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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施工能采取哪些安全措施(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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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安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

全文共 2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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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倡导文明出行方式,打造良好出行环境,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安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安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

一、选择题(每题有且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选项)

1.行人通过人行横道,要按人行横道灯的指示通行。小明在通过人行横道线前,看到人行横道红灯亮时,应该_____。

A.迅速通过人行横道 B.在人行横道线前等待 C.缓慢通过人行横道 D.绕开人行横道通过

2. 在没有施划人行横道的公路上,乘车人从公共汽车下车后横过公路时,您认为下列做法正确的是_____。

A.从车的前方横过道路 B.从车的后方横过道路 C.车开走后,确认安全通过 D.等车开走后,迅速通过

3. 在设有交通隔离设施的路段,小芳过街时应当_____。

A.直接跨越 B.确认安全后跨越 C.无车辆通行时跨越 D.经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通过

4.交通参与者在道路上通行时,应遵循各行其道的原则。小璐步行外出应当在_____上行走。

A.城市快速路 B.人行道 C.封闭的机动车道 D.非机动车道

5.行人在横过道路时,应注意观察道路上通行的车辆。您认为在横过道路时,错误的行为是_____。

A.既不左看,也不右看 B.左看、右看、再左看 C.左右观察,确定安全 D.一站、二看、三通过

6.驾驶自行车出行是环保、健康的交通参与方式。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您认为自行车应该在道路的_____通行。

A.右侧 B.左侧 C.中间 D.任意位置

7.行人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时,您认为危险的做法是_____。

A.无车辆通行时尽快通过 B.车辆临近时突然横过 C.车辆通过后再横过 D.注意避让车辆

8.在农村地区出行时,为保障交通安全,应乘坐_____等适合载客的交通工具。

A.拖拉机 B.三轮汽车 C.低速载货汽车 D.客运汽车

9.行人在路口应当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当遇到交通警察指挥手势与信号灯指示不一致时,要按照____通行。

A.标志、标线 B.交通警察的指挥 C.信号灯的指示 D.道路交通情况

10.行人大风天气在农村公路边行走,遇到车辆驶来时,为了躲避扬尘,____是最危险的。

A.尽量靠公路边走 B.横过公路 C.在路边停下来躲避 D.戴眼镜和口罩

11.中小学生放学在道路上列队通行时,每横列的同学____。

A.不得超过2名 B.允许3名以上 C.没有数量限制 D.不得超过4名

12.骑自行车经过一个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遇红灯亮,骑车人正确的行为是____。

A.将自行车依次停在路口停车线以外 B.可以进入路口,停在路口内,但不能直行通过

C.将自行车停在路口停车线上,车头探出停车线不影响安全 D.骑自行车进入路口,伺机安全通过

13.老杨每天上班都要经过一个铁路道口,他在通过道口时应该_____。

A.快速跨越铁轨 B.进入道口观察后通过 C.一停、二看、三通过 D.在栏杆放下时抢先通过

14.您在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前,准备横过道路时,要等____的时候通过最安全。

A.黄灯闪烁 B.红灯亮 C.红灯闪烁 D.绿灯亮

15.一位妈妈去接放学的孩子,恰好看见孩子站在公路另一侧准备横过,这时有机动车驶来,为避免交通事故,最安全的做法是____。

A.妈妈跑向孩子一侧 B.孩子奔向妈妈一侧 C.妈妈大声喊孩子快过来 D.妈妈大声喊孩子站在原地等待

16.为减少奥运会期间交通拥堵,提高城市空气质量,您最好乘坐_____前往观看奥运体育比赛。

A.公交车 B.私家车 C.出租车 D.摩托车

17.小红在等候乘坐公共汽车时,应该站在_____,依次排队。

A.机动车道上 B.站台或指定位置 C.非机动车道上 D.人行道上

18.妈妈告诉农村来的大舅,上街要注意安全,搭乘出租车时,可_____“打车”。

A.翻越隔离设施 B.在道路中央 C.在出租车停靠点 D.在禁止停车路段

19.小明上高中了,学校离家较近,他想节约路上时间,可以使用_____作为道路交通工具。

A.滑板 B.旱冰鞋 C.自行车 D.独轮自行车

20.小丽搭乘朋友的轿车到单位上班,轿车在单位门前路边停车后,她正确的下车方法应该是_____。

A.立即开门下车 B.观察前方情况后下车 C.开车门观察侧后方情况D. 观察侧后方情况,缓开车门

21.中华民族有着尊老爱幼、文明礼让的传统美德。王某外出购物乘坐公交车时,下列行为中不文明的是_____。

A.依次按秩序上下车 B.礼让老弱病残 C.乘客下完后再上车 D.拥挤、加塞、抢座

22.乘车时要系好安全带,您认为下面哪种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坐后排没有必要系安全带 B.前排乘车人必须系安全带

C.车速低于每小时60公里时可以不系安全带 D.在乡村道路乘车时可以不系安全带

23.三叔骑三轮车进城运货,绿灯亮时进入路口右转弯,遇到一些直行的非机动车和行人。您认为他正确的做法是_____。

A. 抢在直行车辆和行人前通过 B.减速停车,让直行车辆和行人先通过

C.让直行车辆先行,再加速抢在行人前通过 D. 靠近直行车辆和行人,穿空隙通过

24.芳芳骑自行车从人行横道横过道路时,应_____通过。

A.骑车缓慢 B.骑车直行 C.骑车加速 D.下车推行

25.明明在晚自习课后骑自行车回家途中,迎面遇到一辆驶来的汽车,灯光非常耀眼,为了安全,明明应该_____。

A.用手遮挡灯光 B.闭目缓慢行驶 C.下车靠边避让 D.迎着灯光行驶

26.当您和亲友聚会,喝完酒后亲友要驾车回家,您应_____。

A.告诉他小心驾驶 B.劝他系好安全带 C.坚决阻止他驾车 D.提醒他注意避让行人

27.王某骑自行车回家,行至路口准备左转弯时,应_____,不能突然猛拐。

A.伸左手示意 B.伸右手示意 C.语言示意 D.扭头示意

28.小强乘坐公交车回家,喝完易拉罐饮料后,应将空易拉罐_____。

A.扔到车窗外 B.扔在座位下面 C.踢到车厢一角 D.带下车扔到垃圾桶

29.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时,您认为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_____。

A.一手提物,一手扶把 B.攀扶其他车辆 C.互相追逐 D.双手扶把

30.老张骑电动自行车上下班,行驶在划分车道的道路上,他应当在_____行驶。

A.机动车道 B.非机动车道 C.人行道 D.随便哪条车道

31.小张驾驶两轮摩托车带女友郊游,女友乘坐摩托车正确的方式是_____。

A.戴好安全头盔,正向骑坐 B. 戴上安全头盔,背向骑坐

C. 侧向骑坐,把头盔拿在手里 D. 以最舒适的姿势骑坐

32.小明乘坐公交车去奶奶家过节,乘车时可以_____。

A.携带鞭炮、礼花 B.将手伸出窗外 C.与驾驶人交谈 D.接打手机

33. 张强在未设停放点的地方停放自行车时,应在_____停放。

A.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地点 B.不经常使用的盲道 C.草坪绿地 D.任意地点

34.李明今年9岁,李明的表姐今年13岁,姐弟俩想骑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正确的做法是_____。

A.李明可以骑自行车 B.李明的表姐可以骑自行车

C.李明和表姐都不可以骑自行车 D.李明的表姐可以骑车带李明上路

35.小芳骑自行车回家,在一个没有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由南向东右转弯时,遇小强骑自行车由北向东左转弯,正确的通行顺序是_____。

A.小芳让小强先行 B.小强让小芳先行 C.小芳和小强同时通行 D.谁抢先谁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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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道路交通安全培训资料

全文共 3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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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对自己的人身负责任。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培训资料,欢迎阅读。

道路交通安全培训资料(1)

行人交通行为规范

一、学习交通法规,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服从交通民警指挥。

二、行人外出时,必须在人行道内行走,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边行走。

三、横过马路必须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在设有人行横道信号灯的地方。

四、严格遵守信号。在没有划人行横道的地方过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要斜穿、猛跑。

五、不要在道路上聚集打闹、追车、扒车、强行拦车抛物集车或进行其它有碍交通安全的活动。

六、学龄儿童上街一定要有成年人带领。

七、不得损毁和随意拆移交通设施,不得钻跨、倚坐交通护拦、隔离墩。

八、列队在马路上行进,每横列不准超过2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横道上行进,成年人的队列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

乘车人交通行为规范

一、学习交通法规,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服从交通民警指挥。

二、乘坐公共汽车、电车、或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排队候车,待车辆进站停稳后,先下后上。上车后要站(坐)稳扶牢,并主动给老弱病残孕让座。

三、乘坐的机动车在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不准向车外抛洒物品。

四、不准在车行道上或非出租车停靠站点招呼乘坐出租车。

五、不准强行拦车、扒车、追车、抛物击车。

六、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各类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

七、乘坐货运汽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不准在高于车厢栏板的货物上乘坐,不准在驾驶室和车厢以外的任何位置站立、攀附或乘坐。

八、不准乘坐货运汽车挂车、拖拉机挂车、平板车、起重车、自动倾卸车、罐车、轻骑摩托车。

九、不满十二周岁儿童不准在二轮、侧轮摩托车后座上乘坐。 点击下页查看更多>>>道路交通安全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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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培训资料(2)

三、驾驶车辆须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不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严禁车交给非司机驾驶。遵守货物、人员装载规定,不驾驶超员、超载的车辆。

四、驾驶车辆时要精神集中,不准在驾驶车辆时闲谈、吸烟、饮食,严禁疲劳驾驶、酒后开车。

五、礼让三先,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乱掉头,不闯单、禁行线,不闯红(黄)灯,不抢道,不插队,不乱鸣喇叭,不开赌气车、英雄车。

六、驾车行经人行横道、电、汽车站或车多人多的繁华街道,要减速慢行或停车避让。

七、要注意礼让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和礼宾警卫车队,不准乱插礼宾警卫车队。

八、停放车辆时,应在停车场或指定地点的停车位内依次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停放时要关闭电路,拉好制动器,锁好车门。短时间临时停放,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

九、行车中如发生交通事,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报案。行驶中遇事故现场或危急病人时,应主动给予帮助。发现或了解事故逃逸车辆或线索,应积极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骑车人交通行为规范

一、学习交通法规,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服从交通民警指挥。

二、车铃、车闸、车锁、车牌必须齐全有效。骑车上路,必须携带行车执照。

三、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和醉酒的人不准在道路上骑车。

四、各行其道,在没有快慢车道的路段,要靠右边行使。不准在人行道和快车道上行驶。

五、骑车人要严格遵守交通信号,按灯停走,不闯红(黄)灯,不准越线停车。

六、骑车不准逆行、斜穿、扶肩并行、双手撒把、互相追逐、曲折竞驶、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不准和机动车抢道。骑三轮车不准并驶。

七、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中途车闸失效时,要下车推行。

八、转弯时要减速慢行,向后瞭望,伸手示意,不抢行猛拐。在有岗台的路口左转弯时要绕岗台。

九、骑车不准带人。学龄前儿童经过十字路口时,要下车推行。载物不准超长、超宽、超高。

十、要礼让礼宾警卫车队,不穿插礼宾警卫车队。

十一、车辆停放时,须在停车场或准许停放车辆的地点依次有序停放。不准乱停乱放。

十二、骑车与其他车辆、行人发生矛盾或交通事故时,要文明礼貌,互相谦让、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报案。

道路交通安全培训资料(3)

一、交通基本通行原则

1、右侧通行原则。我国实行的是右侧通行原则。

2、各行其道原则。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各行其道。

3、安全通行原则。车辆、行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

二、认识交通安全设施

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等,它们是道路交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道路交通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确立人们使用道路的权利的根本,也是道路交通管理法规中最常与人们打交道的内容,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不论是走路、还是驾驶摩托车、汽车,都要和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打交道。

1、交通信号 包括:指挥灯信号、人行横道灯信号和手势信号。

(1)指挥灯交通信号 a.红灯代表禁止的颜色。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b.绿灯代表准许通过的颜色。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

c.黄灯代表警告的颜色。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另外有很多学校要求同学们戴“小黄帽”也是因为黄色色彩鲜明,驾驶员好辨认。

d.黄灯闪烁。黄灯闪烁的信号通常夜间单独设在路口,用以提醒车辆驾驶员和行人注意交叉路口,不具有控制交通先行和让行的作用。

(2)人行横道灯信号,人行横道信号灯由红、绿两色组成。 a.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行;

b.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通行,但已进人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 c.红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

(3)交警手势信号

手势信号主要用于交通警察临时指挥车辆通行。手势信号灵活方便,起到弥补指挥灯信号僵化不足的作用,它可以由值勤的交通警察根据当时道路的交通情况灵活使用。如果车辆和行人遇有灯光信号(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与交通警察的指挥不一致时,应首先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2、交通标志,指的是用图案、符号、文字、特定的颜色和几何形状向人们传达道路信息,表达交通管理指令的静态交通安全设施。我国现代的道路交通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一共255种。

