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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别人车出了事故保险公司赔偿么汇总20篇

今天小编要和大家分享的是如何在高德地图添加公司地址,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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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坠楼事故保险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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坠楼属于意外,如果购买了意外险,不幸坠楼了保险公司赔偿吗?小区坠楼事故保险赔偿吗?接下来请大家来了解详情吧。

小区坠楼事故保险赔偿吗?小编分析如下:

小区坠楼事故保险公司是否给予赔偿是要根据警方的调查结果来定,如果属于意外坠楼保险公司是必须要赔偿的,如果认定为是自杀,保险公司不给予赔偿。在法律意义上,自杀是指个体蓄意或自愿采取各种手段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即自杀的成立,必须具有主观上的故意。

《保险法》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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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货车事故保险赔偿标准

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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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事故的不断发生使我们谈货色变。我们的国家对于各类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标准是有规定的。我们的货车一般都会购买保险,那么货车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这一交通事故处理的小知识。

第一:交强险。交通事故中的医疗费用、死亡伤残、财产损失赔偿。赔偿限额:总的责任限额12.2万元,由于是强制性、救济性保险,有责、无则赔偿金额差异较大。

第二:第三者责任险。免赔金额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负全部责任的保险公司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赔偿限额:保险公司可以设定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来设定赔偿责任限额。

第三:车辆损失险。包括事故中车辆本身的损失和对车辆采取的合理的施救及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这个险种赔偿责任和上面的三者正好相反。赔偿限额: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已投保金额作为赔付厘定的基础金额,当符合赔偿的金额5%-15%做为免赔,具体免赔金额如下:负全部责任的免赔15%,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0%,负同等责任的免赔8%,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

第四:盗抢险。被盗抢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以实际价值为限,当保险车辆全车被盗、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丢失的零部件及附属设备的修复费用。免赔金额:赔付整车金额的80%,有20%的免赔。

第五:车上座位责任险。车上人员伤亡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为准,但不能超过投保座位数和每座约定的保险金额。具体费用包括:人员的抢救费、医药费、误工费等。免赔金额:免赔金额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负全部责任的保险公司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

第六:玻璃单独破碎险。根据投保约定,分别按国产或进口重新购置玻璃的实际费用。

第七:自燃险。当车辆因火灾发生部分损失,按照实际修复费用赔偿修理费。如果车整体烧毁或已经失去修理价值,则按照出险时车辆的实际价值赔偿,但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免赔金额:赔偿金额80%,有20%免赔。

第八:不计免赔特约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及其它附加险中在符合赔偿金额内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的免赔金额作为赔付内容的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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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老人发生坠楼事故什么保险赔偿

全文共 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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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因为其身体原因或者是一些别的因素,很容易导致坠楼事故,那么老人发生坠楼事故什么保险赔偿?意外伤害保险对其会进行相应赔偿。

在了解意外伤害保险赔偿之前,对于平安一年期综合意外险也应有个了解,尤其是在投保之前,一定要将他的保险条例进行认真仔细的阅读,了解相关的保险责任与免责部分,以及其他的细则。然后了解其内容和保障范围,一年期意外综合保险它主要包括的保障项目有,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险,意外伤害医疗,住院误工津贴,住院护理津贴,交通意外身故、残疾。这些项目中,除了意外身故,其他的保险项目都是可以自由选择的。除此之外,综合意外保险还提供紧急医疗救援,当紧急事故时提供专业医疗救援及相关服务,包括24小时救援呼叫服务、120意外事故救护车费用垫付、院前施救费用垫付以及大陆近1000家指定大医院中住院医疗费用的担保或垫付等专业服务,如需要具体了解其救援范围,还可参考《意外医疗紧急救援服务内容》。在垫付入院前的施救费用中,急救车费垫付以500元人民币为限,院前施救费用垫付以1000元为限,意外住院医疗垫付是以意外医疗保额为限。

