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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彩礼谈不拢怎么办优秀20篇

在我国嫁娶习俗中,彩礼是这种习俗的一个象征。那么彩礼可否返还?彩礼返还有法律规定吗?彩礼该如何合法返还?下面由问学吧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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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离婚双方对子女行使监护权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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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监护权吗?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监护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监护权的含义说明

监护

监护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一切合法权利,保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监护人

监护人是指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依法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即《儿童权利公约》中所指的儿童(18岁以下的任何人)。监护权是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地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权利。

义务与权力

监护既是监护人的义务,又是监护人的权利。做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想做到尽职尽责,仅靠爱心是不够的。监护人要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知道怎样去尽一个监护人的职责。同时,监护人也要了解未成年人的主要合法权利及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做出的一些特殊规定和要求,这样才能有效地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的犯罪,做一名未成年人的合格监护人。

看过“关于离婚双方子女行使监护权的类型

关于离婚双方对子女行使监护权的类型

关于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或亲权的行使原则,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

1、单方行使

单方行使原则,即离婚时法院确定由父或母一方单方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或亲权。这主要以本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修订后的立法为代表。

2、双方行使

双方行使原则,即离婚后父母双方仍有权行使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或亲权。

关于离婚双方对子女行使监护权的类型

3、单方行使原则和双方行使原则并存

单方行使原则和双方行使原则并存,即离婚时,在符合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前提下,法院决定由父母双方共同或一方单独行使亲权。这以本世纪80年代以来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修改后的立法为代表。

“以未成年子女利益为基准”,决定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监护权或亲权归属于父母一方或双方行使,即兼采单方行使和双方行使原则,将成为当今世界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立法的通例。

而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或亲权的行使方式,由传统的父或母单方监护,发展为在符合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共同监护,无疑有利于达到把离婚对子女的损害减少到最低限度之目的。

我国《婚姻法》第29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据此表明,父母对子女抚养、教育、管教、保护的权利义务(教育、管教、保护均为监护内容之一),均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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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返还彩礼需要注意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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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返还彩礼的相关法律知识。

彩礼应减少数额

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如果是索要彩礼钱、首饰钱等,就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中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还有就是是通过媒人要对方索要,而且现今社会的索要有车、房才结婚的“风俗”也违反了这一条,婚姻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的,而不是金钱。

返还彩礼的注意事项

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返还彩礼需要注意些什么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司法实践中,笔者认为涉及彩礼纠纷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一、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二、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三、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

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四、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

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五、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

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六、对于彩礼的给付、接受主体应当作宽泛解释。

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的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常常涉及到两个家庭之间的往来。对于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应作广义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本人,应包括各自的亲属。现实生活中,彩礼往往是给付了女方的娘家,真正用于男女结婚的很少; 许多时候,彩礼是全家用共同财产给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举债所为。考虑到这些具体的情况,如果将给付人的主体和收受人的主体都作限制性解释的话,不利于这类纠纷的妥善解决。

七、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属于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难有绝对和相对之分,绝对困难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对困难由于给付彩礼造成了生活前后相差较悬殊,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来说,变得困难了。司法解释的本意,是在前一种意义上,即绝对困难进行规定的。

八、彩礼返还适用的诉讼时效问题。

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因此,此类纠纷的起算,有以下几种情形: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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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六礼与彩礼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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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礼,汉族婚姻仪礼。指从议婚至完婚过程中的六种礼节,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彩礼相当于其中的纳征,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六礼与彩礼返还的相关法律知识。

婚姻不成的彩礼处置

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便有由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一定数量的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此种习俗来源于西周所确定并为历朝所沿袭的“六礼”婚姻制度,在漫长的历史年代中,被历朝作为婚姻缔结的法定形式要件加以确认,“六礼”依次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现在的彩礼就相当于古礼的纳征。

此种婚姻形式直至中华民国都有延续,但在1934年的苏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中则明确予规定了结婚的形式要件是:“男女结婚须同到乡苏维埃或‘市区’苏维埃举行登记,领取结婚证。废除聘金、聘礼及嫁妆。”其目的在于保证结婚自由原则的真正执行。但我国现行《婚姻法》中则取消了这一规定,事实上目前的婚姻形式在实践中绝大多数还是多多少少存在着彩礼和嫁妆的,在农村尤甚。于是一旦送彩礼后,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婚姻最终不能缔结的话,则彩礼的处置问题往往引发纠纷,诉诸法院的不在少数。在这些案件中,有的是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而女方不予返还的,有的是女方要求返还彩礼而男方不予接受的。#p#副标题#e#

要处理好这些问题,就必须先对彩礼的性质进行探讨。

现代婚姻已非买卖,彩礼当然不能视作价金,而在送彩礼和接受彩礼的过程中,男方给付彩礼是无偿的,女方的接受行为亦如此,不需要支付对价,因此可以认为此种给付行为实际上是达成了赠予合同。然而此种赠予合同远非简单的赠予那么明确,因为双方的内心意思实际上是以婚姻的达成为预期结果的,很多时候双方对此预期结果也有明确的表示。那么此种预期到底会如何地影响彩礼赠予的效力,确实值得研究。从立法上看,我国法律没有对彩礼的性质作出规定。

从司法解释上看,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亦未有规定。而在学理上,我国大陆有学者提出“对于因解除婚约而引起的财物纠纷,应分别情况,妥善处理。……原则上似以不返还为宜;如果价值较高,赠与人要求受赠人返还,……必要时可酌情返还” ,此论仍未能从彩礼的性质上进行分析,而且也只是提出了看法,并没有分析,处理意见也显得模棱两可,故缺乏说服力。因此学理上的分析就更显得必要而紧迫了。

对这一问题的分析,主要涉及到:此种赠予中的婚姻这一事实,是属于附条件还是附义务,抑或其它?

我国《合同法》第190条规定了“附义务赠予”,在学理上又称为“附负担赠予”:“赠予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是附义务的赠予,所负的义务完成与否对于赠予这一法律行为不产生影响,此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与条件之间的关系相异,而所附的义务即产生债的效力。

所以附义务的赠予,在受赠人不履行所附之义务时,根据上述法条之规定,即为违约,赠与人可以享有要求其履行的请求权,也可以诉请法院依法强制其履行,亦可依第192条第三项之规定撤销赠与。但是婚姻关系属于不能强制执行之人身关系,所以认为彩礼的性质为附义务的赠予显然不妥。王泽鉴先生也认为:“结婚在法律上的性质,原非可认为系属给付行为,且不得强制请求履行,故以结婚为赠与负担,是否符合当事人意思及社会一般观念,似有疑问。”

因此,大陆法系各国的通说多认为彩礼为附条件之赠予。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又可以分为附生效条件和附解除条件两类,两者的分野对于彩礼的处置也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是符生效条件的赠予的话,那么结婚时赠予才生效,此前彩礼之所有权仍在男方手中,而如果认为是附解除条件的赠予的话,那么一经对彩礼赠予达成合意即为生效,而彩礼之所有权一经交付即转移到女方手中,只不过在婚姻不成时,赠予合同予以解除而已。

如果不考虑当事人对彩礼进行特殊约定的情况,则一般而言,应当认为赠予人将彩礼交付给受赠人,就已经履行了赠予合同所生之债务,而且当事人的本意显然是欲使赠予行为发生效力的,现实生活中,女方接受彩礼后往往以置办嫁妆等方式将此赠予投入实际使用,这也是当事人以交付为所有权转移的一种标志。事实上一般在对彩礼有规定的国家的学理上或立法上以认为此种赠予为附解除条件为通说。只有少数的判例和学理认为是附生效条件或类似证约定金的(主要为日本旧说)。德国、瑞士的民法均明文规定了此种赠予,从其规定看,均要求在婚姻不成时,对赠予之物得请求返还。史尚宽先生认为应属附解除条件的赠予。

既然将彩礼的性质归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予,那么我们就可以套用民法的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理论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的具体规定来解释此种债在婚姻不成时之处理。主要分四种情况:

一是可归咎于当事人一方的原因导致婚姻不成;

二是不可归咎于当事人一方的客观原因使婚姻不成;

三是当事人双方协议解除婚约;

四是当事人一方死亡。

根据附条件民事行为理论和我国《合同法》第45条之规定“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视为条件未成就。”我们可以对这三种情况进行分析。当不可归咎于当事人一方的客观原因使婚姻不成时(例如因生理上的原因或法律上的原因导致结婚不能),或当事人双方协议解除婚约的,则解除条件自然地成就,赠予合同解除,赠予务应当予以返还。

而当事人死亡,如果完全依照附条件的赠予合同来理解,一般也可考虑属于赠予合同可解除的事由,需要返还财物,如财物已经实际使用的,可以考虑在当事人的遗产范围内归还。但是国外(例如德国、瑞士)对此种情况的规定是不需返还,这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赠予生效后受赠人的死亡,并不构成赠予合同解除的事由。

当可归咎于当事人一方的原因导致婚姻不成的,则比较复杂。因为我国《合同法》只规定了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阻止或促成条件成就的情况,但导致婚姻不成的可归咎原因却不一定带有此种目的性,而此种原因却可能导致对方不得不提起解除婚约。

例如“依自己不名誉之行为促成对方解约”的,根据瑞士1915年婚姻法,赠予人不得请求返还。但在我国现行法上却无论如何找不到此种处置的依据,因为行为人在进行此“不名誉之行为”时,大多并不是为了使婚姻不成的,而往往只是寄希望于不被发现。如此一来,在我国恐怕只能认为解除条件成就,赠予物应当返还。但是我国又没有将此种情况视为可由非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对于非过错方的保护我认为是不充分的。

