法

一、首先要冷静,不要冲动,不要一味地指责他(她),更不能粗暴地训斥。要学会理解,不是他(她)的错,错的是那些黑心的网头,他(她)渴望改变、追求财富的欲望没有错,错在他(她)选错了道路,被别人利用和欺骗了。所以我们要做的是把他(她)引导到正确的轨道上来。你要改变说话的方式,如果你没有把握说服对方的话,不要说太多,你说的越多,他(她)越反感,要学会和解,但是和解不等于认同。一味地指责只能让双方越来越对立,对事情的解决没有帮助,他(她)越对立,越有逆反心理,越不回头。更不能以分手或断绝关系相要挟,你这么做只能让他(她)的“信念”越坚定,因为他(她)没有退路了,“死”都要从那个“行业”“死”出去。所以我们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感情去拉,要多关心他(她),说出你的担心,提醒他(她)不要只顾埋头拉车,而不抬头看路,要多长几个心眼,骗子太多了,你们也是为他(她)好,害怕他(她)上当受骗;要以理服人,我们要摆事实,讲道理,戳穿传销美丽的谎言,让他(她)知道事实的真相。这个有一定的难度,可以求助反传销的专业人员来做,

二、其次要马上破坏他(她)的邀约市场,叫所有的亲朋好友不要去。很多朋友刚得到自己的亲朋好友在做传销的消息时,往往顾虑重重,家丑不可外扬,为了保住面子,不愿意说出去,这是极端错误的。你的沉默只会让更多的人上当受骗,因为你做传销的亲朋好友骗不到你,他(她)还可以去骗别的不知情的亲朋好友,这样的话只会让他(她)越陷越深。我们要马上通知所有的亲朋好友不要去,也不要给他(她)寄钱,破坏他(她)的邀约市场。这是一个狠招,犹如传销组织在邀约时所强调的“断其后路”,传销组织每人一天要交6元不等的生活费,还要买生活用品,交电话费等,所以他们一天的开支在10元以上,有的更多。如果他(她)把钱花光了,又骗不到人了(没有发展就没有工资),只有灰溜溜地离开了。

再其次,如果你做到以上两个方面以后,想及时把陷入传销的亲朋好友解救出来,还可以亲自去一趟,最好是父母出面好一些,因为传销痴迷者已经执迷不悟,他们是不会心甘情愿地回来的,带上他(她)的父母(父母中去一个就行,但要有力度的人)去,可以强制带回来。去之前首先要取得他(她)的信任,不要引起他(她)的怀疑,就说去看他(她),也不要说去了几个人,就说一个人去,如果你说去的人多了,会引起他们的怀疑,有可能你到达目的地后传销组织不会让他(她)来接你们。去之前不要告诉他(她)你具体到站的时间,只说要过去。因为这样能给你们一行争取更多的时间,下车后可以马上联系火车站派出所的民警或者工商局,寻求他们的帮助,在你的亲朋好友执迷不悟时,警察或工商局的同志可以帮助劝说,让他先回老家,再请反传销专业老师把他彻底劝醒悟。

三、当一切联系好后,你可给他(她)打电话,告知你到火车站的消息,叫他(她)来接你。当然为了保证解救成功,你可先买好返程的火车票,在火车开动前两三个小时给他(她)打电话接人,以准备在说服不了的情况下,及时强制性把他(她)带上车,避免时间拖的越长越对你的解救不利。当他(她)来接你时,一个人站在出站口等,其余的人躲起来,不然他们发现你去的人太多而不接你们。传销组织来接人时一般是两个人,除了推荐人,还有一个“带朋友”的,两个人好对付,你们可以马上把他们带到派出所或者工商局里,让警察和工商人员说服教育,也可提前和反传销的志愿人员联系好,在电话里帮助说服他(她)。

当然我们在解救时,有可能不是一帆风顺,会遇到各种突发情况,在遇到这些情况的时候,一是要冷静,设法及时和反传销专业人员取得联系,向他们请教;二是我们要想方设法取得更多的帮助,警察、工商、的士司机,甚至路人,这些都是可以给你提供帮助的力量。在危急关头,特别是在遭到传销组织大量人员“围追堵截”,不让你们带走亲人和朋友,或者你的亲朋好友执迷不悟不愿意离开的时候,我们要把事情闹大,报警、高声向路人求助,主动寻求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我们要相信,邪不压正,正义始终在我们这边,如果我们的声音高过他们,他们做的就是一个见不得人的东西,自然就会做贼心虚,悄悄溜走。

在你们强制带走的过程中,也许你痴迷于传销的亲人或朋友会极力反抗,因为他(她)会认为你是他(她)“成功”路上的绊脚石,是在破坏他(她)的好事,是在挡他(她)的财路。

后者话:

随着相关法律的出现,使人看到了一丝希望。但使用凶刀伤人心者每天都倍数增加。卖凶刀者怎么处理,凶刀伤人者怎么处理,提供原材料者怎么处理,制造人怎么处理…但这变相使用的体系伤害是人的心灵,心灵的伤害,这又是最难最不想提的地方。变相有用的直销体系不停的复制更新美化,更像无法让人玩完和舍弃的游戏一样。扭曲着更多人的原本心灵。希望变相体系参与者在亲友的劝说下早点醒悟,游戏并不是像你想的那样公平和有出路。

美国同样打击各种传销诈骗犯罪,美国是直销的发源地,但美国却没有全国性的专门直销法律;他们的直销公司主要受两种法规约束,一是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法规;二是美国各州的直销法律。看美国各州的法律很有意思,他们主要都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是反金字塔法,第二是都有冷静法。而且各州的冷静法与联邦贸易委员会的冷静法规相似,基本内容都是消费者有权在3天之内退货而不受任何补偿性罚款。没有什么禁止传销的法律,但美国人却难以见到中国式的传销;这就是真实的美国。

然而,直销在中国大陆经历了三个阶段:也销售产品为导向,雅芳90进入中国广州,主要也推销产品。第一阶段运作非常混乱,国家工商部门为了规范直销市场运行,要求所有直销公司只能也合同+店面+人员推广的模式推广直销公司产品。中国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后,国际上要求中国必须开放直销,2005年,国家出台《直销管理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先后为各家直销公司颁发直销牌照,如雅芳、安利、玫琳凯、中国的隆力奇、新时代、罗麦、三生等。

律师分析传销与直销的区别

近些年来,渭南地区的传销案件不断发生,同时渭南地区的安利、康宝莱等直销公司也在不断增加。到底那种形式是传销?哪些公司是直销,让普通消费者雾里看花,水中望月,分不清直销与传销有啥区别。随着《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的颁布实施,消费者该如何辨别直销和传销呢? 下面杜凯律师将其归纳总结如下:

传销的危害性

传销的危害性: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引发社会刑事案件上升、家破人亡等社会骚乱。传销的本质在于通过发展下线实现财务的非法转移与聚集,并未创造社会价值,这是它与正常营销的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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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什么是直销

直销:销售人员以面对面的说明方式而不是固定店铺经营的方式,把产品或服务直接销售或推广给最终消费者,并计算提取报酬的一种营销方式。不同的公司,这些直接销售人员被称为销售商、销售代表、顾问或其他头衔,他们主要通过上门展示产品、开办活动或者是一对一销售的方式来推销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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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安全知识及案例分析

全文共 3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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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知识技能的培养和提升,对人们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安全知识及案例分析,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安全知识及案例分析

一、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范围与原则

(一)安全生产方针

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从“安全第一”发展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再到现在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产生和发展过程。

“安全第一”体现了以人为本的重要思想,把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是目前国家迅猛发展的主旋律。预防为主,就是要在事前做好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依靠科技进步,加强安全科学管理,搞好科学预测与分析工作;把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基础。要做到安全第一,首先要搞好预防措施.预防工作做好了,就可以保证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第一,这是经实践证明的。“综合治理”是一种新的安全管理模式,它是保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体现了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思想。主要体现了:

1、坚持以人为本。把安全生产作为经济工作中的首要任务来抓,消除 “安全为了生产”等片面思想、错误观点。

2、安全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不允许以生命为代价来换取经济的发展。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把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从事故的源头来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4、要依法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二)安全管理范围

1、安全技术:侧重于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预防伤亡事故。

2、劳动保护:侧重于政策、规程、条例、制度。

3、工业卫生:侧重于高温、粉尘、振动、噪声、毒物防护医疗保健措施。

(三)安全生产方针体现了下列主要原则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五同时”原则)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即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各级领导或管理者以及全体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抓生产的同时抓好安全工作。这里的生产过程包括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价等五个环节,也就是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原则。

2、安全具有否决权原则

“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充分体现了“安全第一”的方针。安全生产工作是衡量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对各项指标的考核,对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时,首先应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安全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四)安全生产要坚持的六项基本原则

1、法制原则

依法施工,依法做好环境保护、交通管理、征地拆迁等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低降低安全风险,提高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2、管生产同时管安全的原则

安全寓于生产之中,并对生产发挥促进与保证作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管理责任的落实体现了管生产同时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对生产安全负责。

3、坚持目标管理原则

安全管理的内容是对生产的人、物、环境因素状态的管理,有效地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达到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目的。没有目标就无法评价对危害控制的有效程度。因此,安全生产应坚持目标管理原则。

4、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从安全管理的性质上来讲,就是针对生产的特点,采取措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因素的产生、发展和扩大,把可能的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这正是预防为主原则的体现。

5、坚持全面动态管理的原则

全面动态管理,就是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管理。生产不是一个人或者少数人的事情,安全管理涉及生产活动的各个环节,也受到各种外界环境的影响。因此,安全生产活动中必须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全面动态管理。

6、坚持持续改进的原则

最佳安全技术措施、最佳安全成本不是一个项目、一个环节就可以确定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对企业来说,寻求最佳的投入点、投入量和投入方式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改进的过程。企业施工管理本身也就是一种动态管理,需要不断地探索和总结管理控制的方法和经验,通过持续的改进来不断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五)五种关系

1、安全与危险并存:对立的依存关系,因为有危险才要进行安全管理。

2、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安全是生产的客观要求。

3、安全与质量并存:质量保证安全工作,安全概念也内涵着质量。安全第一,是从保护生产的角度提出来的。质量第一是从关心产品成果的角度而强调的。安全为质量服务,质量需要安全保护。

4、安全与速度互保:速度以安全做保障,安全就是速度。

5、安全与效益兼顾:投入要适度,既保安全又经济合理。

二、安全生产的形势不容乐观

1、有关安全事故的情况

全球伤亡事故发生频率每天约69万起,每小时约2.9万起,每分钟约480起。每天意外事故死亡人数约1万人。

我国也不例外每年因意外事故死亡50多万人,其中1/3为青少年。

劳动者工伤死亡每年约为1.7~3万人。非矿山工伤死亡约为0.7~1.0万人/年,其中建筑业工伤死亡2000余人/年。矿山工伤死亡约为1.0~1.5万人/年,其中煤矿工伤死亡约1万人/年。

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从1991年的5.3万人,到2004年超过10万,居世界第一位。据有关专家预测,这种增长势头可能在未来10年间还会再翻一番,达到20万人。如果从死亡率来看,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致死率比工业发达国家高出10倍。

我国每万辆车每年的死亡人数是法国的5.8倍,是美国的8.6倍,是澳大利亚和瑞典的10倍,是日本的17.7倍。我国汽车保有量约占世界汽车保有量的不足3%,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世界的15.6%。

每天约有300人死于车祸。至2002年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7178万辆。我国2002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7.3万起,死亡109381人,伤残56.2万人,平均每万辆机动车(其中摩托车占我国机动车总量的70%)年死亡人数为15.24人,直接经济损失达33.2亿元。在我国,平均每4.8分钟有1人死于车祸,每0.9分钟有1人在车祸中伤残。或者说,我国平均每天有299.6人死于道路交通事故,相当于每天坠毁1架满载乘客的波音777-200型飞机。

事故的发生一天也没有停止过。人们害怕疾病,害怕战争,但事故同样让我们心惊胆战,让我们失去健康,失去生命,失去财富,失去物质基础。事故是除战争、瘟疫以外的人类大敌。

全国一年的事故损失,相当于1000多万个职工一年的辛勤劳动化为乌有,相当于近亿农民一年颗粒无收。

浙江省的情况也大致相同安全事故与产值呈正比例的上升,2007年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中共发生安全事故62起,死亡66人;与2006年相比,事故起数增加了1起,上升1.6%;死亡人数同期持平。其中,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4人,同期相比,较大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人,上升33.3%。浙江省是建设大省,从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到工地现场,从建设单位到施工企业、监理公司以及租赁公司、建筑设备生产厂家等,都必须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高度来分析原因。既是建设大省在安全生产方面也应走在全国前列。

2、事故原因的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方面,一些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和一些企业没有真正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没有按照要求将安全工作纳入发展规划和重要议程。

(2)企业管理方面,部分施工企业甚至一些高资质的施工企业,管理方式粗放,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安全投入欠债严重。

(3)政府监管方面,部分政府主管部门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监管力度与日益增大的工程建设规模不相适应,监管效能出现层层衰减问题。

(4)责任主体安全履责方面,一些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对自身应负的安全职责不清,未起到应有的安全管理和监理作用。

(5)建筑市场环境方面,不合理低价中标、不依法履行建设程序、违法分包、转包、资质挂靠等现象依然比较普遍。

(6)建筑业行业劳动者素质方面,我国建筑行业一线作业人员以农民工为主,他们的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基本操作技能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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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电梯事故频现 分享正确乘电梯方法教你如何安全坐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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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内有关电梯事故不断发生,人们已经开始惧怕这“吃人”的电梯。但是作为现代化生活的一部分,电梯已成为公共场所必备设备。那么我们在生活中该如何正确乘坐手扶电梯呢?下面笔者为大家分享安全乘电梯的方法,实乃出行必备生活常识,别错过哦!