在投保之后,一定不要忘记续保,通常平安会以短信或者邮件的形式通知投保客户,而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是怎样的呢?其实它的赔偿程序是非常简明的。在投保一年期意外综合保险生效之日内,如遇意外,可拨打平安95511电话报案,并且准备事故相关材料。其中,意外伤残需准备:门诊或者住院病历,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以及伤残鉴定报告等,意外医疗要准备:门诊或住院病历,门诊或住院费用收据原件及明细清单。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等,意外身故需准备,被保人身份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收益人与事故者关系证明以及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死亡证明,包括户口注销和安葬证明,之后带在所需的材料去平安门店进行办理,平安公司的专业人士确属保险责任范围,会在赔付协议达成10天内进行赔偿。

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只要是在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内,就能顺利获得理赔,且一年期的综合保险实用性极高,并可多人投保,为家人、员工、以及作为社保补充都是非常优质的保险产品。

温馨提示,以上是对其老人发生坠楼事故什么保险赔偿等知识的讲解,如果你还想要了解小区中哪类人群最易发生坠楼事故等知识,可以关注,这里有很多小区安全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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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区坠楼事故保险如何赔偿

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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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那么小区坠楼事故保险如何赔偿呢?接下来请大家来了解详情吧。

小区坠楼事故保险如何赔偿?小编总结如下:

小区坠楼事故发生后,如果警方认定为是意外坠楼,保险公司应该给予赔偿。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为了防止坠楼事件的发生,10楼及以上属于高层住宅,有些住户因此放松了防盗警惕,没有安装防护栏等防护设备。尤其是家中有小孩的住宅,安装防护栏就更加重要了,除了保证阳台良好的封闭性,同时不要在阳台或者窗户附近放置沙发、床、桌椅等能够令小孩攀爬上去的物件,以免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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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轻微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标准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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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发生碰撞实属常见,当车辆发生事故车主首先想到的就是赔偿问题,接下来带大家来了解轻微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标准,借此机会小编给大家普及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希望大家认真学习。

轻微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标准总结如下;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以上内容由调查整理,还望大家采纳。如果各位还想了解各类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就请大家继续关注吧,我们会竭尽全力为大家服务的,希望我们的努力可以赢得更多人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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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交通事故赔偿保险公司理赔标准

全文共 30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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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出现交通意外就是涉及到赔偿的问题,而这个问题在保险的合同中也是有说明的很清楚,所以,自己也是应该多看看保险公司的合同条款,这样对自己都是没有坏处的。下面一起来介绍下交通事故赔偿保险公司理赔标准有哪些?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交通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就诊、转诊、购费、购辅助残具、参加丧葬)

3、住宿费

外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伤残、死亡亲属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费用

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40元/天)

4、医疗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5、误工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6、护理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7、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极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住院天数(40元/天)。

8、营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9、鉴定费

(1)、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伤残鉴定是在治疗终止后根据当事人康复后身体状况进行评定进行的。

(2)、伤残鉴定的等级主要依据是交警指定鉴定医院的检验报告,康复后情况你没说,不好给你意见。

伤残评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评定,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请是无效申请,即医疗终结后15日以后的申请为无效申请,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不再受理。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一是医院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评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10、残疾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求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响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

12、丧葬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3、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保险公司对于投保的车辆在交通事故中会有一定的赔偿,所以说很多车子都在驾驶前投保也是有原因的,毕竟驾驶车辆难免会发生交通事故,还是小心安全一点的好,除此之外,还要多了解交通事故赔偿必备常识等知识,最好是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都可以在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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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发生哪些情况车辆出了事故后,保险公司不赔偿

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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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意外无处不在,那么有那些情况车辆出了事故后,保险公司会不赔偿的呢?下面小编来跟大家聊聊这些问题吧。

操作方法

1

酒后驾车,如果驾驶人在酒驾的情况下行驶车辆,在路上发生任何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一律不作任何赔偿的。

2

没有驾驶证,即使车辆买了保险,但是驾驶员在无牌无证的情况下出现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都跟保险公司无关,需要驾驶员和车主自行负责。

3

自己改装过的设备不作赔偿,现在很多的车主为了好看都会改装尾架、烟囱和转向灯等等,这些改装过的设备在交通意外中出现损坏是不能获得赔偿的。

4

没有经过定损就私自维修的车没有赔偿,有些车主为了节省时间没有定损车辆就私自先维修了,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不知道车辆的具体损坏程度,会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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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摩托车事故保险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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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的车辆特别多,经常会听见一些大大小小的事故,特别是摩托车事故,所以我们必须掌握交通安全知识,这样是为了我们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做保障,也要了解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在避免发生意外时不知道如何处理。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摩托车事故保险赔偿吗?