以上主要是根据大陆法系的一些理论来分析我国现行法上没有规定的婚姻不成时彩礼的性质及其处理。但当此种债务与婚姻这一人身权利纠缠在一起时,也许本土的历史和习惯显得更为重要,尤其是当制定法对此没有明文规定时。我国古代法律对此种赠予在婚姻不成时的民事责任方面的规定是:“

(1)男家悔婚再娶时,不追财礼。

(2)女家再许他人,追还财礼。

(3)再许他人之女,应归前夫,前夫不愿,倍追财礼。

(4)后定婚者知情时,财礼入官。”

而对于男女定婚后未及结婚而有一方死亡者,旧律例有“不追财礼”之明文规定。当然,我国旧律同时还有刑事责任的规定,体现了“民刑不分”的特点。这些本土民事习惯,除了涉及到人身和刑事责任部分,应当说还是有相当的合理成份的,尤其是对于悔婚方不得得利方面的规定,与现代大陆法系的规定也有相合之外,因此也应当考虑将此习惯规定为法律。

总之,彩礼之债因与婚姻关系紧密相关,所以极具特殊性,我国无论是债法(合同法)还是婚姻法都对此没有具体规定,导致了实践中的极度混乱,有时甚至仅凭法官的个人理解甚至好恶来处理案件,这是不妥当的。所以应当考虑将其作为一种特殊的附条件的合同在债法中予以规定,并在婚姻法中规定婚约的性质和保障等以作配套和协调。在立法过程中,不但要参照国外的成熟理论,我国的本土民事习惯也应当得到尊重,其中的合理成份应当吸收到法律中来。

基于这种观点,本文认为,对于婚姻不成的彩礼之债,在立法时应当考虑以返还为原则,而以不返还为特例,要注意保护无过错一方的利益,因为婚姻不成本身对无过错一方是有损害和伤害的,不但在时间、精力、财产上有损失,更重要的是精神上也可能会受到较大的伤害,而我国法律对此既无法主张违反婚约的违约责任赔偿,也无法主张损害的侵权责任赔偿,所以对彩礼的不同处理也可以稍微弥补一下这方面的立法不足。至于当事人一方死亡的,则不必死守条件成就合同解除的理论,可以作为一个特例,参照我国古代立法和国外的立法例,以不予返还为妥。

2礼与彩礼返还

在婚约期间的互相馈赠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的日常交往的馈赠,例如送朵花、送件衣服之类的;另一种就是俗称的“彩礼”。对于日常交往中的馈赠,属于赠予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了,所有权即已转移,是否另行达成合同进行返还完全依赖于双方协商一致,协商不成自然不需要返还。

而对于“彩礼”的性质,可没那么简单了,民法是注重民事习惯的,而送“彩礼”的习惯实在是太久远了,在历史上彩礼实际上是结婚的法定形式。我先把历史上的彩礼习惯在这里说一说,然后还请你看我以前的一篇小文章《婚姻不成的彩礼处罚》,可能会对你的思路有帮助。

六礼与彩礼返还

什么是“六礼”

彩礼是古代结婚的程序“六礼”中的一礼,这“六礼”就说来话长了,分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大程序。以下分别介绍一下:

这“六礼”在南宋以前就叫“六礼”,而且这是比较规范也是很有影响的程序。

纳采。就是家长请人向女方家长作出意思表示。这要凭“父母之命”,首先是男方的家长看中女方,通常要门户相对,就派个媒人到女方家提亲,明确说明要为自己的儿了找个对象,是对方家的什么人,这个就叫纳采。这里有个情节很多法制史的书上都没有写,一般要带一个大雁去,因为大雁是个“信物”,是讲信誉的,不是开开玩笑的,这个大雁不管女方同意不同意,都是白送的,不得取回。如果女方说不要,就结束,如果可以,就进入第二个程序。

问名。男方家长接到媒人的信息后,再派媒人去女方,问清楚姓名、生肖、生辰等等具体情况,这是一个技术性程序。

纳吉。都问清楚后就到算命先生那里去算,如果算命先生说不好,那么就算了,如果说好,就进入第四步。

纳征。这是最为关系的,送聘财,一旦女方收了,那么这个婚姻实际上已经成立。有的书上说聘财要多一点,而唐律规定聘财多一点少一点没有关系的,而且酒食不算,通常是绸缎这种东西。那么为什么说一旦收到后就算成立呢?要看法律,唐律明确说:如果聘财送到女家,男方悔婚,“不坐”,就是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彩礼“不索”,就是白送了。但是如果女方悔婚的话,家长要被“杖六十”,就是构成犯罪了。

因此从中可以看出,我们认为接受聘财就意味着婚姻的成立,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个婚姻是买卖婚姻。这个程序与婚书的程序具有同等的效力。我们说古代婚姻是包办婚姻、买卖婚姻,这是不错的。我国古代写剧本的人是懂得这个法律的,例如梁山伯与祝英台,祝英台本来是要嫁给梁山伯的,但是一回到家里看到家里已经收了聘礼了,所以她没有办法了,只好对着梁山伯哭,她不愿意因为自己悔婚而使父亲构成犯罪,但又不愿意与马文才的儿子结婚,所以先上轿,再跑到梁山伯的坟上死,既不违法又不结婚。

请期。男方派使者与女家商定日期,一般也要算命的。后来在日历上干脆印了,宜什么不宜什么。

亲迎。新郎承父命去女家迎娶新娘。

到了南宋这个程序简化,干脆把六礼简化成三礼:纳采、纳征、亲迎。有的书干脆把纳征写成“纳币”,这就更赤裸裸了。这个三礼一直要用到本世纪初。到了明清时还作出新的规定。就是结婚那天,新郎可以去官府里去借一件八品官九品官的衣服穿一穿,就是那种大红的。这就是现在人们往往把新郎叫做“新郎官”的来历。

好了,历史故事讲完了,我们归纳一下,现代的彩礼其实就是古代的“纳征”(南宋后叫“纳币”)演变过来的。当然有些地方把送彩礼分两次送(例如我的家乡旧俗),分别称为“小定”、“大定”,我认为“小定”就对应于古代的“纳采”,“大定”就对应于古代的“纳征”。

综上所述,如果是彩礼的话,那么其送礼的目的是相当明确的,那就是以达成婚姻为目的,从赠予物品的角度来说,这就是附条件的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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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双方代理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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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双方代理相关法律知识。

代理的基本特征

代理具有下列基本特征:

①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为意思表示;

③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

④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凡依法律规定,或依法律行为的性质、或当事人的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的行为,不得代理。如婚姻登记、设立遗嘱、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的履行,等等。

代理的基本定义

法律上指以他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代理的产生,有的是受他人委托,有的是由法律规定,有的是由有关部门指定。如在诉讼中,当事人聘请律师代理进行诉讼活动。有些行为如立遗嘱、婚姻登记等不能成立代理关系。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进行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包括民事代理、诉讼代理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如纳税。

代理的分类

依产生的根据不同,分为:

①委托代理,又称意定代理,即代理人依照被代理人授权进行的代理;

②法定代理,即根据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代理;

③指定代理,即代理人依照有关机关的指定而进行的代理,如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一方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而没有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之间相互推诿,或法定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有利害冲突的,由法院另行指定代理人的代理。由于有关机关也是根据法律规定而指定代理,所以它实际上属于法定代理的范畴。依代理人的人数,可分为一人代理或数人共同代理。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被代理人另有意思表示外,数人共同代理时应当共同负责。依授权人的不同,又可分为代理及复代理。复代理指代理人在必要时将他代理事项的一部或全部转托他人代理 ,又称再代理。复代理人不是代理人的代理人,而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他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法律行为,其所为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复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不能超过原代理人的权限。

代理人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复代理时,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如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不能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时,事后应及时通知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代理人应对复代理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双方代理的代表含义

双方代理又称同时代理,是指一个代理人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的民事行为的情况,即一个人既作为卖方的代理人又作为买方的代理人。

双方代理是什么意思

在交易中,当事人双方的利益总是互相冲突的,通过讨价还价,才能使双方的利益达到平衡。而由同一个人代表双方利益,可能会只反映了代理人一人的意志,难免顾此失彼。 由于双方代理不符合代理权的基本原则,有可能会引发道德风险,所以各国法律一般予以禁止。但是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在我国,双方代理行为是否当然无效,要做具体分析。如果双方代理事先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或事后得到了其追认,法律承认其效力。

如双方代理未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或事后未得到各方的追认,被代理人可因此而解除代理关系,如造成损失亦应由代理人承担责任。

双方代理存在最大的风险就是代理人欺骗双方的被代理人从中渔利,自己代理也存在这样的风险。按照现在比较流行的信息不对称原理,代理人对这两种情况下被代理人的情况一清二楚,被代理人处于劣势。因此也有专家认为,按照人性恶的前提,无效是比较合理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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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医患双方和解与医疗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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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指平息纷争,重归于好。今法律上指当事人约定互相让步,不经法院以终止争执或防止争执发生。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医患双方和解的相关法律知识。

和解的种类:

1、民事诉讼当事人约定互相让步或者一方让步,以解决双方的争执的活动。亦称和息。在中国,和解与调解不同,和解是当事人之间自愿协商,达成协议,没有第三者参加;调解是在第三者(可能是群众或者群众组织,也可能是人民法院)主持下成立的。