(1)主标志:a.警告标志,是指用在特定的路段和地点,用以警告驾驶员和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警告标志的形状是顶角朝上的等边三角形。其颜色是黄色、黑边、黑图案。

b.铁道路口标志,经过一个有信号灯的铁路道口时一定要看信号通行。铁路道口比较复杂,交通十分繁忙,行人、自行车、汽车、火车等都要从道口通过。为了保证行人和车辆的安全,大家都必须从高架桥上通过。没有高架桥的路口,在铁路道口处都设置了栅栏。火车来临时,红色信号灯闪亮,栅栏关闭,行人和各种车辆停止前进,静静等候,让火车通过。通过无人看守的道口时,左右仔细观看,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过。

c.禁令标志,是一种禁止或者限制车辆的某种交通行为的标志,对各种车辆的流量、流向起调节、疏导和控制作用,其形状是红色外圆、内白底黑图案加一根左上至右下的红杠。比如在高速公路入口一般就有禁止行人通行和禁止自行车通行标志,表示高速公路禁止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另外城市快速路、封闭的机动车道也是禁止行人通行的。d.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是蓝底白字或白图案,由圆形、长方形、正方形等图形,用以指示车辆、行人如何通行、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

e.旅游区标志是长方形或正方形、棕红色底(泥巴色)白字、白图案,为吸引和指示人们从高速公路或其它道路上前往邻近的旅游区,使旅游者能方便地识别旅游区的方向、距离、了解旅游项目类别的标志。

f.道路施工安全标志是为保障施工和行车安全而设立的阻挡、警示、疏导和指示车辆和行人前进或指示改道、绕行,以确保施工和交通安全的标志。

(2)辅助标志置于主标志下,起特别提示作用。如:禁止货车入城标志0下有一个从几点到几点就是一个主标志加一个辅助标志。

3、交通标线 道路交通标线是由各种路面标线、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路边线轮廓标等所构成的交通安全设施。

(1)中心线(2)边线(3)人行横道线(4)指示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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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全文共 21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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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处于道路交通建设的高速发展时期,同时中国汽车保有量也呈跨越式增长,随之而来的道路交通安全就成为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宣传要点

1.无牌无证驾驶危害大

驾驶车辆应当依法取得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并且随身携带驾驶证,悬挂机动车号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无证驾驶,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法律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牌照、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牌照、行驶证的,扣12分;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扣1分。

2.面包车不超员载人

农民朋友经常驾驶微型面包车,载亲朋好友集中出行。微型面包车车身结构强度不足,制动性能和侧倾稳定性差,若超员行驶,会影响车辆的安全性能,加之农村地区道路狭窄,陡坡、急弯较多,容易发生侧翻、刹车失灵等问题,严重时会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交通事故。

【法律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扣12分;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扣6分;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扣3分。

3.驾乘车辆系好安全带

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是很危险的行为。车辆发生碰撞、紧急刹车或侧翻时,安全带能将驾乘人员固定在座椅上,有效减少事故伤害,关键时刻还能挽救生命。据科学统计,使用安全带可使驾驶人和前座乘客遭受伤害的风险降低40%~50%,使后排乘客的致命伤害风险降低25%~75%。安全带――生命带,驾乘车辆时请一定要系好安全带!

【法律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否则将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4.货运车辆不超载

货运车辆超载,会导致轮胎因负荷过重而变形甚至爆裂,还容易使车辆转向困难、刹车失灵,进而导致交通事故。

【法律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扣6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扣3分。

5.酒后驾驶危害大

酒后驾车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饮酒会导致驾驶人触觉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引起视觉障碍和身体疲劳,轻者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和人员发生剐碰,重者危及他人和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而摩托车稳定性差,驾驶人饮酒后出现中枢神经麻痹、视力下降、注意力不集中、身体平衡感减弱等状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车毁人亡的悲剧。切记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

【法律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扣12分。

看过“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一、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服从交警指挥,自觉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二、走路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三、要牢记“斑马线就是生命线”的忠告,在横过车行时,须走人行道,并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在通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道时,要注意观察,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以免造成意外伤害事故。

四、在没有人行道横道的路段要注意避让来往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直行通过。

五、家长要教育跑校的孩子,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骑自行车不要扶车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行驶。

六、家长要对幼小的儿童加强监护和教育,从小培养交通安全意识,驾驶员遇行人横过马路时,应减速避让。

七、绝不能酒后驾车,不能驾驶无牌无证车辆和拼装、组装车、报废车、更不能超速、超员、超载行驶。

八、请您提醒自己的家人和周围的亲戚、朋友时刻注意交通安全。外出旅行或探亲访友,不要乘坐超员、超载车辆,要勇于同车匪路霸等违法分子做斗争,并注意自身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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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全文共 2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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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是指在交通活动过程中,能将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的状态。对于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要严厉制止。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相关法律知识。

道路交通安全的组成要素

交通安全是一门“5E”科学。所谓“5E”是指:法规、工程、教育、环境及能源。

⑴法规

在我国,“法规”是指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的交通规则、交通违章罚则及其他有关交通安全的法律等。交通法规是交通安全的核心,贵交通安全起保障作用。交通法规必须具备三大条件:一是科学性;二是严肃性;三是适应性。

⑵工程

“工程”是指交通工程,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研究和处理车辆在街道和公路上的运动,研究其运动规律;二是研究和处理为使车辆达到目的地的方法、手段和设施,包括道路设计、交通管理和信号控制等;三是研究和处理为使车辆安全运行而需要维持车辆与固定物之间的缓冲空间。

⑶教育

“教育”是指安全教育,包括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两种。学校教育是对在校学生进行交通法规、交通安全和交通知识的教育[1];社会教育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及广告等方式,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的意义和交通法规,同时对驾驶员定期进行专业技术知识、守法思想、职业道德及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⑷环境

“环境”是指环境保护。在发达国家,80%以上的噪声污染及废气污染是由汽车运行造成的,因此,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是道路交通环境保护的重要措施。

⑸能源

“能源”是指燃料消耗。汽油、柴油的大量使用,造成不可再生资源的大量消耗,给人类发展带来影响。交通事故与能源消耗的关系一直是发达国家研究的热点。

交通工程是交通安全的基础科学,一切交通法规必须以交通工程为科学依据,一切交通安全对策和设施必须以交通工程为理论基础,交通安全教育必须以交通工程为指导,环境保护和降低能耗必须以交通工程为分析依据。这就是交通安全法规、工程、教育、环境和能源之间的关系。

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我们在统计了交通意外事故的案例之后发现,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意外事故都是因为违章造成的。那么哪一些违章行为所造成的意外最多。

超速:超速被大家成为马路上的头号杀手,超速行驶会造成安全可靠性的降低,还有碰撞时因为冲击破坏力很大会造成恶性事故。对于驾驶员而言超速的行为最不受重视,因为大家都认为自己的车技是不错的,超速只要不被交警发现就没有问题。

超载:超载的情况会降低车辆的控制能力,如果我们行驶超载的车辆就会增加心理的压力,在操作的时候也会出错影响行车安全。百分之三十的交通意外事故是因为超载导致的,而群死群伤的重大案例也和超载有直接关系。

酒驾:每年因为酒驾而引发的意外数不胜数,驾驶员在没有喝酒时一旦发现前方有危险,那么就可以在0.75秒内做出正确的操作。但是喝酒之后那么反应的时间就会延迟两到三倍左右,因此为了降低意外事故的发生必须要严禁酒后开车。

醉驾:醉驾不仅仅需要吊销驾照也会追究刑事责任,并且违章驾驶员在被吊销驾照之后五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毒驾:在吸毒之后开车就容易出现幻觉,驾驶员能力的降低就会意外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毒驾和醉驾相比更加的危险,因为毒驾的驾驶员反应要比正常人慢百分之二十一左右。

闯红灯:不少的驾驶员总是会抱着侥幸的心态闯红灯,虽然说当时可能没有引发意外事故。但是一旦造成意外事故就会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识培养

一、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力度。

1、是要努力拓宽宣传渠道,多方面、多方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结合各类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对日常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曝光,切实增强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2、是要深入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守法意识。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针对不同单位、不同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要组织、督促、指导各机关、单位、街道、社区开展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培养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守法、文明交通意识。要进一步强化对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使他们从小树立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注重交通安全的观念。新闻媒体也要利用案例剖析、公益广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二、加大对骑车人和行人的交通管理,不断提高他们的守法自觉性和交通安全意识,净化交通环境。

努力做到政府严格执法、社会组织自律和公民自觉守法的有机结合,形成“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新格局。

三、开展《珍视生命,善待生命,文明行走在都市》活动。

利用市民学校、宣传栏、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在广大市民中,重点是在市场经营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员中,宣传“文明行走在都市”活动的意义,开展“文明行走、做文明市民”的实践活动, 提高广大市民和未成年人珍视、善待生命,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做一个文明行走的好市民,为城市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进一步加强交通标识的设置工作。

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科学合理地设置交通标识及交通设施,在危险路段、事故多发地段,设置醒目的告示牌、警示牌,警示机动车驾驶员要谨慎驾驶,注意安全。

五、调整不合理的交通信号设置,促使交通设施设置规范化、人性化、科学化。

建议交通管理部门应对全市的交通设施进行一次大检查,调整不合理的交通信号设置,多建立交桥、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设施,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缓解交通压力,要有适应城市中长期发展的战略前瞻性,做好城市规划,保证交通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六、设立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要求,建议政府尽早设立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利于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的救治,促进社会的和谐。

只有交通参与者的素质提高了,交通安全社会化就能实现,而且能够深入持久地巩固下去,管理社会化工作就会不断上新水平,开创新局面,出现新成果,才能为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奠定好坚实的交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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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全文共 19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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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安全意识是提高交通安全的决定性因素。那么你对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1、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减递会车

车辆在没有设置中心分隔护栏的道路行驶,与前方来车交会时,应适当降低车速,并选择比较空阔、坚实的路段,靠路右侧缓行交会通过(在视线不良的情况下会车时,要降低车速,开近灯光,即使是在路面较宽的双车道,也应该慢车交会)。

如果在行驶前方的道路右侧有障碍物时,要根据离车距障碍物的距离、速度以及道路状况,决定是加速越过障碍后会车还是减速慢行甚至停车让对方车先行,以错开两车越过障碍物的时间,避免在障碍物处会车:如果对越过障碍物的判断没有把握,则应降低车速,缓行至障碍物近处,不要忙于超过,让对面来车通过障碍物后在继续行驶:如果估计两车要在障碍物处会车时,应主动减速、停车、调整车体位置或倒车让路,不要抢行堵住来车行驶路线:如果可能在路面较窄或道路两侧均有障碍物的情况下会车时,则应该根据对方来车速度和道路条件预选交会路段,正确控制车速,以保证两车在选定的路段交会。

会车时,必须注意保持足够的安全侧向间距,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绝对不可抢行争路,互不相让,以致形成僵持局面。一般情况下的会车,须遵守下列规则:空车让重车,单车让拖挂货车、大车让小车,货车让客车,教练车让其他车辆,普通车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当下破车行至中途而上坡车尚未上坡时,上坡车应该让下破车)。

夜间会车时,要按规定把远光灯改为近光灯,交会时要减速,防止碰撞前方右侧的行人和骑车人。

会车时,还要特别注意道路上的行人和非机动车情况,看清预计会车地点的行人动态,当行人被来车挡住时,要防止这行人忽略本车,因此,要鸣号示意。总之,在有行人处会车时,必须防止发生各种突发情况,做好随时停车准备。

2、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正确控制车速

正确控制车速,是安全行驶的一个必要条件,所谓“中速行驶,安全礼让”,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一般来说,许多司机根据自己驾驶车辆的车型和性能,经过实践和测试,大都能摸索出自己最喜爱、感觉最自如的一种车速。如果这种行车速度能够符合交通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和交通环境,即可把这种车速定为自己的安全车速。

当然,城市与乡村不同,山区与平原不同,正确控制车速,还必须注意下列车

辆的行驶环境:

(1)密切观察沿途交通标志,遇有限速标志时,须严格按标志规定行驶。

(2)根据行驶道路状况和运行条件,灵活掌握和控制车速,该快就快,该慢就慢。

(3)在交通拥挤、车辆较多、车流已有自然速度节奏的道路上行驶,要使自己的车速随车流速度行进,不要性急超车。

(4)尽量保持经济车速的稳定,避免高速超车和低速慢行。汽车载重量轻、道路条件好时,经济车速可适当高一些,而汽车载重量大、道路条件差时,经济车速就必须低一些。

(5)行驶中,车速与通向行驶车辆间距相适应。在不同天气、道路、车速条件下,与前车间距也不相同,间距大小以确保安全为适度。

3、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不可抢行超车

超车,是汽车行驶中的正常现象。但是,超车又是比较复杂和危险的操作过程,因此,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根据交通法规的规定和从实践中总结出的经验,超车应选则道路宽直,视线良好、道路两侧均无障碍,被超车前方150米以内没有来车,并在交通法规许可的断路和情况下进行。超车时,须先开左转向灯,向前车左侧靠近,并鸣喇叭(禁止鸣喇叭地区和夜间须用变换远近光灯示意)通知前车,确认安全及前车让超后,加速并与被超车辆保持一定的横向间距,从左侧超越。超越前车后,不可向右急转动方向盘,应保持超车时的速度,在超出被超越车20米以外在开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在下列地点或情况下,不得超车:

(1)被超车示意左转弯、掉头时。

(2)在在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

(3)被超车正在超车时。

(4)行径交叉路口、人横行道、漫水桥、漫水路时。

(5)通过胡同(里巷)、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下陡坡时。

(6)掉头、转弯时。

(7)遇风、雨、雪。雾天能见度在30米以内时。

(8)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9)喇叭、刮水器发生故障时。

(10)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11)进、出非机动车道时。

在超车过程中,如果发现道路左侧的障碍或横向间距过小而由挤擦可能时,尽量不用紧急制动,以防因路拱发生侧滑碰撞,应稳住方向盘,不要左右转动,在最短的时间内,适当拉开距离,然后再伺机超越,千千万不可冒险强行超车。在在超越停驶的车辆时,应减速鸣喇叭(在非禁止鸣喇叭地区),注意观察,保持警惕,并留有较大横向间距,随时做好紧急制动的准备,以以防止该车突然起步驶入行车道而发生碰撞,或驾驶员突然开启车门下车,尤其是超越停在车站的客车时,更应注意被停车遮蔽处骤然出现横穿公路的行人。

看过“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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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道路结冰该怎样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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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法