摩托车出事故了,保险公司理赔流程:

迅速报案:

车险条款通常规定在出险后48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报案,报案人还应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代为报案委托书。

定损修理:

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所有损失在修复之前,必须经保险公司定损(定损可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或4S店,也可到具有定损资格的厂店进行,但必须保证三方人员全部在场),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

定损完毕后才可修理受损车辆;

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所支付的赔偿金,理赔前也要经保险公司核定赔偿项目和相关证据、数额;

当车辆被盗或被抢时,应该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应在24小时内通知出险地的派出所或刑警队;

然后向保险公司报案,车辆被盗或者被抢48小时内携带个人资料到保险公司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通知单》,办好登记手续。

机动车辆保险即“车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志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

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这就是我们为大家提供了大家要想了解更多这类知识,我们可以关注,上面还有摩托车交通事故与处理方法的内容,一定要仔细去阅读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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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老人发生坠楼事故保险赔偿吗

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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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发生坠楼事故造成的危险后果很严重,所以说要多其老年人生活多加关注,那么老人发生坠楼事故保险赔偿吗?小编对其详细的讲解下。

如果缴纳意外险,确定老人是意外发生坠楼的,保险公司是会进行赔偿的。

老年人是意外风险的高发群体,一旦风险发生,将会给您爸妈带来不便,也会造成一定的医疗费用。为此,您需要为您爸妈购买合适的意外伤害保险。老年人的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标准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残疾、身故,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标准。在发生意外伤害或住院后应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了解需要准备的单证,以便保险公司快速理赔,需在3日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为便于您后期理赔,建议您参考一下理赔常识: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还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之前要查看详细的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标准,以免后期理赔麻烦。

通过上述等纤细的讲解后,对其老人发生坠楼事故保险赔偿吗有详细的了解,生活中要多关注,多了解小区中哪类人群最易发生坠楼事故等知识,这些都属于小区安全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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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货车事故驾驶人死亡保险怎么赔偿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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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事故近年来不断发生,造成货车事故的原因有很多。每年由大量因为货车疲劳驾驶、超载、超速、刹车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恶性交通事故,造成了大量的人员死亡我们的国家对于各类交通事故的处理是有规定的。那么货车事故驾驶人死亡保险怎么赔偿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一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所以,该司机的家属可以向雇主(车主)请求赔偿,同时,由于对方的车辆(第三人)也负有事故的责任,也可以向对方请求部分赔偿。另外,根据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也可以向对方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请求赔偿,但是数额只限于保险的额度之内。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遭受人身损害,按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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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无保险摩托车撞人交通事故赔偿吗

全文共 1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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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身边有很多人都在骑摩托车,经常能听到摩托车事故。所以我们应该了解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和各类交通事故如何处理。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无保险摩托车撞人交通事故赔偿吗?

我们知道,道路交通事故属于特殊侵权纠纷,应优先适用道路交通安全的特别法来处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投保机动车交强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第一顺序赔偿主体是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法定限额内赔偿后,不足部份再由事故当事人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而如果出现交通事故的机动车当事人没有购买交强险,那么交通事故的另一方当事人就有会因为机动车当事人没有履行法定义务,致使其无法获得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赔偿。这项损失,则可被认定为是由机动车一方当事人造成的,应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机动车商业保险理赔和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遵循着按着当事人过错大小来确定最终责任承担的原则,但是交强险与之有明显的不同之处。根据《交强险条款》第八条,被保险人在我国境内使用机动车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1).被认定为有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2).被认定为有责任时,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时,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3).被认定为有责任时,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无责任时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我们注意到,交强险赔偿原则有以下比较突出的特点:

1.赔偿数额跟过错程度无对应关系,比较固定化;

2.依照有无责任划定两种赔偿方案,差距比较明显;

3.即便无责任,也有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驾驶未买交强险的摩托车造成交通事故,如被认定为有责任,则先按照上述交强险有责赔偿限额进行足额赔偿后(110000、10000、2000),再根据责任大小确定剩余赔偿的责任承担比例;如被认定为无责,则需要在交强险无责限额内进行赔偿(11000、1000、100)。