2、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团结互让的优良传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权十分关心群众的团结,无论在苏区革命根据地、抗日根据地,还是解放区,都一贯倡导用和解的办法解决争执,并预防争执的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更在全国范围内加以提倡。

3、诉讼前的和解 指发生诉讼以前,双方当事人互相协商达成协议,解决双方的争执。这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依法处分自己民事实体权利的表现(见处分原则)。和解成立后,当事人所争执的权利即归确定,所抛弃的权利随即消失。和解一经成立,当事人不得任意反悔要求撤销。但是,和解所依据的文件,事后发现是伪造或涂改的;和解事件已为法院判决所确定,而当事人于和解时不知情的;当事人对重要的争执有重大误解而达成协议的,当事人都可以要求撤销和解。

4、诉讼中的和解 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互相协商,达成协议,解决双方的争执。这种和解不问诉讼程序进行如何,凡在法院作出判决前,当事人都可进行。可以就整个诉讼标的达成协议,也可就诉讼上的个别问题达成协议。诉讼中的和解协议经法院审查批准,当事人签名盖章,即发生效力,结束诉讼程序的全部或一部。结束全部程序的,即视为当事人撤销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还把自行和解作为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该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诉讼的任何阶段进行;第181条规定,在执行程序中,还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2、医患双方和解概述

(一)医患双方和解的概念

和解,就是通常所说的私了、自行调解。医患双方的和解,是指发生医疗纠纷之后,无论这种纠纷的性质和内容如何,也无论这种纠纷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关于双方争议的民事赔偿或者补偿内容,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就此解决纠纷的过程。医患双方的和解具有以下特点:

(1)只有医患双方参加协商,双方地位平等,都有充分发言权,往往没有第三方的参与。即使有第三方参加,也仅仅起到见证或者公证作用,参加的第三方没有干涉和介入到双方的谈判和协商事务上来。

(2)双方自愿,协商一致,没有强迫或者命令因素。因此达成的协议也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现。

(3)可以在纠纷发生后的任何阶段进行。可以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前,鉴定过程中,或鉴定之后甚至进行诉讼之后。只要没有司法裁判结果约束,双方都可以自愿协商。

(4)只能就民事赔偿或者补偿内容进行协商,涉及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行政法规应当受到行政处罚以及违反国家刑事法律的规定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事项,医患双方不能协商,即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效,不能排除国家权力机关对当事人追究行政或者刑事责任。

(二)医患双方和解的法律根据及法律效力

医患双方的和解,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6条中有明确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医疗纠纷是司法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民事主体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因此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医疗事故的赔偿等责任的争议通过自行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医患双方协商的成果——协议书,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因此,协议一经达成,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但是,由于其是一种私下协议,因此,对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不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协议达成后,仍然可以“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提起诉讼,不能因此产生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当事人诉权的法律效力。

但是和解协议书毕竟属于双方的和约,因此,对于已经达成协议的案件的审理,原则上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合同纠纷来审理。不再按医疗赔偿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但调解协议无效或者需要撤销的除外。

3、医患双方和解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注意区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前的调解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的调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7条规定,医患双方制作的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协议书基本上无法载明这些事项,尤其是“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两项内容。

因为按照条例规定,只有医学会才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合法组织,其他任何个人和组织均无权鉴定或者认定医疗事故。如果医患双方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纠纷,在没有提交医学会进行鉴定之前,显然无法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此时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在协议书上载明事故的原因和事故等级,否则就只能理解成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必须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后进行,这样理解,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利于纠纷便捷处理。因此,作者理解,这项规定只能适用于已经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案件。

(二)在协商过程中最好要求患方有懂医的人员参与

双方自行和解成功之后,一方反悔再次起诉,往往导致纠纷久拖不决,不利于民事争议的处理。其中患方提起诉讼的最常见理由就是双方和解中,患方对有关内容存在重大误解,协议内容显失公平,因而要求对协议撤销或者变更协议内容。为了避免这种结果出现,在协商中,最好要求患方有懂医的人员参与,如果患方有懂法的人员参与更好。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调解协议的效力。

(三)调解协议附加条款——排除一方当事人再次主张协议,否则协议无效

在实践工作中,经常遇到调解协议生效后,患方拿到医方的“补偿”后,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在诉讼中,他们常常主张,患方此前给予的“经济补偿”,与事故争议无关,调解协议属于医疗机构自愿赠与,不能计算在法院的判决额内。对此,如果调解协议中有排除诉讼的约定,即使法院认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协议是医疗机构的自愿赠与,也应属于附条件的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0条的规定,附条件的赠与,如果接受赠与的一方不能满足赠与方提出的条件和要求,赠与行为可以撤销。这样可以为医疗机构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4、医患双方的和解的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任何民事活动时都要诚实守信,不得滥用权利规避法律和合同约定的义务。在达成协议之后,双方当事人也应当守信用,自觉履行协商中约定的义务。

(二)双方当事人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之间的协商必须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基础之上,任何一方或者第三方均不得强迫另一方接受协商解决方式。在协商过程中不得有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否则达成的协议将会被撤销或者变更。

(三)采用法定的形式

由于医疗纠纷涉及的问题非常复杂,时间跨度较长,且患方容易出现反复,因此医患双方在协商解决纠纷达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制作协议书。《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7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

5、医患双方的解协议书的格式和内容

调解协议在遵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原则的基础上,在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侵犯国家、机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制作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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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快递物品丢失送买双方均有错

全文共 2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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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又名速递(Courier),是兼有邮递功能的门对门物流活动,即指快递公司通过铁路、公路和空运等交通工具,对客户货物进行快速投递。快递虽然方便但却也存在很多风险,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快递丢失的相关法律知识。

快递损失赔偿方式

约定赔偿与法定赔偿

⑴约定赔偿。约定赔偿又称赔偿额的预定,它是 主合同的 从合同,指当事人在约定赔偿合同中预定一个损失赔偿数额或者约定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在一方当事人违约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则按约定进行赔偿。约定赔偿简便易行,可以减少赔偿损失计算的繁杂。

约定赔偿是一种附条件的从合同。违约损害发生,条件成就,则按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违约损害未发生,条件不成就,约定赔偿合同不生效,无所谓赔偿。

约定赔偿与实际损失额往往不能完全吻合,在一般情况下,即使有差异,亦应按约定赔偿办理。倘若约定赔偿额较实际损失额过高或者过低显失公平的,赔偿人可以请求减少,受赔偿人可以请求增加赔偿额。

⑵ 法定赔偿。法定赔偿指法律直接规定损害赔偿的数额或者赔偿损害的计算方法。

法定赔偿的宗旨多是为了保护受侵害的弱者。特别是在消费领域,为防止经营者势大欺人,压低赔偿数额,而由法律直接规定赔偿额或者计算方法。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增加赔偿即是法定赔偿。

赔偿性赔偿与惩罚性赔偿

赔偿损失又有赔偿性赔偿与惩罚性赔偿之分。赔偿损失多是赔偿性的,造成多少损失赔偿多少损失。惩罚性赔偿损失是对当事人实施欺诈等违约行为的惩治。惩罚性赔偿损失可由当事人约定,法律对此也有规定,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增加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这是中国法律为惩治假冒商品等欺诈行为做的特别规定。赔偿损失的方式有三:一是恢复原状,二是金钱赔偿,三是代物赔偿。

恢复原状,指回复到损害发生前的原状。例如借用人损坏了借用的收录机,经修好后返还出借人,这里的修理即是恢复原状。又如,购买的羊绒因质量不合格而退货,退货就是恢复原状。恢复原状如果是给付金钱,需加付利息。例如,买方付款后卖方不交货,卖方除退款,还应加付货款的 利息。

违约后的恢复原状,实践中多显有困难,故举出金钱赔偿,其简便易行,是赔偿损失的主要方式。金钱赔偿时遇违约人资金困难,没钱,若违约人有其他财产,可以折抵相应金额,代物赔偿,即以其他财产替代赔偿。

快递物品丢失 送买双方均有错

案情介绍

陈女士购置了三部诺基亚手机、一部摩托罗拉手机、三张512内存卡,总共价值8900元。后陈女士委托某快递服务公司将上述物品速递给范先生。当时,陈女士在速递详情单上填写了发件人及收件人的详细情况,但未在发件人签名一栏中署名,也未对速递的物品进行保价。后陈女士得知范先生未收到速递物品,陈女士在与服务公司核实后,得知物品在速递过程中丢失。

因物品在速递过程中丢失,陈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服务公司赔偿损失8900元,退还运费25元。庭审中,服务公司认为其在速递详情单上明确注明,发货人可以选择是否对其托运的物品进行保价,对于保价的,按照保价的实际金额赔偿损失;对于没有保价的,按最高限额200元的标准予以赔偿。所以,陈女士应自行承担其未选择保价而造成的损失。

最终,通州法院判决服务公司赔偿陈女士4500元。

案情分析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服务公司不用担责。

服务公司以赋予陈女士选择权的方式约定有关保价及赔偿条款应属合法有效,陈女士未选择保价,视为其自愿承担物品在速递过程中毁损、灭失的风险,所以对陈女士要求服务公司按速递物品的实际价格予以赔偿的诉讼请求,不应支持。

第二种意见认为,服务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陈女士与服务公司约定的保价及赔偿条款是格式条款,该格式条款违反了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免除了服务公司的责任、排除了陈女士要求服务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权利,该格式条款应认定无效,所以对陈女士要求服务公司赔偿其全部损失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第三种意见认为,服务公司应承担部分责任。

