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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专项附加扣除汇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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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首套认定!千万不要弄错!

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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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019年以后,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已经成为了很多人的头等大事。不少人目前身背房贷,会选择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因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只适合首套房,所以大家一定要明白首套房是怎样认定的,以便能进行正确的申报。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也就是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首套认定是认“贷”不认“房”。

可以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

1、目前纳税人名下只拥有一套房子,且是首次通过贷款买房;

2、目前纳税人名下有多套住房,但第一套住房执行的是首套房贷利率。

不可以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

1、当前名下只有一套房子,但并非是第一次使用贷款买房,并没有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2、当前名下有多套住房,贷款购买的并非是自己的首套住房。

根据规定,不论纳税人是单身还是已婚,也不论是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还是公积金住房贷款,只要住房贷款利率执行的是首套房贷利率,纳税人就可以享受个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不可以变更。

以上,为大家介绍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首套认定,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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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一文弄懂全部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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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年1月1日后开始执行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当中,大病医疗一项也是很多朋友所关注的。不过,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的情况有些复杂。在这里,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政策,希望能让大家能真正明白这项税收优惠政策。

基本政策

在一个纳税难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在扣除医保报销以后,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超过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进行扣除。举个例子:纳税人在某年发生了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疗费用,药费总支出5万元,在医保报销时需自付3万元,则当年允许个税扣除的要再减去1.5万元,即扣除标准为3-1.5=1.5万元。

扣除方式

纳税人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由本人扣除,也可以由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的医药费用可以由父母一方扣除。另外,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不支持累加扣除。

目前,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只能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不可以通过预扣预缴扣除。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税务部门会进行退税处理。

办理须知

纳税人在办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时,要提准备好医药服务收费、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等资料。

以上,就是有关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政策的内容。总的来说,办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的手续要复杂一些,且需要亲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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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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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共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六个项目。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处于学前教育至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条件和标准如下:

1、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处于学前教育至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5、住房租金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根据所在城市按每月1500/1100/8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6、赡养老人

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扣除,非独生子女和其他兄弟姐妹分摊2000元定项扣除,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被赡养人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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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离婚子女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办?不知道可能吃亏!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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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大家都在忙着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事情,争取能让自己多享受一些税收优惠。一些离婚的朋友在子女教育那里犯了难,不知道该这么申报。今天,就为大家说一说离婚子女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该怎么办。

根据新个税的规定,纳税人的子女处于学前教育阶段或者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由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子女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注意事项

1、子女未满3岁的各类教育支出不可以扣除;

2、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属于学前教育阶段;

3、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高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博士);

4、子女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父母既包括亲生父母,也包括养父母;

5、在孩子的寒暑假期间,子女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依然可以按照标准抵扣;

6、如果孩子已经休学,但依然保留着学籍,那么父母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以上,为大家介绍了离婚后子女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办,希望能让大家最大限度地享受新个税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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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什么意思

全文共 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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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之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章对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做了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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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及其标准?

全文共 2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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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包括了:1、子女教育;2、成人继续教育;3、大病医疗;4、住房贷款利息;5、赡养老人的支出;6、个人对于教育等公益事业的捐赠等。而专项附加税扣除的标准如下:1、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每个子女一千元,教育一般包括了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2、继续教育的专项扣除按照每年三千六或四千八的标准;3、大病医疗的扣除标准为每年八万元。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为广大群众减负,抓紧按照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要求,专项附加税扣除的标准如下:1、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每个子女一千元,教育一般包括了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2、继续教育的专项扣除按照每年三千六或四千八的标准;3、大病医疗的扣除标准为每年八万元。

标准参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到第七章内容:

第二章:子女教育

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七条: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第三章:继续教育

第八条: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第九条: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第十条: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第四章:大病医疗

第十一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第十二条: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第十三条: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第五章:住房贷款利息

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六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第六章:住房租金

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条: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第七章:赡养老人

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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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个人所得税App怎么填报专项附加扣除?