上面这些就是我们为大家提供的,大家要想了解更多的一定要关注他呀,每期都有更精彩的内容为大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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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毒驾事故保险公司会拒赔吗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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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交通事故经常会发生,所以我们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多加掌握安全驾驶知识。为了我们自身安全,也为了他人安全着想,所以我们一定要多掌握这方面知识,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毒驾事故保险公司会拒赔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交强险范围内可以赔偿,商业险依据商业保险可以可以拒赔。

这些就是我们为大家提供了大家一定要仔细阅读,要想了解毒驾会带来哪些危害,一定要关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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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酒后驾驶保险公司是否需赔偿之争论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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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酒后驾车行为而导致车主财产受损这一问题使得车辆保险合同纠纷越来越多。酒后驾驶保险公司是否赔偿,理论和实务界一直来皆存有不同意见。论争焦点,可归结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的解读。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问题的引出

酒后驾驶交通事故致使人身财产损失,保险公司需否赔偿,一直是理论和实务界争论未休的问题。此中缘由,一方面是缺乏明确的立法规定,另一方面司法实务工作者的观点也不一,对同类案件有着不同的审判。结果《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作为一般性规定,该条并未规定醉驾等可作为保险公司赔偿的例夕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第22条规定,醉酒驾驶等情形下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依该条,醉驾所致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赔偿。然则,对于醉驾造成的人身损害保险公司赔偿与否,并无明确规定。《交强险条例》第22条的规定,并不能得出醉驾伤人保险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醉酒驾驶并非保险公司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定阻却事由,醉驾伤人保险赔偿乃强制保险立法的题中之义。

二、争论焦点一一《交强险条例》第22条之解读

现行法律规范中,并无醉酒驾驶致人身损害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明确规定。然而醉驾伤人保险公司拒赔的案例比比皆是,其所据何留《交强险条例》第22条第2款,是反对者们主张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的主要依据。无疑,该款中“财产损失”被反对者们做了广义解释,即醉驾情形下保险公司仅垫付抢救费用,无论人身抑或财产损失均不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财产损失”应包括因人身伤亡而造成的损失,如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财产损失”宜作狭义理解。理由如下:(一)从语言逻辑来看《交强险条例》第21条的受害人损失中“财产损失”与“人身伤亡”并列,第22条的赔偿责任限额中“财产损失”与“死亡伤残,、“医疗费用”并列。将“财产损失”作不包含人身伤亡在内的狭义理解,更符合法律的文义解释和体系的上下文和谐。法律解释一般由审判委员会以最高法院的名义对外公布,立案庭无权解释法律,该答复显然不具法律效力。

最近,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在醉驾伤人保险赔偿问题上,并对“财产损失”广义解释。其第17条规定,醉驾“导致人身损害的,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此条一出,多方解读。有观点提出“应看到新规状况下保险公司所面临的压力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对酒驾者潜意识的纵容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安全风险。”新规状况下保险公司的责任承担不必纵容酒驾,保护受害者的权利的同时,可以实现安全风险的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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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私车营运出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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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赔偿,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你对私车营运的保险赔偿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保险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

保险理赔原则

重合同,守信用。保险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因此,保险公司必须重合同、守信用,正确维护保户的权益。

坚持实事求是。在处理赔案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根据具体情况,正确确定保险责任、给付标准、给付金额。

主动,迅速,准确,合理。要让保户感觉到保得放心,赔得心服。

看过“私车营运出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

私车营运出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

网络叫车发生事故,车主的利益能否得到保障?保险公司是否会赔偿?

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私车营运出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

所谓“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是指“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危险状况,保险标的风险增大并导致保险事故发生是一个持续发展变化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投保人可以发现危险程度增加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也可以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保费。众所周知,营运车辆的保险费用比非营运车辆高很多,因此该法条的规定符合诚实信用以及权利义务对等原则。

近日,保监会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如果是手机叫来的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车祸,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被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危险。”基于网络叫车服务方便有余、保障不足的现状,作为拥有庞大用户的交通运输的组织者,网络叫车平台不应当把安全营运的责任全部推卸到乘客和车主身上。同时建议,保险行业应当区别用于短途营运的私家车与普通营运机动车辆,细化评估此类私家车的风险,制定出合适的险种,方便有需求的用户购买。

相关知识拓展:

新商业车险条款:6种出险情形都要赔

1,车遇自然灾害受损

若车主为其私家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新车险中的车损险及不计免赔率险,在保险期间内,因台风造成其车辆被淹而损失2万元,保险公司会不会赔?