服务公司在与陈女士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未提醒陈女士对速递详情单上的条款予以签字确认,存在过错,而陈女士没有选择以交纳保价费的方式避免自行承担物品在速递过程中丢失的风险,也存在过错。因双方均有过错,所以应分担责任。

分析

同意第三种意见。

本案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于速递详情单所附条款中有关保价的格式条款是否合法有效。

格式条款指当事人一方与不特定的多数人进行交易,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且不允许对方对其内容作任何变更的合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醒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具有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损失的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本案涉及的速递详情单即是速递领域中广泛存在的一种格式合同。现服务公司以赋予陈女士选择权的方式约定了保价格式条款,陈女士有选择对其速递的物品是否进行保价的权利,若陈女士不选择保价,视为其自愿承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存在的毁损、灭失风险,该条款不存在有违公平的原则,且发件人和承运人约定以交纳一定比例保价费的方式作为确定物品在承运过程中丢失赔偿数额的依据是符合行业惯例的通行做法,所以该格式条款应属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我国合同法规定了格式条款的提供者应当以合理、适当的方式将格式条款的全部内容提请对方注意,以便对方能了解其内容。本案中,服务公司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未尽提醒义务,未提醒陈女士注意速递详情单的全部内容,也未提醒陈女士应以签字的方式予以确认,其行为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陈女士没有选择以交纳保价费的方式作为避免自行承担物品在承运过程中丢失的风险,其自身也存在过错,应自行承担一定的物品损失责任。所以,法院最终根据双方在签约、履约过程中的过错程度等实际情况酌定了服务公司赔偿陈女士的具体数额。

案情结果

庭审中,服务公司认为其在速递详情单上明确注明,发货人可以选择是否对其托运的物品进行保价,对于保价的,按照保价的实际金额赔偿损失;对于没有保价的,按最高限额200元的标准予以赔偿。所以,陈女士应自行承担其未选择保价而造成的损失。

相关法规

格式条款指当事人一方与不特定的多数人进行交易,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且不允许对方对其内容作任何变更的合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醒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具有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损失的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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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执行过程中双方可以达成和解吗

全文共 2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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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和解指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结束执行程序的活动。对于执行过程中,双方可不可以达成和解的问题是人们关注的。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执行和解得相关法律知识。

执行和解的法律特征

执行和解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执行制度,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是自愿性,即执行和解是双方当事人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是本着互谅互让、自愿处分的原则进行协商的,任何人(包括法院在内)都不能强迫当事人进行和解,在非自愿基础上或非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下达成的执行和解都是无效的。

二是合法性,即和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人的合法利益,否则协议同样是无效的。

三是灵活性,即和解协议的形式灵活,《执行规定》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和解协议一般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执行人员应将和解协议副本附卷。无书面协议的,执行人员应将和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比较,多了一项书面要求,但这也只是将人们在执行中的普遍作法予以确认。民诉法和《执行规定》都不苛求和解协议的形式,当事人口头协议的,执行人员将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即可。

四是非强制性,即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已经达成的和解协议,法院只能依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而不能对该执行和解协议予以强制执行。

执行和解的基本叙述

对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但一方又反悔,不履行协议的,人民法院可针对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和解的内容已全部实现,或申请执行期已过,不予恢复执行;如和解的内容只实现一部分,一方当事人反悔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可恢复对原生效判决的执行,但要扣除已履行的部分。

当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大力推行执行和解制度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减少执行成本,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在执行实践中执行和解却不象案件审理中的诉讼调解那样,得到普遍的推广,和社会的广泛认可,甚至法院内部也对执行和解褒贬不一,争议很大。出现这种情况,究其原因,一是当前法院内部片面强调全执结率,忽视了执行和解的重要作用。二是存在大量和而不解的现象,使权利人的利益受到损害,造成社会对执行和解的不认可。以上情况说明,有必要对执行和解的适用进行探讨,规范执行和解的适用程序,真正让执行和解制度得到广泛推行,发挥出它的重要作用。

执行过程中双方可不可以达成和解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07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恢复原裁判文书的申请执行期限以及可以执行的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第266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

第267条规定:申请恢复执行原法律文书,适用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期限的规定。申请执行期限因达成执行中的和解协议而中止,其期限自和解协议所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连续计算。

执行和解坚持的原则

自愿守信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因此,和解协议的达成,必须出自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和真实的意思表示,而不能有任何外来的强迫或变相强迫,任何一方当事人也不能将自己的意思强加给对方当事人后用虚假的许诺来骗取对方当事人与自己达成和解协议。司法实践中,执行法官在促成当事人和解中起了很大作用,可以说多数和解是法院促成的。作为法院的执行人员,也必须遵循自愿原则,不能为图省事、快结案,采取压服当事人方法,搞强制性和解,而应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采取说服、疏导、教育的方法,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让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问题。

有限和解原则。执行和解程序的适用及其过程不应只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完全由双方当事人主导,而应当有法院的监督,和解的内容应当合法。首先,执行和解过程应当有执行法官的监督。执行和解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其处理结果将被法律所认可。为了确保执行和解协议的公正性,应当将法院的监督法定化,以避免“私了”中的威胁、恐吓等,真正达到“用公权来平衡私权的不对等”目的。其次,执行和解的内容应当受限制。一是不得在执行和解中,当事人随意对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进行更改,已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执行和解协议不得包含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益的内容。

依法处分原则。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这一规定明确了依法处分原则的定义,即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依法支配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自由。而且这一原则始终贯彻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执行和解就是这一原则的具体实现,即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旦行使了处分权就可能引起执行程序的终结。当然,当事人的处分必须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应该和上述的自愿守信原则相结合,真实地行使处分权利。但是这种权利的行使还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因为,我国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处分权不是绝对的,我国法律在赋予当事人处分权的同时,也要求当事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和公民个人的利益。否则,法院将代表国家实行干预,即通过司法审判确认当事人某种不当的处分行为无效。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国家干预原则具体体现为人民法院的监督,这是处分原则的题中之意和另一个方面的重要内容。

规范合法原则。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自始无效。”执行和解协议是民事合同中的一种,是当事人之间就变更其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合意。因此,它应当适用合同法总则中关于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以及合同的解释等一系列规则。执行和解的适用及过程必须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遵循一定的程序,规范地进行。申请人或被执行人申请或同意执行和解,应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书。执行和解应当在执行法官的主持和参与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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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抗日战争消灭了多少日军 抗日战争双方死亡人数对比

全文共 1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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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30年代,日本侵略了我国东北三省地区,就此侵华战争正式打响,直到1945年的时候,才最终以日本的无条件投降而结束。在这14年的抗战期间,日本在中国犯下了无数滔天罪行。在二战全面爆发之前,日本曾经口出狂言,声称日本占领中国仅仅只需要几个月的时间,但是事实却给了日本人一个猛烈的回击,日本不仅没能够成功的占领中国,甚至最终还被赶了出去,只能够灰溜溜的回到日本本土。

上个世纪的时候,由于清政府懦弱而又无能的统治,中国的国力衰落到了极致,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面对完成了工业化改革的日本基本没有什么抵抗能力,因此中国的军人在面对日本军人的时候,同样处于很大的劣势,往往要好几个中国军人的牺牲,才能换来一名日本军人的倒地。那么在十四年的抗日战争之中,中国军民到底消灭了多少侵华日军呢?

二战结束以后,各国都对自己国家的伤亡和杀敌数进行了一个统计工作,在中国的统计之中,日本在中国领土上阵亡的日本士兵数量在240万左右,这个数字并没有算上太平洋战场和其他战场上日军的牺牲,因此日军二战牺牲的总人数应该还有更多。

战后中国还统计了中国军人的阵亡数量,在二战中和日军交手的中国士兵阵亡了500万人左右,战损是日军的两倍以上,同时还有许多的地方部队和游击队员没有计算在其中,可以说中国军人为了保卫祖国的领土完整,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而中国和日本阵亡人数如此之大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双方士兵的军事素养差距过大,毕竟日军在二战爆发之前就进行过很长时间的训练,在这样的情况下,日军的士兵在作战素养和战斗力上自然要比中国军人高得多。

而在抗日战争前期的时候,中国军队甚至连枪都不能配齐,因此在战场上的时候只能够冲锋到日军面前,进行白刃战,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军人和日军的阵亡战损比达到了惊人的5比1。

相较于中国给出的数据,日本方面就非常的不诚实,在给出阵亡人数的时候,日本声称整个二战期间日本仅仅只阵亡了55万人,其中不少人是在太平洋战场上阵亡的,不过根据小道消息称,日本光靖国神社中供奉的阵亡将士数量就不止这么多了。

抗日战争结束到现在已经有七十多年的时间了,由于当时的统计并不完善,以至于现在也没有办法再去探究到底阵亡了多少人,但是二战给世界各国带来的伤痛却是真实存在的,以至于现在世界各国仍旧不愿意再次爆发大规模的战争。

实际上日本在二战中的法西斯做法是世界各国都有所见证的,但是日本却拒不承认,甚至还修改其国家中小学生的历史课本,就是为了歪曲事实,让人对其国家的行为感到非常的不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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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彩礼包括三金和戒指吗 订婚十二礼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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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之前的彩礼是很重要的,很多地方都有这个习俗,有些地方,结婚还需要十二样礼,这样才能向女方家人表达谢意及诚意,准备婚礼前都要准备。