正确乘电梯方法

1、安全乘坐手扶电梯,双脚站在一个台阶上,手扶紧,不要倚靠。

2、安全乘坐手扶电梯,了解扶梯乘坐安全须知。

3、安全乘坐手扶电梯,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4、安全乘坐手扶电梯,出现拥挤摔倒要注意正确保护自己。

5、安全乘坐手扶电梯,出现紧急情况要按紧急制动按钮。

6、安全乘坐手扶电梯。

7、安全乘坐手扶电梯,不要让孩子单独乘坐电梯。

8、安全乘坐手扶电梯,乘坐过程中要双脚并拢。

更多乘电梯问题安全常识,尽在本安全网站公共场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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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农产品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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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方面正面临着高关注度,农产品安全对我们的健康有重大影响。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仅供大家参考!

农产品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1、种植业农产品安全生产中,如何进行产地选择?

要种植出安全的农产品,产地要选择生态条件良好、远离污染源并具有可持续生产能力的农业生产区域。产地最好集中连片,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产地区域范围明确,产品相对稳定。绿色无公害农田要与常规生产的农田保持百米以上的距离。产地区域范围内、灌溉水上游、产地上风向,均没有对于产地构成威胁的污染源,尽量避开公路主干线。

有下列情况之一,则不能作为食用农产品种植业的生产基地:

(1)产地周围及产区内有工矿企业、医院等污染源单位。

(2)产地为农作物病虫害的高发区。

(3)产地水源和排灌条件不具备,土质不符合条件并无法改造的地区。

(4)通过对产地环境质量指标进行检测评价,综合污染指数不达标的。

(5)土壤或水源中有害矿物质含量过高的。

2、选购农业生产资料注意什么?

目前,我国对农药、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经营销售实行经营许可审批制度。在选购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农资供应商必须持有所经销产品的经营许可证,否则属于非法经营。

(2)销售的作物种子必须经过审定或省级农业部门的认定(核对该品种的审定和认定的编号)。进口的或跨区域的种子应附有检疫合格证。

(3)农药和化肥必须具备产品登记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标准证(亦叫“三证”齐全)。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才算是合法标准的产品。

3、如何选择和处理种子?

不仅要根据栽培区的生态条件选择高产优质的品种,还要根据病虫发生情况尽量选用抗病虫的品种。首先要参考种子质量说明,再实地考察该品种的栽培表现,并进行试验总结,不断地提高抗病虫品种的应用水平。

种子常带有病虫,因此要对种子进行消毒处理,既有利于种子保存,又能保护幼苗。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风选、比重法筛选、药物消毒、拌种处理、种丸的制作使用。

将用于拌种的杀虫、杀菌剂、肥料和生长调节剂,与填料、黏合剂混合在一起,把种子包裹起来,制成种丸。这一技术,不仅提高种子的利用率,提高种苗的质量,还非常有利于机械化的操作,值得推广。

4、如何科学合理使用农药?

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则 严格禁止剧毒、高毒、高残留或具有三致性(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农药在无公害农产品上使用。

根据作物种类不同、安全程度要求不同,对某些农药的使用范围进行进一步的限制,如臭氧菊酯、三氯杀螨醇,因为欧盟对进口茶叶标准的提高而限制或禁止使用。

(2)遵循农药安全间隔期 安全间隔期时指最后一次施药至收获、使用作物前的时间,也就是自喷药后到残留量降至最大允许残留量时所需的时间。

(3)安全防护措施 施用农药的人员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施药人员中毒。废弃和过期的农药剩余的药液和施药器械的清洗液、空容器等,应集中安全处理。

(4)减少用药 通过耕作措施,能消灭部分病虫,造成不利于病虫发生的条件,同时提高作物抗病虫的能力。如进行田园清洁,处理病残体,减少病虫的来源;合理密植,增加田间的通风透光,及时排除渍水,降低田间的湿度;科学配方施肥,使农作物健壮生长,提高其抗病虫能力。

5、农作物采收与加工过程中要注意什么?

在采收过程中应当做到:

(1)配备专用的采收机械、器具,并保持它们的清洁、无污染。

(2)保持采后处理区的清洁卫生。

(3)清洗用水应满足相关的要求。

(4)农产品采后处理使用的化学物品包括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和润滑剂等,要按照说明书使用,做到正确标记、安全贮存。

采后处理过程中使用的采后化学品应是相关部门许可使用的产品,不允许使用以产品销售为目的国家禁用的采后化学品。

(5)质量控制。种植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

6、种植产品包装与运输中,如何保障质量安全?

应采用适宜的包装方式,避免农产品在贮存过程中受到破坏及污染。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禁止使用化肥或农药袋来转运粮食。

在运输过程中,应保持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保持包装的完整性;不应与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车辆应具有较好的抗震、通风等性能。

7、畜禽产品安全生产中,如何进行场地选择?

畜禽洋装插队地点应该选择地势较高、平坦干燥、排水良好和背风向阳的地方。要注意通风流畅、采光性强,交通、水电便利并远离污染源。平原地区,场址应选择在比周围地段稍高的地方;山区应选在稍平的缓坡地建设畜禽养殖场。

畜禽养殖场应保证水源水量充足,取用方便。畜禽引用水水质应符合农业部制订的《无公害食品畜禽引用水水质》标准。畜禽养殖场投产后,每年应检测水源水质两次,并定期清洗消毒供水系统。

畜禽养殖场选址一定要远离化工厂、工业污染区、矿区等;大、中型畜禽养殖场必须要远离村镇、居民点,家禽舍应在居民区下风向,一般应远离居民区2~5公里以上。空气清洁、无污染,环境安静,无噪音干扰或干扰较轻。

畜禽养殖场应建于历史上没有发生过重大动物疫病疫情的地区,离城市或集镇不少于15公里,与其他畜禽养殖场距离最好不少于20公里。新建畜禽养殖场不得在原有旧畜禽养殖场上建场或扩建,不得位于畜禽类屠宰厂、畜禽产品加工厂、兽药站、畜禽产品交易市场等的下风向。

8、畜禽安全饲养管理中,对工作人员有什么要求?