与旧条款不同,新车险明确规定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以及车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所导致的车损可获赔偿,对于该车主2万元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可以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赔付。

因进水导致发动机损失,若投保了发动机涉水损失险,可以在该附加险责任范围内赔付。

2.新车未上牌或无行驶证

2009版《机动车辆保险条款》A条款中将“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列为车损险的责任免除。

现在则不同了,新车险中将该情形更改为“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被注销的”。也是就说车主只要为其新买的私家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新车险中的车损险及不计免赔率险,驾驶尚未上牌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以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赔付。

不过,发生保险事故时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存在行驶证、号牌被注销,或未按规定检验、检验不合格等情形,则被保险车辆的损失属车损险的责任免除事项,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3.自己人撞了自己人

新车险将被保险人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列入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也就是说开车撞了自家人也列入了承保范围。

同时,新条款规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向第三方索赔的,保险人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也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4.后视镜、车灯可单独赔偿

新条款中增加了主险责任,如将原车险中“教练车特约”、“租车人车失踪”、“法律费用”、“倒车镜、车灯单独损坏”、“车载货物掉落”附加险的保险责任,直接纳入主险保险责任。

5.驾驶证丢失、过期

车主在驾驶证丢失期间驾驶该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只要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如车管所的补办证明),保险公司可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赔付。

不过,发生保险事故时如果属驾驶人的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被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另外,老条款将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在“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情形下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失列为车损险的责任免除,而新车险将该情形从责任免除中剔除,纳入车损险的保险责任。发生该情形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可以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赔付。

不过,发生保险事故时,如果驾驶人无驾驶证,或属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被保险车辆的损失属车损险的责任免除,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6.停车受损不再赔70%

车在停车场被刮,找不到肇事车辆,报保险的话只能赔70%,剩下30%要自掏腰包。

而新车险中的车损险条款约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无法找到第三方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如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上述情形,保险人将从赔付金额中扣除30%。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车损险的同时,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可在此附加险项下得到本应自负的30%的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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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无保险摩托车撞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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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这种机动车购买很方便,价格上也不是很贵,所以说很多人也很少给摩托车缴纳保险,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赔偿上就会有很多的不便,那么无保险摩托车撞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哪些?

交通管理部门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双方责任作出划分,根据划分出的责任确定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在司法实践中,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处理时,交通事故认定书是认定交通事故的事发经过、事故成因和事故责任的重要证据,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事故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没有保险的摩托车如果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那么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没有保险意味着自己赔偿的金额也会增加,所以说多了解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很重要,要具备交通事故赔偿必备常识,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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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黑车乘客交通事故中伤亡保险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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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车运营是普遍存在的社会治理难题,黑车的泛滥为社会交通安全管理和有效运营带来了巨大挑战。那么,黑车乘客交通事故伤亡保险赔偿吗?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黑车乘客交通事故中伤亡保险赔偿情形:

根据《保险法》第52条,商业车险条款一般约定:因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如果带有违法营运的私家车出了交通事故,司机即使买了商业车险,保险公司也不予理赔。不仅车主得不到赔偿,乘客也享受不了车主的商业保险,由于交通事故带来的医疗费用只有向车主索取。

小编提醒大家,乘坐黑车有很大安全隐患——车辆安全没有保障。正规营运车辆每天在营运前都要进行检修保养,检查相应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合格才能上路;非法营运车辆不会定期进行保养维修,车况较差,黑车司机为抢时间、躲避检查,经常超速、抢行,极易发生事故。