彩礼包括三金和戒指

普遍来说,三金和钻戒是额外的礼物,不包括彩礼中的。当男方订婚下聘礼时,他需要给女方那边十万以上的彩礼钱。如果除去三金和钻戒的费用,彩礼的钱也就所剩无几了。当然,有些女方的家庭有很强的经济实力,不差这个钱,那就只用给彩礼钱就好了,女方自己买三金和钻石戒指。但毕竟,这种情况还很少,如果女方家里有钱,就会在嫁妆中找补回,不会让女儿受苦。

订婚十二礼是什么意思

传统订婚习俗有六礼及十二礼,是男女双方都要准备,但品项会不同,有专门办六礼及十二礼的店家,可以一次买足!也有人会选择折现省事。

1、盒饼-六入汉饼或是西式喜饼(现在多以西式喜饼为主)

2、日头饼-中式大饼

3、礼香炮烛-用来敬告祖先.互相祝福吉祥平安

4、六色喜糖-吉糖.冬瓜糖.冰糖.龙眼.花生等象征甜甜蜜蜜

5、聘金首饰-男方准备女方的金项链.手炼.耳环.戒指

6、头尾礼-女方衣物6件或12件~象征锦衣玉食.富贵吉祥,以上为六礼,12礼多以下几项

7、酒两打-表示一年24个节气都平安~爱情浓郁

8、面线-象征两姓联姻~美满姻缘一线牵

9、糯米.砂糖-让女方做汤圆~象征团圆美满

10、火腿-表示丰硕诚恳

11、醃鸡-表示起家兴业

12、喜花.罐头-表示吉祥如意

三金和钻戒包括什么

三金是婚礼嫁妆的标准,包括金戒指、金项链和金项链。有些地方会有五金的说法,要加上金吊坠和金手链。更有甚者,还有十八金的说法。而钻戒的品类也有很多,对戒指材料的要求都是白金的,金刚石戒指的克拉数应该在50分以上,越重越好。

三金和钻石戒指什么时候送

由于这三金和钻石戒指不在彩礼钱中,一起送难免有些奇怪。男方可以在订婚宴或者协商婚礼的时候送出去。应该注意的是,由于首饰的大小和质地的不同,如戒指,男孩和女孩应该事先在珠宝柜台选择,男方可以在挑选满意后支付账单。彩礼方面的学问很深,为了遵守立法规范,我们要求更多的已经结婚的朋友,总结经验,尽量做到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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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男朋友说结婚没有彩礼要结婚吗 嫁人前一定要谈好这些

全文共 1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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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彩礼是很重要的,结婚给彩礼是我们国内结婚的一个风俗习惯,有的女人觉得男方家里不给彩礼的话就不会太尊重自己,会说你是倒贴到他家里的。

朋友说结婚没有彩礼要结婚吗

有的男的认为我家里穷,肯定出不起彩礼啊。这种是现实的男人,因为穷所以没有办法给你彩礼。不是我不想给,而是给不起啊。有的男的认为我出彩礼的话,你家里不还回来吗,要是不还回来不就等于白给你家了。这种男人是实际型的男人,直接考虑的是实际情况,那不可能结婚光我家出钱啊。你陪嫁什么,陪嫁多少。有的男的认为现在还给彩礼的话,那不就给卖女儿一样吗。毕竟我是结婚的,不是掏钱的,你总不能结婚就要我出钱吧。再说了要是你真心喜欢我的话,就不应该问我要钱。有的男的认为彩礼是封建陋习,我们必须向这种陋习说再见。我们是新时代的人,不能按照老观念再走了,首要的就是打破要彩礼的陋习。其实不同的人有不一样的想法,但是较后想得到的结果还是一样的,就是不想出彩礼。我不知道彩礼这个事情怎么说呢,其实有的时候也不怪有些男的有很多的埋怨。现在的彩礼真的是与日俱增,已经超出了人们能够承受的极限了,所以才有了越来越多的男人的抱怨。

嫁人前一定要谈好这些

1、可以图一个人帅气的长相,但不要指望对方能为你做出改变

喜欢美好的事物是每个人的天性,漂亮帅气的人谁不喜欢呢?所以不要觉得喜欢长相帅气的人是一件肤浅的事情,毕竟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情,为何不找一个看起来顺眼的人过一辈子呢?不要为了将就而将就,生活是你自己的,过得好与糟都要你自己承受。大家都会对婚姻有很多美好的幻想,可是到头来所面对的都不过是一地鸡毛,生活的琐碎会将你们的热情耗尽,相处下来才会发现对方并不像你想象的那样完美,可是这就是生活。所以一开始就要做好心理准备,明白每个人都有缺点,理解对方不会轻易做出改变,而且我们也没有权利要求对方为了自己而改变。

2、婚后不跟父母一起住

虽说现在的婆媳矛盾没有那么多了,但是并不代表没有,即使他的父母很满意你这个儿媳妇,你也要在结婚后跟他们分开住,不要住在一起。这是必须跟自己男人说的一个问题,年轻人跟父母的生活方式差的太多,就算在自己家里,自己父母可能都受不了自己生活方式,但是这是亲生的,必须宠着。但是你嫁过去之后,即使他的父母对你很好,但如果你还以那样生活方式生活,可能他的父母也会在他的面前发牢骚,那你们之间就会有很多的争吵。

什么情况下没有彩礼可以嫁

你有能力,你就可以不要彩礼,你以后的生活也可以掌握在自己的手里。这样你才能表里如一地做个好姑娘,只有这样,在婚后面临一切不可控因素,都能迅速地站起来,爱自己,保护自己,让自己少受伤。毕竟婚姻里,女子还是弱者。不然一切都是空谈。你今天没要彩礼,日后也会因为这个事情一直絮絮叨叨,一直耿耿于怀地去计较。那时候再去计较跟婚前计较更让对方觉得你很卑微,更让人反感,影响夫妻、家庭和谐。如果女生非常有能力那就可以不要彩礼,因为自己能赚钱,而且可能比男的还要强,不过这样的女生基本都能找到更好的啦。

结婚之前需要想好什么

1、是否愿意和眼前的这个人共度一生

有人可能说,现在离婚太正常了,结婚又离婚也没什么。并不反对离婚,如果两个人真正的不爱了,彼此在一起也是痛苦,那么离婚对于他们而言就是最好的选择。但是如果你是一开始结婚的时候,都没有抱着要走完这一生的信念,那么婚后一定不会幸福。因为婚姻都是神圣的,更多的是牵动着父母和亲戚朋友的心。

2、不能一意孤行,一定要善于听从父母的意见和分析

天下没有父母是不希望子女幸福的,即便你的婚姻大事上,父母持反对意见,也自有它们的道理。况且他们比你多走过很多生活的路,对婚姻也有实际地理解,不像小夫妻俩,把结婚想的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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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男方不愿给彩礼怎么办 男方不愿给彩礼还能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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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什么地方,结婚前的彩礼都是必要的,而且彩礼钱也能看出一个人甚至那个家庭的态度,那么男方不愿给彩礼怎么办呢,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男方不愿给彩礼怎么办

1、了解对方家庭环境。考虑双方感情是否可以托付。听取家人意见。首先,当一个家庭会为了彩礼这件事情而犯愁,或者是产生不用以给彩礼钱的这种情况的时候,那么我们可以首先考虑的是对方家庭是否富裕,是否能够负担得起这份彩礼钱。有很多家庭并不富裕,但是为了结婚为了付彩礼钱会负上更重的债务。这个时候对方会不愿意拿出彩礼钱,也是有所思量的。

2、我们可以考虑双方之间的感情是否深厚,是否可以托付终身,如果双方之间的感情很坚固,并且不会为外语因素而困扰的时候,这个时候如果对方不愿意拿着彩礼钱,我们在经过正宗的丝,然后可以考虑适当的减少彩礼钱,但是,绝对不能不要!

3、我们需要听取家人的意见,因为家里人总是不会害你的。俗话说的好,没有任何人会像父母一样。任劳任怨的抚养你。

男方不愿给彩礼还能嫁吗

结婚的时候,是不是一定要彩礼,这当然是根据两家人,商量来确定。只是谈及彩礼,当你家并没有为难一个男人,只是要了很少的彩礼,那个男人明明也有能力,却依旧还是不愿意出,那么他要么就是不爱你,要么就是极度自私。

一个明明给得起彩礼,却不愿意给彩礼的男人,你最好好好考虑下,到底要不要嫁给他。因为不管是哪种原因,对你来说,他都不是什么良人。你可以不顾一切地,和他结婚,但是结婚以后,他很有可能,是不会珍惜你的。真正珍视你的男人,他不会舍不得,给你彩礼,娶你进门。

男方不愿给彩礼钱的心态

1、女方家有兄弟或无陪嫁,担心彩礼一去不回

如果女方家里还有个儿子,很多男方家里就会考虑这个钱给出去的到底值不值,毕竟这个彩礼给多少男方家庭好的还是愿意出,大部分地区彩礼都会用在小两口过日子上的,女方都会添一些让女方带走的。但是有兄弟的女方家可能就不会让女方带走彩礼了,所以男方会有担心。

2、结不成婚咋办,彩礼钱不就打水漂了

这种常见于介绍认识没多久的,女方要彩礼,但是男方怕女方收了彩礼后悔婚,毕竟这年头骗婚的还是蛮多的,但是现在法律上对彩礼这种事情还是有规定的,所以这点担心的话男方可以放心了。

3、这些男人本身没钱

这类男人并不反对给彩礼,不是不想给,而是居于女方的漫天要价,心有余而力不足。如果是他能承受的范围其实他还是愿意给的,就怕女方家狮子大开口,亦或者是女方家那边的习俗让他望而生畏。

男方不愿给彩礼钱感情还要继续吗

我们在拿不定主意的时候,可以去问问家里人,问问父母的意见是什么,因为无论是什么事情,父母都吃不会伤害自己的子女的,所以我们在这件事情的情况下,如果拿不定主意的话,那么可以让父母来抉择,不让嫁的人绝对是不能嫁的。如果在双方交流无果之后,他还是不愿意拿出他的一切的话,那么我们就要考虑是否要继续这段感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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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二婚女人彩礼一般是多少钱 二婚能不给彩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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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相对于初婚来说,可能不少人都觉得应该简单点办,毕竟二婚其实还是有很多人容易说闲话的,那么娶二婚女人彩礼钱一般给多少呢?