1

结冰路面,肯定比较滑,我们首先要做到的是减低行驶速度,视路面结冰厚度情况,来决定最低的行驶速度,如果一直打滑,就必须要停车等待不能强行行驶。

2

另外我们还要保持和车辆之间的行车距离,因为路面滑,刹车制动的距离会变远,所以行车距离一定要比平时加大。

3

结冰路面,我们需要注意的地方还有转弯,因为路面滑,按平时的行驶速度来转弯的话,是非常容易打滑的,所以在转弯时我们要提前减速。

4

行驶在上坡路段时,我们最好不要在坡段的中途停车,因为路面滑,再次启动时容易发生倒滑。如果要停车,务必停驶在平行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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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道路安全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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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是指在交通活动过程中,能将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的状态。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道路安全的知识,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1、关于道路安全的知识——道路不是游戏场

道路是为了交通的便利而建造的。道路上车辆川流不息。交通十分繁忙,如果我们随意地在道路上玩耍、游戏、追逐,把它当作“游戏场”,放学以后在道路拉开“场子”踢足球、打羽毛球,既妨碍车辆的通行又会被车辆撞伤,是不允许的。在人行道上跳“橡皮筋”、跳绳、踢毽子,会给行人的通行带来困难,是妨碍交通的。在道路上追追打打,车前车后乱穿,甚至相互扔石子,这就更容易出事故了,另外一些同学,因为不懂得在道路上玩耍的危害性,甚至在道路中间拦车、追车、扒车和向汽车投掷石块,以此为乐,这是最最危险的举动,一旦被车撞倒,后果不堪设想。

道路不是游戏场所,不能在道路上玩耍。我们要互相提醒,大胆劝阻,当一名维护交通安全的“宣传员”。

2、关于道路安全的知识——乘车

乘坐公共车辆,应该遵守公共秩序,讲究社会公德,注意交通安全。

候车时,应依次排队,站在道路边或站台上等候,不应拥挤在车行道上,更不准站在道路中间拦车。上车时,应等汽车靠站停稳,先让车上的乘客下完车,再按次序上车,不能争先恐后。上车后,应主动买票,主动让座给老人、病人、残疾人、孕妇或怀抱婴儿的乘客。车辆行驶时,要拉住扶手,头、手不能伸出车窗外,以免被来往车辆碰擦。下车时,要依次而行,不要硬推硬挤。下车后,应随即走上人行道。需要横过车行道的,应从人行道内通过;千万不能在车前车尾急穿,这样很不安全。

3、关于道路安全的知识——避让转弯车辆

当汽车的方向灯一闪一闪时,告戒人们,汽车要转弯了。我们应该注意避让转弯车辆。

现代汽车的转向,都是依靠前轮来转向的。随着前轮的转动,汽车车身也逐渐改变方向。汽车转弯时所占用的空间往往大于车辆固有的宽度。前轮行驶的轨迹不与后轮的轨迹重合,也就是说,前后两只轮子不会走在同一条弧线上,而是有一定距离差别的。这就是汽车转弯的“内轮差”。由于这种“内轮差”,使汽车转弯时,前轮可以通过道路的某一物体,而后轮却不能通过。

懂得了汽车转弯的基本原理后,我们在道路上碰见转弯的车辆时,不能靠车辆太近,不要以为汽车的车头可以过去,就没有事情了。其实如果你离转弯汽车太靠近,就很可能被车尾撞倒。

4、关于道路安全的知识——安全横过道路

上学、放学和外出活动,我们几乎天天要在道路上行走。走路要保证安全,这里面的学问可多着呢!有不少行人,因为没有掌握好安全横过道路的要领,结果丧身与汽车轮子底下。

横过道路时,要选择有人行横道的地方。这是行人享有“先行权”的安全地带。在这个地带,机动车的行驶速度一般都要减慢,驾驶员也比较注意行人的动态。在没划有人行横道的地方横过道路,要特别注意避让来往的车辆。避让车辆最简单的方法是:先看左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才走入车行道;再看右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时就可以安全横过道路了。

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随便乱穿,或者在汽车已经临近时急匆匆过道路,都是十分危险的举动。

看过“关于道路安全的知识“

5、关于道路安全的知识——骑自行车常识

我国十世界上拥有自行车最多的国家,十世界公认的“自行车王国”。

自行车轻巧灵活,车速自便,维修简单,并且不使用燃料,无废气污染,无噪声,因此特别受人青睐。但是,自行车靠骑车人用双脚踩动踏板,由链条来带动后轮向前滚动,在行进时要用双手握住车把来掌握重心,控制方向。所以稳定性差,安全性差。一碰即倒,一倒人就伤。

从保证交通安全出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明文规定,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而当你已经达到法定的骑车年龄,准备骑车时,则必须认真地学一学有关骑自行车的规定,要掌握骑自行车的基本要领。

自行车首先应该保持机件完好,安全设施齐全,牌、证齐全。出发之前,应该先检查一下铃、锁、刹车、车轮、踏脚、链条、撑脚、坐垫等是否完好有效。

学骑自行车时,应选择人车稀少的道路或广场、操场。禁止在交通繁忙地段学骑自行车。

当你已经掌握骑车技术,可以单独骑车时,你还应该掌握一下几条骑车规范:

一是,在非机动车车道内顺序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应尽量靠右边行驶,不能骑车在道路中间,不要数车并行,逆向行驶。

二是,骑车至路口,应主动地让机动车先行。遇红灯停止信号时,应停在停止线或人行横道线以内。严禁用推行或绕行的方法闯越红灯。

三是,骑车转变时,要伸手示意。左转弯时伸出左手示意;同时要选择前后暂无来往车辆时转弯,切不可在机动车驶近时急转猛拐,争道抢行;也不要弯小转。

四是,自行车在道路上停放,应按交通标志指定的地点和范围有秩序地停放;在不设置交通标志的支路上停放也不要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

五是,骑自行车载物,长度不能超过车身,宽度不能超出车把宽度,高度不能超过骑车人的双肩。骑自行车在市区道路上不准带人。

六是,骑自行车不准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竞驶、扶身并行。

七是,不准一手扶把,一手撑伞骑车。撑伞时,要下车推行。

骑自行车的安全问题是个大问题,在各类交通事故种,自行车事故要占总事故的一半以上。自行车给人们的交通带来了便利,自行车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不幸。为此,我们应该严格遵守骑车规范,避免成为自行车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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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智能驾驶能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吗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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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时代的到来,让人们真切的感受到了科学技术对生活的改变。智能驾驶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吗?智能交通的发展对减少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也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详细解答一下。

智能驾驶指的是汽车能够部分代替驾驶员,实现决策和操作车辆行驶的目的,这样在驾驶员出现失误的时候,车辆的智能驾驶系统可以避免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互联指的是车辆能够与人、车、路、环境进行信息的交换。信息的交换能够让驾驶员和交通管理者预知潜在危险,及时采取措施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

车联网和智能驾驶不仅能够避免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也有利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当前方路段发生事故或者拥堵时,交通管理中心可以通过车联网指挥车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及时的救援;智能驾驶能够在驾驶员违规操作或者失误操作时给出提示或者警告,有利于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和形成良好的驾驶习惯。

目前,车联网和智能驾驶技术在国内还处于初级的阶段,技术还待发展,配套设施还需完善,但是专家认为这并不妨碍我们对于未来数十年甚至十数年后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畅想。这些需要整车企业、汽车零部件企业以及研究机构的不断努力。

温馨提醒:

要想真正的了解智能驾驶,以及知道电子卡口系统技术有哪些好处?还需要多学习一些智能交通小知识。只有这样才更有利于大家融入智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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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道路交通安全讲座

全文共 8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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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参与交通的过程中,怎样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呢?请看小编为您整理的道路交通安全讲座内容,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道路交通安全讲座内容1

同学们:下午好!

今天我要讲主题是: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说起道路交通安全,我们便不能不提到道路交通事故。当目睹过事故现场惨不忍睹的受害者尸体和抛洒在路上的滩滩血迹,听到过受害者或受害者家属痛苦的呻shēn吟yín及jí撕sī心xīn裂liè肺fèi的哭声,每当此时,你心里会觉得难受吗?

人们都说,交通事故猛于虎。可是老虎再凶,也只能一口吃掉一个人,而交通事故则会一口吞噬几个甚至几十个人的生命。现在我向大家介绍一组数字:

去年,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50万人,其中中小学生占了10万多。而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则无法谦虚地排在了世界第一。我国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都在10万多人,平均每天死亡达300人,这真是一个比战争还无情,还残酷的数字。就在今年的11月14日早上6点,山西某900多个学生在公路上晨跑时,一辆大东风货车向学生横冲直撞过来,造成21名师生死亡,18人受伤。当时公路上躺满了遇难学生的尸体。前年3月7日,江西省星子县一辆大货车掉下山崖,22人当场死亡。同年4月10日,江西省某高速公路一辆大客车翻车10人死亡。这一连串触目惊心的数字背后,这一起起惨烈的事故背后,有多少家庭失去了亲人,有多少欢乐变成了悲剧,有多少幸福化为乌有。在每一起交通事故背后,是一个个家庭失去了顶梁柱,是一个个白发人送走了黑发人,是一个个孩子与父母阴阳两隔。

再来看我们身边发生的一些交通事故:比如,2006年6月份我镇黄洞某小学的一名学生在中午放学时,骑自行车横过马路被迎面而来的泥头车当场撞死。2006年11月份,在油甘埔某小学读书的一名学生,他的家长用电单车载他上学时,在上学路上冲红灯被货车撞死。2006年12月份,在五联某小学读书的一名学生,在星期六放假期间,骑单车上路在排沙围路口被公共汽车当场撞死。过了三天,凤岗某中学的一名学生在上学的路上被一辆货车当场撞死。还有今年3月份,一名十三岁的孩子用摩托车载着他的妈妈发生车祸成了植物人,到现在还躺在医院,而且由于是无证驾驶,责任全在他,一分钱也赔不到。

是导致我们道路交通事故频频发生?据交通警察调查统计,在所有的交通事故中,除极少数属意外原因造成,75%以上的事故是驾驶员或行人的人为因素造成的。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有无证驾车、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行人不守交通规则等。

综观这么多起交通事故,我们不难发现,我国交通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就是人们不珍惜生命,不遵守规则。生命对于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应该爱护,应该珍惜。出入平安,这是大家都希望的所求心。然而,很多人却为图“方便”或为了眼前的利益而违反交通法规。殊不知,许多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源于某些不经意的违法行为。在他们当中,有一部分是对交通法规不甚了解,对安全常识掌握不多,有一些人是抱着侥幸心理,明知原故犯的。所以学习和遵守交通法是每一个人珍惜自己和他人生命,使交通秩序安全有序所以必须履行的义务。有人比喻,道路交通法规是用亲人的泪水,死者的血泊,伤者的呻吟和肇事者的悔恨挽来的。然而,社会上有些人却不愿学习,要他学也想学,而等到付出了金钱,鲜血或生命的代价才开始后悔当初没有学习交通法规。可是,结果连生命也没有了,后悔的资格也没有了。不遵守交通规则,就是不珍惜自己的生命。

一些到过国外的人,在谈到交通秩序时,就会情不自禁地说,外国的交通秩序真好。我虽然没能亲身感受过国外良好的交通秩序,可我在一篇文章中读到这样一个事例:一位外国司机半夜驾车回家,途径一:红绿灯处见红灯闪亮司机规规距距停车等候,尽管当时这条偏僻的路上已是空无一人,也没有其它车辆,当时同车的一位中国人对此很不解。外国司机都说:既然是交通规则,那我们就应该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要遵守。两相对比,我们不难发现,为什么在汽车保有量只占世界1.9%的中国,事故死亡人数却占了世界的20%。

为了改变我们交通事故频发的状况,建立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秩序,国家交通有关部门也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去年5月1日,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各地交通警察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中小学生是道路交通行为的弱势群体,大家在参与交通的过程中,怎样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呢?

首先,我们都来反省一下我们自己或身边同学的交通行为,是否曾经有过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是否曾因自己不安全的交通行为而给自己带来过一些伤害。同学们,你们当中很多人每天好几趟往返于学校和家庭之间,途中又大多要走马路,不管步行也好,骑自行车也好,总要避让来往的车辆。但是,你们当中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或缺乏交通安全常识。想想看,当你们走在马路上时,是不是有同学追追打打?是不是有同学边走边看书?是不是有同学随意横穿公路?是不是还有同学骑自行车时喜欢显示自己的本领,故意双手离把或单手骑车?

当你们在马路上追打嘻闹或随意横穿公路时,你们是否意识到灾难会随时降临呢?

我们平常骑车或走路、总免不了要横过马路,但在横过马路时,一定要看看左右来往的车辆,要确认安全之后再横过,在有人行横道或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地方,一定要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千万不能因抢时间,抢速度而随意横穿。

现在,我教大家学习三大本领:一会走路、二会骑车、三会乘车(这三个“会”的含义就是要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1、走路时,要走人行道或在路边行走,过马路时,左右看,红灯停、绿灯行,不乱跑、不随意横穿,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攀爬栏杆,遵规矩、保生命。

2、乘车时,等车停稳先下后上;坐车时不要把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也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

3、不要搭乘超载车,如摩托、拐的等。更不要坐农用车,尤其是人货混装车。

4、12岁以下不要骑车。骑车时要靠右走,车速不能过快,更不能双手离把,不逆行,不要骑英雄车。自行车后座不能载人,骑车拐弯时要伸手示意。

5、在道路上遇到突发事件,要立即就去找大人帮忙。

6、遇到交通事故,拨打122或110报警电话,同伴被车撞倒,要记下撞人车辆的车牌号,车身颜色或其它特征。

下面我们通过图片来学习交通标志和有关的知识:

结束语:同学们,美好的人生从安全开始,只有保证了健康和安全,才能创造美好的未来,大家一定要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只要大家始终把交通安全牢记在心,落实到行动,我相信,我们完全可以远离交通事故。

最后,祝愿大家身体健康,学习进步,一生平安!