正规合法经营的客车公司司机均经过专业的客运安全培训,都有比较丰富的驾驶经验,而黑车司机大多未经过专业客运服务培训,不少驾龄较短,甚至没有驾驶证。

另外,非法营运从业人员成分复杂,很多黑车司机、羊儿客是无业人员甚至是不法分子,利用黑车做幌子,从事不法勾当,经常甩客、倒客、宰客,甚至发生治安刑事案件,乘客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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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汽车自燃保险公司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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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夏天这种高温天气,当气温上升到一定高度,车子可能会发生自燃。自燃既不属于人祸,也不属于天灾。如果发生意外的,可以找保险公司,那么汽车自燃保险公司赔偿吗?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据小编了解,车辆本身发生故障导致自燃的,保险公司要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自燃险所能赔偿的是因自燃造成的保险车辆本身的损失以及被保险人为防止和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但对于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部分以及因自燃造成的间接损失不能得到赔偿。

汽车自燃险的赔偿范围:

1、因本车电器、线路、油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货物自身发生问题、机动车运转摩擦起火引起火灾,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2、以及被保险人在发生本保险事故时,为减少保险车辆损失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

受害人对于是由于车辆本身的问题引起自燃要承担举证则责任。受害人如能证明产品存在缺陷、使用缺陷产品造成了损害以及缺陷产品与损害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则产品侵权责任得以确立;生产者则就法定免责事由举证,如不能证明免责事由存在,则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是车内危险品引自燃,保险公司则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但也有下面几种情况,即便购买了自燃险,保险公司也不会理赔:

1、被保人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用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机器引起火灾的;

2、自燃仅造成电器、电路、供油系统损失的;

3、人为造成火灾的;

4、车子改装后没有到车管所登记,并且没有经保险公司核保等情况。

保险公司自燃险的内容:

首先自燃险必须在购买车损险的基础上附加,用于赔偿车辆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以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导致的车辆自燃机动车损失。

另外还包含抢救自燃车辆而支出的必要合理费用。但对于擅自改装、加装电器导致的自燃以及仅造成车辆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损失的保险公司免于赔偿。最后需要说明的是自燃险一般都有15%左右的免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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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摩托车事故保险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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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到来天气越来越好了,现在摩托车在路上也越来越多了。事故的发生也在增多,所以我们应该多加了解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摩托车事故保险怎么赔偿

摩托车出事故了,保险公司理赔流程:

迅速报案:

车险条款通常规定在出险后48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报案,报案人还应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代为报案委托书。

定损修理:

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所有损失在修复之前,必须经保险公司定损(定损可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或4S店,也可到具有定损资格的厂店进行,但必须保证三方人员全部在场),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

定损完毕后才可修理受损车辆;

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所支付的赔偿金,理赔前也要经保险公司核定赔偿项目和相关证据、数额;

当车辆被盗或被抢时,应该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应在24小时内通知出险地的派出所或刑警队;

然后向保险公司报案,车辆被盗或者被抢48小时内携带个人资料到保险公司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通知单》,办好登记手续。

机动车辆保险即“车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志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

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这些就是我们为大家提供了,大家一定要仔细去阅读,摩托车交通事故与处理方法,我们可以关注上面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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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无证出险保险公司会不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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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如果出险,只要不严重,不危及生命那不要紧,因为保险公司会给予理赔,但是这也要分情况,如果是无证的出租车司机撞人的话,保险公司会这么赔偿呢?那么无证出险保险公司会不会赔偿?下面小编来告诉大家。

交通事故的发生时常都有,我们上路开车一定要小心,而开车的人都是责任重大,因为这时候,许多人的生命就是在掌握在你的手里。

【法官说法】

虽然甘某已经参加了出租车客运资格考试,但事发之时并未取得资格证,且参照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等,甘某的行为显然不符合规定。保险公司与投保人詹某签订的合同中已经特别约定了驾驶营运出租车驾驶员的资质问题,该条款下方投保人詹某签字“已确认”,据此可以认定保险公司就此免责条款尽到了说明告知义务,因而保险公司主张商业险免责应予支持。

【真实案例】

四川人甘某参加了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未等拿到证书便开出租车上路,结果出了交通事故。今天,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对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进行宣判,判决被告甘某、出租车主陈某、出租车承包人刘某连带赔偿原告池某车辆损失2.7万余元,保险公司承担2000元的交强险赔偿金。