全文共 1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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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APP是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的官方税收管理、个税申报系统手机应用,从2019年起,所有个人所得税申报的纳税人都可以下载手机版APP,核实自己信息和身份后,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完成自己的税务申报义务。

“子女教育”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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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前需要准备:

1、子女教育信息:包含受教育阶段、受教育时间段等。

2、子女、配偶身份证件号码:如果没有配偶,可不填写配偶身份信息。

3、扣缴义务人信息(选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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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步骤:

1、点击【首页】-【子女教育】;

2、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和录入子女教育信息,如当前受教育阶段、教育时间起和止等,完善后点击【下一步】;

4、选择是否有配偶和分配方式,若之前未添加过配偶信息选择“有配偶”后可以在该页面先添加配偶信息,点击【下一步】;

5、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注意事项:

同一个子女、同一个“受教育阶段”只能保存一条明细,且所有明细记录的“受教育日期起、受教育日期止”不能有交叉。

“继续教育”填报

1

填报前需要准备:

1、继续教育信息:

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信息:教育阶段、入学时间、毕业时间。

②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教育类型、证书取得时间、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

2、扣缴义务人信息(选填)。

2

步骤:

1、点击【首页】-【继续教育】;

2、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选择扣除年度以及继续教育类型;

4、据实选择继续教育类型,点击【下一步】;

5、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大病医疗”填报

1

填报前需要准备:

1、患者信息:本人及配偶、未成年人子女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支出可限额内据实扣除,需要提供患者证件信息。

2、医疗信息:包含个人负担金额、医药费用总金额,按照相关就医凭证据实填写。

2

步骤:

1、点击【首页】-【大病医疗】;

2、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选择扣除年度、与纳税人的关系,据实录入个人负担金额以及医疗支出总金额,点击【提交】即可。

“住房贷款”填报

1

填报前需要准备:

1、产权证明:如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

2、贷款合同:请按照贷款合同内容据实填写。

3、扣缴义务人信息(选填)。

2

步骤:

1、点击 【首页】-【住房贷款利息】;

2、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录入房屋信息,产权证明分为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预售合同四种。选择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需填写证书号码;选择房屋买卖合同、房屋预售合同需填写合同编号。信息完善后点击【下一步】;

3、选择扣除年度以及贷款方式。贷款方式分为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三种,至少填写其中一项点击【下一步】;

4、选择贷款人是否为本人以及分配比例点击 【下一步】;

5、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住房租金”填报

1

填报前需要准备:

1、住房租赁信息:获取合同编号,租赁房屋坐落地址,租赁方信息。

2、工作城市信息:主要工作城市(市一级)。

3、扣缴义务人信息(选填)。

2

步骤:

1、点击【首页】-【住房租金】;

2、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选择扣除年度,以及录入住房租金支出相关信息;

4、出租方类型分为自然人和组织,需要录入对应类型的出租人身份证件信息或出租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点击【下一步】;

5、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赡养老人”填报

1

填报前需要准备:

1、被赡养人信息:包含身份证信息、出生日期,被赡养人需年满60周岁。

2、共同赡养人信息(选填)。

3、扣缴义务人信息(选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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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步骤:

1、点击【首页】-【赡养老人】;

2、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选择扣除年度以及被赡养人信息点击【下一步】;

4、选择是否独生子女。独生子女,分配比例为全部由本人扣除;非独生子女,需录入共同赡养人、本年度月扣除额并选择分摊方式(赡养人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点击下一步;

5、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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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 如何减轻纳税人负担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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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对于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民生福祉具有重要意义,其中提高“一老一小”的扣除标准对于许多家庭来说具有实际意义。为了更好地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政府需要进一步扩大扣除范围、灵活调整扣除标准,并加强宣传和指导。希望政府在这些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为广大纳税人带来更多的实惠和福祉。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如家庭人口、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因素,在税前扣除一定的金额。这种扣除方式旨在考虑纳税人的实际情况,降低税收负担,提高民生福祉。由于社会经济状况的不断变化,原有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已经无法满足纳税人的实际需求。提高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成为当前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重要方向。

提高“一老一小”的扣除标准对于许多家庭来说具有重要意义。所谓“一老一小”,指的是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的抚养与教育。人口老龄化和家庭结构的变化,许多家庭面临着照顾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的双重压力。提高“一老一小”的扣除标准,可以降低这些家庭在个人所得税上的负担,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

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的抚养与教育成本不断上升,许多家庭面临着沉重的经济压力。提高扣除标准可以使纳税人得到更多的实惠,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家庭生活中的挑战。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过程中,考虑到家庭成员的实际需要,提高“一老一小”的扣除标准可以让更多的家庭享受到税收政策的优惠,体现了社会公平与公正的原则。减轻纳税人的负担也有助于增强社会凝聚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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