道路交通安全讲座内容2

望着同学们一张张可爱的脸,看着同学们充满勃勃生机的身影,我就会深深感叹:生命是多么美丽,世界是这样美好!同学们,你们是我们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们的社会,我们每个人(包括你们自己),都有责任和义务保障你们的健康和安全。今天,我要讲的课题便是与你们的健康和安全息息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是:只有一生平安,才有美好未来。

一、观看交通安全宣传光盘《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全国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警示录

据统计,近几年来,中国每天死于交通事故的约有300人,每年死于道路交通事故的人数始终在10万这个高位上徘徊,已经有四千万人死于车轮之下;绝对死亡数占世界第一,死亡率也在前几位。真是动荡年代可怕的是战争,和平年代可怕的是交通事故。

录相中,当我们目睹这一个个鲜活的生命骤然消失,当一个个健康的身体惨遭伤害,我们由衷的感叹,车祸是如此无情,人世间最宝贵的是生命。看看只能坐在皮球上移动的小女孩,看看遇难者家属悲伤的表情。前车之鉴,后世之师,殷红的鲜血昭示着人们,珍爱生命,拒绝违章,重视交通安全,幸福将与您相伴。

二、认识交通标志

行人应当在道路交通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增强自我保护和现代交通意识,先让我们来认识一些常见的交通标志。

交通标志是用文字、图形、标线,设置在道路上的公共设施,用以引导人们如何正确行车走路。

你们仔细观察一下这三组交通标志,看看这些图形的形状、颜色有什么不同?想想他们有什么作用? (学生进行集体交流,这样加深学生印象。)咱们一起看一下正确答案。

警告标志是警告车辆、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是顶角朝上的等边三角形。颜色是黄底、黑边、黑图案,也有白底红图案的。常用的有23种,这里介绍6种。

禁令标志:禁令标志是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形状一般为圆形,个别是顶角超下的等边三角形。其颜色为白底,红圈,黑图案,图案压杠。常用的有35种,这里介绍6种。

指示标志是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其颜色为蓝底,白图案,其形状分为圆形、长方形种正方形。常用的有25种,这里介绍4种。

指路标志是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其颜色一般道路为蓝底白图案,高速公路为绿底白图案。其形状一般为长方形和正方形。一般道路指路标志这里介绍4种。

三、介绍交通法规

同学们,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特效药是遵守交通法规。作为小学生,我们应该掌握行人交通安全特点,防止交通事故。

1、横过马路

上学、放学和外出活动,我们几乎天天要在道路上行走。走路要保证安全,这里面的学问可多着呢!有不少行人,因为没有掌握好安全横过道路的要领,结果丧身与汽车轮子底下。

首先,要选择有人行横道的地方。这是行人享有“先行权”的安全地带。在这个地带,机动车的行驶速度一般都要减慢,驾驶员也比较注意行人的动态。在没划有人行横道的地方横过道路,要特别注意避让来往的车辆。避让车辆最简单的方法是:先看左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才走入车行道;再看右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时就可以安全横过道路了。

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随便乱穿,或者在汽车已经临近时急匆匆过道路,都是十分危险的举动。行人信号灯红灯亮时,禁止行人横过马路,行人必须在人行道上等候。 行人信号灯绿灯亮时,准许行人从人行横道内通过。 行人信号灯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再进入人行横道;已经在人行横道内的行人应加快步伐安全通过。随意闯越“红灯”,遇停止信号超越停止线或乱穿马路,都是违反交通法规的不良行为,必须坚决制止。

2、各行其道

道路上的隔离设施好比是一座座墙,一条条“分界线”,车辆与行人是不能随便逾越的。任意钻越和跨越隔离设施,是一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必须坚决予以制止。作为一个守秩序、讲文明的人,应该按照“行人走人行道,过马路走横道线”和“骑自行车走非机动车道”的规定,严格“分道通行”,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3、集体外出

上学、放学、春游、秋游和其他集体外出活动时,队伍应该怎样排列?走路应该怎样走?横过车行道应注意些什么?这些都是必需掌握的基本知识。

集体外出,要有教师带领。在没教师带领的情况下,要推选一位“路队长”来管理队伍;外出时要整好队,横列不宜超过二人;行进时,应靠右侧走在人行道上,不能走入车行道。队员应遵守纪律,不能随便离队,不能相互追逐戏闹,不三五成群地并肩行走或交通拥挤的地方聚集、停留,以免影响他人通行。

队伍横过车行道时,应走人行横道。在有信号灯的地方,要在绿灯亮时通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地方横过车行道,要在暂没有来车时抓紧时间通过。如果来往车辆较多,应在人行道上或路边耐心等候,不要随便乱穿,更不要在车辆临近时急穿。七、安全横过道路

4、乘车

乘坐公共车辆,应该遵守公共秩序,讲究社会公德,注意交通安全。

候车时,应依次排队,站在道路边或站台上等候,不应拥挤在车行道上,更不准站在道路中间拦车。上车时,应等汽车靠站停稳,先让车上的乘客下完车,再按次序上车,不能争先恐后。上车后,应主动买票,主动让座给老人、病人、残疾人、孕妇或怀抱婴儿的乘客。车辆行驶时,要拉住扶手,头、手不能伸出车窗外,以免被来往车辆碰擦。下车时,要依次而行,不要硬推硬挤。下车后,应随即走上人行道。需要横过车行道的,应从人行道内通过;千万不能在车前车尾急穿,这样很不安全。

5、道路不是游戏场

道路是为了交通的便利而建造的。道路上车辆川流不息。交通十分繁忙,如果我们随意地在道路上玩耍、游戏、追逐,把它当作“游戏场”,放学以后在道路拉开“场子”踢足球、打羽毛球,既妨碍车辆的通行又会被车辆撞伤,是不允许的。在人行道上跳“橡皮筋”、跳绳、踢毽子,会给行人的通行带来困难,是妨碍交通的。在道路上追追打打,车前车后乱穿,甚至相互扔石子,这就更容易出事故了,另外一些同学,因为不懂得在道路上玩耍的危害性,甚至在道路中间拦车、追车、扒车和向汽车投掷石块,以此为乐,这是最最危险的举动,一旦被车撞倒,后果不堪设想。道路不是游戏场所,不能在道路上玩耍。我们要互相提醒,大胆劝阻,当一名维护交通安全的“宣传员”。

6、避让转弯车辆

当汽车的方向灯一闪一闪时,告戒人们,汽车要转弯了。我们应该注意避让转弯车辆。

现代汽车的转向,都是依靠前轮来转向的。随着前轮的转动,汽车车身也逐渐改变方向。汽车转弯时所占用的空间往往大于车辆固有的宽度。前轮行驶的轨迹不与后轮的轨迹重合,也就是说,前后两只轮子不会走在同一条弧线上,而是有一定距离差别的。这就是汽车转弯的“内轮差”。由于这种“内轮差”,使汽车转弯时,前轮可以通过道路的某一物体,而后轮却不能通过。

懂得了汽车转弯的基本原理后,我们在道路上碰见转弯的车辆时,不能靠车辆太近,不要以为汽车的车头可以过去,就没有事情了。其实如果你离转弯汽车太靠近,就很可能被车尾撞倒。

将这些基本常识编成了一首小歌谣送给大家:

交通安全最要紧。

红灯停,绿灯行,

交通路牌看细心。

过马路,人行道,

车辆来往要慢行。

横穿马路,

斑马线上请。

走路不能到处玩,

不吵不闹不能跑。

迷了路,

赶快找交警。

天天牢记这几条,

交通安全保你行。

四、向同学们分发宣传材料和交通安全手册。

我们相信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日益深入人心,人们在享受汽车带来的方便快捷的同时都能高高兴兴上路,平平安安回家。愿全社会都能关注交通安全,共创良好的交通环境,携手建立幸福“家”园。

道路交通安全讲座内容3

内容摘要: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会)通过后,由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8号主席令发布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是2004年4月28日由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共有8 章124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共有8章115条。

5、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6、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7、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8、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的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

9、我国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

10、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11、《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交通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12、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3、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14、机动车遇有停止信号,应停在停止线以外。

15、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16、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

17、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18、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1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国家标准。

20、交通标志分为: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和辅助标志。

21、指示标志是用以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其颜色为兰底白图案,形状分为圆形、长方形和正方形。

22、警告标志是用以警告车辆、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其颜色为黄底、黑边、黑图案,形状为等边三角形。

23、禁令标志是用以禁止和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

24.指路标志的颜色,一般道路为兰底白图案,高速公路为绿底白图案。

25.道路交通标线按功能可分为指示标线.禁止标线、警告标线三类。

26.白色实线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割同向行驶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指示车行道的边缘;设于路口时,可用作导向车道线或停止线。

27.黄色虚线划于路口时,用以分割对向行驶的交通流。划于路侧或缘石上时,用以禁止车辆长时在路边停放。

28.中心黄色双实线是禁止超车线。表示禁止车辆跨线超车或压线行驶。

29.停车让行线是两条平行的白色实线和一个白色“停”字,减速让行线是两条平行的白色虚线和一个白色倒三角形。

30.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不得超车。

31.在划有中心黄色虚线标线的道路上,准许车辆越线超车或向左转弯。

32.在划有黄色虚实线的道路上准许虚线一侧的车辆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越线超车或向左转弯。

3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者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34.《道路交通安全法》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应当配备故障车警告标志牌。

35.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36.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37.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38.机动车行驶中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

39.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40.一年内有两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之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41.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42.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43.机动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并且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其最高行驶速度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44.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45.机动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46.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47.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48.机动车准备进入环形路口时,应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49.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应当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50.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没有交通警察指挥也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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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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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位公民都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那么您了解这些条例吗?欢迎阅读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内容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

第四条 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型的,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第六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

申请机动车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凭证,属于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属于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单位名称)或者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

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当事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第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

第九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因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十条 办理机动车登记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凭证齐全、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登记。

第十一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

第十二条 税务部门、保险机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办公场所集中办理与机动车有关的税费缴纳、保险合同订立等事项。

第十三条 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第十四条 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交通警察可以对机动车行驶速度、连续驾驶时间以及其他行驶状态信息进行检查。安装行驶记录仪可以分步实施,实施步骤由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不予通过检验。

第十八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图案的喷涂以及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安装、使用规定,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第二节 机动车驾驶人

第十九条 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的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式样并监制。

第二十条 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进行考试,对考试合格的,在5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对考试不合格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机动车驾驶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补发。

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二十九条 交通信号灯分为: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车道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

第三十条 交通标志分为: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和辅助标志。

道路交通标线分为:指示标线、警告标线、禁止标线。

第三十一条 交通警察的指挥分为:手势信号和使用器具的交通指挥信号。

第三十二条 道路交叉路口和行人横过道路较为集中的路段应当设置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者过街地下通道。

在盲人通行较为集中的路段,人行横道信号灯应当设置声响提示装置。

第三十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在城市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并规定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

第三十四条 开辟或者调整公共汽车、长途汽车的行驶路线或者车站,应当符合交通规划和安全、畅通的要求。

第三十五条 道路养护施工单位在道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应当安装示警灯,喷涂明显的标志图案,作业时应当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发生交通阻塞时,及时做好分流、疏导,维护交通秩序。

道路施工需要车辆绕行的,施工单位应当在绕行处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应当修建临时通道,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需要封闭道路中断交通的,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5日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六条 道路或者交通设施养护部门、管理部门应当在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按照国家标准设置警告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第三十七条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不规范,机动车驾驶人容易发生辨认错误的,交通标志、标线的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改善。

道路照明设施应当符合道路建设技术规范,保持照明功能完好。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条 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第四十条 车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第四十一条 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别表示左转、直行、右转。

第四十二条 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三条 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

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第四十八条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二)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

(三)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

(四)在狭窄的山路,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

(五)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第五十条 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

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第五十五条 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二)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三)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只允许牵引1辆挂车。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二)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挂车不得载人;

(三)载货汽车所牵引挂车的载质量不得超过载货汽车本身的载质量。

大型、中型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及其他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

(一)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二)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第五十九条 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

第六十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第六十一条 牵引故障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驶人外不得载人,不得拖带挂车;

(二)被牵引的机动车宽度不得大于牵引机动车的宽度;

(三)使用软连接牵引装置时,牵引车与被牵引车之间的距离应当大于4米小于10米;

(四)对制动失效的被牵引车,应当使用硬连接牵引装置牵引;

(五)牵引车和被牵引车均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汽车吊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牵引车辆。摩托车不得牵引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

转向或者照明、信号装置失效的故障机动车,应当使用专用清障车拖曳。

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第六十四条 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第六十五条 机动车载运超限物品行经铁路道口的,应当按照当地铁路部门指定的铁路道口、时间通过。

机动车行经渡口,应当服从渡口管理人员指挥,按照指定地点依次待渡。机动车上下渡船时,应当低速慢行。

第六十六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遇交通受阻时,可以断续使用警报器,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禁止使用警报器的区域或者路段使用警报器;

(二)夜间在市区不得使用警报器;

(三)列队行驶时,前车已经使用警报器的,后车不再使用警报器。

第六十七条 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机动车应当低速行驶,避让行人;有限速标志的,按照限速标志行驶。

第三节 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六十八条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二)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四)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五)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

第六十九条 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非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第七十一条 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二)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

(三)畜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辕,后端不得超出车身1米。

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第七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驭畜力车应当年满16周岁,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醉酒驾驭;

(二)不得并行,驾驭人不得离开车辆;

(三)行经繁华路段、交叉路口、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或者窄桥、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超车。驾驭两轮畜力车应当下车牵引牲畜;

(四)不得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随车幼畜须拴系;

(五)停放车辆应当拉紧车闸,拴系牲畜。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七十四条 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二)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第七十五条 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第七十六条 行人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每横列不得超过2人,但在已经实行交通管制的路段不受限制。

第七十七条 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二)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三)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四)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五)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

第五节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第七十九条 机动车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应当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驶入车道。

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降低车速后驶离。

第八十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第八十一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遇有前款规定情形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显示屏等方式发布速度限制、保持车距等提示信息。

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第八十三条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第八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应当注意警示标志,减速行驶。

第八十五条 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参照本节的规定执行。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指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七条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部门。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九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九十六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第九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理。

车辆、行人与火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以及在渡口发生的交通事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九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建立警风警纪监督员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办理机动车登记,发放号牌,对驾驶人考试、发证,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越权执法,不得延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改变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第一百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及时调查核实,反馈查处结果。

第一百零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防止和纠正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中的错误或者不当行为。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零三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的,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

第一百零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又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一)不能出示本人有效驾驶证的;

(二)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

(四)学习驾驶人员没有教练人员随车指导单独驾驶的。

第一百零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应当接受测试、检验。

第一百零六条 公路客运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乘员、载货汽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机动车后,驾驶人应当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费用由超载机动车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承担。

第一百零七条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一百零八条 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第一百零九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或者暂扣驾驶证处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对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没有当场处罚的,可以由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处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交通警察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加重其处罚。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百一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是指手扶拖拉机等最高设计行驶速度不超过每小时20公里的轮式拖拉机和最高设计行驶速度不超过每小时40公里、牵引挂车方可从事道路运输的轮式拖拉机。

第一百一十二条 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拖拉机登记、安全技术检验以及拖拉机驾驶证发放的资料、数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拖拉机驾驶人作出暂扣、吊销驾驶证处罚或者记分处理的,应当定期将处罚决定书和记分情况通报有关的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吊销驾驶证的,还应当将驾驶证送交有关的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

第一百一十三条 境外机动车入境行驶,应当向入境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应当根据行驶需要,载明有效日期和允许行驶的区域。

入境的境外机动车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以及境外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许可的条件、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第一百一十五条 本条例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1960年2月11日国务院批准、交通部发布的《机动车管理办法》,1988年3月9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91年9月22日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内容2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机动车

第二节机动车驾驶人

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

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三节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五节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

第六章执法监督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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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儿童道路行走安全这些事儿,你都告诉孩子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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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步行、在路边玩耍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伤害事故。这是因为孩子的个头矮小,汽车在侧方停车或倒车时,后视镜及倒车雷达经常会“视而不见”,从而酿成悲剧。那么,儿童道路行走安全这些事儿,你都告诉孩子了吗?