畜禽养殖场员工应身体健康,持健康证上岗。应有饲养、防疫经验。出现畜禽生病等异常情况,能够正确处理。

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要更衣、消毒或洗澡,工作期间不得串岗。非工作人员一般不得进入场区,确需进入的,要按规定严格更衣、消毒。

9、畜禽安全饲养管理中,对饲料有什么要求?

一是饲料原料和产品应无发霉、变质、结块,无异味、异臭,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添加剂预混料、液体饲料色泽应均匀一致。所有饲料都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饲料卫生标准》中有毒有害物质最高限量的要求。

二是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一般性饲料添加剂应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味、嗅、形态特征。应选用我国农业部发布的《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收录的产品以及农业部批准的新饲料添加剂产品。

三是药物性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严格执行农业部发布的《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选择规定的用量、休药期。杜绝使用国家规定的违禁药品。药物饲料添加剂有休药期规定的,处在休药期内的畜禽生产出的肉(包括副产品)、蛋、奶都不得供人食用。

四是一定要从国家管理部门正式批准的饲料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中选择和购买饲料产品。

五是要购买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还应检查其有无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饲料标签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同时还要索取购买发票和保留适量的饲料样品。

农产品安全生产意义

农产品安全生产直接关系人类的健康和安全。农产品安全生产是食品安全的前提和保障。在农业生产中,农药、兽药、化肥、饲料、添加剂、激素和抗生素等农业化学投入品的使用是保证农业丰收和农产品优质的重要手段。但是,片面地追求产量,不科学地使用农药等农业化学投入品,就会严重污染食物,在威胁人类健康的同时还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因食用农药残留超标食物、含“瘦肉精”的猪肉而引起食物中毒的事故时有发生。

农产品安全生产是提升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力的根本措施。农产品的进出口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方法

1、基地选择:选择无污染史、无农药残留、周边环境好、上风头无“三废” 污染源、有井灌条件且耕层肥沃的地块作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田。选择无污染的生态环境,基地大气、水体、土壤中的有害物质低于国家允许标准。

2、品种选择:在兼顾高产、优质优良性状的同时,要注意能效及抗性强品种优势的选择,以增强抗病虫和抗逆的能力,发挥品种的作用。

3、肥料的选择:选择的肥料主要有有机肥,系指农家肥料,包括堆肥、厩肥、沼气肥、绿肥、作物秸秆等,含有大量的生物物质、动植物残体、排泄物、生物废弃物等物质。微生物肥料,用特定微生物菌种培养生产的具有活性的微生物制剂。微生物肥料主要有根瘤菌肥料、固氮菌肥料、磷细菌肥料、硅酸盐细菌肥料和复合菌肥料。无毒、无害、不污染环境,并且通过微生物的生命活动增加植物营养促进植物生长。叶面肥,以Cu、Fe、Mn、Zn、B、Mo等微量元素配制的微量元素肥料,或用天然有机物提取液配制腐殖酸、藻酸、氨基酸、维生素、糖及其他营养元素制成的植物生长辅助物质肥料。在保护地棚室生产中可推广使用二氧化碳肥。

4、灌溉用水选择: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用的灌溉水必须用清洁的地下水或无污染的自然水,杜绝污水灌溉,避免形成水污染、土壤污染、作物污染,采用喷灌和滴灌减少用水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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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

全文共 1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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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整个安全生产立法和执法,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集中体现安全生产法的本质,调整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关系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我国安全生产法的出发点和依据,对各项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和全部安全生产法律规范起指导和统帅作用,它可以弥补法律漏洞、修正法律矛盾。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应当以宪法为依据,以安全生产法的宗旨为依据,并根据我国多年来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教训确定。安全生产法应有如下基本原则。

1.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总结。预防为主,就是把预防、遏制事故的发生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企业应安全投入在先,建立长效的安全措施和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消除隐患,并注重职工安全意识的培养;政府应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注重安全生产的事前把关,事中监督,经常监督;社会也应普遍树立安全意识。

1.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以人为本,安全第2

我国《宪法》第42条明确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这一规定充分体现出国家重视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宪法》的这一规定,是确定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基本原则的依据。

以人为本,就是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以人为中心,尊重人的生命,维护人的尊严,尊重和保护人权。安全生产法强调以人为本的原则,就是要使安全生产的管理、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实施,始终围绕着人民群众的生命权和健康权的保护来进行,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以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安全第一,就是把实现安全生产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安全生产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不能片面强调效率,而忽视生产安全。实行市场经济以来,由于利益的驱动,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始终存在,招商引资,大力发展经济,而缺乏安全生产的投入;企业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淡薄,甚至草菅人命。事故的频发,生命的丧失,血淋淋的事实教育着人们:忽视安全生产付出的代价更大,会抵消经济发展的成果。因此在生产经营领域必须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

3.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

安全生产不仅是企业生产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国家作为社会利益的总代表,必须运用国家权力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问题进行强有力的监督,任何社会力量都无法与国家力量相比拟,因此国家必须承担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同时国家监督应与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安全生产问题的复杂性,其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联系的密切性,使其仅依靠国家监督是不够的,国家监督应与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发挥政府其他主管部门的监督作用,发挥工会组织的监督作用,发挥公民个人的监督作用,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使违法者不仅受法律制裁,还受到社会的谴责,从而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和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局势的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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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安全用电基本知识——防止人身触电事故与触电急救

全文共 20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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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全用电教育,养成良好用电习惯,严格履行制度,做好监督检查才能有效杜绝用电事故的发生。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安全用电基本知识,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安全用电基本知识——触电现场急救方法

触电事故往往是在一瞬间发生的,情况危急,不得有半点迟疑,时间就是生命。

人体触电后,有的虽然心跳、呼吸停止了,但可能属于濒死或临床死亡。如果抢救正确及时,一般还是可能救活的。触电者的生命能否获救,其关键在于能否迅速脱离电源和进行正确的紧急救护。

1、脱离电源

当人发生触电后,首先要使触电者脱离电源,这是对触电者进行急救的关键。但在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急救人员不准用手直接拉触电者,以防急救人员触电。为了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急救人员应根据现场条件果断地采取适当的方法和措施。脱离电源的方法和措施一般有以下几种。

(1)低压触电脱离电源

①在低压触电附近有电源开关或插头,应立即将开关拉开或插头拔脱,以切断电源。

②如电源开关离触电地点较远,可用绝缘工具将电线切断,但必须切断电源侧电线,并应防止被切断的电线误触他人。

③当带电低压导线落在触电者身上,可能绝缘物体将导线移开,使触电脱离电源。但不允许用任何金属棒或潮湿的物体去移动导线,以防急救者触电。

④若触电者的衣服是干燥的,急救者可用随身干燥衣服、干围巾等将自己的手严格包裹,然后用包裹的手拉触电者干燥衣服,或用急救者的干燥衣物结在一起,拖拉触电者,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⑤若触电者离地距离较大,应防止切断电源后触电者从高处摔下造成外伤。