二婚女人彩礼一般是多少钱

第一种情况对方事业有成,也就是说二婚的女人有自己的事业,那么这种情况一下彩礼大概在十几万左右;

第二种情况,对方家境比较普通,也就是说女方可能有一个工资不高但是比较稳定的工作,那么这种情况下大概是在几万左右;

第三种情况对方要求不高,也就是对于二婚的女人来说,自己对彩礼并没有任何要求的情况下可以出五万左右。

二婚能不给彩礼吗

其实无论是头婚还是二婚,彩礼这方面的问题都没有明确的说法,一般情况先都要根据两个方面来进行定夺,一个是要看当地的风俗习惯,一个是要参考两家人商议的结果,给与不给或者要与不要的问题,讨论的结果与头婚是一样的,本质上不存在差异。

如果女方觉得二婚不需要彩礼的话,男方也不能够完全不表示,结婚所需要的东西比如车,房子,服装等等,还是要准备齐全的,而且如果男方用心的话,准备的甚至会比头婚更加齐全,毕竟是第二次结婚,一定要好好珍惜,给对方温暖才能更好的经营这段来之不易的感情,而且小编相信,大部分第二次结婚的人一定会更幸福哦!

二婚男方为什么不想给彩礼

1、没有了头婚时的激情

二婚男性不给彩礼,有一种可能就是,现在的他们或许已经没有了头婚时的那份激情。头婚时,大家都是懵懵懂懂的,在生活中也不太了解物价行情,小夫妻就这么憧憬着美好岁月。而当二婚开始时,二婚男性则会对生活有了另一种感悟,平淡生活才是心之所向。所谓彩礼、金钱都不是生活的关键。大家没有了头婚时的激情,只有安稳度日的心态。

2、个人经济不允许

有些二婚男性可能是想给彩礼的呢?但是碍于自己经济条件的不允许。二婚男性在经历离婚或者丧偶时,可能自身钱财都进行了合法分配,或者用于置办事物。如果孩子给了对方抚养,二婚男性还要每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加上自身工资一般,那可能就真的是个人实力不允许。二婚男性有时候也是要面子的,自己没钱也不太好意思说。如果女方能够了解男方的经济情况,那么就需要偶尔的理解一下。

3、真的不想给

二婚男性会比头婚男性想的更多更广。二婚男性更多的是想过好今后生活,对于彩礼他们也可能是真的不想给。在他们看来,彩礼或许已经没有那么重要了,未来的生活,也都是要用钱的,彩礼多半也会成为今后的家庭开销,那为什么还要“我给你,你带来,我们一起用”呢?不是多此一举?

二婚女人可以要彩礼吗

当然可以。

女孩子二婚的时候完全不用担心要彩礼会不会有损“颜面”而不好意思开口,因为如果你要了彩礼,你也可以带着自己的嫁妆去的呀!自己带的嫁妆可以与第一次结婚时的嫁妆一样,甚至更多,或者可以与对方给自己的彩礼一样,甚至更多。小编说过,二婚与头婚一样,二婚也是结婚,任何东西都可以名正言顺的提出要求呢!所以千万不要因为自己时二婚就妄自菲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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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不愿出彩礼的男人能嫁吗 结婚男友不愿给彩礼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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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少情侣都是到了结婚彩礼的这一步就谈崩了,其实彩礼对于男女双方的家庭来说都是挺重要的,那么遇到不愿意给彩礼的男人能嫁吗?

不愿出彩礼的男人能嫁吗

不能嫁。

"彩礼钱",女方可以不要,但是作为男方却不能不给。"彩礼"只是一个数字,双方好好商量,相互理解,我相信总会将这个谈成大家都喜欢的数字。"彩礼"更大的一层意义,我觉得应该是女方希望看到男方的一个态度!

结婚男友不愿给彩礼怎么办

自己考虑清楚还要不要结婚吧,结婚的时候,是不是一定要彩礼,这当然是根据两家人,商量来确定。

只是谈及彩礼,当你家并没有为难一个男人,只是要了很少的彩礼,那个男人明明也有能力,却依旧还是不愿意出,那么他要么就是不爱你,要么就是极度自私。

一个明明给得起彩礼,却不愿意给彩礼的男人,你最好好好考虑下,到底要不要嫁给他。

因为不管是哪种原因,对你来说,他都不是什么良人。你可以不顾一切地,和他结婚,但是结婚以后,他很有可能,是不会珍惜你的。真正珍视你的男人,他不会舍不得,给你彩礼,娶你进门。

为什么不愿出彩礼的男人不能嫁

首先,彩礼是男方对女方的一种尊重,无关数额,如果男方直接不愿意给彩礼,这就证明他根本就不尊重你,心里没有你,如果一个男人真的爱你,自然会想着给你彩礼。也许他能力有限,给的数额不多,但他也会为这件事情做打算,而不是直接想不给。

其次,一个不愿意为你花钱的男人,一定不是真心爱你的,你即将成为他的老婆,他连最基本的礼仪都不愿意替你完成,这样的男人,你敢把一辈子交付在他的身上吗?

最后,不愿意给彩礼的男人大多一毛不拔,而且斤斤计较,不要以为你不要彩礼,将来日子就能够过好。遇到这种男人,你的日子是不可能过好的。

结婚女方该要彩礼吗

彩礼是体现一个男人对女方的尊重,不过在彩礼数额上大家也应该酌情而定,有些女方家庭实在过分,狮子大开口,完全不顾男方家境。

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男方自然会有所抱怨,就算是因为各种原因最后选择了忍气吞声,但这份记忆一直埋藏在肚子里面,早晚会变成定时炸弹,对他们的婚姻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因此,我的意见是彩礼应该要,但是必须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定,而且在要了彩礼以后,女方是应该准备嫁妆的,当然了,如果彩礼数额很少,女方不准备嫁妆也情有可原。而关于不愿给彩礼的男人,女孩子们要着重注意,这种男人千万不能嫁,一旦嫁了你就将后悔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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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结婚后如何增加双方吸引力 结婚后增加双方吸引力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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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以后因为长时间的相处,所以很多的夫妻都失去了吸引力,那么在婚姻中应该怎么才能增加吸引力呢?下面跟着小编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结婚后如何增加双方吸引力

1、让自己光彩照人。结婚以后双方之间的吸引力越来越小,如果想要有效的改善这种状况。即便是结婚了,也要时刻让自己光彩照人,不能因为结婚了而疏忽了自己的外表打扮,光彩照人的外表不仅能愉悦自己,还能让另一方感觉赏心悦目。

2、培养共同的兴趣爱好。结婚以后,双方的吸引力越来越小,如果想要有效的改善这种状况,那么可以培养共同的兴趣爱好。一旦双方找到共同的兴趣爱好,两个人一起做一些有趣的事情的时候,不仅能增进两人之间的关系,还能让两人感到莫名的吸引力。

3、不断的进步。结婚以后,双方的吸引力越来越小,如果想要有效的改善这种状况。在结婚了以后,千万不要懈怠。一定要通过学习新知识,不断的让自己进步,一个跟随时代脚步的人,永远不缺少吸引人魅力。

结婚后增加双方吸引力方法

第一招:为对方拍照或录制小视频

他在扫地,录下来!他在做饭,录下来!他在辅导孩子写作业,录下来!谁不渴望自己的光荣事迹被点赞?与男人喜欢被拍视频不一样,女人更喜欢拍照,因为拍照时光影与角度会呈现最美的自己。所以男人要随时发现女人美丽的角度,拍下来,晒出来。当然拍照和录视频都是需要技术和练习的,一开始对方做得不好时,不要打击对方哦

第二招:给对方搭配明天上班的衣服

通常我们都会为明天上班要穿什么而发愁。但如果是给对方提供建议,则轻松很多。给对方搭配明天上班的衣服,不仅可以消除两个人的烦恼,还可以了解到在异性眼里怎么穿搭更有魅力。当然为了自己给出的搭配让对方满意,两个人可能要更深入沟通,了解对方明天是否有重要会议,或者拜访重要客户等等,这样还可以更深入增加彼此感情。

第三招:帮对方扣扣子,拉拉链

起床后,女人穿bra的时候,通常很难扣好背上的排钩;穿裙子的时候,也很难拉好背上的拉链。这个时候男人可以自然而然的走过去告诉她我来帮你吧,女人一般都不会拒绝。帮忙之后,你顺手就可以揩一把油,然后再说点情话,来上几秒钟的温存。同理,女人也可以在男人出门前,帮男人检查衣领,胡须什么的,然后一头埋进男人怀里几秒,告诉他早点回家,你会想他。