行走时,哪些情况最危险呢?

(1)横穿马路很容易出危险。

(2)三五成群横着走在非人行道上,这样最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3)上、下班高峰过后,马路上车辆稀少,因为路中车少人稀思想麻痹。麻痹加麻痹就等于危险。

(4)行走时一心两用,边走边看书,或边走边想问题,或边走边聊天,边走边玩……这样做,可能车子不来撞你,你倒自己去撞车子,因此也十分危险。

指挥灯信号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行;黄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但已进入人行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黄灯闪烁时,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人行横道信号灯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行人必须遵守的规定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顾右盼,注意车辆来往,不准追逐,奔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不准爬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准在道路上推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作为监护人的家长,在保护孩子道路安全出行这方面上,一定不能疏忽大意,甚至出现教孩子不遵守交通法规“走捷径”的情况更是不应该。如果你对儿童在马路上打闹有哪些危害等有关儿童出行方面的知识还有疑问,请继续关注儿童走路嬉闹安全常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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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冰雪道路安全知识

全文共 1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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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上存在的冰雪导致路面抗滑性能下降,并影响车辆的行车安全,需改善冰雪道路的路面安全性知识。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冰雪道路安全知识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1、冰雪道路安全知识——侧滑提示

冬季雪天行车,许多事故是由于车辆侧滑造成的。

所谓“侧滑”就是车辆紧急加速、制动或启动时扭矩过大而产生的侧向滑行的现象,俗称“甩尾”。

(一)首先要确保车辆的制动系统性能良好,使前后轮在制动时能同时产生均匀的制动力。

(二)要保持车辆的匀速行驶,加减油门动作要平稳,不要突然踩大油门加速或突然抬起油门减速。如果加速时产生侧滑,要马上减小油门,反之亦然,动作要平稳。遇到紧急情况采用间断制动法--猛烈地踩下制动器踏板,达到踏板行程1/2至3/4,再松回1/4行程,利用这种迅速踏下继而再次制动的方法,使车辆减速停车。其实质是模仿ABS的做功形式,既不让车轮抱死,又达到迅速降低车速的目的。

(三)如果车辆发生了侧滑,要保持冷静,若是因制动引起的应立即停止制动,车辆向左侧滑就向左打方向盘,反之亦然,但动作不能太大,否则又会向相反方向侧滑。不能使用手制动,因为大部分车辆的手制动都是制动后轮的,容易发生侧滑。

(四)行车时,遇到小角度的转弯或路面结冰的情况,急刹车可能会使车发生侧滑。基本经验是:立即向后轮侧滑的方向打方向,轻踩油门,使车辆重心后移,后轮获得更大的附着力,打方向的速度和幅度也要适度,避免回方向不及时造成新的险情。

看过“冰雪道路安全知识“

2、冰雪道路安全知识——管理提示

(一)各单位安全部门应立即制订本单位切实可行的冰雪天气交通安全风险削减措施,并严格落实。

(二)工作生产用车应履行审批手续,并制订相应安全风险提示和针对性措施。

(三) 各单位应对大、中、小客车运行制订并落实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组织人员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并对司驾人员进行一次针对性交通安全教育,确保安全行车。

3、冰雪道路安全知识——行车提示

(一)防车况不良。出车前应加强对车辆的检查,保证车况良好,特别是转向系、制动系应有效可靠,并携带必要的防滑、取暖用品。

(二)防起步过猛。起步时离合器可半联动,轻踩油门,使发动机在不致熄火的情况下输出较小动力,以避免驱动轮打滑适应冰雪路面。若驱动轮打滑,应铲除车轮下的冰雪,并在驱动轮下撒些干沙、煤渣、柴草等物,或用铁镐将路面刨成“X”形或“Y”形槽,以提高附着性。

(三)防观察不周。冰雪路面行车应根据路标、水渠和道路线型等仔细观察,沿道路中心或积雪较浅处通过。若路面倾斜或呈拱形,应选择平坦、安全一侧或道路中间通过;若有车辙,应循车辙行驶,当车辙已结冰且较浅时,应跨骑车辙行驶;若需通过弯道、坡道、河谷、山路等危险之处,应停车,判明情况后再通过,不可冒险。

(四)防车速过快。在冰雪路上行车一定要控制车速,特别是转弯或下坡时必须将车速控制在能随时停车的最佳时速;需要加速或减速时,油门应缓缓踩下或松开,以防驱动轮因突然加速或减速而打滑。

(五)防跟车过近。由于冰雪路面的阻力很小,相当于干燥沥青路面的四分之一,因而制动的非安全区增加。若跟车过近,当前车刹车时,后车很难在短距离内停车而造成追尾事故。因此,驾驶员应根据地形、车速、装载等情况,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应保持正常行驶距离的2倍以上。

(六)防超会车不当。在冰雪道路上尽可能避免超车,若超车时,一定要选择宽敞、平坦、冰雪较少的路段,不得强行超车。会车时,应选择平坦宽阔的路段,并保持两车旁边有足够的侧向安全间距。若路面狭窄,有条件的一方应主动礼让。

(七)防转向过快。需转向时,一定要提前最大限度地降低车速,把稳方向盘,慢转慢回。在不影响对面来车的情况下,尽量加大转弯半径,以减小转弯时的离心力,切不可快速急转,以防侧滑。

(八)防制动过急。行车中应集中精力,尽量采用预见性制动和利用发动机的牵阻力减速,避免紧急制动。若情况紧急,可强行减档,以大油门低车速前进,同时间歇使用手、脚制动。

(九)防停车不当。需要在冰雪路面上停车时,应选择避风、平坦、干燥处停放,不得紧靠建筑物、电线杆或其它车辆,以防侧滑时碰撞。若停车时间过长,应适时起动发动机预热,以防水箱冻坏。为防轮胎冻结于地面,可以在车轮下铺垫沙石、柴草、木板等物。若必须在坡道上停车,应挂档、拉手制动、并在车轮下填塞三角木、石块等,以防汽车溜坡。

(十)防眩目。雪天易使驾驶员双目畏光、流泪,视力下降(即雪盲症),因此,行车中应配戴有色防护眼镜,并注意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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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全文共 1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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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道路交通事业的发展,中小学生发生交通事故每年呈上升趋势,其交通行为特点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是引发交通事故的真正“元凶”。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1

人车分流 各行其道

每当你走马路,就会看到许多行人的车辆来来往往,川流不息。如果行人和车辆爱怎么走就怎么走,那么就会交叉冲突,发生混乱。交通道路上用“交通标线”划出车辆、行人应走的规则:机动车走“机动车道”。在道路上,我们可以看到各式各样的交通标志。它们用图案、符号和文字来表达特定的意思。告诉驾驶员和行人注意附近环境情况。这些标志对于安全车非常重要,被称为“永不下岗的交通警”。警告标志“它是警告车辆、行人注意危险地段、减速慢行的标志。禁令标志:它是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某种交通行为的标志。指示标志:它是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行人行进的标志。指路标志:它是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辅助标志:它是主标志下,对主标志起辅助说明 的标志。我们应该熟悉并爱护这些标志,不能任意损坏或在上面乱涂乱画,并且自觉遵守这些标志的规定。

安全走路

走路,谁不会呢?其实不然。如果我们不注意交通安全,走路也闯祸。因此,我们上学读书、放学回家、节假日外出时,走在人来车往的交通繁忙的道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我们走路要走在人行道上。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应靠道路右边行走。走路时,思想要集中,不要东张西望,不能一边走一边玩耍,不能一边走路一边看书,不能三五成群并排行走,不要乱马路,更不能追赶车辆嬉戏打闹。更不要在马路上踢球、溜冰、放风筝、做游戏。一旦被来往车辆撞倒,后果非常严重。

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2

1、指挥灯信号的含义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

(2)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3)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超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4)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2、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须靠边行走;

(2)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

(3)不准穿越、倚坐道口护拦。

(4)不准在道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列队通过道路时,每横列不准超过2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

3、横穿马路注意事项:

横穿马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应特别注意安全。

(1)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2)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

(3)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4)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

(5)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车已经进站,千万不能贸然行事,以免发生意外。

4、乘车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汽车、电车等机动车,是人们最常用的交通工具,为保证乘坐安全,应注意以下各点:

(1)乘坐公共汽(电)车,要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先下后上,不要争抢。

(2)不要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入车内。

(3)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手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4)乘车时要坐稳扶好,没有座位时,要双脚自然分开,侧向站立,手应握紧扶手,以免车辆紧急刹车时摔倒受伤。

(5)乘坐小轿车、微型客车时,在前排乘坐时应系好安全带。

(6)尽量避免乘坐卡车、拖拉机;必须乘坐时,千万不要站立在后车厢里或坐在车厢板上。

(7)不要在机动车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5、骑自行车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骑自行车外出比起走路,不安全的因素增加了,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如下:

(1)要经常检修自行车,保持车况完好。车闸、车铃是否灵敏、正常,尤其重要。

(2)自行车的车型大小要合适,不要骑儿童玩具车上街。也不要人小骑大型车。

(3)不要在马路上学骑自行车;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要骑自行车上街。

(4)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不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以明确的手势示意后再转弯。

(5)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不闯红灯,遇到红灯要停车等候,待绿灯亮了再继续前行。

(6)骑车时不要双手撒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闹。

(7)骑车时不攀扶机动车辆,不载过重的东西,不骑车带人,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广播。

(8)学习、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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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道路交通安全处理办法

全文共 5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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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为您整理了道路交通安全处理办法内容,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道路交通安全处理办法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惩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以下简称违章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第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均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火车与车辆、行人在铁路道口发生的交通事故,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 公安部是国务院处理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县以上地方各级公安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处理本行政区域内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

第五条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是: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第六条 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体标准由公安部制定。

第二章 现场处理

第七条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听候处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第八条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

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第九条 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情况。其他知情者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情况。

第十条 在追缉交通事故逃逸者或者抢救伤者等紧急情况下,交通警察有权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用后立即归还;对造成损坏的,应当修复或者折价赔偿。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的道路状态等,应当根据需要,及时指派专业人员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检验或者鉴定。检验或者鉴定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根据检验或者鉴定的需要,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或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检验或者鉴定后应当立即归还。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扣留交通事故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也不准扣留交通事故车辆的驾驶员和货物。

第十三条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

第十四条 在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的行政区域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由当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预付伤者抢救期间的医疗费、死者的丧葬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有权向抓获的逃逸者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追偿其预付的所有款项。

第十五条 医疗单位应当及时抢救治疗交通事故的伤者,并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医疗单据和诊断证明。

殡葬服务单位和有停尸条件的医疗单位,对公安机关决定存放的交通事故的尸体,应当接受代存。

公安机关应当协助上述单位收回抢救治疗费用和尸体存放费用。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尸体进行检验或者鉴定后,应当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逾期不办理的,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尸体由公安机关处理,逾期存放尸体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第三章 责任认定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第十八条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第十九条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第二十条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三条 造成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要对机动车驾驶员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四条 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罚,符合下列第一、二项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百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符合下列第三、四项的,处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五十元以上一百五十元以下罚款;符合下列第五、六项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造成特大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

(二)造成重大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

(三)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

(四)造成一般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

(五)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下的;

(六)造成轻微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

对前款第一、二项的机动车驾驶员,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的机动车驾驶员,并处吊扣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五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一)逃逸;

(二)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三)隐瞒交通事故真相;

(四)嫁祸于人;

(五)其他恶劣行为。

第二十六条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裁决之日起生效。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二年内不准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责任者给予处罚时,应当制作裁决书,分别送交当事人、被处罚人的工作单位和被处罚的机动车驾驶员现籍车辆管理部门。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九条 对军人、武装警察给予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交由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应当及时将执行情况告知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

第五章 调解

第三十条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第三十一条 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第三十二条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三十三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第三十四条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六章 损害赔偿

第三十五条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第三十七条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