(2)高压触电脱离电源

当发生高压触电,应迅速切断电源开关。如无法切断电源开关,应使用适合该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急救者在抢救时,应对该电压等级保护一定的安全距离,以保证急救者的人身安全。

(3)架空线路触电脱离电源

当有人在架空线路上触电时,应迅速拉开关,或用电话告知当地供电部门停电。如不能立即切断电源,可采用抛掷短路的方法使电源侧开关跳闸。在抛掷短路线时,应防止电弧灼伤或断线危及人身安全。杆上触电者脱离电源后,用绳索将触电者送至地面。

2、现场急救处理

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急救者应根据触电者的不同生理反应进行现场急救处理。

(1)触电者神志清醒,但感乏力、心慌、呼吸促迫、面色苍白。此时应将触电者躺平就地安静休息,不要让触电者走动,以减轻心脏负担,并应严密观察呼吸和脉博的变化。若发现触电者脉博过快或过慢应立即请医务人员检查治疗。

(2)触电者神志不清,有心跳,但呼吸停止或极微弱的呼吸时,应及时用爷头抬颏法使气道开放,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如不及时进行人工呼吸,将由于缺氧过久从而引起心跳停止。

(3)触电者神志丧失、心跳停止、但有微弱的呼吸时,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急救。不能认为尚有极微弱的呼吸就只有做胸外按压,因为这种微弱的呼吸是起不到气体交换作用。

(4)触电者心跳、呼吸均停止时,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急救,在搬移或送往医院途中仍应按心肺复苏规定进行急救。

(5)触电者心跳、呼吸均停,并伴有其它伤害时,应迅速进行心肺复苏急救,然后再处理外伤。对伴有颈椎骨折的触电者,在开放气道时,不应使头部后仰,以免高位截瘫,因此应用托颌法。

(6)当人遭受雷击时,由于雷电流将使心脏除极,脑部产生一过性代谢静止和中枢性无呼吸。因此受雷击者心跳、呼吸均停止时,应进行心肺复苏急救,否则将发生缺氧性心跳停止而死亡。不能因为雷击者的瞳孔已放大,而不坚持用心复苏进行急救。

安全用电基本知识——防止人身触电的技术措施

当电气设备的外壳因绝缘损坏而带电时,并无带电象征,人们不会对触电危险有什么预感,这时往往容易发生触电事故。但是只要掌握了电的规律并采取相应措施,很多触电事故还是可以避免的。

1、保护接地

保护接地是为了防止电气设备绝缘损坏时人体遭受触电危险,而在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或构架等与接地体之间所作的良好的连接。保护接地适用于中性点不接地的低电网中。采用保护接地,仅能减轻触电的危险程度,但不能完全保证人身安全。

2、保护接零

为防止人身因电气设备绝缘损坏而遭受触电,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与电网的零线(变压器中性点)相连接,称为保护接零。保护接零适用于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系统中。

对于采用保护接零系统要求:

①零线上不能装熔断器和断路器,以防止零线回路断开时,零线出现相电压而引起的触电事故;

②在同一低压电网中,不允许将一部分电气设备采用保护接地,而另一部分电气设备采用保护接零;

③在接三眼插座时,不准将插座上接电源零线的孔同接地线的孔串接。正确的接法是接电源零线的孔同接地的孔分别用导线接到零线上;

④除中性点必须良好接地外,还必须将零线重复接地。

3、工作接地

将电力系统中某一点直接或经特殊设备与地作金属连接,称为工作接地。工作接地可降低人体的接触电压、迅速切断电源、降低电气设备和输电线路的绝缘水平、满足电气设备运行中的特殊需要。

4、漏电保护器

它的作用就是防止电气设备和线路等漏电引起人身触电事故,也可用来防止由于设备漏电引起的火灾事故以及用来监视或切除一相接地故障,并且在设备漏电、外壳呈现危险的对地电压时自动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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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冬季交通安全事故案例

全文共 1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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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是公平的也是吝啬的,他只赐予每个人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珍惜。生活中交通安全与我们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它就像我们的朋友。日日夜夜都守在我们的身边,教育我们,劝戒我们。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雨天驾驶,高速公路两车侧滑失控

8月,某高速公路河北段发生一起两车侧滑事故,一辆解放车发生侧滑,驾驶人努力控制车辆,无奈最终还是冲出右侧隔离带。后方欧曼半挂水泥罐车同样“漂移”,冲向中央隔离带后,折头撞向右侧隔离带。

事故分析:这起事故中,从制动痕迹看,两辆挂车都出现挂车失控,轮胎抱死侧滑现象。当日天暴雨,车辆失控路段有积水,但路面没有结冰。在积水路面,驾驶人的事故预防意识与措施不够,认为车辆失控的可能性不大。

针对总质量超过16吨的半挂车辆,国家强制要求安装ABS防抱死系统,道理大家都明白,但实际应用不乐观。在这里,我们无法确定事故中车辆的技术性能,但车轮抱死,无论是技术何等高超的驾驶人,都力不从心。因此,减速慢行,检查车辆,保证可靠的ABS系统正常工作。

大雾天气,收费站酿惨剧

12月,在某收费站,正遇大雾天气。前面一辆小轿车正等待缴费,后面来的一辆大货车没看清前面的轿车,直接追了小轿车的尾部,造成一人死亡,四人受伤的惨剧。

事故分析:大雾天气是恶劣气候行车中的三大杀手之一。通常季节交替的月份,起雾现象的情况比较普遍。驾驶人要特别注意,特殊的地理条件,上下坡道底部往往是小范围雾区集中地。冬季伴随着“暗冰”,雨雪天气更是事故频发。保持安全距离,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拥堵时,后方没有车辆尾随时,尽可能打开车辆所有后部警示灯,人员离开车辆,尽量向路边前方转移。

另外,私自改装的氙气大灯,由于色温和照明光源的原因,在雾天作用不明显。这也是为何一些国家只允许改装近光灯,并且附加严格的使用规定。应对雨雾天气,只有保持安全距离,低速慢行,别无他法。

操作不当 两车相撞

11月23日22时许,市区新市东街与颐翠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当时,秦某方驾驶悍霸牌小型越野客车,沿新市东街由西向南行驶,右拐向颐翠路时,因雪天路滑,操作不当,与沿颐翠路由南向北直线行驶的李某社驾驶的三菱牌小型轿车相撞。这次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李某社受伤。