婚姻中保持吸引力的秘诀

1、给对方制造惊喜。结婚以后,双方之间的吸引力越来越小,如果想要有效的改善这种状况,那么在平常的时候,可以经常的给对方制造惊喜。惊喜可以不用太轰动,但是偶尔小小的惊喜,能调剂双方的关系,让双方越来越甜蜜。

2、偶尔过一过二人世界。结婚以后,双方之间的吸引力越来越小,如果想要有效的改善这种状况。那么在平常的时候,可以偶尔过一过二人世界,千万不要因为有了孩子,而不顾及伴侣。把孩子的照看工作安排妥当,过一过只有两个人的世界,在放松的时候很容易找到以前甜蜜的感觉。

3、给对方一定的空间。很多朋友结婚了以后,双方之间的吸引力越来越小。如果想有效的改善这种情况,在结婚以后一定要给对方一定的空间,千万不能因为结婚,干扰对方的人际交往或者是阻止对方发展兴趣爱好,这样的处事方式都是非常不对的。即便是结婚了,也一定要给对方一定的空间,不能单纯的认为结婚了以后对方就是自己的,给对方一定的空间,对方会感觉自己依然被尊重理解。

女性怎么在婚姻增加自己的吸引力

1、在说话的时候保持优雅的状态

无论你多大,你都需要记住你应该优雅地说话。优雅的说话,能够让我们看起来更加的自信,也会体现你的涵养和知识水平。许多妇女变得粗心、放荡不羁、非常不检点,她们不在注重自己的形象,也不再关心自己是否还是那么的漂亮。其实他们正在放任自己的魅力慢慢的流失,是自己不再那么漂亮。

2、要好好地照顾自己

不管平时的家庭有多忙、多累,调节你的身体是非常重要的。健康的身体比什么都重要。做其他工作是你的先决条件。有了一个好的体魄,才能够帮助我们生活得更加的幸福。要保持自己的外在形象,让自己的肤色尽可能的明亮,可以买一些补品来弥补一些,努力的锻炼出好身材,坚持一些合理的生活习惯,让自己的整个人看起来更加的有精神一点。

3、做一个聪明的女人

说实话,每天的家庭作业、做饭、养育子女可以消耗一个女人的浪漫。但是我想,聪明的女人,还是能够散发出最真诚、最温柔、最细腻的自己。别让你自己被一天的重担所改变。换句话说,日常的生活细节展现了一个女人的美丽,这是妇女特有的魅力。阅读更多的书,充分激活你自己的大脑,然后变得更加聪明,这也是必要的。当你自己变得更有涵养的时候,不仅是丈夫会尊重你,连孩子他都会以你为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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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嫁妆是用彩礼钱购买吗 嫁妆是自己准备还是父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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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婚嫁习俗其实我们年轻一代的人可能都不是很清楚,其中关于彩礼嫁妆的问题应该很多人就不太了解,那么,嫁妆是直接用彩礼钱买吗?

嫁妆是用彩礼钱购买

这个话题存在争议。有人认为彩礼钱不能用来当作嫁妆,也有人认为彩礼钱是可以当作嫁妆的。从一般情况来说,女方收取彩礼之后,还是最好不要把彩礼放到嫁妆里,因为彩礼从一定程度上来说,那是男方给女方父母的红包,或者是礼物。

毕竟作为父母来说,把女儿养这么大是非常不容易的。彩礼不仅是一种习俗,它也是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感谢。女方父母收下彩礼钱,也可以为将来的养老做准备。毕竟父母年纪大了,丧失了劳动能力,拿一定数额的养老钱也是应该的。所以作嫁妆的话,最好不要把彩礼来当成嫁妆。

但是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陪嫁是可以用彩礼钱的。因为对于女方的父母来说,他们最希望的是子女们幸福,所以他们会把彩礼钱当成嫁妆,作为新婚礼物,送给他们的子女,送给这一对新人。

将彩礼钱放入到嫁妆里面。而且除了将彩礼钱放入嫁妆之后,他们还会准备一些女儿在结婚之后会需要的物品,比如女儿平常所用的金银首饰、一部分小的家具、被单、被套都是有可能的。女方的父母并不需要彩礼钱,反而是将彩礼钱和自己精心准备的东西,给即将结婚的女儿。

嫁妆是自己准备还是父母准备

一般都是家里父母给添置。有的家里条件不好或者父母有“重男轻女”思想的,就要自己准备。

现在女孩出嫁的时候,娘家都会给一些陪嫁,不管是因为习俗还是其他原因,嫁妆都是必不可少的。

嫁妆一般要准备些什么

1、首饰珠宝

父母总希望女儿出嫁时打扮的光彩夺目,因此,珠宝首饰是嫁妆中不可缺少的物品,比如:手镯、项链、戒指等,数目多少就要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决定。

2、床上用品

床上用品包括枕头、被褥这类,都是属于女方的嫁妆。也有很多的讲究,枕头要是龙凤枕,被子为合欢被,寓意婚后可以幸福、和美、子孙满堂。枕头和被子数量没有具体要求,只要是双数的就好。

3、家电

家具、家电用品也是嫁妆中非常重要的部分,现在传统三大家电指:洗衣机、冰箱、电视,其他方面根据新娘家庭情况,还有的送空调、电脑等。

嫁妆有哪些讲究

1红绸布

一般嫁妆要系上红色的绸布,送嫁妆的车辆也应该系上红绸布,以表示结婚吉日庆典。

2不宜配送的东西

嫁妆一般包括衣物、一床红被子、家电家具即可,不应该配送床、时钟这些东西。

3双数

在我国双数是吉祥的数字,应该在配送嫁妆的时候,跟随的人员应该为双人,婚车也应该为双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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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结婚可以不要彩礼吗 结婚彩礼代表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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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之前我们总是有非常的事情去做,那么今天小编就和大家来说一下彩礼吧,究竟结婚可以不要彩礼吗吗?跟着小编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结婚可以不要彩礼吗

从古到今,在我们国家结婚之前,男方其实都要给女方彩礼,这是一种习俗,在以前的时候,只不过这种叫聘礼,现在换了一种名字而已,其实这种方式都是一种感恩文化,那么南方感谢亲家,把自己的女儿含辛茹苦的抚养大,辛苦了,女儿成人以后将嫁入夫家,那么为夫家生儿育女,还需要辛勤的持家,那么希望亲家可以更加的放心,那么夫家将对待自己的媳妇,如对待自己的女儿,表达一种真诚的心意。还有很多的人,因为天价彩礼的一些原因,还有可能因为彩礼谈不成,甚至两个人连结婚都结不成了。其实彩礼应该是要的不在乎多少在乎的是对方的那份心意。

结婚彩礼代表什么

彩礼代表的是婆家的态度和人品三观,千万不能马虎。都说女孩在结婚的时候婆家给彩礼的时候,就能看出婆家自己男朋友对女孩的态度,有的男方家庭虽然条件很好。但是在彩礼方面,他们一分也不想多给女方,就怕自己吃亏,如果把彩礼给到女方那里,还千方百计让女方多陪嫁一些。

为什么必须要彩礼

第一、要看男方以及家人的一些态度,以及男方的人品,如果男方因为金钱的原因闹翻了脸,那么自己的女儿如果嫁过去的时候,可能也会受委屈。

第二、也应该给自己的女儿争取私房钱,毕竟女儿在结完婚以后,需要生孩子,到时候花钱的地方很多,那么女儿由于身体的状况,可能没有办法继续上班挣钱,这时候自己当初攒的彩礼钱也可以拿出来应急。

彩礼一般要多少

其实女方在结婚之前要彩礼钱,并不是娘家来变卖自己的女儿,只是比较正常的,一种习俗而已,也是一种态度,那么对于一些男方家人比较明白事理的,在这件事上不会太吝啬,还会格外的重视,如果自己的男朋友特别叫他爱你,希望和你白头偕老,那么在彩礼上也不会让你太难堪。一般情况下,结婚要的彩礼多少,还具体根据男方的经济条件而定,那么如果男方的经济条件不好的时候,如果执意要高额的彩礼,就是逼着男方去贷款,甚至向亲戚朋友去借钱,结婚以后,两个人还终归一起要,还不管是多少出不出彩礼,其实也是一种鲜明的态度。有很多的女人在结婚之前和男方的感情比较的好,考虑到男方的经济问题没有要男方一分钱。其实不能一棒子就打死他们,过得不好,只不过说过得好也是基本的一些概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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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订婚双方父母必须到吗 订婚双方父母需要谈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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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订婚对于情侣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个场合,双方需要协商结婚的各种事宜,对于两人之后的结婚流程要做好安排,那么,订婚的时候双方父母必须到吗?