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废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第三十八条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第三十九条 交通事故的伤者和残者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应当有医院证明,并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住院、转院、使用护理人员、自购药品或者超过医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其费用由伤者和残者承担。

第四十条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第四十一条 构成交通肇事罪,使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由公安机关根据肇事者的交通事故责任提出赔偿意见,随同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公民因他人犯交通肇事罪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四十二条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第四十三条 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后,职工所在单位还应当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给予抚恤、劳动保险待遇。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但按照10%计算,赔偿额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十个月平均生活费的,按十个月的平均生活费支付。前款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故意造成自身伤害或者进入高速公路造成损害的除外。

第四十五条 道路交通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经公安机关调查不能确认是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其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可以向重大和特大事故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收取交通事故处理费。

交通事故处理费应当上缴财政部门。收费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检举和协助查缉交通事故逃逸者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为:

(一)“道路”、“车辆”,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三条所称的道路、车辆。

(二)“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非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三)“无固定收入的”,是指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凭证,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

(四)“无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

(五)“交通事故发生地”,是指交通事故发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六)“平均生活费”,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该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额或者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安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二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在本办法施行以前发生的交通事故,仍按照当地原有规定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处理办法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现场处理

第三章 责任认定

第四章 罚则

第五章 调解

第六章 损害赔偿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八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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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道路交通安全发言稿

全文共 4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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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研究道路交通安全的一项重要手段,道路交通安全预测方法的研究已经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道路交通安全发言稿1

各位老师、同学们:

随着一声清脆的啼哭声,就标志着一个生命降落人间,生命的存在意味着什么?每当旭日东升的刹那间,太阳将金黄撒遍每一个角落,大地万物苏醒------那是因为有生命的存在;娇嫩的花朵在绿丛中起舞,萤火虫在黑暗中眨眼歌唱,活泼的孩子在草地上翻滚------这些都是因为有生命的存在。生命无处不在,无处不有。生命又是何其珍贵!有了生命,才有了竞争和拼搏,有了生命,才有快乐与悲伤,有了生命,才有希望与理想,有了生命才有了对生命的珍爱。

世界上最珍爱的莫过于生命,而生命对每个人却只有一次。何况人生在世肩负着太多太多的责任。因此,重视健康是珍爱生命的前提。

当今威胁生命的安全因素都有那些呢?无非是疾病与各种事故。人的生命是很脆弱的,这个世界因为人的欢声笑语而精彩。如果我们不注重安全意识,视安全隐患而不顾,辜负家人的重望,把生命当儿戏,那么后果不堪设想,良心也终会受到谴责。一件件一桩桩血腥的事实报道,令人胆战心惊,残不忍睹。只因为忽视了安全问题,一个个生命如鲜花在瞬间凋零,给家人、朋友以沉重的打击。到那时,这一切都为时已晚,我们已失去的太多太多,难道只有失去以后才醒悟、才懂得珍惜吗?我们难道还不应该反思吗?

血的教训只能有一次,悲剧不能重演,生命更没有第二次。诚然,生老病死是生命的自然规律,但我们可以防止非自然因素,也就是各种事故(包括交通事故、矿难事故及其他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生存就是为了自己么?不,我们决不能这样如此自私。可以说,我们的生命的一半就是家人,既然我们已经认识到交通事故使我们遭到沉重的打击与巨大的灾难,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再去拿生命开玩笑呢?

道路交通安全发言稿2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我们的城市已变得越来越美丽,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

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同学们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过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放学回家一定要排好路队。

记得有一个故事。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老者叹口气说:“那你们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孩子、学子、工人、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咿呀学语,还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了。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本周是道路交通安全周,我们希望能够再次唤醒同学们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大地苏醒,春风又绿。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己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道路交通安全发言稿3

今天,我要讲的课题便是与你们的健康和安全息息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我讲课的主题是: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说起道路交通安全,我们便不能不提到道路交通事故。

人们说,交通事故猛于虎。可是老虎再凶,也只能一口吃掉一个人,而交通事故则会一口吞噬几个甚至几十个人的生命。现在我向大家介绍一组数字:

去年,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50万人,其中中小学生占了10万多。而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则无法谦虚地排在了世界第一。我国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都在10万多人,平均每天死亡达300人,这真是一个比战争还要无情,还残酷的数字。就在去年的11月14日早上6点,山西沁源县二中900多个学生在公路上晨跑时,一辆大东风带挂货车向学生横冲直撞过来,造成21名师生死亡,18人受伤。当时公路上躺满了遇难学生的尸体。

这一连串触目惊心的数字背后,这一起起惨烈的事故背后,有多少家庭失去了亲人,有多少欢乐变成了悲剧,有多少幸福化为乌有。在每一起交通事故背后,是一个个家庭失去了顶梁柱,是一个个白发人送走了黑发人,是一个个孩子与父母阴阳两隔。

是什么原因导致我们道路交通事故频频发生 据交通警察调查统计,在所有的交通事故中,除极少数属意外原因造成,75%以上的事故是驾驶员或行人的人为因素造成的。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有无证驾车、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行人不守交通规则等。现在,我向大家列举几个由以上原因造成事故的案例:

1、去年6月28日,某乡青年刘某无证驾驶一辆摩托车搭乘一个朋友从乡下往县城一路狂飙,结果在105国道上撞上一个同向骑自行车的人,由于车速过快,双方都被摔出20多米远,造成骑自行车的人当场死亡,刘某及其朋友也严重受伤,昏迷不醒。

2、今年9月底,新干县某中学一个老师经过几年苦战,终于考上研究生,正准备启程入学深造。可交在启程前的一天,经不住亲朋好友的盛情,多喝了几杯酒,结果在骑摩托车回家的途中死在路边,直到第二天才被人发现,一家人悲痛万分。旁人也为之惋惜。据公安部统计,凡是酒后驾车者,每3人中就有1人死亡。

3、至于随意横穿公路造成交通事故的案例,真是举不胜举。①一个小男孩坐车时要撒尿,横穿公路时被车轧死。②一成年人到井冈山出差吃完晚饭回家,由于也喝了点酒,半路上内急,下车小便,在横穿公路时不幸被车撞死。

综观这么多起交通事故,我们不难发现,我国交通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就是人们不珍惜生命,不遵守规则。生命对于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应该爱护,应该珍惜。出入平安,这是大家都希望的所求心。然而,很多人却为图“方便”或为了眼前的利益而违反交通法规。殊不知,许多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源于某些不经意的违法行为。在他们当中,有一部分是对交通法规不甚了解,对安全常识掌握不多,有一些人是抱着侥幸心理,明知原故犯的。所以学习和遵守交通法是每一个人珍惜自己和他人生命,使交通秩序安全有序所以必须履行的义务。有人比喻,道路交通法规是用亲人的泪水,死者的血泊,伤者的呻吟和肇事者的悔恨挽来的。然而,社会上有些人却不愿学习,要他学也想学,而筹到付出了金钱,鲜血或生命的代价才开始后悔当初没有学习交通法规。可是,结果连生命也没有了,后悔的资格也没有了。不遵守交通规则,就是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刚才所讲的几起事故的当事人或死亡,或受伤或进了监狱。

中小学生是道路交通行为中的弱势群体,大家在参与交通的过程中,怎样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呢

首先,我们都来反省一下我们自己或身边同学的交通行为,是否曾经有过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是否曾因自己不安全的交通行为而给自己带来过一些伤害。同学们,你们当中很多人每天好几趟往返于学校和家庭之间,途中又大多要走马路,不管步行也好,骑自行车也好,总要避让来往的车辆。但是,你们当中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或缺乏交通安全常识。想想看,当你们走在马路上时,是不是有同学追追打打 是不是有同学边走边看书 是不是有同学随意横穿公路 是不是还有同学骑自行车时喜欢显示自己的本领,意双手离把或单手骑车 (我本人就曾好多次看见一些少年骑车时双手离把,作出英雄豪杰状)。

当你们在马路上追打嘻闹或不安骑车或随意横穿公路时,你们是否意识到灾难会随时降临呢 下面,我给大家讲一讲发生在新干县中小学生身上几个不守交通规则而引发的悲剧。

①去年5月19日,某中学15岁学生陈杰,无证驾驶一部两轮摩托车搭乘三个伙伴,结果在路上与同向行走的陈某尾随相撞,造成陈某被撞死,驾车人陈杰也死亡的惨剧,而搭乘摩托车的三个伙伴也受重伤。这一起事故造成两死三伤。

②更为惨烈的一起事故是今年1月17日发生在某乡镇一个弯道处的事故。19岁的哥哥到学校接下来15岁的弟弟回家,他们骑着摩托车一路快速行驶,当来到该弯道处时,违章超过了一辆农用车,哪想对面刚好来了一辆小货车,结果两兄弟的摩托车正面撞上了小货车,导致两兄弟当场死亡。

③去年8月30日,某小学六年级学生付某在去学校报名的路上,没有仔细看看公路上过往的车辆而横穿马路,结果被一辆家用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

我们平常骑车或走路、总免不了要横过马路,但在横过马路时,一定要看看左右来往的车辆,要确认安全之后再横过,在有人行横道或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地方,一定要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千万不能因抢时间,抢速度而随意横穿。

现在,我教大家学习三大本领:一会走路、二会骑车、三会乘车(这三个“会”的含义就是要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1、走路时,要走人行道或在路边行走,过马路时,左右看,红灯停、绿灯行,不乱跑、不随意横穿,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攀爬栏杆,遵规矩、保生命。

2、乘车时,等车停稳先下后上;坐车时不要把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也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

3、不要搭乘超载车,如摩托、拐的等。更不要坐农用车,尤其是人货混装车。

4、12岁以下不要骑车。骑车时要靠右走,车速不能过快,更不能双手离把,不逆行,不要骑英雄车。自行车后座不能载人,骑车拐弯时要伸手示意。

5、在道路上遇到突发事件,要立即就去找大人帮忙。

6、遇到交通事故,拨打122或110报警电话,同伴被车撞倒,要记下撞人车辆的车牌号,车身颜色或其它特征。

我将大家骑车走路的一些基本常识编成了一首小歌谣:

走路要走人行道,不在路上打和闹。

不骑快车不抢道,靠右行车要记牢。

转弯慢行仔细看,不急躁来不猛拐。

遵守交规习惯好,健康平安幸福长。

同学们,美好的人生从安全开始,只有保证了健康和安全,才能创造美好的未来,大家一定要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只要大家始终把交通安全牢记在心,落实到行动,我相信,我们完全可以远离交通事故。

看过“交通安全演讲稿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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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道路交通安全论文

全文共 4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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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道路交通安全论文,希望对您的工作有一定的帮助。

道路交通安全论文1

“嘀嘟,嘀嘟,嘀嘟……”又是一阵震撼人心的救护车声,马路上又出现了一片血迹:当事人躺在地上痛苦地呻吟,那呻吟中掺杂着无限的悔恨,肇事者无奈地望着流血不止的当事人,深深地叹着一口口粗气……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生活、工作节奏也愈来愈快,汽车成了人们的主要工具,它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方便与快捷,在大家赞叹社会进步、享受社会进步的同时,它也给我们带来了灾难,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在飞驰的车轮下,一个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转眼破碎不堪。因此,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才能避免这些事故的发生,健康成长。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平均每秒有两起车祸发生,每年有20000人死于车祸。这触目惊心的数字,重重地撞击着人们那颗稚嫩的心交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交通安全不仅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也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密切相关,国家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造成人们必要的生命财产及其他的经济损失,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让每个市民都依法做到交通安全在我心中。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生活、工作节奏也愈来愈快,汽车成了人们的主要工具,它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方便与快捷,在大家赞叹社会进步、享受社会进步的同时,它也给我们带来了灾难,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在飞驰的车轮下,一个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转眼破碎不堪。因此,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才能避免这些事故的发生,健康成长。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必须珍惜它,必须珍惜你所拥有的美好…… 不知道为什么,走在繁华的城市街道,望着那鳞次栉比的高楼,直插云霄的大厦,车水马龙的绿色大道,看着与我擦肩而过匆匆来往的行人,我不禁感叹:这个世纪已经是如此的繁荣而昌盛,脚步是如此的飞快而又不肯有一丝一毫的停留…….

学生时代是人生最灿烂的童心季节,在尽情享受青春的欢乐时,也不要忘了,再美好的时光是需要生命去享受的,拥有健康的生命是拥有一切的前提。你的生命是你自己的,但也同时牵动着父母、老师和朋友的心。珍爱生命,从我做起;遵守交通,让生命之花尽情绽放!