在这起事故中,秦某方的违法行为是非常明显的。一、秦某方驾驶机动车,在雪天出行时,未对车辆采取防护措施,如安装防滑链等;二、在结冰路口夜间行驶,没有降低行驶速度;三、遇紧急情况时,操作不当。因此,交警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为:秦某方承担全部责任。

作出这个认定是有法律依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交警建议:雪天路面湿滑、结冰,市民应尽量减少驾车出行频率,即使出行也尽量避开坡桥路段;行车时,应减速慢行,保持车距,避免急停、急行、急转“三急”情况;不争道抢行,不随意变道。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尽快协商,撤离现场,如双方有争议,应第一时间报警,将道路交通影响降到最小。

路面湿滑,四人顷刻丧命

1月24日8时许,沁水境内坪曲线发生了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当时,河北省邯郸市的刘某付驾驶一辆东风牌重型普通货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坪曲线沁水县境内108km+300m路段转弯时,驶入对方车道,与相对方向行驶的一辆东风牌小型普通客车相撞,因为路面湿滑和车辆的惯性,重型货车又撞向了公路北侧的警示墩。在这起事故中,小型普通客车里有6个人,其中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另2人受伤,车辆不同程度损坏。

交警现场勘查的情况为:事故现场位于坪曲线沁水县境内弯道路段,属于省道山区二级公路,道路呈东西走向,道路宽为920cm,道路中心为黄色实线,路面铺装材料为沥青,事故发生时路面潮湿,事故路段为弯道(弯道半径为94.1m),北侧为空地,南侧为山体,现场向东142m、向西120m处有急弯标志,该路段大车限速50km/h,小车限速60km/h,视线不良。

交警分析,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有三个:一是刘某付驾驶机动车在划有中心实线的转弯路段,越过中心实线,占用了对方的车道;二是行驶过程中超过了50km/h的限速标准;三是视线不良、路面潮湿。

交警建议:从交警的本职工作讲,要加大对雨雪天气的路面巡查力度,强化对驾驶人交通安全驾驶宣传教育力度。希望驾驶员在雨、雪路段和转弯、视线不良路段行车时,要减速慢行,不违章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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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安全知识经验分析案例

全文共 4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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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是任何生产生活的第一要素,大学校园作为一个人员密集的场所,安全类知识的宣传就显得尤为重要。大学中安全事故频繁发生这一现实,值得我们深入反思:大学生真的了解安全知识吗?本文从安全知识掌握、安全问题产生缘由、安全问题处理三方面,深入调查大学生对安全知识的掌握现状,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安全知识经验分析案例1

1.情景描述

某生产经营单位从事汽车板材和制动总成等产品的生产制造和配套工作,企业厂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7人,科研生产总指挥、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系统5人。厂部有办公室、党务人员办公室、宣教科、计划科、技术科、生产调度科、营销课、行政科等8个科室。有1个产品开发研究所、7个生产性车间、1个动力车间、1个后勤食堂。

冲压车间:配置有36台吨位不等的冲压机床,主要进行汽车制动总成等产品的冲压生产工作。车间配有2台地面操作的3T行吊、1台3T轮式叉车、1台运输材料和工件的场内机动车辆,配有行吊车操作员4人,叉车驾驶操作员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2人。

钣金车间:配置有钣金数控冲床、板剪机、折弯机等机械26台。承担汽车制造板材的加工生产制造等工作。车间配有1台3T轮式叉车、1台运输材料和工件的场内机动车辆、配有叉车驾驶操作员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2人。

铸造车间:配置有铸铁、铸铝、压铸机等设施和机械,承担工厂产品的铸造生产工作。车间配有2台地面操作的3T行吊、1台运输材料和铸件的场内机动车辆,配有行吊车操作员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2人。

焊接车间:配置有二氧化碳保护焊、电焊机等20台套,承担工厂产品的焊接生产工作。车间配有1台3T轮式叉车、1台运输材料和工件的场内机动车辆、配有叉车驾驶操作员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2人。

机械加工车间:配置有数控机床、普通机床等60余台,承担产品和工件的机械加工生产任务。车间配有1台运输材料和工件的场内机动车辆、配有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2人。 电镀车间:设置1个金属电镀工房、1个电泳工房、承担产品的表面电镀防护和电泳漆防护等工作。设置与生产配套的的空气压缩机1台、烘干箱2台。

装配车间:负责汽车制动产品的总装、调试、装箱。

动力车间:负责全厂生产经营和生活用的水、暖、电的动力保障工作。

后勤食堂:主要负责员工的用餐管理和服务。

企业有员工720余名,其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5人。企业针对自身生产经营活动实际特点,根据安全生产法律和标准,落实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建立、健全了各层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有效的开展和实施了各层面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2.案例说明

本案例包含或涉及下列内容:

(1)企业内外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分类与涉及范围(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电工、厂内机动车、焊工、锅炉、吊车工”等人员、总师系统、中层干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有害作业人员、机械加工人员、餐饮人员等)及接受何类培训。

(2)特种作业和有害作业人员及事故应急培训、生产安全告知和管理。

(3)教育培训的内外部计划(第一次系统性培训和每年再培训率100%)的编制与事实(具备资质专门机构、企业教育部门)、档案管理(具备资质专门机构、企业教育部门分别分类存档)。

3.关键知识点及依据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监督总局令第3号)等的要求。

(2)各层次人员需要接受相应部门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和复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师系统和特种作业“电工、厂内机动车、焊工、锅炉工、吊车共”等应接受专业部门的培训,中层干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有害作业人员、机械加工人员、餐饮“具备卫生许可证”人员等应由企业组织或委托培训。

(3)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和学时培训

1)主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的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新从业人员

①厂矿级。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②车间(工段、区、队)级。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作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调性标准,自救互救和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③班组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的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段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4)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识。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培训必须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实施,或有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实施。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班组长。本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设备安全使用与管理,作业条件与环境改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分析排查治理,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护,本企业、本行业典型生产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班组长的职责和作用,员工的权利和义务,与员工沟通的方式和技巧,班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和先进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中层干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企业培训)。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行业安全生产的规章、规范和标准,安全生产管理理论与方法、安全生产技术知识等,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原则和方法,火工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与安全生产条件,用电安全技术与安全防护的要求,雷电的危害与接地技术安全要求,防静电技术与静电危害和电磁兼容技术要求,职业危害作业的管理与防护,本质安全技术及要求,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标准化,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和责任追究,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上级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按规定需要教育培训的其他内容。

中层干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初次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每年开展全员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得少于8学时。

4.注意事项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市级和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管理范围。

(2)国家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规定。

(3)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的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档案记录管理的要求。