订婚双方父母必须到吗

当然都要到场,订婚就表示双方家长都对自己的儿女彼此托付了,我们这边习俗订婚后是不改口的,结婚时才改口,一般订婚时双方家长就会商量着把结婚的日子定下来。

订婚双方父母需要谈什么

1说些家常话

见过最多的父母见面的场景都是父母跟对方吐槽自己家孩子的童年趣事或者学生时代这些话题,小编认为谈这些都是非常不错的选择,一方面促进了双方的了解;另一方面还缓解了尴尬的气氛,增进双方的感情。

2结婚酒店

选择在酒店会面,说明新人的婚事已经提上日程了。可以选择准备举行婚礼的酒店,在会面之余,双方父母还可以现场考察酒店,当场拍板。也可以就一些婚礼中实质性的问题进行讨论和分工。

3不要直接提彩礼嫁妆

双方父母最好不要上来就直接谈彩礼给多少,嫁妆给多少,这样看起来会特别现实,一般来说,这些问题都是新人需要自己在私下就商议好的,第一次与别人见面的时候就对利益方面涉及太多是不礼貌的。

为什么需要订婚

男人和女人打算结婚,两个人都跟自己的父母提及和对方结婚,并且询问对方父母是否需要订婚仪式,双方父母都表示根据男人和女人的意愿,父母觉得孩子可以自由恋爱。如果两人个有缘分走进婚姻殿堂,其实订婚是不太重要的,因为这只是个习俗而已,他们当地对订婚仪式没有很重视,如果男人和女人都愿意先订婚,那么双方的父母尊重他们的意见。

男人的父母觉得男人和女人结婚前,需要订婚,这样可以给女方结婚前有保障,男人父母觉得女人是他们未来的儿媳,那么,他们对待女人比较上心,也是为了男人的幸福着想。而且结婚前先订婚,让女方觉得有明媒正娶的感觉,那么,女方嫁到男方家之后,也会对男方父母比较上心,从而有个和谐的家庭环境。

订婚双方父母如何聊彩礼

第一:双方家长第一次见面千万不要谈钱。几乎所有家庭的子女结婚时,都是双方父母坐下来商量细节的。这时候我们不妨先联络感情,让双方都留下一个不错的印象,等感情建立起来之后再谈钱的事,这样的效果比一上来就谈钱要好得多。

第二:尽量等到男方主动说到彩礼这件事的时候女方再发表想法。主动给伸手要是不一样的,比如,你做了饼干,带一些给同事吃,你心里会很开心。但同事跟你说:“反正你有烤箱,不如做点饼干给我吃吧。”你一定会觉得他是脑残。同样的道理,男方家里更希望获取主动权,自己能考虑到本身的经济能力。等到提出来时,双方再进行深入的讨论在决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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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订婚后想退婚怎么办 订婚后退婚彩礼怎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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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少情侣在订婚之后,可能又觉得双方磨合的不够,不过这时候后悔可就比较麻烦了,那么在双方已经订婚的情况下,想要退婚应该怎么办呢?

婚后想退婚怎么办

第一、直接告诉对方,自己的想法,协商解决。

第二、编一个借口,比如贬低自己,以此让对方提出退婚。

第三、给对方适当的钱财退婚,或者是退还订婚时候的金钱和礼品。

第四、以和为贵,好聚好散。

订婚后退婚彩礼怎么退

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便已经在一起同居了,礼金仍然可以返还,甚至可以说是全部返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你们双方虽然订婚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分手后婚约解除,按照法律规定,受赠人应当将受赠物返还给赠与人。所以,如果男方要求女方返还订婚礼金及财物,女方应当返还。若对方拒不返还,男方可以以婚约财产纠纷名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订婚后男方退婚怎么办

1与男方交流

如果你不想放弃的话,可以找一个时间与男方好好的谈一谈,以和平的方式来解决,因为不可能无缘无故的就想要退婚的,如果真的是因为男方觉得自己哪里做得不够好,你可以告诉他你愿意改,并且让他看到你的心意,但如果是因为男方爱上了其他女生,那就没什么值得你挽回的了,即使挽回了,你们之后的婚姻也不会幸福的。

2不要和男方闹

当你遇到男方想要退婚的时候,最愚蠢的办法就是去和男方闹,在这个文明的社会,要以文明人的方式来解,该放下的时候还是要放下的,既然决定了放弃这段感情,那就尽快收拾收拾自己的心情,从此与他没有任何交集。

3去外面的世界看看

与男方退婚后,可以去外地散散心,看看不一样的世界,每个地区都有着它独特的景象,在这里,能够得到很好的放松,要相信还有很多优秀的男人在等着你去发现,不要因为退婚带给你的伤害就将自己的感情封锁起来,因为是他不知道珍惜你,所以自己更应该珍惜你自己。

4将心思投入到工作当中去

通常人们可以通过工作来充实自己,如果你控制不住自己去想他的话,不妨将心思全部投入到工作当中去,尽量不要让自己长时间的沉浸在伤感之中,可以试着做一些其他事情,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为什么订婚后想退婚

太过于冲动,在时间上,太快,没有相处,怎会了解对方,有些事情必须考虑清楚,再做决定。首先我们要增强理智感,遇事多思考,多想想,多想想事情的结果,认真对待,慎重处理。通过时间缓冲,头脑冷静下来。告诉自己,这人值不值得让我以身相许,他(她)的缺点,我能不能接受。

爱情是不能将就的,否择后悔的是自己,我们不必为了制式婚姻而委屈了自己,找一个喜欢的人过一辈子总比跟一个没感觉的人相濡以沫好的多吧!这才是对爱情最起码的尊重,看东西要看准,不要让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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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刚结婚就想离婚怎么办 刚结婚就想离婚彩礼怎么办

全文共 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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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夫妻在结婚的时候都是比较冲动的,因为一时激情就结了婚,但结完婚后发现和自己想象的婚姻生活不一样,那么,刚结婚就想离婚怎么办呢?

刚结婚就想离婚怎么办

建议慎重考虑,还是多磨合磨合。

即使现在人们的思想开放了,觉得合则来不合则散,但是毕竟离婚也是人生大事,也会思虑很多才下定决心离婚。因此一结婚便要离婚的现象还是很少遇见的,不仅夫妻双方很难接受,也会引起亲朋好友的非议。所以刚刚才结婚便想离婚了是可以的,但是离婚需要慎重!

刚结婚就想离婚彩礼怎么办

刚结婚不久就离婚,正常情况下是不能返还彩礼的,但是如果由于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或结婚后双方并没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则是可以要求返还。小陈由于彩礼欠下巨款,导致自己的生活困难,并未完全和小芳共同生活在一起很长的时间,所以可以要求小芳返还部分或全部彩礼。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一方因为受欺骗、威胁、强迫而结婚并给付彩礼,也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彩礼是结婚的聘礼,也可以说是代表一方对另一方的重视程度,所以对待彩礼更应谨慎。结婚是人生中的大事,不能随便对待也不能当作儿戏,因此对于结婚产生的钱财问题更要处理清楚。

刚结婚可以离婚吗

可以,我国倡导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即在自愿的真实意思下,可以选择何时何地何种方式结婚或离婚。只要一方认为双方的感情破裂或者没有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等,便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因此如果在冲动之下结婚,又在当天离婚,这种现象不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刚结婚便要离婚,这也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那么双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这表明,我国对离婚没有时间限制,并没有说要结婚有一段时间后才能离婚。但是具体什么时候去离婚或者结婚,则要根据双方协商决定。

什么情况下可以返回彩礼

①双方只是出于恋爱阶段,并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此时如果结不成婚,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

②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并没共同居住、共同生活,例如一办理好结婚手续就出国了直到离婚才回来,如果在这种情况下离婚,给付彩礼的一方则可以要求返还;

③需要给付的彩礼金额很大,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结婚了有一段时间了,但是由于彩礼导致债台高筑,此时离婚了也是可以向法院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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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结婚不到一年离婚彩礼能拿回吗 结婚不到一年离婚财产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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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闪婚的夫妻可能在婚后发现对方并不是自己想要的对象,这就可能出现闪离的情况,那么,在结婚还不到一年的时候离婚彩礼可以要回来吗?

结婚不到一年离婚彩礼能拿回吗

一般只要是结婚的,不论多久,离婚彩礼是不能拿回,但是双方可以协商,或是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退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结婚不到一年离婚财产怎么分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姻存续期间,无论婚姻多长时间,即使结婚不到一年时间,只要是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都可以依法进行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也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此项原则根据地区的实际操作不同,没有明确的定论。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可此项分割标准。

结婚后怎么维持感情

一、有时间一起做一些事情

结婚后的生活也是一样能丰富的,并不是白天只是上班,到了晚上就是玩手机。即便是宅在家里也可以一起做家务,看一场电影或是约个会什么的,这能给女性带来很多的幸福感及少女心,关键是有助于感情的升温,保持恋爱的味道。

二、多照顾对方的感受

两人结婚了,就是从两个人变成两家人了,不要再像恋爱那会那么任性了,虽然夫妻争吵是常见的事情,但是有时候不必要的争吵是没必要的,不要经常无理取闹。如果谁做的不好,可以放在台面上清楚的解决,这样双方都能有所进步,而不会将感情吵没了,需要多为对方着想。

三、婚后互相支持对方

既然结婚在一起了,婚后就要不离不弃,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困难,不管做什么决定,两人都要懂得相互包容。对方的努力不能视而不见,对方的压力更不能忽略,需给予对方适当的支撑,这样两人才能相伴而行。

四、婚后消费要合理

现在的女人独立能力都比较强,自己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但是婚后的生活就不一样了,毕竟是要过日子,花钱也不能大手大脚的。因为这时候个人收入变成两个家庭的收入,不能像婚前那么任性,而婚后女人最好也有自己的经济来源,这样女性在家庭中才不会丧失话语权和家庭的地位。

五、婚后不要荒废自己

结婚后不要只在家里养儿育女,其实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最好有份自己的工作,对自己的兴趣和爱好不能随便丢弃,婚后一样做一个精致女人,提升个人气质,不做黄脸婆。六、多爱护家人婚后家人变得多了,但也不能有见外的想法或是排斥心理,不管是长辈还是晚辈,有困难的时候要积极帮助对方,没事的可以多走走亲戚,对双方父母都要好好的尊重,不要没事就给对方脸色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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