道路交通安全论文2

摘要:道路交通安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与国外相比有很大差别。如何提高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的水平是我们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重点描述了国内外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况,全面分析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的现状。希望国家从一些实际出发,提高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的水平。

关键词:国内外道路;交通安全;对比;分析;形势

引言

交通安全已被公认为当今世界最大公害之一。美国学者乔治·维伦在他的著作《交通法院》中写道:“人们应该承认,交通管理已成为今天国家的最大问题之一,它比火灾更严重,因为每年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死伤和财产损失比火灾更大。它比犯罪问题也严重,因为它与整个人类有关,不管你是强者还是弱者,富人还是穷人,聪明人还是愚蠢人,男人、女人、小孩、或老人,只要他们在公路或街道上,每分钟都有死于交通事故的可能。” 当前,我国道路交通管理落后,缺乏先进的现代化交通控制手段和安全管理、事故检测、处理系统。目前大多数城市的道路交通管理仍主要处于由人工管理的阶段,大量的统计数据无法发挥其在分析预测、动态调度、实时控制方面的作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的形势也十分严峻,每年要死亡5万多人,伤15万人,而且在采取了很多措施之后,事故仍在不断上升。据专家预测,今后若干年我国仍处在一个事故上升时期,这是因为我国道路交通的总需求和基础设施不相适应的情况短期内不会有根本转变,全国基本还是平面混合交通的现状造成的。道路安全问题是道路的交通质量问题,当它最终能决定基础设施的投资时,它与其它问题如服务水平、出行目的地、环境影响、费用等是同样的重要。在公路项目的前期阶段确定一个基础设施的项目时,应尽可能多的考虑道路安全问题。目前这种新的防止事故发生的方法正在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得到运用,法国于 1995 年对其收费的两条高速公路进行了安全审核实验。因此对与我国来说,道路交通安全的发展还有很多的路要走。

2 国内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对比 2.1 国外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2.1.1专门机构负责安全宣传

许多国家都设有专门机构负责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美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属政府行为,警察局设有专门从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人员,积极开展行人安全、自行车安全、禁止酒后驾车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日本每年召开“交通安全国民运动中央大会”,建立了全国综合性机动车安全驾驶教育培训基地,供学员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模拟驾驶,提高回避危险、安全驾驶的技能,还有200多家规模稍小的交通安全教育机构,开展群众性交通安全学习活动;新加坡交管部门与驾驶学校、安全理事会及传媒等 密切合作,常年开展各种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瑞典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现了国家、地方行政单位、汽车生产企业、汽车驾驶者协会和保险公司共同参与,齐抓共管。

2.1.2发挥媒体安全宣传作用

媒体是交通安全宣传最直接、有效的手段。美国采用类似市场营销的方式,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交通事故死亡率、恶性事故现场等及时向社会报道,同时穿插专家演讲,甚至让交通事故中的逃生者现场解说,增强宣传效果;日本的电台、电视台在每晚的黄金时段都要播报当天的交通要闻和交通安全信息,每年举办春秋季交通安全活动,首相亲自任主席;澳大利亚非常重视电视宣传广告片和宣传口号的作用,电视上出现的交通安全宣传广告,都是针对某个问题设定一个主题,每个主题都有一句相应的口号,出现在宣传广告的末尾。

2.1.3重视少年儿童安全宣传

美国一些学校将交通安全知识与课程结合起来,如地理课老师会让学生画出一张由家到学校的路线图,历史课老师会讲解交通工具的发展史等;法国在小学三年级就开设道路安全课程,让学生循序渐进地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和法规,了解法规、危险与事故三者之间的关系;瑞典幼儿2周岁时就开始对他们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使他们掌握交通法规最初步、最基本的知识;日本少年儿童从小就接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每月有一天为“交通安全指导日”,每年的春秋两季,学校都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澳大利亚小学设有“如何骑自行车”和“如何过马路”两项交通安全教育课程,中学则将交通安全知识引入教学课本中,进一步强化中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2.2 国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多年来,我国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也是非常重视的。早在60年代,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就设立了交通安全宣传机构,专门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80年代以来进一步明确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主体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90年代以来司法部把交通法规纳入全民性普法教育,推动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2004年5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写入法律,专门作出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但是我国的道路安全教育宣传仍然存在一下现状。

政府重视程度不够。许多有关部门的“决策者”一般组织专题研究各自职能范围内工作的多,专题研究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少。常常是会议结束之前,作为补充内容对宣传工作顺便提及,草草了事。有的甚至不管不闻不问,更何况交通安全只是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部分。

道路交通安全论文3

道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已成为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据有关资料显示,近几年我国由于人为因素造成意外事故每年都有百余万起,造成数十万人死亡。交通事故约占全部事故的70。事故猛如虎,它已成为现代社会除疾病之外,残害人类生命的第二杀手,它不但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也给无数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巨大不幸;有多少生命因此身残或命丧黄泉,有多少家庭因此而支离破碎。

那么,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高危行业的道路运输企业,如何从加强安全管理和“预防为主”入手,减少事故发生,使员工特别是驾驶员能更好地保护自己、保护他人呢? 一、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无规矩不以成方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则是关键。 细化安全管理工作,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强化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管理的可靠保障。把各项任务和措施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各个岗位,实行安全与工资效益挂钩考核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制度。同时,单位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单位与部门、部门与具体岗

位,均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安全生产责任明确,条款细化,奖惩分明的链条体系和管理格局,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坚持安全例会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管理。安全例会制度是强化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管理的有效手段,坚持定期召开安全例会,以会议形式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抓好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分析本企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和落实相应措施,部署好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以确保安全生产有条不紊的进行。 二、加强教育提高驾驶员素质

大量的交通事故表明,人的因素是引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主要为驾驶员忽视安全,违章行车、精神不集中、反应迟缓、缺乏经验、技术生疏等。

企业要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使他们提高安全生产素质,做到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懂得安全知识,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安全技能,遵守职业道德和公共道德。除此之外,企业还必须严把“三关”:一是严把驾驶员的聘用关,从驾驶技能、思想道德、文化水平、身体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对其进行考核;二是严把检查关。要加强日常和定期检查,对违章和违规驾驶员绝不能心慈手软,要坚决予以处罚或清退,使驾驶员队伍始终保持良好状态;三是严把审验关。要结合交警、交通部门的年审、年检工作,及时对驾驶员证件、资格、技能、健康等情况进行查验,同时建好基础档案,为对驾驶员进行规范性、综合性管理打好基础。使驾驶员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 三、落实措施,防范安全事故风险

道路运输是高风险的行业之一,存在事故高发的特点。因此,做好安全事故的风险防范,消除事故隐患和遏制事故发生是确保运输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保障。

《道路交通安全法》突出了“以人为本”的立法精神,强调人的生命价值至高无上的执法理念。确立了人的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结合我国目前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大幅度上升的实际,为提高企业抗御风险的能力,强化经营者的安全意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除实行高额保险外,企业还应建立履约金、安全保证金、安全费用等制度。从而减轻企业发生事故时所要承担的经济责任。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尤其是重大节日运输前进行重点检查,把好驾乘人员上岗关、车辆技术关、运输装载关,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采用先进技术,加强车辆和驾驶员动态管理,结合推广安装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对车辆超速、超载等违章行为进行监控,确保行车安全和驾驶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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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语

全文共 20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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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连着你我他安全系着千万家。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语,欢迎阅读与借鉴。

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语1

61、减速慢行勿争先关照生命到永远

62、国法如山逃逸必捉

63、十次肇事九次快摩托车族当自爱

64、醉(罪)在酒中毁(悔)在杯中

65、酒后驾车生命打折

66、酒后开车 先醉人后坠车

67、酒后驾车拿命赌博

68、有酒即无舵早晚要闯祸

69、大路朝天请走右边

70、两车相遇,请油门松一松、刹车带一带、方向驾一把

71、道路连着你我他 安全系着千万家

72、反违章 防事故 大家共走平安路

73、遵守交通规则,安全伴你到永远。

74、朋友,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理解交警的严格吧!

75、要交警事事宽容你吗?死神可对谁都不客气!

76、要么是交警的严格执法,要么是车祸的残酷无情。

77、严是爱、松是害,发生事故祸患三代

78、纠正您的违章是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79、安全常随严管在,事故总因麻痹生

80、纠正您一次违章 送给您一片关爱

81、处罚违章不留情看似无情最深情

82、见了违章严批评 道是无情却有情

83、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84、守法的人以教训换流血,违法的人以流血换教训

85、不开争气斗强车争做礼让文明人

86、开车守规矩 安全万里行

87、道路万千条 安全第一条

88、法规在心中 安全在手中

89、路无规不畅国无法不宁

90、一秒钟车祸,一辈子痛苦

91、司机同志,请把握好你生命的时速和方向盘

92、司机同志,你我后半生握在你手中警示式

93、疲劳驾车酿事故精力充沛保平安

94、疲劳驾车等于方向失灵

95、驾乘二轮摩托车,别忘了戴好安全头盔

96、骑摩托 走天下 戴上头盔更潇洒

97、夜里会车要变光强灯耀眼招祸殃

98、违章使用灯光,给事故照亮

99、减速慢行不争先 礼让“三先”保平安

100、超速行驶 ,容易肇事,事故难免

101、礼让——让出海阔天空

102、争抢——抢出飞来横祸

103、定期车检 安全放心 让您告别烦恼

104、超载超速 危机四伏

105、超载会翻车 翻车会死人 坚决不坐超载车

106、超载—刹车失效肇事快

107、要珍惜生命 不坐超载车

108、麻痹大意酿事故谨慎驾驶保平安

109、无证驾驶,害人害已

110、狭路相逢“让”者胜

111、遵守交规储蓄安全

112、你让礼让人车无恙

113、强行超车逞能,迎头相撞遭殃

114、高速公路行驶适速

115、飞速行车乐一时,一朝出事毁终生

116、乘车系好安全带,是对生命的关爱。

117、礼让三先路畅民安

118、人车互礼让,道路更通畅

119、 宁绕百步远不抢一步险、

120、共建春运交通好秩序 确保人车平安路顺畅。

121、新春庆佳节 安全最关键

122、春运安全是大事 遵章守规非小节

123、守交规迎春夏秋冬福 保安全纳东西南北财

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语2

1、别忘了你的家人, 时刻等待你的归来

2、爱妻爱子爱家庭,无视交规等于零

3、握好方向盘,合家大团圆

4、人人讲安全,家家保平安

5、迟一分钟回家,总比永远不回家好

6、一身安危系全家,全家幸福系一人

7、开车多一分小心,亲人多十分放心

8、司机贪饮一滴酒,亲人悲流两行泪

9、儿行千里母担忧,遵守交规娘不愁

10、出车在外亲人挂念,平安归来全家幸福

11、亲人盼团圆 切望安全归

12、上有老 下有小 出了车祸不得了

13、三思而后行 思命思家思未来

14、三双筷子三只碗爱妻娇儿盼团圆

15、一人出车全家念一人平安全家福 关爱式

16、生命只有一次,不要轻易放弃

17、生命需要阳光,幸福需要安全

18、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请您注意交通安全

19、千家万户想团圆 行车走路讲安全

20、珍爱生命 严守交规

21、铭记交规 善待生命

22、守法才能平安 平安才能回家

23、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24、良药苦口利于病 交通法规利于行

25、交通法规不同情眼泪 生命不可能重来

26、珍惜生命 拒绝违章

27、生命只有一次平安伴君一生

28、严守交通法规 呵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了

29、交通法规是您的生命之友

30、行车与守则相伴 安全与幸福同在

31、挣金山 挣银山交通安全是靠山

32、安全是财富 平安是幸福

33、一秒钟车祸 一辈子痛苦

34、人命关天 安全第一

35、但愿人长久 千里共平安

36、做人以诚为本 开车以慎为本

37、交通规则你遵守 我遵守 大家来遵守

38、人生美好步步小心

39、文明、规范的交通行为是您安全和幸福的保障

40、心无交规路有坎坷

41、行车走路讲安全 文明交通靠大家

42、遵守交通法规关爱生命旅程

43、交通法规血凝成,自觉遵守保平安

44、实线虚线斑马线都是生命安全线

45、走上人行横道线,生命安全有保障

46、穿马路 跨护栏少公德 多危险

47、过马路不着急红灯停 绿灯行

48、人行道莫侵占 车行道人莫闯

49、人行横道是您生命的绿色通道

50、路为国脉法系民魂

51、出了车祸速报警救死扶伤见真情

52、心头常亮红绿灯安全行驶伴人生

53、千里之行慎于足下

54、谨慎驾驶千趟少大意行车一回多

55、好人一生平安 好车一路平安

56、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

57、同为行车人相见礼为先

58、虽为坦途超速者戒纵有捷径乱穿者止

59、居安思危危自小有备无患患可除

60、违章超载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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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常识

全文共 2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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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知识非常重要,要正确理解交通安全知识,并培养在危险状态下的应变能力。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交通安全道路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安全知识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

每位同学务必牢记如下行走安全常识:

1、指挥灯信号

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行;黄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但已进入人行道的行人,能够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黄灯闪烁时,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2、人行横道信号灯

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透过人行横道;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能够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3、行人务必遵守的规定

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透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透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顾右盼,注意车辆来往,不准追逐,奔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透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不准爬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准在道路上推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4、行走时,哪些状况最危险呢

(1)横穿马路很容易出危险。

(2)三五成群横着走在非人行道上,这样最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3)上、下班高峰过后,马路上车辆稀少,因为路中车少人稀思想麻痹。麻痹加麻痹就等于危险。

(4)行走时一心两用,边走边看书,或边走边想问题,或边走边聊天,边走边玩……这样做,可能车子不来撞你,你倒自己去撞车子,因此也十分危险。

小学生寒假安全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走路不要嬉戏打闹。

无论是在人行道上,还是在马路上,都不要嬉戏打闹,应该尽量保持良好的外出习惯,不要在马路上使用滑板车或者旱冰鞋等工具出行。

小学生寒假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行走时在人行道上。

小学生在外出行走的时候,要自觉到人行道上行走,再没有人行道的情形下,要靠近道路的两旁行走,要有大人的陪同,并尽量在人行道的内侧。

小学生寒假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学习交通安全知识。

小学生,包括还有小学生的家长,都要虚心自觉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接受学校的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警察部门的安全规定,只有学会了,才知道如何遵守。

小学生寒假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要使用好过街天桥。

我们在外出的时候,尽量不要横穿马路,即使有斑马线也是如此,如果有过街天桥或者地下通道的地方,我们要尽量使用,保证出行的安全。

小学生寒假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乘坐车辆注意安全。

我们要告诉孩子,在乘车的时候,一定不要将手和胳膊伸出窗外,要等到车辆停稳以后再上车或者下车,有安全带的车辆,要系好安全带。

小学生寒假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遇到事故不要围观。

遇到交通事故,或者一些突发的事情,一定要尽量快一点撤离现场,千万不要驻足围观,以免发生更加严重的危险,甚至带来一些严重的危害。

小学生寒假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意外事故冷静处理。

如何遇到突然的交通事故,一定不要慌张,要冷静处理,特别是小一点的学生,要沉着应对,教会孩子一些简单的急救方法,记住急救电话等。

出门大人陪同。

小学生出门,一定要有大人陪同,不要同意让孩子独自出门玩耍,特别是小一点的孩子,如果是大一点的学生,也要和小伙伴结伴玩耍才更安全。

小学生假期安全注意事项

远离电器危险。

孩子在家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告知孩子哪些地方不懂触碰,特别是一些电器,特别危险,包括电源插头、充电器头、带电的插座等等。

小学生假期安全注意事项

不让孩子玩火。

孩子玩火是不可以的,一定要叮嘱孩子,不能玩火,因为玩火不仅可能会引发火灾,造成人身和财产的损失,还有可能烧到自己,非常危险。

小学生假期安全注意事项

注意个人卫生。

孩子一定要讲究卫生,不能在环境复杂的地方或者脏乱差的地方逗留,要注意饮食安全,防止各种疾病和传染病的发生,让孩子身体更健康。

学生乘车交通安全小常识

一、交通规则:

交通指挥灯信号: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行;黄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但已进入人行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黄灯闪烁时,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人行横道信号灯: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行人必须遵守的规定: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顾右盼,注意车辆来往,不准追逐,奔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不准爬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准在道路上推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二、交通安全常识:

行走时,哪些情况最危险呢?