(4)安全生产培训资金和从业人员接受培训期间的工资和费用。

(5)生产经营单位自己对此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组织实施范围和内容。

安全知识经验分析案例2

1.情景描述

某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摸清该地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督促各单位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和现场管理责任,组织对几家重点单位进行了安全监督检查。

检查甲单位现场时,发现一名作业人员在离地面3m多高的平台上作业,为采取任何防止高处坠落的措施。经询问,该作业人员并不知道超过地面2m以上作业就属于高处作业。 该单位按国家要求新建了脱硫系统,并从其他车间抽调相关人员负责脱硫系统的运行和维护。近期脱硫系统碎灰机卡塞,一检修人员未停电源,在碎灰机运行中,直接伸手掏杂物,右手被绞伤。检查人员发现该作业人员为新进厂员工,之前在动力车间有半年工作经历。该员工只有入厂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但没有车间、班组安全培训记录,也没有转岗培训记录(车间级、班组级)。

检查人员进一步到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了解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发现该单位的员工培训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在年度培训计划中只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安排。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各班组每天要开班前会、班后会,分别对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布置和总结;每周三下午利用一个小时进行安全日活动,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查阅相关记录,班前会、班后会和安全日活动等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均流于形式。 目前,该单位共有正式员工1870人,其中有注册安全工程师4人,特种作业人员135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2人。新进场人员70人,转岗人员60人,外包工程作业人员530.

鉴于该单位在多方面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关于安全培训的要求,检察人员下达了《安全检查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单位保证安全教育培训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该单位接到《安全监察整改指令书》后,第一责任人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会议决定人力资源部门将安全培训作为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年培训安排中,财务部门负责建立专门账户列支安全培训费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该单位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和培训大纲,负责具体策划并组织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2.案例说明

本案例包含或涉及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关于安全培训的规定。

(2)安全培训内容和形式。

(3)安全培训计划和培训大纲的制定。

(4)安全培训的策划和实施。

3.关键知识点及依据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关于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规定。《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

(2)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要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94号)、《特征性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技术考核管理规定》(安全检查总局令第30号)。

(3)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相关要求。《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

(4)国家各相关部门对安全培训工作的其他要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安监总应急【2007】34号)、《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006】228号)。

4.注意事项

(1)案例中存在不同类别需要安全培训的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外包工程作业人员。

(2)在策划制定培训计划时应注意:生产经营单位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实施。

(3)不同类别人员安全培训的内容不同,初次培训和再次培训的时间要求不同。可以针对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采取不同的培训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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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港口安全事故真实案例介绍

全文共 2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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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装卸是动态的、人机货交叉作业的过程,危险源多,事故的多发性。近年来就发生了很多安全事故。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港口安全事故案例,供大家参阅。

港口安全事故案例一

2007年10月7日19:30分左右,江边站调车员陆xx和孙xx指挥GK0034#机车牵引21辆空车,在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号码头D701货场江边站江边区7道云粉装车位丢5辆装云粉的空车,往北约200多米块矿装车位丢6辆K车装块矿,其余车辆继续送往铁运公司二厂站港口区,港口集团二公司装载机司机王x立即操作42#装载机给K车装块矿,另一人操作41#装载机装云粉。

约21时,陆xx和孙xx指挥GK0034#机车牵引27辆车辆从港口区返回,在D701货场江边站江边区7道西侧的6道分别丢6辆装筛下粉和5辆装MAC粉,孙在完成上述对位后,就转到7道检查云粉车的装车情况,以及相关检查和调整车钩等一系列工作,其余车辆由陆指挥牵引到水渣线丢。与此同时,王x装完K车组,就让二公司装卸工蔡x x监护,自己用装载机在K车组第三辆处推运6辆车组由北向南溜行,方便其到6道装车作业,蔡xx上了K车组南端第一辆车,王x操作装载机由K车组北端绕过,在车组的西面赶上车组,同时鸣笛。蔡xx在距离云粉车组约20米的地方,跳下了车,徒步前行,看见K车组与云粉车组撞连上,随即检查K车组有无漏撒情况,此后,车组继续向南溜行了100多米后停下。

约21时40分,陆指挥GK0034#机车由南向北连接上了云粉车组,停止作业,进行相关作业程序。同车来的江边站货运员张x下车沿着云粉车组西侧由南向北依次检查车辆装载和线路情况,在检查到倒数第3辆K车O34#时,发现车辆东侧的孙xx(男,34岁)侧卧在地,呼喊救命。张立刻往回飞奔,到机车下朝上大喊:“小孙受伤了,赶快打电话汇报!“由于用无线调车联系不上孙,陆正准备下车寻找,听到呼喊以后,立刻朝孙奔去,同时用手机呼120求救。机车司机向站调汇报情况。陆到孙身边看见孙面西头此君侧卧地,左大腿被车轮轧断,随后被江边站安全员杜xx等护送到中心医院抢救。

经事故现场勘察,在云粉车组南端第一辆车034#的东侧车轮上有大量血迹,7道东侧钢轨上由南向北有多处血迹。在K车组最后第一和第二辆之间的地上放着孙的手套和无线调车机,在车组的东侧到孙卧地处一段地面有被拖动的痕迹。

港口安全事故案例二

1.事故简介

1994年9月,某港口用一单轨葫芦式抓斗起重设备从船舶散料仓口抓取小麦作业时,由于抓斗起重设备的起升机构钢丝绳电动葫芦的减速器中一对齿轮轮齿大部分折断脱落,吊有小麦的抓斗因失控从空中落下,将船仓底的一台推麦机砸毁而报废。

2.事故发生经过

事故现场是在一装运小麦的船舶散料货仓底部,一闭合的抓斗砸落在一台推麦机上,推麦机已报废,由于推麦机油压系统遭破坏机油已流入小麦当中,造成粮食污染。

从事起重运输作业的起重设备是一部悬挂在一悬臂单轨上的SZ1型操纵室操纵的单轨抓斗起重机,其抓斗容积V=lm³、允许抓取物料的比重γ≤1t/m³、起升高度H=20m、起升速度Vn=16m/min、运行速度V= 50m/min,该抓斗起重设备的起升机构和开闭机构是由 2台起重量为5t的TV型钢丝绳电动葫芦担任,操纵室通过小车架与电动葫芦构成一体。

事故发生的过程很简单,单轨抓斗起重机操作者甲负责从船仓中抓取小麦,当船仓底大约有30%左右小麦时,轮胎式推麦机司机乙驾驶推麦机开始清理,把小麦集中推向抓斗能服务的面积上堆集起来。当小麦接近抓取完工时,起重机操作者甲正以16In/ndn的提升速度提升抓满小麦的抓斗上升10余m高度时,突然抓斗向下急速坠落而失控,正好推麦机司机己处在抓斗下方进行推麦作业,好在抓斗没有碰着司机乙,但将推麦机的发动机部分砸毁而报废。