去年,38岁的甘某在未取得出租车驾驶资格证的情况下,从老乡刘某处租了辆出租车迫不及待“上岗”。就在甘某参加完考试后的第5天晚上,其驾驶出租车因操作不当与路边隔离柱发生碰撞,后又与池某驾驶的轿车发生了碰撞,造成出租车车头受损、池某车辆车头、气囊受损。

后经交警部门认定,甘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池某不负事故责任。同年9月17日,池某的车辆经维修产生2.9万余元维修费。

法院审理查明,甘某所开出租车车主系陈某,挂靠在温州某出租车公司名下,陈某将该出租车承包给了刘某,刘某又将该车转租于甘某。刘某之妻詹某给出租车投保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起止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至2016年4月28日。

事故发生后,各方认为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而保险公司认为,根据当时所签保单的特别约定条款,驾驶营运出租车的驾驶人没有出租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在营运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无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对于这条“特别约定”,保险公司出示证据证明投保人签字“已确认”。保险公司因此拒绝就第三者责任险部分赔偿。

因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10月19日,池某将出租车司机甘某、车主陈某、承包人刘某、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院,索赔损失2.9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仅需要先行赔付2000元的交强险责任。池某的其余损失,应当由甘某、陈某、刘某连带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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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外地游出了事故如何向保险公司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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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旅游保险在外出游玩时有了保障,免除了后顾之忧,这样也可以安心快乐的游玩,但是不幸发生意外后,我们应该如何向保险公司理赔呢,接下来告诉大家外地游出了事故如何向保险公司理赔,请各位仔细阅读下文。

外地游出了事故如何向保险公司理赔?小编分析如下;

无论在何时何地出险,都可以和优保的客服取得联系,优保将协助客户办理理赔事宜。同时,客户在出险之后也可以在第一时间内联系保单所属的保险公司,异地出险的客户可以拨打保险公司的全国理赔热线进行理赔报案。外地旅游出了事故报案是理赔的第一步。

旅游保险的赔付一般涉及的保险责任主要有意外医疗、意外伤残、意外事故。理赔所需的材料主要包括:(1)保险凭证(电子保单);(2)被保人身份证明;(3)受益人身份证明;(4)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5)门诊或住院病历;(6)门诊或住院费用收据原件、明细清单;(7)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8)死亡证明、户口注销、殓葬证明;(9)伤残鉴定报告(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

旅游保险理赔是要注意的是保存好与保险事故相关的证明和票据。另外,在理赔中,常常发生这样的纠纷:客户对保险赔偿金额希望值高,而实际赔付往往达不到投保时的要求。这样,保险公司和客户之间很容易产生矛盾。

温馨提示:消费者投保前,应该详读保险条款可以有效避免理赔时的保险公司和客户对理赔认知的冲突。

以上内容由调查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期旅游消费知识讲座更加精彩,希望大家不要错过哦,小编很高兴为大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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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APP叫车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会不会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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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APP叫专车的业务横空出世,在方便了人们的同时也能让自己赚点小外快,但是在叫这些专车背后的风险大家预估了吗?APP叫车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会不会赔?下面小编来告诉大家。

关于使用手机预约出行服务发生下面小编来告诉大家事故理赔,保监会曾发出明确风险提示:

第二种情况

赠送保险的保障范围一定要看清。经核实,有手机应用软件公司已与保险公司合作为预约出租车提供“承运人责任险”、为代驾服务提供“代驾人责任险”来保障乘客利益,但保监会也发现部分应用软件公司存在虚假、夸大宣传,请广大消费者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对保障范围做到心中有数,以免上当受骗。

保监会提醒:

这就是说:目前,有一定数量的非营运车辆以家用车性质投保,却有偿提供“专车”、“拼车”等营运服务,并未与保险公司就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协商一致。其在营运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乘客伤亡、车辆损毁的,保险公司可依法拒赔。

第一中情况

预约车辆如为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理赔风险。根据《保险法》第52条,商业车险条款一般约定:因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保监会提醒

从上面这条风险提示来看,我们在这里要提醒大家,在利用手机应用软件方便自己生活的同时,也要时刻提高风险意识,切实保护自身利益。

2.最容易出事故的行车8大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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