(1)横穿马路很容易出危险。

(2)三五成群横着走在非人行道上,这样最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3)上、下班高峰过后,马路上车辆稀少,因为路中车少人稀思想麻痹。麻痹加麻痹就等于危险。

(4)行走时一心两用,边走边看书,或边走边想问题,或边走边聊天,边走边玩。这样做,可能车子不来撞你,你倒自己去撞车子,因此也十分危险。

三、中学生安全知识——骑车安全

(1)不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在道路上骑车。这是交通规则规定的。

(2)不打伞骑车。

(3)不脱手骑车。

(4)不骑车带人。

(5)不骑病车。

(6)不骑快车。

(7)不与机动车抢道。

(8)不平行骑车。

四、步行安全常识

步行外出时要注意行走在人行道内,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边行走。横过马路时须走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没有天桥和地下通道的地方应走人行通道;在没划人行横道的地方横过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要斜穿、猛跑;在通过十字路口时,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并遵守交通信号;在设有护栏或隔离墩的道路上不得横过马路。

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1、驾车出行前,提前掌握路况信息很重要。如果电视、广播还不够及时,可以打咨询电话询问。特别是在起雾的季节,更应提前问路,掌握准确情况,避免上路后分流下道,给自己增添不必要的麻烦。

2、在高速公路上行车,连续驾驶2小时左右就应该休息,缓解疲劳,以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3、文明乘车,确保安全。我们在等乘公共汽车时,应在站台上有秩序地候车。要做到等车停稳后,让车上的人先下来,然后依次上车。上车后要主动买票。遇到老弱病残孕和怀抱婴儿的人应主动让座。

4、车辆行驶时,要坐好或站稳,并抓住扶手,防止紧急刹车时摔倒。不能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能在车厢内大声叫嚷,就做个文明的小乘客。下来后,要注意安全,不要从车前车后突然穿出或猛跑过马路,以免发生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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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道路安全知识

全文共 1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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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不仅给成千上万个家庭带来了深重灾难,而且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道路安全知识,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1、重客运企业和危货运输企业安全管理。

轻普通货运企业安全管理。现行的道路运输管理,根据客运和危险货物的运输对象的特殊性,适当提高了其市场准入条件、驾驶人从业条件、车辆技术状况标准等,而对普通货运没有特殊要求;客运企业设立的门槛比较严格,货运企业的设立相对放开。客运企业过去大多隶属于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即使现在客运企业改制后,不少地方仍然把客运企业的安全情况作为考核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内容之一,因而交通运输部门对其检查指导相对较多,而货运企业特别是普货企业,由于其分散在各行各业,安全管理一般由过去有隶属关系的部门主管,交通运输部门对其行业安全检查指导相对较少。个体货运者除违章行驶、违法经营接受有关部门处罚外,没有明确安全生产的监管部门,部分地方将其安全责任明确给乡镇政府或街道,但实际上也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高度重视货运安全管理,把货运安全放到道路运输安全全局中去思考,适当提高普通货运车辆特别是大型货车的技术标准和从业驾驶员的资格条件,加强对货运的运输安全监管,是当前压降道路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措施。

2、重证件审验,轻过程控制。

对当地部分运输企业的调查表明,企业新录用驾驶员故率的35%-55%。分析其原因,一是实际驾龄难以确认。现在驾驶员供过于求,有的长期未找到驾驶工作,有的驾一段时间,停一段时间,最终企业一般皆以取得驾证的二是实际安全行车里程更难考核,特别是多次变换工作场所的。三是事故情况不全。证明都能出。这对目前法规上有特殊要求的,物运输的驾驶员的选用来说就打了个折扣。3“证龄”从事客运和危险货“驾龄”。一般什么对因授意或强行要求驾驶员违章运输管理部门可根据道路运输企业违法收回客运企业线路经营权直至 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率约占同期总事代替只要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因此,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包车管理,严格控制包车牌的发放,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包车的监管。旅游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旅游企业的安全管理,督促旅游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不租用安全无保障的非专业运输企业的车辆。

看过“道路安全知识“

3、重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管理。

安全法规的教育和安全意识提高。因主要有三个方面,通法规不甚了解,道交通法规的有关规定,法规;三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对违章行为制止不力,三轮车等非机动车违章管理时紧时松,对行人违章管理的不到位,使一些遵守交通规章不坚定的公民产生动摇而加入到违章行列。从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看,公民特别是农村人口安全意识淡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笔者认为,但缺乏执行交通法规自觉性而有意违背用积极探索有效”的误区。当前要克服轻全社会道路交通造成这种状况的原二是部分公民知对骑自行车、搭乘手: 一是一部分公民特别是农村人口对现行的交不自觉地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不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为了节省乘车费用,扶拖拉机、机动三轮车、小型货车及单位自备车等非客运工具有关,这些车辆大多超载、车辆技术性能和稳定性能差,不符合客运条件,驾驶员技术素质低。

4、重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轻车主安全教育。

目前运输企业大多实行线路承包或单车承包的经营方式,采取“一般事故由车主负责赔偿,重大事故由分公司(车队)负责赔偿,特大事故由企业统筹赔偿”的办法,表面上,把不安全行车损失造成的风险落实到了车头,实际上也弱化了运输企业对驾驶人员选择权、使用权和管理权。因此,在加强对驾驶人员安全教育的同时,必须进一步强化对车主的安全教育,操作而造成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车主也应一并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运输企业要进一步完善生产经营承包(线路使用)合同,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权威。违规和造成重特大道路事故情况,取消其经营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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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道路交通安全图片

全文共 3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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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道路交通安全一般常识,确保自身安全。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图片资料,欢迎阅读。

道路交通安全资料1

一、交通基本通行原则

1、右侧通行原则。我国实行的是右侧通行原则。

2、各行其道原则。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各行其道。

3、安全通行原则。车辆、行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

二、认识交通安全设施

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等,它们是道路交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道路交通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确立人们使用道路的权利的根本,也是道路交通管理法规中最常与人们打交道的内容,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不论是走路、还是驾驶摩托车、汽车,都要和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打交道。

1、交通信号 包括:指挥灯信号、人行横道灯信号和手势信号。

(1)指挥灯交通信号 a.红灯代表禁止的颜色。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b.绿灯代表准许通过的颜色。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

c.黄灯代表警告的颜色。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另外有很多学校要求同学们戴“小黄帽”也是因为黄色色彩鲜明,驾驶员好辨认。

d.黄灯闪烁。黄灯闪烁的信号通常夜间单独设在路口,用以提醒车辆驾驶员和行人注意交叉路口,不具有控制交通先行和让行的作用。

(2)人行横道灯信号,人行横道信号灯由红、绿两色组成。 a.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行;

b.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通行,但已进人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 c.红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

(3)交警手势信号

手势信号主要用于交通警察临时指挥车辆通行。手势信号灵活方便,起到弥补指挥灯信号僵化不足的作用,它可以由值勤的交通警察根据当时道路的交通情况灵活使用。如果车辆和行人遇有灯光信号(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与交通警察的指挥不一致时,应首先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2、交通标志,指的是用图案、符号、文字、特定的颜色和几何形状向人们传达道路信息,表达交通管理指令的静态交通安全设施。我国现代的道路交通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一共255种。

(1)主标志:a.警告标志,是指用在特定的路段和地点,用以警告驾驶员和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警告标志的形状是顶角朝上的等边三角形。其颜色是黄色、黑边、黑图案。

b.铁道路口标志,经过一个有信号灯的铁路道口时一定要看信号通行。铁路道口比较复杂,交通十分繁忙,行人、自行车、汽车、火车等都要从道口通过。为了保证行人和车辆的安全,大家都必须从高架桥上通过。没有高架桥的路口,在铁路道口处都设置了栅栏。火车来临时,红色信号灯闪亮,栅栏关闭,行人和各种车辆停止前进,静静等候,让火车通过。通过无人看守的道口时,左右仔细观看,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过。

c.禁令标志,是一种禁止或者限制车辆的某种交通行为的标志,对各种车辆的流量、流向起调节、疏导和控制作用,其形状是红色外圆、内白底黑图案加一根左上至右下的红杠。比如在高速公路入口一般就有禁止行人通行和禁止自行车通行标志,表示高速公路禁止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另外城市快速路、封闭的机动车道也是禁止行人通行的。d.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是蓝底白字或白图案,由圆形、长方形、正方形等图形,用以指示车辆、行人如何通行、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

e.旅游区标志是长方形或正方形、棕红色底(泥巴色)白字、白图案,为吸引和指示人们从高速公路或其它道路上前往邻近的旅游区,使旅游者能方便地识别旅游区的方向、距离、了解旅游项目类别的标志。

f.道路施工安全标志是为保障施工和行车安全而设立的阻挡、警示、疏导和指示车辆和行人前进或指示改道、绕行,以确保施工和交通安全的标志。

(2)辅助标志置于主标志下,起特别提示作用。如:禁止货车入城标志0下有一个从几点到几点就是一个主标志加一个辅助标志。

3、交通标线 道路交通标线是由各种路面标线、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路边线轮廓标等所构成的交通安全设施。

(1)中心线(2)边线(3)人行横道线(4)指示线。

道路交通安全资料2

一、学习交通法规,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服从交通民警指挥。文明驾驶,礼貌行车。

二、坚持车辆“三检制度”,安全设备保持安全有效,不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车容要保持整洁。

三、驾驶车辆须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不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严禁车交给非司机驾驶。遵守货物、人员装载规定,不驾驶超员、超载的车辆。

四、驾驶车辆时要精神集中,不准在驾驶车辆时闲谈、吸烟、饮食,严禁疲劳驾驶、酒后开车。

五、礼让三先,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乱掉头,不闯单、禁行线,不闯红(黄)灯,不抢道,不插队,不乱鸣喇叭,不开赌气车、英雄车。

六、驾车行经人行横道、电、汽车站或车多人多的繁华街道,要减速慢行或停车避让。

七、要注意礼让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和礼宾警卫车队,不准乱插礼宾警卫车队。

八、停放车辆时,应在停车场或指定地点的停车位内依次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停放时要关闭电路,拉好制动器,锁好车门。短时间临时停放,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

九、行车中如发生交通事,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报案。行驶中遇事故现场或危急病人时,应主动给予帮助。发现或了解事故逃逸车辆或线索,应积极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骑车人交通行为规范

一、学习交通法规,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服从交通民警指挥。

二、车铃、车闸、车锁、车牌必须齐全有效。骑车上路,必须携带行车执照。

三、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和醉酒的人不准在道路上骑车。

四、各行其道,在没有快慢车道的路段,要靠右边行使。不准在人行道和快车道上行驶。

五、骑车人要严格遵守交通信号,按灯停走,不闯红(黄)灯,不准越线停车。

六、骑车不准逆行、斜穿、扶肩并行、双手撒把、互相追逐、曲折竞驶、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不准和机动车抢道。骑三轮车不准并驶。

七、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中途车闸失效时,要下车推行。

八、转弯时要减速慢行,向后瞭望,伸手示意,不抢行猛拐。在有岗台的路口左转弯时要绕岗台。

九、骑车不准带人。学龄前儿童经过十字路口时,要下车推行。载物不准超长、超宽、超高。

十、要礼让礼宾警卫车队,不穿插礼宾警卫车队。

十一、车辆停放时,须在停车场或准许停放车辆的地点依次有序停放。不准乱停乱放。

十二、骑车与其他车辆、行人发生矛盾或交通事故时,要文明礼貌,互相谦让、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报案。

道路交通安全图片一

道路交通安全资料3

行人交通行为规范

一、学习交通法规,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服从交通民警指挥。

二、行人外出时,必须在人行道内行走,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边行走。

三、横过马路必须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在设有人行横道信号灯的地方。

四、严格遵守信号。在没有划人行横道的地方过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要斜穿、猛跑。

五、不要在道路上聚集打闹、追车、扒车、强行拦车抛物集车或进行其它有碍交通安全的活动。

六、学龄儿童上街一定要有成年人带领。

七、不得损毁和随意拆移交通设施,不得钻跨、倚坐交通护拦、隔离墩。

八、列队在马路上行进,每横列不准超过2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横道上行进,成年人的队列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

乘车人交通行为规范

一、学习交通法规,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服从交通民警指挥。

二、乘坐公共汽车、电车、或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排队候车,待车辆进站停稳后,先下后上。上车后要站(坐)稳扶牢,并主动给老弱病残孕让座。

三、乘坐的机动车在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不准向车外抛洒物品。

四、不准在车行道上或非出租车停靠站点招呼乘坐出租车。

五、不准强行拦车、扒车、追车、抛物击车。

六、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各类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

七、乘坐货运汽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不准在高于车厢栏板的货物上乘坐,不准在驾驶室和车厢以外的任何位置站立、攀附或乘坐。

八、不准乘坐货运汽车挂车、拖拉机挂车、平板车、起重车、自动倾卸车、罐车、轻骑摩托车。

九、不满十二周岁儿童不准在二轮、侧轮摩托车后座上乘坐。

道路交通安全图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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