港口安全事故案例三

港口作业是港口的主要业务,港口的安全管理主要是港口的装卸安全管理。港口装卸作业具有流动分散、操作复杂、人机交叉、点多面广、昼夜连续作业的特点,同时受气候、气象、季节、潮汛的影响,加上港区机械设备陈旧及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港口装卸安全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与装卸作业的特点,人员的素质,机械设备工具,货物种类,装卸工艺,作业条件等都有密切的关系。所以港口的安全生产具有操作工艺的复杂性,安全监督过程的多变性,安全管理方式的动态性,事故的多发性。

第一部分 港口企业安全事故原因分析

一、港口作业分析

1、操作工艺的复杂性。港口作业是人机立体交叉,空间转移方式的作业。机械设备体积大,吊车往往采用钢丝绳捆绑的方式来起吊大型货物,在操作工艺中处于运动、动态的过程,吊装过程中会产生转动、晃动、摆动、移动、滚动、塌塌、挤压等危险性因素,因而会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2、操作过程的多变性。港口装卸作业工艺流程是多环节变化的过程,往往在一艘货船甚至一条作业线的装卸货过程中,都会同时交叉或变换几个操作过程。工艺流程为:船《===》门机《===》流动机械《===》堆场《===》装载机《===》火车、卡车《===》港外。

3、生产事故的多发性。由于港口作业的复杂性和连续性及操作的动态性。港口作业也是劳动密集性作业,当操作人员安全意识不高,操作技能不强,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及其他外部不确定因素出现的时候,就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二、港口作业常见违章行为分析

1、经验型的冒险心理导致操作失误

由于港口起重机司机在长期的操作中,较熟练地掌握机械的安全操作性能,所以在作业过程中便产生了一种投机取巧的心理,时而出现冒险作业。这种由于经验性的冒险心理,在起重司机中比较常见,比如起重司机超负荷作业,不正常地利用起重机旋转机构和吊杆角度变化进行拖钩作业等,据起重机违章作业的统计表明,约60%左右的违章属于此类经验性作业。

2、迁就型违章导致操作失误

起重司机在长期与装卸工人的配合作业中,深感装卸工人的体力劳动强度大,有时往往处于同情心里,为帮助装卸工人节省劳动力而采取违章作业方式。比如在船舶装卸货作业中,起重司机为了使船内作业的装卸工人搬运货物少走些路,往往采取拖钩的违章操作方法,导致钢丝绳非正常磨损和人身伤害,这种违章作业现象在港口作业现场也有发生。

3、由于简单、重复性操作形成的“感觉——操作短路”而导致的操作失误。装卸作业是重复性操作密度较高的工作,司机的每一个作业循环都要依次完成起升、平移、降落等程序,这些内容经过一段时间的强化,操作人员大脑的工作可以达到高度的“自动化”,此时操作过程中的信息几乎不经过中枢处理便执行操作动作。这种跨越中枢处理,从感觉直接进行操作的行为方式称为“感觉——操作短路”,由于感觉——操作短路,是的司机在操作过程中,不再需要进行比较、判断、记忆等信息处理过程,操作过程处于无意识行为,这种状况也有可能引起操作失误。 根据以上对港区装卸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企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应以预防事故的发生为目标,以避免或者至少是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为中心来提高安全管理的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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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安全生产的典型案例介绍

全文共 20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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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需要我们时时刻刻注意安全,没有安全我们的生产工作也是无法进行的。下面是由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典型案例,望君引以为戒。

安全生产典型案例一

2014年11月25日7时许,万达公馆项目施工现场,鸿基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架子工张××在拆除脚手架施工过程中,所系安全绳断裂,失足坠落,至张××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鸿基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有关人员有意瞒报了该起事故。

经黄岛区政府事故调查组调查后认定:鸿基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2002年)第三十七条规定,没有对从业人员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形成严格的检查检验制度,导致工人使用的安全绳未经确认完好就投入使用,同时未按规定在拆除作业的脚手架下搭设安全平网。在事故发生后未依法上报,违反《安全生产法》(2002年)第七十条规定,构成瞒报事故。

针对以上严重违法行为,相关部门依法做出以下行政处罚:

青岛市安监局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对鸿基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贰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对鸿基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青岛地区主要负责人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陆仟元的行政处罚;对鸿基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万达公馆项目负责人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捌佰元的行政处罚。

黄岛区城建局采取了对万达公馆项目全面停工整改措施,对项目涉及的有关投资、总包、监理公司通报批评,对上述单位及有关人员进行了扣分处理,并对负有责任的鸿基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作出了清出建筑市场的处理。

上述罚款均依法缴纳到位。

安全生产典型案例二

北京燕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4”伤害事故案

2015年2月4日,北京燕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位于黄岛区的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公司1201罐区东侧进行管道焊接作业时,电焊作业点附近的含油污水井发生爆炸,爆炸压力波掀起的水泥盖板将一名工人砸伤致死,直接经济损失约100万元。

根据黄岛区政府事故调查组调查后确认的事故原因及责任,黄岛区安监局依法对相关单位做出以下行政处罚:

北京燕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对施工组织不力,对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超范围用火作业的安全隐患监督检查不到位,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贰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公司用火审批不严,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对外协队伍的安全监管不力,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四十一条、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贰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燕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驻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公司项目部负责人胡××对施工现场出现的超范围用火、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安全隐患监督检查不到位,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胡××作出处上一年年收入30%,即人民币壹万零八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上述隐患已整改完毕,并足额缴纳了罚款。

安全生产典型案例三

北京燕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6·18”物体打击事故案

2015年6月18日,北京燕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施工队在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硫磺装置施工工地拆除脚手架时,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80万元。

根据黄岛区政府事故调查组调查后确认的事故原因及责任,黄岛区安监局依法对相关单位做出以下行政处罚:

北京燕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对安全监护人员的职责、监护范围没有明确界定,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四十一条规定;在拆除脚手架作业过程中没有在架体外围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防护,违反《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JGJ59-2011)第3.5.1条和《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万吨/年硫磺回收及改造脚手架施工方案》第7.14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贰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包方对承包单位北京燕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善,没有尽到安全管理、协调、监督职责,对施工单位北京燕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未按国家规定和方案要求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防护的事故隐患没有督促进行整改;没有督促北京燕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做好现场管理,明确安全监护人员的职责和监护范围。违反了《安全生产法》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贰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燕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驻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胡××没有督促检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作出处上一年年收入30% ,即人民币壹万零八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上述隐患已整改完毕,并足额缴纳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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